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
范文 |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培训学校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1学校实行独立财务制度并专门开设银行帐户进行独立核算,开户行是南京银行健康路支行,帐号是xxxxxxxxxx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校事业发展,根据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任务: 1、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法律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2、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开支,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二、财务管理体制 1、学校财务管理体制是:“统一领导,集中管理”,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2、学校总务处为学校的单一的财务机构,在校长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不得在学校之外设置同级机构。 3、学校总务处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制定会计人员岗位职责。财会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经过学校行政同意,不得任意调动和撤换。 三、预算及收入管理 1、学校预算的依据是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入计划。学校会计室应在每年的十二月前按有关规定编制好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 2、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3、学校收费实行一费制。 四、支出管理 1、支出是根据学校为开展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发生的各项耗费和损失。 2、学校支出包括: ⑴事业支出。事业支出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它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它费用。 ⑵专项资金支出。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必须按项目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项目完成后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验收。 3、学校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办公室结合学校情况制定有关规定和开支标准,并报学校行政组审批。 五、资产管理 1、资产是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2、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借出款、存货等。存货是指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过程中耗用而存储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消耗性物资、低值易耗品等。 3、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质,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4、固定资产分类:学校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 5、学校总务处应配合有关部门,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存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六、财务监督和检查 1、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对违反财经法规的支出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同时报告领导处理。 2、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总务处对不同的经济活动实行不同的监督形式。 3、学校总务处有权对学校的会计工作进行审计。 4、学校总务处应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和审计。 七、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1、财务报告是指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会计室应定期向有关部门和财政部门提供财务报告。 2、会计室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八、总务处应根据上述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制定出有关配套的规章制度。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2办公室是学校的行政办事机构,负责学校的行政管理及对外联络工作。其职责是: 1、组织起草学校综合报告,拟定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计划、规划、总结、通知等;组织拟定全校性规章制度,发布有关行政事务的通告。 2、组织安排学校办公会议,并做好记录。 3、根据审批权限开具证明信函与介绍信函。 4、对外联络及接待,处理来信、来访。 5、管理文书档案,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6、各种办公用品及教学器材的购置与维护,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检查等工作。 7、“三防”(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工作和卫生工作的`组织检查,保证学校的安全与整洁。 8、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本市职业技能培训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培训学校),按照国家、本市及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业资格培训,是指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开展的、对劳动者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培训。职业资格培训分为五级,即职业资格五级(初级)、职业资格四级(中级)、职业资格三级(高级)、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职业技能培训是指为劳动者适应某一岗位需要开展的、以提高技能水平为主的职业性培训;新职业(工种)是指劳动保障部已正式颁布职业名称,但职业分类大典中未收录的职业。 第四条民办培训学校是职业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其教师和学生依法享有与国家举办的教育机构的教师和学生平等的法律地位。 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按照“适应需求、适度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原则,对民办培训学校进行管理,将其纳入提高劳动者整体素质的职业培训规划,采取措施予以扶持,鼓励民办培训学校依法发展、资源统筹、开放创新、办出特色。 第二章职责与审批权限 第五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民办培训学校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负责: (一)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以及本市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市民办培训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办学标准,组织开展民办培训学校的评估和评优工作,负责民办培训学校师资队伍的建设工作。 (二)按权限负责民办培训学校的审批工作;定期发布民办培训学校职业(工种)设置标准和民办培训学校开设职业资格培训的职业(工种)范围;组织专家对民办培训学校职业(工种)设置资格进行评审。 (三)按照“行业优先、布局合理、择优认定、逐步推开”的原则审批新职业(工种);定期发布和更新开设新职业(工种)的范围;负责新职业(工种)培训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的开发。 (四)定期发布开设职业技能培训的范围。 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按权限负责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的审批工作。 (二)负责审批为社会各类人群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 (三)负责对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民办培训学校的教学、师资、培训、鉴定、学生管理、广告、收退费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第六条设立民办培训学校按以下权限审批: (一)举办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初、中级)职业(工种)培训的民办培训学校,由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同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二)举办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及以上职业(工种)、国家统考职业(工种)的民办培训学校,经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推荐,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抄送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为社会各类人群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由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民办培训学校的设立、变更、延续、终止 第七条以社会组织名义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有与其培训项目相适应的办学资金。 以个人名义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联合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应当视出资比例及经公证机关公正的联合出资协议书,确定一方为举办者。 第八条民办培训学校的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民办培训学校名称应当包括其所在行政区域和冠名,冠名不得使用专有名词。 民办培训学校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得与已登记的其他学校名称相同或相近,学校的外文名称应与中文名称一致。民办培训学校只开展某一特色职业(工种)培训或关联性强的职业(工种)培训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可以使用职业名称冠名。 第九条举办民办培训学校应当符合《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见附件1)及相应的职业(工种)设置标准。 第十条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申办报告》(格式要求见附件2)一份; (二)《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审批表》(见附件3)三份; (三)拟办民办培训学校的章程: (四)单位办学应出具举办者的法人资格证明及复印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办学的证明文件。公民个人申请办学应提交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证明和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五)拟办民办培训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人员、拟任校长、财会人员、职工的身份、学历、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六)拟聘理论教师、实习指导教师的身份、学历、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七)拟办民办培训学校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证明文件。具有资质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其中以货币资金以外的方式出资的,还应提交具有评估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八)适合用作办公、培训和实习场地证明。自有场地的民办培训学校,提交场地产权证明,租借场地的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租借契约及场地产权证明; (九)满足教学和实操培训需要的主要设施、设备的清单; (十)开展相应职业(工种)培训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相应的教材(教材提供目录及编者)。 有关证照、证书、证件、教材等除提交复印件(目录)外,还应提供相应原件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对。 第十一条民办培训学校章程应当包括以下事项: (一)学校名称、校址; (二)办学宗旨、办学规模、职业(工种)设置、培训层次和形式; (三)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四)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它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式、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产生和罢免的程序; (六)组织管理制度、财务管理(使用)制度、教师管理制度、学籍管理制度、学员考核鉴定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 (七)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八)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4第一章 办学宗旨 办学理念 校训 培养目标 1、办学宗旨:立德树人、强技乐业。 2、办学理念: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谋发展、以爱心促和谐。 3、校 训:志存高远、自强不息、德才修身、心系邦兴。 4、培养目标:以培养“创新、创造、创业型人才”为目标。 开办多种特色专业,开展长短并举,专兼合一,一专多能,订单就业的培养模式。教学上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突出专业技能的培养与提高,强化实际动手能力和岗位的适应性。我校师资雄厚,设备齐全,学生可以获得全国通用的资格证、等级证、毕(结)业证,合格学员学校负责100%推荐就业。 5、四过硬: 素质过硬,意识过硬,技能过硬,理论过硬。 第二章 教职工管理 一、培训制度 1、培训对象为年龄在18—45周岁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剩余劳动力、大中专毕业生。 2、培训时间10天,课时按上级规定时间。 3、学员持户口本和身份证到我校报名培训。 4、我校需按实际情况登记造册,分班、分专业进行培训。 5、培训通过技能鉴定的,由劳动部门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6、培训结束后,成绩突出的学员可以推荐就业。 二、培训班学员管理 1、所有学员必须按时报到,逾期不到者取消培训资格。 2、学员着装要做到整齐大方、得体,统一佩戴胸牌。 3、培训实行全脱产封闭式管理,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外出。 4、培训期间任何人不得请假,特殊情况确实不能继续学习者,按自动退训处理。 5、课余时间必须外出者须写请假条,由教务处批准后方可离开,返回时要到教务处销假。 6、学员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7、尊重老师的劳动、服从老师的指挥,有问题时要先举手示意,经批准后再回答 8、上课期间要认真听讲,不得有影响课堂秩序的行为和举动。(手机应关机或者调为震动,在教室内严禁抽烟) 三、教师管理制度 1、教师要遵守学校的各项制度,热爱教育培训工作,做好继续教育和各项组织、实施工作。 2、教师要熟悉教学计划、课程安排、课时分配及班级学生情况,编排教学进度,按培训班教学计划授课。 3、教师要按教学要求备好课,精心讲授,讲究教学方法,并注意培训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应用能力。 4、教师要关心学员学习动态,改进教学工作。 5、教务处根据教学培训计划,做好各类培训班学员的报名登记、住宿和教学管理。 6、教务处根据教学培训要求,做好兼职教师聘选、编写教材、做好教学场地的维护和教学设备的管理。 7、教师因病、事、公假不能上课,必须提前申请和出示相关书面证明并报校长,因病不能亲自办理,应提前通知,经校长批准后,方可请假,事后要补办手续。 四、校长工作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按教育规律办学,领导和主持学校的全面工作,积极进行教育研究和教育改革,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 2、从学校实际出发,主持制订学校的发展规划,学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政治,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业务水平及教育教学能力。培养和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4、审定各类工作计划,领导教师开展正常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5、加强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的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主动关心师生员工的生活,努力创造条件改善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状况。 6、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为想创业和已创业的人提供更好学习管理知识的平台。 7、根据学校规模,设置学校管理的组织机构。搞好聘任教师工作,安排好教职工的工作岗位。 8、民主管理学校,经常倾听教职工的意见,发挥教职工大会作用,关心教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努力改善福利待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全面负责教职工的考核和奖惩。 9、严于律己,廉洁奉公,虚心接受群众监督,起表率作用。 五、办公室工作职责 1、协助学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做好日常校务工作。 2、负责起草全校性的工作总结、规划、决策等文件、做好文字综合和处理工作,把好文字关和政策关。 3、负责发布有关会议和学习活动通知、学员考核汇总工作。 4、做好各类文件的收发、传递、归档、登记和保管工作、记录整理学校资料。 5、根据校领导批示、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6、配合学校,做好学校归档工作。 7、做好学校开班及其他组织工作和会议专场的布置工作。 8、做好校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9、负责培训学员进行学习、纪律、生活等方面的管理。 (一)学籍管理 1、对参加培训的.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定点培训机构要建立培训台帐,详细记录受训者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文化程度、培训专业(职业、工种)、培训时间、考试考核成绩、收费和申领培训补贴情况、培训后就业单位、就业岗位、劳动合同签定或企业用工证明以及用工单位的联系方式等。 2、建立学员学籍管理制度。对每个参加培训的学员实行电子注册,建立学员学籍档案,完整记录学员在培训学习期间的学习成绩、实训实操技能水平、行为表现以及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等个人信息,将每个学员的基本情况记录在案。 3、建立学员考勤登记制度。对学员参加培训上课和实训实操进行考勤登记,每次上课都要求学员签到,记录学员每次学习的时间和内容。学员的考勤登记表作为申请培训补贴的依据之一。 (二)档案管理 加强培训资料和培训人员档案管理,每期培训鉴定结束后,以班为单位收集、整理培训资料和培训人员的相关资料归档,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归档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参训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学员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联系电话、文化程度、培训训专业(职业、工种)、培训训时间、培训获证编号等。 2、教学情况:包括培训课程安排、学时安排、任课教师、教材、教学大纲和教师教案等。 3、学员学习情况:包括考勤登记、作业完成结论、作品完成结论、学习评语结论、理论课和实训实操课考试考核成绩等。 4、开学、结业相关资料:包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培训计划和办班批复;开班和结业典礼的领导讲话;报送的信息、图片及相关资料等。 5、学员就业创业情况:包括学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培训专业、培训时间、家庭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以及上岗就业的单位,培训机构与用人单位所签定的用工合同及用人单位的联系方式等。如是成功创业的,主要包括学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培训专业、培训时间、家庭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创业地点、营业执照等。 六、培训学校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培训和就业政策,热心为接受培训的对象服务,不断提高就业培训合格率以及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 2、配备固定的培训场地,有较高的师资队伍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实训师傅。有完善的教学管理制度,有针对性、实用性、有效性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实训计划。培训设备、设施、教材符合国家职业技能培训要求。同时提供办学资质证明,培训项目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学设备、教学设施、教师简介等资料。 3、实施培训时,必须提前向县人社局提交开班申请、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课程安排表、培训人员花名册,经人社局审核批准后,方可开班。 4、按教学计划进行培训,接受人社局、财政局、劳动服务中心指导监督。 5、自觉遵守《晋城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管理办法》。 6、培训课时按《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和加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规定执行。 7、按要求将教学档案材料分期分班装订成册备查,指导、收集和整理申报培训补贴资料。 8、加强与就业服务机构和用工企业的沟通联系.做好参训学员就业推荐和跟踪管理服务工作; (一)教学管理 1、培训教材。各定点培训机构必须要统一使用国家正规出版社出版的教材,如使用自编教材的,必须要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备案。 2、培训时间。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各职业(工种)的培训要求,各定点培训机构必须要严格按规定的课时组织培训,其中:A类职业(工种)培训时间在120个标准学时以上;B类职业(工种)培训时间在240个标准学时之间;C类职业(工种)培训时间在360个标准学时之间。每天按7个标准学时计算。 3、课堂教学和实习实训。各培训机构必须要严格按规定要求开设理论课程和实训实操课程,不得随意减少课时和实训实操时间。 4、考核考试。每期培训结束前,必须要统一组织考试考核,并将考试考核试卷和学员考试考核成绩一并归档备查。 (二)考试考核管理 在培训期间,所有学习上课的内容每一门课程结束时都要组织考试考核。在培训班结束前10天,定点培训机构要向人局提出职业技能鉴定的书面申请,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安排鉴定时间和地点。 (三)监督检查 1、指导和督导。人社局是各定点培训机构的业务主管部门,各定点培训机构接受人社局的指导和监督。人社局对定点培训机构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将培训合格率、培训后就业(创业)率以及学员满意度作为考核评估的主要指标。人社局对定点培训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凡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定点培训机构资格。 2、定期检查。人社局每年至少要组织人员对定点培训机构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在每期培训班办班过程中,人社局要对定点培训机构进行必要的培训检查。 七、培训学校财务制度 为规范学校的财务会计行为,加强学校的财务管理,提高学校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学校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和量入为出的原则,努力保证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2、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3、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使用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票据的购买、使用、保管、核销由会计负责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4、一切财务开支,严格执行并从严掌握。会计对开支的票据要 认真审核,及时记帐;发现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凭证要按规定汇总装订,妥善保管。 5、财会人员要每个月对帐一次,进行结帐和报表工作,并按要求报告财务主管及校长。 6、一切计划内开支,如:工资、福利费、酬金、教学费、办公费、管理费及其他必需的开支款项,必须由财务主管批准支付。 7、财务人员自觉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坚持审批制度和有关手续。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任何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财务人员不遵守财务制度,随意报销,将被追究责任。 8、学校领导,特别是财务主管,必须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的各项财务制度。如有违反制度和失职行为,也要追究责任并从严处罚。 9、学校接受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并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财务人员离任审计制。财务管理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实行民主理财,财务公开。要主动征求群众意见,积极采纳合理化建议。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5一、上班时间: 13:00----20:30 13:00---15:30 教师备课时间 15:30---16:00 招生宣传即接学生 16:00---20:30 教师辅导作业(备注:学生作业未完成的可往后顺延时间) 二、办公室规章制度 1、每天整理自己的物品,保持桌面干净、整洁,座椅摆放整齐。 2、需要打印的习题、资料等必须提前递交,经安排后将由打印人员统一处理。个人所需所查资料,请保存到E盘所属文件夹。 3、工作时间内,任何人不得在办公室接打电话,闲聊,影响他人工作;任何人不得利用办公室网络资源或自己手机进行非工作性质活动(QQ聊天、游戏等),违者必罚。同事之间保持良好的关系,避免大声争执以造成不好的影响。 4、每天13:00始为正式上班时间,所有教师13:00时必须在办公室自己的办公桌自己备课,不在位者视为迟到; 5、每天下班前,自觉检查临近窗户是否关闭;最后离开者必须关闭所有电源开关(照明灯、空调、电脑、插座等)。 三、教学要求(16:00----20:30为辅导作业时间) 1、带班教师全权负责本班教学任务。 2、教师进班辅导前要准备好教材、教案、教具和课堂必需品,于辅导前5分钟到达教室。期间不得随意出教室(特别是过道南边的教室,杜绝学生攀爬窗户)。维持好各自班级的教学秩序。 3、带班教师应保证学生作业的完成,对于学校期中和期末考试教师应合理安排,确保学生掌握所学知识,如有必要可安排单元测试。 4、教师上课必须保持衣冠整洁、态度温和、举止大方,避免情绪化(女性教师上课不得化浓妆、严禁穿吊带衫、拖鞋、超短裙、超短裤或过于透明的`服饰等;男性教师不得穿无袖、背心、西式短裤等不符合教师规范的服饰)。 5、上课时,教师手机必须处于关机或静音状态,禁止上课接听手机或发送信息。对于学生家长将作业发送到老师手机上的,允许老师看短信。 6、教师必须严格执行课堂流程,对学生严格要求,培养良好的课堂纪律和行为规范,随时注意学生听讲、书写坐姿。 看过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范本的人还会看: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6一、人事 1、凡本校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不提倡留职停薪,未经学校许可,不准搞第二职业。 2、全校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分配。 3、凡要求调入本校工作的教职工经学校考核,行政会研究同意方可办理调入手续。调入后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评合格,方可成为本校正式教职工。 4、学校决定调整工作岗位的教职工,应服从分配,按时上岗,否则从通知之日起以旷工论处。 5、凡本校教职工连续矿工一周或累计半个月以上者,以待岗处理。 二、考勤 1、学校全体干部,教师职工均系考勤对象,由教务处负责考勤工作。各组、室设考勤员一名,(由组长担任),逐日记载出勤情况,按日统计,上报教务处汇总公布。 2、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办公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中途离岗。 3、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因公外出,也应告知组室负责人或考勤员。 4、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处。旷工半天以上(合半天)扣除相应的工资外,停发当月奖励工资。 5、教职工的集体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本校专职教师,按国家规定享受寒暑假。职工、干部寒暑假期间,享受假期的三之二,其余时间由学校或部门安排工作。 7、凡本校教职工,无故连续旷工一个月,或累积一个月者,以自动离职处理。 8、教职工的考勤必须根据有关规定,与工资、奖金、评选、职称评定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三、请假 1、教职工因事、因病须离岗者,必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人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课工作之后,方可离开岗位。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或事后补假。 2、请假时间在1—2节课以内,本人空课者,由年级组长批准;一天以内由教务主任批准(后勤人员由总务主任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分管副校长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校长批准;一周以上,由校长签注意见后,报教育局办公室批准;中层以上干部,一律由校长批准。 3、教职工请假,一月内事假累计3天、病假5天以上者扣发全部奖金;一学期事假累计15天,病假累计一个月以上者,扣发全学期地区津贴;事假在一个月,病假两个月以上者,停发请假期间的职务工资。 4、请长期病假者,从绺三个月起,除执行上述第三条规定外,发给病假期间工资标准如下: 工龄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90%(指除工务工资、奖励工资以外的.基本工资,下同)。满十年的照发,六个月以上病假的,从第七个月起发病假期工资,标准如下:工龄不满十年,发给本人工资70%;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5、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可准假三天,实行晚婚晚育的可准假10—15天。 6、女职工的产假按计划生育暂行规定办理。 7、本人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三日的丧假。 8、外省市籍职工,请假赴原籍结婚、奔丧者,根据往返路程、远近往返所需时间,给予路程假。 9、未经请假擅自离岗或未经续假逾期不归者,以旷工论处。 四、奖惩 1、对教职工的奖励和处罚,要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经过一定评议、审议手续,并公之于众。 2、校级先进工作者,每学年评定一次,由校长授予荣誉称号。单项奖励随时进行。先进工作者评定比例一般为15%--20%左右,表彰先进,坚持德、勤、能、绩综合评定。须由群众评议推荐,组室申报,校长审批。 3、给予教职工处分,必须慎重,应由学校组织调查,取得确凿证据后,根据错误程度和本人认识态度,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讨论,形成初步见后,由学校行政会议决定。记过以上处分,需经主管部门批准。 4、奖励以精神为主,物质为辅。 5、所有奖励和警告以上的处分,均记入个人和学校档案。 6、凡符下列条件之一的教职工,可给予奖励: (1)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成绩显着者。 (2)遵纪守法,兢兢业业,出满勤,事事处处为集体,对不良行为敢于斗争,事迹突出者。 (3)热爱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教育教学质量名列前茅者。 (4)勇于开拓,创新善于试验,在教育教学改革上有较大贡献者。 (5)面向全校学生,对后进学生加倍爱护,在帮助后进学生转化方面卓有成效者。 (6)参加竞赛获奖学生的辅导教师。 (7)积极组织,指导学校大型活动,并做出显着贡献者。 (8)服务及时周到,态度和蔼可亲,质量令人满意,效益好者。 (9)为筹集资金做出突出成绩者。 (10)在其它方面有特殊贡献和先进行为者。 7、对照上述条件,视情况可授予先进工作(或其它荣誉)称号,或给予单项奖励。 8、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予处罚。 (1)目无法纪,自由散漫,擅离职守,玩乎失职,造成损失者。 (2)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使学生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残和伤害者。 (3)违法乱纪,赌博成性,酗酒成风,打仗,挑拨是非造成不良影响者。 9、依据上述情形轻重与认识态度,可分别给予口头批评,公开检查,通报批评,扣发奖金或工资、赔偿损失、警告、严重警告、记过、降职、降薪、开除留用、开除等处分,触犯刑律者,由司法机关处理。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7为实现学员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培训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学员管理制度。 一、学员管理的指导思想 学员管理紧紧围绕实现职业培训目标来进行,从加强职业道德学习、专业理论知识培养和实践能力培养入手,使学员掌握一门专业技术的'同时,也拥有良好的职业规划认识。 二、学员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1、学员管理工作包括学习管理、考勤管理、考试管理、就业管理等。重点是学习管理; 2、学员管理工作要从各班次学员的实际和特点出发,引导学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3、在校区的统一领导下,教学处作为学员管理机构履行管理职能; 4、各专业班次均设班主任,具体负责班级的学习和其他各项活动的管理工作,班主任要严格履行班主任职责; 5、各主体班次均设立班长,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工作。各班次由授课老师划分若干学习小组。各小组长负责组织本小组认真完成教学中的课程任务。 三、学籍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学员培训质量,切实跟踪培训期间每位学员情况,从而进行教学监督与管控,校区将为学员设立学员培训档案,其档案内容包括:《学员档案表》、《学员考勤表》、《学员请假报告单》、《学员成绩单》、《学员就业情况》等。 1、学员无正当理由逾期3天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学员报到时,须按校区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真实填写《学员档案表》(附件:身份证复印件、2寸照片),及时进行登记入档; 3、学员在校区培训期间所填写相关培训档案表格中,学员必须保证填写信息真实有效。如填写虚假信息,公司可立即解除与学员的培训关系,并不承担学员的经济损失; 3、正式开课后一周内由班主任指定班长。在校区学习期间,班长需积极配合班主任进行教学管理工作;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8教师管理制度 一、备课 1、教师要认真制定教学计划,包括教材分析、学生基本情况分析;根据课标的要求,确定本学期思想教育、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及能力培养的要点;分析教材的重、难点;提出落实任务和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和要求。 2、教师要认真安排学期教学进度并填写教学进度表。 3、教师要认真进行备课试讲,做到:一备教材、二备学生。 4、及时按教学进度提前两周写好教案,没有教案教师不得进入课堂。 5、教师课前要进行复备,明确教学目的,完善教学设计,补充课堂习题。 6、做好课后的教学回顾,反思课堂教学效果,积累经验,查找不足,不断完善教学方案。 二、上课 1、教师上课前要做好准备,上课不迟到,下课不拖堂,中途不离开课堂,不接听电话。 2、教师课上要组织好教学,要组织好每一个教学环节,精心安排有条不紊,创造出融洽和谐的教学环境。 3、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要求学生发言先举手,发言声音要亮,要耐心听取学生的发言,不轻易打断、否定学生的发言。对于个别违反纪律的学生,要耐心进行教育,不得把学生撵出课堂。 4、教师上课要做到教学目的明确,知识准确,重、难点突出,并结合教材进行思想教育。 5、教师的课堂教学必须体现“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 6、课堂教学各环节联系紧密,时间分配合理。 7、课堂习题配备适当,有梯度,使不同层次的学生都能得到训练。 8、教师板书工整,设计合理,教师语言要富有启发性和趣味性,不说与教学无关的话。 9、教师要及时写出教学小结,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有计划、有目的地不断提高本学科的教学质量。 三、作业 1、教师要明确作业要求,认真研究各类习题的编排意图和覆盖面,随时掌握易出现的问题,对教材内容与习题如何配合做到心中有数。 2、布置作业要适量。 3、要注意培养学生严谨、认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态度。优秀作业定期进行展览。 4、要求学生独立完成作业,对不按要求做的学生,应及时批评教育并严格要求补做或重做。 5、作业批改要认真、及时、正确,批改符号要规范,要给出作业等级。批语要恰如其分,提倡面批,个别指导。 6、加强作业讲评,每个教师要有作业批改记录,认真记载作业中的典型错误及典型解法,帮助学生总结教训。 四、辅导 1、教师要对优等生和学困生分别制定具体的可操作的辅导计划。 2、教师要加强对学困生的个别辅导,加强对他们学习方法的指导。 3、对自控能力差的学生,要严加督促,培养他们良好的学习习惯 五、教研活动 1、教师要积极参加各级教研活动,通过各种教研活动,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2、活动前每位教师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讨论要充分,发言要精当。 3、教研活动力图形式新颖,讲求实效。 4、做好活动记录,填写活动自评表。 xx职业教育培训学校 20xx年xx月xx日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91、热爱职教事业,全心全意为“弘扬传统文化,保障社会就业”服务。 2、树立“知博为师,身正为范”的教师形象,努力提高专业理论和技能水平,发扬爱岗精神,培养技艺精湛的人才。 3、坚持规范教学,严格管理,深钻教材,精心讲授,认真传艺,重视技能训练,狠抓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4、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交流经验,取长补短,改进教学,共同提高。 5、谦虚和蔼,不骄不躁,团结同志,融洽协作,同心同德,共谋事业。 6、尊重领导,尊重同志,尊重学生,善于自我批评,勇于同不良行为做斗争。 7、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政策法令,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创建优良的.教学环境,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完成任务。 8、重视教学质量,认真对学员学习的效果进行检查与考核,公正评定学习 9、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和其它活动。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10一、教室: 1、桌椅整齐干净,横列竖列对齐,椅子紧靠桌子收于桌子之下,抽屉内保证干净无物品; 2、地面整洁,无纸屑粉笔等垃圾,地面无污点痕迹; 3、黑板板面整洁,无粉笔遗留痕迹; 4、讲桌整洁,表面无灰尘,整齐放置粉笔与抹布; 5、墙面干净,无笔划痕与无污迹; 6、垃圾桶套袋,早晚垃圾清空,更换垃圾袋; 7、玻璃门窗、窗框清洁,无垃圾无灰尘早晚搽拭,时时清理; 8、特殊:教室一:咨询室规格,桌面必备:日历、咨询册、计算器。 二、办公室: 1、周内:桌面整洁,无灰尘无垃圾,书本资料整齐入文件筐,每日下班前整理桌面,椅子仅靠桌子放于桌子之下,保持整洁方可下班; 2、周末:周五、周六下班前桌面、地面清空,无灰尘无垃圾,物品放入各自置物柜,地面不得堆放物品,椅子仅靠桌子放于桌子之下,每个工位两张椅子; 3、地面:不得随意堆放物品,无垃圾无无痕; 4、垃圾桶套袋,早晚垃圾清空,更换垃圾袋。 5、玻璃门窗、窗框清洁,无垃圾无灰尘早晚搽拭,时时清理。 三、前台: 1、上方台面仅放置两盆绿萝,一本台历,保持无灰尘无垃圾; 2、电脑桌面物品摆放整齐,书本文件入文件筐,细小物品入抽屉,水杯统一放置右上角,桌面仅摆放鼠标、键盘; 3、整个桌面及桌面测角保持无灰尘整洁,地面物品入收纳箱,桌下仅放置两张椅子,地面整洁无垃圾无污迹; 4、打印机、饮水机、小圆桌、空调、置物架每天搽拭,保证无灰尘无污迹,台面清空不放置任何物品; 5、草稿纸放置到饮水机旁架子上,草稿纸和宣传页分门别类,整齐摆放; 6、棋子放置饮水机旁架子底格,棋盘置于小圆桌侧方靠玻璃墙; 7、托管举牌置于小圆桌侧方靠玻璃整齐摆放; 8、垃圾桶套袋,早晚垃圾清空,更换垃圾袋。 9、玻璃门窗、窗框清洁,无垃圾无灰尘早晚搽拭,时时清理。 四、厕所: 1、保持地面无垃圾、无污迹,早晚拖地,时时清理; 2、水箱早晚搽拭,保证无灰尘无污迹; 3、便池、拖把水池光洁无无痕,早晚清理,时时清理; 4、洗手池上方仅能放置洗手液、洗洁精,柜面、镜面、池子早晚搽拭,保证无灰尘无污迹; 5、玻璃门窗、窗框清洁,无垃圾无灰尘早晚搽拭,时时清理。 6、垃圾桶早晚清空,跟换垃圾袋,时时清理,满8分便更换。 7、厕所间、洗手池早晚消毒水喷洒消毒,保证无异味。 五、书架、文件柜: 1、书籍按大小长短整齐排列,不得倾倒、凌乱; 2、台面早晚搽拭,保证无灰尘无污迹; 3、所有裝盒资料需放入相应文件柜,摆放整齐。 六、微波炉(微波炉、放置的桌子) 1、微波炉表面、桌面清理,无灰尘无污痕,早晚搽拭,时时清理; 2、桌子抽屉清空,早晚搽拭,无灰尘无污物; 3、微波炉里面,早晚取出托盘水池用洗洁精清洗搽干放回,内壁用干净抹布清理,保证卫生无异味。 七、绿色植物(室内室外)、圣诞树: 1、每日早晚叶片搽拭、清理黄叶,保证无灰尘,盆内无垃圾; 2、每周一早上浇水。 八、公共地面(室内:厕所到前台门口、室外:电梯间门口到大门侧方椿之生门口)、消防器物: 1、保证地面整洁无垃圾无污迹,早晚扫地拖地,时时清理; 2、拐角处、柜子侧方、垃圾桶后、室外绿萝丛中仔细清理,做到无垃圾、无灰尘、无污迹。 3、消防器物表面清理,早晚搽拭,前台一个,教室九外一个,厕所外消防柜。 九、卫生检查: 1、值班人员每日早上、每日晚上下班前拍照发群,检查各项卫生,并做好登记签字,不达标直接发群,不达标者乐捐10元/次; 2、校长负责不定时抽查,不达标者乐捐10元/次 十、负责人 卫生区域 负责人 教室一+工位 黄茜 教室二+工位 代友奎 教室三+工位 周华年 教室四+工位 刘庆荷 教室五+工位 徐红梅 教室六+工位 王蝶 教室七+工位 陈曦 教室八+工位 王蝶 教室九+工位 代友奎、黄茜 前台 徐红梅 公共区域 厕所、书架(1个、置物架2个)、微波炉(微波炉、放置的桌子)、绿色植物(室内室外)、圣诞树、公共地面(室内:厕所到前台门口、室外:电梯间门口到大门侧方椿之生门口)、消防器物、卫生检查 值班人员 备注: 负责老师休息日,相应区域由值班老师负责 日期 责任 值班人 星期一 早晚开门锁门驻守前台、卫生、关灯、关空调、关电脑、关饮水机 刘庆荷 星期二 早晚开门锁门驻守前台、卫生、关灯、关空调、关电脑、关饮水机 王蝶 星期三 早晚开门锁门驻守前台、卫生、关灯、关空调、关电脑、关饮水机 周华年 星期四 早晚开门锁门驻守前台、卫生、关灯、关空调、关电脑、关饮水机 代友奎 星期五 早晚开门锁门驻守前台、卫生、关灯、关空调、关电脑、关饮水机 辜泽兵 星期六 早晚开门锁门驻守前台、卫生、关灯、关空调、关电脑、关饮水机 黄茜 星期天 早晚开门锁门驻守前台、卫生、关灯、关空调、关电脑、关饮水机 徐红梅 十一、值班分配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11一、学籍管理制度 1、学员无正当理由逾期3天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学员报到时,须认真填写《学员登记表》,按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及时进行登记注册。 3、学员参加校内考试时,须遵守考场纪律,成绩记入本人档案。 4、学校组织学员统一参加合肥市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考勤制度 1、学员上课、实操、考试、参加集体活动等,均应实行考勤。 2、考勤由班主任负责,并建立出勤档案。 3、学员参训前应合理安排工作或家务,保证集中培训时间,确实因故不能上课、实操、考试、参加集体活动,必须请假。 4、学员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由分管副校长批准。 5、学员未经请假或超过假期的'缺勤,均按旷课处理。 6、学员在校培训时间不得低于总培训时间的80%,到课率达不到80%者,不得参加本次技能等级证书考试。 三、课堂守则 1、提前进入教室,做好课前准备,上课不迟到、不早退。 2、讲究文明礼貌,严禁穿背心、裤头、拖鞋进入教室、机房、操作室。 3、自觉维持教室、机房、操作室秩序,保持安静。上课、上机、实操时不随意进出教室,进出教室必须轻手开、关门;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到振动档。 4、注意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或乱扔纸屑,不在教室里吃东西、吸烟,值日生每天清扫教室。 4、爱护公物、爱护设备。不在桌椅、墙壁、门窗上乱涂乱画,不擅自挪动、拿走教室内的设施,不私自使用教学设备。 5、节约用电。不需要使用电灯或风扇时应立即关掉开关;不在教室上课时或最后离开的人要关好电器开关,关好门窗。 6、上课时间不接待客人。 四、宿舍管理制度 1、服从管理,不随意调换宿舍和床位。 2、宿舍内不准留宿他人,外来人员必须经门卫登记后方可探访。 3、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晚上外出时,必须在十点熄灯前返回宿舍。 4、宿舍保持安静,不大声喧哗;严禁在宿舍赌博、划拳、酗酒肇事。 5、勤洗衣被,早起叠被,整理床单和内务,物品摆放有序;不在寝室进餐;不向走廊和楼下扔果皮杂物、泼水;值日生认真打扫室内和走廊卫生;生活垃圾倒入门外垃圾桶内以便学校保洁员统一清理。 6、爱惜寝室内的桌子、板凳、公用电话、空调、热水器、窗帘、衣柜等物品,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7、防火、防盗、注意安全。不在窗台上搁放易掉物品;不攀越栏杆和爬窗户;不点蜡烛、不私接电器;个人贵重物品注意保管。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12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特制定教师人事管理制度,以抓好学校人事管理工作,造就师资强、师风纯、教风正的教师队伍。 一、全体教师必须服从上级和学校的管理,自觉做到依规办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级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崇尚科学,反对邪教。 二、学校内部教师人事调整,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教师的专长和表现,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讨论决定,人事调配实行一次性讨论,一经讨论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要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三、每学期对教师的各方面表现进行一次业绩考评,考评结果由高分到低分排队,末位的实行待岗;考评结果作为教师评聘、评优、评先、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 四、实行教师聘任制,学校根据教师的平时的表现和业绩考评结果,由校领导班子根据学校和岗位的'需要,确定聘任教师的名单,各教师与学校签定聘任协议。 五、全体教师必须从大局出发,服从学校分工,按学校分工认真搞好本职工作,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如不服从分工的,视情节轻重,在学年度业绩考评“思想表现”和“工作态度”中扣分。 六、建立教师工作考核档案,健全教师业务检查评比制度,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每学期由学校考评小组作出公平的评价。 七、各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树立高尚的师德师风,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动,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想方设法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成绩,为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而努力奋斗。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131、总体环境保持与考核标准: 1.1、保持所属区域地面干净、无杂物(纸屑、瓜果皮核、烟头等)、水迹、浮土,无死角,违 者上交10元/项 1.2、保持门窗干净整洁、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违者上交10元/项 1.3、保持墙壁、墙角、屋顶及其附属物(开关、插座、电源等)清洁,表面无灰尘、污迹,无 乱贴乱画,违者上交10元/项 1.4、保持挂件、画框及其他装饰品完整无破损,干净整洁,违者上交10元/项 1.5、书橱、镜子上干净明亮,无浮尘、污迹及乱贴乱画,书橱内种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 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违者上交20元/项 1.6、任课教师每次下课后,须彻底打扫教室卫生,整齐摆放课桌椅,每日倾倒垃圾桶至指定位 置,违者上交20元/项 1.7、桌椅摆放整齐,每排每列成一条直线,课桌腿、面,无脏痕、浮尘,乱写乱画,违者上交 10元/项 1.8、楼梯、扶手及栏杆上无灰尘、杂物及脏痕,楼梯保持畅通,立面无污迹,违者上交10元/项 1.9、室内暖气片上无杂物、浮尘及蛛网,空隙无悬挂物及浮尘,违者上交10元/项 1.10、保持所属区域内的各种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电话、电视等)、教学设备(投影仪、幕布、音响、调音柜、演讲台、黑板及公示板等)、日常生活设施(钟表、饮水机、自动投币机、冰箱、空调、风扇、微波炉等)完好无损,干净整洁,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违者上交50—100元/项 1. 11、库房内物品摆放整齐,分类清晰,地面、墙面、隔断及屋顶保持干净整洁,违者上交10元/项 1. 12、每次使用完卫生间须保持卫生间干净明亮、无异味,水洗台面整洁无水迹,便池内无污垢,无异物阻塞,保持清洁工具干净整洁,用后及时清洗整理,摆放整齐,取放均在固定(或隐蔽)位置,违者上交10元/项 1. 13、各教室垃圾篓摆放整齐并每日及时清理倾倒,无异味、溢满现象。违者当日任课教师上交10元/项 1.14各教室窗帘每月清洗一次,坐班教师轮流负责,违者上交20元/项 1. 15、员工及学员不得在公共区域内大声喧哗, 保持良好的工作氛围。 2、办公用品的.摆放管理标准: 2.1、办公桌面:办公桌面只能摆放必需物品,其它物品应放在个人抽屉,暂不需要的物品就摆回柜子里,不用的物品要及时清理掉。 2.2、办公文件、票据:办公文件、票据等应分类放进文件夹、文件盒中,并整齐的摆放至办公桌左上角上。 2.3、办公小用品如笔、尺、橡皮檫、订书机、启丁器等,应放在指定地点,要从哪取使用完后放到原位。 2.4、电脑:电脑键盘要保持干净,下班或是离开学校前电脑要完全关闭。 2.5、报刊:报刊应摆放到报刊架上,要定时清理过期报刊。 2.6、饮食水机、灯具、打印机、传真机、文具柜等摆放要整齐,保持表面无污垢,无灰尘、水渍,蜘蛛网等,办公室内电器用线走向要美观,规范,并用护钉固定不可乱搭接临时线。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14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更好服务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指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以下简称职业学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由职业学校安排或者经职业学校批准自行到企(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实习单位)进行专业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等形式。 认识实习是指学生由职业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参观、观摩和体验,形成对实习单位和相关岗位的初步认识的活动。 跟岗实习是指不具有独立操作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实习岗位要求的学生,由职业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的相应岗位,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部分参与实际辅助工作的活动。 顶岗实习是指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的学生,到相应实习岗位,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 第三条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增强学生综合能力的基本环节,是教育教学的核心部分,应当科学组织、依法实施,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应当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化校企协同育人,将职业精神养成教育贯穿学生实习全过程,促进职业技能与职业精神高度融合,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创业能力。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切实承担责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鼓励企(事)业等单位接收职业学校学生实习。 第二章实习组织 第五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指导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职业学校主管部门负责职业学校实习的监督管理。职业学校应将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情况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职业学校应当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实习。在确定实习单位前,职业学校应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考察内容应包括: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方面。 第七条职业学校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学生实习。 实习开始前,职业学校应当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目标、实习任务、必要的实习准备、考核标准等;并开展培训,使学生了解各实习阶段的学习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 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分别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实习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学生实习。 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 第八条学生经本人申请,职业学校同意,可以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对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的学生,实习单位应安排专门人员指导学生实习,学生所在职业学校要安排实习指导教师跟踪了解实习情况。 认识实习、跟岗实习由职业学校安排,学生不得自行选择。 第九条实习单位应当合理确定顶岗实习学生占在岗人数的比例,顶岗实习学生的人数不超过实习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10%,在具体岗位顶岗实习的学生人数不高于同类岗位在岗职工总人数的20%。 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干预职业学校正常安排和实施实习计划,不得强制职业学校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 第十条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实习时间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顶岗实习一般为6个月。支持鼓励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合作探索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性教学改革。 第三章实习管理 第十一条职业学校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制定学生实习工作具体管理办法和安全管理规定、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性文件。 职业学校应对实习工作和学生实习过程进行监管。鼓励有条件的职业学校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实习信息化管理平台,与实习单位共同加强实习过程管理。 第十二条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前,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应签订实习协议。协议文本由当事方各执一份。 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 认识实习按照一般校外活动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实习协议应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协议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实习协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各方基本信息; (二)实习的时间、地点、内容、要求与条件保障; (三)实习期间的食宿和休假安排; (四)实习期间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危害防护条件; (五)责任保险与伤亡事故处理办法,对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部分的约定责任; (六)实习考核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其他事项。 顶岗实习的实习协议内容还应当包括实习报酬及支付方式。 第十四条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应取得学生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学生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的顶岗实习,学生应在实习前将实习协议提交所在职业学校,未满18周岁学生还需要提交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第十五条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依法保障实习学生的基本权利,并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安排、接收一年级在校学生顶岗实习; (二)安排未满16周岁的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 (三)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四)安排实习的女学生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五)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 (六)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 第十六条除相关专业和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实习安排外,学生跟岗和顶岗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并不得有以下情形: (一)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 (二)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 (三)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 第十七条接收学生顶岗实习的实习单位,应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顶岗实习学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顶岗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 第十八条实习单位因接收学生实习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按现行税收法律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九条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不得扣押学生的居民身份证,不得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 第二十条实习学生应遵守职业学校的实习要求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实习纪律及实习协议,爱护实习单位设施设备,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撰写实习日志,并在实习结束时提交实习报告。 第二十一条职业学校要和实习单位相配合,建立学生实习信息通报制度,在学生实习全过程中,加强安全生产、职业道德、职业精神等方面的教育。 第二十二条职业学校安排的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定的专人应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业务指导和日常巡视工作,定期检查并向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报告学生实习情况,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三条职业学校组织学生到外地实习,应当安排学生统一住宿;具备条件的实习单位应为实习学生提供统一住宿。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建立实习学生住宿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学生申请在统一安排的宿舍以外住宿的,须经学生监护人签字同意,由职业学校备案后方可办理。 第二十四条鼓励职业学校依法组织学生赴国(境)外实习。安排学生赴国(境)外实习的,应当根据需要通过国家驻外有关机构了解实习环境、实习单位和实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派人实地考察。要选派指导教师全程参与,做好实习期间的管理和相关服务工作。 第二十五条鼓励各地职业学校主管部门建立学生实习综合服务平台,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行业企业、有关社会组织,为学生实习提供信息服务。 第二十六条对违反本规定组织学生实习的`职业学校,由职业学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的,应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对违反本规定中相关条款和违反实习协议的实习单位,职业学校可根据情况调整实习安排,并根据实习协议要求实习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七条对违反本规定安排、介绍或者接收未满16周岁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照《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实习考核 第二十八条职业学校要建立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考核评价制度,学生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职业学校要会同实习单位根据学生实习岗位职责要求制订具体考核方式和标准,实施考核工作。 第二十九条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的考核结果应当记入实习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学生获得学分,并纳入学籍档案。实习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第三十条职业学校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对违反规章制度、实习纪律以及实习协议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学生违规情节严重的,经双方研究后,由职业学校给予纪律处分;给实习单位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第三十一条职业学校应组织做好学生实习情况的立卷归档工作。实习材料包括:(1)实习协议;(2)实习计划;(3)学生实习报告;(4)学生实习考核结果;(5)实习日志;(6)实习检查记录等;(7)实习总结。 第五章安全职责 第三十二条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确立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有关规定。职业学校主管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实习安全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实习单位应当健全本单位生产安全责任制,执行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安全保障器材和劳动防护用品,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管理,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三十四条实习单位应当会同职业学校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防护知识、岗位操作规程教育和培训并进行考核。未经教育培训和未通过考核的学生不得参加实习。 第三十五条推动建立学生实习强制保险制度。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范围应覆盖实习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学生实习期间遭受意外事故及由于被保险人疏忽或过失导致的学生人身伤亡,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费用等。 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经费可从职业学校学费中列支;免除学费的可从免学费补助资金中列支,不得向学生另行收取或从学生实习报酬中抵扣。职业学校与实习单位达成协议由实习单位支付投保经费的,实习单位支付的学生实习责任保险费可从实习单位成本(费用)中列支。 第三十六条学生在实习期间受到人身伤害,属于实习责任保险赔付范围的,由承保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赔付标准进行赔付。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的部分,由实习单位、职业学校及学生按照实习协议约定承担责任。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妥善做好救治和善后工作。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应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依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或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非全日制职业教育、高中后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实习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教职成〔20xx〕4号)同时废止。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15依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校本培训的若干意见》和永嘉教师进修学校关于《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管理办法》,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机构设立 1、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负责人,校本培训组织机构和专人负责,相关科室主任成员的校本培训领导小组负责总体领导、协调工作。 2、学校科研处作为校本培训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校本培训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 3、学校其他科室应配合校本培训。 4、校本培训的档案有专门收集、整理和归类存档。 二、考勤制度 1、每次集中培训各位教师应签到。 2、在校本培训期间,如有事需提前请假。 3、按要求做好培训记录。 三、考核制度 1、校长办公室做好教师校本培训出勤记录,作为认定学时依据。 2、教师培训结束后上交相关记录表、册、学习心得、成果集以及其他作业认定培训学时。 3、每学年末进行继续教育校本培训先进教师的评选。 4、校本培训考核合格者按县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认定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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