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分包合同 |
范文 | 分包合同范文十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分包合同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分包合同 篇1总包方: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分包方:北京鑫凯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及北京市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自由小镇A1、A2号住宅楼、东方玫瑰家园A5#、A6#住宅楼陶粒水泥增强隔墙板供货及安装事项的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自由小镇A1、A2号住宅楼、东方玫瑰家园A5#、A6#住宅楼 1.2 工程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小街村 1.3 承包范围: 1.3.1具体承包范围为9cm隔墙板的供货及安装(不包含水电专业埋设管件开槽;包含试验检验费、二次运输费)(以下简称分包工程) 。 1.4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方式。 1.5 质量要求: 1.5.1陶粒水泥增强条板符合华北标准图集《轻质陶粒隔墙板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符合对门头板、十字墙、丁字墙、墙转角、墙与砼件结合处等设计要求。 1.5.2分包方应向总包方提供该产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技术质量资料包括:相关检测报告、质量合格证、生产厂家资质证书、产品专利证书或授权证明、质量承诺、产品使用说明书以及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施工技术资料等。 1.6 供货要求及工期要求: 1.6.1供货要求:合同签订20日后,分包方按总包方确认规格数量、材料进场时间分批连续供货送至施工现场,供货、施工总周期不超过 天。 1.6.2安装施工:执行国家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操作规程、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检验标准。 1.6.3工期要求:遵守发包方及总包方的工期进度要求。 1.7 合同价款: 1.7.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具体综合单价如下: 1.9cm隔墙板按 52 元/平方米,工程量按实际工程量计算 综合单价包括: 本合同1.3、 1.4条款中的全部承包工程范围和内容,具体包括所有材料费用、制作加工费、运输费用、运输损耗、运输保险费用、材料检测费、安装人工费、现场二次搬运费、安装所需铁件、粘结剂、板缝网布、等附材辅料费用(总包方及发包方不提供任何辅料)、安装机械及工具费、二次搬运及安装损耗费用(所有因二次搬运及安装造成的损耗均由分包方承担)、现场保管及成品保护费用、冬施、加班、窝工、技术资料费用、临时设施费用、售后服务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等费用。以上费用外的其他费用总包方不再另行支付。现场施工用水用电、水泥、砂石由甲方提供。 1.7.2合同总价: 暂估总价款: (大写)玖拾壹万元整(人民币) (小写)¥910000元 (暂估) 注:最终结算工程总价款以总包方审核、确认的工程量为准,据实结算。 第二条 总包方责任 2.1总包方指定施工所需用电、用水接点位置,由分包方负责将水、电接至各工作面;总包方协调分包方解决材料堆放场地,所发生的保管、材料存放临时设施等相关费用由分包方负责;总包方负责提供工人住宿场地。 2.2指派 为总包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的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进行现场协调、监督、检查等事宜。 2.3合同签订3日内,向乙方提供相关图纸一份。 2.4对乙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向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5在施工前为甲方做好测量放线。确保垂直运输,不影响正常施工。 2.6调节与其他劳务分包队的施工和生活上的配合事宜。协调其他队伍对阶段验收后成品保护的责任。 2.7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工程款。 2.8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乙方在安全、质量、工期上的损失。 第三条 分包方责任 3.1合同签订前,分包方应提交施工资质证明、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质信誉证明(以上资料须加盖有效公章);合同签订3日内,按照总包方总体进度计划、工程设计图纸(包含设计变更洽商技术文件)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总包方确认、备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内容包括施工工艺标准和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生产计划、质量标准、安装辅料质量技术要求、质量验收标准及质量承诺、工程进度-劳动力计划分析表等内容。在实际与计划发生矛盾时,分包方需服从总包方的统筹指挥。 3.2指派 为分包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的履行。在进场前上报相应施工组织管理体系及人员名单,经总包方确认后方可开始施工。分包方驻工地现场代表出勤率不低于90%。在紧急情况和进行主要施工项目时,分包方驻工地代表必须出勤,并科学组织工程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分包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分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总包方的具体要求及时提供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和施工所需所有机械和工具,经总包方审核,并保证材料的型号及质量与设计图纸及总包方要求相同,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产品进场凭检验报告和合格证书,进场检验报告向甲方报验,验收通过后方可安装. 3.4 分包方负责施工垃圾的清运工作,保证及时将施工垃圾清运至场外,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3.5分包方负责对进驻现场的全体人员进行入场前的安全知识教育,并保证在施工过程中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分包方应与总包方签订《安全施工协议书》。施工中由分包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或其他安全事故等均由分包方承担。 3.6分包方驻现场管理人员和所有进场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及岗位证书,且年龄不低于18周岁不超过55周岁。特殊工种应持有效上岗证书持证上岗,同时报总包方备案。 3.7为确保工程质量,分包方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有丰富的施工经验和较高的技术水平。 3.8分包方必须遵照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如总包方发现分包方存在不文明施工现象,总包方有权要求分包方改正,因不文明施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费用均由分包方承担。 3.9分包方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的保管工作,对于由于保管不善,造成的丢失、损坏等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3.10分包方负责对本工程现场的一切设施及工程成品进行妥善保护,否则一切损失均由分包方承担。 3.11施工及生活用水、电等临时设施费用由分包方负责,但水、电费用由 甲方承担。分包方不得浪费施工用水、电。如现场发现分包方浪费水、电现象,总包方、监理方及发包方有权制止,并根据具体情况予以罚款。 3.12施工技术资料管理与移交:分包方应根据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及北京市相关规定及时编制、收集、整理相关施工技术资料4套,并及时上报总包单位,技术资料质量、数量及真实性应符合相关要求。分包方承担以上相关费用。 3.13分包方不得私自将工程转包或分包,不得冒用他人资质承包本工程。 3.14分包方应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噪音扰民、污染环境、影响交通,否则分包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3.15 负责隔墙板施工所需的现场机械用具和生活用具,费用自理.负责阶段,验收前的成品保护,阶段验收后,需有乙方负责阶段收后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原因造成已完成的损坏,乙方负责修复,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3.16 分包方在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总包方驻现场代表。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及结果应送总包方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由总包方代表签字会同发包方、监理确认后方可实施。 3.17 分包方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应由总包方统一管理。 3.18 分包方施工人员在现场如发现打架、斗殴、酗酒、、破坏或偷窃现场材料等行为,总包方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如情节严重者报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3.19 遵守总包方与发包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有关协议、来往确认文件。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分包方在合同签定后,应严格按照合同双方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展开施工。因分包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工期不予顺延,分包方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分包方应在接到发包方通知后一天内到场施工。 4.2分包方应严格按照合同双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及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材料供应和充足的劳动力展开施工,如实际与计划发生矛盾时,分包方需服从总包方的统筹指挥。如因分包方原因未能按合同双方确认的施工进度计划或总包方的统筹指挥展开施工,总包方有权要求分包方在 3 个工作日内赶回计划进度。如分包方未按规定日期赶回进度,每逾期一日,分包方按合同总价款的 3‰向总包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工程款中直接抵扣)。如果分包方出现严重的质量、工期等问题,并且总包方认为分包方已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总包方有权单方无条件解除本合同。 4. 3分包方因下列因素造成工程延误,经总包方代表书面确认后,工期可相应顺延,但不得向总包方索赔工期延误损失、误工费用等(其它因素除非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否则不构成分包方顺延工期的免责事由)。 4.3.1如夜间施工,因总包方原因停电(一次8小时以上)造成累计停工超过24小时。 4.3.2施工如遇不可抗力的影响而造成分包方无法正常施工的,分包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2小时内通知总包方,并于二日内向总包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的证明文件,并经总包方代表确认。 第五条 关于工程验收及保修的约定 5.1 工程验收标准 5.1.1分包工程的最终验收以总包方、监理、发包方、设计、质量监督部门的核验结果为最终依据。分包方协助发包方组织办理相关验收手续。 5.2 验收后若因分包方原因造成修改,分包方应按要求进行整改,并承担自身原造成修改的费用和延误工期责任。 5.3由于分包方提供的材料存在质量问题造成达不到验收要求时,由分包方负责拆除及重新安装,并承担相关费用。分包方须在48小时以前通知总包方进行验收和重新检验,由于返工造成的工期延误,按本合同8.4违约条款执行。 5.4 本分包工程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内,分包方对本工程出现的由于分包方责任造成的质量问题免费进行维修。分包方应在接到发包方修理通知2日内派人修理。否则,总包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保修,所发生的费用由总包方在保证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分包方交付。分包方对其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负有终身的质量保障责任,若因分包方工程质量问题导致发包方或第三方受到损失,分包方负责赔偿给总包方或第三方的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 关于材料的约定 6.1 分包方供应材料的品种规格及质量必须符合要求 6.2 分包方的原材料、所有安装辅材料必须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要求及本合同中发包方的规定要求,如因分包方使用的材料不符合合同的约定而造成工期延误,责任由分包方承担,并承担给总包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3为保证工程质量,总包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对分包方所供应的材料进行现场随机抽检,总包方在现场材料抽检复试后(复试费用由分包方承担),由国家认可的检测单位出具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未能达到国家标准的,须再次取样重新复试,并由总包方、监理、分包方三方共同指定检测场所,保证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如检测指标依然未达到国家标准或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标准,总包方有权要求分包方停止供货。在此期间给总包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分包方承担,并按有关规范进行的复试检测费用由分包方承担。 6.4 总包方在分包方供货前有权派驻材料采购人员进驻分包方材料生产厂,进行材料的生产、检验、运输的监督工作。 6.5 在材料进场前,分包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总包方进场材料的规格、数量、使用部位,并于次日为总包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排风道的出厂合格证、检测试验报告等材质证明文件,并主要原材料的进货来源,并提供符合相关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6.6 分包方生产产品所采购的所有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要求及本合同中总包方的规定和要求。总包方有权进行监督、抽查。 第七条 关于工程进度款支付、结算方式及质保金的约定 7.1 工程款支付: 7.1.1.每两个月支付已完工程量的50%。 7.1.2安装完毕,经总包方验收、审核后,总包方支付分包方至总包方审核、确认工程量价款的70%。 7.1.3每栋单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由分包方按总包方要求提交工程竣工资料、向发包方提交结算书后进入结算程序,据实结算。半年内结算完毕,经双方确认后,发包方支付分包方至该单体工程结算款的95%。 7.1.4余款作为保证金,待合同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满1年,如无任何质量问题问题,一次性付清。 7.2结算方式: 7.2.1在乙方完成分包工程业务一周内,按照图纸工程量结合变更验收,确定分包工程实际工程量,按照双方确定的工程量及承包单价计算工程价款,办理结算手续。工程款甲方以支票形式支付给乙方。 第八条 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 8.1由于分包方原因,(自然条件和不可抗力除外),不能按工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施工,工期不能顺延延误一方罚款 800 元/天的违约金(违约金从工程款中直接抵扣),由此给总包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均由分包方负责赔偿。 8.2因分包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等情况,工期不予顺延,由此给总包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分包方负责赔偿。 8.3因分包方原因造成的材料质量、工程质量不合格导致返工及给后续工程项目带来费用增加时,返工费用及增加费用由分包方全部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 8. 4工程质量如达不到合同要求,分包方应按合同质量要求进行返工,并承担造成的费用和延误工期责任(按本合同8.1条款约定执行)。分包方应在接到总包方通知3日内派人返工、整改。否则,总包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进行返工、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分包方承担。若因工程质量问题导致总包方或第三方受到经济损失,分包方负责承担总包方或第三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8.5 分包方不按总包方审定后的施工工艺、方案、技术措施施工,监理、总包方有权要求分包方进行返工,并承担造成的费用和延误工期责任(按本合同8.1条款约定执行)。 8.6因分包方原因,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应提前10天通知总包方,经总包方同意后,双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分包方赔偿由此给总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7分包方施工现场应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若发现现场遗留垃圾,分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分包方应向总包方支付清理垃圾费2倍的违约赔偿。 8.8在施工过程中,无论任何原因,分包方不能纵容、煽动工人停工、滋事、骚扰总包方或发包方,因发生上述情况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分包方应向总包方支付不低于10万元的违约赔偿,并由分包方承担由此给总包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名誉损失。 8.9总包方延迟支付分包方工程款,由总包方承担延迟支付分包方工程款的违约责任,分包方不得因此停工而造成工期延误。 第九条 争议解决办法 9.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9.2合同双方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应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终止 10.1如果分包方出现下列一个或多个的情况,总包方经书面通知后,有权终止本合同,总包方终止本合同的,分包方除应赔偿总包方的全部损失,还应向总包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10.1.1分包方未能按合同内容及时进驻施工现场和组织施工。 10.1.2分包方未能按总包方确认的施工进度计划表进行施工,导致阶段施工进度延期或整个工期延误,在收到总包方通知后3天内,仍使上述情况持续或重复出现。 10.1.3因分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或停工,在收到总包方通知后3天内,仍使上述情况持续或重复出现。 10.1.4分包方拒绝执行总包方按本合同规定方式发出的指示或工程变更。 10.1.5中间工程质量检验不合格或施工过程中不按总包方审定的施工工艺、施工方案、技术措施执行并拒绝返工、返修。 10.1.6分包方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不一致。 10.1.7分包方私自将工程转包或分包,或有冒用他人资质等情况。 10.1.8分包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约定 10.2 如果总包方按前述终止了本协议的执行,分包方须于3日内无条件撤场,撤场时要保证现场在施建筑物和总包方及发包方提供的各项施工设施完好无损,并向总包方移交经整理后的施工资料和文件。分包方未按规定日期撤场,每逾期一日,分包方应向总包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 ‰的违约金,总包方有权安排新的分包方进场,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和责任由分包方自行承担。 10.3 因分包方责任终止本合同导致的增加费用,直至本工程竣工后,费用确定前,总包方不必支付任何款项给分包方。 10.4 由于不可抗力或双方以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工或缓建,使合同不能履行,分包方妥善做好已完工程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总包方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合格工程价款。 第十一条 附则 10.5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6未经总包方书面同意,分包方不得转让债权。 10.7双方确认来往函件,按对方营业执照上的住址或合同中载明的联系方式邮寄,即视为已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 10.8结算单等资料必须经发包人项目经理单路朝签字后方可生效。 10.9分包方应支付总包方的违约金,总包方有权直接从分包价款中扣除。 10.10本合同的组成: (1)本合同条款 (2)附件一:施工安全协议书 本合同一式五份,总包方执三份,分包方执贰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合同签订地址: 总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分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2甲方(发包单位): 乙方(承包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及项目: 郑州至石人山高速公路 标段路基土石方工程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及数量、单价: k + 至k + 段路基土石方施工作业, 预计数量 m3;单价:每立方 元。 四、工程工期: 五、工程质量标准: 施工总承包合同所确定的该单项工程质量标准 六、工程造价: 七、工程承包方式: 甲方委派专业工程师负责技术管理,乙方负责提供该单项工程施工所需的机械和技术工人并组织生产。 八、工程价款的拨付及结算方式: 按月结算,每月支付该单项工程当月完成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的80%的款项,余款待该单项工程全部完工并经验收、考核后的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九、考核:本合同以四方面进行考核后方可结算。 1、安全生产:应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2、工程质量:坚持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 3、工程工期: 4、文明施工: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十、甲方责任: 1、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治安等教育,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2、组织及负责对乙方施工人员的施工技术措施交底。 3、对乙方施工的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进行指导监控并及时验收。 4、负责解决乙方进场人员的住宿、就餐、及时对其进行卫生方面的指导、监督。 5、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十一、乙方责任: 1、按甲方的各项交底,精心组织施工,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施工,符合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2、按甲方的工期计划要求、认真编制施工作业计划,每月应完成甲方下达的月度计划。 3、 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 4、严格执行安全协议书,落实现场施工安全生产措施,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5、按国家和合同履行地有关规定,做好进场前的规范用工手续。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等有效证件。 (2)乙方进入甲方施工区域的生产人员,应出具人员身份证、特殊工种操作证等有效证件。 3、乙方应加强对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十二、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下列的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文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安全生产协议书; 2、治安、保卫、防火协议书。 十三、甲、乙双方就材料、设备、工具物品、工艺等有关事项,可另行约定。 十四、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约定核实乙方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乙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乙方支付每日 的违约金;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甲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 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2)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乙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五、本工程甲方委派 同志为现场技术负责人,乙方委派 同志为现场负责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十六、争议: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本合同自签订后生效至全部工程内容竣工验收、工程价款结清后失效。 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本合同正本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外一份交当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劳务作业分中心备案;本合同副本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 篇3甲方(公司或者个人):(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公司或者个人):(以下简称乙方) 兹有甲方承建的工程,为切实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顺利完成该工程施工任务,经甲方考察决定将该工程的水电劳务分包工程委托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四川省劳务用工管理条例》等规定,经双方商议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承包内容 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插座设备安装、照明部分管道预埋、总配电箱至各分配电箱电线电缆的敷设、电缆桥架的安装、网线安装、VGA线安装、,(所有线材穿PVC管道)承包性质。 包工不包料,本工种施工所需工具(三脚架、车丝机等)均由乙方自理。 二、质量等级本工程确保工程质量达省级优良标准。 三、结算方式及工程款的支付 本工程结算按图纸内建筑大约面积20xxM2(以实际施工量为准),综合造价为(20)元/M,本工程总造价计大约人民币(元),本工程造价为一次性包干价,施工过程中不得因市场价格波动等原因进行调整。工程款的支付采用按月进度支付的方法,每月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进行支付,全部工程量完成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100%支付。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甲方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四、工期 本工程计划开工时间为20xx年12月1日,计划竣工时间为20xx年1月30日,考虑本工程实际施工工期较紧,施工时将采用非间断流水施工,乙方应严格按照进度计划要求合理组织劳务人员,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下一工序能准时开工。当工期遇春插、农忙或时节,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组织好工人,非甲方同意休假,乙方不得擅自宣布放假,且节假日、春插期间施工不得要求增加补助费用。 五、双方责任 甲方: 1、提供现场施工条件(施工用场地、用水、用电,住宿工棚,垂直运输设备)。 2、协助乙方做好施工现场的准备工作,并提供施工用图纸一套。 3、甲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向乙方的施工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并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测量定位,放样,对工程设计变更应及时转达并下发书面变更到班组。 5、提供乙方水平运输翻斗车一部,负责提供材料的垂直运输设备。 6、确保施工用材料及时到位。 7、合理组织流水作业,协调乙方和其他班组之间的关系。 8、确保严格按合同相应条款支付工程进度款。 乙方: 1、乙方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照甲方进度计划合理安排相应的施工人员及劳动力。 2、乙方应该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施工规范进行施工,认真熟悉图纸,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及时将工程技术、质量交底及操作要求传达给操作工人,严格按照工程技术人员的技术要求进行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实行施工管理人员的正确指挥。 3、加强班组内部质量自检实行预检工作,班组长应积极配合工程技术管理人员进行质量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工程,应坚决返工,并承担全部费用。 4、乙方应积极配合其他班组进行交叉作业,服从施工员的调度,加强做好对已完成工序的成品保护工作。 5、对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合理计划材料的使用,加强对本班组使用的材料进行管理,严格控制材料的损耗,对本班组施工现场进行管理,配合项目顺利完成工程。 6、乙方应确保及时发放工人工资,不得无故扣留、拒付工人工资。 7、乙方应加强班组安全教育及管理,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必须为操作工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该保险由甲方统一购买,费用从乙方进度款中扣除。在施工过程中对一切因违规操作所产生的安全事故负责。 七、质量控制措施 1、线管预埋必须畅通,不得出现堵塞现象,砼浇捣时必须安排专业人员进行跟班作业。 2、所有有关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质量控制措施及技术交底均为本协议的附属条款,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3、乙方必须加强工程质量质检,对质量隐患应安排第一时间组织整改,对施工技术人员提出的整改要求未及时整改的或因乙方操作原因造成监理部门发出指令的,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警告。 4、乙方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返工所造成的甲方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无条件对需返工部分工程量进行返工直至质量达标为止。 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乙方进行工地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传染病者、癫痫、精神病史、痴呆者严禁进入施工现场,否则由此造成的伤亡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其全部责任。 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程及甲方的安全交底进行施工,若因为违规操作,发生的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安全保护设施不完善,安全器具提供不到位的情况,乙方有权拒绝施工,由此造成的工期顺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误工费用。 4、乙方应大力配合甲方作好现场文明施工,组织工人搞好生活区,食堂,厕所的卫生,保护好甲方提供的一切劳保及生活设施,对施工现场应做到随做随清,工完料尽,现场整洁。 5、所有进场人员必须带好有关证件,包括身份证及外出工作证等。 6、不准在施工现场内打架闹事,赌博,不得擅自进入项目部现有工作区域,若出现违纪现象,其后果自有乙方负责。 九、奖励与罚款 1、工期: 乙方应按合同提供合格的劳动力,以确保工程按计划工期进行,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工作人数达不到本工程施工要求人数,甲方将按80元/人给予处罚,并有权调派人员进行施工,调派人员工资按市场工资的3倍计算。乙方必须严格按分段工期组织施工,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工期相应顺延。若前期分段工期延误但由于乙方在后期的施工过程中的合理组织确保了工程的总工期按期竣工,分段延期罚款可按罚款额的100%返还乙方。 2、质量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质量标准要求,项目部将按工程总造价的5%给予处罚(含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有关质量方面的处罚性罚款)。对不合格部分项目属乙方施工内容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整改直至合格。 3、对安全规章操作,根据项目部安全生产奖罚条例进行奖罚(另附项目部安全生产奖罚条例)。 4、现场标准化管理根据项目部现场标准化管理条例进行奖罚(另附项目部现场标准化管理条例)。 5、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拒绝甲方管理人员指挥,无法组织能满足需求的施工人员、安全质量管理混乱,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后即刻生效,具有等同法律效率,待工程结束工程款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施工现场 签订时间: 分包合同 篇4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将 工程木工分项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就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 1 条 总包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整体工程开竣工日期:开工日期:年 月 日 竣工日期:年 月 日 第 2 条 本分包合同承包范围:按人工报价清单的工程项 第 3 条 承包方式: 清包工(包工不包料) 第 4 条 合同工期: 4.1 本项目总施工期: 年 月 日 止。 本项目木工分项工程工期为: 年 月 日 止。 4. 2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双方确定本分包合同施工的详细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乙方应严格按施工进度计划施工,保证每区段工作和整个分包工程按时完工,任一区段工作的延误都应被视为工期延误。 第 5 条 合同价款 5.1 本工程合同款单价:按乙方提供人工报价清单(报价清单作为合同的符件1) 5.2 工程量计算原则:实际面积(套内径计算)及人工报价清单说明 5.3 本工程概算估价为: (实际总价按实际工程量和人工报价清单计算为准) 5.4零工按每人每天 元结算 5.5本合同为闭口合同,除非甲方更改合同,造成合同价格增加5%以上,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增加合同价款,反之亦然。 第 6 条 分项工程质量要求: 6.1 分项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及建设方的验收标准要求(建设方的验收标准要求,作为合同的符件2)。 第 7 条 施工现场管理: 7.1 甲方派: 为驻现场负责人。 乙方派: 为现场施工负责人,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7.2 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注意防火、防盗及施工安全,在施工中发生事故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及经济损失。 7.3 乙方及其人员应听从甲方的安排指令,做好与各分包工种的配合。 7.4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审核乙方的施工方案、工程进度计划、所购材料质量、用款计划及其结算,并监督、验证乙方的工程进度和质量。 7.5甲方驻地工程代表有权随时监督乙方的施工安全及质量(包括乙方所购材料的质量),如果乙方的施工行为存在不安全因素或不符合合同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乙方应即刻纠正错误。乙方纠正错误后,通知甲方并得到其认可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 8 条 甲方责任: 8.1 分项工程开始施工前,甲方负责提供详细的施工图纸并负责组织图纸技术交底,审查乙方的装修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8.6 协调本分包合同范围内分项工程施工与其它工序施工之间的关系。 8.7 及时提供乙方施工所需指令、批文、施工出入证、图纸洽商等有关工程文件。 8.8. 提供施工必要的临时水、电接驳点。 8.9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及时供应到现场,甲乙双方办理交接手续。 8.9 监督检查乙方施工,办理验收手续。 第 9 条 乙方责任: 9.1 按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的时间准时进、出场; 9.2 按设计质量要求编制施工方案,根据甲方月、周施工计划组织施工。 9.3 施工前熟读图纸,对特殊工艺或尺寸图纸有疑义的及时和甲方代表沟通、确认。不得隐瞒或盲目施工。 9.4 乙方必须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清单及数量。对到达现场的材料由乙方负责运输搬运、分类堆放及保护,如有丢失或人为损坏的由乙方负责。 9.5 明确工地负责人,并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名单及本工种上岗证,配合办理相关批文手续。 9.6 负责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并保证不损坏其它施工方的已完项目,如有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9.7 乙方如果施工中途故意停工,影响工程施工进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支费已完成工程量的所余工程款,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9.8 乙方如果中途自动退场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所有工程款,并保留对其追查法律责任的权力。 9.9 分包方负责施工所需的临电、水布置,电动工具的用电必须使用带漏电保护的安全电缆及电箱。所用工具(含各种电锯及锯片、各种电钻及各种型号电钻头、云石机及云石机介片、各种型号的开孔器、铝合金靠尺、介刀介刀片、施工用手套、沙纸架、沙纸打磨机、切割机、磨机等)及所用的.电缆电箱等,保证工具性能良好,符合甲方的安全要求、形象要求及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 9.10 遵守甲方现场关于安全、文明施工、后勤卫生、环保、消防、保卫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噪音及油漆的施工时间为: 至 ,应严格遵守。违反规定,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11 每天下班前完成相关区域的现场清洁工作,如有违反每次罚款200元。 9.12 负责配合甲方对本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及资料的编制。 9.1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如因乙方人力不足或其他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甲方有权按1000元/天处罚。 9.14乙方自我完善施工防护措施,在工程期间的人身伤害,与甲方无关。 第 10条 工程质量与验收: 10.1 甲乙双方根据建设方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和验收。 10.2 乙方随时接受甲方对工程质量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如乙方施工的工程未能达到建设方工程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应进行返工、修改并承担返工修改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0.3 在分包施工中,乙方应服从甲方发出的任何工作指令,因甲方指令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及经济支出或因甲方指令引起的合同外经济支出,均由甲方承担。 第 11 条 工程款支付: 11.1 本分包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按阶段支付。 11.2 一阶段:工程进度至中期验收合格后(油漆进场前):支付工程概算价的 45 %为工程款。 二阶段:代业主验收通过后:支付至确定后的实际工程量得到的竣工结算的90% 。质保金 5% 保质期两年满后结清余款; 11.3 保修期两年。 竣工结算时留 5 %保修金,保修期满后十天内结清。 第 12 条 违约: 12.1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明确指令、确认、批准,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有关责任,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违约责任。 12.2 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建设方工程质量要求、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有关责任,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2.3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3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 13 条 安全及文明施工: 13.1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自备相应的防护措施,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2 乙方负责所承包工程施工的安全防护工作,配备专职安全员,对操作工人的安全生产负责。 13.3 乙方在施工中所用的全部机具必须经检验合格,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机具安全使用标准。若乙方违反操作规程或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各类机械设备及生产机具,而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分包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 14 条 工期、质量约定: 14.1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拖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交纳1000元,乙方不预缴纳的,甲方有权利直接在乙方工程合同款里扣除作为拖期罚款。 14.2 甲方未能按时提供合格工作面或其他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按期施工,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并且每延误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实际发生的窝工损失费。 14.3因乙方原因致使本分包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建设方的规定或质量验收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拆除、剥离及重做,并承担因此发生的所有经济支出以及因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第 15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5.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15.2本合同在双方完成约定工作内容,工程款结算后即告终止。 第16条 合同份数 16.1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5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施工范围: 4.建筑面积: 二、合同价款与支付 1.本工程合同价款为: 元(人民币 整) 2.支付方式: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 四、甲方工作 1.按本合同约定,供应施工图及有关设计文件,对乙方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 2.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工程中间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负责协助和配合乙方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 3.乙方未按图纸施工或不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不遵守甲方有关管理规定,甲方有权让其停工、返工(工期不顺延),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工作 1.合同签订3日内,乙方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 2.乙方负责甲方供应的主要材料、设备的保管和使用,保证材料设备的完好。 3.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和交付使用。 4.对已完的工程及已完工程的安装设备,在验交前应负责保管,保证其完好状态。 5.乙方在进场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进场道路、施工现场附近的铁路、房屋及现场附近的既有设施。 6.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分包给他人。 六、材料设备供应 1.甲方负责本工程施工所需主要材料:商品混凝土、钢材、木材、水泥、砖、门窗、防静电地板、涂料、防水材料、暖气片、电灯电线等材料的采购供应工作。 2.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应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质量负责,乙方在材料到货后24小时之内通知甲方检验和清点。 3.乙方采购的材料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七、工程质量检验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及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2.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达到100%。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返工仍达不到质量标准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在通知甲方对每个分项、隐蔽工程检查前,乙方应严格进行自检,乙方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到现场进行检查,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八、合同的争议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向工程项目所在地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否则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或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违约 甲方或乙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款后终止。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发包方:(公章) 承包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签字: 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分包合同 篇6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施工范围: 4.建筑面积: 二、合同价款与支付 1.本工程合同价款为:元(人民币整) 2.支付方式: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工程定于年月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工程定于年月日竣工。 四、甲方工作 1.按本合同约定,供应施工图及有关设计文件,对乙方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 2.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工程中间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负责协助和配合乙方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 3.乙方未按图纸施工或不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不遵守甲方有关管理规定,甲方有权让其停工、返工(工期不顺延),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工作 1.合同签订3日内,乙方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 2.乙方负责甲方供应的主要材料、设备的保管和使用,保证材料设备的完好。 3.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和交付使用。 4.对已完的工程及已完工程的安装设备,在验交前应负责保管,保证其完好状态。 5.乙方在进场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进场道路、施工现场附近的铁路、房屋及现场附近的既有设施。 6.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分包给他人。 六、材料设备供应 1.甲方负责本工程施工所需主要材料:商品混凝土、钢材、木材、水泥、砖、门窗、防静电地板、涂料、防水材料、暖气片、电灯电线等材料的采购供应工作。 2.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应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质量负责,乙方在材料到货后24小时之内通知甲方检验和清点。 3.乙方采购的材料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七、工程质量检验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及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2.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达到100%。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返工仍达不到质量标准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在通知甲方对每个分项、隐蔽工程检查前,乙方应严格进行自检,乙方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到现场进行检查,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八、合同的争议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向工程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否则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或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违约 甲方或乙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款后终止。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发包方:(公章)承包方:(公章) 代表人:代表人: 签字: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分包合同 篇7甲 方:乙方(专业班组):姓名: 专业工种名称: 身份证号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就 工程,混凝土分项工程施工事宜协商达成一致,为确保主题结构工程按总体施工部署优质高效的完成,明确项目部与专业班组间各自应承担的责任义务,经项目部与专业班组履约责任人认真磋商,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此承包责任书,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结构概况:结构,地下 二、 施工区域:主楼九层以上楼层 三、 班组(乙方)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本工程主体结构基础垫层及其以上的全部现浇混凝土工程,包括结构施工蓝图及变更图纸上所有的,遵照公司与承建方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之结构施工图及变更图纸施工承包范围,由甲方项目部指定划分区域范围内的主体结构部分全部分项工程,包括结构主体基础垫层、基础、地下室及其以上的柱、墙、梁板以及各类井池、栏板、隔板、飘窗、空调板、各类造型、构架、女儿墙、雨棚等全部结构现浇构配件;塔吊、施工电梯及各种设备基础的施工。 2、在施工期间,项目部可根据现场施工实际情况及班组施工能力的变化,对班组责任承包区域进行适时调整,若班组不能按时保质、报量完成,甲方有权重新划分工作面,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其工作面的重新划分。 3、施工小型工具及劳保用品属乙方承包范围内:(灰桶、沫子、瓦刀、托灰板、雨衣、雨鞋、手套等用品) 4、员工住宿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工作内容(不限于以下内容) 1、混凝土工程:与混凝土有关的全部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泵管架搭设与拆除、临时通道铺设、标高控制、泵管接拆、清理疏通、放料、泵车后台放料及地面冲洗、布料机械安装、提升、加固、砼浇筑、振捣、收面、抹面、拉毛、养护、墙面插灰、成品保护、模板下口15mm以内间隙封堵,自身漏浆、流桨、泛浆清理,浮浆钻出清理、后期大板上砼的剔錾清理、砼垃圾吊运归堆,楼地面混凝土垃圾的清理下楼堆放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成品构建外表缺陷打磨修补,砼表面色泽处理,搽粉。前后盘调度、清理、冲洗、清扫、振捣机械维护保养、冬雨季施工措施用工、 现场搅拌后盘上料配合以及道路铺垫,冬季烧水、冬季施工的一切保温措施。 2、所有混凝土工程均包括自身所用设施周转材料场内装卸车、工完场清及现场文明施工。 3、现场所有硬化均含在内。 五、履约保证金 在双方协商一致后,专业班组必须交的质量、信誉、保证金,在施工一个月满后无息退还。出现以下三种情况,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退场,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工程款按50%结算。 1、 协议签订后,甲方通知乙方进场时,由于乙方劳动力不足时,自动放弃者。 2、 由于承包班组队伍水平过低使所干工程不能达到本公司要求的。 3、 由于乙方劳动力过少使施工工期太长,逾期不能完成进度计划。 六、 工程量计算办法及人工费承包单价 1、计算方式:按 2、主楼九层以上部分每平方米。 3、上述单价已包含超高部分的人工超高费用及施工区域承包范围内所有的工作内容。 4、上述单价为一次性综合包死单价,任何情况下,上述包干单价属于乙方自身风险,甲方不接受乙方提出的任何调整,也不因施工期内市场材料价格、人工价格、政府收费、政府政策性调整等因素造成的价格变动而变动。实际施工时如乙方以不了解施工现场或不了解工程结构为由要求增加费用的,甲方拒绝做出任何调整且有权给予乙方工程结算造价的20%罚款,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所有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施工过程中因施工方案、设计图纸变更原因造成返工或双方协商完成非责任承包范围内工作内容,不能按约定办法计量结算的,由双方协商计量计价结算。对于变更在前,施工在后的工作,甲方不予以任何补偿结算;施工在前,变更在后的工作,未超过本工作面总人工费的10%的返工量甲方不予结算;建筑面积增加减:按照设计变更图纸计算面积的增减。 6、对非承包范围内发生的零工及相互借用工,现场办理签证,在发生用工10天以内办理签证,过期将不予办理。 七、结算及付款办法 1、结算办法:遵照公司《结算管理办法》每月1-5日项目部为班组结算上月所完成的工程量(交验成品)。结算时由项目部签发结算书,根据本项目内部各栋号、区段、各楼层同一分项工程质量对比评定,本着公平合理、优质优价的原则评出班组结算单价。结算书经项目相关管理人员及班组负责人签字后,10日前由项目部上交公司结算中心,由结算中心对结算量价进行复核后记账。当月结算对各楼层负责承包范围工作内容未全部完成的(如栏板、隔板等),按全部完成尾留项目所需的最大投入结算,折合每平方米单价或估款从当月结算中暂扣,待所尾留项目完成交验后另行补办结算。 2、付款办法: 。 3、结算及付款公司仅针对班组负责人。班组在收到结算工资款后及时发放本班组员工工资,项目部有权对此实行严格监督。对领款后不及时发放工资的,由项目部通知结算中心在次月工资发放时采取应对措施。 八、工程质量管理 1、分项工程优良率必须达到98%以上。质量验收以项目部、承建单位根据国家规范评验结果为准,达到优良标准按合同单价结算,达不到质量验收标准的,下 浮元每平方米。 2、质量验收标准: 3、班组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验收规范,遵照承建单位、项目部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技术交底进行施工。严禁擅自更改图纸设计或施工技术方案。否则由此所造成的质量缺陷、质量责任事故后果均由班组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班组对制定的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存在异议的,可提出针对性、合理性建议或改进措施,经报项目部同意后方可实施。 4、班组必须无条件接受项目部对于工程质量的严格管理和控制。项目主管工长、质检员对班组的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分包合同 篇8发包人:张家界市路桥总公司慈茶公路A01标项目经理部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慈茶公路A01标段工程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就乙方承建本项目施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慈利县蒋家坪境内。 二、承包内容 乙方承建甲方工程项目中 路面底基层、基层 施工,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全部路段水泥稳定层的施工,(1、搅拌水泥稳定层材料的一切机械设备、管线、等材料设备费费用如、中缝模板、钢丝、铁铅,等人工施工费用,4、水泥稳定层的摊铺、找平 、及道路维护等人工费用。 ) 三、工程数量 工程数量详见施工图,中间计量数量以实际完成并经有关技术部门验收合格产品数量为准。由于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不改变本协议各项条款的执行。 四、工期要求 根据本项目工期要求,计划工期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共 天。 五、工程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技术标准、施工规范组织施工。本合同项目必须全部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且工程一次验收合格 。乙方必服从建设单位、监理及甲方现场人员的质量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对不服从管理、不按设计文件和规范作业、偷工减料、更换不合格材料等造成本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者,建设单位、监理及甲方现场人员有权责令乙方无条件返工,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直至达到本合同规定要求。 六、承包形式 经双方协商,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方式承包,单价详见附件1《劳务报酬清单》,合同价格一经确定,不再进行调整。《劳务报酬清单》中单价包含了乙方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施工费用,包括本项目承包过程中发生的所有人工费、材料费及设备运费及保管费、机械使用及进出场费、小型临时设施费、供电、供水、排水、通风、照明、通信、与工程有关的协调费用、各类差价,管理费、利润及税金(除营业税)、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七、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大写: 整(小写RMB: 元)。待本项目末次清算后一个月内无息返还乙方应得的履约保证金余额。 八、中间计量及价款支付 乙方按规定时间向甲方报送当月工程技术资料及数据,由甲方核实后统一向建设单位报送计量支付报表,在乙方达到计量1万立方米后,甲方可以支付给乙方的工程劳务费用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务费用比例为 85%,余下部分款项在本合同工程项目交工验收后7日内支付 15% ,一次性全部结清。 九、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驻工地机构名称:张家界市路桥总公司慈茶公路A01标项目部,甲方驻工地代表: 2、组织供应施工设计图及有关设计文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技术交底,下达施 工进度计划,组织协调有关各方工作。负责本项目的控制测量、试验检测,负责制定及施工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物资、计量支付、财务管理等控制管理办法,指导、督促、检查乙方在劳务承包过程中的执行情况。负责本项目竣工文件的编制、收集、归档、整理和上报工作。 3、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作适量调整。当 乙方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措施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在结清乙方所完成工程款后,甲方有权另行组织劳务队伍进场施工,乙方无条件退场。 4、负责以项目部名义统一购买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亡保险,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等有效证件。 乙方 驻工地代表(现场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2、按甲方的各项交底要求,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 按甲 方的工期计划要求,认真编制施工作业计划,每月应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月工期计划。严格执行安全协议书中的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3、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 十、违约责任 1、因乙方施工原因向甲方进行处罚,甲方则按处罚金额的1~1.5倍对乙方进行相应处罚。 2、出现一次重大质量事故,除乙方承担责任和费用外,并处乙方10000元以上违约金; 出 现一次民工上访事件,则对乙方处以5000元违约金;出现一次伤亡人事故,则对乙方处以 10000元以上违约金。 3、凡因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境保护或其他事件,被新闻媒体曝光,给甲方企业信誉造成影响的,除由乙方采取补救措施外,每发生一次对乙方处以人民币20000元违约金。 4、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5、当乙方管理人员不到位、劳务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危及本合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作业、环境保护和社会治安等,甲方有权对乙方责任人实施经济处罚,要求相关人员限期离开现场,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对乙方处以10000元以上违约金 6、乙方以甲方及甲方下属单位名义对外发生任何民事行为,视为乙方违约,则对乙方处以10000元以上违约金。 7、乙方中途退场,视为乙方违约,甲方除没收乙方缴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外。 8、在计量确定的前提下,甲方拖延支付劳务价款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根据乙方施工各项损失予赔偿。 十一、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当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事宜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工程正式验交并办清财产移交手续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完劳务费用后即告终止。本合同正本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壹份。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慈茶公路A01标项目经理部 签订日期:二〇20xx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9甲方: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公司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公司决定,本工程 模板分项由乙方实行劳务分承包。为确定双方在本施工中的权利、义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承包内容及方式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址: 3、承包内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及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包括所有图纸变更及业主、施工单位调整的工作量等,按照甲方规定施工期完成工期内的全部任务。 (1) 基础人工挖土、回填、排水、抽水、砼浇筑养护清理,浇捣砼时及时清理洒落的砼; (2) 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杂工; (3) 砌体、内外墙粉刷、电梯前室内贴地砖、楼地面地坪、外散水、坡道; (4) 清理楼面、打磨、搭拆、运输管道; (5) 配合基础机械挖土清理边角余土; (6) 配合施工放线 (7) 泥工用小型工具:泥桶、木板、搓板、草刷、切割机、冲击钻、整套振动棒、翻斗车、搅拌机、合灰机和砼中转机械等。 (8) 每层柱、剪力墙应在其接头施工缝处先浇注50mm 厚和结构同品种的水泥砂浆,以保证施工缝处混凝土结构质量。 (9) 每层柱、剪力墙模板安装好后采用水泥砂浆封堵模板与砼之间的缝隙。 4、承包工作要求 (1)乙方必须有强烈的安全、质量、进度管理意识,乙方现场管理人员是项目部管理人员之一,承包价已包含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工资。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同项目部齐心协力管好现场安全、质量、进度。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参加项目部每周的例会。对本分项工程负责。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得到甲方认可,才能行使管理权力。 (2)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良好的沟通能力,强有力的执行力。对乙方工人的管理符合项目部制定的要求。 (3)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配合项目部管理工作,如乙方现场管理人员不配合项目部管理工作。或项目部认为此人不适合管理工作。项目部有权不理会此人,有权直接越过此人要求乙方承包人直接管理。有权支付工程款不经过此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本人亲自管理或另外指定有能力的人管理。 (4)乙方管理人员必须加强过程控制,对每个工程过程严加控制,把不合格项,事故控制在萌芽状态。过程精品,才有一个精品的结果。 (5)乙方应按照项目部的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安排施工作业,组织必要的加班工作。 (6)合理使用砼、水泥、砂、砖、砂浆等材料,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否则予以罚款。 (7)保证施工内容达到规范要求的平整度和垂直度。 (8)加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清场,搞好成品保护工作,遵守公司和项目经理部得各项规章制度。 5、 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包工不包料的形式,把蓝图中的泥工分项工程承包给乙方(泥桶、木板、搓板、草刷、切割机、冲击钻、整套振动棒、翻斗车、搅拌机、合灰机和布料机等机械由乙方自理)。 6、承包价格 甲乙双方已确定本工程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以上价格包人工、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包现场文明施工、包验收的综合单价。 7、 工程款支付方法: (1) 乙方进场后,5#楼完成正负零(含正负零)并经甲方 验收合格15日内支付完成工程量的20%,以后每完成五层混凝土浇筑并经甲方验收合格15日内支付完成工程量的20%,主体封顶后15日内支付完成工作量的50%,工程主体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完成工程量的 20%。竣工验收合格后,完成细部整改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工程款。 (2)地下室、商铺、幼儿园每月完成工程量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完成工程量的20%,幼儿园主体封顶后15日内支付完成工作量的50%,幼儿园主体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完成工作量的20%,竣工验收合格后,完成细部整改,甲方支付乙方剩余工程款。 (3)每次支付乙方工程款时扣除罚款和乙方合同违约的违约金,罚款和违约金由项目部管理人员开出,注明罚款和违约金原因,并通知乙方。不需乙方签字认可直接生效。 (4)乙方每次申请工程款时,必须采用甲方提供的申请表,乙方必须填写完成合格的工程量,并报项目部每个管理人员签字。乙方申请工程款的工程量必须合格,甲方认为乙方完成的工程量需整改的乙方必须及时整改,如乙方没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对该部分工程量暂不支付工程款。在乙方整改合格后支付。合格的产品才具备申请工程款的条件。每次领取工程款扣除本次完成工程量时产生的罚款。乙方必须对甲方管理人员在申请表上提出的意见要求加以改进。 (5)乙方竣工结算,工程量的确认。必须由项目部计算,并审核乙方提供的计算书,对施工现场图纸中有但实际乙方未做的不结算。 (6)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乙方首先上报其劳动力的身份证及工资表,并由甲方进行监督发放民工工资,每次乙方领取工程款必须首先保证人工工资,乙方不得挪做他用,如乙方不能保证工程款支付工人工资,甲方可以直接将工程款支付乙方工人。因乙方自身原因拖欠工人工资而产生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社会舆论媒体曝光等一切不利于甲方形象的行为,甲方将处以乙方5-10万元罚款(从工程款中扣除) 第二条 工期 1、主体工程5#楼、6#楼基础承台泥工1个工作日,基础柱 泥工为1个工作日,(正负零以下木工钢筋工泥工工期为15天)。第一层(5.5m处为木工钢筋工泥工工期9个工作日,第二层为木工钢筋工泥工工期6个工作日,标准层每层从开始做到完成浇筑混凝土时间为4天,如乙方未完成规定的工期,甲方有权处罚乙方。 2、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业主认可的工期延误的情况则工期顺延。 第三条 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 甲方驻现场全权代表姓名: 二、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在乙方进场后组织乙方人员进行入场教育,并进行督促、检查。 分包合同 篇10甲 方:河南天桥建设工程公司 乙 方:漯河市菲尔特建筑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漯河临颍亲亲食品厂一期工程二标段宿舍楼、办公楼 工程地址:漯河临颍经三路与纬一路交叉口 甲方将承建的 临颍亲亲食品厂新建宿舍楼、办公楼 工程的外墙保温分项工程承包给乙方。根据《合同法》有关条款;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研究,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主要工作范围、内容 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的所有外墙保温及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所有的工程量。其具体工作项目如下: 1、按施工规范要求:堵拉杆洞、打底糙、粘贴保温板、挂钢丝网、抗裂砂浆粉刷等全部工作内容。除水泥、砂、防水剂、钢丝网由甲方承担外,其它的工具如电锤、桶、墨斗、鱼线、铝合金靠方、卷尺、线吊、水平尺、扫帚、铲子、斗车、水管、水平管、灰槽、切割机、安全带、安全帽、棉墙面清洗的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由乙方购买。 2、外架的搭拆由甲方负责,乙方自行铺设跳板。 3、所有材料的水平、垂直运输、上下车、自拆除包装按项目部施工员规定回收,堆码。 4、先按设计要求进行排版,做出样板,经业主、监理、设计、项目同意认可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 二、分包方式:人工费分包。 三、分包单价: 承包单价为68 元/㎡(大写人民币:陆拾捌元)(以扣除洞口外墙展开面积计算)。 四、价款的结算 1、如工程质量未合格的,只按基价的 98 %结算;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按基价的100%结算。 3、必须按项目要求总工期按时完成工程施工。 五、价款的支付 外保温分部分项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该项费用总价款的100% ; 六、工程质量要求 1、必须按设计要求:①填补缝隙缺损及脚手眼,表面应湿润。②刮剂面剂,掺水重3-5%的粘接剂。③15㎜厚1:3水泥砂浆打底,二次成活,扫毛或划出纹道。④8㎜厚1:2水泥砂浆掺水重3-5%的粘接剂。 2、墙面整个高度的垂直度6㎜,平整度1㎜。 3、凡与框架梁、柱的不同等级一律挂钢丝网。 4、严格按照施工技术交底执行。 5、在作业时不得有空头跳板;作业人员必须正确栓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做到工完场地清。 6、成品保护 (1)外墙作业,铝合金、涂料、地坪不能污染。 (2)所有的门窗洞口,必须保证设计尺寸、大小一致。 (3)凡是阴阳角应做成90度直角。 (4)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以上,如果不到合格只按基价 80% 结算,按最后监理、甲方、质监站评定为准。 七、工期要求 工程施工时,乙方按照甲方编制的每天工作任务必须按时合格完成,未完成时按¥500元/天进行处罚,不足一天者按一天计算。 八、安全要求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安全生产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内容如下: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省、市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安全 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安全教育制度等。 3、甲乙双方的有关人员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4、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履行签字手续,交底材料归档备查。每周项目召开安全例会制并做好记录。 5、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李耀杰 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并安全、防火工作,甲方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在限期内整改,过期不整改者,将按每次¥ 200元罚款。 6、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及保健用品由乙方自行购买,所购产品必须具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检测报告)。甲方应督促乙方施工现场人员正确穿戴好防护用品,如乙方违者按每人/次¥50元罚款。 7、乙方人员对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设施设备、工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8、乙方应严格按甲方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操作,如乙方野蛮、擅自施工所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9、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乙方需借用或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订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甲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乙方必须进行检查,并做好书面记录,乙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乙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负责。 10、乙方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设施、安全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 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乙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造成的工伤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11、特种作业必须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后持证上岗。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作用电器、机械设备。 1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等大容量餐具做饭和取暖,冬季施工如必须用明火加热作业时必须落实防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其措施应取得工地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3、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14、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5、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等由乙方负责,甲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按程序逐级上报。 16、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施工管理人员和现场工人名单和相关证件,包括作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有关证件,人员确定后人员应相对稳定,凡需变动,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征得同意后可变动。 九、材料要求 材料进场必须进行试验,出具合格证,检验报告,合格后方能进入施工现场 十、文明施工现场及标准化工地要求 1、乙方现场使用的所有材料必须堆码整齐。 2、凡乙方有违反文明施工的现象发生,甲方按¥500元/次处罚乙方。 3、施工现场必须达到工完场地清。 4、乙方应自行完善其它标化文明施工要求的工作。 十一、甲乙双方职责 1、因施工场地有限,甲方不为乙方提供食宿条件。 2、甲方管理人员应尽最大努力,组织好交叉施工,防止或尽量减少乙方窝工,同时提供塔机及夜间照明设施。 3、甲方项目部组织会议时,除请假外乙方负责人必须参加,否则甲方以缺席每次¥100元,迟到每次¥50元处罚乙方。 4、乙方及时提供机具及其它材料、工具,确保工程顺利施工。 5、乙方负责人(或指定专人)必须24小时坚守现场(特殊情况须向主办工长及分管工长请假),否则甲方以每次¥100元处罚乙方。 6、甲方为了项目整个工程顺利施工的需要,乙方必须服从甲方项目部安排、调整,否则按拖延工期处罚。 7、乙方所有提供机具材料应具有合格证明书交甲方项目部存档。 8、乙方的暂住证、务工证、身份证、计划生育证由乙方自行解决。 9、乙方负责人必须陪同甲方项目经理、主办工长、工长一起参加质检站的质量检查并作好记录,如有缺席甲方按每次¥200元处罚乙方。 10、如因乙方不听从甲方安排,甲方有权随时勒令乙方退场,并不予结算所有工程量。 11、如乙方自行退场或有未完成的工作,未完工程量按承包单价的3倍从已完工程量中扣出,扣完为止。 12、乙方严禁招用未满16岁的童工。要同各班组签订《班组承包合同》一式三份,班组长、项目部、公司各存一份。各班组长提交全部民工的《人员花名册》并附每位民工的身份证复印件。项目部同每位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书》一式三份,民工、项目部、公司各存一份,项目部施工员每天在施工日志上如实记录各班组出勤人数,及时掌握民工流动状况,当月增减的民工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填报花名册。项目负责人重点监督各班组每天的公开考勤情况。考勤表张贴于项目部公开栏上进行公开考勤,月底按考勤表及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做出工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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