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养老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
范文 | 关于养老事前绩效评估报告(通用6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报告,不同种类的报告具有不同的用途。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养老事前绩效评估报告(通用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养老事前绩效评估报告1根据《关于印发XX市人社系统五项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X人社发〔20xx〕98号),我区人社局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收集、整理和统计,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就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投入 (一)项目立项 1、我区在年初即设立20xx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续保目标任务为2万人,并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乡镇。 2.目标任务与考核细则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与市民生工程目标要求相一致,考核细则内容细化、具体、清晰,可操作性强; (二)资金落实 20xx年区级财政缴费补贴金额1573555元。 在资金拨付上,资金到位及时,安排规范,区级配套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由民生工程专项资金保障。 二、项目过程 (一)项目管理 1、制度建设及执行有效。我区转发了《关于印发X市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X人社秘〔20xx〕131号)和《关于统筹做好抗击新冠疫情和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工作的通知》(X人社明电〔20xx〕57号),按照市局要求落实有关政策。 2、宣传培训。区人社局领导高度重视宣传培训工作,年初组织召开城乡居保工作调度会,帮助经办人员全面了解政策规定;6月召开了全区信息员业务培训会,提高基层经办人员理论水平及业务经办效率。全年共培训100余人次,局领导带领工作人员时常利用节假日及农民工返乡时节,在X区人民广场、X一号街、X工业园区、农业银行门口等人员密集、流动频繁地带开展“城乡居保进社区”“社保扶贫”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25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500余人次,营造了良好的城乡居保舆论氛围。另外乡镇经办人员还走村入户为村民宣传城乡居保政策,充分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保积极性,为后期超额完成任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服务规范。按照统一的经办规程开展城乡居保业务,健全了内控管理制度。 4、动态管理。按照城乡居保有关政策规定,及时为参保人办理参保和待遇领取手续。 5、待遇核查比对。每季度按照市局下发的民政、公安数据核查死亡冒领情况,一经核实立即停发待遇并通知所在村(社区)上报材料办理减员。 6、资格认证工作。创新服务手段,通过数据比对、村干部核实,“寓认证于无形”,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截至目前,已认证20586人。 7、系统操作管理。业务系统操作规范,坚持业务系统和外网隔离,及时回收调离人员系统操作账号。 8、“四个不出村”示范点建设。建成XX镇大郢村“四个不出村”示范点,实现了“参保、缴费、领取待遇、查询”不出村,真正做到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将惠民工程落实到实处。 9、资料报送情况。每月按时合规报送各类报表,资料齐全、真实、准确。 10、档案管理。我区三乡镇业务档案验收全部合格。 (二)财务管理: 1、账户管理。自20xx年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账户全部划转税务部门管理。 2、资金使用规范。支出依据合规,无虚列项目支出;无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不存在将个人账户储存额用于非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情况。 3、资金审批和会计核算。按照规定及时申请审批拨付资金;申请拨付报告、银行支票存根规范齐全。 三、项目产出 1.当年任务完成情况。已超额完成年度参续保任务目标,任务2万,完成2.22万,完成进度为111.39%。 2.上报参保缴费人数误差率。无误差率。 3.按时发放养老金。由市局发放,每月实际发放人数占符合发放比例的100%。 4.社保扶贫情况。我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社厅《关于加快实现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1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通过与民政、扶贫、计生部门数据比对,对当年建档立卡未脱贫、低保、特困、重残、节育术后并发症(49周岁以上)及独生子女伤亡五类特殊人群实现应保尽保,代缴保费,目前我区符合条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正常参保1703人和领取待遇1205人共2908人已全部参保,未脱贫人员代缴率100%,当年区财政共代缴3007人次,代缴金额共361800元,到龄贫困人口1205人全部享受待遇,实现了应保尽保、应发尽发。 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社会效益及满意度 通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项目实施,我们随机抽取100多名参保人员进行电话回访,群众对政策及城居保工作满意度达到96%以上。 养老事前绩效评估报告220xx年,我市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城乡居保质量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积极推动我市城乡居保质量提升年活动的开展,取得了一些成效。现根据省厅要求,将我市20xx年城乡居保民生工程暨质量提升年活动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20xx年省下达我市的城乡居保目标任务是当年缴费41.07万人;对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养老金发放率达100%。截至11月底,我市参(续)保缴费75.36万人,完成当年缴费47.40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15.41%。20.91万人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发放率达100%。 (二)按照省厅要求,我市认真开展城乡居保“质量提升年”活动,推动城乡居保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在提高人均缴费水平、提高养老保障水平上下功夫。截至11月底,我市人均缴费水平为179.51元,人均待遇水平为110.89元/月,较去年同期分别提高1.14%和6.88%。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根据人事变动情况,我们及时调整、充实了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一步明确了相关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和任务。领导小组采取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城乡居保试点等工作方式开展工作;各县区人社局具体落实城乡居保目标任务,加大与其他相关部门的配合,不断推进城乡居保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实行目标管理,层层分解落实。 我们将省厅下达的目标任务及时分解各县区,纳入对各县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责任范围,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形成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各业务经办部门上下联动、拧成合力的工作格局。 第一时间转发省厅《关于印发<城乡居保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和<20xx年城乡居保政策宣传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城乡居保民生工程暨质量提升年活动记下综合评价试行办法>的通知》,并具体提出工作要求,进一步在政策优化、经办服务、信息化支撑、金融服务和社保卡运用等方面,拓宽思路,创新方式方法。在政策宣传、培养城乡居保工作队伍等方面,加大力度,提升工作质量。 定期召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协调会、推进会,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协调相关问题,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加强与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同时我们根据各县区工作进展情况,深入各县区、社区(村)进行督查与调研,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不断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三)加强内控管理,保障基金安全。我市城乡居保业务通过全省统一信息系统办理,每个年度业务办结后,系统会根据实际缴费人数、养老金发放人次、补贴标准等测算出各级财政应承担的补贴资金额。居保缴费实现银行代扣代缴,一律不允许经办机构、乡镇、村(社区)经办人员以现金方式收取保费。所有参保人员缴费成功后,信息系统会建立个人账户,并做到准确记账计息,实现了“钱从银行走,数据网上流,正常业务程序办,非常业务设开关”的业务流程。信息系统按月、季度、年度生成各类统计数据和报表,与财务数据保持一致。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开设账户,每月底及时、足额将收入户资金划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保险基金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单独结算,不存在截留、侵占、滞留保费的现象。 (四)提高待遇水平,加大缴费力度。印发《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铜人社秘〔2016〕154号)从20xx年1月起调整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80元/人.月增加到90元/人.月。枞阳县另行研究决定。鼓励居民提高缴费水平,优化缴费结构。强化城乡参保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积累责任和义务,引导个人选择较高档次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 (五)强化扩面征缴,做好日常经办。组织社区、行政村专管员上门入户,摸清辖区内参保缴费人群的底数,重点是应保未保人员情况,中断缴费的原因,在此基础上,对每个欠费人员信息进行仔细摸底调查,找出欠费原因,搞清欠费时间,做到数据清晰,情况清楚。加大欠费催缴力度,通过电话、上门、留言等各种方式,并打印了5000多份催缴费通知单,由社保协理员和村两委人员分片包干,做到各负其责,人人有任务,将缴费通知单发到欠费人员手中,对欠费人员进行催缴,对外出务工或不在家的人员一律电话或发函告知,欠费人员在收到缴费通知单后需签字确认,并将回执带回存档备查,力争不遗漏一位。 我市充分发挥基层平台的作用,积极开展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累计停发4220名未参加资格认证人员的待遇,追缴重复享受待遇1万余元。同时对新老农保制度进行衔接工作,按月上报报表,积极开展老农保参保人员档案、账目的基础资料整理,做到“核准一个、衔接一个”。 三、明年工作设想 (一)按照“提标、调档、强服务”的总体工作思路,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宣传引导,提升服务水平,推动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二)进一步增强广大居民对城乡居保政策的认同感,加深广大城乡居民在“多缴多补,长缴多得”奖励机制思想认识,重点引导城乡中青年群体、外出务工人员和中高收入人员选择城乡居保的高档次缴费,增强自我保障能力和水平。 (三)进一步加大对经办机构的指导力度,对经办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强化落实AB岗制、首问负责制,主动解答参保人关心的热点问题,严格一次性告知制,提升了基层经办服务水平。加强与财政、金融机构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确保居保资金安全、待遇发放及时、资格认证顺利。 养老事前绩效评估报告3县民政局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度省级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建设工作进行自评。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20xx年的民生工程运行方案(蚌民生办〔20xx〕3号)、民生工程资金办法(蚌民生办〔20xx〕4号)和五河县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分解要求,县民政局规范操作流程、明确工作内容,通过项目实施,社会效益明显,群众获得感较强。 二、绩效综合评价 (一)项目决策方面 1.规划编制与审批。我县已将养老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进一步推进社会养老体系建设,2018年,市政府出台了《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18-20xx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等贯彻落实文件。依据市20xx年此项民生工程实施办法,我县及时印发了《五河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文件,同时,市民政、财政等部门针对20xx年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规范高龄津贴审批发放、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养老智慧化建设等工作专门制定工作方案;制定的相关文件均报各级政府、省民政厅批准备案;相关文件均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我县根据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到实处。 2.联席会议机制建立与执行。为进一步推动民生工程的实施效果,县民政局专门建立了民生工程工作小组,召开民生工程协调推进会议,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召开工作调度推进会,协调解决和部署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 3.绩效目标合理性。依据省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和绩效评价办法和市民生工程考核办法,我县及时设定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年度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设定贴近实际,符合相关要求,我县认真贯彻执行文件精神。 4.绩效目标明确性。设定的绩效目标设定了清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指标;并做到了细化、量化、可衡量。 5.预算编制科学性。预算编制经过局内部会议讨论、县财政审核,经过科学论证,与项目内容相匹配,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6.资金分配合理性。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分配额度合理,与地方实际相适应。 (二)项目投入方面 7.资金到位率。对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建设下发的资金均能及时拨付给各乡镇养老福利机构及享受各种津贴的老人,资金到位率100%。 8.预算执行率。能按照相关资金时限要求,将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建设相关经费及时拨付至相关项目单位。 9.资金使用合规性。我县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资金已实行了专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并及时纳入年初预算管理;高龄、居家养老津贴资金发放全部按月打卡发放;项目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现象。 10.公开公示制管理。我县能及时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通过政府的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 11.实施管理合规性。我县享受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的各类补助对象、申报材料和补助标准100%符合标准。 12.信息平台管理。我县认真填报市局建立的社会养老服务设施、机构基础数据库(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市养老综合信息管理智慧化服务平台、全市养老机构台账三种形式);对社会力量新增床位基本能及时、准确地进行动态管理。 13.服务市场监管。我县已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准入、退出、监管制度,及时查处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对所有政府补助的服务项目和补助对象都能及时进行服务质量和养老需求评估,确保项目实施质量符合要求。 14.政府购买服务。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经费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存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特殊困难老人提供实体援助服务,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发挥作用。 15.资料报送情况。我县能按照市民政局和县民生办相关工作要求,能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情况。 (三)项目产出方面 16.高龄津贴发放覆盖率。20xx年共发放高龄津贴731.733万元、惠及18468名高龄老人,实现了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全覆盖,达到100%覆盖的目标要求。 17.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20xx年共发放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639.82万元,惠及5578人。 18.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我县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面积共5400平方米,平均每百户配建养老服务设施面积15平方米,配建率100%。 19.三级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情况。截至20xx年7月份,我县已建成14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站)、18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46个村级养老服务中心(站),建成县-乡(镇)-村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 20.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比。截至20xx年12月底,全县养老机构总床位数3347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263张,占比37.73%。 21.社会办养老机构补贴兑现情况。20xx年,符合规定的三家民营养老机构日常运营补贴共计50.69万元,已拨付完成。 22.智慧养老试点建设情况。20xx年在龙河社区的淮畔明珠小区建成五河县智慧医疗养老信息服务中心,已成功被评为省级第二批智慧养老示范项目(社区居家)。 23.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星级评定情况。20xx年9月份,县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县14家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开展评估工作,经过最终复核,确认朱顶镇敬老院、城关镇敬老院和五河县特困人员养护院评为三星级养老机构,已将结果公示并上报给市局。 24.农村养老服务建设情况。大力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打造出大新镇沟北村幸福院互助点;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向阳花社会服务工作社开展关爱农村老人专项活动,全面建立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农村老年人赡养协议签订、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走访三项制度。 25.其他效益。我县通过实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民生工程,明显改善了贫困老年人生活状况,生活质量提到明显提高;三级中心建成后均能正常运营,满足了老年人的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需求;通过开展社区养老服务活动及相关民政民生工程宣传活动,有效弘扬了敬老、养老、助老优良传统。 26.可持续影响。我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建设项目实施得到了社会和广大老年人群的普遍认可和赞同,且积极参与和支持;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工作积极性高,工作零失误,服务对象普遍反映良好;市、县两级均将相关配套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年度内未出现过影响养老事业发展的不良事件。 (五)绩效评价结论 五河县20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自评为优秀。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方案 社会力量运营的养老机构较少,养老机构入住率较低。我们将进一步从政策、土地、资金、宣传等方面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以较高水平的服务质量吸引更多老人入住养老机构。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1、持续不断地抓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将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作为常态化工作对待,狠抓落实,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强化管护人员服务意识,切实增强对五保老人感情,树立牢固的为老服务理念,开展谈心活动,化解存在的矛盾,融洽管理人员和入住老人关系,建立和谐敬老院。 2、强化精品意识,建设高标准敬老院。按照《安徽省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管理工作细则》和《安徽省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安全工作规范》(皖民办字〔2017〕189号)、《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文件,规范运营管理,开展服务评估,改善居住环境,加强功能建设,加强精品意识,全县所有敬老院都要按照标准化、规范化要求,提升一个层次,以便更好得服务辖区内老人。 养老事前绩效评估报告4一、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荐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养老机构等级评估体系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及全省养老机构等级划分和评估培训会议精神,进一步摸清萧县养老机构的运营现状、面临的问题及政策需求,为政府制定养老机构的.发展策略、出台政策提供决策依据,促进全县养老机构健康持续发展,受萧县民政局委托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绩效评估项目,公司根据同类项目经验与项目实际需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二、评估内容 1、评估对象。本次萧县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绩效评估对象为全县在册养老机构,共计38家(具体以萧县民政局提供名单为准)。 2、评估内容及方式。本次萧县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绩效评估工作采用资料审查、实地走访、问卷调查、深度访谈等多种方式,对全县养老机构进行全面评估。评估内容为基础项、环境建筑与设施建设140分、机构管理130分、服务提供100分、运用情况及机构发展能力30分、加分项目15分,合计415分。合计后折合成百分制进行打分,评价分为四个等次:优秀(85以上)、良好(75-84)、合格(60-74)、较差(60分以下)。 三、评估对象 本次养老机构等级评估对象为萧县38家养老机构,分别是白土镇养老服务中心、黄口镇养老服务中心、龙城镇三里老年公寓、张庄寨镇锦桥养老服务中心、黄口镇北养老服务中心、龙城镇李台养老服务中心、圣泉乡王山养老服务中心、圣泉乡养老服务中心、新庄镇养老服务中心、杨楼镇郝集养老服务中心、杜楼镇养老服务中心、黄口镇颐园养老服务中心、青龙镇南养老服务中心、石林乡养老服务中心、赵庄镇张朴楼养老服务中心、杜楼镇夕阳红养老服务中心、龙城镇三里庄养老服务中心、王寨镇养老服务中心、永堌镇养老服务中心。 四、评估结果 养老事前绩效评估报告5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我县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共776万元,主要用于建设社区养老综合体1个,赶场敬老院设施设备采购,公办养老机构改造,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3家,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覆盖人数3334人,高龄补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改造,建设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3个,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补贴10个,养老服务评估,独居老人居住场所联网式烟感报警装置安装。 1.项目主管部门及在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项目主管部门民政局,民政局在整个项目实施的过程中附有审批、发放、监管的职能职责。 2.项目资金申报的依据 20xx年我局根据《财政厅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193号)、《民政厅关于印发20xx年民政专项资金项目安排表的通知》(川民发〔20xx〕42号)、《财政厅民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9号)等精神,按照项目实际需求“单位申请—民政审核—资金拨付”的程序拨付20xx年社会养老服务补助资金776万元。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制定了《南江县民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重点项目的通知》(南民福〔20xx〕30号)文件,明确了具体项目内容、补助标准、实施单位。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按照《财政厅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193号)、《民政厅关于印发20xx年民政专项资金项目安排表的通知》(川民发〔20xx〕42号)、《财政厅民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9号)精神,南江县20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根据相关单位实际需求进行资金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①新建集州街道红塔社区养老综合体;②赶场敬老院设施设备购置;③公办养老机构改造;④民办养老机构营运补贴⑤居家养老服务及养老服务评估;⑥高龄老人补贴;⑦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⑧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改造;⑨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及运营补贴;⑩独居老人居住场所联网式烟感报警装置安装。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20xx年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实施了社区养老综合体等10个项目,有效解决了养老服务业发展存在的困难。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通过分析评价申报资料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xx年我局根据各项目单位提交的申请、设计和预算等资料,通过实地走访和踏勘后制定20xx年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实施方案。按照“局党组研究同意—报财政局审核—县人民政府财经委员会同意”的程序进行实施。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我县20xx年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776万元,其中:社区养老综合体200万元,公办养老机构设施设备购置150万元,养老服务发展定向财力补助426万元。 2.资金到位。我县20xx年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到位776万元,到位率100%,资金到位及时。 3.资金使用。20xx年,全县实际支出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776万元。开支范围、标准符合相关规定,支付进度达到了计划要求,支付与预算基本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县民政局成立了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社会福利股、财务股、办公室等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专门负责专项资金的审批和管理,并针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县民政局做到划款不见钱、局经办人做到管账不见钱、代理银行做到管钱不管账,确保了专项资金的安全使用,充分发挥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2、财务管理规范有序。县民政局负责养老服务项目资金申请资料的审核,规划财务股负责资金拨付,做到专款专用,广泛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养老服务项目实施以各乡镇(街道)和单位上报资料,具体操作流程为:民政局业务股室将对项目单位提交资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资料报局分管领导审核;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局主要领导审核;通过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报财政局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后经县财经委员会研究同意后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结合项目特点,各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通过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式实施20xx年养老服务相关项目。 (三)项目监管情况。我局在养老服务资金管理中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有关政策法规规定,一是监督到位。局成立了专项资金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养老服务资金使用进行抽查和全面督查;二是问责到位。建立责任追究制,对在养老服务资金使用中徇私舞弊、优亲厚友,不按政策执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严格追究经办人的直接责任和相关的领导责任;三是管理到位。规范管理档案,基本实现了计算机信息化管理,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目标及绩效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我县20xx下达省级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776万元,完成了计划目标任务100%。 2.目标质量完成情况。20xx年我县实施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乡镇、单位,基本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预期的项目计划。给我县养老事业发展增加了新的活力,使老人的生活条件得到有效改善。 3.目标进度完成情况。20xx年我县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按要求拨付,完成进度达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养老服务项目的实施切实解决了我县老年人生活困难的具体问题,整个项目的实施收到良好的效果,群众的满意度较高。 五、评价结论 通过认真开展养老服务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活动,我县养老服务资金项目在申报、审批、完成、效果等方面均体现了项目的针对性、时效性,在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上发挥了项目资金的效益,切实解决了老年人生活困难的具体问题,整个项目的实施收到良好的效果,群众的满意度较高。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养老服务项目本级财政配套资金难以兑现。 (二)相关建议 建议财政将养老项目所需本级财政配套的资金足额纳入年度预算。 七、20xx年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争取在下个年度实施的养老服务项目资金能够足额配套到位。 养老事前绩效评估报告6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及目的。彩票公益金是按照规定比例从彩票发行销售收入中提取的,专项用于社会福利等社会公益事业的资金,按照政府性基金管理办法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福彩公益金遵循“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主要用于资助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以及其他社会公益项目。 (二)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实施情况。一是居家养老服务(适老化工程),20xx年富民县适老化改造工程,对60户特困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目前已全部完成改造。二是县级失能照护中心改造,按照《云南省民政局关于加快落实20xx年省政府10件惠民实事加强全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云民发〔20xx〕143号)要求,需对县中心敬老院失能照护中心进行改造。截止12月6日,已建设医务室1个,已新增护理型床位50张,明厨亮灶提升工程已完成。三是按照市民政局下达我县年内需完成2个新时代老年幸福食堂建设任务,并以挂牌营业为验收标准,在原城南、城北社区进行改造,于20xx年11月1日开工,20xx年12月8日完工,20xx年12月10日完成竣工验收,现已挂牌营业。四是县中心敬老院运营补助,共支出17万元用于养老服务机构运营日常开支。五是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补助,大营街道永安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占地480㎡,建设规模400㎡,设置床位10张,项目现已开工建设。赤鹫镇龙潭村委会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建设占地580㎡,建设规模400㎡,设置床位10张,项目现已开工建设。六是县中心敬老院提质改造项目,县中心敬老院地坪提质改造、县中心敬老院消防提质改造,此项目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经造价、施工、监理、审计等程序进行改造,现已完成改造。 2.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1)居家养老服务(适老化工程),资金来源于市级财政(昆财社﹝20xx﹞167号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项目补助资金,50.4万元),20xx年对60户特困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共支付17.1万元,结余资金33.3万元。 (2)老年福利项目,资金来源于市级财政(昆财社﹝20xx﹞170号20xx年第二批省级民政事业专项资金(144.5万元),一是幸福食堂建设,支付建设资金30万元,在原城南、城北社区进行改造,20xx年12月10日完成竣工验收,现已挂牌营业。二是中心敬老院运营补助,用于县中心敬老院日常运营开支,共支出17万元。三是县级失能照护中心改造,已建设医务室1个,已新增护理型床位50张,明厨亮灶提升工程已完成。建设医务室补助资金25万,护理床7.5万,明厨亮灶15万,三项共计47.5万元,结余资金50万元。 (3)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于(昆财社﹝20xx﹞113号20xx年第二批养老体系建设市级补助资金,(15万元)、(昆财社﹝20xx﹞48号20xx年养老体系建设市级补助资金,(35万元)。大营街道永安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总投资65万元,目前到位资金25万元,20xx年6月28日,经局党组会讨论通过,同意拨付25万元作为项目工程款,项目现已开工建设。赤鹫镇龙潭村委会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总投资55万元,目前到位资金25万元,20xx年6月28日,经局党组会讨论通过,同意拨付25万元作为项目工程款,项目现已开工建设,结余资金0万元。 (4)县中心敬老院提质改造,资金来源于(昆财社﹝20xx﹞166号20xx年第二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老年人福利专项资金(150万元),其中35万元用于支出县中心敬老院消防提质改造费用,30万元用于支出室内地坪改造工程款,1.5万元用于支出消防咨询费用,结余资金83.5万元。 (5)县中心敬老院提质改造,资金来源于(昆财社﹝20xx﹞133号20xx年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市级补助资金(90万元),其中50万元用于支出县中心敬老院室内地坪改造工程款,设计费1.5万元,地坪造价咨询费1万元,施工监理费2.5万元。于20xx年10月1日开始施工,于20xx年12月24日完成竣工验收。10万元用于支出明厨亮灶改造费用。8982元用于支出购买电子屏费用。结余资金24.1018万元。 (6)拨付县中心敬老院机构运转经费4万元,资金来源于(昆财社﹝20xx﹞47号20xx年特困人员休养服务机构运转补助经费。 (7)县财政每年下拨用于公办养老机构运行费17万元,用于工作人员生活补贴36万元,共计53万元。 3.组织及管理情况。在民政资金管理上严守相关政策法规,彩票公益金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日趋健全,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执行情况良好。会计核算真实完整,项目资金支出和原定用途、预算批复用途相符,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程序规范,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格确保项目质量。 (三)绩效目标 1.总目标。加强和规范彩票公益金专项资金管理,提高福利彩票公益金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更好实现富民县福利彩票公益金绩效目标。 2.年度目标 (1)产出目标 计划完成2个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6个养老服务中心建设,4个幸福食堂建设。 (2)效果目标 促进以上8个养老服务机构、4个幸福食堂建设更趋完善,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老人得到更多照顾,享受了更好服务,受众满意度超过90%。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全面了解项目管理过程是否规范、产出目标是否完成,效果目标是否实现等方面的内容,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项目在以后年度的开展提供可行性参考建议。在此基础上,重点分析项目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成本支出的真实性和控制有效性,以评价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为以后年度编制项目预算、选择项目实施主体等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遵循科学规范、全面系统、客观公正和绩效相关的工作原则,公开公正来管理使用资金。 2.绩效评价方法。 采用比较分析法、公众评判法、查问询证法、实地考察法等方法,做好问题设计和调研地点选择,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分,从定量和定性两方面对项目实施绩效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果。本项目投入符合国家政策,项目过程管理有待规范,项目产出良,效果优。项目的实施有效促进了富民县公益事业的发展,绩效自评结果将有助于提高养老服务工作水平、提高工作的质量,确保养老服务建设工作做实、做细,力求受助群体得到幸福感、获得感。 四、成本效益分析 养老服务工作直接面对群众,基层服务能力必不可少,养老服务工作更是贴近年老弱势群众,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组织培训基层民政服务人员,更好的服务于群众。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20xx年我县福彩公益金主要用于养老服务建设方面,因资金限制仅能推进少部分养老服务机构完善基础设施和质量改造。 (二)存在的问题:县级配套资金紧张,有限经费仅只能发放固定经费,建设资金短缺,阻碍了公益事业基础设施配套,制约了公益事业规范化发展。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为落实民生政策,促进各项公益事业更好地普惠广大群众,建议上级追加扶持资金,使公益事业功能更齐全、作用更完善、效果更明显。加大弱势群体救助力度,提高福彩公益金投入比例。受经济发展水平、疾病、自然灾害影响,弱势群体总量存在不确定性,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安定。为最大限度减少弱势群体总量,实现和谐共处、共同富裕,请求加大福彩公益金投入比例,予以弱势群体更多关注,发挥社会救助的重要功能,维护社会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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