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北京市租赁合同 |
范文 | 北京市租赁合同15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北京市租赁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北京市租赁合同1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 租赁标的 甲、 乙双方通过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出租及承租座落在大连市_________区______路(街)________号_______单元_______层_______号,权属为______________,证号: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约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及其设备(见交接单)。该房屋由乙方_______人使用,租赁用途为______________。房屋具体面积与地址以房产证及相关正式法律文书上的记载为准。 二、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为_______个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2 甲方须在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2.3 租赁期满,如乙方欲继续承租该房屋,须在租期届满前_____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续租事宜。 三、租金及费用 3.1 该房屋( )月( )年 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2 租赁期间,甲方承担该房屋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费 用,乙方承担该房屋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约定的费用项目,与乙方使 用、居住或经营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租赁期间乙 北京市租赁合同2出租人: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_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___年 ___月 ___日修订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 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 居间人(丙方): _________ 备案证明编号: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丙方的居间撮合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XX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XX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XX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XX,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XX,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X;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XX,最多不超过XX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出租房屋,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当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 /□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共计XX年XX个月。甲方应于XX年XX月XX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XX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XX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XX元整(¥:XX )。 支付方式:(□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押付XX,各期租金支付日期:XX。 (二)押金:人民币XX元整 (¥:XX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居间服务 (一)丙方应当认真负责地为甲乙双方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提供机会或媒介服务,如实报告有关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事项,并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物业交验。 (二)本合同签订后(□即时/ □ 日内),甲方应向丙方支付月租金的XX %即人民币XX元整(¥:XX )作为佣金,支付方式:□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乙方应向丙方支付月租金的'XX %即人民币XX元整(¥:XX)作为佣金,支付方式:□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甲乙双方支付的佣金总合应不超过月租金标准。 (三)本合同签订后,如租赁双方解除、中止或变更租赁关系的,租赁双方仍应向丙方支付所约定的佣金。 第七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XX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九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XX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XX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XX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九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XX%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九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X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XX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XX%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XX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或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XX份,其中甲方执XX份,乙方执XX份,丙方执XX份,执XX份。 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 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方式: 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___年 ___月 ___日 ___年 ___月 ___日 居间人(丙方)签章:_________ 经纪执业人员签字: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资格注册证书编号:_________ ___年 ___月 ___日 北京市租赁合同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____市____区____楼房____栋,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租用期一周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第二条 租赁期限内房屋租金为____人民币(含建筑税)。乙方分____次支付。本合同生效后的10日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____%为____万元,房屋验收合格后的10日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剩余款额。 第三条 租赁期内,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其他合理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租赁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第三、四条所发生的费用,甲方凭单据、发票和有关规定文件,按各规定的`期限向乙方结算。 第六条 乙方所租用房屋,在乙方验收合格并付清房屋租金后,归乙方使用。 第七条 在房屋保修期内(水电设施半年,土建一年,采暖设施一个采暖期,自乙方使用之日算起)甲方对房屋质量问题保修。 第八条 乙方服务人员的临时户口等生活上所需办理的手续,由甲方帮助与当地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房屋租金不退,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____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30天内付清)。 2.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退还剩余租金,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____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30天内付清)。 3.不满半年的租期按半年计算,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租期按一年计算。 第十条 在租用期内,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如果甲方出售乙方租用的房屋,乙方应享受优先购置权,并不需另行支付购房款,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正式过户手续,由此发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在租用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灾害,房屋遭到毁坏,按照房屋建设程序,乙方重新建造房屋。 第十三条 甲方已声明本合同所指标的楼房是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而建造和经营的,甲乙双方在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和法令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的。如在租赁期限内与国家新的政策、法令、规定相悖,使本合同不得不解除时,甲方每年按房租总金额的10%乘以乙方实际租用年数计扣房租。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按( )项办法解决: (1)提交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正副文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经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第十七条 本合同附件。 1.房屋平面位置及占用土地范围图 2.商品房暂行管理办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租赁合同4出租方: 承租方: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运输管理局 制定二oo三年十二月 术 语 解 释 1. 出租方:持有营业执照和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 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 保证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4. 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证。 5. 租金: 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相关服务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发生的燃油费、通行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费用。 6. 有效证件:能够证明租赁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道路上行驶的有关证件,如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养路费缴讫凭证、车船税讫、年检标等。 7. 设备:指保证车辆安全和按购车时出厂配置标准配备的设施。 8. 超时费:超过合同约定租期且不足一个收费周期,以合同约定标准,计收超时部分的租金。 9. 超程费:超出合同约定的行驶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计收费用。 10. 保证金:为保证承租方履行合同义务,由承租方提供的资金形式的担保。 11.一级车标准:详见《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 198-20xx)。 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条款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 1. 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 出租方的义务 1. 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 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 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 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 承担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6.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7. 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 1. 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 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 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 承租方的义务 1. 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 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 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 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 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7. 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 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 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0. 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 租金、保证金 1. 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 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 意外风险 1. 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 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 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 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 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 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 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 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 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 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 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 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 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 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 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北京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证照号码: 保证人(签章): 住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 合同编号: ┌──────────────┬─────────────┬─────────────┬──────────┐ │承租方 │ │电话 │ │ ├──────────────┴─────────────┼─────────────┴──────────┤ │住 址/地 址 │ │ ├─┬─┬──┬──┬──┬──┬──┬─┬─┬─┬──┬┴─┬─┬──┬──┬─┬──┬──┬─┬─┬──┤ │证│ │证件│ │ │ │ │ │ │ │ │ │ │ │ │ │ │ │ │ │ │ │件│ │号码│ │ │ │ │ │ │ │ │ │ │ │ │ │ │ │ │ │ │ │名│ │ │ │ │ │ │ │ │ │ │ │ │ │ │ │ │ │ │ │ │ │称│ │ │ │ │ │ │ │ │ │ │ │ │ │ │ │ │ │ │ │ │ ├─┴─┴──┴──┴──┴┬─┴──┴─┴─┴─┴─┬┴──┴─┴──┴──┴─┴┬─┴──┴─┴─┴──┤ │经办人 │ │电话 │ │ ├─────────────┴────────────┼──────────────┴───────────┤ │住 址/地 址 │ │ ├─────────────┬────────────┼──────────────┬───────────┤ │保证人 │ │电话 │ │ ├─────────────┴────────────┼──────────────┴───────────┤ │住 址/地 址 │ │ ├─────────────┬────────────┼──────────────┬───────────┤ │驾驶员 │驾驶证编号 │档案编号 │电话 │ ├─────────────┴────────────┴──────────────┴───────────┤ │ │ ├─────────────────────────────────────────────────────┤ │ │ ├─────────────────────────────────────────────────────┤ │ │ ├────────┬───────┬─────────┬──────────┬─────────┬─────┤ │车牌号 │车型 │颜色 │燃料标号 │租金标准 │保证金 │ ├────────┴───────┴─────────┴──────────┴─────────┴─────┤ │ │ ├─────────────────────────────────────────────────────┤ │ │ ├─────────────┬────────────┬──────────────┬───────────┤ │起租时间 │应还时间 │租期 │限驶里程 │ ├─────────────┼────────────┼──────────────┼───────────┤ │ │ │ │ │ ├───────────┬─┴───────┬────┴───────┬──────┴──┬────────┤ │超程费 │超时费 │预付租金 │付款方式 │下次付款日期 │ ├───────────┼─────────┼────────────┼─────────┼────────┤ │ │ │ │ │ │ ├─────┬─────┴─────────┴────────────┴─────────┴────────┤ │合同变更记│ │ │录 │ │ ├─────┼───────────────────────────────────────────────┤ │特别约定 │ │ ├─────┴───────────────────────────────────────────────┤ │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本合同自签订之日(时)起生效 │ ├────────────────┬────────────────────┬───────────────┤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保证方(签章): │ │经办人: │经办人: │经办人: │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北京市租赁合同5出租方 :xx 承租方 :xx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___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为:楼房____室____厅____卫,平房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______平方 米,装修状况__________________,其他条件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 房屋 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 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 该凭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 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交验身份 甲方应向乙方出示 及____________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乙方应向甲方出示 及____________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北京市租赁合同6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保管人(第三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方就编号为 的《北京市市场场地租赁合同》(简称《租赁合同》)中保证金的具体事宜经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第一条 保证金的管理 保证金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北京市市场协会)管理,并计取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第二条 乙方保证金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是/否)应支付《租赁合同》约定租金总额 %计 元的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务质量的担保。 第三条 乙方保证金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由甲方转交第三方的,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据并出具第三方的收款凭据。 2、乙方直接支付第三方的,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第三方的收款凭据。 第四条 乙方保证金应用于以下第 种情况: 1、《租赁合同》终止后因乙方的商品、服务存在缺陷导致顾客投诉、索赔经确认属于乙方责任的,甲方应从乙方的保证金及利息中扣除相应的费用补偿顾客或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保证金及利息不足以弥补甲方为此支出的费用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的商品、服务存在缺陷导致顾客投诉、索赔经确认属于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保证金及利息中扣除相应的费用补偿顾客或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保证金及利息不足以弥补甲方为此支出的费用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乙方因自身原因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解除合同的,乙方的保证金及利息不予返还。 4、《租赁合同》终止后乙方拖欠税费或行政管理机关罚没款的,甲方有权使用乙方保证金及利息进行支付。 第五条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的约定使用乙方保证金及利息的,必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在《租赁合同》终止后甲方按照约定使用乙方保证金及利息的,应保存好相关凭证。 第六条 乙方保证金的补足 在租赁期限内使用乙方保证金的,乙方应在使用后 日内将保证金补足,补足方式同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 第七条 乙方保证金的返还 《租赁合同》终止后 日内,如甲方确认乙方无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之情况的,保证金及利息应全额返还乙方。 第八条 乙方逾期 日未支付保证金或补足保证金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第九条 甲方保证金支付方式 甲方在市场内收取租户保证金的,应采取市场整体一次性支付的方式支付对应保证金,数额为市场当年租金总额的 %(2-5%),以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甲方保证金应于每年 月 日前向第三方支付,甲方保证金使用后,应于 ▁日内补足。新设立的市场应于开业后三个月内向第三方支付保证金。 第十条 甲方保证金应用于以下情况: 甲方因自身原因擅自解除合同的,应支付给乙方与乙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利息等额的保证金。 第十一条 第三方的权利义务 1、妥善保管甲、乙双方支付的保证金,保证金应存入指定银行的指定帐户,不得转存、隐匿。 2、确认保证金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事由支取,不得挪作他用。 3、收取保证金应开具合法、规范的收款凭据。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三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 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第三方 份, 。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方: 年月日: 北京市租赁合同7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案证明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委托代理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即租赁代理机构)和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街道办事处(乡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______________;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________,最多不超过________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出租房屋,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当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乙方为外地来京人员的,应填写《来京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一);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计______年______个月。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二)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____________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_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________元/(□月/□季),租金总计: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金支付方式:押______付______,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委托的租赁代理机构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开立房屋租赁代理租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租金账户”,该账户信息可通过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网站和北京建设网查询),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通过第________种方式按期将租金(含押金)交存到租金账户: 1、委托租金账户开户行按合同约定代扣租金,乙方在_______________银行开设付款账户,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将租金直接汇入租金账户(包括汇款、转账或pos机刷卡等方式); 3、因乙方原因不能将租金直接存入租金账户,乙方委托租赁代理机构代交租金。租赁代理机构应在24小时内将租金存入租金账户,不得直接收存或存入其他账户。 (二)押金: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担: (1)水费 (2)电费 (3)电话费 (4)电视收视费 (5)供暖费 (6)燃气费 (7)物业管理费 (8)房屋租赁税费 (9)卫生费 (10)上网费 (11)车位费 (12)室内设施维修费 (1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佣金 本合同签订后(□即时/□_____日内),租赁代理机构可按月租金的______%收取佣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乙方应向租赁代理机构支付月租金的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佣金,支付方式:□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甲乙双方支付的佣金总额应不超过月租金标准) 第七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该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九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__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九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九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_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租赁代理机构一份,____________________执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承租人(乙方)签章: 租赁代理机构签章:国籍: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经纪执业人员签字: 资格注册证书编号: 年月日年月日 北京市租赁合同8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 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 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 期: , , 。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 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2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3 、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4 附件一 房 屋 交 割 清 单 房屋附属家具、电器、装修及其他设备设施状况及损赔 北京市租赁合同9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停车位。 (二)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户型。 (三)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编号:,房屋未设定抵押。 (四)甲方身份:。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居住人数为_____人,最多不超过_____人,且应符合《北京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二)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计_____年______个月。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移交房门钥匙及电卡、燃气卡等生活物资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 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月租金标准: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租金总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转账),租金支付周期:___________,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押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5,7,11,12 由甲方承担, 1,2,3,4,6,8,9,10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卫生费(9)上网费(10)车位费(11)室内设施维修费(12)自然损耗费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及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 7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甲方不具有出租该房屋的权力; 2、迟延交付房屋达 3、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4、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给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导致乙方解除合同或提前收回房屋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本合同第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押金金额为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抵付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二)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导致甲方解除合同或提前退租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本合同第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押金金额为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抵付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30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100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四)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日租金的 2 倍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租赁合同10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4]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县)▁▁▁▁▁▁▁▁▁▁▁▁▁▁▁▁.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平房▁▁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其他条件为▁▁▁▁▁▁▁▁▁▁▁▁▁▁▁▁▁▁▁▁▁▁▁▁▁▁▁,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第三条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交验身份(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房屋改善(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租赁期限(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日(□书面/□口头)通知对方。 第七条租金(一)租金标准:▁▁▁▁▁▁▁▁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元(大写:▁▁▁▁▁▁▁▁▁▁▁▁▁▁▁▁元)。该房屋租金▁▁▁▁(□年/□月)不变,自第▁▁▁▁(□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二)租金支付时间:▁▁▁▁,▁▁▁▁▁,▁▁▁▁,▁▁▁▁▁,▁▁▁▁▁▁▁▁▁▁▁▁▁▁▁▁▁▁▁▁▁▁▁▁▁▁▁▁▁▁▁▁▁▁▁▁▁▁▁▁▁.(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乙方应在 银行开立帐户,通过该帐户支付租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 银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交 银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八条房屋租赁保证金(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 元(大写:▁▁▁▁▁▁▁▁▁▁▁▁▁▁▁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其他费用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房屋的交付及返还(一)交付: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一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转租(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三)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所有权变动(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其他:▁▁▁▁▁▁▁▁▁▁▁▁▁▁▁▁▁▁▁▁▁▁▁▁▁▁▁▁▁.第十五条违约责任(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六)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七)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第十六条无权代理由甲方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应在甲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甲方书面追认的,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一) ▁▁▁▁▁▁▁▁▁▁▁▁▁▁▁▁.(二) ▁▁▁▁▁▁▁▁▁▁▁▁▁▁▁▁.(三)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备案一份,▁▁▁▁▁▁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 承租方(乙方)签章: 住所: 住所: 证照号码: 证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出租方代理人(签章): 电话: 住所: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签约地点:▁▁▁▁▁▁▁▁▁▁▁▁▁▁▁▁租赁关系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代理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持证经纪人员应填写以下内容: 房地产经纪机构(签章): 房地产经纪持证人员姓名: 经纪资格证书编号: 北京市租赁合同11出租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房屋租赁的法律及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范围及使用 甲方同意将位于北京市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号楼 _____单元______号的房屋在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使用,出租房屋的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双方商定的租金为每月______元,乙方交付首期租金______元,交付房屋租金为______个月支付一次,到期前三十日交付。 2.为确保出租房屋设施完好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如期结算,乙方交给甲方人民币______元作为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双方共同清点室内设施,如未造成财产损坏甲方应将保证金退还乙方。 第四条 室内设施及费用承担 1.房屋设施:__________________。 2.在租赁期间水、电、煤气、有线电视、暖气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五条 责任和义务 1.甲方须将出租房屋及其设施以良好状态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应保持房屋整洁完好,正常磨损除外。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并不得擅自对房内固定结构进行修改或移除等,不得擅自将房屋进行转租、转让、转借、抵押等。 3.非因乙方责任致使该房屋设备损坏时,甲方应承担相应的修理费用并及时修理,因乙方对该房屋使用、管理、维护不当导致财产损坏时,乙方自行承担。 4.在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时检查家电使用情况是否正常,因对房内水、电、煤气等家用电器的使用不当所造成的人身损害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自签约之日起,甲乙双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收回该房屋。 (1)未征得甲方同意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造成损坏; (2)无故拖欠租金超过十日;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借、转让、抵押等。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手机:手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租赁合同12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 该房屋为:楼房____室____厅____卫,平房____间,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平方米,装修状况_____,其他条件为_____,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_________。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_________。 第三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_________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_________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房屋改善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_________,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_________,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xxxx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中的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年_____个月。(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_________日(□书面/□口头)通知对方。 第七条xxxx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租金 (一)租金标准: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____元(大写:____元)该房屋租金____(□年/□月)不变,自第___(□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二)租金支付时间:_________。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乙方应在_________银行开立帐户,通过该帐户支付租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_________银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交_________银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八条xxxx北京市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xxxx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_________)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______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一条xxxx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中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xxxx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中的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三)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xxxx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中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xxxx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__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_____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其他:_________。 第十五条xxxx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六)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_____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七)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_________。 第十六条xxxx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的无权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应在甲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甲方书面追认的,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xxxx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备案一份,_____执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盖章)_________承租方(乙方)(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证照号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出租方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北京市租赁合同13出租人(甲方): 联系电话: 承租人(乙方):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自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止。 第三条:租金 1、每年租金为人民,年内租金不作调整。 2、租金按年缴纳。 3、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后,乙方可以装修及修缮,出租房概不负责。经双方协商房屋布局需要调整,甲方要积极配合。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水电费:由承租方乙方自行缴纳。(电费按表自行缴纳)。 2、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不得进行传销等违法活动。 2、不得私自转租、转让,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3、不得进行违法乱纪活动,以及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 第七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 2、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续租 乙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该处房屋时,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租赁合同14出租人: 承租人: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 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 /□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 人民币 元整(: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二)押金: 人民币 元整(: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 (8)卫生费(9)上网费(10)车位费。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交接清单 (一) 该房屋的家具、家电及设备清单: 家具、家居: 床 _________ 张 电视柜_________个 床头柜_________个 沙 发_________ 个 餐 桌_________ 张 茶 几_________ 个 餐 椅_________ 把 衣 柜_________ 个 酒 柜_________ 个 书 柜_________ 个 书 桌_________ 个 梳妆台_________个 北京市租赁合同15出租人: 承租人: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 2.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出租人还应当向承租人出示不动产权证书或其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原件房屋登记为共有的,应当提供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3.根据《关于公布本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本市住房出租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应当以原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不得按床位等方式变相分割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5.本合同文本中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均应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出租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国籍: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 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国籍: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住房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北京市区或其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记载的坐落一致),属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所在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为,建筑总层数为层,其中地上层,地下层,该房屋在第层。该房屋平面图见附件一。 房屋户型:【成套住房】室厅卫厨【非成套住房】室厅卫厨,共用房屋的设施设备及附属家具、电器、装修等状况。 房屋合法权属证明或来源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房屋买卖合同】【住房租赁合同】编号:房屋【所有权人】【购房人】的【姓名】【名称】: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成交方式及租赁形式 该房屋租赁通过下列第种方式成交: 1.双方当事人自行成交 2.双方当事人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备案编号:,机构名称:房屋承租经纪服务合同备案编号:,机构名称:。 房屋租赁形式: 【整租】双方当事人约定,房屋居住人数为人,最多不超过人。 【分租】分租房间居住面积平方米,居住人数为人,最多不超过人,具体位置见房屋平面图所标注区域卫生间【无】【独立使用】【共用】厨房【无】【独立使用】【共用】客厅【无】【独立使用】【共用】阳台【无】【独立使用】【共用】其他:【无】【独立使用】【共用】。 承租人和实际居住人不一致的,承租人应当向出租人提供实际居住人的信息,具体见附件四。实际居住人发生变动的',承租人应【于日内告知出租人】【提前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 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登记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办理变更备案。 第三条租赁期限及交付 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个月。出租人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承租人,同时双方当事人签订《房屋验收表》。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承租人应当按照正常使用后的状态交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双方当事人应当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及水电气热等使用情况进行交验,承租人应当结清其应承担的费用,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房屋交还确认书》中签字或盖章。 租赁期满,出租人不再继续出租住房的,应当至少提前30日书面通知承租人继续出租的,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存在重大违约行为的除外。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租金标准:人民币 元/,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租金按【月】【季】【半年】【年】支付,租金支付日期。双方当事人选择第种付款方式。 1.现金 2.银行汇款 出租人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 3.其他: 未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出租人不得在租赁期限内单方面提高租金。 合同提前解除的,出租人应在合同解除后日内退还已收但尚未发生的租金。承租人应当在合同解除后日内搬离。 押金:人民币 元,承租人应当于 年 月 日前通过【现金】【银行汇款】向【出租人】支付。押金除用于抵扣承租人应交而未交的租金、费用以及承租人应当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外,剩余部分应在自房屋交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如数返还承租人。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下列费用中:由承租人承担,其他由出租人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燃气费卫生费上网费车位费供暖费物业管理费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出租人承担。如承租人垫付了应由出租人支付的费用,出租人应根据承租人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承租人支付相应费用。 第六条房屋使用及维护 出租人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施设备符合建筑、消防、卫生、环保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改变房屋内部结构且满足基本使用功能,室内装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法律法规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及承重结构和擅自拆改室内设施设备。 出租人【同意】【不同意】承租人【装饰装修】【增设附属设施】【增设设备】。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上述约定事项按【由承租人拆除并恢复原状】【折价归出租人所有】【无偿归出租人所有】处置。 租赁期内,双方当事人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等非承租人原因而导致的损毁,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修复。出租人应当在接到承租人通知后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承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因维修、更换影响承租人使用该房屋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 2.因承租人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发生损毁的,承租人应当负责维修、更换或承担赔偿责任。 3.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不得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第七条转租 出租人【同意】【不同意】承租人转租房屋。 第八条其他特殊情况 租赁期内出租人出卖房屋的,应当至少在出卖前天通知承租人且不得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该房屋。承租人应当在收到出租人书面通知后15日内明确回复在同等条件下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未回复视为放弃权利。承租人未行使优先购买权,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租赁期内该房屋被征收、拆迁或者的,双方当事人参照法律法规、政策另行约定。 第九条合同解除 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时解除。 因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日的 2.出租人无权出租房屋或出租房屋违反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3.交付的房屋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致使承租人无法正常使用的或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4.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或不缴纳应当由出租人承担的各项费用,致使承租人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类费用达 元的 3.擅自将房屋转租的 4.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实际居住人数多于本合同约定人数的 6.拆改变动、损坏房屋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擅自改变房屋内部结构的 7.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施设备损毁并拒不维修、更换或赔偿的 8.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损害公共利益等活动或严重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条违约责任 出租人有第九条第项约定情形的,应按月租金的%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 承租人有第九条第项约定情形的,应按月租金的%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出租人并可要求承租人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除本合同第九条约定情形外,租赁期内出租人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承租人需提前退租的,应至少提前日书面通知对方,按月租金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出租人应退还承租人已交纳且未发生的租金及费用。 出租人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承租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出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损害公共利益和相邻关系人合法权益,或因不当使用行为导致的相应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出租人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返还承租人的租金、押金的,或者承租人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承租人未按约定时间交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出租人采取暴力、威胁等强制方式驱逐承租人,或者未经承租人同意擅自进入出租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送达 双方当事人保证在本合同中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均真实有效。任何根据本合同发出的文件,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邮政快递】【邮寄挂号信】方式送达对方。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其他当事人。变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送达不能的,对方当事人按照约定的通讯地址进行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有关社会组织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特别约定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出租人执份,承租人执份,租赁登记备案部门执一份,房地产经纪机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内容签订书面协议进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出租人: 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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