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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学校校舍安全维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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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舍安全维修制度范本(通用10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校舍安全维修制度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校舍安全维修制度 篇1

一、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学生及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的校舍是:学校的建筑物(如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图书馆、室外厕所、、学生食堂、亭、廊、教师宿舍等);构筑物(如田径场、景石、假山、雕塑等)。

三、学校校舍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校舍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到人。

四、管理常规

1、总务处主任、事务员、校产管理员要坚持每日巡查学校校舍。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安排维修,并作好记录。

2、总务处接到报告,必须到现场,查明情况。涉及安全的项目立即作出处理,一般问题及时安排维修。

3、全校教职工,特别是处(室)班主任、教研组长、班主任发现所辖范围校舍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报告后勤主管校长,再报锦江区教育局,同时采取保护措施。

五、学校应根据校舍的特点,每学期组织对全校校舍进行全面检查。雨季前检查全校排水,检查办公楼屋面,检查围墙。同时严格按上级的安排,组织对校舍进行检查。校舍安全检查,应做好记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六、学校对校舍建筑物中的幕墙、门窗、网架、屋架、避雷设施等重点校舍,拟定定期检测计划,委托国家认定资质的机构检测。

七、学校定期(三至五年)更换室外的体育设施、塑胶场地、室外栏杆、屋面防水,避免产生安全隐患。

八、总务处每年要根据校舍安全情况,制定维修计划,重点安排涉及校舍安全的维修项目。校舍重大维修按照成都市教育局的规定,公开招标选择信誉好、质量优的公司施工。一般维修,要注意使用合格的材料,保证质量。

九、总务处应建立全校校舍档案,详尽记载校舍以下基本情况;

1、安全检查(或检测)的情况;

2、重大安全隐患发现和处理;

3、涉及安全的重大维修改造事项;

4、发生校舍安全事故和处理情况。

十、校舍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实施。

十一、使用校舍举行各种集体活动(超过300人以上),应遵循“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事先必须制定并熟悉相应的安全预案,正确使用校舍。活动时,主办活动的负责人应当在场,(必要时应通知总务处、办公室的有关人员到场监护)。如果发生问题,要负责按“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实施。

十二、校舍发生安全事故后,一般事故由学校安全事故调查小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学校校舍安全维修制度 篇2

1、校舍安全管理主要由学校总务处统管,并实行使用班级及各处室分管责任制,科组由科组长负责,班级教室由班主任负责,各处室由各处室主任负责。分配给教职工居住的宿舍,属学校固定资产,居住期间由入住教职工负责,调离时无条件完好归还学校。内宿生宿舍楼,由分管各幢的负责内宿管理老师负责。未具体分配使用的校舍,由总务处统筹负责。对于校舍的使用,任何个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调换和占用,不准私自改动内部装修和结构等。

2、建立健全校舍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施工后的各幢楼房图纸,要按各幢进行整理归档、装妥,以便日后查阅。如校舍产权变动、大修、拆迁、改建,需由学校校长室研究决定,并按有关程序,呈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3、校舍的修缮维护:

(1)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维修、改造,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门窗地板注意保养维护,墙壁地面要干净无污溃,保持完好状态。

(2)经常检查各处室内网络、水、电、窗帘等设施设备,建立健全报修制度,确保正常运转,使用。

(3)对各幢建筑物大面层,保持经常清理,排水管道要畅通不被堵塞,无积水:要及时发现大面层有无裂纹渗漏滴水情况,并及时组织修补。

(4)设立定期检查制度,特别是在每年台风雨季来临之前,应及时组织检查,做好准备应对。

(5)每学期末,都要进行全面彻底总检,利用假期时间,彻底维修,保持校舍完好。

4、按上级指示要求,在一定时段对每幢建筑物定期请市防雷检测所进行防雷检测,检查避雷线路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排除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及设备安全。

学校校舍安全维修制度 篇3

为保证师生健康安全,避免学校校舍发生不应有的险情,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建立校舍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校长王金华任组长,周舵任副组长,总务人员任组员。房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学校内建筑的管理和安全检查。各老师如发现房屋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管理小组汇报,管理小组应在较短的时间内制定应变措施。

2、房屋管理领导小组要经常检查校舍的安全使用情况,重点察看校舍内是否有白蚁,横梁是否存在开裂现象,地基是否下陷等。如发现上述情况,应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和汇报。

3、如校舍需要装潢或改建,要事先征得上级有关部门的批准。装潢和改建要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

4、如发现学校校舍内存在违反师生安全的设施,应及时想方设法予以改建或拆除。

5、加强师生安全防火意识,提高大家在紧急情况下的求生本领。

学校校舍安全维修制度 篇4

为了规范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因校舍问题发生的不安全事故。经研究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学校要成立校舍安全检查领导小组,明确目标,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

二、学校要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校舍安全防范常识和安全防范技能。教育师生防火、防电、防震、防拥挤、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对校舍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现和发生及时作好逐级上报,积极排除隐患,妥善处理事故。

三、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要坚持对校舍作到"八查八看",即查墙基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架看断裂虫蛀,查围墙看雨淋风刮程度,查流水看排水畅通,查校址座落看滑坡水冲,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师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隐患。强化各级第一责任人目标责任。

四、学校管电人员要经常对学校用电进行检查和修缮,在组织各类活动用电时,要考虑不利于安全的隐患,以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学校要经常作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学校和班主任、班主任和教师、教师和家长学生要定期签定安全责任书和安全保证书。并认真组织学习实施。

六、对学校的安全责任划分实行上墙警示,重点地段要有警示标语和明显标志。校舍安全领导小组要作好有关校舍安全工作的会议、检查、安全责任等记录整档工作,一并纳入学校安全档案。

学校校舍安全维修制度 篇5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及学校校行政会议统一决定,我校对学校校舍有维护维修权,校舍是学校财产的一部分,是全校师生学习、生活、工作的主要场所,学校必须执行相关政策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学校应对校舍经常进行检查维修养护,保证随时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对校舍定期查勘鉴定,发现危房立即向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立即封闭停用,按有关规定加固或拆除。大、中修项目由学校提前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实施。

2、校舍各部按以下要求维修门、窗保持完整无损,开启灵活,玻璃五金齐全,油漆完好,铝合金窗要保证推拉灵活,玻璃、皮条、完好无损。

屋面应保持不渗漏,无破损,无杂物,平整完好,排水畅通。每年雨季前检查维修一遍,确保使用。

墙体应保持完好,平整、牢固、无裂缝。内墙瓷砖不空鼓,无脱落,外墙不剥落,瓷砖不空鼓,不脱落。内墙、顶棚可三年粉刷一次。

地面应保持平整完好,无空鼓,无裂缝。地面砖无空鼓,无破损。落水管应保持完好无缺。房屋周围应保持排水畅通。

屋面防雷设施,每年雷雨季节前要检查维修一次,并检测导电功能是否达到要求。

水、电、暖设施应定期检测维修,严防跑、冒、滴、漏、确保畅通安全。

3、新建校舍功能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做到有证勘探,有证设计,按投招标手续,有证施工。由质检站、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学校共同严把质量关、验收关,确保工程合格后交付使用。

4、校舍档案是维护学校权益,查勘维修房屋,合理使用校舍,反映学校建设的重要资料。因此,学校必须建立校舍档案,校舍档案分为确权、基建、管理三大职责。

校舍档案的归集整理由总务主任、档案管理员,共同负责。

修建工程竣工及房屋,土地权属的变更,必须在两个月之内将一切档案资料整理归档。

校舍档案由专职档案人员保管,专柜存入,并切实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虫,防鼠,防霉,防光,防高温工作。

档案一般不得外借,如工作需要,借用人需写借条,用后及时归还。不准拆页,确保安全完整。

5、加强设备维护管理

设备包括教学、办公、生活、校办产业范围的一切设备,仪器器械、电教设备,图书等。

学校的一切设备都应登记建档,定期清查,做到帐、表、卡、物相符,确保各类设备的完整。

学校设备应当分类保管,加强养护,定期检测,及时维修。

教学仪器设备应按有关专业技术要求进行管理,保持良好可用状态。露天体育器械由学校每年全面整修油漆一次,保持完好,牢固。课桌凳,要利用学生休息时间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学生使用。办公桌椅,要做到随坏随修,保证使用。要坚持一期年一查制度,确保各项设备的正常使用。

6、加强领导

校舍设施维护管理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学校要切实下大力气抓好这项工作,为此要做好以下具体工作。

学校成立以校长任组长的校舍设施维护管理领导小组,配齐有关管理人员,明确责任,统一管理好这项工作。

及时倾听师生的意见,定期研究,部署管理工作。期末学年末各检查总结评比一次。做到管理严格,使用方便,有奖有惩。

确保维护经费。维护经费是校舍设备延长寿命,确保安全,保持常用常新的根本保障。所以学校领导要广辟资金渠道,多方筹措校舍设施维护经费,用于校舍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延长使用寿命。

接受上级部门特别是教育局的检查监督,促进校产校舍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保证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

学校校舍安全维修制度 篇6

第一条 学校应对校舍经常进行检查维修维护,保证随坏随修;发现危房必须立即封闭停用,按有关规定加固或拆除。

第二条 校舍各部件按以下要求维修:

1、门窗应保持完整无缺,开启灵活,玻璃五金齐全,油漆完好。

2、墙体应保持完好、平直、牢固、无裂缝、不弓突,不倾斜;外墙面应保持粉刷、勾缝完好,不起壳,不剥落;内墙面、顶棚应保持平整光洁,可三年粉刷一次。

3、楼地面应保持平整完好,无空鼓,无裂缝,无破损。

4、落水管应保持完好无锈,可每年刷漆一次。

5、水、电、暖设施应定期检测维修,严防跑、冒、滴、漏,确保畅通安全。

第三条 学校的一切设备都应登记建帐(簿、表),指定专人管理,每年清查一次,做到帐、表、卡、物相符,确保各类设备的完整。

第四条 教学仪器设备要按有关专业技术要求进行管理,保持良好可用状态。露天体育器械应每年全面整修油漆一次,保持完好、牢固。

课桌凳2-4年油漆一次,并应当及时维修或更换,保持完好、牢固、平整光洁。

第五条 根据各类设备的不同特点及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腐、防潮、防蛀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第六条 重视校园环境的建设维护,充分发挥环境的育人作用。

1、校园绿化美化应乔灌结合,花草并融,三季有花,四季常青,错落有致,景点相宜。校园绿化覆盖率不得小于20%,可绿化用地应全部绿化,占地面极小的学校可发展立体绿化。

2、室内环境应整洁、文明,无污染,无卫生死角,无乱贴、乱写、乱画和乱堆放的现象。

第七条 学校的运动场应保持平整完好,建筑物及一切辅助设施应保持坚固、整齐、美观。

学校校舍安全维修制度 篇7

学校的设备包括校舍和教学设备。各类设备是保证学校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的基本物质条件。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应贯彻“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做到合理配置、物尽其用,提高完好率和利用率。

一、维修、保养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1)根据各类设备的特性、价格、寿命及使用年限,分别进行切实可行的设备维修保养;

(2)结合校舍、校园使用情况,定期组织人员开展巡视、检测和维修保养工作;

(3)定期检查校舍内、外抹灰墙面有无坏处,发现空鼓、裂缝、脱落、爆灰等现象应及时修补,以防扩大损坏。

(4)对屋顶应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防水工作。

(5)坚持巡察制度,对校内危房,老化校舍,陈旧设施及时制定报告,提出合理化建议,隐患整改及时。

(6)定期对门窗玻璃进行检查,并及时更换。保证门窗正常的工作状态。

(7)坚持每周对学院围墙进行一次检查,发现有倾斜、倒塌现象及时修理。

(8)定期对办公家具、桌椅板凳进行维修,以保证教学、科研的正常运行。

(9)对校内各道路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并对损坏部位及时整修。

二、维修、保养工作的主要内容是:

(1)设备管理人员应加强设备维修与保养工作,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检测、保养工作。做到精心维护,严格检查,清除事故隐患。

(2)设备维护保养要按规程进行,维护的主要内容是进行清洁、润滑、紧固、通电检查调整,更换易损零件等。

(3)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或发生故障,使用人员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由设备管理或专业技术人员确定维修方案及实施意见。

(4)坚持将设备维修工作纳入设备管理渠道。努力提高自行维修能力。如不能自行维修,请设备售后服务单位上门服务,如无售后服务单位或超过保修期又确需送外维修的,应报告并得到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

(5)设备出现的任何故障和维修结果,设备管理人员都应如实地做好详细记录。

(6)维修结束,设备管理人员应及时做好对设备日常维修记录,主管领导验收签字后,认真填写隐患整改销号台帐,做好存档工作。

学校校舍安全维修制度 篇8

1、学校大型的基建项目需报主管局立项,通过规范的招投标程序确定,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办理。

2、常规维修期初由学校统一规划,总务处具体实施。零星维修由总务处提出方案,经总支委员办公会研究同意后组织实施。所有维修项目都必须向县财政局采购办申报,批准后方可实施。

3、强化基建维修的管理与监督,学校大型基建成立基建领导小组,负责对基建项目的招投标,签合同及施工过程中质量管理与监督。常规及零星维修由总务处负责质量管理与监督。

4、加强工程质量验收与工程预算工作,专项工程完工,必须进行严格的质量验收,对工程质量问题严格把关。严格按招标文件、合同分期付工程预付款,校基建领导小组应组织力量进行工程预算及对施工方的预算审定,然后报审计部门审定。

5、常规及零星维修结算由总务处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结算,凭正规劳务发票或工程维修发票结帐。

学校校舍安全维修制度 篇9

一、常规维修及保养

1.各类校产校舍设施常规性维修维护,由总务处负责定期检查,及时安排维修,进行适时保养,保证完好率达95%以上。

2.各类专用设备,如医疗设备、实验仪器、教学设备、电教设备等,由各使用部门自行安排维修及保养。

3.总务处要经常对校舍设施进行查勘,并为校产校舍的`维修维护提供优质服务,一旦发现校产损坏或接到用户报修,要及时进行维修,小修一般由用户填写报修单,总务处在24小时内组织维修,维修结束后,由使用人验收签字,管理员复验。

4.凡属用户管理责任或人为损坏的校产,总务处应按规定追究管理部门或使用经办人的责任。在办理赔偿手续后,及时安排维修。

二、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修及保养

1.总务处应对全校校舍及附属设施经常进行巡查,发现危险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以保证师生安全。

2.新建校舍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如渗漏、管道破损、墙砖剥落等,在质保期内应及时与建筑单位联系,及时修缮。如超过质保期,应视情况及时组织维修。

3.按规定定期组织门窗油漆、墙面粉刷。

(1)铁门、铁窗及公共部位的扶手、拉手、铸铁管每三年油漆一次。

(2)木门、木窗每五年油漆一次。

(3)教室、实验室、办公室内墙3至5年粉刷一次。

(4)综合楼、教学楼、实验楼等大楼外墙的清洗工作每三年进行一次。

(5)铝合金门窗、插销、门锁等如有损坏,影响使用,应及时修复。

(6)大型维修一般安排在假期中进行。

三、教室设施的维修及保养

1.教室的门窗、玻璃、风扣、插销、门锁、灯具、讲台、电视机、课桌椅等,由总务处完好地交班级管理。并与各班主任搞好交接。

2.班级接受使用中,发现损坏必须及时报总务处安排修理,总务处也应主动派人巡查,以保证教室设施随坏随修。

3.凡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教室设施的丢失、损坏,应按规定追究班级管理责任。总务处在巡查中发现教室设施明显损坏而班级未及时报修,总务处应及时强制修理,并可作出赔偿原修理价的50%-300%的处理。

四、水电设施的维修维护

1.校内供水、供电设施由水电工每周负责检修。

2.一般电器、管道维修报总务处安排修理,紧急情况可直接报水电工修理。

3.水电工对校内水电设施,定期定责巡检,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安排修理。

4.提高供电、供水质量,确保无常明灯、不亮灯、失控灯及长流水、死笼头、死闸阀,使学校用水、用电正常化、规范化。

5.对校内供电、供水设施及线路、管道的完好安全状态每月检查一次,并建立检修台账。

五、其它维修

对全校办公设施(如桌、椅、橱),生活设施及其它各类设施的维修维护,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学校校舍安全维修制度 篇10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校舍安全完整,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XX]X号)和省、市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县城学校)的校园、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等校舍的维修改造,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和挪作他用。

第三条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来源:一是中央财政根据农村中小学在校人数以及校舍生均面积(小学生均XX㎡,初中XX㎡)、使用年限(30年)、单位造价等因素,测定所需资金并补助XX%;二是省级财政安排的校舍维修资金;三是县级财政按农村税费改革固定性转移支付资金的XX%安排的校舍维修资金。

第四条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集中支付。中央和地方安排的专项资金,由县财政实行专户管理,分项目进行结算和支付。县财政局根据县教育局项目核查后下达的项目计划、竣工验收证明等资料实行国库直接支付给供应商和劳务提供者。

第五条中小学校每年月编制下一年度校舍维修改造计划,报县教育局审核汇总,按程序报县政府审批后纳入学校部门预算。省级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项目,由县财政局、县教育局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县教育局、县财政局根据年度计划和批复的项目资金预算,具体负责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的实施及管理。

第六条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各学校根据批复的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年度计划,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申报立项,通过政府采购确定工程造价和施工单位。

第七条严格加强施工过程管理,学校新建校舍和大型基建维修项目必须聘请地质部门勘察,请有资质的设计部门设计施工图,请有资质的监理部门到现场监理,并派专人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对于设计的变更和工程量的增加,必须将变动方案报县教育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同意后方可组织施工。

第八条学校校园校舍维修改造工程竣工后,要及时组织工程决算审计。审计报告应报县教育局备案,据以调整工程项目预算资金。专项资金以审计报告确认的工程造价金额为结算依据,不得截留、挪用。各中小学要根据资金拨付程序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结算手续。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经济损失和安全、质量问题的,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条校舍维修工程严格实行“五制”。即行政领导责任制,项目法人负责制,施工单位责任制,过程管理监理制,工程质量终身制。

第十条建立校舍安全预警体系。学校要结合安全检查,定期聘请县房屋建筑物鉴定部门对学校校舍进行危房鉴定评估,以便及早争取专项资金,有计划地安排维修改造,尽早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定期对各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二条要加强校舍维修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每一项工程竣工后,必须按规定及时收集整理档案资料,按期归档。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XX年XX月XX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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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22: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