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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学校共同体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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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共同体建设方案10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校共同体建设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学校共同体建设方案1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和推进乡村人才振兴总体要求,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健全县域教育人才培养机制,推动专业人才服务乡村教育,助力乡村振兴,全面提高我市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实现打造一流教育目标,构筑柳州教育高质量发展新模式。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在已有党建共同体、集团化办学、学区联盟、支教轮岗、县管校聘等管理改革措施基础上,围绕“一体化”教育改革发展目标,推动教育共同体建设(以下简称“教共体”建设),统筹规划促进教育资源跨行政隶属关系纵向联合、横向联动,推动教育组织联建、师资联育、资源联享、活动联办、服务联动、发展联抓,逐步缩小区域间、校际间质量差距,实现党建引领下的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主要目标

围绕“城乡教育一盘棋”的工作思路,坚持和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通过搭建教育共同体,推动城市优质教育资源辐射乡村、薄弱地区常态化。从教育行政管理、学校文化建设、管理团队培育、教育人才培养四个维度对乡村学校、薄弱学校进行帮扶,缩小城乡、县域间教育质量差异,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校教育教学整体质量,实现一流教育目标。

三、实施范围

全市中小学校(含幼儿园)。

四、工作原则

(一)党建引领,主体清晰

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统筹规划和组织开展教共体建设工作。市教育局统筹规划全市教共体建设工作,负责引导、调配市区优质学校参与教共体建设。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是教共体建设的主体,应结合自身实际,积极落实各项配套政策,推动教共体的建设。各县区(新区)政府(管委会)和各级组织、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支持教共体建设工作。

(二)人才先行,科学评价

组建成立的教共体在人、财、物相对独立的基础上,可以通过人才交流、支教轮岗、送教下乡、线上同步教学、集体备课研课、科研能力指导等多种形式,在人才培养、学校管理等方面深入合作。教共体建设单位应当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合作方式、合作周期、目标任务、效果评价等内容。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本方案和教共体合作协议对教共体工作内容和成效进行增值性评价。

(三)统筹兼顾,稳步实施

教共体建设重点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各县区(新区)可结合需求,对教共体成员进行调剂安排。通过人才交流、支教、调动等方式,优化教师资源在不同教共体之间或教共体内部的资源配置,促进教共体健康发展。教共体建设按照教学和管理并重;先试点、后全面的原则推进。特别注意与集团校、学区联盟、县管校聘等相关政策的衔接融合。

五、教共体建设类型

教共体建设单位分为牵头单位和联合单位,1个教共体一般由1个牵头单位和1—2个联合单位组成。如有需要,经建设单位集体协商,可以适当增加牵头单位或联合单位,单位总数原则上不超过6个。

(一)组建市县高中教共体

由市属高中和县属高中组建而成,其中市属高中为牵头单位,县属高中为联合单位。第一批市县高中教共体建设由柳州高级中学、柳州铁一中学、柳州市第一中学、柳州市第二中学、柳州市铁二中学与县属示范性高中组建成,将城市优质高中学校党建经验、教育教学管理经验、人才培养经验向五县高中辐射。具体建设名单详见附件。其他市属高中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与县属高中协商后自行提出建设申请,报市教育局审批后开展教共体建设工作。

牵头单位每年要选派1名副校长或优秀中层干部到联合单位担任校长或副校长;每年要派出不少于3名骨干教师到联合单位支教;选派优秀教师组建学科团队推动教共体内教学研一体化建设,支持联合单位人才培养。

(二)组建区县教共体

由柳北区、城中区、鱼峰区、柳南区作为牵头单位,其他县区(新区)作为联合单位组建而成,具体建设名单详见附件。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互派优秀中青年干部到对应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交流服务,担任副职领导(同时兼任教研室副主任),推动县区(新区)间教育管理经验的交流和提升,助推区县教共体的建设,服务时间一般为1—2年。

牵头城区要选择辖区内优质学校与联合县区(新区)的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建设区县学校教共体,每个学段要建成不少于1个区县学校教共体。牵头学校每年要选派1名副校长或优秀中层干部到联合学校担任校长或副校长;牵头学校每年要派出不少于3名骨干教师到联合单位支教;选派优秀教师组建学科团队推动教共体内教学研一体化建设,支持联合学校人才培养。

(三)组建县域内教共体

由县域内城镇学校、优质学校和乡村学校、薄弱学校组建而成,原则上由同一学段学校或地理位置相近的学校组建而成,其中城镇学校、优质学校为牵头单位,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为联合单位。由各县区(新区)根据学区制改革和集团化办学的模式,以教共体建设为载体,进一步深化学区制、集团化管理。

六、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xx年8月)

在全市范围内宣传并解读教共体建设内涵、目标和工作内容、要求。

(二)实施阶段(20xx年9月起)

牵头单位和联合单位就组建教共体的合作模式、合作内容、保障措施、权利义务、合作期限等进行充分协商,拟定教共体合作协议,报主管部门审核后,各成员单位共同签署教共体合作协议。合作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统一加挂“牵头单位名称+联合单位名称+教育共同体”构成的标牌。按照本实施方案和各教共体的合作协议内容,派出支教和交流服务团队,提供培养培训、技术支撑,提升联合单位的教育教学质量。

(三)考核评价阶段(每年2—3月)

市教育局牵头制定教共体建设考核评价文件,主要考核教共体运行管理情况、教共体内分工协作情况、资源共享情况、发挥辐射作用情况、教共体可持续发展情况和实施成效等。考核评价分为年度考核和终期考核。具体考核评价文件另行制定下发。年度考核每年2—3月开展1次,重点考核各单位上一年度是否按协议开展各项工作任务。终期考核在协议到期前1个月开展,重点考核教共体实际取得成效,在党建引领、日常管理、师资培养、学生学习能力等方面通过增值性评价方式予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财政补助拨付、学校绩效考核等依据。考核落实情况应当作为各县区(新区)人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和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强化党管人才原则和党建引领结果运用,对工作成绩显著的教共体及其领导班子成员予以表彰,在绩效分配、评优评先、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予以倾斜;对教共体建设工作落实不力、作风虚浮的单位和个人,分层次进行约谈问责,限期整改。

七、工作要求

(一)坚持党建引领

围绕“发展教育抓党建,抓好党建促教育”的工作思路,做好“党建+”文章。发挥党建在教共体建设中的引领作用,把党建工作与师资培养、教学教研、学生德育等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推行清单工作法,建立健全各级各类教共体牵头单位和联合单位共建清单,明确教共体资源共享需求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积极引导教共体建设单位党组织共抓支部标准化建设、党建品牌建设,推动教育系统党建资源、办学条件和人才师资力量共建共享。同时在教育教学改革中积极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党建工作与教育改革融合互进,实现党建引领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强化“联建·共享”理念

强化教共体的机制性联系,围绕集团化办学、学区联盟、“一体化”发展的教育改革目标,推动教共体间组织联建、党员联育、资源联享、活动联办、服务联动、发展联抓。延伸拓展集团化办学“命运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奋斗共同体”理念,要牢牢把握学校党建与教学业务相互贯通、同频共振、协调推进的工作理念,推动教育系统党建资源、办学条件和师资力量共建共享。

(三)重视师资培养

牵头单位每年要派出不少于3名骨干教师到联合单位支教,联合单位应安排支教教师担任班主任、备课组长、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等职务,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牵头单位要选派优秀教师组建学科团队,通过送教、名师工作室、网络教研、线上同步互动课堂等方式推动教共体内教学研一体化建设。牵头单位还可以通过师徒结对、集体备课、接收联合单位派出的骨干教师跟班学习等方式支持联合单位人才培养。牵头单位开展校本研修时,应当包含联合单位教师。牵头单位应当有针对性的对联合单位的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等进行系统培训。

(四)加强学校管理

牵头单位选派的领导干部是中共党员的应当进入联合单位、学校党组织班子。联合单位可以选派中层以上领导到牵头单位跟班学习,学习时长由牵头单位和联合单位协商决定。牵头单位应就学校管理、学生管理、校园文化建设等对联合学校进行分类培训指导,对联合单位教师科研课题评比、师生竞赛等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指导。牵头单位可以对联合单位学生进行同步测试评价、同步分析,加强对联合单位学生学情的分析研究,制定并实施精准的解决措施。

八、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教共体建设是服务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城乡间、区域间教育优质均衡的重要举措,涉及系列体制、机制建立和创新,工作任务重,实施难度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单位共同参与。市委组织部负责教共体建设改革的指导推进;市教育局负责教共体建设改革的具体实施,做好考核评价和监督管理工作,加强系统内资源调配,支持教共体建设单位创新有效工作;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教共体成员单位的编制和人事管理,对教共体内部人员招聘、交流调动和收入分配等创新措施给予指导;市财政局负责做好教共体建设的财政保障工作,落实补助资金。各教共体建设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细化各项工作任务分工到人,按照本实施方案和合作协议全力抓好各项工作推进,确保取得预期成效。

(二)加大经费投入,促进改革成效

各县区(新区)政府(管委会)要保障对教共体建设单位的财政投入,并积极落实各项配套政策,协调辖区内相关部门支持教共体建设工作。各县区(新区)政府(管委会)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出台教共体扶持配套政策,在人才引进、福利待遇、政策保障等方面予以支持。牵头单位要保障派出到联合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不低于原工资待遇,县区(新区)政府(管委会)可结合实际,在政策范围内给予教共体牵头单位派出人员一定补助或奖励。每年定期对教共体成员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经费拨款依据。

(三)推进制度创新,服务教共体建设

经县区(新区)政府(管委会)同意,探索建立教共体内灵活的用人机制,教共体可以统一制订进人用人计划、统一人员招聘、统一岗位管理和按岗公开竞聘、统一培养、统一考核奖惩。探索参照牵头单位人员薪酬待遇水平发放联合单位人员薪酬待遇,差额部分由同级财政承担。

牵头单位教师到联合单位支教、交流服务的或联合单位教师到牵头单位轮岗交流的,按照《柳州市中小学教师队伍轮岗交流工作方案》享受相应标准的工作补助,并按照实际工作时间认定支教经历。牵头单位到联合单位担任教研室副主任、校长或副校长的,也可按规定享受工作补助,并按实际工作时间认定支教经历。牵头单位组建的学科团队通过送教、名师工作室、网络教研、线上同步互动课堂等方式促进联合单位教学研建设,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且经考核合格的,学科团队成员的工作经历可累计计算为支教工作经历,具体计算办法:累计送教达到200天的;或名师工作室帮扶时间不少于3年,每年不少于8次现场教研或培训活动,且工作室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或线上教学超过200课时的;可以认定为具有1年支教工作经历。

(四)强化考核监督,保障工作实效

各县区(新区)政府(管委会)、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具体方案和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各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牵头单位和联合单位,每年12月底前将教共体党建工作具体落实情况报给主管部门,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时汇总整体情况并将成效形成报告,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后,于次年1月底前报送市教育局。市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采取实地检查和材料核验等方式,按照教共体考核评价文件要求,结合各教共体合作协议、责任清单等内容,对各教共体进行评价考核,并对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学校共同体建设方案2

为深化我市基础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提升市域范围内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经研究,现就全面推进基础教育共同体(以下简称“教共体”)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围绕率先高水平实现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目标,发挥教共体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创新基础教育办学模式和管理体制机制,着力破解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资源配置不合理、发展水平不平衡、教育供给不充分的矛盾,科学有效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推进市域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享有公平有质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创新推进。组建跨层级、跨区域教育集团,实施“互联网+教育”,推动教共体模式和运行机制创新,有效破解教师流动、教师待遇和资源共享问题,提升区域教育优质均衡水平。

2、坚持共建共享。通过组建融合型、共建型、协作型等教共体,推进区域内学校师资共用、学生共育、课堂共享、资源共建、责任共担、合作共赢,实现区域教育协同发展。

3、坚持特色发展。推动教共体建设与学校特色发展相结合,研究探索教共体的办学规范、工作标准、运行机制,尊重教共体内学校办学个性,打造名校引领下各具特色的办学品牌。

(三)目标任务。20xx年,全市教共体建设有新进展,各区、县(市)新增紧密型教育集团2个及以上,其中至少有1个是跨学段教育集团;新增名校办分校1所以上;新增一批结对学校,广泛开展合作式办学,共建型教共体建设覆盖到所有乡镇中心小学。到20xx年,在原有名校集团化办学基础上形成一批以“学段打通、县域互通、师资流通、技术沟通、治理融通”为主要特征的教育集团,全市参与教共体建设的中小学、幼儿园比例达到60%,其中参与跨层级、跨区域一体化办学的中小学比例达到20%,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参与城乡共建型教共体比例达到90%以上,基本形成管理科学、运行高效、优质协调的教共体发展新模式。

二、打造教育集团建设升级版

(四)加强融合型教育集团建设。根据实际优化集团布局,推动更多集团创建成为紧密型教育集团,加快实现主城区及其开发区中小学全覆盖。健全集团治理体系,按照“一个法人、多个校区”模式实行集团总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核心学校的辐射引领功能,实现师资安排、教学教研、管理机制、基础条件、评价考核一体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从政策、制度层面建立与融合型教育集团相配套的学校管理办法和岗位设置标准,确保集团内校区办学关系不断紧密和优化。

(五)实施跨区域组建教育集团。名校要按照办学定位、办学优势和办学特色,跨区域吸纳学校组建新的教育集团。支持优质中小学(幼儿园)跨区域举办、承办或领办新校并组建教育集团,形成稳定的合作机制,分享先进的办学理念、成功的管理模式、有效的课堂教学、良好的场地设施设备和优质的师资团队。实施跨区域组建教育集团的,经学校所在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由核心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报市教育局备案;市直高中实施跨层级组建教育集团的,由市教育局批准。

(六)创新跨学段集团化办学机制。扩大学生教育选择,推进学生贯通培养,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求,创新集团运行机制,积极探索跨学段办学模式。通过以优质学校领办分校组建跨学段教育集团,有效构建以优质学校为核心的6年或9年一贯制办学模式;属不同办学体制组建的跨学段教育集团,领办的分校要按规定实行独立的法人,独立的财务核算、人事管理,独立的校园、校舍,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的“四独立”办学和董事会领导下的核心学校领办负责制。

三、创新合作办学新路径

(七)建设强弱学校共建型教共体。各地要根据共建共享共赢原则,指导所属优质中小学与乡镇中小学、薄弱学校组建共建型教共体。互助教共体采取“1+N”方式,各成员单位在保持学校法人、经费运行、隶属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由优质学校向被帮扶学校派驻管理人员和教学骨干,在教学计划、教学常规、教学进度、质量评价、教研活动、教师培训等方面制定帮扶计划,共享优质教育教学资源,提升被帮扶学校办学水平。

(八)名校高起点领办新校。新办学校历史包袱少,群众期望值高,要加强品牌引领,选择合适的名校领办新校,通过选派管理团队、复制管理办法等方式,实现新校与名校之间管理互通、师资互派、研训联动、项目共研、质量共进、文化共建,实现新校高起点办出水平、办出特色。

四、推动智慧教育新发展

(九)加快推进“互联网+教育”。建立完善在线优质教育资源建设和共享机制,扎实开展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规模化应用省级试点,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义务教育”示范区建设,20xx年区域内“互联网+义务教育”城乡学校结对帮扶乡村小学、乡村初中受援率达到80%以上,合力打造城乡共享智慧教育的绍兴品牌。

(十)提升网上教育水平。支持以核心学校为主建设以共享优质师资和课程资源为主要内容的网上学校,构建网络学习共同体。拓展教师培训网络空间,鼓励名师“走网”、建立网上工作室。通过“名师公开课”“网上优课”“同步课堂”“微课学习包”等在线资源库建设共建共享优质课程资源,借助互联网技术在线开展专业化的诊断、答疑、辅导,合力提升教共体学校的教学水平。

五、探索教共体建设新机制

(十一)建立责任分解落实机制。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教共体建设的工作责任、运行机制、工作任务,加强管理指导。研究落实高起点办学的核心要素,把学科骨干、课程设置、教学研究、质量考核等核心要素输入教共体学校。按照“早介入、早谋划、早宣传”要求,营造教共体办学氛围。

(十二)建立干部教师流动的长效机制。教育行政部门要推进教育集团内刚性交流和柔性交流相结合的干部教师交流任职改革,优化配置师资结构,公平安排交流岗位。对于融合型的教育集团,要实现集团内部师资统一调配,优秀干部教师刚性打通任职。对于其他类型的集团校区、城乡教共体等,实施柔性交流任职,以名师工作室、派遣管理骨干、支教、搭建教科研平台、输入教育管理等方式提升校区的教育教学水平。

(十三)完善教共体治理体系。教育行政部门要赋予教共体核心学校更多办学自主权和内部管理权。集团成员校的战略发展规划、绩效评价方案等由集团统一制定,设备资源、重大基建项目、重要活动由集团统筹,健全更加开放、科学的运行机制。深化教共体课程建设,建设优质共同课程和特色学校课程,推进教共体各学校融合发展、特色发展。

六、保障措施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市)要根据当地教育发展水平、发展短板和人民群众期盼,制订教共体建设的工作举措和配套政策,建立健全教共体考核评价标准和办法,统筹协调抓好落实。绍兴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将教共体建设实施情况列入对区、县(市)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内容。

(十五)优化教师配置。各区、县(市)要在地方事业编制总量中加强对教育事业教师编制的倾斜。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在教师编制总量和中小学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统筹考虑推动教共体建设,对教共体核心学校的内设机构、教师配备、高级岗位配置和领导职数进行科学核定,并赋予教共体核心学校更多调配权;对在教共体建设中作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在工资待遇、职称评定、岗位晋升、评优评先、选拔任用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具体方案由县级机构编制、人力社保、教育等部门研究确定。

(十六)加大投入保障。市、县两级财政要根据教共体建设目标和任务,统筹安排资金,并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各地可根据当地规定制定支教骨干教师和管理干部的激励政策,对承担支援任务的骨干教师、管理干部经考核合格后给予一定激励,相关经费由属地保障。

学校共同体建设方案3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家庭教育对孩子的成长有着决定性的影响作用。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迫切需要寻求一种有效的家校合作方式——构建家校共同体,架起家校同步教育的桥梁。为进一步规范家校共同体建设,经学校办公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构建家校共同体,执行《国家十年发展纲要》,尊重教育理论和规律。通过“家长会”、“家长学堂”、“家长协会”、“家教咨询”等多种形式,引导家长重视家庭教育、关注学校教育、提升家教水平、克服家校矛盾、营建良好的家校教育氛围,保证学校教育的顺利和高效,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终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建设:

1、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贾旷

副组长:林锡宇、马明东

成员:臧传发、王昉、刘洪肃、陈大龙、焦东兴、李起、全体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大龙兼任,负责组织家校共同日常工作开展。

2、部门职责:政教处负责德育方面,教务处负责教学方面,总务处负责后勤服务,办公室负责舆论宣传,教科室负责调研、指导活动开展,并进行督查、评价,年级组负责组织落实。

3、由各班主任担任家校联络员和教导员,负责日常来访家长的接待和咨询,并通过校信通与家长保持联系。

4、特聘家教咨询师(或由心理咨询师兼任),负责为特殊学生家长提供家教咨询服务。

5、分年级成立家长理事会。邀请有家教经验、热心家教工作的家长代表参与家校共同体建设,负责收集家教信息、献计献策、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三、筹建规划:

1、开设家长学堂,周末开放,供家长集中学习交流使用。

(1)配置电脑和音像设备,收集、下载、播放家教讲座影像和家教电子图书。(2)内设家教阅览室,订购一些家教方面的的报纸、杂志、书籍等。(3)配置桌椅、饮水机。(4)地点建议设在教科室东(三楼会议室)。

2、分年级设家长接待室,由年级组班主任专门接待来访家长(避免班主任在办公室接待家长影响其他老师办公),配置椅子、饮水机。

3、学校专门设家教咨询室或分年级与家长接待室合一(也可与学校心理咨询室合一),为特殊学生家长提供家教咨询服务,配置椅子、饮水机。

4、召开筹备会:统一思想、明确分工、上岗培训。

四、活动安排:

1、每学期召开一至二次家长会(或家长委员会会议),由各年级组负责组织。

2、每周日开放家长学堂和家教阅览室,播放系列专家讲座视频,对家长进行系统培训。同时为家长提供优秀家教视频和电子图书的复制下载服务。

3、开辟“淮滨高中家教大讲堂”,播放系列专家讲座视频,为广大家长提供便利服务,普及家教知识,扩大社会影响。

4、平时由各班主任负责接待家长来访,提供咨询服务。班主任可结合本班实际,自主开展主题家教活动。

5、特殊家教咨询,由班主任推荐、年级主任审批、家教咨询师(心理咨询师)提供服务。

6、利用校园网和校信通平台,开辟家教专栏,交流家教经验,宣传家教新理念,加强家校联系。

7、配合家长理事会进行家教问卷调研,召开专题讨论会。

五、管理评价:

1、各年级组要将家校共同体建设列入学年度总体工作计划,每次活动要认真筹划精心组织,每学期写出专题总结材料报给教科室。

2、每学期对家教工作成效显著的先进集体(年级组)和个人(领导成员、班主任、咨询师、模范家长等)进行表彰。

学校共同体建设方案4

教科研共同体是为了完成真实任务、解决实际问题,成员之间相互依赖、探究、交流和协作的一种教研方式。它强调共同信念和愿望,强调各个成员分享各自的见解与信息,鼓励各个成员探究,以达到对学习内容的深层理解。本着“资源共享,交流研讨,合作互助,共同提高”的方针,以课堂教学、课题研究、项目推进为主阵地,努力创设教科研交流平台,拓展校本教科研功能,发挥学校教科研优势,优化学校教科研资源,增强教科研实力。同时也有力提升教师的业务素质和教学能力,不断促进教师的专业化成长。以下是我校创建学校“教科研共同体”实施方案。

一、教科研共同体建设的总体目标

1、以课题研究为依托,建构起高质量的学校教科研共同体,使之成为教师专业发展的平台,各个学科建设与发展的平台,从而提升整个学校的教科研水平。

2、以分享合作为宗旨,以学科建设为重点,以学生发展为中心,以实践反思为方式,优化学校教育资源,强化教科研共同体的管理模式和运作方式的研究,从而建构起具有共同教育愿景的共同体,探索一条教育教学发展的新思路。

3、在求发展、求创新的基础上,重视共同体成员的教学优势和科研专长,并在教科研活动的过程中逐步建立健全教科研制度,积累教科研活动资料,开发资源,加强校本研修的交流和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教育资源共享。

二、教科研本共同体建设的活动内容

1、邀请名教科研专家来校讲座,组织成员深入学习科研理论,组织骨干教师进行学术交流和科研沙龙,广泛深入学习、宣传、普及新时期中学教学科研理论,努力将其转化为教师的教育科研实践。

2、在科研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对学校各课程项目建设全程参与撰写、课题开题论证、中期评估、结题鉴定等参与评估审核。

3、每学期组织不少于一次教科研专题活动沙龙。

4、对学校教师的科研论文、案例等进行统一指导和审核。

5、组织协调教师积极申报个人课题,组织并指导教师围绕科研课题研究开展活动,指导青年教师参与教科研活动。

6、参与教师基本功竞赛、优质课评比等评委活动。

7、鼓励校际之间多渠道、多形式创设条件,丰富共同体的活动内容。

三、教科研共同体成员的激励

1、评先评优,职称评审等同等条件下,充分向共同体成员倾斜。

2、共同体成员可以在学校条件允许下适当增订有利于教科研水平提升的报刊杂志,以提升理论水平。

3、优先考虑共同体成员的外出学科培训,教科研培训等培训活动。

学校共同体建设方案5

为进一步深化课堂教学革命,调动广大教师探索和总结教学策略的积极性,在实践中开展同伴互助和群体性研究,进一步丰富我校课堂教学行动策略的内涵,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按照学校党委和行政办公会“构建教师教学策略学习共同体”的意见,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教师教学策略学习共同体构建和评价领导小组

组长:李明

副组长:贾旷、马明友、林锡宇、马明东、孙鹏

成员:臧传发、王忠、王昉、刘溪、朱勇、陈乐银、焦东兴、刘洪肃、刘益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臧传发兼任,成员由教科室领导、年级领导、处室领导、名师、骨干教师组成,负责教师教学策略学习共同体的组建、活动开展、成果验收、评价和奖惩等。

二、教学策略学习共同体的组建

1、分年级、按学科以4—6名教师为团队,组成教师教学策略学习共同体,每个学习共同体设组长一名,负责学习研究的活动开展、经验总结和成果上报。

2、各年级将教学策略学习共同体的组建结果于20xx年9月25日前报教科室。

3、教科室对各年级上报的学习共同体进行分类建档并公示,作为评价验收的对象。

三、学习研究内容的确定

1、教科室根据学校课堂教学革命的实际,发布教学策略研究指导性课题,供教师选择。

2、各学习共同体可根据年级和班级实际和自己的特长自行确定研究课题进行申报。(上报“淮滨高中教师教学策略学习研究申报表”)

3、教科室对各学习共同体申报的课题进行汇总并公示。

四、活动开展、成果验收及奖惩

1、各学习共同体在组长组织下积极主动开展学习研讨和经验交流活动,每周不少于1次,并对活动过程做好记录。

2、各年级每月组织一次对学习共同体阶级性成果的评价验收,在此基础上向教科室推荐6项优秀成果。由教科室对各年级推荐的每项优秀成果开展汇报实录活动,并组成专家评价小组对汇报实录情况进行打分量化,对年级排出名次。学校对第一名的年级奖励壹仟元。

3、每学期各学习共同体将学习研究成果上报教科室,由教科室组织专家评审小组评审出优秀成果若干项,学校为优秀成果颁发荣誉证书,组织教师教学策略专题报告会,对成果在校内推广。

学校共同体建设方案6

根据《淄博市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20xx〕24号文件统筹推进县(区)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淄政发〔20xx〕34号)及市教育局《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发展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共同体建设,促进全区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为指引,围绕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目标,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以优质基础教育资源共建共享为核心,组建联盟式、帮扶式共同体,充分发挥名校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创新义务教育办学模式和管理体制机制,全面激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活力,促进全区义务教育更加优质均衡发展。

二、总体目标

在巩固已有的共同体基础上,组建一批新的帮扶式、联盟式共同体,实现年内全区义务教育段学校共同体建设全覆盖。深入探索管理科学、运行高效、互助互赢的共同体办学的新模式和新机制。

三、工作重点

1.确定共同体核心学校,让学校自愿结合,增大学校间组建共同体双向选择空间,充分发挥学校的主观能动性,组建联盟式共同体和帮扶式共同体,鼓励各学校特色发展。

2.制定共同体内相关学校的捆绑式考核制度,推进学校间师资共享、学生共育、资源共建、责任共担、合作共赢、协同发展,实现责权利的统一,调动学校、校长、学校领导班子、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四、共同体主要组建模式

1.联盟式共同体。小学组建10个联盟式共同体,初中组建4个联盟式共同体,全区确定14所联盟式共同体核心校,其余各学校依据地理位置、办学定位、办学优势和办学特色,选择加入一个联盟式共同体,每个共同体原则上不超过4所学校。联盟式共同体核心学校牵头商定共同发展愿景和具体举措,探索开展校干教师挂职交流、联合教研、课题共建共享、学生交流、教育教学活动同步等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交流活动,分享先进的办学理念、成功的管理模式、有效的课堂教学、良好的场地设施设备和优质的师资团队,加快融合,优势互补,进一步提升学校办学品位和办学层次。

2.帮扶式共同体。需要帮扶的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由教育和体育局优先在其所在的联盟共同体内确定一所帮扶学校,组成结对帮扶共同体。通过课题引领、网络教研、空中课堂、校干教师交流、特色共享等工作机制,帮助被帮扶学校解决实际困难,实现帮扶式共同体之间的教育资源共享,全面提升薄弱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

五、实施步骤

1.制定《张店区20xx年义务教育学校发展共同体工作实施方案》,适时召开会议并公布。(3月)

2.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对接联盟式共同体核心学校组建联盟式共同体,各联盟式共同体核心学校填写联盟式共同体汇总表(附件1)于3月31日前报基础教育科。(3月)

3.有被帮扶需求的学校填写帮扶式共同体申请表(附件2)于3月31日前报基础教育科。(3月)

4.适时召开会议公布全区20xx年义务教育学校联盟式共同体、帮扶式共同体组建情况,部署任务,明确要求。(4月)

5.各联盟式共同体核心学校、各帮扶学校牵头、协调共同体内学校制定共同体年度工作计划,确定主要工作任务、合作方式、相关职责等,并于4月15日前报基础教育科。(4月)

6.区教体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共同体工作计划进行修改、完善并及时反馈。(4月)

7.制定全区各共同体发展情况评价、考核标准并公布。(4月)

8.各共同体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工作,区教体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及时调度、指导。(5月-11月)

9.对各共同体发展情况进行督导评估。(11月-12月)

10.对各共同体发展情况进行总结,推广义务教育学校发展共同体典型案例和经验,引领各共同体良性发展。(12月)

六、健全保障机制

1.探索构建共同体管理一体化机制。共同体内部实行核心校负责制,引领各成员学校逐步探索构建“一体化管理、一体化教学、一体化教研”的共同体办学模式和运行机制。各共同体学校等要明确各自职责和具体任务,协同发展、创新发展。

2.探索构建“互联网+共同体”发展新机制。以教育信息化作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点和突破口,通过改善学校信息化办学条件、推进学校间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深化全域性数字化学习推广应用、强化学校校干信息化领导力和教师信息化应用能力等举措,全面优化学校网络教学与学习环境,实现共同体内部各学校互联互通、互动交流、共同生长。

3.建立科研先导和典型引领机制。各联盟式共同体核心学校、帮扶式共同体帮扶学校系统梳理共同体运行中的各类问题和难点,按照“问题即课题”思路,积极开展课题研究,突破瓶颈,创新协同发展路径,及时进行阶段性总结。区教体局将通过召开现场会、研讨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进行宣传和推广推介,引领发展。

4.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积极协调区财政局每年在预算内安排一定的共同体发展经费,用于保障共同体建设、教师培训、课题研究等。

学校共同体建设方案7

为贯彻落实20xx年省政府民生实事任务要求,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受惠面,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新时代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xx〕70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落实好“新增城乡教育共同体结对学校(校区)1500家”省政府民生实事任务的通知》(浙教办函〔20xx〕53号)和《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奉教〔20xx〕9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在原有的小学5个“协作型”教育共同体、初中4个“协作型”教育共同体的基础上进一步“升格”,新确立“融合型、共建型”教育共同体(以下简称“教共体”)12对24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区教育局教共体建设领导工作小组

区教育局成立义务段教共体建设领导小组,统一谋划、布局,领导和指导各义务段学校开展相关工作。

组长:周永龙

副组长:陈鲁焕

成员:各科室科长、各镇(街道)教办副主任、义务段中小学校长(或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普教科,王锡权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融合型、共建型”教共体名单

三、“融合型、共建型”教共体建设要点

A、共建型教共体

(一)基本定位。共建型教共体是指将乡村学校的教育教学业务委托给城镇优质学校管理,或城乡若干所学校结为紧密型教育集团办学。

(二)组织模式。由一所城镇核心校牵头,各成员校实行“资源共享、管理共进、教学共研、文化共生、考核捆绑”的`管理模式,在办学理念、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学校特色等各方面实现共生发展。共建型教共体各自法人独立、财务独立,但工作统整,主要适宜在县域内施行。

(三)主要建设内容

1.资源共享。推动教共体内教师的有序流动、均衡配置、培训培养、整体评价等机制。鼓励各校培育特色学科,形成优质教师团队,引领学生发展。充分借助教育信息化的力量,整合核心校和各成员校的优质资源,实现教共体内师德建设、课堂教学、校本教研、课题研究等资源共享,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2.管理共进。构建合作交流平台。建立以教共体核心校牵头的学校日常教学管理和学校发展通报、研讨例会制度。实施教共体内教学协同管理,做到常规制度、课程建设、教学进度、作息时间、质量检测等基本同步。组织各校名师成立学科建设指导小组,指导教共体内学校的各门学科建设。

3.教学共研。核心校以项目合作方式接纳成员校教师参与教科研,由骨干教师帮扶成员校开展富有针对性的研究,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建立科学的教育教学质量诊断监控机制,实施统一的质量检测管理,制定各学科质量保障制度,指导并督促各校学科教育。加强教学经验交流,提升教共体内学校的教学管理水平、教师发展水平、学生发展水平。

4.文化共生。教共体通过资源共享、活动共建、质量共评,助推文化渗透。核心校立足地域文化和学校教育资源,培育富有特色的学校文化。教共体各学校通过城乡学生“手拉手”、家庭结对等形式,组织交流活动,促进城乡学生的相互了解、共同进步。教共体之间力所能及地为对方提供教育基地和实践空间。

5.考核捆绑。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方案,建立健全教共体一体化考核评价机制。教共体内各成员校在特色发展、校园文化、学科建设、教研活动、教学协同等方面实行捆绑式考核,成员校的发展情况作为核心校相关考核的主要依据。形成利益共享、荣辱与共的共同体。

(四)政策保障。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县管校聘”和“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等政策,优化支持措施、细化捆绑考核要求,保障教共体内教师城乡合理流动。

B、融合型教共体

(一)基本定位。融合型教共体是指一所城镇优质学校与一两所乡村学校全面重组,融合成“一校二区”或“一校多区”,开展同步化办学。

(二)组织模式。融合型教共体城乡各校区实行“师资同盘、教学同步、培训同频、文化同系、考核一体”的管理模式,实现一体发展。各校区合为一个法人单位,人财物重组后由教共体统一调配和使用;建立党政工一套班子,实行统一领导,可设总校长和校区校长,实行总校长负责制;各校区的学区范围相对独立。融合型教共体主要适宜在县域内施行。

(三)主要建设内容

1.师资同盘。建立教共体各校区内部教师流动机制,按教师配置相关要求,统筹安排,无障碍调配各校区教师。校区内因学科不足等原因造成的教师短缺,由校区间以驻教、走教形式统一调配,实现教共体各校区教师由“学校人”向“教共体人”转变。

2.教学同步。教共体内各校区实行教学常规、教学进度、教学检测等同步。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制定、教学内容实施、教学常规检查、教学质量评价以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方面,在基本标准要求的前提下,促进各校区个性化发展。教共体各校区共建共享设施设备、课程资源等,充分依托网络设备和技术,积极开展远程教学、教研与管理。通过大型活动、综合实践活动等,推动教共体各校区师生交流互动。

3.培训同频。教共体统筹教师培训工作,组织教共体培训活动,共建共享优质培训资源。建立学科教研组,开展教共体内校本研修活动,为教师的专业成长搭建更为丰富的平台。制定好教共体内部教师培养计划,组织教师开展各类教育教学研讨、评比活动,提升教师的专业化水平。

4.文化同系。加强教共体校园文化共商共建机制,建成标识明显的教共体文化体系。各校区在办学思想、管理理念等方面统一实施,以“移植+嫁接”的方式培育共性与个性相统一的学校文化。教共体学校通过开展城乡研学旅行社会实践、联谊互助、家庭结对等形式,共同组织交流活动,促进城乡学生的相互了解、共同进步。教共体之间互为提供教育基地和实践空间。

5.考核一体。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方案,建立健全各校区一体化考核评价机制。教共体内各校区教师队伍建设、教学质量提升、教育特色形成、绩效奖励等方面实现全方位、一体化考核,真正形成利益共享、荣辱与共的共同体。

(四)政策保障。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编制、人力社保、财政等部门,从政策、制度层面建立与融合型教共体相配套的学校管理办法、岗位设置标准、人员流动规定、绩效考核体系,确保校区办学关系不断紧密和优化。

四、做好教共体发展五篇文章

(一)领导核心建设文章。“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城乡学校教共体建设,首先要有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负责教共体的宏观事项决策和未来发展规划。核心校校长作为教共体总校长,全面负责教共体的组织运作与各项工作的管理和推动,基于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搭建共建共享平台,促进教共体内各校教育品质的整体提升。各成员校校长作为独立法人全权负责本校所有事务,根据教共体相关制度履行成员校义务,实现校际间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和共同进步。教共体日常组织工作可以实行轮值制,每年由1所学校负责,定期开展教共体内各项交流研讨活动。

(二)教师发展文章。目前,城乡学校的最大差距不是硬件而是软件,而软件中最关键的因素是教师队伍素质。组建城乡学校教共体要打破原来单纯以校为单位的师资力量壁垒,而是要着眼于整个教共体。根据教共体建设需要,核心校和成员校共同制定教师交流方案和考核办法。一是更广泛发挥名优教师作用。名优骨干教师是整个教共体的优质资源,优先在教共体内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完善支教挂职制度。在现有制度下,核心校的教师优先安排到成员校支教,成员校的新教师优先安排到核心校挂职锻炼,从而在共同愿景下,实现教师的柔性流动,整体提升教共体内部师资水平。

(三)学生发展文章。教共体要将学生发展纳入整体工作计划,探索建立学生交流长效机制,定期互派不同年级、不同层次学生进行交流学习,多途径、多形式开展城乡学生互动体验活动。一是学习交流。通过组织学习经验交流会、分享成功学习体会等途径,架构同龄人心灵沟通的桥梁。二是活动交流。利用教共体内各校组织运动会、迎新活动、文艺汇演、科技节等机会,互派学生参加,加强联系与融合,构建学生发展共同体。三是结对交流。核心校与成员校结成年级对子、班级对子,在年级组建设、班级建设方面加强合作;学生之间结成助学对子、帮困对子,丰富学生生活体验。

(四)教研科研文章。建立和完善教共体科研、教研机制,通过紧密型科研、教研团队与机制的建设,围绕学校管理、队伍建设、质量提升等共性问题、瓶颈问题开展项目化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整合教共体所属学校的名师、骨干等资源成立教共体中心教研组,制定统一的教研活动方案、学期教学计划、联考联测机制,实现教学进度、教学监测同步。通过送课、听课、观摩课等形式,共同研讨、交流切磋,整体提升,解决农村小规模学校教研活动不想搞、无法搞、搞不好等现实问题。

(五)捆绑考核文章。为防止教共体学校发展“两张皮”,需要建立捆绑考核机制,使所有教共体学校捏紧一个拳头,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实现既“貌合”又“神聚”。捆绑考核可以采用“按照比例、逐步推进”的方式实施,如:组建初期,核心校的年度考核成绩以核心校考核成绩的80%与成员校成绩的20%构成,成员校的考核成绩以核心校成绩的20%与本校成绩的80%构成。往后,视城乡学校教共体建设实施成效,逐步加大比例。

五、深入教共体建设的实施步骤

(一)规范完善,统筹安排(20xx年7月-8月)

总结梳理当前教共体建设的经验,分析当前教共体建设的优势和不足,遴选适合教共体建设条件的核心校或校区。完善教共体建设的相关政策。

(二)成立机构,建章立制(20xx年9月-10月)

各教共体成立理事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核心校校长(或书记)担任理事长,其他成员校长担任副理事长。理事长负责指导教共体内各项制度的制定,组织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各校区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项目合作实施方案以及教师培训交流、教学管理、质量考核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三)实施推进,精细管理(20xx年10月起)

各校区认真执行教共体内各项工作制度,依据学年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严格日常管理,扎实开展各项活动,努力推进教共体建设取得新成效。

(四)跟踪调研,评估指导(20xx年5月前)

区教育局对教共体建设进行调研,完善教共体建设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教共体建设深入发展。

(五)提炼经验,总结推广(20xx年-20xx年)

加强过程评估,发挥诊断功能。组织教共体建设总结推进会,分享典型经验,研究解决推进中的具体问题,不断完善教共体建设配套政策,促进教共体整合纳新,不断扩大教共体建设覆盖面。

学校共同体建设方案8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新时代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xx〕70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落实好“新增城乡教育共同体结对学校(校区)1500家”省政府民生实事任务的通知》(浙教办函〔20xx〕53号)文件要求,围绕以高品质建设“优学婺城·幸福城”为目标,结合我区实际,强化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打造“重要窗口”的新要求、高标准,切实把牢以城带乡、以优扶弱、优质均衡、共同发展的工作方向,通过党建统领、数字赋能、系统集成,大力推进教共体建设,将城镇优质教育资源下沉到乡村义务教育学校,激发乡村学校办学活力,提升乡村学校师资、管理、质量、文化等整体水平,着力破解义务教育在均衡、质量方面“乡村弱”的突出问题,缩小城乡教育差距。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共享发展。充分发挥城镇优质学校教育资源优势,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推广和合成再造,形成稳定的合作机制,推动镇乡共同体学校共同发展和进步。

2.坚持内涵发展。从注重硬件建设向注重软件建设转变,通过先进办学理念辐射、骨干教师合理交流、教育教学资源共享、教学共研、办学文化共生等策略,加强内涵建设,提升办学品质。

3.坚持特色发展。注重优质学校文化在集团内部的培植和发展,在尊重每一所学校的办学传统和特色的基础上,激发学校主动发展的活力,逐步建立和培育特色教育项目,形成特色教育品牌,形成多元发展格局。

三、实施模式

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是指义务教育阶段城区或镇区优质学校(以下简称城镇学校)与乡村或镇区学校(以下简称乡镇学校)结对形成办学共同体,实现以强带弱、共同发展,提升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水平的学校发展模式。本次确定城乡教育共体新增融合型、共建型两种模式。

1.融合型教共体。融合型教共体是指一所城镇学校与一两所乡镇学校全面重组,融合成“一校二区”或“一校多区”,开展同步化办学。融合型教共体城乡各校区合为一个法人单位,人事、财务、管理统一。各校区实行“师资同盘、教学同步、培训同频、文化同系、考核一体”的管理模式,实现一体化发展。融合后的各校区可按原学区划分独立招生;达成扶弱提升目标后,合并的校区可重新分设独立。

2.共建型教共体。共建型教共体是指将乡镇学校的教育教学业务委托给城镇学校管理,或城乡若干所学校结为紧密型教育集团办学。由一所城镇核心校牵头,各成员校实行“资源共享、管理共进、教学共研、文化共生、考核捆绑”的管理模式,在办学理念、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学校特色等各方面实现共生发展。共建型教共体各成员校法人独立、财务独立,但工作统整。

四、工作要求

1.开展线上教学活动。新增融合型、共建型教共体具备“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工作基础。融合型教共体校区间、共建型教共体核心校与受援校间开展基于“互联网+义务教育”基础的城乡同步课堂,年内不少于2门学科,累计不少于20节。(省教育厅要求需上传学校间同步课堂的图片与课堂记录)

2.开展线上线下教研活动。融合型教共体校区间、共建型教共体核心校与成员校间开展教师网络研修不少于8次,开展线下教研不少于4次。(省教育厅要求需上传学校、年级组、学科组间的教研活动文本佐证、网络研修图片)

3.推进教共体教师交流。新组建的融合型教共体内校区间教师实现无障碍流动;新组建的共建型教共体核心校选派骨干教师到成员校任教,并覆盖到每一所成员校。(省教育厅需上传已交流教师的名单等基本信息,通过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复核)。

五、政策保障

1.突出党建引领。各共同体学校要注重发挥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引领党员干部教师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构建党建统领教共体建设的工作格局。融合型教共体党组织要加强统一领导、实现党建一体化;共建型教共体可组建联合党组织,常态化开展党建共建。

2.理顺管理体制。融合型教共体建立党政工一套班子,实行统一领导;人财物重组后由教共体统一调配和使用;教师统一招聘,统一培养,跨校区无障碍调配;各校区的学区范围相对独立、保持稳定;标准化学校评估、校额认定仍以各校区为独立单元。共建型教共体内各成员校法人地位不变、经费独立核算不变、校名和行政隶属关系不变;建立共建联盟章程,制订发展规划,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进步。

3.落实经费保障。财政部门结合各地实际因地制宜支持教共体建设,保障教共体相关工作和建设经费。对推进扎实、成效明显的县(市、区)教共体,省级根据教育考核等实际情况在现有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中计算相关因素体现引导。

4.推动师资流动。教育局按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要求,加强教共体内部师资的统筹管理、调配和交流。优先满足教共体内教师的双向交流和城乡有序调动,优化教共体内各学校的师资结构。大力推动“指导师”制度,指导乡村学校学科建设和中青年教师成长;通过乡村教师到共同体学校轮训、常态化开展教师网络研修等方式,提高乡村教师的专业能力。

5.优化激励机制。融合型教共体各校区编制、岗位、师资应统筹使用和管理,共建型教共体各学校可统筹使用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但要避免过度集中在核心校(校区)。可优先考虑教共体内流动到乡村学校任教(支教)教师的职称评聘。教共体内从城区学校(校区)流动到乡镇学校(校区)任教,视同农村学校任教经历。共建型教共体内核心校教师到成员校任教满三年且继续在乡镇学校任教,并符合高级教师职称晋升条件的,不占核心校的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今后返回核心校任教时,应当在核定的核心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重新竞聘上岗。各类评优评先比例可向承担教共体任务的核心校(校区)教师适当倾斜。可结合实际,根据教共体核心校(校区)教育履职、作用发挥、建设发展等考核情况,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对教共体核心校(校区)适当倾斜。教共体核心校(校区)要结合岗位贡献、工作量等因素,优绩优酬,向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

6.促进学生交流。建立教共体内学生交流的长效机制,定期选派不同年级、不同层次学生进行学习交流、互动体验。广泛开展教共体内城乡学校学生研学实践、劳动实践、联谊互助等活动和学生体艺特长交流、综合素质竞赛、劳动成果展示等活动。探索融合型、共建型教共体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一体化,促进学生共同成长、多元发展。

7.强化督导考核。教共体建设列入区域教育现代化监测评价指标、各地教育工作业绩考核指标和学校发展性评价指标,并适时开展阶段性评估。各教共体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针对不同学段的学校建立针对性评价方案。健全学校发展、教师发展、学生成长等的综合评价、增值评价和特色评价,对核心校的考核和教共体绩效评价要把教共体内乡村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作为主要依据。积极培育和塑造教共体建设区域典型和学校典型,多形式开展宣传推广,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学校共同体建设方案9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改革创新,坚持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从规模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促进区域、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以创新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为动力,科学整合优质教育资源,推进小学教育集团化办学,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影响、辐射、示范和带动作用,不断缩小城乡和校际差距,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期望和需求,实现县域内小学教育水平整体提高。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一体化共同发展原则。注重推动集团内各校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教师队伍、办学资源等方面的深度融合、紧密共享,建设互动共赢的集团化发展共同体。

(二)坚持融合中主动发展原则。注重激发集团内每一所学校主动发展的活力,尊重集团内每一所学校的办学传统和特色,通过集团化“价值提升、结构开放、过程互动和动力内化”形成“一校一品位、一师一特点、一生一特长”,全面推动学校间优势互补和发展互促,实现集团内各学校各具特色的协同发展目标。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以学校集团化办学为契机,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实现城乡小学教育优质均衡。

(二)具体目标

1.创新学校管理理念,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实现集团内各校先进办学理念、管理思想、工作措施互融互通。推动教育集团稳步、持续、高质量发展。

2.实现乡镇薄弱学校、农村学校管理制度化、精细化,使学校教育教学、党建、人事、财务、安全等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3.实行教师和校长交流轮岗制度,集团总校有骨干教师、名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交流,辐射带动农村学校,乡村学校教师分期分批到城镇学校交流学习。

4.通过教育改革和创新,发挥集团总校的品牌效应和示范引领作用,激发集团内分校办学活力,推进集团内资源共享、文化共建、特色融合、管理一体,建设互动共赢的学校发展共同体。通过改进考评机制,优化集团捆绑式考核方案,提高集团化办学竞争力,使之成为全县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机制,实现优质教育资源总量扩大,整体提升县域义务教育发展水平。

四、组建模式

(一)集团划分办法。在全县范围内因地制宜地将八个乡镇(街道)所有小学,按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学生规模、发展水平,采取“强校+弱校”“大校+小校”“城区校+乡村校”的组合方式组建小学教育集团,首期分为第一集团和第二集团,设立两个集团总校,确定荔波一小为第一集团总校,荔波二小为第二集团校。

(二)集团法人资格。教育集团以“1+X”的多法人联合方式组建,每个集团以 1 所城区学校为集团总校,2-4 个乡镇(街道)中心校(含教学点)为集团分校。分校保留原有校名,加挂集团总校分校校牌。集团内各成员校法人资格不变。

(三)集团管理机制。教育集团实施理事会统筹下的各成员校一体化管理工作机制。理事长全面统筹集团管理工作。各成员校之间实行资源共享、研训联动、质量共进、文化共建、责任共担管理模式。

(四)集团理事会。设立总校校长任集团理事长,乡镇(街道)中心校校长任副理事长,其他分校负责人任理事的集团理事会。

集团理事长具有对分校校长(负责人)人选的任用和对分校副校长、中层管理人员、教职员工的统筹调配建议权。经集团理事会赋权后,分校校长(负责人)作为分校第一责任人,对本校教育教学和人、财、物进行日常管理。乡镇中心校校长对集团总校校长负责,村校(点)负责人对乡镇中心校校长负责。

五、运行要求

县教育局对“集团校”充分简政放权,集团总校校长可以对集团内的教师和财物进行合理调配,按程序报县教育局党委研究审定后执行。县教育局对“集团校”实行统一评价,捆绑考核。

(一)创新管理机制。各教育集团由总校牵头,分校积极配合,建立符合各成员学校共同发展的集团化办学章程,明确集团的宗旨、目标、组织机构、管理办法及各成员校的权利和义务等,约束和规范教育集团办学行为。理顺集团总校与分校在决策、执行、监督、保障等环节的运行机制,建立适合自身特点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提高教育集团化办学管理水平。通过建章立制与执行充分调动成员学校广大教师参与集团化办学的积极性、能动性,增强群体认同感与归属感。

(二)优化师资队伍。集团各成员学校教师交流范围原则上只在集团内部。集团内师资协调由总校牵头,分校密切配合。按照“总量不变、结构合理、促进均衡、盘活优化”的原则,根据集团各成员学校的实际情况,结合学科需要与特点采用点对点交流、结构补缺、跨校执教等方式,建立积极有效的集团内教师交流和领导交流机制。盘活集团骨干教师资源,加快集团学科名师建设,形成一支集团“领航教师”队伍,发挥其在集团内的辐射引领作用。以学科建设、课程开发为纽带组建集团专项研修团队,建立优秀教师引领下的集团教学研训一体化制度,促进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的整体提升,培育分校师资队伍的“自我造血”功能,促进集团各成员学校学科骨干教师趋于均衡稳定。

(三)常态教学共研。教育集团每学期开展不少于两次集团性教学研讨活动,针对薄弱学科、薄弱年级把脉问诊,找出问题,精准施策。总校要定期到薄弱分校开展研学指导,通过示范带动,人文关怀,促进师生提振士气,奋发赶超。集团内骨干教师(名师)要一对一结对帮助教学成绩靠后的教师,从课标把握、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反思、课后辅导等给予指导,有效提升受助教师的教学水平。

(四)强化交流问效。根据集团建设需要,结合《荔波县教育系统教师交流管理暂行办法》,集团总校和分校共同制定教师交流方案,周期 1-2 年,明确职责要求和目标任务,开学前报县教育局政工科备案。集团总校每年定期向薄弱分校派出至少 3 名以上中层教干或骨干教师,负责引领分校教学管理和教科研发展,要明确派出人员到分校提升教学质量的具体目标任务;对应的分校等额输出中层教干或骨干教师到总校跟岗学习,跟岗人员要力保任教学科成绩稳中有进。交流期满,将严格考核问效,对教学质量连续两年下滑的总校和分校校长进行轮岗交流或免职。互派教师的身份性质不变,工资关系和福利待遇按《荔波县教育系统教师交流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五)探索学生体验。探索学生联合培养方式,各校在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下,总校与分校探索实施部分学生联合培养实验。总校定期组织学生到分校结对开展学习互鉴、生活体验活动,分校选派部分学生到总校跟班学习体验,不断探索学生联合培养模式,达到共同提高。

(六)提升办学效益。推行集团成员学校实行基本同步的教育教学管理模式,在教学计划制定、教学常规管理、教研活动开展、教学质量和学生品行综合评价等方面协调一致、同步推进,共同提升。建立课堂教学共研机制。通过紧密型教研、组建学科科研团队,定期围绕课堂教学共性、瓶颈问题开展项目研究,通过专家引领、名师工作室、青蓝结对、学科组研讨等形式,提升课堂教学和教科研的有效性,整体提高成员校课堂教学和教科研质量。分校学科教师要定期到总校就教材、教法和教学模式进行交流研讨,每月抽出至少 1 天时间到集团总校跟班听课学习,提升教育教学和教研水平。教育集团要采取有力措施,充分发挥总校带动作用和分校的主观能动性,促进集团内的教育资源整合,实现集团内部场地、课程、师资、活动等教育资源共享。探索集团内跨校课程开发、课程共享和课程配送,持续提升办学效益。

(七)塑造办学品牌。各教育集团要把推动集团发展与努力办好老百姓家门口每一所学校结合起来,积极推进教育文化的互融和推广。注重集团文化的培植和发展,大力塑造教育集团的文化品牌。加强基础教育内涵课程项目研究。各成员校在提升常态课程教学水平的同时,积极推进本校的特色课程项目创建,充分发挥集团的群体智慧,集中集团专业力量,对现有学校特色课程资源进行整合凝练,在坚持集团发展一盘棋的同时,要充分尊重分校的办学特色,使分学校既有集团共同的主体色调,又有个性化的亮点,努力形成“一校一品”和谐发展的集团品牌。

(八)加强业务指导。县教育局要加强集团化办学业务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集团化办学督导考评工作。教学研究中心:负责集团化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政工科:负责校长、教师交流工作。教师流转和培训中心:负责教师培训和骨干教师培养。基础教育中心:负责集团化教育布局规划工作。综合科:负责宣传工作。会计核算中心:负责集团化财务和资金管理保障工作。校园安全和法规服务中心:负责集团化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教育信息化中心:负责集团化信息教育工作。卫生和食品安全中心:负责集团化学校卫生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组:负责集团化学校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项目建设中心:负责集团化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学生资助中心:负责集团化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学前教育中心:负责集团化学校附设幼儿班管理工作。纪检工作组:负责集团化学校纪检工作;青少年活动中心:负责集团化学校学生校外活动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成立小学教育集团化办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统筹教育集团化办学工作;县教育局要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中心、工作组)负责人、总校校长为成员的教育集团化办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小学教育集团化办学工作;各集团总校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小学教育集团化办学具体工作。各领导小组适时召开有关集团化办学会议,重点解决集团化办学的疑难问题,切实将推进集团化办学作为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促进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加强督查考核。建立集团化办学绩效评估机制。县教育局依据《荔波县小学教育集团考核评估办法(试行)》按年度对各教育集团办学情况、实施过程及办学效果开展捆绑式评估,既要看集团的整体发展,也要看集团内每一所学校的进步,实现考评结果与学校或个人荣誉、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等有机衔接,激发广大教师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三)设立专项经费。县财政每年度预算安排每个集团不低于 30 万元的专项经费,用于教师培训、活动开展和运转保障等,专项资金必须按有关规定专款专用,同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激励人才支边。县教育主管部门要研究建立激励人才支援边远农村学校相关机制。鼓励集团总校班子、名师、骨干教师到边远乡镇中心校或村校支教,乡镇中心校班子、名师、骨干教师到村校支教。明确支边目标任务,落实相关政策性补助补贴,实行同等条件评优评先、竞聘岗位职称优先规定,保障支边教师服务期的合法权益,促进集团化办学效益的全面提升。

(五)营造良好氛围。县教育局综合科和各教育集团要协调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坚持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对集团化办学中涌现出的“老百姓家门口好学校”,以及推进集团化办学的经验与成效及时进行总结和宣传,引导和动员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在全系统、全社会积极营造支持集团化办学的良好环境。

学校共同体建设方案10

一、目标要求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办好老百姓家门口每一所学校为目标,坚持以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主线,以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引领,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培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为重点,培育形成一批新优质学校,科学有效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建成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教育集团,构建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新格局。

二、基本模式

按照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要求,将推进集团化办学作为今后一段时间教育改革重点任务,实施“1+N”模式,“1”是教育集团核心校,“N”是教育集团成员校(成员校以不超过6个为宜),大力支持全区优质中小学校与新建校、乡村学校结对办学。通过发挥核心学校辐射引领带动作用,实现区域内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按照核心校与成员校合作关系密切程度,以优质学校为核心,按照“1+N”模式建立城乡间、校际间的办学联盟,组建结对联盟型教育集团。按照教育集团组建目的、合作特点,结合我区学校实际,主要组建城乡共建型和贯通培养型两类教育集团,深入推进强校扩优行动。在条件成熟后,我区将探索建立紧密融合型教育集团,实行“一长多校”等管理办法,统一法定代表人或设立总校校长,在人员、经费、管理、考核等方面高度融合,形成高度统一的集团化办学模式,由核心校带动成员校快速、优质发展,全面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辐射的广度和深度。

三、主要举措

(一)着力加强党的领导。全面加强教育集团党的领导,落实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扎实推进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优化党组织设置,开展集团内党组织联合共建,严格落实《临淄区教体系统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建设。

(二)规范建设文化制度。集团内部学校要联合制定办学章程,商定共同发展愿景和具体举措。探索建立校干交流长效机制,开展校干教师挂职交流、联合教研、课程共享、学生交流等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交流活动,促进集团内学校融合发展、互通有无,提升集团校办学水平。每年选派校干到结对学校挂职交流,参与结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促进集团内学校管理理念、文化建设等方面的融合。通过调动、交流、支教等方式,打通集团内校际与学段人员流通通道,实现学校管理的一体化,全面提升成员校管理水平。

(三)全面提升教师素质。完善集团内师资培训机制,形成区级培训、集团培训、校本培训的教师培训新架构。通过集团内结对带教、师徒结对、跨校教研、评先树优等方式,盘活集团教师资源。集团内的核心学校每学期至少要组织一次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师人选、特级教师等交流互动活动,进一步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带头作用。鼓励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齐鲁名师等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设置“名师乡村工作室”,带动集团内部教师发展。

(四)高效提高教育质量。强化集团内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多元参加的现代学校制度。认真落实“双减”和“五项管理”相关政策,加强作业管理,规范教辅征订,稳妥推进课后服务工作,全面提升集团学校教育教学质量。集团学校间的德育干部、班主任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好一节主题班会课或心理活动课,开展一次班主任论坛等活动,加强德育干部、班主任互助联动,促进集团内德育队伍整体育人水平的提高。

(五)强化教研引领作用。教育集团内的核心校要定期召开学校领导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和探讨学校教育教学等方面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结对捆绑式发展活动;集团内学校间学科教师通过开展集中教研活动、专题讲座、课题指导、同课异构、学科沙龙等活动,形成“学习、研究、探讨”为一体的教研氛围。定期组织开展“青蓝工程”,建立师徒结对制度,切实帮助青年教师快速成长。

(六)促进学生素养提升。建立学生交流长效机制,定期组织不同年级、不同层次学生进行交流、互动体验。组建年级发展共同体和班级发展共同体,定期联合组织素质展示、比赛等活动,促进学生共同成长、多元发展。

四、工作机制

(一)管理机制

建立和完善教育集团内部协调机制,建立集团化办学理事会制度,制定集团办学章程,创新集团办学治理模式,提升集团办学治理能力和水平。科学制定集团组建方案,合理确定集团组建模式,认真制定集团办学发展规划,推动集团成员校的深度合作和协同发展。紧密型教育集团的成员校校长、党组织书记可以分设,或设置执行校长(享受正职校领导待遇)。教育集团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的教育教学优势和品牌效应,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鼓励各集团制度创新,形成各成员学校发展“一校一特色”,充分调动各学校和广大教师参与集团化办学的积极性,逐步增强对集团的认同感、归属感,打造集团化办学品牌和文化。坚持应放必放、能放尽放的原则,给予集团教学改革和评价方面的充分自主权,激发办学活力,确保集团化办学取得实效。

(二)评价机制

建立集团化办学考核评价制度,制定集团化办学考核评价办法,将集团化办学纳入教育工作目标考核体系,重点对集团内部治理和运行、优质资源共享、教师队伍建设、办学水平提升等方面实施考核评价,全方位进行办学质量监测,推动集团化办学健康有序发展。坚持结对双方同步评价,既关注核心学校的支持力度,又关注发展中学校的自身努力程度,指导集团制定内部考核评价制度,对集团内部学校进行考核评价,激发成员校参与集团化办学的积极性,推动集团建设和发展,促进共同发展、特色发展。

(三)教师流动机制

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创新集团化办学教师管理和交流机制,实行集团内部教师统筹管理,变“学校人”为“集团人”,促进集团内骨干教师在成员校之间双向流动。核心校向成员校派出管理团队和骨干教师,成员校派出教师到核心校,带动成员校发展。核心校派出挂职人员应具有较高管理或教学水平,成员校派出挂职人员交流时间每期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不超过2学年。建立集团内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交流制度,名师带徒制度,名师课题研究制度,发挥优秀教师的专业引领作用,促进集团学校间形成共享优质师资、实现良性互动的发展模式。

(四)奖励激励机制

建立集团化办学激励机制,集团成员学校、校长、教师在评先树优、职称晋升、教师培训等方面实行奖励激励政策,对集团化办学成效显著、贡献较大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增强集团发展内生动力。对于跨校交流的管理人员及教师,制定相应的补助政策。

五、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开展教育集团化办学是我区教育领域的一项重要改革。成立临淄区教育集团化办学管理委员会,整体推进集团化办学各项工作。区教体局根据优质资源分布及学校办学实际,制定集团化办学整体规划,加强对教育集团化办学的统筹、管理和指导,各科室、学校要切实履行职责,全力支持集团化办学改革。积极争取上级政策,鼓励改革创新,支持建设一批示范性教育集团,引领推动全区教育集团化办学深入发展。制订完善教育集团评估标准,加强集团化办学过程性考核,全方位进行办学质量监测和评价。建立集团化办学评估退出机制,积极稳妥推进集团化办学工作。

(二)经费保障。根据集团化办学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统筹安排专项资金,并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用于支持集团化办学。积极对上争取教育集团专项奖补资金,用于推进集团内学校提升办学条件、办学体制改革、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提高信息化建设应用水平、激发集团学校办学活力等,教育集团根据办学协议及办学成效核定办学经费。

(三)资源保障。完善在线资源建设和共享机制,通过开发、征集、购买等多种方式建设在线优质教育资源库,并免费向学生及家长开放使用。支持集团核心学校建设以共享优质师资和课程资源为主要内容的网上学校,构建集团成员网络学习共同体。鼓励名师借助互联网技术在线开展专业化的诊断、答疑、辅导,共享智力资源,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无缝隙覆盖和精准推送。

(四)环境保障。加强集团化办学理论和实践的研究,认真学习外地集团化办学的先进经验,及时发现总结实施集团化办学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宣传报道集团化办学的典型经验和优秀做法,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改革和发展,形成推进集团化办学的良好环境。

六、工作要求

各教育集团要高度重视集团化办学工作,根据《临淄区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组建集团化办学理事会,明确工作职责,起草集团办学章程,建立集团管理制度,制定集团化办学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推进集团内班子建设、师资建设、课程建设、绩效考评、内部分配等工作,明确具体措施、工作要求、时限目标等,形成集团核心校与成员校一体融合发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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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4:5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