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保管合同 |
范文 | 保管合同模板集合九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保管合同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保管合同 篇1合同编号:_________ 保管人:_________ 寄存人: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保管物的.名称:_________。 二、保管物的数量:_________。 三、保管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四、保管物交付的方法:保管物在交付保管时,保管人应当验收,确认有无损坏,并当面记录。寄存人在提取保管物品时,应该当面检查,是否符合原样。 五、保管责任: 1.保管物在保管期间发生的损坏,由保管人员负赔偿责任; 2.寄存人隐瞒保管物自身的缺陷,导致保管期间发生损坏,由寄存人承担责任; 3._________。 六、保管费用及付款办法: 1.在保管物交付保管时,寄存人应先行交付保管费用的_________%。 2.在保管期满,寄存人提取保管物时,应交付其余保管费用。 3.保管费总额为:_________。 4.保管费用一律以现金交付。 七、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保管人名称(盖章):_________ 寄存人名称(姓名)(签字):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保管合同 篇2存货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保管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 1、货物品名: 2、品种规格: 3、数量: 4、质量: 5、货物包装: 第二条 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 第三条 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条 货物入库、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第五条 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第六条 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保管方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 元。 (4)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5)其它约定责任。 2、存货方的责任 (1)由于存货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方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 %(或 %)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方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方偿付违约金 元,或按双方协议办。 (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中注明,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3)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方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承担。 (4)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示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5)存货方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方(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方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 元。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负责。 (6)按合同规定由保管方代运的货物,存货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7)其它约定责任。 第八条 保管期限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条 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 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 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十一条 货物商检、验收、包装、保险、运输等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执行。 存货方(章): 保管方(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电 挂: 电 挂: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保管合同 篇3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同意为甲方代保管保险业务档案,期限暂定为_____年(从第一批档案进入开始计算时间到_____年后为止),保管期限满后,甲已双方未提出疑义,甲乙双方再行商议续签。 二、保管费用:甲乙按每年每标准延长米_____元(__________元整)交纳保管费用(标准延长米的长度为_____米,高度为标准档案盒高度即_____公分。每一标准延长米应放置标准档案盒_____盒。代保管费用包括:库房占用费、档案柜、架使用费、除湿、空调水电费及档案提供利用费等)。 三、结算方法: 1.每年1月按上年度实际使用情况计算费用; 2.新增部分从档案移进档案馆次日,按实际使用情况结算至年末,第二年重新按年度计费。 四、付款方式:支票(乙方提供带税务章正规发票) 五、乙方提供的档案库房,保管条件应该符合国家标准,乙方保证甲方的档案安全,完整。如保管期限满(在不续约的情况下),乙方应该将所有保管资料完整地交还甲方,如有损失(不可抗力的原因除外)乙方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并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六、甲方人员持有本单位签章的查档调阅单根据调阅单指定的查阅内容可以随时在正常的`工作日查阅甲方的业务档案,乙方为其提供服务。 甲方在急需查阅档案时,乙方可为甲方传真档案复印件,传真号码以及传真接受人另行确定,并且将传真后的任何形式的档案材料标记后放回原档案中。 乙方不得直接接待公检法部门的查阅档案人员,如遇此类情况,应在甲方允许的情况下,由甲方人员陪同方可查阅档案。 七、甲方人员原则上不得将档案带出档案馆,如遇特殊情况,须经甲乙双方有关部门领导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八、代保管档案的移交:甲方向乙方移送档案后,按卷、盒办理签收手续,乙方在保管工作中要加强管理,如出现问题,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对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予以赔偿。 九、因乙方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档案损毁,按国家《档案法》、《合同法》有关条款处理,因档案内在质量造成档案字迹褪变,乙方不予负责。 十、甲乙双方应按照协议条款全面履行义务,不得违约,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可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并处理。 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 公司签章:__________ 档案馆公章:________ 保管合同 篇4使用及保管人: 身份证号码: 车辆所有人: 车辆车牌号: 使用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所的车辆“含摩托车”是本所工作业务配备的交通工具,由办公室统一调配指派专人调派使用,并负责保管、保养、检验、清洁等,工作人员因公事需要使用车辆,必须事前进行申请预约,登记调派,按照诉讼业务的优先安排。没有申请预约的,特殊安排,事后补回手续。没有预约登记,也没有经同意答复的一切人员,不得使用。关于车辆的保管、保养、使用等有关事项及规定如下: 一、本所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安全驾驶,并应遵守本所的相关规定。 二、每车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录是否相符。 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办事情况,随车办事人员等。办公室每月不定期抽查一次,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提出警告,批评,对不听警告批评者,给予处分,罚款或停止其用车的权利。 三、每年设置“车辆使用记录表”每次加油及维修都应记录 以了解车辆受控情况,每月底前把行车记录表交回办公室,稽查、核对,对超出正常工作使用范围的'油费、路费以及车辆磨损均由私人负责。 四、使用者必须具有效驾驶证件 使用前必须对车辆进行基本的检查(如对水箱、油量、机油、煞车油、电瓶、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或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并维修以保证车辆的正常使用,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五、驾驶人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及严禁酒后驾驶 下列情况由驾驶人或保管人负责。 1、无证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3、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以及其它一切费用由驾驶者负责 4、酒后驾驶一切责任由驾驶者负责 5、车辆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致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并马上报110中心与保险公司。同时联络办公室协助处理。如属小事的,可自行处理后向办公室报告处理情况。 六、如车辆在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 造成车辆损坏以及向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额后,其差额部分视实际情况由驾驶者与单位按交警出示的“交通责任认定书”进行合理负担处理(如果是未经批准或私人用车则一切责任由驾驶者负责)。 七、驾驶人不得将公务车开回家或作私用 违者受罚,经批准或公务返回超逾晚上8时例外。 八、车辆不得乱停乱放,应停放停车场或适当的合法位置 任意停放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赔偿损失。 九、为私人目的借用应先填“车辆使用申请表”注明“私用”经主管核准才能借出使用 使用者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并应将车辆清洗干净,交回。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违规,交通事故等均由使用者负责。 十、车辆保养与维修,应先申请,说明原因经批准方得送修、保养 十一、车辆费用报销。 每月按行车里程登记表进行核对,报销、油费、路费、停车费等。超出核对范围则由驾驶者负担。车辆磨损及折旧费按每公里0.6元计算均由驾驶者负担。 使用及保管人: 车辆所有人: 日期: 日期: 保管合同 篇5审判长、审判员: 北京齐致律师事务所济南分所接受被上诉人北京某某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诉讼代理人,依法出庭参加诉讼活动。现针对本案争议的问题,结合相关规定,提出以下代理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采信证据正确,程序合法,判决结果公平公正,依法应予维持;上诉人上诉无理,滥用诉权,企图逃避制裁,推卸责任,公然置事实和法律于不顾,混淆黑白,依法不应支持。为此,请求二审法院明镜高悬,依法驳回上诉人上诉,维持原判,保护北京某某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 一、一审判决认定北京某某运输有限公司与上诉人保管合同纠纷案由定性准确,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采信证据正确,上诉人观点依法不能成立。 北京某某运输有限公司与上诉人和一审被告潘人美在20xx年1月10日签定的保管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当事人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违反法律规定,应当受我国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第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是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第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上诉人违反了该协议,擅自处分了合同项下的货物,我方收取赔偿款是有充分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的。 二、保管合同可以是无偿的。 山东恒丰橡塑有限公司按照北京某某运输有限公司的要求,在20xx年12月7日,20xx年1月2日将货物送达到新泰市新兴路中段陈真手中,为了预防纠纷的发生,北京某某运输有限公司与上诉人和一审被告潘人美在20xx年1月10日签定了保管合同,该保管合同只是将原先的“口头合同”落实到了纸面上。合同法第三十七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三百六十六条 :“ 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是无偿的。” 三、该保管合同签定后没有任何变更、解除、终止或撤消,到目前为止仍然是合法有效的。 四、上诉人上诉无理,滥用诉权,企图逃避制裁,推卸责任,上诉人到目前为止没有提供任何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没有提供合伙协议、投资比例、甚至连证人证言也没有。 上诉人根本没有任何证据推翻我方的证据。 五、北京某某运输有限公司业务员孙某收取对方的.赔偿款是有充分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的。对方违反了合同理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六、一审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是有充分证据的。 我方提供的一系列证据相互印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体系,完全地、充分地、排他地得出了保管合同这一客观事实的存在。上诉人私自处分轮胎理应赔偿。 综上,代理人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采信证据正确,程序合法,判决结果公平公正,依法应予维持。 保管合同 篇6保管人:_________________ 存货人:_________________ 保管人和存货人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的情况,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储存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 1.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货物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货物包装 1.存货人负责货物的包装,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没有以上标准的,在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当事人议定; 2.包装不符合国家或合同规定,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人负责。 第三条保管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保管,或者根据双方协商方法进行保管。 第四条保管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条验收项目和验收方法: 1.存货人应当向保管人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保管人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货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人负责。 3.验收期限:国内货物不超过10天,国外到货不超过30天。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损失由保管人负责。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人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运输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达的签收日期为准。 第六条入库和出库的手续:按照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入库和出库时,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该记录应视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当事人双方各保存一份。 第七条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按照有关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 第八条费用负担、结算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保管人的责任: 1.由于保管人的责任,造成退仓或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人运费和支付违约金。 2.对危险物品和易腐货物,不按规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3.货物在储存期间,由于保管不善而发生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负责赔偿损失。如属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而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不负赔偿责任。 4.由保管人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赔偿存货人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人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存货人的责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否则造成货物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人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存货人不能按期存货,应偿付保管人的损失。 3.超议定储存量储存或逾期不提时,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偿付违约金。 三、违约金和赔偿方法: 1.违反货物入库计划的执行和货物出库的规定,当事人必须向对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货物的3个月保管费(或租金)或3倍的劳务费。 2.因违约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如违约金不足以抵偿实际损失,还应以赔偿金的形式补偿其差额部分。 3.前述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一律赔偿实际损失。 4.赔偿货物的损失,一律按照进货价或国家批准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有残值的,应扣除其残值部分或残件归赔偿方,不负责赔偿实物。 第十条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数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存货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保管合同 篇71、保管合同概念 保管合同又称寄存合同、寄托合同,是指保管人妥善保管寄存人交付的物品,并在一定时期或一段时间后归还原物,寄存人按约定向保管人支付或不支付保管费用的合同。它属于一种提供劳务的合同,提供劳务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2、保管合同法律特征 保管合同为实践性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367条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在一般情况下,保管合同的成立,不仅须有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而且须有寄存人将保管物交付于保管人的行为。 保管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保管合同是社会成员相互提供帮助或服务部门为人们提供服务的一种形式,应以无偿为原则,当事人没有约定保管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61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合同是无偿合同。当事人也可以约定为保管而给付报酬,此时保管合同为有偿合同,在此时,保管合同是双务合同。 保管合同仅以寄存人对保管物的实际交付为成立要件,并不要求当事人必须采取何种特定形式,因此,保管合同为不要式合同。 保管合同以物品的保管为目的 保管合同订立的直接目的`是由保管人保管物品,而非以保管人获得保管物品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力为目的。因此,保管合同的标的是保管人的保管行为,保管人的保管行为,保管人的主要义务是保管寄存人的交付其保管的物品。 保管合同转移标的物的占有 保管合同以标的物交给保管人为成立要件,但保管合同不以保管人获得物品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 3、保管合同种类 通常我们可以将保管合同分为一般保管合同与特殊保管合同,同时特殊保管合同又包括消费保管合同与法定保管合同。 一般保管合同就是在通常情况下的保管合同,即寄存人根据其与保管人的约定而将其特定物保管于保管人处,并于合同终止时取回保管物的合同。 消费保管合同又称不规则保管合同、种类物保管合同,是指保管物为种类物,当事人双方约定保管人取得保管物的所有权,而仅负以相同种类、品质、数量的物返还寄存人的义务的合同。 与一般保管合同相比较,消费保管合同以下3个特点: 第一,保管物为种类物,并且一般是货币或者其他可替代物; 第二,保管物的使用权按照约定转移于保管人,保管人可以在保管期内对保管物加以利用; 第三,保管人返还保管物时,可以用相同品质、种类、数量的物品替代。 法定保管合同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成立的保管合同。当事人之间只要具备法定条件,就形成保管合同关系,不需要当事人另行约定。法定保管合同的保管人通常是旅馆、餐饮店、浴室和法定的经营者,寄存人则是顾客。 法定保管合同的规定,主要在于保护作为顾客的消费者的利益,提高相关服务行业的服务质量。在法定保管合同中,保管人负有当然的保管义务。只要携带的物品在保管人处毁损灭失,无论其是否交付保管,也不论保管人有无过错,保管人均应负损害赔偿责任。但对于顾客携带的贵重物品,如顾客未予声明且未交给保管人保管的,保管人可不负赔偿责任。 保管合同 篇8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存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双方本着合法原则、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原则、契约自由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保管物 二、保管场所 1._________。 2.保管场所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依保管物的种类、价格,有偿还是无偿等情况确定适当的保管场所。 三、保管方法 1._________。 2.当事人约定的保管方法,保管人不得擅自变动。如果遇到了紧急情况,并且可以推定存货人如果知道此种危机发生也同意改变其约定的保管方法时,保管人可改变保管方法。 3.保管方法有特殊约定的,应以特殊约定的方法进行保管。 四、保管期限 1.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当事人之间对保管费用的付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进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就依有关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五、保管费用及付款办法、期限 1.在保管物交付保管时,存货人应先行交付保管费用的_________%; 2.在保管期满,存货人提取保管物时,应交付其余保管费用; 3.保管费总额为_________; 4.保管费用一律以_________(方式)支付。 5.保管费用的金额依当事人的约定给付,当事人未约定的,应按价目表给付,没有价目表的,按习惯给付,没有习惯的按公平原则决定给付金额。在存货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可适当减少保管费用。 6.当事人对保管费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保管人和存货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则应根据保管习惯,认为该保管合同为无偿保管合同。 7.费用包括为维持保管物原状所支出的费用,如修缮费、治疗费,还包括设置仓库,雇佣看管人,准备适宜的场所,预防火灾危险的费用,以及相关的保险费用、税款等。 8.计费项目应按仓储保管部门的标准执行,但也可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双方还应就结算方式作出规定,存货人应按月支付保管费用。如果涉及银行支付的话,还应就银行账号、支付行的名称作出规定。在分期支付保管费用的情况下,保管费用应于每期届满时给付。 9.当事人之间对保管费用的付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进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就依有关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如果还不能确定的,应当在领取保管物时,由存货人支付保管费用。 10.存货人未在约定的期限支付必要费用的,保管人可以就保管物行使留置权。如果保管物已返还,保管人则可以诉讼方式请求存货人支付保管费用。 六、保管物的交付及入库 1.保管物在交付保管时,保管人应当验收,确认有无损坏,并当面记录。存货人在提取保管物品时,应该当面检查,是否符合原样。 2.货物入库由保管人负责到供货单位 、车站、码头等处提运货物或由存货人或运输部门、供货单位运货到库。 七、货物的验收及出库 1.验收由保管人负责进行,包括验收的内容、验收的标准、验收的方法和验收的时间。 2.验收的内容和标准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 (1)从外观可辨认的验收项目,如货物的数量和外包装状况; (2)包装内的货物品名、数量、规格以外包装或货物上的标记为准,外包装或货物上无标记的,以供货方提供的验收资料为准; (3)散装的货物按照合同规定或国家的有关规定验收。 3.验收的方法有全部验收和按比例抽取验收两种。 4.验收的时间自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到保管方开始,日期均以运输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到的日期为准。但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5.货物出库应当验收并当面交接清楚,分清责任。 出库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出库地点:_________ 出库运输方式:_________ 6.货物进出库的具体手续,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约定。货物的出入库计划一般应按年或月规定,按年或月规定有困难的,可以按季度规定。 7.货物出库是由保管人负责向运输部门申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发运手续等代为运输。 八、存货人(是/否)允许保管人将保管物转交他人保管。 九、存货人利义务 1.存货人应当自己负担保管物灭失、毁损的风险。 2.存货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其他贵重物品而未作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一般物品予以赔偿,除非保管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 3.存货人对于有瑕疵的保管物或按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保管物负有告知义务,在其违背其告知义务时,应承担风险负担义务。 十、保管人利义务 1.存货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保管凭证,但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2.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保管人违反前款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对保管物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 4.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的,除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的以外,保管人应当履行向存货人返还保管物的义务。第三人对保管人提起诉讼或者对保管物申请扣押的,保管人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 5.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存货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存货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 7.保管期间届满或者存货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及其孳息归还存货人。保管人返还的物品应为原物及原物在保管期限内所生的孳息。 8.保管人保管货币的,可以返还相同种类、数量的货币。保管其他可替代物的,可以按照约定返还相同种类、品质、数量的物品。 9.存货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 十一、违约责任 (一)存货人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品名、时间、数量将货物组织入库或提出退仓要求的,应赔偿保管人因此遭受的损失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货物的3个月的保管费或3倍的劳务费。 2.货物验收入库时,未提供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对新造成的验收差错以及贻误索赔期负责。 3.对于易爆、易燃、有毒、放射等危险保管物以及易腐等特殊保管物应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保管人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货物毁损或人身伤亡时,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4.货物包装不符合国家规定或合同规定的,造成货物毁损、变质的,由存货人负责。货物出库时,在保管人代办运输的情况下,存货人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收货人的,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有关增加的费用,存货人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由自己负责。 5.因保管期满而逾期提货的,存货人应承担逾期提货部分的3倍的保管费用。 6.存货人已通知货物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人的原因不能如期出库,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保管人违约责任 1.保管人中途要求存货人入退仓的或者造成保管物不能按合同规定入库的,应赔偿存货人的运费,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部分货物的3个月保管费或3倍的劳务费。 2.货物入库时,不按合同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由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人负责。合同规定按比例抽验的,保管人只对抽验的那一批货物的实际经济损失负责。 3.货物在保管过程中所发生的灭失、短缺、变质、污染、损坏是由于保管人不按规定操作或保管造成的,保管人应负责赔偿损失。 4.保管人发现货物有异常或者货物在临近失效期60天前应通知存货人,否则,保管人应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一定的责任。 5.货物在保管过程中,由于保管或操作不当而使包装发生毁损,由保管人负责修复或按价赔偿;造成货物损坏的,由保管人负责。 6.货物出库时,保管人没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交货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部分货物的3个月保管费或3倍的劳务费。 7.由保管人负责发运的货物没有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发货,应赔偿存货人逾期交付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的,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地点外,并赔偿存货人因此而遭受的实际损失。 十二、声明及保证 (一)保管人: 1.保管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保管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保管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保管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保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存货人: 1.存货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存货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存货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存货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存货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三、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四、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五、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存货人:_________联系人姓名: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保管人:_________联系人姓名: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六、争议的处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八、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月 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份 ,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保管人(盖章):____________ 存货人(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 保管合同 篇9兹有______(甲方)委托______(乙方)储存下列物资,储存期______年,在储存期内有关事宜,均按双方共同商定的协议条款执行。 ┏━━━━━━┯━━━━━━┯━━━━━┯━━━━┯━━━━┯━━━━┓ ┃存货人│品名、规格│单价│数价│交货日期│储存仓库┃ ┠──────┼──────┼─────┼────┼────┼────┨ ┃│││││┃ ┠──────┼──────┼─────┼────┼────┼────┨ ┃│││││┃ ┠──────┼──────┼─────┼────┼────┼────┨ ┃│││││┃ ┗━━━━━━┷━━━━━━┷━━━━━┷━━━━┷━━━━┷━━━━┛ 协议条款: 1.仓储物验收及仓单 2.储存场所及方法 3.仓储物保险 4.仓储物的提取 5.仓储费 6.违约责任 存货方:______仓管方:______ 住所:______住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银行帐户号:_____ 联系方式:______ 签约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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