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租赁合同 |
范文 | 关于租赁合同(汇编15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租赁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关于租赁合同1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门面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期限 1、甲方将位于邮政局对面农家饭庄旁边过道的第一间门面租给乙方使用。 2、租赁期为壹年,从20xx年11月13日起至20xx年11月12日止。 3、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 乙方如要求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1个月之前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二、租金、押金及支付方式 1、该门面房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壹万壹仟伍元整,押金为壹仟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乙方以现金形式给甲方支付租金和押金,签定合同之时乙方一次性付清所有费用。 3、乙方向甲方交付的壹仟元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时甲方退还给乙方。 三、乙方必须按时交付租金和押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额每日收取1 % 的违约金。 四、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五、合同期内,水、电费按月按表由乙方自行到相关部门缴纳,同时乙方应自觉遵守相关部门的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相关部门的管理办法处理。水、电设施出现问题,甲方可协调解决,其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护好所有的设施(含水、电、门、窗和下水道)及周围环境,如有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房屋主体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七、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扩建、出售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还也必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如甲方违约,除退还押金外另赔偿违约金壹万元;如乙方违约则不返回押金,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壹万元。 八、乙方应给甲方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查看)和复印件(备档)。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名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家庭地址: 家庭地址: 签约日期:20xx年 11月 12日 签约日期:20xx 年 11月 12日 关于租赁合同2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 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____街____号,在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作为______________使用,出租商铺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为_____年,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的。 第三条 租金、保证金: 1租金: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为元整,租金每年度支付一次。在合同签订之日交清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的 租金 元整,大写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以后每年租金均在当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当给乙方收费凭证。 2、保证金:为确保出租房屋设施完好以及租期内相关费用如期结算,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交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房屋使用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乙方付清本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若乙方未按时缴纳租金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保证金不退。 第四条 设施及费用承担: 1、房屋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房屋租赁税)由乙方负责。 2、如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合同期满后,甲方收回房屋时无须对乙方进行的装修或修缮支付任何对价。乙方如欲拆除已装修或添附部分,不得破坏房屋原状及其他设施。不得拆除地砖和吊顶。 第五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保证出租商铺产权清楚,若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2、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时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 第六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2、未经甲方和有关部门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的结构作任何改动,乙方对该房屋的装饰应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 3、承租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将店面进行转租、分租、转让或转借,如需进行转让或转租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所租房屋。 4、承租期内,由被盗、火灾等事故造成损失,和乙方人为造成事故,损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未违反租约的前提下,有权优先续租该房屋。如要求续租,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再由双方另行商议续租事宜。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发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内完全有效,不得单方解除。 1、租赁期届满。 2、因乙方过错严重造成房屋毁损的。 3、出现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毁损达不到使用目的的。 4、政府强制征收或拆除该房屋的。 5、乙方迟延交付房租超过10天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因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合同总值20%违约金,并赔偿其他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第九条 补充约定: 承租期内,若因国家政策变动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提前半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通知要求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按时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但甲方必须负责退还乙方已交房租中但未使用完时间的租金。 第十条 甲方应提供产权证(或具有出租权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合同使用。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与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关于租赁合同3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 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乙方应在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将居住人员情况报送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乙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 /□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 .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含附件一:房屋交割清单中文件《房屋附属家具、电器、装修及其他设备设施状况及损赔表》、《其他相关费用交接表》;承租人和出租人身份证或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关于租赁合同4违约行为是合同法律风险最主要的体现方式。一方当事人有违约行为,会给另一方当事人带来履行合同的不便,也会造成另一方当事人的经济损失。违约行为除了通过合同条款加以事先规制之外,更主要是通过损害赔偿的方式进行弥补,让守约方获得相应的利益以弥补受到的损失,不能让违约方因为违约行为而获得利益,因此需要对违约和损害赔偿进行简单的介绍。 1、违约的条件。 违约的条件比较简单,就是合同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不履行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情形。与侵权行为不同的是,违约行为不需要考虑当事人是不是在主观上具有过错,究竟是故意还是过失;只要在客观上有违反合同的行为,即可以认为产生了违约。 具体到租赁合同,出租人方面主要的违约形式有: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租赁房屋、提供租赁房屋的条件与合同约定不一致、未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未对房屋正常使用的损害提供维修服务、擅自将已经租赁的房屋再租给其他人等等;承租人方面主要的违约行为有:不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数量支付租金、押金或者保证金等财物、不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房屋、未经出租人许可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合同到期后拒不按照约定将房屋交换出租人等。 2、违约损害赔偿的方式。 违约后一般可以采取的损害赔偿的方式主要有下列几种。 (1)实际履行、继续履行。 也就是违约方在客观上仍然存在继续履行合同的条件、守约方也愿意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直至将合同按照约定全部履行完毕为止。相比较其他违约损害赔偿的方式而言,实际履行的成本较少,法律依据也比较明确,较少发生争议的几率,所以在实践中发生违约损害赔偿案件,法院也会要求当事人首先采取实际履行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2)采取补救措施、恢复原状。 具体到租赁合同来说,可以要求出租人尽快将房屋存在的缺陷修复、将原先已经中断的水电煤供应恢复、通过自购建材将房屋已经受到毁损的部分尽快恢复原状;可以要求承租人另行寻找租赁房屋、继续经营以减少实际损失、适当减少房屋租金,等等。采取补救措施主要是为了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不恰当扩大。 (3)赔偿损失。 这是最常见的违约损害赔偿方式。主要有: ①违约金。 根据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如发生违约情形,违约方需要向守约方承担一定的金钱赔偿。违约金只有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才能要求赔偿。违约金兼有补偿实际损失和惩罚违约行为的双重属性;如果当事人约定了违约金,但数额不足以赔偿实际损失的,在支付违约金之后还应当赔偿实际损失;如果当事人并没有因为违约行为受到损失,但约定了违约金的,也应该承担违约金。违约金约定的数额过高或者过低的,在诉至法院后可以请求法院予以适当调高或者调低。违约金过高予以调低的,一般认为最高数额应为实际损失的30%。 ②实际损失。 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部分。直接损失是指由于对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当事人现有财产的减损灭失和支付费用的增加。例如:因承租人不恰当使用房屋导致房屋结构发生变形,出租人紧急聘请工人对房屋进行维修加固,但只修复了一部分,还有一部分无法修复。在这里,房屋结构无法修复的部分就是出租人现有财产的减损灭失;该修理费根据法律应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垫付的修理人工费就是支付费用的增加。直接损失是现实的财产损失,一般是比较容易确定的。间接损失则比较难以理解,它是指合同在全面和适当履行之后可以实现和取得的财产利益。一般来说,间接损失一般是指可得利益的损失,或者说是利润的损失。比如说,承租人获得租赁房屋后经出租人许可又转租他人,承租人因此而获得的利益即为可得利益。如果发生损失,则为间接损失。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间接损失的赔偿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这些规定比较疑难,大家只要知道要赔偿间接损失或者可得利益损失这些概念就可以了。 ③约定赔偿计算方式。 这又是合同法赋予我们的强大武器。由于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是一件较为复杂的事,如果双方当事人能够在合同中事先对可能发生的违约行为作一大概的估计,并对违约赔偿计算方式作一较为详细和明确的约定,则在事后进行损害赔偿工作时无疑具有相当的便利性。 ④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的合理费用。 在违约行为发生后,双方均应当采取适当措施方式防止损失的扩大。一方或者双方不采取适当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对于损失扩大的部分,当事人无权要求损害赔偿。对于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可以由违约方承担。 关于租赁合同5出租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井架租赁合同,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1、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需要,特向甲方租用__________________台。 2、双方在签订合同后,乙方首付甲方设备押金______万元。甲方应提供生产的基础图。井架进场后提供使用说明书,井架出厂合格证。 3、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提供的井架基础图要求,对井架安装位置的耐力承受情况进行对照计算,必要时进行加固处理。要严格按图示尺寸、规格配筋和混凝土标号浇筑,以确保井架基础稳定和整机使用安全。设备进退场前,必须确保道路通畅平整,否则延误工期,由乙方承担责任。 5、乙方承担支付井架进、退场、安拆调使费(汽车运输费、吊车费、人工费、检测费)由乙方负责支付。 6、井架安装后,乙方必须申报湖州特种设备检验中心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检验费由承租方承担支付。 7、井架司机由乙方指派,工资由乙方支付,司机须有效持证人员。租用期内乙方要教育司机及工地人员爱护和安全使用井架, 做到不带病运转、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安全第一,合理使用。 8、乙方应做好井架租用期内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乙方应及时安排人员修理,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支付。设备自进场起至出场前的保管责任由乙方承担。 9、井架停止使用前,乙方应提前15天向甲方发出书面停止使用的通知,甲方按合同约定计算租费,结算全款款项,拆除井架,归还甲方。 10、租用5个月,不满5个月按5个月计算,超出5个月按实际天数计费。租费每月______元整(______元(不含税)。 11、双方必须遵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议不成,依法向长兴劳动仲裁委员会或长兴县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生效,到租赁款项付清后终止。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档。 甲方(盖章):______乙方(盖章):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关于租赁合同6出租方:XX(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XX(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定本合同,愿共同遵守。内容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号车位出租给乙方。 第二条租车位期限为XX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为每月人民币200元(大写)贰佰元,押金为人民币200元(大写)贰佰元。承租方以现金方式支付甲方,甲方开具收条。付款时间:年X月X日前。 第四条甲方于付款当日将车位交付乙方使用。 第六条租赁期间,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车位。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车位的损坏,由乙方承担维修或赔偿。 第七条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车位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 第八条本合同终止,乙方应于终止当日将车位归还甲方,并保证设施的完好,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乙方逾期不返还的,甲方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二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XXX乙方(公章):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法定代表人(签字):XXX XXX年X月X日XXX年X月X日 关于租赁合同7一、租赁合同的形式 合同的形式,又称合同的方式,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载体。合同区分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就租赁合同而言不定期租赁合同为不要式合同,无须采取书面形式;租赁期限为6个月以下的,可以由当事人自由选择合同的形式。无论采用书面形式还是口头形式,都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双方当事人对租赁期限存在争议的,推定合同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二、租赁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租赁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项法律活动,为了尽可能避免在租用过程中产生不必要争议,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相关事项。 (一)、承租方需要了解出租人和出租物的基本情况 1、作为承租方,应先审查租赁物是否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情形,包括以下情形等:(1)未依法取得租赁物的相关证件;(2)共有租赁物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3)权属有争议的。 2、作为承租方,为了预防欺诈,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承租方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果承租方不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必须具有转租权。 3、为了避免争议,在合同中对租赁物的基本信息应进行明确约定,如租赁物的规格、质量、数量等。 (二)、租赁合同之租期条款 在合同中,约定租赁物的租赁期限,明确租赁的具体起止日期,如承租方超过租赁期使用租赁物,应支付给出租方超时使用的.租金。 (三)、租赁合同之租金条款 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的支付方式,以现金支付或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采用银行转账需写上户名、银行账号),实行按月支付、按季还是年支付等。 2、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支付时间,应于每月的具体日期支付租金。如果承租方在一定宽限期内没有按期支付,应支付迟延租金或违约金或出租方可解除合同。 (四)、租赁合同之保证金条款 在租赁物租赁合同订立时,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尽量避免风险,预防欺诈,承租方应在合同订立前交给出租方一定的保证金或押金,应根据实际情况在租赁物价值范围内决定押金的数额。同时对于保证金退还的条件,应进行明确约定。 (五)、租赁合同之转租条款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方是否可以转租。 1、作为承租方,经过出租方的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出租方和承租方原有的租赁关系不因转租而影响。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的,出租方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因转租造成租赁物损坏的,承租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租赁合同之妥善保管责任条款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妥善保管租赁物,如果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及配套设施损毁、灭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应爱护并合理使用租赁物,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七)、租赁合同之维修责任条款 在合同中,对维修责任进行明确约定,出租方应确保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但也可以约定由承租方承担维修义务。 (八)、其他事项 在合同中,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对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诉讼管辖地等约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风险和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并尽可能保障双方的合法、合理利益。 关于租赁合同8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乙方) 兹因甲方基于邻居(其它所有权人)反对之原因,请求与乙方终止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与甲方所签,标的物坐落于______县市______市镇乡区______里(村)______邻______路(街)______段______?______巷______弄______号楼楼顶或屋凸之空间之租赁契约,租赁合同终止协议。双方同意除原租约中有关终止租约、权利担保及管辖法院等条文仍有效外,余悉依下列协议履行: 一、双方于签订本协议书时起即终止原租赁关系。 二、乙方应即将标的物上之基地台设施拆除,并将标的物返还于甲方。 三、甲方应于终止租约时起______日内,返还押金——币(下同)______元整及租金______元整,共计______元整予乙方。 四、原租约中若有其它优惠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兑换卷及回馈方案同意书)_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拋弃,合同范本《租赁合同终止协议》。 五、本协议书壹式贰份,当事人各执壹份为凭。 甲方:(印)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印)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关于租赁合同9合同号码: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 融资租赁合同书 融资租赁合同书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 传: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传 真: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 传: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传 真: 第一条 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选定,以租给乙方为目的,为乙方融资购买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物件(以下简称租赁物件)租予乙方,乙方则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物件。 第二条 租赁期间 租赁期间如附表第(5)项所记载,并以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所规定的乙方签收提单日为起租日或以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所规定的甲方寄出提单日为起租日。 第三条 租金 1.甲方为乙方融资购买租赁物件,乙方承租租赁物件须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及其给付时间、地点、币种和次数,均按附表第(9)项的规定。 2.前款租金是根据附表第(7)项所记载的概算成本(以下简称概算成本)计算的。但租赁物件起租之日,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以实际成本为准,租金按实际成本相应计算。 3.前款的实际成本,是指甲方为购买租赁物件和向乙方交货以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所支付的全部金额、费用及其利息的合计额(其利息均从甲方支付或实际负担之日至租赁物件起租日,以外币( %/年的利率和人民币 %/年的利率计算)。 4.根据本条第2、3款,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甲方向乙方提供《租赁物件实际成本计算书》及《实际租金表》,向乙方通知实际成本的金额和以实际成本为准,对附表第(8)、(9)、(10)、(11)、(12)项的调整,乙方承认上述的调整。该调整不属于合同的变更或修改,且不论租赁物件使用与否,乙方都以《实际租金表》中载明的日期、金额、币种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5、本合同租金币种由乙方选定,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变更。如因汇率变化给乙方造成的利益盈亏,由乙方受益或负担。 第四条 租赁物件的购买 1.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调查卖方的信用力,自主选定租赁物件及卖方。乙方对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质量、数量、技术标准及服务内容、品质、技术保证及价格条款、交货时间等享有全部的决定权,并直接与卖方商定,乙方对自行的决定及选定负全部责任。甲方根据乙方的选定与要求与卖方签订购买合同。乙方同意并确认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购买合同的全部条款,并在购买合同上签字。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或许可证明。 3.甲方负责筹措购买租赁物件所需的资金,并根据购买合同,办理各项有关的进口手续。 4.有关购买租赁物件应交纳的海关关税、增值税及国家新征税项和其他税款,国内运费及其他必须支付的国内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并按有关部门的规定与要求,由乙方按时直接支付。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 租赁物件的交付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3)项的交付地点,由卖方或甲方(包括其代理人)向乙方交付。甲方收到提单后,立即电报通知乙方凭授权委托书向甲方领取提单,乙方同时向甲方出具租赁物件收据。乙方签收提单后,即视为甲方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乙方签收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乙方凭提单在交付地点接货,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货物。 2.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日期领取提单或者乙方拒收提单,甲方将提单挂号寄送乙方,即视为甲方已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及乙方将租赁物件收据已交付甲方。在此种情况下,甲方寄出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 3.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甲方运输代理人(外运公司)或乙方自行办理报关、提货手续。且无论乙方及时接货与否,在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乙方对租赁物件自负保管责任。 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法令等不属于甲方原因而引起的延迟运输、卸货、报关,从而延误了乙方接受租赁物件的时间,或导致乙方不能接受租赁物件,甲方不承担责任。 5、乙方在交付地点接货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购买合同指定的地点和时间进行商检,并及时向甲方提交商检报告副本。 第六条 租赁物件瑕疵的处理 1.由于乙方享有本合同第四条第1款所规定的权利,因此,如卖方延迟租赁物件的交货,或提供的租赁物件与购买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不符,或在安装调试、操作过程中及质量保证期间有质量瑕疵等情况,按照购买合同的规定,由购买合同的卖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 2.租赁物迟延交货和质量瑕疵的索赔权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可以将索赔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承租方,索赔权的转让应当在购买合同中明确。 3.索赔费用和结果均由承租方承担。 第七条 租赁物件的保管、使用和费用 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可完全使用租赁物件。 2.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物件迁离附表第(4)项所记载的设置场所,不得转让给第三者或允许他人使用。 3.乙方平时应对租赁物件给予良好的维修保养,使其保持正常状态和发挥正常效能。租赁物件的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全部费用。如需更换其零件,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时,应只用租赁物件的原制造厂所供应的零件更换。 4.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等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害时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5.不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包括国家新开征的一切税种应交纳的税款),由乙方负担(甲方全部利润应纳的所得税除外)。 第八条 租赁物件的灭失及毁损 1.在合同履行期间,租赁物件灭失及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但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如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负担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正常使用之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状态、性能的物件。 2.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复的程度时,乙方按《实际租金表》所记载的所定损失金额,赔偿给甲方。 3.根据前款,乙方将所定损失金额及任何其他应付的款项交纳给甲方时,甲方将租赁物件(以其现状)及对第三者的权利(如有时)转交给乙方。 第九条 保险 在租赁物件到达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设置场所的同时,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对租赁物件投保,并使之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持续有效,保险金额与币种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所定损失金的金额与币种。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保险事故发生,乙方须立即通知甲方,并即行将一切有关必要的文件交付甲方可用于下列事项: (1)作为第八条第1款第(1)或(2)项所需费用的支付。 (2)作为第八条第2款及其他乙方应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条 租赁保证金 1.乙方将附表第(8)项所记载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其履行本合同的保证,在本合同订立的同时,交付甲方。 2.前款的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并按《实际租金表》所载明的金额及日期抵作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或当有第十二条第1至第5款的情况时,甲方从租赁保证金中扣抵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一条 违反合同处理 1.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不履行合同所规定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即时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应付款项。 (2)迳行收回租赁物件,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2.虽然甲方采取前款(1)、(2)项的措施,但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 3.在租赁物件交付之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也应负责赔偿。 4.当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应付的到期租金和其他款项给甲方,或未按时偿还甲方垫付的任何费用时,甲方除有权采取前3款措施外,乙方应按附表第(13)项所记载的利率支付迟延支付期间的迟延利息,迟延利息将从乙方每次交付的租金中,首先扣抵,直至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逾期租金及迟延利息为止。 5.乙方如发生关闭、停业、合并、分立等情况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如上述情况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有权采取本条第1款的措施,并要求乙方及担保人对甲方由此而发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期间,租赁物不属于承租方破产清算的范围。 第十二条 甲方权利的转让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在不影响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前提下,随时可将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者,但必须及时通知乙方。 第十三条 合同的修改 本合同及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 租赁期满后租赁物件的处理 乙方在租赁期满并全部履行完毕合同规定的义务时,乙方有权对租赁物件作如下选择: 1.自费将租赁物件归还甲方,并保证使租赁物件除正常损耗外,保持良好状态,或 2.租赁期满30天前,以书面通知甲方,按附表第(10)项和第(12)项所记载的续租租金和续租所定损失金额(其他条件与本合同相同)继续承租,或 3.乙方向甲方支付产权转移费人民币 元,甲方即将租赁物件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第十五条 担保 担保人担保和负责乙方切实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缴纳其应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项时,担保人按照本合同项下担保人所出具的担保函履行担保责任。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需提起诉讼时,本合同当事人均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乙方提供必要的情况和资料 乙方同意按甲方要求定期或随时向甲方提供能反映乙方企业真实状况的资料和情况,包括:乙方资产负债表、乙方利润表、乙方财务情况变动表以及其他必要的明细情况表。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上述情况和资料时,乙方不得拒绝。 第十八条 合同、附表及附件 1.本合同附表及第 号购买合同、《实际租金表》、《租赁物件实际成本计算书》、《担保函》、《租赁物件收据》均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书正本一式 份,由甲方、乙方和担保人各执一份。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 址: 开户银行: 电 话: 邮政编码: 传 真: 帐 号: 相关知识: 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作为融资租赁合同构成部分的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并非完全独立存在,二者常常呈现效力上的相互交错。这种效力上的交错主要体现在:买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即出卖人,不是向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的义务,而是向另一个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和义务;在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中的义务时,承租人在一定前提下,有权向出卖人主张赔偿损失;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随意变更买卖合同中与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有关的条款。 买卖合同与租赁合同这种效力上的相互交错,并未突破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因为它是基于合同的约定产生的,是各方当事人之间合意的产物。也就是说,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之所以能够向买卖合同中的出卖人主张标的物的交付,是因为在买卖合同中就约定有这样的条款,承租人就是基于买卖合同中的该项约定,享有从出卖人处受领标的物的权利。在这种意义上,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本来就是买卖合同中的当事人之一,他对于出卖人所享有的权利,系属合同相对性的体现,而不是对合同相对性的突破。在出卖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承租人在特定情况下所享有的对出卖人主张赔偿损失的权利,或是基于买卖合同中的特别约定,或是基于买卖合同之外的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合意的产物,而不是合同相对性的例外。基于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变更合同中与承租人有关的条款,也是当事人之间合意的产物,非属合同相对性的例外。 既然买卖合同与租赁合同存在效力上的相互交错,那么其中一个合同的效力状况,能否对另一个合同的效力状况产生影响呢?对此,日本已出现了相应的判决。其中大阪高等法院的一个判决认为,除有特别情事外,其一契约之有效无效,对另一契约的成立与生效不生影响。该立场已为其他判决所接受,形成为一项判例法原则。而日本有学者对此项判决提出批评,认为在融资租赁交易中,买卖契约与租赁契约之间有较为密切的联系,当租赁契约不成立、无效或被解除时,如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租赁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买卖契约应可解除,或者因默示解除条件成就而自动失效;如在标的物交付后,买卖契约应不受影响;买卖契约不成立、无效或被解除时,租赁契约应可解除,或者因默示解除条件成就而自动失效。这一观点值得我们思考和借鉴。合同法对此未作明确规定,主要是考虑到融资租赁交易是实践的产物,而非法律的创新;它是一种仍在继续发展变化的交易形式,而非进入了相对的稳定期。因而法律应尊重并反映这一客观现实,预留一定的法律空间,而先不要作出强行性的规定。更何况,当事人欲实现两个合同的相互影响时,完全可以经由彼此间的约定来实现。 关于租赁合同10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鉴于: 甲乙双方于__年__月__日签订《xx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及《房地产租赁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甲方将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给乙方作__之用。上述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租赁期为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乙方因业务调整于__年__月__日向甲方提出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的要求。 现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条款,以解除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 一、违约金的承担 现因乙方方面的原因导致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无法继续履行,需提前终止。乙方交存甲方的押金为两个月租金人民币元。根据补充协议第十一条第七款及双方充分协商,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两项冲抵,剩余人民币元,该剩余部分将在乙方向甲方付清本协议第三约定的复原费用后返还。 二、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解除时间甲方同意乙方在核算清甲方所有应缴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后,于20xx年7月1日解除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解除当日,乙方搬离该租赁房屋。 三、复原费用 乙方同意在撤离该租赁房屋时向甲方支付复原费用人民币元。乙方逾期支付该费用的,每拖欠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该费用百分之二(2%)的金额作为逾期支付违约金。 四、本协议效力 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 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于__年 __月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市(县)签订。 甲方(出租人): 法定(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乙方(承租人): 法定(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关于租赁合同11出租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房屋租赁的法律及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合同如下: 一、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的房屋及其设施(包括家私和器具),在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为_________使用,出租房的面积总计约____平方米。 二、租赁期 2.1 租赁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及其设施,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须在本合同期满_______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再由双方另议续租事宜。 三、租金 3.1 双方谈定的租金为每月______元。 3.2 乙方支付甲方每月的租金,应在每月的_____号以前: (1)汇至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2)以现金方式支付甲方。 四、保证金 4.1 为确保出租房屋及其设施之安全并完好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乙方同意于签订合同后,____日内支付给甲方的租赁押金计____作为乙方确保合同履行之保证金。 4.2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乙方应于租赁期满之日与甲方点清室内设施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甲方当天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五、室内设施及费用承担 5.1 租赁期房屋有关物业费由____________承担; 5.2 电话费按实际费用由乙方承担; 5.3 房屋的水、电、天然气消耗按每月查表实数由乙方交付; 5.4 排污费、收视费、车位费按有关规定由乙方支付。 六、出租人的责任 6.1 甲方须按时将出租房屋及其设施以良好状态交乙方使用; 6.2 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收回出租房屋(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 6.3 在乙方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及交付租金的前提下,乙方有权于租赁期内拒绝甲方或其他人骚扰而安静享用出租房屋。 6.4 房屋基本设施和结构(不包括家私和器具)损坏时,甲方有修缮的责任并承担有关的费用,并对其作定期修缮。 6.5 甲方谨在此声明及保证甲方为出租房屋的合法拥有人并有合法地位出租此房屋于乙方。 七、承租人的责任 7.1 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保证金及其他各项应付费用。 7.2 乙方须经甲方事先同意,方可在承租用房内进行装修及添置设备,租赁期满必须恢复原状(正常损耗除外),并承担其费用,经甲方验收认可后归还甲方。 7.3 乙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合法使用租赁房屋,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不应存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下所禁止的危险物品,如因此发生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八、违约处理 8.1 自签约之日起,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但因乙方因特殊情况要求退租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并支付一个月房租,做为补偿,甲方应退还乙方未满期约租金及押金;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用,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一个月的租金做为补偿金。 8.2 乙方过期交付租金除及时如数补齐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所欠租金总额的5%为滞纳金。 8.3 租赁期满同日,乙方应将房屋内家具、物品搬迁清楚,不得借故存留,如逾期不搬视为乙方抛弃其所有权,甲方可自由处理。 8.4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出租房屋,并且保险金不予退还: a.未得甲方同意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 b.无故拖欠租金超过三十天; c.转租第三者。 九、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成立,其有效性、解释、签署和解决与其有关的一切纠纷均应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并依据中国法律。 十、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甲乙双方造成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甲乙双方不得反悔,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补充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室内物品清单 13.1 电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2 家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签订,甲方仅在此确认,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从乙方收到上文所指的保证金共______元。 关于租赁合同12编号: 本租约由下列双方于年月日在市签订。 出租方(甲方): 姓名或名称: 国籍或注册地: 证件种类与号码: 法定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乙方): 姓名或名称: 国籍或注册地: 证件种类与号码: 法定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出租与承租坐落于北京市区街座层室(该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该房屋 1.该房屋建筑面积(含共有共用面积、分摊面积)为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面积(含共有共用面积)平方米。 2.该房屋应包括《市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规定的设备、设施及甲方提供的装修、家具,该房屋平面图、装修、家具及房屋状况见本租约附件一。 第二条租赁用途 乙方同意只将该房屋作住宅之用,乙方如确需改变该房屋用途,应提前一个月征得甲方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第三条租赁期限 1.起租日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起租日为年月日,甲方于起租日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2.租赁期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租赁期为年,自起租日起计算。 3.续租 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约自动终止。乙方如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约。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元,即(大写)币万仟佰拾角分; 2.租金支付方式为. 第五条税费 如因该房屋租赁而发生下列税费,由双方分别按以下约定承担: 1.印花税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2.因办理该房屋租赁登记而发生的房屋登记费、房屋租赁手续费和房屋租赁凭证工本费等费用由甲乙双方按有关部门规定各自承担。 第六条市政设施使用费及物业管理费 1.除租金外,乙方同意按其实际使用量依《物业管理公约》规定缴纳应缴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乙方须在收到缴费通知单后10日内缴付。 2.乙方并同意向该房屋的物业管理部门按其所签订的有关协议支付物业管理费。 第七条付款方法 乙方依本租约将应付的租金、押租、市政设施使用费保证金、管理费保证金及其他所有费用、开支均以币种存入甲方书面指定的账户。乙方须遵守甲方有关该账户的所有书面指令。 甲方指定银行为: 开户行: 账号: 户名: 第八条保证金 1.租金保证金(押租) 本租约签订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月租金的押租,计人民币元。 2.市政设施使用费及物业管理费的保证金 本租约签订时,乙方并须向甲方支付元作为市政设施使用费及物业管理费的保证金。 3.上述保证金均由甲方保管至租赁期满,倘若乙方违反本租约的规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根据本租约规定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并于扣除次日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有权在扣除相应数额后,将租赁保证金余额退还乙方;保证金不足时,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要求补足,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15日内应将款项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第九条房屋维修 1.租赁期内,甲方须保持该房屋包括主体结构、排水系统、各种管道、电线、电缆及其他各种设施均处于完好、清洁及可供使用的状态。 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动该房屋内部结构、设计,但甲方不合理地拒绝发出此同意除外。 3.乙方须对其本人、家属、朋友、访客对该房屋或设施造成的损害负责。 4.租赁期满后,如乙方决定不购买该房屋,乙方应按其接收时的状态将该房屋交还给甲方,正常损耗除外。 第十条电话线路及电讯费用 1.甲方将提供条电话线路并负责所有安装费用。 2.乙方须准时缴付电话/或其他电讯服务费用。 第十一条甲方保证、权利与义务 甲方保证: 1.甲方保证其为该房屋合法所有人; 2.甲方保证该房屋的出租已获必要的政府批准; 3.甲方保证该房屋权利及相应土地使用权未受到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进行任何限制; 4.甲方保证该房屋如为共有房屋,则该房屋出租已取得其共有人同意; 5.甲方保证该房屋不存在权属争议; 6.甲方保证该房屋符合安全标准及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7.甲方保证该房屋未作全部或部分抵押,或虽已作抵押,但该房屋出租已经抵押权人同意。 甲方权利: 1.甲方可在租赁期满以前3个月内,陪同意欲承租该房屋的人员,在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进入该房屋内进行察看; 2.乙方同意在乙方违反本租约的情况下,甲方在此已作出授权而届时无需另行通知,即可由物业管理公司至少以中断该房屋的水、电、煤气、热力、电话供应等方式敦促乙方更正其违约行为,赔偿相应的损失; 3.若本租约期满或提前终止与解除后5日内,乙方仍未将其全部或部分私有财产和自置设备、物品搬出该房屋,则作乙方放弃权利处理,届时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委派人员将乙方的上述财产与物品予以处理,并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4.甲方有权授权代理人并由甲方授权的代理人代为交付该房屋、收回房屋、收取租金及行使甲方赋予的其他权利。 甲方义务: 1.甲方应依据租约规定期限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2.甲方负责于本租约签订后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登记; 3.甲方将依据本租约规定及法律规定缴纳其作为该房屋出租人应缴付的税费; 4.该房屋的自然损坏应由甲方负责修复,但乙方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如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则修缮责任由乙方承担; 5.甲方在租赁期限内确需提前收回该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乙方同意。 第十二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本租约规定按期足额缴纳租金; 2.乙方如发现该房屋及设施有任何损坏或险情,须及时通知甲方或管理公司,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坏或险情扩大,并予以积极配合; 3.乙方未明确续租或购买该房屋的情况下,乙方应允许甲方在租赁期届满前3个月内在适当时间,并提前通知的条件下带有承租、购买意向的人参观该房屋;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转租或与他人互换使用或共同使用该房屋; 5.乙方应按本租约规定正当使用及妥善保管该房屋及有关设施;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安装、改建、加建供排水设备、电线、水管、燃气管或安装任何设备、装置以致需要额外的电线、燃气总管道、水管,也不得于该房屋内安置、堆放、悬挂任何物件以致超出该房屋的承重限度。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能保证该房屋及其出租的合法性和适租性而引致乙方正常使用受到干扰或行政处罚等损失概由甲方承担。 2.如甲方逾期天仍不能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权解除本租约或要求将起租日顺延相应天数。在乙方选择解除本租约的情况下,甲方须于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后日内将乙方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及利息(按活期存款利率计)返还给乙方,并将所收定金双倍返还乙方作为甲方违约金。 3.如甲方未能对该房屋及其附着物进行定期检查或因甲方延误该房屋维修而致使该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乙方或第三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甲方应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4.如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即提前收回该房屋,无论自用或者转租,均按违约处理,违约金相当于个月租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额的1‰向乙方加收违约金。如乙方逾期20日仍未缴纳前述违约金,或如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未在规定期限内补足保证金,则除按本租约规定向甲方补交保证金及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本租约。 2.如因乙方本人或其应负责的其他人的过错造成了该房屋或设施的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或维修至甲方满意的程度。 3.乙方自行转让该房屋,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租、转借或与他人互换使用该房屋的,除乙方因此所得收入全部归甲方所有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个月租金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本租约。 4.乙方违反本租约规定的其他义务且经两次书面通知后未纠正,甲方即有权解除本租约或从乙方支付的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欠付租金、费用)。在甲方因乙方违约而解除本租约时,甲方应将所收乙方款项扣除乙方应支付的租金、费用、赔偿、违约金(按个月租金计)后在本租约解除后日内返还给乙方,如乙方所支付的保证金尚不足弥补甲方应收取的款项,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第十四条转让与转租 1.该房屋所有权在租赁期限内发生转让、继承的,该房屋受让人或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本租约的规定; 2.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可以将该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3.除非经甲方书面同意,该转租的租金收入不得低于本租约规定的租金标准; 4.转租契约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租约规定的终止日期,但甲方与转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5.转租契约生效后,乙方享有并承担转租契约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但乙方仍应履行本租约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义务; 6.转租期间,如本租约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则转租契约也随之相应地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第十五条契约变更与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终止本租约: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租约不能继续履行的; 3.因政府房屋租赁政策或法律规定必须终止的。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租约并收回该房屋,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1.将该房屋擅自转让、转租、转借或擅自与他人调换使用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3.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故意损坏该房屋的。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暴雨、大火、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而影响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租约或不能按本租约约定的条件履行本租约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在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本租约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该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租约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议决定是否解除本租约,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租约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租约。 第十七条适用法律 本租约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 第十八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租约而发生的或与本租约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以友好协商的方法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均应自动履行,仲裁费用由仲裁庭指定方承担。 第十九条其他 1.本租约项下通知除另有规定外均须以书面通知方式进行。通知可以传真、邮寄、面交方式送达本租约之首所列双方地址。如以传真方式送达,则以传真发出的时间为送达时间;如以面交方式送达,则以接收方收到的时间为送达时间;如以邮寄(包括特快专递)方式送达,则以寄出后15日为送达时间。 2.本租约以中文为准,任何外文译本仅供参考。 3.本租约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租约正本一式四份,由甲方及其代理人各执一份,乙方执一份,交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一份。 有关各方签章: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代理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关于租赁合同1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本人/法定代表人) 姓名: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编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编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_层,共____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所占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租金按_________(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_________(月/季/年)的第_________个月的_________日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_________(月/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_________(甲/乙)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_________(甲/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供暖费; 4.物业管理费; 5._________.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___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_________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_____个月; 5.无正当理由闲置达_________个月; 6.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8._________. 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半年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四条登记备案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_________申请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六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八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房屋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第二十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乙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连同附表共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理人(签字):_________乙方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租赁合同14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为更好提高单位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于_______市_______县______村的______门面及楼上第四层住房租赁给乙方,作商业及居住使用。(其中门市面积_______平方米,宿舍_______平方米)。 二、租期从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如乙方同意按本合同条件继续承租该房屋,甲方应优先考虑。 三、年租金_______万元整,乙方于房租到期两个月之内向甲方交清当年的租金,但甲方必须提供税务发票。 四、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 五、合同期内,甲方应提供水、电供应。电费按月按表由甲方计收,水费按人数每人每月_元由甲方计收。同时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水、电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甲方的水电管理办理。因甲方责任停水、停电,双方协商解决。 六、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主体结构的正常维修,如委托乙方代行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其室内的各种设施(包括门窗)维修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七、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3个月与甲方告知。 八、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扩建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如乙方需退还也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关于租赁合同15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以下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在 商业网店(铺面),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铺面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铺面。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铺面年租金为人民币(¥: 整),租赁期限 年(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租金每年 整,面积: 平方米,租金按年结算一次,由乙方按时(每年 月 日前)将租金交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停业清理收回房屋。 三、铺面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需对铺面进行改装修时,应征得甲方同意,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租赁期间发生的各种费用(水、电、暖气费、管理费、税费等)应由乙方自觉交纳承担。 3、乙方租赁期内,如发生非法行为(火灾、设施损坏等)应承担所有经济损失直至法律责任。 4、乙方将在租赁期届满时,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屋铺面,应提前与甲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给乙方。 5、本合同依法订立,甲乙双方当事人不按本合同执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违约方承担。 6、乙方在 年的租赁期内,交清房租的情况下可转租或转让经营权。 四、甲方的权利责任 1、甲方保证乙方正常通电。 2、甲方负责承担该铺面所涉及之前承包经营者的纠纷,由此造成乙方无法正常营业,由甲方出面协调解决,造成经济损失时由甲方负责。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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