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短期借款合同 |
范文 | 短期借款合同【热门】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短期借款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短期借款合同1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为了进行技术改造,增添和更新生产设备,向贷款人申请出口商品生产中短期贷款。双方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借款合同条例》协商签定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条款。 一、贷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 二、贷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贷款属于固定资产贷款性质,借款人限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贷款利率及利息计收 本合同项下为月息________‰(一个月按30天计算)。 1、贷款使用期间,若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总行调整贷款利率,本合同规定利率将作相应调整。 2、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按季计收,每季最后一个月的二十日为结息日。 3、贷款利息由贷款人在结息日主动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开立的专用基金存款户中收取。 五、贷款支用用款计划 1、本合同项下贷款,借款人应按照上述所列使用时间支用,如有改变,应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 2、借款人未向贷款人提出改变支用时间的申请并取得贷款人的同意,其超过本贷款合同所列使用时间支用贷款金额的一部或全部时间,应视为自动取消,未支用金额不得再继续支用。 3、借款人在支用贷款时,应在实际支用日三个工作日前向贷款人提交有关借款凭证,贷款人凭以发放贷款。 六、贷款偿还还款计划 1、本合同项下贷款应按上述所列还款计划偿还。由于客观原因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才能延期偿还。 2、借款人以贷款项目税前新增利润归还贷款。 七、贷款保证 本事同项下的贷款由____________________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担保书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 八、违约及违约处理 (一)违约 借款人发生下列情况中一项或数项时即构成违约。 (1)借款人不能按本合同及贷款申请书所列的’还款计划偿还贷款本息。 (2)借款人未按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3)借款人所投资的项目在贷款期内由于任何原因“关、停、并、转”。 (4)借款人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 (二)违约处理 借款人构成前款违约行为,贷款人有权按下列一项或数项规定处理。 (1)以书面通知借款人,告知其违约问题,并责成限期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情况。 (2)对借款人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挤占挪用贷款,在本合同规定利率基础上加收利息100%。 (3)对借款人未按规定期限偿还贷款,贷款人对逾期部分的贷款在本合同规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利息30%。 (4)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或尚未支用的贷款余额。 (5)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专用基金帐户中主动扣收。或采取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追索未偿付的贷款本息。 (6)向担保人追索未偿还的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息。 九、合同的生效、变更及解除 本合同经借款人、贷款人双方签章后生效,在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1、除由于贷款违约原因外,借款人或贷款人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商得另一方同意,双方未协商一致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2、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合同双方应对本合同作相应的修改、变更或协议解除。 十、其他 本合同项下贷款项目的贷款申请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其所列条款与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条款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保证向贷款人按月提供有关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贷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短期借款合同2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代表人: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 借款金额、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金额(大写) 用途: 约定利率或利息(%或元) 期限 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在提用借款前, 应向乙方提交具体的汇款账号。 乙方应在甲方提供的汇款账号后 个营业日内将借款放出。 第三条 甲方用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乙方要求向乙方归还借款本息。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自乙方划拨借款之日起计息。 第六条 如甲方未按合同期限归还借款,逾期部分按约定的利率上浮50%执行。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以甲方全部财产及其法人代表和全体股东的个人财产提供担保。 第八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检查借款使用情况,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况和资料。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者通过协调解决。协商或者协调不成,可以向XX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短期借款合同3借款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双方遵照有关法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借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 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放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本合同到期,借款人应主动归还全部借款。 第二章 借款利率和计息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月利率为______%,确定借款利息为月息_________元。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自贷款方放款之日起息,按月计息,利息于放款之日一次性付清,借款到期还清本金。 第八条 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仍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 第九条 借款人在借款到期日前应备足应付本金,由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还付借款,款项以贷款人实际收到时间为准。 第三章 双方权利及义务 第十条 借款人权利及义务 1、保证不利用借款从事违反法律、政策经营活动。 2、保证还款资金来源合法有效。 3、及时向贷款人支付合同约定的借款本金与利息。 5、借款人有要求提前还款的权利,但应提前15天通知贷款人。 第十一条 贷款人权利及义务 1、对本合同有可能涉及到借款人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保密。 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借款人收取相应的借款利息及本金。 3、本合同到期后,贷款人有权收回借款资金,不再续借。 4、当借款人违约时,贷款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 第十二条 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15日内向贷款人提出申请。 第十三条 借款人如要将本合同项下债务转让给第三者,应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贷款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四条 借款人、贷款人任意一方需变更本合同其他条款,均应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人可以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国家规定,在违约使用期间每日计收万分之五罚息。 第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归还借款本息时,贷款人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千分之二利息。 第六章 争议的解决 第十七条 在本合同的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诉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由被申诉方承担。 第七章 其他 第十八条 本合同经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其项下贷款本息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得到全部清偿时,自动失效。 第二十条 借款人变更住所、通讯地址,以及联系方式时,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10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借款人和贷款人各执一份。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附 (1)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2)借据、收据。 借款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 日期: 年 月 日 短期借款合同4甲方(借款人)乙方(债权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2、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3、借款还款方式:甲方必须于借款到期当日将借款元整归还。 二、借款偿还 1、甲方在借款到期日,应归还全部借款;确实不能如期归还的,必须提前l0个工作同书面通知乙方,并就还款事宜与乙方进行具体协商。 2、甲方若提前还款,需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并经乙方认可。 3、甲方还款时须一次性还款。 三、甲方陈述和保证 (一)甲方保证不因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 (二)甲方保证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债务; (三)甲方保证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1、甲方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保证: 2、甲方涉及重大诉讼案件或主要资产被冻结; 3、甲方发生对其财务状况或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 4、甲方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而无法与其联系时; 四、债权债务转让 乙方将其在本合同下的权益转让给第3方时,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甲方未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还款及其他责任或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五、违约和违约责任 1、借款逾期(借款到期至债权处理完毕)期间,乙方以每天未偿还借款金额的2‰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2、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中债务履行的相关条款,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偿还金额的30%向乙方 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 3、甲方使用借款如同时出现(一)(二)所列情形的,乙方应择其重而处罚,不能并处; 六、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 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包括:公证费、律师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资产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办理产权变更过户的相关税费等。 七、其他约定事项 甲乙双方一致约定,本合同所约定的违约金额和比例,均系双方的真实意愿表达,双方均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ll4条第二款规定的权利,不再提出增加及减少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出现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行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房屋管理部门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它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达成的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商无法解决,双方约定到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甲方:乙方: 借款人(签名及指印)债权人(签名及指印) 签订日期:20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短期借款合同5甲方: 乙方: 双方兹因借款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甲方愿贷与乙方人民币__元整,于订立本约之同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不另立据。 借贷期限为_____年,自年____月____日起至年____月____日止。 利息每万元月息元,乙应于每月____日给付甲方,不得拖欠。 届期未能返还,乙方除照付利息外,并按利率一倍加计的违约金给付甲方。 本契约书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乙方应觅保证人一名,确保本契约的履行。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利的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甲方:__ 乙方:__ 连带保证人:__ 年____月____日 短期借款合同6合同编号: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应借款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固定资产贷款。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经过平等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贷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为固定资产贷款,贷款的具体用途必须是借、贷双方确认的并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的项目。此贷款项下的资金不得挪作它用。 第二条贷款币种及金额 币种:_________,金额: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大写)。 第三条贷款用途 此笔贷款用于借款方经_________(批准单位)_________号文批准的_________项目。上述的有关批准文件应作为此贷款合同的附属文件交贷款方存档备查。此笔贷款的用途是唯一的,借款方不得在此贷款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项目上使用。 第四条贷款期限 自贷款方第一笔拨款之日起至借款方全部还清本息之日止,共计_________个月(_________年)。 第五条起息日与到期日 起息日:本贷款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资金自贷款方帐户划出之日为该笔资金的起息日,自该日起对划出的资金开始计息。 到期日:本贷款合同项下的到期日为借款方将偿付资金汇至贷款方帐户之日。如借款方在规定的到期日未能将规定偿付的金额划至贷款方帐户,则按逾期处理,借款方应按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条利率与计息结算 1.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为月息_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遇_________银行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自其公布或生效之日起,本贷款上述利率或计息办法亦作相应调整,并以贷款方通知为准。 2.计息结算:利息按贷款实际发生额每_________个月结算一次。上半年三月二十日、六月二十日,下半年九月二十日、十二月二十日为固定结算日。借款方在结算日应偿付的本息如未能如期划至贷款方帐户,则贷款方自将未偿部分金额转入本金复利计算。 第七条费用 1.手续费:本合同规定贷款方将向借款方收取贷款手续费。手续费率为本合同贷款总额的_________%;贷款手续费借款方应于第_________个计息结算日一次性支付,支付形式与该期支付的本息支付方式相同。 2.承诺费:贷款方有权在提款期内向借款方收取承诺费。承诺费费率为年率_________;承诺费起算日为_________,并在_________日计收。计费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未提金额和实际未提天数计收承诺费。承诺费由贷款方主动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3.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_________%向贷款方一次性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凡因签订与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第八条计息宽限期 本合同规定该笔贷款每笔发生额自起息日起有_________个月的计息宽限期,即自起息日起有_________个月不支付利息。宽限期内利率不变,但遇结息日时不复利计算。宽限期结束后自第_________个月开始正常计息,如该月有固定结算日,则自起息日起至该固定结算日止的全部利息在该日支付;如该月无固定结算日,则该月的_________日定为宽限期后的第一个结算日,结算方法与固定结算日相同。 第九条固定资产保险 该固定资产贷款项下形成的固定资产由借款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办理财产保险。无论是人为或自然等任何原因引起的固定资产灭失或损坏,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借款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贷款方支付贷款本息和有关费用。 第十条贷款的拨付和作用 贷款方在本合同规定的用途和金额内,按照借款方提供的、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的用款计划,逐笔核贷,供给资金。借款方须于每次用款日前_________天以电报(加注双方确定的编码)或信函(信托放款支付凭条)方式通知贷款方用款的具体日期、金额。贷款方接到上述通知后,即按要求用款日期、金额将款项以电汇方式划拨至借款方_________在_________行开立的人民币第_________号帐户内。借款方须在发出上述用款通知的同时即将签字、盖章的贷款借据寄贷款方。 借款方须按用款计划用款。如延迟用款,除须于该次计划用款日前_________书面通知贷款方外,借款方将对延迟用款金额部分自延迟之日起,按实际延迟天数,收取本贷款利率之50%的承担费。如延迟天数超过_________天,贷款方有权终止贷款,并保留立即对已贷款部分本息的追索权。 如提前用款,借款方须于该次提前用款日前二个月书面通知贷款方,经贷款方同意后生效,否则贷款方因资金不便、不能适时供应资金之责任,由借款方自负。如因国家计划或政策变化等因素使贷款方不能按原用款计划供应资金,贷款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短期借款合同7保证人: 法定地址: 通讯地址: 贷款人: 地址: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略为“借款人”)与贷款人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署的贷款合同[编号:] (下略为“贷款合同”),为保障贷款人债权的实现,并作为借款人在贷款合同项下提款的一项先决条件,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在遵循公平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守。 一、本合同项下被保证的主债权为根据贷款合同由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__________——(币种)__________—元整(大写金额)的贷款本金,保证人在此承认借款人所欠债务的有效证据以贷款人按业务操作规定出具的会计凭证为准;贷款到期日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本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贷款人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情形。 二、合同项下保证人的担保范围为借款人在贷款合同项下全部到期应付而未付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律师费、诉讼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三、合同所称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对借款人所欠债务在担保范围内与借款人承担连带责任。借款人到期应付未付的全部债务,保证人应无条件地作为第一债务人向贷款人清偿,同时在此授权贷款人从保证人在xxxx银行各营业机构开立的存款帐户中直接划收,或从其他金融机构开立的有关帐户中依法划收。 四、合同项下的保证是独立的、不可撤销的、持续的担保。本保证合同不受主合同效力的影响,不因贷款合同无效、可撤销而无效、可撤销。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贷款人民意贷款展期、重组,或贷款人与借款人协议变更贷款合同而有所改变,也不因借款人和保证人任何变更自身经营或管理体制的行为而有所改变。贷款人与借款人协议变更贷款合同或者贷款展期、重组,或者借款人变更自身经营或管理体制,未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保证人也应承担保证责任。 五、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贷款被宣布提前到期视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贷款人可以在保证期间内随时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经贷款人同意展期、重组的贷款,保证人的保证期间自新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内承担保证责任。借款人没有依照贷款合同规定履行债务的,在保证期间内,贷款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贷款人未要求保证人履行债务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六、证期间,贷款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责任。保证期间内,未经贷款人和保证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转让债务。 七、保证人向贷款人作出如下陈述与保证,该陈述与保证于签字时作出,并在本合同有效期间持续有效。 (1)保证人是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对其全部资产拥有充分权利,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保证人已授权代表签署本合同,本合同的各条款均是保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保证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3)保证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保证人所应遵守的法律、法规、规章、判决、裁决及命令,也不与保证人的章程或其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或承担的任何其他义务相抵触。 (4)保证人保证其出具的所有财务报表是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报表真实、公正地表明了保证人的财务情况;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文件和资料均是真实、有效、完整、准确而无任何隐瞒的。 (5)保证人没有隐瞒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的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其签署或履行本合同、或可能对其营业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案件、仲裁案件、行政程序、财产保全措施、强制执行程序或其他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 八、要保证期间,保证人向贷款人进一步承诺如下: (1)保证依法经营,并积极配合贷款人对其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贷款人的要求及时向贷款人提供财务报表及其它相关资料。 (2)保证未经贷款人的书面同意,不擅自对章程和营业范围进行重大变动,不擅自出售、出租转移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也不擅自变更自身企业管理或经营体制及进行其他影响贷款人权益的行为,以致足以对其财务状况或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保证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的地位至少不低于其未提供物权担保的其他义务,且现在和将来不签署任何致使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处于从属地位的合同或协议。 (4)保证一旦得知已经或可能发生对其财务状况或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实时,在三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5)保证人如需更换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变更通讯地址、企业名称,或在财务、人事方面发生重大变化时,在三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6)及时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九、本合同生效后,若与国家所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相悖时,在保证贷款人贷款安全和效益的前提下,签约双方应及时商签补充合同予以完善。 十、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加盖公章及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借款人在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全部偿清后终止,但是: (1)如果本合同的签署日期先于主合同的签署日期,则本合同于主合同签署的日期届至时生效。 (2)借款人提前归还全部贷款的,则本合同应延长至提前还款日六个月后终止,除非本合同当事人另行约定。借款人未提前归还全部贷款的,对借款人未偿还的债务,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十一、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任何有关本合同的争议均受贷款人主营业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副本数份备查。 在签署本合同量,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所有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保证人(公章) 贷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署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短期借款合同8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有限公司 经___女士介绍,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借款合同,严格履行。 一、借款金额:_______元人民币。 二、借款用途:_______。 三、借款时间及本息结算还款办法: 借款时间:____。(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月息___。每季度末结算一次。乙方若有资金和还款能力提前还款,甲方同意乙方提前一个月声明并按实际使用时间提前归还本息。 四、质押物品及化解风险的措施: 乙方用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证》作抵押。乙方不能按时归还本息,甲方有权将质押房屋变卖收回本息或按每月所借款额的3%加收滞纳金。 五、上述合同一式三份,自签字到款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及见证人各存一份。若有争议,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留印: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介绍及见证人签字: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短期借款合同9编号: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贷款方:中国投资银行湖南省分行(简称乙方) 根据________________号文件批准的________项目。所需资金经甲方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发放短期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 外汇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美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 外汇贷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 本期贷款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止。 第四条借款利率: 本期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乙方按季计收利息,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计收复息。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条借款使用: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须向乙方提供订货卡片对外采购合同作为付款依据。甲方授权乙方凭有关进口部门的付款确认通知,主动从贷款帐户中支付款项。以外币计算的保险费,国外银行手续费等,甲方委托乙方从贷款帐户中扣收,并将“支款通知”联寄交甲方。 第六条借款偿还: 甲方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以所借同种外币偿还借款本息(若以其它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偿还,按还款日的外汇买卖牌价折算成所借外币偿还)。还款计划附后。 第七条还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由________作为甲方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担保函。一旦甲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用款计划用款,其少用或多用部分须向乙方支付2‰的承担费。乙方因本身责任不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向甲方支付2‰的违约金。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3.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甲方不能在贷款期限终止日全部还清本息,应在到期日十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确定相应的贷款利率。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按期归还的贷款,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30%的利息。 第九条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保证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工贸合同(或协议)、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经借贷双方和法定代表或法定代表授权的签字人共同盖章后生效。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表) 经办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表)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短期借款合同10借款人: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双方遵照有关法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 (大写)rmb _______(小写) 第二条 借款期限:自 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至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止。 第三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放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三个营业日内将借款放出。 第五条 借款人用各种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第六条 本合同到期,借款人应主动归还全部借款本息,不主动归还的,借款人同意贷款人从借款人账户划款收取。 借款利率和利息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根据双方协商,采用优惠利率,确定为 .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自贷款方放款之日起按实际借款时间计息,按实际借款天数结息,借款到期还清本息。 第九条 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仍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约定用款天数计算利息。 第十条 借款人在借款到期前应在其账戶下备足应付借款本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账戶划转 担保 第十一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由该公司法人代表 向贷款人提供个人方式的担保。 双方承诺 第十二条 借款人承诺: 1.不利用借款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2.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清偿前,借款人有任何一种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包括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联营、与外商合资或其他形式)时,应最迟于改变经营方式前三十天通知贷款人,并保证贷款本息的清偿。 3.发生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时,保证立即归还贷款本息。 4.当客观上有危及借款安全情况时(包括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起诉、财务状况恶化等),应在事件发生后七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保证贷款本息的偿还。 5.按时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的资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所有开户行、账号、存款余额等)并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查和检查与借款有关的生产、经营、财产等情况) 第十三条 贷款人承诺: 1.按期足额发放贷款。 2.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 合同的变更 第十四条 借款人如果将本合同项下债务转让给第三者,应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贷款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五条 借款人、贷款人任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其他条款,均应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六条 借贷双方变更本合同内容,均应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归还借款本息时,贷款人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五的利息。 第十八条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项、第3项、第4项、第十四条,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视为贷款逾期,贷款人有权按国家规定计收逾期贷款利息。 第十九条 贷款人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应根据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贷款人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经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加盖公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章后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自其项下贷款本息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得到全部清偿时,自动失效。 第二十三条 借款人变更住所、通讯地址,以及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等工商登记事项时,应在有关事项变更七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借款人和贷款人各执一份。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附件: (1) 贷款证复印件; (2) 借款人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借款人授权代理人委托书 (4) 借据 (5) 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借款人住所:________ 贷款人住所: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 电话:________ 账号:________ 传真:________ 电话: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借款人(公章)________ 贷款人(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短期借款合同11借款人: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双方遵照有关法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借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小写) 第二条借款用途: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在本合同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放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借款放出。 第六条借款人用下列资金,但不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第七条本合同到期,借款人应主动归还全部借款本息。不主动归还的,借款人同意贷款人从借款人账户划收。 第二章借款利率和计息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为月息千分之_________. 第九条本合同项下借款,自贷款方放款之日起计息,按日计息,按季结息,借款到期还清本息。 第十条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仍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 第十一条借款人在贷款人结息日前应在其账户备足应付利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账户划收。 第三章担保 第十二条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由_________向贷款人提供_________方式担保,并另行签订合同编号_________的担保合同。 第十三条如果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有关事项发生,贷款人认为足以影响担保人的担保能力的,借款人应重新提供令贷款人满意的担保。 第四章双方承诺 第十四条借款人承诺: (1)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2)不利用借款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3)在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清偿前,借款人有任何一种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包括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联营、与外商合资或其他形式)时,应最迟于改变经营方式前三十天通知贷款人,并保证贷款本息的清偿。 (4)发生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时,保证立即归还贷款本息。 (5)当客观上有危及借款安全情况时(包括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财务状况恶化等),应当在事件发生后_________天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保证贷款本息的偿还。 (6)按时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的资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所有开户行、账号、存款余额等),并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查和检查与借款有关的生产、经营、财产等情况。 第十五条贷款人承诺: (1)按期足额发放贷款。 (2)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 第十六条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_________日内向贷款人提出申请,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第十七条借款人如要将本合同项下债务转让给第三者,应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贷款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八条借款人、贷款人任意一方需变更本合同其他条款,均应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九条借、贷双方协议变更本合同内容,均应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国家规定,在违约使用期间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___利息。 第二十一条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归还借款本息时,贷款人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___利息。 第二十二条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不按期支付利息的,贷款对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二十三条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2项、第3项、第4项、第十七条时,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视为贷款逾期,贷款人有权按国家规定计收逾期代款利息。 第二十四条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四条第5项、第6项时,应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贷款人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应根据违约金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万分之_________违约金。 第七章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六条在本合同的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章其他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经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加盖公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章后生效。有担保合同的,担保合同生效后,方可办理借款手续。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自其项下贷款本息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得到全部清偿时,自动失效。 第二十九条借款人变更住所、通讯地址,以及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等工商登记事项时,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三十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和贷款人各执一份。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 (1)贷款证复印件 (2)借款人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年检营业执照复印件 (3)借款人授权代理人委托书 (4)担保合同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 (5)借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 贷款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短期借款合同12贷款方: 借款方: 经xx公司(下称贷款方)与xx有限公司(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借款用途 xx公司流动资金需求。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 三、借款利息 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按年利息20%计算。 四、借款期限 借款期:一年。自20xx年4月15起至20xx年4月14日止。 五、其他 1、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到期还本付息。逾期不还,由借款方按日向贷款方支付到期本息总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借款方以xx公司各股东的全部股权作质押,作为本公司的借款或其展期借款担保。抵押担保期限自借款生效之日至本公司全部债务还清之日止,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本息,贷款方有权处理质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六、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1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贷款人:公司 借款人:公司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xx公司股东会 关于同意向xx有限公司 借款及有关事项的决议 一、时间:20xx年4月15日 二、参加人员:各股东 三、主持人: 四、地点:公司会议期间室 五、内容: 会议就本公司向xx公司借款事项进行研究,并达成如下决议: 1、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本公司向xx公司借款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借款的具体事宜以《借款协议》为准。 2、股东会授权本公司总经理xx全权决定和签署上述《借款协议》,确定借款期限、利息、质押担保等有关事项,本公司概予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3、上述债务履行期间,如本公司未还清xx公司债务,除xx公司书面同意外,绝不对外处臵、转让、变更其股权。 4、本公司出席会议的股东证实: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上述决定是真实、完整的,并在会议上一致通过。 5、本决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本决议之日起生效至上述债务全部偿清之日止。 出席会议的股东签字: xx公司(公章) 20xx年4月12日 短期借款合同13甲方: 乙方:投资策划有限公司(学校) 经介绍,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借款合同,严格履行。 一、借款金额: 元人民币。 二、借款用途:学校基本建设工程付款。 三、借款时间及本息结算还款办法: 借款时间: 年。(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月息贰分。每季度末结算一次。乙方若有资金和还款能力提前还款,甲方同意乙方提前一个月声明并按实际使用时间提前归还本息。 四、质押物品及化解风险的措施: 乙方用公司和学校一号办公楼《房屋所有权证》(运港字第00000242号)作抵押。乙方不能按时归还本息,甲方有权将质押房屋变卖收回本息或按每月所借款额的3%加收滞纳金。 五、上述合同一式三份,自签字到款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及见证人各存一份。若有争议,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留印: 乙方签字盖章: 介绍及见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短期借款合同14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 丙方: 第一条 贷款 1.1 贷款金额:见本合同第九条。 1.2 贷款用途:见本合同第九条。 1.3 贷款期限: 见本合同第九条。 实际贷款金额和起止日期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以个人贷款出账凭证为准。 1.4 贷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人民币贷款利率以第九条约定为准,按借款的实际天数计息,日利率=年利率/360. (1)合同已签订贷款发放前,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的,乙方按调整后的基准利率依本合同第9.4条约定的浮动方式对本合同约定利率进行相应调整,并按调整后的利率发放贷款。 (2)贷款期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的,对于约定的还款方式为分期还款(包括等额还本付息法和等本还款法)的贷款,乙方按调整后的基准利率依本合同第9.4条约定的浮动方式对本合同约定的利率进行相应调整;对于约定的还款方式为非分期还款的贷款,乙方按调整后的基准利率依本合同第9.4条约定的浮动方式对本合同约定利率按年进行调整。 约定的调整方式为按月进行调整的,调整日为基准利率调整日后的第一个结息日。 约定的调整方式为按季度进行调整的,调整日为贷款发放月每顺延三个月的结息日。 约定的调整方式为按年进行调整的,每年调整日为贷款发放月年度对应月份的结息日。 遇基准利率多次调整的,乙方按调整日最新的基准利率进行相应调整。如果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浮动范围,使得上述约定的贷款利率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下限时,则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调整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下限。 (3)国家变更利率确定方式、调整方式和计息方法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上述利率调整乙方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1.5 每月结息日为贷款发放日的对应日,贷款发放日如为29、30、31日的,结息日为每月28日,但合同项下贷款还款方式为按月付息到期还本的,贷款结息日为每月20日。双周供贷款首个结息日为贷款发放日后第14日,以后结息日为前一结息日后第14日。 贷款最终到期日为最后一次结息日,利随本清。 第二条 贷款的发放 2.1 乙方在贷款发放前有权审查下列事项,并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发放贷款,此类审查不构成乙方的义务: (1)甲方是否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妥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登记等法定手续; (2)有关的担保合同是否已生效; (3)甲方是否已付清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 (4)甲方是否满足了乙方要求的贷款条件; (5)甲方及担保人民事行为能力和经济状况是否发生不利变化; (6)甲方还款意愿和担保人担保意愿是否发生变化; (7)甲方是否发生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形; (8)贷款用于购房的,甲方是否已支付购房的首期款。 2.2 本合同项下贷款甲方应委托乙方将贷款资金发放后直接支付至实际收款人账户,贷款发放前甲方应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交易资料和凭证,乙方有权审核甲方提款申请及所附资料是否符合本合同约定并决定是否发放贷款。如甲方申请以自主支付方式发放贷款的,需另行征得乙方同意。 2.3 贷款发放后,乙方有权对贷款的使用、贷款资金去向进行监管,甲方应予以配合。采用甲方自主支付方式发放贷款的,甲方应每季向乙方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乙方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资金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2.4 因贷款发生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通讯费、邮递费、查询费由甲方承担。无论甲方最终是否使用贷款,乙方因贷款而收取的有关费用均不退还。 2.5 贷款发放前,如因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变化、乙方监管部门对乙方提出控制信贷规模或信贷投向的要求及其他非因乙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或解除本合同,甲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第三条 还款 3.1 甲方按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方式还款: (1)等额还本付息法,每期还本付息金额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还款计划表为准(利率调整时应还金额会相应变动)计算公式如下: 每期还本付息额={[ 贷款利率*(1+贷款利率)还款总期数 ] / [(1+贷款利率)还款总期数 - 1 ]} * 借款金额 (注:双周供贷款,还款总期数为双周数,贷款利率为双周利率;当按月还款时,贷款利率为月利率;当按季还款时,贷款利率为季利率;当按年还款时,贷款利率为年利率。选择低供贷还款方式时,还款总期数以双方在第十条约定为准。) (2)等本还款法:按月等额还本、递减付息,计算公式如下: 每期还款金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借款总额累计偿还本金额)*月利率 (选择低供贷还款方式时,还款总期数以双方在第十条约定为准。) (3)净息还款法: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4)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5)其他还款方式。 3.2 在选择双周还款方式下,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各类还款法以及双周供产品的特性(即该产品按每年实际天数计收按揭利息,每年需要还款26期,个别年份达到27 期),知悉双周供贷款适合收入较为稳定和均衡的人士,并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选择双周还款方式。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调整要求终止或利率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时,乙方有权终止双周供还款法,另行与甲方协商确定新的还款方式,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乙方有权将其调整成按月等额还本付息法。 低供贷还款方式是指甲方按双方约定的还款总期数计算的每期还款金额在贷款期限内分期归还贷款本息,而在贷款期限内的最后一期还款日将剩余本金一次性偿还的还款方式。该还款方式中约定的还款总期数超过依贷款期限计算的还款期数,甲方在贷款期限内每期还款金额相对较少,但在贷款期末会有一定的剩余本金需一次性偿还。 3.3 按月还款的,首期还款日为甲方贷款发放的次月结息日,以后还款日为每月的结息日,首期还款金额以借款实际天数计算为准。按季还款的,还款日为贷款发放月每顺延三个月的结息日;按年还款的,还款日为贷款发放月年度对应月份的结息日。贷款最终到期日为最后一期还款日。 双周供贷款还款的,还款日为双周供贷款结息日。 选择低供贷还款方式的,贷款期内最后一期还款金额为剩余贷款本金与当期应还贷款利息之和。 3.4 甲方在乙方处开立账户,应至少在约定的还款日前一天,将应还款项存入该账户内,因未足额存入资金致使乙方无法按时扣收应还款项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3.5 甲方应按时足额地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及利息。 分期还款任一期未按时足额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全部贷款,并对未归还的全部贷款自逾期之日起按逾期贷款计收罚息。 3.6 甲方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直接从其任何账户中扣收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保险费、乙方对甲方的代垫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从甲方账户扣收款项按照先前期、后当期和先费用、利息、后本金的顺序进行。 3.7 甲方可以提前归还贷款,但需提前三十天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确认后即为不可撤销。部分提前还款的,每次提前还款金额不少于一万元,提前还款后每期还款额相应变更。 甲方提前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补偿金。该补偿金应由甲方随提前还款本金和应付利息一并支付给乙方。补偿金按提前还款金额提前还款天数本合同约定利率计算。提前还款时间不到三十天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减半计收;超过三十天的,只按三十天计收。 3.8 对于本合同第九条约定利率下浮幅度超过15%的,如甲方在贷款发放后两年内部分或全部提前归还贷款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应由甲方随提前还款本金和应付利息一并支付给乙方,违约金按提前还款金额60天本合同约定利率计算。 第四条 抵押与保险 4.1 丙方愿意以其拥有的房地产(见本合同第十一条)(以下称抵押房地产)作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补偿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过户费、差旅费)的抵押担保。 4.2 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本合同抵押条款仍然有效。 4.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为抵押房地产投保财产险,并指定乙方为保险权益的第一受益人。财产险投保金额以抵押房地产价值为准,保险期限不短于债务期限。 抵押房地产为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中长期授信提供担保的,可按年分期购买保险。 4.4 甲方应按时支付保费,并履行保险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在本合同项下债务本息和费用还清前,甲方须办理续保手续,否则,乙方有权代为投保,保险费由甲方承担。 4.5 保险单正本由乙方保管,甲方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本息和费用后,乙方将保险单正本退还给甲方。 第五条 甲方、丙方保证与承诺 5.1 甲方已如实提供个人和家庭的收入、财产等乙方要求的相关材料,并保证所提供文件和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并以个人和家庭收入、财产作为还款保障。 5.2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以转让、赠与、设定担保物权等任何方式处分抵押房地产。 5.3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出租抵押房地产。 经乙方同意出租时,必须在租约内订明:所出租房地产已抵押给乙方。 5.4 丙方保证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房地产,不做任何使抵押房地产价值减少的行为。 5.5 丙方接受并保证配合乙方对抵押房地产的使用、保管、保养状况及权属情况进行检查。 5.6 甲方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权根据事项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求甲方追加担保或提前收回全部贷款: 经济情况恶化如失业、单位破产或个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个人身体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可能影响甲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事项。 5.7 甲方、丙方变更居住地、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的,应自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5.8 丙方确认,抵押房地产不是丙方及其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行使抵押权时可依法拍卖、变卖抵押房地产,抵押人放弃就此抵押房地产主张保留其基本生活需要住房的要求。 5.9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二方)以上共同借款,共同借款人中任何一人对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债务均承担连带清偿义务。抵押房地产不可分割地全额抵押给乙方作为清偿全部借款本息的担保。如甲方违约未按期偿还借款本息,乙方有权向任何一方借款人追索,要求其承担全部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并可依法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贷款本息。 5.10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丙方应于情形发生之日的次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权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要求甲方追加担保或提前收回贷款: (1)抵押房地产损坏的; (2)抵押房地产灭失的; (3)发生保险事故的; (4)抵押房地产权属发生争议的; (5)抵押房地产被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的; (6)抵押房地产受到第三方侵害的; (7)抵押房地产被列入拆迁的范围。 5.11 乙方有权要求定期由乙方认可的评估机构对抵押房地产进行价值评估,评估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抵押房地产价值明显下降,已不足以作为本合同债务的担保,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归还部分贷款、更改还款方式或提供乙方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 乙方有权在贷款发放后对贷款进行重新估价,查询甲方内外部信用记录,检查贷款使用情形,如发生可能影响借款人还款能力的情形,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要求甲方归还全部或部分贷款、更改还款方式或提供乙方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 5.12 合同履行期间,对于本合同第九条约定利率下浮幅度超过15%的,如本合同项下贷款逾期超过30天(含),乙方有权在当期结息日将贷款利率调整为基准利率下浮15%;对于本合同第九条约定利率低于同期基准利率的,如逾期3个月(含)以上的,乙方有权在当期结息日将贷款利率调整为基准利率。逾期罚息的收取,以本合同违约条款约定为准。 甲方在出现上述逾期情形后,全额清偿所欠乙方逾期贷款本息,且连续6个月依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乙方在满足上述条件后下一期结息日将贷款利率下浮幅度恢复成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下浮幅度。但乙方已依合同约定决定提前收回贷款的除外。 对于本合同第九条约定利率下浮幅度未超过15%的,如本合同项下贷款逾期,乙方有权在当期结息日将贷款利率调整为按合同约定利率上浮30%执行。 5.13 本合同项下贷款如用于甲方所经营企业,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所经营企业的财务报表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保证所提供文件和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客观。 乙方有权在贷款发放后对甲方所经营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本合同项下贷款使用情况、查询企业信用记录、企业工商登记情况和企业经营状况等。如发现所经营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借款人还款能力的情形,乙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求甲方追加担保或要求甲方更改还款方式、提前归还全部或部分贷款。 5.14 抵押房地产被列入拆迁范围的,丙方应将拆迁进程实时向乙方反映,并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拆迁所有资料。丙方与拆迁方签署拆迁补偿协议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将协议复印件提供给乙方。如丙方拟接受补偿款方式进行补偿的,丙方应在乙方开立专户,并将该帐户设置为拆迁补偿款的唯一收款帐户(丙方同时为借款人的,应将其在乙方开立的还款账户设置为拆迁补偿款的唯一收款账户),并将上述收款账户在拆迁补偿协议中明确约定或以书面形式通知拆迁方并抄送乙方。拆迁款到账后,乙方有权立即扣划用于清偿甲方贷款。 第六条 违约条款 6.1 甲方任何一期未及时足额归还借款本息即视为逾期,从逾期之日起,对逾期金额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加50%计收罚息;甲方未按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从违反合同约定使用贷款之日起,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加100%计收罚息。因此被宣告提前到期的,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未归还的全部借款本金计收罚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6.2 本合同履行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追加乙方认可的担保措施或提前收回全部贷款,并有权处置抵押房地产: (1)甲方未按双方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或未按约定方式支用贷款资金或以提供虚假资料等方式规避本合同第2.2条约定的受托支付; (2)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归还本息的; (3)甲方违反所做的陈述与保证; (4)甲方转移财产、逃废债务; (5)甲方在履行与乙方或其他银行签订的其他合同时,有延迟履行等违约行为; (6)出现可能导致抵押房地产价值减少或灭失,从而使乙方的债权遭受损害的情形; (7)甲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其偿还能力事件的情形。 6.3 乙方依法以抵押房地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抵押房地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6.4 发生行使抵押权情形时,乙方与丙方协商确定抵押权的实现方式,未能协商一致的,乙方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拍卖、变卖抵押房地产。 6.5 甲方承担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过户费、差旅费) 6.6 甲方有逃避乙方监管、拖欠贷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务等行为时,乙方有权将该行为向其所在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通报,并在媒体上公告。 第七条 附则 7.1 乙方可以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7.2 乙方有权要求对本合同项下债务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 7.3 甲方在此同意并授权乙方有权依照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本人个人信用信息报送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征信机构,并同意上述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使用人可依据规定的范围,查询本人个人包括社保信息在内的信用报告。 7.4 本合同项下的出账确认书、个人贷款出账凭证及经各方确认的借款申请书等相关文件、资料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7.5 乙方就本合同给予其他方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它函件,一经按本合同记载的或按其他方已书面通知乙方变更后的地址发出即视为已送达。 7.6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7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8 本合同经甲方、丙方签字和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个贷业务专用章后生效。 7.9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乙方执二份,甲方、丙方、登记机关各执一份,如需公证,应增加一份用于公证机关备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相关法规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三条: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短期借款合同15甲方: 乙方:XX投资策划有限公司(XX公关学校) 经张XX女士介绍,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借款合同,严格履行。 一、借款金额: 伍拾万元人民币。 二、借款用途 学校基本建设工程付款。 三、借款时间及本息结算还款办法: 借款时间:一年。(20xx年9月26日至20xx年9月26日)月息贰分。每季度末结算一次。乙方若有资金和还款能力提前还款,甲方同意乙方提前一个月声明并按实际使用时间提前归还本息。 四、质押物品及化解风险的措施: 乙方用公司和学校一号办公楼《房屋所有权证》(运港字第00000242号)作抵押。乙方不能按时归还本息,甲方有权将质押房屋变卖收回本息或按每月所借款额的3%加收滞纳金。 五、上述合同一式三份,自签字到款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及见证人各存一份。若有争议,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留印: 乙方签字盖章: 介绍及见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短期借款合同范本的注意事项: 一、债务人的身份资料(包括营业执照),作为借款合同的必备附件。 二、要求债务人的配偶签字、或者提供配偶身份证明。 三、要明确约定借款利息。 四、关于复利的约定。 五、明确约定借款本息的还款顺序。 六、应该明确约定诉讼律师费承担。 七、关于债务担保 八、要求债务人披露财产。 九、应该约定管辖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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