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担保的合同 |
范文 | 担保的合同【热门】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担保的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担保的合同1甲方: 乙方: 第一条总则甲方向借款,请求乙方为其借款提供担保,为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自愿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甲方向借款金额(大写)元:元,期限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编号为,请求乙方为前述借款提供担保,乙方同意为其借款提供担保。 第二条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整个借款手续办理结束后,必须将借款合同、保证合同送交乙方一份留存。 2、甲方必须按申请用款事由使用借款,接受乙方检查和监督。 3、甲方按借款合同所规定期限归还借款本息。 4、在乙方为其出具借款担保文书的同时,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保费。一: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可根据审核情况决定是否为甲方提出的借款担保、申请提供担保以及担保的金额和期限。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反担保保证,反担保保证方式为(反担保合同另定)。反担保保证合同、抵(质)押合同是本合同的从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借款,从乙方代为偿还之日起,乙方即有权要求甲方或反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并有权处置抵押物、质押物后优先受偿,有权委托银行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从甲方帐户划收款项等途径进行追偿。 4、乙方按担保金额一次性向甲方收取保费。担保费标准:月保费率‰,不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收,如提前偿还借款可退回相应的保费。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在贷款银行的所有借款和还款情况,检查监督甲方所借款项的使用情况和生产经营情况。 第三条其他约定 一、甲方不能如期归还借款,除积极筹集归还到期的本息外,还必须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并说明原因。 二、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1、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现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本款应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 2、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事后三天内通知乙方) 3、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执照、被撤消。(事后三天内通知乙方) 4、法人代表、住所、电话发生变更。(事后三天内通知乙方) 三、甲方未按 第六条约定执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 四、本合同在甲方清偿本笔委托担保借款本息后终止。 六、本合同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与签订的合同(合同号)的从合同,与主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七、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或授权代理人(签章)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的合同2农银抵借字____第____号 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充分协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贷款内容如下: (一)贷款种类________;借款用途_________。 (二)贷款金额_________(币种及金额大写)。 (三)贷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还款方式_______(分期还款的日期和金额为: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 (四)贷款利率为月息____‰,按____计付利息(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二、抵押人愿以下列财产________(详见抵押物清册)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抵押物,抵押担保内容如下: (一)上述抵押物评估价值________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二)抵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贷款清偿完毕止。 (三)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仅、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 (四)抵押财产由抵押人办理财产保险。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赔款应用于提前向贷款人归还贷款本息或向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抵押人弥补或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否则,贷款人有权降低相应的贷款额度或提前收回贷款。 (五)抵押物由抵押人妥善保管。在抵押期间,如发生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有义务恢复抵押物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等的担保。否则,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或行使抵押权。 (六)抵押人负责依法向有权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不得对抵押物转让、变卖、转移、租借、重复抵押或用以清偿其他债务。贷款人有权随时对抵押物进行检查。抵押人因转制、被兼并、破产或其他原因危及借款方实现抵押权的,应提前通知借款方。 (七)抵押物的保险、鉴定、登记和评估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三、借款人应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_______计收利息。借款人如需延期还款,必须在贷款到期前15天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定延期还款协议。 四、借款人应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贷款在挤占挪用期间按日利率______计收利息。 五、借款人承诺:(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行、帐号、存款余额等资料。(2)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贷款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3)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并按期清偿贷款本息。(4)用本企业资产对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5)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更换、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以及减少注册资金时,应事先通知贷款人。(6)借款人因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对外投资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 借款人违反本条任何一款内容,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或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六、贷款到期,借款人有能力以资金形式归还贷款本息的,应首先以帐户资金归还。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的部分,由贷款人按照规定程序处理抵押物,收回贷款本息。不足受偿部分,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七、贷款人依照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贷款人 有权依照第六条规定行使抵押权。 八、抵押人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四、五、六款内容,使借款人因抵押权不能实现而遭受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并向借款人支付相当于抵押物作价______%的违约金。 九、贷款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均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并可在必要时商请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十、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事项: (一) (二) (三)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份,借、贷、抵押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并依法设定抵押之日生效。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担保的合同3甲方: 乙方: 甲方向(以下简称贷款人)申请贷款,现委托乙方为其保证人。根据《担保法》、《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 一、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借款合同》(贷款本金:人民币10000元,贷款期限:个月,贷款利率: )中约定的债务,以及因甲方违约导致的所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滞纳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向贷款人提供信用担保。 委托保证期:保证借款合同约定的本金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 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提供反担保,具体事宜另行订立合同。 三. 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在与贷款人签订相应的担保贷款合同时,应以转账或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担保费(大写)。 四. 甲方以资金到位x%的转账形式或委托付款人从贷款中转账支付的形式向乙方支付风险保证金。 风险保证金应按以下原则操作: 1. 风险保证金所有权属于甲方,来源于甲方对贷款人的贷款,贷款利息由甲方承担; 2. 清偿乙方为甲方承担的补偿性债务; 3. 支付违约金、赔偿金和滞纳金; 五. 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主合同,乙方承担担保责任,属于甲方违约; 2.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下列违约金额: 六.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订立补充合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的判决不应通过协商解决。 七.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x年x月x日 担保的合同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甲方):_________ 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债权人(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________签订《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民法典》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保证担保的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第二条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款通知书》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第三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和实现借款债权的费用(包括如催款人工资,车费,电话费,饮食费,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仲裁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用等一切费用等)。 第四条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 第五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保证期间,出借人同意借款人延期还款时继续有效,并同意直接适用于借款人借款延期等的保证,同时无须在与保证人签定其他任何有关续保的合同。 第七条保证期间,甲方的联系电话、工作、住址或机构发生变更、撤销,甲方应提前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对甲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变更后的机构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有义务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八条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十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乙方借款债权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借款、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一条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借款金额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担保的合同5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 _职务:____ 地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址:________ 邮码:___ _电话:____ 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贷款____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日期 金额 利率 用途 日期 借款本金 第二条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全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条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条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条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条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_____作担保。 贷款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电话号码: 借款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电话号码: 担保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电话号码: 年 月 日签约于 担保的合同6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丙方(担保方): 地址: 电话: 第一条 甲方将座落于________,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为 ,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结构 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出卖给乙方,乙方并同意购买. 第二条购房款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其中首付款为 人民币(大写),首付款由乙方在本合同订立2日内存入在丙方指定的监管帐户。 首付款之外的购房款为人民币(大写),在甲乙双方办理完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并取得《房屋权属转移登记业务受理单》后3日内,贷款方将贷款金额一次性转入乙方帐户,并在上述期限内依据《房易安资金划转通知书》将所有购房款转入甲方帐户。 第三条 本合同订立后3日内,甲、乙双方应向丙方提交足以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所有证明文件(见附件一)。 乙方应当在本合同订立后5日内与贷款方订立抵押贷款合同办理借款手续,并将足以办理抵押登记所需文件(除新的产权证书外的文件,见附件二)转交由丙方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四条甲方应当保证出售房地产权属清楚,无正在发生或将来发生之纠纷,甲方保证对出售之房地产享有完全合法之权益,如系共有,则全体共有人应当签署书面文件同意出售,且不因共有人之间之争议对乙方、丙方有任何关联。 第五条 甲方保证出售之房地产不存在租赁争议。 如已经租赁,应当取得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件并经乙方、丙方核实,如因租赁产生之任何争执,均由甲方自费承担责任并负责解决。 第六条 自本合同订立时起,甲方保证将该房地产按约定价格出售给乙方,并不得反悔或另行出售。 第七条 乙方保证在本合同订立后,无条件委托丙方办理过户、抵押登记手续,按约定支付首付款并与贷款方订立首付款之外的购房款抵押贷款手续。 第八条 乙方保证在取得贷款后,按照贷款合同即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贷款合同应经丙方同意。 第九条 丙方为乙方担保期间自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至贷款方收到《房屋他项权利证》止。乙方与贷款方另行订立的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变更,未经丙方同意的,丙方担保责任免除。 第十条 丙方协助甲乙双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协助乙方办理抵押登记贷款手续。 第十一条费用:丙方收取手续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 元,方在本合同订立之日一次性支付给丙方。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及抵押登记过程中需交纳的各项税费由甲、乙双方自行交纳。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丙方在本合同之义务全部免除,丙方所收手续费、贷款担保服务费及已收的费用予已退还。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丙方在本合同之义务全部免除,丙方所收担保费、担保手续费不予退还,违约方还应向守约方及丙方各支付购房总价款10%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 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五、六条约定,导致本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或引起抵押登记无效或被撤销,由此而给乙方、丙方造成的损失,其中包括直接损失、可预见利益损失、仲裁诉讼费、律师聘请非用等,由甲方赔偿。甲方在赔偿乙、丙方损失之外,还应乙方及丙方各支付购房总价款10%的违约金。由甲方承担在本合同之义务全部免除,丙方所收担保费、担保手续费不予退还。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约定,丙方在本合同之义务全部免除,丙方所收担保费、担保手续费不予退还,乙方还应向甲方及丙方各支付购房总价款10%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 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或引起抵押登记无效或被撤销,由此而给甲方、丙方造成的损失,其中包括直接损失、可预见利益损失、仲裁诉讼费、律师聘请费用等,均由乙方赔偿,乙方还应向甲方及丙方各支付购房总价款10%的违约金。由甲方承担在本合同之义务全部免除,丙方所收担保费、担保手续费不予退还。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约定,丙方在本合同之义务全部免除,丙方所收担保费、担保手续费不予退还,违约方还应向守约方及丙方各支付购房总价款10%的违约金。 第十九条 甲方在乙方在贷款合同订立之前,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甲、乙双方之间的购房合同、协议而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应向丙方支付购房总价款10%的违约金,丙方所收担保费、担保手续费不予退还。 第二十条 乙方在贷款合同订立之前,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甲、乙双方之间的购房合同、协议而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应向丙方支付购房总价款10%的违约金,丙方所收担保费、担保手续费不予退还。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在乙方贷款合同订立之后,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甲、乙双方之间的购房合同、协议而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时,解除方应向丙方支付购房总价款10%的违约金,丙方所收担保费、担保手续费不予退还。 第二十二条 凡因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原因导致丙方承担担保责任的,原因方应当赔偿丙方一切损失,其中包括直接损失、可预见利益损失、仲裁诉讼费、律师聘请费用等,原因方还应向丙方支付购房总价款10%的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 三方同意将本合同作为乙方贷款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以乙方向贷款方申请购房贷款获得贷款方批准为生效条件,如果贷款申请未获得贷款方批准,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 凡因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争议,各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二十六条 所有文件之送达,均已本合同所列地址为准,本合同各方之地址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三日内通知相对方,未通知对方时,送达至本合同地址所列地址即为送达,本合同之变更,应以书面为准。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丙方(担保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担保的合同7担 保 人(甲方): 委托担保人(乙方): 乙方为解决经营资金短缺的困难,向甲方申请贷款担保。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及所附文件资料,同意为乙方向贷款人(含贷款人或委托人)提供担保。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恪守: (说明:“贷款人”指金融机构提供的担保贷款业务中的“金融机构”及、或委托贷款业务中的“委托人”,下同。) 第一条 担保的范围、担保期间 一、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乙方与贷款人之间已经订立或将要订立的一个或多个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借款,本金余额不超过(含)人民币贰仟万元(大写)。 本合同贷款利率以具体各笔委托担保合同及各主合同(指贷款人与乙方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为准。 二、担保金额: 甲方愿就上述期间内所发生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贰仟万元(大写)的借款本金及其利息、复息、罚息等为乙方向贷款人提供担保。 三、被担保债权的确定 本合同项下被担保债权在下列日期中最早发生之日确定: 1、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 2、贷款人根据约定宣布主合同提前到期之日; 3、其他依法或依约能够确定债权之日。 四、甲方的担保期间为各主合同中约定的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如主合同中约定的主债务为分期还款,则每期债务的担保期间为该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有本条第三款情形的,甲方的担保期间为确定债权之日起两年。 第二条 担保方式 一、甲方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乙方在各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不能履行债务的,贷款人可以要求乙方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担保期间内代为清偿。 二、超出甲方的担保范围、担保期间的任何债务,甲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三、甲方的担保责任随乙方履行主合同还款义务、甲方代为偿还或贷款人因乙方违反约定收回贷款等情况相应减少或解除。 第三条 甲方代偿和垫付 一、乙方贷款到期未能及时清偿债务,甲方在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履行了担保义务代乙方清偿债务,取代债权人的地位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归还代偿的全部款项和自代偿之日起的利息(按应偿还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 二、乙方因经营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等造成资金临时周转困难,导致无法按期偿还分期应还贷款时,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并向甲方申请临时垫付。甲方垫付后乙方应按垫付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付利息直至全部还清垫付款。 本条约定与主合同相关条款相抵触的,以本条约定为准。 第四条 甲方的抗辩权 甲方依法享有乙方对债权人的抗辩权,乙方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甲方仍有权抗辩。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应按约定向甲方支付担保费,并在主合同签订之前一次缴清。担保费按担保总额的一定比率支付。具体以各期《委托担保合同》的约定为准。 二、在甲方依约向债权人支付完第三条约定的全部款项,并接到甲方书面还款通知后十五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清偿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全部款项。上述书面通知对乙方有法律约束力。超出十五日的,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之约定向乙方行使反担保权利。 三、必须承担主合同规定的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以后的逾期利息、罚息、复息及在贷款到期(含分期还款及宣布提前到期),且在甲方依约向债权人支付完第三条约定的全部款项后15天内,乙方未向甲方清偿借款的本金、利息、担保费时所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及律师费)等。 四、所有借款之用途必须符合主合同的规定,不得挪作它用。 五、按照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资金来源、时间、数额等严格执行还款计划。 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处分已向甲方: (一)抵押的抵押物; (二)质押的质物; (三)质押的质权。 七、应甲方要求定期或随时向甲方报送反映本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债权债务情况、借款使用情况、项目进度情况等财务报表及文件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否则,由此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应将自己对资金的需求情况及时告知甲方,如需在甲方之外获得其他担保机构及甲方推荐的合作银行之外的银行贷款,应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应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提前归还甲方担保的贷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解除担保责任并(或在承担担保责任后)要求乙方支付担保金额5%的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第七条 反担保 一、抵押 1、对于本合同项下的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由乙方依法有权处分的位于xx市xxx区48502。34平方米土地[土地使用权证号:xx市国用(20xx)第xx号]及地上建筑物向甲方提供反担保,并由甲方与乙方签订《最高额抵押反担保合同》。 2、对于本合同项下的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由xx和xx依法有权处分的位于xx市xxxx235号765。16平方米土地[土地使用权证号:xx市国用(20xx)第xx号] 及其地上建筑面积为444。75平方米房屋(房权证:xx字第HKxx号)向甲方提供反担保,并由甲方与和xx、xx签订《最高额抵押反担保合同》。 3、对于本合同项下的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由xx依法有权处分的位于xxxx大道xx广场A幢首层xx商铺向甲方提供反担保,并由甲方与xx签订《最高额抵押反担保合同》,并留置购房合同和发票原件。 二、个人连带责任保证 对于本合同项下的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由xx、xx、xx向甲方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三、其他 甲方可视乙方具体贷款金额,并经乙方认可后相应增加反担保;新增的反担保有关事项具体以各期《委托担保合同》的约定为准。 第八条 反担保的实现 一、在各主合同约定的还款(包括分期还款)期限内乙方未归还借款本息或未能履行本合同第五条应尽义务,甲方在提供相应书面确凿证据的情形下,认为足以损害自身利益时,有权解除担保责任或建议贷款人不予发放后续贷款、宣布借款全部提前到期。 有充足的证据证明,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而抵押人未恢复抵押物价值,也未提供相应的担保,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清偿债务。 在贷款到期(含分期还款及宣布提前到期),且在甲方依约向债权人支付完第三条约定的全部款项后15天内,乙方未向甲方清偿借款的本金、利息、担保费,甲方可自行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包括直接向法院申请对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抵(质)押物进行处置,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要求连带责任人承担担保责任(包括处置连带责任人所有的财产)。 二、甲方就上述反担保措施实现债权时,甲方有权自行选择行使权利的顺序,自主决定就其中一项或几项措施优先实现权利。 采取以上措施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九条 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甲、乙双方义务与责任不因任何一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其地位、财力状况改变或任何一方与其它单位签定任何协议、合同、文件的无效等情形而免除。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如发生合并、分立或变更等情形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与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附件《借款人声明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在另行签订的反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等均须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担保的合同8甲方(债务人): 乙方(债权人、抵押权人): 丙方(抵押人/连带责任保证人): 甲方欠乙方货款,丙方愿提供房屋和土地为其抵押担保并自愿担任连带责任保证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双方就货款、抵押等相关事宜平等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1.欠款金额; 元 大写金额:元整。 2.资金占用费支付办法 元/月.现在 计 元。 3.甲方承诺 年 月 日前付清欠款及占用费,并制订分月还款计划。 第二条:丙方愿以其享有土地使用权的的房屋为乙方该项货款和资金占用费提供抵押担保,并自愿担任连带责任保证人。 第三条:特别约定,因抵押房屋不能办理它项权证,为了保障乙方权利,丙方同意将抵押商品房给乙方(或乙方书面指定的任何第三方)进行网签合同,房屋单价按双方约定每平方米 元,并将网签合同提交 房管局备案(办理购房合同登记备案)。丙方如需销售全部或部份抵押商品房,应先向乙方支付全部或部份的商品房全部房款后,乙方与丙方解除相对应的网签合同,所有税费由丙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乙方税费零负担(依法应由乙方或乙方书面指定第三方的税费,均由丙方代付代缴直接承担)。 第四条:甲方付清乙方货款和资金占用费后,丙方抵押及连带责任解除失效。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清款项,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和丙方共同付清货款及资金占用费。 第五条:本合同争议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各方签字盖章生效,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丙方(盖章签字): 时间 : 年 月 日 担保的合同9甲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_____________ 第一条 丙方保证金额为甲方根据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 字第_______________ 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_______________ (币种)资金本金_______________ (大写)整及其相应的利息、费用。 第二条 丙方对上条所列条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甲方不按主合同的约定偿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乙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偿。丙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通知后_______________个营业日清偿上述款项。 第三条 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财力状况的改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条件及本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或解除而免除。 第四条 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撤销,丙方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本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五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它条款,应征得丙方同意,由甲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七条 本合同的担保金额随甲方偿还或丙方代为清偿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本金、利息、费用的数额而相应扣减。 第八条 丙方代甲方清偿借款本息、费用后,有权向甲方追偿。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为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乙方有权委托丙方开户金融机构从丙方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并可视情况按担保总额的______%向丙方收取违约金。 二、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应由变更后的机构按担保总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还应赔偿乙方直接经济损失。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并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四、甲方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约定,未经丙方同意擅自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它条款,丙方可以自行解除担保义务。 五、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甲、乙、丙三方商定的的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_______________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日 担保的合同10担保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反担保担保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根据乙方与甲方签订的担保合同,甲方为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担保,现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保证反担保的范围 乙方愿意按照《保证合同》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反担保,并履行反担保责任: 根据《保证合同》的有关规定,乙方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且甲方承担保证责任后,乙方必须立即向甲方全额支付:乙方未还清贷款人的全部款项;乙方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担保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支付的、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审计评估费等。) 第2条:反担保方法 1、如果乙方人多,很多是独立担保人。 2、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是独立完整的,不受其他担保合同效力的影响。 3、如果对甲方的反担保既有本保函又有物的担保,乙方和物的担保人应承担连带责任。在实现担保权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前承担全部担保责任;甲方也可以先要求乙方对该财产担保范围以外的余额承担担保责任,然后在该财产担保实现后无法清偿的债权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第3条:反担保期 反担保保证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付清全部款项时止。 第4条:反担保的有效性 1、本合同是《保证合同》的从属合同,但本合同的效力不受《保证合同》效力的影响。即使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保证合同》无效,反担保行为仍然有效。 2、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义务是持续的,不受乙方重大人身或财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自然灾害等)的影响。) 第5条:声明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 1、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权签署和履行本合同。 2、反担保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自身承受能力的担保。 第6条:乙方的权利义务及对甲方的授权 1、反担保债务全部清偿前,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对其经济情况的监督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 三、在保证期内,如发生下列情况,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乙方违反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位签订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或与其他任何债权人签订的信用合同; 2、与乙方或乙方主要负责人有关的重大违纪、违法或索赔; 3、乙方有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的; 4、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未履行之前,乙方将承担债务或或有债务或向第三方提供抵押和质押担保; 5、乙方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诉讼、仲裁等法律纠纷; 6、其他可能影响乙方财务状况和偿付能力的情况。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必须在发生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如实提交相关材料。经甲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实施: 1、乙方进行对外投资或资产转让等重大事项; 2、乙方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3、其他需要乙方书面同意的事项。 5、在保证期内,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保证能力的担保或以任何可能危及其保证能力的方式处置资产。 6、乙方在此授权甲方在甲方认为必要时全权代表乙方办理其到期债权的追偿和追索,由此获得的款项将优先用于清偿乙方的反担保债务。 第7条:违约和违约处理 乙方发生下列事件之一,构成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 1、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担保责任的;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或第五条规定的;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其他条款。 默认处理 违约后,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限期改正默认; 2、有权从任何账户中扣除乙方担保的所有债务;若账户内货币的币种与借款币种不同,甲方有权根据当日外汇牌价兑换成借款币种,用于清偿反担保债务; 3、甲方有权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第8条:权利的保留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迟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甲方对乙方的任何违约或延迟给予的任何宽容或宽限,均不损害、影响或限制甲方根据本合同及相关法律享有的所有权利,也不视为甲方对任何违约行为的许可或默许,也不视为甲方放弃对乙方当前或未来的违约行为采取行动的权利。 第9条:通知 乙方如变更地址、电话号码和传真号码,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如按上述地址向其发出通知,则视为已履行通知义务。 通知必须用中文。 第10条: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本合同的解释应根据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词语、相关条款、交易习惯和诚实信用原则,确定合同条款的真实含义。 第11条:适用法律和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任何争议或纠纷,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12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第13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担保的合同11债权人(甲方)_________ 担保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为保证甲乙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担保 第二条乙方的担保范围是借款人根据借款合同向甲方借款的本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担保合同的担保期限为两年,自借款人不履行债务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本保证合同独立于借款合同,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合同无效而免除。 第五条乙方承诺对借款人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并始终将借款人贷款余额的______%存入甲方开立的账户,作为履行担保义务的保证金。如借款人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乙方应保证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______天内履行还款义务、、如果乙方不主动履行,则意味着乙方授权甲方从其开立的账户中扣划。 第六条乙方同意,借款人逾期未偿还贷款本息时,甲方有权直接要求乙方按照第五条规定的方式履行义务。 第七条乙方保证,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合同提前到期时,如借款人未能及时还款,乙方应立即开始履行担保义务。 第八条乙方保证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上述担保责任,不因乙方收到的任何指令、乙方财务状况的变化或乙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免除其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接受甲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和了解,并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资产状况的相关信息、、 第十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向第三方提供担保,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一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一方需要变更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借款人与甲方约定变更借款合同的,应当征得乙方同意;未经乙方同意,乙方仅在本合同规定的担保范围和期限内承担责任。但如甲方因国家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则无需乙方同意、、 第十三条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担保余额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不足部分。 第十四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五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1、提交人民法院,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本合同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债权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的合同12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为保证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____ _(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经协商,双方就定金担保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应履行以下义务:_________ _。 第二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第三条本合同生效后,除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外,甲方或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四条甲方履行主合同义务后,乙方应将保证金退还或以保证金抵付甲方应付给乙方的款项。 第五条甲方不履行主合同的,无权要求退还定金;乙方不履行主合同的,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罚则的执行不影响任何一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_ 担保的合同13一、合同担保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并不适用于劳动担保合同。 《担保法》第2条规定:“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由此可见,担保具有特定的法律涵义和特定的适用范围,这种担保的目的是保证交易中债权的实现,其适用范围主要限于平等主体之间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而且这种债权债务具有相对的确定性。而我们这里讨论的劳动担保,其目的不是要实现用人单位的债权,而是要保证劳动者在工作中不要有违法行为,不损害单位利益,否则就对其行为给单位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即要对劳动者在行使职务过程中的一切经济责任担保,这与《担保法》中所规定的担保相去甚远。而且,这种担保也不具有一般民事担保所要求的确定性,因为,被担保的所谓“债权”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既可以是正常履行职务产生的,也可以是因为违法犯罪行为而产生。这种担保合同实际上是用人单位想将自己因怠于对本单位职工的管理所带来的风险转嫁给担保人的一种不平等合同,确定其法律效力难有法律依据。 二、意思自治原则不能完全适用于劳动法领域。 民事法律领域里一个重要原则就是意思自治,在订立民事合同时应体现和尊重意思自治的原则和精神。之所以如此,原因就在于民事合同的主体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一方与另一方不存在隶属关系,不存在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虽然劳动法律关系从总体上看也属于民事领域,但是,劳动法律关系和一般的民事法律关系相比,又有其自身的特征。其重要特点之一就是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具有隶属性,劳动者要受到用人单位的管理和约束。所以,民事法律所体现和倡导的意思自治原则并不能简单地适用于劳动合同。同时,这种担保虽然从形式上看似乎是自愿达成的,但实质上并不是出于劳动者的真实意愿,很多用人单位在选择劳动者时要求提供保证人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否则,就不能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在劳动力供过于求的现实情况下,不得不接受用人单位提出的在劳动合同中设定的担保条款的条件,以期得到就业机会。所以,不能仅仅因为劳动法律关系属于民事领域,就简单地套用民法中的意思自治原则,认为只要法律法规无明确具体的规范予以禁止,且当事人自愿,则担保关系就应肯定。这一观点和说法明显忽略了劳动法律关系本身的特点。 三、劳动担保合同不符合劳动立法的基本精神和原则,也不符合劳动保障部门保护劳动者权益的一贯主张。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和立法精神不同于一般的民法,带有明显的社会法的色彩,它追求的是公平正义的社会目标,强调的是对劳动者的倾斜保护以及维护和保障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对劳动合同的担保问题,劳动法虽然并没有作出肯定或者否定的明确规定,但是,劳动法的立法精神和原则在有关主管部门的行政规章、通知等规范性文件中却有明确的体现,这些文件明确禁止各用人单位以向劳动者收取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等作为订立合同前提的行为。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重申:“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虽然没有明文禁止以保证人的方式提供担保,但是,这种做法本质上与强制劳动者交纳保证金的行为并无二致,只是形式不同而已,同样是对劳动者平等就业权所设立的障碍。因为,以物的方式担保和以人的形式担保都属于担保的范围,目的都是保证劳动者如果因违法违纪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单位的利益有相应的保障。 因此,对于目前用人单位所采用的劳动担保合同的效力认定,不能简单地从意思自治的角度出发,而应站在劳动立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的高度,从我国劳动领域的现状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角度考虑,将其认定为无效。 担保的合同14担保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反担保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鉴于担保人与 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签署的《担保协议书》,合同编号: (以下简称“担保协议”); 鉴于担保人与 银行 分行 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将签订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保 ,(以下简称“保证合同”),担保人为借款人与贷款人将签订的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借 ,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担保。 在此,反担保人应借款人的请求,同意并确认以反担保保证人的身份自愿向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现与担保人签订以担保人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反担保保证合同。 第一条 反担保人的陈述与保证 1 反担保人依据中国法律具有保证人主体资格,可以对外提供保证担保。 2 反担保人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保证责任,并不因任何指令、财力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减轻或免除所承担的保证责任。 3 反担保人完全了解借款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为借款合同借款人提供反担保保证完全出于自愿,反担保人在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4 反担保人清楚地知道担保人的经营范围、资信情况、财务和财产状况等情况,并充分知晓担保协议、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及其相关附属合同的条款。 5 反担保人愿意以拥有的全部资产(不分区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 反担保人签署本合同已经过反担保人公司之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并签署了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若反担保人违反企业章程和企业内部的其他规定而签署本合同,责任概由反担保人负责,反担保人不得以此为由对抗本合同项下责任的承担。 第二条 被保证的债权种类及数额 1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 2 贷款人依据借款合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 (币种) 万元,具体金额以借款合同之约定为准。 担保人依据担保协议向借款人收取的担保费用(包括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具体金额以担保协议之约定为准。 第三条 保证方式 1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清偿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对借款人应向担保人支付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以及担保人代借款人偿还上述款项所发生的其他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 在反担保人承担全额担保之情况下,如还有其他反担保人的,各反担保人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任。 第四条 保证范围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以及担保人代借款人偿还上述款项所发生的其他费用。 第五条 保证期间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2.11项下债权的保证期间:自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偿还贷款、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之次日起两年。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2.12项下债权的保证期间:自担保协议约定的支付担保费用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第六条 反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 1 反担保人同意并确认,若借款人未能及时按借款合同向贷款人 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在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款项后五天内,反担保人无条件向担保人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等,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之欠款。 2 反担保人同意并确认,若借款人未能及时按担保协议向担保人支付担保费用,在收到担保人通知后五天内,反担保人无条件代借款人向担保人清偿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及其它费用,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之欠款。 3 根据担保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合法性。 4 接受担保人每半年对反担保人进行的担保资格审查,以及定期对反担保人有关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 5 对担保人发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反担保人保证签收并在签收后3日内寄出回执,若反担保人不回复,则视为已签收该等文件。 6 反担保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担保人: 7 反担保人发生隶属关系的变更、主营业务范围的改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人事变动、合营合同或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重大内部组织机构的调整; 8 与反担保人或反担保人的主要负责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9 反担保人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10 反担保人出现或即将出现被解散、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人民法院受理以反担保人为被申请人的破产申请及其他法律纠纷; 11 其他可能影响反担保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12 反担保人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之前,必须书面通知担保人,并如实提交有关资料。经担保人审查后认为不影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并且书面同意之后,反担保人才能付诸实施: 13 反担保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托管; 14反担保人实行股份制改造、合并、兼并、分立; 15 借款人以任何形式减少注册资本、改组或重组、改制、进行产权或股权转让、重大产权或股权变动和资产、债权、债务转让等事项; 16 反担保人自行解散、撤销、转产、清盘、歇业; 17 反担保人转让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权利、义务; 18 其他需要担保人书面同意的事项。 19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不因保证合同及借款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而受到影响或失效。 20 在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有效期内贷款人或担保人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反担保人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21 在担保人与反担保人签定本反担保保证合同之后发生主债权人变更之情况(即贷款人发生变更),只要不增加主债权金额,反担保人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22 在反担保保证合同有效期内,反担保人如再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应征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 23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担保是反担保人的连续性义务和责任,其连续性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发生任何本质上的变更以及向第三人转让债务而有任何改变。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若反担保人违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第一条“陈述与保证”的约定作出虚假陈述和声明,导致本合同无效或其他后果,给担保人造成损失的,反担保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反担保人应向担保人赔偿借款合同项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全部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2 若反担保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超过约定还款时间的,每延长一日还款,反担保人须向担保人支付相当于逾期还款额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3 若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反担保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反担保人应向担保人赔偿借款合同项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全部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 反担保人无担保人主体资格或法律规定不允许反担保人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2 反担保人的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对外提供担保; 3 其他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 4 若反担保人违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7项的规定,担保人有权采取相应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诉讼手段)制止反担保人实施相关行为。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经反担保人及担保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在担保协议项下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其他应付费用全部偿清之日终止。 2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独立于保证合同及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无效,反担保人仍应按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3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应继续有效,并不得撤销,直至借款人全部缴付和清偿保证合同所担保的所有款项、利息、费用及支出等。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地方法规,若因本反担保保证合同引起纠纷,须向担保人所在地的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两份,担保人与反担保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担 保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反担保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代理合同书代理记账合同履约类保函担保合同范本 担保的合同15借款人: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 经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充分协商,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由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_贷款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贷款人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借款人愿遵守贷款人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_%利息。 第四条借款人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_愿作为借款人对合同载明的全部贷款正当使用和按期还款的保证人。对借款人转移贷款用途等违反合同的行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贷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保证人承担代偿责任。保证人相互间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五条贷款人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人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人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人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货款人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人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人存款帐号中扣收。 第六条贷款到期,借款人及保证人无力归还,又未申请延期或未与贷款人签订延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人加收_____%的利息,并可以从借款人及保证人的存款账号上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七条当借款人及保证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偿权人的债务时,借款人、保证人愿以其财产优先偿还所欠贷款人的贷款本息。 第八条借、贷及保证各方发生纠纷,由各方协商解决,需要诉讼的,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和银行有关货款规定办理。 第十条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借、贷、保证人各持_____份。 借款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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