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外婆家的狗作文 |
范文 | 【推荐】外婆家的狗作文四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外婆家的狗作文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外婆家的狗作文 篇1暑假,我去外婆家玩,发现外婆家的母狗平平的肚子大了很多,我猜它大概要当妈妈了吧!经过外婆的验证,证明平平的确要当妈妈了。我喜出望外,突然想起以前平平的妈妈灰灰生平平时,我当“狗保姆”的经历。 那年正值夏天,一天中午,在灰灰幸福而痛苦的尖叫声中,四只小狗呱呱落地了,其中一只就是平平,我高兴极了!我常常蹲在灰灰身边,看它深情地舔着四只小狗,喂奶给它们。 可是有一天,灰灰被一群警察误当流浪狗抱走了。我悲痛欲绝,可怜的灰灰走了,那窝还在吃奶的狗崽怎么办?哎,只能由我照料了。 我买了一个奶瓶,将牛奶倒在里面,看来小狗饿坏了,一拱一拱的,马上把奶喝光了。现在吃不是问题了,但怎么睡呢?总不能把它们扔在外面,狗崽的天敌多得很呢!我绞尽脑汁,决定让它们睡在一个大纸箱里,铺上一层棉,柔软舒适,舒服极了!但小狗太小,“呜呜”得叫,都要和狗妈妈睡觉,我只能把一只玩具羊给它们,它们抱着玩具羊,安心地睡着了。我忙了一天,累极了,倒头大睡。半夜,灰灰出现在梦里,它忧伤地望着我,冥冥之中托付我一定要照顾好它的孩子。 几天过去了,小狗们睁眼了,慢慢熟悉了生活。不过也给我添了许多麻烦,一会儿把奶瓶打翻,一会儿乱咬我的手指,一会儿又不知钻进哪个角落去了…… 就这样,我当了差不多一个月的“狗保姆”,虽然我费了不少心思,但赢得了小狗们的喜爱,让我尝到了当保姆的滋味。等平平生出小狗时,我也要当“狗保姆”,我要和平平合作,抚养出一群健康快乐的小狗! 外婆家的狗作文 篇2“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天气越来越热,夏天来了!它脱掉我的衣裳,提醒我该到外婆家玩了。 我外婆家在山脚下,四周有翠绿的毛竹,宝塔一样的杉树,火红的杜鹃花,雪白的金银花。山上的.泉水被外公接到门口,积成了一个水池,池中“ 小荷才露尖尖角”,却“早有蜻蜓立上头”。可美了!可是,最让我惦记的,还是小狗黄黄。 黄黄的眼睛圆圆的,像两个紫葡萄,它的皮毛是黄色的,摸上去很暖和。它的耳朵平时是挂着的,但如果它听到有特殊的声音,它的耳朵就马上立起来,朝向声音发出的地方,眼光凶巴巴的,令人毛骨悚然。最特别的是它的鼻子,我在一本书上看到说狗的介绍,说狗能闻到地下三尺深的东西。俗话说得好,狗拿耗子,多管闲事,蜻蜓飞过,它要去赶,隔壁家的狗路过,它要去追,母鸡啄米,它要去抢。 有一次,我给黄黄洗澡,但它好像不愿意洗,忽然冲出了家门,我不知道它去干什么。它回来后,我发现它全身湿淋淋的,这个淘气鬼,肯定是跑到水池去游泳了。我想它喜欢自己自由自在地玩水吧! 每到吃饭的时候,黄黄就在桌子下接我们扔在地上的骨头,这时候它的眼光却变得非常温和,像是想讨好你的样子,还一个劲地摇着尾巴。我就觉得它很可爱,把它凶恶的模样忘得一干二净,我情不自禁的丢块骨头给它吃。黄黄吃饱后,有时在睡午觉,有时在游泳,有时在看门。不知不觉己经过去五天了,我们该回去了,看着黄黄的背影,我依依不舍地回家了。 外婆家的狗作文 篇3我的外婆家有一条小狗,它身上全是黑色的,但它叫小米加步枪,因为革命是用小米和步枪才战胜了敌人。 它每一天都快快乐乐的,因为我每一天都带它出去散步;因为我每一天晚上一吃好饭,就会手里拿着一块骨头,逗他玩。我刚吃好饭,就拿着一块骨头,跑去逗它玩一会。我跑到小米加步枪跟前把手里的骨头在它面前晃了晃,然后跑了起来。应为它太饿了,所以它也跑了起来。我忽然停下,小米加步枪也停了下来。我让它站着那骨头,然后它就趴在我的身上来拿骨头。它拿到以后,什么也不管就吃了起来。 我看着这一幕,不禁笑起来。 它吃完骨头之后,我们就回家了。回到家,我又把我的一碗花生给了他,因为他吃一根骨头不够,还应为他已经是大狗了。它哗哗的吃着,吃碗一碗它才叫了几声。我把它的脚放在腿上,手抓着它的腿,和它玩。晚上,它就睡在我房间给它的专用床,而且,我喜欢它。早上,我还没起来它就起来了。接着,他会跑到我的床上叫几声,把我从梦中叫醒。然后,我穿好衣服和它玩。 外婆家的小米加步枪真可爱啊! 外婆家的狗作文 篇4平时起床我都是依赖闹钟,铃!铃!铃!摇摇晃晃的响好久,我才会起床。有时还会让它响到屋顶好像要掀掉般,我照旧会抱着被子蒙着头睡觉。 但是在一个很特别的日子里,一切都改变了。原因是外婆养的那只可爱的狗女儿——奶茶,不知何时钻进我的被子,用它那毛茸茸的尾巴摇来晃去的打着我的脚丫子,让我觉得脚底痒痒的,想睡觉的念头一扫而光,急急忙忙的三两下就掀开了被子,反身扑向奶茶想把它抓住,我们玩的好高兴,真是酷呆了!从此之后,我们就变成了玩在一起的伙伴。 我和奶茶之间发生的疯狂又好玩的事,用手指头加上脚指头还算不完,否则就太“逊猛龙”了。记得有一次全家人在吃早餐的时候,奶茶竟然跳到我旁边的椅子上,将我百吃不厌的且即将到手的火腿肉叼走。此恨怎么也咽不下去,顿时我就像迅速的恐龙─般弹开椅子,跳得半天高,请认清楚是“迅”猛龙,不是“逊”猛龙,比手画脚的大声叫骂:“奶茶,你……你……,你给我站住!”,奶茶头也不回的叼着肉,拼命的忽左忽右的乱跑,而我也不甘示弱的在后面追逐,于是餐厅就变成我和奶茶争夺肉食的战场。最后,奶茶还是获得最后的胜利,因为它早就边跑边把风味絶佳的火腿肉吃完,就算让我抢回心爱的火腿肉,我也不敢吃了。所以,就只好便宜了奶茶。 我很喜欢奶茶,希望它变成我的宠物,能在每天的清晨叫我起床,能在我写好功课时陪我游戏、玩耍。但是,奶茶是外婆养的,白天要负责陪伴外婆,我不能让白天没人作伴的外婆孤单。所以只好央求妈妈有空尽量带我回外婆家住两、三天,让我与奶茶见面,以解相思之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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