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有限公司致广大购房户的公开信 导语:下面推荐的是有关致浙江***房地产有限公司广大购房户的一封信,欢迎阅读。 尊敬的广大购房户: 2016年7月11日,江山市人民法院裁定对浙江国鑫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鑫房产”)进行破产重整,并于同日决定指定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接受指定后,于2016年7月14日组建了律师、注册会计师工作团队进驻国鑫房产,并由我担任管理人的组长,对国鑫房产的人、财、物进行全面接管,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 在工作中,我们发现,有部分购房户《房屋买卖合同》尚未备案,有部分购房户房屋尚未交付,有部分购房户的房产证尚未办理。由于广大购房户对破产重整的相关规定不是很了解,故有很多很多的疑问。在这里,我想告诉大家的是,我们的重整思路就是:继续施工、继续销售、继续交房、继续办证”。无论你是现在的购房户,还是未来的准购房户,你的交房、办证问题,我可以明确答复的是:一定可以交房、一定可以办证”。只是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一定的时间,排除障碍,积极协调,请广大购房户能够理解、支持与配合。 我们相信,在中共江山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江山市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江山市人民法院的指导监督下,我们管理人一定会把广大购房户的权益放在最最优先的顺位进行保护,请现在的广大购房户以及未来的准购房户们放心购房、放心签约、放心付款、放心交房、放心办证! 此致 浙江**房地产有限公司管理人 组长:傅忠彬律师 二〇一六年八月四日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