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徐志摩与陆小曼:婚姻不是诗句,只能苦心经营 |
范文 | 徐志摩与陆小曼:婚姻不是诗句,只能苦心经营 导语:民国时期著名的风流才子徐志摩和著名的上海滩交际花之间的爱情非常的轰动,并且他们最终也走入了婚姻的殿堂。而在他们看来婚姻是需要苦心经营。 他是民国时期著名的风流才子,被称为“中国的雪莱”;他是那个时代很多女人的梦中情人,浪漫多情,风度翩翩。他做到了一个普通知识分子能做的一切,他在追求自身幸福生活的同时,也对民族命运有过深刻的思考。他的名字叫徐志摩。 她是30年代活跃在北平与上海滩的名媛,自幼生活在上流社会,受过良好教育。她有着姣好的容颜,优雅大方,能诗善画,是一个令人一眼难忘的女子。胡适曾说她是一道不可不看的风景。她的名字叫陆小曼。 如果说郭沫若的诗歌意象是燃烧着的、赤裸裸的,艾青的诗生长在泥土中, 是一种凝重的雕塑和深深的喘息的话,徐志摩那些写给大自然和女人的诗则是属于云中的,若隐若现、不可触摸、难以解读。在人们的脑海中,徐志摩是爱、自由和美的化身, 徐志摩的灵魂散落在他的那些轻灵飘逸的诗歌中。正是这般多情,让他为爱痴狂,哪怕千夫所指,哪怕背上夺友之妻的罪名,哪怕冲破封建的枷锁和世俗的禁锢......用郁达夫的话说:“志摩热情如火,小曼温柔如棉,两人碰在一起,自然会烧成一团,哪里还顾得了伦教钢常,更无视于宗法家风。” 家境殷实的徐志摩是徐家的长孙独子,自小过着舒适优裕的公子哥的生活。而沈钧儒是徐志摩的表叔,金庸是徐志摩的姑表弟,琼瑶是徐志摩的表外甥女。可见家族之庞大。在那个年代,家族联姻必不可免,尊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儿。十九岁,正处于青涩少年的年纪,即使是满腹经纶的徐志摩,谈起爱情这事儿来,也是呆若木鸡。 当时任浙江都督朱瑞的秘书,在巡视学校时他发现杭州一中有一位才华横溢的学生,这就是徐志摩。徐家当时已是江南富商,和有着庞大的政治经济地位的张家联姻,对徐志摩的父亲来说是求之不得的,于是徐父申如定下了二人的婚约。 于是15岁的张幼仪就辍学嫁到浙江做了少奶奶。从婚前到婚后,徐志摩是一直是鄙弃张幼仪的。第一次见到张的照片时,便嘴角往下一撇,用嫌弃的口吻说:“乡下土包子!”婚后从没有正看张幼仪一眼。除了履行最基本的婚姻义务之外,对其不理不睬。就连履行婚姻义务这种事,徐志摩也只是遵从父母抱孙子的愿望而已。 而后美英的留学,让徐志摩的眼界更加开阔。丰腴的思想和坚实的文化底蕴,让他更加坚定了追求爱与自由的心。正值此时,拥有才华与美丽于一身的林徽因出现了。正是这般痴缠的狂热,徐志摩向张幼仪提出了离婚,这段婚姻终究以失败结尾,这也是徐志摩摆脱封建传统思想的开始。 才子与佳人似乎看起来天造地设,然而林徽因深思过后,毅然决定和父亲一起提前回国,而且是与多情的徐志摩不辞而别。这场所谓的恋爱自始至终都是徐志摩一个人自导自演,多年以后,林徽因也曾对自己的儿女说:“徐志摩当初爱的并不是真正的我,而是他用诗人的浪漫情绪想象出来的林徽因,而事实上我并不是那样的人。” 徐志摩回国后,与胡适、陈西滢等创办了《现代诗评》周刊,兼任北京大学教授。在一次社交舞会里,徐志摩遇见了陆小曼,她的倩影犹如康桥的柔波,缓缓的渗入到了他的心里。 徐志摩给陆小曼的诗中写道:“那时我凭借我的身 / 轻盈盈的,沾住了她的衣襟 / 贴近她柔波似的心胸 / 消溶,消溶,消溶 / 溶入了她柔波似的心胸。”不过惊鸿一瞥,他的视线便难以转移。眼前的女子笑靥如花,在舞会中,每一个转身都优雅无比,堪称惊艳。一场惊天动地的爱情便在悄然之间掀开帷幕。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 陆小曼的夫君王赓恰巧也是徐志摩新月书社的座上常客。然而王赓政务繁忙,并无空闲时间参与书社活动。徐志摩的一而再,再而三的邀请,也确实不好回绝。于是王赓便让陆小曼代表自己去参加。哪知,这便给温柔浪漫的徐志摩闯进了陆小曼的生活造成更大的机会。 王赓与陆小曼本也是“旧式婚姻”,俩人性情不和,又是分隔两地,感情自是淡薄。而陆小曼沉睡在心底的爱情,就这样逐渐被徐志摩的款款深情唤醒。 相处时间越久,感情越是深厚。两人犹如干柴烈火,爱的一发不可收拾。这时,流言蜚语已是漫天纷飞。有一个晚上,王赓终于打破了闷葫芦。他把正要去睡觉的陆小曼叫住,对她说:“小曼,我想了很久很久,既然你跟我一起生活感到没有乐趣,既然我不能给你所希冀的那种生活,那么,我们只有分开。我一直在考虑,我感觉到我还是爱你的,同时我也在给你一段时间考虑,你觉得你和志摩是否真的相配?” 隔了一会儿,他看陆小曼闭口不言,就说:“看来,你意已定,那么,我也不再阻拦。”陆小曼哭了,她霎时想到了丈夫的种种好处,虽然平时俩人交流甚少,但他心底里还是爱她的。 王赓最后说:“你别哭,我是爱你的,但是我平时对你不够关心,这是我的性格所决定的。你和志摩都是艺术型的人物,一定能意气相投,我祝福你和志摩以后能得到幸福。”末了,他又补充说:“手续我会在几天后办好的。”陆小曼惟有哭,不知道是由于悲伤还是由于突如其来的幸福。 就在等手续的这几天,陆小曼却意外怀孕了。如果王赓和父母得知这个孩子,也许一切都要被改变了,这个突如其来的小生命也许会毁灭她的“幸福”。被爱情冲昏头脑的她,毅然决定拿掉这个孩子。在一家德国医生开的私人诊所里做的'流产手术,隐瞒了所有人,包括徐志摩。然而,手术失败了。本就孱弱的陆小曼,身体更是一蹶不振,也从此失去了做母亲的权利。幸得,徐志摩和陆小曼总算如愿在一起了。 但是结婚当天,只有喜糖,蜡烛,对联。就连酒席都没办,双方父母也没来。证婚人是徐志摩最尊敬的老师梁启超先生,先生的证婚词更是震惊全场:“我来这里做这个婚礼的主持人,我心里是一万个不愿意。徐志摩,你的离婚再娶就是用情不专的证明。陆小曼,你和徐志摩都是过来人,希望你今后恪遵妇道!”徐志摩有些难为情,便请求老师不要再讲下去了。 先生这才停了下来,“总之我希望你们二人是最后一次结婚了。这便是我的祝福!”婚礼也随之草草结束。这段感情在开始的时候,就不被众人看好,也难怪夭折的如此之快。 婚后两人如胶似漆,也算恩爱。但是陆小曼挥霍无度,整天只顾玩乐。陆小曼经常因为旧疾疼的死去活来,而徐志摩也是心疼不已。于是介绍了按摩医生翁瑞午,当时翁瑞午独特的按摩手法甚是出名。可是即使如此,也无法缓解陆小曼的疼痛。于是翁瑞午介绍了陆小曼另外一种缓解疼痛的“好法子”——抽烟。本身自制力就差,而且贪恋享受的她,逐渐便染上了这种恶习。白天和翁瑞午躺在烟榻旁吞云吐雾,晚上则和姐妹们参加各种聚会。沉溺于跳舞、打牌、票戏等夜生活的陆小曼每天天亮才上床,睡到下午两点才起身。 徐志摩为了使妻子欣喜,就一味迁就她。虽然在口头上常常婉转地告诫陆小曼,但效果不大。最后徐志摩的父亲实在看不下去了,便不再供粮给徐志摩。曾经对金钱毫无概念的公子哥,这可发了愁。住的是3层楼的豪华住所,每月100银洋的租金,家里佣人众多,有司机、厨师、男仆,还有贴身丫鬟......这些巨额花费使徐志摩入不敷支。应胡适的邀请,徐志摩兼教于北京大学,为了贴补家用,同时在光华大学、东吴大学法学院、大夏大学三所大学讲课,常在上海、南京、北京间往返,课余还得赶写诗文,以赚取稿费。不济之时,还倒卖古玩,赚取微薄的利润。 曾经那个风度翩翩的诗人,坚持弱水三千只取一瓢的风流公子。在不堪的物质压力下,诗才枯竭。两个人走到一起不容易,却没有好好珍惜。那个时候的他们,都天真地以为,对方是自己的知己。可是,没有料到,彼此想要的生活却是如此格格不入。 1931年11月17日,徐志摩从北平回到上海,晚上和几个朋友在家中聊天。陆小曼依然是很晚才回家,而且喝得醉眼朦胧。徐志摩脸色略显尴尬,但碍于朋友在场也不好多说什么。第二天,陆小曼叫来翁瑞午,让他当着徐志摩的面给她按摩,随后便面对面一起躺在床上抽烟。徐志摩实在看不下去,等翁瑞午离开后说了她几句,陆小曼的公主脾气,哪听得了重话,操起烟枪就朝徐志摩砸去。烟枪擦眼角飞过,带飞了徐志摩的眼镜。镜片碎了满地,就像再也拼凑不起来的感情。 徐志摩痛苦地悄然离家,到了南京,准备19日乘飞机往北平。但当时心中还是惦记陆小曼的,为了节省开支,找人帮忙改乘了便宜的邮政班机,结果飞机却在济南附近的党家庄失事了。机上连徐志摩共三人,都刚届36岁,无一生还。徐志摩的手脚被烧成焦炭,死状极惨。徐志摩走了,走的如此匆忙,令人猝不及防。“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徐志摩的遗体从济南运回上海后,陆小曼见到了现场唯一的一件遗物:一幅山水画长卷。这幅画是陆小曼于1931年春创作的,堪称陆小曼早期的代表作。只因手卷放在铁箧中,故物未殉人。陆小曼看着这张画卷,想到徐志摩的种种好处,泪水涟涟,百感交集。陆小曼才从她的任性中清醒过来,但一切似乎已经太晚。那个容忍她,爱她,处处让着她迁就她的徐志摩已经走了。从此,陆小曼再也不出现在盛大的舞会或公开场所,日日呆在家中读书写字,素服示人。世上再无诗人徐志摩,上海再无名媛陆小曼。 两个人在一起,合拍不合拍很重要。所谓的门当户对不一定是指物质上的,而是指两个人有着相似的成长经历,相似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能为了相似的目标而并肩同行。婚姻不是诗句,不是你情我愿说句我爱你,理想主义地过一辈子就行了。婚姻是柴米油盐酱醋茶,即使我容颜老去,你也爱我依旧。如果你没钱,我也愿意和你吃着粗茶淡饭守望相依。喜欢是遇见生命中犹如光一般的人,然后疯狂的追逐像不可一世的倔强。而爱情则需要苦心经营,等到风景都看透,我也愿意陪你看细水长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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