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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司借款合同
范文

公司借款合同合集15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司借款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借款合同1

合同编号:甲方(债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债务人,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位于(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借款期限:时间为__________,即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4.借款利息:月息为2%(对月对日支付)。

5.如果申请提前还款,须赔偿甲方一个月的借款利息。

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

第二条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证号:)

2.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乙方承诺

1.乙方对抵押物拥有充分的、无争议的所有权或处分权。

2.抵押物依法可以流通或转让。

3.抵押物没有被查封、被扣押或重复抵押等情况。

4.乙方没有隐瞒抵押物项下拖欠税款、工程款等款项、抵押物出租及抵押物隐瞒瑕疵的情况。

5.乙方已就本合同项下抵押事宜征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

6.抵押物不存在被冻结、查封、扣押等其他影响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7.经过双方自愿协议上述抵押物价格为¥元。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对乙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乙方。

(二)乙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甲方通知乙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4.为保障甲方利益,乙方应签署《委托协议》(详见附件一)并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在乙方未按期(超过五个工作日)付息还本的情况下委托甲方对抵押房屋进行过户变现,若乙方私自撤销委托,将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凭本合同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承诺不因强制执行抵押物而影响乙方的居住权。(另有居住地:)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期偿还本金或利息,超过五个工作日,甲方有权将乙方的抵押物委托甲方以双方约定价格进行买卖变现,并愿意接受法院强制执行,用于抵偿借款本息以及违约金,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及违约金为止。若有多余部分,甲方应将多余部分归还乙方。因乙方违约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以及抵押物过户变现等各种税负及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如未按期偿还本金或利息超过五个工作日,乙方愿意无条件承担借款本金20%的违约金及其它因法律诉讼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并愿意承担每天按违约金额的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给甲方,直至还清之日止。

3.乙方如未按期偿还本金或利息,超过五个工作日,甲方有权无条件将抵押物过户变现。在此期间(含诉讼与执行时间)所产生的利息以及所有的税负和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需要赎回抵押物,乙方须还清在此期间产生的违约金、滞纳金以及抵押物过户产生的相关税负与费用,并还清本金以及在此期间产生的利息。

4.乙方未按上述时间全额还清上述借款本金或利息时,本人愿意以没有还清的金额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付利息给甲方,直至还清之日止。

5.如因乙方未能按时付息还本,造成的催收费用【支付标准:桃江县内为300元/次,益阳地区内为500元/次,湖南省内为1000元/次,超出湖南省为3000元/次,超过20_公里(公路里程)为5000元/次】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合同并收回相应借款及利息。

(1)乙方向甲方提供情况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乙方未按时偿付借款本金或利息超过五个工作日。

(3)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2.关于房屋的租赁:

(1)乙方应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及时告知甲方房屋是否出租,如有出租,应提供租赁合同原件供甲方备案。

(2)在借款期间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进行,自违约之日起,房屋出租收益均归于甲方,甲方有权凭此借款协议对抵押物进行管理和处置,乙方无权干预。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乙双方提供的借款凭证,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遵守法律、法规,若发生争议:

1.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请有关部门调解;

3.调解不成,向桃江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自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借款合同2

一、个人借款给公司合同怎么写

(一)首先填写;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基本信息。

(二)其次写协商一致具体内容,具体包括:贷款种类、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借款和还款(来源、方式)期限信息。

(三)再次写保证条款、双方违约处理、合同生效时间。最后写本合同一式多少份。合同效力签订即生效。贷款方、借款方:签字盖章、双方借款日期。

二、公司合同能违约吗

肯定是不能违约的,合同违约是指违反合同债务的行为,亦称为合同债务不履行。这里的合同债务,既包括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又包括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还包括根据法律原则和精神的要求,当事人所必须遵守的义务。仅指违反合同债务这一客观事实,不包括当事人及有关第三人的主观过错。各个国家合同法对违约行为形态的划分都是不一样的 。

三、公司之间借款合同是否有效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企业之间的借贷做了相关规定和改动,第11条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民法典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且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四、提取公积金必须用借款合同原件吗

一般要原件,或者去办理贷款的部分咨询,如果是房屋贷款合同的情况下,新房购房合同没有备案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参看提取公积经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首次提取时,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提取。

公司借款合同3

贷款方:公司财务部内部银行

借款方:

借款方为进行_ _项目施工生产,向贷款方申请借款,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__佰__拾__万 仟 佰 拾 元整(¥ )。

第二条 借款利率

借款月利率为千分之_5.5_,利息在借款时一次性收取。

第三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借款时间共__年__个月,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 保证条款与违约责任

1.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归还借款。借款方如逾期不归还借款,贷款方有权在借款方在公司内部银行中账户划款或在工程款收取中冲抵,并按合同规定的利率加收100%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按规定减收利息。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项目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合同规定的利率加收100%罚息。情节严重的,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3.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

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第五条 其它

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贷款方、借款方各执一份。

贷款方:公司财务部内部银行

借款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20 年 月 日

公司借款合同4

债权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

地址:

债务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有效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号码:因乙方业务扩展需要资金,甲方亦为了有效运用资金,同意借款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此借款。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愿将(币种及金额大写)人民币 佰 拾 万元整借给乙方。

第二条 甲方借款给乙方,具体要求如下:

2.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仅限用于 。

2.2借款利率:借款利息自甲方实际出借款项日起按计算。

2.3借款期限:自年月日。但甲方可根据

第9.1.2条、第9.3.3条单方面调整借款期限。

第三条:乙方未能一次性全额清偿全部借款本息的,所偿还的部份款项清偿次序为利息、违约金、本金,甲方有权继续主张剩余的利息、违约金、以及本金。

第四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检查借款使用情况,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以下资料;如甲方要求,乙方还应允许复制,并在复制件上签署“原件保留我处,本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并加盖公章:

4.1 财务报表、财务凭证

4.2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

4.3其他对借款使用情况产生实质影响的其财务报表或其他相关资料。

第五条 为保证乙方按时全额还款,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第 项担保方式:

5.1经甲方认可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在乙方要求下正式与甲方签订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连带责任担保保证书。

5.2以本人或第三人财产抵押给甲方,以作为偿付借款的担保,其中抵押的有关内容如下:

5.3以本人或第三人财产质押给甲方,以作为偿付借款的担保。双方另订质押合同。其中质押的有关内容如下:

第六条 乙方应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的,应由甲乙双方协调一致达成补充协议。

第八条 乙方在此向甲方作如下保证:

8.1乙方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8.2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法律上的瑕疵。

8.3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以任何方式进行的定期或随时的检查监督款项的使用情况,了解乙方的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乙方应提供有关的生产记录(消费记录)、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

8.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出租、出售、转移、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允许第三方使用资产清单上所列的全部或大部分财产;

8.5如需变更乙方的企业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法人代表、地址、电话等工商登记事项或发生企业分立、合并、内部股权变更以及其他重大经营决策的改变时,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并不得影响甲方的利益。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9.1乙方未按本合同第2.1条约定使用借款,或者未按第四条约定配合妨碍甲方检查、监督借款使用情况或者违反第八条,保证不实的,均视为根本违约,;甲方可以同时或单独行使以下权利:

9.1.1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自书面通知乙方起生效

9.1.2单方面调整借款期限,直至宣布借款即时到期,并自书面通知乙方起生效

9.1.3追究乙方违约责任或主张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9.2如乙方未能如期如数偿还借款的,甲方有权按约主张借款本金、利息和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按照本合同约定利息的两倍计算,自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至全部债务实际清偿为止。签订本合同时,甲方清楚、明确地告知乙方如果逾期还款造成的严重且无法精确计算的巨大损失,乙方确认理解告知的内容,并在此基础上接受前述约定的逾期还款违约金标准;乙方明确放弃日后依据《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主张调低逾期还款违约金的权利。

9.3、借款期间,乙方或其担保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营管理不善,或者担保物发生毁损、灭失,或者其他影响还款能力的事项,或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本息或不能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的,视同乙方违约。视为根本违约;甲方可以同时或单独行使以下权利:

9.3.1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自书面通知乙方起生效

9.3.2单方面调整借款期限,直至宣布借款即时到期,并自书面通知乙方起生效

9.3.3追究乙方违约责任或主张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9.4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任一义务,甲方有权聘请专业律师代为发律师函、提起诉讼或仲裁,或以其他方式处理本合同项下的纠纷;因此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服务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调查取证费、处理抵押/质押物费用、差旅费,等所有相关费用概应由乙方承担。

9.5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任一义务,导致甲方与第三人发生纠纷,或进行诉讼的,甲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为处理纠纷、进行诉讼,有权聘请专业律师代为发律师函、提起诉讼或仲裁,或以其他方式处理;因此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服务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调查取证费、处理抵押/质押物费用、差旅费,概应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

11.1本合同非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法律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它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乙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违约金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仍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偿付。

11.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11.4甲方若有任何书面通知,按照乙方在本合同提供的地址邮寄,在邮件发出后三日均视为有效送达。如果有地址变更等事项,乙方以及担保方均应书面告知甲方,否则可能存在无法有效送达的所有不利后果均应由相关当事人自行承担,不得影响甲方的任何权利主张。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交叉违约条款

乙方因违反与甲方的任何融资性协议,或者因违反与其他债权人之间的协议而构成违约,或者涉及债权债务纠纷而作为被告,或者出现其他可能危及甲方担保债权的事项时,即可视为乙方对本合同的违约,甲方有权采取本合同“违约责任”条款中约定的措施对乙方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合同、单方面调整借款期限,直至宣布借款即时到期,追究违约责任。

提示:乙方、担保方已通读上述条款,甲方已应乙方、担保方的要求作了相应说明,乙方、担保方对所有的内容无异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借款合同5

出借人(甲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

保证人(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保证人(丁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

公司电话:__________

开户行及账户:__________

保证人(戊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开户行及账户:__________

鉴于乙方因使用资金需要,欲在本合同期限内向甲方不定期不定额借款,甲方同意向乙方分次出借借款,保证人丙方、丁方、戊方自愿为对乙方向甲方借款行为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责任。在本最高额保证协议期间和额度内,一致同意不再逐笔办理保证担保手续。为此,依据《民法典》、《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五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定义:

最高额保证,是指甲方与保证人丙方、丁方、戊方之间就乙方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多笔债务,确定一个最高额度,由保证人丙方、丁方、戊方在此最高额度内对乙方履行债务向甲方提供保证。该最高额度是指乙方在甲方处的各项债务的总余额。

第二条被保证的主债权借款期限和借款最高余额:

1、保证人丙方、丁方、戊方自愿为甲方与乙方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月__日期间因乙方向甲方的借款而形成的一系列债权,其最高借款余额为人民币贰仟万元整(小写¥__________元)。

2、在前述合同期间内,在甲方资金量许可的范围内,乙方随时可以向甲方借款,丙方、丁方、戊方承诺对乙方向甲方的借款行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在前述合同期间内,每次乙方向甲方的借款时,除非单次借款时特别约定,否则每次借款的借款期限最短为一天,最长为三个月,单次借款未约定借款期限的,以10天为借款期限。

第三条借款金额及用途:

1、甲、乙、丙、丁、戊各方一致确认:乙方每次向甲方借款时,双方有单独签订协议或乙方出具收条和收款确认书(包括乙方授权的人员签订的协议或出具的收条和收款确认书)的,借款金额以乙方本人(或乙方指定的人员)出具的收据或收款确认书为准;借款期限以协议书、收条或收款确认书为准。乙方均予以确认并按收条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丙方、丁方、戊方同意担保。

2、甲、乙、丙、丁、戊各方一致确认:乙方每次向甲方借款时,甲乙(含乙方指定的)双方未单独签订协议或未出具收条和收款确认书的,借款金额以甲方当次的银行转账(含网上银行转账)凭据为准。借款期限按第二条第2、3条执行,乙方均予以确认并以甲方当次的银行转账金额履行还款义务,丙方、丁方、戊方同意担保。

3、乙方确认,本合同项下甲方每次的出借款汇入以下指定账户:户名: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

4、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向甲方的借款均合法使用。

第四条借款利率:

1、本合同项下乙方的借款利率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1)乙方每次向甲方借款时,双方有单独签订协议或乙方出具收条和收款确认书(包括乙方授权的人员签订的协议或出具的收条和收款确认书)的,利率以协议书或收条、收款确认书为准。

2)乙方每次向甲方借款时,双方未单独签订协议或乙方未出具收条、收款确认书的,利率为日利率为__________%。

第五条保证方式:

1、保证人丙方、丁方、戊方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只要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乙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甲方即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丙方、丁方、戊方承担保证责任。

2、当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无论甲方对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甲方均有权直接要求丙方、丁方、戊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条保证期间:

1、保证期间为单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2、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事项,甲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止。

第七条保证范围:

保证范围包括本同项下的债务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评估费、拍卖费、税费等)。

第八条保证人声明与保证:

1、保证人丙方、丁方、戊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保证人丙方、丁方、戊方自愿为乙方提供担保,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3、保证人丙方、丁方、戊方为签订本合同,已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经全体股东会一致通过同意为乙方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第九条保证人的权利与义务:

1、丙方、丁方、戊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能够证明其合法身份的法律文件。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保证人丙方、丁方、戊方变更法定代表人、住所、名称、电话、传真,应于变更后一周内书面通知甲方。

3、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对于丙方、丁方、戊方为履行保证责任而向甲方支付的任何款项按下列顺序清偿:

(1)实现债权之费用;

(2)损害赔偿金;

(3)违约金;

(4)主债权之逾期罚息;

(5)主债权之利息;

(6)主债权之本金。

第十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转让第三人时,应在债权转让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丙方、丁方、戊方。

2、甲方与乙方在保证期间内签订的借款合同时无须再通知丙方、丁方、戊方。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均有权宣布所有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全部到期并直接要求保证人丙方、丁方、戊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本合同项下任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而甲方未受清偿的;

2)按本合同约定单笔借款提前到期的。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丙方、丁方、戊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保证人丙方、丁方、戊方在本合同第六条中所作声明与保证为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误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3、如因保证人丙方、丁方、戊方未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权等原因造成成本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丙方、丁方、戊方应在保证范围内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4、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归还本金的.乙方除按本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金外,还应按逾期未还金额每日0.075%向甲方支付利息,直至乙方还清全部借款之日止。

5、因乙方逾期还款造成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评估费、拍卖费等一切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十二条特别约定:

1、甲、乙、丙、丁、戊各方均认可乙方特别授权(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代表乙方行使乙方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下列行为,甲、乙、丙、丁、戊各方均认可:

1)代表乙方在借款协议书签字。

2)代表乙方向甲方出具收条、收款确认书。

3)代表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各种文书签字。

2、甲、乙、丙、丁、戊各方均认可:甲方的每次出借款除了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给乙方外,部分出借款(__________万元以内)可以以现金的方式向乙方支付。乙方及其特别授权人向甲方出具的现金收条视为已经支付该款项。

3、本条款视为乙方对的特别授权。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1、乙方提早还款需提前5日告知甲方,借款利息按实际用款时间计算。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人民法院管辖。

4、本协议一式五份,各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保证人(丙方):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保证人(丁方):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保证人(戊方):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

公司借款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

经介绍,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借款合同,严格履行。

一、借款金额: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二、借款用途

学校基本建设工程付款。

三、借款时间及本息结算还款办法:

借款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月息分。每季度末结算一次。乙方若有资金和还款能力提前还款,甲方同意乙方提前______月声明并按实际使用时间提前归还本息。

四、质押物品及化解风险的措施:

乙方用公司和学校一号办公楼《房屋所有权证》(运港字第_______________号)作抵押。乙方不能按时归还本息,甲方有权将质押房屋变卖收回本息或按每月所借款额的3%加收滞纳金。

五、上述合同一式三份,自签字到款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及见证人各存一份。若有争议,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留印: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介绍及见证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公司借款合同7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借款用途 张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万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间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一、甲方愿贷与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于订立本约之同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不另立据。

二、借贷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利息每万元月息________元,乙应于每月____日给付甲方,不得拖欠。

四、届期未能返还,乙方除照付利息外,并按利率一倍加计的违约金给付甲方。

五、本契约书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六、乙方应觅保证人一名,确保本契约的履行。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利的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借款合同8

出质人:_____(下简称“甲方”)

质权人:__________(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以其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gu份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的股权作质押担保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本协议所担保的债权为: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乙方根据_______号《贷款合同》(下简称“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 质押协议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持有的a公司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___________日内就本协议质押事宜征得a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并在a公司gu东名册上办理出质gu份的登记手续,并将股权证书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依法处分质押股权,并从所得款项中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未能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及时归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的;

2.甲方被宣告解散或被提起破产申请的。

第五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优先清偿甲方的贷款本息。

第六条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除非双方另行达成书面协议。

第七条甲方未能在本协议第三条规定期限内取得a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的决定的,乙方有权取消本协议第一条所述对甲方的贷款(或提前回收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八条 本协议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协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并自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请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照提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办理股权质押登记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借款合同9

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贷款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借款人与贷款人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

1.1 币种: .

1.2 金额(大写) .

1.3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4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限用于 .

第二条 利率及利息的计付

2.1 利率执行: .该利率系中国人民银行现行相应期限档次贷款的基准利率上浮 %.

2.2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以 (大写)个月为一期,按期还款,首期自放款日起计算。计算一期的正常利息采用月利率,本合同项下的月利率为:□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2.3 本合同签订后、放款前,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法定利率的,贷款人将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动水平按2.1条约定执行。

2.4本合同项下贷款实际发放后,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法定利率的,自法定利率调整日的次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动水平按2.1条的约定执行。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调整日当日还款的,该期贷款仍执行调整前利率;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调整日后还款的,该期贷款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2. 5 利息的计算

2.5.1 借款人每月还息额=当月贷款余额贷款天数日利率。

2.5.2 逾期贷款和挪用贷款的罚息依逾期或挪用的金额和实际天数计算。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利率上浮 %,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利率上浮 %;浮动利率贷款逾期或挪用后遇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的,贷款人有权相应调整本合同罚息利率,自人民银行利率调整日起适用新的罚息利率。

2. 6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结息,贷款最后到期时利随本清。结息日为付息日:

(1)每季末月的20日结息;

(2)每月的20日结息。

第三条 贷款的发放与偿还

3. 1借款人以本公司名义在委托银行开立存款帐户,账号: ,作为贷款人发放贷款的账户。

公司财务部审核确认借款人证件、借款合同、贷款金额、贷款期限无误后,最晚于次日将贷款支付到帐。

3.2借款人的提款应至少提前3个银行工作日办理相关手续,并应符合下列放款计划。

放款日 放款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3. 3在下列条件全部符合前,贷款人有权拒绝放款:

(1)借款人已办妥有关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等法定手续及贷款人要求办理的其他手续,且前述许可、批准或登记等手续持续有效;

(2)本合同项下担保合同(如有)已生效并持续有效;

(3)借款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4)借款人没有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3. 4实际的放款日和放款金额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

3. 5借款人应按第1.3条约定的到期日和下列计划按时还款,《借款凭证》记载的到期日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

到期日 还款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3.6提前归还贷款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利息。

3.7借款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应由借款人的合法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在借款人财产范围内继续履行已借款项的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无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或继承人、财产代管人拒绝或者怠于履行借款合同的,公司有权处分抵押物和质押权利,追究保证人连带责任。

第四条,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4.1 借款人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民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4.2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4.3 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报表、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贷款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财务状况和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第五条 贷款人的权利与义务

5.1 贷款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贷款本金、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收取借款人应付的费用,行使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5.2 对借款人提供的财务、经营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借款人的义务

6.1 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6.2 借款人不应将本合同项下贷款挪作他用。

6.3 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

6.4 借款人应遵循贷款人与办理贷款业务相关的业务制度及操作惯例,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和借款人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贷款人要求的一切财务报表、其他资料及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完整、准确的。

6.5 借款人有下列任一事项时,应当至少提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且,在清偿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还款方案及担保前不应采取行动:

(1)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重要资产、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2)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承包、租赁、联营、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业出售、合并(兼并)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子公司、产权转让、减资等。

6.6 借款人应当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1)修改章程,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通讯地址或营业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作出对财务、人事有重大影响的决定;

(2)借款人或担保人拟申请破产或可能或已被债权人申请破产;

(3)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或者,主要资产或本合同项下担保物被采取了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

(4)为第三方提供保证,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签署对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合同;

(6)借款人或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或营业执照被吊销;

(7)借款人、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涉及违法活动;

(8)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对借款人经营、财务状况或偿债能力有负面影响的其他事件。

6.7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发生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按贷款人的要求及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本款所称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营业执照被吊销、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担保人的经营或财务状况有重大变化;担保人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可能减少或被采取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担保人在担保合同项下有违约行为;担保人与借款人发生争议;担保人要求解除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未生效或无效或被撤销;担保物权不成立或无效;或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借款人必须提供公司认可的有效担保方式,并与贷款人签订相关的的担保合同,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协议约定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贷款人有权按照公证书赋予的强制执行效力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抵(质)押合同》中约定的抵(质)押物或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八条 贷款的提前到期

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贷款人有权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金部分和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到期贷款本金并结清利息:

(1)借款人在第四条项下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2)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3)第6.6条所列应通知的任何事项之一实际发生,贷款人认为将影响其债权的安全;

(4)借款人在履行与贷款人订立的其他合同时,有迟延履行等违约行为且经贷款人催告后仍未予以纠正。

第九条 违约及违约责任

9.1 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按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或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并对应付未付利息计收复利。

9.2 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的,应当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9.3 借款人有逃避贷款人监督、拖欠贷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等行为时,贷款人有权将该种行为向有关单位通报,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告。

第十条 扣划约定

10.1 借款人有到期应付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其他费用时,授权贷款人扣划借款人在委托银行开立的任一账户中的资金用于清偿。

10.2 扣划后,贷款人应将扣划所涉账号、借款合同号、《借款凭证》编号、扣划金额及剩余的债务金额通知借款人。

10.3 扣划所得款项不足以清偿借款人全部债务时,应首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费用。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

10.4 扣划所得款项与需抵偿的债务币种不一致的,按委托银行在扣划日公布的汇率折算为抵偿债务的金额。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争议依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1)向贷款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2)由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

12.1借款人已通读上述条款,贷款人已应借款人的要求作了相应说明,借款人对所有内容无异议。

12.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凭证》以及双方确认的相关文件、资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2.3本合同经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贷款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12.4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签约双方及担保人各执一份。

借款人(公章) 贷款人(单位印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 年 月 日 签署日: 年 月 日

公司借款合同10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就借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恪守履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与期限

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资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已交付)。

本合同借款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将借入的资金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业务发展需要,甲方也可将该笔本资金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利率与利息

1.本合同借款利率根据合同签订日相应档次的法定借贷利率确定为___%。

2.本合同借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息,以如下第____种方式结息。

(1)由甲方于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还本付息。

(2)按年结息,结息日为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号为收款账号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本合同借款的本息汇入该账号。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提前还款的,应当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借款利息则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

第四条 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需要展期时,应在借款期限届满前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第五条 借贷的担保

甲乙双方选择履行本条第1款。

1.本合同价款无担保;

2.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__,由乙方与担保人就本合同的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编号为____________的担保合同。

第六条 甲方保证

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国法人,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提供的与本借贷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七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清偿借贷本金及利息。

2.借款期间,甲方经营决策发生任何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转股、改组、合并、分立、合资、合作、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的,甲方应至少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3.甲方应当接受乙方的监督。如乙方要求,甲方应当提供真实反映借款使用情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

4.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移或者变相转移本合同的债务责任。

5.甲方转让、处分其重大资产或营业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应至少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6.如发生影响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经济纠纷、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等,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7.借款期间,甲方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住所、电话、传真等,应在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八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出借资金给甲方。

2.对于磋商、订立、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资料、数据等信息,乙方应当予以保密。

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还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同意。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出现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借款、利息及其他费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之日。

(1)甲方没有按期偿还借款及利息,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偿还的;

(2)甲方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贷;

(4)甲方发生危机、损害或可能危机、损害乙方权益的重大事件。

3.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权按照未付利息___________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未清偿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权按照借款本金_______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公正事宜

任何一方提出公证本合同内容的,另外一方应当同意,公证费用由提出方承担。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盖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担保的,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以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借款合同11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就借款和担保事宜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乙方从甲方处借款¥万元(人民币大写万元整)时间从年月日起,利率月息,%,期限天。

第二条;该借款仅可用于约定事宜x,不可挪作它用,若有挪用即为违约,乙方x成员为联合借款人,乙方x成员之间相互承担无限还款和无限相互担保责任,如乙方不能按月支付利息,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提前对乙方提起诉讼收取本息。

第三条;乙方保证全部借款最迟于年月日前归还,若到日未能按期归还,则还需另外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贷款额万元违约罚金。

第四条;丙方自愿为乙方从处借款本息提供连带担保偿还责任。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出借给乙方借款万元本金、利息、复利、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诸如诉讼费、保证金、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到此笔借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第五条;乙方和丙方自愿以名下全部财产担保,承担无限偿还和无限连带偿还责任。

第六条;出现第二条所违约情形、或乙方、丙方任何一方出现可能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形、视为甲方不安抗辩权成立的条件、甲方可立即清收借款。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乙方和丙方的责任不因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八条;其他;

1、本合同由三方当事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后生效(法人单位需加盖公章)

2、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不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和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4、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本协议引发的诉讼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5、关于通知;甲方对乙方和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乙方或丙方公司注册地址、工作单位或身份证地址以电话、邮寄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和丙方日期。

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请乙方和丙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遇有对内容理解上的分歧,以甲方之解释为准;若乙方和丙方在此合同上签字、盖章、即为完全明白和理解合同内容所有条款,即为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保证并一致同意。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附件;

1、乙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乙方企业法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乙方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丙方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借款合同12

甲方:(基本信息)

乙方:(基本信息)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无息借款购买汽车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

2、借款利息:甲方向乙方出借的款项在借款期限内不支付利息。

3、借款期限及还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可以约定具体如何归还的期限,比如x月或x年的什x时候归还,由公司从个人工资款项中扣回多少元等)。

4、还款方式:如果前面有明确约定,则可以不要。

5、保证条款:(如果公司需要这方面的保证的话,不要就可以不要此条款,要的话根据你和公司的协商进行补充。)企业间借款合同范本

6、违约条款:根据你们的意见写

7、其他:公司借款给你如果有什么服务期限或什么附加条款请注明。

8、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时间: 时间:

公司借款合同13

甲方(出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连带责任保证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出借给乙方人民币 伍万元整(¥: 50000 元 ),借款期12个月,自20xx年5月7日至20xx年5月6日,于订立本合同之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乙方保证不用借款从事违法活动。

二、每月利息率为20%,乙方应每三个月付清利息一次,不得拖欠。乙方保证按期归还借款,如果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乙方承担甲方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三、本合同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转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乙方偿还借款的顺序为先利息后本金。

四、乙方应觅连带责任保证人 叁名,确保本合同的履行。连带责任保证人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金、利息和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的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五、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即表示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甲方: 乙方:

连带责任保证人: 签订合同日期:20xx年五月二日

借 据

今借到马相明人民币肆万元整,¥:50000,月息率为千分之 贰拾(20)‰,借款期限12个月,自20xx年5月7日至20xx年5月6日。

借款人身份证号: 借 款 人: 连带责任保证人:

借款日期:年月日

公司借款合同14

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由xx______________单位担保,并经______________批准,向中国信息信托投资x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申请借款,双方议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申请借款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借款用xx于______________保证专款专用。

第二条乙方根据甲方报送的工程用款计划和用款借据及时审查发放贷款,xx以xx保证甲方工程需要。甲方违反政策、擅自改变计划,挪用贷款或物资,乙方有权xx停止发放贷款。被挪用的贷款要加收百分之五十的利息或如数扣回。

第三条借款期限定为_______年_______月(指从第一笔贷款之日起到最后xx还清全部本息)。借款利率,月息为_______‰;年息为_______%(如国家利xx率调整:1.利率不变;2.相应调整)按_______计收利息。贷款逾期不还,按国xx家规定的相应贷款利率加收百分之二十利息。

第四条甲方保证按期归还贷款。甲方如不能按期还清贷款,担保单位必须承xx担还款责任。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单位存款户中扣回。

第五条甲方同意按时向乙方报送工程进度,xx贷款使用情况的统计报表和资料,xx为乙方工作提供方便。

第六条签定本合同后,xx贷款方如未能按期向借款方提供或借款方未能按规定的时间提用借款,都应视违约,并视违约天数,额度,每天按_________付违约xx金。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叁份,xx由甲乙双方和担保单位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xx力。

借款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

贷款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借款合同15

借款人(全称):

贷款人(全称):

担保人(全称):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各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借款

第一条借款

1.1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

1.2借款用途:_________。

1.3借款期限自年_月_日起至年_月_日止。

1.4借款利率和计息方法:

1.4.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月利率为__________‰。

1.4.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月/季)结息,结息日为每(月/季末月)的20日,借款人须于每一结息日当日付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1.5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等与借款凭证记载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先决条件

未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贷款人有权不提供本合同项下借款:

2.1担保人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权。

2.2借款人、担保人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单据并办妥相关手续。

2.3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抵押、质押担保的,有关登记、交付、保险等法律手续已按贷款人要求办妥且该担保物权、保险持续有效。

2.4借款人、担保人、担保物未出现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第三条划款方式

贷款人依据本合同约定将上述借款金额转入借款人在_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立的账户,账号/银行卡号为。

第四条还款

借款人与贷款人约定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偿还方式为一次性还清,借款人应于年月日之前偿还全部借款本金。

第五条提前还款

5.1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还款时对提前还款部分按照实际借款期限和本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

第六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6.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6.2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6.3按贷款人要求如实提供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文件、资料和单据。

6.4住所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及收入状况等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贷款人。

6.5出现本合同第12.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时,应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贷款人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第七条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7.1有权了解并检查借款人的基本情况、贷款使用情况、担保人及担保物情况。

7.2借款人出现本合同第12.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

7.3借款人归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应付数额的,贷款人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者费用。

7.4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或者担保人未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者担保人的违约行为进行公开披露。

7.5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担保

第八条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保证/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

担保的共性条款

8.1适用于本合同项下保证、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的共性条款。

8.1.1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

8.1.2担保人已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授权。

8.1.3本合同项下借款同时存在两个担保人的(含借款人自身提供物的担保),各担保人对本合同项下借款承担连带共同担保责任,但贷款人有权选择任一或者各个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8.1.4本合同项下借款既有借款人提供物的担保又有其他担保人担保的,当贷款人放弃借款人的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担保物权时,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8.1.5担保人、担保物出现本合同第12.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或者担保人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动的,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

8.1.6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与担保人协议以担保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担保物的价款优先受偿。保证人支付的款项或者处分担保物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权的,贷款人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者费用等:

(1)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贷款人未受清偿;

(2)担保人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他解散事由;

(3)担保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或者裁定和解;

(4)借款人、担保人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宣告死亡;

(5)担保期间,担保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6)担保期间,担保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征用;

(7)借款人、担保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

(8)其他严重危害贷款人权利的情形。

8.2适用于本合同项下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的共性条款

8.2.1担保人同意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供担保。上述担保物详见(清单名称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2上述担保物暂作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最终价值以实际处理担保物所得价款为准。

8.2.3担保物权的效力及于担保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合物、混合物、分离物、代位物、加工物、孳息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财产或者权利。

8.2.4担保物为共有的,担保人已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8.2.5担保物保险

(1)担保人应按贷款人要求对担保物办理足额保险,并指定贷款人为该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据原件交贷款人保管。

(2)担保期间,担保人应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并履行合同(含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项下的其他义务。

(3)担保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得单方或者与保险人协商变更、解除或者终止保险合同,不得放弃保险金的请求权或者向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4)担保期间,担保物发生保险事故的,担保人应立即通知保险人及贷款人,并负责索赔事宜。因怠于通知或者索赔,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8.2.6担保期间,担保物价值减少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恢复担保物的价值或者提供贷款人认可的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8.2.7担保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得对担保物作出赠与、转让、出租、再抵押、许可使用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处分担保物的,所得价款应用于提前清偿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或者提存。

8.2.8担保期间,担保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征用等,贷款人有权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8.2.9贷款人转让部分债权的,有权不转让相应的担保物权。贷款人转让担保物权的,担保人应当协助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8.2.10本合同项下借款同时存在借款人和其他担保人提供的物的担保的,贷款人有权就其他担保人提供的担保物先于借款人提供的担保物行使担保物权。

担保的个性条款

8.3保证

8.3.1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8.3.2一次性还款的,保证期间为借款到期日起二年;分期偿还的,保证期间为每期还款日起二年。借款人与贷款人达成期限变更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期限变更协议约定的责任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本合同债务被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贷款人确定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8.3.3本合同项下借款既有借款人提供物的担保又有保证担保的,贷款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先于借款人提供的物的担保承担保证责任。

8.4抵押

8.4.1抵押人应如实告知拖欠税款、抵押物建设工程价款等款项及抵押物已设定抵押、已出租等情况。

8.4.2抵押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到有关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或者其他权利证书由贷款人持有。

8.4.3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对抵押物负有妥善管理和合理使用的义务。贷款人有权监督和检查抵押物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8.5动产质押

8.5.1出质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将质物及贷款人要求的相关资料交由贷款人保管。需要办理登记的,出质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相关权利登记证明材料由贷款人持有。

8.5.2质权存续期间,贷款人应当妥善保管质物。贷款人可以自行保管,也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由此而支出的保管费由出质人承担。因贷款人保管不善造成质物毁损、灭失,造成出质人损失的,贷款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5.3借款人归还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本合同项下全部债权的,贷款人应及时返还质物。出质人应及时接收质物;出质人不接收的,贷款人有权提存质物及相关单证,费用由出质人承担;出质人因未及时接收质物所造成的损失,由出质人自行承担。

8.6权利质押

8.6.1需要交付权利凭证的,出质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将本合同项下出质权利相关的权利凭证交付贷款人。贷款人应当妥善保管出质人交付的权利凭证。需要办理出质登记的,出质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到登记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手续,相关权利登记证明材料由贷款人持有。

8.6.2出质的权利不存在被申请撤销、启动无效宣告程序、异议、查封、冻结、监管、诉讼、仲裁、挂失、止付以及其他影响质权实现的情形。

8.6.3出质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缴纳与出质权利相关的各项费用,履行各项法定义务,以保证出质权利在质权存续期间持续有效。

8.6.4以汇票、本票、支票、仓单、提单、债券以及其他须背书转让的权利凭证出质的,应当背书记载“质押”字样。

8.6.5用于出质的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本合同项下债权到期的,贷款人可以兑现或者提货变现,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8.6.6用于出质的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后于本合同项下债权到期的,出质人同意贷款人提前兑现或者提货,所得价款用于清偿债务。

8.6.7借款人归还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本合同项下全部债权,质权人应当及时返还权利凭证。出质人应及时接收权利凭证。出质人不接收的,质权人有权提存该权利凭证,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违约责任

第九章违约责任

9.1在借款人、担保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因贷款人原因未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归还借款本金的,贷款人对逾期借款从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________(大写)计收罚息,直到本息清偿为止。

9.3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对违约使用部分从违约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________(大写)计收罚息,直到本息清偿为止。

9.4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计收复利。应付未付利息包括借款期内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含违约使用罚息)和借款逾期后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含逾期罚息和违约使用罚息)。借款期内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在借款期内按合同约定借款执行利率计算复利,自借款到期之日起,按逾期借款利

率计算复利;逾期借款的应付未付利息,按逾期借款利率计算复利。

9.5借款人、任一担保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贷款人有权要求其限期纠正违约行为、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有权宣布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其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立即到期,或者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9.6担保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应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所担保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数额的百分之________(大写)计算;给贷款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同时给予全额赔偿。

(1)未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权;

(2)未如实告知拖欠税款、抵押物建设工程款及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已经设立抵押、已出租或者被查封、冻结、扣押、监管等情况;

(3)未按合同约定办理登记、变更登记、保险手续,未移交质物、权利凭证;

(4)未按贷款人要求恢复担保物价值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5)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擅自处分担保物;

(6)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者影响贷款人实现担保权的行为。

其他

第十条费用承担

与本合同有关的公证、登记、评估、鉴定、见证、运输、保管等费用由借款人、担保人承担。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11.1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应在贷款方住所地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11.2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2.1本合同所称“期限届满”或者“到期”包括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以及贷款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合同的约定宣布本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

12.2本合同所称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借款人已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还款能力;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者因其他原因导致担保能力明显下降;担保物价值减少、毁损、灭失、被征用、被征收以及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担保物所有权归属第三人或者出现权属争议等影响贷款人实现担保权。

12.3本合同所称担保物包括抵押物、质物和出质权利。

12.4其他约定: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其中借款人_____份,贷款人_____份,担保人各_____份,份,效力相同。

第十四条提示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和担保人注意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借款人(签章)

贷款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号码

担保人(签章)

担保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号码

担保人(签章)

担保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号码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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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8:0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