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合伙经营协议书 |
范文 | 合伙经营协议书模板汇总5篇 在现在社会,协议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签订了协议就有了法律依靠。那么协议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伙经营协议书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1(公章) 年 月 日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________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1.联营宗旨: 2.联营企业名称:____市(县)____公司地址:____隶属:____经济性质____(所有制)联营。核算方式:共同经营、统一核算、共负盈亏。 3.联营项目: 4.经营范围与经营方式: 5.联合出资方式、数额和投资期限: 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 甲方投资____元,占投资总额____% 甲方以下列作为投资 现金:____元: 厂房: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 机械设备: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 专用工具: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 土地征用补偿费________元 专利权:________元 商标权:_________元 技术成果:________元 投资缴付日期 6.公司资金增减由董事会决定,并报请联营成员协商,根据资金增减合理?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7.公司财产为全体联营成员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全体联营成员一致通过不得处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8.联营成员出资额及其因参加本联营获得之权益不得转让 9.联营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10.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 公司实行(所得)税前分利的原则,即,依法缴纳产品税、营业税后,由投各方将分得利润并入投资方企业利润,一并缴纳所得税 公司所得,在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后,按下述例分配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双方按上述比例承担公司亏损或风险 前款所列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所提取比例由董事会定,但不得超过毛利的____% 11.联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现负责制,董事会为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定期举董事会会议,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董事会由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会成员任期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任,董事会成员如有临时变动,可由该董事的原单位另派适当人选接替。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或其他职务 12.公司的经营管理 公司由出资各方共同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包括生产销售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董事会一致通过的原则? 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人,由__方推荐,副经理____人,由____方推荐,经理、副经理由董会聘请,任期__年 公司的主管会计由____方推荐,____方推荐____名协助之 公司的财务会计帐目受联营成员监督检查 13.违约责任 (1)联营成员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时间)违约方应缴付应产出资额的____%作为违约金给守约方。如逾期(时间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____%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因违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2)对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 (3)协议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各方派代表协商解决,或请双方主管部门解解决及请求仲裁机关仲裁 (4)联营成员不得中途退出联营,如中退出,除赔偿造成的全部损失外,付出资额的____%作为违约金 (5)联营成员在本联营存续期间不得加入其他半紧密型联营,如违反本规定视为中途退出,按前款处理 14.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协议中如未尽事宜,由联营成员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15.本协议生效日,即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时,由公司董事会负责监督检查方履约情况 16.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一份,协议副本式__份,送____、____、____、……各一份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银行帐户 地址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银行帐户 地址 年 月 公证或签证机关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2甲方: 性别: ,身份证号: ,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 , 住所: 联系方式: 丙方: 性别: ,身份证号: , 住所: 联系方式: 丁方: 性别: ,身份证号: , 住所: 联系方式: 甲、乙、丙、丁四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共同出资设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项目”,共担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资方式: 1、甲出资人民币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 2、乙出资人民币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 3、丙出资人民币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 4、丁出资人民币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 5、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万元正。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二条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财务、会计 乙、丙、丁三方有权随时查阅公司账务,甲方应及时配合乙、丙、丁查阅账务工作,并安排指定人员协助。乙、丙、丁任何一方对账务有疑义,甲方应当予以解释。 第四条盈余分配 企业的盈余分配按甲、乙、丙、丁各自的出资金额的比例分配。 第五条关于追加投资 1、是否接受甲、乙、丙、丁或甲、乙、丙、丁之外的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的投资,由甲、乙、丙、丁决定,实行一票否决制; 2、追加投资在企业拓展业务时,每个股东按前期投资比例进行追加,若一方不能按比例追加投资,则按实际投资额从新定股份,各股东应在提出追加投资之日起一个星期内追加投资; 4、追加投资后,应按新投资额核算投资比例、利润分配比例和投资风险比例。 第六条关于债款债务 按各自的出资额比例承担债权债务。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有限合伙人 参与管理,不参与管理,但在本公司有工作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具体工资由甲、乙、丙、丁共同制定。 第八条管理 1、公司任何制度的设立均需甲、乙、丙、丁同意方可实施,实行一票否决制; 2、方共同同意由方作为合伙企业的负责人,合伙企业的负责人对企业运营有最终的决定权(但不包括企业的管理制度),但方应充分听取方的意见,在未知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无效(其中任何一人未知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无效); 第九条企业事务的决定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甲、乙、丙、丁)同意: 1、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甲、乙、丙、丁)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第十条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一条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实行一票否决制;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无论是否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都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对内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自愿退伙 1、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2、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3、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三)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第十三条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6、股东退股要在上一年度财务结算后才能退股; 7、股东退股所退还的股份及收益以上年度清算的财务利润为准; 8、财务核算应以审核公司内部账簿为准。 第十四条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十五条协议解除 1、任何一方合伙人违反本合伙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四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人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六条企业的解散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4、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5、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十七条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业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同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资比例返回出资; 6、清算后如亏损或企业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企业共有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八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甲、乙、丙、丁)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甲、乙、丙、丁)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受损失或者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甲、乙、丙、丁)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九条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甲、乙、丙、丁)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甲、乙、丙、丁)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甲、乙、丙、丁)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二十条保密 协议各方(甲、乙、丙、丁)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第二十一条通知 1、根据本协议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丁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以上协议甲、乙、丙、丁各一份,如出现对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丙、丁四方协商不成一致的,则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四条补充协议 未尽事宜甲乙丙丁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2、 3、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 丁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 粘贴处 丙方身份证复印件 丁方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 粘贴处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友好协商就合作经营砂石场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经营砂石场的名称及地址:砂石场的名称为:“石场”。砂场的地址: 二、合作经营范围: 。 三、出资总额、出资比例及出资方式: 1、出资总额由双方视情况决定; 2、出资比例为甲、乙双方各占%; 3、出资方式: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各出资壹佰万元作先期开发开支,不足部份双方再按比例分摊,机械设备和新装载车为砂场共同投入所有。 四、盈利分配与风险承担:合作经营期间双方按平均共同享盈利,共担风险,共同承担债务。 五、合作经营期间的生产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 1、合作期间的生产经营由双方共同协商管理; 2、合作期间财务管理,由甲方负责委派出纳,乙方负责委派会计,出纳会计应各负其责,财务执行一支笔管理,每月进行一次结算,视账面余额情况协商分红。 六、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中途撤资退股,不得向第四人转让出资股份。根据经营情况需要增加投资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按约定比例分担。 七、在双方合作经营期间,凡属对外赊账的业务原则上实行谁认可,谁负责。 八、协议的终止: 1、双方协商终止; 2、因政策等不可抗拒的因素终止; 3、协议终止后,经清算按比例分享债权,承担债务。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4绵阳双星翻译社长期合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双星(Double-star)翻译社 订立本协议旨在乙方为顾客提供及时、准确、规范的翻译或本地化服务。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目的:双方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和条件开展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二、合作期限:双方的合作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合作期满双方另行续约。 三、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甲方自动成为绵阳双星翻译社的会员;依照相关协议和规定,享受绵阳双星翻译社提供的服务,并拥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稿件及资料。(有效的稿件或资料是指甲方对所提供的稿件或资料不再修 改) 2. 在每笔业务发生时,甲方应详细说明翻译或本地化的要求。 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4. 在涉及口译服务时,甲方应说明时间和涉及到的专业领域。 5. 在涉及本地化服务时,甲方有义务提供详细的目标群体资料。 6. 甲方在确认乙方完成翻译或本地化服务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 五、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为甲方分配相应的翻译或本地化资源,必要时建立针对甲方业务的翻译或本地化工作小组。 2.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及时、准确、规范的`服务。 3. 乙方对已经翻译完成的译稿,在一个月内仍有修改的义务。 4. 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的所有翻译稿件或资料有保密责任,因乙方的泄密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 负赔偿责任。 5. 在涉及本地化和全球化业务时,乙方必须保证符合本地化和企业全球化的相关要求,因乙方工作 失误,达不到相应的要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六、本协议有效期内基于业务运作需要,双方协商共同定制的其他相关制度和书面文件,其效力等同于本协议。 七、本协议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协议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协议的解除与终止:任何一方如遇对方当事人违反本合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均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告之对方确认。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绵阳双星翻译社 法人代表: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地 址: 地 址: E-mail: E-mail: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5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 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本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 第三条 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 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五条第六条 第七条 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 获得最佳经济效益。(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描述) 第八条 合伙经营范围:。 - 1 -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具体填写。合伙经营范围用语 不规范的,以企业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合伙经 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合伙期限为 年。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九条 合伙人共 个,分别是: 12证件名称:, 第十条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合伙人: 。 以货币出资万元,以 (可填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 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 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 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个月内缴足。 - 2 - 2、合伙人: 。 以货币出资万元,以 (可填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 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 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 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个月内缴足。 (注:可续写) 。 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三条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注:也可以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的决定方式,例如“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决定”), 委托 (列出所委托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中法人合伙人委 派 、其他组织合伙人委派 (注:可根据实际续写,如无非 - 3 - 自然人合伙人,此内容删去)代表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注:如果全体合伙人都执行合伙事务,此内容应删除)。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第十四条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第十五条 约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或“经全体合伙事务执行人一致同意”等)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 4 -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第十九条 的出资。方式) 定新合伙人的其它权利和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该条;否则,删除该条)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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