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质押借款合同 |
范文 | 质押借款合同【荐】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质押借款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质押借款合同1借款人、出质(抵押)人: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电话: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质权(抵押权)人: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电话: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汽车质(抵)押借款事宜签订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质(抵)押物 质(抵)押车辆的具体情况为: 品牌, 型号的汽车一辆,车辆牌号: ,发动机号为: ,车架号为: ,车辆所有人: ,车辆共有人: 。 第二条:借款金额及利息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计(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 2.借款利息月利率为 %。 3.综合服务费为每月 %。 4.甲方按月支付利息、综合服务费。 第三条:借款期限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期限为_ 天(即 个月),自__年 月_ 日至__年__月__日止,乙方自__ 年__月__日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资金,提供方式为下述第__种方式; 1、现金交付;2、银行转账;3、其他方式_____ 第四条:甲方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清。 第五条 1.甲方向乙方借款,必须向乙方提供汽车质(抵)押作为履行还款义务担保,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交付质(抵)车辆及全部手续。 2.上述第1条约定的担保范围除了本合同第二条所述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保险费及其他为签定或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以及乙方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置费、税费、诉讼费用、拍卖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3. 乙方对质(抵)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乙方可以不先行使对甲方的其他担保权利(如有)而直接行使本合同项下的质(抵)押权。 第六条 质(抵)押物的处分 1.在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质(抵)押物以实现质(抵)押权: (1)甲方构成合同违约的; (2)发生乙方可以提前实现债权的情形的; 2. 乙方实现质(抵)押权时,有权与甲方协议以质(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质(抵)押物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质(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质(抵)押物所担保的全部债权的部分归还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甲方继续清偿。 第七条:陈述与保证 1.甲方向乙方作出如下陈述与保证: (1)甲方系独立的法律主体或自然人,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义务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有权签署本合同,并已完成签署本合同及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所需的一切授权及批准。本合同各条款均是甲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对甲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合同的签署与履行不违反甲方所应遵守的.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限制甲方权利的判决、裁定等),也不与甲方已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或承担的任何义务相抵触。 2.甲方进一步保证如下: (1)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在质(抵)押物上不存在任何其他的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担保权益。本合同项下之质(抵)押有效存续内,除本合同约定外,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保证不以任何形式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在质(抵)押物上再行设置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担保物权。 (2)质(抵)押物完全为甲方合法所有;所提供给乙方的一切有关质(抵)押物的权利证书均真实有效,如第三方对质(抵)押物提出权利主张或对质(抵)押物的处分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若涉及诉讼、仲裁等情形应于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八条 约定事项 1.甲方承诺,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之前不采取下列行为: (1)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该合同中所载的质(抵)押物的行为。 (2)赠与、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全部或部分质(抵)押物,或偿还与质(抵)押物有关的其他债务。 (3)为第三方提供担保,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有权实现质(抵)押权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手续,以保证乙方实现质(抵)押权。 3.在本合同的有效期间,当甲方的合法继承人依法继承质(抵)押物时,本合同项下甲方的各项权利和义务由甲方的继承人继续承担,继承人有责任于继承质(抵)押物之日起三日内通知乙方并办理相关质(抵)押手续,费用由继承人承担。 4.通知及送达 (1)本合同一方发往另一方的通知,均应发往本合同签署第一页所列明的地址,直到另一方书面通知更改该地址为止。只要按上述地址发送,则视为在下列日期送达:如是信函,则按主要营业地址(法及其分支机构、其他经济组织)或住所地(自然人)挂号寄发后的第七日;如是EMS等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如是传真或电子邮件,则为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之日。但向乙方发出或交付的所有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均需在乙方实际收到时被视为已经送达。且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乙方发出的所有通知、要求须于事后将原件(非自然人加盖公章,自然人需签署)以书面形式送交或邮寄乙方的形式加以确认。 (2)甲方同意,诉讼过程中对其发出的传票或通知,只要发送本合同签署第一页所列的住所地或主要营业地址,即视为送达。上述地址的变更非经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对乙方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 5.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甲乙双方签章即生效(乙方认为有必要采取公证形式确认本合同时,在双方签章且公证手续履行完毕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的部分条款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不影响其余条款效力。 3. 质(抵)押物如有共有人,共有人在签章后表示其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4.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如合同变更或接触式,应经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另行达成的书面协议属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九条 违约事件及处理 1.违约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构成甲方对乙方的违约: (1)甲方在本同中作出的任何陈述、说明、保证或在任何依本合同约定作出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授权、批准、同意、决议、证书及其他文件在作出时不正确或具误导性,或已被证实为不正确或具误导性,或被证实为已失效或被撤销或没有法律效力。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任一约定事项的。 (3)甲方出现停业、停产、歇业、整顿、重整、清算等重大经营事项的。 (4)甲方出现财务状况恶化对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5)甲方为自然人时,死亡、失踪或被宣告死亡、失踪的。 (6)甲方假借婚姻关系变更转移财产或者试图转移财产足以使乙方产生合理不安的。 (7)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擅自通过赠与、交换、出售、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处分质(抵)物的;或发生质(抵)物的减少、灭失或重大损害等严重影响偿还债务能力的。 (8)甲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或损及乙方正当利益足以妨碍本合同正常履行的行为。 2.违约处理 (1)如发生上款所述任一违约事件,乙方可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并按本合同约定处分质(抵)押物以实现质(抵)权,还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如果借款到期甲方需延期用款,甲方应当在借款期限到期日前一天续息,如逾期1~3日内,甲方自愿承担借款总额的3%的违约金;逾期4~7日内,甲方自愿承担借款总额的10%的违约金;逾期7日以上,甲方自愿每天承担借款总额的20%的违约金。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争议条款。 第十一条 本合同由下述质(抵)押人签署,质(抵)押人确认,在签署本合同时,双方已就全部条款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讨论,双方对合同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质(抵)押人(甲方签章): 签订日期: 质(抵)押权人(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合同签定地: 质押借款合同2质押人(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为保障实现编号为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动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被担保债权的种类、金额、利率和期限 一、被担保债权为借款合同项下_________(短期/中期/长期)贷款,本金为(币种)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利率为_________,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借款合同上述情况有变化的,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二条 质物 一、甲方保证 1.本质物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 2.本质物不存在瑕疵、争议、抵押、转质等情况; 3.本质物上设定的质权未超出质物评估价值; 4.已完成与质押有关的审批手续,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5.提供与质押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二、质物情况 1.质物名称_________,数量_________,质量_________(质物清单及权属证书原件附后)。 2.质物使用期限_________。 三、质物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__。质物评估价值由甲乙双方商定。如有争议,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四、质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质物评估价值与质押率的乘积不得小于担保债权。 第三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 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乙方为实现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含拍卖费、乙方律师费等)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以下简称担保债权)。 第四条 质物保险 一、本合同生效前,质物已投保的,甲方须按乙方要求办理以乙方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变更手续;质物未投保的,甲方须按乙方要求办理以乙方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 二、甲方应为质物全额不间断投保,投保期限应长于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贷款展期的,保险期限应相应延长。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退保。 三、甲方办理或变更质物保险时,应书面告知保险人投保财产已设质押和保险金赔付的约定情况。 第五条 质物移交与保管 一、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移交质物、保险单及其权属证书原件。 二、自移交之日起,质物及其权属证书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至本合同终止时,保管费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__,由甲方一次性支付。 三、乙方应妥善保管质物。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乙方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甲方可以要求将质物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担保债权而返还质物。 四、因不可抗力造成质物灭失、毁损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质押费用 质物的评估、保险、保管、提存、运输和质押公证、鉴定等质押费用及质物拍卖、变卖等实现质权的费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承担。由乙方代缴的,甲方授权乙方从其账户直接扣收。 第七条 质押的效力 一、质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出租、转让或以质物提供担保;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质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使用、出租质物的,其所得价款应作为质物的组成部分,用来清偿担保债权。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质物灭失、毁损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质押期间,质物除使用、出租以外所产生的其他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作为质物的组成部分。金钱形式的孳息,乙方可以直接用于清偿担保债权;其他财产形式的孳息,由甲乙双方协议,以该孳息变价的价款优先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前款收取孳息应依次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担保贷款的.利息、担保贷款的本金。 四、质押期间,甲方必须转让或处分质物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其所得价款应向乙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甲方也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 五、质押期间,质物发生保险事故的,所得保险赔偿金作为出质财产。乙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损失及保险赔偿情况,所得保险赔偿金应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也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 质押借款合同3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为担保乙方对于其所有的债权,将由甲方提供抵押物,为乙方设定抵押权,并约定条款如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以自有车辆(厂牌型号):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作抵押物在乙方抵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元。甲方保证该车辆属本人所有,在抵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质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借款履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抵押借款综合费率(包含借款利率)按月%计算。在乙方发放借款时预扣个月综合费率共计元,保证金%。其它各月均按月提前预交,逾期交纳综合费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额日加收%违约金。超____日甲方未交综合费率,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按规定处置抵押物。 第四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务纵未届清偿期,乙方亦可以随时通知甲方清偿其全部或一部,甲方愿即照办,绝无异议。 第五条、抵押物于登记后如有粘贴标签或烙印的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或登记机关办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全部应由甲方负担。 第六条、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实声明:上述抵押物完全为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并与任何 第三人的权利无关。如日后发生任何纠葛致使乙方遭受损害时,纵其事由非可归责于甲方及担保物提供人,亦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条、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证抵押物占有人对于抵押物必尽妥善保管的责任所有因抵押物支出的税费、修理、保养等一切费用,亦与乙方无涉。 第八条、抵押物的现状发生变动时,不论其原因如何,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应及时通知乙方。其因抵押物现状的变动或价值的抵落致不能或不足使本合同 第一条开列的全部债权获得清偿时,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九条、抵押物为交通工具,经乙方同意得由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 第三人使用者,一经乙方通知,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应即负责将抵押物停放于指定处所。 第十条、抵押物应向乙方同意的保险公司投保乙方所指定的保险,并应以乙方为惟一受益人,保险金额及条件应商得乙方的'同意,一切保险费用均由甲方负担,所有保单及保费收据均交由乙方保管;乙方如为代为垫付保费,经通知甲方限期偿还,甲方未如限办理时,乙方得将垫款径行列入甲方借款金额,依例计金,甲方绝无异议。但乙方并无代为投保或代垫保费的义务。 第十一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得占有抵押物。 (一)有担保法所定应占有情事时。 (二)未经乙方允准而抵押物的烙印或粘贴的标签被损毁时。 (三)未经乙方同意而将抵押物出租时。 (四)因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 第三人的行为,致抵押物的价值显然减少或显有减少之虞时。 (五)乙方认为甲方借款运用不当时。 (六)乙方依前5项规定占有抵押物,甲方或 第三人拒绝交付时,乙方得申请法院径行强制执行。 (七)乙方因占有抵押物所受的损失及支出的费用,均由甲方负责赔偿。抵押物被占有后所生孳息,乙方占有权收取,以之抵偿收取孳息的费用及甲方债务。 (八)乙方占有处分抵押物,应依担保法的有关规定行之。 第十二条、甲方可觅具经乙方认可的保证人,以为甲方履行本合同所定一切给付责任的保证。保证人并愿以本合同为证,声明放弃先诉抗辩权暨民法保证各法条内有关保证人的一切权利。 第十三条、甲方愿接受乙方对于借款用途的监督及对于甲方业务财务的稽核。乙方因行使监督稽核之权而需甲方供给任何有关资料时,甲方应即照办,但乙方并无监督或稽核的义务。 第十四条、本合同所订给付义务,以乙方所在地为履行地。如因本合同所订事项而涉讼时,不论当时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营业所在地,或其国籍有无变更,均以乙方所在地法院为 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十五条、本合同书所载甲方、乙方、抵押物提供人、连带保证人均包括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破产管理人或遗产管理人。又甲方、抵押物提供人及连带保证人等同意本合同乙方代表人变更时,承受其职务之人,即当然为本合同书权利义务主体的代表人,毋庸为变更的登记。 第十六条、除本合同所订的条款外,凡乙方现在或将业所订与贷款有关的各项章则以及金融业现在或将来所适用的一切有关章则,甲方均愿遵守,决无异议。 第十七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立约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届期未清偿时得延长期限。本合同副本共__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质押借款合同4贷款人(质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出质人):(以下简称“乙方”)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鉴于: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当票(编号:),约定乙方向甲方借款,并自愿将其开具的支票质押给甲方,作为履行前述当票(借款合同)项下义务的担保。 为进一步明确当票约定事项,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典当管理办法》,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作为对当票的补充。 第一条质押标的 质押支票种类:转帐支票;支票数量:张; 开户行:银行支行; 出票人全称:; 出票人账号:; 支票号码:; 金额: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第二条质押担保范围及期限 1、担保范围:乙方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当票及本合同(包括展期协议)约定 的借款本金(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及质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处分质押支票所需其他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 上述债务在本合同中已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按照有关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所记载的金额确定。 2、担保期限:质押权设立之日起,至乙方清偿全部债务止。 第三条借款金额(当金) 借款数额(当金):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第四条借款期限 1、借款期限: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实际放款日顺延。实际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据记载日期为准)。 2、借款期限内或期限届满后5日内,经双方同意可以办理展期(续当,展期期限和息费率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双方确认:依当票及本合同所设定的担保物权及于展期的债务。展期时,乙方须先行结清当期利息和综合费用。 3、提前到期:双方特别约定,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综合费用累计达到15日的,或乙方账户被查封、冻结、监管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应于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内偿还全部当金、付清利息和综合费用,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4、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利息及综合费用仍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给付。 第五条借款利息及综合费用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计收利息和综合费用。 借款月利率为‰,月利息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月综合费率为‰,月综合费为人民(大写)元整。 2、乙方须于每月的实际放款日对应日前向甲方交纳下一个月的借款利息和综合费。 第六条质押支票背书与交付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将质押支票背书“质押”字样并加盖公章,交付甲方持有。 第七条放款 满足下列各项条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签署当票及本合同。 2、支票已交付甲方持有。 3、甲方已收到乙方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关于同意本次借款和质押的决议。 4、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有关费用。 第八条乙方保证及承诺 1、乙方保证质押的支票填制完整、准确无误、无任何权利瑕疵,保证所质押的支票可以有效付款或行使票据权利。 2、在质押权存续期间,乙方不得挂失该支票。 3、如该支票所在账户被有关机构冻结或限制权利的,或支票所在账户余款少于支票金额的,或经营出现经营困难及面临解散、破产等情形的,乙方立即通知甲方,并另行提供其他等值财产担保。 4、乙方签订、履行当票及本合同已经依法履行了相关法律手续、取得了股东会或或其他权力机构及相关权利人的同意。 5、如甲方要求乙方更换所质押的支票时,乙方应无条件更换。 第九条质押权的行使 1、在当票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或依本合同之约定视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内,乙方应当结清全部当金、利息及综合费用、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等全部款项;否则,甲方有权行使质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直接自质押支票中支取上述全部款项。 2、甲方行使质权后,超过全部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当票及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及综合费用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欠付利息及综合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三另行支付违约金。(按上述标准支付至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或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内)。 2、乙方未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或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内结清当金、息费、第十条第1款约定的违约金等全部款项的,自第6日起,每日须按未结清前述款项总额的千分之一点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前述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质权期间、诉讼期间、执行期间等)。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约定义务,或由于非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而致质押权未能有效设定、丧失或部分丧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提供有效担保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偿本息及综合费用,并另向甲方支付当金总额20%的违约金。 4、如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 第十一条特别约定 1、本合同所约定的质押担保条款独立于当票、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如当票、本合同或本合同其他条款无效时,上述担保条款仍然有效,作为乙方履行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义务的担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给予乙方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3、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评估、拍卖、公证、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全部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1、与当票、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协商不成的,须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如各方同意办理公证手续,由公证机关依法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的,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则甲方有权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使债权、实现质押权),乙方放弃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辩权。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于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合同终止 当乙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且已履行当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时,本合同终止。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未涉及的内容,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 2、乙方、丙方等在当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证、承诺、担保等对补充协议仍然有效。 第十六条通知 各方当事人确认本合同首页所列的联络方式准确、有效,各方当事人在收到书面变更通知前,通过上述联系方式所发出的通知等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七条充分磋商与修改补充 1,各方确认:本合同全部条款均系各方当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后共同拟定,各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理解和接受。 2,各方对本合同内容进一步修改、补充如下: 附件:乙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授权代表: 乙方:授权代表: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质押借款合同5甲方(出质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乙方(质权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为确保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自愿出质自己所有的车辆,现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质押物基本情况,车牌号_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牌 型号______________颜色______________入户日期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将上述车辆质押给乙方,该车辆及相关证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 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交乙方保管。 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计_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借款期限为______月,自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逾期还款利息为______借款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上述车辆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借款利息、逾期还款利息、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费用、拍卖或变卖费用等)。 五、如果甲方逾期十五天仍未还清借款的,乙方有权对该质押车辆自由支配使用,包括变卖或拍卖等。 六、甲方承诺同意,车辆质押期间乙方可转质质押物。 七、甲方到期未还清借款的,乙方可对质押物做适当地处分以实现自己的债权。 八、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交的相关证件、凭证真实有效;质押车辆未涉盗抢等刑事情由;不存在共有或其他争议;不存在被查封、扣押、司法保全等情形;不存在已设立质押权或抵押权情形。 九、若甲方违反第九条保证条款的,乙方有权提前要求甲方立即偿清借款本金及利息。 十、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 法院起诉。因甲方违约致使乙方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和质权的,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此支付的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律师费用等相关费用。 十一、 本合同未尽事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效力同等。 十二、 本合同壹式贰份,自签订之日起即生效。 十三、 本合同签订地为______省______市____________区/县。 十四、 甲方已仔细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地充分 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地理解。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质押借款合同6出借人: (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 (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订地:宜昌市西陵区 乙方因临时资金周转,申请向甲方借款。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达成如下内容,供双方信守执行。 一、借款内容: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元(¥ 元),借款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月利率为 。乙方保证该借款用于合法途径。 借款利息按月收取,乙方应在每月 号之前向甲方支付。 借款到期,乙方应以现金方式向甲方结清借款本息。若乙方逾期偿还借款本息,乙方应就未偿还的部分按日万分之 比例, 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若乙方在约定借款期限内提前还款,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利率收取全部借款本息。 若乙方不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甲方追讨该债权所产生的其他费 用(调查费、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担保约定: 乙方自愿为本次借款提供车辆质押担保,于 年月 日型号为 、牌照号为 、发动机号为 、 车架号为 ,交由甲方保管,并将该车辆行车证及车户口本交由甲方保管,直至乙方所借款项偿还完毕。 乙方对甲方保证该车辆无任何权利瑕疵。甲方无义务为该车辆交纳任何规费(保管费用除外)。 乙方应对质押于甲方的`车辆办理保险,并将保单交甲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 质押期间,乙方每月须支付甲方车辆保管费 元,直至保管状态结束。 三、其它约定: 乙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甲方可通过法律途径处分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及第一条约定的费用为止。 如果在借款期限内,甲方发现乙方资不抵债或将所借款项用于违法用途,甲方有权提前收回该借款本息。 四、诉讼管辖: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所附文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同等效力。 甲方(出借方): 乙方(借款方):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车辆价值认定书 质押借款合同7(甲方)贷款方(质押权人):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方(质押人):____________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立此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①乙方将自己名下的汽车,牌照号为:_____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__,大架号为:____________,向甲方作质押。(约定该车辆于乙方收到甲方借款时,交由甲方占有) ②乙方应提供汽车相关文件已提供文件打“√”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行驶证正副本原件□ 3、身份证原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车钥匙______把□ 6、保险□ 7、车船使用税□ 8、购车发票□ 9、附加费原件(完税证)□ ③汽车内一切其它物品乙方已清理干净,质押车辆内乙方未清理物品,一律视作乙方放弃。 ④汽车外观状况。 ⑤其它 第二条 甲乙双方自愿共同认定该车价值:____________元。质押汽车已行驶里程数为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元,大写:。 第四条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借款利息、费用: 借款壹拾日期利息______%;叁拾日(月)利息______%;综合费用。借款同时缴清首期(______月)利息、综合费用。 第六条 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七条 还款方式:乙方先将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一次性交给甲方或将现金打进甲方帐户(卡上),再提车验车。 第八条 保证条款: 1、乙方到期不能偿还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权对质押物进行处理,乙方到期如数偿还了甲方的'借款利息、综合费用时,甲方将质押物退还给乙方。 2、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非法活动。 3、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综合费用。 4、乙方违约,甲方变卖汽车所得价款超过双方认定价值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认定价值乙方须向甲方补齐至足以清偿借款本息及综合费用。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本息和综合费用、不办理续期手续、不交纳续期利息和综合费用,则甲方有权处理质押车辆,按双方签约时共同认定的价值出售汽车。若甲方暂未出售汽车,甲方享有质押车辆的使用权、收益权。 2、甲方在车辆质押期间,可以按每日10公里的车程行驶车辆以维护车辆或移库。在每日10公里行程范围内汽车轻微刮蹭,甲方除负责恢复外,不负责其它赔偿;质押车辆在质押期间出现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及责任人赔偿,且乙方有责任以车主身份负责处理事故,甲方不负责其它任何赔偿。 3、甲方在质押期间遗失车辆有关文件,由甲方支付费用,乙方配合补办相关手续,甲方不负担乙方误工等其它损失。 4、甲方在质押期间车辆被盗、烧毁、意外损坏,由保险公司赔偿,甲方不负责任何赔偿;没有保险的车辆,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的损失(按双方认定价值)。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质押借款合同8合同编号: 出质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及帐号: 质权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为确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质押财产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第二条、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元,贷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质押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将质押财产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五条、质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元及利息、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及实现贷款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六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保险、保管、运输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质押期间,乙方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质押财产的价值减少,应当:(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债务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条、甲方应办理质押财产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质押期间,质押财产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质押财产,存入乙方指定的帐户,质押期间双方均不得动用。 第十一条、非因乙方过错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质押期间,质押财产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 第十四条、质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 第十六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 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约定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七条、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与甲方存款帐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八条、乙方依法处分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质押财产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二十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解决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签订后自甲方将质押财产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 ________号《质押合同》项下: 出质人:(公章) 质权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质押借款合同9一、股权质押借款合同范本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物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同意将其公司的股权作为担保质押给甲方。以取得甲方的借款。甲乙双方就上述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借款用途仅限于 项目,首批借款 万元人民币,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并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后 日内转账到乙方指定账户。借款期限为 年,借款利息为同期银行挂牌贷款利率,每年支付一次,每满365日后 日内支付。 第二条:甲方不参与乙方项目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但为确保借款的专项用途,甲方对于借款用途享有知情权,并有权查询乙方对于借款使用情况,乙方应当积极配合。为此产生的差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第四条:乙方将其 xxx 公司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作为担保质押给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共同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乙方在借款期限内可以提前还款,甲方对乙方所质押的股份份额应随乙方还款的数目按比例减少,并应配合乙方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应的股权质押变更手续。 第五条:借款到期后,乙方如无力归还借款时,甲方对于乙方所开发的 项目所有的资产享有优先受偿权,项目资产价值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应当共同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项目资产进行评估,项目资产不足以清偿甲方借款时,乙方仍需承担剩余还款责任,超出借款数额部分所有权归乙方。 第六条:如甲方不能按协议向乙方支付借款时,乙方享有单方的合同解除权,并且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所产生的一切合理合法的损失。 第七条:乙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对于借款进行专款专用,如在借款期间乙方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提前全部还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协议签订后,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时,甲、乙双方均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协议所约定的权利义务。 第九条: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到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附:乙方银行信息 1、开户行: 2、账号: 3、开户人: 二、股权质押登记怎么查询 1、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7条的规定,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3)质权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公司股东的股权是否在登记机关重复质押,登记机关完全掌握,不需企业提交证明。 3、查询一个公司股东的股权质押情况,需要持该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和单位介绍信到登记机关进行企业档案查询。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的法律限制 质押始于罗马法,但质押标的.为动产。因为用于质押之物要被亲手交付,有人认为质权本身被设定于动产之上。因权利作为无形物不能直接交付,并未纳入质押标的。拿破仑民法典最早将公司股份纳入动产范畴,瑞士民法典也有“可让与的债权及其他权利可出质”的规定。财产不再拘泥于有体物后,股权开始成为质押标的。股权内容的财产性特征加上股权的可让与性,使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符合质权之标的。 据民法一般理论,质押应转移标的物占有。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类似抵押,不转移质物占有。 质权的效力只是质权人于其债权受偿前对质物有留置权利。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中,质权人不占有质物,留置效力无从体现。 质押借款合同10贷款人(抵押权人):_____身份证号:(以下简称甲方)_____ 借款人(抵押人):_____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_____ 第一条:总则 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本合同。乙方自愿以其合法所有的机动车质押给甲方,作为乙方向甲方借款担保。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照履行。 第二条:质押车辆基本情况 质押借款车辆品牌:__________。 质押借款车辆所有人:__________。 机动车型号:_____。 机动车颜色:_____。 机动车牌照号码:_____。 车架号码:_____。 第三条:质押车辆担保范围 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等处分质押借款车辆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甲方代垫费用和其他费用。 第四条: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 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万元整,大写_____万元整。 质押车辆评估价值:人民币_____万元整。 借款期限:借款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借款的实际放款日以借据为准)。 借款费用:月利率:_____。 逾期还款违约金:日利率:_____。 具体利息支付方式约定如下:甲方按应按月交纳利息,即每月日前支付利息。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约定,甲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及违约金,行使质押权。 第五条:乙方保证及承诺 乙方保证对质押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质押机动车上不存在涉及任何形式的质押、借用、托管、查封、扣押、诉讼等,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争议或其他权利瑕疵。质押物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质押物进行质押,并与借款人共同承担偿还借款的连带责任。 第六条:双方责任 1、质押车辆由甲方封存。在借款期限内,甲方负责该车的安全并不得使用、转让、出租、出售、损坏。 2、在质押期间,甲方须妥善保管好质押车辆的票证资料。若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甲方责任。 4、机动车质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甲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乙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甲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乙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 第七条:质押物的处理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行使质押权将上述机动车出售,出售收入扣除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担保款项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第八条:特别约定 本合同所约定的`利率不受本合同借款期限限制,借款人必须按时交纳利息,直至借款人清偿完债务为止。随车手续:由甲方保存。 第九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须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提示条款 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因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甲方(签字/盖章):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 合同签订和履行地点: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质押借款合同11出质人:_____(下简称“甲方”) 质权人:__________(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以其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的股权作质押担保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 本协议所担保的债权为: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乙方根据_______号《贷款合同》(下简称“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 质押协议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持有的a公司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___________日内就本协议质押事宜征得a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并在a公司股东名册上办理出质股份的登记手续,并将股权证书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依法处分质押股权,并从所得款项中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未能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及时归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的; 2.甲方被宣告解散或被提起破产申请的。 第五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优先清偿甲方的贷款本息。 第六条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除非双方另行达成书面协议。 第七条 甲方未能在本协议第三条规定期限内取得a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的决定的,乙方有权取消本协议第一条所述对甲方的'贷款(或提前回收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八条 本协议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协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并自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请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照提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办理股权质押登记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质押借款合同12出质人:_____(下简称“甲方”) 质权人:__________(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以其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gu份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的股权作质押担保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本协议所担保的债权为: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乙方根据_______号《贷款合同》(下简称“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 质押协议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持有的a公司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___________日内就本协议质押事宜征得a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并在a公司gu东名册上办理出质gu份的登记手续,并将股权证书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依法处分质押股权,并从所得款项中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未能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及时归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的; 2.甲方被宣告解散或被提起破产申请的'。 第五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优先清偿甲方的贷款本息。 第六条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除非双方另行达成书面协议。 第七条甲方未能在本协议第三条规定期限内取得a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的决定的,乙方有权取消本协议第一条所述对甲方的贷款(或提前回收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八条 本协议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协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并自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请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照提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办理股权质押登记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质押借款合同13出借人: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 乙方因临时资金周转,申请向甲方借款。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达成如下内容,供双方信守执行。 一、借款内容: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元),借款期限为,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借款月利率为____________ 。乙方保证该借款用于合法途径。 借款利息在借款到期日收取,乙方应在借款到期次日之前向甲方支付。借款到期,乙方应以现金(转账)方式向甲方结清借款本息。若乙方在约定借款期限内提前还款,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利率收取全部借款本息。若乙方不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甲方追讨该债权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担保约定:乙方自愿为本次借款提供车辆质押担保,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型号为__________ 、牌照号为__________ 、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 、车架号为_______________,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购买,都质押给甲方,直至乙方借款项偿还完毕。 三、其它约定:乙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甲方可通过法律途径处分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及第一条约定的费用为止。如果在借款期限内,甲方发现乙方资不抵债或将所借款项用于违法用途,甲方有权提前收回该借款本息。 四、诉讼管辖: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所附文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同等效力。 甲方(出借方):__________乙方(借款方):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质押借款合同14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乙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甲方因本人及家庭生活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汽车作为质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内容。 第一项借款事项 第一条借款内容及利息 1。借款金额:人民币元,大写:。 2。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利息:按照月利率%,每月结算利息。 第二条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甲方同时开据借款收到条。 2。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 3。甲方可以提前还款,在原利率不变的前提下,按甲方实际使用的.借款金额及时间计算利息。 第三条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借款,则从逾期之日起,对未偿还部分加收/天的违约金。 第二项质押事项 第四条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质押物事项 1。汽车种类及牌号: 2。车架号: 3。发动机号: 第六条质押物的保管 1。质押物由乙方保管,并于合同签订后日内到车管所办理质押登记。 2。甲方必须连同与质押车辆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车发票、购置税、养路费、保险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间人保管。 3。在质押期间,乙方保证该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质押物的处置 1。质押期间,甲方对质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 2。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天后,乙方则可以变卖质押物以挽回损失。甲方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签署同意逾期变卖的《委托书》。届时甲方违约,甲方同意乙方凭此《委托书》处置质押车辆。 第三项其它规定 第八条费用的承担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还款,在争取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展期。 2。有关质押、借款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其余在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质押借款合同15出质人: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甲方) 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以其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的股权作质押担保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 本协议所担保的债权为: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乙方根据_______号《贷款合同》(下简称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 质押协议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持有的a公司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___________日内就本协议质押事宜征得a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并在a公司股东名册上办理出质股份的登记手续,并将股权证书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依法处分质押股权,并从所得款项中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未能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及时归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的; 2.甲方被宣告解散或被提起破产申请的。 第五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优先清偿甲方的贷款本息。 第六条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除非双方另行达成书面协议。 第七条 甲方未能在本协议第三条规定期限内取得a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的决定的,乙方有权取消本协议第一条所述对甲方的贷款(或提前回收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八条 本协议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协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并自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请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照提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办理股权质押登记用。 出质人: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股权质押借款合同范文二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年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 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条 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_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 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 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贷款本息。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 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股权质押借款合同范文三 贷款人: (下称甲方) 借款人: (下称乙方) 鉴于: 1、乙方因经营上的资金周转,急需现金而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 元整; 2、为保证还款,乙方将乙方名下持有的 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 万股的股权质押给甲方予以担保。 为此,经双方协商,于 年 月 日在上海特订立本借款合同,以利双方遵照履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1.1、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整。 1.2、用途:经营上的资金周转。 1.3、利率: %年利率。 1.4、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乙方的要求将贷款放出。 第三条 本金与利息的还款时间: 年 月 日。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自甲方放出贷款的实际金额之日起计息,按日结息。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由取得甲方认可的乙方所持有的 (证券代码: ) 万股的股权提供担保,另行签订《质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 乙方应按双方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情况和资料。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8.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8.2、乙方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前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8.3、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的其它条款时均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8.4、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解除本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就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解除合同的协议达成后,乙方已占用甲方的贷款和应付利息应支付给甲方。 8.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变更住所、通讯地址时,应在变更后3天内书面通知对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并收取甲方应得的利息。 9.2、乙方未按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也未能与甲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或所延期限已到还不能归还借款时,乙方对还款期的任何违约视为全部违约,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9.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提前归还本金不构成违约,但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关的利息。 9.4、乙方违约时,乙方除应当向甲方支付本金和利息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每天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9.5、若乙方违约,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保护其权利而支出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拍卖费等全部费用。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0.1、甲乙双方因本合同条款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者通过协调解决。 10.2、双方约定:乙方违约、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还款义务,甲方可以不经诉讼程序,由甲方向公证处申请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提供的质押物,即《抵押合同》中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____(证券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股股权,乙方自愿接受该强制执行。执行标的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申请执行费用等。 第十一条 双方签订的《质押合同》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时,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三条 其它规定 13.1、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由于任何原因在任何程度上成为不可执行、无效或失效,本合同其余条款的可执行性和有效性不得就此受到影响。国家法律、法规对本合同相关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3.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13.3、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任何一方未行使或迟延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应意味着其放弃该权利;任何一方行使其单项权利或部分权利,也不意味着其放弃进一步行使权利或放弃行使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本合同需经公证处公证,公证费借款人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以备呈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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