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
范文 |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1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加强全体员工的纪律意识,进一步适应集团公司全国性精细化管理的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建筑设计院全体员工。 第三条 基本定义 1、迟到:上班时间已到仍未到岗 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 3、脱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 4、旷工:无任何手续无故不上班。有下列情况者,均按旷工论处:迟到、早退或脱岗连续超过60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或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者;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者;或违纪、违规行为造成的缺勤;或未办完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的。 5、考勤统计时间: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第四条 考勤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考勤规定 第五条 标准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六和星期日休息。每天标准工作时间为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中午十二点,下午二点至五点三十分。 第六条 因公需要轮班工作的岗位,其部门负责人于每月28日前报备本部门下月排班表。 第七条 写字楼上班的员工,须每天上午上班考勤一次。因工作需要,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员工打卡次数进行补充规定并及时报备。 第八条 全体员工须在各自办公所在地点考勤机上进行打卡方视为有效考勤。 第九条 员工确因工作需要直接外出不能按时打卡,须提前一天填写外出登记表,经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审批后及时报备。 第十条 员工因手指受伤、脱皮等原因不能打卡的,在写字楼上班员工须在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考勤专员处签到,其他各考勤点员工须在各工作点考勤员处签到。 第十一条 违反考勤制度者,按以下标准予以处罚: 1、迟到、早退的处罚标准:月累计迟到、早退次数不超过五次(含五次)者,每次扣罚100元;超过六次(含六次)者,扣罚本人全部当月全部奖金。 2、旷工半日扣罚三个工作日的薪资额,最高扣罚总额原则上不超过本人月薪资总额。连续旷工十五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三十个工作日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3、员工因各种原因(包括忘打卡、排队打不上卡等)不能按时打卡,须做出书面情况说明,经两名以上证明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及时备案,同时予以当事人100元/次的处罚,否则将视同旷工。 4、由公司发文组织的活动、会议、培训学习及各类值班等须统一考勤管理,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等人员将按文件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二条 如班车晚点,需在专线车司机处做好登记,统一由客运公司出具证明。但所有人员必须按规定打卡,因班车晚点造成员工迟到的,不列入迟到处罚范围。 第十三条 确因工作需要长期在各工作点进行考勤的特殊岗位员工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提前一个月到人力资源中心备案后方可多点考勤。 第三章 请假、出差规定 第十四条 请假及出差批准权限如下: 1、请假或出差10个工作日以内(含10个工作日),一般员工须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部门副职、助理须经集团主管领导审批;部门正职及以上须经集团总裁审批; 2、请假或出差超过10个工作日,一般员工须经集团主管领导审批;部门中层干部及总裁助理须经集团总裁审批;副总裁及以上须经董事局主席审批。 第十五条 请假规定 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丧假、工伤假、旅游假等。 1、事假:办理事假须明确提出事假理由。 2、病假:办理病假须提供相应的医疗或住院证明材料。 3、婚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已履行正式登记手续者,给予带薪婚假三天,请假时原则上需交验三个月内《结婚证》。 4、产假、计划生育假等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执行。 5、丧假:员工亲属过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给予一至三天的带薪丧期。 6、工伤假:因公负伤,持医院诊断证明及工伤鉴定,可办理工伤假。 7、旅游假:公司正式员工原则上每年享受集体旅游假期一次,每次旅游时间为四天(含周六、日)。 8、年休假:公司员工原则上每年春节期间享受十五天带薪年假(含法定节假日),员工的探亲假及年休假统一安排在春节假期中,不另行给假。 第十六条 请假手续的办理 1、请假须至少提前一日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后及时报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者,视不同情况,按早退、旷工等相关处罚规定处理。 2、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履行请假手续者,须于当日按审批权限电话向上级负责人说明原因,经同意后方可请假,并于事后一天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同旷工。 3、如有特殊情况需续假者,须提前一天按审批权限电话向上级负责人说明原因,经批准后可顺延,否则超假部分按旷工处理。假期结束后须补办请假手续,未补办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十七条 出差手续的办理 员工出差须提前一天填写出差单,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后及时备案。 第四章 假期、加班、调休规定 第十八条 员工享受国家法定节日如下: 1、元旦一天 2、春节三天 3、国际劳动节一天 4、国庆节三天 5、清明节一天 6、端午节一天 7、中秋节一天 员工具体享受国家法定节日和具体放假日期以政府相关规定及公司发文为准。 第十九条 加班规定 1、公司因组织大型活动需安排员工在法定节日加班的,以集团公司下发文件为准,并按政府规定计发加班工资。 2、财务部门等特殊岗位因工作需要在法定节日加班的,须将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的值班表提前二天报备。 3、在法定节日加班后申请调休的,原则上准予当月完成,调休申请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及时报备。 第五章 员工培训考勤管理 第二十条 因公学习培训 因工作需要由公司组织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学习、培训时间一天以内的报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审批,两天(含两天)以上的须再报集团公司总裁审批。 第二十一条 新员工入职培训 1、培训期间不允许请假,不参加者按旷工处理。 2、培训期间全勤、考试合格且上岗满一个月的新入职员工,培训期间视为正常出勤。 第六章 人事变动的考勤管理 第二十二条 人事变动的考勤管理 1、集团系统之间的人事变动,每月十五日前(含十五日)到岗者,由新岗位所在单位统计当月考勤;每月十五日后到岗者,由原岗位所在单位统计当月考勤。 2、未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而擅自调整工作岗位者,人力资源中心不予以统计考勤。 3、因工作需要办理调岗手续的员工,需在规定到岗时间内办理完毕相关手续,特殊情况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可最长延期至五个工作日,否则按旷工处理。 4、因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而待岗培训者,待岗培训期间只计发基本工资。 第七章 职责分工 第二十三条 各部门负责人和部门考勤员职责如下: 1、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考勤管理第一责任人,直接负责对本部门员工劳动纪律的管理,确定部门考勤员并及时报备。 2、部门考勤员具体负责督促及指导本部门员工办理外出登记、请假及出差等手续。 3、对无故不上班的员工,考勤员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超过三日的须书面上报人力资源中心。应报未报,给予该部门负责人降一级工资的处分。 4、考勤员于每周五及每月最后一天中午12:00前向人力资源中心报备将本部门本周的`出勤异常情况、经审核批准的外出登记表、请假单、出差单及签到表等考勤资料。 第二十四条 各外地公司行政人事部须将隶属集团直线管理人员的当月考勤统计表经当地公司领导审批后,于每月最后一日中午12:00前报送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应报未报,给予相关外地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人降一级工资的处分。 第二十五条 人力资源中心考勤专员职责 1、考勤专员负责于每月2日上午9:00前将经审批后的上月考勤统计表交财务总部。 2、考勤专员负责分类存放、妥善保管各种原始考勤资料,原始考勤资料保存期限为两年。 第二十六条 人力资源中心是员工劳动纪律的职能管理部门,将不定期对集团公司各中心、部、室的劳动纪律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员工在岗情况及上班秩序,如上班时间脱岗、串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一经查实,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扣罚奖金、降级、降职处理。相关部门负责人及考勤员负连带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文件各条款中所提备案一词指到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考勤专员处报备。 第二十八条 在OA办公系统未正式上线前,所有考勤资料的报送以纸质为主,同时可以按集团公司要求在OA办公系统上按规定办理流程。OA办公系统考勤管理的正式使用以公司发文为准。 第二十九条 如员工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考勤资料或考勤资料不全、错误的,则记录不全部分的工资暂不发放,并视为自动放弃当月月度奖金的评定。 第三十条 员工每次请假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时间,如有重大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如员工请假时间或续假累计时间超过一个月,须预先缴纳本人请假期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应缴费总额,并经人力资源中心和财务中心确认后,按审批权限报相应公司领导审批;在员工假期结束后,上述预先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的公司缴纳部分,员工可到财务中心办理手续,由财务中心凭员工本人的社保和公积金的预缴收据在员工薪资中核退。 第三十一条 指纹考勤机由人力资源中心根据公司的人员编制及需求进行统一规划。 第三十二条 材料设备公司、各地区地产公司及各下属公司的考勤管理须遵照本文件精神自行制定。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于发文之日起执行,原管理制度如与本制度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制度为准。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2一、严格遵守工作时间 全体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不无故缺席相关会议活动。 行政后勤人员上下班时间: 夏时制:早上8:00-11:30;下午2:30-6:00 冬时制:早上8:00-11:30;下午2:00-5:30 其它工作人员上下班时间由本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具体安排并报办公室备查。 二、考勤管理 (一)考勤要求 1、所有人员考勤采用签到制度,迟到3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算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算早退)视为旷工,确因事需要晚到或早走的,须征得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2、临时外出办理业务,必须先到单位办理签到手续,向分管领导说明情况后方能外出。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单位的,需通过电话征得部门负责人批准。 3、因公出差者需跟考勤人员说明情况,以便考勤登记。 4、行政后勤人员由综合办专人负责考勤统计,仓储、分拣、送货及安保人员上下班考勤由本部门负责人负责。出勤记录应当准确无误,不得涂改。次月1日,各部门将考勤、请销假材料等汇总后交综合办(休息日延后),月终汇总后张榜公布并扣减应减的工资。 (二)迟到及早退 1、迟到或早退一次,正式职工罚款50元,聘用员工罚款20元;每月累计超过10次的,正式职工取消当月绩效工资,聘用人员扣出当月完成任务奖励。 2、因接送车造成迟到的,本车人员所有罚款由司机一人承担;确因特殊情况时除外。 3、天气或路况不好,接送车司机与乘车人员提前做好安排,保证按时到岗。 4、车辆接送时间由管理部门根据上班时间具体安排,确保所有工作人员按时到岗。 5、因特殊原因未安排上班车的,车辆管理部门做好通知工作,员工自行安排交通工具及时到岗。 (三)旷工 1、有下列情形的,视为旷工。 未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岗的;请假期满,未续假或者续假未获批准而未到岗的;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的;未经批准私自调换工作日程及岗位的,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的。 2、每旷工1天,处予当事人300元罚款,连续3天或当月累计超过5天者扣除当月全部收入。连续旷工5天或全年累计超过10天的作待岗3个月处理,待岗期间停发除基本工资外的所有收入,取消年度奖金。连续15天或一年以内累计超过30天的予以除名。 三、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员工要有高昂的.工作热情和良好的工作态度,立足岗位,履行好职责,服从组织安排,做到内部政令畅通,运作协调高效。 1、工作时间内不坚守岗位,擅自离岗、串岗者,一经发现处予50元罚款。 2、工作时间内,不得玩扑克、麻将,不得酗酒及从事其它娱乐活动(公务接待除外),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处予当事人50元的罚款。 3、工作时间内,利用电话进行与工作无关的闲聊,上网闲聊、玩游戏者,一经发现处予50元的罚款。 4、下班未关闭门窗、办公电脑,未切断电源的,一经发现处予50元罚款。 5、在办公区、单位宿舍区打架斗殴,酒后闹事,损毁公物者处予500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正式职工待岗,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四、请销假管理 (一)范围 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公休假均属请销假范围 (二)请销假流程 1、员工请假,必须得到批准后放能行假,事前请假需填写《请销假审批表》,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单位的,电话征得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批准,上班当日补齐手续。 2、请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2天内(含2天)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请分管领导批准;3天(含3天)以上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主要领导批准。行假者所属部门必须确保工作协调安排好,工作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方能准假。 3、各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主要负责人批准。 4、凡请假者准假后将《请销假审批表》等相关资料报综合办公室。 5、未按要求请、销假,请、销假手续不完善者一律按旷工处理。假后第一个工作日办理销假手续。 (三)事假 事假一天,正式职工扣100元,聘用人员扣50元。事假每月累计不超过3天,每季度超过5天者,取消优秀员工评定资格。 (四)病假 1、员工因病需到医院就诊,应事先请假(急诊除外)。就诊后凭诊断证明再履行请假手续,州内就诊时间不超过1天(以就诊病历或医院相关证明为准)按出勤计算,超过1天按事假计算。 2、员工因病确需疗养休息但又无须住院者,须出示医院相关证明并征得相关负责人同意后方能准假。 3、员工非住院病假一天扣除当日绩效工资的一半(聘用员工扣除当日完成任务奖励)。 4、员工因病住院请假5天以内(含5天)不扣减工资,超过5天的,每天扣除当日绩效工资的一半(聘用员工扣除当日完成任务奖励)。 5、病假超过一个月的,超出时间不发放绩效工资(聘用员工不发放完成任务奖励)。 6、病假员工上班当日补齐请假手续,包括假条、住院证明、医生建议书等一并交到综合办公室。 7、病假手续不完善的按事假处理。 (五)婚假 员工结婚享受婚假3天,晚婚可增加婚假10天(包括节假日)。 (六)丧假 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死亡,准丧假5天。 (七)产假 1、妇女产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为3-6个月产假,产假期间只发基本工资。 2、男性职工其妻休产假时,可请不超过5天的护理假。 (八)探亲假、公休假 员工探亲假、公休假按国家及州局(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休假既要合法也要科学合理安排,在不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经审批后方可休假。 五、监督管理 中心领导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劳动纪律检查。发现部门监管执行不到位的,考勤中弄虚作假的,要追究部门负责人或考勤人员责任,发现一次处予当事人100元罚款,相关人员未按时将考勤汇总到综合办的,处予部门考勤人员100元罚款。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3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目的: 保证炼钢厂各级管理有效进行,规范炼钢厂的管理标准,增强各级管理人员职能,提高职工遵章守纪意识,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确保炼钢厂安全生产顺行,切实做好企业文化建设 1.2适用范围: 适用于炼钢厂全体干部职工及业务涉及单位员工 2、相关文件和术语 2.1相关文件: 沧州中铁装备制造材料有限公司炼钢厂作业文件 2.2术语: 2.2.1劳动纪律:是企业一项基础管理工作,是各级管理人员强制遵守和执行的行为准则,是确保炼钢厂正常生产(工作)秩序运行和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有序进行的可靠规则。 3、职责 3.1劳动纪律由厂领导负责,厂办公室、安全科具体负责,各车间科室密切配合,逐级执行,是炼钢厂必须常抓不懈的一项基础管理工作。 3.2中夜班劳动纪律由厂中层值班领导和当班调度长负责 4、具体内容及检查考核 4.1炼钢厂成立劳动纪律督察小组,厂长为组长,生产、技术副厂长、厂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安全科长为副组长,中层领导为组员,保证炼钢厂每天24小时内都有人负责、管理。 4.2各级单位所有人员必须强制执行并遵守炼钢厂劳动纪律 4.3本劳动纪律管理办法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三个百分之百”,即全体职工必须百分之百执行规章制度,违规违制者必须百分之百地处理,百分之百登记上报。 4.4依据各级干部职工违纪行为性质或后果的轻重,将违纪行为分为一般违纪、较严重违纪、严重违纪。 4.5各生产、检修班组必须严格执行班前点名签到,班后点名签退,各职能科室、车间办公室、值班室必须建立人员去向表,并认真进行登记,以上内容由各级主管人员负责检查考核,由厂办公室督查考核。 4.5.1一般违纪情况有:迟到、早退;无故串岗、离岗不超过1小时,且未造成后果的;在工作时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杂志;带小孩或其他闲杂人员上班;在班中和厂区干私活;在工作时间下棋、打球、玩电子游戏,上网,玩手机或看与工作无关的电视;擅自替班的;以上违纪内容一经查实,每项每人次考核50元,属厂中层领导的加倍考核,无故离岗、串岗的`且造成后果的,由厂劳动纪律督察小组依据造成后果给予仲裁。 4.5.2较严重违纪情况有:当班在岗位或厂区内睡觉;酒后四小时内上班;基层单位未经厂领导批准,在工作时间擅自开展娱乐活动;虚报、伪造或毁坏考勤表的;当班时间在操作室、值班室锁(销)门的;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调动或指挥的,因违纪影响工作正常进行或受到考核出工不出力的;实际旷工达两天或两天以上的;当月一般违纪情况在一人身上发生三次或三次以上的;以上违纪内容一经查实,责任人给予下岗处理,并补办学习班,当月只发放生活费600元,相关责任领导每人次连带考核50元。 4.5.3严重违纪情况有:在班中或厂区内打架、斗殴或殴打他人的;在班中打牌或赌博的;在班中或厂区内饮酒的;开具或伪造假病休证明的;实际旷工达三天或三天以上的;当月一般违纪情况在一人身上发生五次或五次以上的,较严重违纪情况在一人身上发生两次或两次以上的;下岗学习期间继续发生违纪行为的;以上违纪内容一经查实,责任人一律开除,上交人力资源部,并免发当月在岗工资。 4.5.4旷工界定:无故串岗离岗超一小时,且未造成后果的,迟到、早退超过三小时的均视为当班旷工;当班无故未到岗的,下岗学习七天,期间只发放生活费。 4.5.5对包庇、隐瞒违纪现象,或不敢抓不敢管,不按制度办事的各级领导按管理责任追究处理,给予降级处理,当月只发放工资的60%,并全厂通报。 4.5.6对于恐吓、阻挠管理人员正常开展工作的;一律开除,上交人力资源部,情节严重的,上交公司保卫部直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其他人员 5.1本办法对于来厂保产、施工、实习、参观、服务人员同等有效。 6、奖励 6.1每月底由厂办公室将各中夜班查岗情况及日常抽查情况进行分部门统计,年底累加,进行评比。 6.2定期由各部门进行民意选举,推出遵章守纪先进个人,再有厂领导主持,进行全厂评选,排出名次进行奖励。 6.3对于敢抓善管的各级管理干部由劳动纪律督查小组领导进行点评,给予一定奖励。 6.4对于阻挠、破坏劳动纪律管理的现象而挺身而出的先进个人给予奖励。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4一、总则 1、为了加强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建立礼貌、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以及食堂的卫生管理。 3、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4、行政部为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所有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本公司的有关室(窗口)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5、环境卫生设施的开支经费由行政部报总经理审批。 二、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1、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绿地、职工宿舍外环境等)的清扫与保洁,由行政部负责安排本公司人员进行。 2、统一使用的建筑物、会议室、宣传设施、公告栏、厕所由行政部负责安排本公司人员进行清扫与保洁。各室(窗口)使用的建筑物、办公室等,应当由室(窗口)自行负责持续清洁。 3、禁止在中心所随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4、公共走道及阶梯,至少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偏僻地段,每周清扫一次,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5、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持续清洁畅通。 6、厕所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务必个性持续清洁,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7、办公、生活区内的树木、花草须加强养护和整修,持续鲜活完好,不准损毁、攀摘或向绿化带抛弃垃圾,不准在办公区晾晒衣物。 三、室内卫生的`管理 1、各室(窗口)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的制度。 2、室内应持续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 3、室内不准许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4、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车间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区域内。 5、室内禁止停放交通工具。 四、食堂的卫生管理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 2、食堂的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由行政部督导,炊事员包干负责,明确职责。 3、炊事员务必每年体检一次,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新上岗的炊事员务必先体检后上岗,取得体检合格证后,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并经简单考核后才能上岗。 4、食堂操作间和设施的布局应科学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污染。 5、操作间及其环境务必干净、整洁,每餐清扫,持续整洁,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 6、食堂门窗、沙窗无灰尘、油垢,玻璃明亮;墙壁、屋顶经常打扫,持续无蜘蛛网、无黑垢油污。 7、食堂的灶台、抽油烟机、工作台、放物架等应洁净,无油垢和污垢、异味。室内的灯具、电扇见本色。 8、各种饮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帘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清洁卫生,呈现本色。 9、炒菜、做饭的锅铲、铁瓢等工具一律不许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 10、各种蔬菜加工时,务必严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进行。 11、凡洗完的各种蔬菜,不得有泥沙、杂物,用干净菜筐装好,存放架上,不允许中途落地。 12、待食用的菜肴、米饭,加盖防蝇、防尘罩。 13、炊事人员上岗工作时务必穿戴工作服、帽,上岗前务必先洗手和消毒。 14、炊事员上班不准带戒子、手镯,也不能涂指甲油。操作时不许吸烟,不得随地吐痰。 15、直接入口的食品务必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16、食堂要配备消毒柜,使用的盆、碗、盘、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实行严格的消毒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务必每一天消毒。消毒程序务必坚持“一洗、二清、三消毒”。 17、炊事工用具务必生熟分开,生、熟菜板应有文字标识。冰箱中存放的食品务必生、熟分开,有条件应将生食冰箱和熟食冰箱分开购置。冰箱要求清洁、无血水、无臭味,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18、遵照各级爱委会有关灭鼠、灭蝇、灭蟑螂的安排和实际状况,按照技术要求在食堂内投放鼠药,喷洒药水,摆放夹鼠板,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 五、奖罚 1、行政部结合本公司具体状况,制订具体的卫生标准和卫生奖惩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对卫生做得好的室(窗口)和职工要表扬、奖励。尤其是食堂的卫生检查结果要与炊事员的工资挂钩,以促进食堂的食品卫生质量不断提高。 2、同时,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行政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济处罚。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5企业(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一.各种假期的处理办法 (一)事假 1.职工的父母、配偶和未参加工作的子女生病,家中确实无人照顾,需职工本人护理,只许一方请事假。夫妇一方在本市的其它单位工作,应由两人轮流请假。 2.职工的直系亲属在外单位工作因工伤住院,请求中心职工护理时,须对方组织出面联系,方可请假护理,在护理期间按事假处理,职务工资、津贴和福利由对方发给。反之,中心职工因工伤住院,需在外单位工作的亲属护理时,经主管领导同意,有组织派人联系,其亲属在护理期间的工资、津贴由中心发放。 3.职工家在外地的直系亲属因病住院,家中确实无人照顾,需职工本人护理的,必须有当地医院证明(当时没有者事后补上),职工方可办理请假手续。 4.其他原因需请事假者。 5.每年请事假者一般累计不得超过一个月。 (二)探亲假 探亲假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所属路程假。 1.凡工作满一年的正式职工,与配偶或父母不在一起,可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如果职工与父母一方住在一起或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亲假。 大中专毕业生在实习期间不享受探亲假。凡是在上半年实习期满的,当年可以享受探亲假:下半年实习期满,下一年度享受探亲假。 2.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3.独身职工(包括离异、配偶死亡未再婚者)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二十天。如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探亲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4.凡职工家住农村,亲属来局探亲居住满三十天的,职工本人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假,可报销往返路费。 5.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6.到配偶所在地脱产学习三个月以上的职工不享受探亲假。 (三)公休假 1.根据有关规定,中心职工在确保完成工作前提下,可享受公休假。休假天数按如下标准执行: 工龄不满十年的职工,每年可享受公休假十天。 工龄满十年以上的职工,每年可享受公休假十四天。 2.公休假原则上当年享用,逾期作废;如有特殊情况,经中心领导批准方可分期进行,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3.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当年的公休假: ①已享受寒、暑的脱产学习职工; ②已安排疗养、休假者; ③全年累计病假三个月以上,事假累计一个月以上者(并取消次年的公休假); ④当年休产假三个月及其以上者; ⑤见习期内; ⑥参加业余学习的个人要求脱产学习,其时间超过本人应享受的公休假时间者(脱产时间跨年度时,分年度计算); ⑦停聘期超过三个月以上者。 (四)婚假 1.职工在法定婚龄内结婚,在本市的给假三天,配偶在外地的'另加所需路程假。 2.男方年满25周岁以上,女方年满23周岁以上初婚为晚婚。达到晚婚年龄结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3天)外,增加婚假18天,婚假在6个月内有效。婚假期间视为出勤。 (五)产假 1.实行晚育(晚婚生育或年满24周岁生育第一胎)的女职工合理生育一胎后,除国家规定的产假(90天)外,增加产假3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护理假必须在女职工产假期间连续使用。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2.产假期满,如因病需要继续治疗,按病假办法处理(需有医院证明)。 3.生育过一胎的女职工放置宫内节育器,凭医院证明(病历记录、处方、收据,下同)可休息2天;取出节育器的可休息1天;上环失败怀孕流产者,凭医院证明可休假14天;男女职工接受绝育手术的可休息15天。 (六)丧假 职工直系亲属死亡,在本市的给丧假五天,外地的另加所需路程假。 (七)病假 1.职工去门诊部看病,一般病症给假二小时,重病或难症者,可根据医生证明给假。 2.职工因病请假,需医生证明,中心领导批准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3.若遇急病,来不及请假,可在第二天补办请假手续。 (八)旷工 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旷工: ①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②假期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被批准又不上班者; ③没有医院证明,又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推病不上班者; ④分配工作不服从,经教育不改,借病不上班者; ⑤以因公外出为名,而实际办私事者; ⑥停聘期间不到单位上班,不参加集体学习生活者。 注:各种假期及旷工计算方法均包括公休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二.请假手续及批准权限 (一)职工请假要事先提出申请,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二)处级干部请假应经主管局长批准;科级干部请假应经中心领导批准。 (三)科长批准权限为一天;对于半天的假期,可累加计算。凡未经批准离开工作岗位的,一律按旷工对待。 (四)请假一天以上的,需到办公室填写请假单,交中心领导批准,办公室盖章留存,请假单交本科室考勤员签字登记方可生效。假期期满后,持假条到办公室销假,不销假者,按超假处理。没有假条者,各科室按旷工处理。 (五)职工假满,应按时回单位上班,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回单位时,必须提前向单位续假。科长接到续假电报、电话当天,必须做出同意与不同意的决定,并用电话或电报通知本人和办公室。若科长接到职工续假电话、电报当天内,没有迅速做出决定或做出决定没有及时通知职工,续假职工按同意续假处理,科长应承担续假期职工未按时上班的责任。 三.上班劳动纪律 (一)全体职工应忠于职守,按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脱岗。当天迟到、早退、脱岗超过5小时,以全天旷工处理。超过2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 (二)在哺乳期(婴儿在一周岁以下)的女职工,每天上、下午各给半小时哺乳时间。 (三)幼儿送园期,全天给20分钟进行接、送园。 (四)上班时间应做好本职工作,不准在上班时间干私活,不准上班时间下棋、打牌,不准在电脑上玩游戏、聊天。 四.考勤办法 (一)各科室严格按照考勤制度进行记录, 考勤结果作为奖惩、评聘、晋级、工资、奖金、福利发放的依据之一。凡无考勤记录者,均不得评先、续聘、晋级和发给工资、奖金、福利。 (二)以科室为单位,各科室确定一名考勤员负责考勤工作,考勤员要严格履行职责。 (三)考勤员应在当日记录当天出勤情况,不得隔日或数日后凭回忆补作记录。考勤资料(各种假条等)由考勤员保管,以便备查。 (四)中心办公室负责对出勤情况和考勤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办法的职工按规定做出处理。 (五)各科室每个月的考勤表在次月的3日前,经科长签字后由考勤员送中心办公室,办公室于4日前统计汇总后对违规违纪情况按相应规定提出处理意见,送中心领导处理。 五.考勤处理 (一)一年内累计旷工5天以上、10天以下者,扣发一个季度津贴、奖金、考勤奖、防汛补贴、福利;旷工累计11天至15天者,扣发全年津贴、奖金、考勤奖、防汛补贴、福利;连续旷工16天或累计旷工30天以上者,予以待岗处理,待岗期间只发职务津贴。凡有旷工行为者,影响一次工资晋升。 (二)当年请事假10天以上者,按实际天数扣发相应的津贴、奖金、考勤奖、防汛补贴、福利。事假累计超过20天者,扣发一个季度津贴、奖金、考勤奖、防汛补贴、福利;累计一个月者,扣发全年津贴、奖金、考勤奖、防汛补贴、福利外,影响一次工资晋升。 (三)病假期间生活待遇按我局有关规定执行。两年累计病假半年以上者,影响一次工资晋升。 (四)休相应工龄段的公休假,按休假天数扣发考勤奖、防汛补贴。 (五)上班迟到、早退、脱岗当月10次以上者,扣除半月津贴、奖金、考勤奖、防汛补贴;15次以上者扣除全月津贴、奖金、考勤奖、防汛补贴。 (六)职工违反劳动纪律,经多次教育不改者,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解除聘任合同。 六.其它 (一)职工由单位选派参加各类脱产业务培训学习的视为出勤。其报销及请假办法参照《职工教育管理暂行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 (二)在岗人员参加各种取得职称、学历、学业证书的短期学习(一周以内)须经批准,可请事假或公休假。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6一、劳动考勤制 1.严格执行公司下发的信息化考勤管理办法。 2.各班组设立兼职考勤员。考勤表要于当日下午下班前20分钟内进行考勤,严禁虚假考勤。 3.考勤员要坚持原则,考勤表要公开张贴,接受监督。凡病假、事假等需提前交出证明,经允许后方可离开岗位,否则按旷工考勤。 4.有事离厂时须办理请假手续,半天以内班长在请假条上审批;半天以上1天以内班长同意签字后报请车间分管主任审批;1天以上3天以内者需班长同意,并在请假条上签字,分管主任核准签字,主任审批;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请假需由分管主任签字,主任同意;3天以上经车间主任同意签字后,报请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 5.病、事假等涉及工资调整按公司人力资源部有关规定执行。 二、劳动纪律 1、严格执行公司下发的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2.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严禁等候下班、等候买饭。 3.遵守公司工作制,出全勤,干满点,不旷工。 4.严格服从命令,积极参加各项工作,不消极怠工。 5.坚守岗位,不脱岗,不睡岗,不串岗,离岗要登记,事先要请假。换班须经班长、分管主任同意。 6.不准在岗位上看非专业书籍、看报、打牌下棋、编织、洗晾衣物,不准在岗位上收听音乐,玩游戏,不准在工作时间内理发、洗澡、赶集、上店以及其它不属于正常的生产、工作范围内的事情。 7.严禁酒后上岗。服从调配,听从指挥,不聚众闹事、打架斗殴以及做其它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事。上班时间不准往岗位上带糖果、烟酒、扑克、针线等容易诱发违纪行为的物品。 三、违纪处罚规定 1.迟到2小时以内者,一人次处罚50元;2小时后仍不到岗者,按旷工一天处理。一年累计达到3次者作离岗一个月处理。 2.提前离岗1小时以内者,一人次处罚50元;提前离岗1小时以上者,按脱岗处理。一年累计达到3次者作离岗一个月处理。 3.提前吃饭、等候就餐、等候下班的,发现一人次处罚20元。 4.在岗位上串岗、看书、看报、编织、洗晾衣物,收听音乐、玩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人次处罚50元。一年累计达到3次者作离岗一个月处理。 5.无论何种情况,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私自休班、换班的',发现一人次处以50元罚款。经督促仍不能回公司上班的,按旷工处理(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6.考勤表不公开,不按时考勤,发现一人次罚考勤员50元;不上班虚报考勤的,追回虚报冒领工资,一人次罚班长200元。 7.当值人员值班期间精神不振,一人次罚款300元。睡岗、脱岗者,在公司处罚的基础上一人次罚款500元;扣罚值班长200元;扣罚所在班长100元;扣罚车间值班人员100元。对于两次及以上出现睡岗、脱岗者按公司规定执行。 8.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班内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威胁、漫骂、打击报复管理人员扰乱正常工作秩序,有上述行为之一者,处以200元罚款,并按下岗处理,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者,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需离岗的给予离岗处理,需解除合同的,按公司规定执行。 9.接到工艺人员电话,在15分钟内不能到达现场的且无正当理由的,每次罚当值人员各100元,年度内累计三次者按下岗处理。 10.班组员工违纪,班长及管理人员在场不加制止同样视为违纪,并作相同处罚。 11.一年内违反劳动纪律两次者,不能评为先进个人;一年内违纪超过5人次的班组,年终不能参评先进班组,所在班长不能参评先进个人。 12.带薪休假、探亲假、事假、病假等除按公司有关规定考核外,还执行车间绩效考核办法。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71、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窜岗,不睡岗,违者每次罚当事人20元。午餐时间未到提前就餐者视同早退。 2、上班必须按公司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违者每次罚50元。 3、禁止员工酒后上班,违者每次罚100元。 4、上班时间禁止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私事,违者每次罚50元。 5、各部门、车间必须在早7:50前组织召开班前会,8:00后所有人员需进入工作状态,违者每次罚30元。迟到、早退、脱岗、窜岗、睡岗30分钟以上者当天(班)一律按旷工处理。 6、员工在工作日中间原则上不饮酒,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主管领导同意。违者可给予批评或处以50元次的经济处罚。 7、严禁员工打架斗殴,不管何种原因,只要一经发现查实即处以200—500元人次的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并直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旷工违纪者,旷工期间考勤不计,另旷工1天扣发____日工资。如全月旷工累计达3天及以上者,扣发当月10天工资,连续旷工7天或全年累计达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辞退处理,旷工7天扣罚____月工资并赔偿其因旷工造成生产计划秩序不能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必要损失。 9、员工偷窃、转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财物的除负责全额赔偿损失外,并扣发当月的全部的工资,一律予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对危害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破坏企业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为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发挥应有的作用,给企业造成损失者,经调查核实后,视情节给予扣款、调离岗位、降级、降职处分。属专职工作人员失职者,从重或加重处罚。 1、员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根据其情节对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在员工中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可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其作出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的处分,并记入员工个人档案。1 3、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公司可以给予罚款50元处理: (1)员工出厂,除正常下班时间以外必须持有出门证(出门证需注明出厂时间和返回时间同时门卫室要做好登记)。无出门证出厂门卫值班人员有权拒绝进出厂或报公司管理部处理。 (2)着装得体,禁止穿拖鞋上班(包括无跟凉鞋)。不合着装要求的,车间主管有权拒绝入内,班组不得安排生产作业。 (3)员工车辆(自行车、摩托车、汽车)不按企业指定方式、区域停放,乱停放的。 (4)上班期间,员工个人来客来访一律在门卫室接待。工作时间内非业务需要,禁止工作时间用手机上网、玩游戏。 (5)不服从企业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的。 (6)不按规定确定产品状态标识或者自行改动状态标识,造成生产混乱的。 (7)未经许可,非对应职能人员进入企业的重要场合,影响正常的生产秩序的。重要的场合包括例如仓库、财务部门等。 (8)工作期间溜岗、串岗。离岗超过5分钟至30分钟内的视为迟到。 (9)工作期间,消极怠工,吃零食,打闹嬉戏或进行娱乐活动,大声喧哗干扰他人工作等的。 (10)没有健康的卫生习惯,破坏企业环境卫生的'。(1 1)不爱护公物,浪费企业机器设备、工具、物料,损失轻微的。(1 2)员工不按规定做好日常的机器、设备的保养工作的。(1 3)操作机器、设备时,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1 4)设备、工装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员工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处理,不及时告知班组长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盲目操作的。(1 5)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不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造成企业损失的。(1 6)在生产、仓库等禁止吸烟区域吸烟的,造成损失的并根据损失大小给予记过以上处分。(1 7)下班时不整理作业现场,搞好工作场地卫生,关好门、窗的。1 4、存在以下行为的,公司可以给予罚款100元处理: (1)不经批准,擅自休假造成旷工的(矿工除扣发____日工资外,可视情节根据规定进行处罚)。 (2)在考勤上弄虚作假的。代打卡的,给予双方处理。 (3)无理取闹,造谣生事、谩骂吵架的。 (4)接到生产或质量或安全等问题的整改要求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的。 (5)上班时间出厂,没办理规定手续,私自出厂的。 (6)没有物资放行单,携带有企业财产的。 (7)对主管人员正常工作指派、安排不遵守,争吵并有威胁、侮辱,甚至产生身体冲突者。情节严重的,认定为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1 5、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企业可以认定严重违纪,造成损失的,可以认定重大过失予以辞退并处罚款200元: (1)连续或一个月内旷工累计三天或以上者,认定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旷工除按规定扣发工资以外可视情节按本规定给予加罚)。 (2)工作期间打架闹事,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 (3)严禁酒后进厂返工,对于有明显饮酒迹象的,值班保安有权拒绝入内。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令企业蒙受声誉或利益的损失者。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被依法实施劳动教养的。 (6)盗窃、贪污或用职权营私舞弊,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应记重大过失。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或以上的。 (7)经认定煽动员工怠工的指使者。 (8)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企业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企业提出后不改正者。 (9)泄漏企业的技术、商业机密,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者。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考虑进行奖励,其中嘉奖,每次奖励30—50元。立功,每次奖励100元以上。突出表现的,由企业另行研究给予奖励。 (1)弘扬正气,见义X为,救死扶伤,立功者。 (2)助人为乐,拾X(物)不昧者,行为足以嘉奖或立功者。 (3)及时发现并揭发徇私、舞弊,避免企业的损失。嘉奖或立功。 (4)根据企业的状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嘉奖或立功。 (5)企业出现临时突击任务,如因交货而临时增加生产任务、抢修、抢险等任务,能担负责任,以身作则,出色完成任务者,嘉奖或立功。 (6)连续长期对使用的设备进行良好的保养,使设备长期处于良好的运作状况,得到设备管理人员或车间主任的确认。嘉奖或立功。 (7)非本属职能者,能发现产品的质量问题、生产过程问题,及时反映,消除产品隐患,避免企业出现损失者,嘉奖或立功。 (8)工作岗位中能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并得以认定,嘉奖或立功。 (9)无论从事生产或管理工作,发现或改进工艺、方法、流程,提高生产效率或者降低生产成本,节约费用。坚守企业利益,积极为客户、商户服务,得到客方的一致好评。给予嘉奖或立功。1 6、员工因违纪受到经济处罚、行政处分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罚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1 7、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8、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风险提示: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 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81、目的 为维护公司形象,更好的为业主方提供服务,保证各项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技防运保全体人员。 3、管理职责 作业长是作业区劳动纪律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并直接管理下属员工的劳动纪律。负责对考勤情况进行审核、汇总、上报;负责对劳动纪律考核结果的执行。 4、管理要求 4.1工作时间 4.1.1每周正常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日标准作息时间为8:00至16:30点。 4.1.2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安排值班人员除外。 4.2考勤管理 4.2.1每天报到时间为:上午上班时间为8:00前(以到休息室为准),下午下班时间为16:30(以出休息室为准)。员工外出作业,原则上应先报到后再外出;无法先报到的应事先向直接上级进行情况说明。 4.2.2因个人原因需请假的员工要提前填写请假条,经直接上级及作业区签字后报综合队队部,记为请假。无法提前递交请假条的'必须在到达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无故缺勤。 4.2.3无故超过规定上班时间5分未到岗者,记为迟到一次;无故早于规定的下班时间5分钟离岗者,记为早退一次,各考核30元;无故超过规定上班时间1小时内未到岗者,记为缺勤半天,考核50元。 4.3 劳动纪律基本要求 4.3.1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溜岗,违者每次罚当事人20元; 4.3.2上班必须按公司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特别是安全帽,违者每次罚50元; 4.3.3禁止酒后上班,违者每次罚200元; 4.4.4上班时间禁止做与本岗位无关的私事,违者每次罚20元。 4.4.5严禁员工打架斗殴,不管何种原因,只要一经发现查实即作辞退处理。情节较严重、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4.6员工偷窃、转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财物的除负责全额赔偿损失外,并扣发当月的全部的工资奖金,一律予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4.7员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根据其情节对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4.4.8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在员工中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当事人给予处分,并记入个人档案。 4.4.9以上未列及的可参照公司其它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国家法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91目的与范围 为规范公司员工工作、劳动行为,加强员工团队意识教育,提升公司整体形象,高效、有序地组织经营、管理和生产活动,根据公司管理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职责 2.1总经理助理:归口负责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工作,负责劳动纪律规范的制定、日常劳动纪律的检查与考核。 2.2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劳动纪律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按照规定开展日常工作。 2.3各部门与生产车间: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考勤、劳动纪律具体工作。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考勤诗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资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天。 3.2作息时间 3.2.1职能管理部门或办公室工作人员实际每周六天工作制: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下午:13:0017:30;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星期日和节假日串休。 3.2.2车间生产人员的日常工作时间由生产厂长按照各生产工作整体安排以及季节气候的具体情况确定,并将确定的工作日和作息时间上报行政人事部。 3.1.2销售部因工作性质的不同,除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外,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的岗位制度、劳动纪律与本制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3工作考勤 3.3.1公司实行指纹打卡和书面申报审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勤管理。公司职能部门每日打卡3次,分别为:早上班、午上班、晚下班,车间和生产岗位打卡由车间主任组织,按生产班次时间进行打卡,分别为上班时、下班时。 3.3.2公司所有员工每日应自觉、亲自打卡,因工作原因无法在上班时间内报道的,应提前通过电话请示本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负责考核并书面申报,否则一律视为未报到。 3.3.3公司执行每月考勤制度,各考勤人员必须在每月3日前(节假日顺延),各部门(含车间,下同)应当将本部门考勤记录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上报行政人事部,每迟报一次,扣罚部门负责人和考勤人员各50元。 3.3.4结合公司个别岗位员工上、下班时间较为特殊,不能与职能部门员工一起考勤的,该员工不做每日例行打卡,考勤以每日工作交接记录为依据,具体情况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3.3.5员工须按时打卡并如实出勤,对于虚报考勤或弄虚作假,情节轻微的.予以双倍扣出勤,情节严重的予以箭并罚款。 3.3.6员工确因手指受伤脱皮等实际原因不能打卡的,可申报部门领导后到考勤员处签字报道,但未签到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3.7由公司组织的活动、会议、培训学习以及各类值班统一考勤,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等人员将按正常考勤制度予以处罚。 3.3.8如员工未能在规定时间上报考勤资料或考勤资料不全的、错误的,暂不发放工资或记录不全的部分暂不发放。 3.3.9考勤员因工作不当,造成虚假、漏报的,对考勤员予以100元/次处罚。 3.4考勤分类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10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教职工劳动纪律,杜绝旷工、失职、浪费等违纪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合于本校全体教职工,包括兼职教师和临时工。 第二章请假 第三条:法定假 1、教职工在结婚、办理丧事、生育小孩期内,可办理法定请假手续。 2、教职工在法定期假期内,不影响评优评先,不影响基础工资、效益工资、奖金,享受有关福利,但不发岗位津贴。法定期假期内请假人的工作由学校统一调配。 3、学校鼓励教师在法定期假期内上班,上班作加班处理。 4、法定假期的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婚假:3天。晚婚(男、女双方分别满25岁,23岁以上结婚为晚婚)15天。 丧假:请假人父母、岳父母、配偶去世可办理丧假手续,5天。 产假:51天,晚婚者增加12天,晚育(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增加三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我校女职工于预产期前十天办理产假请假手续,休假一个学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含寒暑假),如涉及到跨度两个学期的,按一个学期(6个月)的假休满(含寒暑假)。 5、如需要超过法定假期限者,必须按事假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第四条:病假 1、教职工患病需要住院或不能坚持工作,凭医院证明办理病假手续。 2、一次性请病假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病假请假天数计算含双休日在内)者,只发基本工资,不享受病假后一年的学校所有福利待遇(特殊情况另行处理,如因公受伤、精神分裂症等)。全期病假累计每超过1个月以上者,扣除一个月效益工资;病假累计超过三个月以上者,扣除全年年终奖金的一半,不能评优评先;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以上者,扣除全年年终奖金,不能评优评先。 3、每请病假一天按实际天数每天10元扣除当月岗位津贴,病假超过15天以上者,不发当月岗位津贴。 4、病假期间的工作由学校统一调度。 5、长期病休人员由本人申请,学校签具意见,由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办理长休手续。长休期间只发基本工资,不享受任何福利。 第五条:事假 1、教职工因事需要请假者,可以申请事假,事假必须事先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特殊情况需以电话形式向主管领导请假。 2、凡事假必须自行调整好课务和相关工作并报告备案。 3、事假按实际天数每天20元扣除当月岗位津贴。一次性请事假10天以上(含10天)(事假计算天数不含双休日),请假人只发基本工资,不享受事假后一年所有学校福利。当月事假累计超过10天,不发当月岗位津贴。全年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以上,扣除年终奖金的一半,不评先评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取消全年奖金福利,不评先评优,不晋升职称。 第六条:公差 1、公差一律由党政办公室归口管理、登记,并经校长室批准后方有效,否则以旷工论处。 2、1天以内公差由科室派遣,由科室负责人向党政办公室申请、登记,报主管领导批准,超过一天的公差一律由校长批准派遣,党政办公室登记备案。 3、公差人员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先填好出差请假表,到有关科室安排好工作。 4、公差超过规定时间,如无特殊原因延期或未销假者以旷工论处。特殊情况必须用电话与党政办公室联系,并获得批准。 5、公差人员的课务由学校统一调度。 第七条:学习 1、公派学习。根据工作需要由学校安排的外出学习为公派学习。凡寄发给个人的通知或其他地方索取的通知、电话通知、口头转达学校均不受理。公派学习视为出勤,不影响岗位津贴及其他福利待遇。公派学习期间的工作由学校负责安排。学习人员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2、学历培训。教职工为达到合格学历或取得第二学历等方面的函授或脱产学习视为学历培训,一律凭有关通知办理请假手续。培训期间的工作由学校统一调配,视为出勤,不影响岗位津贴及其他福利待遇。在职教师经过批准自费读研的,在未正式调出人事工资关系的情况下,可办理停薪留职三年,三年后未回教学岗位的,按自动离职处理。(本规定出自《醴陵市中小学教师人事调动有关规定》) 第八条:加班 1、节假日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领导安排了工作的人员,视为加班。加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完成其工作任务。凡在正常工作量内未经学校派遣的不作加班。 2、加班一律由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报主管领导同意签字,由校长批准。 3、加班统一由党政办公室归口管理。由科室负责人到党政办公室领取加班申请单,经领导签具意见后交党政办公室存档,党政办公室负责登记,月末汇总。 4、未及时办理加班手续或未经批准,一律不作加班处理。 第九条:请假权限及手续 1、请假权限:1天之内,由主管领导批准;超过1天,由校长批准,会议请假由会议主持人批准。 2、请假手续:请假人到党政办公室领取请假条,由科室负责人、主管领导、校长签字同意后,交党政办公室登记备案。凡涉及到教学工作的在交党政办公室前一律到教学管理科办理手续。 第三章常规管理 第十条:签到 1、教职工上班期间必须按《醴陵市陶瓷烟花职业技术学校签到管理规定》签到。 无故缺签累计2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十一条:旷课、旷工 1、任课教师要坚持教学第一的原则,不管有无正当理由,凡出现空堂现象均以旷课论处。 2、凡教职工在作息时间内未经请假而不在工作岗位者,均以旷工论处。 3、旷课一节扣除50元岗位津贴,且给予全校通报批评;旷工半天扣除50天岗位津贴。旷工一天取消全月岗位津贴,且相应扣除一个月的效益工资。旷课2节按旷工一天处理。 4、全期旷工三天以上者,不计发效益工资和年终奖金,取消评先评优和晋升职称资格。 5、凡要求调动岗位的教师,必须按照组织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在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之前,不得擅自脱离原工作岗位。经组织批准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按旷工处理。 6、教师无正当理由未办理好请假、病休、停薪留职等手续脱离工作岗位的,一律按旷工处理,同时按照人事部《关于印发《全民所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的通知第十三条规定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一年连续旷工15天或累计旷工30天的,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十二条:迟到、早退 1、教职工必须严格按作息时间上下班。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时签到或提前离岗者按迟到或早退处理,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作旷工半天。迟到、早退每次扣除岗位津贴5元。 2、任课教师上课迟到或早退,每次扣除岗位津贴5元;超过5分钟按旷课一节处理。 3、凡学校召开的会议,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除岗位津贴5元,旷会一次扣除10元,请假(除学校安排工作者外)一次扣除5元。 4、升旗按会议处理。 第十三条:私自调课 1、教师请假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一律经由教学管理科签字,属学校安排工作的'由教学管理科调整好课务。属自行调整工作的由本人调好课后告知教学管理科备案待查,均不能私下调课。 2、凡私自调课,调课人作旷课论处,被调课人扣除20元岗位津贴。 第十四条:凡在上班时间内因特殊情况需临时请假者,需向科室报告,征得批准后,告知出勤管理人员假毕及时销假,但不得超过2小时。2小时以内按正常出勤看待,超过2小时,需办理请假手续,未办手续者按旷工论处。 第十五条:上班时间内严禁下棋、打扑克、玩麻将、炒股等,不得聚众闲谈,违者视情况每次扣除20元以上岗位津贴。 第十六条:根据学校需要安排值班的人员,一律按规定履行职责。未履行好职责的除扣除值班津贴外,视情况扣除岗位津贴。 第四章出勤考核及奖励 第十七条:实行按日签到,分周公布,月末汇总的考勤登记制。 第十八条:学校设立出勤管理岗位,归口党政办公室管理。 第十九条:负责出勤管理的人员,月末按汇总登记表算出个人出勤量,学期结束,汇总算出全期个人出勤量,张榜公布并记入教师人事档案。 第二十条:设立50元每月的全勤奖,当月出满勤的教职工,享受每人每月50元的全勤奖。当月请事假病假的教职工一律不享受出勤奖励。 第二十一条各科室都必须严格执行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不得徇私舞弊或为当事人辩解、说情,否则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学校不定期对劳动纪律情况予以检查。凡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当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于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解释权属学校校长办公会议。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111、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所从事工作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2、职工应自觉接受安全保护卫生教育,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违章操作、冒险作业。 3、职工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和安排危害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的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并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职工凡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公司将一次处以20元罚款,行为严重者,一次处以100元罚款,一年内超过3次者进行内部待岗培训。 4.1不按规定穿戴和使用劳保用品及安全防护设施; 4.2未经调度或主管批准,车辆夜间停放场外或私自开车外出; 4.3工作时间内无理取闹、寻衅滋事、骂人侮辱人格; 4.4工作时间内干与公司无关的`事情; 4.5未经分管责任人批准,擅自请人代班、上班; 4.6脱岗串岗,未经主管允许离岗到其他岗位而影响正常工作者。 5、职工病、事、假事宜参照《员工福利制度》执行。 6、公司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职工加班工资由公司行政部门统一统计,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斧章后统一发放。 7、每天工作必须在当天完成,不得故意拖延,当天未完成的工作,拖延下班时间不视为加班。如电话聊天、上网游戏,一律不算加班。一经发现,将对其进行20元的经济处罚。 8、病假一个月内累计达15天(含15天)以上者扣除全月误餐费及当月年终奖,事假一个月内累计达10天(含10天)取消当月误餐费及年终奖。合同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者,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9、职工请假程序:请假半天由主管和项目副经理书面批准;请假一天由项目经理书面批准;请假一天以上书面假条报公司批准。公司规定不允许请假的工作和活动以及集团公司安排的工作和活动,本人向项目经理请示,项目经理报公司批准按事假规定处理。 10、职工无正当理由、无请假手续,迟到、早退530分钟者,处以20元罚款,党员、管理人员罚款50元。迟到、早退累计达到7次者进行内部待岗培训,一月之内迟到、早退达7次者视为严重违纪或一年之内迟到、早退累计达15次视为严重违纪,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11、职工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及班组工作安排者,当日按缺岗处理,处以50元罚款。一年累计达三次者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 12、被通知待岗培训的职工需签署书面的《待岗培训通知书》,该通知书将作为职工日常考评记录之一,达到2次内部培训的非在编职工职工,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在编职工达到3次内部待岗培训的职工,予以开除。 13、职工无故不上班者为旷工。旷工半天处以20元罚款;旷工一天处以50元罚款;连续旷工3天者进行内部待岗培训,取消当月误餐费及年终奖;旷工累计达5天者进行内部待岗培训,取消一个月误餐费及年终奖;全年累计旷工达10天者,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全年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累计超过30天者公司予以除名(指在编职工)。 14、职工因突击任务需要加班而擅自不到岗者,一次处以20元以上罚款;第二次作公司待岗;三次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15、职工工作时间内严禁喝酒、赌博。违者作旷工处理;一月内发现三次以上(含三次)处理后,取消当月误餐费及年终奖,公司内部待岗培训。 16、驾驶人员、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操作规程,对于任何违规操作,一月内发现三次取消驾驶资格或上岗操作资格,作公司内部待岗培训。公司机械每日完工后,操作员必须停置于规定地点,严禁私作他用,违者处以50元罚款;严禁进行经营活动,违者除经营所得应上交公司外,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7、职工利用职权接受赂,致使集体经济利益遭受损失者,一经发现,除全额赔偿损失外,另按损失金额的10%处罚,并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情节严重追究其法律责任。 18、职工盗拿公物或盗卖公司废旧物资,给公司经济造成损失者,一经发现,按原价值赔偿并按盗拿物资价值的10%予以处罚,并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公物被盗,对值班人员按盗窃物资价值10%予以处罚,并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公司物资失窃,责任人按失窃物资价值的10%予以赔偿。 19、职能部门工作推诿、办事不力,影响他人工作者,对部门责任人及当事人处以50元罚款,经教育三次以上不改者调离岗位,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 20、财务管理中心职工应将重要财务数据设置加密程序并不允许上网。发现未经允许上网者,公司将对当事人及其主管处以20元罚款。 21、公司对私自外接工程情节轻微者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情节严重者或发生两次以上者按照集团公司规定处理。 22、待岗培训公司内学习13个月,学习期间按社会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取消年终奖50%。待岗培训期间上下班进行出勤签字(早上8: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正常休息,如出现迟到、早退、旷工累计达三次者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如重新上岗者需征得公司领导同意,并经岗位部门试用通过后方可上岗,上岗工资由部门重新制定。如重新上岗一年内仍不能适应新岗位或再次违劳动纪律,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3、年度考评不及格者,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三个月,培训重新上岗后再次考评不及格者,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4、年终奖、过节慰问费由各部门根据员工表现情况及考核情况确定发放标准。提前解除劳动关系者不享受年终奖。 25、由于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按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10%进行赔偿。 26、造成公司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达3万元以上(含3万元)者,视情节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7、泄露商业机密、项目意向和招投标信息,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28、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允许自行驾车办公事,如私自驾车出现任何事故,责任自负。 29、如出现私人业主借车的情况: 29.1活动范围只限于在武汉市内,必须给其配备专职司机。 29.2活动范围超出武汉市并要在外过夜,必须上报公司书面批准。 凡以上两种情形用车,造成任何人身损害和财物损失,均由借车人自承担赔偿责任。 30、对个人和部门重复违本制度的相同错误者,公司将加倍或者递增式进行加重处罚。 31、当职工违相关制度承担责任时,如果处罚和赔偿金额一个月不能处理完时,可以分月扣除工资和奖金(以不超过本人月工资的.20%为限)直至支付完毕。 32、待岗培训规定: 32.1在编职工:待岗培训后连续二个月内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工资照发;三个月以上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实行内退。(待岗期间无福利待遇) 32.2人事代理及合同工:待岗培训后连续二个月内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工资照发,取消各种福利待遇。超过三个月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待岗期间无福利待遇) 32.3劳务派遣人员:待岗培训后连续二个月内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公司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待岗期间无福利待遇)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12(一)请销假制度 为了进一步强化办公纪律,规范请销假管理权限和程序,持续公司高效有序运作,特制定本规定。 1、运销分公司所有人员无论因工因私、因事因病不能上班,都须办理请销假手续。 2、所有请假人员务必按规定办理正规请销假手续,期满后,办理销假手续。请销假的基本程序为:个人填写请假条――逐级审批――调度室备案--期满到调度室办理销假手续。 3、按照逐级负责制的运行规则,各级管理人员的请销假实行逐级审批制。具体为:公司副经理请假,须经公司经理批准;三天以上须经吕梁山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公司副科级以上人员请假,须分管经理同意,公司经理批准;公司一般管理人员请假,三天以内须经部门领导同意,分管经理批准;三天以上务必经理批准。 4、请假期满不能按时回到的,须委托他人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手续按请假程序执行。 5、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期满未办理续(销)假手续人员,一律按旷工论处。对不及时销假和虚拟原因请假、超假不归者,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教育、通报直至行政处分,并给予必须的经济处罚。 6、建立考勤制度,专人负责,认真执行考勤登记,严格月度、年度考核。 7、因公外出(回集团公司开会、出差等)须办理离岗手续。 8、公司所有人员请销假手续在公司综合办备案。 (二)运销分公司机关工作人员守则 为转变机关工作人员的作风,强化劳动纪律观念,体现团结协助的团队精神,保证销售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特作以下规定: 1、工作时间早8-12,下午14:30-18:00,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准在电脑室娱乐,否则发现一次处罚20元。 2、每日早7:15分各科负责人按时参加班前会,按职责划分书面汇报前一天工作状况,理解领导工作安排,对相关事宜提出推荐,统一思想,到达共识。 3、科长不在时,相关科室人员全部参加,就各自分管业务进行汇报,做到有事请假,凡不参加者一次罚款10元。 4、机关所有人员每日早6:45分按时起床,7:00做好班前会准备,否则一次罚款5元。 5、各种会议期间一律关掉手机,否则一次罚款5元。 6、机关人员用心参加群众劳动、公益性活动,特殊状况向经理请假,否则一次罚款10元。 7、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请假3天以内,由科长签字,副经理批准。3天以上务必经理批准,否则视同旷职,旷职一次处罚20元,按销假时间算起,综合科存档。 8、凡享受手机费补贴工作人员,不准停机、关机,特殊原因需提前向公司综合科告知联系方式,凡出现一次联系不上取消手机补贴并处罚20元。 9、司机夜间轮流出车,做到有事提前请假,否则处罚司机20元。 10、持续良好的办公秩序,不得在办公场所嬉戏、打闹、高声喧哗,不得串岗聊天,不得将小孩带入办公场所,上班时间不许打扑克、玩电脑游戏或做其它娱乐活动。 11、主动热情接待来客,实行首问负责制,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应用心办理,不得拖拉推诿。对属于他人或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应负责带到并介绍给有关人员;不清楚归属范围的'事项,应带到办公室或单位领导处询问,不得推诿。 12、对来客应用语礼貌,举止礼貌,办事认真负责,为来人带给优质服务,不得冷落、训斥、辱骂来人。13、办公时间不得安排私人来访,对未经预约的私人来访,应尽量缩短时间,同时不得影响他人工作;不得用办公室的电话打私人电话,如有急事需使用的,应尽量缩短谈话时间,严禁因私事打长途电话及信息电话。 14、机关工作人员,人人负责监督执行,凡触犯规定,由综合科负责记录,建立台帐。月末工资中扣减,并做通报。 (三)考勤制度和轮休办法 为了保证公司各部门、各环节运转正常,各项工作能够有条不紊按秩序开展,更好的服务于用户,树立良好的形象,现将加强考勤管理和实行轮休制的规定通知如下: 1、各单位务必严格加强考勤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上午下午双考勤,并保存好原始考勤记录,每月底统一交回综合办备案,作为计发工资、奖金依据。 2、严格请销假制度,按照“兼顾公务、工作允许”的原则,逐级审批,假条保存在综合办,回到及时销假,不准逾期。特殊状况延期须经公司经理同意。 3、所有工作人员,月工作日不得少于制度工作日22天,否则不得享受当月奖金,并按缺勤天数核减工资。超制度工作日按超勤天数计发加班工资和超额奖金。出勤日计算方法:月天数减去请假日,12点以前离岗按整日计算,12点以后按半日计算。每人每月允许请假2次,每次4日(包括路途)。 4、所有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因公务出差、下矿等原因离岗时,须告知其他工作人员和综合办,不得因离岗而影响工作。 5、所有工作人员不分节假日,一律实行轮休制。兼顾工作需要,综合办排出轮休表严格执行。其它时间不得请假离岗,特殊状况下调整务必经公司经理同意。 (四)计算机及网络使用的管理办法 为加强工作纪律和办公电脑使用管理,促进办公自动化,提高工作效率,特作如下规定: 1、各科室使用计算机应以办公、学习、科研为主,在规定的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严禁使用计算机玩游戏,看影视碟片及其它与工作、学习、科研无关的活动,禁止qq聊天、视频聊天。 2、各科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改计算机原已设定的ip地址。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安全、泄露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一经发现查实,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职责。 3、严禁使用计算机玩黃色游戏和看黃色影片,严禁查阅、调用、复制、传播网络中反动、黃色的影像制品,刊物和计算机软件,禁止浏览不良网站,破坏ie浏览器。一经发现即按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处理,并追究刑事职责。 4、各科室要求网上办公的业务,需上网的资料务必上网。 5、严禁私自进行计算机联网。 6、计算机拥有者务必妥善保管自我的计算机,如向他人违纪使用带给便利,计算机所有者和使用者共同承担职责。 7、各科室加强办公电脑的电源检查,下班时要关掉电源,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否则造成的损失由职责人承担80%。 三、费用管理制度 (一)用水用电管理 1、不得使用电炉、热的快等自备电器取暖、烧水、煮饭。 2、上班时将宿舍灯具、电视机关掉,下班时将办公室灯具、电脑关掉,严禁长时间无效开机。 3、当日值班人员负责大门口照明灯以及院内室外公共场所灯具的晚上开启和天亮时关掉事项。 4、及时关掉自来水阀门,不出现长流水。 5、发现线路、管道出现断裂、渗漏现象或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6、不得私拉乱接,随意改动原供电线路。 7、装有空调、电视、电脑的房间做到人走机关,严禁长时间开机,严禁无人状态下开机,不得将空调温度设置过低。 8、综合办公室对公司院用水用电状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一次处罚10-1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 (二)差旅费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专项费用的管理办法,以逐步适应现代企业管理要求。根据集团公司和吕梁煤电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运销分公司实际。特制定差旅费管理办法,望遵照执行。 1、因公出差务必填制差旅费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经理审批后方可外出。 2、差旅费报销要注明出差时间、地点、事由、路线、出差人数等事项,由单位负责人及经理审批后,到公司财务科报销。 3、严格按出差时间及路线报销,超出审批范围的费用自行处理。带车外出,只报销住宿费及补助。按集团公司规定,去太原、北京出差,住宿须在集团公司办事处,否则不予报销。 4、对于因公出差报销车、路卡等票据,当事人要详细注明事由、时间、起止路线等,经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及经理审批后到财务处报销。财务人员要按规定严格审查,凡不贴合财务规定的财务处一律不予报销。 5、各科室人员外出办事、到上级部门报送资料不准坐出租车,凡出租车票,费用不律不予报销。 (三)通讯费用管理 1、通讯费用按核定标准使用,固定电话超支由工资支付。 2、所有人员手机务必24小时持续开机,回集团公司本部换号需事先通知综合办,不在服务区时,务必向综合办告知就近固定电话,不得因联系中断影响工作,否则停发手机通讯费用补贴。 3、各单位务必控制固定电话费用支出,禁止外单位人员拨打无关电话。 4、手机通讯费用公司综合办统一按标准和在岗人数做表,经理审核发放。 (四)业务招待费管理 1、凡公司内部一般办公人员一律按午餐4元/人,早、晚餐3元/人的标准在综合科开具客饭通知单到食堂就餐,不准上烟、上酒、上饮料,超标准招待的务必经经理或书记审批。 2、综合科要严格完善审批手续和制度,建立支出台帐,详细说明每次招待的时间、事由、人数、金额等。 3、因工作关系需要安排客饭时,分管经理要提前与综合科联系,有关单位到办公室具体办理客饭手续。 4、各单位发生客饭时,首先到综合科开具客饭通知单,按开具的客饭金额经分管经理签字后,交由经理审批方可进行就餐,如遇特殊状况可先就餐,事后补办就餐手续。 5、上级部门业务检查、大型会议需要就餐的一律由公司统一安排。 (五)磁卡电话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有效控制电话费的超标,杜绝非办公性滥用电话,运销公司领导研究决定从20xx年元月份起用磁卡电话,有关规定如下,望各科室遵照执行。 1、话费分配:科级干部每月50元,一般管理人员每月30元。 2、用户卡实行一人一卡的办法,每人保护好自我的个人卡,防止丢失、损坏。丢失、损坏者自费申请补办磁卡。 3、因特殊状况费用不够时,经运销公司经理批准可向综合办申请补费; 4、工作人员不准随意变更磁卡电话设置,因此造成话机不能使用,职责自负; 5、每月25日交回用户卡由综合办统一充费,剩余话费可用于次月使用; 6、不得在电话线上串接其它普电话机,否则没收普通电话机,取消使用公司电话资格。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13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规范干部职工的日常行为,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职工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现就加强劳动纪律、严格考勤制度的有关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考勤管理 各科室负责人必须根据医院的规章制度,认真抓好本科室的`考勤工作,做到公开考勤,严格管理。必须根据医院各项规定,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做好考勤记录和管理,不得弄虚作假,谎报、瞒报、漏报、迟报,一经查实,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承担相应处罚。 各科室考勤负责人必须在每月3日前将上月考勤表及下月科室人员排班表,送至办公室。并在每月五日前将上月的考勤表及有关缺勤、迟到、早退等情况报送医院办公室汇总存查,并作为工资、津贴、绩效等发放的依据。若逾期不报,将影响到所在科室工资、津贴及绩效的发放。 二、劳动纪律 凡本院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人员必须正点上下班,着装整齐,挂牌上岗,不得迟到(正常工作时间无故未到岗者视为迟到)、不早退(正常工作时间无故离岗者视为早退)、不旷工(工作人员迟到、早退超过60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不脱岗、串岗,对待病人应认真负责、态度和蔼、耐心周到、 热情服务、尊重病人,做到爱岗敬业、优质服务。工作期间,严禁擅离岗位,擅离职守;严禁利用网络干与工作无关的事项和玩网络游戏;严禁占用科室电话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严禁上班时间干私活;严禁班前或上班时间饮酒;严禁出现“生、冷、硬、顶、推”等现象;严禁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医院各种会议;严禁不按规定程序请(休)假。对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员,各科室负责人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经医院研究决定后,严格按医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若因违反劳动纪律而影响工作或引发纠纷、差错、事故的,除医院处罚和承担所有责任外,并酌情给予停职检查、调离岗位、降聘、待聘或解聘等处理。 三、督查 医院实行院、科两级劳动纪律责任制,科室主任要负责本科室的劳动纪律管理,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对于违反劳动纪律者,医院将从思想教育与行政处罚相结合,本着重在教育的原则并对其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劳动纪律情节较轻者,由医院给予经济处罚,情节较严重者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为有效落实该项工作,医院成立由院领导担任组长的劳动纪律督查小组,实行行政值班考勤制度,负责全院劳动纪律的检查工作,每日由行政值班人员进行全院考勤,检查分为上下班准时性、上班期间在岗在位情况及非正常上班时间值班人员情况核查等形式,其中在岗在位抽查还查看工作人员衣帽端正、胸牌佩戴及是否从事非岗位工作等情况。并做好督查情况记录,其结果做为考核、奖惩的主要依据之一。 四、处罚 1、全院职工要自觉遵守医院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凡无故迟到、早退、离岗者每次扣罚50元,6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2、凡因事、因病不能上下班者,必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报院办备案后方可离开。未经批准或未请假不上班者,视旷工处理。每月旷工半天,扣罚300块;旷工一天扣600块;每月旷工累计达3天及3天以上的,停发当月全部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一年内出现3次无故旷工者,给予待聘处理。 3、未经科室负责人批准,私自离岗或脱岗一次扣50元,私自调班、顶班者,一次给予双方各罚20元。 4、工作期间必须统一着装、挂牌上岗,不得离岗、脱岗、不准大声喧哗,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凡有违反者每次罚款20元。 5、工作期间因事外出者,必须向科主任请假,并应告知去向及联系方式,擅自离开者每次罚款50元。 6、凡在医院内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视情节轻重处以100--500元罚款,造成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由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 7、因故缺席医院各种会议者,需向院办提出书面请假,并由院领导签字同意。无故不参加医院各种会议和各类学习者一次罚款100元。 8、凡院务、党员违反规定予以加倍处罚。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14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公司的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以及公司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劳动纪律是职工从事集体生产劳动共同遵守的规则和秩序。它要求每个职工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方法完成自己应承担的工作任务。 第二条职工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勤奋工作,全面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第三条加强劳动纪律管理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维护和巩固纪律,主要依靠经常性的理想、道德和纪律教育,依靠经常性的严格管理,依靠各级干部骨干的模范作用和职工之间的监督,使广大职工养成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 第五条强化劳动纪律管理,是保证公司有序进行运作的基础。各级各部门要做好对职工遵守劳动纪律的宣传教育和日常检查,把严格贯彻执行劳动纪律纳入岗位职责中。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 第二章职责范围 第七条劳动纪律管理实行公司、部门管理体系,逐级负责。公司办公室是劳动纪律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各部门的劳动纪律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做好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考核和通报。行政部做好公司各个部门劳动纪律的监管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的劳动纪律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第九条公司行政部对岗位的劳动纪律管理和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制定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第三章劳动纪律的内容 第十条职工在工作时间应当做到: 一、不妨碍正常的组织、指挥; 二、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三、不睡岗、不串岗、不脱岗; 四、不酒后上岗; 五、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六、不打架斗殴,不无理取闹影响正常工作; 七、不聚众赌博; 八、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九、不起哄滋事; 十、不准在员工中散布自由主义或影响安定团结的言论; 十一、不准对公司的一些临时规定存在某种抗议的情况。 第十一条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视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 (二)无不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三)玩忽职守,违反公司规定,或者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章施工等造成事故的,或使员工生命和身体健康受到伤害和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的; (四)工作不负责任,损坏公司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财资,损公肥私,使公司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六)有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七)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八)职工有上述行为,情节特别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第十二条处分的目的:严明纪律,规范管理。 第十三条处分的原则:依据事实,惩责相当。 第十四条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行政警告,记过,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依据惩责相当的原则给予一次性罚款。 第十五条处分条件 (一)不执行上级的命令和指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 (二)消极怠工,无故不参加学习、工作等; (三)经常迟到、早退、无故旷工或者逾假不归的; (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 (五)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起哄滋事、聚众赌博等妨碍正常工作秩序的; (六)打架斗殴或者聚众闹事的; (七)在员工中散布自由主义及影响安定团结的言论的; (八)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责任事故或者其他损失的; (九)违反公司保密规定,造成失密或者泄密的; (十)工作失职,造成公司财物丢失的; (十一)盗窃、诈骗公私财物的; (十二)挪用、隐瞒、私分公款公物或者在其他方面违反财经纪律的; (十三)其他方面违反纪律,其性质、情节同上列违纪行为相当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情节严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降职(级)或开除处分。 第十六条对职工给予辞退和开除处分,须经部门经理提出,由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给予职工降级的处分,降级的幅度一般为一级,普通员工降为试用期员工,薪酬按照试用员工薪酬计算,试用期不超三个月。 第十七条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会议充分讨论,允许受处分者本人进行申辩,慎重决定。 第十八条实施处分的程序 (一)由行政部组织或者承办部门负责,对违纪者的违纪事实进行查证,并写出书面材料; (二)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对违纪者的处分,会议必须有公司总经理参与; (三)根据会议决定,由行政部实施处分。 第十九条处分决定宣布前,应当听取受处分者本人意见。在批准职工的处分以后,如果受处分者不服,可以在公布处分以后一周内,向行政部提出书面申诉。但在未作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然按照原处分决定执行。 第四章考勤管理和请假管理 第二十条考勤管理:公司所有员工每日均需打卡上下班,不能按时打卡的,应事先向考勤员说明原因。上下班时间按公司通知执行。 第二十一条考勤奖惩:公司所有员工考勤按月计算出勤率,每月未发生任何缺勤现象的,计全勤奖,每月奖励50元。 第二十二条请假管理:公司所有员工因事、因病或其他原因需要请假的,应先向本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到人事部领取假条填写。凡未请假或请假不准未到者,以旷工论处,旷工一日扣发100元工资。 第二十三条公司实行国家统一的法定节假日。 第二十四条具体实施办法参照“考勤管理制度”。 第五章领导责任和纪律监察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领导负有维护纪律的直接责任。 行政部和财务部作为公司的职能部门,应当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和执行纪律;各部门领导对发现违纪行为制止不力或者不予制止的,应当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对带头违反纪律的,应当从重给予处分。 第二十六条各部门领导必须按照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管理,严明纪律,因管理不善造成下属严重违纪的,负领导责任,应当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15一、目的 为加强项目部劳动纪律管理,维护工作秩序,保持团队的团结、和谐、高效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有员工。 三、劳动纪律 1、项目部员工必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作息时间如下: (1)夏制工作时间:(5月1日至10月1日) 早餐:7:00时—7:30时 上午工作时间:7:30时—12:00时; 中餐12:00时—12:30时;午休12:30时—14:00时 下午工作时间14:00时—18:00时。 晚餐时间:18:00时—18:30时 18:30时—19:00时召开日生产例会(参加人员另行通知) (2)冬季工作时间(10月1日至次年5月1日) 早餐:7:30时—8:00时 上午工作时间:8:00时—12:00时; 中餐12:00时—12:30时;午休12:30时—13:00时 下午工作时间13:00时—17:30时。 晚餐时间:18:00时—18:30时 18:30时—19:00时召开日生产例会(参加人员另行通知)。 2、请假或休假、临时离开工作岗位的,必须按要求填写《员工请假单》(见附件),经分管领导同意、批准后方可外出。员工请假或休假返回项目部后应及时向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月允许休息时间为3天。 3、上班期间不得串岗、脱岗,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聚众聊天、追逐打闹、干私活、吃东西、听音乐、电话或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会客、打牌等。 4、不得酒后醉意上班。 5、未经领导允许,不得私自调班、调岗。 6、要严格服从工作安排,按时完成工作计划。在岗期间,下级必须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如有异议,应先执行后讨论,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7、员工及各部门除应对本职工作尽职尽责外,还应按项目部要求配合、支持其他员工和部门的工作,不得因一己之利,拒绝、拖延损害项目部的整体利益。 8、对外要维护公司及项目部的荣誉和形象,不得做出损害公司及项目部荣誉和形象的行为。 9、项目部成员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权谋利贪污受贿等违纪行为以及严重违反公司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责任由当事人承担,并取消绩效工资,扣罚奖金。 10、由于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等方面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项目部当事人负责赔偿,情节严重者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11、对进场材料、租赁机械计时、公司机械油料及维修费用等,有弄虚作假、隐私舞弊现象者,取消奖金、扣罚工资。 四、请假及考勤制度 1、请假应以书面形式事先请假;确有特殊原因事先不能请假,须及时以电话或其它方式向本部门负责人或主管经理说明情况,并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2、请假期满不能按时返回的.,须委托他人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手续按请假程序执行。 3、请假程序 所有员工请假需写请假条,请假一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一天以上由项目经理批准。部门负责人请假需经项目经理批准。副经理请假需经项目经理批准。 4、考勤由办公室负责,考勤表要清楚、完整、公开。 五、违反劳动纪律及请假制度处罚措施 1、迟到、早退、脱岗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半天扣除1天工资,旷工1天扣除3天工资。旷工2天扣除7天工资。 4、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含3天),扣发当月工资,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5天以上者(含5天),予以辞退。 5、无故不准时参加各类会议无故缺席的,第1次给予口头警告,第2次给予通报批评,累积3次以上的,每次罚款200元。 6、违反上述劳动纪律第2~8条的,每出现1次,扣发1天工资。出现5次以上者,予以辞退。 六、管理规定 1、新员工上岗后,首先学习公司各项制度,进行劳动纪律教育。 2、项目部领导每月不定期检查不少于两次,并对各检查情况记录。 3、对于违反劳动纪律和考勤制度等违纪现象,部门负责人、分管经理均可按本文件规定相应条款直接开具违纪处理单,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在责任人当月工资中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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