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劳务合同 |
范文 | 【精品】劳务合同模板合集八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劳务合同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劳务合同 篇1甲方(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派遣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派遣人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派遣与费用 第一条 派遣系指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将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下称派遣人员)派往甲方从事劳务的行为。 第二条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派遣_____人到甲方从事____工作。 第三条 派遣人员的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岗位等由甲方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第四条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务费包括: (一) 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 (二) 派遣人员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社会保险。(自派遣之日起由乙方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三)劳务管理费。 第五条 根据派遣人员的数量,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劳务费___元。(其中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各项社会保险费、劳务管理费每人___元/月标准支付) 第二章 甲方的责任、义务与权利 第六条 甲方承担以下责任与义务: (一) 尊重派遣人员的民族习惯,维护派遣人员合法权益。 (二) 为乙方派往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并协助乙方工作人员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三) 严格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及甲方制订(执行)的安全生产、行为规范、考核办法等管理规章制度应向派遣人员公开,并送乙方备案,以便共同监督执行。 (四) 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由于工伤事故造成伤、残、亡等,甲方应 积极采取抢救措施,并及时将事故情况通报乙方,甲、乙双方共同对派遣人员的工伤事故进行处理。所发生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工伤保险以外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应于乙方派遣人员试用期满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将派遣人员试工情况通知乙方(逾期视为合格),以便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六)及时将派遣人员的工作、培训、考核等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乙方,协助乙方做好派遣人员的管理工作。 (七)对试用期满后,经实践证明不能胜任甲方工作的派遣人员,甲方可安排其进行必要的技能培训,若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可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但应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及派遣人员,并按照规定支付工作期间的劳务报酬、保险及乙方与派遣人员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的补偿金等费用。 (八)在向乙方按时支付劳务费的前提下,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派遣人员劳务报酬、社会保险延误等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甲方按时支付足额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代扣个人所得税。 (十)甲方不得将派遣人员再派到其他用工单位,连续用工的甲方单位,应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十一)甲方应保证派遣人员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的权利。 (十二)甲方对劳务派遣人员实行每天八小时工作制度,甲方因生产需要劳务人员加班的应按有关国家规定给予调休。 第七条 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甲方可对派遣人员规定试用期____天,并有权终止不符合条件人员的试用,但应按照规定支付试用期间的劳动报酬。 (二)甲方拥有对派遣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处罚及奖励的权利。乙方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直接退返乙方,但应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涉及经济处罚或经济赔偿等问题时,按照甲、乙双方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具体情况如下: (1)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2) 严重失职,给甲方利益造成_____元以上损失的; (3)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 试用期内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的; (5) 不能胜任工作或连续___次考核为不合格。 第三章 乙方的责任、义务与权利 第八条 乙方承担以下责任与义务: (一)根据甲方的要求推荐人选,并与甲方审核合格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30天),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60天),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半年)。 (二)负责对派遣人员的基础培训,主要包括:1、劳动法规和职业道德培训;2、安全防护、遵章守纪;3、职业技能培训等。 (三)乙方应当与派遣人员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规定乙方在派遣人员无工作期间,即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派遣期限未满,没有新的用工单位时,应向派遣人员按照乙方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报酬。 (四)按月按时足额支付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 (五)严格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及用工单位有关安全管理的法规和规定,加强派遣人员安全教育管理。 (六)依法为派遣人员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和工伤等社会保险手续并按时缴纳保险费用;为新签及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派遣人员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事宜。 (七)定期安排派遣人员到制定医院体检,项目包括:肝功能、心电图、内、外科及耳、鼻、喉、眼科检查(招工体检费用由派遣人员自行负担)。 (八)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安排管理人员到甲方进行现场办公,做好服务工作。 (九)教育派遣人员严格遵守甲方管理规章制度,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 (十)为派遣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 (十一)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工伤事故处理的规定,负责组织派遣人员进行工伤事故的处理工作。由乙方依照人员管理权限及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申报及处理,所发生费用由甲方负责。 (十二)由于派遣人员违反服务期的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故意或无意造成重大损失的,经甲乙双方认定或相关机构认定后,由责任人员负责赔偿,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追偿。 (十三)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可对劳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者方可到甲方工作。 第九条 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乙方有权对甲方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或侵害乙方和派遣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及索赔要求。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意见后的10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二)乙方有权提出对甲方因违反《劳动合同法》及本协议的约定擅自解除本协议进行经济赔偿的要求,甲方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及标准向乙方支付补偿金。 第四章 费用及结算 第十条 甲方须于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派遣人员上月出勤考核情况,于每月____日前以支票形式将上月劳务费支付给乙方(如遇到休息日或者法定节假日可以适当顺延但最长不能超过5日)。 第十一条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费用后,须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并按时支付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按时缴纳派遣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 如遇有特殊情况,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劳务费用,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向乙方说明原因。 第十三条 甲方不按协议规定的付款方式拨付劳务费用时,乙方可向甲方发出付款要求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30天内仍不能按要求支付时,甲方应承担从拖欠之日起的违约责任,如超过60日仍未能支付的,乙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向甲方追索所欠费用。 第十四条 加班费的计算及发放按照《劳动合同法》及甲方现行规定执行。 第五章 协议终止 第十五条 本协议在以下情况下终止: (一) 本协议期满; (二) 发生不可抗力(自然伤害,经济危机等)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三) 协议任何一方宣布破产、依法解散、关闭或撤消; (四) 协议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 (五) 协议任何一方发生本章上述第(二)、第(三)、第(四)条的情况时,应向另一方发生书面通知,经对方书面确认后30日内解除本协议;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 因违约致协议终止的赔偿问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及本协议有关约定执行。 第六章 争议处理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协商的原则解 决,协商不成时,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 第七章 其他条款 第十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国家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约定。 第十八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因颁布新的《劳动合同法》造成本协议条款必须进行修订时,均应以新的法规为准,并由甲、乙双方协商修订。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不认真履行协议,造成损失应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本协议的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_日止。如协议任何一方意欲延长本协议书的期限,则应在本协议书期满前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书面协议约定。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书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副本分送甲乙双方财务部门、合同管理部门一份备案。 第二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劳务合同 篇2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惠、优势互补”的原则,就委托招收厨师人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根据公司业务的需要,聘请乙方为甲方招收厨师人员; 二、乙方服务范围: 1、根据甲方业务需要提供甲方业务的相关证明; 2、提供相关资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确保证件真实有效;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工作质量。 2、甲方应提供所需人员的工作岗位;甲方同时负责员工的安全保障。 3、甲方应按月付给厨师人员的劳动报酬,具体报酬按照商议结果支付。工资按季度付给乙方,并为员工提供免费吃住。 4、甲方在乙方工作满一年后,原则上报销乙方的车费。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需身体健康且无犯罪记录的男性公民 2、乙方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和就业规则,服从工作安排。 3、乙方应享有甲方应支付报酬的权利。 4、乙方如果违反法律、法规或不履行岗位责任书,甲方可将其退回。 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责成其赔偿损失 5、协议期内输出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按照当地政策规定负责 办理伤待遇享受。 6、乙方确定本协议无误需要支付甲方保证金两万元。 五、其它约定: 1、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任何原因要求终止或者变更协议的,均应提前15个工作日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20xx4年月日20xx年月日 劳务合同 篇3一、上岗培训期为天,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 班第一天开始记薪,甲方每月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基本工资底薪为元伙食补助。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每个月业绩未达到元,仅发底薪伙食补助,业绩伙食补助%提成。 二、签订聘用合同书,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店里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若因乙方个别原因,包括违反公司的上岗规定,故意寻衅滋事,搬弄是非,借各种借口不服从工作调配,或不按规定使用产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失或给甲方造成经济、名誉及其他不可预见方面的损失,甲方有权辞退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做出经济赔偿,甚至追究相应的责任。 三、若在试用期内,因不良表现,被公司解聘者不得有异议,因甲方原因,包括正常裁员或者内部调整等原因辞退乙方,甲方均按乙方实际出勤和销售情况给予发放工资,新进人员未做满天,即离职,不予以计薪,以自动弃权论,未做满 四、甲方定期为乙方提供产品和工作培训,提工作制服二套,员工离职时应清洗干净退回公司,如有丢失、损失者,扣除制服费。 五、乙方本人负责健康证、上岗培训及有关证件产生的费用,于签订合同日缴件,乙方合理原因辞职,必须要提前30天书面提出,经同意交清手续后,方可退还教育培训费以及解除合同。 六、工作时间:两班制,早班:XXX,中班:12:00—20:00,晚班2:00—22:00,每月轮休4天,店长固定上晚班,预约客人的美甲师必须将服务完成之后,方可下班。店长须安排一名美甲师提前30分钟整理内务。 七、甲方定期为乙方提供产品和工作培训,提供冬夏制服两套,员工离职时应清洗干净退回公司,如有损坏者,不予退还押金。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效期自年___年_____月。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合同 篇4劳务输入单位(甲方): 电 话: 地 址: 劳务派遣单位(乙方): 电 话: 地 址: 户 名: 开户行: 帐 号: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现就有关问题签订本合同: 一、 劳务人员的数量、条件、派遣期、试用期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从 年 月 日起派遣 名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劳务人员的具体工作,并向乙方支付劳务服务费用。派遣期 年,试用期 个月。 劳务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提供劳务的方式:按照用工单位的需要,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二、 劳务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劳务人员由乙方负责按照合同条款条件组织招录,也可由甲方进行推荐,按照择优的原则确定派遣劳务人员。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修改《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三、劳务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年 月 日终止。 四、费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括: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 2、甲方应承担劳务人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 3、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用; 4、用于劳务人员的一次性费用:劳动合同鉴证费、劳务人员的体检费等。 (二)、费用的标准: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按国家和省的规定由甲方确定,并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务报酬单; 2、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数额按双方约定的标准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3劳务派遣服务费标准: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从以下两种标准中任选一种。(√×) (1)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劳务人员工资,乙方收取 元/人?月的劳务派遣服务费。( ) (2)若由乙方直接发放劳务人员工资,乙方收取 元/人?月的劳务派遣服务费。( ) 4、一次性费用标准为:劳动合同书及鉴证费用由甲方按实际发生数支付;其他一次性费 用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由甲方承担。 每月应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当月实际使用的劳务人员数×派遣服务费标准/人?月×派遣月数 当月实际使用的劳务人员数以双方签字盖章的《劳务派遣人员清单》人数为准。 派遣期不超过半月的,派遣月数按半月计算,派遣期超过半月、不满一月的,派遣月数按一个月计算。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由乙方以书面正式委托形式,委托甲方代为发放;(具体操作按委托书面条款执行)或由乙方直接为派遣劳务人员发放。 2、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由乙方提供缴纳清单,缴纳期限经甲方确认后,支付给乙方按期缴纳。 3、劳务派遣服务费按 (月、季)支付,由甲方于 将当 (月、季)费用以转帐结算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4、劳动合同书及鉴证费用,由乙方开据正式单据交给甲方确认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其他一次性费用,支付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5、劳务人员个人需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按月从劳务人员工资中扣除,并打入乙方帐户。 五、甲方权利 (一)、安排劳务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并负责日常管理; (二)、劳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并于3日后退回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在 日内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1、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3、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工作定额任务管理; 4、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5、派遣期未满,被派遣劳务人员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离岗。 (三)、确定和调整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四)、甲方出资对劳务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的,甲方有权与劳务人员签订培训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期及违约责任,并书面通知乙方; (五)、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向劳务人员索赔,乙方有责任给予协助; (六)、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六、甲方义务和责任 (一)、对劳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二)、为劳务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若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工资,甲方应按乙方出具委托书要求代为发放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和扣缴个人社会保险费用以及个人应承担的其他费用等; (四)、凡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换劳务人员的,应提前 日书面向乙方提出,乙方同意后,方能停止派遣或更换劳务人员。 (五)、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负责做好现场处理工作和协助乙方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处理。 (六)、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劳务费用。 七、乙方的权利 (一)、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二)、依法维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八、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一)、与劳务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鉴证,并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 第二款要求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同时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 (三)、负责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人员档案。 (四)、负责为被派遣劳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标准由乙方按相关规定计算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为劳务人员所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有效单据应复印一份给甲方。 (五)、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工伤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六)、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对劳务人员进行索赔。 (七)、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了解劳务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对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尽力提供最佳服务。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国家重大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二)、本合同期满前 日,甲乙双方应就本合同是否终止或续订进行协商,并按协商结果办理终止和续订合同手续。如不及时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合同终止后,甲方仍继续使用被派遣劳务人员,则视为续订同一期限的派遣协议,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派遣协议手续。 十、其他 (一)、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属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或向甲方或乙方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方各执 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1. 双方营业执照(社团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等资质证明资料。 2. 《劳务派遣人员清单》。 3. 其他必要资料。 劳务合同 篇5内容: 劳动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A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_____期限合同。生效日期自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始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始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止。可提前结束试用期。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岗位工作。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如下: 1 2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每周40小时定时工作制度。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半。自行延长工作时间者不计加班。 第四条甲方实行工资与效益挂钩的工资制度,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4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____元,以下发薪的形式每月最后一日支付乙方。如甲方出现经营亏损,没有经济效益,甲方保证发给乙方最低工资210元。 第五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等社会保险费用。 第六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工作规范;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和经济信息;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和业务水平。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误、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_________元以上经济损失的,在追究经济及法律责任后,解除本合同。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七条乙方到甲方工作年满一年后方可享受探亲假和年度休假。 第八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九条甲方以下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签证机关(盖章)签证员(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证日期:年月日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___期限合同 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续订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终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劳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同意,对本合同作以下变更: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劳务合同 篇6甲方:友伟空间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承包施工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方式为(单包工、包工包料)。 施工工程款为(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内容详见公司预算表 进场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竣工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 逾期:乙方逾期进场或逾期竣工,没逾期一天,扣款______元(施工中途,客户增加项目造成逾期的除外,以鉴定为依据)。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要求,以质量为第一,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水、电预埋前,要调试、打表试压、签证、各工艺项目必须保证 ‘眼测法’, “光,正、平、直”或按相关工艺施工验收规范验收,否则,引起的返工、客户投诉所造成得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具体施工要求,以公司设计图纸为依据现场监理或客户要求为准,乙方不得无理顶撞或推脱。(增、减项目及时办理变更签证作为结算依据)。 八、施工现场,注意施工安全,时刻注意水、电、气及严禁现场吸烟生火,节约水、电、气及材料,先大料后小料,合理用材,每天必须打扫现场(材料除正常损耗外,按 省定额等相关规定参考),其浪费、遗失造成的损失,按造价的3倍罚款(见20xx.9.3制定的员工规章制度),及人为造成的损失,由签约人全部承担。材料不符合施工质量要求。可提出异议,拒绝施工,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作出书面认证后方可施工。 九、公司运送材料到现场,乙方负责人安排搬运到位,并归类摆放整齐,时刻注意保持公司形象,不许跟业主提任何有损公司形象的要求,有问题、困难、要求,由承包人上报公司解决,否则罚款:200/次。公司对客户、监理反映好,施工质量好的施工队伍(凭客户及监理:二方签字满意的凭证),公司另外嘉奖现金。 十、施工现场不得有与施工无关的人员长时间逗留或住宿,并不得酗酒、打架、赌博、违反社区规定等现象。除水、电使用外,其它成品、半成品不得使用(见工地队长责任书),一经发现,罚款:1000元,公司立即派员工清场(违纪入员退出施工现场不再复用,所造成的损失由签约人承但。 十一、材料计划表需提前___天送公司主管处,经签字后根据实际情况由公司负责送到工地,力求准确。 十二、业主就质量问题引起的争议,而无法挽回的情况下,甲方单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有权采取退场等补救决定措施,无须乙方同意与否,其经济损失在剩余工资内扣除.责任由签约人,乙方全部承担。 十三、竣工_日内,预留%质保金一年,公司结清乙方所有款项。因客户原因,则配合公司结算。 十四、付款方式(据情而定),原则上按生活费付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十六、本协议双方签字生效,并严格遵守。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身份证:身份证: 年月日年月日 劳务合同 篇7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甲方将晋城镇工业园区内第二综合楼内外墙粉刷工程承包给乙方。 一、承包方式与范围: 1、甲方以连工带料承包给乙方,甲方提供水、电、脚手架、龙门吊、搅拌机与及安全防护措施和施工平台的搭建。乙方负责做工,晋城镇地方的粉墙沙,合格厂家水泥,拉毛、订钢网及一切材料,材料质量要求为合格。材料进场前需提供样品给甲方,甲方同意使用后方可进场。 2、内墙:23.6元每平方米,墙面按不扣门窗计算。柱、线条展开面积计算。 3、外墙:30元每平方,墙面按不扣门窗计算。柱、线条展开面积计算。 4、墙面厚度超出4公分,按墙面平方双算。 三、质量要求: 1、内墙保持垂3㎜平3㎜(以2米直尺检测)。 2、外墙保持垂4㎜平3㎜(以2米直尺检测)。 3、内外墙空鼓,裂缝均达到国家检测要求。 4、乙方粉好的成品墙,甲方安排的其它工种人员施工中损坏的墙面,由损坏工种人员负责修补。 四、验收方式: 1、乙方在施工中接受甲方监督管理,促进质量提升。 2、甲方检测乙方在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认真修改。 3、粉刷完工,甲方应及时组建验收,不得拖延,不得超过30天,如30天外甲方不验收,乙方识为默认验收合格。 4、由于房屋沉降产生的裂缝、空鼓,乙方不负责修补。 五、付款方式: 1、甲方负责支付国家法规劳务税收。 2、乙方粉刷完七层为一阶段,甲方应按工程量的60%支付乙方进度款。 3、乙方粉刷完工,甲方按总工程量的70%支付乙方。 4、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应按95%支付乙方工程款。 5、5%保质余款,三个月以内无质量问题,甲方应全部支付乙方。 六、工期要求:内外墙粉刷完工,应按甲方主体工程完工后三个月内全部完工。 七、安全要求: 1、乙方施工人员,应接受甲方的安全知识教育。 2、施工中安全方面各负其责,甲方必须增设安全设施,乙方应按甲方章程文明施工,如乙方违反章程操作出现的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3、甲方负责对乙方工作人员管理、监督,如发现违章行为,应立即对该人员纠正、管理。乙方施工人员不服管理者,甲方有权教育,以及清除工地。 八、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协议,相互配合,相互沟通,以到达工程安全、质量最佳效果。如因为单方违反合同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反方全部负责。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尾款付清失效。 十、粉墙所产生的垃圾要清理、楼板要清理到砼原始地面。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劳务合同 篇8发布时间: 20xx-04-27 10:27 阅读次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20xx年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93次会议通过 20xx年8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法释〔20xx〕6号公布 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对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补充解释如下: 第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下列情形,视为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一)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用人单位不能证明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二)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三)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第二条 拖欠工资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时劳动关系仍然存续,用人单位以劳动者申请仲裁超过六十日为由主张不再支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劳动者已经 收到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的除外。 第三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第四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劳动关系是否已经解除或者终止,以及应否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五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产生的争议,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六条 劳动者因为工伤、职业病,请求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给予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七条 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一)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三)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四)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五)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六)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第八条 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预先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或者医疗费 用的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裁决中的给付义务,劳动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九条 劳动者与起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产生的劳动争议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业主的自然情况。 第十条 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 第十一条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同一裁决,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并案审理,双方当事人互为原告和被告。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继续审理。 第十二条 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客观原因无法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止,从中止的原因消灭之次日起,申请仲裁期间连续计算。 第十三条 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断: (一)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 (二)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 (三)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 申请仲裁期间中断的,从对方当事人明确拒绝履行义务,或者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或明确表示不予处理时起,申请仲裁期间重新计算。 第十四条 在诉讼过程中,劳动者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经济确有困难,或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存在欠薪逃匿可能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 劳动者提供担保的义务,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中,应当告知当事人在劳动仲裁机构的裁决书或者在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生效后三个月内申请强制执行。逾期不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措施。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具有劳动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具有劳动合同的约束力,可以作为人民法院裁判的根据。 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仅就劳动报酬争议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不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给付义务,劳动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第十八条 本解释自二○○六年十月一日起施行。本解释施行前本院颁布的有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解释的规定为准。 本解释施行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一审、二审案件适用本解释。本解释施行前已经审结的案件,不得适用本解释的规定进行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20xx年7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9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特作如下解释。 第一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二条 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引发的争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三条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四条 劳动者与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应当将用人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列为当事人。 第五条 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以挂靠等方式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和营业执照出借方列为当事人。 第六条 当事人不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查认为仲裁裁决遗漏了必须共同参加仲裁的当事人的,应当依法追加遗漏的人为诉讼当事人。 被追加的当事人应当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一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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