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单位聘用合同 |
范文 | 单位聘用合同(汇编15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单位聘用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单位聘用合同1甲方(聘用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学历:_________________专业: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__________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聘用合同,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项执行: (一)本合同期限为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试用期为_____个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本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乙方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之日终止。 (三)本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试用期为个________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聘用岗位及职责要求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部门从事岗位的工作。 (二)由甲方确定乙方的岗位职责要求,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同意在该岗位工作,并按甲方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 (四)在聘期内,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与乙方协商后,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三、岗位纪律 (一)甲方有权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和本地方的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以适当方式公告,或告知乙方,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依据。 (二)甲方有权按照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晰、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三)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地方的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 (四)乙方如违反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四、岗位工作条件 (一)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职责所需的物质技术条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有效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甲方提供乙方的岗位工作条件须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二)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工作时间和工休假日等规定,对乙方实行符合职业特点的工作日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单位聘用合同2甲方(聘用单位) 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 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试行办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条件和纪律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作,并同意甲方规定的如下职责要求: 第三条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第四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负责对乙方进行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岗位技能、必备知识的教育与培训。 第五条乙方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知识水平和岗位技能。乙方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三、工作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第六条甲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根据乙方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的工作报酬。 第七条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作时间、公休假日、女工保护、因工(公)负伤或致残和死亡待遇,非因工(公)负伤、患病医疗等待遇,甲方均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的规定参加保险。 第九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四、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十一条订立本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甲方变更名称的, 应当变更本合同的甲方名称。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的; (二)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________年累计旷工超过2O个工作日的; (三)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四)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者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六)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七)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O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患病或者非因工(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由甲方安排的其他适当工作的; (二)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然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的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或乙方不服从另行安排工作的。 上述情况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要为乙方提供个月的自行择业期,自行择业期内的待遇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自行择业期满后仍未就业的,由甲方依照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 保险关系调转手续。 第十五条乙方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可以调整其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岗位变化后,甲方可以改变乙方的岗位工资待遇。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变更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 (一)患病或者非因工(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三)因工(公)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或者精神病的; (五)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________年以内的; (六)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国家规定双方约定服务期限的除外); (二)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的; (三)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四)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五)依法服兵役的。 第十八条除本合同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未能与甲方协商一 致的,乙方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本合同;6个月后乙方再次提出解除本合同仍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乙方即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后,违反规定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甲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乙方在涉密岗位工作,其解除本合同,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涉密人员管理的规定。 五、聘用合同的终止、续订 第二十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乙方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 (四)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五)甲方依法注销的。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甲方应当提前____日将终止或者续订聘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订聘用合同手续。 第二十二条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规定终止本合同的,应当向乙方出具终止本合同的书面证明,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三条甲方与乙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后,应按照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保险关系调转手续。 第二十四条在续订聘用合同时,乙方在甲方工作已满________年或者连续工龄已满________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不足________年的,如果乙方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甲方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二十五条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公)负伤并被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确认达到伤残等级,要求续订聘用合同的,甲方应当续订聘用合同。 第二十六条乙方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者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本合同期限届满时,甲方应当将本合同的期限顺延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十一条办理终止或者续订聘用合同手续,乙方与甲方仍存在事实聘用关系的,甲方应当与乙方续订聘用合同。甲乙双方就聘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其续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________年。 六、违反和解除本合同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八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违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规定的; (二)本合同未到期,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由单方解除合同的; (三)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或部分无效聘用合同的。 违约一方承担的违约赔偿金额为: 第二十九条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后(含试用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对甲方培训费的补偿金额为: 试用期间,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不承担培训违约金。 第三十条属下列情况之一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 甲方工作的年限,发给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 (二)符合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由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三)因甲方未履行本合同,乙方解除本合同的。 经济补偿以乙方在甲方每工作________年,支付乙方1个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资为标准,乙方工作不满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计算;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月平均工资高于全市事业单位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 七、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八、人事争议处理 第三十二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当事人可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和处理或者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结果对争议双方具有约束力。 九、其他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证机关意见:_________ 签证机关印章:_________ 签证员印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聘用合同续订书 本次续订聘用合同生效日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聘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同意,对本合同作以下变更: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聘用合同3甲方(聘用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共__________________市委办公室、__________________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__________________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和有关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聘用合同以便共同信守。 第一条岗位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有固定期限聘用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工作任务与目标 第三条工作条件 甲方支持乙方履行岗位职责,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单位能力允许的前提下,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 第四条岗位纪律 1、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2、乙方违反规章制度或工作纪律的,甲方可按规定予以处理。 第五条岗位报酬 1、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向乙方支工资报酬,不得克扣和无故托欠。 2、乙方岗位工资的构成和标准,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第六条乙方义务 1、遵守国家、单位各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服从工作安排,保证必要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进度。 3、在工作中发扬积极主动精神,自觉维护甲方权益,克尽职守。 第七条聘任考核 1、甲方设立考评小组对乙方履行岗位职责状况进行考核。 2、岗位聘用期内,乙方有义务向甲方考评小组提交书面述职报告或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总结。 3、考核标准: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六条之约定。 4、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考核办法接受考核。 5、每__________________年(月)考评一次。考核结果作为岗位绩效工资发放和下次聘用上岗的依据。若乙方经考核不合格,则甲方有权视情况减发或停发岗位绩效工资,甚至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聘用合同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视情形解除本合同: 1、聘用期内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2、发生了《__________________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中规定的聘用单位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行为。 第九条解聘与续聘 1、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根据岗位变化考虑后续工作。如本岗位继续有效,在新一轮竞争上岗中,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乙方。 2、本合同终止后,需续聘合同的,则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合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签定,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任何一方违法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付给对方相应的赔偿金。 第十一条双方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岗位聘用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聘用合同4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并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止;试用期于_______结束。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该________岗位(工种)。乙方患工作和行业禁止的疾病,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立即离职。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程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四、甲方必须每年按照国家规定组织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五条试用期内,甲方每月支付乙方人民币________元及__________元的工资。 第六条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甲方指定的工作。 第七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有权依据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相应处罚,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学校负责监督和指导甲乙双方执行上述规章制度。因违章、失职等造成人身伤害和/或重大事故。,根据双方事先约定,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学校不承担任何连带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九条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一)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盗窃财物、赌博、吸毒、打架斗殴的。 (三)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五)严重违反服务标准,损害师生合法权益的。 第十一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终止。双方在本合同到期前天向另一方表示续签本合同的意向。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13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应依法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xx元。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和提起诉讼。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接口(密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单位聘用合同5一、概念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人事聘用合同是指,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确立具有人事关系性质的聘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好义务的协议。在签订聘用合同之前,对拟聘人员应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至15日。 二、种类 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任何一种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聘用合同: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任何一种期限的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分为短期合同、中期合同、长期合同与项目合同。3年(含)以下的合同为短期合同,对流动性强、技术含量低的岗位一般签订短期合同;3年(不含)以上的合同为中期合同;至职工退休的合同为长期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为项目合同。 三、合同的订立 (一)订立主体 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者需要年满16周岁(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除外),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用人单位有用人权利和行为能力。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聘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聘用单位和受聘者。由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以书面形式订立。按照国家规定并履行审批手续聘用的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招录),由其法定监护热代为订立聘用合同。 (二)试用期 1.劳动合同的试用期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聘用合同的试用期 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四、合同的解除 (一)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解除分为协商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 1.协商解除,又称约定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因某种原因,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合意解除劳动合同,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2.劳动者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无需正当理由):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 (2)劳动者可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以上情形简言之用人单位一般过错) (3)劳动者不需事先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以上情形简言之用人单位严重过错) 3.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用人单位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法定情形: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包括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附加刑: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以上情形简言之劳动者严重过错) (2)用人单位预告解除(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以上情形简言之劳动者能力不足或遭遇情势变更) 但是,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简言之职业病,工伤,155,医疗期间,孕产哺乳) (二)聘用合同的解除 1.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受聘人员在聘期内被开除、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2.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 (1)聘用单位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缓刑的;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出国(境)的,或者出国(境)后未经聘用单位同意逾期不归的;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者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徇私舞弊,对聘用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简言之受聘者严重过错) (2)聘用单位提前通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解聘的受聘人员)解除: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聘用单位安排的其他适当工作的;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聘用单位由于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事业发展遇到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简言之受聘者能力不足、遭遇情势变更、遭遇裁员) 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不得依据“聘用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拟被解聘的受聘人员”所列的情形解除聘用合同:患职业病或者因公(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自接收之日起,聘用单位接收聘用的军队转业干部在3年内及内调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在2年内的;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或者结案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3.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争议的解决 1.劳动争议的解决 劳动争议解决的方式有协商、调解、仲裁与诉讼;协商和调解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但是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必经程序。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为1年,劳动争议的诉讼程序适用《民事诉讼法》。 2.人事争议的处理 人事争议处理方式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人事争议仲裁是人事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人事争议的仲裁时效为60日。 单位聘用合同6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并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合同期限 乙方受聘在甲方食堂工作,合同期为年,逐年递增。 第二条乙方在甲方单位食堂担任厨工岗位(工种)。 第三条乙方患工作和行业禁止的疾病,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立即离职。 第四条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上岗前的职业安全卫生、食品安全卫生、服务标准、职业道德、专业技能和甲方规章制度的培训。 第五条甲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每年为乙方组织一次健康检查,并向乙方发放水鞋、围裙、口罩、手套等相关劳保用品。 第六条甲方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完善内部食品质量管理体系。 第七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防止食品质量事故的发生。 第八条乙方违反服务标准、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发生食品质量事故,甲方可按规章制度处理。 第九条乙方的报酬采用月薪制,为人民币(¥元),每月15日前一次性支付。 第十条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6小时,每周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42小时。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第十一条甲方应按省、市规定为乙方办理工伤和医疗保险。 第十二条乙方违反服务规范、质量管理规定、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的,应按甲方相应规定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一)盗窃财物、赌博、吸毒和打架斗殴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乙方患有岗位工种和行业禁忌疾病,医疗期满后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相关行业和工种的要求,甲方不能另行安排工作的,可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支付乙方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五条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乙方擅自离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单位聘用合同7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本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保障事业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是指事业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人事管理制度。 第三条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应贯彻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的原则,保证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四条事业单位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及转制为企业的以外,都要逐步试行人员聘用制度。 使用事业单位编制的社会团体录用专职工作人员,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以外,参照本办法执行。 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任用,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可以采用招聘或者任命等形式。 第五条市人事局负责组织和管理本市事业单位试行聘用合同制工作。 第二章聘用工作的组织和程序 第六条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聘用单位)要成立与人员聘用工作相适应的聘用工作组织,严格人员聘用程序。聘用工作组织由本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纪律检查部门负责人和工会或者群众代表组成,根据需要也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加。聘用合同制的实施方案由聘用工作组织提出意见,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聘用单位的人员聘用、考核、续聘和解聘等事项由聘用工作组织提出意见,报本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决定。 第七条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任务,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岗位,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岗位工资待遇。机构编制部门核定人员编制的事业单位设置岗位、聘用人员,不得突破核定的编制数额。 第八条人员聘用的基本程序是: (一)公布聘用岗位及其职责、应聘条件、工资待遇等事项; (二)应聘人员申请应聘; (三)聘用工作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四)聘用工作组织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或者考核,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五)聘用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确定受聘人员; (六)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第九条聘用单位聘用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受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和监察岗位的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工作。 第十条聘用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除政策性安置和涉及国家秘密岗位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安置)人员的以外,都应按照岗位职责和聘用条件通过公开招聘、考试或者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人员。应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岗位的,必须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聘用单位聘用人员应当优先从本单位现有人员中选聘;面向社会招聘的,同等条件下本单位应聘人员优先。 第三章聘用合同的订立 第十一条聘用单位聘用人员应当与受聘人员订立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聘用单位应当如实向受聘人员说明岗位要求、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报酬、工作条件、社会保险等情况。受聘人员有权了解聘用单位的有关情况,并应当向聘用单位如实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和学历、就业状况、工作经历、专业技能等证明。 第十三条聘用合同由聘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与受聘人员以书面形式订立,一式2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文本格式,由市人事局统一制定。 第十四条聘用合同必须具备下列条款: (一)聘用合同期限; (二)岗位(工作)及其职责要求; (三)岗位(工作)纪律; (四)劳动保护和岗位(工作)条件; (五)工资、福利待遇; (六)聘用合同变更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聘用合同除上述必备条款外,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知识产权保护、解聘提前通知时限等条款。 第十五条聘用合同分为短期、中长期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对流动性强、技术含量低的岗位一般签订3年以下的短期合同;岗位或者职业需要、期限相对较长的合同为中长期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根据工作任务确定合同期限。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应聘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年限。 第十六条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已满25年或者连续工龄已满10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不足10年的,如果本人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与其订立。 第十七条下列聘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法规的聘用合同; (二)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聘用合同; (三)内容显失公平的聘用合同; (四)违反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的无效,由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确认聘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第十八条对聘用单位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间歇性精神病患者),经有关部门鉴定,可以缓签聘用合同。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可以缓签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事业单位开始试行聘用合同制时,原固定制职工不愿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又不属于缓签情形的,聘用单位应为其提供不少于3个月的自行择业期,职工在自行择业期内的待遇不得低于本人的基本工资。在自行择业期内重新就业的职工,原聘用单位应为其办理有关人事关系转移手续。自行择业期满后仍未就业的职工,可以提出辞职或由聘用单位按照本市社会保险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开始试行聘用合同制时,未经本单位同意,下列人员不得拒绝签订聘用合同: (一)国家和市、区、县重点科研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业务骨干或者担任本单位重大(重点)工作(工程)项目尚未完成的; (二)从事涉及国家秘密工作或曾从事涉及国家秘密工作,在规定保密期内的; (三)在本单位重要岗位任职或者从事特殊行业、特殊工种,离职后对本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对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离职的上述人员,经批评教育拒不返回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以后被其他单位聘用,工龄从重新聘用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一条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时,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抵押金、抵押物或者其他财物。 第四章聘用合同的变更 第二十二条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双方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后,原合同仍然有效,由新任法定代表人继续履行。 第二十三条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聘用合同。 第二十四条订立聘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变更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聘用单位变更名称的,应当变更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名称。 第二十五条订立聘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聘用合同无法履行,聘用合同一方要求变更相关内容的,应当将变更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当在15日内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变更。 第五章聘用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六条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二十七条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二)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三)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四)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六)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七)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拟被解聘的受聘人员: (一)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由聘用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二)受聘人员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聘用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到新的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三)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或受聘人员不服从另行安排工作的。 因上述情况解除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要为拟被解聘人员提供不少于6个月的自行择业期,在自行择业期内的待遇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自行择业期满后仍未就业的,由聘用单位依照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调转手续。 第二十九条受聘人员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以调整其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岗位变化后,应当改变该受聘人员的岗位工资待遇,并对其聘用合同进行相应变更。受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变更的,聘用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第三十条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不得依据第二十八条规定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受聘人员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三)因工(公)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级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患职业病以及在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五)受聘人员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 (六)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员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国家规定双方约定服务期限的除外); (二)聘用单位未履行聘用合同的; (三)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四)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五)依法服兵役的。 第三十二条除本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外,受聘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聘用单位。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的,受聘人员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的,即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第三十三条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后违反规定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原聘用单位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涉及国家秘密岗位受聘人员的解聘或者工作调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涉及国家秘密人员管理规定。 第六章聘用合同的终止与续订 第三十四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聘用合同即行终止: (一)聘用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聘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受聘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四)受聘人员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五)聘用单位依法注销的。 第三十五条聘用单位应当在聘用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聘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员,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订聘用合同手续。 第三十六条聘用单位依据本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规定终止聘用合同,应当向终止聘用合同的人员出具终止聘用合同的`书面证明,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十七条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解除、终止聘用合同后,应按照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调转手续。 第三十八条聘用合同期限届满,岗位需要、本人愿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第三十九条受聘人员在续订聘用合同时,达到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条件的,如果本人提出续订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与其续订。 第四十条受聘人员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确认达到伤残等级,要求续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续订。 第四十一条受聘人员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者女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聘用合同期限届满时,聘用单位应当将聘用合同的期限顺延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第四十二条聘用合同期限届满,聘用单位未按本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办理终止或者续订聘用合同手续,与受聘人员仍存在事实聘用关系的,应当与受聘人员续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双方就聘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续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 第七章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三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要承担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规定的; (二)聘用合同未到期,又不符合解除条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三)由于聘用单位原因订立无效或部分无效聘用合同的。 违约金数额由双方当事人在聘用合同中自行约定,在聘用合同中未约定,但造成可计算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按实际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第四十四条受聘人员经聘用单位出资培训后解除聘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补偿应当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试用期间,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由单位出资培训的受聘人员应承担培训违约金;聘用单位解除合同,受聘人员不承担培训违约金。 第四十五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解除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根据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发给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一)聘用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同意解除的; (二)符合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情形,由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三)因聘用单位未履行聘用合同,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的。 经济补偿以被解聘人员在该聘用单位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个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月平均工资高于全市事业单位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聘用单位分立、合并、撤销的,应当妥善安置人员;不能安置受聘人员到相应单位就业而解除聘用合同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第八章聘后管理 第四十六条聘用单位要按照聘用合同加强对受聘人员的聘后管理和考核工作。考核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考核工作实绩与考核工作态度相统一的方法。考核内容应当与岗位的实际需要相符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次。聘用工作组织在群众评议意见和受聘人员领导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考核等次意见,报聘用单位负责人员集体决定。 第四十七条聘用单位应将对受聘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调整岗位、职务升降、工资待遇和奖惩的依据。 第四十八条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对公开招聘、聘用程序、聘用合同期限、定期或者聘期考核、解聘辞聘、未聘安置等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当事人可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和处理或者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结果对争议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九章组织监督 第四十九条市和区、县人事局是事业单位试行聘用合同制工作的管理部门,分别对全市和各区、县事业单位试行聘用合同制工作负有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有权对违反国家有关人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予以纠正,并对有关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按管理权限处理。各级人事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 第五十条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本系统事业单位实施本办法,并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报市人事局备案。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本办法在执行中的问题由市人事局协调解决。 第五十二条本办法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 单位聘用合同8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员) 名称: 姓名: 正面免冠 彩色照片 (2寸) 性别: 出生年月: 类型:1.财政核拨□ 2.财政拨补□ 3.经费自给□ 4.企业化管理□ 民族: 籍贯: 省 县(市) 出生地: 学历: 学位: 专业技术资格或工人技术等级: 执业资格: 批准成立文号: 参加工作时间: 年 月 登记证号: 进本单位工作时间: 年 月 地址: 聘前职务: 现聘职务: 政治面貌: 健康状况: 法定代表人: 现住址: 联系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聘用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章 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方式之一( ) (一)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为期______年______个月。 (二)甲方聘用乙方至退休: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为期______年_____个月。 (三)任务期限合同:甲方聘用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特定工作任务,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该任务完成时(或)______________止。 第二章 聘用岗位、职责要求和工作条件 第二条 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_岗位的工作。 第三条 乙方在受聘期间应当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相应岗位职责履行义务。 第四条 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 第三章 岗位纪律 第五条 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第六条 乙方违反规章制度或工作纪律的,甲方可按规定予以处理。 第四章 报酬与相关待遇 第七条 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资报酬,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第八条 甲方应每月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乙方工资报酬的具体办法和标准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非工作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应按照国家规定支付高于乙方正常时间的工资报酬(实行弹性工作时间的除外)。 第九条 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为乙方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项社会保险,其中,乙方个人应交纳的部分,甲方可以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统一办理有关手续,并及时告知乙方。 第十条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乙方在合同期限内的工时制度、各类假期、女职工权益、因工非因工负伤、致残、疾病、死亡等待遇均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乙方享有参与单位的民主管理和监督等权利以及参加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权利。 第十二条 乙方享有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权利。 第五章 聘用合同的变更、续聘、解除和终止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变更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并报原登记机关留存。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二)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三)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四)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六)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第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业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二)乙方年度(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第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一)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三)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五)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六)属于国家和省规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三)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党委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和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民主党派机关、工商联机关及群团组织工作的; (四)依法服兵役的; (五)除前四项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乙方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即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期满终止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订聘用合同。续订的聘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等由双方协商确定。聘用合同期限满,没有办理终止聘用合同手续而存在事实聘用关系的,视为延续聘用合同,延续聘用合同的期限与原合同相同,但最长不超过乙方的退休年龄的年限。 第二十条 聘用合同期满并办理了终止手续的、甲方被撤销、乙方退休、死亡,聘用合同即行终止。 双方约定的以下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终止: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甲方与乙方解除聘用合同时,应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二条 甲方与乙方终止、解除聘用合同后,应为乙方出具终止、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调转手续,做好各项社会保险的衔接工作。乙方的人事关系、档案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给对方照成经济损失的,应由责任方按实际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第七章 争议处理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向本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聘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八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 双方其他约定事项(可另附纸)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和继续教育、知识产权保护、解聘提前通知时限、违约金的数额等条款。乙方系甲方出资引进或培训的,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服务期限及违约责任。双方还可以约定乙方按第十八条第五项与甲方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向甲方支付一定的赔偿金。)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单位聘用合同9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 乙方(单位名称) 性别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 聘请岗位(职务名称)________ 甲乙双方按照《全盟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办法》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起到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续订合同无试用期)。 第二条岗位(工作)及其职责要求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须填写职务全称,如“中学语文高级讲师”或“医务科副科长”)工作岗位,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聘用期间,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分配,积极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第三条劳动保护和岗位(工作)条件 (一)甲方必须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保障职工民主管理的权利,创造有利于职工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工作环境。 (二)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专业技术、管理知识、劳动安全、遵纪守法的教育和培训。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专门培训并取得专业资格。 (三)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职业危害的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四)甲方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妇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 (五)甲方应按国家规定执行工作时间,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 第四条工资待遇 (一)乙方按照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时定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标准,根据国家规定的工资制度和乙方所在岗位及岗位对专业技能、工作能力的要求、乙方的实际工作贡献等确定,并按工作责任大小和岗位目标完成情况,由甲方自主确定津贴的分配。 (三)甲方根据单位经济社会效益和乙方在工作方面的贡献制订有关规定给予乙方奖励。 (四)双方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规定,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后,甲方必须按国家和地方规定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 (五)乙方应享受的因(公)工负伤、女职工保护、非因公(工)负伤、患病等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岗位(工作)纪律 (一)甲方应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内部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不得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规定,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三)乙方违反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的,甲方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直至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辞退。 第六条聘用合同变更、终止与解除的条件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合同的有关内容: 1.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经修改; 2.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3.乙方身体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其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本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聘用合同即终止执行。约定的条件应在本合同约定事项中写明。 (三)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1.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 3.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 5.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参加各类学校学习、出国或者逾期不归的; 6.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和相关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四)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1.患病或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且不服从另行安排的; 2.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3.聘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单位撤销、破产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不得终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1.患病或者住院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2.患职业病或因公(工)负伤治疗终结并被确认丧失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的;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员可以随时单方面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聘用单位: 1.在试用期内的; 2.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聘用单位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 3.聘用单位不履行聘用合同或违反国家政策规定,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 4.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考入大中专院校、应征入伍、出国留学或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的; 5.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七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可附页)第八条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与经济补偿 (一)属下列情形之一而解除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根据受聘人员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发给一定数额的补偿金,补偿金标准按《全盟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的办法》第三十九条执行: 1.经受聘人员同意,有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2.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聘用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受聘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聘用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虽同意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 4.聘用单位分立、合并、撤销的,不能安臵受聘人员到相应单位就业而解除聘用合同的。 (二)受聘人员经聘用单位出资培训的,因本人原因没有按约定履行服务期限的,应向原单位赔偿培训费,以不高于培训后没服务一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 第九条人事争议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本合同如与国家新颁布政策不一致时,按新颁布政策执行。 本合同经当地政府人事部门鉴证后有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人事档案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托签订时间:________ 代理人(签章)__年__月__日 单位聘用合同10甲方(聘用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编外用工受聘人员) 姓名: 性别: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如下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聘用合同条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项执行: (一)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月日至年 月 日止。试用期为 个月,自年 月 日至 年月日止。 (二)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算,至乙方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之日终止。 (三)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算,至工作任务(课题项目)完成时止。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聘用岗位及职责要求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 部门从事 岗位的工作。 (二)由甲方确定乙方的岗位职责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 2、 3、 (三)乙方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 (四)在聘期内,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与乙方协商后,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三、岗位纪律 (一)甲方有权按照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晰、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二)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 (三)乙方如违反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按照单位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四、岗位工作条件 (一)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职责所需的物质技术条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有效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甲方提供乙方的岗位工作条件须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二)甲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职工工作时间和工休假日等规定,对乙方实行符合职业特点的工作日制。 (三)甲方应当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技术、业务知识、安全生产和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 五、工资与社会保险待遇 (一)甲方根据国家政策和本单位实际情况、乙方从事的岗位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现,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待遇。经协商,乙方月工资标准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根据单位经济效益和当地物价增长情况,定期适当增加乙方工资报酬。 (四)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按照省人事、劳动、财政主管部门和省机关事业社保公司关于财政核拨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社会保险缴纳规定,按期为乙方缴付养老保、工伤等社会保险金。乙方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可以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统一办理有关手续,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六、聘用合同的变更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已经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三)本合同确需变更的,由甲乙双方按照规定程序,以书面形式确定合同变更的内容。 七、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甲方、乙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连续旷工超过 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 个工作日的; 2、严重违反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 7、 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甲方也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 4。 5.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 4、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五)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双方均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1、聘用合同期限未到,甲方提出解除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 2、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年度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工作岗位的,或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4、经济补偿以乙方在甲方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个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5. 八、聘用合同的终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 2、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3、乙方到达国家有关于职工规定退休年龄的; (二)聘用合同终止后,甲方应当为乙方开具《终止聘用合同证明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九、聘用合同的续签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续签聘用合同,续签聘用合同应当在聘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办理。续签的聘用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等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聘用合同续签书》。聘用合同期满,没有办理终止聘用合同手续而存在事实聘用工作关系的,视为延续聘用合同,延续聘用合同的期限与原合同期限相同,但最长不超过乙方达到退休年龄的年限。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 (二) 十一、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2、本合同一式三份,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档备查。 3.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单位聘用合同11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甲方聘请乙方为专职司机。 二、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20xx_年_12_月31日止,期限届满本合同自行终止,经双方同意,可以另签劳动合同;若乙方在合同终止日前离职,将扣除全年工资的30%作为违约金。 三、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全额工资的70%,每月应按时支付工资。 四、乙方应遵守甲方公司所有规定,尽忠职守,维护公司利益。 五、聘用期内,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服从调度、检查和管理,安全行车、文明服务;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保守甲方商业机密和经济信息。 六、乙方必须持有效驾驶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精通驾驶业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驾驶任务,并努力做到尽量节约油耗,降低车辆维修保养成本; 七、遵纪守法,准时出车,工作时间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保证一天24小时开通通讯工具,如因联络阻碍,导致未能及时出车,将扣除本月全勤奖。 八、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工作时间内如因乙方违反交通法规引起的责任,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文明行车,不开带“病”车,不开超速、超载车、不疲劳驾驶,严禁利用车辆或将车辆擅自借给他人从事违法违纪活动。 九、乙方不得将甲方车辆借给其他驾驶员行驶,且发生油耗、损坏、丢失和交通事故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乙方应定时保养车辆,如换机油、检查轮胎等,要经常保持车辆安全性能,保持车容车貌整洁, 十、乙方在非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使用本车辆,否则,在该事件内发生甲方车辆油耗、损坏、丢失和交通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十一、乙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如有违反,乙方还要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十二、乙方聘用期间须服从公司安排出车,不得有任何理由拒绝及拖延之情形,如有违反,公司依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罚款或开除处理。 十三、乙方在职期间内一律不准有私下用车之情形或依公而办私之行为,如有发现一律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十四、乙方关于安全驾驶等管理之规定,按照国家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办理。 十五、乙方应杜绝贪污、侵占公司财物,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开除,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六、甲、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履行,若有违反,则要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七、本合同经双方及保证人签署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人:乙方代表人: 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单位聘用合同12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家庭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甲方租用乙方车辆与聘请乙方本人为专职司机。 二、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期限届满本合同自行终止,经双方同意,可以另签劳动合同。 三、其中试用期为__个月即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试用期限内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四、乙方经甲方聘用后,自愿将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交给甲方保管,一直到离职为止。 五、甲方给乙方的租用车辆及薪资待遇:每个月4000元,包括五险一金。发薪日应在每月份10日银行汇款或现金方式支付。 六、车险、保养以及车的正常维护由乙方自行来承担。 七、乙方在聘用驾驶员岗位期内应遵守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按照公司彰程办事,准时上班,按照公司的需要,自觉加班,不讲怨言,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八、乙方在聘用驾驶员岗位期内,发生车辆违章违纪和车辆碰撞等事故,均由乙方本人负责,本公司概无责任。 九、乙方在工作期间内每天对车辆进行保养、擦洗;每天对车辆进行检查,保持车辆状况良好再行驶。绝不带着毛病上道。如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发生交通事故,责任都由乙方来承担,本公司概无责任。 十、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十一、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岗位聘任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办理。 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效力不变。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聘任合同自行终止: (1)聘任合同期满,或聘任合同约定终止聘任合同的条件出现; (2)甲方撤消或解散。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聘任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不胜任岗位要求; (2)乙方严重失职、渎职,给甲方造成不同程度的财产和经济等损失。 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聘用合同13甲方(聘用方): 地址: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 职务: 乙方(受聘人员): 性别:________年龄: 居民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甲方聘任乙方为教师事项,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工作合同期限: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____月____日,其中试用期 ,本合同终止日期________年月____日。聘任期满后,根据甲方工作需要聘期考核结果和甲、乙双方意向,甲乙双方可续签聘用合同,聘用期限另行商定。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作。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成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模式与报酬: 执行课时工作制,每个月为一个周期,乙方每月完成任务课时的,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 元每堂课,实际月工资按课时计算,其中使用期间工资 元每堂课。 四、工作纪律与处罚: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不可私自泄露甲方企业信息以及所教授学员舞蹈信息,不可以甲方名义在外私自教学或独立教学。乙方如违反甲方条款,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处罚,直至解除本合同。 1、在使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合同; 2、在工作期间;非自然因素旷课,给予100元处罚。 3、在工作区间;都应按时上下课,不可打骂学生,以侮辱性攻击学员。 4、乙方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告知甲方。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月____日 单位聘用合同14甲方: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民权县中医院 岗位工作、乙方自愿接受甲方聘用为临时工。并服从甲方安排,保证完成本岗位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二、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自行终止。 三、待遇与奖惩 1、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为乙方支付工作报酬为月工资: 元,(包含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需要医院缴纳的养老金、医疗保险金、房改公积金等各种费用);不安排住房;劳保、节假日福利与正式职工相同。 2、依法取得执业资质人员参与科室岗位值班后,由所在部门(科室)支付绩效工资,具体数额科室根据个人工作绩效自定,报院财务备案。 3、协议期内对医院作出突出贡献或者因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及质量考核等情况而出现的奖惩时,等同于本院职工标准实施奖罚。 4、所有新聘人员,必须经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分批办理行政关系后,方可享受院方正式职工待遇。 三、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事宜 1、在甲方医院工作期间,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 相关技术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 (1)、提供虚证件、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信息的; (2)、在国家规定年度内不能通过本专业国家执业证书资格考试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3、对相关技术工作,依法要求相应资格证及其他证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并备查(医生、技师由医政科;护士由护理部)。 4、乙方因违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责任心等情况导致医疗差错、纠纷甚至事故者,乙方承担相应后果及赔偿金,必要时甲方单方面解聘。 5、乙方要求终止协议的,需提前30天告知甲方并做好各项交接工作。 四、协议的终止与续签: 1、协议期满自行终止。 2、双方协商愿意续签者,需在期满前壹月内办理,过期补签者不计入连续聘用期限。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可考虑由仲裁机构仲裁。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签字即生效。 甲方具体部门、乙方,甲方人事科各一份。 甲方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具体应聘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聘用合同15甲方(单位名称): 法 人 代 表 : 乙方(姓 名):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定本合同,确立聘用关系。 一、 聘用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内只发基本工资,但因乙方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甲方须10内提出辞退要求,不计发工资,试用期内乙方擅自离开,甲方不予发放工资。 2、甲方聘用乙方从事学生招生、辅导及其相关网校内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条件 1、甲方聘用乙方从事工作,按甲方相关工作职责要求进行。 2、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根据乙方的岗位特点和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 三、工作纪律 1、甲方应加强单位内部管理,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 四、工资报酬和福利待遇 1、根据国家规定的工资政策和标准,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甲方按照所聘乙方的岗位确定工资,并按照乙方的工作责任大小和岗位目标完成情况确定其它工资部分。 2、在合同期内,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公休假日等福利待遇。 3、甲方以货币方式支付乙方工资,且不得低于全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4、乙方工作一年期满后,保证完成甲方给予的最低业绩标准,继续续签的则甲方按国家政策,交纳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及养老保险,解除聘用人员的后顾之忧。 五、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经聘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并应当书面告知乙方理由: ㈠乙方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公布的聘岗位要求的; ㈡乙方连续旷工超过2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的; ㈢乙方未经单位同意,擅自外出或外出不归的; ㈣乙方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㈤乙方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教师职业道德,按照甲方规章制度的规定或者聘用合同的约定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的; ㈥乙方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㈠乙方连续六个月岗位考核不合格的; ㈡乙方年度岗位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 ㈢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一致的; ㈣乙方在待聘期内经教育无转化且不能新聘上岗或两次拒聘上岗的。甲方解除合同未按规定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的,自发出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当继续履行聘用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但根据教育工作的特点,应当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只发放最末月的基本工资。 ㈠在试用期内的; ㈡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㈢被招录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 ㈠依法服兵役的; ㈡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报酬、福利待遇或者提供工作条件; ㈢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终止: ㈠聘用合同期满的; ㈡双方约定的聘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㈢甲方被撤销、解散或其它原因终止的; ㈣出现其它法定终止条件的。 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违法、违纪者除外)。 七、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赔偿责任。 2、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约定的,应支付给对方违约金600元。 八、聘用合同的处理: 双方因履行合同生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不原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争议仲裁申请仲栽。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 十、本合听同一式二分,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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