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广电网络防汛防洪应急预案 |
范文 | 广电网络防汛防洪应急预案(通用5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保不齐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尽可能减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常常需要预先准备应急预案。那么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广电网络防汛防洪应急预案(通用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广电网络防汛防洪应急预案1为进一步提高对防汛抗旱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最大程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辖全县文化旅游工作安全稳定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局防汛抗旱工作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救大灾,立足于应对暴雨天气和洪水、泥石流、旱灾等灾害发生,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文化和旅游局防汛抗旱工作专班,组长由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分别是各科室、馆所负责人。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并组织协调工作专班日常工作。 三、工作职责 组长:负责做好灾害协调指挥应急处置;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县防汛指挥部报告工作情况,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副组长:负责做好灾害检查,督促文旅企业做好预防工作;负责协助做好现场组织和应急处置工作。 成员: 1、负责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灾害防御物资储备工作; 2、负责检查督促文旅企业做好各项安全预案、应急措施,并及时反映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 3、负责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4、负责善后处置和对外发布相关信息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强化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 各文旅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防汛抗旱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动员部署,细化工作安排,逐级、逐部门落实责任人、明确职责,逐项落实安全防汛抗旱各项目标任务;要全面建立和完善防汛抗旱责任体系,实现文化和旅游防汛抗旱工作的社会化管理。相关文旅企业要落实防汛抗旱节点责任人,分别明确巡查、监测、预警、转移、救灾、宣传等岗位职责,制定防汛抗旱值班、应急响应等工作制度,实行定点定人、定责监管,做到分片包干、不留死角。 (二)强化防汛抗旱宣传、培训和演练 各文旅企业要在上汛前开展以发生险情的预警传播、避险转移、协同搜救和旅游者安置等方面为重点的旅游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检验、改善和提升防汛抗旱应急准备和处置能力。 (三)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各文旅企业要开展防汛抗旱自查自纠工作,对本单位的防汛抗旱安全隐患和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对事故易发、多发、频发的隐患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予以消除。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确定责任人、工作时限等。行业主管科室要加强日常巡查、督察工作。 (四)强化值守和信息报送 各文旅游企业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掌握本单位旅游防汛抗旱信息。在汛期或发生涉旅突发事件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向所在辖区人民政府和县文化和旅游局报告。县文化和旅游局值班电话: 五、工作要求 各科室、馆所要高度重视,各文旅企业要成立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在县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文旅安全防汛抗旱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文旅企业要切实提高对文化和旅游安全防汛抗旱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旱意识,高度重视今年文旅防汛抗旱工作,切实做好各项文旅防汛抗旱工作。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各文旅企业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防汛抗旱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到责任落实、任务明确,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整改,组织开展好各项文旅防汛抗旱工作,切实推进各项防汛抗旱措施的落实。 广电网络防汛防洪应急预案2为规范防汛抗洪程序,科学、高效、有序地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有效防御洪涝灾害,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防汛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县委、县政府、市文旅广体局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防汛工作的部署要求和责任分工,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和“以人为本、科学预防、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救大灾、抢大险,全面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范围 切实做好演出场所、大型群众文化活动等防汛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督导落实旅游景区(景点)、旅行社、星级饭店等防汛应急工作;落实办公场所(局机关、各二级机构办公场所)、公共文化设施(县文化馆、县图书馆、外出演出现场等)防汛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教学培训场所(县艺术学校、少儿艺术培训学校、县文化馆等)防汛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县博物馆(文物库房)和国家、省市文物保护单位场所防汛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公共体育场馆(体育运动场所、健身房、游泳池)等防汛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对在上述活动和区域中发生重大洪水自然灾害事故,应及时应对、妥善处置,协助有关部门最大限度地控制、减轻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 三、工作任务 (一)做好演出场所、大型演出活动、大型群众文化活动的安全演出。针对夏季雨水较多的特点,进一步加强对演出场所、大型演出活动、大型群众文化活动防汛安全管理工作,及时与交通、气象、供电部门的联系,掌握道路交通、天气、供电等信息,定期做好演出的电路、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制定科学、详尽的演出人员现场撤离方案,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切实做好防汛物资的储备工作。 (二)督导落实旅游景区(景点)、旅行社、星级饭店等防汛应急工作(县荆坪管理处、葡萄沟管理处)。结合行业管理要求,指导旅行社根据天气情况合理配置旅游线路,指导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制定防汛防台工作应急处理预案并实施,及时处理因汛情产生的旅游纠纷,维护旅游现场秩序。检查督导景区(点)、水上娱乐经营者做好防汛防台各项准备工作,按有关要求备齐防汛物资,完善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组建应急救援队伍;根据防汛防台响应指令,指导做好游客的撤离、疏散和安全转移工作。 (三)做好办公场所(局机关、各二级机构办公场所)、公共文化设施(县文化市场执法局、县荆坪管理处、县文化馆、县图书馆)等公共财物安全。及时检查处理办公场所、公共文化设施防水、防电等情况,避免出现安全隐患,提前做好防汛物资的储备工作,保障重大险情时的人员、公共财物安全。 (四)做好教学培训场所在校师生、培训学员的'防汛安全工作。加强县艺术学校、少儿艺术培训学校、县文化馆等在校师生、培训学员的防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演练,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制定防汛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在重大防汛险情时,做到及时、有序的处理,确保人员财产安全。 (五)做好县博物馆(文物库房)和国家、省市文物保护单位场所的防汛安全工作。加强博物馆(文物库房)和国家、省市文物保护单位场所建筑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源头消除安全隐患,加强防汛值班制度建设,密切关注雨情,及时清理排水设施,做好水泵、沙袋等物资储备工作,防止博物馆(文物库房)和国家、省市文物保护单位场所的渗水、进水和排水不畅问题,制定文物防汛安全预案,确保文物安全。 (六)做好公共体育运动场所、健身房、游泳池的防汛应急工作。加强各类体育运动场所、体育经营场馆建筑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源头消除安全隐患,加强防汛值班制度建设,密切关注雨情,做好物资储备工作,重点监管各室外娱乐游泳场、游泳池。禁止雨天经营,保护人身安全。 (七)指导广播电台、有线电视做好防汛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指导有关新闻媒体及时向广大市民发布汛期安全宣传知识和预警信息,在社会上营造全民防汛的浓厚氛围。 四、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 按照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防汛工作实际情况,根据行政负责制的要求,成立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含局属二级机构),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结合职责开展工作。各文旅企业根据各自承担的防汛职责,成立相应防汛应急机构,配合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局防汛领导小组做好防汛抢险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罗明望 第一副组长:周雄伟 副组长: 成 员: 主要职责:配合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负责防汛现场的信息调度、收集和整理,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信息,视情发布防汛工作预警信息和启动防汛工作预案,召集工作调度会,提出防汛建议并组织现场抢险。 (二)后勤保障组 组 长:曾新军 副组长:蒲 娟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防汛抢险工作所需物料的准备、调配和供应等综合保障工作;负责抢险救灾人员和车辆的调度;负责落实防汛抢险经费;负责对外宣传工作。 (三)抢险预备组 组 长:周雄伟 副组长:杨 斌 成 员: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防汛抢险人员,开展防汛应急演练和参与防汛抢险工作。 防汛领导小组下设防汛值班室,值班室设在局办公室,防汛值班电话为,实行带班领导责任制并安排防汛值班。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和报告制度,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保证全天24小时通讯联系畅通,确保汛情信息和各项指令的及时传递。对出现的险情灾情等情况要上报及时,各职能组行动迅速,防汛物资组织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局属二级机构和股室、各文旅企业要着眼大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文旅企业要成立相应的防汛工作组,指定专人负责,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分管负责人要经常督促检查,强化措施,扎实做好人员、物资等各项防汛准备工作,参照县局应急预案,完善、细化防汛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安全度汛。 (二)细化责任分工。各抢险组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分工,严格落实责任,尽快开展工作,所有防汛抢险队员在防汛期间要做到24小时待命,保持通讯畅通。各单位(企业)防汛车辆要全部检修完毕,随时待命,保证随时出动,防汛物资要齐全到位,做到后勤保障有力,确保防汛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指挥调度。防汛行动中,各单位(企业)要服从县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对本单位(企业)人员、物资、车辆等做到严格管理,调度有序。积极主动参与其他重大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的抢险救援,配合其它部门做好相关的防汛救灾工作。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强化安全防护措施,保障防汛人员自身安全。 (四)提高责任意识。我局凡是参与防汛抢险任务或因防汛抢险工作需要由局防汛抢险领导小组抽调的人员、物资,接到通知后,要在第一时间无条件到达指定现场,因拖延或组织不利而给防汛抢险工作造成不利影响的,给予纪律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广电网络防汛防洪应急预案3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实现防汛防台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的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苍南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及《苍南县防台风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县文广旅体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苍南县文旅企业对台风(含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下同)、暴雨等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筹协调,快速反应;确保重点,统筹兼顾。 1.5工作重点 (1)指导旅游团队游客安全撤离; (2)检查局直属各单位的高层建筑、危房,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 (3)指导受灾场所恢复重建工作。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 2.1.1成立局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2.1.2根据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县气象台对台风预警信号的指令,进入较大(Ⅲ级)以上响应阶段。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由局办公室负责协调安排,人员从局各有关科室和直属单位抽调,每日由局领导任值班组长,现场坐阵指挥。 2.2职责 2.2.1防汛防台领导小组职责 (1)传达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紧急指令,并发布启动本预案命令; (2)全面协调和指导防汛防台的应急处置工作; (3)取得有关技术部门支持,根据汛情通报,提出防御对策;针对灾情、险情提出防御措施; (4)协调好有关部门处置抢险救灾中的工程技术问题; (5)决定重大突发险情的抢险方案,决定调派抢险队伍、救灾物资。 (6)及时向县防汛指挥部和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报告台风灾情、抗台应急处置的进展情况等。 (7)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2.2成员科室职责 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防汛防台的组织协调;安排值班人员;统计汇总受灾救灾有关情况;落实经费、后勤保障工作;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防台减灾工作。 公共文化科:负责指导全县图书馆、文化馆(站)做好防御暴雨、强风、洪涝灾害的准备工作以及做好建筑、广告牌加固、排险工作;指导组织人员撤离、转移及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统计受灾损失情况并汇总给局办公室;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防台减灾工作。 文化遗产科:负责指导全县文物和博物馆、非遗馆做好防御暴雨、强风、洪涝灾害的准备工作以及做好建筑、广告牌加固、排险工作;指导组织人员撤离、转移及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统计受灾损失情况并汇总给局办公室;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防台减灾工作。 广电旅游体育科:负责做好防台风抢险救灾宣传工作;及时下发防汛防台通知、台风信息和工作要求;指导体育场(馆)做好防御暴雨、强风、洪涝灾害的准备工作;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防台减灾工作。 产业发展科:向旅游景区和重点旅游建设项目负责人发布灾害天气信息;了解旅游景区和重点旅游建设项目受灾情况;做好在建工程灾后统计并汇总给局办公室;及时向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灾情信息;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防台减灾工作。 市场管理科:负责拟订防汛防台应急预案;指导各旅行社调整台风期间团队的旅程安排,督促已外出团队做好防御措施;指导各旅游星级(绿色)饭店做好防御暴雨、强风、洪涝灾害的准备工作;做好旅行社及星级(绿色)饭店受灾损失、团队游客撤离、转移情况统计并汇总给局办公室;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防台减灾工作。 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汛防台工作的方针政策;当好局领导防汛防台工作的参谋;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防台减灾工作。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督促检查全县网吧、娱乐场所、电影院等文化经营场所做好防御暴雨、强风、洪涝灾害的有关工作;指导各景区(点)做好防台风期间游客疏导和撤离工作;统计受灾情况并汇总给局办公室;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防台减灾工作。 机关党委:积极配合其他科室做好防台减灾工作。 3 .汛情分级与分工 汛情分级依据预报,实测汛情信息分为四级。 3.1一般汛情 (1)发布台风消息,预报台风影响较小。 (2)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或全县平均日降雨量:50-100毫米。 (3)台风影响期间沿海最大风力:8级。 凡符合上述3条中1条或1条以上定为一般汛情,特殊情况作较大汛情处理。 3.2较大汛情 (1)发布台风警报,预报台风影响较大。 (2)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或全县平均日降雨量:日降雨量:100—200毫米,过程降雨量:200—300毫米。 (3)台风影响期间沿海最大风力:9-11级。 凡符合上述3条中1条或1条以上定为较大汛情,特殊情况作重大汛情处理。 3.3重大汛情 (1)发布台风警报或紧急警报,预报台风严重影响苍南; (2)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或全县平均日降雨量:200-300毫米以上,过程降雨量:300-500毫米; (3)台风影响期间沿海最大风力:12-15级。 凡符合上述3条中1条或1条以上定为重大汛情,特殊情况作特大汛情处理。 3.4特大汛情 (1)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预报台风登陆苍南或强台风、超强台风严重影响苍南。 (2)全县平均日降雨量:300毫米以上,过程降雨量:500毫米以上。 (3)台风影响期间沿海最大风力:16级以上。 凡符合上述3条中1条或1条以上定为特大汛情。 3.5重特大汛情组织分工 重特大汛情时,局成立防汛防台指挥部,下设抢险救灾组、后勤保障组、综合统计组。各组按职责分工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各组组成人员、主要职责和责任人如下: 抢险救灾组:由各科室和直属单位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①负责指定范围内的险情、灾情调查;②组织、落实抢险队伍抢险救灾;③指导灾区人员和财产转移。 后勤保障组:由局办公室人员和机关党委组成。主要职责是:①负责抢险防汛物资的保管、发放。配足雨衣、雨鞋、照明、镐铲、麻袋、绳索等抢险用品;②负责受灾人员的安置;③组织救灾物资的配备运送;④做好抗台救灾人员的生活安排。 综合统计组:由局办公室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①了解掌握防汛抗台动态;②统计汇总受灾救灾有关情况;③编写防汛抗台简报,及时汇报灾情和救灾情况。 4.台风影响等级划分 按照台风影响范围和程度,分为四级: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Ⅰ级(特别重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4.1Ⅳ级(一般) 县气象台发布台风消息,预报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可能影响我县。特殊情况下,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可根据台风发展趋势和影响程度,相应调整响应等级。 4.2Ⅲ级(较大) 县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预报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在福建福州至浙江宁波沿海登陆或紧擦我县沿海北上,或强台风、超强台风在福建厦门至浙江宁波沿海登陆或在近海转向,影响苍南县程度较重。 4.3Ⅱ级(重大) 县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或紧急警报,预报热带风暴在浙闽边界至乐清湾沿海登陆,或强热带风暴、台风在福建宁德至浙江台州沿海登陆,或强台风、超强风在福建福州至浙江宁波沿海登陆或紧擦苍南县沿海北上或从陆上进入苍南县,严重影响苍南县。 4.4Ⅰ级(特别重大) 县气象台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在浙闽边界至乐清湾沿海登陆,或强台风、超强台风在福建宁德至浙江台州沿海登陆或从陆上进入苍南县,影响苍南县程度特别严重。 5.预防及宣传 5.1防汛防台检查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要督促指导文旅市场防汛防台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责成有关单位限时整改。 5.2宣传、培训保障 加强防汛防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积极组织有关人员防台风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演练培训和有关技能知识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6.应急响应 6.1应急职责 Ⅳ级应急响应、Ⅲ级应急响应、Ⅱ级应急响应、Ⅰ级应急响应的各科室和直属单位防台风工作具体职责(见附件)。 6.2应急结束 根据县气象部门正式解除台风警报信号,或台风已逐渐远离我县,台风及次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宣布应急结束,根据职责分工通知到各文旅单位和企业。 7.应急保障 7.1通讯与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防汛防台工作的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等各相关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随时保持信息报送畅通,通讯设备完好。 7.2交通运输保障 车辆由局办公室负责调派,保持油料充足、运行良好,做好待命准备。 7.3资金保障 要落实抢险救灾资金筹措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 8.后续工作 8.1恢复 (1)台风过后,指导和部署各文旅单位和企业落实防台抢险工作。 (2)保持与各文旅单位、企业和上级指挥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灾区情况,分析灾情、及时处置并上报上级部门。 (3)组织由局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赴受灾区,对抢险、救灾工作进行指导和慰问。 (4)指导各文旅单位、企业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及时清理现场,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受损的文旅单位和企业尽快恢复; 2、认真检查受灾区的受灾情况,保证工作人员住房安全,及时修复受损设施和设备,严防出现次生灾害; 3、及时补充抢险救灾消耗的物资和装备。 4、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完善预案。 8.2奖惩 对在防汛抗台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与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在防汛抗台救灾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严重灾害损失的,要依法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附则 9.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管理与更新,报县防指备案。 9.2预案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制定与解释。 9.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苍南县风景旅游管理局防汛防台应急处置工作预案》(苍景旅〔2018〕45号)同时作废。 广电网络防汛防洪应急预案4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洪涝台旱灾害及相关险情的防御与处置工作,保证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依法、科学、有序、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等行业业安全稳定有序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防汛防台抗旱总目标,坚持底线思维,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坚持早研究、早分析、早部署、早落实,切实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强化各项责任和工作措施落实,充分发挥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的组织指挥、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全面提升防汛防台抗旱应急能力。 1.3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省防汛防台抗旱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台州市文广旅体局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等有关文件,制定本预案。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台州市黄岩区文广旅体系统防汛防台抗旱灾害及相关防御工程设施险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5防御原则 1.5.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民生至上的理念,把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以避为先、防抗结合。 1.5.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行政区域实施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局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由局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所统一指挥,指导、督促局属各科室、各下属单位做好预防和处置工作,并执行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1.5.3科学防御,保障安全。要根据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等级通知,认真分析暴雨、洪水、台风、旱情可能给本系统带来的危险,科学调度,合理防范,保障安全。 1.5.4快速反应,各方联动。发生洪涝台旱情及次生灾害时,局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所,局属各科室、各下属单位联合行动,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1.6 防御重点 (1)监督、指导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的防汛防台安全管理; (2)监督、指导A级景区防汛防台工作; (3)监督、指导旅游企业做好游客、旅游从业人员安全转移工作; (4)监督、指导星级宾馆防汛防台工作; (5)监督、指导局属各单位的高层建筑、危房、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的防汛防台工作。 (6)监督、指导少体校、体育馆、游泳馆做好防汛防台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指挥机构 设立黄岩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所(以下简称局防指),在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指挥、统筹协调、督查指导区文广旅体系统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 2.2指挥机构组成 局防指指挥由局长担任,常务副指挥由局分管安全工作副局长担任,副指挥由局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局各科室、各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 2.3指挥机构职责 (1)统一指挥全系统防汛防台风抗灾工作,宣布启动、调整、结束防汛防台风应急响应。 (2)在区政府和省、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 (3)组织召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参加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会议,安排部署防汛防台风抗旱工作,制定各项防汛防台抗旱应急措施。 (4)动员全系统参与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灾,指导灾后恢复和重建工作。 (5)严格落实防汛防台抗旱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区防指下达预警通知后,按《黄岩区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应急响应等级立即启动相应的值班制,局机关当日值班领导即为防汛防台风抗旱工作带班领导。 2.4局防指办公室职责 局防指下设局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局防指办),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 局防指办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落实局防指的决定,协调各方做好汛期和台风期间的应对工作; (2)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汛期和台风期间发生的文化旅游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督促相关单位及科室室落实相应任务; (3)负责组织、起草、制定和修订《黄岩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 (4)完成局防指交办的其它事项。 2.5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相关科室职责 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防汛防台抗旱的组织协调;落实经费、后勤保障工作;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公共服务和艺术科:监督指导全区图书馆、文化馆(站)做好防御暴雨、强风、洪涝灾害的准备工作以及做好建筑、广告牌加固、排险工作;指导组织人员撤离、转移及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统计受灾损失情况并汇总给局防指办;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防汛防台减灾工作。 文化遗产科:监督指导全区文物和博物馆、非遗馆做好防御暴雨、强风、洪涝灾害的准备工作以及做好建筑、广告牌加固、排险工作;指导组织人员撤离、转移及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统计受灾损失情况并汇总给局防指办;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防汛防台减灾工作。 资源开发科:监督指导各A级景区做好游览道路、危险地段等部位和基础设施的防台抢险工作;指导A级景区做好防汛防台抗旱期间游客疏导和撤离工作;统计受灾、游客撤离情况并汇总给局防指办;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防汛防台减灾工作。 产业发展和市场管理科:监督指导各星级宾馆做好防御暴雨、强风、洪涝灾害的准备工作以及做好建筑、广告牌加固、排险工作;监督指导各星级宾馆悬挂响应的等级标识;指导组织人员(含住宿客人)撤离、转移及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监督、指导旅行社做好游客、旅游从业人员安全转移工作;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防台减灾工作。 体育科:监督指导少体校、体育馆、游泳馆做好防御暴雨、强风、洪涝灾害的准备工作以及做好建筑、广告牌加固、排险工作;指导组织体育馆、游泳馆人员撤离、转移及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防台减灾工作。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督促指导全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做好防御暴雨、强风、洪涝灾害的有关工作;统筹分配和安排值班人员;统计汇总受灾救灾有关情况;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防台减灾工作。 3.应急响应 3.1应急响应级别 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响应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分为Ⅳ级(一般)、Ⅲ(较大)、Ⅱ(重大)、Ⅰ(特别重大),应急响应由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发布,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遵照执行。 3.2应急响应启动 洪涝台旱灾害事件发生后,受灾害影响相关单位应按照本部门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并同时上报。区防指发布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响应级别时,局防指启动应急响应。响应等级启动后星级宾馆、A级景区应悬挂响应的等级标识。 3.3应急响应行动 3.3.1Ⅳ级应急响应行动。当出现一般事件(Ⅳ级)时,由局防指副指挥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实施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1)局防指发防御工作通知。 (2)局防指副指挥视情连线相关单位进行动员部署。 (3)局有关科室、相关单位每日15时向局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4)受洪涝台旱灾害影响的相关单位,每日5时向局防指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3.3.2Ⅲ级应急响应行动。当出现较大事件(Ⅲ级)时,由局防指副指挥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实施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1)局防指副指挥组织动员部署,局有关科室参加,并视情连线相关成员单位。 (2)局防指副指挥值班。 (3)局防指派员驻市防指值班。 (4)局有关科室、相关单位每日5时、15时向局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5)受洪涝台旱灾害影响相关单位每日5时、15时向局防指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3.3.3Ⅱ级应急响应行动。当出现重大事件(Ⅱ级)时,由局防指指挥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实施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1)局防指指挥组织动员部署,局有关科室参加,并连线相关单位。 (2)局防指副指挥值班。 (3)局防指根据市防指安排,抽调人员参加市防汛防台抗旱督导组,赴各地督促指导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4)局防指派员驻市防指值班。 (5)局有关科室、相关单位每日5时、15时向局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6)受洪涝台旱灾害影响相关单位每日5时、15时向局防指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3.3.4Ⅰ级应急响应行动。当出现特别重大事件(Ⅰ级)时,由局防指指挥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实施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1)局防指下发全力做好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2)局防指指挥组织动员部署,局有关科室参加,并连线有关成员单位。 (3)局防指指挥值班。 (4)局防指根据区防指安排,抽调人员向灾害发生地派工作组或专家指导工作。 (3)局防指副指挥驻区防指值班。 (4)局有关科室、相关单位每日5时、11时、17时向局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5)受洪涝台旱灾害影响相关单位每日5时、11时、17时向局防指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3.4信息发布 防汛防台抗旱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汛情、险情、旱情、灾情及防汛防台抗旱动态等信息,由局防指统一审核和发布。受洪涝台旱灾害相关单位按照规定及时发布信息,在发布重要灾情、险情信息前必须提前报告当地防指,涉及人员伤亡的应提前报告当地防指。 3.5应急响应变更和结束 局防指根据市防指的决定,视具体情况适时变更或结束应急响应。 4.灾后处置和应急保障 受洪涝台旱灾害发生地相关单位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防汛防台抗旱法律法规、职责分工和有关专项预案,做好相关工作。 5.预案管理 5.1 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管理与更新,报区防指备案。 5.2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广电网络防汛防洪应急预案5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发生在本部门的暴雨、洪水和其他自然灾害,以及相关防御设施出险等突发事件,保证防汛和抢险救灾工作科学、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文旅系统事业安全稳定有序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阜新市文旅系统防汛抗旱灾害及相关防御工程设施险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汛抗旱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以避为先、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汛抗旱工作由局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指导、督促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并执行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在有重大防汛抗旱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向上级领导汇报。 (3)依法实施,科学调度。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规范防汛抗旱行为。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实行统一部署,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科学调度、优化配置,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4)快速反应,各方联动。发生洪涝旱情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时,局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科室、局属单位联合行动,及时高效、规范有序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1.5重点防护对象 阜新市文旅系统防汛抗旱重点防护对象主要有: (1)全市重点文博单位; (2)全市A级景区; (3)经我局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规模较大的群众性文旅活动、演出活动、展览活动和文旅娱乐活动的活动现场。 1.6防御工作重点 (1)危险区、危险地段人员安全转移; (2)重点保护文物、古籍等安全转移; (3)A级景区游客安全转移; (4)其他需要重点防范和处置的事项。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市文旅广电局防汛抗旱指挥部 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文旅系统的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 指挥部具体组织实施。在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指挥部第一时间向上级领导汇报。 2.1.1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由局长担任。 副指挥长:由局分管应急副局长担任。 成员:由市局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组成。 2.1.2指挥部职责 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局党组领导下,局防汛抗旱指挥部具体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文旅系统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主要职责是: (1)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局党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指挥、协调防汛抗旱与抢险救灾工作; (2)组织编制并实施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3)组织开展防汛抗旱检查,督促有关科室、局属单位及时处理涉及防汛抗旱等安全的有关问题; (4)贯彻执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下达的防汛抗旱调度命令; (5)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做好配合协调工作;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2.1.3指挥部成员科室、局属单位职责 (1)局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科室、局属单位职责: ①负责对各科室分管行业、局属各单位的防汛抗旱安全监督管理; ②在灾害天气来临前,指导文化场馆做好防汛抗旱准备,及时关闭场馆,并做好告知和人员疏散工作。 各业务科室根据职能做好相关下属单位的督促指导工作。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做好本单位的防汛抗旱相关工作。局办公室负责做好防汛抗旱的综合协调、后勤保障。 (2)局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科室、局属单位基本工作要求: ①自觉服从局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与调度,按照各自职责落实工作责任; ②启动应急响应后,局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保持昼夜通信畅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后不得离开阜新市,在外地的应及时赶回岗位; ③按时完成局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工作任务,做好防汛抗旱救灾信息统计并及时上报; ④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根据单位实际,切实承担本单位的抢险救灾任务。 2.2.1日常办事机构 局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局防指办设在安监科,主任由安监科科长担任。 局防指办主要职责: (1)拟订防汛抗旱有关的行政措施及管理制度; (2)检查督促、协调联络有关单位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3)总结防汛抗旱工作;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2.2.2应急工作组 局防汛抗旱指挥部组建应急工作组,同时局属各单位分别成立应急工作小组。应急工作组启动后,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应急工作小组每半天向指挥部汇报工作。 根据我局职能职责负责组织开展一次汛前培训,同时负责本系统救灾人员的生活供给、救灾物资发放等工作。根据防汛抗旱公众信息及时向局防汛抗旱指挥部汇报,并将公众信息报市政府、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得同意后,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及时发布市防汛指挥机构统一发布汛情、旱情通报。 3事件分级 按照洪涝旱情灾害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发展态势,洪涝旱情灾害事件分为四级:一般(Ⅳ级)事件、较大(Ⅲ级)事件、重大(Ⅱ级)事件和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4防汛抗旱预防 4.1防汛抗旱检查 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在汛期前进行防汛抗旱自查,查出问题要及时整改;局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5.1.1应急响应级别及启动程序 防汛应急响应等级从低到高分为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其应急程度依次为戒备级、防御级、紧急防御级和非常防御级。 根据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做出的应急决定,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5.1.2总体要求 5.1.2.1人员避险转移 人员转移工作遵循“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科学合理”的原则。要根据上级防指的`有关要求,结合文旅系统实际,合理确定人员转移的具体范围和时间及旱情用水情况,及时发布人员转移指令和取水指令;公共文化场所人员、景区游客转移以所属单位为第一责任人,及时劝导其自行转移,如有滞留游客,景区管理机构应尽快转移至安全地带,做好游客的安置和安抚工作,对经劝导拒绝转移的人员,可依法实施强制转移。 5.1.2.2停止开放的规定 (1)当启动防汛Ⅱ级应急响应时:公共文化场所、景区(景点)停止开放,户外大型文旅活动参与者暂停活动。 5.1.2.3应急值班 应急响应启动后,应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关注防汛抗旱动态,根据相关预案启动应急响应。要建立健全防汛抗旱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上下级之间、单位之间的信息沟通;严格信息报告制度,各单位防汛抗旱工作动态及受灾情况,及时向局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情况,同时第一时间上报市政府、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5.1.2.4信息发布 防汛抗旱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5.2防汛应急响应 5.2.1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洪水防御相关准备工作。 5.2.2防汛Ⅲ级应急响应 按照各自职责监督、检查、落实洪涝灾害防御各项工作。 5.2.3防汛Ⅱ级应急响应 督促有关单位关停水上、野外文旅设施,适时关闭公共文化场所、景区,停止室外大型文旅活动,疏散转移相关人员;指导景区等做好滞留游客的安置及安抚工作。 5.2.4防汛Ⅰ级应急响应 加强重要基础设施、危险地段的巡检与排查,重点防范次生灾和广电网络安全,组织抢险救援队伍及时抢险;根据上级防指总体部署或指令,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相关信息。 5.3抗旱应急响应 根据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做出的应急决定,启动相应的应急级别。加强重要基础设施、危险地段的巡检与排查,确保广电网络信息畅通;根据上级防指总体部署或指令,深入基层一线,收集旱情信息,发现抗旱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报市政府、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相关信息。 5.4应急结束 根据市政府、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决定,视具体情况适时宣布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结束。 6善后工作 6.1灾后总结 灾后要及时做好灾情统计,核查各单位灾情,及时通报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情况。各单位要迅速组织做好灾后重建复产工作。 认真做好总结评估,对发生的洪涝旱情灾害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及时改进,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7附则 7.1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由局防汛抗旱指挥部或报请局党组给予表彰奖励。 对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单位要求责令改正;对防汛抗旱抗灾工作中失职、渎职、贻误抢险时机、妨碍防汛抗旱抢险的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2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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