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电子厂劳动合同 |
范文 | 有关电子厂劳动合同(通用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有关电子厂劳动合同(通用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电子厂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甲方): 员工姓名(乙方):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 1、有固定期限:从20xx年11 月17 日起至 20xx年11 月17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20xx 年11 月11 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从20xx 年11 月 11日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的约定,采取下列第_____种形式: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为_______个月(天),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乙方工作地点是: ;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四)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可以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包括部门、工种或职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 为周期,总工时 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 元/月(日);试用期满工资 元/月(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据企业人力资源的经营状况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及工作岗位的调整情况,合理调整乙方的工资。 (四)甲方每月 日发放乙方上一个月的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六)因乙方过错造成乙方停工,甲方不支付乙方停工期间的工资,并可根据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相应处理。 (七)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甲方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乙方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甲方没有安排乙方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人力资源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八八) 乙方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人力资源规定医疗期内,甲方应当依照国家人力资源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甲方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九)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劳动合同期内,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人力资源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人力资源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人力资源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人力资源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人力资源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顶。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一)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二)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甲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由乙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无需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因甲方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依照企业人力资源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人力资源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劳动合同第九条第五、六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依本项第1目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乙方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但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甲方依照本项第4目、第5目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乙方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九)劳动合同期满,有第九条第七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劳动合同第七项第2目规定乙方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人力资源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十) 经济补偿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乙方月工资高于甲方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十一)劳动合同期满而甲方需续延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将《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送达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重新订立的劳动合同,自前份劳动合同期满次日起生效。 十、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培训协议中的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违反双方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试用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而未提前30天通知的,或者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而未提前3天通知的,或自动离职的,以乙方日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1日工资的赔偿金;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培训费用、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依法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甲方违约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劳动合同第九条第十项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六)任何一方的其他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法律规定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十一、争议处理 双方履行本劳动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 (一)双方在此之前签订的所有劳动合同,凡与本劳动合同不一致的,应以本劳动合同为准,双方专门针对培训、商业秘密保护、竞业限制、购房等个别事项签订的协议除外。 (二)乙方保证与甲方签订本劳动合同时,已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并提供相关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劳动合同。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单位追诉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三)乙方因故辞职,应按照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手续(包括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的转移等手续)。 (四)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与劳动合同相关的协议是本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甲方在企业人力资源内公开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除非该制度违反了国家人力资源法律法规或与本协议相冲突,否则视为本劳动合同的有效附件。 (六)劳动合同未尽事宜或劳动合同条款与劳动法规有抵触的,按现行劳动法规执行。 (七)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涂改或冒签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日期: 电子厂劳动合同2甲方: 乙方: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考核,录用乙方为 工人。遵照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录用乙方从事工作(岗位)。劳动合同期限为年(月),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 基本权利和义务: 甲方: 1.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及本合同各项条款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 2.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应按有关规定,付给乙方工资、奖金、津贴以及保险福利和其他政策性补贴; 3.做好乙方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并提供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劳动作业; 4.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实施奖励和处分。 乙方: 1.劳动合同制工人享有本单位固定工人权利,义务及各项待遇。合同工、季节工、农民轮换工的权利,义务及各项待遇另行商定; 2.遵守国家政策、法律,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纪律;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 4.完成甲方分配的生产(工作)任务和经济指标。 第三条 双方应明确的具体事项: 1.工资待遇: 2.劳动保险及福利待遇: 3.根据行业特点协议劳动合同保证金和人身保险: 4.其他: 第四条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天通知对方,方能解除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条 一方违反本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按责任大小负责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电子厂劳动合同3甲方: 乙方: 为明确公司与员工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促进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健康有序的开展,本着公司与员工之间互惠、互利、平等协商的原则,公司与员工既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又承担相应的义务,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依法与员工以书面形式签订以下劳动合同书。 一、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根据甲方的工作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为甲方有权按需要在不降低工资待遇的情况下,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工作区域。 三、劳动报酬: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基本工资为元,现金提成按%计算,铺货提成按%计算(月内无退货现象)。 四、乙方销售任务、返利与销售奖罚标准乙方在完年销售任务的100%给予奖励、超额完成销售任务120%给予奖励。 五、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每月向公司提供市场月报表,否则扣减该业务员本月工资元。 2、乙方必须将全年销售回款任务分配到各个季度,每季度必须按照以上所定回款任务按时打款提货,超过任务部分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若未完成季销售回款80%,罚款连续两个季度没完成任务的80%罚款一个月的工资。 3、乙方每月以文字形式向甲方提供客户名单、销售数量、产品流向、库存数量和市场对酒质量、包装、价位进行考察,并对竞品信息进行调研汇总。 4、乙方必须积极维护和管理好自身的市场,保证不向协议约定的经销区域范围外的市场进行倒货、串货等,若在乙方当地发现有其它区域总经销商的倒酒,甲方有义务与乙方一同将其全部收购,收购的酒按收购金额可享受甲方合同返利政策,但乙方不得捏造事实,诬陷其它区域总经销商,或夸大数量,一经甲方调查核实,给予罚款。 六、本协议壹试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双方签字或盖章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电子厂劳动合同4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合同期限及试用期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试用期 试用期为一个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试用期间如乙方不符合甲方的录用标准,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劳动合同;如乙方需解除本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条工作岗位和要求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暂时安排的从事工作。 (二)在合同履行期间,鉴于甲方生产经营的特殊性以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甲方可以适时、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区域,乙方应服从甲方的正常人事管理和工作调动安排。 (三)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服从甲方对其工作成果的监督、考核等处理,并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依据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二)因甲方行业的特殊性,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为综合计算工时制。 (三)在节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将根据考勤记录安排乙方补休同等时间或计发加班工资。 第四条劳动报酬 (一)甲方根据政府有关薪资管理规定和乙方所担任的职务确定其相应的劳动报酬。具体的薪资标准为: (1)乙方在试用期内工资为元/月。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按照甲方考核转正后,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加班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 (3)乙方同意遵照甲方《员工手册》和《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乙方如果连续两个月绩效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对其做出再培训或调岗安排。如经培训或调岗后考核仍不合格的,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降薪、降职和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做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 (二)甲方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工资并按月发放,发薪日期定为每月15日,逢节假日时将顺延。 (三)甲方有权按照公司的薪资标准和考核制度合理调整乙方工资。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发生变动时,甲方可以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适时、合理地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第五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二)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所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根据我国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乙方签订本合同时,已阅知并理解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乙方接受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的约束。 (二)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指挥,按时优质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如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离职时应按照甲方的规定办理相关离职交接手续,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足额赔偿。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终止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本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的基本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之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四)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应提前30天协商劳动合同续订事宜,协商一致的,续签新的劳动合同。协商未成的,本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 (五)如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提出解除合同,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向乙方承担任何补偿或者经济赔偿责任。 第八条法律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劳动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大小依法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劳动争议的处理 (一)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期间,甲方不得有恶意处分、惩罚乙方的行为,乙方不得有故意损害甲方利益、形象的行为。 第十条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签章日期: 电子厂劳动合同5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乙方对甲方公司情况、管理制度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固定期限形式:自20xx年1月5日起至20xx年1月4日止。 第二条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重庆市璧山县建设宾馆3层 第三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教师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工作需要,以及乙方工作能力和表现业绩、考核结果,安排和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职务和相对应的工作级别,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第四条(一)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的岗位(工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平均每月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二)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有关报酬依据《劳动法》及甲方内部管理制度办理。 第五条甲方每月10日前以法定货币足额支付乙方工资。乙方的工资随甲方的经济效益上下浮动,具体的办法见附表1、2。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实际经营状况、规章制度、对乙方考核情况,以及乙方在甲方处的工作年限、奖惩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工资待遇。 第六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七条甲乙双方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任何一方单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如下内容均系用人单位的重大规章制度,如出现如下情况之一,除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乙方除无权获得任何经济补偿,并需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未终止与其他雇主订立的劳动或聘用合同;或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同时受聘于其他雇主的。 (2)乙方在教育、学历、工作经历、身体状况等方面有隐瞒、造假、虚报等与事实不符的情况。 (3)乙方未能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应对所有与甲方有关的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客户、产品、销售等信息)予以保密。凡未经甲方批准不得将甲方有关资料(含复印峻、电子资料)带离工作场所,擅自传播和复制(拷贝)甲方有关资料,离职时未归还所有属于甲方的文件、物品均属于未能保守商业秘密的行为。 (4)乙方严重违反员工手册的规定。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已经详细了解员工手册内容,承诺严格遵守。乙方累计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三次以上的视为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双方确认造成甲方损失1000元以上的为重大损害; 4、乙方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此处及时是指在乙方全面履行劳动合同的前提下,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遇乙方违反劳动合同、劳动纪律,或遇不可抗力、节假日顺延支付等情况,不视为未及时; 3、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4、因违反《劳动合同法》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没有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后才能支付。乙方工作交接未办结的,无权领取经济补偿。乙方离职时的工作交接手续、应当履行的义务等依照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执行,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信息和文件,以确保甲方能够及时为乙方办理转移手续。乙方承诺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在乙方未办理完毕前,甲方可以暂时不为乙方办理转移手续。 第九条竞业限制条款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应把所有的有关商业秘密的资料移交甲方,并保证两年内不在璧山县行政地域范围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工作,且不在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争。 第十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乙方申明:乙方在签署本协议时,业已获得公司的相关文件,并知悉全文,愿意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及以后颁布或修订的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乙方档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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