标题 | 星级文明户创建实施方案 |
范文 | 星级文明户创建实施方案范文(通用16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星级文明户创建实施方案范文(通用1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星级文明户创建实施方案1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决定在全街道开展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具体评选方案如下: 一、参评条件 参评对象为山腰街道本辖区内村(居)民,参评对象如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不得参评“星级文明户”: 1、家庭成员违纪或违法犯罪。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或进京、赴省、赴市到非接待场所上访情节严重。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黑、恶”。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9、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0、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二、评选标准 “星级文明户”类型包含:“爱党爱国星、诚实守信星、遵纪守法星、勤劳致富星、孝老爱亲星、助人为乐星、环保卫生星、勤俭节约星、移风易俗星、文明礼貌星”。具体标准如下: 1、爱党爱国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集体,不做损害国家、民族和集体的事;积极参加村(社区)组织的集体活动,保护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设施。 2、诚实守信星:家庭成员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家风正、名声好、重名节,讲规则、守信誉、无失信,合法诚信经营、不欺行霸市。 3、遵纪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信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参与“黄、赌、毒、黑、恶”等非法活动,家庭成员无违纪或违法行为。 4、勤劳致富星:自强奋斗,不等不靠,吃苦耐劳,踏实肯干,家庭富裕,有一项收入相对稳定的致富项目,积极帮助和扶持周围群众共同致富。 5、孝老爱亲星:尊老爱幼,团结和睦,赡养老人,善教孩子,夫妻、婆媳、妯娌等亲属间关系融洽,不虐待嫌弃老人、儿童,无家庭暴力。 6、助人为乐星:乐于牺牲奉献,热心公益,扶贫济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邻里互帮互助,义务参加村集体劳动。 7、环保卫生星:爱护周边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讲究卫生习惯,房前屋后干净整洁,环境洁美,无杂物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畜乱跑等现象。 8、勤俭节约星:保持和传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自觉节粮、节电、节水;量入为出,节俭有度,不斗富摆阔、不奢侈浪费。 9、移风易俗星:倡导文明新风,喜事新办、丧事简办,不大操大办、铺张浪费;邻里之间不攀比,贫富之间不妒嫉;不参与封建迷信、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10、文明礼貌星:自觉遵守和传承中华文明礼仪,待人做事讲究规矩;注重语言文明,不粗言粗语、不污言秽语;注重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着装干净整洁。 三、评选程序 “星级文明户”的评选活动由街道负责统筹,村级具体落实,区移风易俗办将对评选情况进行实地走访,相关评选程序如下: 1、宣传发动(6月1日至6月15日)。街道、村(社区)要利用微信公众号、村微信群,宣传栏等各类媒介,广泛宣传“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 2、对标创建(6月16日至7月31日)。群众根据“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开展创建,以户为单位,向村(居)委会进行申报,村(居)委会进行申报汇总登记(附件1)。 3、群众评议(8月1日至8月15日)。召开村(居)民小组会议,针对本小组申报对象进行群众评议,形成初步人选。 4、填写申报(8月16日至8月31日)。初步人选根据创建情况,如实填写“泉港区山腰街道星级文明户申报表”(附件2),并报送村(社区)。 5、评选审核(9月1日至9月15日)。召开村(居)两委会议,认真审核村(居)民小组上报初步人选名单及申报表,确定“星级文明户”建议人选。 6、复核审定(9月16日至9月30日)。街道将组织综治、计生等部门对各村(社区)上报的建议人选进行审定,审定名单报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星级文明户”人选名单。 7、结果公示(10月1日至10月7日)。“星级文明户”人选名单由各村(社区)在村公告栏予以公示7天,并将公示情况上报街道宣传办,确定“星级文明户”名单。 8、表彰授牌(10月下旬)。街道将对“星级文明户”进行表彰,村(居)在获评群众住宅门口醒目位置悬挂相应类型“星级文明户”牌匾。 四、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增强组织领导。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是深化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工程,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组织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明确目标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街道文明委要做好评选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对符合条件的要分别进行调查摸底和审核推荐。 2、加强宣传,增强群众参与。街道、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村微信群、宣传栏等阵地进行宣传,以及结合日常开展的讲座、入户活动向群众宣讲活动的评选标准、评选程序,让评选活动家喻户晓,切实激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确保“星级文明户”群众参与率达80%以上、评选结果覆盖辖区内所有村(社区)。 3、精心组织,增强评选质量。“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不搞“终身制”,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评选一次,每年年底各村(社区)按照星级标准对“星级文明户”严格审查,对不能认真履行星级标准规定的内容、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上报街道,予以摘牌。 4、强化措施,增强活动实效。“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将纳入乡村振兴和年度绩效考核,各村(社区)要推动工作扎实开展,坚决防止只挂牌、不评选、走过场的情况发生,区移风易俗办将对获评对象进行实地走访。 星级文明户创建实施方案2文明家庭是文明社会的基石,是文明社会的细胞。“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进一步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居民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县委文明办、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县妇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重点,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全县广大家庭自觉提高家庭成员综合素质、美化家庭生活环境、提高家庭生活质量,以家庭文明和谐带动黄梅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以家庭“小气候”温润社会“大环境”,为构建和谐乡村(社区、小区)、和谐乡镇、和谐黄梅奠定基础。 二、活动目标 以疫情常态化防控补短板、加强村和社区建设为契机,广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和文明家庭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家庭美德建设,挖掘、培育和宣传我县的优良家风家训,引领广大市民讲道德、守规矩、重家风,树立家庭文明新风尚,自觉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家庭日常生活、工作中,努力营造和睦、优美、文明的家庭环境。 三、评选办法 以黄梅县域家庭为参评主体,对照《黄梅县文明家庭创建标准(试行)》,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牵头组织评选,采取家庭自荐与居民推荐相结合、村民小组(城区小区)评议与村(社区)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基础上,择优推荐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县委文明委、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拟表彰县级文明家庭100户。 四、活动安排 黄梅县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分四个阶段,县、乡、村(社区)三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机构同步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底至6月中旬) 在县内主流媒体宣传发布文明家庭创评工作通知、文明家庭创评标准等内容,乡镇、村(社区)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平台、工作群、宣传栏等同步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全县广大家庭参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做到创建活动、创建标准人人皆知。 (二)申报推荐阶段(20xx年6月中旬至8月) 家庭申报自评。可以向小组、小区或村、社区自荐文明家庭。各参评家庭需填写申报表,注意写出文明家庭创建的突出事迹。 小组(小区)评议。各村(社区)以村民小组(城区可按居住小区)为单位,按每村民小组(小区)1—3户推荐文明家庭。评议审核结果要予以公示。 村(社区)评定。村民小组(小区)将公示的文明家庭集中推荐至村(社区),择优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名义进行评审、公示、表彰。 乡镇评审表彰。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表彰基础上,各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按村推荐的家庭户数的2%表彰一批乡镇级文明家庭。同时,择优报送5—10户文明家庭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 县直各一级单位要牵头组织本系统文明家庭创评活动,单位干部职工人数在10人以上的,至少要推荐1户文明家庭。县直文明家庭不占村、社区指标名额。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评活动事关全省年度县域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排位,事关乡村振兴党政综合考评工作排位,各地各单位要注意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留存。 (三)评选公示阶段(20xx年9月上旬) 各乡镇、各部门对推荐的候选家庭进行资格审核把关。征求候选家庭所在单位、所在乡镇及行政村意见,党员干部家庭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综合治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以适当的形式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行政村进行公示后,报乡镇党委、部门党委(党组)同意后上报。 (四)宣传推介及命名表彰阶段(20xx年9月中旬至10月) 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对各乡镇、各单位推荐的文明家庭进行事迹宣传公示,组织复审、命名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在全县开展文明家庭学习宣传活动。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文明家庭”创评活动是中央、省、市、县确定的精神文明五大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和谐黄梅的细胞创建工程。为开展好我县文明家庭创评活动,成立以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牵头、县妇联主抓、县委文明办配合的黄梅县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文明办。各乡镇、村(社区)要比照成立评选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切实做好本地文明家庭创评推荐工作。 2、严格评选标准,坚持好中选优。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黄梅县文明家庭创评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优中选优。要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群众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确保推荐的“文明家庭”典型可信、可亲、可敬、可学,真正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为促进乡风文明提升、推动城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起到强大推动作用。 3、强化典型引领,大力开展宣传。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注重培养和树立典型,发挥文明家庭典型对净化一方风气、促进乡风文明的引领带动作用。要注意认真搜集“好家风、好家训”故事,搜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好家训好家风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迹,为我县做好文明家庭事迹展播、向省市推介报送先进典型、宣传推介黄梅提供素材。 县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组委会电话:xxxx,电子邮箱xxxx@xxxx.com。 星级文明户创建实施方案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市妇联部署要求,构建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树立良好家风,不断推进家庭道德文明建设,加强对农村妇女和家庭的教育和引导。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村、镇“文明家庭”推荐评选活动。具体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评选目的 活动以群众自荐、互相学习、共同分享为宗旨,通过宣传发动、组织评选,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在积极参与中自觉接受道德教育,传承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家庭美德,提高文明家庭的社会影响力,提升文明程度。 二、评选任务 分别以村(社区)、镇两级组织“文明家庭”先进典型的评选。 (一)村级“文明家庭”。比例应占全村户数的20%以上,可以通过自荐或他荐,经村(居)支两委审核评选。每月月底前在村公示栏、宣传栏等阵地进行公布,每月开展动态管理和评定。 (二)镇“文明家庭”。在村一级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基 础上择优评选,比例应占整个乡镇户数的2%以上,经村(居)两委上报,由镇政府审核后,在11月底之前下文表彰并挂牌。(指标见附件) 三、推荐条件 (一)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行业规范、市民守则、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二)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乐观豁达、待人宽容,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知行统一。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三)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亲情陪伴。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家庭成员日常生活温馨乐观、彼此扶助、相濡以沫,特殊困难不离不弃、舍己为家、尽心尽责。家庭成员团结意识强,尊重差异、包容多样。 (四)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为民、甘于奉献。诚实劳动、勤劳致富,合法经营、公平交易。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树立尚德守法、以义取利的义利观。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遵守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准则,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五)家教良好。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 (六)家风淳朴。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之道。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传承好家训,提醒引导、感染熏陶家庭成员。有体现传统美德、符合生活实际的新时代家规,以好家规规范家庭成员的言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读家书、谈家教、倡家健、秀家宝等各类家庭文化体育活动,自觉树立良好家风。 (七)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注重资源再利用。勤劳节俭、厉行节约,注重节约水、电、纸张等各类资源能源,杜绝浪费。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坚持绿色出行,采用绿色家装,使用绿色产品。做到文明餐饮,传播健康理念。生活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铺张奢华。 (八)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社镇服务等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凡是在上述爱国守法、遵德守礼、平等和谐、敬业诚信、家教良好、家风淳朴、绿色节俭、热心公益等某些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均有资格申报杨市镇最美家庭和文明家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推荐参评: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3)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4)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5)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6)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四、参与方式 可以通过村居推荐、邻里推荐、自荐等方式进行。各村居择优从好婆婆、好媳妇、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党员示范户、优秀医务工作者、体育运动员、优秀企业家、德艺双馨艺术家、优秀志愿者、优秀技术工人、军烈属、荣誉军人、军人家庭、好军嫂、卫生户等优秀家庭中产生。各村居自行开展评选活动,并择优填写《杨市镇文明家庭或最美家庭申报推荐表》另附一张全家福照片和500字家庭主要事迹,推荐到镇里参与镇文明家庭的评选。 星级文明户创建实施方案4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培育文明乡风,助力乡村振兴。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农村开展新时代“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制定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助力乡村振兴,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全面实施思想道德建设工程,着力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不断深化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和城乡社会文明程度,为建设“美丽永年、经济强镇”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丰润的道德滋养。 二、创建标准 “十星级文明户”内容包括:爱党爱国星、遵规守法星、科教文体星、勤劳致富星、诚实守信星、助人为乐星、移风易俗星、团结友善星、卫生健康星、环境生态星。 (一)爱党爱国星。自觉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执行村两委的集体决定,坚决抵制损害党和国家形象、损害集体利益的言行。 (二)遵规守法星。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村规民约,不参加非法宗教、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自觉远离黄赌毒,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三)科教文体星。自觉学科技用科技,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和科普活动。积极参与健康向上的文化生活,不断提高生活品位和生活情趣,保证家庭适龄儿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积极参加村级组织的各类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四)勤劳致富星。通过钻研经营、开辟门路经商、创业等多种正规渠道创业致富,在精准扶贫中主动脱贫并带动其他贫困户脱贫。 (五)诚实守信星。诚实不欺,重约守信,不以次充好,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诚信经营,及时主动申报、纳税。 (六)助人为乐星。积极参与社会志愿服务队伍和各种村民互助组织,自觉参与村内各项公益事业和各种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开展扶贫济困,助弱助残、关爱自然、关爱社会等活动。 (七)移风易俗星。弘扬传统家庭美德,孝老爱亲,传承良好的家风家教,带头移风易俗,婚丧嫁娶简办新办,抵制天价彩礼,不搞封建迷信,挨弃陈规陋习。 (八)团结友善星。家庭团结,夫妻、婆媳之间关系融洽,她娌之间和睦相处;邻里团结,与人相处宽容随和,热心帮助他人,主动为邻里乡亲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九)卫生健康星。积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自觉控烟限酒,远离毒品;自觉学习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和疾病防治知识。 (十)环境生态星。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和文明村镇(社镇)、小镇创建,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发展绿色产业和庭院经济,积极营造良好人居环境。 三、创建程序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以农户为基本单位,村两委按照镇安排部署组织实施。“十星级文明户”每年评选一次。实行十星级挂牌制度,达到十项要求中的八项以上,可悬挂十星级家庭牌,达到十星标准的,由镇进行表彰奖励。 (一)组织动员。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会)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印发“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讨论通过评选程序和办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二)按标创建。村民以家庭为单位,对照“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开展文明户创建活动并进行自评。在自评的基础上向所在村“两委”会申报参评。 (三)群众评议。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每户一名代表参加,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进行群众评议。先由每户的代表陈述申报理由及自评说明,然后就各户十星级和缺星原因进行讨论,形成书面评议意见。 (四)十星级审定。村民小组将评议结果上报村“两委”会,村“两委”会逐户进行认定审查,确定每户的十理乡并报本乡镇统一核定。 (五)公示授牌。村“两委”会将各户十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由村“两委”会正式确认。村“两委”会组织召开群众大会隆重举行我镇挂牌仪式。十星级牌由各镇负责制作,铭牌按照28cmx18cm标准统一定制,悬挂在每家农户大门右上方。在村里公共场所建十星级文化墙(栏),对农户得星情况进行集中公布和宣传。 (六)资料存档。村“两委”会建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按年份归入档案,同时将“十星级文明户”名单报乡镇备案。 四、管理办法 (一)加大表彰奖励力度。由各镇制定本辖的“十星级文明户”表彰奖励办法,对“十星级文明户”给予精神奖励和相关优先优惠待遇,有条件的,可以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二)实行动态管理。“十星级文明户”实行一年一评一定星,每年度评选表彰命名一次,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对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村民某星出现滑坡达不到标准的,要立即予以摘星并限期改正。 (三)加大检查考核力度。“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将作为申报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社镇的重要考核内容,列入相应的测评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提高站位,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助力扶贫攻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抓好推进落实。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村要结合实际,制定本村具体实施办法。在推荐、评选文明家庭活动中,同等条件下,要把“十星级文明户”作为优先推荐、评选对象。 (三)广泛发动群众。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充分运用电视、广播、微信平合、宣传橱窗、大喇叭等,大力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环境。 (四)示范引领推动。坚持典型示范,逐步推进,全面履盖的方法,务实有效地推进“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五)确保工作实效。各村要制定本地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科学规范有序地推进创建活动。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坚映杜绝形式主义,确保创评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星级文明户创建实施方案5为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实施文明素养提升工程,努力建设区域中心城市高品质核心区,根据区文明办号文件要求,在全乡继续开展“五星级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活动内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切实加强家庭美德建设,着力提升我乡乡风文明,为建设公路沿线经济产业带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乡“五星级文明家庭”评选活动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乡“五星级文明家庭”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五星级文明家庭”评选活动,进一步调动广大人民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的热情,以家庭的文明、和谐促进社会文明、和谐,着力培养“遵纪守法、明礼诚信、奋进思变、淳朴向善、理性包容”的优良民风。 四、评选标准 遵守法规守法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办事,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行为。 团结邻里和睦星:邻里和谐,友爱互助,崇尚“远亲不如近邻”,每年拜访邻居不少2次。 讲究公德文明星:爱护环境卫生,遵守公共秩序,言行文明,待人和气,以做文明、有礼人为荣。 实干兴家勤劳星:不好逸恶劳,不畏惧艰辛,勇于奋斗,自立自强,凭勤劳实干立足社会。 践行传统美德星:热爱祖国、热爱,尊老爱幼、助人为乐、夫妻恩爱、晚辈孝顺,家庭成员对家庭、社会、他人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五星级文明家庭”评选活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以思想教育为主,正面教育为主,自我教育为主的方式,按照家庭认星、小组评星、村(社区)委员会定性、乡党委审核程序进行,评选时间及步骤如下: (一)宣传发动(11月5日-11月15日,10天)。由乡党委组织村(社区)召开动员会,印发评选标准,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方法和步骤,引导社会各界干部群众关心、支持、参与评选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为评选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二)家庭认星(11月15日-11月20日,5天)。以家庭为基础,以每个家庭对照“五星级文明家庭”标准自我评定,申报星级数并提出理由。 (三)小组评星(11月20日-12月1日,10天)。各村(社区)组织村(居)民小组群众、村(社区)书记、主任根据申报家庭的实际情况,结合评选标准采取投票或评议等方式开展评星活动。 (四)村(社区)委员会定星(12月1日-12月5日,5天)。村(社区)委员会根据小组及单位评选的星级数,结合申报家庭情况确定星级数,并张榜公布定星结果。 (五)乡党委审核(12月5日-12月15日,10天)。乡党委对各村(社区)上报的评星情况进行审核,并张榜公示星级数审核结果。 星级文明户创建实施方案6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党风正、政风清的社会氛围。在市文明办、市妇联的指导下,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在全中心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挖掘一批“最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着力提升居民素质,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为推动“四大战略”,建设“文明”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活动对象 农机中心机关、农机推广站的全体干部职工。 三、评选标准及细则 成员无违法犯罪,均可参加“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各家庭根据“文明家庭”评选细则进行自查、申报。 评选标准标准:爱国爱党、遵纪守法; 敬业奉献、勤劳致富; 热心公益、邻里和谐; 勤俭持家、孝老爱亲; 崇尚科学、尊学重教。 四、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设立“文明家庭”评选组委会,由王振东主任任组长;副主任王东文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推广站站长为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心文明办。 五、评选步骤 评选表彰活动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评选公示、命名表彰、总结提高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6月15日) 制定印发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全中心范围内宣传评选活动,营造浓厚的评选创建氛围,做到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6日—7月30日) 1、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各科室、监理所、推广站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成立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结合评选标准和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科室、监理所、推广站要召开动员会,搭建活动平台,挖掘先进典型,确保“文明家庭”评选扎实推进。 (1)广泛宣传动员。设立“文明家庭”专题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倡仪书,大力宣传十标准和申报程序,提升活动知晓率。 (2)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评比活动。以演讲比赛、故事会、座谈会等活动为载体,讲述家庭故事,评选、展出一批好家风、好家训。并做好相关图片、信息的收集、归档。 3、严格把关,逐级申报。各单位根据“文明家庭”评选标准,采取家庭自愿申报、群众集中评议、党组织把关的方式,向中心文明办推荐候选对象。 (三)评选公示阶段(8月1日—8月20日) 1、组织推荐:对推荐候选对象进行复审把关,向农机中心文明办报送“文明家庭”推荐名单,并要求各推荐单位在“文明家庭”活动专题宣传栏上对拟表彰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进行公示。 2、群众自荐:职工自行领取推荐表格和评选标准,推荐您身边的“文明家庭”。 3、公示:期间,对相关事迹进行宣传、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四)命名表彰阶段 农机中心文明办对“文明家庭”审核确认、命名表彰。 (五)总结提高阶段 1、开展事迹展播。对“最美家庭”进行事迹展播,借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 2、开展家风家训宣讲活动。通过本人亲自讲、亲朋好友讲、左邻右舍讲等方式,组织开展家庭建设宣讲活动。 六、职责分工 中心文明办: ①负责统筹活动的策划、报名、选拔、宣传、推荐等工作。 ②将“文明家庭”评选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或集体作为评选对象,参与身边好人、楷模、道德模范等各类评选活动。 2、中心妇联: ①配合乡文明办做好活动的策划、报名、选拔、宣传、推荐等工作。 ②重点发动各级妇联组织推荐先进典型。 ③负责筹备“文明家庭”表彰暨事迹报告会和事迹图片展等活动。 七、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文明家庭”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推动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各科室、监理所、推广站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推荐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使推荐评选的过程成为教育干部职工学习先进典型、践行文明新风、促进文明建设的过程。 2、精心组织,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具体方案,召开动员会,精心组织实施,并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使“文明家庭”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相互融合、共同促进。 3、坚持原则,从严把关。评选活动要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工作一线,对照评选标准和细则,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可信、可亲、可敬、可学;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文明家庭”评选出来。 4、优中选优,及时上报。一是填写《文明家庭申报表》,要求文字精炼,简明扼要;二是报送申报文明家庭的事迹材料(一式三份),用A4纸正反打印,1000字以内,内容要生动翔实,重点突出;三是“文明家庭”申报对象户口簿复印件1份。所有文字材料于7月底前报农机中心文明办。 星级文明户创建实施方案7根据《中共揭西县委揭西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揭西发[20xx]1号)、揭西文明办〔20xx〕18号关于印发《揭西县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倡导乡风文明,突出家庭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基础性作用,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结合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测评体系及文明村镇创建的要求,决定在全街道开展“星级文明户”暨“星级文明户标兵”创评活动。结合我街道的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按照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打牢文明户创建这一基础,通过开展“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推动文明村镇建设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水平,着力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发展新文化,为我县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绿色崛起示范县和潮客融合发展传承区,营造良好文明环境和提供坚实道德支撑。 二、评选标准 科技致富星:坚持科技兴农,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带头学习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掌握1—2项实用技术,有较稳定的致富项目(或收入);勤奋敬业,懂经营、善管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高于全村(本小区)平均水平;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引导带动周围群众共同致富。 诚信守法星:诚实待人、恪守信用,说话公道、办事公正;合法经营,不制假售假,不悖德欺诈,无不良贷款记录,无恶意欠费及偷漏税行为;积极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制观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村规民约》,积极维护全村稳定大局,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依法依规办事;优生优育,家庭成员中无赌博、吸毒现象,不参与邪教活动,无治安、劳教、刑事处罚。 和谐友爱星:邻里团结,邻里之间互帮互助、互谅互让,无吵闹、打斗和是非纠纷;家庭和睦,民主治家,夫妻、妯娌、兄弟、姐妹等关系融洽;孝敬父母,自觉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精心照顾父母的物质和精神生活;尊重老人,文明礼貌对待老年人,热心帮助孤寡老人。 公益义务星:关心集体,热爱公益事业,大力支持农村引水、通电、修路、造林等公益设施建设,积极参与农村捐资助学,敬老助残、灾害救助、文化体育等公益活动;爱护公共设施,自觉节能、节水、节电;弘扬志愿服务理念,积极参与各类农村志愿服务活动;履行维护公共秩序和良好社会风尚的社会责任,履行环境保护、义务教育等政策法律义务。 文明新风星:勤俭持家,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弘扬新风,倡导节能环保,积极参加各类健康向上的文体、科普、技能培训活动,家庭成员无酗酒等不良嗜好;热心公益,积极参与村(小区)各种公益活动,崇尚教育,学习文化,重视个人修养,严守村规民约,家庭文化氛围浓厚;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院落里外美化绿化,室内室外保持清洁卫生,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不良现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评选步骤 “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以户为单位,由街道部署,村(社区)组织实施。每年开展一次,要严格遵守合法性、民主性、群众性的原则,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操作。评选程序严格按照村(社区)“两委”会评议、街道评选审定表彰进行,分宣传发动、自评申报、民主评议、审定公示、表彰授牌五个步骤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各村(社区)要通过村村通广播、LED显示屏、宣传栏等平台加强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的宣传,各包村(社区)领导负责组织各村(社区)党支部、包组干部,结合每星期“三学三推”党建主题教育活动,通过走访户、召开户长会等形式,广泛宣传“星级文明户”创建的目的、意义、内容、程序,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的争创氛围。 2、农户“认星”阶段。各村(社区)党支部、包组干部向农户发放评选具体标准和申报表(见附件1),参评农户对照“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进行自查自纠,自我认星,并填写申报表(即附件1),由农户自主向村党支部提出申请。 3、村组“评星”阶段。各村民小组、居民小组对各户申报情况进行集中评议,提出各户得星情况的建议,审核认定结果报村党支部委员会。 4、村(社区)级“定星”阶段。各村(社区)党支部组织村(社区)“两委会”成员和农户代表对各农户申报情况,各村(社区)审核认定结果进行民主评议;村(社区)“两委会”成员和农户代表民主评议结果及获三星以上文明户(见附件2)需在村(社区)委会张榜公布,并广泛征求农户意见,对审核认定的“五星级文明户”统计表(见附件3)及评选过程典型事迹材料报送街道文明办(五星文明户评选数量控制在全体农户的10%以内)。 5、表彰授牌阶段。各村(社区)党支部要根据星级文明户评议结果,组织开展对三星以上文明户进行表彰授牌仪式,并在农户住宅门口醒目位置悬挂具体星级“文明户”标牌。 街道组织司法、计生、派出所等部门对各村(社区)上报的“五星级文明户”进行审核,审核结果报街道党委研究审定同时择优推荐上报一批“五星级文明户”参加县级“星级文明户标兵”评选,由县文明办组织审核确定为县级“星级文明户标兵”报县文明委审定,县文明委审定确定的县级“星级文明户标兵”,将适时在县委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上进行命名表彰。 四、措施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社区)要站在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星级文明户”及“星级文明户标兵”评选活动,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各村(社区)要按照评选步骤有序开展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于12月底前全面完成。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体现群众在创评过程中的主体地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创评活动,创评活动的各个环节要突出群众的广泛参与,让群众唱主角,把民主讨论、民主决策、民主监督贯穿到评星全过程。要尊重群众意愿,满足群众需求,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真正把创评活动打造成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制、自我提升的有效载体。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村村通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农村宣传阵地,广泛宣传评选内容标准、目的、意义、内容、程序,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以“星”为荣,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强化保障,确保实效。各村(社区)要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操作性,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把评选工作纳入群众的监督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选质量。 星级文明户创建实施方案8为推进韩山村高标准和文明示范村建设,增强村民的家园意识、归属感和社会责任感,提高村民文明程度和综合素质,倡导文明新风,共建人文家园,营造邻里礼让、积极向上的新型社区人际关系,争创文明家庭标兵,推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深入开展,韩山村决定开展20xx年度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具体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文明家庭”创评标准 以“新五星文明家庭”为基础标准,即“勤劳节俭星”、“孝敬和睦星”、“诚信友善星”、“洁美环保星”、“书香文化星”五个星,各星级标准如下: (一)勤劳节俭星 1.家庭成员勤劳致富,能吃苦耐劳,做到敬业、勤业、精业; 2.家庭生活中注重节粮、节水、节电、节约钱物等,不铺张浪费; 3.婚丧嫁娶等倡导节俭,不攀比,不大操大办; 4.不参与黄赌毒等违法活动。 (二)孝敬和睦星 1.孝敬父母长辈,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亲属; 2.家庭成员相互尊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 3.邻里间和谐相处,守望相助,互谅互让、有困难能互助互爱; 4.无家庭纠纷和邻里纠纷现象发生。 (三)诚信友善星 1.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诚心做事,能热情帮助他人; 2.有诚信意识,讲信用,恪守承诺和约定; 3.在公共场所能讲文明、守公德,懂得谦恭礼让; 4.积极参加村、社区、单位组织开展的“邻里守望”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为困难群众奉献爱心、排忧解难。 (四)洁美环保星 1.房前屋后整洁畅通、住房干净明亮整洁,家庭成员卫生习惯良好; 2.院内外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现象; 3.自发栽种花草树木,美化室内院落环境; 4.家庭成员间知晓低碳环保知识,积极参与垃圾分类等各类环保活动,爱护生态环境,自觉节约资源能源。 (五)书香文化星 1.家庭成员爱好读书看报,家庭藏书人均50册以上; 2.有良好的家风家训,重视对子女的教育,养成良好文明习惯; 3.积极参加各种文化体育活动; 4.积极倡导移风易俗,不参加各类封建迷信活动。 二、“文明家庭”评选方式 1.宣传动员。 印发、张贴“文明家庭”创评标准,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氛围,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创评活动。 2.家庭自评。 村民家庭按照“文明家庭”创评内容和标准,积极开展争创活动并进行自评,在自评的基础上向社区申报参评。 3.议事会审议。 召开村民议事会,进行审议。 4.社区审定。 议事会将审议结果报社区,社区逐户进行认定审查。 三、“文明家庭”创评时间 1.9月1日-9月30日:宣传发动阶段; 2.10月1日-11月10日:“新五星文明户”家庭评选、公示、挂牌阶段; 四、“文明家庭”评比方法 由村民推荐和村民自荐的形式,填写韩山村“新五星文明户”家庭申报表,产生若干户“文明家庭”。 注:本活动解释权归韩山村民委员会所有。 星级文明户创建实施方案9为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以创建文明村为主线,以促进乡风文明为重点,不断深化群众性文明创建、和谐创建活动,有力的提高了农民素质和城乡文明水平。更好的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推动我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中刘村"两委"决定,在全村评选表彰 "十星级文明户"。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创评内容 这次评选表彰"十星级文明户",要围绕思想进步、道德高尚、重教尚文、勤劳致富、遵纪守法、履行义务、计划生育、移风易俗、环境卫生、热心公益十个方面内容,要严格创评标准条件,严格创评程序,确保创评效果。 二、创评要求 要根据考评标准要求,组织召开村级创评工作会议,对整个创评活动进行安排部署。要按照星级文明户档案的要求,认真填写记录,召开村民会议,评选出十星级文明户,对评选出的十星级文明户,要进行公示,以接受群众监督。在评选的基础上,确定20个优秀十星级文明户,参加全镇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创建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提报的十星级文明户进行检查验收,排出名次。由村"两委"审核后,提报市镇政府审批,并命名表彰。 三、组织领导 评选"十星级文明户"活动,是创建文明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对我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一次检验。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切实把创评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评选要保证质量、注重实效,决不能应付了事,流于形式;要坚持"公开、公正、民主"的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标准条件,不搞照顾;要充分体现民意,真正把各方面过硬的先进评选出来,充分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上水平。 星级文明户创建实施方案10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挖掘先进,选树草根模范,引领文明风尚,提升乡风文明。经研究,决定在全镇深入开展20XX年度“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人心,通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的评选活动,在广大村民中积极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激发群众创业致富的热情,促进农村文明程度和农民素质的不断提高,增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的能力,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和谐有序发展。 二、创建标准 根据要求,“十星级文明户”的评选标准如下: 1、道徳星:爱祖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尊重民族习俗,倡导文明新风;邻里团结,和睦相处。 2、法纪星:积极参与普法教育,无乱占耕地,无违章建筑,无赌博、斗殴等任何违法违纪问题;不参加邪教活动,敢于同各种违法行为作斗争。 3、计生星:认真学习、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不违规违纪生育;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计生工作,帮助亲友和邻居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4、致富星:生活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小康标准,或人均纯收入高出当地平均水平20%以上;树立艰苦奋斗、勤俭持家的好思想,辛勤劳动,不奢修浪费。 5、诚信星:诚实守信,守法经营,不从事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与经营,不拖欠贷款借款;说话公道,办事公正,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声誉。 6、新风星:弘扬新风尚,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坚持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积极接受健康教育,讲究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7、公益星:主动履行公民应尽义务,自觉参与村民大会文明创建评选等各种集体活动;积极参与学雷锋、文明志愿服务活动,乐于助人,奉献爱心。 8、科教星:尊师重教,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和科普活动;积极采用农业科技适用技术,实行科学种植、规范化管理,自觉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带头推广农业新技术。 9、文体星: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各类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做到文明上网,能够通过图书馆、农家书屋借阅订报等方式来加强学习,积极构建学习型家庭。 10、生态星: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保护生态环境;房前屋后洁化、录化、美化,营造良好人居环境;积极发展绿色产业庭院经济,创造条件使用绿色低碳能源。 三、评选程序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以农户为基本单位,由行政村组织实施,镇党委、政府考核表彰,每年评选一次。基本程序包括: 1、动员发动。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印发“十星级文明户”标准,广泛宣传,发动农户积极参与创建评选活动。 2、自愿申报。农户对照“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在自评合格的基础上向所在村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按标准进行群众评议,形成书面意见。 4、公示推荐。村将群众评议结果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向镇党委、政府提出申报。 5、审定授牌。镇党委、政府对推荐农户进行审定考核,确定“十星级文明户”名单,并授牌表彰。“十星级文明户”荣誉牌由镇党委、政府统一制作,挂在农户住宅门楣上。 6、资料存档。各村要认真整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资料,并纳入文明创建档案管理。 四、工作措施 1.奖励措施。“十星级文明户”将给予一定的`精神物质奖励,且有资格申请评选县级“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由县文明委命名表彰,连续两次被评为县级“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的农户,可申请评选温州市“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由市文明委命名表彰。 2.考核措施。镇党委、政府将把“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作为村文明考核评选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纳入各村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3.监督措施。各村要成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检查指导,采取听、查、看、问和走访群众的方法,对创评活动进行督导,确保创评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4.管理措施。各村要建立“十星级文明户”常态化、动态化管理机制,对示范作用好,带动作用强的,进行大力宣传;对创建严重滑坡的,视情况予以撇销荣誉。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有利于调动广大农民参与改造环境,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有利于形成健康向上、生动活泼的社会风气。因此要高度重视,从讲政治的高度来把握“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2、加强领导,建立组织。各村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完整地宣传活动的意义、作用,力求做到家喻户晓、老幼皆知,形成人人关心,户户参与,以“星”为荣,争“星”进位的良好氛围。同时对家庭领域的热点问题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解疑释惑,化解矛盾,保证活动顺利进行。 4、注重实际,确保效果。创建活动要从实际出发,与群众的需求紧密结合,把好事办好,讲求实效。在评星中不搞平均主义和名额分配,严格把关,评出高质量的星级文明户。 5、要做好创建活动各种材料、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和归档工作,特别是要注意发现和挖掘在创建活动中典型,并加以宣扬。 星级文明户创建实施方案11为全面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质量,扩大创建工作覆盖面,将创建工作延伸到农户家庭,实施科学创评,推进农村创建手段创新和引领能力提升,助力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按照省通知要求和年度工作安排,将在全市深化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着力推进乡村文化振兴,以星级文明户创建为抓手,以提高农民文明素质和解决农村突出问题为重点,创新基层创建理念和手段,吸引广大村民积极参与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有力有序推进星级文明户创建从“评选制”向“认领制”转变,促进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高,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 二、工作目标 从20XX年起,利用2年时间,在全市推行星级文明户“认领制”。通过认领星级文明户,进一步引导农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推进移风易俗,遏制农村陈规陋习,提升农民群众文明素养,培育乡村文明风尚。 20XX年:县级以上的文明村镇率先实施,鼓励有积极性的行政村先行开展。 20XX年:在全市所有行政村推开。 三、方法步骤 “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由各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按照县(市、区)、乡(镇)的具体安排部署组织实施,实施中要做到“五到户三上墙”(即:宣传发动、创评标准、申报、评议、挂牌“五到户”,创评标准、评议结果、星级标牌“三上墙”)。基本方法步骤: 1.成立组织。乡(镇)、村都要成立“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领导小组。乡镇认领创建领导小组由乡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宣委和文化站的负责同志参与,主要职责是推进全乡镇创建工作,为各村提供支持和服务,督促指导各村开展工作。村认领创建领导小组由村党组织书记任组长,村两委干部、党员和村民代表参与,主要职责是负责“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的具体实施。 2.制定标准。各村镇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十星级文明户”具体名称、内容和标准,及认领活动开展步骤及奖惩措施,经党员、村民代表广泛讨论后张榜公布。星级文明户内容标准可参考《星级文明户参考内容和标准》(附件)落实或拓展内容,力求突出引领性和刚性约束。每年可根据达标情况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内容标准进行修定,不断提升创建标准。 3.宣传动员。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组织召开全体村民大会,动员部署“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向农户发放和张贴认领活动宣传页、明白卡和创建标准,利用村头大喇叭、文化广场电子大屏、村微信群和宣传栏等阵地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浓厚氛围,引导农户积极参与认领。 4.认领承诺。村认领创建领导小组依据《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设计制作《星级文明户创建自评表》和《星级文明户创建承诺书》,组织农户认领、登记、签订承诺书,并指导帮助农户在规定的时间内努力提升、实现星级达标要求。农户自评达标后填写《自评表》,向村认领创建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 5.验收挂牌。村认领创建领导小组每季度对提出申请的农户集中组织验收,根据农户提交的《自评表》逐星逐项审定,对达标的农户现场确认,对未达标的提出努力方向和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农户申请下季度再次验收,验收合格后确定星级等次。每季度验收获得1—8星的,村张榜公示,如有异议进行复审,无异议的由村认领创建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星级文明户”挂牌。村拟评定为9—10星的,乡镇认领创建领导小组到村实地复核验收,并报县区文明办备案,由乡镇认领创建领导小组在村张榜公布、组织挂牌。集中挂牌可举办有仪式感的挂牌仪式,扩大活动的影响力。 6.常态长效。各县区、乡镇、村要加大对星级文明户的动态管理,采取有效的指导监督手段,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创建活动常态化开展、质量不断提升。一是各县区、乡镇制定动态管理办法,适情科学施策,管用易操作。二是实行党员、村组干部家庭要带头认领,为群众做好表率。三是实行党员和村组干部分片包户,对分包户进行日常指导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帮助提升。三是建立档案跟踪管理,定期记录每户的平时表现和群众反映,作为年度复查定星的依据。四是市、县区文明办制定奖励保障办法,做好指导和典型经验推广;乡镇、村认领创建领导小组会同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村民小组等做好日常督导、引导,开展群众评议,逐户提出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村民委员会每半年组织一次集中讲评会或动员会,引导农户认清形势任务,补齐短板弱项,指导帮助按时完成认领承诺。 7.兑现奖惩。各乡镇、村每年要对星级文明户实施一次全面复查,依据复查情况给予增星或减星,对出现严重问题的减星或取消星级文明户资格。对取消资格的实行摘牌处理,并张榜公布,不再享受星级文明户待遇;对保星争星成功的张榜公布予以表彰。积极探索“星级文明户”积分管理机制,将文明积分与村集体收益分配、各项优待、惠农惠民政策、“爱心超市”和“道德银行”兑奖等捆绑融合,加大奖惩权重,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不断提升素养。县乡两级党委、政府要积极出台奖励和资金支持办法,推动工作持续有效开展,促进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带动农村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情况将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测评及全市“五强”村评选。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高度,高度重视“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要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部署研究。各县区文明委要将其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安排部署;各级文明办要做好活动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督导指导;各乡镇、村要组织成立认领创建领导小组,明确目标要求,按照节点,扎实推进活动开展。 2.广泛宣传,组织群众参与。各乡镇、村要充分利用村头大喇叭、文化广场电子大屏、村微信群和宣传栏等阵地进行宣传,使认领创建活动内容标准、方法步骤和奖励措施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激发群众创建热情和参与的积极性。各新闻媒体和县级融媒体要积极宣传报道活动的目的意义、进展情况、鲜活经验和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营造群众认“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党员带头,解决群众实际问题。要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村组干部的家庭要带头认领、做好表率,主动承担创建分包到户任务,配合认领创建领导小组开展“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解决村镇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将创建活动和提升文明素养统筹好融合好,真正地改变陈规陋习,养成良好习惯,提振村民精神面貌。 4.示范推动,深化拓展认领创建。坚持示范带动、逐步推进、全面推广。各县区要确定“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示范乡镇、示范村,要优先在省级以上文明村镇中示范开展,鼓励有积极性的行政村先行开展。以示范村镇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推动认领活动深化拓展。浚县、淇县至少选择3个示范乡镇30个示范村,淇滨区至少选择2个示范乡镇20个示范村,其他城区至少选择1个示范乡镇10个示范村,年底前实现全市县区级以上文明村镇全面推广。 5.因地制宜,注重创新务求实效。各县区在推进认领创建活动中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要深入调查研究,紧密结合实际,注重活动针对性、有效性、引领性和可操作性,精心制定“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不搞一刀切。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防止“只挂牌,不认评”等走过场做法,力戒形式主义,确保群众乐于参与、群众思想道德水平得到提升的目的。 星级文明户创建实施方案12根据省文明委《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通知》(鄂文明〔20XX〕8号)和恩施州文明委转发省文明委关于“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文件精神(恩施州文明委文〔20XX〕14号),结合巴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竹山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为经验借鉴,紧密联系全县农民生产生活实际,把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与促进农村发展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城乡共建相结合,与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相结合,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二、创建内容 把党和政府关于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各项任务、要求,细化、量化为"十颗星"的内容。重点内容包括: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学科技,勇于闯市场,善于谋发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热爱集体,帮助他人,热心公益,履行公民义务;积极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观念,自觉遵纪守法;移风易俗,克服陋习,讲文明、讲礼仪,不迷信、不铺张、不浪费;孝老爱亲、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积极参加农村环境整治,讲究卫生,不在房前屋后乱建乱搭、乱堆乱放、乱倒垃圾;爱护生态环境,积极植树造林,自觉节能、节水、节地、节材;重视子女教育,积极参加文化体育活动;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等等。 三、创建标准 “十星级文明户”的创建标准是: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好、团结友爱好、致富创业好、履行义务好、环境卫生好、科技教育好、计划生育好、勤俭节约好、移风移俗好,相应的设政治星、守法星、团结星、致富星、义务星、环卫星、科教星、计生星、勤俭星、新风星等十颗星。具体标准附后。 四、试点对象 清太坪镇是全省新农村建设试点乡镇,省文明委明确该镇为20XX年全省“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乡镇,所属的八字岩村、白沙坪村、史家村、双树坪村、十里街居委会、清坪街居委会、谭元庄村、大堰塘村、金满溪村、金子龙村等10个村为“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村。 五、创建程序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以农户为基本单位,由行政村党支部、村委会按照全县及各乡(镇)的安排部署组织实施。一年评选一次。基本程序包括: 1、宣传发动。村党支部、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会”)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宣传创建活动内容、标准、程序、步骤、措施等,印发"十星级文明户"标准,讨论通过评选程序和管理办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2、对标创建。村民以家庭为单位对照“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并进行自评,填写自评表。在自评的基础上向所在村两委会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小组代表会议,每户一名代表参加,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进行群众评议。先由每户的代表陈述申报理由及自评说明,然后就各户星级和缺星原因进行讨论,形成书面评议意见,并填写评审表。 4、星级审定。村民小组将评议结果上报村两委会,村两委会逐户进行认定审查,确定每户的星级,符合几星级则评几星。村两委会可以将星级审定工作委托给本村农村思想道德协会、乡风文明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具体实施。 5、公示授牌。村两委会将各户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由村两委会正式确认。村两委会组织召开群众大会隆重举行授星挂牌仪式。星级牌由乡镇党委统一制作,挂在农户住宅门楣上。 6、资料存档。村两委会建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按年份归入档案,同时将“十星级文明户”名单送乡镇备案。 六、创建步骤 根据全省要求,全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分两个阶段推进: 1、试点推进阶段。从20XX年9月开始,在省文明委明确的清太坪镇10个行政村开展试点。10月至11 月,省、州文明委将派出工作组赴各地检查、督办、指导创建工作。20XX年12月中旬,试点乡(镇)、村完成本年度评选表彰工作,向县文明委上报试点工作总结。12月下旬县文明委向州文明委上报试点工作总结。 2、全面推进阶段。根据省文明委部署,在认真总结试点情况基础上,从20XX年开始,在全县所有行政村普遍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七、工作措施 1、给予表彰奖励。各试点村可结合实际,制定本村"十星级文明户"表彰奖励办法,对“十星级文明户”给予精神奖励和相关优先优惠待遇,有条件的村,可以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县文明委和乡(镇)党委政府分别评比县级和乡镇级“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给予表彰奖励。 2、给予政策扶持。各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制定和实施惠农、强农政策时,根据实际情况向“十星级文明户”、“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村镇倾斜,给予优先优惠待遇。 3、开展结对帮扶。各县直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在开展“三万活动”、实施扶贫开发、组织包村驻点等工作中,要把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重要内容。各级文明单位要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对联系的村,从资金、物力、工作上结对帮扶指导。 4、抓好督办落实。省、州文明办将把“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新村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纳入各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县文明办要按上级要求进行督办指导,乡镇党委政府要组织抓好创建活动的各项落实工作。 八、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县文明委成立县委副书记、县文明委常务副主任郑晓斌任组长,县文明委副主任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卫生局、县人口和计生局、县环保局、县畜牧兽医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文明办、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宣传部办公,戴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整合资源,相互配合,努力形成各方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做好本乡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各乡镇要站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加快建设“文明巴东”的高度,重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把这项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农村发展、建设、管理等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一同督办检查。 2、广泛发动群众。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有效组织群众,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县电视台、县新闻中心、恩施日报驻巴记者站要大力宣传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意义、内容、方法、程序,及时报道创建进展情况和创新做法,为全县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乡镇党委政府和行政村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村组广播等农村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创建内容标准、奖励措施,及时发布光荣榜,形成以“星”为荣,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确保工作实效。乡镇要深入调查研究,精心制定本乡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科学规范有序地推进创评活动。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实际,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切忌“一刀切”。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星级文明户创建实施方案13为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乡村文明行动”,切实改善村居环境、提升村民素质,按照区文明办《市区开展农村“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决定在全乡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提升农民文明素质、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以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通过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为繁荣农村经济,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巩固和提升我区省级文明区建设水平,助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谱写新时代“美丽、幸福家园”新篇章做出积极贡献。 二、评选目标 通过在农村家庭中开展生态文明星、致富文明星、诚信文明星、文化文明星、孝老文明星等五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评选出一批在生态、致富、诚信、文化、孝老等方面具有典型示范带头作用的星级文明户,引导我乡农民群众自觉适应新时代、树立文明新风尚,切实提升农民文明素质,提高农村文明程度,推动乡村振兴发展。 三、评选程序 1.动员发动。以村为单位,由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组织召开村民群众动员大会,印发“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及评选办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评选活动。 2.对标创建。村民以家庭为单位对照“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并进行自评。在自评的基础上向“村两委”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各村要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小组代表会议,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进行,先由每户的代表陈述申报理由及自评说明,然后就各户星级和缺星原因进行讨论,形成书面评议意见。 4.星级审定。村民小组将评议结果上报“村两委”,“村两委”逐户进行认定审查,确定每户的星级。 5.公示授牌。“村两委”将各户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一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由“村两委”正式确认。“村两委”组织召开群众大会举行授牌仪式。星级牌由区文明办统一制作,挂在农户住宅大门旁,便于群众比学。 6.资料存档。“村两委”建立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归档立卷,并将星级文明户名单送乡党委和区文明办备案。 四、评选标准 评选星级文明户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模范遵守村规民约及公民道德规范,居住环境卫生整洁,家庭成员有较好的`卫生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村民群众一致公认。每个农户可依据自家实际,在同一届评选中参评多个星级。 1.“生态文明星”创建标准:热心公益、爱护公物、主动参加村屯环境整治,无焚烧秸杆等污染环境行为,自觉收集家中垃圾,无乱扔乱倒现象,做好房前屋后绿化美化,无损坏生态环境行为。 2.“致富文明星”创建标准:主动发展经济,有较稳定的致富项目,带头参加助学、济困、救灾等社会公益活动,带领周围群众共同致富,家庭人均年收入高于全村中等以上水平。 3.“诚信文明星”创建标准: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遵守诺言、诚实守信、以诚待人,家庭成员无拖欠他人财物及无银行违约借贷的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4.“文化文明星”创建标准:热心组织、积极参与带领群众开展文化活动,在文化活动上有一技之长,为方便群众提供活动场所或娱乐设施,文化服务群众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5.“孝老文明星”创建标准:模范践行家庭美德,长期悉心照料老人,使他们安享晚年,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评选:家庭成员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家庭存在封建迷信、黄赌毒及邪教活动等丑恶现象的;家庭有不赡养老人、存在家庭暴力现象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达不到相关要求的;在信贷活动中有违约行为的。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是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的有力抓手,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任务指标。村两委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要把评选星级文明户工作与农村发展、建设、管理等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乡党委、乡政府担负起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分类指导等职责,推动全乡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扎实开展。 2.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有效组织群众,让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要借助乡村广告栏、宣传橱窗、大喇叭等宣传阵地,加大对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的目的、意义、程序等的宣传报道,形成以星为荣,营造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注重实际,确保效果。各村要依据区文明办、乡党委、乡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符合村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切实可行的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计划。在组织开展活动中,要科学安排、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精心组织,坚决防止只挂牌、不评选、走过场、领导一拍脑门就定星的情况发生,确保创评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星级文明户创建实施方案14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是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把农村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的有效抓手,是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的有效途径,是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有效载体,对于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社会管理,促进农村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省、市、县文明委通知要求,镇党委决定在全镇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密联系农村生产生活实际,把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与促进农村发展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与城乡共建相结合,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通过评星争优,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推进农村乡风文明建设。 二、评选内容和条件 全镇开展争创“十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基本内容和条件包括10个方面: 1、遵纪守法星。学法、知法和守法,坚持依法办事,家庭成员中三年内无人受劳教或刑事处罚,一年内无人受治安处罚;不打架骂人、不乱砍滥伐、不乱占滥建、不聚众闹事、不偷抢拐骗、不偷漏税费;不生产和经营假冒伪劣产品,不生产和经营黄色和非法出版物;不妨碍国家工作人员和村组干部执行公务;见义勇为,敢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参与治安联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发表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不满的言论;不做有损国家和集体利益的事情。 2、计划生育星。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积极采取各种避孕节育措施,按时参加妇检,无计划外生育;不重男轻女、不遗弃婴儿,不擅自抱着、收养、拾养他人计划外生育的婴儿;不包庇藏匿逃避计划生育亲戚或其他人员;自觉执行《婚姻法》,不买卖婚姻、不早婚早育,不非法姘居。 3、移风易俗星。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以巫术算命、看相、看风水等手段骗取钱财;婚丧嫁聚等红白喜事不大操大办,勤俭持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恋爱观、家庭观,积极参加镇、村组织的健康文明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4、安全卫生星。无火灾及其他安全事故;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保持室内外干净卫生,自觉参与防疫保健工作;建好卫生厕所和禽畜栏圈;饮用卫生水。 5、敬老爱幼星。尊敬老人,自觉赡养长辈,说话和气、文明;坚持男女平等、自觉爱护少年儿童;对待长辈和后代无虐待和遗弃行为。 6、尊师重教星。执行义务教育法,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以任何借口使适龄儿童中途退学、辍学;尊师重教、支持学校工作,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积极参加文化补习,18-45岁的家庭成员无文盲。 7、团结互助星。邻里团结,不挑拨离间、不搬弄是非、无吵架、打架等不良行为;家庭和睦,互敬互爱,父子、婆媳、兄弟、姐妹、姑嫂、妯娌之间关系融洽;不侵害、损坏他人财产,不损害他人田地庄稼;学雷锋,做好事,讲奉献,树新风,帮贫济困,每年做一件有益社会的好事。 8、学用科技星。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和科技活动,至少有1人懂1门以上实用技术,成为科技致富带头人;科学种植,积极使用良种,提高粮油和经济作物的商品率和产出率;科学养殖,积极使用良种,提高牲畜、水产的产出率和商品率。 9、履行义务星。自觉履行义务,依法服兵役或参加民兵组织;自觉完成各项任务;自觉依法缴纳税收;按时参加村组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积极参加国家、集体公益事业建设,积极完成镇、村分配的各项社会公益事业任务,爱护公共财产和公益设施。 10、勤劳致富星。有致富计划和措施,有1—3个致富项目;在种好责任田地的基础上发展庭院经济;积极开发各类资源,增加收入,同时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家庭年人平纯收入增加300元以上。 三、方法步骤 全镇开展争创“十星级”文明户活动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宣传发动,制定方案(3—6月)。各村(社区)要采取会议、标语墙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争创“十星级文明户”活动的目的意义,并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好开展争创“十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具体工作方案和有关规定。 第二步:开展教育,实施创建(6—7月)。在这一阶段中,首先,要扎扎实实地对农民进行四个方面教育:一是政治理论教育要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教育,引导农民从农村发生的基大变化中认识到科学理论的重要性,引导和帮助农民掌握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县委“五三”要点的精神实质和基本观点,使广大农民进一步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明确发展是硬道理、稳定压倒一切,一心一意发展农业、发展农村经济。二是政策法纪教育。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增强群众的政策法纪观念,使农民懂得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懂得与自己生产生活有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农民依法办事,照章纳税,合法经营。三是科技普及教育。要加强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无神论的宣传教育,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坚决取缔各种邪教组织和非法组织,狠刹封建迷信,破除大操大办、打牌赌博、厚葬薄养等不文明的风俗,改变不卫生的习惯,转变落后的婚育观念,倡导科学健康、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四是道德规范教育。继续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开展“改陋习、树新风”活动,大力加强对农民进行社会公德、事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大力倡导文明礼貌、助人为乐、遵纪守法、尊老爱幼、勤俭持家、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热心公益、扶危济困、见义勇为的社会风尚。与此同时,各乡镇场村要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和各种文化娱乐活动,寓教育于群众喜闻乐见活动之中,不断提高村民文明素质。其次,要认真抓好试点工作。各乡镇场要选取一个具有代表性的村帮助制定规划和方案,组织开展争创试点,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推开创建活动。每年要完成20%的村的争创任务。 第三步:评比定星,总结表彰(11月)。各村(社区)在争创和教育的基础上,要认真搞好“十星级”文明户的评比定星工作。首先,评比定星应按照农民自评——群众代表民主评——党支部、村委会审评的程序进行。村(社区)领取“十星级文明户”评比定星表,由农户在评比定星表上对照标准、内容给自己评星。其次,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全体户主大会,逐户民主评比,再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村民代表组成9—15人审评小组,根据自评和民主评定情况,结合各农户全年完成任务,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审评,评定结果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第三,建档立卡。按每次评比定星的原始记录和评选结果登记造册,专卷专人管理,并将档案报一份给乡镇政府备案。由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统一制作的“十星级文明户证”、“十星级文明户管理专用章”和“十星级文明户荣誉牌”。凡审评达到哪颗星的,就在《文明户》证上盖上哪颗星的印章,符合几颗就盖几个星的章。“十星级”文明户不搞星级终身制,达标的定星、添星,未符合标准的摘星。第四,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被评为“十星级文明户”的,由镇、村评审委员会成员上门授星授牌。被评为九星、八星的农户由各村评审委员会成员负责授星挂牌;七星六星的农户由各评选小组负责授星挂牌;五星以下的农户不挂牌。各村(社区)要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奖励。对在创建活动中成绩突出的,评为“十星级”文明户标兵,给予重奖。对未评上“十星级”文明户的农户,要有针对性地给予帮助、教育,促使其达到“十星级”文明户的要求。 四、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统一思想。一是各村(社区)在开展创星活动前要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开展“十星级”文明户争创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二是各村(居委会)要利用宣传栏、标语和横幅等形式搞好宣传,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各村小组要根据各农户的实际,制定争创计划,形成比学赶超的氛围。通过大力宣传,提高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对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认识。四是注重推介活动中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形成一个争星、追星的良好氛围。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镇农村“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村(社区)都要成立由村支部书记负责,村干部支持的小组。小组要切实加强对争创活动的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 3、部门配合,齐抓共管。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参与人员多,切实把争创活动作为教育、管理、服务农民的重要工作来抓,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把服务农民群众、教育农民群众贯穿到工作的全过程中去。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手段,教育农民既要享受应有的权利,又要履行必尽的义务,做到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对没有履行好自己的义务,未达到“十星级”文明户要求的农户,各村(社区)都有责任通过多种渠道和方法,深入细致地做好教育工作,帮助他们端正思想、提高认识,努力成为“十星级”文明户。对达到“十星级”文明户标准的,在政策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关部门要优先给予办理有关手续。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自己广泛联系群众的优势,积极配合抓好争创工作。 4、认真评选,讲究实效。开展“十星级”文明户争创活动,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政策性、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各村(社区)必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对待,坚决克服图形式、走过场、随便应付的错误作法和认识,真正站在做好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高度来抓好这一活动。在争创评选过程中,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标准,公平、公正、公开地评选。要评教结合,以教促评,以评促教,不断提高。对弄虚作假、原则性差的乡镇场、村组和工作人员要给予严肃处理,真正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确保活动获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效果。 星级文明户创建实施方案15为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进一步推进新港镇村庄整治工作进程,倡导纯朴民风,培育新型农民,建设和谐新港,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和文明程度,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经研究决定,在我村广大农村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农民素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通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广大农民树立发展意识、创业意识、守法意识、环境意识和奉献精神,为促进农村稳定、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提供精神动力,推动我镇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 二、评选范围 在我村生产生活的农村常住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与评选活动。 三、评选内容及标准 根据我村实际情况,确定我村“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内容为:热爱祖国星、遵纪守法星、创业致富星、义务风格星、科技兴农星、计划生育星、移风易俗星、重视教育星、团结和睦星、环境卫生星(“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附后)。 四、评选办法及步骤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在村评审小组的指导下,由各村(居)党组织负责具体组织评选工作。按照合法性、民主性、群众性的原则,运用思想教育、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的方式,实行公开、公平、公正评选。 具体方法:制定评选条件——申报——互评——审议确定。各农户按照标准,条件达到几颗就申报几颗星,村(组)根据申报,进行公开民主评星,评星在审定后报新港镇党委,达不到遵纪守法星、计划生育星均实行一票否决,十星内容都达标的为“十星级文明户”。 评选活动共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步,宣传动员和家庭申报(20xx年3月15日至3月31日)。首先进行评选试点。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召开群众动员大会,组织群众 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及评选标准,发放宣传材料、审批表,使群众深刻了解争创“十星级文明户”的标准和意义。在此基础上广泛动员广大农户,以家庭为单位对照标准开展自评,然后将审批表报到村民小组。 第二步,群众评议(20xx年4月1日至4月15日)。在自评申报基础上,由村民小组组织村民代表集中评议,评议出每户所得“星数”的意见,并张榜公示,接受监督。 第三步,村两委审核(20xx年4月16日至4月30日)。公示期结束后,村民小组的评议结果上报村两委,由村两委审核把关,建立档案,报镇党委批准。 第四步,授星挂牌(20xx年5月1日至5月15日)。镇审核评议结束后,要召开群众大会隆重举行授星挂牌仪式,星级牌一律挂在门楣上。各村对5星级以下户不挂牌,对满“十星”户进行表彰。 第五步,总结表彰(20xx年5月16日至5月31日)。在评选活动结束后,应及时进行自查评估,写出工作总结,并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向镇文明委推荐3户事迹突出的“十星级文明户”。对特别优秀的“十星级户”在县内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授予“十星级文明户标兵”称号,并适时召开会议总结表彰。 五、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开展争创“十星级文明户”活动是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有效形式,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有利于促进农村的稳定和经济发展。将此项工作纳入村议事日程,落实专人负责,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2、健全机构。“十星级文明户”的评选,实行村申报、镇核准、县备案的办法进行。村建立“十星级文明户”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本村“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的宣传、评选和审议工作。 星级文明户创建实施方案16为大力弘扬家庭美德,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广大家庭为创建文明乡村、卫生乡村作出贡献,推动我村“五好文明家庭”活动深入开展,结合我村实际,特制订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引导和教育广大家庭讲学习、讲文明、讲诚信、讲团结、树新风为目标,努力朝着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目标发展。 二、评选标准 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家庭成员爱国、爱家乡、拥护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助人为乐,努力为集体、为社会办实事、做好事,积极参加我村各项公益活动,不破坏公共设施、集体财产。 2、学习进取,勤劳致富好。家庭成员好学进取,不断更新知识;钻研技术,提高业务素质;岗位成才,争先创优,建功立业,在种植、养殖业不断创新壮大。 3、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好。家庭成员做到夫妻平等,小事谦让,大事协商;尊敬长辈,善待老人,街坊称道;爱护孩子,科学培育,初见成效。 4、移风易俗,少生优育好。建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反对邪教和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和教子观,为孩子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5、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家庭成员不争吵;邻里互助,团结无纠纷;室内外环境整洁,自觉清扫公共卫生,门前无杂物,牲畜粪便自觉清理;积极参与我村义务劳动活动。 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评为“五好家庭”: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国家贫困线标准的; 2.存在故意损害公共财物情况的; 3.不遵守村规民约,随意倾倒垃圾的; 4.一年内有大操大办行为的。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组建一支巾帼志愿者队伍,采取微信、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争创五好文明家庭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做到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申报推荐(20xx年9月):评选家庭向村民小组提出申请,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向村委提交。 3、考核公示(20xx年9月):由村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民小组申报的“五好文明家庭”户进行严格考核,评选出“热心公益好家庭”、“勤劳致富好家庭”、“尊老爱幼好家庭”、“移风易俗好家庭”、“卫生文明好家庭”各4户,采取多项措施公示宣传。 4、表彰挂牌(20xx年10月)对评选出得“五好文明家庭”进行授牌表彰。 四、考核领导组 组长:李小平 副组长:闫东锁、乔俊平、任全旺、刘宝珠(驻村工作队队长) 成员:任红龙、曹银翠、田斌斌、任建珍、乔金虎、张玉虎、任锁平、各村村民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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