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汽车买卖合同 |
范文 | 有关汽车买卖合同模板集锦八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汽车买卖合同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汽车买卖合同 篇1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上列当事人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甲方就其约定,将其所有的汽车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后记汽车的买卖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乙方依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元整。 (2)余款 元(中期款)于申请过户的同时支付。 (3)余款元,可分十次支付,自至止,每月 日前支付 元,乙方应于过户时,将相当于上述期满额的支票汇出交付。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负责办理如下的过户与交付手续: 第二条第(3)项的.支票于过户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条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乙方若无法履行第二条第(3)款中任何一期的付款,则必须将余款一次付清。 第六条甲方须保证后记汽车并无瑕疵。有关瑕疵的保证,及于交付日后三个月以内,往后即概不负责。 第七条后记汽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汽失毁损,其责任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丙方须对甲方保证,乙方确实履行本合同按期支付价金,并负连带清偿责任。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保证人(丙方): 汽车买卖合同 篇2合同编号: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汽车名称、数量及价款 汽车品牌 型号 生产厂商 产地 发动机号 合格证号 车架号 海关单号 商检单号 配置(标准配置/选用配置) 车身颜色 内饰颜色 单价(人民币) 数量 总价(人民币) 备注 第二条 定金条款 乙方在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甲方交付全车款的_______%(此比例不得超过全车款的20%),甲方交货后,定金抵作车款。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_____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_ 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元。 2、分期付款方式: 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 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 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车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 3、汽车消费贷款方式:首付款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余款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 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与银行办妥有关抵押贷款事宜(以银行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2)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的。 属甲方原因导致甲方未能办理贷款手续的,甲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4、预付款方式:签署本合同时,支付预付款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余款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_________ 时一次性付清余款。 第四条 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达到产品说明书载明的技术指标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标准。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标明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 3、双方对车辆质量认定有争议的,以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五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前。 2、交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货交承运人□。 3、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为:_________ 公里。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2) (国产)车辆合格证或(进口)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3) 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4) 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5) 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7、甲方将汽车交由乙方实际支配下并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见附件),即视为该车辆正式交付。自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七条 售后服务的约定 1、车辆售出后,其售后服务及保修参照生产厂商关于车辆的说明书和保养手册执行。 2、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的,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可供选择的、由生产厂商认定的维修保养网点,由乙方自行选择。 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商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乙方使用汽车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相关资料。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由于人为破坏、使用、保养不当、装潢、改装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到生产厂商认定范围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4、如生产厂商的车辆说明书和保养手册的内容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5、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如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6、生产厂商的保修条款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商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_______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已交车款的_______ %支付违约金。 2、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3、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如甲方无过错,乙方有权向生产厂主张赔偿,甲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甲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当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面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 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_____ ____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证照名称: 证照名称: 证照号码: 证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附件一 车辆交接书 __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_____时,甲、乙双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对______________牌汽车进行验收与交接,双方确认: 1. 甲方交付给乙方的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经过验收,认为符合双方 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___ 日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约定(发动机号: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同意接受。 2. 随车文件清单如下(打√): (1)发票□ (2)合格证□ (3)说明书□ (4)保修卡□ (5)海关证□ (6)商检证□ (7)进口车关单□ (8)进口车商检单□ (9)其他:________________ 3. 下列车辆项目完好无损、运转正常打“√”。 外观_______,发动机运转_______,其它_______ 4. 里程表显示数:_____________公里 5. 其他交接事项:本交接书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附件二 委托服务协议书 委托人(乙方): 受托人(甲方):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办理下列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委托事项乙方授权甲方代为办理下列事项(打√): (1)代办拍牌□(2)代办按揭□(3)代办保险□(4)代办上牌□(5)代办装潢□(6)代办其他项目: 二 、委托报酬 为甲方顺利完成委托事宜,乙方应事先支付__________元,大写_ __________ 。 甲方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后,乙方应一次性付清剩余代办劳务报酬(以下简称代办费)合计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完成各委托事项所需费用概算及代办费约定: 1、代办上牌,代办费:___________元。 2、代办按揭,代办费:___________元。 3、代办保险, (1)保险公司所在地及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保险期限:一年□ 二年 □ 三年□ (3)第三者责任险,费用:_________________元。 (4)车辆损失险,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元。 (5)其他险种名称及费用:_________________元。 (6)以上保险费用合计:__________________元。 (7)双方特别约定: 乙方委托甲方代办车辆上牌服务,乙方应自行或委托甲方事先办妥机动车辆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第三者责任险和车辆损失险。保险合同应当书面专门约定以下内容:发生保险事故时若保险车辆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保险公司不得免除赔偿责任。 4.代办上牌,费用概算如下: 养路费____________ 元,车船税_________ 元,购置税___________元,注册费:_________ 元,其他____________元,合计约_____________元。 5.代办装潢,装潢项目_________________,费用______________元。 6. 办其他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费用_______________元。 7. 所有办理有关法定手续所需费用及政府部门规定的各项收费和国家规定的强制保险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按支出凭证向乙方结帐。 四、上述费用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支付: 1.乙方预付。 2.甲方暂先垫付。 五、上牌服务完成期限:__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 日前。 六、完成委托上牌服务,应当随车移交如下材料: (1)购置税凭证(2)养路费凭证(3)机动车保险单(4)行驶证(5)车船税凭证(6)车辆牌照号码: 七 、违约责任 1.甲方在代办服务过程中造成车辆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先向保险公司索赔,赔付不足部分由甲方予以修复或赔偿。除甲方原因外,代办保险中双方特别约定内容未能及时全面落实的,应当免除甲方的责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托的,应承担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3.除不可抗力或遇政府机构停电、设备及电脑故障或临时改变办公时间等非甲方原因外,甲方如未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将完成委托的上牌车辆交付乙方,乙方有权按全部车价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协议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若逾期超过30天,甲方应按全部车价款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4.因乙方不能及时提供有关材料而影响委托事项按约完成的,则交车期得以顺延。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汽车买卖合同 篇3订立合同双方: 买受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增强买卖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招待; (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备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买受人供应的以外,应由出卖人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买受人另外收醛 如果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买受人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出卖人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双方协议执行); (2)出卖人代运(出卖人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买受人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买受人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出卖人,以便出卖人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买受人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买卖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双方当事人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买受人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买受人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出卖人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出卖人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买受人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政府定价执行; (2)按政府指导价执行; (3)不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买卖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政府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买卖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续;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产品质量监督机关招待仲裁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买受人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____天内向出卖人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买受人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买受人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买受人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出卖人在接到买受人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买受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买受人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1.出卖人不能交货的,应向买受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出卖人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买受人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买受人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出卖人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出卖人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出卖人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出卖人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买受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出卖人应当偿付买受人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出卖人应当负责赔偿。 4.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贷款计算,向买受人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买受人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买受人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买受人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出卖人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出卖人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买受人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出卖人未经买受人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买受人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买受人可拒绝提货。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出卖人应在发货前与买受人协商,买受人仍需要的,出卖人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买受人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出卖人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出卖人,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中途退货,应向出卖人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买受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买受人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卖人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买受人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出卖人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买受人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受买人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或对出卖人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出卖人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当事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通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_______天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自_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当事人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分送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订 汽车买卖合同 篇4买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上列当事人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就其约定,将其所有的轿车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 后记轿车的买卖总金额为人民币 _______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 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____________元。 (2) 余款____________元(中期款)于申请过户的同时支付。 (3) 余款_______元,可分十次支付,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月止,每月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__元,乙方应于过户时,将相当于上述期满金额的支票汇出交付。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负责办理如下的过户与交付手续: 前条第(3)项的支票于过户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条 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 乙方若无法履行第二条第(3)款项中任何一期的分期付款,则必须将余款一次付清。 第六条 甲方须保证后记轿车并无瑕疵。有关瑕疵的保证,则只限于交付日后三个月以内,往后即不负一切责任。 第七条 后记轿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轿车丢失或毁损,其责任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 丙方须对甲方保证,乙方确实履行本契约按期支付价金,并负连带赔偿责任。 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丙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汽车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 买受方(乙方):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 ,户籍地:_____________ ,现在居住地:_____________ ,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 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形式向甲方购车,为此,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汽车品牌、型号、颜色、数量 乙方按自己的意愿选购 ____产 __________牌, 车型_____,发动机号为 _______,底盘号 __________,功率 kw_____,车架号 _____,外观为____ 颜色的汽车壹辆。 第二条 汽车价格和付款方式 1、汽车价格: 汽车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元/辆(小写¥:_____________元),以上价格仅为 提货的裸购车款,并不含汽车因上牌、上路、营运等其他费用。 2、付款方式:应乙方的要求,甲方同意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汽车,具体如下: ①首期付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足额支付汽车总价的 ___%的首付款,即人民币(大写) ____ 拾____万___仠 佰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元)。 ②后续付款:乙方除首付款外的尚余购车款人民币(大写) 拾___万___仟___佰___元整(小写¥:_____元),分 个月支付,自 ___年 ___月 ___日起每月支付金额 元直至乙方将尚余购车款付清为止,每月 __日前交至甲方。 3、由于乙方尚未支付的购车款,占用甲方资金按照有偿的原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按每月 %的比例结算。即按乙方未付购车款总额乘以占用天数计付给甲方。 4、甲方收取乙方交付的款项,采取先结资金占用费再还购车款的结算方式,乙方提前交付购车款的,甲方应予以准许,资金占用费结算至乙方付清购车款的当月。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逾期支付尚余的购车款和资金占用费。 第三条 乙方在下列程序完成后提车 1、乙方携带本人、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及结婚证复印件(复印件须由甲方与原件核对),以及甲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2、甲方审查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并经核实后,甲乙双方方签订合同,乙方签署有关法律文书。 3、乙方付清首期车款、上牌税费、分期付款期间的保险费用等应付税费。 4、汽车所有的移动,包括提车途中、定制车箱、装修等工作均应由乙方负责,在此期间的风险责任(含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汽车的质量、验收和交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以生产厂家符合国家的全新整车技术质量标准,包括厂家产品出厂前对汽车的部分技术数据和结构变动未作声明的其他技术指标为准。乙方在收车单签字时未提出质量异议的,即视为乙方对汽车质量验收合格和交付。 2、乙方如购买已上牌使用的'汽车,其质量和其他技术指标以实物为准。 3、汽车交付乙方后,不得再对该车的车况、配置、部分改装、规费标准收取等提出异议,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本合同或者相关合同的义务,汽车的灭失、毁损或等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4、汽车的售后服务,按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甲方不承担售后服务的任何费用。 第五条 担 保 为确保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之义务,双方约定采取如下( )种担保形式: 1、保证。乙方特请 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乙方尚欠购车款、应付资金占用费或利息、应付税收、保险费、违约金以及应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和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评估、拍卖等甲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最后一笔应付款到期后的四年。 2、抵押:乙方提供本人或 所有的_____________财产为乙方全部债务提供抵押,当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购车款和资金占用费或利息以及各种税收、保险费用时,甲方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范围为:乙方尚欠购车款、应付资金占用费或利息、应付税收、保险费、违约金以及应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和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评估、拍卖等甲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抵押需办理登记的,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随上牌税费一次性向甲方缴清。抵押担保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最后一笔应付款到期后的四年。 3、乙方如要求甲方为其购车提供担保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反担保,并另行签订书面反担保合同。 4、担保人在本合同签字或盖章的,即视担保或保证合同成立并生效。 第六条 汽车所有权归属和所有权的转移 1、分期付款期间,乙方未全部付清购车款和其他税费前,甲方保留汽车的所有权,本合同项下的汽车所有权必须登记在甲方名下,乙方享使用、经营和收益的权利。若乙方与他人有诉讼之争,也与该财产无关。 2、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购车款之前,有义务向他方声明所使用的汽车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的情况。乙方在使用和经营汽车时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与他方建立动输合同关系,因使用汽车或者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任何亏损,或者造成第三方包括但不仅限于道路交通事故侵权损害,或者违法行为而被有关机关处罚等后果的,均由乙方独自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乙方按合同付清全部车款及其他相关的费用后,汽车的所有权归乙方,乙方应当在次月(也可协商时间)将汽车转籍过户至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保 险 分期付款期间,为减少意外所造成的损失,乙方汽车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投保第三者强制险和第三者商业险,并必须积极与保险公司沟通,使第三者商业险的投保金额最大化,甲方予以积极协助配合。其他险种必须根据银行按揭贷款的要求足项、足额投保。投保手续由甲方在办理汽车保险入户时统一办理,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保险单由甲方统一保管并代办理赔手续。 第八条 汽车转籍或转让 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购车款与汽车有关的各项费用之前,要将本合同项下的汽车转籍过户或者转让他人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购车款及资金占用费。 第九条 特别约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同意甲方不必再以任何方式告知乙方,甲方即有权采用自行或者委托他人或者通过法院等方式收回汽车,并授权甲方可将汽车进行任何的处置,处置汽车的价格均由甲方决定,乙方均予以认可。甲方处置汽车的所得的款项可用于直接偿付乙方未付清的购车款、各种税费(含收回汽车后发生的税费)和由此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因此造成汽车停运期间的任何损失和因收回、变卖汽车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评估、拍卖等甲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如有剩余,退还给乙方,不足部分,仍由乙方承担。 1、利用汽车从事违法活动的; 2、逾期支付购车款和与汽车有关的各项费用达60天的; 3、未按本合同约定投保第三者强制险和足额第三者商业险的;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汽车转让、转租、抵押等损害或可能损害甲方利益行为的; 5、乙方发生重大变故,致使合同难以履行的或其他严重影响甲方权益行为的; 6、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购车款和与汽车有关的各项费用之前,若造成汽车毁损责任事故,影响汽车价值或正常营运的。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乙方同意甲方以本合同的汽车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办理贷款,贷款由甲方负责偿还。乙方以接收汽车的单据及甲方出具给乙方的收费票据为凭,自愿承担与贷款有关的费用。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项下的购车款及资金占用费付清和未作汽车过户登记之前,甲方对该汽车保留所有权,乙方只对该汽车拥有使用权和经营权。在此期间,乙方有义务向他方声明该情况,并以乙方的名义与他方建立动输合同关系,甲方与乙方仅发生汽车买卖关系,没有义务为乙方提供货运业务。双方也未就汽车的使用、经营进行任何合作、合伙等活动,没有从中收取任何利益。 3、在分期付款使用汽车期间,因乙方使用汽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使汽车对第三人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法律和经济的责任,与甲方无关。但乙方应及时报告保险公司和甲方,甲方可以给予必要的协助。如乙方交通事故确需甲方派员处理,甲方可以予必要的配合,所需费用(含差旅费、律师代理费等)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使用、经营汽车期间,汽车的保养、维修费用和营运中应交的税金、规费等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使用汽车在营运中出现的货运纠纷,货物损失等问题,由乙方承担有关法律和经济的责任,与甲方无关。 5、当事人在本合同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为真实可靠。任何一方如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后的三天内,以书面的方式通知相对方。在没有变动的书面通知之前,所有通知、函件均以本合同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为准,通知或函件一经到达通讯地址,不论何种情况即视为送达。 6、甲乙双方签订的与购车的有关合同,包括但不仅限于向银行按揭贷款、借款、车辆代管合同、协议及委托授权书等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有权选择分别履行或者合并履行。 第十一条 乙方逾期支付购车款的,按逾期应付额(本金)×3‰×实际逾期天数向甲方支付滞纳金。乙方逾期支付购车款超过30天的,除应支付滞纳金外,还应从逾期支付之日起计算,每逾期一天,按1%比例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至少执两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债权债务清偿完毕时终止。 甲方(公章): _____________乙 方(签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 乙 方(签章):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 担保人(签章):_____________ 财务登账盖章: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汽车买卖合同 篇5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品牌名称、型号、颜色、数量、金额 品牌名称 型号规格 颜色 甲方赠送配置 乙方选购配置 数量(台) 车辆单价(元) 车辆总价(元) 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一)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二)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三)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第三条付款方式 签署本合同时,甲方收取乙方定金________元,如乙方不履行约定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履行约定的按法律规定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可抵车款,但定金数额不得超过车款总额的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选择下述第______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一)一次性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车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二)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1.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首付全部车款的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2.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 乙方可通过双方共同确定的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余款。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以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2)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 (三)分期付款方式 1.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车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交车时间、地点及提车方式 (一)交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 (二)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提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经双方验收,签订车辆交接书。(附件一)第五条车辆交付及验收方式 (一)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二)乙方验收车辆无误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三)自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一方迟延交车或迟延支付车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车款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一个月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一方难以履行合同的,可依法办理提存。 (二)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三)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甲方可依据国家关于召回的法律法规协助汽车制造商主动召回有问题的车辆;由车辆缺陷所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乙方可向汽车制造商要求赔偿,也可向甲方要求赔偿。如乙方选择向汽车制造商赔偿,甲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甲方对该车有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该明示告知,否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第七条不可抗力 (一)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或发生不可抗力后没有采取补救措施和通知义务的,不能免除责任。 (二)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__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含传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第八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时约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双方特别约定 经双方协商,甲方为乙方:一)代办保险□(二)代办按揭□(三)代办上牌服务□ 代办上述服务双方另行签订委托服务协议书。(附件二)第十条其他 (一)双方地址、电话若有改变,应在变更之日起_____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因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损失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二)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合同的金额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四)其他约定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送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照种类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证照种类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 1.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规范文本,印制的合同条款为提示性条款,供汽车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当事人在签约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规范文本的内容。 2.出卖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有机动车经营资格,且具有所销售车辆的所有权和代理销售权。 3.本合同所称汽车是指由汽车销售企业出售的新车。 4.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可以对本规范文本的条款内容(包括选择内容、填写空格部分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合同中手写体与印刷体有异议或冲突时,以手写体为准;本合同与补充协议有异议或冲突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5.本合同的纸制文本由青岛市工商局定点印刷单位印刷,未经同意,任何企业不得擅自印刷或改变格式和内容进行印刷。 6.本合同条款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四方分局负责解释。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四方分局监制 汽车买卖合同 篇6出卖人(甲方): 签订地点: 买受人(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配件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汽车配件买卖合同。 第一条 标的、品牌、规格、数量、价款: 生产 厂家 标的 名称 商标 品牌 规格 型号 计量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合计 备注 合计人民币 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另续) 第二条 质量标准:可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双 方可约定选择其中一项标准) 第三条 交(提)货时间: ;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四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 双方对汽车配件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有争议的,通过直观观察等日常生活经验能够直接确认的事实,可以作为判定依据;需要进行鉴定的,以具有法定汽车配件检验机构出据的鉴定意见为准;鉴定费由主张方垫付,由责任方承担;鉴定无法明确责任的,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五条 定金(可选项)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汽车配件总额的 %(此比例不得超过总额的20%)作为定金,甲方交货后定金抵作货款。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无权要求反还定金;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双倍反还定金。 第六条 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前或签订时向甲方支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 乙方选择按下列第 种方式,如期足额将汽车配件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签订本合同时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汽车配件款,合同范本《汽车配件买卖合同》。 2、分期付款方式□: 签订本合同时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汽车配件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汽车配件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汽车配件余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第七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第八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 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 所有。 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第十条检验约定 (一)检验标准: ; (二)检验方法、地点及期限 。 第十一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第十二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交付汽车配件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总额(依据银行当时利率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交付配件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如数退还乙方支付的汽车配件款项,乙方还可继续追究甲方按已交付配件款的 %支付违约或适用定金条款。 2、甲方明知配件严重存在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诈方式销售汽车配件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或退货,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乙方未按约定支付配件货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按乙方应付款总额(依据银行当时利率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如数将汽车配件退回甲方,甲方还可继续追究乙方按已交付配件款的 %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得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事人双方申请履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 起生效。 第十六条 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 卖 人 出卖人(签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买 受 人 买受人(签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监制部门:十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印制单位: 汽车买卖合同 篇7出卖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一、甲方同意将 车出售给乙方,该车相关参数如下: 车辆类型: 发动机号: 车架号: 二、车辆交易约定事项 1、交易车辆价款:(人民币) 2、随车移交的相关证件如下: 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登记证书 □车辆购置附加税本 □机动车辆保险单 三、权利义务 1、甲方必须保证该车辆来源合法,无经济纠纷,法院查封等记录,发动机号码、车架号及所有数据与车管所档案相符。证件齐全,合法有效,并保证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 2、甲方将该车辆交给乙方前。该车所发生的车辆事故、交通违章、违规等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合同签订日期后,该车所发生上述行为,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3、乙方转让此车必须过户,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此车,乙方并负责办理过户手续及承担过户费用。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仅供过户使用。 补充条款: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汽车买卖合同 篇8合同编号: 甲方(出卖人) 住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乙方(买受人) 国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身份证□ 居住证□ 护照□ 永久居留证□ 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 生产国别或生产地: 生产厂名称: 首选颜色: 次选颜色: 第二条 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 元,大写 . 数量: 台。 购车总价: 元,大写 . 运费 元,由 方承担。 出库费 元,由 方承担。 车辆交付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签委托服务备忘录(见附件一),乙方需另行交付有关费用和支付劳务报酬。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 2.车辆抵押贷款方式: 2.1 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 2.2 年 月 日前,支付余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 乙方可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 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与银行办妥有关抵押贷款事宜(以银行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2) 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的。 3.其他付款方式: 4.车辆交付时,定金可以抵作车价款。 第四条 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第五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前。 2.提车方式: 乙方自提 □ 甲方送车上门 □ 3.交车地点: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1) 100公里 □ (2) 公里 □ 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 销售发票。 (2) (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 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 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 (5) 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见附件二),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所有权和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 关于定金 1.双方约定: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大写 . 2.乙方不能按约支付车款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能按约交付约定车辆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 双方特别约定: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按逾期应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要求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后,甲方有权单方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五日内,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10%(进口车辆、特种车辆为20%,下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亦有权将此项违约金款在乙方已付车价款中直接扣除,余款在合同终止后十日内退还乙方,除此之外不再承担其他责任。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约定的车辆,乙方有权按已支付的车价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要求甲方偿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后,乙方有权单方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五日内,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在合同终止后十日内连同乙方已缴付的车价款一次性交付乙方。 3.对上述违约事项,双方有定金约定的,一方违约时,对方既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也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但只能在二者之中选择其一。 4.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 5.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10日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使用汽车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如属乙方使用、保养不当或擅自改装、装潢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无权索赔。 7.乙方所购汽车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当到甲方或生产厂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保养。在保修期内经五次以上(含五次)修理,车辆的安全性、实用性和舒适性仍达不到出厂检验标准的,或者在60日内(国内无库存的进口零件进货在途时间不计在内,下同)未能修复,甲方应当负责换车或退车还款(扣除折旧) 8.保修期中,乙方所购车辆出现质量故障,在30日内未能修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每延期一日按照车辆价款的1‰的标准赔偿乙方因延误使用该车辆造成的损失。 9.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认定或生产厂自认,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如甲方无过错,乙方有权向生产厂主张赔偿,甲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甲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该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0.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或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11.乙方所购车辆如属生产厂公布的汽车召回范围,乙方应当按照生产厂公布的具体要求办理交涉。 12.违约金、赔偿金应如期支付,不按期支付的,按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加倍支付利息。 第九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上海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或上海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选定下面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 1.双方前列地址、电话若有改变,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2.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中的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有矛盾时,以手写文字为准。 第十一条 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合同 一、委托服务备忘录 二、车辆交接书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签字: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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