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教育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
范文 | 教育教学质量奖励方案范文(精选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教育教学质量奖励方案范文(精选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教育教学质量奖励方案1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是提升学校办学水平的关键,也是促进学生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强化竞争激励机制,奖优罚劣,切实调动各校尤其是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过中心小学研究通过,特制定该奖惩办法 一、参评年级:各小学所有年级。 考评科目:一、二年级考评语文、数学两科;三、四、五、六年级考评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四科。 二、奖惩办法: 在镇组织的教学质量检测中,按同年级同学科班数的7:2设奖。 (一)教师奖惩: 一至五年级、六年级科学第一名300元,第二名260元,第三名及以下150元。 六年级语数英三科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800元,第三名600元。 班级平均分不及格的,全镇通报批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不得评为各类先进个人。 单科教学成绩:低于镇平均分3分以内,中心校在全镇通报批评;低于镇平均分3分以上,每低一分扣绩效工资50元,任课教师年终考评不得评为优秀,不得评为各类先进个人。(平均分超过80分,不予处罚;二、三年级进步五名,四、五、六年级进步三名不予处罚。)。 教干质量检测成绩位于全镇后三名的,免去其所任职务。 (二)学校奖惩。 1、学校成绩与学校领导的职务任免、奖惩相挂钩。 (1)教学质量检测倒数第一的学校,中心小学对校长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四次(两学年)教学质量检测倒数第一的学校,免去学校校长职务。(按学校平均分排名,定点校和教学点分别考核,从20xx——20xx学年度第一学期算起) (2)定点校教学质量检测第一名奖校长1000元,第二名奖校长800元,第三名奖校长600元。 教学点教学质量检测第一名奖校长500元,第二名奖校长400元,第三、四名奖校长300元。 (3)班级平均分低于镇平均分3分以上的.学科超过三分之一罚校长600元,超过二分之一罚校长800元。 2、学校不得隐瞒学生人数,隐瞒一名学生罚学校100元,全校隐瞒学生超过10人,除经济处罚外,对校长通报批评,取消学校考试成绩。 3、考试时,如发现教师有作弊行为,任课教师成绩按0分处理,扣绩效工资1000元。学校质量检测成绩按该科最后一名成绩降10分计算,每作弊一科扣学校综合考评分2分。 本办法经全体校长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未尽事宜,由中心小学负责解释。 教育教学质量奖励方案2一、指导思想 为全方位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江宁区20xx年度中小学教学质量考核奖励方案》,特制定《东山小学教学质量考核奖励方案》。 二、评估方法 按照区教育局教研室要求,由区教研室统一命题,阅卷,考核成绩按检测中的合格率、优分率、均分三项指标进行综合评估。 综合得分=合格率×40+优分率×30+均分×30% 三、奖励办法 (一)毕业班最终考核奖(区级考核) 1、以学校为单位,根据综合总得分奖励任课教师 (1)1~3名,奖励1200元。 (2)4~5名,奖励800元。 (3)6~7名,奖励600元。 (4)8~10名,奖励400元。 2、相关教师奖励: (1)对相应学科的教研组长和年级组长进行奖励,奖金分别为教师奖金的25%。 (2)对未考核的学科教师进行奖励,奖金为考核学科教师的二分之一。 3、进步奖 以五年级最后一次考试为依据,名次每上升一名,奖励一百元,依次类推,保持第一名的,奖励二百元。 (二)调研抽测奖 1、区级抽测(此项奖励完全按照区考核奖励办法制定,执行时以区下发的文件为准) 以学校为单位,根据抽测学科综合得分: (1)1~3名,奖励抽测年级任课教师每人20xx元。 (2)4~8名,奖励抽测年级任课教师每人1500元。 (3)9~12名,奖励抽测年级任课教师每人800元。 2、校级抽测 达校平均综合得分奖励100元,每超均综合得分一分奖励20元,依次类推,如有任教两个或两个以上班级的,以任教班级平均综合得分奖励,奖励金额×班级数。 四、备注: 1、本考核方案解释权属校长室。 2、本考核方案从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教育教学质量奖励方案3为树立“质量就是生命”的教育理念,引领学校“教学质量文化”发展,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狠抓教学质量的积极性,使我校教学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特制定此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一、评价奖励组织机构组长:肖昌明 副组长: 成员: 二、奖励分类 1、期末教学质量优胜奖、进步奖。 2、各类竞赛奖。 3、抽考成绩奖。 三、奖励方式 实行等级奖,取消原来的目标管理奖。 四、资金来源 按学生人数在公用经费中向各校抽取。 五、具体奖励细则 (一)期末教学质量优胜奖、进步奖。 1、优胜奖设置(按均分),取录名次原则上如下,但可按注解中的情况变动。 语数:一、二年级:一等奖2名(240元),二等奖2名(180元), 三等奖2名(150元)。 三、五年级:一等奖1名(300元),二等奖2名(220元), 三等奖2名(150元)。 四、六年级:一等奖1名(300元),二等奖1名(220元), 三等奖2名(150元)。 综合课(兼职): 三、五年级:一等奖1名(140元),二等奖2名(110元), 三等奖2名(80元)。 四、六年级:一等奖1名(140元),二等奖1名(110元), 三等奖2名(80元)。 综合课(专职): 三、五年级:一等奖1名(200元),二等奖2名(120元), 三等奖2名(70元)。 四、六年级:一等奖1名(200元),二等奖1名(120元), 三等奖2名(70元)。 注: ①、一等奖内均分相差5分者,降为二等奖,二等奖增加个数;二等奖中与第一名均分相差10分者,降为三等奖,三等奖增加个数。三等奖中与第一名均分相差20分者取消奖励。等次下降的差价加到一等奖上。 ②、无考试成绩人员按人平数发放。 2、成绩进步奖:(当前名次-该班产生后的最高名次)×100元(或本期均分差与该班产生后最高一次的均分差缩小5分的按提高一个名次计算) (二)竞赛奖 1、全能竞赛类 ①、县级:一等奖每生奖200元,二等奖每生奖180元,三等奖160元。 ②、镇级:各年级各层次奖励人数:一等奖3人,二等奖5人,三等奖7人。 一、二年级:一等奖每生奖80元,二等奖每生70元,三等奖每生60元。 三至六年级:一等奖每生奖140元,二等奖每生120元,三等奖每生100元。 2、才艺表演类 ①、表演类(奖励对象:原则上是班主任和音乐教师):一等奖80元,二等奖60元,三等奖40元。 ②、手工制作(奖励对象:辅导教师):一等奖20元,二等奖15元,三等奖10元。 ③、书法类(奖励对象:语文教师):一等奖20元,二等奖15元,三等奖10元。 ④、绘画类(奖励对象:美术教师):一等奖20元,二等奖15元,三等奖10元。 3、运动会: 县级(奖励对象:当前辅导教师):县里取到哪一名,学校奖励到哪一名。单项第 一名:100元,单项第二名90元,后面依次类推。 区级(奖励对象:当前辅导教师):设人才贡献奖:每人次40元。 乡级(奖励对象:原则上班主任及体育教师比例5∶5):团体总分第一名奖200元,第二名奖150元,第三名奖120元,第四名奖100元,第五名奖80元,第六名奖60元,第七至十名奖50元。 校级(奖励对象:原则上按班主任与体育教师比例5∶5):团体总分第一名奖150元,第二名奖120元,第三名奖100元,第四名奖80元,第五名奖60元,第六至八名奖50元。 (上母片可另外制定)。 4、县“三独”竞赛(奖励对象:辅导教师):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后面的奖励依次类推。 (三)抽考奖 获局奖励的奖金全部用于上下半年参与评价的相关学科、年级教师。 教育教学质量奖励方案4一、指导思想 为打造学校信息化课改教学特色,提高我校信息班教育教学质量,充分调动老师们的工作积极性,发挥信息班老师的团结协作精神,体现工作绩效,特制定20XX年上期初中信息班工作奖励方案。 二、评价方法 1、奖励对象与项目 (1)奖励对象:初中信息班文化课科目的现任教师(21人)、班主任(6人)、年级组长(2人) (2)奖励项目:信息化课改班教学奖(主要包括任课教师的教研奖、教学管理平台使用奖、教学成绩奖)、信息化课改班管理奖(主要包括班主任、年级组长的德育、教学管理奖) 2、奖励办法 (1)根据信息班文化课老师们一学期来的教研、教学管理平台使用、教学成绩、以及管理状况来制定人均奖励金额标准。 根据老师们20XX年上学期里所做教研、教学管理平台使用、教学成绩的实际情况,信息化课改班教学奖各任课教师人均奖励金额学校定为500元,信息化课改班管理奖班主任人均奖励金额也为500元,年级组长的管理奖奖励金额由每班班主任人均奖励金额的15%合成。 (2)信息化课改班教学奖由三部分奖项按相关比重合成(教研奖占奖励金额的20%,教学管理平台使用奖占奖励金额的30%,教学成绩奖占奖励金额的50%)。 三。具体奖励方法 1、信息化课改班教学奖 (1)教研奖 第一部分:教师示范课或公开课或校际交流课(包括上交教案、反思、课件)占教研奖奖励总金额的50%。 第二部分:教师论文、心得、校内评优、校外评奖等情况占教研奖奖励总金额的50%。 (2)教学管理平台使用奖 教学管理平台使用奖从教师使用新老版101网校平台发布公告、讨论、资源、测试、作业、答疑、文件等个数累计,再按照各学科课时系数折合,折合后按7元/个计算。 (3)教学成绩奖 教学成绩奖参照四次考试数据(第一次月考、期中考试、第二次月考、期末考试),按照每次平均分的名次设定积分,老师的积分累计后再按积分相对应的金额进行奖励发放。(一个人教整个年级信息班的老师按照平均值发放) 初二年级两个信息班按照每次考试(第一次月考、期中考试、期末考试)第一名3分,第二名2分累计给老师积分,因语、数、外、政、历、地、生各学科一个老师教,因此语、数、外、政、历、地、生四次考试老师积分都累计为15分(20元/分),物理则按每次考试实际排名累计积分。 初一年级四个信息班按照每次考试(第一次月考、期中考试、第二次月考、期末考试)第一名4分,第二名3分,第三名2分,第四名1分累计给老师积分,因政、历、地、生各学科一个老师教,因此政、历、地、生四次考试老师积分都累计为20分(15元/分),语、数、外则按每次考试实际排名累计积分。 2、信息化课改班管理奖 信息化课改班管理奖按照班级德育管理和教学管理后班级总成绩等数据参考发放,年级组长的管理奖奖励金额由每班班主任人均奖励金额的15%合成发放。 教育教学质量奖励方案5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引导和鼓励我校教师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工作、指导学生进行科技创新,提高我校教学研究水平和教学质量,推动我校人才培养取得更大成绩,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第二条奖励类别主要包括教学成果、国际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教材、课件、教学名师、优秀导师、指导教学竞赛、教研项目、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等。 第二章奖励标准 第三条教学成果类 1.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500000元/项,一等奖200000元/项,二等奖100000元/项; 2.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40000元/项,二等奖10000元/项,三等奖5000元/项; 第四条国际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类 1.六年通过:50000元/项; 2.三年通过:10000元/项。 第五条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类 1.国家级:20000元/项; 2.省级:10000元/项。 说明: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包括特色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精品课程(包括精品视频公开课与精品资源共享课)、教学团队、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大学生创新平台建设项目、校企(所)联合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优秀导师团队等。 第六条教材类 1.教育部“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国家级研究生专用教材:10000元/部; 2.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教材:4000元/部; 3.省部级出版社出版的教材:3000元/部。 说明: 1.只奖励主编或副主编(第一副主编)为我校教师的教材。如有两名及以上主编则只认定排名第一的为主编,第二的为第一副主编;若主编非我校教师而副主编(第一副主编)为我校教师的奖励金额减半;字数不达20万字的奖励金额减半; 2.教材必须是由国内出版社公开发行、有统一国际标准书号和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并用于我校本科生、研究生教学。填报教研工作量时须提供由教务处教材科出具的使用教材证明材料。 第七条课件类 1.国家级: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3000元; 2.省部级: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1000元; 说明: 1.只奖励主编为我校教师的课件。如有两名及以上主编则只认定排第一的为主编; 2.特等奖可按相应级别一等奖金额的1.5倍奖励。 第八条教学名师和优秀导师类 1.国家级教学名师(优秀研究生导师)10000元; 2.省级教学名师(优秀研究生导师)5000元。 第九条教学竞赛指导类 1.国家级: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8000元,三等奖5000元; 2.省级: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2000元; 3.校级: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 第十条教研项目类 1.国家级教学研究项目:10000元/项; 2.省部级重点教学研究项目:5000元/项。 说明: 1.国家级教学研究项目指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省部级重点教学研究项目指除国家教育部以外其他部委、全国高校教学研究中心、省教育厅下达的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重点项目等; 2.凡在立项时未在我校登记并未纳入我校管理的教研项目,不予以奖励; 3.教研项目中我校为第二、三、四完成单位的,分别奖励相应奖励的1/2、1/3、1/4等。 第十一条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指导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类 1.国家级:3000元/项; 2.省级:2000元/项。 第三章奖励组织与实施 第十二条所有成果必须冠名“太原科技大学”方可申报学校奖励。 第十三条集体完成的成果,奖金发给负责人或第一完成人,由其再行分配。 第十四条申请人(或集体)应到所在单位详细填写《太原科技大学教学奖励汇总表》(见附件),并附好获奖证书、教材、课题立项通知书等各种证明材料(原件),经所在单位认定并盖章后按学生类别(本科生或研究生)报送至教务处或研究生学院。 第十五条申报材料应实事求是,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而获奖的,一经发现,收回证书与奖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第十六条由于项目组自身原因导致项目未完成而终止,学校将追回相应奖金。 第十七条奖励所涉及的教材或课件必须按学生类别留存教务处或研究生学院备案,否则不予奖励。 第十八条奖励时间:每年年底。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教务处和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对审核中难以界定的问题,由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认定。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凡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下达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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