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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劳务合同
范文

【必备】劳务合同模板合集九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务合同10篇,欢迎大家分享。

劳务合同 篇1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工作岗位职责:

全面负责__________的会计工作,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建立工程价款台帐及其它往来账。

2、核算项目各项收支,监督项目部各项经济行为,复核有关凭证、账簿、编制各类会计报表。

3、定期监督出纳员进行库存现金盘点,保证帐帐,帐实、帐银、帐款相符。

4、为项目经理部的经济决策提供资料。

5、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和保存工作。

6、负责编制开发公司各类收费,现金支出项目等经济类统计报表的工资等。

二、劳动报酬:

乙方的岗位工资为_______元/月,按月开支。

三、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病休或事假,甲方按请假天数扣除工资,且甲方不承担任何医疗费及其它经济费用。

2、乙方应加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否则发生伤、残、亡等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3、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其它疾病,而不能胜任本工作岗位的,应自行解除劳务合同,乙方不可隐瞒,否则因乙方带病作业而发生伤亡事故,所引发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其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医疗、保险、工伤及其它一切经济补偿费。

4、甲方不可随意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

四、违约责任:

乙方若违反上述条款之一者,甲方有权做经济处罚,并从当月工资扣留,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五、争议解决:

甲方不可随意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人员工资。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解决。

六、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章)

代表/代理人: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_年___月___日

劳务合同 篇2

甲 方:

乙 方: 性别: 年龄:

临港社区为加强卫生管理,提高社区居住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签订本劳动(务)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合同期限: 9个月,即自20xx年4月1日起

至20xx年12月31日止。

第二条 合同性质;权利与义务:

1、签订劳务合同的乙方原则上仅每月领取相应劳务报酬,但因保洁工作的特殊性,网格定位在城市干道的(甲方提供劳动工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享受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待遇)。但不享受个人养老保险待遇。

2、网格定位在其它道路和区域的保洁员按包干责任制执行,甲乙双方根据包干路段具体情况自行协商报酬。注:(包干责任制是指:甲方仅支付乙方每月固定报酬。甲方不提供乙方劳动工具、不为乙方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乙方不享受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待遇和养老保险待遇)。

3、乙方享受以上待遇的前提是做好甲方规定的相关工作,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完成相应工作,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工资和待遇并可解除本合同。

第三条 保洁员的工作要求;

1、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社区环境卫生保洁工作。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2、保洁员保洁区域按网格定位划分,凡在保洁员网格段内的街身份证号码: 电话:道、背街小巷、车行道、人行道、梯道、走廊、巷道、绿化带、边坡、民居房顶等)只要能用眼目测到的地带均属清扫保洁范围。

3、本辖区大件路属重点保洁路段,凡用眼能目测到的区域均属该路段保洁员责任范围,路两侧的护栏每半个月必须擦洗一次。

4、环卫公共设施的清洁(含果皮箱,垃圾(坑)库)街道护栏等,与公共区域牛皮癣(含墙贴,杆贴、横幅广告以及文字喷涂广告)等的清除。

5、乙方必须保证在上下班以及节假日期间的通讯畅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遵守交通规则,避让道路车辆通行,注意冬夏防寒防暑,防止安全事故或意外事故的发生。

6、乙方必须着保洁专用服装上岗作业;未着保洁员专用服装上岗作业者,发现一次扣发当日工资,发现三次直接解除劳动(务)合同。

7、乙方必须按时上班保洁,不得无故旷工或请假;请假半天向甲方管理员请假,请假一天以上须报社区主任,书记。同意后方可请假。

8、乙方应认真按标准检查责任区内垃圾库、转运点、果皮箱等环卫设施的运作情况,同时按《罗汉镇(高坝厂区)环卫保洁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对责任区域的环卫工作进行自查。

9、乙方保洁路段按网格,区域划分确定后,保洁员之间不得相互串岗、代岗、换岗、换休。用于保洁的工具在上班之前必须准备妥当,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10、乙方不得酒后从事保洁工作。保洁员工作期间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服从管理、听从安排;工作时间内不得脱岗、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11、注重文明礼貌,不与居民、门店业主及过路行人发生争吵。

12、认真履行保洁员岗位职责,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13、保洁员岗位职责规定的其他工作内容。

第四条 工作时间:全日制,实行区域责任承包,清扫保洁实行

一日两扫,其余时间为保洁,具体清扫时间为:夏季上午7时30分前、下午18时前,冬季上午8时前,下午17时前。

第五条 劳务报酬: 元/月,由甲方根据保洁员月考核情况按月支付给乙方,具体支付时间为每月10日前。若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及保洁员岗位职责规定,未向甲方及时提供劳务或者其提供的劳务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可不支付或减少支付乙方劳务报酬。

第六条 乙方提供劳务期间,甲方应向乙方无偿提供必备的劳保服装、保洁用具。劳务期限届满或劳务关系解除后,保洁员离岗时,必须无条件的将保洁用具、劳保服装等退还给甲方,否则,乙方应予赔偿。

第七条 劳务期间,保洁员不得无故旷工,确因特殊情况不能上班,须提前向社区负责人请假,请假期间不享受任何劳务报酬;乙方若因特殊原因必须请人临时代班,代班人员工作期间若发生意外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 保洁员的奖惩办法

1、保洁员实行奖优罚劣制,对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被评为优秀者,可按情况给予物质奖励或现金奖励。若全年累计3次被评为最差保洁员,甲方给予扣发浮动工资作为惩处。

2、每月按镇整治办通报的考核结果与保洁员工资进行挂钩,对工作成绩突出或有重大贡献的保洁员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现金奖励,对被通报或被扣分的路段责任保洁员,则按情节给予扣发该路段责任保洁员当月一定数额的工资。

3、乙方履行工作不称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其情节给予扣发20元-50元/次的工资惩罚:

(1)不服从甲方管理,不按时出勤,替岗、换岗,串岗、迟到、早退、脱离岗位者。

(2)利用工作便利,向商户或居民索要清洁费用者。

(3)上班时未着保洁专用服装者。

(4)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扫任务,工作职责范围内不达标或工作不到位。

(5)责任区域内垃圾房(池、箱)、果皮箱周边不清洁整齐,绿化带内与行道树下有成片或成堆未清扫的白色垃圾或杂草杂物的。

(6)向责任区域外清扫,向雨水口、下水道、绿化带、高边坡倾倒垃圾或路面抛洒物不及时清扫者。

以上情节经甲方三次说服教育仍不改正者,甲方可给予乙方辞 退或除名处理。

第九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或解除:

1、本协议约定的劳务期限届满。

2、双方自愿协商一致提前终止本协议的;

3、乙方由于健康等个人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4、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及本协议约定,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

5、乙方无故缺岗累计二天以上或因保洁不到位受到镇、社区点名批评累计三次以上者,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

6、乙方不愿继续从事保洁工作,提前十五日向甲方提出书面通知的。

7、乙方因不服从甲方规范管理要求,甲方可以随时终止协议。

8、乙方因不能按时或保质保量达到劳务要求,经甲方批评教育不改正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协议。

第十条 甲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范用品,若乙方在工作期间违反相关工作要求从而发生其它意外,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同意在工作期间若因自身患病造成的医疗费及其他费用由乙方自理,若工作期间发生交通意外或其它非乙方故意造成的意外(违法犯罪行为除外),由甲方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进行理赔。因伤未能提供劳务期间,甲方不支付劳务报酬。

第十二条 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

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然终止或因乙方不符合工作要求解除时,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补偿。

第十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签章生效。

甲方(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日期:

劳务合同 篇3

甲方:xxxxxx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xxxx

邮政编码:__

电话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省(市)_______区(县)__________街道(乡镇) 通讯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协议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终止。

第二条 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要求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提供劳务的方法为: 。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劳务费 1000 元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

第五条 乙方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法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

第六条 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乙方负有保护义务的商业秘密主要包括:

第七条 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方法:__银行转账或支付宝____。

第八条 乙方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40 元人民币(大写:肆拾元整),甲方依法代为扣缴。

第九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一、本协议期满的;

二、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三、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四、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中止的。

第十条 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仅需提前一周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十一条 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十二条 依据本协议第十条、第十一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第十三条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市人民法院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第十四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协议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甚至涉及仲裁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签 章)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劳务合同 篇4

甲方(发包单位)

乙方(承包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作业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作业分包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性质及数量:

四、工程工期:

五、工程质量要求:

六、工程造价:

七、工程承包方式及取费标准:

八、工程价款的拨付及结算方式:

九、本工程由甲方按工程施工的进度计划供应材料,其规格、型号等均由甲方核验后乙方点交签证。其中:

十、考核验收:本合同甲方要求在四个方面对乙方进行考核后方可结算:

1、安全生产:乙方应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2、工程质量:坚持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等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要求。

3、工程工期:

4、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十一、甲方责任:

1、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2、组织及负责对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负责对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指导、监控,并按规定及时做好验收工作。

4、负责解决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的住宿、就餐等问题,并及时对其进行卫生等方面工作的指导、监管。

5、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十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的各项交底要求,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

2、按甲方的工期计划要求,认真编制施工作业计划,每月应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月工期计划。

3、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

4、严格执行安全协议书中的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5、按国家和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好进场前的规范用工手续。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等有效证件。

(2)乙方进入甲方施工区域的生产作业人员,应出具作业人员身份证件、特殊工种操作证件等有效证件。

6、乙方应加强对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十三、双方协议工价如下:

分部分项

工程名称 单位名称 人工基价

(元) 经考核验收后达到标准在基价上加或达不到标准在基价上扣除 备 注

质量 工期 文明施工

十四、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下列合同附件。下列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安全生产协议书;

2、治安、保卫、防火等协议书。

十五、甲、乙双方就材料、设备、工具物品、工艺等方面的事项,可另行约定。

十六、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约定核实乙方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款、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款尾款时,应按乙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劳务作业工程款的利率,并按拖欠金额量向乙方支付每日 ‰的违约金;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甲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顺延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

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2)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乙方尚应赔偿应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七、本工程甲方委派 同志为现场负责人,乙方委派 同志为现场负责人,共同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约定。

十八、争议: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九、本合同自签定后即生效,至全部工程作业内容竣工验收、工程价款结清后即失效。

二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另订补充协议。本合同正本壹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另壹份报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劳务作业分中心登记备案。本合同副本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合同章) 乙方(合同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务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求职者

为加强用工管理,保障临时工的合法权益和学院的利益,根据《重庆师范学院录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的办法》(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保证认真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务。

第一条 劳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为壹年。

第二条 工作岗位: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 岗位工作。(具体工作任务等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 工资待遇:

1.根据《重庆师范学院录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的办法》(试行)中不占编制合同制人员工资标准相应条款,乙方在劳务期间的工资为 元/月(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完成当月工作任务的下月发放。

2. 按相关规定为乙方交纳意外伤害保险及其它单项保险(具体险种)。

第四条 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管理教育,检查督促乙方完成规定的岗位工作任务。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宣传国家法令、法规和介绍甲方有关工作制度以及相关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与遵纪守法教育、安全生产及职业道德教育。

2、按时支付乙方的报酬,按规定代扣意外伤害保险及其它单项保险。

(三)乙方权利:

1、乙方对甲方在劳务合同和岗位责任外的其他不合理要求可提出意见,必要时有权拒绝操作。

(四)乙方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2. 乙方应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3.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团结协作、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第五条、解除劳务合同

1. 乙方不服从安排或不胜任岗位工作;

2. 违反规章制度,工作出现过错、事故,给甲方造损失和影响的;

3. 多次迟到、串岗、溜岗,连续旷工二天以上的;

4. 有弄虚作假、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赌博和触犯法律行为的;

5. 甲乙双方因特殊原因提出,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务合同的。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乙方违反规定和违反操作规程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按责任比例追究乙方必要赔偿,若造成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同时根据学院的规章制度,给予乙方必要的纪律外分,直至解除本劳务合同。

2. 甲方违约或侵害乙方权益,并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提出赔尝要求。

3. 乙方因违纪、拒聘等无法履行劳务合同被解除或提前终止劳务合同的,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给予经济赔偿。

第七条、有关事宜:

1、本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期满自行终止。若需要双方协商可续签劳务合同。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于________ 年 月 日在________________ (地点)签订,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持一份,学院存档一份。

甲方(签字):

签约日期:

乙方(签字):

劳务合同 篇6

甲方:(雇主)

证件号码:

乙方:(保姆)

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与乙方为直接雇佣关系。雇佣期间的一切劳务纠纷以及民事、刑事责任均由甲、乙双方独立自行承担。

第二条:乙方服务范围

1、负责制作好老人每天三顿饭和与之相关的采买工作。

2、负责居室环境卫生工作。

3、住在老人家中,照顾好老人的饮食和起居及与之相关的服务工作。

4、如果老人生病住院,负责照看和陪护工作。

其他补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试工期为______天。

第四条:薪资报酬

试用期间薪资______元/月,转正后薪资为______元/月(春节期间从初____到初_____为双薪)。乙方的工资按月结算,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在每月_____日,以_____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第五条:乙方私自外出期间以及为甲方服务期间因自身突发疾病而发生的意外伤亡,甲方不承担任何无过错责任。

第六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上述内容提供服务。

2、甲方有义务按时支付服务费用(工资)。

3、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劳务权利,不得歧视虐待乙方。

4、试用期间双方都有权提出解除协议,甲方要结算工资给乙方及乙方要交还甲方物品。

5、甲方发现乙方患有疾病等不适合继续照看老人的情形,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6、被聘期间乙方如有行为不端或虐待老人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7、甲方如发现乙方有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或不胜任家政服务工作,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8、甲方若发现乙方在工作时间干乙方私活。

9、乙方因个人身体原因突发急病或其他伤害时,甲方应及时通知其家人,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但甲方不承担任何与之相关的费用。因从事合同规定的工作且排除个人身体原因所致的意外伤害,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以适当负担部分医药费用。

第七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2、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为其工作提供必备设备或条件。

3、乙方须自觉履行上述服务项目,细心照顾老人。

4、乙方有任何新的需求和建议,及时提出。

5、乙方不得随意将他人带入甲方家中,不得随意翻动甲方家中物品,如有偷窃等违法行为,甲方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乙方如遇亲友生病等急事,需临时离开时,应及时告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

7、乙方工作期间,如因其过错造成甲方及其家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毁,应付赔偿责任。

8、乙方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以证实身份。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供留存,终止协议时取回。

9、乙方如欲解除合同,则需提前_____天通知甲方,乙方不得擅自不辞而别,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______元。

10、甲乙双方均就对方隐私事宜负有保密义务。

第八条: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时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甲方: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劳务合同 篇7

用人单位: (简称甲方) 劳 动 者: (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用工内容:甲方雇佣乙方为甲方的工程施工作业人员,乙方为甲方的电力工程(包括安装、人力运输等)进行施工作业。

二、用工期限:甲方对乙方的雇佣为 工程施工的临时性用工。雇佣期限在 月以内。

三、劳动报酬:乙方被甲方雇佣期间,工作地点由甲方指定,甲方有工作任务时乙方无条件参与工作,甲方支付乙方工资按乙方的实际工作日计算,工资为每天( )元整。若甲方没有工作任务时,乙方不参与工作,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报酬。

四、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五、用工要求: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和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的指挥,严格按照电力行业安全规范、质量管理措施、工程安全措施及组织措施进行施工,确保工程的安全施工和工程的质量。

2、如乙方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安全工作规定等或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安全事故,乙方应负全责。

3、如发现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中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损失。

六、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平等、实事求是、互谅互让的原则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雇佣期满,结清所有费用后自行失效。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盖章签字) (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务合同 篇8

为了促进就业,满足甲方的用人需求,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甲方将本企业所需劳动力交由乙方统一派遣。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劳务派遣事宜签订以下协议:

一、劳务派遣人员的条件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录用符合条件的人员,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体人数另约定)。

二、劳务派遣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1、劳务派遣人员可由甲方自行面试、确认录用,也可委托乙方进行招聘并交由甲方确定。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

2、甲、乙双方按照商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更改《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依法需要辞退的,甲方应提前35个工作日将辞退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与劳务派遣人员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甲方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病、工伤(含职业病)在医疗期内的,以及女性职工的“三期”期间,甲方不得通知乙方与其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甲方应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用人单位的职责。

三、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见附件)支付

1、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标准执行,实行同工同酬;

2、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应于每月 日前转入乙方银行账户。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清单,转入每个劳务派遣人员的银行工资卡账户内;

3、甲方应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明细表,乙方根据甲方转入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足额发放和缴纳;

4、劳务派遣人员的每月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如不能按期支付,以及乙方未能按期转入工资卡账户,违约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总额5%的比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必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安排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派遣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

(二)对劳务派遣人员是否适合要求有最终决定权;

劳务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乙方: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3、严重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甲方要求劳务派遣人员进入公司前需身体健康,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健康证明,体检不合格的人员退回乙方,乙方自行安排;

(四)甲方确因生产经营变化需减少或退回乙方劳务派遣人员时,应提前3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须结算清本协议第六条第一项1、2、3款的费用,经甲、乙双方商定后,由乙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五)因社保费用为提前申报,故甲方每月10日前应将社保费用增减情况通知乙方(如遇休息日及节假日应相应提前一日);

(六)确定和调整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七)因甲方原因造成劳务派遣人员与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其经济补偿责任,由甲方按照劳动法相相关规定执行;

(八)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九)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十)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简单的工厂医疗服务。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有义务把甲、乙双方签定劳务派遣协议的事实告知劳务派遣人员,并且作为乙方和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的其中一项条款;

(二)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三)全面负责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劳务用工管理、劳务纠纷处理与社保办理,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提供给甲方备案;

(四)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派遣人员档案;

(五)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甲方按本合同相关条款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等后续工作,尽量避免对甲方的正常生产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六)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相关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七)对劳务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积极帮助甲方向劳务人员索赔,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八)乙方应指定专人定期到甲方处,了解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对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应尽力提供最佳服务;

(九)乙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生活、工作的协调处理工作;

(十)劳务派遣人员应遵守甲乙双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乙双方的工作安排与管理,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结束服务期的,应提前30日向甲、乙双方同时书面申请。待批准并办理完毕与甲方的移交手续后方可离职,其相关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

六、费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括:

1、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

2、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或实习生的意外险费用;

3、劳务派遣的服务管理费用;

(二)费用的标准:

1、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数额按双方约定的标准,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

2、不参加社会保险的实习生的 万元额度的意外险保费,按每人一份年交额一次性划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3、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标准:

①每人每月 元;

②按职工工资总额的 % 收取。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甲方于每月10日前将(二)项中1、2、3款规定的费用以转账结算的方式支付给乙方。(其中:劳务人员的工资发放标准以甲方的工资清单为准;各项社会保险费如遇国家及睢宁县政策调整,双方也应依法及时调整;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七、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

1、劳务派遣人员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间,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评、季评及年度考核等均由甲方负责落实;

2、劳务派遣人员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间,享有甲方规定的福利、劳保、工作、学习、休息等待遇和评优、评先等权利。

八、工伤事故处理

1、甲方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2、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承担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及协调工作,甲方应积极配合。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束后,由甲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3、因发生工伤而引起的所有费用,除社会保险机构按政策规定支付外,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支付,乙方负责办理;

4、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在接受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甲方按月支付。

九、劳务派遣协议的期限

本协议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合同期满甲、乙双方无疑义,合同顺延;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一方提出异议,双方协商解决。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其他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满即终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拟变更本合同内容或提前终止本合同的,都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合同终止后,甲方仍继续使用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则视为本派遣协议继续有效,合同期顺延,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派遣协议手续。

3、甲乙双方任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十一、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劳务合同 篇9

一、专题界定

劳务派遣业务是一种新的使用劳动力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通过正规劳务服务公司,获得所需要的各类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双方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专题针对劳务派遣组织主体资格的确认,劳务派遣三方的权利义务,结合相关法规和案例做了解释和说明。

二、名词解释

1. 劳务派遣 是由具有合法劳务派遣资质的专业劳务服务公司根据用人单位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组织社会劳动力从事各种合法劳动,并帮助其获得劳务报酬和基本社会保障。劳动者是劳务派遣企业的职工,与派遣机构是雇佣关系,但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并接受相关的管理。

2. 劳务派遣企业 是为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灵活多样形式就业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专门从事劳务派遣活动的新型劳动就业服务企业。

三、案例分析

案例1 劳务派遣组织应该有合法主体资格

【案例】杨先生由于不满公司在劳务派遣中的超强度、超长时间劳动,将劳务派遣方也就是与他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诉诸法庭。杨先生原本是北京市某商贸股份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该公司在20xx年后出现了大量的富余人员。20xx年5月底,杨先生被派遣到北京市某电器连锁公司工作。原公司仍保留着被派遣人员的劳动关系,继续为他们缴纳社会保险费。 在为期两年多的劳务派遣过程中,杨先生的工作并不顺利。该公司在劳动用工方面存在较多问题,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先后与该公司发生了多次争议,但劳动环境没有丝毫改观。在这种情况下,杨先生申请原公司解决接收公司的这些违法行为,甚至提出回到原公司工作。对于连锁公司的违法行为,原公司并没有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20xx年8月,杨先生不xx遣接收公司上班,原公司又不予另行安排。僵持之下原公司做出除名的决定。

【评析】据查,原公司根本没有劳务派遣资格。在劳务输出过程中,员工都没有与原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北京20xx年就将劳务派遣机构的资格与申请过程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如,职业介绍机构开展劳务派遣业务实行专项管理,取得《北京市职业介绍(劳务派遣机构)许可证》的,方可从事劳务派遣业务活动。申请开展劳务派遣活动的机构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资格。

而为了保护劳动者,对于三方的权、责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劳务派遣机构应按有关规定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开展劳务派遣活动的机构应与接受派遣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劳务派遣机构、员工和接受派遣的用人单位三方的权利和义务等等。本案中,原企业在没有派遣资格的情况下派遣员工,并且没有签订派遣协议,是主体不合法,程序不合法,必会受到法律的处罚。

案例2 派遣单位双方各应对员工承担什么义务?

【案例】20xx年2月,明子经上海某劳务派遣公司w的推荐,到某美国公司上海代表处(以下简称代表处)担任部门主管,与w公司签订了期限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明子每月工资5000元,由代表处按月支付。如代表处通知w公司解聘明子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同时明子又与代表处签订了期限相同的工作合同,约定每月税前工资2万元。

20xx年11月11日代表处因结构调整,通知明子自即日起解除工作关系。明子在解除工作同时领取了替代通知期的一个月工资和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但他要求代表处按季度考核办

法支付考核奖16700元时,遭到了代表处的拒绝。20xx年12月底明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w公司支付季度考核奖金。w公司认为,双方的劳动合同中对劳动报酬已经进行了明确约定,代表处也按约履行了合同,明子再要求w公司支付该奖金没有依据。

【评析】 派遣单位、受遣单位是劳务派遣关系,派遣公司与员工之间是标准的劳动关系,而受遣单位与员工之间上海认定为特殊劳动关系。法律规定特殊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对员工承担的义务中,有三个方面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最低工资、工作时间和劳动保护;其他的权利义务可以由双方来约定,比如工资报酬、保密义务。

至于考核奖,员工与派遣公司没有约定,而代表处有个考核办法,该办法适用于代表处所有员工,如果按该办法规定明子应该得到,那代表处不发是不对的。就考核奖发生争议的,员工应该向代表处要。双方发生争议的也是按劳动争议处理,先去申请仲裁。最后,派遣公司与员工约定如果代表处辞退员工了,派遣公司的劳动合同也终止,该条款是不合法的,否则可能导致受遣单位和派遣公司随意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根据我国法律用人单位解除员工劳动合同是受到严格限制的,只是该案例中员工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

案例3 员工应对哪个单位承担相应义务?

【案例】劳务派遣公司a按实际用人单位b的要求招聘劳动者甲,并与甲签订了五年期的服务期协议,约定将甲派往实际用人单位b公司培训半年,培训合格的直接留在b公司工作。工作一年后,甲认为b公司不适合自己发展,向a公司提出换家公司。a公司非常为难,因为甲是特殊技术工人,除了b公司以外,没有哪家公司需要甲。而甲又不愿意在b公司工作,并提出自己的服务期协议是与a签订的而不是与b签订的,他对b公司没有服务期的义务。a公司要求甲履行服务期协议,到b公司去上班,甲执意不从,并且天天到a公司上班,并称自己在履行服务期协议,弄得a公司哭笑不得。甲应向哪个单位履行服务期的义务?遇到这类纠纷,a公司和b公司应该如何解决?

【评析】专家认为:甲应向a公司履行服务期的义务,因为他是与a公司签订的服务期协议。但具体如何履行时并不一定非到a公司去上班,而应该到b公司去上班,因为他的岗位已经约定在b公司。他现在不去b公司就是擅离工作岗位,是旷工的行为。a、b两公司应该与甲进行沟通,协商不成的,应该这样处理:a和b根据双方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b公司向a公司要求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因为约定的员工不来了当然会给b公司造成一定的损失;而a公司可以向劳动仲裁提出申诉,要求甲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比如法院判决a公司赔偿了b公司5万元,a公司有权就此向甲进行追偿。

案例4 派遣工、正式工的工资应该不同吗?

【案例】王女士被自己所在劳务公司派遣到a公司担任文书职务,她很快就适应了岗位要求。但工作后不久,王女士就产生了郁闷感,在a公司她总是“低人一头”,工作再出色,她的工资、奖金水平一直是公司最低的,不到相同工种的正式员工薪水的一半,而且a公司平时的职工福利,如旅游、休假等也从来没有她的份。由于她是劳务派遣工,还常常受到上司和同事不同程度的歧视。

王女士认为自己是一名正常就业的劳动者,不应当受到劳动待遇和精神上的歧视,以此为据,王女士将a公司告上仲裁庭,仲裁庭经过审理,裁决不支持其申诉请求。王女士不服,又将a公司告入法院,要求“同工同等待遇”。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女士和a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双方之间是一般民事关系,王女士要求实现“同工同待遇”的劳动权利没有法律依据,所以判决驳回王女士的诉讼请求。【评析】本案中,派遣“身份”成关键。双方对申诉事实均无异议。王女士认为尽管自己是劳务公司派遣到a公司工作的,但是她在法律上是一名正常就业的劳动者,理应受到《劳动法》的保障,在a公司的工作是自己履行劳动义务的事实行为,而自己相对地也应当享受劳动权利。仲裁庭和人民法院对于王女士的遭遇也很同情,但是认为按照劳务派遣的法律关系,王女士与劳务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而与a公司仅是

依据一份“劳务协议”的一般民事合同关系,这不是《劳动法》可以调整的,故仲裁庭与人民法院据此做出不利于王女士的裁决和判决。

劳务派遣中同等劳动不同等待遇是比较常见的问题,现行《劳动法》对此却无相应的规定,但《苏州市劳务派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却做了规定,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一般由劳务派遣企业按月足额发放。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实际用人单位同岗位职工工资标准,并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除依法代扣代缴劳务派遣人员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个人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劳动者个人承担的税费外,不得以收取管理费、劳务税和其他经营税费等名义克扣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劳务派遣企业应当按规定给予劳务派遣人员享受相应的保险福利待遇。

劳务派遣工从法律上说是完全意义上的劳动者,应当依法享有一切劳动权利,受到《劳动法》的保障。劳动者在付出同等劳动后,不应当受到任何待遇歧视和精神歧视。法律对此一定要有特殊规定,否则劳动者难以采用司法途径得以救济。

案例5 劳务工也该有加班费

【案例】林先生作为劳务派遣工被派到本市一家从事物业管理的b公司担任办公大楼的保安。半年后,林先生向b公司要求节假日期间的加班工资,但被拒绝,理由是《劳动法》上的加班工资应当由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支付,b公司只依照双方的《劳务合同》的约定,没有按照《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的法律义务。无奈中的林先生只得将自己所在的劳务派遣公司和b公司告上仲裁庭,要求两被告共同支付加班工资和经济赔偿金。

经过仲裁庭调查,查明林先生确有在节假日加班而未获加班工资的事实存在。劳务派遣公司以自己履行为林先生缴付社会保险金等义务并且从未安排其在节假日加班为由进行答辩,b公司则抗辩称:无论是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还是其与林先生签订的劳务合同,均没有约定自己有支付加班工资的义务,并且自己与林先生和劳务派遣公司建立的都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关系,所以不应当成为劳动争议诉讼的主体,且不受《劳动法》的调整。仲裁庭多次调解不成,最终裁决由劳务派遣公司向林先生支付加班工资和经济赔偿金。【评析】本案林先生作为正常就业的劳动者,依法应当获得《劳

动法》规定的加班工资,但是究竟应当由劳务派遣公司还是b公司履行支付的法定义务呢?仲裁庭依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五条“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不一致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约定,由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承担或者部分承担对劳动者的义务。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未按照约定承担对劳动者的义务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对劳动者的义务”的规定,裁决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法律责任。

类似于劳务派遣加班费事先没有约定而产生的争议,在现实生活里还是不少。由于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和实际用人单位三方的法律关系不明确,往往造成责任主体不明确,也造成劳动者维权难度高,处理结果争议大的不利后果。实际上劳务派遣单位和实际用人单位合二为一的时候和劳动者之间就形成完全意义上的劳动关系了。因此,将劳务派遣单位和实际用人单位作为共同的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是有法理根据的,同时,这样做也有利于实践操作。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法律对劳务派遣单位和实际用人单位之间的责任进行合理的规定,也不利于责任分担的公平与公正,所以完善相关法律规定是必要的。

案例6 他与实际工作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吗

【案例】小张自20xx年1月开始在a公司工作,担任司炉工,但从未与a公司订立过劳动合同。a公司为规范企业管理,与河北省b县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务派遣协议》,由该派遣公司提供人员。20xx年11月1日b县劳务派遣公司与小张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该合同系小张本人签字和b县劳务派遣公司加盖印章。小张仍被派遣到a公司工作,今年2月20日小张在工作中受伤,被送往北京医院,经诊断为右桡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右肘关节脱位,右桡神经损伤,于今年2月20日至3月22日入院治疗,出院后在家休养,伤愈

后,今年7月3日a公司安排小张负责看门。b县劳务派遣公司承认小张在今年2月20日受伤时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并同意为小张办理工伤申报手续。但小张认为本人一直为a公司提供劳动,于今年6月9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求a公司承担其工伤保险待遇,因a公司否认与小张存在劳动关系,双方就此产生争议,小张于同年8月15日向本委提出仲裁申诉,诉请确认其与a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仲裁结果:依法驳回小张的申诉请求。

【评析】依据《劳动法》第十六、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小张在劳动合同上的签字,可以确定与b县劳务派遣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系小张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鉴于小张与a公司从未订立过劳动合同,故本委确认小张在今年2月20日受伤时与a公司没有劳动关系,对其请求不予支持。篇二:劳务派遣合作协议通用版(与劳务公司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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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2:5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