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数的性质 1、所有大于2的偶数都是合数。 2、所有大于5的奇数中,个位为5的都是合数。 3、除0以外,所有个位为0的自然数都是合数。 4、所有个位为4,6,8的自然数都是合数。 5、最小的(偶)合数为4,最小的奇合数为9。 6、每一个合数都可以以唯一形式被写成质数的乘积,即分解质因数。(算术基本定理) 质数的性质 (1)质数P的约数只有两个:1和P。 (2)初等数学的基本定理:任一大于1的自然数,要么本身是质数,要么可以分解为几个质数之积。且这种分解是唯一的。 (3)质数的'个数是无限的。 (4)质数的个数公式是不减函数(增函数或常数函数)。 (5)若n为正整数,在到之间至少有一个质数。 (6)若n为大于或等于2的正整数,在n到n!之间至少有一个质数。 (7)若质数为不超过n(n>=4)的最大质数,则p>n/2. (8)所有大于10的质数中,个位数只有1,3,7,9。 上一篇:高二文科生如何提高文综成绩 下一篇:高中政治大题解题技巧 有什么窍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