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飘》读书笔记 |
范文 | 《飘》读书笔记2000字(通用5篇)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你有什么总结呢?这时候,最关键的读书笔记怎么能落下!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书笔记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飘》读书笔记2000字(通用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飘》读书笔记1《飘》是一个常在我家买东西的老主顾说送给我看的,看它这么厚的一摞,我就害怕,当时我还瞪了她一眼,什么不好“飘”,“飘”本这么厚的《飘》,我哪有耐心把它看完啊!于是这本《飘》就被我搁在了床头,每天只是纯粹的陪我入睡而已。直到前不久我感冒发烧,只能去挂盐水然后呆在家时,看完了所有的杂志,无书可看了。突然想起了这本被我打落冷宫的《飘》,随手拿起翻了几页,没想到这一翻就不想停下来,不然会一直心不在焉的想后面会发生什么,于是我一口气花了三个白天四个晚上把它看完。 也因为有了对它的感触,我甚至还和外号叫“飘”的同桌开玩笑:“同桌啊,你真应该去看一看《飘》,然后再好好对比一下你差到哪去了,嘿嘿……” 对《飘》的主题思想,有很多说法,多是说它写乱世中佳人的命运,写飘然而逝的美国南方文化。主人公的思想和情感深受美国南北战争的影响。战争改变了那些女人,她们内心的想法也在改变,她们在战火和硝烟中守护着自己的土地,她们勇敢、坚强、不服输。但是,它给我的第一感受却是强烈的气愤和悲哀。 气愤于女主角郝思嘉的卑鄙、残忍不择手段甚至阴险。我在心里谴责了她上千遍,难道别人也这样对她,她会好受?以往所看到的女主角要么温良贤淑、大度宽容或者纯洁善良,或者历尽艰辛最终找到真爱和爱人幸福在一起了。不想,小说刚开始没多久,郝思嘉就在卫希礼和媚兰的订婚宴会上,为了报复卫希礼而色媚兰的弟弟。很快他们就结婚并且还生了一个儿子,看到此处我很生气,期望中女主角清纯的形象荡然无存。她傲娇、贪婪、虚荣,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更不是手下留情的人,她的决绝在后面的剧情中一一展现。她渴望爱情,不顾别人的看法,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但当感情和现实利益相冲突时,她也会毫不犹豫为了钱。为了300块陶乐的租金在向白瑞德骗钱被识破而未果后,又故伎重演色甚至还是她妹妹未婚夫的干瘪老头弗莱,无奈只因为这个干瘪老头有一个小小的木材厂,能够提供她300块。 对于人生的善与恶,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我走的路也就19年。十九岁的我,看不透人性,想法也很幼稚。其实我气愤之余,又涌出一点同情和佩服。 同情郝思嘉,对于其“不择手段”的“自私钻营”,可能那些是她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不过想想也确实如此,如果我生存在那个年代,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做到那么好。在郝思嘉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没有朋友,就只能靠自己。郝思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这样的结果可比我看过的很多“穿越”的故事要好得多,或许这样也可以让人欣慰一点吧。 另一方面,郝思嘉对待媚兰也是很好的,是关爱备至的,只是有些情况是迫不得已。可能这其中是出于对卫希礼的爱而爱屋及乌,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到老,两个没牙的老太太;到死,两具干瘪的木乃伊”的结局,这样的结果也是让人开心大于悲哀了吧。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飘》,我也了解了一些远离我们的历史,关于南北斗争,关于那些美国人敢于争斗敢于摆脱困境的精神。同时,读过《飘》后,我也能看到,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说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历史是胜利者歌功颂德的工具,细节只能从字里行间慢慢品味了。 几天时间,看完了整本小说,我记下了自己喜欢的两句话: “美貌并不能使人高尚,衣着也不能使人尊贵。” “我向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些碎片,把它们黏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一模一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 从气愤悲哀到同情敬佩,可能经典给人的感受就是这样,要咀嚼了几遍才看出点东西,心里的感受才越发深了,所以有时,我和累了一天的大人一样,不想动脑,便喜欢看《雪豹》、《黑狐》,喜欢看到中国最终胜利所带来的简单的喜悦。 可能很奇怪,细想想,又很正常。读“经典”,读到深处,果然是件劳心费神却又往往让人悲喜莫辨、乐在其中的事情。 《飘》读书笔记2读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一辈子。读了《飘》这本书,的确令我醍醐灌顶、受益菲浅。全书不论是华美流畅的语言描写,还是个性鲜活的人物塑造,都达到的登峰造极的地步。真不愧是世界文学的瑰宝。其中,女主人公的爱情观,使我感受颇深。 初读《飘》时,对小说的女主人公的感觉是矛盾的——既有些讨厌,但又不得不敬佩她。讨厌的是为了功利,为了钱等不择手段,而选择婚姻。甚至是不惜损害自己的妹妹,抢走了她的未婚夫;讨厌她面对白瑞特的爱时,那愚蠢的固执。但她的勇敢与坚强和那份艰苦创业的精神又不得不让我敬佩。 再读时,突然间感觉:斯佳丽那种对金钱和土地的狂热追求是可以理解的。在那种战争爆发的动乱的社会,她一个女子却要独自承担起养活包括自己情人和情敌在内的一大家人的重担,那是多么繁重的担子啊!况且,在亚特兰大,作为一个妇女,平时出门就也许会遭到别人的非议。可她,为了担负起此重担,不得不与黑人做生意。 思佳丽,这一在美国动荡年代所诞生的出色的人物,她的优秀个性散发出无穷的光芒。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她对爱情的执着。她所拥有天使般的脸蛋和魔鬼般的身材——用修饰中国古代美女的话那就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使得多少青年男子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然而她对这些毫不在乎,她对爱情疯狂的执着。但是出于无奈,她分别嫁给了两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当再一次见到她钟爱的艾希礼时,依然像少女般疯狂地爱着他,不顾一切的向他倾诉钟情。这让我想到了中国封建时代的女子对爱情忠贞的另一种表达方式。以《孔雀东南飞》为例,一对男女要表现对爱的忠贞就要结为连理枝,他们的爱情是与婚姻紧密相连的。“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当他们的爱情遭受别人的破坏时,为了表现对爱的执着,他们只有“自挂东南枝”了。然而思佳丽却不一样,在她的爱情观中,爱情与婚姻是可以分离的,或者说是一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分离。她不在乎彼此都有的婚姻,抛开一切大胆的去爱艾希礼,争取自己的幸福,她并未将爱情套上礼义,道德的枷锁,她的爱情永远是自由奔放的。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造成的吧。爱的本质是不因表达方式的变更而变化的。思佳丽的大半生又是为爱所迷惑的。因为迷惑而做了很多错事。知道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钟爱的艾希礼并不爱她,也不曾象她所想的那般优秀。其实她爱的并不是艾希礼,而是自己内心的一个完美形象。艾希礼越是拒绝她,她心中的那个形象就越完善——这正应了中国的一句老话: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而恰恰因为她错误的迷恋,才使她错了身边真正的幸福。这也给了我一个启示:人要学会明辨是非,不要让幸福从自己的指间溜走。 值得欣慰的是,在思佳丽的爱情世界里没有什么是为之已晚的,当她彻底的失去艾希礼,失去女儿,丈夫瑞德也已离她而去之后,她才意识到原来她真正爱的人是瑞德,她于是抛开心灵上的创伤与悔恨,相信自己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 “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如果许多人对爱情都能有这种乐观自信的态度,那么许多爱情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小说中的另一个人,也是我最喜爱的人——白瑞特。白瑞特有着良好的家世,却并不以此为荣。他有着锐利的眼睛,有着聪明的头脑,他能很快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的勇敢,执着,他的机智果断,都成为让人喜欢的因素,还有他放荡的外表下那颗专一的心也使人喜欢。他爱斯佳丽,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顾斯佳丽,他希望让她事事称心,可这些却被斯佳丽拒绝了,于是他一直耐心地等待,等待他爱的斯佳丽也能同样爱上他,可是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就这样,当他的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死了,再也回不来了。于是,他选择了离开。 读《飘》时,对斯佳丽面对困难所表现出来的大无畏精神佩服;对她有时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而反感;对她对阿希礼迟迟不肯放手的愚蠢固执而气愤;对白瑞特对斯佳丽的默默付出而倍感愉悦;对白瑞特最后的离开表示惋惜…… 很容易被书中的人物所感染,从中学到了不少东西。就像斯佳丽每次面对困难时的乐观,有时自己遇到不顺的时候,也会轻轻地对自己说一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 《飘》读书笔记3莎士比亚曾说:“一千个读者便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诚然,同一本书,不同的读者从中汲取的内容各不相似。而对同一本书来说,反复品味,每次品读亦会得到不同的收获。 随风而去(第一遍) 美貌真的很重要吗?自私自利,甚至把爱情当工具的斯嘉丽赢得了那么多人的爱,连同样自私的瑞德也被她吸引。而斯嘉丽之所以迷恋阿希礼,也是因为阿希礼的美貌。瑞德对斯嘉丽的爱那么深沉,玫兰妮对大家的爱那么无私,可这种爱直到失去后才被斯嘉丽所明白。但这时一切都已成为过去,斯嘉丽也因为自己的执迷不悟而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她永远的失去了自己所爱的和爱自己的人。 那就让这一切都随风而去吧!毕竟“tomorrow is another day!” 情恨皆怅然(第二遍) 第二遍读完,玫兰妮的形象发出了灿烂的光辉,因为她的一生都在爱别人。她的心中只有爱:她爱阿希礼,她爱斯嘉丽,她爱瑞德,她爱孩子们……她爱周围所有的人,唯独没有爱自己。因此,她处处维护斯嘉丽,尽力帮助瑞德,甚至冒生命危险去怀孕,结果因难产而死。 有趣的是,直到她死后,斯嘉丽才明白她是那么离不开玫兰妮的友情和爱。也直到此时,斯嘉丽才看明白阿希礼对玫兰妮是那么依恋。而我也直到此时才明白,原来美貌只不过是一见钟情的资本,而真爱必由真心来换取。 只是当一切都已不再,唯有满腔的情恨,却也只能化作满怀的怅然了。 好好活着(第三遍) 斯嘉丽从对塔拉从不屑到无限依恋的转变,是一个女人逐渐成熟的过程。当她对着上天发誓再不让自己挨饿,也不让家人挨饿时,她迈出了好好活着的第一步。她顽强、勇敢、坚强、果断,但她却仍未明白,想要好好活着,还得学会爱人和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一切。 亚特兰大城的重建,那些能生存下来的人们,都尽力的让自己好好活着。好好活着,就要明白适者生存的道理,绝不对已失去的东西做过多的缅怀和挽留,更不能让自己永远沉浸在对过去的回忆当中,而是只能向着明天努力奋进。好好活着,更要明白爱人的道理,因为只有爱别人,才能真正地被人所爱。 随风而去的世界 玛格丽特用带有怀旧色彩的笔调,真实的描写了美国战前南方种植园的生活。那种生活平静祥和,是一种田园牧歌式的'平静。然而一场战争让南方种植园毁灭殆尽。我想:即使没有书中人物可歌可泣可悲可怜的爱情因素,仅凭作者对战争及战后人们重建家园的描写,《飘》也足以在美国文坛立足了。 书中的人物形象塑造的特别立体,尤其是对斯嘉丽。真的不能不为她而震撼,这可不是位一般的女人:她可以为报复情人而嫁人;也可以为救塔拉而抢妹妹的情人;还可以为钱嫁给瑞德;为了生活,她放下身段带领家人下地干活;为保家产,她甚至可以杀人。为了生存,为了活的更好,几乎没有什么是她不敢做不能做的——好一个乱世佳人,好一个乱世中存活的勇者。她既聪明又愚蠢,她聪明,因为她能得到几乎她想要的一切;她愚蠢,因为直到她失去后才明白自己到底爱谁,可那时,一切都已经晚了。 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瑞德,敢爱敢恨,爱就争取,恨就明说,绝不为身份及面子而对不起自己的心;他聪明睿智,还没打仗,他就能明白南方必输无疑;他又其傻无比,当爱上斯嘉丽后,便执着十年。他自私,能利用一切条件为自己谋利;而他也无私,当他看见家园涂炭,便抱了生死未卜的心加入到了已经溃不成军的南方军队。他爱斯嘉丽爱的深沉,为了得到她甚至不惜以财诱惑;但他发现自己的爱已被消耗殆尽后,便毅然决定离开。 富有同情心、善良而又温柔的玫兰妮,总能在关键时刻表现出镇定、坚强和勇敢。当人们指责斯嘉丽不为查理守孝时,她支持斯嘉丽;当人们指责瑞德说南方军队时,她敢于邀请瑞德到家里来,甚至不惜反对长辈;斯嘉丽杀人,她也拿出了军刀;当人们指出斯嘉丽和阿希礼之间不清白时,她是那么坚强又果断的捍卫着斯嘉丽。这一切,都是因为她是那么善良,从未去想人会有坏心和私心。所以,大家都喜欢她。长辈喜欢她,同辈喜欢她,孩子喜欢她,甚至连都喜欢她。 富有贵族情调的阿希礼,也极为复杂。他明白自己和玫兰妮是最合适的,却被斯嘉丽的热情吸引;他明白南方军队必输,却又不敢明言。战后,他缅怀过去,对现实无所适从,如果不是斯嘉丽,他甚至连家都养不起。玫兰妮死后,他的精神支柱也随即倒塌。他是一个不能面对生活的悲剧人物。 《飘》读书笔记4斯佳丽默默地望着他上楼。 在故事的尾声。 而瑞特似乎还是选择了离开。 他说,哪怕是一种最坚贞不渝的爱,也会被消磨掉的。他的爱被消磨殆尽了。被艾希礼和斯佳丽那股疯狂的固执劲儿消磨殆尽了。她固执得像只牛头犬,抓住自己想要的东西不放。 沉默。疲乏了的沉默。他就像旧铜币上的衰老疲惫的凯撒。 他还说,他不能耐心地拾起一片碎片,把它们拼凑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完全一样。东西破碎了也就破碎了。枯竭了的精力和感情。不是回避,更不是退缩。 我想,他的那双眼睛里,定如无风的海面,波澜不惊。没有任何情绪,甚至是没有希望,也没有失望,平静到极致。茫然若失。 而她,凝视着那双她非常熟悉但又不理解的眼睛,静听他用平静的声调说些她起初听不懂的话。以往他的那些尖刻,嘲弄,和令人费解的话都没有了。没有了的,还有斯佳丽对艾希礼执著了如此之久的所谓的爱。斯佳丽到最后才明白自己真正爱着的是谁,多么可喜而又可悲。就好像孩子曾那么样的喜欢糖衣那样,在没了解之前,在没得到之前,那糖衣有着无穷的魔力。 可,瑞特还是上了楼梯。似乎即将踏上,没有她的未来。 故事的最后,斯佳丽告诉自己,毕竟,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明天,多么虚幻而又真实的字眼。斯佳丽总能那么的满怀希望。就像瑞特眼中的小孩子似的,勇敢,却也时常担惊受怕。任性,快乐而兴致勃勃,有着爱尔兰人特有的固执。此时此刻,绝望而固执。由恍恍惚惚的麻木变为剧痛,瑞特,就要从她的生命中抽离出去了。 这大概就是世界上最最遥远的距离。斯佳丽和班瑞特。深爱着彼此,却不能让对方知道。即便知道,也已经成为过去,无关乎现在的过去。缘份,总是带着那么点或许。即便最后,斯佳丽仍然固执着她的固执。他们由最初的在宴会上的相遇,再到战争时的点点滴滴,战争后的相遇,直到结婚,直到他们女儿的意外身亡。直到斯佳丽的恍然大悟。 他明明就是那些相识的人当中,唯一知道她底细却还能够爱着她的人。 不然,他就不会冒着生命的危险,穿越 战争封锁线,多次回来。 不然,他就不会轻而易举地看穿她的艰难,她的不易,她为塔拉的牺牲,她的所思所想。 不然,他就不会默许她的心里,永远有着那个艾希礼,即便心里波涛汹涌。 不然,他就不会在那个晚上,如此的疯狂,如此的义无反顾,而在隔天,却若无其事,这是最可笑的掩饰,最拙劣的伪装。 不然,他就不会在她病的那天,像个孩子那样的哭,在外面,不知所措,等待着她叫自己的名字。 不然,他也不会那样的宠爱他们的女儿,倾注所有的爱,把小邦妮当作另一个斯佳丽。 不然,他也不会,把那份爱,深深地,埋起来。 不然,像他那么不可一世的人,根本就不会用一种掩藏这热爱的长声调的带刺的话,轻而易举地让她的真实想法,显露于世。 不然,就不会有《飘》,不会有如此清晰而模糊的表意。 可就像班瑞特说的,斯佳丽仍然是个孩子,只有孩子才会这样顽固,这样感觉迟钝。可她后来才知道知道,她能够了解他的精明狡诈,跟她自己那么相像,以及他因为生怕碰壁而不肯承认自己的爱那样一种顽固的自尊心。他们是同一类型的人,却在即将相交时,就没有了后文。斯佳丽说明天会是新的一天,或许能挽回,或许不能。但玛格丽特-米切尔把故事带进了坟墓,无从得知。 但是,究竟是谁,搁浅了谁。斯佳丽潜意识的爱,班瑞特深沉的爱,如此的相似,却不得而知。我们总以为对方会知道,我们总以为这样就够了,我们总以为。。。甚至,会把自己的放弃,当成对方的放弃。可,不是所有的默契,都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所有的理解都是真实的,不是所有的念想,都有被诠释的一天。没有人踏出那一步,也就意味着,咫尺天涯,可,踏出了那一步,也可能意味着尽头。矛盾而真实。 爱情是一种冒险。华丽而危险。 因为你不知道究竟心里的喜欢,是否纯粹。就像斯佳丽对艾希礼,因为不了解,因为得不到,而竟然曾显得如此的不可取代。就好像把艾希礼当成一块白布,然后,把心里所期待的形象,投射到这块白布上。然后,疯狂地爱上这块看似独一无二的白布。可,这个所谓的乌托邦,终会有毁灭的一天。 斯佳丽如果了解艾希礼,就不会喜欢上他。正如她如果了解班瑞特,就不会有失去他的可能。可事实上,又怎能够总是如此透彻地了解呢? 这,永远是个谜。 喜欢斯佳丽的真实,任性,敢于追求,总能告诉自己,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似乎永远不会倒下。而不是那种虚伪的礼貌,对过往的念念不忘,对逝去的不可挽回的东西的追寻,不是那种自欺欺人。人最大的悲哀就是,一路走来,却不知来时的路,但,同样的悲哀还在于,一路走来,却只盯着来时的路。过去的,就该过去,也总会过去。 人生若只如初见,谁又会被谁搁浅。 《飘》读书笔记5《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著,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著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著,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开,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时,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isanother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候,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著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著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著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著,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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