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预算控制管理制度 |
范文 | 预算控制管理制度(精选16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预算控制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预算控制管理制度 篇11、贯彻执行预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预算管理办法和实施措施,监理和完善预算管理工作规章制度。 2、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完成预算的编制上报工作。 3、负责年度预算方案的草拟工作,研究、拟定预算年度的支出重点,科学安排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 4、根据预算单位的情况,对确需调整的项目,按规定的程序提出具体调整的意见。 5、加强预算执行日常监督,控制无预算支出和改变资金用途支出,发现无预算支出和改变资金用途支出,即使报告和处理。 6、对本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按照要求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按规定的范围公开本级预算。 预算控制管理制度 篇21、根据国家对医院实行"金额管理,差额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原则,医院各项收支都纳入预算管理范围内。 2、在编制预算时应根据国家方针政策和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结合本院情况,本着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略有结余的原则进行编制。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3、收入预算应根据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结合当年的计划目标及医疗收费标准增减情况进行编制。 4、支出预算应根据上年度实际支出水平,以及本年度工作计划、收入预算、物价变动情况等进行编制,既要保证医疗业务活动的需要,又要量入为出,处理好需要与可能两者间关系。 5、差额预算补助、专项补助、科研经费、大型维修、大型设备购置以及清欠基金等其他专项补助,按照上级部门下达的预算指标编制,做到专款专用。 6、使用分配的各项资金收支预算,应根据收支结余和有关规定提取金额编制。 7、各项预算报表经院长办公会审定后严格管理。 预算控制管理制度 篇3一、财务预算管理基本内容 第一条预算管理是利用预算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 第二条企业财务预算是企业全面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全面预算的中心。企业财务预算是在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围绕企业战略目标,对一定时期内企业资金取得和投放、各项收入和支出、企业经营成果及其分配等资金运动所作的具体安排。财务预算与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共同构成企业的全面预算。 第三条企业财务预算应当围绕企业的战略要求和发展规划,以业务预算、资本预算为基础,以经营利润为目标,以现金流为核心进行编制,并主要以财务预算报表形式予以充分反映。 第四条企业法定代表人对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工作负总责,企业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预算管理的具体事宜,并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 第五条企业内部生产、投资、物流、人力资源等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业务涉及的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分析、控制等工作,并配合企业财务管理部门会做好企业总预算的综合平衡、协调、分析、控制、考核等工作。其主要负责人参与企业总财务预算的工作,并对本部门财务预算执行结果承担责任。 二、财务预算的编制 第六条企业编制财务预算要按照内部经济活动的责任权限进行,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和要求: (一)坚持效益优先原则,实行总量平衡,进行全面预算管理; (二)坚持积极稳健原则,确保以收定支,加强财务风险控制; (三)坚持权责对等原则,确保切实可行,围绕经营战略实施。 预算控制管理制度 篇4一、预算编制 1、乡镇财政应按照全面推行综合预算的要求编制年度财政预算。乡镇单位预算收入的编制:遵循所有经常性收入纳入预算的原则。将各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其他预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纳入预算收入管理。 2、乡镇单位预算支出的编制:遵循以收定支,轻重缓急,综合平衡的原则。按照个人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的顺序安排支出预算,确保工资有保障。预算编制草案,报经乡镇政府审核和乡镇人民代表会审议通过,然后以政府名义行文下达执行。 二、预算执行 1、收入征管部门必须依照法律、行的规定,及时、足额征收预算内外收入。任何部门都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减征、免征、缓征或截留、占用、挪用应征收入。 2、严格按照预算计划,按进度、按程序拨款,不得办理无预算、无用款计划、超预算、超计划的拨款。 3、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和上级追加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更改用途,更改计划。 三、预算调整 预算调整遵循合理、合法的原则。合理是指调整有依据,有调整项目,有调整金额;合法是指预算调整须经乡镇政府审核,乡镇人通过。 四、决算 决算遵循按预算计划或调整计划的原则。决算要求:年度终了时,应及时清理全年收入、支出数字的往来款项,做好决算数字的对帐工作。决算各项数字必须真实、准确,不得以估计数字替代,不得弄虚作假。 五、预算监督 1、乡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向本级人民代表会报告并接受监督。 2、乡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接受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和审计。 3、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对不规范的口头交办,便条批复的拨款必须坚持原则,一律拒绝办理,否则,将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预算控制管理制度 篇5第1章总则 第1条为公司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通过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推动来贯彻、监控企业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的实施,规范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行为,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2条全面预算是对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为一年)各项业务活动、财务表现等方面的总体预测。 第3条管理原则 1.经济业务活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员参与、综合平衡; 2.预算管理应以完成企业经营计划目标为出发点; 3.“量入为出”和“轻重缓急”相结合工作方法; 4.“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预算编制流程; 5.符合真实性和可行性原则; 6.实行重大事项、例外事项预算报告制度和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第2章预算管理组织体系 第4条预算管理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预委会”)是企业预算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主持制定、修订企业有关预算管理的制度或办法; 2.讨论决定企业经营预算、投资预算、财务预算中上报的预算指标; 3.讨论决定企业预算考核办法及兑现方案; 4.讨论决定企业年度预算考核指标的重要调整及考核办法的修订。 5.审议分析预算执行报告。 第5条预算监督部门 财务部是全面预算的监督部门,其主要职责为: 1.汇总编制公司预算、调整预算方案; 2.协调、监督各部门预算统计人员工作; 3.复核预算外付款申请是否经过适当审批; 4.汇总编制公司预算执行报告; 5.定期向预算委员会反映预算执行中的问题,提出预算工作改进的意见与建议。 第6条预算责任单位企业各部门是全面预算的责任单位,其主要职责为: 1.编制部门预算; 2.执行、统计本部门预算,并控制预算实施; 3.申请调整预算; 4.接受上级预算指导、监督、考核。 预算控制管理制度 篇6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本着量入为出,事前控制的原则,有计划的调配使用教育资金,合理配置办学资源,安排好费用支出,保障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预算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的管理体制。学校预算编制要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预算年度收入情况,统筹合理安排支出项目,不搞赤字预算。 2、财务预算是根据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工作任务编制的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设备购置计划、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财力结合单位工作任务安排所需资金,是学校筹集、分配、运用、控制资金的依据。 3、做好预算编制前期准备工作。要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通过实际情况与预算的对比,摸索收支规律,为本年度的预算编制打下基础;要了解和掌握预算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及其资金供需情况,以便安排支出预算时做到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4、学校基础信息是做好财务预算的根本保障,各部门有义务向财务部门提供其职责范围内的数据资料,并对所提供的基础信息负责,对于重大数据差错,要追究其责任。 5、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参照上年度本部门各项实际开支,考虑可能出现的变化因素,先自行作出本部门费用预算。财务部门汇总后编制学校年度预算草案。 6、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两部分,支出预算首先要保证基本支出。 7、项目支出的预算要与学校发展规划相结合,其安排要做到“量力而行”,对于不能短期完成的项目要制定项目规划,分步实施。在对申报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严格审核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并及时上报局财务科。项目支出实行项目管理,要有执行项目完成情况报告、招投标制度、重大项目审核制度和绩效考评制度。 8、学校财务部门根据学校下年度的事业发展规划和单位收支计划,汇总编制预算方案,并于规定时间以前将预算方案报学校校务会议讨论,经校务会审定、校长批准后执行。 9、学校财务预算一经批准实施,必须确保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部门应严格按预算进度执行,严格控制超过预算及无预算开支情况,非经规定程序,不得随意更改和突破。 10、凡是未报预算或未经批准执行的预算项目,所需支出必须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报校务会审定或者校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预算控制管理制度 篇7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预决算管理制度》、《浙江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试行办法及考核标准》,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预算管理原则 根据国家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原则,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二、预算编制原则和方法 1、在编制预算时应根据国家方针政策和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结合本院情况,本着"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略有结余"的原则进行编制,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2、收入预算应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根据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结合当年的计划目标及医疗收费标准增减情况进行编制。 3、支出预算应根据上年度实际支出水平以及本年度工作计划、收入预算、物价变动情况等进行编制,既要保证医疗业务活动的需要,又要合理节约的精神,处理好需要与可能两者间关系。 4、差额预算补助、专项补助、科研经费、大型维修、大型设备购置以及清欠基金及其他专项补助,按照上级部门下达的预算指标编制,做到专款专用。 5、预算编制一般采用的方法主要有:定额预算法、比例预算法、标准预算法、零基预算法、弹性预算法、概率预算法。上述的预算编制方法在实际工作中一般都是交叉或综合运用的,预算编制人员按年度所有因素和事项的轻重缓急测算每一科目、款项支出的需求。 三、预算审批程序 1、各项预算报表应经预算管理委员会讨论并经院务会及职代会审议通过后,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凡未列入预算或超出预算的重大开支应按规定审批程序报批后才可执行。 2、预算管理委员会根据医院发展规划,在对预算期经济形势做出初步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提出下一年度工作目标。 3、各职能科室根据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提出的工作目标,要求所属责任科室上报为完成工作目标需要的经费及预算项目。 4、购置专业设备和电脑设备的预算需要提交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审议。 5、财务科汇总职能科室的预算项目,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 四、预算执行 院级预算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由财务科严格遵照执行。凡已列入预算的,财务科应保证正常用款需要;凡未列入预算或超出预算的开支,未经规定程序追加或调整的任何人无权决定付款。 五、预算分析 医院应至少每半年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评价收支预算进行执行情况,分析完成与否的原因,发现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保证全年预算的顺利完成并为编制下半年度预算提供依据。 六、预算调整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当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由于国家有关政策的变化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使原批准的预算数发生较大的变动,应编制调整方案(调整的原因、项目、数额、措施及有关说明),并经预算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报经主管部门调整预算;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小时,由医院自行调整,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预算控制管理制度 篇8第一条部门预算的构成 行政事业单位的部门预算包括单位的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我局财务实行的是部门预算管理,局机关属行政单位部门预算,局下属XX中心属事业单位部门预算。 第二条部门预算的编制原则: 一、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实际需要,平衡预算; 二、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根据各部门的职能和工作任务,合理确定支出范围、支出规模,集中财力保证重点工作; 三、真实准确的原则。基础资料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实际情况。 第三条收入预算的编制 收入预算主要包括单位的财政补助收入、预算外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在编制组织收入能力计划时,应包含纳入预算内管理的收入预算情况,列明收入科目、收入项目和具体金额。 在编制收入预算时,应根据上一预算年度收入完成情况、预算执行年度收入预计完成情况和下一预算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测算各项收入来源。收入预算要按收入类型分类编制,切实反映单位的可支配收入。 第四条各项支出预算编制的程序和要求 本单位各项预算的编制,必须根据区财政局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财务部门牵头负责年度预算编制;各科室编制本部门的各项专项预算。支出预算由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组成。 一、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 基本支出预算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 (一)基本支出预算的组成 基本支出预算是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1、人员经费 人员经费包括人员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指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及民政抚恤对象人员经费。预算科目涉及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中"工资福利支出"下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下的离休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款级科目。 2、公用经费 公用经费主要主要指机关日常公用支出经费。预算科目涉及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下的办公费、水费、电费、电话通讯费、机关办公取暖费、职工宿舍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设备维修费、房屋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宣传费和其他费用,以及"其他资本性支出"下的办公设备购置费。 (二)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过程 根据单位人员及公用基础信息、有关财政财务政策标准及预算定额标准,由部门预算编制系统自动计算生成。编制过程如下: 1、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部门预算编制系统人事财务基础信息数据库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的要求,及时做好基础信息数据库的更新维护工作,由主管部门审核。 2、按照区财政局编制年度部门预算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核实本单位所属部门申报基本支出预算的基础数据和相关资料,并依据政策标准和定额标准组织编制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预算,审核汇总后报送区财政局。 3、区财政局对报送的基本支出预算进行审核、批复后,机关财务部门执行。 二、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 项目支出预算是为完成单位的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编制的项目支出计划。按编制内容可分为:经常性专项、一次性专项;按资金审批管理流程分为:行政事业单位一般专项项目、专业职能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项目、其他项目;按预算申报时间分为:年初预算项目和追加项目。 (一)项目预算的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财政资金供给的方向、范围。 2、符合区委、区政府年度工作要求和本单位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的规划。 3、有明确的项目目标、组织实施计划及科学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并经过充分的研究和论证。 (二)项目预算的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要有充分、合理的立项依据。 2、要按照项目库的管理要求填报相应项目申报文本,并附相关材料。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规范、明晰。 3、实施政府采购的项目,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详细编写项目采购需求,在项目申报书中予以明确。 (三)项目预算的申报方式 项目预算报送采取以集中报送为主,集中报送和随时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编制年度预算时,由申报部门结合年度工作选择报送需要安排到下年度预算中的专项项目预算。 (四)项目预算的管理职责 我局项目预算管理涉及:项目部门、财务部门。 项目部门是指直接负责项目申请并组织项目实施的部门;财务部门是指专业负责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也是指负责对某些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的部门。在对项目预算的管理中职责如下: 1、项目部门应根据上级要求对项目工作做出科学合理的规划;建立单位项目库,结合工作规划申报编制项目预算,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和有关专项资金的管理规定拟写和上报项目预算申报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关资料、数据上报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汇总后上报财务主管局长审阅,经局长办公会审批; 批复预算后,在批准的预算范围内实施项目,按要求报送项目预算执行报告;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2、财务部门根据工作要求,制订专项资金管理、支出计划,合理界定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汇集并审核属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内的项目,提出审核意见;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对专项资金整体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报送项目预算执行报告。 3、财务部门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和年度财力状况提出项目预算安排意见,并依据资金审批权限有关规定报批;对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审核采购需求,确认采购方式;对项目申报、项目库管理、项目绩效评价、项目预算执行报告等提出规范性要求予以落实。接受财政部门和专业职能部门对审批确定的项目支出预算进行规范性审查。 预算控制管理制度 篇9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预算管理,充分发挥预算的约束和引导作用,确保公司年度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和总体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年度预算制度 1、公司预算包括:收入预算、成本费用预算、资金需求预算、现金流量预算。 2、预算编制基础:经营状况分析资料、市场经济预测信息、经营计划和财务目标、相关会计政策的变化等。 3、预算编制程序:公司必须于年度报告完成后15日内,由公司财务主管制定该年度内公司财务预算呈交上级单位审批。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该年度内之预算,如超出预算,必须作出书面解释。 二、月度、季度预算制度 月度、季度预算制度参照年度预算的编制方法,公司必须于每季度开始15日前,由公司财务主管制定该季度内每月财务预算呈交上级单位审批。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该季度内之预算,如超出预算,必须作出书面解释,及向上级管理汇报。 三、预算项目编制方法和依据 1、收入预算 收入预算包括:房地产销售收入、房屋出租收入、其他收入 房地产销售收入:营销策划部依据各种销售条件及收款期限,按预计可实现金额编列。 房屋租金收入:营销策划部依据合同规定及预期目标,按预计可实现金额编列。 其他收入:无须对其作出预算。 2、开发成本支出预算 (一)地价支出:规划设计部依据购地支付计划或国土规划局批文之应缴纳金额编列。 (二)工程款项:成本控制部依据工程预算、工程预计进度,提供预计工程量,按核定的造价金额编列。 (三)材料、设备款项:物料供应部依据工程进度、所需材料、设备数量,按核定的金额编列。 (四)设计费:规划设计部依据设计合同及出图计划,按预计应支付金额编列。 3、销售费用预算 由营销策划部依据营销计划,按预计支出额编制。 4、管理费用预算 由财务部与办公室参照以往实际数分别编列。 5、财务费用预算 财务部根据融资计划编列。 四、预算执行制度 公司财务负责人于年度报告完成后15日内对上期预算执行情况、超预算数据进行分析,并以书面形式分析差异原因、责任归属及相应的措施或建议反馈给上级主管单位,促进全年预算在各执行阶段的有效控制。 五、年度预算的考核与评价 公司预算考核与评价的'主管部门为公司董事会,上级主管财务部负责计划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工作。对预算执行情况的考评,每季度进行一次,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年度考评必须编制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评价报告,报上级财务部及公司董事会批准。 预算控制管理制度 篇10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预算管理和宏观调控,强化分配和监督职能,保障工会社会职能的履行和工运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工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会预算是经一定程序核定的工会经费年度收支计划,是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重要手段,是工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各级工会必须按照本办法办理工会预、决算。 第三条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工会财务管理体制,工会预算一般分为五级管理,即:全国总工会、省级工会、市级工会、县级工会、基层工会。 预算管理实行下管一级的原则。 建立乡镇(街道)工会的地方,省级以下预算管理级次由省级总工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后,报全国总工会备案。 经全国总工会批准独立管理经费的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民航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国金融工会全国委员会,其预算管理级次由各自产业工会确定后,报全国总工会批准。 第四条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工会对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的补助及企事业单位按规定上缴的收益列入本级预算;未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其收支要全额列入本级预算。 第五条各级工会要认真执行上级工会批准的预算。未经规定程序批准不得变更。 第六条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七条预算收支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第二章预算管理职权 第八条工会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单位预算。本级预算是指各级工会本级次范围内工会经费收支(含所属建立预算管理关系的机关和单位)的总预算。单位预算是指与本级预算有相关经费收支管理关系的工会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预算。 第九条实行本级预算管理的工会,其职权是: 1.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 2.审批下一级工会和依靠本级供给经费的工会机关及所属独立核算企事业单位的预算、决算,汇总本级及所属各级工会的决算。 3.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按规定程序办理预算调整。 4.监督、检查下级工会和依靠本级供给经费的工会机关及所属独立核算企事业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 5.协调处理工会与同级财政、税务等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工会预算管理方面的政策和经济关系。 各级工会财务部门是本级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级预算管理工作。 第十条实行单位预算管理的工会机关、企事业单位,其职权是: 1.编制本单位预算、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 2.按照批准的预算,积极组织各项收入,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办理各项核算业务,保证预算任务的完成。 3.指导、监督所属单位或部门核算单位的各项财务收支工作。 4.按规定程序办理预算调整。 5.定期向主管工会财务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第三章预算收支范围 第十一条工会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 预算收入包括:1.会费收入; 2.拨缴经费收入; 3.上级补助收入; 4.政府补助收入; 5.行政补助收入; 6.事业收入; 7.投资收益; 8.其他收入。 预算支出包括: 1.职工活动支出; 2.维权支出; 3.业务支出; 4.行政支出; 5.资本性支出; 6.补助下级支出; 7.事业支出; 8.其他支出。 第四章预算编制与审批 第十二条工会预算编制的原则是: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精细高效。 第十三条工会的年度预算应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上级工会要求、预算编制原则和本年度工会工作计划编制。本年度无重大支出项目,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期末滚存经费结余不得出现赤字。 第十四条预算收入的编制,要按照收入来源,充分考虑本年度各项变动因素,依法、真实、完整、合理地编制。 第十五条预算支出的编制,要坚持勤俭节约,体现工会工作特点,要优化经费支出结构,把资金使用的重点安排在维护职工权益、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方面。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工会行政性支出预算,应参照同级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度、费用标准以及核定的人员编制编列。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工会接受的财政补助资金要纳入预算管理,依据财政确定的开支范围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和改变资金用途。 第十八条各级工会的办公、职工活动场所等基本建设,根据《工会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应由同级政府或行政解决。 县级以上工会的办公和职工群众的文化、教育、体育活动设施,在政府给予大部分补助的前提下,经上级工会批准,可以动用少量经费弥补不足,上级工会也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第十九条房屋建筑物购建、专项设备购置、大型修缮等预算,需附经有关专业部门论证的可行性工程项目论证报告、立项批复、开工许可等相关文件,按照工程进度及资金状况编制当年预算。列入地方基本建设或更新改造计划的工程项目,应附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文件。 第二十条各级工会用部分结余经费投资时,必须进行可行性经济分析论证,提出书面报告,报职能部门审核,工会委员会(或常委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列入预算。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工会预算,可在本级预算支出总额的百分之五以内编列预备费,用于当年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工会根据需要,可以从本级经费结余中安排一定数额的后备金作为储备,用于特殊情况下的资金需要。需要动用时,必须经过本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议,工会常委会批准,并报上级工会备案。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工会应根据全国总工会规定提取增收留成基金、财务专用基金和工会干部权益保障金。 第二十四条全国总工会每年10月提出下年度省级工会编制预算的要求。省、市、县级工会应根据上级工会编制预算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部署,并按照上级工会规定的时间上报下年度预算。 第二十五条各级工会的本级预算草案,由各级工会财务部门编制,经工会委员会(或常委会)讨论通过,并经本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报上一级工会审批或备案。上一级工会有权提出修订预算的意见和要求,下级工会根据提出的意见和要求调整预算。 依靠本级工会供给经费的工会机关及所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的预算草案由本级工会审批。 全国总工会预算草案,经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由全国总工会书记处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六条各省级工会的本级预算(附工会机关预算),应在3月15日前报送全国总工会审批,全国总工会应于30个工作日内及时批复。 市级以下(含市级)工会本级预算的报批时间,由省级工会确定。 第五章预算的执行与调整 第二十七条各级工会预算由本级工会委员会(或常委会)组织执行,具体工作由本级工会财务部门负责。 第二十八条各级工会应按照预算确定的任务积极组织收入。 第二十九条各级工会要按照全国总工会、省级总工会的规定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不得截留、挪用。 第三十条各级工会预算在批准之前只能开支必要的基本费用及帮扶、送温暖等支出。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等费用一般不得开支,因特殊原因必须提前开支的,经工会委员会(常委会)或主席办公会议同意,可控制在年度预算的25%以内。预算批准后,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三十一条各级工会应根据年度支出预算和用款计划拨款。不得办理超预算、超计划的拨款,不得越级预算拨款。 第三十二条各级工会要加强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务制度,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不得以领代报,不得擅自改变预算资金用途。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等支出,应经有关专业部门审核后执行。 第三十三条各级工会要严格控制行政支出,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应纳入集中采购范围内的支出,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四条各级工会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发生项目改变或追加项目,经有关部门审核,报工会委员会(常委会)或主席办公会议同意后,在预算内调整或动用预算预备费。 第三十五条各级工会预算在执行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预算收支总额需要增减变动时,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每年以一次为限,其编制、审批与预算编制审批程序相同。 第六章决算 第三十六条工会决算是工会收支预算的执行结果。各级工会应按上级工会的要求编制年度决算。决算未经批准前,称为决算草案。 第三十七条编制决算草案,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做到收支数额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附报工会机关决算草案)。 第三十八条跨年度的基本建设工程,决算前按年度拨出数编报,最后年度工程竣工后,经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审核确认,按审核确认数扣除以前年度决算数后的余额,编制年度决算。 第三十九条决算草案的审批程序与预算草案审批程序相同。 第四十条省级工会的本级决算,应在3月15日前报送全国总工会审批,全国总工会应于30个工作日内及时批复。 市级以下(含市级)工会决算的报批时间,由省级工会确定。 第四十一条各级工会的决算,应按上级工会的要求逐级汇总上报。 第七章监督 第四十二条各级工会财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下级工会和本级工会所属单位预算的执行。 第四十三条各级工会的预算、决算要接受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审计监督。预算执行情况要接受上一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计监督。 第四十四条各级工会对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要逐步实行绩效考评制度。 第四十五条有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改变预算资金的性质和使用范围,截留挪用项目资金;隐瞒收入,虚列支出,造成会计信息严重失真;擅自决定重大开支项目等行为的,上级工会应责令其做出检查,并要求纠正。情节严重,造成经济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会的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施行。1998年9月9日颁发的《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由全国总工会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省级工会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本系统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预算控制管理制度 篇11一、前言 对于企业预算部门而言,在财务管理过程中,积极建立内控制度,不但是对预算部门财务管理过程的监督,同时也是完善企业预算部门财务管理行为的重要措施。基于这一认识,企业预算部门必须对财务管理中的内控制度引起足够重视,并根据企业预算部门的管理特点和现实需要,制定具体的内控制度,保证内控制度得到全面有效实行。结合企业预算部门财务管理内控实际,内控制度的建立应积极实行目标-目标成本预算管理模式,同时还要加强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最后应加强部门预算控制,保证预算部门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二、完善预算部门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应实行目标-目标成本预算管理模式 对规模较小或成立初期的公司,可以实行“目标利润-目标成本”预算管理模式。在这一管理模式中,公司应本着统一起跑线的原则,按类别统一核定各类企业的资产回报率和收入、费用等指标,确定各经营部门及二级单位的目标利润。在具体执行中,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明确管理模式的作用及其指导性 在完善预算部门财务管理内控制度中,明确目标-目标成本预算管理模式的作用,对提高预算部门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执行效果,和满足预算部门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构建需要具有重要作用。为此,应将目标-目标成本预算管理模式作为指导。 2.认真核定财务管理中的各项经济指标 在完善预算部门财务管理内控制度中,核定财务管理中的各项经济指标,对内控制度的建立和实行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基于这一认识,只有按类别统一核定各类企业的资产回报率和收入、费用等指标,才能保证预算部门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得到有效实行。 3.加强对预算部门财务管理的监督 对预算部门财务管理的监督,是内控制度的建立的主要目的,同时也是内控制度的主要内容。基于对预算部门财务管理的了解,以及内控制度的优势,加强对预算部门财务管理的监督,是满足内控制度构建和执行需要的重要措施。 三、完善预算部门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应加强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 内控规范体系要求企业对内部控制进行自我评价,并经内部审计机构审计,明确企业董事会和管理层的责任,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内部控制体系的 过程中,财政和审计部门应当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建立规范的内审制度,定期对债权债务清理核实。为此,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预算部门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的完善,应加强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在预算部门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的完善过程中,加强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既关系到内控制度的实行,同时也对内控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预算部门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应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引起足够的重视。 2.预算部门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的完善,应加强内部审计 加强内部审计,既有利于预算部门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的建立,同时也能够对预算部门财务管理工作的实效性进行评价。因此,加强内部审计是完善预算部门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的重要手段,对预算部门财务管理内控制度而言具有重要作用。 3.预算部门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的完善,应对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结果进行评估 鉴于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必要性及重要作用,预算部门在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的完善中,应对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结果进行评估,保证预算部门的财务管理内控制度能够真正成熟完善起来,进而满足预算部门财务管理的现实需要。 四、完善预算部门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应加强部门预算控制 考虑到完善预算部门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的现实难度,在预算部门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的完善过程中,应从部门预算入手,加强部门预算的控制,保证部门的预算能够在合理的范围内,具体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做好部门预算控制在部门预算编制环节,要在实施综合财务预算的基础上,努力做到零基预算和细化预算。在部门预算控制中,零基预算和细化预算关系到部门预算的整体控制效果,只有做好这两项预算,才能保证部门预算在合理的控制范围内,满足部门预算控制需要。 2.应在支付环节强化预算执行,防止随意调整追加预算以及超预算、扩大预算范围等行为的发生在完善预算部门财务管理内控制度过程中,要想加强部门预算控制,就要使预算规范化,并且保证预算在可控的范围之内,保证部门预算控制取得实效。 3.建立合理、规范的预算调节机制,赋予主管部门一定的权利在部门预算控制中,根据预算的执行情况建立合理、规范的预算调节机制,赋予主管部门一定的权利,是提高部门预算控制的重要手段。 五、结论 通过本文的分析可知,在完善预算部门财务管理内控制度过程中,要想提高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和执行效果,内控制度的建立就要积极实行目标-目标成本预算管理模式,同时还要加强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最后应加强部门预算控制,保证预算部门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预算控制管理制度 篇12一、工程项目预算 1)根据工程设计图纸组织编制工程项目预算 2)根据承包商的分工进行预算分配 3)提出合同方供应材料的采购项目和预算 二、工程款结算与支付 1)根据工程现场进度,对每月上报的工程量统计表进行审核 2)根据工程验收单和施工承包合同为承包商办理结算手续 三、工程成本控制 1)确认本项目使用的工程劳务定额、材料使用定额和设备台班定额等 2)在工程结算时,控制劳务、材料、设备的数量和价格 3)审核合同方供应材料的采购计划,进行数量和价格上的把关 4)进行预算和结算的成本差异分析 四、工程项目决算 1)工程竣工时,编制工程决算方案 2)为工程承包商、材料供应商进行最终决算 3)进行最终的决算和预算的成本差异分析,并向公司提出工程成本报告 五、参与公司决策和其他管理活动 1)参与公司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论证,提供各项经济技术基础数据 2)配合财务部门向公司领导提出企业经营效益分析报告并提出改进方案 预算控制管理制度 篇13为了加强对学校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加强理财,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坚持依法理财,严格经费管理,坚持理财,做到校内财务公开。 第二条、预算编制的原则:统筹安排,量力而行,保证重点,略有节余。首先保证人员经费和教育、教学、科研的需要,注意重点项目经费的安排,严格控制公务费的开支。 第三条、经费预算方案的制定程序:财会室每10月份对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汇总核算,对下年度收支情况认真匡算,制定综合财务预算计划草案,提出经费安排的初步意见,提交主管财务校长审阅和校务会议讨论,校长批准。其预算执行情况,由财会室定期向主管财务校长汇报。 第四条、经费管理办法:量入为出,指标分解,分片使用,统一管理。 1、全校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由分管校长按国家政策和学校的有关决定确定,通知财会室执行。由财会室实行统一管理、一级核算。 2、公务费、业务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经费,根据年度计划由学校统筹管理,并加强督促,严格控制支出在限额范围之内。 3、学校负责人作为经济责任人,要从严从紧把好经费开支关口,力求用有限的经费办更多的实事,产生更的办学效益。 第五条、经费使用规定及审批程序 1、在县教育局下达会计年度预算经费指标之前,学校只能作维持正常运转的日常费用开支。 2、每年11月底,由财会室提出《学校统筹经费管理方案》和《部门经费分配方案》,经校务会议讨论,校长批准。财会室要根据年度预算计划统筹管理公务费、业务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经费的有效使用。 3、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等上级部门下达的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 4、各项费用开支均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在规定的范围内,本着节约的原则掌握使用。如有违制度者,财会室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5、不在预算经费计划安排内的开支,由财务室(或相关人员)写出专项报告,报校长特批。 6、基建费支出的审批程序: (1)基建预付款由分管校长审核、校长审批。其《合同》分送财务室与档案室存档备查。履行《合同》分期付款时,必须经质检部门签出对工程质量进行跟踪审计的意见,报校长审签后,由财会室执行支付。 (2)基建决算款须经审计后,由校长签字认定才能支付,并将决算情况报校长及校务会。 7、小型维修的修缮费。其经费预决算先由财会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审(同一项目不得一人既管施工现场又搞预审),然后由分管校长审核,最后报校长审签。 8、学校食堂、小卖部实行承包,立核算,学校统一管理。[另定协议] 预算控制管理制度 篇1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企业预算管理体制,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维护预算的严肃性,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正常运行,促进我企业的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我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预算每年编制一次。预算年度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预算的收支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第二章预算管理模式 第三条公司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指标,编制本公司年度预算,定期向集团公司汇报预算执行情况,接受集团公司考评。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根据所管辖的业务,结合预算项目制定本部门、本项目预算,对预算执行进行分析,接受公司考核。 第三章组织与职能 第五条公司成立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在公司全面推行预算管理。 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人员构成表 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的预算管理政策、制度与方案; (二)拟定本公司的年度工作目标及计划; (三)组织编制本公司的全面预算; (四)审核本公司全面预算调整方案并上报; (五)监督与分析本公司预算的执行情况; (六)评价与考核本公司预算的完成情况。 第四章预算编审程序 第六条每年的十月上旬,公司预算委员会根据集团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制定下一年度的总体工作目标,拟定经营管理总目标,确定并下达预算目标及编制方案。 第七条十月下旬,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组织编制本部门、本项目部下年度预算。 第八条十一月中旬,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向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上报本公司预算,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核后,提交集团公司。 企业预算管理编审流程图 第五章预算的编制方法 第九条收入预算编制。 (一)主营业务收入。比如物业管理费、增值服务收入等。 (二)其他业务收入。和物业本身管理内容相关性不是很大也给项目带来收益的服务,如房租等。 第十条支出预算编制 (一)行政费用。如办公用品、快递以及其他跟行政管理相关的费用。 (二)人力成本。除了员工薪资以外,还需要去考虑公司因为给员工购买保险所支出的费用。 (三)工具及耗材。保安管理的对讲机、手电筒,保洁跟工程管理涉及的相关耗材和操作设备费用。 (四)设备维护及年检的费用。设施设备的维护以及特殊场地及特殊设备的年检费用,比如电梯、消防设施设备、机械车位等。 (五)外包费用。保洁和安全管理的整块业务外包或者绿化外包、水箱清洗、垃圾的清运等等。 (六)保险的费用。主要是公众责任险和雇主责任险。 (七)税费。主要包括增值税以及附加税,如城建和教育附加等等。如果实际运作过程中有残疾人雇佣的,残保金也是实际发生的费用,也应该列入预算成本。 第六章预算执行 第十一条公司根据本年度经营管理目标及收支预算实施各项经济业务和管理活动。 第十二条公司须设置相关账簿,准确、及时反映预算执行情况并进行控制。 第十三条公司财务部随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过程监控,对异常情况及时进行质询,并将质询结果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 第七章预算分析 第十四条公司每月应召开会议,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相关部门落实解决。 第十五条公司财务部负责将本公司预算执行情况与分析说明(包括改进措施),每月由财务部向公司预算委员会主要领导进行汇报。 第十六条公司预算委员会每季至少召开一次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会,评审公司的预算完成情况,遇有特殊情况预算委员会成员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八章预算调整 第十七条公司半年终了时,可在年度盈亏预算指标额度内对各项收支预算进行调整,并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十八条如经营管理条件发生重大变动需调整年度盈亏预算指标,由公司及时向集团公司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下达预算调整通知书;未经批准,不得调整年度盈亏预算指标。 第九章预算评价 第十九条每年7月和次年1月份,由公司预算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对公司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评价,结合目标责任书中的管理指标考核情况形成评价报告,作为对各部门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预算控制管理制度 篇15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全省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全面推进,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的意见》(云政发(2008)69号),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实行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坚持乡镇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财务审批权不变,债权债务主体不变,立核算责任主体不变的原则。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129个县(市、区)(下同)所辖乡(镇)所属的行政、事业单位。乡镇站所已上划县级管理,其工作经费原托乡镇财政所代管的,维持原管理方式不变。 第四条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实行“预算县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预算管理方式,在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的前提下,由县财政局直接管理乡镇财政收支。 第二章岗位职责 第五条乡镇财政所作为县财政局的派出机构,代行县财政的相关职能。主要职能: (一)承担乡镇财务收支计划、决算编制和预算执行、预算调整、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管理的具体工作; (二)负责乡镇所属预算单位财务核算和监督; (三)负责乡镇财政票据的申购、领发、缴销以及资金的解缴; (四)负责财政支农资金的监管,各项农民补贴的核定兑付; (五)负责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 (六)负责村级资金的专户存储、核拨和监督管理; (七)负责乡镇国有资产管理; (八)负责乡镇政府性债权债务的管理; (九)负责财经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执行。 第六条县财政局预算股和国库股的主要职责: (一)预算股的主要职责:1.负责指导乡镇编制年度财务综合收支计划,审核乡镇财务收支计划,统编县乡财政收支预算;2.管理乡镇项目支出预算项目库;3.制定乡镇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会议费、业务费等支出的标准和定额;4.审查和批复乡镇部门预算及政府采购预算;5.提出乡镇发展经济、节约支出和化解债务的政策措施和建议;6.统一办理乡镇预算调整事宜;7.审核乡镇用款计划(含政府采购)及工资统发数据;8.监督检查乡镇财务收支执行情况。 (二)国库股的主要职责:1.负责根据审核后的用款计划及时拨付资金;2.指导乡镇财政所会计业务;3.统一管理乡镇各类资金的银行账户;4.负责乡镇组织的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缴入库管理,以及未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捐赠收入、企业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收缴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的管理;5.按月分析乡镇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会同有关股室对乡镇预算内外资金财务收支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6.会同票据监督管理机构监督管理乡镇财政票据的使用;7.负责组织乡镇部门决算的编制和审核。 第七条乡镇财政所设统管会计、专户会计和资金会计。 (一)统管会计职责:1.负责乡镇基本账户、收入汇缴专户和村级资金专户的会计核算,按月编制财务收支月报、会计报表及财务执行情况分析;2.负责乡镇财务综合收支计划编制和预算调整工作;3.负责乡镇财务预算指标管理,办理与县财政的会计结算事项;4.编制乡镇分月用款计划,办理经费的请拨事项; 5.组织办理年度乡镇政府部门决算编审、汇总和上报工作;6.其他应由统管会计办理的各项工作。 (二)专户会计职责:1.负责乡镇专项资金专户的会计核算,按专项资金性质分类按月编制会计报表;2.负责预拨报账制资金管理及报账工作;3.负责财政票据的申购、领发、缴销和使用管理;4.办理已开票据的录入工作,负责清算和解缴乡镇财政预算内外收入及其他收入;5.其他应由专户会计办理的各项工作。 (三)资金会计职责:1.负责乡镇财政资金的现金收付、缴存和日常报账工作,及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2.及时将所经手的收付款原始凭证分类整理汇总后,定期移送统管会计或专户会计;3.办理工资统发的相关业务;4.负责银行账户的对账工作;5.其他应由资金会计办理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乡镇财政所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有关要求进行会计核算。 第三章预算编制 第九条乡镇财务收支计划实行综合预算,乡镇的各项收入统一纳入县级预算管理,乡镇的各项支出统一由县级预算统筹安排。 第十条县财政局按照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的有关规定制定乡(镇)预算单位基础信息管理、乡(镇)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和乡(镇)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等管理办法,明确乡镇财务收支综合预算编制的标准和办法。 第十一条乡镇财务收支综合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构成。 (一)收入预算包括: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2.预算外收入;3.政府性基金收入;4.使用财政结余资金;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6.其他自有资金。 (二)支出预算包括: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机构运转支出、维护社会稳定支出和村组支出等;2.项目支出。包括乡镇财源建设、产业结构调整、涉农基础设施建设、小城镇建设等方面的支出;3.其他支出。 第十二条基本支出由乡镇按照预算定额标准和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编制乡镇基本支出计划。 第十三条项目支出由乡镇根据事业发展需要,通过可行性论证后上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对乡镇的项目实行滚动管理。县财政局在保证乡镇工资发放和机构正常运转的前提下,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可能统筹安排,纳入乡镇的年初预算。 第十四条乡镇财务收支计划编制完毕后,乡镇人民政府应在5日内召集乡镇有关负责人会议,通报财务收支计划编制的依据和有关测算情况,并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确需调整的财务收支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后,经乡镇长审查签章后上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对乡镇上报的财务收支计划进行审核后,统编县乡财政收支预算,报县人民政府审核,县人民代表会审查批准后,由县财政局批复各乡镇执行。年度执行中需调整的预算,由乡镇提出申请,县财政局提出意见,报县人民政府审核,县人常会审查批准。 第四章账户设置与管理 第十五条乡镇及所属各部门在各金融机构的所有银行账户一律撤销,由县财政局国库股统一规范账户的开设。实行国库集中收付试点的乡镇,由县财政局国库股在各乡镇具有开户资质的金融机构为各乡镇统一开设“零余额账户”;未实行国库集中收付试点的乡镇,由县财政局国库股为各乡镇统一开设“基本账户”,以及“专项资金专户”、“村级资金专户”和“收入汇缴专户”。 第十六条“零余额账户”或“基本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映乡镇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资金收支活动。必须建立健全基本支出明细账和项目支出明细账,项目支出与乡镇单位日常预算经费须分离,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第十七条“专项资金专户”专门用于核算国债资金、以工代赈资金、扶贫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以及县级各职能部门向乡镇拨付的其他各类专项资金等。 第十八条“村级资金专户”专门用于核算和映乡镇代管的村级资金。村会及村组干部的补助通过银行卡直接拨到个人账户;村会公用经费由财政所按照有关规定拨入“村级资金专户”;在各村会和村民小组实施的财政性项目资金,一律通过“基本账户(零余额账户)”或“专项资金专户”核算和映,不得拨入“村级资金专户”。 第十九条“收入汇缴专户”用于核算乡镇组织的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以及未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捐赠收入、企业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等。该账户存款除向县财政国库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缴款外,只收不支。缴款时使用《云南省财政收入缴款书》和《云南省预算外资金缴款书》,严禁使用支票支取现金或向其他账户转款。 第五章收入管理 第二十条乡镇预算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组织财政预算内外收入。所有收入应及时结账,并在取得收入的2日内解缴县财政国库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其中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由乡镇通过“收入汇缴专户”集中汇缴县级国库;未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捐赠收入、企业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等,由乡镇通过“收入汇缴专户”集中缴入县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隐瞒、截留、坐支、挪用财政收入,严禁将应缴预算收入转为预算外收入。 第二十一条乡镇预算单位从上级拨入或领回的专项资金以及收取的押金等往来款项的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收付的乡镇,纳入乡镇专项资金专户管理,建立往来款项明细账;未实行国库集中收付的乡镇,除应纳入专项资金专户管理的资金外,其他资金纳入乡镇基本账户管理,建立往来款项明细账。 第六章票据管理 第二十二条乡镇财政收入票据的领购、使用和核销,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存量控制、限量发放、规范填开、及时录入、对号核销、票款同步”的管理办法。乡镇财政所向县财政局票据监管部门提出财政票据领购申请,县财政局国库股根据票据使用及缴款情况,对领购票据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县财政局票据监管部门通过票据管理系统将票据的起止号码录入计算机后,方能将财政收入票据领给乡镇财政所。 第二十三条乡镇财政所应加强对票据的管理,建立票据登记台账,责任明确,妥善保管票据。严禁私自印制、买卖、转借、违规使用、串用、涂改、伪造财政票据。 第二十四条乡镇财政所应每月定期清理乡镇预算单位领用的票据,及时办理收入结算,票据缴销,并将已缴销的.票据存根联报县财政局票据监管机构查验,同时办理新票购领审批手续。每年4月底前,对乡镇财政所上年度财政票据的领购、保管、使用、缴销等情况进行年度审验。 第七章支出管理 第二十五条乡镇应根据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工作的要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日常零星支出由乡镇财政所长审核,报乡镇政府分管财政的领导审批;乡镇政府分管财政的领导审批宗支出时,须经乡镇政府领导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财务集体会审制度。 第二十六条各种津贴、补贴严格按照规范津补贴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擅自提高开支标准,扩开支范围;不得巧立名目,滥发奖金、实物、补助;或者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 第二十七条筏资性支出业务发生30日内,支出凭证持有人必须办理财务报账审批手续,逾期不予受理;已审批的支出凭证90日内未报账的,须重新报批;审批人因工作调动等原因离岗的,从宣布离岗之日起,审批的所有支出无效;已审批未及时报账的凭证,由新的分管财政领导重新审批。 第二十八条专项资金的管理,严格按有关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执行。对实行县级报账制的专项资金,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由县级有关部门凭专项资金审批单将资金直达乡镇“专项资金专户”,乡镇财政所建立明细账分类核算。对各项涉农补贴资金和农村公益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资金,乡镇财政所要严格实行公告、公示制度。 第八章政府采购 第二十九条乡镇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严格按政府采购程序实施统一采购。按月申报采购计划,采购支出纳入乡镇年度综合预算。 第三十条实施采购时,由乡镇财政所填写《政府采购需求申报表》,经乡镇分管财政的领导、县财政局国库股审核后,报县政府采购办审批。支付采购资金时,乡镇财政所需填报《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随同申请支付的原始单据通过网络传送县财政局国库股审核后,通过县财政国库拨付或支付。 第三十一条5万元以上的基建工程项目必须先落实相应的资金来源,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在县政府采购办及有关部门的监管下,实行公开招标。 第九章资金拨付 第三十二条资金支付程序: (一)乡镇上报计划。乡镇财政统管会计根据该乡镇年度综合预算,于每月5日前编制《财政资金分月用款计划表》经乡镇财政所长审核,乡镇政府分管财政的领导审批后,通过网络上报县财政局预算股、国库股审核。特殊性突发事项的用款,实行临时用款计划申报。 (二)县财政局审批计划。县财政局预算股、国库股根据预算指标,对乡镇上报的《财政资金分月用款计划表》按照进度进行审批,资金使用超进度的用款计划,须报分管国库的领导审批。 (三)资金支付。县财政局国库股按照先工资后其他的原则,结合国库存款情况,根据审核后的用款计划拨付资金。乡镇每月的工资性支出由县财政局国库股按工资统发的有关规定,直接拨付职工个人账户。 第十章债权债务管理 第三十三条加强乡镇债权管理,限期清收单位或个人借款,将债权视为乡镇化解债务的资金来源之一。乡镇应将所有债权项目于每年6月或12月全面清理,并书面催收一次,取得借款单位法人代表或借款人签收的回执单,同时将清理结果在乡镇政务公开栏中予以公示。 第三十四条认真清理核实乡镇单位债务,通过查合同、凭证等原始依据,对原有负债进行重新认定。 第三十五条建立健全债权债务管理制度,完善债权债务会计核算制度,按债权人和债务人设置明细账。并对乡镇清理后的债权债务实行网络化管理与动态监控,清收债权、偿还债务必须在网络上映。并制定还款计划,逐年偿还。 第三十六条乡镇政府一律不得以任何方式自行举借债务。 第十一章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县财政局预算股、国库股、监督检查股等股室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和财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乡镇预算执行情况、账户资金和相关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各业务股室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处理。 第三十八条乡镇擅自变更预算,改变预算用款方向或性质,造成财政性资金损失浪费的,要追究乡镇负责人和相关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严禁以任何形式套取、骗取财政性资金。凡采用虚报、冒领、挪用、虚列、编造、多领等手段骗取财政性资金的单位或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凡违实施细则有关预算管理、账户设置、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票据管理等方面规定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处分。 第四十一条有关工作人员在管理、监督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重损失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实施细则由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实施细则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 5、预算管理制度 预算控制管理制度 篇16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增强各部门的计划组织和预算管理水平、合理控制财务支出、加强内部控制、实现医院的战略目标、构筑医院的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预算管理制度是根据医院的发展战略,以现金流量为重点,逐层分解相关指标,对各部门下达目标,全程管理其经营活动,并对其实现的业绩进行考核与评价的内部管理会计制度。 第三条预算管理的目的在于以预算、控制、协调、考核为手段,管理服务于医院的发展和经济活动的全过程的控制,最终实现医院的战略目标。 第四条本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预算的组织机构、预算管理体系、预算的编制、预算的执行、调整、预算的控制与分析、预算的评价、考核与奖惩和附则等。 第五条预算按预算的长短分为年度预算和月度预算。 1、本医院的年度预算期限为当年1月1日至次年12月31日,它是以医院的经营目标为依据,以医疗业务收支预算为起点,编制全年的医疗总收入、医疗总支出、资本性支出等预算,组成年度预算。年度预算总目标分解落实到每个月度,列出月度目标,便于月度检查,季度调整、以确保年度目标的实现。年度预算是制定月度目标的重要依据。 2、月度预算的期限从当月1日至31日。根据年度预算和月度经营情况,编制月度资金预算,用于医院的资金平衡和费用管理。 3、长期预算以医院未来3―5年的发展规划性预算,长期预算是制定短期预算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预算的组织结构 第六条医院的预算管理组织机构包括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的预算专项会议、财务部门的预算分析会。 第七条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是医院预算管理的最高机构,在预算组织机构中居于核心地位,以预算专项会议的形式审议或审查各项预算事项,听取预算实施结果的分析汇报。 会议由医院院长主持,各副院长、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财务部门为预算管理组织的常设部门,由其负责预算相关事项的日常处理和预算的整理、汇总、编制。 第八条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在预算管理中的主要职责: 1、组织医院有关部门论证并决定年度经营目标 2、审定医院预算编制的指导原则、编制方法和程序 3、组织召开质询会,对财务部门提交的各部门预算草案和医院整体预算草案提出质询,并就必要的修改与调整提出意见 4、根据医院的经营目标,审批医院年度预算 5、每季度末听取医院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审议各部门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 6、定期检查和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听取财务部门及其他部门的汇报,提出改进意见,督促预算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九条财务部门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 1、根据医院的年度经营计划、制定、修改医院的预算政策、预算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2、参加有关预算的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向其他部门传达预算的编制方针、程序、具体指导各部门的预算编制。 3、根据预算的编制原则,平衡各部门的财务预算,制定医院的预算草案。 4、召开各部门预算规划会议,讨论平?预算,并报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 5、将最终确定的各部门预算,通知各部门执行,并且跟踪实际执行情况。 6、预算执行完毕后,按要求及时形成预算执行反馈和差异分析报告,月度提交预算执行报告反馈给各部门,季度提交预算差异分析报告给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 7、初审各部门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 8、协助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协调,处理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 第十条医院的各医疗科室、人事部、文化发展部、院办公室、信息管理部、设备管理部、基建科、总务部等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业务涉及的预算的编制、执行、分析、控制、监督等工作,并配合财务部门做好医院总预算的综合平?、协调、分析、控制等工作。其主要负责人参与医院财务预算工作的全过程,并对本部门财务预算执行结果承担责任。 第三章 预算管理体系 第十一条医院的预算分类为: 1、按预算周期分为年度预算、季度预算、月度预算 2、按预算内容分为资本预算、业务预算、财务预算 第十二体预算所包括的主要内容结构图如下: 年、季、月度预算 医院预算 部门预算 门诊收入预算 住院收入预算 科教项目预算 科教费用预算 培训预算 薪酬预算 福利支出预算 用人计划 财务预算 业务预算 资本预算 损益 预算 资产负债 预算 现金流量 预算 财务费用 预算 应缴税金 预算 医疗业务总收入 预算 医疗业务成本 预算 科研教学 预算 管理 预算 固定资产投资 预算 医疗成本预算 医疗业务收入预算 医用材料采购预算 医疗药品采购预算 医疗人员费用预算 医疗费用预算 设备大修 预算 医疗风险预算 管理费用预算 办公设备投资预算 医疗设备投资预算 技改项目投资预算 基建项目投资预算 资本性支出预算 医疗项目成本预算 现金预算 预计损益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预算 医疗人工预算 采购资金预算 医用材料药品预算 医疗费用预算 期末存货预算 第四章预算的编制 第十四条预算的编制原则: 1、目标一致性原则。预算必须与医院目标相一致,各级预算必须服从于医院的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 2、全面性原则。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做到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并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全过程监控。 3、适度性原则。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防止低估或高估预算目标,保证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切实可行。 4、分级预算原则。各部门对各自归口的业务做预算并对预算编制负责,医院对各部门予以监控审批。 5、上下结合原则。自上而下分解目标,自下而上编制预算。 6、不调整原则。预算一旦确定,没有审批,不予调整,以保证预算的严肃性与合法性。 第十五条预算的编制程序及流程 1、医院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员参与、上下结合、分别编制、分类汇总、综合平衡的方式编制。 (1)下达目标。医院院长办公会议和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根据医院的发展战略和预算期经济形势的初步预测,在决策的基础上,一般于每年10月底以前提出下一年度医院的财务预算目标,包括医疗收入目标、医疗成本费用目标、结余目标和现金流量目标,并确定财务预算编制的政策,由财务部门下达各职能部门。 (2)编制上报。各职能部门按照医院下达的财务预算目标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及预测的条件,提出详细的部门财务预算方案,于11月底前上报财务部门。 (3)审查平衡。财务部门对职能部门上报的财务预算方案进行审查、汇总、提出综合平衡的建议。在审查、平衡过程中,由院长办公会进行协调,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初步调整的意见,并反馈给有关职能部门予以修正。 (4)审议批准。财务部门在有关职能部门预算修正调整的基础上,编织出医院的财务预算方案,报院长办公会讨论。对于不符合医院发展战略或者财务预算目标的事项,院长办公会责成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修订、调整。在讨论、调整的基础上财务部门正式编制医院的年度财务预算草案,提交院长办公会或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 (5)下达执行。财务部门对院长办公会审议批准的年度总预算,分解指标体系,下达各部门执行。 2、预算编制流程如下: 各预算部门 财务负责人,财务部门 审批人 上报审批 编制预算 下达正式预算 第十六条预算编制的内容要求 1、业务预算是反映预算期内可能形成现金收付的医疗经营活动的预算,包括医疗收入预算、医疗支出预算、医疗费用预算、医疗项目成本预算、物资采购预算、期间费用预算等。 (1)医疗收入预算是医院在开展医疗活动过程中取得的医疗收入的预算,依据年度目标结余,预测的医疗市场经营或医疗服务需求编制。 (2)医疗支出预算是医院在开展医疗服务及其辅助活动过程中预期所要发生支出的预算,是在医疗收入预算的基础上,依据各业务科室的医疗服务能力、各项物资材料及人工的消耗定额及其物价水平状况编制。包括直接人工预算和直接材料预算: (3)医疗费用预算是医院在预算期内为完成医疗服务活动预算所需各种间接费用的预算,主要在医疗支出预算基础上,按照费用项目及其上年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期降低成本、费用的要求编制。 (4)医疗项目成本预算是医院在预算期内完成医疗服务活动所需的医疗支出成本、住院床位成本和医疗费用的预算、主要依据医疗支出预算、医疗材料预算、医疗人员预算、医疗费用预算等汇总编制。 (5)采购预算是医院在预算期内为保证医疗服务活动的需要而从外部购买各类药品、各项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存货的预算,主要根据医疗收入预算、医疗支出预算、期初存货情况和期末存货经济存量编制。 (6)期间费用预算是医院在预算期内组织医疗服务活动必要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其他费用等预算,在区分变动费用与固定费用、可控费用与不可控费用的基础上,根据上年实际费用水平和预算内的变化因素,结合费用开支标准和降低成本、费用的要求,分项目、分责任单位进行编制。其中:科研开发费用以及业务招待费、会议费、宣传广告费等重要项目,应当重点列式。 2、资本预算是医院在预算期内进行资本性投资活动的预算,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预算。 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是医院在预算期内购建、改建、扩建、更新各类固定资产进行资本投资的预算,包括医疗设备购置预算、一般设备购置预算、基建工程预算、大型改造预算等,根据医院有关投资决策资料和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编制,处置固定资产所引起的现金流入,也列入资本预算。 第十七条各职能部门的预算编制分工及要求: 业务操作 具体预算类别 操作部门 编制要求 资本预算 基建投资预算 基建项目部门 编制医院的房屋建筑物等工程项目支出、维修预算 设备投资预算 设备部、总务部 编制医院的医疗设备、一般购置、维修保养预算 IT系列投资预算 信息管理部门 编制医院的IT系统投资、维修保养预算 办公设施投资预算 办公室、总务部 编制医院的办公设备、家具的购置、维修保养支出预算 业务预算 医疗费用预算 各医疗科室 1:编制医疗收入预算 各医疗科室 2:编制医疗费用预算 医保科 3:编制销售货款回收预算 医疗支出预算 各医疗科室 1:编制直接医疗成本预算 2:编制直接医疗人工费用预算 3:编制间接医疗费用预算 4:编制医疗项目成本预算 物资供应部门 编制物资材料采购预算 科研教学预算 科教科 编制科研教学费用支出预算 管理预算 人事部 1:编制用人计划预算 2:编制员工薪酬预算 3:编制员工福利、各种基金支出预算 4:编制员工培训及费用支出预算 办公室 编制管理费用预算 预算平 财务部门 1:根据部门预算情况进行综合平衡 2:根据初步平衡结果报院长审批 预算编制 财务部门 根据院长的初步审批结果编制预算 审议批准 院长 依章程规定及经营计划批复预算 下达执行 各预算执行部门 财务部根据批复结果分解预算下达各部门 第十八条医院年度预算编制质询会细则 1、会前准备:财务部门提前1周下达会议议程和材料要求,各部门提前准备好年度计划、预算草案及相关材料。 2、参加人员:医院院长、副院长、总会计师、各部门主任、财务部门相关成员、其他有关人员等。 3、主要内容:院长介绍医院的总体经营目标、财务目标以及各单位分解目标;各部门汇报各自的计划,接受与会人员质询,明确修改方向;院长明确各部门计划修改方向。 4、会后事项:财务部门提出预算草案修改的要求和时间表;跟踪预算的修改,并重新汇总,重新编制医院预算草案,报院长办公会审核、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批准。 第五章 预算的执行、调整 第十九条医院预算一经批准下达,各部门必须认真组织实施,将预算指标层层分解,从横向和纵向落实到内部各部门、各环节和各岗位。 第二十条费用预算剩余可以可以跨月使用,但不能跨年度使用,成本、费用预算如遇特殊情况确需突破时,必须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说明原因,经院长审批纳入预算外支出。 第二十一条医院正式下达执行的预算,一般不作调整。但当市场环境、经营条件、国家法规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不可抗力的重大自然灾害、公共紧急事件等致使预算的编制基础不成立,或者将导致预算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差异,需要调整预算的,按原编制程序报经批准。 第二十二条医院预算的调整应符合以下要求: 1、预算调整事项符合发展战略和现实医疗服务活动状况; 2、预算调整重点放在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重要的或非正常的关键性差异方面; 3、预算调整方案客观、可行。 第二十三条须调整预算时,由职能部门书面报告,阐述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客观因素变化情况及其对预算执行造成的影响程度、预算的调整幅度等,报分管副院长审核提出意见并进行修改。 财务部门对职能部门提交的预算调整报告进行审核分析,集中编制医院年度预算调整方案,提交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 下达执行。 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预算调整方案,医院予以否决。 第二十四条预算调整流程如下: 各预算执行部门 财务负责人,财务部门 院长、预算审批机构 下达修正后的正式预算 预算执行情况及差异分析 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或预算修正申请,判断是否需要修正预算 对医院预算和相应的部门预算进行修正 修正后的医院预算和相应部门预算 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提出解决问题行动方案 第六章 预算的控制与分析 第二十五条预算执行的控制 1、预算内资金的支出,由部门主任审核,分管副院长审批后,根据不同的资金审批权限由财务负责人、院长批准,财务部门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2、预算外资金的支出由申请部门填写申请报告,详细说明超预算的理由、原因及资金的使用方式等内容。由部门主任审核、分管副院长审批后,财务负责人核准,院长在预算管理委员会批准,超授权部分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后,财务部门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预算内支出审批控制流程为: 经办人员根据预算填制用款申请 部门负责人审核 分管副院长审批 院长批准 财务负责人 批 财务部门核对预算并付款 第二十七条预算外支出审批控制流程为: 经办人员根据预算填制用款申请并说明原因 部门负责人按权限审核 分管副院长审批 财务负责人核准 院长或预算管 会批准 财务部门审核手续并付款 第二十八条各职能部门应对照已确定的责任指标,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部门及人员责任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实施考评。医院对重大预算项目和内容,将密切跟踪其实施进度和完成情况,实行严格监控。 第二十九条对已纳入医院预算,但支付手续不健全,凭证不合格的货币资金支出项目,财务部门不给办理支付。 第三十条财务部门应当运用财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采用比率分析、比较分析、因素分析等方法监控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向院长办公会和各职能部门报告或反馈预算执行进度,执行差异及其对医院预算目标的影响,促进医院完成预算目标。并应当定期组织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通报预算执行情况,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十一条各职能部门对预算的执行情况所形成的预算分析报告应于每月10日前上报财务部门、分管副院长、院长等。 财务部门根据相关记录及各部门的预算分析报告进行核对,分析差异产生的原因,落实责任部门,并提出不利差异的改进措施以及有利差异今后进行巩固、推广的措施建议,于每月15日前,形成上月总的预算分析报告院领导。 月度例会上,对前一月各部门的预算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价、考核、形成正式的预算分析报告及预算考核意见交人力资源部和经济管理部以便考核使用。 第三十二条预算差异分析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本期预算额、本期实际发生额、本期差异额、累计预算额、累计实际发生额、累计差异额; 2、对差异额进行的分析; 3、产生不利差异的原因、责任归属、改进措施以及形成有利差异的原因和今后进行巩固、推广的建议等。 第七章 预算的评价、考核和奖惩 第三十三条医院实行对预算执行情况的评价、考核制度,并与相应的激励机制挂钩,实施事后控制,增强预算管理过程的完整性和权威性。 第三十四条预算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 1、是否按预算编制程序及日程进度完成预算的编制; 2、是否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 3、预算编制、执行的准确程度; 4、评价医院的预算管理系统及预算的完成情况,分析医院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 第三十五条对预算的考核包括预算完成的情况,预算编制准确性与及时性等指标;考核指标为:结余预算指标、收入预算指标、毛利预算指标、费用预算指标等。 第三十六条考核结果按医院相关制度规定,对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进行奖惩。 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七条本制度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院长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权。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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