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公司文件管理制度 |
范文 | 公司文件管理制度11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文件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文件管理制度1一、目的 加强文件档案管理,规范公司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程序和方法,确保公司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提供符合公司需求和保证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利用及归档。 三、术语和定义 1、档案:指公司过去和现在各级部门及员工从事业务、经营、企业管理、宣传等活 动中所直接形成的对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账册、凭证、报表、电脑 盘片、声像、胶卷、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2、档案管理:就是指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提供利用等活动。 四、职责 1、行政人事部: 1)负责公司档案的集中管理和制度执行及检查工作,并负责督促指导部门档案管理; 2)建立健全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3)收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公司的档案和其他资料; 4)负责公司档案的利用和销毁管理,监控档案利用和销毁的全过程,确保公司档案的安全; 5)提高档案信息的利用效率,促进信息传递和沟通; 6)负责组织学习和培训档案管理办法、使用知识。 2、其他各部门相关人员: 1)负责在工作变动时,做好或协助移交工作,并及时通知行政人事部; 2)向行政人事部移交合同或文件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3)负责本部门文件资料或合同复印件的日常收集、标识、贮存、保管、利用、归档; 4)财务部负责按规定独立建档保管财务档案资料; 3、各部门档案主管人员 公司文件管理制度21、目的 规定本公司文件资料的编写、批准、发布、更改、保存和作废等活动以及适用外来文件的控制要求,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和保存必要的证据。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部文件的编写、收发、控制及资料保管和外来文件的管理。 3、职责 3.1各职能部门负责工作文件的编写、收集和存档。 3.2综合管理部负责业主档案的管理与控制。 3.3办公室负责文件发放、存档、资料保管以及文件的处理。 3.4办公室主任主管文件、资料管理工作的控制。 4、相关文件 《文件控制程序》q/ph-qp-4.2.3 《质量记录控制程序》q/ph-qp-4.2.4 5、工作程序和管理办法 5.1文件的产生 5.1.1各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求编写文件。 5.1.2总经理助理对文件进行审核。 5.1.3总经理审批通过的文件由办公室打印和发放,作为非受控文件生效。 5.1.4办公室对生效的文件印制,必须使用[印制文件登记表](qr-wd01-02-01)。 5.2文件、资料的类别 5.2.1受控文件 a)内业资料; b)图纸资料; c)按照质量体系的控制要求进行管理的文件; d)在质量体系中引用的法律、法规和外来文件; e)与服务过程有关的合同协议; f)业主档案(如:公共合约、用户登记表等,属于业主财产,由综合管理部管理与控制,具体执行[顾客财产控制程序]q/ph-qp-7.5.4)。 管理与控制具体执行[文件控制程序](q/ph-qp-4.2.3)。 5.2.2非受控文件 与公司经营和服务工作范围相关的文件作为非受控文件管理,办公室应对其进行分类和编码,以便于归档,根据目前公司现有的非受控文件,可分为: a)内行文、外行文:1 b)未被质量体系引用的外来文件:2 c)与服务过程无关的合同协议:3 d)未被质量体系引用的法律法规:4 e)行业标准性文件:5 f)照片、录像带:6 g)电脑贮存:7 5.3文件、资料目录的索引号 x-x.x-xx 文件盒编号 同号柜序列号 文件柜编号 文件类别编码 5.4文件、资料归档与管理 5.4.1各职能部门对各种工作文件进行编写、收集、整理和存档,并汇总到办公室统一管理。 5.4.2办公室负责文件、资料的保密性防范,公司所有受控文件和非受控文件的资料均属保密性文件。 5.4.3办公室负责对文件、资料的管理和保护,文件、资料应分门别类包装和存放,对于需存档的文件、资料要及时存档,并建立[存档备案资料目录](qr-wd01-02-02),注明文件类别、索引号、份数等,如用必要还应有内容说明。并在档案柜上贴好存放文件的索引号范围。确保调用、借阅文件、资料时易于识别和检索,便于对文件资料的保管。 5.5文件、资料的发放 5.5.1文件应按各职能部门工作性质和范围发放,由办公室制定[文件分发登记表](qr-wd01-02-03),注明发放范围、数量、分发号等,并要求领用人在[文件分发登记表]上签领,以便对发放的文件进行统计和检查。 5.5.2办公室在文件发放的过程中不得误发、遗失,发现文件误发时应立即追回,同时作好文件的补救工作。 5.6文件资料的调用、借阅与归还 5.6.1借阅者应在[文件、资料借阅登记表](qr-wd01-02-04)上详细注明文件、资料的编号和图号,并按时归还和办理归还手续 5.6.2借阅的文件、资料未经允许不得复印、摘抄、外借和传播。 5.6.3借阅的文件、资料归还时,办公室应对文件资料是否完好进行检查,若文件、资料受损的,借阅者应阐述受损原因,并在[文件、资料借阅登记表]的备注栏上注明,因人为因素造成的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6.4机密性文件的调用与借阅规定 a)a级机密文件资料:公司年度计划、公司年终报告总结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公司财务报表、法律诉讼文件等的调用与借阅需经总经理批准。 b)b级机密文件资料:业主档案,公司员工档案、公司规章制度、公司经营专项审批文件等的调用与借阅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c)c级机密文件资料:内业资料和技术性图纸资料、法律法规类文件的调用与借阅需经有关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向办公室联系办理。 d)行业主管借阅文件、资料的仅限于b级机密和c级机密文件、资料。 e)业主(用户)因工作需要借阅文件、资料的,仅限于技术图纸和已张贴在公共场所的文件。 f)外来单位借阅、调用文件、资料的限于国家执法部门,如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等单位因工作和侦破案件需要的,可以给予协助与配合,但在此之前应检验和登记来访单位和人员的证明文件和相关证件,由办公室主任向总经理请示后亲自办理。 g)以上文件资料的调用与借阅按5.5.1、5.5.2和5.5.3条款执行。 5.7文件的复制、破损和丢失 5.7.1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复印公司的文件资料,如因工作需要复印文件,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并在[文件复印登记表](qr-wd01-02-05)上填写复印文件的名称,复印数量,并签名。 5.7.2文件使用人应对文件妥善保管,当文件破损严重影响使用或丢失时,应填写[文件补发申请表](qr-wd01-02-06),由办公室主任批准,办理更换手续。补发新文件时应收回破损文件,并应给予新的分发号,新的分发号延续原来文件分发号。 5.8文件、资料的更新 文件增加条款和更新时应及时更换,保证在使用处获得有效版本。 5.9文件的作废与销毁 5.9.1内容不适用于公司运行或超过有效期限的文件,经过总经理过期审批后给予作废或销毁处理。 5.9.2在分发过程中发现文件遗失或在使用过程中文件破损严重和丢失的,应向上级汇报,经总经理审批后,给予作废处理。 5.9.3作废文件盖作废章,留一至两份备案,其余销毁。文件销毁处理时需两个人进行,一人实施,一人监督。 5.9.4办公室对于作废和销毁的文件,应在[作废、销毁文件登记表](qr-wd01-02-07)上注明作废或销毁文件的编号、版本号和分发号作废,并向各部门书面发布作废声明,防止误用。 6、使用的记录表格 序号 名称 编号 存放地点 存放时间 1 [印制文件登记表] qr--wd01--02--01 办公室 一年 2 [存档备案资料目录] qr--wd01--02--02 办公室 长期 3 [文件分发登记表] qr--wd01--02--03 办公室 一年 4 [文件、资料借阅登记表] qr--wd01--02--04 办公室 一年 5 [文件复印登记表] qr--wd01--02--05 办公室 一年 6 [文件补发申请表] qr--wd01--02--06 办公室 一年 7 [作废、销毁文件登记表] qr--wd01--02--07 办公室 一年 起草人:审核人:审批人: 日期:日期:日期: 公司文件管理制度3(一)总则 第一条爲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根据中央关於文书处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厂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厂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 第三条按照党政分工的原则,全厂各类文件分别由党委办公室和厂部办(以下简称两办)归口管理。 (二)收文的管理 第四条公文的签收 1、凡来厂公啓文件(除厂领导订啓的外)均由厂收发员登记签收(由上级或邮电局机要通讯员直送机要室的机要文件除外)後分别交两办机要秘书拆封。在签收和拆封时,收发员和机要秘书均需注意检查封口和邮戳。对开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对密件开口和国外信函邮票被撕应拒绝签收。 2、对上级机要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信封、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四对口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机要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第五条公文的编号保管 1、两办机要秘书对上级来文拆封後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并分类登记编号、保管。须由工厂承办或归档的厂领导亲啓文件,厂领导啓封後,也应分别交两办办理正常手续。 2、本厂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分别送交两办机要秘书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 第六条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分别由两办主任(或副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後,由机要秘书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应呈送厂领导(或分管领导)亲自阅批後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紧急文件要即阅即办。 2、一般函、电、单据等,分别由两办机要秘书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几个单位会办的文件,应同主办单位联系後再分转处理。 3、爲加速文件运转,机要秘书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厂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业务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特殊情况例外)。 第七条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後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机要室,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後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两办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阅文时不得抄录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止丢失泄密。 4、文件阅完後,应送交两办机要秘书,切忌横传。 5、两办机要秘书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两办同意後,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周转。 6、按照阅文范围,离、退休干部,一般由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或由两办机要室通知到机要室阅文。 (三)发文的管理 第八条发文的规定 1、全厂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的权力分别集中党委和厂部,各群衆团体和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 2、各群衆团体、部门需要向上反映汇报重要情况或向下安排布置重要工作要求发文应分别向党委、厂部提出发文申请,并将文件底稿分别交两办审核。党委、厂部同意发文,则两办分别按党、政机构设置与业务分工统一归口以党×字、厂×字发文。群衆团体文件由党委批转。 3、对全厂影响较大,涉及两个以上厂领导分管范围的文件,须由党委书记或厂长批准签发。其馀文件均由分管厂领导批准签发。 第九条发文的范围: 1、凡是以党委、厂部名义发出的文件、通告、决定、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发文范围。 2、党委、厂部下发文件主要用於: (1)公布全厂规章制度; (2)转发上级文件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的工厂文件; (3)公布工厂体制机构变动或干部任免事项; (4)公布全厂性的重大生産、技术、经营管理、政治工作、生活福利等工作的决定; (5)发布有关奖惩决定和通报; (6)其他有关全厂的重大事项; 3、党委、厂部上行文、外发文主要用於: (1)对上级机关呈报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处理决定; (2)同兄弟单位联系有关工厂重大生産、技术、人事劳资、物资供应、科研、基建、经营管理、党群工作等事宜。 4、在工厂日常生産、技术、经营管理、党群工作中,有关图纸、技术文件、工艺修改、审批工作、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分管厂领导批准後,由主管业务科室书面或口头通知执行,一般不用厂部文件发布。 5、凡各业务科室如开专题会议所作的决定,一般都不应发文,不备查考,可以科室名义用《工作简讯》发会议纪要。 6、各业务科室与外单位发生的一般业务联系,可用各科室的名义对外发函(应各自编号备查)不用厂部名义发文。 (四)发文程式与要求 第十条发文程式规定: 1、各单位元需要发文,应事先分别向党委、厂部提出申请; 2、党委、厂部同意发文时,主办单位应以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令,上级指示或工作实际需要草拟文件初稿; 3、草拟文稿必须从全厂角度出发,做到情况确实、观点鲜明、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炼、标点符号正确、书写工整。严禁使用铅笔、圆珠笔、红墨水和彩笔书写; 4、文稿拟就後,拟搞人应填附发文稿纸首页,详细写明文件标题、发送范围、印刷份数、拟稿单位与拟稿人,并签名、盖章、标定日期和密级; 5、两办应根据党委、厂部的要求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有关文件规定,对文稿进行审查和修改。对涂改不清、文字错漏严重、内容不妥、格式不符的文稿应退回拟稿单位重新拟稿; 6、经两办审查修改後的文稿,送部门主管领导核稿(对文稿内容、质量负责); 7、对审核时修改较多,有碍列印和存档的文稿,应由拟搞部门重新誊写清楚; 8、需经会签的文稿,应在交付列印前送会签部门会签; 9、文稿审核会签後,按批准许可权的规定分别呈送党委、厂部领导审定批准签发; 10、经领导批准签发後的文稿交两办机要秘书统一编号送打字室列印; 11、文件列印清样,应由拟稿人校对,校对人员应在发文稿上签名; 12、文件打字後,由两办派专人按数印刷,再由两办机要秘书分发并检查落实情况,对印刷质量不好的文件,机要秘书应拒绝盖印分发。 (五)文件的借阅和清退 第十一条各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一般文件,需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写便条,对有密级的文件须两办主任同意後方可借阅。 第十二条借阅文件应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就地阅看,按时归还。任何人不得将文件带走或全文抄录,不允许拆卷和在文件上勾划等。 第十三条两办机要秘书对承办的公文应抓紧催办,应定期对事情已经办妥的本厂文件和上级要求限期清退的文件,进行收缴清退工作。(一般爲月底一小清,季末一中清、年终一总清)。如发现文件丢失,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和责任者,并如实向领导报告。 第十四条各部门应指定一位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文件收交、保管、保密、催办检查工作。 (六)文件的。立卷与归档 第十五条文件的归档范围: 1、凡下列文件统一分别由两办负责归档: (1)上级机关来文,包括上级对工厂报告、申请的批复; (2)党委、厂部发出的报告、指示、决定、决议、通报、纪要、重要通知、工作总结、领导发言和生産经营工作的各类计划统计、季度、年度报表等; (3)厂党委会、厂长办公室、厂务会、工厂管理委员会、中层干部会以及各种专业例会记录; (4)厂党代会、职代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团代会等厂一级的党群组织召开的代表大会所形成的报告、总结、决议、发言、简报、会议记录等; (5)有保存价值的人民来信来访记录及处理结果; (6)叁加上级召开的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资料及本厂在会上汇报表言材料等; (7)上级机关领导同志来厂检查视察工作的报告、指示记录,以及本厂向上级进行汇报的提纲和材料; (8)反映本厂生産、经营活动、先进人物事迹及厂领导工作等的音、像摄制品; (9)工厂日志和大事记; (10)工厂向上级请示批复的文件及上报的有关材料。 2、业务科室,各群衆团体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活动资料,由各业务科室、群衆团体负责立卷归档。 第十六条立卷要求 1、文件立卷应按照内容、名称、作者、时间顺序,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归档。 2、立卷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3、要坚持平时立卷与年终立卷归档相结合的原则。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4、上年度形成的文件材料,要求在下年度5月份以前整理完。6月份正式向档案馆(室)移交,清单一式两份。(接交单位各留存一份备查)。 (七)文件的销毁 第十七条对於多馀、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两办机要室应定期清理造册,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毁手续。 第十八条经审核同意销毁的文件,应派专车分别由两办机要秘书和正副主任护送到上级机关指定的纸厂监视销毁。 公司文件管理制度41目的 规范分公司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分公司所有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3职责 3.1行政部负责分公司的文件、资料的打印、归类、发放及登记工作,并保存分公司在管理服务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档案。 3.2各部门负责管理本部门在管理服务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档案。 3.3分公司总经理负责上报分公司文件、对外公开文件的发放审批工作。 3.4分公司总经理负责审批已过保存期档案资料的销毁工作。 4实施程序 4.1归档保存的文件 4.1.1分公司在管理服务或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工作计划、外来文件、报告、质量记录及与工作有关的图表、统计资料等。 4.1.2在工作中形成的图纸、操作说明书等技术档案。 4.1.3在专门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档案,如:会议纪要、声像档案、工作记录等专项档案。 4.2文件、资料归档的要求。 4.2.1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字迹清楚工整,纸张及文件格式符合国家标准。 4.2.2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完整齐全。 4.2.3每类建设工程竣工必须有兼职资料档案管理员参加,对其文件材料(含有关图纸等)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进行鉴定和验收。 4.2.4保持归档文件材料之间的历史联系,并进行科学分类、立卷和编号。 4.2.5案卷题名应确切反映卷内文件内容,并区分保管期限。 4.3档案资料的保管。 4.3.1所有档案资料均由资料管理员管理。 4.3.2存放档案必须有专用柜架,在排列上架时,应按照类别和保管部门的次序,自左向右,自上而下地排列,以便于管理和查找。 4.3.3底图除修改、送晒外,不得外借。修改后的底图入库时,要认真检查其修改、补充情况,并在档案资料盒内的面层上注明修改情况。 4.3.4存入胶片、照片、录像带、软盘、磁带要用特制的密封盒和专门的卷盒,按编号顺序排列在胶片柜或防火资料柜内。必要时采取复制、拷贝。 4.3.5每年一季度,对上一年度的各种资料档案进行归档,并对库藏档案进行清理核对和质量检查工作,做到完好、齐全。对破损或载体变质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发现档案发霉或虫害要及时消杀。 4.3.6档案资料柜需做好防盗等设施。 4.3.7质量记录保存期为二年。 4.4档案资料借阅管理。 4.4.1分公司所有人员都有保护档案、借阅档案的权利和义务。 4.4.2分公司员工查阅档案资料,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4.4.3在借阅档案资料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4.4.3.1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定期归还; 4.4.3.2要爱护档案资料,不得丢失; 4.4.3.3所借档案不得随意折叠和拆散,不得对档案随意更改、涂写; 4.4.4借出和归还档案时,应办理清点手续,由资料档案员和借阅者当面核对清楚。 4.4.5档案如有丢失、损坏或泄密,要立即追究当事者责任。 4.4.6调离或辞职的人员,必须办理文档移交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4.5档案鉴定和销毁 4.5.1档案鉴定工作由档案鉴定小组负责进行,鉴定小组由分公司总经理、各部门经理、资料档案员和有关业务管理人员组成,日常的鉴定工作由行政部资料档案员负责。 4.5.2档案鉴定小组的任务: 4.5.2.1负责制订档案保管期限表; 4.5.2.2对到期档案提出存、毁意见。 4.5.3确定保管期限原则 4.5.3.1对有长远利用价值(如技术图纸、操作说明书等),并能反映分公司职能活动和历史面貌的档案应永久保存。 4.5.3.2凡是在一定时间有利用价值的档案分别为长期或短期保存。 4.5.4鉴定工作应该每年进行一次,由资料管理员在每年1月初提出。 4.5.5鉴定中发现档案不准确、不完整,应及时责成有关人员负责修改和补充。 4.5.6销毁档案的程序包括: 4.5.6.1鉴定小组应列出需销毁档案的清单和撰写销毁报告分公司总经理审批,销毁清单及报告要保存。 4.5.6.2档案销毁时,由行政部经理进行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名。 4.5.7销毁档案资料时,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对在销毁档案过程中出现失密或对分公司造成损失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相关文件和质量记录表格 5.1《档案管理制度》 5.2《保密规定》 5.3《文件发放登记表》 5.4《文件借阅登记表》 公司文件管理制度5一、收文 1、建立《收文登记表》,由办公室派专人进行文件收文处理。 2、实行收文登记批办制度,收文由秘书办理登记,填《公司收文批办单》,统一交办公室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按文件内容及各部门分工和职责,传达部门负责人办理。 3、办理文件的有关人员均应签字,有关工作完成后,将文件退办公室存档保管。经办人员需要留存的文件,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后可留存复印件。 4、各部门收到的函件,应交办公室即时登记,交签字后2、3条处理。 5、各有关人员注意保密,不得泄露本公司机密。 二、发文 1、公司发文由有关部门起草,建立《发文登记表》,由办公室统一编号、发出。 2、每次发文须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并留底存栏。 3、各部门对公司所发的内部文件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4、向上级单位呈报的文件,由办公室派专人,按公文传进程序进行。 5、监理项目中的一般业务文件,需要办公室打印的,需办公室主任签字批准。 三、文件查询 1、凡查询、复印、借阅文件,均需申请、登记。 2、凡涉及公司经营机密及项目当事人有关机密的文档需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才能查询。不允许复印的文件,只能在公司办公室查阅,允许复印的文件,不得带出公司,只能在公司复印。 公司文件管理制度6第一条 为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根据区建设局关于文书处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单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单位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 第三条 按照党政分工的原则,本单位各类文件(党支部和行政)统一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二)收文的管理 第四条 公文的签收 1.单位所有文件(除领导订启的外)均由收发员(文书)登记签收、拆封(由上级或邮电局机要通讯员直送的机要文件除外)。在签收和拆封时,收发员(文书)需注意检查封口,对开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 2.对上级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第五条 公文的编号保管 1. 收发员(文书) 拆封和签收后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作分类登记编号、保管。 2.本单位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送交收发员(文书)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如职工工作需要借阅的可复印或借用。 第六条 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收发员(文书)分送领导和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或急作应立刻呈送领导(或分管领导)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 2.一般性质的函、电、单据等,可由办公室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几个单位会办的文件,应同各单位联系后再分转处理。 3.为加速文件运转,收发员(文书)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特殊情况例外)。 第七条 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收发员(文书),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办公室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阅文时不得抄录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止丢失泄密。 4.文件阅完后,应交收发员(文书),切忌横传。 5.办公室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办公室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周转。 6.按照阅文范围,离、退休干部,一般由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或由办公室通知到单位阅文。 (三)发文的管理 第八条 发文的规定 1.单位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的权力分别集中党支部和行政办公室,各群众团体和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 2.各群众团体、部门需要向上反映汇报重要情况或向下安排布置重要工作要求发文应分别向党支部、行政办公室提出发文申请,并将文件底稿分别交党支部、行政办公室审核。党支部、行政办公室同意发文,方可按党、政机构设置与业务分工统一归口以党×字、政×字发文。群众团体文件由党支部批转。 3.对单位影响较大,涉及多个以上领导分管范围的文件,须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后批准签发。其余文件均由主要领导批准签发。 第九条 发文的范围: 1.凡是以党支部、行政办公室名义发出的文件、通告、决定、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发文范围。 2.党支部、、行政办公室下发文件主要用于: (1)公布单位规章制度; (2)转发上级文件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的文件; (3)公布单位体制机构变动或干部任免事项; (4)公布单位重大生产、技术、管理、政治工作、生活福利等工作的决定; (5)发布有关奖惩决定和通报; (6)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3.党支部、行政办公室上行文、外发文主要用于: (1)对上级机关呈报、请示报告、处理决定; (2)同兄弟单位联系有关重大生产、技术、人事劳资、物资供应、科研、基建、管理、党群工作等事宜。 4.日常生产、技术、管理、党群工作中,有关图纸、技术文件、工艺修改、审批工作、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各科室书面或口头自行通知执行,一般不用发文。 5.各科室如会议所作的决定,一般都不应发文,不备查考,可以科室名义用《工作简讯》发会议纪要。 (四)发文程序与要求 第十条 发文程序规定: 1.各科室需要发文,应事先向党支部、行政办公室提出申请; 2.党支部、行政办公室同意发文后,主办科室应以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令,上级指示或工作实际需要草拟文件初稿; 3.草拟文稿必须从本单位角度出发,做到情况确实、观点鲜明、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炼、标点符号正确、书写工整。严禁使用铅笔、圆珠笔、红墨水和彩笔书写; 4.文稿拟就后,拟搞人应填附发文稿纸首页,详细写明文件标题、发送范围、印刷份数、拟稿单位与拟稿人,并签名、盖章、标定日期和密级; 5.办公室应根据党支部、行政的要求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有关文件规定,对文稿进行审查和修改。对涂改不清、文字错漏严重、内容不妥、格式不符的文稿应退回拟稿单位重新拟稿; 6.经办公室审查修改后的文稿,送分管领导核稿(对文稿内容、质量负责); 7.对审核时修改较多,有碍打印和存档的文稿,应由拟搞部门重新整理写清楚; 8.需经会签的文稿,应在交付打印前送会签部门会签; 9.文稿审核会签后,按批准权限的规定分别呈送党政领导审定批准签发; 10.经领导批准签发后的`文稿交办公室收发员(文书)统一编号送打字室打印; 11.文件打印清样,应由拟稿人校对,校对人员应在发文稿上签名; 12.文件打字后,由办公室派专人按数印刷,再由收发员(文书)分发并检查落实情况。 (五)文件的借阅和清退 第十一条 各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一般文件,需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写便条,对有密级的文件须分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借阅。 第十二条 借阅文件应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就地阅看,按时归还。任何人不得将文件带走或全文抄录,不允许拆卷和在文件上勾划等。 第十三条 办公室收发员(文书)对承办的公文应抓紧催办,应定期对事情已经办妥的本单位文件和上级要求限期清退的文件,进行收缴清退工作。(一般为月底一小清,季末一中清、年终一总清)。如发现文件丢失,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和责任者,并如实向领导报告。 (六)文件的立卷与归档 第十五条 文件的归档范围: 1.凡下列文件统一分别由办公室收发员(文书)负责归档: (1)上级机关来文,包括上级对单位报告、申请的批复; (2)党支部、行政办公室发出的报告、指示、决定、决议、通报、纪要、重要通知、、领导发言和生产工作的各类计划统计、季度、年度报表等; (3)党支部会、主任办公会议、中层干部会议、职工委员会以及各种例会记录; (4)支部党代会、职代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团代会等组织召开的代表大会所形成的报告、总结、决议、发言、简报、会议记录等; (5)有保存价值的人民来信来访记录及处理结果; (6)参加上级召开的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资料及本单位在会上汇报表言材料等; (7)上级机关领导同志来单位检查视察工作的报告、指示记录,以及本单位向上级进行汇报的提纲和材料; (8)反映本单位生产活动、先进人物事迹及领导工作等的音、像摄制品; (9)单位日志和大事记; (10)单位向上级请示批复的文件及上报的有关材料。 2.业务科室,各群众团体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活动资料,由各业务科室、群众团体负责立卷归档。 第十六条 立卷要求 1.文件立卷应按照内容、名称、时间顺序,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归档。 2.立卷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3.要坚持平时立卷与年终立卷归档相结合的原则。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4.上年度形成的文件材料,要求在下年度7月份以前整理完。 (七)文件的销毁 第十七条 对于多余、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办公室应定期清理造册,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毁手续。 第十八条 经审核同意销毁的文件,应在办公室收发员(文书)和正副主任以及分管领导的共同监督下销毁。 公司文件管理制度7一、总则 第一条、为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根据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企业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 二、收文的管理 第三条、公文的签收 1、凡接收公文均由秘书登记签收后分别转交相关部门,在签收和拆封时,秘书均需注意检查封口和邮戳。对开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对密件开口和国外信函邮票被撕应拒绝签收。 2、对政府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信封、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四对口”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第四条、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由秘书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应呈送总经理亲自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紧急文件要即阅即办。 2、一般函、电单据等,由秘书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几个单位会办的文件,应同主办部门联系后再分转处理。 3、为加速文件运转,秘书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总经理办公室,如关系到两个以上业务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 第五条、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给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读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秘书处,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后签名以示负责。如有总经理“批示”、“拟办意见”,秘书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总经理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阅文时不得抄录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止丢失泄密。 4、文件阅完后应送交秘书,切忌横传。 5、行政秘书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或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秘书同意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周转归档。 三、文件借阅和清退 第六条、各部门有关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一般文件,需经本部门主管签写便条,对有密级的文件须秘书同意后方可借阅。 第七条、借阅文件应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就地阅看,按时归还。任何人不得将文件带走或全文抄录,不允许拆卷和在文件上勾画等。 第八条、各部门应具体指定责任心强的主管负责文件收交、保管、保密、催办检查工作。 四、文件的立卷与归档 第九条、文件的归档范围 凡下列文件统一由行政秘书归档: 1、企业领导发出的报告、指示、决定、决议、通报、纪要、重要通知、工作总结、领导发言和经营工作的各类计划、统计、季度、年度报表等。 2、各种专业例会记录。 3、企业召开重要会议所形成的报告、总结、决议、发言、简报、会议记录等。 4、有保存价值的客户资料及处理结果。 5、企业日志和大事记。 第十条、立卷要求 1、文件的立卷应按照内容、名称、作者、时间顺序,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归档。 2、立卷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3、要坚持平时立卷与年终立卷归档相结合的原则。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五、文件的销毁 第十一条、对于多余、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秘书应定期清理造册并按行政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毁手续。 六、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文件管理制度8一、总则及范围 为了保持公司技术部的技术文件;项目资料;项目预算单、决算单的完整性,避免混乱,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技术部的技术文件;项目资料;项目预算单、决算单的管理。 二、管理业务与分工 1.技术部负责人。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及有关技术文件各项管理业务的审批及有关事项的确定。 2.技术员。负责总则中所述文件的保管、收发及按本制度进行技术文件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内容与要求 1.技术文件的种类 (1)技术类文件 由技术部负责的图纸及各类工艺规程、工艺卡片、作业指导书。 (2)管理类文件 由技术部负责的项目的合同;项目资料;项目预算单、决算单等。 2.文件登记 (1)技术部必须建立《技术文件管理台账》,掌握技术部全__文件的情况。其台账应包括:编号、名称、数量、文件编制时间。 (2)文件接收后,技术员应及时对文件进行分类编号并作记录。 3.文件的归档及保管 技术文件的保管由技术员按档案类型进行保管。 4.文件的借用 (1)文件的借阅应开具借条并由技术部领导批准,方可借阅。 5.文件的修改与审批 (1)当某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或使用单位的有关人员提出对不合理或者已经落后的技术文件时,由技术部该专业的工程师(或专业的业务负责人)分析确定是否需要修改。 (2)技术文件确定修改后,由技术部该专业工程师(或专业的业务负责人)填写《设计更改单》。 《设计更改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a)技术文件名称、编号、或图纸名称、图号; (b)更改理由; (c)会审意见、会审签名; (d)设计、工艺负责人签名; (e)修改内容和修改要求(以图纸和文档形式表现)。 (3)技术文件的xx与批准 一般性的内容更改只须将填好的《设计更改单》交技术部负责人进行xx和签字批准即可。重大内容的更改与涉及安全、质量、投资等影响面较大的内容更改由技术部召集有关人员参加审定,会议通过审定后,由技术部负责人签字后交公司批准。 (4)技术员接到《设计更改单》后,应立即着手工作,更改时,必须把已发出和保存、储备的技术文件一次全部修改完毕以保证技术文件的统一性(图纸更改后的发放除执行发放规定外,应同时将旧图纸收回并登记)。 (5)技术文件的管理应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存档(在登记时应作出标记)。 公司文件管理制度9一、总则 1、为规范公司文件的起草、审批、传达、存档工作,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公司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同级相关方函、电、来文。其中工程系统与甲方的往来函件按《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3、公司文件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存档。 一、文件的分类 1、外收文:公司从外部接收的政府文件。 2、外发文:以公司名义向外部发送的文件。 3、内行文:公司内部下发的文件,分为正式文件和临时文件(指时效性较强的文件)。本制度的内行文所指的是正式文件。 三、内行文的管理 1、内行文的范围: 凡是以公司名义对内发布的制度、办法、通知、决定、决议、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内行文范围。 2、内行文的编号 公司文件管理制度101 目的 为提高公司文件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使之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对公司的文件的体例格式、编制、编号、审批、发布、归档等文件管理的工作流程和作业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实现公司文件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公司文件管理的有效性和适应性。结合公司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文件和外来文件的管理。 3 职责 3.1 公司总经办是公司文件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文件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的起草及本制度的宣贯、发放、废止工作,并负责在全公司范围内对本制度执行的指导及监督。 3.2 总经办负责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管理制度、行政性文件、法律法规文件、政府相关外来文件的收录、发放、归档、废止的管理。 3.3 各部门产生的内部使用的文件有部门负责人或者指定人员负责文件的收录、发放、归档、废止的管理。 3.4 文件编制、审批、发布的权责 3.4.1 总经办负责组织制定公司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及其他基础性管理制度及行政性发文(通知、通告)等文件。 3.4.2 财务部负责制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文件。 3.4.3 客服部负责制定公司客服管理制度文件。 3.4.4 生产部负责制定公司生产管理制度文件。 3.4.5 质检部负责组织制定公司质量体系文件、产品认证文件,并负责制定质量管理制度、产品质量检验规程、检验作业指导书等文件。 3.4.6 设计部负责制定公司公司技术管理规范、产品技术标准、产品设计开发输出文件(设计图样、产品bom、检验标准、规范测试)等文件。 3.4.7 工厂负责制定产品bom、产品工艺文件、操作规程、生产作业指导书等文件(由打样工厂负责)。 3.4.8 公司及各部门文件制定由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编制,公司副总或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 3.4.9 公司及各部门文件分发布前,应向总经办提交电子/纸张文件审核备案,并获得文件号。 3.5 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制、审核、批准、发布,依《质量手册》和《文件控制程序》的规定执行。 4.定义 4.1 文件:公司文件是在公司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执行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公司各项工作开展和进行相关活动的重要依据和工具。 4.2 受控文件:需要对文件的分发、更改、回收进行控制。随时保持最新有效版本的文件, 4.3 非受控文件:不受更改/修订的控制,其封面或正文页面无“受控”标识,文件更改/修订后不必通知文件持有人。 4.4 外来文件:指来源于公司之外的与公司各项工作开展和进行相关活动有关的文件。(法律、法规、标准、行业规范、客户要求等) 5.工作程序 5.1 文件的分类 5.1.1 文件属性分类 (1)质量体系文件: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手册、质量体系程序文件、质量计划及质量体系运行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行政性文件:公司的公告、通知、通报、报告、申请、传真等。 (3)管理性文件: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规范/规定等,如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产品设计开发流程等。 (4) 技术性文件:产品标准、设计图样、工艺文件、操作规程、检验规程等。 (5) 外来文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行业标准、供应商/客户提供文件、设备文档等。 5.1.2 文件阶层分类 (1) 一阶文件:公司章程、公司经营规划/计划、质量手册。 (2) 二阶文件: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开展所有过程控制的程序文件。 (3) 三阶文件:管理制度、规范/规定、设计文件、技术规程、作业指导书、外来文件等。 (4) 四阶文件:各记录表单、报表等。 公司文件管理制度11为了开发人力资源,为公司注入新的血液,规范公司的员工招募如下: 一、招聘 1、准备:各部门经理根据其工作需要进行人员编制或根据人力需求填写人员增补单,经总经理批准后交行政部进行招聘。 2、本公司所需人员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公开招聘,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该工作岗位为聘用原则。公司内部人员也可以推荐,但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 3、初试:应聘人员自备个人简历带齐相关证件到行政部进行面试,技术人员、销售人员需进行笔试。 3、复试:行政部面试后将其资料与笔试试卷一起交予部门经理再由部门经理和总经理统一安排时间对应聘者进行复试,再把最后结果通知行政部。 二、录用 1、经复试合格的人员接到通知后,按其指定日期到行政部办理入职手续,并缴相关证件(学历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照片两张),由行政部统一安排岗前培训。 2、凡应聘者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 1)曾在本公司被开除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 2)经指定医院体检不合格者。 3)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公民。 4)品性恶劣,经其他公私营机构开除者(需有确凿证据)。 5)违法犯法吸食毒品者。 三、担保 1、经公司雇用的经济管理(财务人员)或认定其职务有必要提供担保者(仓库保管员、安全保卫员等)必须于到职前办理担保手续(经济担保,本地有正当职业、固定收入、固定资产的人士担保,合法有实力的团体担保)。 2、被担保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连带赔偿责任。 1)营私舞弊或其他不法行为使本公司造成损失者。 2)侵占、挪用公款、公物或损坏公物者。 3)窃取机密技术资料或财物者。 四、试用 1、本公司新进人员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免予试用外,一律先经试用。 2、新进人员一般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期表现特别优秀者,经直属主管呈报上级核准可缩短试用期限,但至少不少于原试用期的一半;若在试用期表现不佳者,可当场予以辞退。 3、新进人员试用期满后由行政部通知部门经理对其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合格者由行政部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若有培训潜能可考虑延长试用期(最长2个月),否则予以辞退,且不得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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