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物业租赁的合同 |
范文 | 物业租赁的合同范本(通用5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物业租赁的合同范本(通用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物业租赁的合同1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下列物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租赁物业状况: 租赁物业位于东莞市镇(物业区域名称)座(栋)层号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室内装饰和设备包括:等。该物业系东莞市三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由甲方代为行使出租权。乙方对该物业的自然状况和权属已有充分了解,愿意承租物业。 二、租赁用途: 为之使用,乙方不得擅自另作他用。 三、租赁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租金标准按以下第项执行: 1、租期内每月租金均为人民币元。 2、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租金人民币 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租金人民币 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租金人民币 元; 3、其它: (二)租金支付方式: 1、支付时间按以下第项方式执行; A、合同签订之日支付个月租金,其后每个月为一期支付一次,乙应于当期届满之日提前日预付下期租金,以此类推。 B、其它:. 2、支付地点按以下第项执行; A、乙方用现金支付的,应按本条第(二)款第1项规定时间至甲方指定地点:向收款部门:支付; B、乙方采用转帐方式支付的,应按本条第(二)款第1项规定时间汇入; 五、物业交付: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到甲方指定地点 签收物业交付确认书,并领取物业钥匙。确认书签署之日为正式交付之日。甲方未及时交付物业的,租期相应顺延;乙方未按约定支付押金和定金的,物业交付时间相应顺延。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办理物业交付手续的,不影响租金及相关费用的计算。 六、工业滤布押金和定金: 乙方应在订约之日支付相当于个月租金的押金,计 元。押金在合同期满而乙方无违约事宜时无息退还;乙方违约的,押金作为违约金由甲方没收。 乙方应在订约之日交付相当于个月租金的定金,计 元。定金抵作第一次租金。 七、费用和税收: 物业租赁期间,乙方应承担如下费、税: 1、物业管理费:每月 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2、水费、电费; 3、燃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 4、其它因乙方经营使用该物业所产生的税、费。 上述各项费税,有规定的收费部门、收费标准和收费时间的,乙方应按规定执行;有关部门调整收费标准的,按新标准执行;其中第1项和第2项费用由物业管理处收取或代收代缴,交费时间按物业管理处规定,未规定的按第四条第(二)款第1项执行。 凡未及时缴纳费、税而产生的滞纳金等法律责任和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应赔偿经济损失。 八、物业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保证在签订合同时,对物业有出租的权利。 2、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及时交付物业供乙方使用。 3、对物业进行定期检查,协助乙方排除第三方对物业的妨害行为。 4、甲方转让或抵押要回收物业的,乙方同意在接到通知之日起 日内无条件搬出物业,交还甲方。此时本合同视为自然终止。甲方应以日租金作为提前终止本合同而给乙方的全部补偿并退还全部押金。 九、物业租赁期间,乙方有如下权利和责任: (一)乙方的权利: 1、有权按约定的用途正常使用物业; 2、在甲方未及时交付物业时,有权拒绝交租; 3、乙方若在租期内积极履约,租期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4、有享受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权利。 (二)乙方的责任: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对物业进行改建、装修或添附的,应负违约责任。经甲方同意的,乙方应遵守物业小区装修管理制度和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造成甲方或他人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租约期满或提前解除,改建、装修或添附的设备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不需要的,有权责令乙方限期自负费用拆除、恢复原状。 2、物业或附属设施有损坏的,概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滤布损坏 系不可抗力造成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乙方迟延履约后发生不可抗力的除外。拒不维修的,负违约责任。 3、乙方有履行物业管理的相关义务;不得违背约定的用途以不合理不安全的方式使用物业;不得利用物业从事违法乱纪之行为,否则后果自负。如物业内发生治安或刑事案件,责任由乙方承担。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物业给第三人或与第三人互换物业,否则应负违约责任;甲方同意的,乙方仍需按本协议履行相应义务,并对第三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5、租约期满或提前解除的,乙方应即时搬出,将物业完好整洁地交还甲方,否则甲方不予退还押金。乙方如需续租的,应提前两个月与甲方协商,另订协议。 6、乙方保证按约定准时如数支付租金和相关税费。 十、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拖欠金额的百分之 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及其它税费的,按相关规定支付滞纳金。乙方逾期天未交租金或逾期天未交第七条约定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燃气费及其它税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押金,并求偿损失。 2、乙方提前中止本合同的,租赁押金不予退还,并向甲方承担因本合同履行的可得利益损失。 3、甲方违反本合同责任和义务,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要求退还押金、赔偿损失;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没收押金,要求其赔偿损失。相关条款对违约责任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物业所在地法院管辖。 十二、合同份数及生效时间: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十三、其它事项: 甲、乙双方对上述合同条款已充分理解并自愿按受本合同约束,故而在下列相应栏目签字/捺印/盖章: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物业租赁的合同2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品房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租赁范围 第一条:租赁单元 乙方愿意承租,甲方同意出租位于海南省三亚市 (以下简称大厦) 层号 单元(以下简称该单元);该单元仅限于用作办公/商铺用。 第二条:租赁面积 该单元的租用面积(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租赁期内,双方同意不对该单元的面积及租金作调整。 该单元的平面图(附件一)只作方便鉴别之用。 第三条:交付使用状况 1、甲方将为乙方承租的该单元提供与公共走道相通的大门、冷暖空调设备、消防设施、吊顶材料(矿棉板、龙骨、无光源的灯盘)及网络地板(及/或地毯)。乙方声明其在签署本合同前已经现场查看过该单元,对该单元及其现有装修及设施状况充分了解并表示满意。 2、乙方有权与他人平等使用甲方指定的公用区域,包括电梯、公共走廊,洗手间、大厅及其他公用设施。 第二章 租期 第四条:租赁期 本合同承租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期为 年。 第五条:免租期及/或装修期(乙方适用以下第 项) 1、装修期共个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装修期仅限于乙方用作装修;装修期内,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但仍需承担该单元的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2、免租期共个 月,在租期内,乙方享受每年的免租期的期限如下: 第一年的免租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止; 第二年的免租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年的免租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止; 第四年的免租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止; 第五年的免租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免租期内,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但仍需承担该单元的`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第六条:交接手续及时间 1、甲方应于年月日(下称“交付日”)前将该单元交付乙方; 甲方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标准向乙方交付该单元且经双方签署交付凭证,即视为甲方已履行将该单元合格地交付给乙方的义务。 如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日期将该单元交付乙方使用,免租期(及/或装修期)顺延,但最长不能超过30日,超过30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二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执行。 2、乙方应于交付日到甲方及/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物业公司”),办公室办理该单元的交接手续并按本合同的规定支付所有相关费用。 若乙方未于交付日前往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办理该单元的交付手续,则自交付日起至乙方实际办理交付手续之日止之天数将在乙方的免租期(及/或装修期)中扣减,但最长不能超过30日,超过30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二章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执行。 第三章:租金 第七条:租金 该单元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元,每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整)。 第八条:租金支付日期及延迟利息 在整个租赁期内,除第一个月外,乙方应于每月 日(如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则该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未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未支付金额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滞纳金。 第九条:首期租金的支付 乙方承租该单元第一个月的租金应在本合同签署后五日内支付。 第四章: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第十条: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规定的标准、方式交纳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包括电费、电话费、超时空调费、停车场费等(请详见物业公司制定并不时根据国家及北京有关部门的规定而修改的各项收费标准);并保证遵守物业公司制定的 手册。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 1、物业公司现行收取物业管理费的标准是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乙方每月应向物业公司缴纳的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 元。 2、物业公司有权依据实际开支要求,在年度制定物业管理费预算时确定下一年度的物业管理费标准及其他收费标准,以保证大厦的管理素质;其评定的金额是最终的和决定性的,唯该单元管理费及其他费用一次调整的幅度须与大厦其他的租户所付的增减幅度相同,且物业公司应在调整前提前书面通知乙方。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费支付日期 在整个租赁期内,除第一个月外,乙方应于每月日(如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则该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前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管理费。 第十三条:首期物业管理费支付 乙方承租该单元第一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五日内支付。 第十四条:其他费用的支付 1、乙方应按照物业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及收费标准交纳承租该单元期间应付的其他有关费用,包括电费、电话费、超时空调费、停车场费等(详见于手册的规定),以及由于乙方不遵守、或不履行 手册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所引起的有关费用、损失或赔偿;乙方应在收到上述付费通知后按照物业公司规定的方式支付上述费用。 2、物业公司应每月按照乙方承租该单元的独立记录表所示的记录向乙方发出收费通知。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物业租赁的合同3甲方: 乙方: (注:乙方实为随后即将注册设立的以刘键为法定代表人的法人企业,自企业成立之日起,刘键权利义务即由企业享有和承担。)甲、乙双方就甲方享有物业所有权或支配权(相关权益证明附后)的美华大厦第十六层物业租赁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平合理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兹双方遵照执行。 一、标的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地址: 2、物业面积: (一)、建筑面积: (二)、实际可使用面积: 3、物业结构: 4、物业规划用途: 二、物业承租范围 物业承租: 三、租金数额及支付方式 1、第十六层租金为每年人民币52万元,除第一年度外此后每一年度租金于该年度开始之日前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鉴于本协议期限内上述标的物业市场行情变化,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确定由乙方按每四年10万元补偿甲方; 3、在本协议生效之次日,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付清62万元(即标的物业第十六层第一年租金52万元及前款约定的第一个四年10万元补偿金);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给予乙方4个月的免费装修期(即第一年度为16个月,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13年9月9日止,第二年度自第一年度届满之次日起计算满12个月;以下年度以此类推。); 4、乙方以汇款方式支付甲方租金,甲方指定收取租金的银行账户账号(即姓名: ,开户行: ,账号/账户: 。); 5、甲方应在收取乙方租金后3日内向乙方依法出具相应收条; 6、乙方承租使用标的物业期间依法应由乙方负责的水、电、气等费用由乙方承担,按照该物业所在大厦统一规定由乙方及时、足额缴纳; 7、本租赁活动发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房产使用税、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全部由乙方在合同租金外另行承担与缴纳; 8、在租赁期间,因标的物业租赁而产生的法律及本协未约定的其他费用,则由双方另行协商承担。 四、标的物业承租用途 1、第十六层:乙方在本协议期限内依法用于餐饮、茶坊、休闲、办公等相应范围经营之用; 2、如乙方将上述物业用于别的用途,则除依法办理相关许可外,应提前60日征得甲方书面同意。除在碍物业所在大厦整体使用或影响物业相邻方合法权益外,甲方应予同意。 五、标的物业承租期限 1、上述美华大厦第十六层承租期限为八年,自20xx年9月9日—20xx年9月9日。自本协议约定的起算之日计算(因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承诺给予乙方四个月装修期限且该期限不予计算租金,故自本协议生效后第五个月开始之日正式计算本协议承租期限); 2、本协议期限届满,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应在本协议期限满60日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物业租赁协议》。本协议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上述物业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3、在本协议期限内,如乙方需转租标的物业的,应提前60日书面告知甲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乙方可转租标的物业。 六、标的物业修缮与使用 1、在本协议期限内,乙方因屋面渗水向甲方提出标的物业修缮书面请求后,如甲方同意的,甲方应在合理期限内修缮完毕。特殊情况修缮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物业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标的物业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在三日内修缮完毕,特殊情况修缮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3、乙方如改变标的物业内部结构、装修等而对标的物业安全可能造成负面影响的,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施工; 4、经甲方确认应该由甲方维修,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乙方提供证据)而乙方自行组织维修的,则甲方应在维修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维修费用(经审计确认或双方认可)或相应冲抵乙方的租金费用。 七、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标的物业的相关情况,并保证自己对标的物业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和支配权,同时该标的物上不存在任何抵押、担保、查封等物业权益受到限制或禁止的法律障碍和情形; 2、甲方应保证标的物业及附属设施、设备质量合格,设计合理,不存在任何可能对人身或财产造成危害和其他不利影响的安全隐患和环保瑕疵等情形; 3、甲方应协调物管等其他相关部门、单位,保证乙方在本协议期限内依法能够正常使用该物业,承租权不受限制或禁止; 4、甲方应协助乙方与物管等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乙方经营需要,对相关物业区域及设施设备等进行必要的改造和更新、美化、优化,由此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5、在本协议期限内,标的物业于本协议生效前存在或潜在的债权债务或住何法律责任均与乙方无关,由甲方全权处理和承担。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协议解除或终止之日止,此期间标的物业因乙方承租而新产生的债权债务或法律责任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全权处理和承担; 6、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如需出卖、转让其标的物业,或将其抵偿债务,或设置抵押、担保等限制或影响标的物业权益的,应提前60日书面告之乙方,以便乙方依法行使优先购买权或其他权利; 7、在本协议期限内,标的物业不管因任何原因而物权所有者发生变化,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理,依法均不影响本协议的履行及乙方的承租权益; 8、在租赁期间,标的物业危及乙方人员及其客户人身、财产、安全,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9、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应履行的其他义务,甲方也应全面、正确履行; 八、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并接物业所在大厦统一规定及时一足额缴纳水、电、气等约定费用; 2、乙方所承租的物业屋面、墙面区分所有权益(使用权)由乙方享有,在协议期限内,乙方有权自用或出租、出借给他人依法使用; 3、乙方根据经营需要而制作招牌、彩灯等广告设施的,由乙方依法申报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应给予乙方支持和配合; 6、本协议期限内,甲方不得无故干涉乙方对标的物的日常使用; 5、乙方应依法经营,按照规定和约定,使用和经营所承租的物业,不得利用标的物业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物业租赁的合同4甲方 乙方: 鉴于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 之物业,甲、乙双方根据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与 年 月 日订立本租赁合同书(下称"本合同")。 第一章出租之物业 第一条出租物业之坐落 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坐落于 区 座之物业(下称"该物业")。该物业之平面图简本合同之附件一。 第二条该物业之面积 该物业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 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 第三条该物业之装修及设施状况 该物业之装修及设施状况详见本合同之附件二。 第四条该物业之用途 乙方租赁该物业,用于 。 第二章租赁期限 第五条该物业之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下称"起租日")起,至 年 月 日(下称"止租日")止。 第三章该物业之交付 第六条交付与签收 甲方应与起租日前 天,即于 年 月 日向乙方发出书面出租交付通知,交付手续符合本合同要求之该物业。乙方收取到该交付通知时,办理书面签收手续。 第七条承诺与保证 甲方在签署本合同及乙方交付该物业。不可撤销地向乙方承诺并保证: (一)甲方开发该物业之法律手续齐备。 (二)该物业未受到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的限制。 (三)甲方系该物业之唯一、合法的所有权人,且该物业之权属无任何争议。 (四)该物业之开发、建设符合法律规定,符合安全标准,并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之有关规定,符合该物业租赁之使用要求。 (五)乙方承诺同意与本合同租赁期限内,甲方有权对该物设置抵押。 第四章租紧急其它费用 第八条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一)乙方同意向甲方交付租金,并同意向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物业管理公司")交付物业管理费。 (二)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交付租金押金 元。 甲、乙双方商定,该物业租金之交付标准与方式详见本合同之附件三(以租代售付款表)。该物业之物业管理费(与市政设施使用费以下由合称为"其它费用")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 元/月(甲方有权根据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进行调整)。首期租金与物业管理费于 年 月 日分别向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交付。乙方并同意在付清首期租金与物业管理费同时,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相当于3月的物业管理费按金及水、电、燃气按金和维修基金。 第九条市政设施使用费 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保证按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代为收取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电话、传真、有线电视等市政设施使用费。乙方将于收到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转交之市政设施使用费缴费通知后 天内缴付有关费用。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并承诺不向乙方收取任何市政设施使用废之手续费或附加费。 第十条租金及其它费用之支付方式 乙方将按本合同之银行账号之服务业之租金及其它费用。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之银行账号见本合同之附件四。 第五章以租代售之条件与实施 第十一条乙方之购买权 甲方向乙方出租该物业,系按以租代售方式进行的。乙方基于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时购买该物业之权利,基于本合同租赁期届满时,乙方以付清本合同附件三之各期与全部款项,即为乙方正式购买该物业之明确的意思表示。 第十二条以租代售之条件 (1)以租代售之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该物业之以租代售价格(包括含租金之格)为每建筑平方米 元,并以该价格作为该物业之出售价格,即甲、乙双方就物业签署之《北京市外销商品房买卖契约》(下称"该契约")规定的甲方向乙方出售之价格。该房屋价款总计为 元。 (2)该契约之付款方式 将本合同之租约支付作为该契约之购房价款支付之组成部分。由于甲方给予乙方分期付款的优惠,乙防御签署该契约的同时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补偿金,该补偿金的计算期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以各该期应付租金为本金,按各该期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3)该契约文本 甲、乙双方同意采用市房地局制定之《北京市外销商品房买卖契约》文本或房地局新文件。 第十三条以租代售文本 乙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做出购买该物业的明确意思表示知后或于是 年 月一次付清全部购房价款后,甲乙双方于 日内,按本合第十二条规定之条件签署该契约之规定向甲方付清该物业之购房价款后,甲方该物业之权属证件即开始办理。 第六章该物业之修缮与室装修 第十四条该物业之修缮 甲方对该物业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二之装修及设施状况的部分,应于该物业起 天内予以修缮至符合上述要求。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负责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负责对该物业承担保修责任。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物业租赁的合同5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内容 甲方同意将位于xxxxxxxxxxxx的门面房,租赁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3年,自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 第三条租金 出租房屋的租金为120xx元,乙方交钥匙时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保证出租的房屋产权清晰,无债务、抵押等相关纠纷。 (二)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 (三)甲方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四)乙方应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 (五)乙方需按合同内容交纳水、电、物业费、采暖费及社会公共收费(治安、卫生、工商、税务等费用)。 第五条其他 (一)甲方如因该出租用房的产权、债务、抵押等纠纷,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 (二)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需改变经营性质需和甲方协商,征得甲方的同意,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转租。 (三)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在合同有效期内终止合同,如需终止合同,则提前30天向对方提出书面声明,并就相关事宜进行协商。 第六条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正式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共贰页。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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