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商砼买卖的合同 |
范文 | 商砼买卖的合同范本(通用16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商砼买卖的合同范本(通用16篇),欢迎大家分享。 商砼买卖的合同1买方(甲方):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沥青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结算单价:见单价附表 (合同执行期间,单价不许变动 ) 沥青混凝土单价 上述单价已包括为了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费(含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职业安全健康等)、材料费、设备机械费、节假日加班加点费、措施实施费、劳保费、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费、调遣费、安全及保险、小型工具使用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费等, 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结算数量:以甲、乙双方现场签字确认的混凝土发货单数量为准。 计划供应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沥青混凝土技术质量要求 2.1原材料 沥青:采用重交通道路石油沥青70号,各项技术指标满足JTGF40-20x《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中对重交通道路石油沥青的质量技术要求。 集料:沥青混凝土骨料选用质地坚硬、质量较好的石灰岩加工碎石,压碎值不大于30;矿粉由石灰岩加工;各项技术指标满足JTGF40-20x《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中对沥青面层用粗集料、矿粉的质量技术要求。 2.2沥青混合料技术要求 外观:拌合均匀,所有矿料颗粒全部裹覆沥青结合料为度,无花白料、结团和离析现象。 混合料出场温度:165-175?C,运输到现场温度不低于140-150°C。 沥青混合料的各项技术指标必须满足JTGF40-20x《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要求。 乙方出具出场检测报告。 3、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3.1乙方供应甲方的沥青混凝土应执行现行有效的《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等相关标准及本合同约定。 3.2甲方应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沥青混合料外观质量、数量等内容进行核实、并在沥青混凝土发货单上签字确认。 3.3如经外观检验质量明显不合格的,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4现场甲方对沥青混合料质量及温度进行检验。 4、供货方式: 交货方式为乙方送货,乙方每天以甲方前一天的申购量及供货时间,准时、连续的供货。 5、价款结算及支付 5.1预付款: 5.2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中所使用的沥青混凝土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签字确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数量为准确数量办理价款结算。乙方提供发票。 5.3价款支付期限:施工完成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货款的50%,剩余款项在主线恢复交通后,未出现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 6、双方权利及义务 甲方: (1)按合同及时办理混凝土价款结算手续并支付价款。 (2)根据工程进度需要,提前24小时向乙方提拱混凝土使用申请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并作为每次供应沥青混凝土的依据。 (3)甲方有权对乙方生产过程及过磅进行监督。 乙方: (1)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需求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沥青混凝土。 (2)沥青混凝土出场过磅,接受甲方监督,按双方认可的数量,填写发货数量。 (3)严格按照甲方要求保证混凝土质量并提供相关技术质量资料 。 (4)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具有公路乙级资质试验室出具的沥青混合料配合比组成设计报告,沥青及水泥出厂质量保证书等技术资料。 7、违约责任 7.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的,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全部负责赔偿。 7.2经国家授权和质量检验部门确认,因乙方供应混凝土质量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3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8、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能解决的,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买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卖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商砼买卖的合同2买受人: 合同编号:. 出卖人: 肥____市富XX公司 签定地点: 为保证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和买受人施工工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__________________《预拌混凝土》标准的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买受人工程中的预拌商品混凝土由出卖人供应。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结构类型: 3.工程地点: 第二条:商品混凝土约需总量3,最终结算量以买受人授权代表签发的的发货单结算联方量为准。 第三条:数量、单价、金额及计量方式 1.本工程商品混凝土计量方法:买受人在出卖人随车发货单上签字,发货单上标明的混凝土方量作为结算价款依据。买受人可随时派人到出卖人厂内抽检数量,标准误差范围在2%以内。 2.合同价格及要求见下表: 说明:单价中只含减水剂费用,如设计要求有其他外加剂,费用另计。 第四条:结算方式 1.出卖人以供给买受人每3的商品混凝土为一个结算价款的时间,或以单批次供应完为一个结算时间。当一个批次的供货量小于3时,以每月的____日为一个价款的结算时间。 2.双方以签字后的发货单作为结算依据。 3.买受人在收到结算单二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确认,逾期视为认可出卖人结算单上的价款和数量,买受人在____日内付款与出卖人。 第五条:付款方式 1.买受人在每批商品混凝土供应前向出卖人预付价款的%作为定金。 2.按双方约定的结算方量付款。 3.按照双方约定不能及时付款,逾期一天,买受人支付给出卖人3的滞纳金。 4.因原材料价格上涨或下浮,商品混凝土价格随之浮动,根据出卖人的价格调整通知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认可后作为价格调整依据和结算依据。 5.不论采用以上任何一种付款方法,买受人应将混凝土货款汇(转)入出卖人指定账户,否则出现问题由买受人承担。 第六条:质量与检验 1.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检验的项目按国标及相关规范要求执行。 2.由出卖人负责按国家预拌混凝土标准的规定对所供混凝土进行出厂检验。 3.出卖人供应的预拌混凝土质量及各相关指标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及本合同相关规定。 4.交货检验,在监理见证下,双方共同到场,由买受人指定持有上岗证的技术人员负责现场坍落度测试、试块留臵等相关工作,并认真填写交接货检验记录,并有三方签字。由买受人负责送有资质的工程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承担相关费用,检测结果作为混凝土强度等级评定的依据。 5.买受人对浇筑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时,应自发现十二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若双方存有争议,应由买受人组织工程监理、政府质量监管部门共同确认质量异常原因。 第七条:买受人责任 1.在工程施工前办理施工许可证和使用商品混凝土登记表,严格按照__________________《预拌混凝土》及__________________-《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浇筑施工和养护。 2.混凝土运到现场后,买受人应按照__________________-《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要求将原始混凝土见证取样制作试块并按标准进行养护,按照GB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规定送相关机构进行检验。买受人未经出卖人技术负责人书面同意,擅自在混凝土内掺入外加剂、掺合料或水,由此引发的质量问题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3.出卖人将商品混凝土供至买受人现场后20分钟内,买受人查验出卖人的有关资料后应按__________________-《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实验方法标准》对混凝土的坍落度等进行检验,检测合格后及时组织浇筑。若因买受人原因使混凝土到达现场后60分钟内未能浇筑完毕,每超过半小时加收车辆等待费50元;若继续延时超过壹个小时,买受人除支付车辆等待费外,因浇筑不及时或养护不当等导致混凝土的质量发生变化,买受人负全部责任。 4.买受人所需混凝土的方量、强度等级、浇筑部位等相关事宜应在混凝土浇筑前48小时电话通知或把混凝土计划单交至出卖人代表,浇筑时间准确至小时。如临时停工或变更计划单内容,买受人应在计划供应的3小时前通知出卖人,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负责。单批混凝土在供应结束时,如出现实际使用量小于电话通知或计划单单上的方量时,均按通知方量作为结算方量。 5.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混凝土款项时,每日按应支付款项的3支付违约金,同时出卖人有权拒绝履行相应义务,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损失由买受人负责。 6.买受人应为出卖人混凝土运输、输送等设备提供必要条件和国家规范要求的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做到施工现场道路平整、畅通,机械设备操作现场无安全隐患,有电力、照明、水源等设施,并保证不受 第三方因素的干扰,否则由此造成车辆堵塞、损坏、人身伤害等问题,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负责。 7.如需占用人行横道、便道及夜间施工时,买受人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买受人有权拒绝施工,由此产生车辆损失及混凝土质量责任均由买受人负责并赔偿买受人相应费用。 8.买受人应派专人对混凝土施工车辆进出调度指挥。 9.买受人应保证施工时间准确,工地卸料及时(在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 1.5小时内卸完),若因超时混凝土发生质量问题,买受人自负。 第八条:出卖人责任 1.出卖人应严格按照__________________《预拌混凝土》标准及配合比要求组织生产,逐车计量和检验,以保证混凝土的数量和质量。 2.出卖人接到买受人混凝土供应电话通知或混凝土计划单后,应立即做好生产准备,安排调度或车队长到工地查看现场情况,与买受人工地代表核准供应时间及相关配合事宜。 3.如因出卖人设备、水、电等原因,不能按买受人计划要求时间供应混凝土,出卖人应在供应时间3小时前通知买受人,如未通知并且不能按时供应,由此造成的随时由出卖人承担。 4.混凝土供应前,出卖人派调度或车队长到现场与买受人工地代表接洽,根据工地实际情况商定供应中应注意的配合问题。 5.根据买受人施工计划的要求,按时昼夜供应,保证施工进度和工程的连续浇筑需要,因供应不及时导致连续浇筑中断,造成混凝土质量事故,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如需夜间施工,买受人负责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否则由此造成供应不及时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6.出卖人负责向买受人提供有关预拌混凝土的资质、合格证、开盘鉴定等资料。 第九条:违约责任 1.非因不可抗拒力单方停止履行本合同及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因所提供的技术要求及混凝土质量指标等造成供应质量问题,调查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2.因买受人施工条件不具备,进出施工现场道路不通畅,工地卸料不及时或因突发性事件而造成所供混凝土无法使用、车辆损坏等损失,由买受人按照损失额的二倍予以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付款,出卖人向买受人提出停止供应书面通知,买受人接通知后两天内仍未付款,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停止供应,买受人应承担出卖人的全部损失。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争议时,商品混凝土生产、使用过程的质量判定,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商品混凝土质量检测由有关法定检测单位实施。 2.本合同在履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协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决: (1)由出卖人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 (2)依法向出卖人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宜 1.买受人授权同志作为代表,在出卖人混凝土发货单上签字。出卖人授权同志作为代表全权处理有关事宜。 2.单批泵送方量小于1003,泵送费用按台班费2200元次计取。在单批供应混凝土过程中,搅拌运输车超过两次的小方量(小于6 3)运送,按车满载辆每方40元收取车载费(即小于63按240.00元加收运费)。。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砼买卖的合同3合同名称: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合同金额:_______________元 工程地点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 承揽范围:沥青路面施工分包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分包 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交底内容: 一、工期开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以甲方书面开工通知书为准); 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以业主调整后的工期为准)。 二、承包内容村美支路和高新区支路混凝土面层及防撞墙施工的全部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四座横穿公共管沟的全部施工工作内容;____________下穿箱涵两端进出口处八字墙的全部施工工作内容。 三、材料设备供应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混凝土、钢筋由甲方提供,其他包括周转性材料和辅助性材料在内的所有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并承担费用,工器具、机具全部由乙方自带。 四、履约保证金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____________万元 五、工程款支付比例过程进度款支付____________%,结算时支付至____________%,剩余_______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一年)满后无息退还。单价中不含税金。 接受交底人:_______________ 交底人:_______________ 交底日期:_______________ 商砼买卖的合同4甲方: 乙方: 主要交底内容: 一、工期开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以甲方书面开工通知书为准); 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以业主调整后的工期为准)。 二、承包内容村美支路和高新区支路混凝土面层及防撞墙施工的全部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四座横穿公共管沟的全部施工工作内容;____________下穿箱涵两端进出口处八字墙的全部施工工作内容。 三、材料设备供应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混凝土、钢筋由甲方提供,其他包括周转性材料和辅助性材料在内的所有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并承担费用,工器具、机具全部由乙方自带。 四、履约保证金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____________万元 五、工程款支付比例过程进度款支付____________%,结算时支付至____________%,剩余_______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一年)满后无息退还。单价中不含税金。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砼买卖的合同5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运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 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 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 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 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 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 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 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__《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 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应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应指派专人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 应遵守国家、北京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应承担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 2.乙方义务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 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 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数量及表观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解决。 浇筑混凝土前后,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北京市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请调解解决; 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 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卖方: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砼买卖的合同6出卖人: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买受人: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 买受人:______(章)出卖人:______(章) 单位地址:______单位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供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委托供理人:______ 办公室电话:______办公室电话:______ 传真号:______传真号:______ 邮编:______邮编: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银行帐户: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xx)等有关规定,买卖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买卖双方共同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标的及技术质量要求对送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的产品、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进行验收,并在预拌混凝土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2.出卖人运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买受人首先检测混凝土质量,如合格,保证自货物送达施工现场起1小时内卸货完毕,并在混凝土送货单上签收及加盖验收专用章;如有质量异常现象,买受人应即时通知出卖人确认核实后,买受人有权拒收并作退货处理,所退货物的货款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如买受人已收货,但因买受人原因未能在混凝土送货单上加盖验收专用章,如超过2个小时,则视同买受人对此部分的数量以及质量没有任何何异议,预拌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若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超过1个小时,无论是否卸货完毕,买受人均须在预拌混凝土送货单上签收并对所签收的混凝土的质量负责,出卖人有权处置本车混凝土。 3.买受人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时,应在发现之时起24小时内书面通知出卖人,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应由买受人首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可会同出卖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可会同出卖人、工程监理、政府主管质量监督部门共同分析确认发生质量异常原因,经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验机构确认,属于买受人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等原因,其责任由买受人承担,属于出卖人出厂产品质量的原因,其造成买受人直接经济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4.买受人如认为出卖人供货到现场浇筑的预拌混凝土的数量出现与交付验收混凝土送货单的数量有差异时,应当在收货后12小时内以书面方式向出卖人提出异议,并根据《预拌混凝土》(GB/T 14902-__________________)的有关规定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混凝土货款于10日内付清。买受人未收货后12小时内以书面方式向出卖人提出异议,应视为买受人对送货数量无异议。 5.非因出卖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或因施工现场位置而导致供货过程中发生的交通、环保,环卫以及相领关系等事宜致使供货受阻,买受人应负责安排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二条货款结算及支付 1.买卖双方约定,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买受人现场签收的预拌混凝土送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货款结算。 2.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出卖人原因中途停工,导致买受人停止使用出卖人的预拌混凝土时,买受人应自停工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未结货款。 3.买受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货款,出卖人可在书面通知买受人5日后,暂停供应预拌混凝土。 第三条合同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买受人: 1.根据施工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它有效方式向出卖人提供所需预拌混凝土的标记、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就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出卖人有足够的时间准备供货。上述计划给买卖双方确认后,如买受人不能按时接收货物,应提前12小时通知出卖人,并再次书面确认接收时间。 2.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出卖人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送货到施工现场后,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3.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由于预拌混凝土运输,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拢问题,由买受人负责协调解决。 4.预拌混凝土运送到买受人的施工现场后,买受人授权的施工现场验收应在混凝土送货单上签字及加盖验收专用章;作为预拌混凝土接受及所有权转移的依据。买受人必须在签订合同之后,履行合 同甘共苦之前及时将验收人员的名单,验收人员的签字以及验收专用章的印模书面通知出卖人。验收人员有变更的、买受人应提前7日用书面形式通知出卖人。若买受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出卖人,则预拌混凝土送货单签收人即为买受人指派的合同货物签收人。 5.按照国家及天津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添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买受人负责。 6.对预拌混凝土浇筑后及时采取养护措施,混凝土浇筑后达到一定强度,方可拆模,拆模应在混凝土上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损坏、冬季施工和特殊降温过程应根据强度发展情况据实确定,底模拆除应根据结构类型、跨度和同条件试块强度,严格按规范执行。承担由于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 出卖人: 1.根据本合同中约定的产品,严格按照《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xx)的要求向买受人提供合格的预拌混凝土。 2.供货前到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同时进行技术交底,以保证预拌混凝土供应的顺利进行。 3.出卖人运送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买受人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买受人,提供优质服务。 4.严格按照经买卖双方确认的预拌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按时供应预拌混凝土。如因设备临时故障或不能克服的其它原因造成的不能按时、按量供货,应及时通知买受人,并与买受人重新确定供货时间。 5.接到买受人提出的应预拌混凝土数量及表现质量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至第三款解决。 6.浇筑混凝土后,向买受人提供与预拌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四条合同履行地及履行方式 1.以项目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2.出卖人负责合同标的物的运输,运输终止地为买受人施工现场地面,以上运输不包括将标的物由地面向工作面的运送。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出卖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担其违约责任(出卖人行使抗辨权维护正当权益或遇不可抗力因素的除外)。 2.买受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担其违约责任(买受人行使抗辩权维护正当权益或遇不可抗力因素的除外)。买受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其限给付货款,视为违约,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应按照延期付款总额,以日0.01%的比例来计算,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1.由于国家政策变化,不可抗力及买卖双方之外原因导致预拌混凝土停止供应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另一方在接到通知十日内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另一方不同意变更、解除或不予以答复的视为未变更、解除,但依据合同一方享有解除权的除外。 2.买卖双方连续发生多笔买卖业务的,除买受人向出卖人以书面方式明确指示并得到出卖人的同意外,买受人所支付的货款均按照先结旧帐再结新帐的原则结算。 3.有关本合同的传真,函件、已签收的预拌混凝土送货单及其对账单均为本合组成部分。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 商砼买卖的合同7需方(甲方):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 2、施工单位:。 3、工程名称:。 4、工程地点:。 5、运距:。 第二条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混凝土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砂石需有进厂检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出场时必须由驻站监理签字认可; (2)水泥须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 (3)外加剂需要有相应的合格证和检测报告; (4)符合工程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第三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乙方供应的预拌混凝土应符合合同附件技术要求中所述的标准,如果技术要求中没有提及应执行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甲方有权进行检测,以确认混凝土能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甲方在混凝土到达交货地点后对混凝土进行检测,或必要时拒绝接受的权利,将不会因为在出厂前通过了乙方检测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2、甲方指定专人对乙方供应到现场的预拌混凝土的表观质量、数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初步检验,并在随车预拌混凝土发货单上签字。初验不符合要求的,允许乙方掺外加剂调整一次,但应通知甲,严禁任何人员在现场擅自加水。 除以上检验外,甲方或管理服务单位有权复检,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保留追究乙责任的权利,检验不合格的检验费由乙方负责。 3、混凝土的强度质量,以甲方按国家规范现场取样、制作及标养的试件,并以具有混凝土检测资质的质检站做出的检测结果为准。 4、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仅作为过程中双方暂估数量,不作为混凝土供应数量的结算依据。如甲方对乙方混凝土发货单中载明的数量有异议时,可随时抽检。抽检数量不足时,超过允许误差范围2 %,本批混凝土数量将按此抽检结果计算和核定。乙方供应的混凝土数量虽然在允许误差范围之内,但经抽检,出现多次负偏差(超过2 %时)的现象,甲方可以认为乙方有故意欺骗的行为,并有权对乙方提出警告、要求赔偿、甚至解除合同。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或者超过技术要求规定的初凝时间,塌落度超过技术要求规定的限值,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属于质量事故的,乙方除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外,还应对甲方做出如下赔偿: (1)工期赔偿:每耽误一天工期,赔偿元;( 2)信誉损失:一次性赔偿元至元。第四条价款结算与支付 1、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为基数,扣除钢筋含量,不加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 (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在甲方没有抽检的情况下,按甲方指定的验收人员签字的发货单数量为准。在抽检的情况下,按不足之比例(实际抽检数量/发货单载明数量)乘以本批混凝土供应方量为实际结算方量。 2、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3、合同价款:(本合同价款为暂估价,最终按合同约定的计算规则确定)。 应当认为乙方已经彻底查清,并在合同价格中全面并充分考虑到了以下几项: (1)影响到合同价格的全部条件和情况; (2)现场的综合情况; (3)已考虑了混凝土可能使用到各种碎石粒径的情况; (4)已考虑了甲方对混凝土的各种要求,特别是控制入模温度的要求; (5)已考虑了实际工地现场对坍落度的要求。 4、乙方应在前与甲方进行核对,办理对账单;乙方未在前办理签认手续的,视为乙方放弃当期的结算权及相应债权。当期对账单仅作为甲方财务暂时挂账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和付款依据。 5、最终结算按合同约定方式办理,最终结算单必须由甲方项目部材料主管、预算主管、经营副经理、项目经理签字,并报甲方材料和经营主管部门审核签字并加盖甲方行政章或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甲方包括签约代表及业务联系人在内的一切工作人员,代表甲方向乙方作出的职务行为,须加盖甲方的行政章或合同专用章确认方有效,其它情况下含甲方工作人员签名没有加盖甲方行政章或合同专用章等均属无效,不属甲方行为甲方概不负责任。 6、价款支付:本合同不付预付款,乙方必须具备满足本工程的流动资金,本工程垫资部分不计取利息。具体支付方视为 (1)完成后个月内支付对账单的%;完成后个月内支付对账单的%;结构封顶后个月内混凝土量结算完毕,支付结算款的%,余款在个月内次付清。 (2)第五条双方义务1、甲方义务 (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2)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3)应指派专人(提前24小时将名单书面通知乙方)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 (4)应遵守国家、北京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5)作业现场周边民扰和扰民的协调工作由甲方负责,乙方全力配合。如甲方委托乙方负责,乙方自愿无条件接受委托并全面负责。 2、乙方义务 (1)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指派专人与甲方保持联系,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保证甲方所需混凝土的连续性、均衡性。乙方确认已对工程现场位置和周边环境进行了勘察并知晓交通情况和工程所在地政府关于运输时限及道路限制的规定(包括临时性的),保证混凝土车辆不受任何时间限制(包括早晚高峰和交通限行等),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及时将混凝土送至现场,不能以此作为供货不及时的理由,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乙方应遵守国家及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同时乙方知晓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环境体系要求和__________________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得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不得对施工现场有关人员和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3)浇筑混凝土前,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强度报告、抗渗实验报告、产品出厂合格证等技术资料,并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原材复试报告及合格证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可抗力除外)不提供或延迟提供上述技术资料,否则由于资料不全无法进行浇筑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尚未支付乙方的剩余款项不予支付。 (4)乙方发生次供应不及时造成质量事故或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损失,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乙方车辆的一切环保、交通事项均由乙方自行解决,车辆使用必须满足北京市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甲方不负担乙方车辆由此造成的任何责任和经济损失。乙方负责混凝土运输及浇筑过程中因安全事故造成的全部责任,因乙方车辆或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物品、设施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6)乙方保证本合同所交付的混凝土免受第三人主张任何权利,保护和保障甲方免于承担本合同所交付的混凝土侵犯任何专利权、设计商标或名称或其他受保护的权利而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并应当保护和保障甲方免于承担由此导致或与此有关的一切损害赔偿费、诉讼费和其他费用,否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赔偿和承担。 (7)甲方提供给乙方用于混凝土结算的图纸,在结算完成后,乙方应把图纸完整地返还给甲方。 (8)如本工程其它标段的供应商供货不及时或混凝土质量(含外观质量,如坍落度、和易性等)问题或无法满足工程的需要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作为此标段的补充供货商或取替供应,乙方不应拒绝。 (9)为更好保证混凝土的质量,甲保留向乙方供应外加剂和水泥的权利,乙方不应拒绝,双方另行签订合同予以明确。 (10)所供混凝土必须是乙方本站商品混凝土,不得使用其他搅拌站的商品,乙方所设计的混凝土配合比,必须经甲方、监理和业主确认。未经甲方、监理和业主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配合比。 (11)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与本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第三者缔结转让本合同项下或基于本合同产生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或义务的合同或协议,也不得就本合同向第三人设定任何担保、抵押。未经甲方书面许可,该转让和担保、抵押行为对甲方不产生法律效力,并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除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外,并按本合同标的额的10 %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从应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予以扣除。 第六条违约责任 1、除非合同双方书面同意延迟到货外,若乙方未能按约定的时间运至施工现场则乙方应按本批未按时到货的货款10 %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本项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 %,如超过合同总价的2 %,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如延迟到货(含因混凝土质量问题影响的到货),已对工程的质量造成影响或停工,乙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同时,为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甲方有权另行采购,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如在"合同条款"第三条所述之检验和验收过程中,发现混凝土的质量不能达到"技术要求"的有关要求,甲方有权事先以传真或电话,向乙方提出索赔,并附上有关检验单位出具的检验证明。乙方须在收到甲方的索赔文件(包括传真件)后,两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认可是否接受甲方的索赔要求。如乙方在收到索赔文件两天内不作答复,则应视为该索赔要求已被乙方方接受。 3、上述条款对乙方提出的索赔,如乙方未能及时更换或延误到货时间影响了工程的进展或出现质量事故对工程造成潜在危险,甲方可以认定乙方不具备供应能力,为保证工程进度及质量,甲方在通知乙方后有权单方面终止、解除合同,从其它搅拌站采购替换的混凝土。但乙方必须赔偿甲方因另外购买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额外支出。对于合同中所列的索赔,在递交索赔文件后甲方有权直接从未结算的货款或质保金中获得赔偿。 4、在工程结构完工后日内,双方应办理完结算手续。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混凝土结算手续的,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甲方将不予办理结算手续。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委托任何第三人(单位)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发生到甲方滋事、聚众停留甲方办公场所、堵门或威胁甲方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等非正常办公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乙方应向甲方按照合同总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并视为乙方自愿放弃本合同项下债权,甲方无须支付剩余款项。 第七条合同终止 1、因乙方违约终止合同 (1)如果甲方发现乙方以下违约情形之一后,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未能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混凝土; (b)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c)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a)"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有关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b)"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甲方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书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各投标价丧失竞争性,剥夺甲方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获得的权益。欺诈行为还包括乙方擅自更改混凝土的配合比进行生产,改变重要原材料产地,使用非甲方指定的水泥品种等。 (2)如果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发出违约通知书后,甲方有权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混凝土类似的混凝土,或甲方有权采取其认为最合适的措施来完成被终止了的工程,乙方应对购买类似混凝土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或为了执行完成被终止了的该部分而甲方实际发生的直接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因甲方违约终止合同 (1)如果甲方严重违背了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而且这种违约没有任何条款允许时,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但前提条件是乙方应在终止合同前二个月内书面通知甲方,而甲方未能在这个期限内采取合理的措施以弥补其违约。 (2)在上款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偿其因违约而造成的任何直接损失。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3、因破产终止合同 (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乙方有责任而且必须支付甲方超过合同金额的合理的必须的费用。该费用是甲方为了执行完成被终止了的该部分而实际发生的直接费用,包括搬运费及所需的额外资料费。 4、工程暂停 (1)甲方可以在任何时间由于任何原因暂停工程,并以书面通知乙方暂停部分和暂停起始日以及重新恢复的大约日期,乙方必须在暂停起始日尽快暂停上述工程,但未暂停部分必须继续执行。若要恢复,甲方必须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说明恢复部分以及恢复的生效日,以便恢复前述暂停部分。 (2)在甲方提出工程暂停持续较长时间的情况下,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如果工程暂停是因为乙方违约造成的则本条款不适用。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就合同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就有关争议向甲方住所地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应具有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对本合同的资金支付与使用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利因素已做出了合理的安排和保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业主拨付工程款不及时导致甲方资金紧张,付款时间相应顺延,对此乙方给予充分理解,并承诺除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自愿放弃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利息及各项损失费用。 2、每期支付货款前,乙方必须按双方确认的暂定结算金额,全额出具发票给甲方或甲方项目部;如未提供,甲方有权拒付货款;年度终了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全部当年所有结算的全额合法发票,乙方应对提供的发票真实性负责。 第十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应以打印文字为准,手写部分无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就本合同有关事项,任何一方按照下列地址送达、寄送通知等法律文件,即视为已经有效送达另一方。如由于一方提供的送达地址或传真号码不准确,或送达地址或传真号码变更而未告知,按照下列地址送达、寄送通知等法律文件,仍然视为有效送达。 甲方(签章):______ 住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电话: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电话:______ 现场联系人:______ 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 住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电话: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电话:______ 现场联系人:______ 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商砼买卖的合同8合同号: 出卖方: 买受方: 为确保买受方工期顺利完成,维护双方共同的合法利益,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买受方承建河北省霸州市皇冠海鲜酒楼--日本屋建造工程,出卖方须按照以下约定向买受方提供该工程商品混凝土。 二、出卖方提供的产品名称,型号,价格,必须符合以下约定。 1、商品混凝土级配为c30。 2、水泥为早强硅酸盐。 3、掺加早强外加剂、抗冻外加剂。 4、混凝土供应尽可能为当天上午9时左右运输到施工现场,并配置泵送车。 5、混凝土试块由买受方指定车次,出卖方制作,买受方养护并按规定送测试中心试压。 6、以上1——5条组成为合同单价。 7、合同单价为:375、00元/m3(含税费)。 三、质量技术要求及验收标准和异议期限;按国家质量技术要求及国家标注执行,异议期为工程结束45天。 四、砼量计算方法及合理损耗:按出卖方发货单计算用量,买受方有权不定车次跟车抽检作为结算依据。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供货结束后次日一次性付清。 六、违约责任: (1)出卖方确保质量并及时供货,如违约则承担全部责任,并每天按未付款的3%收取违约金。 (2)买受方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款,如违约则承担全部责任,并每天按未付款的3%收取违约金; 七、解决合同纠纷方式:由双方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定; 八、为确保出卖方及时供货,1由买受方提前一天通知供砼数量、部位及等级。2指派专人验收及卸料。3确保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及车辆安全。 九、每月22日结算当月砼发生量,并委托签字认可。 十、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双方交易完全结束后自动解除。 十一、其他商定事项: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卖方:__________买受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 商砼买卖的合同9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使用预拌混凝土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 2、施工单位: 3、工程名称: 4、交货地点: 5、运距: 第二条预拌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供货质量和数量的确认 1、乙方供应甲方的预拌混凝土应执行现行有效的《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11385)、《预拌混凝土》(14902)、《预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107)等相关标准及本合同的约定。 2、甲方应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表观质量、数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核实,并在随车预拌混凝土发货单上签字确认。 如对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疑义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经双方核实后应以书面形式确认供货数量。 数量不足的,乙方应及时补足。 对施工浇筑过程中预拌混凝土的跑模、涨模、尾车申要预拌混凝土数量不准所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如经表观检验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经双方核实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 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过大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预拌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 属于甲方施工原因导致出现质量问题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____日内办结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所使用的预拌混凝土(除本条第3款约定部位外)采用下列第(2)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签字确认的预拌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不含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现行有效的《____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预拌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1)种方式结算。 3、对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时设施和其他非主体结构和二次结构等部位使用的预拌混凝土(或砂浆)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签字确认的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4、价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或甲方单方面停用乙方预拌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用乙方预拌混凝土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所欠价款。 第五条双方其他义务 1、甲方义务 (1)应按时办理预拌混凝土价款结算手续并支付价款。 (2)应根据工程进度需要,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出预拌混凝土使用申请单,内容应包括所需预拌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预拌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并作为每次供应预拌混凝土的依据。 (3)应遵守国家和____市的相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 应合理合法安排施工进度,应安排专人负责现场调度指挥,并应提供充分的安全作业环境和通行条件,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安排必要的冲洗设备和场地,确保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4)应负责提供必要的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设施。 作业现场由于预拌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均由甲方协调解决。 (5)应指派专人(应提前24小时将名单书面通知乙方)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核实确认。 (6)应遵守国家、____市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预拌混凝土施工和养护,不得自行添加水、混凝土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引发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2、乙方义务 (1)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混凝土浇筑安全交底。 (2)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预拌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预拌混凝土。 (3)以发货单载明的预拌混凝土作为结算依据的,应接受甲方随机抽检所载明预拌混凝土数量、质量的真实性。 (4)应遵守国家和____市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 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服从甲方指定人员合理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5)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预拌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经协商甲方仍未支付的,乙方可暂停供应预拌混凝土,直至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可暂留相关预拌混凝土技术资料。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现行有关规定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及时供应预拌混凝土的,应按现行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详见本款第(3)条;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经国家授权的质量检验部门确认,因乙方供应的混凝土质量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其他: ①由于乙方供应的混凝土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按合同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②为了保证混凝土浇注的连续性,如因乙方原因不连续供应混凝土时,在甲方书面通知后仍不能保证连续供应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另行安排其它单位进行供应,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各项损失; ③乙方人员和车辆在施工现场内移动,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一律由乙方负责; ④所供商品混凝土必须是乙方本站商品混凝土,不得使用其它搅拌站的商品混凝土,否则,甲方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向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对方。 2、本工程合同总价为:____(人民币大写:____元),实际结算总价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办理,但必须经甲方项目经理及经营副经理共同签字确认。 3、乙方提供的混凝土必须达到本工程的技术质量要求,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设计强度的115%。 4、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混凝土,如乙方在浇注中途以任何原因停止向甲方供应混凝土,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并在合同价格的基础上每方减15元作为双方最终结算价格。 5、双方约定工程底板扣除钢筋含量,其它工程部位不扣除钢筋含量进行结算。 6、冬施费及泵送费按双方共同确认的量计算。 7、本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权益不得转让给第三人。 8、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等值的正式发票。 因乙方原因无法提供正式发票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 补充约定按本合同后附样式办理签约事宜,所签补充约定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在签订合同时甲乙双方应提供法人单位授权证明及相应的资质材料,甲乙双方合同签约代表如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签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卖方(签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砼买卖的合同10合同编号: 甲方(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 乙方(需方):(以下简称____)。 法定代表人: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的权利与义务,保障本合同的顺利履行,在甲乙双方已对本合同做了充分阅读、了解并保证完全同意本合同项下所有条款的前提下,自愿签定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合同签订背景甲乙双方分别作为混凝土买卖合同的供方和需方,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混凝土买卖合同。 第二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产品名称____愿购买甲方生产(或经营)的 第四条、产品的品牌、规格、单价、货物总数量及货物总价款: 1、产品的品牌、规格、单价: 2、货物总数量和货物总价款:甲方提供给____的货物总数量为___________;货物总价款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产品价格变动 1、以上 第四条是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时约定的价格,若由于市场供求引起价格变动,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书面同意后确定产品的价格; 2、如需对产品进行调价,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加盖甲方业务章)通知____。 第六条、交货方式 1、甲方送货,同城运输的,由甲方负责直送; 2、甲方代运,甲方选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及运输工具,委托承运单位发货,力求装足容量货吨位,以节约费用。 第七条、货物验收____作为需方,有验收货物的责任,____在收到货物后的_______小时内及时验收货物并通知甲方,逾期视为货物验收合格。 第八条、交货责任及相关规定 1、____委托甲方代办托运的,自甲方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时起,视为甲方交货; 2、由甲方经货运公司送货到____的,____在验收货物时应在送货单及运输单上签字盖章,视为验收合格。如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与____无关,属于甲方履行不符。 第九条、货物风险转移货物在交付给____后,一切风险及责任均转移给____。 第十条、结算方式 1、甲方为垫____个月货款,第____个月结清 第一个月的货款,以此类推; 2、____转帐时必按甲方合同所指定的公司账户及账号转账,除甲方指定的账户账号,其它账户账号,甲方一律视同未收到货款。 第十一条、每月对帐制度及库存管理为确保往来帐目完整和清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建立每月对帐制度: 1、为方便双方财务结算,甲方在每月____日前将上月对帐单寄送或传真达____; 2、____承诺收到对帐单后三个工作日内对帐完毕,并在对帐单末页上盖章,原件寄回或传真给甲方,____自行复印存档; 3、甲方若由于工作需要或有业务人员调换等需要,____应配合做好对帐以及其它未清事宜的核对工作。核对时双方当事人必须书面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提供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认可的质量要求; 2、甲方提供的产品应保证不侵犯本合同外 第三人的知识产权; 第十三条、____的权利与义务 1、____有义务及时验收货物; 2、____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合格的货物; 3、____有义务按合同的约定支付货物价款; 4、____必须在浇筑混凝土的前三天向甲方提交书面供货计划,并写明供货时间、地点、规格数量等,以便甲方合理安排生产,确保混凝土按时供应。如有特殊要求,须再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 5、混凝土供应过程中,____应指定专人负责签收发货单。浇筑临近结束时,____应准确估算混凝土用量,并提前一小时通知甲方。 第十四条、禁止性条款若没有甲方书面授权,____有责任拒绝甲方任何人员以任何理由向____借支现金、借产品或借物品,除非甲方事后予以追认,否则一切后果由____自行承担。 第十五条、合同的续展本合同合作期限届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书面形式延长本买卖合同合作期限,也可另行签订合同。 第十六条、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未进行合同续签的; 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第十七条、甲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1、____未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货物价款,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_______天内仍未支付的。 第十八条、____解除合同的条件 1、甲方未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合格的产品,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_______天内仍未提供的。 第十九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应视为违约。 1、甲方单方终止合同(除第十七条约定外),除赔偿____的全部损失外,另按合同约定货物总价款的20%承担违约责任; 2、____单方终止合同(除第十八条约定外),除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外,另按合同约定货物总价款的20%承担违约责任; 3、____未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货物价款,应从应支付到期货物价款次日起,每日追加应支付到期货物总价款的千分之三。 第二十条、免责事由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政策和法规调控、战争、自然灾害等)应视为免责,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可能的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及时通知对方,协商解决办法。 第二十一条、合同争议及解决方式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甲乙双方协商由____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协商后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并且协商后的补充协议应作为附件附加在本合同后面。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共同遵守。 甲方:____盖章乙方:____盖章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商砼买卖的合同11需方:_____________(甲方) 供方:_____________(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预拌混凝土管理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就本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事项进行协商,达成并签订如下合同条款,由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主体资格 1.1甲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_____________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税务登记证号:_____________ 1.2乙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_____________税务登记证号: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 2.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 2.3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 2.4结构形式:_____________ 2.5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 2.6总高度:_____________ 2.7运距:_____________ 第三条商品混凝土价格和计量 3.1商品混凝土单价:以上商品混凝土单价为施工现场入模价(不含税,含税每立方加壹拾元),包括原材料、损耗、预拌加工、加工厂至施工现场的运输、泵送机械及泵送入模,其中泵送价格为15元3(如不采用泵送应扣减);还包括但不限于润泵砂浆费、原材料检验试验费、配合比试验费、试块制作费、养护费、检验试验费、税费等; 3.2合同总量和总价款: 3.2.1合同总数量暂定为_____________; 3.2.2合同总价款暂定为_____________元。 3.3计量:结算数量依据施工图纸及变更签证计算,不扣减钢筋,混凝土用量损耗已包含在上述3.1款单价内。乙方承诺为甲方硬化施工现场内道路提供相应强度等级的混凝土。 第四条质量标准和质量责任认定 4.1混凝土的质量执行《预拌混凝土》GB14902-、《预拌混凝土技术规程》DB211304-。 4.2混凝土的强度试验结果评定执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107。 4.3混凝土抗渗等级、坍落度和强度等级以甲方《预拌混凝土委托书》为依据。 4.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双方进行技术处理。若有争议,应委托____市质检站进行鉴定,确定质量责任,双方按确定结果承担各自责任。 第五条原材料控制 5.1水泥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强度等级不低于42.5,初凝时间不小于45分钟,终凝时间不大于10小时,水泥的其它化学指标、物理性能指标均应满足国家《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要求。水泥的用量要达到规范规定的标准。乙方必须提供水泥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以及复试报告。为保证混凝土外观颜色一致,乙方应保证使用同一种水泥和添加剂,确需变更时,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5.2粗骨料采用粒径为5-25的连续级配碎(卵)石,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大于10%,含泥量不大于1%,泥块含量不大于0.5%; 5.3细骨料采用中砂,含泥量不大于3%,泥块含量不大于1%,砂率应控制在40%左右; 5.4粉煤灰应符合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 5.5外加剂必须是经过有资质的检测部门检验并附有检验合格证明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 5.6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单位对乙方采购的原材料、混凝土配合比、预拌过程进行检查,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和建设监理单位的检查,对甲方和建设监理单位提出的问题应拟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隐患,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混凝土预拌和运输 6.1混凝土拌合必须均匀、颜色一致,不不得有离析和泌水现象; 6.2混凝土的运输必须使用搅拌车,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应控制在1小时内卸料完毕,当气温高于30。C时或运输距离较远时应采取缓凝措施; 6.3混凝土的运送频率(供料速度)应保证施工现场需要,确保混凝土浇筑的连续性,乙方应提供保证混凝土按时到达施工现场的应急预案给甲方,经确认后实施。 第七条质量检验 7.1预拌混凝土质量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检验的项目、标准按国家规范要求执行; 7.2乙方负责按规定对所供混凝土进行出厂检验,并向甲方提交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 7.3甲方负责交货检验,检验由监理单位主持,建设单位和甲乙双方共同参加; 7.4混凝土运输至施工现场后,首先按《混凝土拌和物理性能实验方法》(GB80-85)进行坍落度检查,坍落度应在《预拌混凝土》(GB14902-)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内,现场坍落度检查记录应以监理单位签字为准,若混凝土塌落度不合格,甲方有权退货。严禁在运输途中和施工现场向混凝土内任意加水; 7.5混凝土塌落度检验合格后,甲乙双方和建设监理单位共同取样,由甲方按规范做试块并负责进行标养。试块标养28天,送____市质监站进行试压并出具评定报告,评定结果作为检验混凝土是否合格的依据。若评定为不合格,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八条交货及签收 8.1乙方交货应满足工程需要,为保证及时供应,甲方应提前24小时以电话方式通知乙方,并在混凝土浇筑12小时前(特殊情况为4小时)向乙方发出《商品混凝土委托单》,委托单应载明甲方所需混凝土强度等级、塌落度、数量、施工部位、施工时间、入模方式等; 8.2混凝土运至施工现场开始浇筑时,所有权转移至甲方; 8.3乙方按甲方要求运至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原因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8.4甲方应派专人在施工现场对浇筑前的商品混凝土质量等进行检查验收,如有异议,应及时与乙方协调解决。如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8.5混凝土进场时应随车附带开盘鉴定和出厂质量证明等,并加盖乙方印章。 第九条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9.1支付流程:乙方提交申请--项目部审核进度和数量工程部审核数量采购部办理支付手续财务部支付; 9.2支付节点及比例: 9.2.1基础至0米,乙方出具收据后____日内支付已完工程量的70%; 9.2.2此后,每八层封顶,乙方出具收据后____日内支付当期已完工程量的.70%; 9.2.3主体封顶并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收据后____日内支付当期已完工程量的70%; 9.2.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全额发票后____日内结清余款; 9.2.5乙方提交申请时,应同时提交当期已完成混凝土量结算单、检验合格的混凝土强度检验报告等。 9.3结算: 9.3.1主体封顶后____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完整技术资料: (1)预拌混凝土出场质量证明书; (2)水泥的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3)外加剂、掺和料的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4)砂石料的检测报告; (5)预拌混凝土配合比; (6)按规定提供抗压、抗渗检验报告。 9.3.2主体封顶后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完工结算资料; 9.3.3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技术和结算资料后,____日内审核完毕或提出修改意见。 第十条双方的责任及权利 10.1甲方责任及权利 10.1.1应保证作业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安排专人负责现场调度指挥; 10.1.2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照明;、解决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泵送及浇注等原因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 10.1.3严格按国家标准要求施工,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以确保工程质量; 10.1.4乙方原因不能按时供应混凝土,甲方可通过其它渠道购进本次需要的混凝土。 10.2乙方责任及权利 10.2.1供货12小时前到施工现场了解相关情况,向甲方索取《商品混凝土委托单》,以确保混凝土供应的顺利进行; 10.2.2混凝土搅拌车辆及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应听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 10.2.3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商品混凝土委托单》将混凝土运送到施工现场,保证满足需要,因自身原因造成延误给甲方带来损失,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供应混凝土时,应提前8小时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10.2.4自觉接受甲方、建设、监理单位的检验检查和取样,如有问题,应积极配合解决,并承担自身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0.2.5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当地村民的关系协调,并承担费用。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合同订立后,甲方或乙方中途无故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时,将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未履行数量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11.2如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____日,应按逾期付款额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直至付清逾期付款额为止; 11.3乙方不能按时供应混凝土,也不按约定通知甲方,造成甲方不能按时浇筑混凝土超过2小时,乙方应按本次需要混凝土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停窝工损失。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因解释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约定向西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13.1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可由双方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13.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至本合同全部条款履行完毕时自行终止; 13.3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正文共6页。 甲方(章):_____________乙方(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 法定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砼买卖的合同12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运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第三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2022《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双方义务1.甲方义务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应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应指派专人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应遵守国家、北京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应承担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 2.乙方义务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数量及表观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解决。浇筑混凝土前后,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六条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北京市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________卖方: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附件编号:____________ 北京市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浇筑部位项目混凝土强度等级计划数量浇筑方式供货时间技术质量要求混凝土坍落度水泥品种外加剂品种结算单价混凝土单价汽车泵泵费地泵泵费外加剂费冬施期冬施费合计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签订日期:_ ____年___月___日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附件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商砼买卖的合同13甲方:________(购货单位) 乙方:________(供货单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一、通过友好协商,确定为甲方的重点供应商,主要负责甲方商品的供应。 二、采购主要内容及价格:水泥混凝土透水砖;具体型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质量检验要求 按照乙方提供的检验报告书进行检验 三、交货方式、接货地点、接货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订货流程 1、交货方式:以甲方发出的采购通知(甲方采购清单)上约定 2、到货地点: 3、订货流程: a、甲方列出所需货物清单,乙方按期备货; b、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发货给机料员,并提供一份清单给甲方的机料员; c、乙方在发货时保留一份单据,同时提供另一份单据给甲方; d、到对账付款时段时,乙方须提供单据与甲方对账,然后进行结算。 四、货款的结算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采用分农历三个 五、验收中发生纠纷的处理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视为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其他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六、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乙方可以拒绝收货;或双方协商退货,退货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七、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2、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 3、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4、除甲方指定接货人员以外,不得与其他人员进行货物交接。 八、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十、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协商解决。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行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 代办人:________代办人: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 商砼买卖的合同14需方(简称甲方): 供方(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落实甲乙双方关于买卖商品混凝土之事宜,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_)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就购销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昆山建颖商务办公楼 二、工程地点:科技广场北侧 三、供应混凝土量按照实际发生数量进行计算,计算混凝土数量: 以过磅方式进行计算混凝土立方数,标准以混凝土标号每立方标准重量为准。 四、供货期:自本工程开工时间至竣工验收完成。 五、混凝土价格:乙方按照苏州市每月发布的混凝土材料信息统一下浮18%作为本月混凝土结算价格,不同标号的混凝土价格应作相应的调整(例C15、C20、C25、C30、C35、C40、C45、C50)。补充说明: 1、以上下浮后的混凝土单件已含税; 2、泵送费按照实际用量每立方10元; 3、以下添加剂以实际用量为准,抗渗P6每立方6元、抗渗P8每立方8元、防冻剂每立方10元、细石每立方10元; 4、其他:以上下浮后的混凝土单价已含运输费; 5、混凝土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若检测不合格产生的回弹费用等一切由乙方承担。对甲方工程造成其他损失的,一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进行回弹检测项目,若回弹不通过,对甲方已完成的工程需要进行加固或增加其他相应补救措施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对工程期限拖延导致甲方相应损失及甲方向业主承担的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提供混凝土试块测试报告、混凝土资料等相关资料。 六、供货量的确认 1、甲方可对乙方提供的混凝土量进行随机抽验,抽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同一批次抽验的数量不少于2车,且平均欠量大于2%时,乙方应按该次抽验的总欠量的10倍数额标准对所有和甲方发生的供货数量进行赔偿并负责该批次抽验费用。 七、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要求 乙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02—20_《预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若江苏省或苏州市或昆山市的建设主管部门对混凝土质量有更高要求的,乙方应符合其他相关要求,并且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混凝土行业部门质量要求高于国家标准的,以高标准执行。 八、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在浇筑混凝土的1天前(或大体积或特殊预拌混凝 土浇筑,甲方应在5天前),以电话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塌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乙方;如遇甲方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改变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供方。 2、甲方应在建筑工地为商品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必备的条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 3、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后,甲方应尽快办理检查混凝土数量手续,并安排卸料。 4、若乙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约定,甲方有权拒收。 5、甲方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经约定的掺和料。 九、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标准或相关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根据合同和甲方通知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混凝土生产供应服务。 2、乙方负责按国家规范或者相关标准设计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须使用同一配比并采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乙方应及时按不同混凝土品种等级向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和产品使用说明书,甲方付清货款前应提供全部有关技术资料及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一切相关资料。未提供相关资料导致甲方无法进行备案或其他相关事宜的,甲方有权扣留货款。 3、乙方运送车辆和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相关负责人员的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 4、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混凝土质量和供应量的抽查,出现争议时,乙方应及时派员进行协商处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该承担一切赔偿责任(包括甲方向业主承担的相应赔偿责任)。 5、乙方不得拒绝供应小批量商品混凝土。若乙方拒绝供应的,甲方有权自行安排其他供应商供应,乙方以该批次混凝土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6、如甲方有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等违约行为,乙方应积极进行协商。如协商未果,可在提前15天书面通知甲方的情况下,停止向甲方供应混凝土。 7、乙方所属车辆、机械设备及有关人员造成甲方人员人身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为乙方代为垫付的赔偿款有权在所欠乙方货款中直接扣除。 8、乙方所属车辆、机械设备及人员造成甲方机械设备、工程等损坏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在所欠乙方货款中直接扣除。 十、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乙方根据甲方签认的发货单每月一次编制结算表,并提供给甲方,由甲方在结算表上签字确认数量及金额。乙方逾期未与甲方进行结算的,视为放弃结算。 2、支付方式: 1、甲方在本工程基础结束,收到业主工程款7天内,支付乙方供应量总额的50%货款; 2、主体工程施工时,每两个月结算一次,支付货款的50%货款数额; 3、甲方在本工程竣工验收,支付乙方供应量总额的70%货款其中扣除已支付货款数额; 4、剩余货款在竣工验收结束6~8月一次性全部付清。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商品混凝土货款时,应根据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货款的利息。 2、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大规模流行疾病、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洪、震等自然灾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供货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按甲方通知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混凝土,其损失由甲方承担;未运至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2、延误的供货期相应顺延。 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十三、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缓建、混凝土生产运送设备严重故障、乙方公司的原因导致混凝土无法正常供应)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乙方所属人员与甲方现场负责人发生争执以及与甲方人员发生打架、斗殴、偷窃等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5、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供货的时间,逾期供货3次及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因逾期供货导致甲方停工、窝工等一切损失。(超过甲方通知乙方供货时间30分钟以上视为逾期供货)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7、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10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8、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9、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相关赔偿条款的效力。 十四、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无效时,向昆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贰份,供方执壹份、需方壹份。 2、本协议为商品混凝土买卖协议,与其他协议相抵触的,以该协议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商砼买卖的合同15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商品混凝土的相关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 ; 施工单位: ;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第二条 混凝土的标号、单价、数量、金额(单位:元/m3) 第三条 交货的时间、数量、地点 l、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当月混凝土用量计划单,本周的混凝土用量计划单和三天混凝土用量计划单。 2、甲方须提前壹天书面传真或其它有效方式通知乙方所需混凝土的供应时间、标号、准确用量和浇筑部位,如有特殊情况要临时变更,应至少提前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按甲方通知的时间、数量地点完成混凝土的交付任务。 第四条 混凝土款支付方式: 1、甲方需在每月5日前付清乙方所浇筑混凝土款项的80%,超过付款期限的,按照甲方应付款总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乙方违约金。 2、最后一次混凝土款在本项目混凝土主体屋面浇筑完毕后一个月内一次付清 。 3、混凝土货款由乙方委派专人 持乙方结算单作为收款凭据,其他票据和人员一律无效(如变换人员乙方需书面通知甲方方可付款)。 第五条 计量验收及结算方式 1、该条以下内容的计量验收及结算方式仅针对甲乙双方。 2、本工程按车方计重结算,过磅量容重为2300-2450kg/m3,甲乙双方共同监督过磅。 3、每次混凝土浇完后,甲方对过磅量如有疑问必须在混凝土浇完24小时内提出,如未提出则视为双方认可。 4、结算单上甲方指定签字人: ,乙方指定签字人: ,经双方代表签字认可的混凝土用量结算单是甲方付款的最终结算依据,以后不再对该依据作任何补充、修改。 5、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续停工三十天(以甲方最后一次签收混凝土的日期作为停工日),甲方应于停工日起十五日内与乙方办理结算,并于停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乙方支付已供混凝土的全部款项。 6、甲方须于每月终了5日内与乙方办理混凝土的方量结算,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办理结算,否则乙方有权停止供应混凝土。 第六条 混凝土质量验收标准 1、乙方供应的预拌混凝土我国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有关规定进行验收,乙方应当在每次混凝土交付(浇筑)完后,向甲方提供该次混凝土7天和28天乙方出具的试压报告资料。 2、甲乙双方应对混凝土进行现场见证取样,甲方作标识乙方负责保养。 3、为了保证混凝土质量,甲方不得指定和提供任何原材料。如甲方有特殊原因指定使用及购买抗渗、膨胀等外加剂,则该部分的质量和资料由甲方保证,乙方保证供应混凝土的质量和资料。甲方需提前15天将提供的外加剂送乙方作相溶实验和对混凝土有无损害的实验,经乙方同意后方能使用。甲方派人到乙方搅拌站保管和添加。 4、甲方如对混凝土质量有异议,应于主体封顶完毕后90日内提出,并申请专业机构鉴定,超过异议期,即视为对混凝土质量认可。 第七条 甲方的工作 1、甲方应保证乙方在浇筑混凝土时占道,环保等城管手续。由于甲方的相关手续(如夜间施工等原因)不完善而造成乙方的混凝土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 2、甲方应当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周内,向乙方无偿提供建设工程的施工图和混凝土浇筑施工进度计划表。如有变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变更后的施工图和施工进度计划表。 3、在乙方浇筑混凝土前,甲方需完成当次要浇筑混凝土的模板安装、钢筋配臵、施工定位放线及其它必要的前期准备工作。 4、甲方保证混凝土在浇筑前,孔桩为无水状态,在每次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当按施工规范对浇筑后混凝土进行正常振捣和施工养护。对特殊要求的混凝土,甲方应当根据乙方提出的指导说明进行现场施工养护。 5、甲方无偿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及必要的配套设施。 6、甲方按合同约定按时和乙方办理结算,不能以其它任何理由推迟办理结算手续,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7、因特殊原因双方无法再继续合作时,甲方必须付清所有货款双方终止合同乙方退场,否则双方在未结清本工程所有货款之前,甲方不得与其他商混公司再签订本工程混凝土买卖合同。 8、甲方每次浇筑完混凝土后必须使用塑料薄模进行覆盖,否则因此产生的质量及裂缝问题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第八条 乙方的工作 l、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混凝土的等级要求,制作混凝土调配报告,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混凝土的检验报告,使用水泥和外加剂的出厂检验报告单和其它资料等。 2、乙方人员在甲方施工工地交付(浇筑)混凝土时必须服从甲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自觉保护甲方现场钢筋、模板等,维护甲方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 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要,对工程特殊部位进行养护的混凝土,向甲方提出必要的指导建议。 4、在正常浇筑时乙方必须保证施工现场有两台混凝土泵,每台混凝土泵每小时泵送混凝土不能少于20m,保证每次均能按甲方的要求提供混凝土供应量,不能满足供应由乙方承担甲方相应损失。 5、洗管废渣乙方必须保证每次浇筑完后负责清理干净。 第九条 安全文明生产 甲、乙双方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程,以人为本。乙方不违章冒险作业,甲方不得强行安排乙方从业人员在带有明显安全隐患的环境中作业。 第十条 混凝土损耗 1、在混凝土浇筑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混凝土损耗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由于甲方的准备工作不充分,导致混凝土无法浇筑或浇筑后影响质量损失,由甲方承担。 3、混凝土的爆模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地震、下雨、政府禁令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双方免除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三日内,仍无法按合同约定履行,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2、甲方逾期付款,经乙方催告后十五日内,仍无法按合同约定履行,乙方可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付清全额货款,并承担每天本合同混凝土总金额的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3、乙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时,应赔偿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方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合同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时 间:__________________时 间:__________________ 商砼买卖的合同16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建设单位: 2、 施工单位: 3、 工程名称: 4、 工程地点: 5、 运输距离: 第二条 方量约定 甲方认可乙方为本项目所需预拌商品混凝土唯一的生产厂家、本工程所用的预拌商品混凝土约80000立方全部由乙方提供。 第三条 单价(单位:元/m3) 1、P6抗渗增加/方,P8抗渗增加/方; 2、如甲方提供膨胀剂则乙方负责添加,另收人工费10元/方;如甲方无指定要求由乙方采购膨胀剂,则膨胀混凝土的价格在原价格基础上另增加25元/方; 3、细石混凝土、早强混凝土、水下混凝土价格在同强度等级混凝土基础上各增加28元/方; 4、运送范围超过15公里,每公里加 元/方; 5、有其它特殊要求而本合约未约定的混凝土价格另行商定。 第四条 汽车泵的使用 如由乙方提供汽车泵,则泵送费为37米泵车 元/方,47米泵车元/方。泵车每批次泵送方量不足50方的按50方结算泵送费,运距超过15KM的另行协商。如甲方确认以上价格即视为认可乙方为本项目汽车泵的唯一提供方,如使用其他泵车则为违约,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违约当次总额的两倍作为赔偿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甲方在本合同签定后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购物定金200万元整,乙方在送货达400万元时,甲方再支付200万元,以后乙方每送200万元货物甲方支付200万元整,全部主体结构封顶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需付清货款,以后货物每月结算一次,于次月7日前付清上月款项。 第六条 质量标准和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资料 混凝土强度合格判定方法:以标准法取样养护,所得28天轴心抗压强度为判定混凝土强度等级的唯一依据。 第七条 验收方法及期限 乙方混凝土送达后,甲方需在40分钟内完成取样及坍落度检测,并保证在50分钟内卸料完毕,并派指定人员对混凝土的质量和数量进行签认。若超过此时间,乙方不负任何质量责任。若甲方卸料完毕后未在发货单上注明卸料完成时间,视为超时。 第八条 计量方法及签认 乙方按甲方认可的混凝土配合比进行生产,并把混凝土方量标注在每车的出厂随车单上,甲方可随时过磅抽查,如有不符,以抽查的平均数作为该批次的每车混凝土的方量进行结算。乙方提供的混凝土重量在正负3%以内属正常。 第九条 各方责任 甲方: 1、 本工程在合同未解除前不能使用其他混凝土厂家的预拌混凝土; 2、 保证按合同及时支付货款,如违约,甲方按应付货款额支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3、提供混凝土月需求计划,并按工程进度提前48小时将日需求量通知乙方(月需求计划作为本合同副件),具体的浇筑部位、需要混凝土的时间、数量等要求提前4小时通知乙方。如遇乙方生产任务紧张与甲方要求的送货时间相冲突,可适当调整送货时间,其余时间保证及时将混凝土送到甲方工地。 4、 保证施工现场混凝土运输车行走道路畅通,足够的照明与用水,混凝土运输车卸料期间除乙方司机责任由乙方负责外,其余一切安全责任均由甲方负责。 5、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泵送设备则甲方负责设备进退场过程中的装卸、安全保障及管道布设清理保管工作,如甲方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6、 甲方应遵守国家、本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商品混凝土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7、 甲方连续30天不使用乙方的混凝土,则视为本合同履行终止,甲方应向乙方付清全部款项。 8、 甲方应该将混凝土货款直接支付到乙方的帐户上。若甲方将货款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必须凭乙方出具盖章的委托收款函支付;若甲方向个人支付合同约定的应付货款,则甲方必须凭乙方出具盖章的收款收据支付。否则,乙方不予认可,由此引起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乙方: 1、 应对混凝土所需的材料进行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2、 应按甲方所报使用计划按时按量供应混凝土。 3、 混凝土在路上的运输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运输车抵达交货地点后,服从甲方有关人员的指挥。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迟延履行的,在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后按照上述约定及时供应混凝土。 4、 及时向甲方提供砼相关资料。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按约定的付款期限及时支付每笔应付货款。如甲方未按时支付货款,乙方 有权停止供应混凝土,直至甲方支付完应付货款,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2、在双方合同未履行完毕或未解除合同前,甲方如使用其他混凝土厂家的预拌混凝土,则应立即付清欠款,并按合同总额的1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违反本合同相应规定造成的损失由负责方负责。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发生纠纷时,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则到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4、乙方若未能按甲方计划及时足量供应混凝土,或由于乙方供应的混凝土质量不合格,造成甲方的误工返工及机械闲置损失由乙方双倍承担,同时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造成的甲方损失(包括甲方向工程发包方的工期延误赔偿),按实际损失金额的15%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乙方提供混凝土,由乙方实验室在混凝土出厂前取样,按标准法养护,以28天抗压强度为评定混凝土是否合格的标准。取样、养护、试压过程甲方可派人监督。 2、甲方可根据需要随时对乙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双方在工地现场的取样为混凝土实际强度参照值;混凝土结构成型后进行的超声波、回弹、抽芯等检测可作为检验本工程混凝土施工、养护质量的方法。 3、 泵送混凝土前后疏通管道所使用的水泥砂浆,应按实际使用量与同强度等级混凝土以相同价格结算。 4、 如遇混凝土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混凝土生产成本变动时,双方应协商调整混凝土价格。 5、 甲方指定 、 为乙方向甲方供应的混凝土验收人,对相关数据进行核对,甲方指定的验收人的相关行为视为甲方行为。 6、 非乙方公司书面授权,乙方业务人员单方面的口头或书面承诺均不能视为乙方公司行为,不具备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所用混凝土供应完毕,货款结清后此合同失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约人: 业务代表: 单位地址: 电话: 开户行: 银行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约人: 单位地址: 电话: 开户行: 银行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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