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供货合同 |
范文 | 【推荐】供货合同范文合集八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供货合同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供货合同 篇1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开、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所购建材基本的情况 单位:x 元/套 总价合计人民币(大写) 壹佰贰拾 万(写):¥xxx元质量标准: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第二条:验收:对于建材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材质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质量问题的,买方异议期为甲方交货后一日内,异议经核实甲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 第三条: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第一种方式支付价款。 (一)签定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预付款)40万(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30%),货到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第四条::违约的责任: (一)甲方违约的责任: 1、建材产品经专业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合伺约定质量标准的,甲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2、甲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2%的违约金;迟延交货一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已收取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部返还,但买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方违约的责任: 1、买方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甲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2%的违约金; 2、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定金的无权要求返还。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其他约定事项: 第六条: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甲方应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未定事项,双方可协商签定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货合同 篇2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开、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所购建材基本情况 单位: 元/套 总价合计人民币(大写) 壹佰贰拾 万(写):¥1200000 元质量标准: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第二条验收: 对于建材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材质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质量问题的,买方异议期为卖方交货后一日内,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 第三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双方约定以第一种方式支付价款。 (一)签定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预付款)40万(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30%),货到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卖方违约责任: 1、建材产品经专业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合伺约定质量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2、卖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2%的违约金;迟延交货一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部返还,但买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方违约责任: 1、买方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卖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2%的违约金; 2、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定金的无权要求返还。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其他约定事项: 第六条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未定事项,双方可协商签定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货合同 篇3协议编号 : 本主要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 公司 (以下简称卖方)与某某公司 (以下简称买方)就 类货物建立长期的诚信合作而签定。 第一条:宗旨 本协议旨在建立买卖双方最基本的供货信誉及供货品质持续改进的基本原则 。 第二条:有效期限 本协议生效日期:自买卖双方协议签定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持续改进 任何违背双方协议的供货或服务缺陷,买卖双方均不予接受。双方均有义务遵守零缺陷原则,并承诺执行、维护持续改进过程。 第四条 供货价格 经双方协商,本着“长期合作、共同发展、互相支持、诚信守约”的原则,就长期供货价格达成以下事宜: 1、 卖方承诺为买方提供的产品的价格原则是: ; 2、 买方承诺在双方建立长期供货协议的前期下,协议约定货物由卖方一家来供货,但买方有权随时对卖方的供货开票价格进行抽查,以检查协议价格的执行情况,若在检查中发现开票价格超出协议价格5%之内,则买方直接在货款中按两倍超出份额扣除,并敦促买方尽快提出改进措施,连续三次出现类似情况,买方直接取消供货资格;若实际供货价格超出协议价格5%以上,一经证实则直接取消供货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得进入买方供货体系; 3、 为体现供货协议价格的有效性,卖方同意 第五条 质量检验 5.1产品 买卖双方按照合同,就双方约定的验收事项达成协议。以及其它买方要求的、能证明其供货符合协议要求或符合有关参考标准的文件证明材料。 5.2自我检验 1.卖方在发货前应对供货的品名、规格、数量等相关参数进行核实,保证达到技术协议的要求。 2.货物运到买方后,卖方人员应同时到达买方现场,对货物的规格、数量进行查验,如发现货物残损或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相符,卖方应根据买方的要求,对不符合部分予以无偿更换、补发短缺部分或征得买方同意后贬值货价,并负担由此发生的买方检测费和利息等损失。 第六条 质量、服务保证与处罚 卖方应确保其产品符合双方的合同及技术协议要求,供货需按照双方签定的合同执行且绝不向买方销售假货、劣质商品、冒牌商品等;如果卖方违反上述条款,买方有权根据违反的程度以及造成的损害采取以下措施: (1)给予警告,重新评估供应商的地位; (2)终止双方的合作,卖方承担一切损失; (3)若卖方未经买方确认而私自更改品牌或相关规格参数,一旦发现给予本批货款2倍处罚;若卖方提供假品牌或以次充好,给予本批货款的3倍处罚! (4)若卖方未能按合同或协议约定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和定期服务,除按照服务差异情况,扣除其部分服务费用,必要时可取消其供货资格。 第七条 验收 7.1.预验收 卖方应按照双方签定的合同和技术协议供货。 如有任何偏离合同或协议之处,卖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买方,并提交纠正预防措施。作为买方批准过程之一,必要时买方代表有权在装运前到卖方处进行现场预验收。 7.2.终验收 货物的最终验收在买方的生产现场进行。 第八条 供货结算方式 1、 对于设备类固定资产的采购,按照购置品种或购置数量具体商定付款方式,但预付款额度按照买方要求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30%; 2、 对于备件、工具、材料、三品等其它物资,按照正常业务40天内结算的方式进行开票结算,最长期限不超过90天,若买方可接受承兑支付,承兑支付控制在三个月期限以内( 可接受 / 不可接受 / 协商接受 ); 第九条 保质期及索赔 9.1保质期 卖方对本合同所订购货物的质保期规定为在买方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二个月或按合同约定。 9.2索赔 在质保期内,如发现卖方提供的货物有缺陷或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如属卖方责任,买方将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接到买方索赔要求后,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低货价,并承担到安装现场全部费用。若卖方对索赔要求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通知书二周内回复,双方将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成立。卖方换货期限,应不迟于卖方收到买方索赔通知书10天内。如属微小缺陷,在获得卖方同意后可由买方自行消除但由此引起的费用,由买方在合同尾款中扣除。在质保期内,如设备发生大型故障(非人为因素损坏)或货物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卖方应承担造成停产的一切损失; 9.3质保期延长 在质保期内,由于卖方的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货物而使相关工作环节停机或停滞时,则质保期按停产时间作相应的延长。卖方应在一周内完成更换和修理工作,买方应积极给予必要的配合。同时卖方应在正常的生产周期内承担从停机到恢复运行时间内(对于大型设备类,质保期内的前壹个月状态调整时间不超过生产运行时间的1%)影响的计划排产的产品的生产成本费损失; 第十条 卖方表现评估 买方对卖方在供货质量、价格、交货期、服务和行为规范等五个方面每季度进行一次评估,总分为100分,如卖方评分未达到60分,卖方应与买方协议达成书面的改进计划。 如卖方连续三个季度均未达到60分,买方将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第十一条、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买方及其关联机构从卖方及其关联机构采购的所有固定资产设备、物资及相关服务(技术、维修、维护、专业培训等)。关联机构定义:一方的关联机构是指由一方直接或间接控制;或直接或间接控制一方;或与一方受同一家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一方的母公司、子公司;与一方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等。这里的“控制”是指直接或间接拥有控制或影响某公司或实体经营管理决策的权利,无论是通过所有权还是有投票权的股票,通过合同还是其他方式。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在履行合同中出现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选择向买方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附件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经双方正式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货合同 篇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送粮油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所有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要求并向乙方提供经营许可证明及产品合格证书,如因产品质量问题、人身伤亡事故及经济纠纷由甲方负全部责任,乙方并有权终止协议。 二、如乙方需进货,会提前一天电话通知甲方,甲方必须按时送货到府。 三、甲方不能出现缺斤短两问题,如出现此类问题,乙方将从当期货款中扣除相应费用。 四、当批次粮油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最迟在第二天将粮油调换完毕。 五、如多次出现质量问题,缺斤短两问题,送货不及时等此类问题,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合约。 六、甲方供给乙方粮油必须保证质量,份量以及时间。 七、甲方每半个月向乙方送粮油的及时报价。 八、甲方交与乙方进店支持费 九、每月 日乙方核算甲方全部上月粮油款项,款项核算第二天将以转账方式或现金方式付清货款,不得延误或随意扣压。 十、甲、乙双方如因货物价格浮动相互协调定论。 十一、在甲方不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供货的情况下乙方可以向第三方进货,并视同甲方自行放弃产品的供货权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货合同 篇5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因工 需要, 甲方向乙方采购 材料。为保障双方的权益,明确其责任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平等协商,达成条款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1. 协议主内容 2. 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按国家行业标准组织生产,严格按照现场业主确认的样品和颜色送货。 3. 4. 确认方法:按现场确认数量。货到甲乙双方约定的地点卸货,清点验收,数目以甲方签收回单为准(甲方的签收必须有现场主管或收货员的'签字。) 5.所有权:标的物所有权自送到工地起转移,但甲方未履行支付货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乙方所有。 6.交(提)货方式、地点和时间:乙方送货到 ,供货期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 7.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由乙方送货到 并承担运输费用,如果卸货产生吊卸机械费应由甲方承担。 甲方联系人: 乙方联系人: 8.结算方式:货到现场之日起十五日内结清所有货款。 9.本协议解除的条件:如一个月中无任何材料供应则在次月中协议解除,并结清所有余货款。 10.违约责任:乙方如不能按时,或以次充好,所造成的损失将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若不能按时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付给乙方货款总额的0.1%作为滞纳金,若逾期超过十五日仍未付清所有货款则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资金占用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并一次性付清所有货款。 11.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松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其它约定事项: 1)所有的追加协议以及甲方现场管理人员与乙方签订的涉及到费用的增减的确认单、承诺书、协议书、白条等无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或亲自签字确认,一律视为无效! 2)货到现场,因乙方原田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安全及经济损失的,乙方负担一切责任。 13.本协议原件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壹份。双方签字,公司盖合同章即行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人: 委托人: 电话(手机): 电话(手机): 供货合同 篇6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600MW机组新建工程 分散控制系统(DCS) 供货合同 买方: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卖方:北京国电智深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二0XX年二月 买方合同号:ZDs20xx-005 卖方合同号:S-20xx-020 合同签字时间及地点:20xx年2月14日 合同签字地点:大连庄河市黑岛镇 买方: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卖方:北京国电智深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买卖双方达成协议,并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目录 1定义 ................................................................................ 3 2 合同标的 ........................................................................... 3 3供货范围 ............................................................................ 4 4 价格 ............................................................................... 4 5 支付与支付条件 ..................................................................... 4 6 交货与交货条件 ..................................................................... 5 7 包装与标记 ......................................................................... 6 8 设计、服务、技术指导和联络 .......................................................... 7 9 标准与检验 ......................................................................... 8 10 安装、调试、试运行、性能考核试验和验收 ............................................. 9 11 保证、索赔与罚款 ................................................................. 11 12 保险 ............................................................................. 12 13 税费 ............................................................................. 12 14 分包与外购 ....................................................................... 13 15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 ...................................................... 13 16不可抗力 .......................................................................... 14 17合同争议的解决 .................................................................... 14 18专利权 ............................................................................ 14 19合同生效 .......................................................................... 14 21 法定地址 ......................................................................... 15 附件 价格表 ......................................................................... 17 履约保函(格式) .................................................................... 28 1 定义 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 1.1“买方”是指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1.2“卖方”是指北京国电智深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1.3“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1.4“合同价格”是指在本合同4款中规定的部分。 1.5“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18款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1.6“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设备及其与电厂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种软件),和本合同附件3规定的用于合同电厂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件。 1.7“合同设备”是指卖方根据合同所要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如本合同附件2所列示和规定。 1.8“监造”是指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由买方委托有资质的监造单位派出代表对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关键部位进行质量监督,实行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此种质量监造不解除卖方对合同设备质量所负的责任。 1.9“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本合同附件1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按本合同附件5规定所进行的试验。 1.10“初步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己达到了合同附件1规定的保证值后,买方对每台机组合同设备的验收。 1.11“最终验收”是指买方对每一机组的合同设备保证期满后的验收。 1.12“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天”是指24小时;“周”是指7天。 1.13“电厂”是指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14“技术服务”是指由卖方提供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设备监造、检验、土建、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运行、检修时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 1.15“现场”是指位于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00MW超临界机组工程工地,为买方安装合同设备所在地。 1.16“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DCS的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品备件和3年商业运行及第一次大修用备品备件。 1.17“随机备品备件”是指在安装、调试时所需的备品备件。 1.18“试运行”是指整机在调试和电厂试运行阶段进行的运行。 1.19“机组”是指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和附属设备组成的一套完整的设备。 1.20“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签名的文件。 1.21“分包商”或“分供货商”是指由卖方将合同供货范围内任何部分的供货分包给其他的法人及该法人的继任方和该法人允许的受让方。 1.22“最后一批交货”是指该批货物交付后,使得合同设备的已交付的货物总价值达到合同设备价格98%以上,并且余下未交的设备不影响机组的安装、调试和性能验收试验。 1.23“设备缺陷”是指卖方因设计、制造错误或疏忽所引起的本合同设备(包括部件、原材料、铸锻件、原器件等)达不到本合同规定的性能、质量标准要求的情形。 1.24“运杂费”是指合同设备从卖方始发站(车上)到交货地点所发生的公路、水路、铁路、航空运费、保险费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 2 合同标的 本合同遵循合同双方买卖自愿的原则。 本合同所订设备将用于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00MW超临界机组工程。 2.1设备名称、型式、数量 设备名称:DCS 设备型式:见技术协议 数 量:见技术协议 2.2凡卖方供应的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并且是安全的、经济的、成熟可靠的。 2.3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按本合同附件1。 2.4卖方提供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按合同附件2。 2.5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按合同附件3。 2.6卖方提供的技术服务按合同附件7。 2.7卖方提供设备的运输及保险。 3供货范围 3.1合同供货范围详见附件2。 3.2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卖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附件1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卖方负责按买方要求时间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补上,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4 价格 4.1本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为1792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柒佰玖拾贰万元整)。 本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设备、随机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及技术服务费用的价格,其中合同设备价格包括合同设备本体价格、技术资料,以及合同设备的税费、运杂费(提供运输发票)、保险费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 4.2合同设备价格为1098万元。 其中第一套合同设备价格为698万元(大写:陆佰玖拾捌万元整),第二套合同设备价格为400万元(大写:肆佰万元整);第一套部分包括:#1机DCS、公用系统、辅控系统设备,第二套部分包括:#2机DCS。 4.3合同设备的工程费(EDPF-NT分散控制系统软件包V3.1费用)为694万元。 4.4合同设备从制造厂的始发站到交货地点的运杂费(含大件运输措施费)为免费。 4.5合同的分项价格见价格表。 本合同总价在合同交货期内为不变价。 5 支付与支付条件 5.1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5.2付款方式:银行汇票或电汇。 5.3合同设备款的支付: 5.3.1合同生效日期起1个月内,卖方提交金额为合同设备总价格的10%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和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10%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买方审核无误后1个月内,支付给卖方合同设备价格的10%做为预付款。 5.3.1卖方按交货顺序在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每套设备运到交货地点,并将下列单据提供给买方,买方验明无误后1个月内支付该套设备价格的50%。 由买方授权代表签署的该套设备的“验货证明” (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 由买方监造代表签署的该套设备的“出厂前检验记录文件” 该套设备的详细装箱清单(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 该套设备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 金额为该套设备价格的10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 供货合同 篇7甲方(购货单位): 乙方(供货单位): 一、本合同根据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办公设备协议供货资格”(招标编号为SS-ZY[20xx]0601A)项目的招标文件,与乙方签订的《佛山市三水区政府采购办公设备协议供货资格合同》, 乙方中标的投标文件及售后服务承诺,由乙方与甲方签订,经双方协商同意下列条款: 备注:合同价格为三水区规定地点完税交货价。 二、物品质量要求及乙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1、乙方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标准以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 2、乙方提供的物品必须是全新,表面无划伤的原厂正品。 3、因物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佛山市三水区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质量鉴定。物品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物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保养期内如物品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不能退换,均按不能交货处理。 三、交货及验收: 1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于3天内,由乙方免费将货物送至用户并安装调试。 2 、进口产品必须具备省级以上商检局的检验证明。 3 、国内产品或合资厂的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 4 、乙方应将所供物品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 5 、验收时间:安装调试完毕后 天内,甲方必须进行验收。 四、付款: 甲方验收货物合格后十五天内一次性用 方式全部付齐货款。发票则由乙方开给 甲方。乙方应将验收报告(需由接受人签字加盖用户单位公章)一式三份、政府采购供货合同一式四份交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备案,其中采购中心、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各存一份交当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 五、违约责任: 1 、乙方未能交付物品或交付的物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则向甲方支付物品总金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2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物品,拒付货款的,甲方向乙方偿付物品总金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3 、乙方逾期交付物品,则每日按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1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六、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或向签订合同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仲裁或起诉任选一种)。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财政局一份、采购中心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货合同 篇8提供方: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需求方: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一、产品名称、品种、数量、金额、交售时间 产品 计量 总金 交售时间及数量 品种 数量单价 名称 单位 额 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二、质量标准、用途 三、验收办法及时间、地点 四、检验及检疫的单位、地点、方法、标准及费用负担 五、交(提)货地点及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六、超欠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九、给付定金的数额、时间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供 方 需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鉴(公)证意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电 话: 电 话: 鉴(公)证机关(章)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年 月 日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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