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土地转让协议书 |
范文 | 土地转让协议书合集十篇 在现在社会,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协议,签订协议是提高经济效益的手段。协议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土地转让协议书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土地转让协议书 篇11. 总则 1.1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上海市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办法》(简称“上海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土地管理规定》以及其它法规,以上海市土地管理局和([插入公司名称]签定的《([插入地区名称]整体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为依据,并考虑到中国和上海开发区的一般实践做法,([插入公司名称](简称“甲方”)和(------------ (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和谈判,同意根据双方于(-------------签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初步协议”签定此转让([插入地区名称]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简称“合同”)。 1.2 第二条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和上海市颁布的有关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法规以及《([插入地区名称]整体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2. 合同文件 2.1 第三条 下列文件构成“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1. 场地位置图(附件A) 2. 甲方提供的场地边界图(附件B) 3. 甲方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授权(附件C) 4. ([插入公司名称]研究的([插入地区名称]主规划之地块开发示意图(附件D) 5. 乙方待在场地建设的楼房之说明(附件E) 6. 雨水和清洁排水管道的地下管道以及相临道路连接(附件F) 7. 乙方之建设声明(附件G) 8. 环境标准(附件H) 9. 国有土地使用证(待根据本合同第8条签发) 3. 双方的法律地位 3.1 第四条 甲方是根据国家批准成立的经济实体,负责开发、经营和管理([插入地区名称]-(-------(---)平方米的土地。甲方是中国法人。 3.2 第五条 乙方是根据国家批准成立的经济实体,为中国法人。乙方主要业务为在中国从事摩托车增压机、农业、海洋和建设设备的制造、维修、服务、市场开发和销售及出口。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其在中国注册成立有关的批准文件之副本。 4. 场地的地点、面积和使用性质 4.1 第六条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插入地区名称]地块编号为(-----和-----的土地使用权应由乙方为建设其经营所需设施之目的而使用。场地的总面积约为(-------平方米,其地理位置详细规定于附于本文后的场地边界图。 4.2 第七条 场地应用于科学和技术研究、制造、生产和工业用途,包括装配、修理和制造增压机、一般办公用途以及仓储分发和其它经有关机关批准的工业和业务项目。 5. 土地使用权之期限 5.1 第八条 “合同”第4.1条所述之场地的土地使用权期限为五十(50)年,自上海土地管理局签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之日开始计算。使用该场地的权利属于乙方并且乙方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在“合同”期限内受国家法律保护。 如果未在乙方支付了土地使用权转让费后四十五(45)日内签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除因乙方的过错外,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且应及时返还给乙方所有费用的(_____%。 5.2 第九条 甲方不得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期限内收回土地使用权。如果在特殊情况下出于公共利益国家根据法律程序收回土地使用权,乙方应根据“上海规定”第5章之规定就其使用和改造土地的损失获得合理赔偿。 6. 土地使用权转让费和付款期限 6.1 转让费(第十条) 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费应为每平方米(_____美元,共计(____美元。 6.2 场地测量(第十一条) 甲方应在签定“合同”两(2)周前向乙方提供场地的测量图以明确场地的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如果乙方对该测量的准确性提出质疑,乙方可为同等目的进行测量。如果两个测量结果不同,双方应协商以达成协议。如果场地总面积多于或少于(____平方米,则土地使用权转让费的总额应按照每平方米(_____美元增加或减少。 6.3 付款期限(第十二条) 在本“合同”签定后十五(15)日内,乙方应通过电汇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第10条规定的土地使用费总额,但应减去由(_______代表乙方支付的担保押金。 7. 基础设施和条件 7.1 第十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定后十五(15)日内或不晚于(______,向乙方提供相应设施,例如水、电、通信、排水和下水管道连接或通路以及道路。并且甲方应在去除场地上存在的所有附着物后根据自然高度完成地面平整。甲方向乙方保证,其将根据作为本文附件D的地块开发示意图完成([插入地区名称]的道路和其它设施,该示意图说明了甲方将在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内完成的道路和其它设施的情况。 7.2 第十四条 甲方应自行承担费用建设上述提及的基础设施之管道或线路的连接或通路(包括此等连接或通路)等公共设施。并且在必要时甲方应在有关机关负责完成所有程序。 7.3 第十五条 乙方应自行承担费用建设基础设施的管道或线路通向其自己的设施之连接或通路(包括此等通路或连接的接合处),并且乙方应负责或聘用甲方为其代理在必要时在有关机关负责完成所有程序。 7.4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中提及的基础设施之管道或线路的连接或通路指电、水、通讯、气、排水和下水的管道或线路的连接点。 8. 场地之转让 8.1 第十七条 甲方保证,其具有根据本“合同”之条款和条件转让场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权利和授权,甲方已向乙方提交此等授权之证据,该证据附于本“合同”后作为附件C。甲方应在收到“合同”第6.3条规定的付款后三(3)个工作日内将对场地的占有和控制转让给乙方。 8.2 第十八条 双方应在转让土地时签署《土地转让交付收据》以证明已完成土地转让。 9. 其它权利和义务 9.1 第十九条 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有效期限内且在完成了总建设计划的百分之----(--%)后,乙方有权根据其自行决定对土地使用权以及场地上的建筑进行处分,包括根据“上海规定”和《上海市浦东新区土地管理规定》进行转让、租赁和抵押。在此情况下,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法律文件供存档。进而,因上述交易而形成的任何受让人或被转让人应具有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同等权利和义务。 9.2 第二十条 乙方在进行计划和设计时应遵守《([插入公司名称]关于建筑物管理的暂行规定》,并且如果在场地上建设的建筑物或设施牵涉到建设管理、消防、环境保护、绿化、环境卫生等问题,则在行动之前应将此等计划和设计提交政府部门审批。 9.3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在收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六(6)个月内根据其计划开始建设工作,并应在二十一(21)个月内完工。 9.4 第二十二条 甲方应负责转让给乙方的场地之外场所的公共卫生和公共绿化等的建设和维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关管理费用。管理费用应为甲方已转让给乙方面积的所有维护费乘以乙方面积除以甲方已转让面积。前述甲方已转让的面积之总维护费用应不包括([插入地区名称]内甲方持有土地使用权但尚未转让给第三方的面积之维护费用。总维护费用应由双方合理达成一致。进而,乙方保留将此等维护费用交由独立会计师予以确认的权利(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该会计师认为总维护费用高于类似土地开发的正常费用,甲方应返还乙方多支付的部分,即甲方要求的.总维护费用之和与独立会计师确定的费用之差。 9.5 第二十三条 在土地使用权有效转让期间,乙方应根据《上海市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办法》第22条向政府管理部门支付土地使用费。 10. 合同的延期和终止 10.1 第二十四条 在土地使用权期满时,如乙方拟继续使用场地的土地使用权,其可以向甲方申请延期。延期申请必须符合下列条款或条件: 1. 必须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前六(6)个月将该延期之书面申请送达于甲方或政府授权的任何适当机关。 2. 必须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前四(4)个月将有关投资审查机构同意乙方延期经营的文件送达甲方或政府授权的任何适当机关。 10.2 第二十五条 在收到乙方的延期申请后,甲方或政府授权的任何适当机关不得在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前作出将该土地出租或转让给任何第三方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 10.3 第二十六条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延期申请后,双方应以本“合同”为基础签订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且: 1. 乙方有将新合同的期限限定为等于或少于五十(50)年的选择权; 2. 应按签定新合同时([插入地区名称]当时土地使用费的标准确定新的土地使用费。 10.4 第二十七条 如果在期满后未予延期,则乙方应在期满后一(1)周内将场地返还甲方。之后本“合同”将自动终止并且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场地上的建筑物和附着物。 附件E是乙方欲在场地上建设的建筑物之总体说明,如果在建设时建筑物符合“上海规定”第41条规定的标准建筑物,则甲方将在土地使用转让期满时无偿收回该建筑且不得要求乙方将此等建筑物从场地上拆除或清除。 10.5 第二十八条 如果乙方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在拟议的终止日期前六(6)个月提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本“合同”可提前终止并且将就此等情形单独进行协商。 11. 违约责任 11.1 第二十九条 下列任一情况将构成甲方对“合同”的违约: 1. 未根据“合同”规定的时间表提供场地; 2. 提供的场地之条件不符合本“合同”或“土地使用权转让初步协议”的要求; 3. 违反了本“合同”任何其它规定; 4. 未维护甲方应负责的通向场地的道路和设施,并且未在收到与此相关的通知后三(3)日内纠正此等违约。如果甲方不能在收到通知后三(3)日内纠正违约,甲方必须立即通知乙方并与其协商; 5. 未安装乙方建设设施所需的公用设施,包括电力、水、雨水和卫生用水排水管道、并且在不晚于------时提供至少一条或可能为两条电话线。乙方应不晚于-----向甲方提供建设开工所需的水、电力要求。 11.2 第三十条 下列任一情况将构成乙方对“合同”的违约: 1. 对场地的使用和处分与本“合同”中土地使用权转让要求之目的相冲突; 2. 未按照“合同”规定将场地返还甲方; 3. 未在收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六(6)个月内开工建设或未在其后十五(15)个月内完成设施建设的主要部分,共计二十一(21)个月内未开始和完成建设的主要部分,但此等违约系因建设公司而非乙方过错除外; 4. 违反了本“合同”任何其它规定。 11.3 第三十一条 违约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定额损害赔偿,按下述公式计算: 1. 每日定额损害赔偿应为------美元。 2. 违约天数 = 自违反“合同”之日到纠正违约之日; 3. 定额损害赔偿 = 每日定额损害赔偿 X 违约天数。 在一方收到另一方关于违约并说明违约原因的通知、且该方未在十五(15)日内纠正违约之后才开始计算该方违约。 11.4 第三十二条 如果因违反本“合同”发生的实际损失高于定额损害赔偿,则违反本“合同”的一方应就实际发生的损失向另一方支付高于定额损害赔偿的补偿性损害赔偿。赔偿性损害赔偿应根据双方确定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或由双方从合同履行所在地挑选的具有专业知识的有关机构确定。 11.5 第三十三条 在违反本“合同”后,如果无辜的一方希望继续履行本“合同”而不论定额损害赔偿或补偿性损害赔偿是否已支付,则违约的一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11.6 第三十四条 应在违约后十(10)日支付定额损害赔偿或补偿性损害赔偿。进而,在支付损害赔偿款项之日以后,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在违约持续存在的情况下继续支付定额损害赔偿或补偿性损害赔偿直至纠正此等违约。 11.7 第三十五条 乙方应谨慎开始和完成场地上的设施建设和项目活动。如果乙方的建设延迟,甲方可要求乙方告知延迟原因。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延迟原因并呈交工程图纸和其它证据证明其将完成设施建设和活动。应甲方要求,乙方应向甲方呈交修改后的施工计划以获批准。如果甲方诚信的认为乙方从事了土地投机买卖,因而双方无法就修改后的施工计划达成一致,双方应根据第12.5条的规定解决此争议。如果发现乙方从事土地投机买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格的百分之--- (--%)作为罚金。进而,如果根据本条规定第二次发现乙方从事土地投机买卖,甲方有权重新占有场地并在没收抵押担保金和定额损害赔偿、补偿性损害赔偿、滞纳金和罚金后将付款退还给乙方(不包括利息)。 11.8 第三十六条 如果乙方把场地的使用性质从工业用途变更为其他用途,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在三十日(30)内恢复场地的工业用途。如果乙方不遵守甲方的要求,则为违约。乙方不得从事地产投机买卖活动。 11.9 第三十七条 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将构成迟延付款并将就该到期付款征收滞纳金,按华尔街日报东方标准版于迟延付款第一日所公布的年度伦敦同业银行拆借利率加两个百分点(2%)计算: 1、乙方迟延支付到期土地使用权转让费, 2、任何一方迟延支付定额损害赔偿或补偿性损害赔偿。 12. 其他 12.1 第三十八条 如果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无法执行本“合同”中任何条款,被影响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的细节、原因及证明不能或延期履行“合同”原因的有效文件。双方应讨论以商定是否终止此“合同”或免除“合同”中的部分义务,或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将“合同”期限适当延长。为此目的,乙方因有关政府的作为或不作为而迟延或不能履行“合同”应免除责任。 12.2 第三十九条 如果本“合同”未就有关事项作出规定,双方可在商谈讨论后达成独立书面协议并将该协议纳入本“合同”。 该书面协议或对“合同”的修改与“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经双方书面同意可对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进行修改。但是,在修改生效前双方必须根据“合同”的原有条款履行彼此的义务。 对本“合同”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 12.3 第四十条 本“合同”在双方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由公证员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将由双方共同承担。 “合同”生效后,乙方应根据有关法规进行场地转让的登记程序。 12.4 第四十一条 双方应遵守在“合同”生效后由国家或上海市发布或颁布的与此“合同”有关的任何法律、法规的修订或新的法律、法规。在必要时双方应及时修改本“合同”以保证双方的合法权利及利益不受损害。 12.5 第四十二条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可提交至本“合同”履行地的仲裁机构仲裁或本“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诉讼加以解决。 12.6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6)份,甲、乙方及公证员各持两(2)份。进而,本“合同”有六(6)份非正式文本,甲、乙方各持三(3)份。 12.7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以中英文起草。如果翻译存在分歧, 以中文版为准。 12.8 第四十五条 乙方有权在场地上树立表明身份或管理、指导活动的标牌。 12.9 第四十六条 甲方在发布可能影响乙方在园区内正常经营或场地使用的有关([插入地区名称]或浦东新区的任何条例或规定之前,应咨询乙方并与其达成协议。此等条例或规定应较为合理并且不应无理限制乙方的经营或对场地的使用。 12.10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的结论、有效性、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受制于中国已公布且公开可得到的法律。但如果针对“合同”的某特定事项,中国尚没有任何公布的或公开可得到的法律,则应参考一般国际商业惯例. 12.11 第四十八条 双方之间所有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并可通过以下方式:(i)以邮寄方式发至被通知人,交付邮递,邮资预付并挂号或保证邮寄并要求回执;(ii)传真至被通知人;(iii)任何其他可提供通知书面内容的途径,包括电传或电报。 使用挂号或保证邮件提供通知的生效日期为回执上所显示的日期。传真通知的生效日期为送发传真所记录的收方传真的收到日,如果记录的时间为收方当地时间下午五点以后,通知则视为收方当地第二个工作日的上午九点收到。任何通过其他途径所传递的通知应为实际交付收方的时间生效。以下地址应用为发送通知: 如果发至甲方: 如果发至乙方: 甲方: 代表 乙方: 日期: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土地转让协议书 篇2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1、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台前县打渔陈镇东仝村二组小地名叫仝其会(仝广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永久转让给乙方 仝其乾。 2、地块四至: 东齐: 西齐: 南齐: 北齐: 3、面积: 二、转让期限:永久 三、计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伍仟元整(195000.00元)。 农历20xx年腊月26日付清。以甲方收据为证。 五、双方约定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印)之日甲方收款后即生效。 2、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该地块的管理权及使用权完全归乙方所有,甲、乙方及其家属、亲属人等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按该地块转让费的三倍价付给对方。 3、乙方在使用该地块的过程中,如出现与该地块的争端问题或受到外 人干涉阻碍等事端,甲方应立即出面排解,直至平息纠纷,排除障碍为止,为乙方顺利使用该地创造有利条件。若因甲方化解无效导致乙方不能顺利使用该地或因贻误时间所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六、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覆行、变更及终止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向有关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和村委会各执一份。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见证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转让协议书 篇3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_________组_________亩土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_________(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转让价格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__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_________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两项合计总金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现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为_________。 2、实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_________(具体内容见附件)。时间为_________。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 交付方式为_________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变更土地经营权证书,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方能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5、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其他约定: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_____。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发包方同意并经_________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签章):_________ 鉴证单位(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转让协议书 篇4甲方: 乙方: 本着公平,公正,合理,互利的原则,避免今后出现产权、所有权、使用权等纠纷,经双方磋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所属勤丰七社(村)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的宅基地以______人民币转让给乙方(注:甲方以每平方米七百人民币的价 格转让给乙方)。该宅基地东至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 乙方支付甲方该宅基地的转让费后,该宅基地的产权、所有权、永久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二:乙方负责办理本宅基地产权、使用权变更的有关手续,换发乙方新的土地证。在乙方办理本宅基地变更手续期间,甲方负责协调 本宅基地的产权、所有权、永久使用权等纠纷。 三:乙方一次性支付该宅基地的转让费________人民币给甲方后,该宅基地的产权、所有权、永久使用权均归属乙方。 四:本协议书在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由甲方、乙方各执壹份。 五:附加条款: 1、今后甲方及其亲属和后代都不得以任何理由与乙方发出该宅基地的产权、所有权、使用权纠纷。若甲方单方面发出产权、所有权、使用权等纠纷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部赔偿。 2、今后该宅基地如被国家或其他集团征用或再次转让及它人置换,甲方必须无条件出面协助乙方办理相关事宜,乙方因该宅基地所获的所有赔偿与甲方无关。 转让人(甲方): 接管人(乙方): 甲方证明人: 乙方证明人: 土地转让协议书 篇5土地转让协议书甲方:衡市桃城区何庄乡大庙村委会乙方:衡水市桃城区河西街道办事处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地块概况该地块位于衡水市市区新华路河西办事处办公楼西侧,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亩)。该宗地四至:西至桃城区财政局,东至河西办事处,南至新华路,北至原衡水市物价局。 二、转让方式1、甲方把该地块转让给乙方,土地转让总价为人民币壹百壹拾万元。2、乙方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第一期定金,地价款的20%,计人民币贰拾贰万元 ,付款时间及条件:双方签订协议书后15天内支付;第二期,付清余款,计人民币捌拾捌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在乙方办理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确保该宗土地转让前无任何纠纷,无任何建筑物。3、甲方积极帮助乙方解决有关土地手续办理事宜,该宗土地转让后产权由乙方所有。 三、违约责任1、若乙方未能得到该地块的审批手续,甲方愿意返还定金,计贰拾贰万元;甲方应在确认乙方不能取得该土块的土地使用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此款。2、若乙方在办理土地划拨手续完后,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10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并有权处置已付定金。四、其他1、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3、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签字): 法人(签字): 年 月 日 土地转让协议书 篇6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转让方式 1、土地的转让价为__________元/平方米,转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三、付款时间及条件 1、双方签订协议之日起,()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转让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万元,(小写: _____________) 2、该项目由乙方独立运作,盈亏自负。 三、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地价款,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二点一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_____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并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四、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五、补充协议 1、乙方取得该转让土地后,甲方保证有一条宽为3米的路进场,乙方只有该路永久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 日 土地转让协议书 篇7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国有土地使用证。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住宅、工业、综合和商业用地。 二、转让方式 1、甲方保证通过土地挂牌形式把该地块转让给乙方,并确保该地块的容积率大于等于__________,绿化率不少于__________%,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转让价为__________万元/亩[包括级差地租、市政配套费、开发补偿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迁安置费、青苗补偿费、空中或地下的管线(水、电、通讯等)迁移费和土地管理费],转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第一期定金,地价款的_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双方签订协议书,且已办好土地挂牌手续并在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_______天内支付;第二期,付清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在乙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取得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 4、为保证前款第一期地价款的及时支付,丙方同意提供两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详见成国用()字第__________号和成国用()字第__________号),抵押担保的范围与甲方承担的责任的范围相同。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_天内到当地土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限至乙方取得机投镇________亩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止。 5、该项目由乙方独立运作,盈亏自负。甲方愿意帮助乙方解决有关税费返还及政策协 调。项目开发结束并经审计后,项目净利润率超过_______%的,超过部分净利润乙方同意与甲方五五分成。 三、违约责任 1、甲方诚邀乙方参与其_______亩土地的公开挂牌处理事宜,并承诺创造条件让乙方取得该块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该地块,甲方愿意双倍返还定金,计_______万元,甲方应在确认乙方不能取得该土块的土地使用权之日起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地价款,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二点一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_____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并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3、甲方应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四、其他 1、在挂牌出让过程中,乙方仅承担应由受让方承担的土地契税和交易费用,其他有关营业税等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的开发建设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5、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土地转让协议书 篇8转租房(甲方): 承租方(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自愿的原则,甲方将坐落在后坞村跃进畈茶地租赁权转让给柯昕。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土地地址:筏头乡后坞村计庙坞跃进畈茶地。 二、租赁期限:胡满华在20xx年向后坞村经济合作社租赁的跃进畈茶地,从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租期x年。现从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止,共x年,该土地租赁权转让给柯昕。 三、租金:胡满华与后坞村租赁协议,由胡满华履行,其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止的租金由甲方付给后坞村经济合作社,与乙方无涉。乙方柯昕在本协议生效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胡满华土地租赁租金伍万元。其茶地投入和收益均归乙方所有。 四、20xx年12月30日协议期满后,由柯昕与筏头乡后坞村协商签订续租协议,后坞村经济合作社与胡满华租赁协议同时终止。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1份,本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签字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电话: 电话: 见证方: 20xx年x月x日 土地转让协议书 篇9甲方:____________甲方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乙方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当事人双方: 甲方(出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二、合同标的: 甲方(出让人)自愿将给甲方的私人土地法律规定之相关使用权属,有偿转让给乙方(受让人)。 出让的土地位于,土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出让土地界址图》。 三、合同金额 本合同项下土地面积为370平方米,转让金额总计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小写20000元)。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定日以现金支付一次性交清。 五、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库房用地 六、双方责任 1、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地下资源、埋藏物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2、甲方确认其家人(包括父母亲及兄弟姐妹)对本合同项下的转让交易无任何异议,必须保证对该土地享有合法的使用权,且该土地不得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否则,甲方应当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该土地使用权转让后,乙方对该土地享有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占有、使用、转租、收益和处分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干涉,若需办理相关法律手续,甲方应当无条件予以协助。 4、甲方必须承认转让后的土地世世代代属于乙方。 5、乙方的继承人有权享有本合同项下的一切权利,甲方和甲方的继承人应当保证乙方及乙方继承人的权利不受侵犯。 6、若遇该土地有权属纠纷,由甲方(出让人)出面解决,所造成的费用损失,由甲方(出让人)承担,乙方(受让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7、若遇到国家政策性变化,均不影响本合同履行; 8、该土地若被国家或村集体征用,所得收益和相关补偿概由乙方单独享有,甲方不得主张任何权利,且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实现上述权利。 9、在乙方如约付清各款项后,本交易标的物如果未能办理各种土地使用手续,甲方全部权属所有人,不得对本次交易产生其他分割要求,乙方依然拥有完全该标的物处置权。 七、违约责任: 当事人各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若甲方违约,甲方除了须退还乙方支付的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及相关支出外,应当另行赔偿乙方投资建房及建造相关设施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和造成的损失,除此之外,还须按违约时土地、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三者市场价总和的10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违约,自愿放弃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八、其他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在该合同第八条进行协商补充,补充内容同样生效。 十、本合同为最终合同,如果以后须重新签定或续签合同。必须以本合同为基础,并将本合同附在新合同之后,新合同方可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一份,见证人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于20__年__月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市(县)签订。 甲方:_______(出让人)(章)乙方:_______(受让人)(章) 共有人:_______共有人:_______ 20__年__月__日 土地转让协议书 篇10转让方(即承包方、流出方,以下简称甲方): 1、农村集体: 户代表数: 户 2、负责人: 职务: 3、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即受让方、流入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 2、法定代表人: 3、单位地址: 4、法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为了明晰产权,办理林权过户手续,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地,通过公开协商方式,按照法定程序,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订立本转让补充合同。 一、荒山荒地名称、坐落、面积和用途 荒山荒地名称:(小地名)。合同标的为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是指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权)。 坐落: 面积: 亩(大写) 四至界限为: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详细四至界限见本合同附件1 的附图。 用途:本合同转让的荒山荒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县级以上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二、流转方式、期限和承包费及支付方式、时间 以转让方式承包,承包期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承包费经双方商议确定为:每亩每年计 元,共亩,应支付承包费合计 元(大写: )。承包费每年支付一次,一次支付 元,每年承包费必须于 月日以前支付。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发包的荒山荒地属本集体所有。 2、依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费。 3、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监督、指导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 用途合理利用荒山荒地,制止非法损害承包地的行为。 4、执行 林地利用总体规划,办理征收、征用、占用的补偿事宜。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 甲方的义务。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权属清楚、未设定担保的荒山荒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及时向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权属变更登记,并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第三人对本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维护乙方承包的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及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承包后所种植的林木所有权; 4、承包期内,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和收回承包地。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接受荒山荒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在甲方的配合、帮助下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权证。 2、对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依法登记取得林权证书后,其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干涉。 3、对承包期内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的行为进行抗辩,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4、享受国家有关扶持、优惠政策;承包经营地被依法征收、征用、 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四) 乙方的义务。 1、维持承包荒山荒地的林业用途,未经有权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承包地。不断加大对承包土地的投入,提高其生产能力,提升其使用价值,依约推进开发利用进度;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地内开荒、采石、取土、建窑等,不进行破坏性、掠夺式开发、经营,不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采伐林木应有计划地依法进行;制止在野外违章用火行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病虫害、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3、服从、支持 林地利用总体规划,接受甲方依法进行的监督和指导。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四、合同期内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开发后资源收益的处置: 五、合同期满时,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开发后资源资产的处置: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当善意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且无免责事由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大写:);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以下条件成就时,可以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公共利益; 2、发生不可抗力以致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合同义务; 3、乙方主动放弃承包期或丧失承包经营能力且自愿要求的。 (二)以下条件成就时,应当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乙方不依照合同交付承包费; 2、乙方破坏性、掠夺性经营,或抛荒,或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经甲方制止无效的; 3、承包林地部分或全部依法转为其他建设用地; 4、一方违约致使承包合同无法履行或已无履行必要; 5、承包合同期限届满。 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若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本承包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调解;若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事项 1、本承包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经勐烈镇人民政府鉴证后生效,不因甲方承办人或负责人及乙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 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 各执一份,本村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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