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煤炭购销合同 |
范文 | 煤炭购销合同 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煤炭购销合同 ,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煤炭购销合同 1合同编号: 签订方式: 签订日期: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盖X) 居间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我国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明确双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致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煤炭居间合同: 一、居间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向 经营有限公司供货煤炭 万吨,提供居间服务。乙方充分发挥团队合作精神,策略联盟,优势互补,促成了甲方每月供货给____XX公司煤炭万吨。 以上要素以双方交易合同(交易合同编号为:________,以下称之为主合同)要素为准。 交货时间:以供、需双方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为准。 二、居间内容: 1 、乙方促成甲方与 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合同(即主合同)。 三、劳务报酬: 1、劳务报酬数额:甲方同意通过乙方的居间服务向 有限公司供货煤炭,数量为万吨,且甲方同意在乙方居间活动达到供需双方签定合同后,支付给乙方劳务费用,劳务费用按人民币 元吨(税后)计付,劳务费用总额为每月人民币 万元人民币 万元整(税后)。 2、劳务报酬支付时间:甲方于供需双方指定装货港口(秦皇岛XX)乙方促成甲方与 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合同(即主合同)后,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一小条约定方式,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之该批煤炭交易的劳务费用。 3、劳务报酬支付方式:甲方须将应支付的劳务费用汇入以下乙方或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合同期间每月甲方分别汇入乙方帐号,金额共计人民币 万元人民币 万元整(税后)。 四、条款: 1、在乙方居间服务达到甲方与 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合同(即主合同)后,即视为乙方完成居间服务,甲方应按协议支付乙方劳务费用。甲方与 有限公司双方在签订正式合同后的一切纠纷或终止合同的行为,由甲方与有限公司协商解决,乙方无责任。 2、甲方作为支付人,以全部法人责任,在伪证处罚条例下,合法地代表公司,保证根据以下条款,并确认以不可撤消的承诺按本居间合同的相关约定支付居间劳务费。 3、支付劳务费的所有责任将由甲方承担,一旦支付给乙方受益人的账户后,甲方将不会再负任何责任。甲方使用电汇方式分别支付到乙方指定的不可撤销的受益人账户,并提供支付成功的凭证作为完成支付的证明。 4、本合同的内容不得透露给第三方,若有违约造成的损失,按现行法律,追究违约方相应的赔偿。 5、诚信合作。在法律上不得有欺骗行为及泄漏有关客户交易咨询的行为,无论是直接或间接地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客户和相关咨询透漏给任何第三者,包括客户的名字、地址、电话、传真、电邮号码等信息。 6、本协议客户范围只限于 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合同(即主合同)的甲方(买方)客户。 7、本协议不得随意变动或修改,如有重新商讨的事项要以补充协议签字确认。 8、任何传真及正本文件、电邮通知都可视为约束及执行本协议的有效文件。 9、本协议提前解除或延期必须经共同签署同意始为有效、缺一方签字盖X视为无效。 五、违约责任: 1、若甲方与 有限公司二方任何一方违约,对守约方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可向违约方追偿,乙方无责任。 2、如甲方有延迟支付或拒绝付款的行为出现,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以每天支付与本居间合同之劳务费用总额百分之五标准的违约责任金。 3、本合同以主合同为前提,主合同因为不可抗拒的原因不成立,甲方不承担任何劳务费用。有限公司主体原因造成主合同无效,甲方亦不承担劳务费用。 4、如守约方按上述违约条款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说明违约金金额。违约方应在收到通知后____日内将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 5、本协议所有签署的版本,包括传真电子邮件或数字传输,都应当视为合法约束文件。甲方在此同意和保证不可撤消地以人民币支付规定的劳务费给上述受益人。本劳务费保护协议将视为主合同的一部分。 6、如果发生任何争议,合同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将由原告选择的人民裁决。 六、本合同记载的联系地址为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的送达地址,如有变更,须及时通知合同其它方,否则仍以上述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邮寄送达的,在付邮日后第10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 七、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壹份。经甲方签字盖X后即生效。(本合同电签有效) 八、附:本合同中的委托方(甲方)同时为主合同供需双方中的求购方,即购买人(甲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____日期:____日期 煤炭购销合同 2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煤种、数量、价格及交提货时间:1/3焦煤,20xx年11月16日前供应数量15000吨,车板含税价格920元/吨(含增值税)。 二、质量标准:Ad≤9.5%,Vdaf为28%-35%,Std≤0.6%,全水份不超过8%,G≥76,Ymm≥14,Xmm≥60(质量指标需变动时,及时通知供方)。 三、验收标准及途中损耗: 以静乐县煤化有限公司计量、化验数据为准,如有质量异议,可到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进仲裁检验。采样、制样、化验执行国家标准。运输途中收现数量缺失,由需方负责,正常损耗由供方负责。 四、结算方式: (一)合同签订,需方预付供方货款500万元。 (二)根据静乐县煤化有限公司化验批次,分段加权计算定价,一票结算。 五、质量考核情况: (一)计价水份为8%,超出部分扣重。 (二)灰份在9.5—9.8之间每0.1%扣款1元/吨,在9.8—10之间超0.1%扣款3元/吨。 (三)硫分在0.6—0.65之间每超出0.01%扣款3元/吨,在0.65—0.7之间每超0.01扣款5元/吨。 (四)挥发份每超1%扣款1元/吨。 (五)G值低于规定12以下,指标每降低1个指数,扣款3元/吨。 (六)Y值低于规定12以下,指标每降低1个指数,扣款3元/吨。 (七)超出所限等级,均按所超部分最高扣款。益隆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化验数据单为依据。 六、违约责任:如供方质量、数量达不到上述要求,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认为供方违约,供方无条件退还预付款,并依据《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需方损失。 七、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或上诉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八、碰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国家政策性原因而无法发行合同,合同自然解除,双方无条件结清。 九、未尽事宜,双方再议。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十、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购销合同 3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销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现就甲乙双方购销煤炭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煤炭品种: 粉 煤。 二、煤炭数量: 10000 吨。 三、计量方式:以 乙 方过衡数为准,乙方允许甲方在扣除 %的杂质后为结算数量。 五、煤炭价格: 5.1 一般纳税人含税价 195 元/吨,合计 1950000 元人民币。 5.2 一票结算到站价 元/吨(含增值税);合计 元人民币。二票结算到站价 元/吨(含增值税 元/吨、运输税 元/吨)。合计 元人民币。 5.3 质价挂钩办法:如所购煤炭发热量低于 大卡/千克,每降低1大卡/千克扣除煤款 元/吨,低位发热量低于 大卡/千克的煤,拒不接受。 六、付款及结算方式: 6.1甲方预付乙方煤款,每月月底甲乙双方兑票核实吨位后,乙方向甲方开据增值税票及收款收据结算。 6.2结算或付款日期为每月二十日(如遇节假日结算或付款日期顺延)。 七、验收方式: 7.1 质量的确定:甲方对购进乙方的煤炭每月不低于3次的取样化验,如加权平均值不 符合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按合同相关规定付款。乙方如对甲方化验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甲方化验通知单一周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样品以化验副样为准。复检结果如在误差之内以原结果为准,否则以副样为准,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7.2如乙方的高温煤、着火煤、矸石大等杂质煤进场,甲方按废煤处理,并及时以书面或电传的方式通知乙方到现场验货,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场验货,乙方在24小时内未到场的,甲方按验收结果处理。 八、提货方式及运杂费结算: 甲方自行组织汽车运输,运输途中所遇风险及运杂费由甲方承担。 九、不可抗力: 9.1甲乙双方一旦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合同的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将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通知对方,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有关方可免除其责任。 9.2 本合同所说的不可抗力是指《合同法》第171条所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十、其它: 10.1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如有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则违约方向守约方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0.2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矿供煤,若甲方发现乙方串矿供煤则每发现一次向甲方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 10.3 乙方应做到均衡供应,保质保量完成合同规定的执行计划。 10.4 提煤单内容必须依照甲方要求的格式及内容填写清晰、准确、齐全,且加盖煤矿销售专用章,否则不予开结算票。 10.3煤炭价格随行就市,如有变动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若因本合同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引发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选择向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生效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后立即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08月08日起至20xx年10月09日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煤炭购销合同 4合同编号: 签定时间: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真诚合作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在汾水镇瑞源货场的煤炭的相关事宜协商如下: 第一条 数量及交货期限 1、交货物数量:以汾水镇瑞源货场实际过磅数量为准 2、交货期限: 第二条:交货方式 乙方支付XX万货款给甲方后,甲方马上派人配合乙方办理提货手续,乙方自己负责汽车运输在XXXXX货场自提。甲乙双方在货场一起核算完实际过磅数量后,乙方把欠甲方剩余的货款先行支付此批煤炭的仓储费用,最终剩余的货款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价格 (不含税) 第四条:付款 付款方式:以汇入指定银行的时间、金额为准。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或本合同有关而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XXXXXXX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壹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担保人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自甲方收到乙方款项时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 为确保乙方履行本合同,由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为乙方提供无限责任保证,担保至乙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履行完毕止。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税号: 税号: 法人或代表人盖章签字:法人或代表人盖章签字: 担保人盖章签字: 煤炭购销合同 5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交货时间: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货完毕 数量:_________ 原煤产地:_________ 二、交货地点:甲方货场 三、煤炭运输时间: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 四、质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qnet.ar≥5000kcal/kg 2、挥发份:vad 22%—28% 3、全水份:mt≤8% 4、含硫量:___st.ad≤0.7% 5、焦渣特性:2—5 6、灰份:___aad≤24% 7、粒度:粒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价格及金额 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要求,在5000 kcal/kg的基础上,定价为______元/吨(按1票结算)。高于5000 kcal/kg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 六、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乙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 (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运输中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热电燃气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在4901-5000kcal/kg之间,扣减______元/吨,在4801-4900kcal/kg,扣减20元/吨,低于4800kcal/kg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已入库部分按热值与吨煤产气量理论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kcal/kg---5500kcal/kg内,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______元/吨,在5500kcal/kg---5800kcal/kg内,发热量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______元/吨,大于5800 kcal/kg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0.1%,价格下调______元/吨. 7、挥发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______元/吨。 八、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举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黄岛区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开户行及帐号: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开户行及帐号: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煤炭购销合同 6合同编号: 甲方(销方): 签订日期: 乙方(购方): 签订地点: 经双方协商一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签订本合同严肃执行。 一、交货方式:黄XXX,装运港口离岸平仓交货。 二、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乙方承租船舶并支付相关海运费用。甲方不承担船舶亏载、移舶、滞期等一切支付。 三、付款及结算方式:实际结算数量以装运港港口水尺数量为准。乙方在装船前以现汇方式预付20%定金及80%货款。乙方未付清该笔货款前。该船全部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处理该批货物。 四、购销双方责任:甲方负责在收到货款后联系XX下达港口装船确认单,乙方负责办理船舶到港其它手续。 五、购销双方违约责任:乙方如不能在装船前付清货款,甲方有权扣留20%定金作为违约金,乙方需再行支付20%货款。由此造成的一切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XXX在装船港滞港产生船舶滞港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六、其它约定事项: ⑴如双方履行合同期间及区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如战争、封锁、骚乱、铁路及航道阻塞以及风灾、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甲乙双方不须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负责。 ⑵煤质无奖罚。 ⑶供货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具体供货期限视XX该煤种供货情况而定)。 ⑷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同具法律效力。 七、因本合同产生的经济纠纷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购销合同 7合同编号: 甲方(需方): 乙方 (供方):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交货时间式量原煤产地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货完毕 二、交货地点: 甲方货场 三、煤炭运输时间: 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 四、质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Qnet.ar≥5000Kcal/Kg 2、挥发扮: Vad 22%一28% 3、全水份:Mt≤8% 4、含硫量: st.ad≤0.7% 5、焦渣特性: 2—5 6、灰份: Aad≤24% 7、粒度:精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价格及金额 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要求,,在5000Kcal/Kg的基础t,定价为 元/吨(按l票结算)。高于5000Kcal/Kg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 六、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最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己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运输中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热电燃气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台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在4901—5000KCal/Kg之间,扣减10元/吨,在4801—4900KCal/Kg,扣减20元/吨,低于480KCal/Kg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已入库部分按热值与吨煤产气量理论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KCal/Kg-- 5500KCal/Kg内,每增加lOOKCal/Kg,价格上调10元/吨,在5500KCal/Kg--580KCal/Kg内,发热量每增加lOOKCal/Kg,价格上调5元/吨,大于5800KCal/Kg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0.1%,价格下调5元/吨. 7、挥发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l0元/吨。 八、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备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具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一、本台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准格尔旗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台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及帐号 开户 行及帐号 年 月 日 煤炭购销合同 8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 乙方: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总金额: 二、矿方定期定时对煤碳质量进行化验,确保质量合格。 三、矿方不负责运输,由需方自行解决运输问题。 四、购煤合同以预付款的方式进行开票,并加盖财务公章方可有效。 五、货物以散装行式,不进行规格包装。 六、矿方不得延期发货,如遇自然灾害或重大事故与需方共同协商。 七、本销售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自行协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煤炭购销合同 9甲方(销售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煤炭品种、数量、价格 品种 数量 (吨) 单价(元/吨) 总价(元) (数量×单价) 含税 不含税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煤炭质量 成份 标准 水分 全硫 发热量 灰融点 (ST) 粒度 固定碳 粘结度 空气 第三条交(提)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提)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提)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提)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煤炭验收 1.煤炭交(提)货后,由双方约定在_____日内完成验收。 2.质量确认:双方同意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检验结果为准。 3.数量确认: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实际装载数量允许合同数量(±_____%)溢(亏)吨。 第五条支付方式 经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可选择下述第_____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约定时间如期足额将煤炭货款支付给甲方。 1.在签署本合同后_____日内,支付全部货款。 2.煤炭装运后,按装运数量先支付_______%货款,在验收确认后______日内,付清全部货款。 3.在煤炭经验收交接并办妥有关手续后_______日内付清全部货款。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煤炭货款的,应当每日按照逾期支付部分货款的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甲方逾期交付煤炭的,应当每日按照逾期交付部分货款的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_____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甲方交付煤炭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双方约定按照以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交付煤炭数量不符合约定的,双方约定按照以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九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纳税人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纳税人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煤炭购销合同 10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销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现就甲乙双方购销煤炭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煤炭品种: 粉 煤。 二、煤炭数量: 9000 吨。 三、计量方式:以 乙 方过衡数为准,乙方允许甲方在扣除 %的杂质后为结算数量。 、煤炭价格: 4.1一般纳税人含税价 194 元/吨,合计 1940000 元人民币。 4.2一票结算到站价 元/吨(含增值税);合计 元人民币。二票结算到站价 元/吨(含增值税 元/吨、运输税 元/吨)。合计 元人民币。 4.3质价挂钩办法:如所购煤炭发热量低于 大卡/千克,每降低1大卡/千克扣除煤款 元/吨,低位发热量低于 大卡/千克的煤,拒不接受。 五、付款及结算方式: 5.1甲方预付乙方煤款,每月月底甲乙双方兑票核实吨位后,乙方向甲方开据增值税票及收款收据结算。 5.2结算或付款日期为每月二十日(如遇节假日结算或付款日期顺延)。 六、验收方式: 6.1质量的确定:甲方对购进乙方的煤炭每月不低于3次的取样化验,如加权平均值不符合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按合同相关规定付款。乙方如对甲方化验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甲方化验通知单一周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样品以化验副样为准。复检结果如在误差之内以原结果为准,否则以副样为准,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6.2如乙方的高温煤、着火煤、矸石大等杂质煤进场,甲方按废煤处理,并及时以书面或电传的方式通知乙方到现场验货,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场验货,乙方在24小时内未到场的,甲方按验收结果处理。 七、提货方式及运杂费结算: 甲方自行组织汽车运输,运输途中所遇风险及运杂费由甲方承担。 八、不可抗力: 8.1甲乙双方一旦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合同的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将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通知对方,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有关方可免除其责任。 8.2本合同所说的不可抗力是指《合同法》第171条所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九、其它: 9.1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如有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则违约方向守约方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9.2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矿供煤,若甲方发现乙方串矿供煤则每发现一次向甲方支付9000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 9.3乙方应做到均衡供应,保质保量完成合同规定的执行计划。 9.4提煤单内容必须依照甲方要求的格式及内容填写清晰、准确、齐全,且加盖煤矿销售专用章,否则不予开结算票。 9.3煤炭价格随行就市,如有变动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若因本合同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引发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选择向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生效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后立即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08月08日起至20xx年9月09日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煤炭购销合同 11甲 方(供方): 乙 方(需方): 为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供需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一致的基础上就煤炭购销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订煤炭购销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一、煤炭品种质量明细表 二、煤质调价 2.1 以表1品种的“发热量”为基准,实际交货热值每增减1 kcal/kg,价格增减(品种合同价格/基准发热量)元/吨,同比例奖罚。若实际交货值低于基准值200 kcal/kg以上,则超过200 kcal/kg以上部分,每降低1 kcal/kg双扣或拒收(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 2.2 以表2品种的“硫分”范围为基准,实际交货硫分符合规定范围,价格不作调整,实际交货“硫分”大于0.8%时,每超过0.1每吨扣2元,实际交货“硫分”大于1.0%时乙方有权拒收或双方价格另议。 2.3 除2.1和2.2条款明确的煤质调价指标,其它指标均不作为调价的依据。如发生超出2.1和2.2条款所述煤质范围的偏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合同价格: 3.1 一票含税平仓价495元/吨(全额一票增值税),做为本合同煤炭结算基准价。 四、交货地点、方式及所有权的转移 4.1 交货地点:京唐港或塘沽港。 4.2 交货方式:装船港离岸平仓交货。 4.3 货物所有权自甲方收到乙方货款时发生转移,收货单位以需方提供为准。 五、数量、质量的确认 5.1 数量确认:以装货港港口过磅单数量为准。 5.2 质量验收: 5.2.1 由甲、乙双方认可的装船港具有资质的第三方(SGS)或华夏力鸿检验机构进行船采检验为准,并以船采 检验报告为准、并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5.2.2 甲、乙双方有现场监督的权利,但不能影响和干预第三方(SGS)检验机构单位采、制、化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独立进行。 5.2.3 甲方应在受载煤船从装船港离岸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质量检验结果传至乙方。甲、乙双方如对数量、质量检验结果存有异议。可在受载煤船从装船港离岸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权威检验机构(SGS)进行复检,并以此作为最终结算依据,逾期视为对质量检验结果无异议。复检费用由与最终检验结果偏差较大的一方按照第三方(SGS)检验机构收费标准承担。若偏差相同,则复检费用由提议方承担。偏差70大卡以内还遵守原检验结果。 六、运输调度 6.1 海运承运单位由乙方指定。乙方应在装船前7日内向甲方提供船期计划,并在受载煤船到达装船港前3天通知甲方船期动态预报。 七、结算及付款 7.1 乙方以传真等方式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船务合同并加盖公章确认后,本合同生效。 7.2合同签订后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船名(航次)办理下水单,乙方见下水单付80%货款,待第三方化验报告和水尺单出来后,甲乙双方核算无误后结清余款甲方开出全额增值税发票给乙方,一船一结算,以此类推。 7.3 结算数量以吨为单位,保留至个位数。以质计价时,发热量以kcal/kg计价,保留至个位数。结算单价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7.4 港口建设费由甲方承担,装船前港口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8.1因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数量及船舶适航性抵港装船,造成合同不能执行,或者甲方办理下水单后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超过付款期限两个工作日仍未完成本合同规定付款的,均视为乙方违约赔偿给甲方。以上违约赔偿金定为总货款的5%。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2如乙方提供有效船务合同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甲方不能办理好下水手续,或者乙方船到甲方指定港口没有按时装船,均视为甲方违约赔偿给乙方。以上违约赔偿金定为总货款的5%。同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不可抗力 9.1 如在甲、乙双方履行合同期间及区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如战争、封锁、骚乱、沉船、 铁路及航道阻塞以及火灾、水灾、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毋须 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负责。 9.2 发生不可抗力后,不能正常履行合同一方应第一时间将详情通知对方,并有义务尽量将 损失降到最低。 9.3 不可抗力解除后,甲、乙双方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取消履行本合同,双方应本着 相互谅解、互惠互利原则协商确定。 十、争议解决 10.1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执,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若30 天内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向签约地所辖法院提起诉讼。 同的其他条款。 十一、合同生效、有效期 11.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20xx年1月10日止。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2.1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均有权对本合同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对此双方应本着相互解决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在双方未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及制作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有效组成之前,提出的修改意见不视为成立。 12.2 一旦甲、乙双方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应以补充协议形式经双方加盖合同章确认,视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购销合同 12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质量要求: 1、 灰分:2、 挥发份:3、 4、 5、 煤种:甲方必须按照和乙方商定的煤种供给乙方发货,严谨掺假或发成其他煤种,如发生整车扣出吨位。 二、数量:每月甲方必须保证给乙方供应无烟煤数量不得少于 1000 吨,客观因素除外。 三、价格:980元/吨。 四、验收方式:以乙方化验、过磅为准,如有异议协商解决。 五、交货地点:乙方指定煤场。 六、运输方式:由甲方组织运输。 七、付款方式:预付货款,款到发货。 八、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或由法院裁定。 十、其他约定事项: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合同期限20xx年4月24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热电厂 ********有限公司 煤炭购销合同 13甲 方(供方): 乙 方(需方): 一、为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供需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一致的基础上就煤炭购销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订【煤炭购销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二、煤质调价 2.1 以表1品种的发热量为基准,实际交货热值每增减1 cag,价格增减(品种合同价格基准发热量)元吨,同比例奖罚。若实际交货值低于基准值200 cag以上,则超过200 cag以上部分,每降低1 cag双扣或拒收(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 2.2 以表2品种的硫分范围为基准,实际交货硫分符合规定范围,价格不作调整,实际交货硫分大于0.8%时,每超过0.1每吨扣2元,实际交货硫分大于 1.0%时乙方有权拒收或双方价格另议。 2.3 除 2.1和 2.2条款明确的煤质调价指标,其它指标均不作为调价的依据。如发生超出 2.1和 2.2条款所述煤质范围的偏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合同价格: 一票含税平仓价495元吨(全额一票增值税),做为本合同煤炭结算基准价。 四、交货地点、方式及所有权的转移 4.1 交货地点:京唐XX或塘沽港。 4.2 交货方式:装船港离岸平仓交货。 4.3 货物所有权自甲方收到乙方货款时发生转移,收货单位以需方提供为准。 五、数量、质量的确认 5.1 数量确认:以装货港港口过磅单数量为准。 5.2 质量验收: 5. 2.1 由甲、乙双方认可的装船港具有资质的 第三方(G)或华XX进行船采检验为准,并以船采 检验报告为准、并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5. 2.2 甲、乙双方有现场监督的权利,但不能影响和干预 第三方(G)检验机构单位采、制、化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独立进行。 5. 2.3 甲方应在受载煤船从装船港离岸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质量检验结果传至乙方。甲、乙双方如对数量、质量检验结果存有异议。可在受载煤船从装船港离岸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权威检验机构(G)进行复检,并以此作为最终结算依据,逾期视为对质量检验结果无异议。复检费用由与最终检验结果偏差较大的一方按照 第三方(G)检验机构收费标准承担。若偏差相同,则复检费用由提议方承担。偏差70大卡以内还遵守原检验结果。 六、运输调度 6.1 海运承运单位由乙方指定。乙方应在装船前____日内向甲方提供船期计划,并在受载煤船到达装船港前3天通知甲方船期动态预报。 七、结算及付款 7.1 乙方以传真等方式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船务合同并加盖公章确认后,本合同生效。 7.2合同签订后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船名(航次)办理下水单,乙方见下水单付80%货款,待 第三方化验报告和水尺单出来后,甲乙双方核算无误后结清余款甲方开出全额增值税发票给乙方,一船一结算,以此类推。 7.3 结算数量以吨为单位,保留至个位数。以质计价时,发热量以cag计价,保留至个位数。结算单价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7.4 港口建设费由甲方承担,装船前港口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8.1因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数量及船舶适航性抵港装船,造成合同不能执行,或者甲方办理下水单后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超过付款期限两个工作日仍未完成本合同规定付款的,均视为乙方违约赔偿给甲方。以上违约赔偿金定为总货款的5%。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2如乙方提供有效船务合同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甲方不能办理好下水手续,或者乙方船到甲方指定港口没有按时装船,均视为甲方违约赔偿给乙方。以上违约赔偿金定为总货款的5%。同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不可抗力 9.1 如在甲、乙双方履行合同期间及区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如战争、封锁、骚乱、沉船、 铁路及航道阻塞以及火灾、水灾、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毋须 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负责。 9.2 发生不可抗力后,不能正常履行合同一方应 第一时间将详情通知对方,并有义务尽量将 损失降到最低。 9.3 不可抗力解除后,甲、乙双方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取消履行本合同,双方应本着 相互谅解、互惠互利原则协商确定。 十、争议解决 10.1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执,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若30 天内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向签约地所辖法院提起诉讼。 同的其他条款。 十一、合同生效、有效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 2.1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均有权对本合同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对此双方应本着相互解决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在双方未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及制作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有效组成之前,提出的修改意见不视为成立。 1 2.2 一旦甲、乙双方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应以补充协议形式经双方加盖合同章确认,视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2.3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购销合同 14合同编号: 甲方(需方):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交货时间数量原煤产地 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货完毕 二、交货地点:甲方货场 三、煤炭运输时间: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 四、质量要求(以甲方心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Qnet.ar ≥ 5000KCal/ Kg 2、挥发份:Vad22 %―28 % 3、全水份:Mt ≤ 8 % 4、含硫量:St.ad ≤0.7 % 5、焦渣特性:2―5 6、灰份:Aad≤24 % 7、粒度:粒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价格及金额 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要求,在5000 KCal/ Kg的基础上,定价为元/吨(按1票结算)。高于5000 KCal/ Kg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 六、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止该批合同,乙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运输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甲方安排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热电燃气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在4901-5000KCal/Kg之间,扣减10元/吨,在4801-4900KCal/Kg,扣减20元/吨,低于4800KCal/Kg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已入库部分按热值与吨煤产气量理论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KCal/ Kg---5500KCal/ Kg内,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10元/吨,在5500KCal/ Kg---5800KCal/ Kg内,发热量每增加100KCal/ Kg,价格上调5元/吨,大于5800 KCal/ Kg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0.1%,价格下调5元/吨. 7、挥发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10元/吨。 八、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举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黄岛区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 开户行及帐号:_______开户行及帐号: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煤炭购销合同 15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交 货 时 间数量原 煤 产 地 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货完毕 二、交货地点:甲方货场 三、煤炭运输时间: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 四、质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qnet。ar ≥ 5000kcal/ kg 2、挥发份:vad22 %—28 % 3、全水份:mt ≤ 8 % 4、含硫量:st。ad ≤0。7 % 5、焦渣特性:2—5 6、灰份:aad≤24 % 7、粒度:粒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价格及金额 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要求,在5000 kcal/ kg的基础上,定价为??元/吨(按1票结算)高于5000 kcal/ kg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 六、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乙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 (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 运输中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 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热电燃气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在4901—5000kcal/kg之间,扣减10元/吨,在4801—4900kcal/kg,扣减20元/吨,低于4800kcal/kg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已入库部分按热值与吨煤产气量理论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kcal/ kg——5500kcal/ kg内,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10元/吨,在5500kcal/ kg——5800kcal/ kg内,发热量每增加100kcal/ kg,价格上调5元/吨,大于5800 kcal/ kg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0。1%,价格下调5元/吨。 7、挥发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10元/吨。 八、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举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黄岛区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及帐号: 开户行及帐号: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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