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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高风险地区人员应急预案
范文

高风险地区人员应急预案(精选11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难免会面对无法预料的突发事件,为了可以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响应,总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编制应急预案。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应急预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高风险地区人员应急预案(精选11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高风险地区人员应急预案1

1总则

l.1编制目的

全面提升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能力,迅速、有序、有效处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保障畜牧产业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l.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黑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黑龙江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l.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市防治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2.1.1市防治指挥部组成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畜牧兽医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畜牧兽医局、市农委、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哈尔滨铁路局、省农垦总局哈尔滨分局、市政府法制办、市食品药监局、市林业局、市司法局为成员单位的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治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治指挥部)。

市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畜牧兽医局,市畜牧兽医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1.2省防治指挥部职责

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我市行政区域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或突发特别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市、县政府做好辖区内突发较大动物疫情和突发一般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2.1.3成员单位职责

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组织制定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治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按照程序报告省级兽医主管部门确认疫情,依法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等建议;建立重大动物疫情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疫苗、消毒药、防护用品、交通及通信工具等,并负责日常管理,紧急组织调拨疫苗、消毒药品等应急防疫物资;评估疫情处理及补贴所需资金,安排资金使用计划;对相关人员进行重大动物疫病知识、应急处理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市委宣传部负责加强对疫情应急处理和防疫知识的宣传报道;负责及时澄清事实,公开相关信息,做好舆论导向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重大动物疫情防疫物资贮运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安排。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重大动物疫情应急资金,并监督主管部门规范使用资金。

市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

市商务局负责做好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工作,维护市场秩序。

市科技局负责紧急动物疫情应急控制技术储备,安排重大动物疫病防治课题的研究。

市公安局负责协助做好疫区封锁、疫点内染疫动物和同群动物的捕杀、动物防疫和监督检查等项工作,负责疫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疫区的社会秩序。

市民政局负责农村疫区受灾群众的救济工作,统一组织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社会捐助工作。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疫区内人群的疫情监测、预防和诊疗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哈尔滨铁路局负责优先安排运送控制扑灭疫情的人员、防疫物资和检测样本的运输,配合畜牧兽医部门做好疫区封锁和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工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监局负责监管疫区内相关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和交易市场,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控制疫区相关动物及其产品的进出境管理。

省农垦总局哈尔滨分局、司法局、林业局、农委、法制办在市防治指挥部统一领导、协调下,负责做好本系统的重大动物疫情处理工作。

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和省防治指挥部的要求,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相关工作。

2.1.4 市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按照市防治指挥部要求,具体制定防治政策、措施,部署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工作,并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要求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承担市防治指挥部日常工作。

2.2现场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2.2.1现场指挥部组成

发生突发重大以上动物疫情时,成立由市防治指挥部副指挥长任总指挥的现场指挥部。

现场指挥部根据突发动物疫情性质设立疫区封锁组、扑杀处理组、消毒灭原组、疫情监测组、专家指导组、治安管理组、卫生监控组、工商管理组、物资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等应急处置工作组。

2.2.2 现场指挥部职责

统一调度指挥各工作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现场处置工作。

2.2.3 各工作组职责

疫区封锁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对疫点、疫区进行隔离、封锁,控制疫源流动。

扑杀处理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消毒灭原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对疫点、疫区开展消毒灭原及车辆、人员的消毒工作。

疫情监测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疫区、受威胁区易感染动物的监测工作。

专家指导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疫情扑灭的技术指导和风险评估。

治安管理组由市公安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现场和疫区社会治安和安全保卫工作。

卫生监控组由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与疫情密切接触人员的监控、预防和诊疗工作。

工商管理组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农贸市场肉类管理和封锁期间关闭畜禽交易市场工作。

物资保障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制定有关防控物资保障方案,并监督落实有关防控物资需求。

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及时报道突发重大动物疫情信息,宣传科学防控知识。

2.3专家组组成及职责

市畜牧兽医局根据实际需要,建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咨询专家库,聘请专家、学者组建市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专家组。主要职责是:对相应级别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提出应对技术措施;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准备工作提出建议;参与有关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应急预案、防治措施的起草、修订工作;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并对有关兽医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建议;市防治指挥部及其日常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各、区、县(市)政府应当参照市级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成立本级防治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等相应的组织机构。

3监测、预警和报告

3.1监测

县级以上政府要建立和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强对动物疫情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市畜牧兽医局应当会同出入境检验检疫、农垦、林业等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省实际,组织开展动物疫情的监测工作。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按照国家和市监测计划,按时完成监测任务,及时准确上报监测数据。

乡村动物防疫组织和兽医服务组织按时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2预警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根据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的监测信息,按照动物疫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分析其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及时做出预警。

3.3信息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都应当立即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3.1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从事动物隔离、疫情监测、疫病研究与诊疗、检验检疫以及动物饲养屠宰加工、运输、经营等活动的有关单位和个人。

3.3.2报告时限和程序

发现可疑动物疫情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县(市、区)畜牧兽医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接到报告后,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诊断,必要时可请省级、市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派人协助进行诊断;初步认为疑似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当在2小时内将疫情逐级报至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并同时报所在地畜牧兽医部门。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诊断为疑似重大动物疫情后1小时内,分别向省畜牧兽医局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所属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省畜牧兽医局应在疫情确认后1小时内报政府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特别重大、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政府应在4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

初步认为疑似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当立即按照要求采集病料样品,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确诊,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不能确诊的,应当立即送国家参考实验室确诊。

3.3.3报告内容

(1)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

(2)染疫、疑似染疫动物种类和数量、发病数量、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

(3)流行病学和疫源追踪情况,是否有人员感染。

(4)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5)疫情报告的单位、报告人及联系方式等。

在疫情报告期间,有关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立即采取临时隔离控制措施。必要时,当地县级以上政府可以采取封锁决定并采取扑杀、销毁等措施。

4重大动物疫情分级

4.1等级划分

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4.2分级标准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特别重大动物疫情(Ⅰ级):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全省有20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发生疫情;或者在10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连片发生疫情。

(2)口蹄疫在14日内,本省及周边有4个以上省发生严重疫情,且疫区连片。

(3)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动物疫情。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重大动物疫情(Ⅱ级):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全省有2个以上市(地)的行政区域发生疫情;或者有20个以上的疫点或者5个以上、10个以下县(市、区)的行政区域连片发生疫情。

(2)口蹄疫在14日内,本省及毗邻2个以上省发生疫情,且疫区连片发生;全省有2个以上相邻市(地)的行政区域或者有5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发生疫情,或者有新的口蹄疫亚型出现并发生疫情。

(3)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全省有20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发生猪瘟、新城疫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30个以上。

(4)我国已消灭的牛瘟、牛肺疫等疫病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又有发生,或者我国尚未发生的疯牛病、非洲猪瘟、非洲马瘟等疫病传入我省或者发生。

(5)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病等二类动物疫病暴发流行,波及3个以上市(地)的行政区域,并呈继续扩散趋势。

(6)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或者省畜牧兽医局认定的其他重大动物疫情。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较大动物疫情(Ⅲ级):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在1个市(地)的2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3个以上。

(2)口蹄疫在14日内,在1个市(地)的2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5个以上。

(3)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有1个市(地)的5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猪瘟、新城疫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10个以上。

(4)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在1个市(地)的5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病等二类动物疫病,并且暴发流行。

(5)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炭疽病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丢失、泄露。

(6)市(地)以上畜牧兽医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动物疫情。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一般动物疫情(Ⅳ级):

(1)口蹄疫、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在1个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

(2)猪瘟、新城疫、绵羊痘/山羊痘、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在1个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暴发流行。

(3)二、三类动物疫病在1个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暴发流行。

(4)县级以上畜牧兽医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动物疫情。

省畜牧兽医局可以结合本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实际情况、应对能力等,对较大和一般突发动物疫情的预警分级标准进行补充和调整,并报政府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备案。

5应急响应和终止

5.1应急响应原则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事发地的各级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应急响应。并根据不同动物疫病的性质和特点以及疫情的发展趋势,及时调整预警和响应级别。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发展。

未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地区,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接到疫情通报后,要立即组织做好人员、物资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防止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并按照上级畜牧兽医部门的统一指挥,支援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

5.2应急响应

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等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响应分为Ⅰ级(突发特别重大动物疫情)、Ⅱ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Ⅲ级(突发较大动物疫情)、Ⅳ级(突发一般动物疫情)四级。

5.2.1Ⅰ级(突发特别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

突发特别重大动物疫情确认后,市政府立即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根据《哈尔滨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向政府报告。超出市政府处理能力的,必要时向政府、农业部请求支援。

5.2.2Ⅱ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确认后,市政府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市指挥系统投入运转,并将疫情上报省畜牧兽医局、政府。市防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响应处置工作。对超出市政府处置能力或者政府认为有必要直接处置的,由省作出启动本预案的决定。

5.2.3Ⅲ级(突发较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

突发较大动物疫情确认后,市政府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按照本级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并向省防治指挥部报告,必要时可向政府申请支援。省防治指挥部应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协助指导疫情处置工作。

5.2.4Ⅳ级(突发一般动物疫情)应急响应

突发一般动物疫情确认后,区、县(市)政府启动Ⅳ级应急响应,按照本级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并向上级防治指挥部报告,市防治指挥部应组织专家对疫情应急处理进行技术指导。省防治指挥部根据需要提供技术支持。

5.3应急处置措施

(1)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2)按照规定发布封锁令,对疫区实施封锁。

(3)设置临时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对进出疫区的人员、交通工具进行检查和消毒。

(4)按照规定扑杀染疫和相关动物,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5)对疫点、疫区环境进行清洁和消毒。

(6)关闭疫区、受威胁区畜禽交易市场,限制或者停止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

(7)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紧急免疫接种。

(8)宣传引导群众提高动物疫情防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5.4安全防护

5.4.1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防护

应急处理人员应当配备防护用品、用具,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在处置危害严重的人畜共患病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应急处理人员应当根据需要采取疫苗接种、配备带有生命支持系统或者呼吸保护装置的特种防护服、定期进行血清学监测等特殊防护措施,确保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加强对应急处理人员进出疫区的管理。应急处理人员进入疫区必须穿戴防护服,离开疫区前必须经过彻底消毒。

5.4.2疫区群众的安全防护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特别是危害严重的人畜共患病的突发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人群间疫病的发生,对疫区群众的居住环境和动物饲养场所定期进行消毒,限制有关人员、物资的流动,必要时对疫区群众实施紧急免疫接种措施,指定专门医院对患病群众进行救治;加强有关科普宣传教育工作,使疫区群众尽快了解疫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预防常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5.5社会动员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区、县(市)防治指挥部应当立即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封锁疫区、扑杀动物、消毒和进行无害化处理等项工作。

5.6新闻报道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新闻媒体,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宣传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科普知识和表彰在应急工作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5.7应急响应终止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自疫区内最后一只动物及其同群动物按照规定处理后,经过该疫病的一个最长潜伏期以上的监测,无新的病例出现,彻底消毒后,经上一级畜牧兽医部门组织专家验收合格。

特别重大动物疫情、重大动物疫情、较大动物疫情、一般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应由上级畜牧兽医部门对疫情控制情况进行评估确认后,由应急响应启动机构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6善后处理

6.1后期评估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扑灭后,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应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的内容包括疫情基本情况和发生的经过,现场调查和实验室检测的结果;疫情发生的主要原因分析和结论;疫情处理经过,采取的防治措施和效果;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根据本次疫情的暴发流行原因、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的改进建议和应对措施。

评估报告应当上报本级政府,并抄报省、市畜牧兽医局。

6.2表彰

县级以上政府对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对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

6.3责任

对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4补偿

因扑灭或者防止重大动物疫情受到经济损失的,县(市、区)防治指挥部应当在应急响应终止后,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补偿。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运输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被征集使用的,有关政府应当及时归还并给予合理补偿。

6.5抚恤和补助

县级以上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因参加应急处理工作而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6.6恢复生产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扑灭后,取消贸易限制及流通控制等限制性措施。根据相应动物疫病防治技术规范要求,对疫点和疫区进行持续监测,符合要求的,方可重新引进动物,恢复生产。

6.7社会救助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做好受到损害的动物饲养者、染疫人员及其家属的安置、安抚工作,妥善安置封锁隔离区的群众,为其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做好对疫区人员的防治救助和生活救助工作,提倡和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为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捐助款物。

民政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好社会各界向疫区提供的救援物资及资金的接收,分配和使用工作。

7应急保障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处理的应急保障工作。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防治指挥部应将车载电台、对讲机等通信工具纳入紧急防疫物资储备范畴,按照规定做好储备保养工作。

7.2应急资源与装备保障

7.2.1应急队伍保障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建立由畜牧兽医、公安、卫生计生、市场监督、食品药监、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的人员及有关专家、执业兽医组成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预备队伍。在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后,由各级防治指挥部统一调动使用,具体实施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疫情处理工作。

7.2.2交通运输保障

县级以上政府交通运输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紧急物资运输保障工作,为政府批准的应急救灾车辆提供免费通行服务。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实施交通管制,并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开设应急处置快速通道,保证应急处置运输工具优先安排、优先放行。

7.2.3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开展重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的人群间监测,做好有关预防保障工作。畜牧兽医部门在做好疫情处理的同时应及时向卫生计生部门通报疫情,积极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开展工作。

7.2.4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武警部队要协助做好疫区封锁和强制扑杀工作,做好疫区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工作。

7.2.5物资保障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应按照计划和本级政府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工作的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养殖量和疫病控制情况,建立动态储备机制,所需物资与厂家签订供货合同,实行动态储备。

紧急防疫物资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养殖量和疫病控制情况,进行合理计划。

紧急防疫物资主要包括:

(1)诊断试剂。

(2)药品:疫苗、杀虫剂、消毒药品(过氧乙酸、氯制剂消毒药品,复合酚制剂、火碱、甲醛、高锰酸钾等)。

(3)消毒设备:包括高压消毒机、便携消毒机器、消毒容器等。

(4)防护用品:包括进气连体衣裤、重胶手套、普通白大褂、帽子、口罩、防水鞋、安全风镜等。

(5)运输工具:封闭运输车、现场诊断车。

(6)通信工具:移动电话、对讲机、扩音器、传真机、GPS定位仪、电脑等。

(7)封闭设施设备:帐篷、行军床、警戒带、警示灯等。

(8)其他用品:毛巾、手电筒、一次性注射器、高强度密封塑料袋等。

7.2.6经费保障

县级以上政府应将由本级政府承担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积极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

各级财政在保证防疫经费及时、足额到位的同时,要加强对防疫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7.3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畜牧兽医局应当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治专家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动物疫病防治、流行病学、野生动物学、经济、风险评估、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疫病防控策略和方法的咨询,参与防控技术方案的策划、制定和执行。

7.4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县级以上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动物防疫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要充分发挥有关社会团体在普及动物防疫应急知识、科普知识方面的作用。

8预案管理

8.1培训和演练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对本系统重大动物疫情处理预备队成员进行培训,各级防治指挥部要对成员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培训,防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开展系统内相关人员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知识,动物防疫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应急预案,个人防护知识,治安与环境保护,工作协调、配合等要求。

各级防治指挥部应适时组织成员单位开展综合性应急演练。本预案至少每3年组织1次应急演练。

8.2预案更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修订本预案: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机构及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发展规律出现重大变化的。

(4)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做出重大调整的。

(5)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6)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重大变化的。

(7)市畜牧兽医局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参照本预案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制定本地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并报省畜牧兽医局备案。

8.3预案实施(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高风险地区人员应急预案2

根据《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广东省各类风险点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卫疾控函〔20XX〕1号)文件要求,全市各级文化场馆、镇(街)文化站及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对外开放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严格认真处理好常态化下疫情防控和对外开放服务的关系,防止常态化下疫情反弹,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做好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建立疫情防控机制

(一)全市各级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及镇(街道)文化站及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对外开放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负责人的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和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

(二)继续采取实名预约进馆的方式,实施适度有序开放,避免人员聚集,落实疫情追溯要求,最大限度降低病毒传播风险。

二、文化场馆管控要求

(一)做好清洁消毒。对公共区域、办公区域和桌椅、电子触摸屏、服装器具等公众容易接触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时消毒,并做好记录。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合理设置“已消毒”公示牌。

(二)配备防护物资。配备消毒剂、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非接触式体温测量工具等防护物资,加强洗手间的日常维护,有条件的可配备消毒设备,为公众和员工提供防护保障。

(三)确保有效通风换气。首选自然通风,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洁、消毒或更换。

(四)加强防疫宣传。各场馆通过设置提示牌提示、LED显示屏播放、网站宣传等多种方式,使公众和员工充分了解和掌握疫情防治知识、支持配合防控工作。

(五)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各场馆要加强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的联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场馆内设立应急处置区域,有条件的单位应设立临时隔离点或医疗救助点。

(六)做好员工健康管理。落实员工健康动态监测制度,员工进入场馆一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要及时报告。

(七)有序分步开放。各场馆要根据疫情防控实际,分区域分项目逐步恢复开放。对不符合开放条件的场馆以及容易形成人员聚集和密切接触的项目,应暂不开放。

(八)及时发布开放事项。做好恢复开放公告公示工作,明确开放时间、预约方式、服务项目、入场须知等有关内容,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

(九)加强人员进出管理。科学设置进出场馆通道,安排专人严格管理,落实预约登记、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包括查验行程轨迹)、实名登记等制度。对不配合或干扰防疫工作的,禁止进入场馆。

(十)采取人员限流措施。各场馆可结合防控工作需要,对入场公众数量进行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控。提前规划开放范围,优先开放室外和人员分散区域。安排专人疏导、分流到馆(站)的群众,避免形成人群聚集。

(十一)应急处置。所在区域发生疫情后,要严格控制或暂停相关场馆开放;出现病例的场馆须立即暂停开放、封闭管理并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

三、文化活动管控要求

(一)继续采取分时段实名预约进方式开展服务,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科学评估场地内可容纳的最大人流量,实施适度有序开放,最大限度降低病毒传播风险。

(二)做好参加活动人员的身份登记和验证工作。落实疫情追溯要求服务对象在各活动场所入口经验证预约号及“健康码”(包括查验行程轨迹)后方可进入活动场内。没有预约及验证“健康码”,不得进入。

(三)做好参加活动人员体温检测工作。落实对服务对象的体温检测等措施,要求参加活动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对体温异常(体温超过37.3℃)或有明显呼吸道症状的,应拒绝其进入活动场所,按防控指引进行处置。

(四)严格控制室内外活动的参加人数。活动人数超50人的,要制定并报备疫情防控方案。讲座、展览及封闭空间等的服务及活动应当严格控制参加人数承载量75%的规定,科学疏导人流,减少人员聚集。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参加人员原则上控制在举办场所最大容纳人数的50%以内,引导人员有序进出。

(五)鼓励和推广线上公共文化服务和线上文化活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博物馆等应通过各馆的数字化平台开展提供线上公共文化服务。

四、应急处置要求

(一)建立健全沟通机制

各文化场馆应当建立疫情应急沟通机制,了解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联系方式,并确保全体员工知晓;畅通疫情上报通道,发现疫情应当及时向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报告。

(二)做好发现疫情时的应对处置

在文化场馆中如出现疑似疫情,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现场管理,避免恐慌,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科学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位,果断采取现场封锁、人员隔离等措施,同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査、清洁消毒等后续工作并暂时关闭场所。

五、实施属地管理

全市各文化场馆、镇(街)文化站及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对外开放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各县(市)区协助市,各镇(街)协助县(市)区文广旅体局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主动公布联系方式、承担属地公共文化场馆疫情防控相关行业管理事宜;要认真组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切实督促整改,并建立好工作台帐。

本指引由汕尾市文广旅体局公共服务科科负责解释。

高风险地区人员应急预案3

一、 指导思想

为了提高我园预防和控制突发传染病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传染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教职员工以及幼儿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园实际,贯彻落实防治传染病,本着"科学预防、依法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实现对传染病的控制,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可能引发的幼儿传染病

突发传染病事件可分为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非典、禽流感、麻疹、流行性乙型脑炎、伤寒和副伤寒等)、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手足口病等)

三、预防措施

1、幼儿园建立各项卫生工作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

2、卫生保健老师和班主任密切配合做好每天晨检工作,保健老师在晨检中应做到一摸、二问、三看、四查,并认真填写幼儿全日观察登记表,保证幼儿园预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3、幼儿园所有工作人员上岗前需进行体检,持健康证方可上岗;幼儿在入园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经检查合格方可入园。

4、幼儿园开展预防宣传教育工作,定期进行有关预防传染病的知识培训,保证每周的健康教育,教会师生一般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5、幼儿园学习场所、生活场所要通风换气和定期消毒。

6、班主任应加强对幼儿的巡视,发现传染病病例或凝视病例,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向分管保健老师或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报告,不得隐瞒实情,分管保健老师应在第一时间到达发病班,及时采取隔离措施,同时根据幼儿入园报名表上提供的紧急联络人信息与之联络医院诊治。其原则是: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

7、按疾控制定的《各类物品消毒方法》做好各项预防性消毒工作。

四、处理程序

1、在确诊传染病后,根据传染病上报制度,幼儿园应在第一时间内电话向有关部门,详细填写病例基本情况传报单。

2、对疫情班要保健老师应做到单独进行晨检,不可与正常班并在一起晨检。在晨检中应特别注意疫情班传染病的发病特征。

3、患者必须及时隔离,并及时了解换情况;严格掌握患者病愈返校的隔离期限,病愈者返校须持医院医生出具的返园证明方可入园;

4、对疫情班分管卫生保健老师在控制疫情期间应与班主任密切配合,每天做好家访工作,对幼儿进行健康监测,及时掌握疾病发生情况,落实各项应急预防和控制措施并对传染病疑似幼儿做好观察记录;

5、分管卫生保健老师应开展疫情班消毒隔离指导工作,并负责指导和督促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

6、开展相关疾病的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如出专栏、上课、发放宣传资料等;

7、在疫情期间有病例发生的班级停止使用幼儿园公用教室等;疫情班暂停师生集体性活动,疫情班的所有用具、餐具都必须单独消毒,不可与正常班相混,消毒剂量和时间严格按各传染病的规定要求进行消毒,防止疫情的进一步蔓延;

8、疫情班班级做到该班幼儿不插到正常班去、也无新进幼儿插入此班、也不和其他正常班并班进行教学活动。

9、疫情班隔离期应自最后一例病例发病后最长潜伏期内无新发病例可结案,方可结案小结。

10、加强全园的消毒工作:按疾控制定的《各类物品消毒方法》做好各项预防性消毒工作。

11、疫情班的幼儿出入园舍有专用通道,不得走其他班幼儿所用的通道。

高风险地区人员应急预案4

为了提高我园预防和控制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卫生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消除疾病带来的威胁,确保幼儿园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以及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金太阳幼儿园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特制订出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在幼儿家长中加大各种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教育力度,提高广大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

2、坚持每一天做好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事件的信息检测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性疾病和传染病在校园里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幼儿园是各类疾病高发的场所,一旦出现疏忽和遗漏就会带来不可阻挡的危害幼儿园师生的生命健康受到极大威胁,因此幼儿园的传染病防控工作应该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工作之一,针对当前各种传染疾病高发的情况,应该加大力度宣传防范传染病和传播性疾病的知识,提高幼儿的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全力杜绝传染病在校园的传播,并且要形成长效机制,常抓不懈,毫不放松,真正要做到有备无患。

2、依法管理、快速反应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存在的瞒报和忽略等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幼儿园成立突发性疾病和传染防治领导小组,针对可能出现的传染情况,建立预警机制和医疗救治机制,要坚决做到快速、及时、完善、稳妥的处理,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保证幼儿园师生的安全。

三、组织管理

(一)成立预防与控制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幼儿园成立以张丽娟园长为组长的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幼儿园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分工如下:

1、根据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和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本园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的预防处理预案。

2、健全和落实突发事件责任制,检查、督促幼儿园各班级预防突发事件措施的落实情况,责任到人。

3、广泛深入班级定期开展突发流行疾病和传染病的防治宣传教育工作,在幼儿学习生活中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幼儿的应急处理能力。

4、建立和完善幼儿的每日一次的晨午检记录,及时掌握幼儿的身体状况,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坚决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救治等一系列的反应措施,确保幼儿园的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转和幼儿园师生的身体健康。

5、如发生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要及时向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汇报情况,并配合有关医疗部门做好防治工作。

6、所有应急小组领导成员的通讯方式要24小时保持畅通。

四、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登记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结合金太阳幼儿园的特点和实际,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一)所在地区发现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立即启动一日一报告制度与加强疫情的通报,二是加强幼儿园各个班级以及部门的公共设施的卫生状况检疫工作,积极采取消毒措施,确保幼儿园的安全。三是加大对校园进出入人员的检查工作,最大限度防止疫情进入校园。

(二)所在地区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首先在校园内开幼儿园的幼儿开展定时测量检查身体状况,发现健康问题及时排查和及时救治,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三是加大对幼儿园的消毒力度,配合上级医疗部门做好隔离工作,最后及时通告疫情防控情况。

(三)所在地区发生特大突发事件,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首先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幼儿园,二是全面掌握流动进出幼儿园人员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三是幼儿园加大对力度对幼儿园各公共设施的消毒力度,确保校园安全。四是加大防控和监测力度,并做好疫情的防控情况公布。

(四)校内出现疫情

幼儿园出现疫情后要启动应急预案,针对感染的幼儿或者老师要及时进行隔离,同时要向上级有关管理部门通报情况,另外加大力度排查校园的感染人数,有关部门到来后,通过排查对幼儿园师生进行检测,对幼儿园进行隔离,杜绝感染者离校,根据疫情的发展的状况制定出解决方案,最大限度控制和消灭疫情的扩散,维护幼儿园的健康。

高风险地区人员应急预案5

为切实贯彻《传染病防治法》,有效应急处置校内可能发生的传染病,防止疫情传播扩散,保障广大师生的健康,维护校园稳定,特制订本预案。

一、传染病预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与职责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各科室主任

组员:全体教职工

2、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及时转发并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卫生厅、诸暨市教育局等上级有关文件;及时准确掌握学校疫情动态,提出针对性的预防控制对策;检查督促学校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与卫生防疫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保证防治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学校建立传染病预防工作领导小组,传达并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传染病防治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加强自我防范意识,根据学校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传染病预防工作,并制订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

二、前期准备工作

严格把好儿童入学健康关,加强学生的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严格执行晨检制度,每日做好病弱学生的观察记录。

按规定建立传染病可疑病人留观室。留观室内配备基本的生活和卫生设施。

专人负责做好对教室等人群聚集区域的通风工作,对教室等重点场所进行紫外线、醋定时消毒,餐具每餐消毒。

三、传染病疫情处理报告应急措施

学校建立由班级到教师、到疫情报告人、到领导的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的应急措施。

1、学校每天统计本校学生因病缺课、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

2、对晨检中发现的发热、皮疹等症状的学生,要求及时通知家长带孩子到医院治疗,并在家休息、观察。

3、班主任对因病缺课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

4、凡学校所发现有传染病可疑病人又不能排除的,先将可疑病人送入留观室隔离,并告知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要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学校一旦出现传染病及疑似病例,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并在当地有关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采取果断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高风险地区人员应急预案6

一、报告及处理程序

1、幼儿园如有传染病发生,必须立即向园长室报告,幼儿室立即向疾控中心、镇教管办和教育局安全办报告。

2、幼儿园在12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3、报告内容:传染病名称、发生时间、地点、人数。传染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对事故现场的情况变化,幼儿园仍作补充报告。

二、指挥机构和职责

1、安全专干莫又来同志任总指挥,全面负责事故的处置工作,及时听取事故情况报告,视情况作出启动应急预安决定。

2、园长为副总指挥,负责事故现场的救援、调查和善后等工作。

3、预防与控制传染病指挥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现场应急处置

1、立即启动应急预安。

2、指挥部根据传染病类型,开展处置工作,及时听取、了解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全力工作。

3、确定由保健老师组织调查,保留原始资料(现场原始照片、文字等记录),保护现场或保留物样,不擅自为事故定性。

4、立即送病人隔离,有效控制疫情。

5、召开安全领导小组及全体教师会议,通报时间情况,稳定人心。

6、及时求得当地公安的`协助,作好幼儿园秩序的稳定工作。

7、召开家长会,通报事件经过,稳定家长情绪,做好传染病的防治的宣传工作,增强家长卫生防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8、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迅速、严格、彻底全面做好环境消毒工作。

9、冷静面对媒体采访,有专人接待,加强门卫的管理,不得把无关人员放进幼儿园。

10、全体教职员工必须坚守各自岗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误导消息,共同维护稳定。

高风险地区人员应急预案7

为进一步落实好我校师生员工重大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切实有效地防止重大传染性疾病在学校流行,为学校教育教学一线服务,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贯彻预防为主,立足平时,防治结合,快速反应,依法管理,分层负责,依靠科学的原则。宣传普及重大传染病防治知识,建立防控网络,实施长效机制,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在隔离、早治疗”的方针,全面提升我校卫生保健工作。

1、防控重大传染病发生与流行是学校工作第一要务,是政治纪律,学校一切工作服从防控工作。

2、树立全局观念,服从统一指挥。做到: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

3、疫情报告零时间,做到情况准确,保证信息畅通。监控求实,不瞒报、不漏报。

4、要求“两手抓”工作:求新、求严、求实、求细。

二、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日常防控工作

加强日常防控管理,使教室、宿舍、各专用教室等场所保持经常性通风换气。搞好环境卫生,落实晨午检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对学生及教职工的发烧进行排查工作,监测体温,对体温异常(≥37.5oC)并有传染病可疑症状的人员,及时与校医联系。具体工作分以下几点严格执行:

1.加强宣传教育,普及防控常识

利用广播、板报、健康教育课等多种形式进行呼吸道传染病的预防知识宣传教育,使学生了解各类重大传染病的防病知识,提高师生防护意识和公共卫生水平,消除学生的紧张和恐惧心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向广大师生员工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北京市非典型肺炎应急预案》、《禽流感防治管理办法》、《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防治管理办法》等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2.做好疫苗接种

冬春季是麻疹、风疹、流行性腮腺炎、水痘、和流感等呼吸道的高发季节,这些传染病的初期症状多以发烧、咳嗽为主,因此,要加强麻风腮、流感、流脑疫苗的接种宣传动员,提高接种率,减少麻疹、风疹、流行性腮腺炎和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发病率,从而减少重大传染病在医院的交叉感染机会,使重大传染病病例得到快速、准确的诊断和救治。

3.建立通风制度,避免交叉污染

加强教室、宿舍、饭厅等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4.坚持晨、午检制度,妥善处理发热学生

坚持晨、午检制度,对学生察言观色、重点询问,做好一摸二看三问,及时排查异常状况,做好记录,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一旦发现师生员工有发热病例,立即送校医室排查。发现传染病及时汇报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5.严格考勤,及时通报信息

对缺勤的学生、老师、员工及时进行登记、调查,查明缺勤原因,如被医疗部门诊断为重大传染病或疑似人员,要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四、对各部门的要求

1.对寄宿部的工作要求:

1)每日早、中、晚三次对学生进行动态观察和重点询问。

2)坚持宿舍、教室开窗通风,搞好宿舍、教室卫生,湿式清扫与日常消毒工作。

3)督促学生多饮水、对水壶卫生进行检查。

4)督促学生认真洗漱,勤换衣,搞好个人卫生。

5)教育学生就餐时不说话,不偏食、不挑食、不暴饮暴食。

2.对校医室的工作要求:

1)指导全体师生做好消毒,防疫工作,并检查落实情况。

2)了解全体师生出勤情况,对突发情况及时上报。

3)对身体有不适的师生实施隔离观察,做到四早。

4)对食谱做出指导,提出建议。

3.对食堂的工作要求:

1)坚持严把食品五道关。

2)搞好食堂环境卫生、炊管人员个人卫生。

3)严格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我校《食堂人员工作守则》。

4)做好餐具、餐厅、操作间的消毒工作。

4.对后勤工作的要求:

1)坚持做好校园环境卫生的清扫、消毒工作。

2)病生返校要通知医务室传达室接洽。

3)严格按要求做好楼道、宿舍的清扫工作。

4)做好每周一次全校紫外线的全面消毒工作。

5)搞好本人宿舍环境及本人个人卫生。

5.对年级组工作的要求:

1)按着学校要求的消毒时间及方法进行教室和办公室的消毒。

2)要求教室课间开门和窗通风换气,办公室勤开窗,以保证室内空气的清新。

3)年级组每一名教师都要对学生进行预防知识的普及,并检查学生的预防情况,督促本组教师及学生锻炼、洗手、饮水健康等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学生的户外锻炼时间。

4)每位任课教师上课前都要对学生察言观色,有情况及时上报。

6.对班级工作的要求:

1)晨午检时间班级顾问做好一摸二看三问,了解有无生病或不适的学生,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及追访。

2)监督、指导学生搞好环境卫生、个人卫生。

7.对教师的要求:

1)教师要认真执行学校预防重大传染病工作的各项要求,做到不打折扣。要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习惯,要有防病意识。

2)日常工作中要摆正预防重大传染病和教育教学工作的关系。要把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摆在第一位,把预防重大传染病工作作为学校第一要务。

3)以对工作极端负责的精神,实行健康首问责任制。

4)不带病坚持上班。

8.对学生的要求:

1) 遵守学校的制度,每天按时上下学,体温≥37.5oC伴呼吸道症状时,在家隔离观察治疗,每日汇报体温及其它情况,退烧两天后方可返校。

2) 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习惯。经常洗手,坚持体育锻炼,坚持开窗通风,不与别人共用水杯、餐具等,不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要捂嘴。

3) 要有防病意识,学会自我保护,不去人员密集的地方。身体不适及时向老师和家长报告。

五、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1、白天上课:

班级→校医室→校疫情办公室(德育处)

2、夜间宿舍:

宿舍→校医室→校值班领导

六、日常预防工作做到“六坚持”:

1、坚持各部门日常消毒工作,及其他预防措施的实施。

2、坚持每天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

3、坚持做好各项防病工作记录,并及时汇报异常情况。

4、坚持全校师生的每日户外的体育锻炼,增强体质。

5、流行病期间,坚持控制人员密集,减少师生集会。

6、坚持进一步改进教学方法,减轻师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高风险地区人员应急预案8

为指导社区科学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处置突发的散发病例和聚集病例,采取及时、有效地防控措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特制定本预案。

一、社区成立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建立保障机制

各社区应成立由社区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社区工作人员为组员的疫情应急工作小组,下设排查组、医疗保障、安全后勤保障、消毒组等职能小组,并明确职责分工。要建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社区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公安民警为主的联防联控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社区楼栋、家庭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二、社区疫情划分

(一)出现散发病例

社区出现散发病例,是指在社区居民中,出现1例确诊病例,尚未出现续发病例。出现散发病例后,社区应提高监测防控力度,配合市疾控中心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与管理,并做好消毒,在区卫健部门的指导下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疫情

聚集性疫情,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单位等)发现2例及以上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且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的可能性,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应由区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有确诊或疑似病例的楼栋实施封闭管理,限制人员进出。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楼栋实施硬隔离。视疫情情况确定隔离范围。

三、疫点、疫区的划分

(一)疫点

如果社区出现散发病例,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确定为疫点。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病人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疫点一般以一个或若干个住户、同一栋楼等为单位。

(二)疫区

如果出现了聚集性疫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将该社区确定为疫区。

四、应急处置措施

(一)散发病例

1、病例发现与报告。发现可疑病例时,应立即联系市120急救中心,由专人专车进行转送,将病例转送到辖区街道卫生医疗机构初步排查,有需要的送区定点留观医院诊治,诊断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后立即报告市疾控中心。

2、流行病学调查。协助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等工作。

3、接触者追踪管理。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密切接触者筛查及流行病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最新版新冠肺炎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进行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送区定点留观医院排查、诊治。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告知社区,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所有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等。

4、疫点消毒及保洁。做好病例所在家庭、宿舍(公寓)等疫点、公共场所、电梯(扶梯)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每日对社区办公室、会议室、厕所等公共场所及垃圾箱进行消毒。

5、疫点封锁及生活保障。按照区卫健部门的建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启动封闭式管理,因地制宜采取住宅、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适时适当调整工作安排,必要时采取停工停产等措施。

做好安全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应急处置需要的设施、设备和物资供应。做好餐饮、生活饮用水安全等生活保障。加强巡查管控,及时停止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安全突发事件。

高风险地区人员应急预案9

为切实做好流坡坞镇中学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学校发生、流行,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特制订本开学工作预案。

一、开学前期准备工作

(一)合理安排到岗时间。学校中层领导提前一周返岗,谋划本学期相关工作及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教职工提前3天到岗,做好本职准备工作。

(二)提前做好物资储备。提前备好口罩、消毒液、体温表等疫情防控储备物资,设立留观室和隔离室。

(三)做好校园清洁消毒。学校安排专人加强对宿舍、教室、食堂、厕所等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做好全方位消毒工作。开学后,持续落实消毒措施,按专业要求及时加强日常通风换气。

(四)做好学生健康监测工作。学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以班级为单位建立学生疫情情况统计表。

(五)做好学生开学通知工作。待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开学时间后,学校将第一时间内传达给每位师生。

(六)随时关注上级文件精神,不折不扣执行上级指示。

(七)学校校园提前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任何无关人员进入学校。

二、开学后需做好的工作

(一)做好开学学生报到工作。

一是凡是有到过重点疫区或与重点疫区返回人员近距离接触或近距离接触过有发热、干咳症状患者的学生,开学前14天内身体若无异常,可正常返校;

二是告知每一位师生每日出门前在家自行测量体温,凡体温高于37.3摄氏度的不得出门,自行居家留观或就医,留观就医期间耽误课程的,由学校事后安排免费补课;

三是所有教师、学生入校必须佩戴口罩。科学合理安排师生体温检测程序,确保在每天上、下午上学前,安排有专人在校门口对教师、学生体温进行逐一测量,发现体温超标情况要妥善处置、及时上报;

四是严格落实体温晨午检测制度,建立师生流动台账,及时对出现相关症状、体温高于37.3度的人员采取隔离等措施,并要立即通知家长,暂缓返校。

(二)严格校园进出管制和严禁组织聚集性活动。疫情解除前,严把学校大门关,任何闲杂人员不得进入学校,确保学校平安;以班级为单位开展教学活动,不组织其它聚集性活动。

(三)加强对教师车辆和校车管理。每天对教师车辆和校车进行消毒,告知学生在校车上应佩戴口罩并减少语言交流。

(四)加强上放学时对学校门口的管理。制订错时放学时间或安排值班教师加强对校门口的快速疏散管理,减少人们聚集的时间。

(五)做好学生健康宣传教育。

一是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针对Ⅰ级响应中师生可能产生的心理变化、心理障碍,以及返校开学后可能的心理矛盾和情绪,要预判、研判,做好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

二是加强疫情防控知识教育,使师生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提高防范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不断增强师生体质和免疫力。

(六)加强食堂管理。要加强对食堂采购人员、送货人员、查验人员在工作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和卫生监管。严格落实对炊具、餐具等用品定期消毒。严把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蛋类、奶类和肉类;不食用生冷食品,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七)加强舆情防控。及时了解、掌握疫情防控动态实况和单位出现的新状况,广泛动员、组织、凝聚全体师生力量,及时解疑释惑。教育全体师生保证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促进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和谐稳定。

三、明确职责,完善防控工作机制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李建军校长要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组织、协调、监管,分管同志做好具体落实及督查;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疫情防控工作的落实,做好与家长的联系沟通,提醒、通知家长与学校做好防控工作的配合,及时掌握学生最新动态,向学校做好疫情信息报告;任课教师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的同时,服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及时了解学生的最新动态,及时做好临时处置和信息上报工作。

四、切实做好防控管理及督查工作

落实好上级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结合校实际,科学谋划,精准施策,细化措施,严抓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师生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

学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对疫情防控工作和领导在岗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对麻痹大意、敷衍塞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高风险地区人员应急预案10

一、工作目标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范和控制疫情在学校发生发展,建立健全防范、指挥、处置工作机制,做到分工协作、责任明确、有备无患,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普及肺炎疫情和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学生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编制依据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各级教育部门和卫健部门对本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三、适用范围

1.学校因疫情形势延迟开学的事务安排。

2.学校开学后师生出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症状及类似症状的应急处置。

3.无论是开学前,还是开学后,根据上级教育部门统一安排,协助做好疫情相关宣传教育、情况排查工作安排。

四、基本原则

1.统一指挥。学校成立学校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一旦发现发生疫情,做到预案启动,统一指挥,全员参与。

2.立足预防。做好发生疫情的应对准备,保障校园不发生疫情。做好预防,一是宣传教育,二是落实措施。

3.生命为本。以师生生命为本,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及时研究部署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在校师生无症状,感染师生不入校,最大限度保障师生安全。

4.科学应对。做好预警研判和预先推演,学习预防专业知识,做到科学应对,正确应对,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沉稳不乱,细致周密,有序有效。

5.依靠当地。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建立学校内部协同机制,立足自救自助,同时紧紧依靠当地政府及部门,协调社会资源,主动汇报沟通,主动参与所在区域工作,全面做好校园疫情防控。

五、组织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应急处置指挥部。

总 指 挥:XXX

常务指挥:XXX

副 指 挥:XXX XXX

成 员:

全体中层干部、年级组长、班主任、全体教职员工

主要职责:负责指挥和组织疫情处置工作;对有关事项作出决策;督促各相关应急处置职能小组按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各职能小组的工作进行指导,对其负责;向上级部门请求救援,协调社会资源等。

下设机构

1.组织协调组

组长:XXX

成员:XXX XXX

主要职责:负责具体指挥、组织疫情处置工作,督促、指导、协助各相关应急处置小组按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工作;负责部门、单位来人接待工作。

2. 紧急救护、疫情报告组

组长:XXX

成员:XXX XXX

主要职责:负责对师生身体状况(体温)检测,第一时间隔离和看护疑似发病师生;检查学生身心状况、进行临时防护;负责联系家长和医疗机构,协助将发病师生尽快运送到规定的医疗机构,逐级汇报。做好内对外的通讯联络;收集信息,起草事件报告;向上级报告和续报情况;做好新闻单位的接待、采访工作;发布信息通稿等

3.通讯联络宣教组

组长:XXX

成员:XXX

主要职责:负责对校内疫情相关联络、通知,对全校师生进行防疫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4.后勤保障组

组长:XXX

成员:XXX

主要职责:负责处置安全事件过程中的车辆保障,负责接待用品,负责用餐、饮水,负责通讯设施,安保设施等的保障工作;急需用品立即采购。负责维护秩序,把好校门关口;协助救助等其他工作。

5.家长接待组

组长:XXX

成员:XXX

主要职责:做好对发病学生家长及家属的接待、安抚、慰问和思想工作,做好对家长接走就医学生的家长签字登记工作。

7.安全保卫组

组长:XXX

成员:XXX XXX 李XX

主要职责:做好学校疫情期间的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做好校门封闭管理,严防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内防扩散外防输入。

六、预防工作

1.建立组织机制。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制定应急预案和落实各项措施,确保沟通顺畅,协调配合。

2.专业培训。组织教职工学习应急预案的内容,学习防控专业知识,明确发生疫情时自己的工作职责,增强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

3.全面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包括微信群、公众号、校园网,帮助师生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引导师生科学做好防护,保持充足睡眠,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将防治专业知识、政府及教育、卫健部门相关要求等传达到学生及家长。

4.备足预防用品与药物。利用假期,学校总务、医务室及时采购必备足额的预防用品和药物,根据相关要求,学校将配备大型红外体温仪一台,各班配有红外额温计,师生备足适量的医用外科口罩、免洗洗手液、以及医用手套、消毒剂(漂白粉、医用酒精等)等防护用品。

5.建立跟踪指导去过xx和xx的省外、境外师生制度,确保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办公室负责教工,总务处负责社会服务后勤人员,教导处负责学生,第一时间摸清去过xx和xx师生名单。首先对全校教职工和学生进行一次新冠状肺炎情况的全面排查,初步了解到有哪些高危传染人群(有去过xx、有接触过xx人、身体有发热症状等三类人员);其次,将该类人员进行一人一案,办公室主任跟踪教师,总务主任跟踪后勤人员,班主任跟踪家长和学生,配合卫健、街道等部门对三类人员执行一日一报原则,密切关注该类人员体温等状态的变化,每天嘘寒问暖,了解情况,及时跟踪,及时上报。第三,建立三类情况的家长微信群,便于进行防控方法的交流,以利于学校具体的宣传和指引,第四,严格执行三类人员居家自我隔离14天的要求,该类人员需隔离期满才可返校。

6.根据上级教育部门统一要求和疫情情况推迟开学;做好推迟开学情况下的应对方案,主要是通过网络技术的教育教学方案。(此项内容学校将提前做好规划,专门部署,做好教研,本预案不详述)

7.保持备战状态。值班人员坚守学校,在岗在位。每天清理学校环境卫生,保持校内清洁,无卫生死角。每天清空垃圾桶。

8.加强信息沟通。非常时期,需要与家长联系的事务可能较多,班主任确保与每一名家长联络畅通。

9.严控人员出入。疫情解除之前,对在校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外出。严格封闭管理,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谢绝各类来访参观。原来向社会提供体育场等场地场所的,停止提供。

10.明确言行规范。师生不转发未经确认的疫情信息,不谈论小道消息,不传播逻辑不严密、带情绪、标题党的文章。(可传播官方权威媒体的信息,关注卫健委、专家发布的信息,积极传播防治肺炎等传染病有关知识。)

七、预案启动

1.未开学。学校推迟开学,说明疫情形势更加严峻,或在好转但未消除,这种情况下,学校提前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做好利用信息技术进行教育教学的预案;

二是开学时间到了还没开学,则通过信息技术实施在线教育教学;

三是根据上级教育部门统一要求,协助做好向学生及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

2.已开学。如果疫情形势好转以致消除,经上级同意学校可开学。开学后需做好监测和预防,做好场所消毒通风,实施校门口体温测量晨检制度和学生缺课登记追问制度。每天定期对关键部位进行消毒,包括门把手、水龙头开关。晚上对校园所有室内场所进行紫外线消毒一个小时以上。保持厕所通风,每节课上课期间坚持清洁,保证厕所和办公室洗手液的供应。每次功能室使用后马上进行消毒后再使用。保持校园预教室的清洁卫生,每天清空垃圾桶垃圾。学生在校园的活动场所每天消毒一次以上,每周对校园消杀一次以上。如果发现有师生体温过高或其他疑似有症状,甚至多名师生出现症状,要立即启动应急机制,进行应急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八、应急处置措施

1.在校内发现疑似症状的学生或教职工,若发现身体状况异常,体温超过37.3℃、咳嗽、咽痛、呕吐、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学校应急小组领导立即亲临现场指挥,在第一时间内对学生或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以待相关部门进一步检查,及时通知家长送定点医院诊治。

2.在组织救治工作的同时,学校要及时了解诊断结果,如果诊断为传染病的,要及时向教育、卫健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疫情发生单位、地点、时间、人数、疫情经过、接触史、初步分析原因、组织抢况等。

3.学校对传染病病人所在班级教室或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立即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4.同时学校针对这次传染病进行健康教育,及时对学生进行系统的宣传教育,使用告家长书的形式向家长进行宣传,以取得学生家长的支持和配合。

5.学校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同时向教育、卫健部门报告事情进一步发展的详细情况。

6.信息报告方式。

疫情信息报告员:XXX

校长:XXX

扶余市教育局教育体卫艺科:电话......扶余市疾控中心:电话......

九、后续处置

疫情应急处置完毕后,学校要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1.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调查处理,如实提供情况;准备好相应材料备查。

2.对违反本预案、不履行应急处理工作的、发布假消息的、不服从指挥的人员进行处分。

3.总结经验教训,反思提升,制定更加完善有效的防范应对措施。

高风险地区人员应急预案11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市教体局相关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我校的发生和蔓延,最终实现全校师生“零病例”、“零感染”的目标。

二、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学校成立学校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把各项工作细化分解到班级、个人。一旦发生发现,做到预案启动,统一指挥,全员参与。

2.立足预防。做好发生疫情的应对准备,但首先是立足预防,保障校园不发生疫情。做好预防,一是宣传教育,二是落实措施,三是做好长期应对准备。

3.生命为本。以师生生命为本,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生命安全优先于学业成绩和集体活动;不隐瞒情况和问题,及时研究部署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在校师生无症状,感染师生不入校,最大限度保障师生安全。

4.科学应对。做好预警研判和预先推演,学习预防专业知识,做到科学应对,正确应对,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沉稳不乱,细致周密,有序有效。

5.加强协调。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建立学校内部协同机制,立足自救自助,同时紧紧依靠当地政府及部门,协调社会资源,主动汇报沟通,主动参与所在区域工作,全面做好校园疫情防控。

三、成立防控领导小组

(一)人员组成

组长:校长xxxx

副组长:副校长xxxx教务主任xxx后勤负责人xxx

成员:各年级组组长、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校长室)、督导检查与工作协调小组(教务处)和校园管理与后勤保障小组(后勤保卫处)、日常监测与疫情处理小组(各班班主任)。明确各人员的职责任务,分工协作,共同完成日常防控和应急处置任务。

(二)主要职责

1.办公室:针对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的情况,第一时间以书面的形式报送上级主管单位,负责上级单位领导到校的接待工作。加强宣传力度,有效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深入进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普及新型冠状病毒防治知识,引导师生遵守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师生防病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消除恐慌心理。做好校园网涉及此次事件的舆情、舆论的监控和管理工作;需要时做好媒体应对和网络辟谣的相关处置工作。

2.教务处:负责监督检查学生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第一时间督促整改落实;贯彻落实市教育局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开学工作要求,做好20xx年春季开学准备工作,保障开学后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负责停课期间“空中课堂”开播等工作;根据疫情发生情况,对春季开学有关情况做出科学研判,研究确定是否对开学时间和教学安排做出相应调整。

3.后勤保卫处:负责学校整体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负责落实防疫物资的储备;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校内外隔离点;对春季开学师生员工开展分类指导,对自疫情较重区域返回的师生给出隔离和观察建议;加强对出入校门人员的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坚持出入校门人员体温检测制度;校医务室负责转诊、消毒和隔离病人,按照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要求,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护用品;与上级卫生防疫部门保持紧密联系,在业务上获得更多的指导。

4.各班主任:负责落实新型防治冠状病毒各项工作的开展。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多种形式,协助做好学生和家长疫情防治的宣传教育,帮助学生及家长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范知识,引导学生及家长做好防护,保持充足睡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做好学生入校后的跟踪检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

四、日常防控工作安排

(一)开学前准备工作

1.加强师生教育引导工作。通过学校官方微信平台、手机短信、班级家长微信群等多种渠道普及防疫知识,引导师生家长增强敏感性和辨别力,不信谣不传谣,坚定战胜疫情信心;提醒广大师生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服从当地社区(街道、乡镇)组织开展的防控工作,依法接受疾病防控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测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2.提前告知具体开学时间。正式开学前,利用官方微信公众号、班级微信群、电话等方式就延迟开学具体时间(待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后另行通知),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并告知学生家长提前三天做好自查症状、自测体温,出现相关症状、体温高于37.3℃的,要暂缓返校。

3.认真落实“日报告”制度。教务处组织班主任每日了解学生健康状况、生活轨迹、家庭成员等相关情况;要求学生家长必须坚持日报告制度,没有异常的可以不报,如有异常必须及时报告;各班级要严格按要求,不得漏报、迟报、瞒报、错报。

4.做好假期疫情信息统计。准确了解和掌握师生假期动向,在确定开学日期前三日内,通知教职工和学生家长填报师生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最近14天内,是否赴重点疫区参加活动、探访亲友,是否接待和接触过从重点疫区回来的相关人员,是否近距离接触过有发热、咳嗽症状患者等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建立管理台账。

5.抓好重点师生摸排工作。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疫情动态,对来自有确认病例小区(街道、乡镇)的师生开展摸排工作,做好详细的信息统计,每天跟踪询问核查相关师生身体心理及情绪状况,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学校防控领导小组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根据摸排了解掌握的情况,按照医学观察要求,对仍然需要在家留置观察学生,通知其暂缓返校。

6.准备好应急物资与场所。教务处根据需要,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喷雾器、手持喷壶、消毒液、口罩等物品备用,负责在医务室附近安排设立一间发热隔离观察室。

7.做好校园卫生防疫工作。在市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按照消毒操作规范,对教室、图书馆、食堂、运动场、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集中清洁消毒,确保卫生达标、不留死角。

8.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学校医务室人员的培训,和上级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建立联络机制,及时了解传染病突发情况,开展业务培训活动,促进医务人员要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临床特征、个人防护措施、消毒隔离技术、疫情处置等业务技术,不断提高处理突发性的传染病的应急能力。

9.严密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后勤部门联系有资质机构对饮用水、电气设备、消防设施进行检测,确保安全,为师生返校做好准备。

10.认真做好教学准备工作。教务处做好教师教学任务下达,制定好班级课表和教师课表,检查教材及教师用书准备情况,检查与准备好教室桌椅与多媒体设备等,确保正常开学。

(二)开学后工作安排

1.严格落实校园封闭管理。学校校园提前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任何无关人员进入学校,在校门口逢车必查,逢人必检。

2.做好开学师生报到工作。开学第一天,教务处在校门口设置警戒线,大门口设置五至八组检测点对入校师生进行体温检测,有异常情况的及时劝返;家长及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入校,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入校者,必须做好详细登记并进行体温检测,无任何异常方可进入。

3.实施师生体温监测制度。每天早上、中午入校前,学生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测量体温,结果经班主任汇总后报校防控领导小组;当日有课教师自测体温报教务处。体温异常者及与其接触者立即隔离,并上报校领导和校防控领导小组。

4.持续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每天按照消毒操作规范,对教室、图书馆、食堂、运动场、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集中清洁消毒,不留死角。加强生活垃圾管理,设立废弃口罩专门回收点。

5.做好学生健康宣传教育。各班主任针对疫情防控形势,做好健康宣传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及时了解学生动态,建立工作台账并及时上报。

6.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认真上好体育课,开展好大课间活动,指导学生课余时间体育锻炼,努力增强学生体质,增强对“新冠”病毒肺炎的抵抗能力。

7.做好疫情工作台账登记。按照校领导包年级、年级组长包班级、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包学生、中层干部包教职工的“四包”原则,负责全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因病缺课和病因追踪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做到“一人一档”。

8.暂取消学校集体性活动。疫情未解除,学校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如集会、演讲、比赛等;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学、科研等活动,不安排学生外出参加各类比赛活动。

五、应急处置机制与流程

(一)日常监测

班主任每日要认真做好晨午检,通过观察、询问、了解,及时掌握学生的健康状况并认真填写台账。如发现学生中有发热、头痛、腹泻、呕吐、皮疹、黄疸、精神萎靡等症状;或询问出学生曾接触过确诊或疑似感染病人,应立即报告,同时做好记录。

(二)疫情报告

1.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确保信息畅通。

2.严格执行学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报告程序,出现疑似疫情时,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必须马上启动本校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向市教体局和防控指挥部报告。

3.任何班级和个人都不得隐瞒、迟报、谎报或者授意向他人隐瞒、迟报、谎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有违反者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学校医务人员对可疑病人进行首次诊治,并上报学校有关领导。学校领导根据传染病类别、发病人数、病情等疫情程度,指派疫情报告人1小时内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逐级上报。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疫情。

(三)疫情处置

1.发现师生疑似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利用学校临时隔离观察室进行隔离观察(一人一室),并及时与教育、卫生(疾控)部门联系,协调检测事宜,并加强对疑似病人的追踪管理。

2.经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确诊为确认病例后,立即送往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并将确诊情况通报师生家庭成员,隔离治疗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3.对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可疑物品要进行封存,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防止疾病扩散,等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来检测和处理。

4.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学校防控领导小组指导相关工作人员做好消毒处理,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

5.对与确诊病人有密切接触的师生回家进行自我隔离,并进行医学观察14天,经指定医院检查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后方可复课或上班。

6.感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未经医务人员同意,任何同学、同事不得前往探望。

7.学校在启动应急预案后,各级领导和全体教职工应按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听从指挥。

8.出现疑似或确认病例后,校防控领导组应采取积极的措施,让师生了解情况,稳定师生的情绪,安定人心,维护各学校的稳定,树立战胜疾病病的信念。

六、注意事项

1.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学校要做好病人及其家人的安抚工作;要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调查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要形成详细的疫情报告,对传染病的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2.对在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班级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疫情防治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疫情报告需要向外发布,必须按规定逐级上报,不得擅自对外发布。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学校同意,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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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