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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抵押贷款合同
范文

抵押贷款合同 (通用1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抵押贷款合同 ,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抵押贷款合同 1

贷款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___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以下简称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___元整。

2、贷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在上述贷款总金额下,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由双方分别商定。从第二期贷款起,必须有双方及双方法定代表签字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贷款期限为:__个月,即自__年__月_日起,至__年__月_日止。

4、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中国__银行的规定执行。

5、贷款的支取: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分次提取,由双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__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贷款__次提取。

6、贷款的偿还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来源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

第一期贷款最后还款日为__年_月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___。

2、制造厂家:___。

3、型号:___。

4、件数:___。

5、单件:___。

6、置放地点:___。

7、抵押物发票总金额:___。

8、抵押期限:___年(或为:自本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二)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

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___,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贷款本息。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___%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贷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 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有关抵押的估计、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条件(登记生效)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乙方: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年_月_日

抵押贷款合同 2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

职业: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企业性质:_______________

立协议人: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

职业: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银行: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各自责任、权益和义务,恪守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贷款抵押管理规定(试行)》,特签订本《抵押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抵押人自愿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权,担保借款人________与__________银行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之借款合同,按期履行债务偿还借款。该贷款种类为,金额________万元,用于________。贷款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借款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

二、当借款人不能依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时,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三、抵押人对“抵押物清单”中所列财产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拥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并在抵押期内将所有抵押财产的产权证书交由抵押权人占管。

四、抵押物在此之前已设有抵押,抵押额为:_________万元;抵押期限为____________。

五、经双方协商此项抵押的抵押额为_________万元,抵押率为______%,抵押期限为_______年,随________号借款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抵押人在已设定抵押物的抵押价值额内不得重复抵押。在抵押价值额外再行设定抵押权的,应在再行设定抵押数之前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六、根据协商,双方占管抵押物采取下列方式:

1、下列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使用:

抵押物名称: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数量:_________

2、下列抵押物及有关文件由抵押权人占管:

抵押物名称: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面值:_________单位数量:____________

产权证书: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件;

保险单: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张;

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万元;

证明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份。

3、下列抵押物就地封存,不得使用:

抵押物名称:_________型号: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

七、抵押人对自己占管的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的完好,并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检查和验证。抵押人未征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不得以出租、出售、转借等形式处分自己所占管的抵押物。抵押权人发现抵押人对所占管的抵押物保管不当或有减损其价值的行为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原状或提供其他等价的财产充当抵押物。抵押人不予执行的,抵押权人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或收回部分直至全部贷款。

八、抵押权人占管之抵押物,如因抵押权人过错造成抵押物及有关文件损坏、遗失的,由抵押权人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九、抵押权人占管、保管抵押物及有关文件、凭证,按照有关规定由抵押人向抵押权人交纳保管费___________元,本协议生效后三十日内结清。

十、本抵押所保证的借款合同期满,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或在抵押期间抵押人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采取_________方式处分抵押物。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费用(含税金);

(二)支付抵押人欠交抵押权人占管抵押物的保管费用;

(三)偿还借款人所欠抵押权人全部贷款本息;

(四)支付应由借款人支付贷款银行的其他有关费用;

(五)清偿上述款项后所余金额交还抵押人。

处分抵押物所得金额不足以偿还借款人所欠抵押权人贷款本息的,抵押权人仍有权追索债务。

十一、借款人按借款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后,抵押权人将自己占管的抵押物及有关文件退还抵押人。

十二、抵押人应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物的财产保险,保险期不得短于抵押期。保险费用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为抵押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如遇意外损失,财产保险赔偿首先交由抵押权人处理。

十三、抵押期间,各种抵押物的孳息归财产所有人或经营管理权人所有。

十四、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其他约定中应包括抵押期间财产保险赔偿处理方式和有价证券到期是否兑付等约定)

十五、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本《抵押协议》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十六、本《抵押协议》为_______号借款合同的补充文件。一式___份,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各执____份。

股分制企业、合资合营企业、承包经营企业董事会或发包人审核意见: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抵押人(公章):

抵押权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抵押贷款合同 3

甲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

住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

风险提示:

贷款、还款都必须注意保存好相关的书面证据。一般而言,欠条或者贷条在债务人之手时,可能将被推定为该债务已经清偿。原告主张债权时,如无法提供书面贷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兹因土地抵押贷款事宜,经双方同意订立各条款如下:

一、甲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贷款元。

风险提示:

贷款数额肯定要写的,大家也都会写,只是要注意数额应该用大写,并标上币种。在大写的旁边再附注小写,并写上小数点。这样做主要是防止数额被更改。写清楚了,如果你是贷款人,你不用担心数额被修改。如果你是出贷人,不用担心贷款人说数额被你改过。

贷款期限年,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风险提示:

贷款时间是认定贷款期限和诉讼时效的重要依据,也是认定贷条事实的重要因素,应该在写明年月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没写年份,一旦发生纠纷,难以确定具体的时间。如果你是贷款人,为防止贷款日期被修改,应当用汉字大写:如: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价款利率为月______%,乙方在每月日前支付当月利息,利息一月一结。

风险提示:

利息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但如最终引发纠纷,对于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过年利率24%,人民法院会给予保护;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但如果约定的'年利率为24%——36%,贷款人已经支付的部分利息,出贷人可不予返还。

二、乙方同意用的土地使用权做该笔贷款的抵押。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使用权人为:

双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内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登记费用由_____方承担。

三、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如有政府征用等情况,甲方有权对补偿款予以提存或者乙方提前偿还全部价款。

四、出现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乙方未依约归还甲方贷款及利息的,甲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乙方担保抵押财产,甲方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索。

五、乙方未返还甲方贷款或不能按时支付利息前,该抵押具有不可撤销性。乙方自愿放弃抗辩权、诉讼权、仲裁权,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强制执行,这是乙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承诺。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乙方无权变卖、转移、转赠、转卖、抵押资产。

七、在抵押合同期限内,乙方抵押财产因其保管不善造成损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八、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

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的贷款,并可以要求乙方支付贷款总额10%的违约金。

风险提示:

除违约金的约定外,为了保障款项的回收,还可以就贷款设置抵押。

需要注意,贷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动产,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

九、乙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甲方赔偿,并赔偿甲方主合同贷款总额10%的违约金。

十、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甲乙双方办理抵押财产的登记手续,乙方不得无故拖延。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

十二、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风险提示:

为了确保签名的真实性,应要求当事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而且复印件上还应当让债务人签字。最好有贷款人按手印,因为身份证也有假的,如果有盖手印会更好。尤其是在签名潦草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甲方(签名盖章):

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名盖章):

日期:年月日

抵押贷款合同 4

甲方:

乙方:

一、甲方于年月日向乙方贷款元,贷款期限年,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价款利率为月%,乙方在每月日前支付当月利息,利息一月一结。

二、乙方同意用的土地使用权做该笔贷款的抵押,土地使用权证号为:,使用权人为:。双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登记费用由方承担。

三、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如有政府征用等情况,甲方有权对补偿款予以提存或者乙方提前偿还全部价款。

四、出现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乙方未依约归还甲方贷款及利息的,甲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乙方担保抵押财产:甲方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索。

五、乙方未返还甲方贷款或不能按时支付利息前,该抵押具有不可撤销性。乙方自愿放弃抗辩权、诉讼权、仲裁权,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强制执行,这是乙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承诺。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乙方无权变卖、转移、转赠、转卖、抵押资产。

七、在抵押合同期限内,乙方抵押财产因其保管不善造成损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八、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的贷款,并可以要求乙方支付贷款总额10%的'违约金。

九、乙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甲方赔偿,并赔偿甲方主合同贷款总额10%的违约金。

十、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乙双方办理抵押财产的登记手续,乙方不得无故拖延。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

十三、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四、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主管部门备案份。

甲方:乙方:

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地点:

抵押贷款合同 5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急需协商一致同意,甲方将甲方名下的 的股份作为借款抵押给乙方, 所有股东作证并签字: 。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出借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月 日止,期限届满之日清偿,乙方如需用钱,甲方应将及时清还。

第三条: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倍执行。

1、还款方式的选择:利息按月结清,每月月利息,本金在借款到期之日一次性结清。

2、甲方在清偿借款之后乙方应归还甲方先前所出具的借据。

第四条: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期还本付息,否则乙方有权处置抵押物。

第五条:抵押期限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毕合同止。

第六条:本协议期限届满前后,若甲方还清借款时,乙方应协同甲方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若甲方届满不清偿,则视为甲方自愿,放弃该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及处分权(即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拥有)。

第七条:签订合同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抵押物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不利于乙方的方式处分该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资产分割、转让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则有权处置抵押物,甲方无权干涉。

第八条: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第九条:甲方如未按合同的约定归还借款,则甲方承诺自愿放弃该抵押的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而且甲方还必须配合乙方办理该抵押物的过户登记。

第十条:如甲方不配合乙方办理过户登记义务,乙方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直接向赫章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

甲方夫妻(签字):

乙方夫妻(签字):

20xx年12月20日

抵押贷款合同 6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

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贷款协议: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

2、贷款日期开始和结束。

3、甲方愿意将其合法拥有的财产抵押给乙方作为贷款的抵押物。并保证抵押物在抵押期间完好无损,并负责维护。乙方有权了解和管理抵押物的状况。

4、如甲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内以人民币向乙方足额偿还贷款,且未能与乙方签订续贷合同,乙方无需通知甲方有权处分或买卖甲方的抵押财产,用于全额偿还贷款。甲方无异议,并根据乙方要求,将该物业腾空搬出,交由乙方处理或使用。

5、抵押贷款期间,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处分抵押物(包括甲方提前归还贷款给银行赎回房产证)。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民事纠纷、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违约责任方承担。

6、甲方授权协议见公证书。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本合同的上述授权及相关承诺是不可撤销的。有效期自甲方全额偿还贷款之日起届满。

7、上述协议自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共同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发生的费用(包括注销)由甲方。

8、如甲方逾期还款,需续签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乙方,具体情况另行协商。如甲方逾期还款,且双方未签订续贷合同,则属于甲方违约,甲方必须每天向乙方支付贷款总额1%的违约金,直至贷款还清。

9、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备注: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立即处分抵押物,甲方无异议。

A、甲方失踪、死亡或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乙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相关规定(包括声明)。

乙方(贷款人)签字:

签署时间:签署时间:

抵押贷款合同 7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人)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开始。月利息为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贷款的支付和偿还

1.贷款支付:在贷款和抵押手续办理完毕后,乙方将贷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划入甲方账户。

2.贷款偿还:。

第三条违约责任

如甲方未能按期足额偿还贷款,违约金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按揭项目

第四条甲方确认抵押资产归自己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抵押前资产不存在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五条担保事项

第六条抵押物的处置

1.抵押期间,甲方对抵押财产的任何处置均无效。

2.如果甲方未能按时偿还贷款,乙方可在逾期天后出售抵押物以弥补损失。

第七条抵押期间,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提前处分抵押财产

1.借款人被宣告失踪,其财产托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2.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其财产的法定继承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4.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无偿债诚意的行为;

5.借款人涉及或将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程序等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付能力的;

6.借款人未在5日内通知变更住所、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

第3项的其他规定

第8条费用负担

1.如甲方未能按时还款,经乙方同意,可展期..

2.抵押和贷款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本合同的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均交相关部门备案。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

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看车按揭贷款合同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因公司业务需要,醉方以自有车辆为抵押向乙方借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抵押物的名称和数量。

名称:,车号:,发动机号:。

上述抵押车辆归甲方所有..

第二条抵押期限和抵押支付。

抵押期限为个月,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按揭付款人民币元整

第三条抵押声明、临时管理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一天内,甲乙双方应共同检查抵押物的数量和质量,并列出抵押清单。经核实后,双方在抵押声明上签字并加盖手印,以资识别。

2.临时管理:乙方负责抵押物的临时管理,所有仓储和保险管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双方的义务和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自己是抵押权的合法所有人。日后如发生抵押权归属纠纷,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所有原始文件和单据移交给乙方..

3.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丢失或损坏。

第五条抵押物的处置及处置方式

本合同期满后,如甲方未能清偿到期本息,乙方有权向武汉市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财产,并有权将抵押财产直接转让、出售、再抵押、过户至乙方名下(甲方无条件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第六条其他

1.如因实际困难,甲方未能按时偿还贷款本息,乙方要求延长抵押期限,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后,乙方可延长抵押期限。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另一方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申请第一审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快递车辆抵押贷款合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人)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开始。月利息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贷款的支付和偿还

1.贷款支付:在贷款和抵押手续办理完毕后,乙方将贷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划入甲方账户。

2.贷款还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清贷款本息。

3.甲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必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能按期足额偿还贷款,违约金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按揭项目

第四条甲方确认抵押资产归自己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抵押前资产不存在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五条担保事项

1.汽车类型和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帧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抵押期间,乙方应免费使用车辆,确保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和违章行为。因车辆本身、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车辆灭失的,乙方免除赔偿责任。

2.甲方必须将与抵押车辆有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购货发票、购置税、养路费、保险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移交给乙方或中介机构保管。

第七条抵押物的处置

1.抵押期间,甲方对抵押车辆的任何处置均无效。

2.如甲方未能按时偿还贷款,乙方可在逾期天数后出售抵押财产以弥补损失,同时甲方应签署《逾期出售委托书》。

第八条抵押期间,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提前处分抵押财产

1.借款人被宣告失踪,其财产托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2.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其财产的法定继承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4.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无偿债诚意的行为;

5.借款人涉及或将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程序等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付能力的;

6.借款人变更住所。邮寄地址。电话号码等事项未在5日内及时通知。

第3项的其他规定

第9条费用负担

1.如甲方未能按时还款,经乙方同意,可展期..

2.抵押和贷款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本合同的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均交相关部门备案。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人)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贷款合同 8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乙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甲方因本人及家庭生活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汽车作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内容。

第一项 借款事项

第一条 借款内容及利息

1、借款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

2、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利息:按照月利率 %,每月结算利息。

第二条 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甲方同时开据借款收到条。汽车抵押贷款合同同。

2、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

3、甲方可以提前还款,在原利率不变的前提下,按甲方实际使用的借款金额及时间计算利息。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借款,则从逾期之日起,对未偿还部分加收 /天的违约金。

第二项 抵押事项

第四条 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 抵押物事项

1、汽车种类及牌号:

2、车架号:

3、发动机号:

第六条 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2、甲方必须连同与抵押车辆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车发票、购置税、养路费、保险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间人保管。

3、在抵押期间,乙方保证该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抵押物的处置

1、抵押期间,甲方对抵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汽车抵押贷款合同同。

2、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 天后,乙方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甲方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签署同意逾期变卖的。届时甲方违约,甲方同意乙方凭此处置抵押车辆。

第三项 其它规定

第八条 费用的承担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还款,在争取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展期。

2、有关抵押、借款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其余在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借款人) (章)

乙方:(出借人) (章)

年 月 日

抵押贷款合同 9

借款人:_ _ _ _ _ _ _ _ _

贷款期限: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直到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房地产抵押贷款合同

甲方:债务人(借款人):姓名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性别: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乙方:债权人(贷款人):

姓名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联系电话: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双方充分协调,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贷款:贷款用途: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2.贷款金额:(大写):_ _ _ _ _ _ _ _ _ _ _元整。

3.贷款期限: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4.利息支付: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月利率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借款人逾期的,按逾期天数每天加收贷款金额40 ‰的违约金。 第二条: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贷款人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活动和资料的变化以及贷款的使用情况。

2.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贷款应按期发放给借款人。第三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获得和使用本合同约定的贷款。

2.借款人应在结息日向贷款人支付利息,并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3.按照本合同的用途使用贷款,不得挤占或挪用贷款。

4.因借款人违约导致贷款人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由借款人承担法律费用、律师费、执行费、差旅费及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其他费用。

5.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当履行债务时,债务人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第四条:提前收回贷款

如果下列因素影响贷款债权的实现,发生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时,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偿还贷款或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1.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2.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无债务继承人;

3.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抵押担保毁损、灭失或者抵押人违反抵押担保合同约定的义务;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贷款抵押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质押方式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第6条:有效合同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特殊提示

贷款人和借款人应注意全面准确地理解本合同条款,合同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有相同的理解。

借款人(签字):贷款人(签字):

合同签署日期: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抵押贷款合同 10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号

本合同由以下各方于 年 月 日在_____ 市_____ 县 签署: 甲方(即贷款人,又称抵押权人):中国银行_____ 分(支)行法定地址:

负责人:

电话:

邮政编码:

乙方(即借款人,又称抵押人或购房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丙方(即保证人):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政编码:

鉴于:

1. 乙方愿意将其拥有的本合同第十九条所列的房产及其全部权益(下称"抵押物")抵押予甲方,作为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甲方申请借款;

2. 丙方愿对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债务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承担责任;

3. 甲方愿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乙方提供贷款。 经三方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贷款及用款

第一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同意向乙方发放购房抵押贷款。 贷款金额: 元(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用途限于乙方支付其购买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之房产的购房款。

第三条 贷款期限: 年,从贷款发放之日起 月。

第四条 乙方满足以下前提条件后,甲方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

(1) 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已监证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原件;

(2) 乙方已支付了不低于购房总价 %的首期款项;

(3) 与本合同相关的费用已经付清;

(4) 已办妥抵押物的投保手续,并将甲方列为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5) 本合同已生效,乙方已签署《借款借据》;

(6) 已办妥抵押物的抵押备案或抵押登记手续;

(7) 乙方已在甲方处开立还款专用的购房储蓄活期存款户;

(8) 乙方未出现或无潜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情形;

(9) 甲方指定的其他条件。

利息计算方法及还款方式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人民币贷款利率按贷款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利率执行,当前月利率为 ‰;外汇贷款按贷款发放日中国银行公布的 个月浮动期外汇贷款利率执行,当前月利率为 ‰;

在本合同发履行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计息管理办法,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做相应调整,调整时甲方毋须专门通知乙方。

第六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当前利率管理办法,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包括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人民币贷款利率不作高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将从次年1月1日起按当日人民银行的贷款利率作相应调整,并以此确定甲方新的月供款项。

第七条 如遇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调整,如无另行约定,本合同其他约定不作改变,只限于调整每期还本付息金额。

第八条 乙方未按还款计划还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甲方达成协议,即构成逾期贷款。甲方有权就逾期贷款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利率计收利息。

第九条 供款方式由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下述第 种方式:

1、 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在贷款期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每月供款额计算公式如下:

2、于___ 年___ 月___ 日一次性偿还贷款本息。

3、其他方式;

第十条 若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乙方在贷款发放次月起逐月还款,供款总期数 。 每月还款日为20日(如遇国家规定节假日则顺延)。

第十一条 乙方在贷款期限内的贷款本金和利息以甲方贷款分户账面数字为准,首期 及最后一期供款额应按实际贷款本金余额及用款天数作相应调整。

第十二条 乙方保证在每月的还本付息日之前,将每月供款额存入或划入第五十五条乙方在甲方开立的还款账户,否则,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在甲方(包括其分支机构)处开立的其他账户中扣还任何到期应付款项。若因乙方账户余额不足,未能在规定日期还本付息,甲方将就逾期金额和实际逾期天数按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利率计收逾期利息。

第十三条 如乙方连续三期或累计三期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贷款并按本合同约定处分抵押物。

提前还款

第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一年后,乙方中途有足够的款项来源,经甲方同意可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本息。在部分提前还款的情况下,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一万元的整倍数;部分提前还款只限于归还按还款计划从后算起的贷款本金,机时不能冲减即将到期的贷款本息。

第十五条 乙方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书面向甲方得出申请。该申请书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第十六条 提前还款能免去所提前时间的贷款利息,但利率仍按原贷款期的同期利率执行。

第十七条 提前还款时,乙方须按提前还款金额和提前还款时的贷款利率支付一个月利息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贷款抵押及相关约定

第十八条 乙方愿以本合同第十九条所述之房产及其全部权益设定抵押,作为乙方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甲方除继续向乙方追讨外,有权按本合同约定俗成的方式处分抵押物,并从中优受偿。

第十九条 抵押物基本情况如下:

房产地址

: 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楼宇名称、座别及房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购房总价:(小写)________ 元

(大写) ____仟___ 佰___ 拾___ 万___ 仟___ 佰___ 拾___ 元整

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并同意;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价值为本合同第十九条所述的购房总价。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抵押期限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之抵押权设定后,应将《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及其他文件的正本交甲方执管,直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清偿完毕时止。

第二十三条 乙方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护保养,保证抵押物的完好无损。甲方有权对抵押物状况进行了解,乙方对此有义务给予合作。

第二十四条 抵押期间由于乙方的过错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应在三十天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其他担保。 第二十五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立即处置抵押物:

(1) 乙方失踪、死亡或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除非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同意承继本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并按本合同规定履行,或乙方的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愿意代其继续履行本合同并经甲方同意。

(2) 甲方依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提前收回贷款;

(3)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 乙方及丙方应协助甲方或甲方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或登记手续;在抵押期间内乙方已按期或提前归还借款本息后,甲方应出具书面证明协助乙方办理抵押登记/备案的撤销手续,并将已由甲方执管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及其他文件的正本交还乙方。

抵押物保险

第二十七条 乙方应向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为抵押物购买以甲为第一受益人和财产险,投保金额应不低于本合同项下贷款总额的120%,保险期限应不短于本合同第三条所定贷款期限。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对抵押物办理连续不断的财产保险,保险单证原件由甲方执管。如乙方中断保险,甲方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和丙方追偿。

第二十九条 当保险赔偿发生时,甲方有权以第一受益人的身份接受和支配保险赔偿金,并优先用于清偿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如保险赔偿金不足以赔付乙方所欠甲方贷款本息时,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或丙方追偿。

第三十条 如发生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保险索赔事件时,乙方应在五天内通知保险公司和甲方。

第三十一条 上述投保的保险费及因保险索赔事件而发生原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和其他义务

第三十二条 除本合同第十九条所列房产抵押外,同意以乙方名下的其它全部财产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提供不可撤销的担保。

第三十三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抵押物出租、转让或以转售、赠与、再抵押等方式处理,也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经甲方同意转让抵押物的,所得价款应该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并优先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乙方以继承或遗赠的方式处分抵押物的,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分割处理。

第三十四条 乙方出租抵押物必须满足: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其出租。租金收入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需与承租人订立书面租赁合同并订明:"出租人已将该房产抵押给中国银行,出租人未清偿中国银行到期的债务,中国银行发函通知承租房屋之日起三十日内,承租人须无条件迁出且租赁合同自发函之日起自动终止。

第三十五条 如有或将有针对乙方的法律诉讼或仲裁发生,或不动产或其他财产(包括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被扣押、冻结、没收或强制性收购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三十六条 当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因乙方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而导致发生如本合同第四十九条约定的债权转让行为时,乙方须同意解除原与房屋出卖人(即本合同的丙方)签定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并放弃对甲方转让债权的抗辨权。

第三十七条 维护抵押物帮结构完整和对抵押物进行必要的维修保养;按时缴交有关部门对抵押物征收的税费、水电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等;协助甲方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对抵押物进行检查;在更改联络地址或电话号码时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合同的担保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由丙方为乙方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若乙方不能向甲方还贷款本息或因乙方违约而被甲方要求提前清偿贷款本息和费用时,丙方将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甲方有权依据担保条款直接向丙方追索。

第三十九条 保证期间,甲、乙双方调整还款计划,不影响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

第四十条 保证期间,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及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时,不影响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

第四十一条 丙方承诺本合同项下已抵押商品房(即抵押物)将按期按质建成并合法交付使用。一旦发生违反该承诺的情况,丙方须从知悉或应当知悉这一情况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与乙方,由此而产生对乙方合法权益的违约责任及损失均由丙方承担。

第四十二条 丙方保证在本合同项下已抵押商品房(即抵押物)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在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十天内到房地产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房地产证》,协助甲方以及购房人补办抵押登记,并将《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正本交由甲方执管。

第四十三条 丙方发生公司章程,合同的修改和补充,股份的调整、转让和清算,以及重大的人事变动等情况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四十四条 丙方保证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减少注册资本,涉及产权制度、经营制度、资产运用等方面的重大变化,必须在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进行。

第四十五条 丙方接受甲方的信贷监督、检查并承诺以充分的配合,保证按甲方的要求向其提供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经营情况、财务报表等文件和资料。

第四十六条 上述担保是连续和有效的,其保证责任不因甲方给予乙方和/或丙方任何宽容、宽限或优惠或延缓行使权利而影响、修改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利和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的放弃;在乙方和甲方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变更时继续有效,并被视为丙方已重复作出。

第四十七条 上述担保为不可撤销,其法律效力不受乙方与丙方及其他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协议合同等文件的影响,也不因乙方收入减少、失业、失踪、死亡以及支付等事实而可撤销或变更。

第四十八条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列第 项所述之期限止(如未选择,则视为选择第(2)项)。

(1) 甲方取得并正式执管本合同工项下抵押物的《房地产证》及《他项权证》正本之日。

(2) 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清偿之日。

(3) 其他;

合同债权的转让

第四十九条 甲方与乙方、丙方商定并同意: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在甲方认为必要的情况下,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的债权和抵押权转让,转让价格为届时乙方所欠甲方的贷款本息、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及相关费用之和;在债权转让时,乙方、丙方自动放弃抗辨权。

第五十条 在甲方发出要求丙方和乙方接受上述债权转让的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该债权转让的价款由丙方向甲方一次性清付。 第五十一条 乙方与丙方均同意,在丙方支付了该债权转让的价款后,将由乙、丙双方协商解决原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有关的问题。

第五十二条 上述债权转让的约定在本合同第四十八条所约定的保证期间内不可撤销。

费用

第五十三条 因订立本合同而发生的印花税、契税、律师费、公证费、保险费、抵押登记/备案/撤销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十四条 甲方因催收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仲裁、诉讼等到法律等程序催收而产生的执行费、律师费用、或依法处置抵押物而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授权

第五十五条 乙方授权甲方从乙方名下在甲方处开立的账号为 的存款账户内扣收并用以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到期贷款本息、逾期利息、罚息及相关费用;甲方有权从该账户上直接划收乙方应付的贷款本息、逾期利息、罚息及相关费用。

第五十六条 乙方授权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以支付购房价款的名义直接付至房产出卖人在甲方处开立的、或经甲方同意的其他怅户。

第五十七条 乙方授权委托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中介机构办理本合同公司及抵押物之抵押登记备案注销手续,领取《房地产证》、《他项权证》等文件。

第五十八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上述授权委托及的关承诺不可撤销。上述授权委托有效期至乙方在本合同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完全履行完毕之日止。

违约及处理

第五十九条 任何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和以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取得贷款行为,均属违约行为。在此情况下,守约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和法律的规定,视违约情节轻重,采取下列全部或部分措施维护其合法权利:

(1) 要求违约方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并赔偿损失;

(2) 停止守约方合同义务的履行,包括停止发放贷款;

(3) 经守约方催告,违约方在限期内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或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已使守约方不能实现其合同目的的,守约方可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要求丙方承担担保责任或承让债权、处分抵押物、申请强制执行及提起诉讼等任何措施维护其合法权利。

第六十条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则应按未发放的贷款金额、迟延天数及约定贷款利率上浮20%计算违约金予乙方。

其他约定

第六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给予乙方和丙方在任何宽容、宽限或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第六十二条 当乙方清偿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后,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抵押注销手续,并退回《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以及抵押物保险单。

第六十三条 乙方或丙方如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或担保义务,愿意直接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甲方可据本合同办理强制执行公证文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或丙方的财产。

第六十四条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六十五条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及丙方三方签字、盖章并办理公证、抵押备案/抵押登记后生效。

第六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丙方、公证处、产权登记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七条 下列文件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 贷款申请表;

(2) 借款借据;

(3) 抵押物保险单正本;

(4) 《商品房预售合同》/抵押备案证明或《房地产证》/《他项权证》;

以上合同的约定,特别是对免除或限制甲方责任的合同条款,乙方和丙方已经充分了解并愿意接受这些约定,本合同是在乙方和丙方明确其权利义务及其法律后果的基础上自愿签署的。

甲方(公章): 乙方:

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码: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约日: 年 月 日

抵押贷款合同 11

甲方;(借款人)

Id号:

地址:

乙方:(抵押人)

Id号:

地址: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机动车抵押贷款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1条乙方承诺在贷款期间抵押车辆品牌、型号、数量、套数

机动车牌照号:车架号:发动机号:抵押给甲方,抵押车辆预计价值:每人人民币。

第2条贷款金额:人民币元整,(日利息):人民币元整,(日利息大写)人民币元整。甲方应将贷款本金转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第三条:贷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违约责任:如乙方未按期偿还所欠本息,违约金为人民币元整,大写。

第四条:合同期满,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向乙方收回贷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并行使抵押权。

第五条:双方责任:

1.乙方保证依法享有抵押机动车的所有权。抵押前,质押不转移到抵押、抵押担保和法律保全,不存在经济纠纷。如有争议,乙方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2.抵押车辆应存放在甲方..

3.抵押车辆的保险,乙方应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手续。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4.抵押期间,因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车辆灭失的,甲方免除赔偿责任。

5.抵押期间如机动车价值减少,甲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进行重估,乙方必须配合。经重新评估,甲方认为机动车不足以保证其债权的,乙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

6.机上程序:由甲方保存..

7.甲方处理抵押权项下抵押车辆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债务的,甲方有权另行追索。乙方承诺一旦抵押物被甲方抵押,乙方将无条件免费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第六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乙方还清贷款本金和综合费用后,甲方将把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证明退还给乙方,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另行约定。

第9条:提示条款

乙方已经阅读了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对本合同条款做出相应解释。乙方完全了解本合同搜索页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并完全准确地理解。

第十条:备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贷款合同 12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电话: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电话:甲、乙双方为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抵押权设立登记或抵押权预告登记,经过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详情

第二条抵押详情

第三条特别约定

1、双方共同确认:本合同仅为办理抵押权设立登记或抵押权预告登记之用的主债权及抵押合同。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不作他用。

2、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为申请最高额抵押权设立登记、房屋最高额抵押权预告登记,以及上述登记中抵押权的预告登记变更为抵押权设立登记。乙方代理权限:提出登记申请、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接受询问、领取房屋权属证书。

3、双方共同承诺: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或不准确,双方自行解决争议并愿意承担申报不实的法律责任。

4、争议解决方式: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条其他

1、本合同与抵押当事人签订的相关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份,乙方机构存档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贷款合同 13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抵押贷款合同第二章甲方(资金借款人):身份证号码:住所:

乙方(资金出借人):

住所:

甲方因经营生产需要资金,特向乙方借款。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项下甲方的贷款属于生产经营贷款,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用于合法、正当的目的。甲方同意乙方有权监督检查甲方贷款的使用情况,但乙方对甲方贷款的使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条甲方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和人民币(小写)(大写如有不符,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甲方贷款期限为个月。甲方在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同时,乙方不得再出具付款证明。

第四条甲方贷款利率为月利率的%,该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四倍以内。利息从合同约定的借款日起计算。合同履行期间,合同确定的利率保持不变。

第五条本合同签订后,乙方的借款现金应在抵押登记手续完成后两天内直接支付给甲方或通过银行转账至甲方银行卡。

如资金未直接支付给甲方或甲方银行卡,甲方在此授权乙方在抵押登记手续完成后两天内将现金直接支付给甲方指定的收款人或将贷款存入收款人账户。收款人银行账号为:,开户银行为:。

第六条甲方自愿偿还贷款本息,每30天还本付息一次。

每30天借款时间,甲方应在第31天向乙方支付利息元。甲方应将利息存入乙方账户或向乙方支付现金..

贷款到期日,甲方应将贷款本金及剩余利息存入乙方账户或一次性支付现金给乙方。物主

如需提前还款,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经乙方确认后方可提前还款..如提前还款,乙方仍应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方式收取本息。

第七条甲方自愿为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提供抵押担保。甲方以自有财产作为抵押物,并附抵押物清单。

抵押担保包括甲方的贷款本金、利息(含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律师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八条甲方应于本合同抵押设定登记之日将抵押权属证明、土地使用证明、抵押登记证明交付贷款人保管。如抵押物未登记或不能登记,乙方有权单方面不履行本合同或解除本合同,并取消对甲方的贷款..

抵押物到登记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时,由甲方负责,并承担全部登记费用,乙方予以协助。

第九条抵押期间,甲方应承担以下责任:

1.妥善保管抵押物,负责维修保养,确保抵押物完好,并随时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2.抵押期间,因抵押物价值减少,由甲方其他财产承担责任,甲方应在20日内向乙方提供相当于减少价值的担保。

3.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出租、出售、再次抵押、清偿债务、赠送礼品等。对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乙方同意转让的,甲方应以抵押物转让所得提前足额偿还贷款。

4.如乙方宣布按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贷款且未还清,乙方有权依法提前处分抵押物。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如甲方未能按期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则甲方应就逾期贷款每日支付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下列影响贷款安全的情形之一时,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提前收回贷款或处分抵押物:

1.甲方违反本合同条款;

2.甲方一次或多次未按时支付贷款利息;

3.甲方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5.甲方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甲方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6.根据保证条款的约定,因甲方或抵押物发生变化,需要甲方提前履行义务或乙方提前处分抵押物的;

7.甲方的抵押物因乙方的债权而发生变化,且甲方未能按乙方要求提供另一项担保..

第12条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于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费用全部付清之日终止。

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不影响所有合同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的解除不影响合同中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13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本合同项下的乙方权益转让给他人;但是,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条款、责任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14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15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登记抵押。第十六条登记抵押物时,双方需要签订登记部门提供的格式合同的,格式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是,登记部门提供的格式合同与本合同条款的内容、理解和解释相冲突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甲方:乙方(盖章):

签名:授权代表(签名):

合同签署日期:年月日

抵押贷款合同 14

合同编号:_________

抵押权人(贷方):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发展商):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总则

合同三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本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下称“本合同”)。抵押人(即借方)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之“商品房预售契约”(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之全部权益抵押给抵押权人,并同意该“商品房预售契约”项下之房产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房产抵押给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优先第一位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同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方)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商品房预售契约之全部权益,作为本合同项下之抵押物(资料详见附表),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连带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贷款,作为抵押人购买抵押房产之部分楼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为其指定本合同的担保人。

第二条释义

在本合同内,除合同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______________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供款”______________指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之贷款本金利息。

“欠款”______________指抵押人欠抵押权人之一切款项,包括供款、罚息、有前的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商品房预售契约之全部权益”______________指抵押人与发展商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契约”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担保人”______________指与抵押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契约”的卖方。

第三条贷款

一、贷款金额:___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

二、期限_________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之日起计(借款日以借据日期为准)。

三、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在合同期内,如抵押权人按有关规定调整贷款利率时,应书面通知抵押人并按通知的规定进行调整。

四、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转入抵押权人指定抵押人所购楼宇之发展商之账户。

第四条供款

一、供款按贷款期限以第一个月为一期,采用定额月金偿还方式,共________期;

二、贷款日期在贷款日当月的十四日之前(包括十四日),则起供月为当月;贷款日期在贷款日当月的十四日之后,则起供月为贷款日的下个月;供款日为每月十五日。

三、月供款的计算:

还款期数

贷款金额×贷款期月利率×(1+贷款期月利率)

月供款额=----------------------------------------------------

还款期数

(1+贷款期月利率)-1

依上式计算的每期供款金额按抵押权人签发的《按揭供款通知书》执行。

四、抵押人必须在抵押权人指定之行所开立活期存款账户,在每月的十四日之前将当月供款足额存入或汇抵该账户。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从该账户扣收月供款、罚息及其他与该笔贷款有关之费用。如有变更账号,须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第五条逾期利息及罚息

每月分期供款应缴收之金额,按本合同第四条第四点的规定办理。如逾期未能足额交付当月供款,抵押人必须尽快补足,并同时向抵押权人交付逾期罚息,罚息额按贷款余额每日万分之______复利计算直至付清。

第六条提前还款之规定

一、抵押人可在本合同执行期内任何一个营业日提前缴付剩余贷款,包括提前全部还清和部分还款,抵押人提前还款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不收取任何无关的费用。

二、抵押人提前还款需首先缴交提前还款日当月份的供款。

三、每次提前部分还款的金额不少于抵押权人之有关规定。

四、部分还款后,抵押人可选择变更月供款金额或变更供款期限,并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第七条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一、有关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务案/登记/注销费、律师费、保险费、手续费等费用,概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二、抵押人如不依照本合同之规定付清一切欠款,抵押权人进行追索而引起的一切费用,概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三、抵押人需负责缴付当地政府部门对抵押房产所征收的一切费用。抵押人如不缴交而由抵押权人为保障其本身权益而先支付者,抵押权人可将已垫付的费用并入抵押人欠款内,向抵押人进行追索。

第八条房产抵押之规定

一、本合同项下之房产抵押是指:

1.即地产之权益抵押

即抵押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契约”经监证之后,由抵押人将该商品房预售契约所应拥有之全部权益以优先第一位抵押给抵押权人。

2.房产抵押

即抵押人将其所签订“商品房预售契约”项下以抵押人名义购买之房产以优先第一位抵押给抵押权人作为本合同贷款之抵押物。

二、在签订本合同之日,抵押人须将其签订之“商品房预售契约”交给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保管。抵押期间,对抵押物进行确权,申领产权证时,须同时办理抵押登记,有关购房发票、《房地产证》等抵押物之证明文件之正本将由抵押权人保管,并作为本合同抵押物之凭据。

三、抵押人选购之房产如有缺点(无论显著或隐藏)引致损失或损伤,与抵押权人无关,抵押权人不负任何责任。

第九条房产保险之规定

一、抵押人在与抵押权人签订本合同时,必须向抵押权人指定或代理的保险公司一次性为该房屋投保,保险额不小于购买该房产的总价款额,投保期不得短于借款期,如果利率调整而抵押人选择延长供款期数,原房屋保险到期后需补办保险。

二、抵押人在为该房产投保之后,必须将该房产之保险单据正本交给抵押权人保管并任命抵押权人为其代表人,接受该房产之保险赔偿金及任命抵押权人为该项赔偿金之支配人(即抵押权人为第一受益人)。

三、倘该房产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则该房产保险单项下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四、该房产之保险赔偿金如不足清付抵押权人应收之欠款时,不足之款应由抵押人负责清付。

五、如抵押人还清抵押权人应收之全部欠款后,抵押权人应将该房产保险赔偿金之受益人转为抵押人名下,同时将该房产之保险单据交还抵押人收执。

第十条房产抵押之解除

一俟抵押人还清抵押权人应收之全部欠款(不论届期满与否),并履行本合同全部条款后,即可联同或委托抵押人或其代理人到当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注销抵押备案或抵押登记。

第十一条抵押房产之处理条件和权利

一、抵押权人可于下列情形之一依法处置该房产:

1.抵押人不遵守本合同之任何条款及不支付本合同规定之任何应付欠款。抵押权人给予抵押人一个月催收应付欠款之通知,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该项通知还款给抵押权人。

2.抵押人自欠缴之日起连续满60天仍未清缴全部应付欠款(包括各期供款和应计罚息)。

3.抵押人系个人而遭遇破产,或经法院下令监管、查封财产,或抵押人为公司组织而被解散或清盘。

4.抵押人之任何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

5.抵押人舍弃该房产。

6.抵押人使用抵押房产作非法用途,引致当地政府对该抵押房产可能进行没收或处理。

7.抵押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代管人只能履行部分或拒绝履行抵押人在本合同的任何责任。

8.抵押人未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而擅自将抵押房产出售、出租、抵押、赠与、转借、托管或其他方式处分。

9.抵押人不按时缴交有关购房合约或抵押物的任何税款(包括地税、或有关政府部门所征收的其他税项)或有关抵押物之有关物业管理费用。

10.为公民个人的抵押人__________抵押人本身发生病变(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

当上述任何情形之一发生时,抵押权人即通知担保人履行连带担保职责。

二、抵押权人在自行依法行使其处理该房产之权利时,可委托代理人处理上述事宜。该房产依法变卖时,担保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该房产之权利。

第十二条抵押房产的处分及所得款项之规定

一、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款项、或不遵守本合同各项明文规定的条款或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时,抵押权人应以书面形式给予抵押人要求还款的通知。若通知书之还款期届满,抵押人仍未能遵照该通知将有关欠款无条件地偿还予抵押权人,抵押权人即可依法认定: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情况下采用适当方式处分抵押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何一种方式处分抵押物:

1.以抵押权人认为合适的售价出售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房产;

2.以抵押权人认为合适的租金及年期出租部分或全部的抵押房产及收取租金和其他收益;

3.经有关房产部门同意的任何其他处分方式。

抵押权人依据自本条款规定处分抵押物时,有权代表抵押签署有关抵押的买卖、出租这文件及合约,有权出具收据或租单。

抵押权人按本合同规定处分抵押物,抵押人不得为此向抵押权人提出任何损失赔偿要求。

二、抵押人不遵守本合同规定之条款或发生任何违约的事项,而担保人又未按时履行担保职责时,抵押人须将由出租或拍卖或变卖该房产所得之款项依下例次序处理:

1.第一用于偿付因出租或拍卖或变卖该房产而支出之一切费用;

2.第二用于偿还抵押权人应收之欠款;

三、抵押权人处理该房产所得款项,余数不足以偿还押权人应收之欠款,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继续追究或由担保人负连带责任。

四、抵押权人处理该房产所得款项,除去必须首先支付该房产或处分该房产之有关费用及偿还抵押权人应收之欠款外,还有剩余,抵押权人应将余款交给抵押人收讫。

第十三条抵押人之责任及权利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必须:

1.向抵押权人提供详实之一切有关文件及资料,并保证有关文件及资料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之处。

2.主动依期清还本合同内所有欠款,则抵押人有权继续享用该房产。

3.按照抵押权人指定之利息率缴付未付欠款,直至该欠款结清为止。

4.向有关部门缴交该房产之任何税项、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其他一切杂费,保障该房产免受扣押或涉及法律诉讼。

5.准许抵押权人及其授权人,在合理的时间内依法进入该房产,以便查验。

6.维持该房产之原状、整齐或完好。

7.在更改住址、通讯地址或联系电话时,立即通知抵押权人和担保人,并以书面形式加以确认,如有延误而造成的损失概由抵押人承担。

8.在挂失或更改委托抵押权人扣款之活期账户时,立即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如有延误而造成的损失概由抵押人承担。

二、抵押人出具委托书委托抵押权人或其代理人代其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申领《房地产证》(及)《房地产共有证》和《房屋他项权证》并办理该房产抵押备案或抵押登记手续。抵押人之《房地产证》(及《房地产共有证》和《房屋他项权证》)由抵押权人收执。

三、抵押人如需要较长一段时间离开现有通讯地址,而不能亲自履行本合同之各条有关规定时,必须委托代理人代其执行本合同项下各抵押人自负。

四、未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绝对不得擅自将房产出售、转让、再抵押、抵偿债务、舍弃或以任何方式处置该房产。

五、抵押人将该房产出租必须与承租人订立租约,并征得抵押权人之书面同意,否则该租约无效,且租约内必须订明:抵押人违反本合同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30天内,租客即须迁出。

六、如抵押人有任何法律诉讼、仲裁,或法院传讯,抵押人保证及时书面通知抵押权人和担保人。

七、抵押权人或担保人在处理该房产所得款项,除去必须首先支付与该房产或处分该房产之有关费用外,余款不足以偿还抵押权人应收之欠款、抵押人必须向抵押权人或担保人清付不足之款。还有剩余,抵押人有权要求将余款收讫。

八、该房产之保险赔偿金如不足额清付抵押权人应收之欠款时,抵押人必须向抵押权人清付不足之款,如还有剩余,抵押人有权要求将该笔余款收讫。

九、如抵押人还清抵押权人应收之全部欠款并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条款后,抵押人有权要求抵押权人将该房产保险赔偿金之受益人转为抵押人名下并将该房产之保险单据交还抵押人收执。

十、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抵押权人应收全部欠款,抵押人无条件同意抵押权人将该房产之抵押权益转给担保人。

第十四条抵押权人之责任及权利

一、抵押权人在抵押人办妥抵押备案手续之后,以抵押人购楼款之名义转入抵押权人指定购楼房之发展商之账户。由于抵押人或担保人出现各种导致抵押权人未能贷出款项之情况发生,抵押权人概不负责且有关各项费用恕不退还。

二、抵押权人必须依照本合同之规定向抵押人收取供款。

三、依照本合同有关条款,抵押权人要求抵押人提前缴交部分或全部应付欠款时,必须知会抵押人。

四、抵押权人处分该房产所得款项,除必须首先支付与该房产或处分该房产之有关费用外,如果余数不足以偿还抵押权人应收之欠款,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追索赔偿或向担保人追索。如有剩余,应将余款交给抵押人收讫。

第十五条担保人之责任、权利

一、担保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是该合同项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卖方(即售房单位),也是本合同项下贷款抵押人的介绍人及担保人,承担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责任如下:

1.担保额度;以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与本合同引起有关费用为限,保证额度并不从抵押物的担保额中抵扣。

2.担保期限:从合同生效日起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罚息和其他费用全部还清为止。

二、担保人责任

1.在担保期限内自愿承担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连带担保责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时履行还款责任,或抵押人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抵押权人即可直接从担保方在抵押权人下属之行、所开立之结算账户内扣收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之欠款。

3.保证按“商品房预售契约”所列售房单位之责任,准时、按质完成抵押物业的建造工程,并交付使用,抵押权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4.同意抵押人将其房产买卖合同之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承认抵押权人在抵押人清偿合同项下贷款全部贷款本息及欠款之前,拥有该房产买卖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权益,并保证该权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担保人)侵犯。

5.保证与抵押权人紧密合作,使本合同各项条款得以顺序履行,协助办理该抵押物业登记备案等有关手续,以保障抵押权人利益。

6.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抵押人要求将所抵押之物业退还或调换并经担保人同意后,担保人必须征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并代抵押人偿还全部欠款。

三、当担保人接到抵押权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履行担保通知之日起15天之内(以抵押权人发出通知的邮戳为准)不予答复即视同认可抵押权人可直接从担保人结算账户内扣收此笔担保之有关款项,担保人不得有异议。

四、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抵押权人应收之全部欠款,抵押权人无条件同意将该房产之抵押权益转给担保人。

五、如担保人合并或分立,担保人在此声明:原担保责任无条件地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新设立的公司承担及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

第十六条其他

一、本合同规定之权利可以同时行使,也可以分别行使,亦可以累积,本合同规定之权利、利益和赔偿办法并不排除法律规定之其他赔偿办法。

二、抵押权人、抵押人、担保人与本合同有关之通知、要求,均应以书面形式表达为准。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发出书面通知,抵押人之邮送地址按抵押人填写的《个人按揭贷款申请表》中的邮送地址,如有变更须及时通知抵押权人。信件在投邮7天后,及任何以人手传递的函件一经送出,即被视为已送对方。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该房产发生继承、遗赠等法律行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自接受该房产之日起计30天内,持有效证件与抵押权人或其代理人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有关该房产之变更手续及继接抵押人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条款。

四、在办理抵押务案、登记或注销及出租、出售抵押物时,抵押权人有权指定代理人(包括律师)代为办理上述各项事宜,抵押人不得提出异议,并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和费用。

五、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抵押权人对抵押人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履行本合同享有的权益和权力,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应享有之一切权益和权力。

六、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和担保人索还欠款时,只须提供抵押权人签发之欠款数目单(错误者例外),即作为抵押人和担保人所欠确数证据,抵押人和担保人如有置疑,需提供有关书面还款凭据,否则不得异议。

第十七条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一、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在争议发生时,各方均有权选择以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三、如抵押人来自海外或港澳或台湾地区,或为该等地区居民,抵押权人有权在抵押人之来处或居住地执行本合同内抵押权人之权利,以及向抵押人进行追索,包括仲裁、诉讼和执行仲裁或诉讼之裁决,如抵押权人决定在上述地区执行上述权力,进行追索、仲裁、诉讼等行动。抵押人必须承认本合同同时受该等地区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异议,如本合同内任何规定,在该地区之法律上被认为无效,并不影响其他规定之效力。

四、本合同适有当地房产管理部门等有关规定。

五、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附则

一、本合同须由三方代表签字,经公证处公证,并办妥抵押人所购楼宇的抵押备案或抵押登记后生效。

二、本合同内所述之“附表”、“商品房预售契约”及“借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三、本合同用中文书写、壹式六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权人执叁份,抵押人、担保人、公证处各执壹份。

抵押权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抵押贷款合同 15

合同编号:

立合同单位:

借款方:(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方:(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现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xx元,用于购买、建造自用住房,售房单位为(售房单位全称),xx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规定立此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XXX及(贷款银行全称)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的各项规定。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贷款,甲方只能用于购买、建造翻建自用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三、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转帐方式划入售房单位或施工单位(翻建住房时)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

四、甲方以(抵押物名称)交乙方作为借款的抵押(抵押物详细清单附后)。抵押物的现值为xx万元,担保xx万元贷款的偿还。

五、借款期限xx年,即由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贷款利率为月息xx‰。

六、借款采用本金法按月归还本息,甲方必须于每月xx日前向乙方归还贷款,本息xx元。

七、如遇国家统一调整存贷款利率时,按国家有关规定调整贷款利率,依此重新确定每月还本付息金额。

八、贷款期内,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贷款本息,逾期一个月以内的,应于下月偿还贷款本息时一并归还,乙方不予处罚,但上述情况一年不得超过两次。逾期超过一个月或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逾期的,乙方有权按超过的逾期天数每天向甲方收取逾期额万分之三的罚息。

九、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有权时抵押物进行处理。处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扣甲方所欠乙方贷款本息和处理抵押物引发的各项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给甲方,并限甲方按期搬出用于抵押的住房,不足部分由甲方所在单位负责在三个月内无条件偿还。

1.甲方在贷款期内六个月内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或全部贷款到期后六个月未还清全部贷款本息的;

2.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死亡或宣布失踪或移居国外,其法定继承人拒不继续履行甲方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或无力继续履行偿还贷款本息义务的;

3.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条款的。

十、还款保证人(甲方所在单位)应积极协助乙方督促甲方按期偿还借款本息。在甲方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本息且抵押处理不能履行时,还款保证人必须无条件地负责偿还甲方所欠乙方的借款本息。还款保证人接到乙方要求其代甲方偿还借款本息的通知后,应于三个月内无条件地代为归还借款本息。三个月后仍未归还的,乙方有权从其在银行开立的住房基金存款户或其他存款户中扣收。

十一、甲方在未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前,甲方对抵押物享有的全部权益让渡给乙方,并不得对抵押物作任何有损乙方利益的处理。

十二、甲方需对抵押物办理保险,保险单交乙方保管,抵押物如遇意外毁损,甲方应负责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和乙方,保险公司的赔偿金应首先用于归还借款本息。若保险赔偿金不足以归还借款本息的,不足部分仍由甲方负责归还。

十三、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办理贷款,如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用款,乙方应按影响金额和天数,每天付给甲方相当于影响金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十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条款,双方均有权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xx份,副本xx份,由甲乙双方及还款保证人(甲方所在单位)三方盖章并经法人代表签名、公证所公证后生效,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之日起生效。

十六、补充条款:

甲方签名(章):

地址:

电话:

乙方签名(章):

地址:

电话:

还款保证人(甲方所在单位)

签名(章):

地址:

电话: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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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2 0:1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