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房地产开发合同 |
范文 | 房地产开发合同15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房地产开发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房地产开发合同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总投资____万元(其中:征地费____万元,开发费____万元,建筑安装费____万元)。投入资金规模____万元,甲方出资____万元,分____次出资,每次出资____万元,预收款____万元;乙方出资____万元,分____次出资, 每次出资____万元。 第二条 合作及经营方式 合作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各方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资金偿还及占用费 资金占用费按月利率____‰计付,并于每季末的前____天内付给出资方。资金的偿还按如下时间及金额执行____ 。 最后一次还款时,资金占用费随本金一起还清。 第四条 财务管理 1.成本核算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决算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财产清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利润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第六条 其他 1.该项目资金在____行开户管理。 2.____方经济责任由____担保。保证方有权检查督促____方履行合同,保证方同意当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经济责任。 3.____方愿以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____方对抵押品享有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 第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____份。合同副本____份,报送____等有关单位各存1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_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的修改、补充须经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合同协议书,并须保证方同意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房地产开发合同2房地产开发合同 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项目内容及规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总投资____万元(其中:征地费____万元,开发费____万元,建筑安装费____万元)。投入资金规模____万元,甲方出资____万元,分__次出资,每次出资____万元,预收款____万元;乙方出资____万元,分__次出资,每次出资____万元。 合作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各方负责: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占用费按月利率__‰计付,并于每季末的前__天内付给出资方。资金的偿还按如下时间及金额执行_________,最后一次还款时,资金占用费随本金一起还清。 财务管理: 1。成本核算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决算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财产清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利润分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 1。该项目资金在______行开户管理。 2。____方经济责任由______担保。保证方有权检查督促_____方履行合同,保证方同意当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经济责任。 3。____方愿以______作抵押品,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_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____方对抵押品享有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合同副本___份,报送_________等有关单位各存1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____,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的修改、补充须经由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合同协议书,并须保证方同意,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保证方:(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签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房地产开发合同3甲方: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合作参与开发建设房地产项目,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作项目 甲、乙双方初步商定本次合作为房地产开发建设的技术支持、信息咨询、开发、管理、服务等项目。 二、合作的范围及内容 根据甲、乙双方目前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双方商定本次合作为房地产开发建设的初期工作,本次合作范围及内容是为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提供技术顾问、信息咨询等服务,包括项目开发建设所需资金的融通及筹措,项目的推介及招商,为项目寻找战略投资人或合作伙伴等。 三、合作方式 在本次共同合作中,全部以甲方的名义进行对外沟通、信息交流、协调关系、公关、招投标、谈判、签约等商务事宜,乙方以甲方公司管理人员的身份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工作,进行相应合法商务活动。 四、甲、乙双方的工作与责任 4.1、甲方: 4.1.1、向乙方提供商务活动所必需的一切商务谈判资料,如甲方的组织机构、管理机构、注册资本、企业章程、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验资报告、年度财务报表、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一切为合作项目服务的资料证明文件。 4.1.2、在乙方提供投资开发所必须的资料基础上,负责筹备项目开发建设所需资金的融通及筹措,并及时告知乙方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及中小企业融资结果,并将中小企业融资所需的整套文件资料给乙方;在乙方提出需要的前提下为其寻求及联络相应的金融机构或投资机构。 4.1.3、在乙方提供必须的资料的基础上,负责协助乙方筹备项目的推介及招商所需的文件资料,并为其安排定向推介。 4.1.4、在乙方提出自行中小企业融资或寻求开发合作伙伴的前提下,负责协助乙方进行中小企业融资或合作开发的相关的协议、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并协助乙方完成中小企业融资或合作的相关法律文件的准备和签署。 4.1.5、为项目寻找战略投资人或合作伙伴,并将谈判内容、结果和合作方式等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4.1.6、承担本协议约定的合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支出(包括乙方的管理费用,土地费用,项目设计、招投标等前期费用,项目广告推介费,财务费用,销售费用等)。 4.1.7、双方商定的其他工作。 4.2、乙方: 4.2.1、负责提供获得项目服务事宜的公共关系支持。 4.2.2、负责取得项目服务所需的全部基本资料。 4.2.3、负责协调使甲方获得项目服务合同及相应的授权。 4.2.4、负责协调关系并使甲方寻求、联络、推荐的金融机构、投资机构、战略投资人或合作伙伴在合作开发的项目竞争中入闱中标。 4.2.5、双方商定的其他工作。 五、管理等费用的支付方式 5.1、乙方在协议约定范围内所付出的管理费用由甲方承担,协议签定后按每个项目信息为单位,按每个项目总投资额的2%向乙方支付管理费。 5.2、本协议自签定生效之日起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开办费,之后按每月的实际投资额(含形象进度所代表的投资额)的2%向乙方支付管理费,前期开办费在月支付管理费中扣减。 5.3、广告费用、前期费用等双方另行商定支付方式,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保证与承诺 6.1、双方有权签订并执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并且无需任何其他人的同意。 6.2、双方无论口头或书面所提供的任何资料、信息、数据、文件等均是最新的、客观的、真实的、完整的,并且不存在任何虚假、侵权、故意疏忽或虚伪陈述。 6.3、双方将所知悉的可能影响本协议的所有事项(如果有)尽快通知对方,并提示对方注意。 6.4、乙方在以甲方的名义进行或从事商业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国有关法律和规定,一切违背法律和规定的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责任均自行承担。 6.5、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的一切承诺及相关的意见、观点、看法和操作,均应在甲方授权或双方议定的范围内进行,否则,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6.6、乙方在提出正当的合法商务活动时,甲方应积极的给予支持, 七、合作期限 7.1、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为一年,若合作项目没有任何进展则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起的一年后终止,若合作项目进展顺利,甲方或甲方推荐的金融机构、投资机构、战略投资人或合作伙伴在合作开发的项目竞争中入闱中标,则本协议有效期延长至合作项目销售封盘为止。 7.2、在下述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在书面通知另一方后立即终止本协议: 7.2.1、一方停止营业或进入清算(不包括事先得到另一方书面同意的、为了正当的有清偿能力的重组或合并而进行的自愿清算)或解散或关闭; 7.2.2、一方无法支付到期债务,或其全部或部分财产被指定给破产接管人、行政接管人或管理人(或依照其公司所在地或公司设立地点的法律规定的任何类似官员或程序),或正进入任何破产程序; 7.3、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时,遭遇不可抗拒力或意外事件的一方应在尽可能快的时间内将事故详细情况通知对方,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双方应该通过协商暂缓或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7.4、本协议的终止不影响保密协议的效力,但保密期限过后则不在此限。 7.5、本协议合作期满,如需延长合作期,双方可签订书面文件延长合作期。 7.6、在有效期内,为本协议上述项目提供的服务全部结束,则本协议终止。 八、违约责任 8.1、一方违反了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且在另一方指出这种违反后15日内,这种违反仍未得到纠正,违约方应承担由此给另一方带来的相应的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8.2、如果任何一方连续三十天无法实质履行其责任,则另一方可以在发出书面通知三十天后终止该协议或其中受到上述影响的任何部分,无法实质履行其责任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九、不可抗力 9.1、由于任何一方所无法控制的原因,包括战争、火灾、风暴、政治封锁、罢工(不包括其自身员工的罢工)或自然灾害而导致其无法履行协议义务时,该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亦不对另一方因上述不履行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坏承担责任。 9.2、各方在知晓可能导致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后应尽快通知另一方。 十、适用法律 10.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和履行,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10.2、如果双方对本协议的效力、解释或履行发生任何争议,各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协商解决不成,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10.3、除有关争议的条款外,在争议的解决期间,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继续履行。 10.4、本协议部分条款依法或依本协议的规定终止效力或被宣告无效的,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十一、协议的生效、协议的修改、变更、补充及其它 11.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11.2、本协议一经生效即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变更和补充。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和补充均需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11.3、本协议以中文写成,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往来文件均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本协议于______年____月___日在中国_____________市正式签署。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 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受让方(甲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 开户行: 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 房地产开发合同4甲方:_______市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路 甲乙双方此前共同参与了合作开发____市____街以北地块的项目,并参与签订了相关的合同文本。为保障乙方的权利,双方经过协商,达成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当日向乙方交付_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保证金,用以保证乙方在上述合作项目过程中对合作项目的借款利息和收益的收取没有任何法律风险、在上述合作过程中不会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否则,一旦出现乙方因此而承担民事、行政等法律责任的,甲方同意乙方以上述保证金先行处理。如出现保证金不足时,则甲方继续愿意承担乙方对外承担的责任。 二、保证金的留置期限为________年,期间,对最终因乙方没有风险而应当返还甲方的部分(下称余下保证金),由乙方按照________的利率支付给甲方利息; 三、余下保证金的归还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时,交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判;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每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市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立合同单位: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项目内容及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及资金筹措:总投资____万元(其中:征地费____万元,开发费____万元,建筑安装费____万元)。 投入资金规模____万元,甲方出资____万元,分__次出资,每次出资____万元,预收款____万元; 乙方出资____万元,分__次出资,每次出资____万元。 合作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各方负责: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占用费按月利率__‰计付,并于每季末的前__天内付给出资方。资金的偿还按如下时间及金额执行_________,最后一次还款时,资金占用费随本金一起还清。 财务管理: 1、成本核算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决算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财产清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利润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 1、该项目资金在______行开户管理。 2、____方经济责任由______担保。保证方有权检查督促_____方履行合同,保证方同意当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经济责任。 3、____方愿以______作抵押品,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_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____方对抵押品享有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合同副本___份,报送_________等有关单位各存1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___,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的修改、补充须经由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合同协议书,并须保证方同意,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 甲方:______(公章)乙方: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地址: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签章)法人代表: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保证方:______(公章)地址:______法人代表: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签约地点:______ 房地产开发合同5委托方(甲方): 地 址: 受委托方(乙方): 地 址: 身份证号码: 甲方系房地产开发公司,有意取得德阳市旌阳区杏花巷和水利设计院德阳分院西小区家属院小二楼旧房拆迁改造项目,基于乙方在该项目上前期付出了一定的心血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现甲方继续将该项目的部分工作委托给乙方进行,双方经协商一致,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德阳市旌阳区杏花巷小二楼旧房拆迁工作和水利局德阳分院西小区家属院住宅用地项目的业主委员会或相关负责人进行协商谈判拆迁补偿安置事宜,保证甲方以不高于本条第2项所列条件取得该项目的开发权。 2、乙方保证该项目新建房屋容积率为6.5及以上,该项目还建安置房总面积以与业主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为准(还建总面积3.4万平米,误差正负百分之十)。 3、甲方取得该项目开发权后,乙方协助甲方办理项目所涉及的32亩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协助办理该项目开发的相关批准文件。但所需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价及相关税费由甲方承担。 4、委托乙方负责承担该项目报建前的所有工作;委托支付 相关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和费用:前期安置费用,该项目所涉及的旧危房拆除,建渣清运,处理因拆迁安置的问题及纠纷费用)。 二、委托费用: 采用委托包干形式,委托费用为人民币5600万元。 1、本协议签订时甲方向乙方支付1000万元,由双方设定共管账户,甲方委派人员对该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乙方保证专款专用于该项目,不得挪着他用。 2、乙方完成拆迁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20 万元。 3、从甲方入场开工建设之日起6个月内,甲方支付给乙方余款2600万元。 4、该项目报建且乙方将清理完毕的项目土地交付甲方后,乙方即完成该合同项下所有委托工作。 三、委托工作完成时间: 六个月。从甲方支付第一次1000万元款项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于约定期限内完成所有委托工作。 四、违约责任: 1、乙方从收到1000万元之日起六个月内,未按约定完成委托工作,将干净土地移交给甲方开发的,则构成违约,乙方如数退还甲方支付的费用并承担违约金200万元。 2、甲方未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放弃对项目的开发或未按约支付给乙方费用,则构成违约,甲方应承担违约金200万元。 五、其他 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签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开发合同6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项目内容及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总投资及资金筹措:总投资_________元(其中:征地费_________元、开发费_________元,建安费_________元)。投入资金规模_________元,甲方出资_________元,预收款_________元;乙方出资_________元,预收款_________元。 三、各方责任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经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资金偿还及占用费:资金占用费按月利率_________‰计付,并于每季末月的20日付给出资方。资金的偿还按如下时间及金额执行_________,最后一次还款时,费随本清。 六、财务管理 1、成本核算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决算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财产清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利润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其他 1、该项目资金在_________行开户管理,双方确认_________行有权监督资金使用。 2、_________方经济责任由_________担保。保证方有权检查督促______方履行合同,保证方同意当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经济责任。 3、_________方愿以_________作抵押品,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______方对抵押品享有处理权和优先受偿权。 十、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方执_____份,乙方______份。合同副本______份,报送_____等有关单位各存一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的修改、补充须经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合同协议书,并须保证方同意,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开发合同7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根据法律的规定已取得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街_________亩(计_________m2)的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该项目由拟组建的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称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为准)独家开发,现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组建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经营该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万元人民币。甲方以现金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总股本的_________%;乙方出资万元,具体以上述_________街的_________亩国有地使用权作价投入,占总股本的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确认投入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_________街的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具备以下条件: (一)项目四至范围:本项目地块座落于市_________区,东至_________街,西至_________街,南至_________巷,北至_________米规划路。 (二)项目性质:商品房开发。 (三)土地性质:住宅、公建综合用地,现有土地使用权年限为_________年。 (四)土地指标:本地块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__亩(计___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含地下室建筑面积),建筑密度不大于_________%,现有审批建筑物限高_________米(航空限高_________-_________米),其中: 1.一期用地_________亩(计___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上,其中包括居住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公建面积(网点)_________平方米、物业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地下车库_________平方米。 2.二期用地_________亩(计___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包括居住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公建面积(网点)_________平方米、物业用房平方米、地下车库_________平方米。 (五)土地现状:地块内已基本平整。 上述项目概况中的座落、四至范围、项目性质、土地性质、土地指标等另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并以最新批准文件为准。 第三条 乙方确认已取得投入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全部缴清,同时乙方确认该项目已取得以下批文、权证; (一)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文物管理办公室的x文物[_________]号“_________”。 (二)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规划局土地管理局的x规选字_________年_________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三)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规划局的_________规土证字_________年_________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沈规土证附字_________年_________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通知书”。 (四)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办综二字[_________]59号“城市规划委员会第三次主任会议纪要”。 (五)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长安寺公建、住宅建设项目通知书”。 (六)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规划局土地管理局的“关于长安寺项目规划建筑面积指标的说明”。 (七)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房产管理局的拆许字(_________)第_________号《房屋拆迁许可证》。 (八)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与_________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签订的沈土出合字[_________]_________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九)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的沈阳国用(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十)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的沈规建审字_________年_________号“建筑扩初设计审定通知单”。 (十一)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卫生局的_________卫预审字_________号“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 (十二)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的沈计投资便字第[_________]号便函。 (十三)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_________]人防立项字(_________)号“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立项审批通知书”。 (十四)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的沈人防质监审字_________号“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批通知书”。 (十五)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公安局的沈消审(_________)第(_________)号“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十六)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计划委员会的计基_________号《投资许可证》。 (十七)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_________的批复。 第四条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投入到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项目)在具备本协议第二条和第三条的前提下作价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其中_________万元作为乙方对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出资,其余万元由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作为土地转让款支付给乙方。 本协议乙方出资变更到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乙方已设定了抵押,其抵押权人为中信实业银行沈阳分行城中支行,抵押担保的债权金额为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本息,债权到期日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乙方确认:本协议规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除已设定抵押外,其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契税等已全部缴纳完毕,所有的拆迁安置补偿费等均已全部支付完毕,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协议时该国有土地使用权上不存在着任何权利负担(已设定的抵押除外)。 第五条 本协议签订后三十天内,乙方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对项目用地进行全面的地下文物勘探,并提供书面的《文物勘探报告》。项目一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费用归乙方承担,二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费用则由甲方或沈阳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乙方确认乙方出资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存在着"原地保护文物、遗址"的`状况。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在开发建设本项目的过程中,如发现文物和遗址,经国家文物管理部门确认需原地保护的,导致本项目无法开发的,甲方退出本项目开发,由乙方自行处理。乙方应在收到国家文物管理部门确认需原地保护文物、遗址的文书后十天内,将甲方及甲方通过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投入到本项目中的所有费用归还。 第六条 付款及付款条件 (一)本协议生效后___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壹仟万元人民币作为履行本协议的定金,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的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二)本协议签订后_________个月内,甲乙双方共同按照_________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的要求和xx市计划委员会有关立项计划变更的要求,准备齐全有关资料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后,甲乙双方共同将乙方在中信实业银行_________分行城中支行的人民币伍仟万元的贷款转贷至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如因贷款银行的原因不能将该贷款转至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则甲方通过沈阳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向乙方支付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乙方向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开具相应的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同时由乙方负责解除开发地块上设定的抵押。 在甲方支付上述_________万元人民币款项时,乙方负责将本协议书第三条所述的本项目的权属证明、各种批文等原件、备件移交给沈阳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 (三)在完成本条前款工作后一个月内,乙方将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变更至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在完成本款手续后七日内甲方通过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向乙方支付贰仟万元人民币,乙方向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开具相应的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四)在乙方将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建设用地许可证等各种必要的批文全部变更到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并在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成立后_________个月内,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将其持有的沈阳xx置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甲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并办理好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沈阳xx置业有限公司将余款_________万元全部付清。 本期款项支付前乙方应向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开具并提交总额为壹亿贰仟捌佰万元人民币的可以计入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开发成本的合法有效的发票。 甲方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支付的定金,可以抵作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款。 第七条 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负责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费用由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2.负责确保本项目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收购资金的落实到位,确保资金运作正常。 3.协助乙方办理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等权属证明和各种批文变更或备案。 房地产开发合同8(合同编号: )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决定以联建方式开发××××项目。在双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之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联建的方式 甲方与乙方同意以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对甲方享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土地证号:青国用(××)字第××号]进行联建开发,在乙方承担了甲方的银行债务后支付甲方前期费用及工程管理费。联建项目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所有权在乙方履行了合同相关义务后归乙方所有,具体是指: 1、乙方支付甲方前期费用及合同约定的人民币 万元的工程管理费,除此之外,乙方不再支付甲方任何工程费用。 2、联建项目投资额完成至投资总额的25%以上(含25%)时,甲方应将土地使用权过户至乙方名下。同时还应办理其他与联建项目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在联建前期应以甲方名义办理的其他法律手续及对外合同)的主体变更手续。 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其他变更事项的具体时间以乙方通知为准。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三日内出具办理转让、变更手续所需的法律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3、在办理完毕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过户以及其他全部相关事项的变更登记手续,乙方付清甲方应得款项后的当日,甲方即应退出本联建项目,并且不再参与联建办公室的工作。 4、甲、乙双方共同组成联建办公室负责联建工程的前期管理工作。土地使用权及其他事项的转让、变更工作完成后,甲方自动退出联建办公室。此后联建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由乙方单独负责。 5、作为本联建合同共同乙方的××公司和××公司获得联建项目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所有权的具体比例或其他有关权利义务的划分,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甲方在办理有关转让手续时应依此补充协议出具相关法律文件。 6、如有关的许可手续按照规定或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只能变更至共同乙方中的一方,甲方则应按乙方要求进行变更。无论变更为共同乙方中的任何一方,均视为甲方履行了变更义务。 7、在完成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过户手续之前,如与本联建项目有关的许可手续或对外协议须以甲方的名义办理或签订,甲方应在联建办公室通知后三天内备齐全部相关文件报送主管部门或在对外协议上签章。 第二条:联建项目的位置 联建项目位于××市××路××号(详见附件一:规划图纸)。 第三条:联建项目的用途、规模以及建设内容 1、联建项目的用途 联建项目用于 等日常工作办公以及附随功用。 2、联建项目的规模 该联建项目占地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其中包括商住两用式多层公寓约 平方米。 上述功能区的划分以及详细建筑面积和方案,以经过乙方签字认可的设计以及施工图纸报政府批准后最终确定。 第四条:甲方的陈述、承诺与保证 1、甲方是由××集团公司与××实业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并经××市工商行政局批准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的有限公司制企业法人,其经营期限为19××年××月××日开始,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其两股东已出资到位。 2、甲方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 3、甲方自成立至本合同签订之日一直处于合法、持续经营状态,甲方同时保证其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持合法、正常和持续经营状态。 4、甲方通过与××市土地管理局签订于19××年××月 日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拥有对××市××路××号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其土地使用权证号为青国用(××)第××号,××路拓宽工程前丈量面积为××××平方米,现建筑用地为××××平方米;其原规划用途为公寓、写字楼、商场等;其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已经获得××市现划局确认(详见附件三:××市土地管理局20××年××月××日青土函字(20××)第××号《关于确认××××用地调整后土地面积的函》和××市规划局20××年××月××日青规函字(20××)××号《关于确认××用地调整后有关技术指标的函》)。 5、甲方保证其所拥有的青国用(××)第××号土地上不存在除中国银行××分行通过与其签订于19××年××月 ××日的《人民币借款抵押合同》设定的数额(包括本金、利息、罚息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的抵押权之外的任何法律负担。 6、甲方保证其在本合同签订前不存在任何的行政法律负担,包括但不限于税收法律负担、工商法律负担和劳动法律负担。 7、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利润分红和收益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出售、对外抵押、抵押和保证),但为履行本合同并经乙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8、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和乙方的行为,也不得对外签署任何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合同、协议和承诺。 9、甲方保证本合同约定的联建行为己经得到其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批准。 10、甲方保证已经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前所发生的除本合同所涉及的中国银行××省分行的银行贷款之外的其它债务做出了切实有效的安排,并保证上述债务的债权人在联建期间不会对联建工程提出任何诉讼、保全等法律强制措施。 如在联建期间因甲方独自债务(除本合同所涉及的中国银行××省分行银行贷款之外的其他债务)而使联建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在建项目或联建资金被采取保全或执行措施,乙方可按被保全、查封的金额相应扣减甲方应得款项,此项扣减应折合乙方应付款项。 第五条:乙方的陈述、承诺和保证 1、乙方保证协助甲方办理为本合同约定目的的青国用(××)第××号土地上的使用用途和有关规划的变更手续。 2、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有关款项。 3、乙方保证指定甲方享有××工程建成后的物业管理。 4、乙方保证不得因本合同未涉及的工程影响工程进度及工程的预期竣工。 5、乙方承诺甲方应乙方要求变更规划设计方案而出现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双方共同承诺与保证 1、按“四项原则”确保联建办公室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按期、保质地完成其工作目标。 2、为保护双方的利益,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双方保证对本合同的内容对外保密,但双方同意的第三人除外。 3、双方保证在本合同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得对项目作出任何形式的非本合同约定内容之外的处分(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转让)。 第七条:联建办公室 1、联建办公室是指甲、乙双方在诚信基础上,本着乙方主管、乙方决策、乙方监督和甲方配合的原则(简称“四项原则”)建立起的,为全面、高效履行本合同。确保联建项目工作任务的完成的管理机构。 2、联建办公室的建立 本合同签订后的当日,甲方和乙方共同成立联建办公室,联建办公室的组成人员共5入,其中甲方委派2人,乙方委派3人;其中:主任、财会人员由乙方委派、联建办公室工作人员的一切劳动待遇按照归属原则由甲、乙双方各自负责和承担,该费用不得从联建办公室账户支付。联建办公室实行主任负责制,联建办公室下设执行机构、内设工程部、法律部、综合部、外联部等部门,直接向联建办公室负责,各部门人员由甲方指派,薪金由甲方发放,乙方按人民币××××元/人/月的标准承担相关人员的工作补贴。乙方有权建议甲方撤换人员。 3、联建办公室的组织原则 ⑴联建办公室依据双方确定的四项原则开展工作,在工作中本着有利于工程进度、有利于工程质量保证和有利于资金的节约和有效使用的方针,在联建办公室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⑵联建办公室的议事原则是甲方服从乙方。如果涉及甲方责任问题,乙方应充分听取甲方的意见,如果意见不统一,上报联建领导小组决定。如果甲、乙双方对涉及联建的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仍然须执行乙方的意见,但乙方应对其决策承担法律责任。 4、联建办公室的职责是执行联建过程中的甲方和乙方的有关决定,对工程设计、工程施工进行管理和协调,并负责项目资金的使用和支付,竣工验收、工程预决算以及对外合同签订等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其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⑴工程的前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审批、办理开工报告、招投标工作、图纸会审。 ⑵工程的施工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综合布线、设备安装、消防工程、监控工程、初装修、室外管线、绿化配套、对外合同签订。 ⑶竣工验收以及后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编制工程决算、竣工材料回缴和建档、产权证办理、与物业公司交接。 上述具体工作由执行机构各专门技术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实施。 5、联建办公室自成立之日即需刻制“××培训中心联建办公室”印鉴,并报甲、乙双方备案;该印鉴由联建办公室主任保管并负责使用管理;联建工程中所涉及的所有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招投标文件、承诺函、报批材料)必须加盖联建办公室印鉴并由主任签字。 6、联建办公室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到中国银行××分行开设专用账户,并预留联建办公室印鉴和乙方授权代理人印鉴;联建过程中的所有资金往来必须通过该账户结算。 7、联建办公室在联建工程中需甲、乙双方审批决定事宜,甲、乙双方均应在接到联建办公室书面通知的三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在对外联络以及办理相关手续需甲、乙双方配合的,甲、乙双方应在接到联建办公室书面通知后的三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8、联建办公室账户中的资金由乙方注入,归乙方所有。 9、就联建项目所用的主、辅料由联建办公室同意对外签订购销合同,对材料的质量、价格由联建办公室会同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确认;材料运抵现场须经联建办公室会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0、联建办公主负责对联建工程中的隐蔽工程、变更工程、质量认定出具现场实证。 第八条:工程的设计 联建工程的设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进行招标,由联建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议标和决标,选择一家设计单位按照乙方的要求进行设计。 设计合同文本由联建办公室提供并签订,设计费用由联建办公室开立的账户中支付(详见设计合同)。 第九条:工程的施工建设 联建工程的施工单位由联建办公室按照乙方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进行全国性招标,由甲方和乙方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议标和决标,选择一家施工单位按照乙方的要求进行施工建设。 施工合同由联建办公室与选定的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文本由联建办公室提供,建设费用由联建办公室开立的账户中支付(详细见施工合同)。 第十条:工程的监理 联建工程必须进行监理,监理公司由乙方选定并与之签订监理合同,监理费用由联建办公室开立的账户中支付(详见委托监理合同)。 第十一条:工程用料 1、工程用料包括主料和辅料。其中主料的购买必须经乙方和监理单位书面认可。而且主料运抵施工场地和安装使用前必须经联建办公室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安装,辅料由联建办公室根据乙方出具的辅料清单及其型号、标准采购,但运抵施工现场或者是用前必须经监理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采用。 2、工程用料必须符合国家优质产品的标准,其环保标准必须高于GB标准。 3、主料与辅料的划分详见乙方提供的工程用料型号、标准、质量要求清单,该清单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详见联建办公室决议)。 第十二条:工程的质量 工程应该按照国家优质标准进行建设和验收。 第十三条:工程工期、竣工和验收 本合同约定之联建工程(包括设计、土建、初装修)的工期、竣工和验收服从施工合同。 自施工图完成后的三十个日历日内,联建办公室应办理好本工程开工所需的所有手续。 第十四条:抵押权的解除和设定 1、乙方负责取得中国银行××分行的书面承诺,解除在青国用(××)第××号土地的抵押权。 2、上述执行完成后,甲方应将青国用(××)第××号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乙方,抵押期限至土地使用权转让过户至乙方为止。 第十五条:合同款项及其支付 1、工程款项由联建办公室根据工程的进度付款。 2、在本协议签订的5日内,乙方向中国银行××分行出具(债务承担承诺函)(附件七),或者偿还相应数额的抵押担保之债务。同时取得中国银行××分行解除在青国用(××)第××号土地上的抵押权的书面承诺(附件八)。甲方必须应乙方的要求在本合同签订之日的10日内协同乙方以及中国银行××分行前往××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办理解除抵押和设定新的抵押之手续。 上款乙方承诺函的出具视为乙方承担甲方的银行债务。 3、前期费用及工程管理费人民币 万元的支付: ⑴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定金人民币 万元; ⑵在本合同签订的5日内,乙方支付甲方前期费用人民币 万元整; ⑶规划设计完成之日支付人民币 万元; ⑷办理完毕全部的项目审批许可手续,取得《施工许可证》后三日内支付人民币 万元; ⑸完成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过户和其他有关事项的变更手续后,支付余款 万元。 第十六条:税、费特别约定 前期费用和工程管理费用的税赋由甲方承担,乙方的其他行为和合同以外行为的税赋由乙方承担。 双方发生合同内的房地产过户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与第三方交易所发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计税标准和缴纳时间按国家税务机关的有关规定执行,计费标准以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的,应承担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同时,对方享有解除合同以及要求赔偿的权利。 2、若任何一方违反承诺与保证,按定金条款执行。 3、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关于税费义务的约定并因此增加了甲方的税费负担,将以建成后的房产以成本价为计算单位,向甲方补偿(成本价以竣工决算为准)。 4、如甲方不能按期出具符合法律要求的有关土地使用权或其他事项的转让变更所需的法律文件,致使转让和变更手续无法完成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甲方应得前期费用及工程管理费总额的万分之 承担违约责任。该项违约金可在乙方应付款项中扣减。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条款 因公认的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履行不能、迟延履行,双方互为免责。待不可抗力消除后15个日历日内,双方应当就合同是否继续履行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 1、在建项目的户外广告及其他媒体广告由联建办公室全权负责,任何一方未经联建办公室同意不得单独以联建项目为内容进行广告宣传。 2、××集团公司与××实业有限公司为甲方履行本合同向乙方提供连带的保证责任(保证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的有效期,保证范围为合同价款。 3、因本合同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首先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以补充协议的方式解决。 6、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四份,六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以前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意向书自然失效。 8、本合同签订于××市。 甲方:××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公司 ××房地产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盖章) 房地产开发合同9甲方: 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正、相互诚信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 一、甲方同意乙方以其所拥有完全所有权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评估价值为金额(大写)__________万元的20亩________性质的土地作为抵押,向甲方借入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利率______%,期限壹个半月, ,_______,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乙方须以该土地合法取得的国土使用证作为交存甲方的抵押,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办妥此项手续(以甲方书面出具的收条为凭). 三、乙方保证用于抵押的该项土地已完备所有土地款缴款手续并已取得相应缴款凭证,否则由此引起的经济及法律等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在双方订立本合同且收妥乙方作为抵押证明的国土使用证后的____天内分___次向乙方提供的以下账户划款(以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证明为凭):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乙方应于本项借款到期日将款项全额归还甲方,还款划入甲方开户银行为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账户. 六、乙方于借款到期日还款后的_______天内,甲方应将乙方抵押的全部有关土地权属的证明交还乙方(以乙方收条为凭),同时本合同作废.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迟于甲方所要求的期限提交上述有关抵押证明,甲方有权决定取消本次借款. 2.乙方如在借款到期日后未能按时还款,逾期_______天之内除按照本合同规定计付活期利息外,还应赔付甲方按每逾期壹天万分之____的罚息;逾期超过______天的,则乙方应以整个借款期限(含逾期天数)计付利率为_______%的定期利息.同时赔付甲方按每逾期壹天万分之____的罚息;逾期超过_______天的,甲方有权拍卖乙方所抵押的该项土地,或要求乙方以整个借款期限(含逾期天数)计付利率为_______%的定期利率的本息.同时赔付甲方按每逾期壹天万分之____的罚息(两种方式由甲方选择其一),乙方土地拍卖净所得不足以偿付乙方欠款(含逾期应付甲方的上述全部款项)的,甲方享有对乙方未尽债务的追索权,乙方应于________天之内向甲方清偿该未尽债务并支付以相当于银行同期同档次定期存款计算的利息. 八、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为打印件,合同条款手写与涂改无效. 3.合同订立后双方认为如有必要,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条款有冲突的,以补充规定协议为准. 4.本合同从乙方向甲方交付该项土地国土证等抵押凭证且甲方向乙方划款的当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宝代表人(签名): 法宝代表人(签名): 签定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签定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签定地点: 签定地点: 房地产开发合同10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清心园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一、物业基本情况 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含住宅和非住宅)。 二、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养护和管理,包括:楼道、屋顶、外墙、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廓通道、门厅。 2、共用设施设备的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烟道、共用照明、楼内处消防设施设备。 3、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停车场院。 4、公用绿地、花木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养护和管理。 6、公用环境卫生、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份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等。 7、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8、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9、协助社区开展社会文化活动。 10、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费。 三、委托管理期限及物管收费标准 1、委托管理期限为叁年。自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止。 2、物业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25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根据建筑面积大小按5至50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代表和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有关物管法规,及业主确认的业主公约和管理办法。 (3)审定乙方拟订的物业管理制度和费用收支情况。 (4)检查、都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了解业主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6)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壹万陆仟元,作为开办费。付款方式:20xx年9月1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捌仟元;如果小区业主大会正式选聘乙方进行管理,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捌仟元。 (7)甲方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和门卫室各一间(产权归属甲方),由乙方无偿使用。 (8)甲方向乙方提供停车场地,出租费用由乙方收取。 (9)非住宅在末销售之前每月向乙方缴纳200元管理服务费,销售后,由业主向乙方缴纳正常的物管费(甲方缴纳该项费用最长不超过五个月)。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履行委托接收管理项目内容。 (2)负责向业主或物业全用人告知并都督其对物业的使用规定,对违反法规和业主公约等行为进行规劝、批评、警告、制止或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3)负责编制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和大、中型维修计划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每半年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报告管理服务费收支帐目。 (5)对所受托管理的物业及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占用、处理、抵押和改变用途。 五、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行目标管理: 1、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维护人员昼夜值班,保证正常、有效使用。出现故障及时处理。 2、公共环境:做到楼道及场地、通道每日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每日清运。 3、绿化:定期防治病虫害,施肥、除草、修剪、浇水。 4、保安:24小时值班守卫。 5、保证所托管理区域内的秩序稳定,不准机动车或非机动车乱停放。 6、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80%。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管理目标,造成乙方经济亏损的,甲方或当事人应当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达到管理标准不能正常使用物业的,甲方业主有权提出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有权拒缴管理服务费或要求双方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3、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拒缴物管服务费的,乙方或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4、甲乙双方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赔偿对方。 七、其他约定 1、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遇纠纷、问题,甲乙双方应依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自贡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2、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由甲乙双方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开发合同11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临 时 工): 一、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省、市招用工有关规定,同意招(聘)乙方为本单位临时工。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履行。 二、协议期从 年月日至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协议期届满,本协议自行终止。 三、工作任务及条件 1.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在岗位承担 工种。因生产(工作)情况变化,甲方可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如乙方无正当理由,应服从甲方安排。 2.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岗位工种,向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上岗前培训,并提供符合劳动安全卫生要求的劳动条件和作业场所。 四、劳动时间和报酬 1.甲方实行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甲方因生产、经营(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经与乙方协商后进行。 2.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按下列第 种工资形式执行。 (1)计时工资。乙方试用期日工资标准为 , 试用期满根据乙方岗位定为 , 以后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调整工资。 (2)计件工资。按乙方岗位计件单价及完成情况计发计件工资。 3.甲方定每月10日为发薪日。 4.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无法安排补休的,按规定发给加班加点工资。 五、福利待遇 1.乙方任职期间,享有同甲方全职(正式)人员同等的福利待遇。 2.其它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奖惩。 七、劳动协议的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协议: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协议: (1)在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协议约定支付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除1、2款规定外,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协议,均应提前30天书面向对方提出。 八、违约责任 1.协议期内,乙方依第七条第一款(2)、(3)、(4)项规定被解除劳动协议,或乙方违约,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2.协议期内,乙方依第七条第二款(2)、(3)项规定解除劳动协议,或甲方违约,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九、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 .乙方在职期间或离职后,不得泄露公司秘密,如乙方泄露公司秘密,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和赔偿甲方由此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 2.乙方在职期间不得在其他公司兼职或从事有损公司利益的其他工作,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协议,不须向乙方作任何补偿或 赔偿。 3.其它约定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代表(签章): 协议签订日期 年月日 房地产开发合同12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双方于20 年7月13日签订了 东路一号土地联合开发合同书,现乙方将联合开发合同书开发权利转让于丙方,由丙方继续开发,经甲乙丙三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项目用地位于聊城市 路东路一号,占地面积 亩,为企业改制国有出让土地。 二、甲方以现地块 亩除留存 亩自建经营办公楼外,将剩余的亩折合人民币 万元转让给丙方开发。 在本合同签订后 月内,丙方支付给乙方出让款 元;丙方负责为甲方建造一栋商办楼,约8000平方米,折款 万元。余款 元,于 年 月 日前,由丙方支付给甲方。 三、甲方负责将本合同项下土地用途变更为符合房地产开发的商住用地,并将土地过户到丙方名下,因办理上述手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定后 月内将上述手续办理完毕。 本宗土地用途变更如需走招拍挂程序,由甲方负责办理,因此所需要补交的出让金和相关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在留存 亩地块上所建商办楼属于甲方自建项目,甲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及规费减免事宜,不能减免的由丙方承担。甲方承担建设费用 万元人民币,从土地折价款中扣除,产权归甲方所有。商办楼具体设计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甲方负责协调本项目用地东侧房改房的动迁工作,丙方按相关规定给与补偿。甲方协调工作作为本合作项目必需条件之一。 六、甲方为丙方工程项目开工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达到“七通一平”。甲方派专人配合丙方实施项目动迁工作。 七.丙方在本项目手续齐全并具备开工条件后立即开工。甲方员工集体购买住房时,丙方应给于优惠。 八、在本合同签订后 月内,甲方不能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及不能将本合同项下土地过户到丙方名下,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和乙方应将因本合同收到的丙方款项退还丙方,从丙方付款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承担利息。 九、甲乙丙三方如违约,应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十、在合作中出现的问题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人民法院处理。 十一、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产开发合同13甲方: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帐号: 乙方: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帐号: 根据城市规划建设的需要,甲方与乙方联合共同开发东城国际项目(下称该项目,地点位于广元市苴国路北侧、环保局西侧)。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达成东城国际项目联合开发协议,特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原则 甲乙双方的合作原则为合法、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在合作过程中双方若有其他分歧,应本着以上原则进行协商解决。 第二条 合作标的 (一)双方联合开发标的位于广元市苴国路北侧、环保局西侧土地,面积及范围以政府主管部门最后批准的土地使用权宗地图为准(宗地图见附件),在该地块上拟建东城国际项目。 (二)甲方投资的土地类型为商住,开发房地产手续应由甲、乙双方共同汇报政府和有关部门达成一致意见,行文执行。甲方以现有全部土地约7100㎡(以原划拨土地面积为准)土地使用权宗地图面积评估价为限出资,四址界线以土地使用权宗地图为准(宗地图见附件)。 (三)甲方投资联合开发的该宗土地,应合法无任何纠纷,如因该宗土地四址界限图内遗留产生的纠纷,以及相关民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甲方负责解决,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如因该宗土地宗地图外新规划涉及到周边相邻单位及居民因建设所发生的纠纷由乙方解决,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该项目建设实施中需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和需要甲方出面协商的,甲方应积极提供并参与协调。 第三条合作方式 (一)甲方将其拥有的广元市苴国路北侧、环保局西侧土地按广元市国土资源局编制的基准地价进行评估,将其评估价格作为合作出资份额。 (二)乙方出资1700万(大写:壹仟柒佰万元),负责该项目开发资金筹集、工程前期的报批、对规划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的选择和确定、工程的营造、工程款支付、房屋销售、工程的验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备案、房屋的保修、物业管理单位的选择等事项,并承担该项目的全部法律责任。 第四条 合作时间 甲乙双方合作时间从签订本协议时起,到全部条款履行完毕后止。全部条款履行完毕应理解为:⑴该项目工程完全按照设计图纸全部建设完毕;⑵该项目的销售部分的房屋销售完毕或甲乙双方认为销售完毕的;⑶该项目完成各种行政报批手续、办理各种竣工手续、完成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手续的;⑷其他双方认为应该完成的事项。 第五条 项目规模 建筑规模按乙方报审的经政府主管部门最后批准的方案为准。 第六条 利益分成 分配比例为: 甲方:51%,乙方:49%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落实合作开发项目用地规划手续,办理合建项目占地的使用地规划批文,土地使用不附带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二)落实合作开发项目占地的规划报建工作。 (三)完成合作开发项目规划用地的拆迁、安置及补偿工作。 (四)若乙方自筹资金不足确需贷款,乙方会通甲方后,以项目名义向银行贷款,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使用该银行贷款的情况。 (五)甲方应及时配合乙方办理有关项目报批、工程施工、销售等手续。 (六)甲方应及时缴纳本协议规定的由甲方缴纳的各种税费,否则由此产生的各种责任与乙方无关。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全权负责该项目的开发资金筹集、工程前期的报批、对规划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选择和确定、工程的营造、工程款支付、房屋销售、工程的验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备案、房屋的保修、物业管理单位的选择等事项。 (二)为使该项目如期完工,实现较好的经济效益和取得良好的社会信誉,乙方须设立专项帐户,该项目的所有销售收入必须进入该帐户,实行专款专用。 (三)乙方不得挪用以该项目名义向银行所贷的款项,所得贷款须在甲方的监督下用于项目开发建设。项目开发销售收入除一部分用于保持正常施工进度外,其他优先用于偿还贷款,否则由此产生的银行债务及其它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负责合作项目的整体供水、污水处理、供电、供气、通讯报装手续。 (五)乙方负责合作项目开工手续的办理,获得开工许可证,使合作项目可以合法开工建设。 (六)乙方应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项目建设。 (七)乙方应及时缴纳本协议规定的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费,否则由此产生的各种责任与乙方无关。 第九条 声明及保证 甲乙双方应保证以下事项真实可信: (一)甲方为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有权独立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二)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三)甲乙双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四)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任何一方履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双方按照实际情况约定。 第十一条 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或终止本协议的,要求变更或终止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签订书面变更或终止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 第十二条 协议的转让 除协议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协议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第十三条 争议的处理 (一)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按照本协议合作原则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1)提交广元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隐瞒真实情况,合作的该地块不合法致使项目无法继续进行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自项目开发以来所发生的费用总额及该费用总额的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息;合作的地块有其他纠纷影响项目建设的,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不配合或不及时配合乙方办理项目开发所需要的各项手续致使项目开发延期的,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隐瞒真实情况,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自项目开发以来所发生的费用总额及该费用总额的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息。 (四)乙方不能如期筹集项目开发所需资金的,甲方可视为乙方违约而与乙方解除协议另寻合作方。 (五)乙方不能如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私自挪用以该项目名义向银行的贷款,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合作的某一方违反本协议保密规定泄漏秘密的,造成的损失由泄漏方负责。 (八)合作的某一方违反本协议关于协议更改规定的,所作出的更改内容无效,由此产生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九)合作的某一方违反本协议关于协议转让规定的,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六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协议的原则、协议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协议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协议相抵触。 第十七条 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附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协议的效力 (一)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全部条款履行完毕后自然失效。本协议壹式陆份,壹份捌页,甲乙各执叁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项目全权委托人: 项目全权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产开发合同14甲方: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合作参与开发建设房地产项目,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作项目 甲、乙双方初步商定本次合作为房地产开发建设的技术支持、信息咨询、开发、管理、服务等项目。 二、合作的范围及内容 根据甲、乙双方目前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双方商定本次合作为房地产开发建设的初期工作,本次合作范围及内容是为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提供技术顾问、信息咨询等服务,包括项目开发建设所需资金的融通及筹措,项目的推介及招商,为项目寻找战略投资人或合作伙伴等。 三、合作方式 在本次共同合作中,全部以甲方的名义进行对外沟通、信息交流、协调关系、公关、招投标、谈判、签约等商务事宜,乙方以甲方公司管理人员的身份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工作,进行相应合法商务活动。 四、甲、乙双方的工作与责任 4。1、甲方: 4。1。1、向乙方提供商务活动所必需的一切商务谈判资料,如甲方的组织机构、管理机构、注册资本、企业章程、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验资报告、年度财务报表、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一切为合作项目服务的资料证明文件。 4。1。2、在乙方提供投资开发所必须的资料基础上,负责筹备项目开发建设所需资金的融通及筹措,并及时告知乙方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及中小企业融资结果,并将中小企业融资所需的整套文件资料给乙方;在乙方提出需要的前提下为其寻求及联络相应的金融机构或投资机构。 4。1。3、在乙方提供必须的资料的基础上,负责协助乙方筹备项目的推介及招商所需的文件资料,并为其安排定向推介。 4。1。4、在乙方提出自行中小企业融资或寻求开发合作伙伴的前提下,负责协助乙方进行中小企业融资或合作开发的相关的协议、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并协助乙方完成中小企业融资或合作的相关法律文件的准备和签署。 4。1。5、为项目寻找战略投资人或合作伙伴,并将谈判内容、结果和合作方式等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4。1。6、承担本协议约定的合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支出(包括乙方的管理费用,土地费用,项目设计、招投标等前期费用,项目广告推介费,财务费用,销售费用等)。 4。1。7、双方商定的其他工作。 4。2、乙方: 4。2。1、负责提供获得项目服务事宜的公共关系支持。 4。2。2、负责取得项目服务所需的全部基本资料。 4。2。3、负责协调使甲方获得项目服务合同及相应的授权。 4。2。4、负责协调关系并使甲方寻求、联络、推荐的金融机构、投资机构、战略投资人或合作伙伴在合作开发的项目竞争中入闱中标。 4。2。5、双方商定的其他工作。 五、管理等费用的支付方式 5。1、乙方在协议约定范围内所付出的管理费用由甲方承担,协议签定后按每个项目信息为单位,按每个项目总投资额的2%向乙方支付管理费。 5。2、本协议自签定生效之日起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开办费,之后按每月的实际投资额(含形象进度所代表的投资额)的2%向乙方支付管理费,前期开办费在月支付管理费中扣减。 5。3、广告费用、前期费用等双方另行商定支付方式,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保证与承诺 6。1、双方有权签订并执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并且无需任何其他人的同意。 6。2、双方无论口头或书面所提供的任何资料、信息、数据、文件等均是最新的、客观的、真实的、完整的,并且不存在任何虚假、侵权、故意疏忽或虚伪陈述。 6。3、双方将所知悉的可能影响本协议的所有事项(如果有)尽快通知对方,并提示对方注意。 6。4、乙方在以甲方的名义进行或从事商业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国有关法律和规定,一切违背法律和规定的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责任均自行承担。 6。5、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的一切承诺及相关的意见、观点、看法和操作,均应在甲方授权或双方议定的范围内进行,否则,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6。6、乙方在提出正当的合法商务活动时,甲方应积极的给予支持, 七、合作期限 7。1、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为一年,若合作项目没有任何进展则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起的一年后终止,若合作项目进展顺利,甲方或甲方推荐的金融机构、投资机构、战略投资人或合作伙伴在合作开发的项目竞争中入闱中标,则本协议有效期延长至合作项目销售封盘为止。 7。2、在下述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在书面通知另一方后立即终止本协议: 7。2。1、一方停止营业或进入清算(不包括事先得到另一方书面同意的、为了正当的有清偿能力的重组或合并而进行的自愿清算)或解散或关闭; 7。2。2、一方无法支付到期债务,或其全部或部分财产被指定给破产接管人、行政接管人或管理人(或依照其公司所在地或公司设立地点的法律规定的任何类似官员或程序),或正进入任何破产程序; 7。3、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时,遭遇不可抗拒力或意外事件的一方应在尽可能快的时间内将事故详细情况通知对方,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双方应该通过协商暂缓或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7。4、本协议的终止不影响保密协议的效力,但保密期限过后则不在此限。 7。5、本协议合作期满,如需延长合作期,双方可签订书面文件延长合作期。 7。6、在有效期内,为本协议上述项目提供的服务全部结束,则本协议终止。 八、违约责任 8。1、一方违反了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且在另一方指出这种违反后15日内,这种违反仍未得到纠正,违约方应承担由此给另一方带来的相应的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8。2、如果任何一方连续三十天无法实质履行其责任,则另一方可以在发出书面通知三十天后终止该协议或其中受到上述影响的任何部分,无法实质履行其责任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九、不可抗力 9。1、由于任何一方所无法控制的原因,包括战争、火灾、风暴、政治封锁、罢工(不包括其自身员工的罢工)或自然灾害而导致其无法履行协议义务时,该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亦不对另一方因上述不履行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坏承担责任。 9。2、各方在知晓可能导致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后应尽快通知另一方。 十、适用法律 10。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和履行,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10。2、如果双方对本协议的效力、解释或履行发生任何争议,各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协商解决不成,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10。3、除有关争议的条款外,在争议的解决期间,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继续履行。 10。4、本协议部分条款依法或依本协议的规定终止效力或被宣告无效的,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十一、协议的生效、协议的修改、变更、补充及其它 11。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11。2、本协议一经生效即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变更和补充。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和补充均需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11。3、本协议以中文写成,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往来文件均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本协议于______年____月___日在中国_____________市正式签署。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 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住所: 开户行: 帐号: 受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住所: 开户行: 帐号: 房地产开发合同15第一部分建设项目 委托人(全称):某某宾馆 代建人(全称):某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经委托人研究,同意将南山甲所、梅岭1号、2号、3号建设项目委托给代建人实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代建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1号、2号、3号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东湖路146号 工程内容: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设实施代建 总投资(估算投资):壹亿元人民币(财政投资9000万元,东湖宾馆1000万元)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二、工程总建设期 工程总建设期(自合同签订日起):20xx。7。1—20xx。1。20, 三、质量标准:优良 四、合同价款 甲方以项目总概算的2%作为乙方的代建管理费(工程概算为9000万元,开班费等其他费用1000万元)。工程竣工后,根据审计结果据实调整代建管理费。 五、合同组成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双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代建人向委托人承诺,按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范围内的工程委托代建工作。 八、委托人向代建人承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的期限、方式和币种,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武汉东湖宾馆 本合同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人:(公章)代建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地址:地址: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投资责任并委托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代建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及其责任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 (4)“项目管理机构”是指代建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的组织。 (5)“项目经理”是指经委托人同意,代建人派到项目管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工程项目管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工作范围和内容。 (7)“工程项目管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项目管理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原因,使项目管理工作受到妨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8)“工程项目管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由于委托人原因而暂停或终止代建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代建业务的工作。 (9)“日”是指任何一个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0)“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委托代建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委托人权利 第四条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五条委托人对工程监理、施工、设备采购等专业工作单位招标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审核,监督代建人与专业工作单位签订相关合同。 第六条委托人有权对代建项目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并参与工程验收工作对代建人提出的资金计划进行审核,对代建项目的合同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七条委托人有权要求代建人提交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月度报告及工程项目管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八条委托人有权对代建人组织的工程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进行监督。 第九条委托人有权对代建人的违规行为予以纠正。 第十条代建人调换项目经理需经委托人同意。 代建人权利 第十一条代建人根据委托人授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以下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及协调权: (1)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的程序选择专业工作单位,并监督委托人与其签订合同。 (2)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施工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有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3)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原则,向设计方提出建议;如果由于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代建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更正。 (4)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审核并批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同时上报委托人。 (5)主持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事先向委托人协商。 (6)代建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7)代建人有对工程上使用的材料的决定权和对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施工方停止使用;对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施工方停工整改、返工。施工方得到代建人批准,并经监理单位下达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8)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9)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 (10)对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 (11)与有关单位商定处理保修、返修内容和费用。 第十二条代建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施工、监理及大宗材料采购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需经委托人事先批准。 第十三条代建人有权拒绝委托人提出的本合同约定之外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 第十四条代建人有权取得代建报酬,并有权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从项目投资节余额中提取奖酬金。 第十五条代建人处理代建业务时,因委托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委托人义务 第十六条委托人应协助代建人与代建项目有关的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和宾馆内有关部门的关系的协调,为项目管理公司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第十七条委托人应当授权3名以上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代表委托人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负责与代建人联系,协调关系,监督代建工作。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代建人。 第十八条委托人应按代建合同规定支付代建管理费。 第十九条委托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及时足额将建设资金拨付到代建人工程项目资金专户。若因委托人资金不能按时到位影响工程进度,由委托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条委托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代建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一切 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第二十一条,委托人协助代建人办理须以委托人名义办理的各项建设手续,并根据代建人申请,经双方与有关部门交涉认可后,由委托人及时交纳规划、城市管理和其他政策性等各种相关政策性费用。 第二十二条委托人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代建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项目管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二十三条委托人应在项目建成、代建人组织竣工验收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与代建人办理项目移交手续。 第二十四条委托人应协助代建人办理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事宜。 代建人义务 第二十五条代建人对建设工程全权负责。代建人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六条代建人应严格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代建工作,并按月向委托人汇报代建工作进展。 第二十七条代建人应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实施组织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 第二十八条代建人不得在实施过程中利用洽商或者补签其他协议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投资额。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必须进行设计变更的,应由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变更单,并经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署意见后,由代建人报委托人核准。 第二十九条代建人在委托人的监督下负责组织施工、监理等招标工作,签订施工、监理等相关合同,报有关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代建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委托人的财产,在项目管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三十一条代建人应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及合同执行情况,向委托人提出资金计划申请。第三十二条代建人应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及合同执行情况使用建设资金,并接受委托人监督。第三十三条定期向委托人汇报工程进度,接受委托人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十四条代建人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组织工程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并接受委托人的监督。 第三十五条代建人应在项目建成后,会同委托人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向委托人办理移交手续。 第三十六条代建人应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档案,在代建项目完成后将工程档案、财务档案及相关资料向委托人和有关部门移交。未征得有关方面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保密资料。 第三十七条代建过程中若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代建人应付全部责任,做好善后工作,并应及时通知委托人。 委托人责任 第三十八条委托人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代建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九条因委托人责任使项目建设发生变化,而造成代建人实际损失的,委托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十条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委托人同代建人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代建人责任 第四十一条代建人的责任期即工程项目管理合同有效期。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第四十二条代建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代建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 第四十三条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建人同其他各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五条由于委托人的原因致使代建工作受到阻碍、延误、暂停或终止,以至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代建人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委托人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完成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四十六条在委托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签定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代建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时,代建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天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工程项目管理报酬。 第四十七条代建人在应当获得工程项目管理代建费之日起30天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代建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已暂停执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代建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八条代建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获得额外的报酬。 第四十九条当委托人认为代建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工程项目管理义务时,可向代建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天内没收到满意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终止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代建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十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在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因解除合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五十一条代建人与委托人办理完成项目移交手续,并经委托人审核通过工程竣工财务决算,代建人收到代建报酬尾款后,本合同即终止。 代建人报酬 第五十二条正常的工程项目管理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工程项目管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五十三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工程项目管理报酬,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代建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第五十四条支付工程项目管理报酬所采用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五十五条如果委托人对代建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代建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其他 第五十六条代建人驻地管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工程项目任何参建各方的任何报酬或经济利益。代建人不得参加合同规定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五十七条隐蔽工程的验收。进行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施工、隐蔽工程验收及使用功能试验时,代建人应事先书面通知委托人到场,在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其它施工。 第五十八条工程变更。发生工程变更在施工合同额5%以内或者变更总额在50万元以内的 由委托人、代建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签证同意后实施,并填写备忘录报委托人备案;超过5%或总额超过50万元由代建人报委托人审核,并填写备忘录,委托人按现行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批复后实施。若工程出现意外的安全及质量险情,代建人可边采取紧急抢险避险措施,边通报委托人。 第五十九条建设工程项目所必要的委托人、代建人、设计人外出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经委托人同意,从建设费用中支出。 第六十条在工程项目管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代建人聘用的,其费用由代建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从建设费中支出。 第六十一条代建人在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 第六十二条代建人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不得泄露设计人、施工方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六十三条代建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第六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五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解决。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标准及及工程项目管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2、本工程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工程项目管理合同以及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其他合同及文件。 3、湖北省现行的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及有关建设管理办法。 第二条代建范围和代建工作内容 代建范围:————————————————————————。 代建工作内容: 1、负责办理土地征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有关手续。 2、负责组织工程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 3、负责与施工单位及建筑材料、设备、购配件供应等单位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 4、编制适应于本工程实际的资金及进度计划,报委托人批准;负责建立项目资金专户,按 计划领取并拨付建设资金,按月委托人报送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 5、负责组织工程竣工结算,组织竣工验收,组织项目后评估,向委托方移交竣工档案资料。 6、严格按批准和审定的建设规模、功能、标准、概算和工期组织建设,如有重大设计变更,报委托人审批执行。 7、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的时间 委托人应在前向代建人提供如下工程资料: 1、项目可行性报告 2、立项批文 3、用地建筑规划报批情况 4、项目建筑总体方案 5、规划红线图 6、施工设计(包括施工图及方案)、施工概算 7、资金来源和总投资金额 第四条委托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代建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五条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 第六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建设资金和代建人的报酬:建设资金核拨程序: 1、代建人根据代建项目概算投资、进度控制目标及项目建设计划,编制项目资金计划报委托人审批; 2、根据核批的资金年度计划,及时拨付到代建人的资金专户,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代建项目管理费用支付方式: 1、正常代建费按工程总概算****万元的2%计算,其中————****万元,———****万元,在工程结算之前按概算总价计算并支付工程项目管理费。 2、本合同签定后一周内支付———————代建管理费(**万元的)30%计**万元; 3、——————工程进行一半时,再支付代建费的40%计**万元。 4、工程竣工审计后支付至全部实际费用的95%。 5、代建费5%作为质检费一年后支付。 6、——工程代建费支付方法按此进行。 第七条工程建设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质量标准,按有关部门确认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第八条因代建人原因未能按期完工,应对代建人进行处罚,按以下方式计算处罚金:罚金=管理费总额÷合同期(日)×延长工期(日) 第九条因代建人管理不当,未科学安排施工造成投资增加,委托人按以下方法予以处罚:处罚金额=工程费用超支额×30% 第十条委托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方法计算并支付代建人延长期工程项目管理费: 延长期管理费=管理费总额÷合同期(日)×延长工期(日)。 延长期管理费从合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并按月支付; 第十一条因代建人的合理化建议、科学管理、规范操作在达到设计要求满足使用功能和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所节约的工程投资,委托人按以下方法予以奖励: 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30% 工程费用节省额=工程概算投资(不含征地拆迁投资)—竣工审计决算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一方如不接受仲裁结果,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壹式*份,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份,双方各执*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遇争议时以正本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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