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委托代理合同 |
范文 | 关于委托代理合同范文合集十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委托代理合同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委托代理合同 篇1刑事案件委托代理合同 知律刑字[20xx] 号 委托人:(以下称甲方) 受托人: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称乙方) 甲方因 一案,现委托乙方处理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之委托事务,经协商,双方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乙方根据甲方选定指派律师等人作为本案受害人 的诉讼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以授权委托书为准)参与本案阶段的诉讼活动,甲方指定 代表其履行配合协助义务,联系电话为 。 第二条:诉讼代理人依法履行律师职责,本案以判决、裁定、调解、和解、(视为)撤诉、终(中)止审理、终(中)止执行、移送其他机关处理等方式结案的,均视为委托事务的完成,甲方均应按本条约定支付律师费: 1、固定收费:首期律师费(大写) 元,应于本 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支付;二期律师费(大写) 元,应于再另行支付。 2、补充约定:注:1,甲方须将各项费用直接交至乙方财务部门统一收取,否则乙方对本合同的全部义务和责任包括由此造成的甲方一切损失概不负责。若甲方拖延付款,则应按逾期款总额的每日万分之五计算承担延期履行违约金,且无论乙方是否因此而解除合同,甲方拖延付款期间乙方完全免责。 2,所有款项必须交付乙方财务统一收取,否则乙方概不承担相应责任。 3, 乙方收款账号: 户 名: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 账 号:4420 1566 4000 5640 8003 开户行:建设银行深圳市中心区支行 第三条:甲方(包括本案的受害人,下同)应如实陈述案情,及时提供真实合法的证据材料,并按受案法院以及涉案相关部门的规定和乙方要求及时履行各项配合协助义务,否则,视为甲方主动终止或放弃委托事务,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若乙方有重大过错并由此造成了甲方的实际的重大损失,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终止委托,则未付之律师费免交,且已付之律师费应予退还。本合同项下的乙方过错赔偿责任以承办律师经由律协统一投保的律师执业责任险所实际获得的理赔额为限。 第五条:乙方已如实告知了本案可能出现的诉讼风险及本合同各条款的具体含义,甲方理解本合同含义并清楚本案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已告知的。同时,甲乙双方一致认为,无论此前此后、无论口头还是书面的,乙方对本案所作的分析、判断、意见、建议、看法等,均不视为是对本案代理结果所作的保证或承诺。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至委托事务完成止,甲乙双方及承办律师各执壹份;若因本合同产生争议协商不成时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处理。 甲方: 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经办人:经办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2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合同法》以及有关法规,以平等互利为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向,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 1-1、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所有的位于×××地产项目(以下统称本项目)的销售代理。 1-2、乙方受托代理本项目的范围:总建筑面积约 平米。 1-3、在本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或自行单独进行由乙方所代理的事项。 1-4、双方签约资质: 1)甲方提供:公司营业执照,项目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 2)乙方:身份信息。 第二条、委托代理期限: 2-1、本约期限:从本约正式生效之日起,到 年 月 日。 2-2、合同期满后的续约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3-1、甲方负责对该项目独立承担相关责任。 3-2、确保项目进行市场销售的合法性,确保与客户契约的合法和契约承诺,并独立承担相关责任。若购买人购买的该项目房产的实际情况与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或产权不清,规划设计变更或销售面积变化,以及因质量、典当抵押等问题产生的纠纷,均由甲方负责解决。 3-3、负责收取购买方按约定所支付的款项。 3-4、全力配合乙方办理相关销售手续或银行按揭手续。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4-1、作为本项目销售的总代理,乙方负责本项目全程市场营销。 4-2、作为本项目销售的总代理,乙方全面负责现场对客户的接待、推介、跟踪服务等工作,及本项目销售控制和销售操作。 4-3、乙方利用甲方公司名义负责与客户签订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督促客户付款,解释签约问题,并办理后续的登记、银行按揭、公证、房产证、土地证等手续。 4-4、乙方要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自觉维护甲方的权益并配合甲方的工作监督。 第五条、本项目销售价的规定 5-1、销售价:甲方确定本项目销售价为 元/平方米。 5-2、本合同签订后,即视同甲方认可乙方的代理售房价格,乙方不得低于该价销售。甲方同意在以上售价的基础上实际超出的部分全部归乙方所有,以此作为甲方支付给乙方的佣金。 第六条、款项的支付、收取方式 6-1、乙方代理甲方进行本项目销售,按甲方确定的销售价为基数计算的销售款由购买方直接支付到甲方账户。 6-2、乙方在代理甲方进行本项目实际销售中,超出甲方确定的销售价进行销售所超出的款项直接由乙方向购买方收取。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甲乙双方要严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未经双方书面许可时,另一方如果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本约另有规定的、双方都同意解除的、遇不可抗力等情况除外),属于严重违约行为,要赔偿对方违约金 万元。 7-2、甲、乙双方应本着精诚合作之原则,协商解决合同争议,如果协商不成,可诉至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八条、附则: 本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签定补充协议。 本约附件、补充协议与本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约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合同 篇3委托方(甲方):国家开发银行 代理方(乙方):交通银行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国家开发银行(下称甲方)和交通银行(下称乙方)的委托代理行为,提高委托代理业务质量,更好地为国家重点建设服务,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二)甲、乙双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应遵守国家的有关金融法律、法规,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原则。 (三)对于涉及两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应由两行协商或联合发文。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业务范围 (一)监督甲方委托项目借款合同(或临时借款协议)的执行。 (二)监督甲方贷款资金的使用。 (三)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办理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业务。 三、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贷款计划、借款合同副本及有关资料。 (二)在借款合同、贷款计划、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确乙方经办行代表甲方对借款人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权力以及借款人应向乙方提供的资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对乙方代理业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四、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根据代理业务需要,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代理业务。 (二)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的结算和核算业务。 (三)对代理贷款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关代理业务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贷款发放 (一)甲方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存款账户,发放贷款。 (二)甲方应将年度贷款计划、分批下达的贷款指标等文件和资料及时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级分行和乙方经办行。 (三)甲方将贷款资金直接汇入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开立的专项存款户。乙方经办行应在收到资金的当日按“代理贷款业务核算办法”进行账务处理。 六、贷款管理 (一)乙方经办行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参与贷款项目的下列工作: 1.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的招标; 2.项目概算调整的审查; 3.项目工程造价的编审; 4.项目竣工验收和决算的编审; 5.书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为便于乙方经办行对甲方委托贷款和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甲方要求借款人及时向乙方经办行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1.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 2.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计划;3.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其中大中型项目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须经甲方认可; 4.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副本; 5.有关统计和会计报表。 (三)乙方经办行根据借款合同和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年度资金配置计划、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有关商务合同和建设进度加强对贷款使用的监督管理。 当以下情况发生时,乙方经办行有权采取停止借款人贷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上级行和甲方: 1.超计划、超标准、挪用贷款等; 2.借款人名称或其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借款人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经办行的除外)。 (四)对于有多项建设资金来源的项目,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落实资金来源,促使其他资金与甲方贷款资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对代理的大中型项目要按月向甲方报送“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统计报表”(附表一至附表三);小型项目的统计报表由借款人向甲方报送、乙方经办行协助甲方催报和审核。 (六)乙方经办行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设立项目管理台账,系统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 (七)乙方经办行在其代理的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协助甲方做好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八)项目建成投产后,在借款人尚未还清甲方贷款本息前,乙方经办行应掌握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的能力,及时向甲方反映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跟踪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督促借款人组织资金按时归还甲方贷款本息。 七、贷款回收 (一)乙方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或约定的措施加强代理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二)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筹措还款资金,并于贷款本息到期前20天填制“代理国家开发银行到期还款资金落实情况表”(附表四)报甲方信贷局。对借款人还款确有困难的,乙方经办行应将情况书面反馈甲方信贷局。 (三)乙方经办行应按照借款合同按时计收甲方贷款本息,对甲方到期贷款本息,有权按甲方与借款人的合同约定从借款人的账户中划收,并于当日上划甲方(特殊情况不超过次日)。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经办行不得从甲方汇给借款人的贷款资金和借款人归还甲方的资金中扣收其自营贷款本息。 八、会计核算 (一)甲方对贷款负责会计核算。乙方经办行为满足监管和回收的需要,受甲方委托设立相应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二)贷款计息实行“算头不算尾”的方法,即贷款发放日为贷款起息日期,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或甲方)还款的日期为贷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经办行表外会计科目与项目管理台账的相关数据要衔接一致,并按规定向甲方反馈有关信息,做好与甲方的对账工作。 (四)甲方发放贷款和直接收息后应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乙方经办行,乙方经办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应于当日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甲方。 (五)甲方需传递给借款人的信息或会计凭证由乙方经办行负责办理转知手续。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贷款业务的核算办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九、代理业务报告 (一)乙方经办行对代理贷款项目实行季度工作报告制度。从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时起至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时止,每季终了后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上季度的“项目专户报告”。 内容:1.建设期。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总体到位和需求、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偿还利息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2.生产期。主要包括主营业务的生产销售、成本利润、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况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终了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上季度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本息回收情况。 内容包括:代理贷款本息回收的情况、措施及建议。 (三)乙方总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报送上年度的(代理业务情况总结)。 内容包括:代理业务基本情况、委托代理协议书的`执行情况、委托代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十、代理业务手续费 (一)本协议生效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代理业务手续费原则上按下列公式计算: 代理业务手续费=本年代理贷款发放额×0.5‰+回收贷款本息额×1.5‰ 外汇贷款项目代理业务手续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 代理贷款发放额和回收贷款本息额以甲方记账日期为准。 (二)本协议生效前发放的贷款,本息回收时不再支付手续费。 (三)代理业务手续费采取按年计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份预付,次年决算后清算。 (四)甲方将代理业务手续费支付给乙方总行,由乙方总行负责向所属代理经办行拨付。 十一、委托代理业务考核 (一)甲方应对乙方及乙方经办行代理业务管理、贷款本息回收上划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每年要将考核结果通报乙方。 (二)乙方应将代理业务管理作为其本行责任目标重要内容之一,纳入统一考核范围,进行严格的内部考核。 十二、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理事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三)乙方经办行在收到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当日(遇特殊情况不得超过次日)未上划甲方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四)乙方及乙方经办行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甲方将视情况扣减代理业务手续费直至取消其代理资格而外,乙方还应弥补甲方的损失。 十三、附则 (一)在遵守本协议的原则下,由甲方信贷局与乙方省级分行签订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项目也可由双方总行签订。 项目委代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项目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二)本协议自19xx年1月1日起执行,直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所有项目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三)自本协议生效起原协议同时废止。 (四)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调整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修改协议。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国家开发银行(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交通银行(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委托代理合同 篇4甲方: 乙方: 一、甲方因与XX市XX区前进街前进第一股份合作经济社龙怡苑合作建房合同纠纷事宜,现委托乙方指派的田武、李凤仪律师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关非诉讼法律事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具体法律事务为:向XX市XX区前进街前进第一股份合作经济社发律师函。 三、甲方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配合乙方开展工作,乙方应积极履行职责,根据法律和事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四、根据乙方的收费标准,甲方同意于签约后就上述委托事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师费共人民币一百五十元。 上述费用不包含乙方到广州外办理上述委托事务的差旅费和有关杂费。乙方在甲方支付费用后开始代理工作。 五、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委托,应支付双方约定的律师费,并不得要求退还已支付的律师费。 六、乙方无故终止代理,应全额退还甲方已交付的律师费。 七、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律师函发出时终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特别约定:无。 本人/单位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楚了解上述每一条款的确切含义。 甲方:乙方: 20xx年11月23日20xx年11月23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5甲 方(委 托 方): 乙 方(受 托 方):湖南法律在线 甲、乙双方就委托 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二、委托权限范围: 。 三、根据甲方要求,乙方指派律师 、 及 担任上述委托事项的承办人员,甲方指定本单位 (家庭) 为联络人员,联络地址: 电话: 四、代理收费的取费形式 1.按收费标准收取;( ) 2.双方协商收费;( ) 五、代理费用的收取:(依人民币计算) 1.代理费用为 元; 2.办案费用(交通、通讯、打字、复印、联络等)为 元。以上费用的的收取时间和办法为 在代理活动中,乙方基于代理事务而必须开支的费用(交通、通讯、打字、复印、联络等)预计为 元,由甲方预交,乙方在结案提供相应的票据进行结算。 六、甲方郑重承诺:以上委托事项未经委托他人或已中止对他人的委托;随案移送的一切材料及口述情况绝对保证其真实性;未对乙方隐瞒与案件相关的重大情况。否则,乙方有权随时中止委托承办工作,有关费用不予退还,并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 七、乙方对委托承办事务中所知悉的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的义务。 八、委托事务进入代理阶段后,乙方应尽责尽力履行相关法律程序,维护委托人的正当合法权益。但乙方不对所代理事务之结果承担任何经济责任。甲方并且不得因委托代理事项的变化或提前完成,而要求退减已交或应交的代理费额。 九、代理律师业务中,乙方不对案件标的承担经济责任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承担。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乙方须加盖事务所合同章)后生效。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另行协议。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委托事项终止(以授权委托 合同为范围,含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诉等情形在内)。本合同如发生争议,提交岳阳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二、以上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签约地点:湖南法律在线签约时间: 年 月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6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因纠纷一案,委托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_______纠纷案的第_______审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于协议签订之日向乙方缴纳代理费_______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缴纳费用_______元,缴纳方式和期限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协议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结终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协议条款,需要行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7委托人[甲方]: 受委托人[乙方]: 依据《合同法》、《律师法》等法律规定,上述双方经自愿协商,于20xx年12月15日在北京市海淀区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委托事项及范围 1.1甲方与因纠纷一案[简称本案],委托乙方代理。 1.2委托代理的范围为:本案一审阶段;即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案该审判阶段终结[包括但不限于判决、裁定、调解、和解、撤诉等]。 1.3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上述委托代理的范围,不包括重审或再审。 1.4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一审的,如诉前达成和解,本案无必要再进行诉讼的,乙方即已完成本合同项下义务。 2.代理律师及代理权限 2.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张思律师[简称代理律师]代理本案,乙方可指派其他律师或律师助理协助办理提交法律文书等具体事务。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同意。 2.2代理律师因开庭、出差、疾病等正当原因无法及时亲自办理有关事务,委托事项又急需处理的,乙方可临时指派其他律师办理,但是指派其他律师出庭的,仍需取得甲方同意。 2.3代理权限以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2.4依前款约定特别授权代理的,如甲方对和解、调解有具体要求或特别限制,应事先书面告知代理律师。 3.代理职责 3.1乙方及其指派的代理律师应依法履行下列代理职责: 1)依甲方授权与指示处理委托事项,但其指示与法律或律师职业道德相悖的除外; 2)勤勉尽职的依法履行代理职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3)应甲方要求,告知案件处理进程和结果; 4)因本合同订立和履行而知悉的甲方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应依法予以保密; 5)因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及时转交甲方。 3.2乙方违约或因过错造成甲方损害的,乙方在投保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赔偿范围及限额内承担责任,如甲方指示或同意办理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办案条件 4.1为保障代理事务的合法、顺利实施,根据本案委托事项的具体需要,甲方应如实、全面、及时的提供下列办案条件: 1)陈述案件事实和案件背景情况,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提供证明其诉讼请求或抗辩理由的证据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提供对方当事人的身份、住所、联络、财产等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4)认真审核、签署办理案件所需的法律文件;如有不明,应在签署前向代理律师询问; 4.2甲方未依前款约定提供相应办案条件的,应自行承担案件办理迟延、失权等风险。 5.办案费用 5.1代为向办案机关或有关机构交纳的费用 甲方应及时、足额的支付应向办案机关或其它有关第三方机构交纳的办理案件所需的诉讼费、保全费、认证费、公告费、查档费、拍卖费、审计费、鉴定费、评估费、检验费、公证费、翻译费等费用。 5.2办案差旅费 代理律师办理案件所需的交通、住宿等差旅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预交差旅费0元。费用发生后,依付款单据由甲方依付款凭证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5.3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上述办案费用的,应自行承担案件办理迟延、失权等风险。乙方及代理律师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 6.律师代理费 6.1甲方应依本条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作为乙方代理委托事项的报酬。律师代理费的计费方式为下列第项。双方据此确定律师代理费为元(¥元),甲方应将律师费转账至乙方账户或者向乙方财务室缴纳现金。 乙方接收律师费的唯一账户: 户名:北京市京悦律师事务所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外支行 账号: 6.1.1计件收费: 委托事项共件,每件元。 6.1.2按争议标的额差额累进计费 本案甲方列明的争议标的额为元,按下列方式差额累进计费。 1)争议标的额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部分按10%计费(最低收费3000元); 2)争议标的额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的部分按6%计费; 3)争议标的额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部分按4%计费; 4)争议标的额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2%计费。 5)反诉与本诉的争议标的额应分别计费。 6.2律师代理费的支付时间,采用下列第1项。 1)本合同订立之日支付全部费用。 2)本合同订立之日支付元;时支付其余元。 6.3甲方迟延支付全部或部分律师代理费的,应按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迟延付款利息;同时,乙方及代理律师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由此而造成的案件办理迟延、失权等风险,由甲方承担。 6.4对于乙方收取的律师费,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xx年第53号文件》 第三条的规定,由乙方直接核算和扣除费用。 6.5律师费发票 如甲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乙方可为其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需提供以下资料: 1)委托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2)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 3)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7.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7.1本合同各方经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协议方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7.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已收取的律师代理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的,仍应支付。 1)未依本合同第4条、第5条履行,导致乙方代理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 2)迟延支付部分或全部律师代理费或办案费用超10日的; 7.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依代理律师完成工作的情况,全部或部分退还律师代理费。 1)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主要代理职责的;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甲方严重损害的; 7.4除本合同第7.3条款约定情形外,甲方解除合同的,已收取的律师代理费不予退还;已进行交换证据或开庭审理的,未支付的律师代理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全额支付。 7.5一方依本合同约定,或依法解除合同的,应当向对方发出由其签字或盖章的书面解除合同通知。该通知送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乙方及代理律师即解除代理权限和相应代理职责。甲方应毫不迟延地与法院等相应办案机关联系,办理有关撤销手续。 8.其他约定 8.1代理律师变更执业机构 本合同订立后,如代理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的,接收代理律师的律师事务所和本协议的双方当事人签订三方协议,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移至接收代理律师的律师事务所。 8.2通知与送达 各方确认本合同签署页所记载的联络信息均为其有效的通知和送达方式。由于一方通信信息错误、变更未及时通知等情形导致通知不到或迟延的,应自行承担相应风险。以邮寄方式发出的,挂号信或快件寄出后五日视为送达。 8.3联系方式 甲方指定为其履行本合同的联系人。该联系人代表甲方,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向乙方提供或自乙方处收取相关证据、文件、资料、票据,办理与本合同履行有关事宜。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指定为其履行本合同的联系人。该联系人代表乙方收取相关证据复印件、文件、资料、票据,办理与本合同履行有关事宜。乙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8.4争议解决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交由本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判。 8.5合同生效 本合同之生效时间,为下列第2项: 1)自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时; 2)自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且甲方依本合同第6.2条款支付首笔律师代理费时; 8.6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9.风险告知 9.1任何诉讼或仲裁案件的裁判、执行均存在不确定的风险;乙方及代理律师就案件所提供的专业分析意见,不应理解为对裁判或执行结果的承诺或保证。 9.2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律师就案情所提供的专业分析意见做出独立的判断与决策,并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和责任。 9.3证据原件是诉讼获胜的关键,甲方应妥善保管并且避免证据原件灭失,乙方不承担因任何原因导致证据原件灭失的风险。 [甲方]: 住所地: 甲方代表: 传真: [乙方]: 电话:电子邮箱: 委托代理合同 篇8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甲方与__________纠纷一案,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在诉讼(包括仲裁、非诉讼调解等)中的__________诉讼代理人,甲方应向受委托的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并及时办理、按时出庭,不得延误或推诿。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陈述案情,提供相关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律师代理权限见授权委托书。 六、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当日内支付案件代理费,若甲方不按时支付上述费用,则乙方有权不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直至解除合同,因此造成案件延误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甲方涉案性质属__________,争议标的为__________元。 八、根据国家司法部、财政部、物价局联合颁发的《律师业务收费标准》规定,结合本案的难易程度,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交纳代理费__________元整。 另,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函电、通讯、交通、资料、调查等项费用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本案止(包括判决、调解、仲裁,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十、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签订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前,依原合同执行。任何一方违约,按应收代理费的____%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以立案为准),甲方提出终止代理合同的,代理费一律不予退还。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代理律师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代理律师: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9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需向美国出口产品,希望乙方为其提供FDA注册等相关服务。乙方愿意根据FDA的要求及本合同的约定,帮助甲方完成其在FDA的注册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合同双方就FDA企业注册一事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事项 甲方同意接受《办理FDA注册合同条款》,委托乙方在美国办理FDA的企业注册事宜,委托项目见附件A。乙方接受甲方的上述委托,乙方在办理FDA事务业务时,仅作为甲方的代理,注册的所有结果和后果由甲方享有和承担。 二、 甲方在申请FDA企业注册应提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 1.企业法律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代码证书、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2.有效的资质证明和卫生、生产许可证书 3.办理《FDA注册申请表》中英文各一份,同时提交中英文电子文档各一份 4.FDA可能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三、工作流程和办理注册期限 1.工作流程 A.甲方提交上列资料; B.乙方审核合格后及时转交FDA授权实验室; C.FDA授权实验室向FDA申报; D.FDA办理; E.结果通报乙方; F.结果通报甲方。 2.代理注册期限:在甲方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完整、签订《FDA企业注册委托代理合同》和手续完备后,自《受理确认书》发出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注册。 四、费用和支付 1.FDA事务代理费用总计: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 2. 甲方将在本合同签订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上述代理费用。 五、合同组成部分 本合同附件A、附件B、附件C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10根据专利法第十九条二款规定,兹委托_________(地址:_________)专利代理人_________代为办理名称为_________的发明创造申请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授权上述代理人办理: □申请、审批、批复程序中的有关事宜。 □异议程序中的有关事宜。 □无效程序中的有关事宜。 □其他有关事项。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受托人(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注意事项: 1.本表应认真填写,字体应端正清晰。 2.表中的方格“□”供填表人在填写选择项目时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应在方格内标上“√”号。 3.受委托单位填写在第一空栏内,要求填写全称。 4.专利代理人栏内应填写在具体办理该专利申请的人名,不得超过两人。 5.如有超出所列代理权限的,可在其他有关事项栏目下填写。 6.委托方是单位时,要加盖公章,同时该单位代表要签字,委托方是个人时,要求本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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