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歌星校园歌手比赛的实施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迎接校园文化艺术节的到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培养和挖掘我校文艺人才,展示我校同学们的艺术才华和精神风貌,学校决定举办“我是大歌星”校园歌手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比赛时间 5月8号上午10:00,一、二年级选手比赛; 5月8号下午3:00,三、四年级选手比赛; 5月9号上午10:00,五年级选手比赛。 三、比赛地点 汶源讲堂 四、参赛形式 演唱形式不限,独唱、合唱均可。 五、评分标准 1.歌曲内容健康向上,形式活泼;(1分) 2.音色明亮,有较好的音质,音调、唱词准确,吐字清新;(3分) 3.理解歌曲内涵,恰当把握旋律节奏,歌曲处理及动作设计到位;(3分) 4.具有一定的演唱技巧,综合素质佳;(2分) 5.歌手仪表端庄,仪态自然,服装整洁。(1分) 六、评委 *** *** 七、计分员 尚庆琴陈春兰 八、评奖方式 1.打分采用十分制,评委现场打分; 2.按级部评选出“校园小歌手”一等奖3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3名,并按规定计入班级量化积分。 九、其他要求 1.参赛顺序由各级部抽签决定,于5月7日上午大课间交到音乐组办公室; 2.每位参赛选手必须自备歌曲伴奏。服装、化妆自行准备; 3.参赛选手必须按时到场,服从组织者的安排,否则视为弃权; 4.各级部准备一名主持人播报本组节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