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上海劳动合同 |
范文 | 上海劳动合同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上海劳动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上海劳动合同1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月 日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的类型为: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二条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____工时制。 第三条 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甲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加班的规定,确实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应当与乙方协商确定加班事宜。 三、劳动报酬 第四条 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元)。甲方每月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四、社会保险 第六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第七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九条 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十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十一条 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六、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十二条 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向乙方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和工作岗位,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劳动职责,并亲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十四条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 未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 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 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十八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如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但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乙方为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其他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日期: 委托代理人(签章): 日期: 上海劳动合同2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在沪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住址: 联系电话: 在沪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的类别、期限 合同类别:完成一定工作,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完成后止。 二、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1、乙方工作岗位:____________。 2、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内容(可另列清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或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甲方可对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进行调整。双方应对调整情况进行书面确认,作为本合同附件。 5、甲方根据国家有关工时方面的规定,结合甲方的生产需要,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并确保乙方平均每周至少休息1天。 三、劳动报酬和支付方式 1、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基本工资执行第___项: ①月工资:______元/月。 ②日工资:____元/日,待工工资:____元/日。双方未约定待工工资的,待工日执行日工资标准。 2、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可另行书面约定绩效工资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作为本合同附件。甲方应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并按时支付乙方的绩效工资。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费。 4、甲方按月结算乙方工资,并在下一个月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由乙方签字确认。工资发放清单由甲方存档保管。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对劳动报酬重新约定的,应当用书面方式,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甲方确保乙方的劳动报酬不低于国家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和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依法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实施对乙方的管理。甲方应当将有关规章制度告知乙方。 2、甲方和工会组织或职工代表签订的集体合同,适用于乙方。 3、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其他劳动条件,并按照国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为乙方创造安全工作的环境。 4、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5、甲方按规定为乙方创造岗位培训的条件,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职业技能、遵纪守法、道德文明等方面的教育。乙方参加甲方安排的培训活动视同出勤,甲方不得克扣乙方的基本工资。 6、甲方根据有关规定为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工作创造必要条件,办理好各项手续。 7、甲方对乙方的出勤、工作、违纪等情况做好记录,作为奖罚乙方的依据。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的管理,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2、乙方应当积极参加甲方安排的岗位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各方面素质。 3、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有权拒绝工作。乙方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甲方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终止本合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甲乙双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 4、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应当结清乙方的工资。符合经济补偿条件的,甲方应当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七、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劳动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当地(工作地点或者甲方工商注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 九、其它 1、本合同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相违背的内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 2、本合同及附件均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上海劳动合同3甲方名称: 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 地 址: 联系方式: 乙方姓名: 性 别: 民 族: 籍 贯: 身份证号码: 家庭电话: 家庭地址: 常住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劳动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试用期 月,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甲方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安排乙方在 部门担任 一职。所聘职务的工作职责和内容以甲方的岗位说明书为主。 2、甲方根据公司的经营需要和乙方的岗位胜任能力(专业、技能、综合素养、身体健康等)的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内部调动或跨地域调动)。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乙方所在岗位执行标准工时,具体实施时间可视工作需要进行弹性操作。 2、由于服务行业的特殊性,乙方因服务客户自愿延长工作时间,完成本职工作,甲方可给予调休或补休,因此甲方不再给予与加班相关的补贴。 第四条 劳动报酬 1、乙方在每月正常出勤且提供了正常的劳动之际,公司给予合理的劳动报酬。乙方的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 2、甲方如实行新的薪酬制度,乙方的待遇按新制度执行。 3、甲方以月为单位支付工资,薪资发放的日期为每月的15日。 4、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是税前工资,乙方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代缴。 第五条 社会保险 1、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交纳社会保险,乙方须提供相关的资料给甲方备案。 第六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防害防护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相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促进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第七条 劳动纪律 1、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和各项管理制度,自觉的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2、甲方可以对遵守劳动纪律的员工酌情予以奖励,对于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员工,按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予以处罚。 3、因乙方违反相关法律和劳动纪律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需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制定规章制度并实施内部管理。 2、根据公司发展及业务需要,安排乙方的工作,进行绩效考核,核实乙方完成工作的情况。 3、对员工进行思想教育工作,执行劳动纪律,维护企业形象,增强企业凝集力。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合法权益。 2、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范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对乙方的管理。 3、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为保证甲方工作的正常运转,乙方不得兼任甲方以外任何单位的工作,不得保留任何其他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乙方如有隐瞒,将承担被辞退的后果。 4、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努力工作,勤勉尽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和保密协议规定的项目,该项义务不因乙方离职而解除。 5、保守个人工资待遇的秘密,乙方不得泄露和传播本人及他人的工资,不允许探听他人工资、不允许将自己工资告知他人。 6、乙方必须对本人的职称、执业资格、注册证件、学历证明、身份证明和简历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须承担全部责任直至被开除,并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 第九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本合同,须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的权益的。 (5)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劳动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 1、合同期即甲乙双方约定的服务期,甲方出资培训乙方,乙方应为甲方服务至合同期满。乙方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数额为已支付的全部培训费。 2、双方约定的补充事项如下: (1)。 (2)。 第十一条 违反合同的责任 1、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法律责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损害的,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其 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需要变更的,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未经当事人合法授权而代签的无效。 甲方(盖章): 乙 方(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上海劳动合同4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系中美合资经营企业,现聘用__先生/女士(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合同制职工,于__年__月__日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工作部门 ____职位(工种) 第二条 试用期 乙方被录用后,须经过__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出终止合同,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如甲方提出终止合同,须付给乙方半个月以上的平均实得工资,作为辞退补偿金。试用期满时,若双方无异议,本合同即正式生效,乙方成为甲方的正式合同制职工。 第三条 工作安排 甲方有权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安排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务。 第四条 教育培训 在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训练。 第五条 生产、工作条件 甲方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工作或终止合同。 第六条 工作时间 乙方每周工作不超过六天,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不含吃饭时间)如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甲方应为乙方安排同等时间的倒休或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加班加点费。 第七条 劳动报酬 甲方每月按本公司规定的工资形式和考核办法确定乙方的劳动所得,以现金人民币向乙方支付工资、奖金,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各种补贴及福利费用。 第八条 劳动保险待遇 甲方按照国家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为乙方支付医疗费用、病假工资、伤残抚恤费、退休养老金及其它劳保福利费用。 乙方享受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共七天国家法定有薪假日。乙方家属在外地的,乙方实行计划生育的,分别按国家规定享受探亲假待遇和计划生育假待遇。乙方符合公司休假条件的,享受年休假待遇。 第九条 劳动保护 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的需要,按国家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食品。 甲方安国家规定在女职工经期、孕期、产褥期、哺乳期对其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 第十条 劳动纪律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规定,《职工守则》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 奖惩 甲方将根据乙方的工作态度,劳动表现,贡献大小,按照本公司奖惩条例给予乙方物质和精神奖励。乙方如违反《职工守则》和甲方的其它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给予乙方处分。乙方如触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甲方将予开除,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十二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年,于__年__月__日到期。 第十三条 本公司《职工守则》(略)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公司总经理(或其代表)签章 职工个人签章 __年__月__日 上海劳动合同5公司 劳 动 合 同 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 (以下称“甲方”) 通讯地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固定电话)_____________(移动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本劳动合同为解决争议时的依据。 第一章 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合同类型为(_____A______)。 A. 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合同期满后,双方如需重新约定劳动合同期限的,应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内订定。 B. 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合同第三十五条约定的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终止。 C.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第二条 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约定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 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 第二章 试用期 第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__。 在试用期内,甲方认为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将向乙方说明理由后解除劳动合同。所谓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体检未通过、乙方的用工手续不完备、乙方不能胜任所担任岗位的指标或者相应的要求(乙方同意以甲方的考核为标准)、乙方在试用期内不能通过甲方进行的背景调查或者在履历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及甲方劳动手册规定的其他条件等。 乙方在试用期内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无需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期满,既行终止,任何一方都无须提前通知对方,该终止期已经视为双方彼此明确的内容。 如拟续约,则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乙方将向甲方提交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并注明关于收入的要求,乙方同时应当保有提交该书面材料的相关证据。甲方届时为收到前述的书面材料,视为乙方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乙方提出的续订条件高于本协议的,甲方有权不再续订且不予补偿。 如期满甲方亦未要求乙方离职,且乙方亦未离职,则视为本合同自动顺延,顺延期限为 2 年,续订后的劳动合同条款可以完全或者部分与本合同不一致,以双方续签后重新订立的劳动合同为准。 第三章 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第四条 甲方聘用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点暂定为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合同期内甲方安排乙方到上海市其他工作地点从事相同工作不属于变更劳动合同,乙方应同意甲方安排;但离开上海市范围的,需经过乙方同意方可。 第六条 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第七条 甲方因经营需要,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需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工作报酬的,原则上应协商一致,但以下情况除外: A. 甲方因经营服务需要,或,组织机构设置等情况发生变化需调动乙方工作岗位时,乙方应予接受; B. 甲方确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可以临时安排乙方从事其他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C. 乙方因技能、身体等因素达不到经营服务、工作质量、产量等指标,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 第八条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下述工时制度(______A______),乙方承诺:甲方是否经相应的审批、备案,并不影响按本合同的约定工时制度计算相应工时及收入。 A. 标准工时制。 B. 不定时工时制。 C. 综合计算工时制。 第九条 甲方在下列节日安排职工休假: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及婚假、丧假、产假等。 第十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如无合理理由,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安排;甲方按规定于加班加点发生后的次月支付加班加点的报酬,或在乙方加班加点之后的2至3个月内安排补休,以保证乙方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 乙方加班应当征得甲方书面的确认同意,该等书面凭据系甲方统计加班时间的依据,乙方如未在收到加班费的次月书面提出异议,视为甲方的统计发放无误。 合同期内,如果安排乙方出差,出差时间享受出差待遇,与加班无关。 第五章 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 第十二条 乙方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三条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制定、变更的规章制度及时进行或者告知员工,乙方应严格遵守。 第十四条 乙方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第十五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直接解除本合同。 第六章 劳动报酬 第十六条 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得劳动报酬,乙方所在岗位执行下述工资计发形式(__________)。 A. 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基本工资为:______元/月【计为/日,该基本工资为计算乙方其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加班费、补偿费等)的基数】,岗位津贴 ——元/月。(若非特别说明,前述工资均为税前应发工资)。 B. 计件形式:具体按照公司有关计件工资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甲方于每月 15日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第十八条 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第十九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劳动报酬。 第七章 社会保险 第二十条 经乙方与甲方沟通决定:因乙方个人原因不需缴纳社会保险。甲方给予乙方相应补贴。 第二十一条 乙方所得工资总数(______元)其中已经包含甲方给予的不缴纳社 会保险补贴金额(______元)。 第二十二条 如果乙方需缴纳社会保险,甲方则从乙方工资中扣除补贴金额及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金额,为其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 第八章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二十三条 甲方建立健全工作流程、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对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流程与安全制度。 第二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如有操作规程要求,乙方应严格按要求穿戴劳防用品,否则,出现问题乙方亦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甲方可以实际情况对乙方进行职业技术、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第九章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六条 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二十七条 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 第二十八条 乙方在试用期内被甲方认定为不符合甲方用人标准或录用条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辞退乙方: A. 因乙方未能在30天内提供其被录用的相关资料,至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 B. 严重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其中,月迟到和/或早退三次以上的,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C.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3000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D. 乙方系特种作业人员的,因其自身原因违章作业或造成物损3000千元以上事故的,除给予经济处罚或处分外,甲方还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E. 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F.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公安机关收容教育的。 G. 乙方向甲方辞职或者经协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H. 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的。 I.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K. 本合同或其附件、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归定的其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三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辞退乙方,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A.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B. 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的,并拒不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劳动管理的。 C. 甲方因兼并、分立、合资、转(改)制、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防治污染搬迁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乙方的生产、工作岗位消失,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D. 甲方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E. 依据合同第二十九条规定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一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A. 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辞职。 B.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足额及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C.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提供相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E. 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F. 甲方强令冒险作业、违章指挥强迫乙方劳动的。 G. 乙方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辞职。 第三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合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合同: A.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B.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终止: A. 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相同劳动条件的续签达成一致的。 B. 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如已确认乙方完成了某一项工作任务的。 C. 甲方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 D. 乙方享受基本养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死亡的。 E. 乙方暂时无法履行合同的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条件和可能的且甲方同意暂时不解除劳动合同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国家安全或者司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脱产学习与进修、执行有关部门的公益性任务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过15天的。 F. 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G.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章 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四条 凡属劳动合同法规定应给予经济补偿金的,甲方应按相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乙方。 第三十五条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者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性收入中直接冲抵,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尚未冲抵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继续冲抵或向乙方追偿。 第十一章 保密条款 第三十六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A. 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 上海劳动合同61、《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六条规定:工会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方面的指导、帮助,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工会应当代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交涉,依法维护劳动者在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中的合法权益。 3、《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八条规定: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说明。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有权了解劳动者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历等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4、《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文本可以由用人单位提供,也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拟订。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合同文本,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5、《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的类型为:________.期限为:________. 使用提示:当事人可从下列类型中任选一种: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具体为:________. 法规示要: 《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 第二条 本合同的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使用提示:当事人双方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在合同期限内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约定属于选择性约定。试用期内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须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 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2、《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得设试用期;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录用条件为:________. 使用提示:如文化知识、身体状况、劳动技能等。 三、工作内容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内容为: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诚信合理的原则,向乙方说明情况后,可以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使用提示:甲方应以适当的方式向乙方说明新岗位的有关情况及调动的具体理由。 四、工作时间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________工时制,具体为:________. 使用提示: 现行法定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当事人应明确选择其中之一。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七条 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劳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劳动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4、《劳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八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九条 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本合同的工资计发形式为:________. 使用提示:企业工资计发一般有计时或计件两种形式,当事人可从下列方式中任选一种: (一)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元) (二)计件形式。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____,计件单价为________. 使用提示: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大多数从事此类岗位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 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根据《上海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规定》第五条的规定,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一、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二、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三、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四、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 第十一条 甲方每月__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使用提示:甲方要建立健全工资管理制度,使用规范的工资单及签收形式,作好各项必要的台帐记录。 法规示要: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十二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法规示要: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十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六、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使用提示:本市社会保险包括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小城镇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等类型,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 第十五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 使用提示:甲方为乙方提供特殊待遇的,可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七、劳动纪律 第十八条 甲方应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各项规章制度告知乙方或者进行公示;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变更后,应及时告知乙方。 法规示要: 《劳动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十九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法规示要: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当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解除本合同未按规定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甲方应当对乙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四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使用提示:当事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十、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甲方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四)乙方退休、退职、死亡的。 甲、乙方双方实际已不履行本合同满三个月的,本合同可以终止。 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甲方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本合同可以终止。 使用提示:当事人可以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但约定的终止条件不得与法律规定、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相同。 第二十八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完全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甲方不得终止本合同,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且甲方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本合同也可以终止。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时不属于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约定的,本合同期限顺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一)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经济补偿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乙方本人一个月工资收入的经济补偿: (一)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约定提出与乙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第(二)项、第(三)项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三)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五)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约定终止本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补偿总额一般不超过乙方十二个月的工资收入,但双方约定超过的,从其约定。 第三十一条上条所称的工资收入按乙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计算,乙方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本单位工作年限,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第三十二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除按约定给予经济补偿外,还应当给予不低于乙方本人六个月工资收入的医疗补助费。 十二、补充条款和特别约定 第三十三条 乙方为甲方的服务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使用提示:用人单位可以和特定的劳动者(如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劳动者和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经协商一致后,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关于服务期、保守商业秘密的相关内容,也可另行通过专项协议的形式约定更为详细的内容。 法规示要: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劳动者的服务期作出约定。 第三十四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______月通知甲方,在此期间,甲方可以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 法规示要: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或者单独签订保密协议。商业秘密进入公知状态后,保密条款、保密协议约定的内容自行失效。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就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作出约定,但提前通知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可以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 第三十五条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竞业限制的范围为____________.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____________,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 法规示要: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竞业限制的范围仅限于劳动者在离开用人单位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原用人单位有竞争的业务。竞业限制的期限由劳动合同当事人约定,最长不超过三年,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竞业限制的,不得再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 十三、违反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____________. 第三十九条 乙方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______. 使用提示:上述第三十八条、三十九条仅适用当事人有服务期约定或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情形。 法规示要: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违约行为设定违约金的,仅限于下列情形:(一)违反服务期约定的;(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 违约金数额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约定。 十四、其他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海劳动合同7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1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1、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1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2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2、劳动合同期限 第3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3、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4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5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6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 标准。 4、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7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8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5、劳动报酬 第9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或按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10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元或按 执行。 6、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10-1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上海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10-2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10-3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10-4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转贴于 7、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10-5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10-6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10-7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8、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10-8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10-9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0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10-10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9、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11-1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10、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11-2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1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11-3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11-4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上海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11-5条 本合同1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 动 合 同 续 订 书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续订合同 终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续订合同 终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1致,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甲方 (公 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上海劳动合同8用人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医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年龄:_____ 籍贯: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聘用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聘用合同期限: (一)聘用合同有效期 经双方协商,选定以下第__________种作为本合同的期限: 1、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时本合同终止。 2、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有效。(其中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为见习期/试用期,试用期为_______个月,可视乙方适应工作能力酌情增减。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合同中约定之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二)合同到期,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身体状况及有关政策规定决定是否与乙方继续签订聘用合同。乙方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受聘。如需续聘,双方应重新签约。 二、岗位职责与工作要求: (一)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工作。甲方如因工作需要,可以调换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乙方需持有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或者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具有完成应聘岗位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文化知识和实际能力; (三)乙方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法规,爱护国家财产、遵守劳动纪律及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四)乙方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有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 (五)乙方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自觉接受甲方管理,服从工作安排,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六)甲方对乙方在思想上予以关心,业务上予以指导,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和其他进修机会。 (七)聘用合同期内,在未经甲方同意或选送的情况下,乙方不得擅自占用工作时间参加各类专业或学历学习。 (八)双方有关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等事项按《_____________医院全员聘用合同制实施细则》执行。 三、工作报酬、福利、职务职称及其他待遇: (一)工资: 1、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本单位具体规定以及乙方所在工作岗位核定和发放乙方的月工资、奖金、及其它补贴等。 2、甲方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3、甲方按期为乙方向社会保险机构缴付养老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社会保险金,同时缴纳公积金。 (二)福利待遇: 1、合同期内乙方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婚丧假、探亲假、休假等。 2、乙方在聘用合同期间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治疗休养的,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职务职称及其它待遇: 1、合同期内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本单位具体规定,以及乙方所在工作岗位的性质和工作要求,经过考核,对具备条件的乙方可聘任专业技术职称或行政职务。 2、乙方享有参加民主管理、获得精神和物质奖励等权利。 四、工作时间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____天,每周正常工作不超过40小时,并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填“是” ):年(_____)、半年(_____)、季(_____)或月(_____)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五、工作纪律 1、乙方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2、乙方若出现违反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形,甲方可据有关法律、法规及《________________医院职工奖惩条例》,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3、乙方保证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时,已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非全日制用工除外),并提供相关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单位追诉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4、乙方因故辞职,应按照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手续(包括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的转移等手续) 六、聘用合同的终止、解除及违约责任 (一)聘用合同的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无期限合同的约定终止条件: 1)原固定制职工转制后,无岗位人员实行_______年的院内公开招聘,公开招聘期满仍无科室聘用的,将委托有关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托管_______,待岗满_______年后仍无法安排的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其他无岗位聘用人员实行_______个月的院内公开招聘,公开招聘期满无科室聘用的,则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3)岗位聘任期满,受聘人员应服从医院的转岗要求,无特殊情况_______次不服从医院的转岗要求,合同终止。 4)年度考核不合格或累计_______次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合同终止。 5)已到达或超过退(离)休年龄的人员(不含符合国家和本市关于延长退(离)休年龄的规定,并办理了延长退(离)休年龄手续的人员),合同终止。 (二)聘用合同的解除 1、聘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合同解除条款情况时,双方均应在合同所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2)连续旷工超过_______个工作日或者_______年内累计旷工超过_______个工作日的; 3)未经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4)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本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6)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_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受聘人员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受聘人员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的。 4、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受聘人员患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因公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_______至_______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4)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受聘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属于国家规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3)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医院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提供工作条件或福利待遇的; 6)医院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6、在合同规定的聘期内,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___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按有关程序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 7、乙方如要解除合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离职。乙方在聘用期间受过甲方国内外各种培训,则由甲方根据培训时间的长短及必须为甲方服务年限的长短,用逐年递减的计算办法,可向乙方索赔培训费。 七、经济补偿 1、 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要承担经济责任,具体赔偿金额,应根据违约的责任大小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情况确定。 2、乙方由甲方支付培训、分房等费用的,因乙方原因要求解除合同且未满合同所签订的服务年限的,必须按照《__________________医院聘用合同制职工违约赔偿的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乙方在本院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_________年给予其_________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聘用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同意解除的; 2)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受聘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4)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一致,由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5)聘用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的; 6)聘用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7)聘用单位被撤消、解散,不能安置受聘人员就业或者接收安置单位重新计算本单位工作年限的。 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2.甲乙双方可就保守商业秘密、竞业禁止或培训等订立专项协议,此类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医院所属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医院所属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如标准工资是多少?有没有奖金?奖金是根据什么标准发放的?这些数据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不要轻信老板的口头承诺。 4、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 5、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劳动合同是发生劳动争议时,劳资双方可出具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律凭证。 上海劳动合同9甲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地址: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其中试用期个月。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己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建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的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低于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 第十条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义务兵复员退伍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国家有关法规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离休、退休、退职及死亡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二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己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三条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三十九条甲方以下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章)签订日期:年月日 上海劳动合同10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住址:联系电话: 在沪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的类别、期限 合同类别:完成一定工作,自年 月 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完成后止。 二、工作岗位、 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1、乙方工作岗位: 2、工作地点: 3、工作内容(可另列清单):4、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或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甲方可对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进行调整。双方应对调整情况进行书面确认,作为本合同附件。 5、甲方根据国家有关工时方面的规定,结合甲方的生产需要,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并确保乙方平均每周至少休息1天。 三、劳动报酬和支付方式 1、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基本工资执行第项: ①月工资: 元/月。 ②日工资: 元/日,待工工资: 元/日,双方未约定待工工资的,待工日执行日工资标准。 2、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可另行书面约定绩效工资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作为本合同附件。甲方应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并按时支付乙方的绩效工资。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费。 4、甲方按月结算乙方工资,并在下一个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由乙方签字确认。工资发放清单由甲方存档保管。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对劳动报酬重新约定的,应当用书面方式,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甲方确保乙方的劳动报酬不低于国家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和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依法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实施对乙方的管理。甲方应当将有关规章制度告知乙方。 2、甲方和工会组织或职工代表签订的集体合同,适用于乙方。 3、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其他劳动条件、并按照国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为乙方创造安全工作的环境。 4、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5、甲方按规定为乙方创造岗位培训的条件,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职业技能、遵纪守法、道德文明等方面的教育,乙方参加甲方安排的培训活动视同出勤,甲方不得克扣乙方的基本工资。 6、甲方为乙方缴纳法定的社会保险,甲方确保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漏保。 7、甲方根据有关规定为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工作创造必要条件,办理好各项手续。 8、甲方对乙方的出勤、工作、违纪等情况做好记录,作为奖罚乙方的依据。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的管理,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2、乙方应当积极参加甲方安排的岗位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各方面素质。 3、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有权拒绝工作。乙方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甲方提出批评、检查和控告。 六、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终止本合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甲乙双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 4、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应当结清乙方的工资。符合经济补偿条件的,甲方应当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七、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劳动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在法定的时限内向当地(工作地点或者甲方工商注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 九、其它 1、本合同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相违背的内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 2、本合同及附件均一式2份,甲双方各执1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年 月日 上海劳动合同11第一条 劳动合同制是以签订劳动合同的形式,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实行责、权、利相结合的一项用工制度。为了在本市国营企业中实行劳动合同制,根据劳动人事部《关于积极试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本市国营企业常年性生产或工作岗位需要从城镇待业人员中招用新工人(包括工人退休,吸收一名符合招工条件的子女),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国营企业常年性生产或工作岗位上招用的合同制工人,是列入国家劳动计划的正式工人。有关单位对他们的入党、入团、提干、加入工会以及政治学习、技术(业务)培训等,应与固定工一视同仁。 第四条 各单位应按国家下达的劳动计划,在劳动部门指导下公开招收合同制工人,经过考试,择优录用。因合同制工人辞职或被辞退造成的缺员,允许在当年内随时补招。 第五条 招用合同制工人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分为初期合同、短期合同和长期合同。初期合同期限一至三年,前半年为试用期;短期合同期限三至五年;长期合同期限可订至合同制工人到达退休年龄时止。 第六条 签订劳动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和政策。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主要条款是:生产(工作)任务或技术培训要求;合同期限;劳动报酬;保险和福利待遇;劳动保护;解除或变更合同的条件;违反合同的责任;以及签订合同双方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应经合同制工人所在的街道或镇劳动调配站鉴证后,送区或县劳动服务公司备案。 第七条 招用合同制工人,必须首先签订初期合同。初期合同期满后,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可根据双方自愿的原则,决定续订或终止合同。续订合同的,可以签订长期合同,也可以签订短期合同。合同制工人在本单位内连续工作时间五年以上的,续订合同时一般要签订长期合同。 第八条 用工单位和合同制工人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一)合同制工人在试用期内被发现不符合招工条件或不适应生产需要的; (二)合同制工人在试用期内不愿继续工作,要求解除合同的; (三)用工单位由于关、停、并、转,人员确有多余的; (四)合同制工人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履行合同,经用工单位同意辞职的; (五)合同制工人违反厂规或店规,屡教不改;或因合同制工人本人原因长期完不成生产定额,以及严重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六)合同制工人违法乱纪,被政法部门依法处理的。 第九条 合同制工人在本单位工作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工作时间在一年以内的,可以有累计停工医疗三个月的期限;以后工作时间每增加一年,连续停工医疗或当年累计停工医疗的期限可相应延长一个月。超过期限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合同。连续停工医疗满十二个月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已签订长期合同的合同制工人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解除合同以后,在一年内经鉴定确实恢复健康,能从事原来工作的,可以回原用工单位继续工作。 合同制工人因患严重慢性疾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医疗终结,鉴定为确实不能从事原来工作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条 合同制工人因工负伤,经医疗终结,鉴定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确实不能从事原来工作,用工单位又难以另行安排的,也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工单位不能解除合同: (一)合同制工人因工负伤,在医疗期间以及经医疗终结鉴定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合同制工人因从事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为患有职业病的; (三)实行计划生育的女工在产假期内的。 第十二条 经用工单位以一年以上时间进行技术或业务培训的合同制工人,在合同规定的必须服务期限内,不得提出辞职,否则,应负责赔偿培训费用。 第十三条 需要解除合同时,应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提前十五天通知签订合同的另一方。解除合同后,由用工单位报有关地区劳动服务公司备案。合同双方发生争议,可提请企业主管部门调解;调解无效时,由有关区、县劳动局裁决。 第十四条 新参加工作的合同制工人,初期工资和培训期间的生活津贴,以及培训期满后的工资待遇和今后定级、调整工资,均按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的固定工的相应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从已经参加过工作的人员中招收的合同制工人,可根据他的工作情况和实际技术(业务)水平,适当考虑以前从事工作的年限,合理评定工资。一时无法评定工资的,在六个月内可先发四十五元以下的临时工资,待正式评定后,再予结算。 第十六条 合同制工人从进单位工作之日起,每月发给合同制工作津贴一至四元;连续工作每满一年,每月合同制工作津贴可增发一至四元;五年以后,不再增加,按第五年的合同制工作津贴发给。解除合同后重新就业的,合同制工作津贴应重新计算。 第十七条 合同制工人在单位工作期间的奖金、中夜班津贴、高温和有毒有害岗位津贴,以及副食品价格补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等,由用工单位按本单位固定工的相应规定办理。 合同制工人在单位工作期间,同固定工同等享受探亲假待遇、婚丧假待遇、女工生育待遇、独生子女待遇、住房分配和死亡抚恤等各种福利待遇。 第十八条 合同制工人在单位工作期间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停工医疗期限内的,医药费和病假工资由用工单位按本单位固定工的相应规定办理。超过停工医疗期限的,在解除合同时,由用工单位按该合同制工人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本人原标准工资的医疗补助费,但医疗补助费最多不超过六个月本人原标准工资。 第十九条 合同制工人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和医疗终结后的待遇,按本单位固定工的相应规定办理。对医疗终结后,鉴定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不能从事原来工作,用工单位又难以另行安排的合同制工人,在解除合同时,由用工单位按其伤残程度发给一次性的伤残补助费。补助费标准另订。 合同制工人患职业病时,按国家关于职业病处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 凡因合同期满,不续订合同,或按本规定第八条第(三)项、第(四)项和第九条、第十条解除合同的合同制工人,在各个单位从事合同制工作的时间应连续计算工龄。 第二十一条 凡因合同期满,不续订合同,或按本规定第八条的第(三)项、第(四)项和第九条、第十条解除合同的合同制工人,待业期间生活发生困难的,由所在街道或镇劳动服务所根据其从事合同制工作时间的长短,发给一定的生活补助费,补助费标准另订。 凡按本规定第八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第(六)项解除合同和工作时间不满一年以及合同期间擅自离职或待业期间不服从调配和安排的合同制工人,不发生活补助费。 第二十二条 年老退休或非因工丧失劳动能力的合同制工人,合同制工龄在十年以上者,由社会保险机构按月发给退休金。合同制工龄不满十年的,可发给一次性养老金。具体标准和办法另订。 第二十三条 凡因合同期满,不续订合同,或按本规定第八条第(三)项、第(四)项和第九条、第十条解除合同、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合同制工人在待业期间患病或年老退休,以及非因工丧失劳动能力的合同制工人患病时,可在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向社会保险机构报销医药费百分之七十。少数患严重疾病,医疗费用较大,个人负担百分之三十有困难的,由社会保险机构酌情给予补助。 第二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由用工单位按合同制工人的人数在税前提取,标准暂定为上一年全市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人均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另加管理费百分之二。在社会保险的具体办法确定之前,由用工单位按月缴给有关区、县劳动服务公司开户的人民银行。 第二十五条 各区、县劳动服务公司和街道、镇劳动服务所要加强对合同制工人的管理,确定专人负责,建立活页卡、劳动手册等,切实掌握合同制工人的人数、工作单位、合同期限、社会保险基金的缴纳等情况;协助办理社会保险的投保事宜;做好合同制工人待业期间的组织管理、思想教育、技艺培训、就业安排和生活补助等项工作。 第二十六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从社会上招用新工人时,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如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于一九八四年九月一日起施行。市劳动局一九八二年发布的《关于在部分国营企业试行合同工制度的通知》停止执行。 上海劳动合同12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A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_____期限合同。生效日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始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始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止。可提前结束试用期。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岗位工作。 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如下: 1 2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每周40小时定时工作制度。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半。自行延长工作时间者不计加班。 第四条 甲方实行工资与效益挂钩的工资制度,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4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____元,以下发薪的形式每月最后一日支付乙方。如甲方出现经营亏损,没有经济效益,甲方保证发给乙方最低工资210元。 第五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等社会保险费用。 第六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工作规范;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和经济信息;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和业务水平。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误、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_________元以上经济损失的,在追究经济及法律责任后,解除本合同。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七条 乙方到甲方工作年满一年后方可享受探亲假和年度休假。 第八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九条 甲方以下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证机关(盖章) 签证员(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证日期: 年 月 日 上海劳动合同13上海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甲方): 地 址 (甲方): 职 工(乙方): 使 用 说 明 一、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劳动合同,上海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合同参考文本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不需填写的空栏,请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内容及其类别(管理或专业技术类/工人类)应参照国家规定的职业分类和技能标准明确约定。变更的范围及条件可在合同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约定。 五、工时制度分为标准、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如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注明并约定其具体内容。 六、约定职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要具体明确,并不得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实行计件工资的,可以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列明,或另签订补充协议。 七、本单位工会或职工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可依法就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职工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各项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 八、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对劳动合同参考文本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的约定,可在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明确,或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一并履行。 九、签订劳动合同时请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并不得单方涂改。十、本文本不适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经济类型: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人: 电话: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的类型为:____,合同范本《上海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具体为:____。 二、试用期 第二条 本合同的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录用条件为:____。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内容为:____ 。 第五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____ 。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____工时制,具体为:____ 。 第七条 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具体安排为: 。 甲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加班的规定,确实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应当与乙方协商确定加班事宜。 五、劳动报酬 第八条 本合同的工资计发形式为:____。 (一)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元)。 (二)计件形式。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计件单价为:____。 第九条 甲方每月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第十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第十一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六、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十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十七条 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向乙方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和工作岗位,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劳动职责,并亲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 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 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编辑 上海劳动合同14用人单位(甲方): 地 址(甲方): 职 工(甲方): 使用说明 一、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合同参考文本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不需填写的空栏,请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内容及其类别(管理或专业技术类/工人类)应参照国家规定的职业分类和技能标准明确约定。变更的范围及条件可在合同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约定。 五、工时制度分为标准、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如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注明并约定其具体内容。 六、约定职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要具体明确,并不得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实行计件工资的,可以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列明,或另签订补充协议。 七、本单位工会或职工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可依法就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职工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各项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 八、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对劳动合同参考文本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的约定,可在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明确,或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一并履行。 九、签订劳动合同时请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并不得单方涂改。 十、本文本不适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经济类型: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人: 电话: 联系电话: 上海劳动合同15原告徐**,男。 被告上海市**幼儿园。 法定代表人赖**,职务院长。 委托代理人陆**,女,系被告员工。 原告徐**为与被告上海市**幼儿园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于xx年1月11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在诉前调解不成后于xx年1月28日依法受理,并决定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史清独任审理,于受理当日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徐**和被告委托代理人陆**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徐**诉称,其通过12333劳动保障公共招聘网报名至被告处应聘门卫岗位,xx年2月5日接到了至被告处面试的通知,并被告知如面试合格将当场签订有效期为三年的劳动合同,其即按要求至被告处面试。面试时,被告向其介绍了相关情况,并要求其填写了入园员工登记通知,又指点其填满了几份盖有被告公章的有效期为三年的合同书上之填充空格,其签完名后准备拿起合同仔细看,被告却将合同收了起来,并以还要审批为由拿走了合同。当日,被告向其收取了一份求职证明,立即安排其上岗。xx年3月9日,被告安排包含其在内的全体员工进行体检,其询问合同之事,被告回复“快了”,并向其收取了身份证复印件。xx年4月,其发现被告将其列入劳务工、临时工范围,即再次询问合同的事,并明确提出其要求签订劳动合同,但被告未给予答复。xx年5月18日,被告在电话中要求其开具一份已有其他用人单位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的证明,其回复“不能”。次月14日,被告告知其要签订劳动合同,先要将劳务合同了断,给点补偿金;次日,其至被告处上班,被告负责人要求其写一份了断补偿确认书,并要求其根据口述的内容书写,其在同意先了断三年期劳务合同、再补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书写了确认书并予以签名,但是直至6月底其仍未收到被告发出的补签劳动合同的通知,故其申请了仲裁。据此,其提出如下诉请:1、依法补签xx年2月5日起有效期为三年的劳动合同;2、要求被告支付xx年3月5日至xx年2月4日拒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10,680元(注:实际上只计算至xx年1月31日);3、补足xx年6月至xx年1月的应发工资7,224元(其中6月工资差额为960-456=504元,此后每月以960元计);4、要求被告为其补缴xx年2月至劳动关系结束之日止的社会保险费、公积金。 被告上海市**幼儿园辩称,原告受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派遣至其处工作,故其与原告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也不存在xx年6月15日原告根据其口述书写了确认书的事实,更不存在其承诺另行与原告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的事实;既然确认书是由原告自行书写的,且原告已领取了确认书所涉补偿款,原告所有诉请即无事实依据,因此其不同意原告所有诉请。 经审理查明,被告的机构类型为事业法人;案外人**公司系一家经营范围为商务、劳动保障咨询、劳务服务、会务服务的有限责任公司。xx年1月1日,被告与**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由**公司派遣劳务人员至被告处从事劳务工作等。 xx年2月5日,**公司作为甲方、被告作为用工单位、原告作为乙方签订了一份《劳务工协议书》,主要内容是:1、协议为固定期限劳务协议,有效期自xx年2月5日起至20xx年2月4日,其中前6个月为试用期;2、**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聘用原告的工作岗位为后勤门卫;3、原告的月工资为1,000元等。原告在签名下方书写了“本人收到劳务工协议书正本一份”。《劳务工协议书》中用工单位一栏、乙方身份信息一栏、协议有效期一栏、劳动报酬一栏、工作岗位一栏等内容均由原告手写而成。 xx年6月15日,原告书写了一份确认书,主要内容是:“本人徐**,工作关系至xx年6月14日终止,所产生的经济补偿条款与用工、用人单位工作合同协商一致。本人在工作合同期启止(注:原文)日一切经济补偿一次性了断,相关劳动中产生一切纠纷随之结束。当事人徐**表示认可并于xx年6月15日到用工单位领取经济补偿式仟元,此经济补偿确认书经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同意即生效(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支付)。此协商一致条文经当事人本人签字确认。”此后,被告作为用工单位、永乾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在确认书上加盖了公章,以示确认。当日,原告领取了一次性工作合同了断补偿金2,000元。 xx年12月31日,原告向上海市徐汇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了本案所涉请求事项。仲裁委于xx年1月7日做出不予受理决定,理由是被告系事业单位,原、被告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故原告的请求事项不属于该会处理范围,原告不服向本院提起了诉讼。 上述事实,有双方的一致陈述和被告提供的劳务派遣协议 书、**公司营业执照、劳务工协议书、确认书、付款凭单等证据在卷资证。 本院认为,原告要求被告为其补缴住房公积金之诉请,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范围,故本院不做处理。原告提出要求与被告补签劳动合同,由于劳动合同的内容需由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确定,人民法院作为公权力机构对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无法予以确定,因此补签劳动合同之诉请也不属于劳动争议的处理范围,本院对此亦不予处理。 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义务。诉讼中,原告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于庭审中主张的一系列事实能够成立,相反被告所提供的证据可以证明原告收到了《劳务工协议书》正本,且该协议书相关手写部分均系原告亲笔书写所成,原告理应知晓协议书的甲方是永乾公司,而被告只是其用工单位,原告要求被告为其补缴xx年2月起的社会保险费,难获本院的支持。 现有事实表明原告亲笔书写了确认书,认可其与**公司签订的《劳务工协议书》于xx年6月14日解除,其又未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被告承诺在其与**公司解除《劳务工协议书》后,将与其补签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因此原告于本案中提出的其余诉讼请求均无事实依据,本院难以支持。 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八条之规定,本院判决如下: 一、驳回原告徐**要求被告上海市**幼儿园支付xx年3月5日至xx年2月4日拒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10,680元之诉讼请求; 二、驳回原告徐**要求被告上海市**幼儿园支付xx年6月至xx年1月工资7,224元之诉讼请求; 三、驳回原告徐**要求被告上海市**幼儿园为其补缴xx年2月至劳动关系结束之日止的社会保险费之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元,免予收取。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史清 书记员连文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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