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 |
范文 | 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通用10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追求意识不断提升,我们都会用到申请书,利用申请书我们可以表达自己的愿望和诉求。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申请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 篇1反申请人:模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反申请人:姓名,联系方式 反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裁决被反申请人赔偿因工作严重失职给反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8449.39元。 事实与理由: 被反申请人于20xx年3月20日到反申请人处工作,从事钳工工作。 20xx年6月7日,被反申请人在完成一项一汽MV3-5310381模具的压件工作时,未按照工作流程进行操作,致使上下模具错位,MV3-5310381全套模具压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449.39元。 20xx年7月8日,被反申请人辞职。对于给反申请人造成的损失,被反申请人未予以任何赔偿。现反申请人依法提出反请求,请依法裁决。 此致 烟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反申请人: 申请日期: 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 篇2反请求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住址、等)。 反请求被申请人:(单位名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 仲裁反请求: 事实和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此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反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附:本申请书副本份 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 篇3反诉人(本案被申诉人):广西xx通讯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xx大厦xxx室 法定代表人:吴xx 被反诉人(本案申诉人):韦xx,女,23岁,壮族,住广西南宁市xx路xx小区,电话号码。 因韦xx与广西xx通讯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提出劳动争议仲裁反请求。 反请求事项: 1.裁定被反诉人支付赔偿反诉人的培训费人民币xx元; 2.裁定被反诉人赔偿反诉人重新培训所需费用xx元; 事实与理由: 20xx年3月11日,被反诉人与反诉人口头约定:由反诉人提供培训费用xx元资助,被反诉人通过远程方式参加话务员上岗职业培训,为了方便被反诉人学习,反诉人提供实习场地和实际操作指导。待被反诉人考取职业资格证需在反诉人处服务两年。 20xx年3月17日至20xx年3月30日,被反诉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20xx年4月7日。被反诉人参加资格考试,在等待颁发资格证书期间,反诉人多次要求与被反诉人按照之前约定签订劳动合同,正式确定双方劳动关系。未知何故,被反诉人拒绝按照口头协定签订合同。 因被反诉人的违约行为,导致反诉人招聘计划搁置。不但影响公司正常运作,浪费公司的培训费用及培训指标。 综上所述,被反诉人违反双方约定,依法应向反诉人赔偿损失及支付培训所需费用。 此致 南宁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20xx年x月x日 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 篇4反申请人: 反被申请人: 因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诉反申请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日收到贵委送达的仲裁申请书,针对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提出 如下反请求事项: 1、请求裁令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中途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违约行为,裁令继续 履行劳动合同。或由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支付违约金。 2、请求依法裁令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赔偿因其不办理交接手续而造成反申请人的各项直接经济损失23320元。 事实与理由: 20xx年元月28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固定期限:20xx年元月28日起至20xx年元月28日,申请人中途毁约,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人违约要求离开答辩人,应承担违约责任。为维护劳动合同的严肃性,反申请人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不办理交接手续造成反申请人的损失客观存在。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不辞而别并违法带走了反申请人的相关财产与培训资料、员工名单、应聘人员信息等,给反申请人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困难。为此,反申请人多次电话通知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到反申请人处办理相关工作交接手续。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以种种借口一直拒绝与反申请人办理工作交接 手续,影响反申请人工作的正常开展,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减少损失,反申请人放弃相关招聘业务的开拓。 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如要离开公司,应退还公司给予的和造成反申请人的经济损失。 如因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行为造成反申请人业务不能进一步正常开展,包括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泄露反申请人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经营信息、员工名单、应聘人员信息)等,侵害反申请人商誉的,造成反申请人经济损失的,将另案追究。 针对上述情况,为维护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特提起反申请,请求依法裁决。 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 篇5反申请人:某某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某某某 地 址:某某某工业园 委托代理人: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反申请人:某某某,女 公民身份证号: 户籍地址: 常住地址: 联系电话: 仲裁请求: 1、被反申请人依法补偿因其自动离职给反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4235.5元。 2、被反申请人立即到反申请人处,补办离职交接手续,以免损失继续扩大和滋生其它纠纷。 事实和理由: 被反申请人于20xx年9月28日与反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并于同年10月5日报到上班,被安排在反申请人开发部从事针车工作。20xx年初,被反申请人无故旷工,虽经多次联系依然不断推脱不来上班,最后反申请人不得不在15天后确认其为自动离职。 被反申请人由于无故旷工,乃至最后自动离职,使反申请人蒙受如下直接经济损失: 1、其个人领用的生产工具全部丢失,经济损失211.8元; 2、 其领用的`已裁剪待加工材料全部无法寻找,只好重新补制,经济损失1291.7元; 3、 已裁剪待加工材料丢失导致版师不得不在周末连续加班20个小时重新开版,为此公司需要额外支付该版师1440元的加班费(该版师小时工资36元,利用周六和周日连续加班共计20小时,加班费=36元/小时*20小时*2=1440元)。 4、 其已裁剪待加工材料丢失导致样品周期延误,反申请人不得不安排其他人员加班赶制,并额外支付加班费1092元(替代人员的小时工资为12元,累计夜间加班 5次,共计10小时;周末加班4天,共计38小时,加班费=12元/小时*10小时*1.5+12元/天*38小时*2=1092元) 5、 其个人借款两次,共计200元。 针对被反申请人的行为,依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反申请人的规章制度,被反申请人应当赔偿反申请人直接损失4235.5元。 被反申请人给反申请人造成的其它损失:由于被反申请人的行为突然,致使反申请人即使采取必要的弥补措施,最终还是导致样品交纳给客户的时间被延误了整整一周,这使反申请人的信誉受到极大的影响。对此,反申请人将保留继续申请投诉的权利。 此致 某某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反申请人:某某某有限公司 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 篇6反申请人:广州xx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黎xx 职务:总经理 住所:广州市海珠区xx西路xxx号 委托代理人:田党胜,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反申请人:史xx,女,汉族,198x年x月x日出生,住址:广东省xx市xx镇xx居委会xx街。 仲裁请求: 1、裁决被反申请人向反申请人支付违反《外贸业务保密合同》的违约金xx万元,被反申请人赔偿反申请人经济损失xx万元。 2、裁决被反申请人退回其收取xx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回扣xxxx元予反申请人。 事实和理由: 20xx年x月x日,被反申请人入职反申请人外贸部,担任外贸业务员。20xx年x月x2日,双方签订了《劳动聘用合同》、《外贸业务保密合同》等法律文件,其中《劳动聘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从20xx年x月16日至20xx年1x月31日止,被反申请人每月工资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保密费构成。劳动合同期满后,反申请人多次催促被反申请人续签劳动合同,但被反申请人故意拖延不续签劳动合同。从20xx年x月起,被反申请人担任外贸业务主管,掌握公司所有的客户资料,其自行注册网站、制作名片从事与反申请人经营同类产品的外贸业务(有被反申请人自书材料证实)。20xx年x月,反申请人发现有被反申请人收取客户回扣、使用公司规定以外的个人邮箱与客户联络、任职期间从事与反申请人经营同类产品的外贸业务、泄露和使用公司商业秘密等严重违反《劳动聘用合同》、《外贸业务保密合同》和《外贸务人员管理基本制度及相关规定》的行为,遂要求其立即停止损害公司的行为及做出书面保证。20xx年x月x日,被反申请人自书承认上述违反《劳动合同》、《外贸业务保密合同》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情况均属实,承诺退回从20xx年x月起收取xx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回扣约xxxx元、删除家里电脑资料、撤销网站及联系方式,并自愿立即离职,保证离职后2年内不从事与反申请人产品业务相关的销售、生产、管理工作等。但让人料想不到的是,被反申请人于20xx年x月1日向贵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反申请人支付因其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提成等合计27000元。被反申请人的卑劣行径,让反申请人感到十分气愤。故此,反申请人提出反申请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和赔偿经济损失等。以上事实有《劳动聘用合同》、《外贸业务保密合同》、《竞业限制合同》、《外贸业务人员管理基本制度及相关规定》、被反申请人自书保证书、被反申请人自行注册网站资料、阿里巴巴服务合同订单及发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等证据材料证实。 被反申请人的上述违约行为,违反了双方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外贸业务保密合同》和《外贸务人员管理基本制度及相关规定》的有关规定,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由于被反申请人泄露和使用公司商业秘密、任职期间自营外贸业务导致反申请人外贸订单丢失以及订单大幅减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被反申请人应赔偿因反申请人外贸订单丢失或订单大幅减少而带来的全部损失。在此,恳请贵会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裁决支持反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此致 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反申请人:广州xx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xx年8月22日 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 篇7反申请人(本案被申请人即甲方):武汉A有限责任公司 被反申请人(本案申请人即乙方):武汉B有限公司 地址:C大厦六楼 电话:12345678 案由:认证咨询服务合同纠纷 反请求事项: 1、请求依法撤销反申请人与被反申请人签订的合同; 2、请求依法裁决被反申请人返还反申请人支付给被反申请人的7200元; 3、请求依法驳回被反申请人全部仲裁申请; 4、请求依法裁决本案的仲裁、律师、差旅、误工、文印、通讯等费用由被反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为尽快通过第三方管理体系认证,以便公司更好的进行生产经营和战略布局,抢占多媒体教育产品市场,反申请人与被反申请人在20xx年10月8日签订了《认证咨询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详见附件。合同签订后反申请人依据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第一项约定向被反申请人支付了咨询费11200元整,反申请人诚意履行合同,也希望被反申请人按合同约定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服务质量。 根据合同第二条约定,反申请人协助被反申请人进行现场咨询工作,被反申请人派员在反申请人配合下开展咨询工作。不过根据反申请人和被反申请人双方确认的工作记录来看,被反申请人并未按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合同签订后被反申请人没积极有效的履行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义务,致使反申请人的认证工作停滞,造成反申请人客户订单流失严重,直接经济损失巨大,已经无法实现合同目的。鉴于认证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为避免因此照成的扩大风险和进一步的经济损失,反申请人只好另行组织进行了认证工作,经过反申请人积极充分有效的工作现在已经顺利通过认证。 反申请人本着有好原则,并没有对被反申请人主张违约责任也没又要求被反申请人退还已经支付的11200元咨询费用,反申请人希望合作不成友谊在,本次合作不愉快的经历在下次合作时会有积极的改变,正是基于对再次合作的期望反 申请人没主动提出上述请求。 反申请人认为宽容忍让不能解决问题,咄咄逼人同样也解决不了问题,依法治国是当今法治社会的主旋律,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治的统一、尊严和权威,在全民中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是法治的要求和必然。大到国家小到公司、家庭和个人都应依法办事,真正体现“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真谛。 本合同是由被反申请人提供的格式合同,纵观合同全文,被反申请人在主观上故意利用其在咨询领域的优势和经验以及反申请人的草率并无经验而订立了本合同,客观上看,反申请人和被反申请人之间的利益不平衡,反申请人承担更多的义务,而在经济利益上遭受重大损失,反观被反申请人则以较少的代价获得了极大的利益。这种不平衡违反了民法通则中的等价公平原则,也违反了反申请人的自主自愿。 本合同是在反申请人认证工作很紧迫而且又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订立的,反申请人和被反申请人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严重不对等的合同。合同标的价款过于悬殊、承担责任的划分以及风险承担等显然不合理,明显违反了公平合理和公正的原则,更违反了依法治国以及和谐发展的基本原则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第四十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另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二)显失公平的。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时起无效。 基于以上事实和法律,反申请人请求依法撤销反申请人与被反申请人签订的合同,返还反申请人支付给被反申请人的11200元;依法驳回被反申请人全部仲裁申请;承担仲裁、律师、差旅、误工、文印、通讯等费用。 故此,提出如上仲裁请求,恳请仲裁庭依法予以支持,以维护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武汉仲裁委员会 反申请人:武汉A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8月26日 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 篇8反申请人(本案被申请人): 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被反申请人(本案申请人): ,女,汉族, 年 月 日生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仲裁反请求: 1、请求裁决被反申请人与反申请人办理自动离职手续; 2、请求裁决被反申请人退回公司多支付的工资款人民币 元。 事实与理由: 被反申请人陈伍妹自入我公司以来,从事生产管理工作。自2011年2月起,我司依被反申请人的请求在普宁市开设分厂,并由被反申请人负责分厂生产业务。我司每月按被反申请人要求向分厂发送原材料,分厂员工的工资由被申请人负责发放,工资款由我司每月向被反申请人账户转账汇款。但被反申请人在工作期间,并未按公司要求交付加工后的成品,我司为此多支付了工资款人民币 元,被反申请人的行为也导致了我司的巨大损失。2011年8月份,我司因无力承受巨额亏损撤销分厂,并要求被反申请人配合我司搬迁分厂的设备和原材料返回。但被反申请人在我司的强烈要求下,未移交所领用的公司原材料,价值共计人民币 元,亦未返回正常工作岗位, 被反申请人的做法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严重侵犯了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法向贵委提起仲裁反申请,恳请贵委依法裁决。 此致 劳动仲裁委员会 反申请人: 二零XX年十月十一日 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 篇9反申请人:朱XX。 被反申请人:常熟市XX机械有限公司 仲裁请求: 1、裁决反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9100元(2*4550); 2、裁决反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其xxx年4月至xxx年9月期间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所应支付的双倍工资差额50050元(11*4550); 3、裁决反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休息日加班工资为45248元,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为7740元;合计52988元; 4、裁决反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9月份工资1824元(152元*12天)。 事实和理由: 反申请人于xxx年3月份正式在被申请人处工作,具体在公司售后服务部从事维修工作。当时公司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口头上约定基本工资为每月2700元,出差另外有补贴和津贴(每天50元)。xxx年2月份基本工资增加为每月3300元。在这一年多的工作过程当中,我得到了公司、客户的一致好评。但是xxx年9月初,公司领导突然要求我回去先休息一个星期。可是当我休假回公司以后,公司领导却要我去其他车间工作,工资实行计件,当即被我拒绝了。然而,公司领导却说要么去新岗位工作,要么自己打报告辞职,把我的8月份工资结清就算了。对此,申请人认为,公司在未与我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突然强行变更我工作岗位的事情,申请人感到实在是遗憾和无奈。鉴于公司又一直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为我足额缴纳社保费以及未支付工作期间的加班工资等一系列违法情形,故我只好选择辞职,并于xxx年9月13日正式向被申请人递交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一份,要求被申请人结清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给我。然而被申请人直到9月30日才付清了8月份的工资,但是对9月份应该付的12天工资、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差额以及加班工资至今没有付给申请人。申请人为了维护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特向你委申请仲裁,请求依法反申请人的上述请求。 此致 常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反申请人:朱XX xxx年11月7日星期一 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 篇10反申请人:xx汉族xx年10月21日生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xx号xxx花园16-2-1303 被反申请人:山东xxx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 地址:xxx电话:xxx 仲裁请求 1、依法裁决反申请人和被反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合法。 2、裁决被反申请人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28764元。 3、裁决被反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2997.3元。 事实和理由 反申请人于xxx年2月7日到被申请人上班,在职期间尽职尽责,但被反申请人一直没有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依法为反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xxx年11月份,反申请人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依法与被反申请人解除了劳动关系。 被反申请人不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没有依法为反申请人交纳社会保险等行为,严重侵害了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请仲裁,请求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此致 济南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反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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