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集团大厦试验基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范文 | 集团大厦试验基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集团大厦试验基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欢迎大家分享。 集团大厦试验基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1合同编号: __工程 施 工 合 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建 工程施工,为明确工程内容和双方责任,本着密切配合、互相合作、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 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范围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方式:乙方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安全、包通电、包检测、包调试、包验收合格、包完成相关报建报批手续(资产移交)、包保修期服务、包市场风险、包人员培训、包合理利润、包税金、包甲供材料设备的采保费、包施工水电费、包总包配合及管理费(扣除设备价款的1.5%,结算时由甲方代扣)等方式承包。 4、工程承包范围:按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 二、工期要求 1、总工期为 天(日历天,包括包括调试验收通过时间在内)。 开工时间:20__年 月 日,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竣工时间:本工程合同签定后,乙方承诺:20__年 月 日前竣工验收合格并接火供电。如遇雨天、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甲方、供电局原因造成不能施工则工期顺延。 2、甲方为平衡工程总体进度作出适当的工期调整,乙方应无异议并予以积极配合。 三、合同价款 本合同配变及专变工程采用图纸范围内总价包干形式,完成上述工作内容且包验收供电,结算时合同总价不做任何的调整。市政开闭所至配电房电源引线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工程量据实结算。 1、本工程合同暂定含税总价为 元整(小写:0 .00元)。 2、合同总价中包含: (1)、按以上“工程承包方式”完成该项承包工程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以及总承包配合费(除设备后总价的1.5%计取,结算时甲方代扣)。 (2)、本合同项下所约定的款项为含税金额,包括增值税以及附加,增值税率为10%;乙方在取得本合同约定款项前,应向甲方开具与付款金额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0%)。 四计价方式 1、本合同范围内工程均以定额计价的形式发包,定额计价方式如下: 2、工程的计量:除双方另有约定,计量方式如下:按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计算规则计算实际完成工程量;红线内配变、专变采用固定总价包干,设计变更、现场工程签证按实调整。(红线外1号开闭所电源引线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工程量据实结算) 3、计价依据:执行20__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__)》、20__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费用定额(20__)》、《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__)》及与之配套的行业定额、准则等,及相关的政府政策文件进行报价。 4、设计变更、现场工程签证计价方法: 合同签订后,如因甲方原因导致设计变更、现场工程签证造成工程费用发生变化的,凭有效的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单,按以下方法进行计价: 4.1、包干范围内因甲方原因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造价增加工程总费用(以甲方确认的变更通知书明确内容并按合同约定计价得出金额为准)累计低于合同包干总价3%(含3%)时,包干价不作调整;若增加总费用累计高于合同包干总价3%时,由双方根据实际工程量按清单中对应的价格进行调整(仅调整高出3%之外的部分)。乙方自设计变更发生之日起5天内,向甲方提交相应报价书,甲方自收到乙方的报价书之日起5天内对其进行审核并双方共同核对完毕。乙方延期提交相应报价书的,当工程费用增加时,视为乙方放弃调价要求。甲方对报价书进行审核确认的造价,如每次双方核对完毕的预算书增加累计金额低于合同总价3%(含3%)时,则双方确认后保存。 4.2、机械台班签证,单价按照最新《广西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人工材料配合比机械台班基期价》执行(若政府文件规定有调整,按文件调整),结算时仅计取税金,不参与取费。 4.3、零星签证工日按相应信息价的计日工___综合费率1.3执行 4.4、由于工程范围增加或变更签证引起增减,执行合同中相应价格及相关优惠。无相应价格的,由乙方报价经甲方审定后作为结算价。 4.5、对于设计变更,甲方仅认可甲方盖章确认的变更通知,对于甲方发出的联系函、技术核定单等变更资料,甲方均不作为结算依据条款。因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涉及到可重复利用的材料时,乙方应在拆除前与甲方谈定材料的可重复利用率,否则视为乙方100%可回收利用。 五、付款方式 1、在合同签订后 7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暂定总价的5%的履约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逾期未交付的,甲方有权在任意款项中扣除。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8天内无息退还乙方。 2、乙方每月申报一次工程进度款(且每月限报一次),按发包人核定的承包人当期实际完成工程量(含签证及工程委托)金额的80%作为工程进度款; 3、竣工通电后办理移交手续、并按甲方要求的格式提交真实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并经甲方审核确认,甲方于审核完毕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价的95%;余下结算价款的5%做为本项目的质保金,在质保期满30天内(质保期三年),若无质量问题,经乙方申请,甲方在15天内一次性无息付清。如发生维修更换费用,从该质保金中扣除。 4、在质保期内因供电方案原因出现拆迁或者因手续原因导致的停电限电,乙方须负责处理及时恢复(包含相关手续的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否则甲方将扣除该项质保金。 5、工程款支付前,乙方必须先提供符合国家、地区以及甲方财务要求的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延期付款。若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甲方不能抵扣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如果甲方已支付价款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支付违约金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索损失和违约金。 六、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国家及地方、行业的相关规范、规程、标准、规定等完成本工程的采购及安装,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现行规范、标准的规定,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合格,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甲方验收;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提供符合要求的编制成册的有关技术档案资料。 2、乙方的'工程质量有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返工,直至解除合同。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乙方并应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进场验收 1、按合同中约定品牌提供,并保证供电验收合格。进场时必须报甲方确认,如与合同附件中品牌、规格及技术要求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运出施工场地,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乙方自行承担。 2、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验收标准及政府有关规定,按规定应予送检的均由乙方负责送检测部门进行检测,送检抽样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且须由甲方或监理在场监督,送检合格后方能使用,检验费由乙方负担。 3、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进行规范及合同中未要求的但甲方认为必要的检验和测试,以证明材料、设备性能或证实材料、设备满足合同中技术规格、指标和标准的要求。若经检验和测试,证实材料、设备满足合同中约定的技术规格、指标和标准,则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因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若经检验和测试,证实材料、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规格、指标和标准,则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因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4、不因材料、设备的合格检验、测试或是检验报告的出具,而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合同约定的质量保修义务或其他义务。 5、乙方自行使用未经检验、或虽经检验但被判定为不合格、或虽经检验并被判定合格但属假冒伪劣材料、设备的,乙方必须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八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在施工过程中配合乙方现场协调工作,指定 为甲方驻现场代表,联系电话 ,负责合同的履行; (2)、及时为乙方施工提供作业面与方便; (3)、乙方办理完竣工移交手续后,承担成品保护责任。 2、乙方责任 (1)、乙方指定 为乙方驻现场代表,联系电话 ,负责合同的履行。 (2)、乙方须在开工前向甲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并严格按照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若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方案涉及增加造价或须作为结算依据的,乙方必须明确书面提出并报价,在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执行,否则不予认可,其涉及价款甲方不予计算。 (3)、乙方按合同要求采购供应工程设备、材料,保证材料质量合格。甲方发现乙方未按合同要求供应的,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予以更换,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所涉及的设备材料价款的两倍支付违约金并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及追究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其他损失。已完工程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负责修复; (4)、乙方接到甲方现场代表或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的各单项工程书面开工令后,必须按开工令指定时间要求进场施工,如无正当理由未按时进场施工或未按合同工期完工,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合同总价的5‰ ,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单项工程延期进场在十天以上的(含十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因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导致工期延期的,乙方应在延期发生后7天内书面向甲方现场代表或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提出签证要求,甲方现场代表或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应在接到乙方书面签证要求后7天内予以书面签证。经甲方签证确认(签证须加盖甲方公章方才有效)的延期工期,工期顺延,其他费用不得增加。乙方未按上述要求提出签证的,所延期工期不能顺延。 (5)、保证工程质量合格。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现场代表或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要求的期限内免费整改达到合格要求,并于整改完毕当天书面回复甲方现场代表或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拒付工程费用及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乙方不能履行合同,而甲方需要委托他方施工时,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该费用不包括在违约金内。 (6)、自行负责施工人员的住宿,施工用水、用电费用,接驳口甲方提供。工程完成时,进行全场的清理工作,做到工完场清。 (7)、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夜间及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保卫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务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8)、遵守XX市相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及场地污染等管理规定,并办理有关手续,乙方承担相关费用。 (9)、遵守甲方现场施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安全、文明施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规定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10)、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及交通要道、人行道的保护。乙方提出保护方案,报有关部门批准。 (11)、乙方必须办理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等等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九、工程竣工验收和结算 1、工程验收由乙方向XX市供电局申请供电验收,并确保验收通过。 2、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同时向甲方移交“ XX市供电局供电验收意见书 ”,完成结算的办理。 十、质量保修 1、保修期壹年。从供电部门验收合格并移交给甲方之日起计。 2、保修责任范围:在保修期限内因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均属保修责任范围。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如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无偿包修包换,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如果乙方不能及时处理,则甲方有权 自行处理,维修费以甲方和维修单位确定的费用为准,乙方须承担所有维修费用,维修费由甲方在保修金中扣除;因乙方责任所形成质量缺陷并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须承担所有损害赔偿费用,损害赔偿费用(包括向第三方赔偿费用)由甲方在保修金中扣除。保修金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因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问题,先由乙方负责维修,维修费由甲方承担。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坏问题,先由乙方负责维修,维修费根据国家具体政策由本工程参与各方分担。 3、保修内容包括:合同条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甲乙双方约定的全部内容。 十一、违约责任 1、双方中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乙方必须保证通过供电局的验收,如未通过验收,由此造成的经济和法律上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若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对工程进行拖延甚至停工时,甲方有权指令其它单位进行施工,由此产生的费用从乙方工程款及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十二、争议及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交由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费由败诉方支付。 十三、合同附则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正式生效。 2、甲、乙双方如有未尽事宜,可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附件、附图及投标报价清单、承诺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条款中的“天”未经特别注明的,均指“日历天”。 5、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共五项) 附件一:《 工程报价书 》(含主要材料、设备表) 附件二:《廉洁协议书》 附件三:材料设备品牌 附件四:项目管理人员架构表 附件五:《施工图纸》(另附) (本页以下无正文)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广西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开 户银 行: 开 户银 行: 账 号: 账 号: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 地 址: 地 址: 日 期: 20__ 年 月 日 日 期: 20__ 年 月 日 附件一、《工程报价书》 附件二、廉洁协议书 廉 洁 协 议 书 甲方: 广西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在甲乙双方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为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甲乙双方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约定,在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中廉洁自律。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三、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其个人承担的费用。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开展业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如甲方工作人员确因实际情况须参加宴请、进行娱乐活动的,须事先按行政隶属关系上一级批准。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六、乙方不得接受甲方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合同相关的业务。 七、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或给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其个人费用,或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或为甲方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八、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举报(举报电话为 ,举报邮箱: )。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与乙方继续合作。 九、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甲方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乙方合同造价1~5%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终止和解除条款执行。 十、本廉洁协议作为 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团大厦试验基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2返回目录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_任务。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工程规模、特征: 1.4 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________________ 1.5 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 1.6 承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 预计勘察工作量: 第二条 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2.1 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 2.2 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2.3 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2.4 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2.5 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勘察人收集的,发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应费用。 第三条 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 第四条 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1 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4.1.1 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 4.1.2 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4.2 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2.1 本工程勘察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_______________计取费用;或以“预算包干”、“中标价加签证”、“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等方式计取收费。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人、勘察人另行议定。 4.2.2 本工程勘察费预算为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合同生效后3天内,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20%作为定金,计_____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勘察规模大、工期长的大型勘察工程,发包人还应按实际完成工程进度_____%时,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_____%的工程进度款,计_____元;勘察工作外业结束后__________天内,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_____%,计_____元;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后勤10天内,发包人应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费用。 第五条 发包人、勘察人责任 5.1 发包人责任 5.1.1 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5.1.2 在勘察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段),发包人应负责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民事责任。 5.1.3 发包人应及时为勘察人提供并解决勘察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如: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以及水上作业用船等 ),并承担其费用。 5.1.4 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 5.1.5 工程勘察前,若发包人负责提供材料的,应根据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各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并承担费用和运到现场,派人与勘察人的人员一起验收。 5.1.6 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5.1.7 为勘察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并承担费用;如不能提供时,应一次性付给勘察人临时设施费_______________元。 5.1.8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窝工,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应支付停、窝工费(计算方法见6。1);发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时,发包人应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__________元计算加班费。 5.1.9 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勘察人有权索赔。 5.1.10 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他责任。 5.2 勘察人责任 5.2.1 勘察人应按国家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5.2.2 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民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发包人、勘察人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______%。 5.2.3 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与发包人的人员一起验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 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5.2.5 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他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 5.2.6 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人应负的其他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由于发包人未给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或来回进出场地,发包人除应付给勘察人停、窝工费(金额按预算的平均工日产值计算),工期按实际工日顺延外,还应付给勘察人来回进出场地和调遣费。 6.2 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近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 6.3 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勘察人未进行勘察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已进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50%的勘察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__________元;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时,则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100%的勘察费。 6.4 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勘察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 6.5 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千分之一。 6.6 本合同签订后,发包人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时,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发包人、勘察人签盖章后生效;按规定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发包人、勘察人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_份、勘察人_____份。 发包人名称: 勘察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 法定代表人:(签) 委托代理人:(签) 委托代理人:(签)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鉴证意见: (盖章) (盖章) 备案号: 经办人: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集团大厦试验基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3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 3.工程立项批准文件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4.开工日期:___________ 5.竣工日期:___________ 6.质量等级:___________ 7.合同价款: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语言:_________ 2.适用法律法规:_________ 3.适用标准、规范:_________ 第四条图纸 1.图纸提供日期:_________ 2.图纸提供套:_________ 3.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 第五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1.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2.实行社会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如果有): 第六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七条甲方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___________ 2.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______________ 3.施工场地内主要交通干道及其与道路的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资料的提供时间:_____________ 5.办理的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___________ 7.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乙方工作 1.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 4.向甲方代表提供办公和生活设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____________ 6.成品保护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施工场地整洁卫生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进度计划 1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____ 2.甲方代表批准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延期开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暂停施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工期延误: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工期提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检查和返工: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工程质量等级:_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经济支出:____________ 2.质量评定仲裁部门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隐蔽工程、中间验收 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试车 第十八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第十九条合同价款的调整 1.调整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调整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工程预付款 1.预付工程款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预付时间和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扣回时间和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不按时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违约的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第二十五条设计变更 第二十六条确定变更价款 第二十七条竣工验收 1.乙方提交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提交竣工图的时间和份数: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竣工结算 1.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 4.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的银行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甲方违约的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九条保修 1.保修内容、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保修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 4.保修金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条争议 1.争议的解决程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争议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一条违约 1.违约的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违约金的数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损失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二条索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三条安全施工: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四条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条地下障碍和文物: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六条工程分包 1.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 2.分包工程价款的结算办法: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七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认定标准: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八条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九条工程停建或缓建:______________ 第四十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份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副本份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 5.合同书制定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承包方(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 集团大厦试验基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4编号: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方经过招选,选定乙方作为_______大厦试验基站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并委托乙方负责基站建设所涉及的相关事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就委托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二)施工地址: (三)双方委派的工程代表: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第二条工程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天线基础的设计施工(要达到甲方要求及安全技术指标,见附件1)。 (二)天线桅杆、安装配件的制作(按甲方要求,见附件1)。 (三)发射馈线的敷设、紧固、安装、接头防水处理。 (四)配合甲方进行天线的调试、调测。 (五)天馈系统的接地及防雷处理(按国家标准,见附件2)。 (六)其它与基站建设有关的事宜。 第三条工程价款与费用结算 (一)工程施工总价款: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整);其中包含项目内容所涉及的各项费用及税金。 (二)付款方式: 1.整个工程建设完毕(包括机房设备搬运整理、电源引入、桅杆架设、地线、避雷等)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乙方总合同金额。 2.甲方将合同款项下的应付合同款付至乙方以下指定帐户: 收款人: 开户行: 帐户: 3.乙方在甲方支付合同款项时,应先按各期付款数额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税务发票甲方收到合格发票后予以支付相应款项。不开具或者开具不合格的发票,甲方有权延迟支付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合格发票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第四条工程期限 (一)工程开工日期为: (二)施工最后期限: (三)完工时间预计: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施工技术要求,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内容; 2.甲方负责提供安装设备及附随设备的安装件,确保不影响施工进度; 3.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对工程和施工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改, 具体程序及细节由甲乙双方协商。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甲方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____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附件,应共同遵循; 2.乙方应保证具备以下施工资质与条件,签约时应向甲方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 (1)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及法人证明书; (2)施工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3.乙方负责应由甲方提供的设备由甲方存放处运抵施工现场,或甲方指定的场所; 4.乙方按甲方要求负责基站站点的勘察、基础设计、整体施工等工作; 5.乙方在组织施工时应切实注意安全,凡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及人身伤害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侵害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7.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废物由乙方负责及时处理。 第六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人,不得将工程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第七条乙方施工人员在工程施工期间,应服从遵守甲方有关制度,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不得借甲方的名义在施工期间从事各种违法违纪活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应恪守因签署或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商业信息及其它商业秘密。任何一方如将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应赔偿因泄密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工程质量与验收 (一)甲方按移动电视发射基站的施工及验收标准对乙方所完成的工程进行验收,乙方施工完毕即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二)乙方按甲方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三)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四)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信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非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因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五)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六)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约定质量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七)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在合同中约定其名称、验收时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八)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验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再由甲方重新组织验收。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合同签订后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或因施工质量不合格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视情况予以扣留部分或全部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因乙方过失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的部分从工程合同款中扣除,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工程延期或者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二)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不能自作主张,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本合同生效后,除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或不可抗力外,双方应认真履行。任何一方单方中止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本合同工程施工费用总金额的30%。 (四)乙方施工质量和要求达不到甲方预先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完善和改进,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并不因此而增加施工工期,给甲方带来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直至扣除乙方的施工费用; (五)在系统运行中若因乙方施工质量造成的运行故障,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全力配合甲方工作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七)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条款可以予以变更或终止。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附件(略) 甲方(章):乙方(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团大厦试验基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5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元(人民币)(小写):_____元(人民币)。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通知书 5、招标文件及答疑澄清 6、投标文件 7、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___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集团大厦试验基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6第一章 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涵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 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 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 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 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 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 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 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 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 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以现行的定额、材料预算价和相应的取费标准为指导价格, 通过招标投标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约完成工程施工内容的价款总 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 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甲乙双方参照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期定额等规定,在《协议条款》 中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 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现场:经甲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所确定的用 以施工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 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 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风、雨、震等对工程及履约造成损 害的自然灾害。 21.赔偿金:责任方弥补对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费用,包括停工、窝工、 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配件积压、倒运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 费等实际费用,以及从这些费用应付之日起所应计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损失。 22.质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 同对质量的要求。 23.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双方协商后依法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合同文件应能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 如下: 《协议条款》; 《合同条件》; 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构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2.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 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 一致的,按第三十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双方可根据需要商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译 本,对合同文件的解释、说明则使用汉语普通话。 2.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部规章和约定的 其它行业规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3.施工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国家、电力行业没 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可约定使用其它行业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 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份数向乙方提供约定的标准、规范。 4.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 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应报请电力 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负责按约定提供中文译本。 5.规定、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及提出施工工艺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图纸 1.甲方在开工日期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包括竣工图和现 场存放的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并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 求的设计深度,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 2.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全套图纸,将不能提供的图纸名称、提 供期限列入本条款,并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3.甲方对图纸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应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担费 用。 4.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复制、交 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5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 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 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6.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 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约定处理。乙方对 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 款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建等费用。 第二章 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 1.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 约定的职责: 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 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 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 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 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 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 48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2天内不予答复, 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 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 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 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 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 复等,并如约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 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48小时内仍未 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 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2.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 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3.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 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 乙方代表 1.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 约定的职责: 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 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依据合 同发出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 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 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 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2.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 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 甲方工作 1.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 求,完成以下工作: 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 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 留问题。 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到《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现 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 确。 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 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工程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需要的协议。 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对于需要审 定施工图预算的应及时予以审定。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 有关费用。 (9)按照合同及"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时间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 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 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3.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 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 乙方工作 1.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范围、时 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 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按约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 统计报表。 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 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 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 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 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 成的罚款除外。 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托代保管。由乙方按《协 议条款》约定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 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甲 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 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 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 进度计划 1.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 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计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的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开工前如约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 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 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 2.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 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 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 应共同遵循。 3.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 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 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 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 延期开工 1.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 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 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3天内作出答 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2.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3.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1.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 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成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2.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 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 处理。 3.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1.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合同中约定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况。 2.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 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3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 答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1.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________日期何以提前。"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提前的时间; 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2.乙方按"提前竣工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进度修订计划后5天内给予批复,逾期未批复则视为其已 批准。 第四章 质量与验收 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 1.乙方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 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 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 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 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2.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3.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 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非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因 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质量等级评定 1.工程质量应达到约定的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条件。甲 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 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2.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 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 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 违约责任。 3.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约定质量 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无力予以 修改的,经甲方代表认可,该部分可不在评定质量等级之列。 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在《协议条款》中约定其名称、验收时 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2.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 隐蔽或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自 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 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 新验收。 3.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十七条 分部试运 1.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应接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进 行分部试运。除约定由设备制造、供货单位自行调试的以外,分部试运由乙方负责, 编制分部试运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 后7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批复即视为经甲方代表批准。 2.乙方在分部试运的48小时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 加部分试运可书面委托他人全权代表,非发生第三十七条约定的情况不得推迟。 3.分部试运的调整试验记录,由乙方及调试单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记录上签 字,作为质量验收和整套启动的依据。 4.由于乙方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运后24小时内提出修 改意见,由乙方按其意见修改后重新试运。 5.甲方代表未参加分部试运且未委托他人代理,或参加试运未在约定时间内 提出修改意见、试运合格不签字验收,试运结束24小时后试运记录自行生效,甲 方应予承认,乙方可继续施工并可据以办理有关手续。 6.经分部试运合格的设备和系统,由于生产或试运需要继续运转,可交由甲 方负责保管和运行维护。 7.分部试运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 甲方承担。 8.由于设计、设备制造、操作不当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 由乙方或由乙方配合责任方拆除、修理、重新安装,所发生的费用及重新购置材料、 设备价款和运费等,均由甲方给会后与责任方结算,延误的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1.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应如约予以验收, 由乙方在验收48小时前提交"验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通知包括 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附上乙方自检记录。 2.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可书面委托他人代理,或在验收24小时前向 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过两天。否则,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 其验收记录有效。 3.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 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 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 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五章 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1.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条款》时交换各自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保证 依法履约付款,待保修期满后退还。 2.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中予以约定,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和《 关于基本建设工程实行竣工结算的具体规定》结算付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加或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代表同意的工程量 削减。 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3.合同价款可调整的范围,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4.乙方在第十九条第二款约定的情况发生后10天内,按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约定或依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价格调整文件计算价款调整金额。并将调整的原因、 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5天内予以批准并通 知经办的银行和乙方,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未答复则视为甲方代表予以批准, 应据以结算付款。 第二十条 工程款预付 1.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约 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甲方未按第二十条第一款付款,乙方在约定给付日期7天后向甲方代表提 交"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乙方提交通知后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在提交通 知后暂停止施工,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付给应付款从应付之日起的 滞纳金。 第二十一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1.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报告"申请 确认。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确认( 简称计量),逾期未予以计量,即视为甲方代表对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已经确 认,亦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2.甲方在进行计量24小时前通知乙方派人参加,乙方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 件。甲方未按约定发出通知使乙方未能参加计量,甲方的自行计量无效。乙方无正 当理由未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计量的结果有效,即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3.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其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 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 1.乙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依据 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位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已完工程的价款,编制"工程款 结算帐单"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工程款结算帐单"后5天内予以 签证,并通知经办的银行付款。 2.甲方代表对乙方的结算帐单逾期未签证,或经办的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付款, 乙方可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在发出通知5天后甲方仍未按要求 给付,乙方可暂停施工,按第七条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偿付应付工程款的利息, 利息从其计量签字第11天起按约定的利率计取。 第六章 材料设备供应 第二十三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1.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为乙方供应材料、设备,所供材料、设备的种类、 规格、型号、数量、单位、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应与清单相符,并向乙方 提供材料、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 2.甲方代表在提供材料、设备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验收、领取,经验收、 领取后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补修、赔偿。 3.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或清单不符, 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材料、设备的单价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 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 之后的开箱检验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出现缺件即由甲方负责补足,质量等级、规 格等不符的则由甲方重新采购。 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等不符,乙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 的经济支出。 设备有缺陷,甲方可委托乙方处理,由甲方给付因此发生的费用。 到货地点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指定地点。 供应数量不足,由甲方补齐;供应数量超额,由甲方将多余部分运出施 工现场。 (7)供应时间提前,甲方负责保管或付款委托乙方保管。 4.乙方未如约检验、接收、领取材料、设备给甲方造成损失,按第八条第二 款约定处理。 5.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甲方所供材料、设备(包括备品、备件)有规格、 质量等不符的,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重建的经济支出。 6.甲方未按《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和清单供应材料、设备,或供 应时间迟误,或出现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五款约定的情况,造成乙方 施工延误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1.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 设备或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2.甲方委托乙方卸运、保管材料、设备和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代办设备, 在《协议条款》中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或另订协议,并支付一定数额的预付款。 3.在材料、设备到货前,乙方按约定通知甲方代表验收,甲方未按时到场验 收,可视为其已验收,乙方自行验收生效。 4.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价差调整办法,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5.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的非标准设备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 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 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6.无论甲方是否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 的工期相应顺延。 7.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 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七章 设计变更 第二十五条 设计变更 1.乙方执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 定,严格按图施工,发现设计差错缺漏不得将错就错或擅自修补,应及时向甲方代 表提出变更设计申请。 2.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或同意乙方的变更设计申请,应按《协议条款》约 定的期限送交原设计单位审查、修改、补充,取得相应的图纸、说明,对于较大设 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还应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追加投资和材料的指标,之后发 给乙方设计变更通知,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3.乙方按照设计变更通知施工,进行下列变更: 增减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六条 确定变更价款 1.发生第二十五条约定的变更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经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将此作为确定变更价格的基础, 用以变更合同价款; 合同中没有适用的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 2.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变更价格意见后5天内予以批准,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不予批复即视为甲方代表批准。 3.乙方对于甲方代表不批准其变更价格意见持有异议,可提请总监理工程师予以评定(如果有社会监理)、提请约定的工程造价部门予以裁定,不服裁定则可 按第30条约定处理。 第八章 竣工与结算 第二十七条 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条件,乙方按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等规定向甲方代 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申请验收。甲方代表在乙方申请验收后10天内组织有关 部门进行验收,验收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承担由于 自身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承担非乙方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及因 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 2.整套启动试运验收,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由甲 方承担整套启动试运验收的组织工作,全面处理试运验收中发生的问题。乙方参与有重大影响项目的整套启动调试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在启动调试中负责其施工项目 的维护、检修、消除缺陷。 3.乙方参加整套启动试运的工日及酬金,经甲方双方参照调试工期定额和相 应的取费标准商定,由甲方予以支付。合同中另有约定、已包含在合同价款的除外。 4.竣工日期为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经甲方验收之日。 5.甲方未按如上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1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6.按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乙方在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后45天内,将竣工图等完整竣工资料交甲方。 7.工程移交后实行试生产的,火电项目期限6个月,不得延长。试生产利润,甲乙双方按约定分享。 8.由于设计、设备或系统等不属于乙方原因使个别项目不能全部投入,应在启动试运验收记录上写明原因,由甲方负责在验收后组织完成。 9.机组经72小时试运后,由于系统负荷需要等原因不能停机,则免去其后 的规定试运时间,即告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完成。 10.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 响正常生产,已符合竣工验收标准的,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由承包该施工项目的 乙方负责在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后完成,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11.由于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分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12.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未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未予批准且未提出修改意见,即视为此"竣工验收报告"经甲 方代表批准,应据以办理结算手续。 第二十八条 竣工结算 1.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 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结算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 告后5天内予以批准并将拨款通知送经办的银行办理竣工结算,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 由。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2.甲方违反有关规定或约定未如约办理竣工结算,或经办的银行由于甲方原因 未支付工程款,乙方或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给付保护费用, 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约定的利率偿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第二十九条 保修 1.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规定,乙方 对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所存在的质量缺陷负责维修。 2.保修项目、内容、范围,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3.保修期,整体工程或其中分单项、单位、分项、分部验收交付的工程,均从移交甲方之日起分别计算保修期。 建筑工程保修期: 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1年,其屋面防水工程为3年; ②建筑物的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6个月; ③建筑物的供热、供冷工程为1个采暖期、供冷期; ④室外的上下水、道路等公用工程为1年。 安装工程保修期为1年。 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保修期限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4.质量保修金,由甲方从其给付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划拨,存入《协议条款》 约定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银行开设的专门帐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建筑工程按其造价的 %留存; 安装工程按其造价的 %留存; 有特殊保修要求的工程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留存比例。 5.保修责任,乙方负责维修由于其自身原因形成的质量缺陷,所发生的费用 从质量保修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乙方自接到甲方发给的保修通知之日起,在两周内到达现场与甲方共同辨明质量缺陷责任,商议返修内容。属乙方责任的,乙方未按期到达现场,甲方应再次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再次通知后1周内仍 未到达,甲方可在不提高工程标准的前提下自行返修,所发生的费用按上述办法支付。由于设计、使用不当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的设计、制造等原因造成质量 缺陷,由责任方承担保修责任,乙方予以维修发生的费用由甲方给付。对于不可抗 力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6.乙方的返修方案及工期按第九条约定确定,返修价款按第二十六条约定确 定,质量验收按第十四条约定进行,所用材料、构件、配件等数量、价格及采购供 应等具体事宜由双方商定或签订协议,甲方应积极予以创造方便条件。 7.退还工程质量保修金,由甲方在保修期满后20天内予以结算,将剩余的质量保修金及银行存款利息退还乙方。 第九章 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条 争议 1.甲乙双方对于合同权益有不同的主张和要求,可通过协商或约定的单位、人员调解排解。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根据双方的协议 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双方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 院起诉。 2.双方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 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一条 违约 1.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 约定要求,即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 约金的,还应付给赔偿金,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2.违约金、赔偿金应在双方明确违约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约定的利率给付利息。乙方给付甲方的违约金、赔偿金,经双方同意后可由甲方从合同价款 中扣收。 3.除非合同解除或终止,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4.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 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二条 索赔 1.合同一方的经济利益、正当权利因对方违约、危害行为遭受损失,要求对方予以给付、补偿、归还,按以下程序进行: 有正当地索赔理由和充足的证据。 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对方提交"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包 括索赔的理由、依据、要求等内容。 受索赔方在索赔方提交通知后10天内给予书面确认,或提出异议、通知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证据;索赔方在接到该通知后7天内提交补充理由证 据,受索赔方接到补充理由证据后5天内给予书面答复。 索赔方逾期未提交"索赔通知"或补充理由证据,视其为放弃索赔;受 索赔方逾期未要求补充理由证据或未作出答复,视为其确认索赔,"索赔通知"则 从应答复的最后1天起生效。 2.受索赔方在确认索赔后10天内如数向索赔方给付或补偿、归还,否则应 赔偿因迟误给索赔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章 其它 第三十三条 安全施工 1.执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防事 故。 2.乙方承担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出现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及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上报 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按有关规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为此提 供方便条件。 3.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 以及临交通要道附近等特殊环境施工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 表批准后实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有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三十四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1.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 2.乙方提供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约定处理。 3.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和换用,应经甲方代表批准。 4.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利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 第三十五条 地下障碍和文件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件、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 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保护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应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 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十六条 工程分包 1.乙方可按投标书或《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将分包合同副本送交 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2.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约定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 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 或疏忽。 3.除非《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三十七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在24小时内向 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报告损失情况和清 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5天向甲方代表报告1次灾害情况, 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处理灾害提供必要条件。 2.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失的承担: 已完工程、施工设施和甲乙双方已购材料、设备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第 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返工费和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五款、第二十四条 第六款约定的工程价款或材料、设备费用除外。已购材料、设备,包括已提取、接 收、验收、保管或在运途中、在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设备。 乙方为防止、减少不可抗力对工程的损害应采取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乙方生产、生活临时建筑的损失,由甲方予以适当的补偿。 人员伤亡由其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但由于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中情况造成伤亡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乙方的施工机械设备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但因第三十七条第二 款项中的情况所致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第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返工费和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五款、 第二十四条第六款约定的工程价款或材料、设备费用,由乙方承担。 3.经受不可抗力损害后的清理、修复工作由乙方承担,甲方给付乙方的费用按第二十六条约定确定,双方可另签协议约定。 第三十八条 保险(如有时) 1.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工程保险和施工现场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产财产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2.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3.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三十九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1.由于政策变化、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可签订协议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 2.甲方应如约付给乙方在合同变更、中止或解除之前已完工程的价款,以及 已进行或已履行的部分工作、服务费用等为完成整个工程所发生的开支,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3.乙方应妥善保护和移交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按甲要求将自有机械 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并为分包单位的撤出提供条件。 4.甲方应为乙方及分包单位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承担以上的经济支出。 5.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在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后20天内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逾期未退货造成的经济损失, 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 2.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 然生效,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并退还质量保修金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一条 合同份数 1.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 2.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集团大厦试验基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7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 4、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合同价格形式:__________________。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_________份,承包人执_________份。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集团大厦试验基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8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天 第四条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六条 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第八条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第九条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第十条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 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集团大厦试验基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9甲方: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______小区基础工程及附属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做出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按甲方给定的图纸进行施工。 二、开竣工时间:开工: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三、工程内容及造价: 基础工程及地下室:___元 阁楼:___元 平房车库:___元 化粪池:___元(包括池外管道项目) 合计人民币:(___元) 四、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五、付款方式:甲方签定协议后付30%作为预付款,其余部分楼房竣工后一次付清。 六、承包范围、土建、电气、水暖。 七、水电费由乙方承担,税金由甲方负责支付。 八、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集团大厦试验基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10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经济责任,加强双方的相互配合,保证工程顺利竣工。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2、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 3、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5、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6、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____天(日历天),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验收。 2、开工前____天,乙方向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3、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4)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设备不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5)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6)非乙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7)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8)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4、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提供现场施工用水、电、堆放材料场地及施工人员食、宿临时用房; 2、提供施工用双排脚手架; 3、负责施工现场各施工单位间的协调工作; 4、严格监督施工质量,组织工程验收。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负责安装中所有有材料供应。施工主要材料必须有合格证明资料,如:材质单、合格证等; 2、认真组织施工,严格按《grc外装饰工程施工验收标准》施工; 3、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人身、设备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4、负责安装所涉及部位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5、因乙方责任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应无偿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施工准备 1、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妥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申请领取建筑执照;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树木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畅通;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____份;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2、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内的用水、用电、道路以及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六条 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____________;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第七条 工程付款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全部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按下列方式办理:本工程已经招标认价、原预算单价甲方不再审计。应甲方要求工程变更增减,其费用依据预算明细的单价计算工程量,据实计算汇总工程总价款; 2、乙方带料进场开始施工_______日内,甲方拨付工程总价_______%的工程款; 3、乙方安装完成,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_______日内,再拨付工程总价_______%; 4、工程质保金为工程总价_______%,质保期_______年。质保金在_______年后无工程质量问题时,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付清。 第八条 施工及竣工验收 1、如施工中甲方要求变更施内容、范围、应征得乙方同意并办理补充条款,并经甲、乙双方现场代表签字作为合同附件进入决算,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3、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工程竣工通知后五日内,组织验收。超过七日未予答复时,乙方有权视为已验收合格并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 第九条 安全施工 1、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因乙方责任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3、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甲方的质量要求施工,隐瞒原材料的缺陷、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甲方除按质论价扣减合同价款外,甲方还应从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_______‰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向乙方拨付货款,每逾期一天,除补交货款外,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元的违约金。 3、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完工,每逾期一天,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_______元违约金。 4、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条件拨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工期顺延,乙方按每日_______元在甲方支付工程款时加罚违约金。 风险告知:明确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第十一条 争议纠纷解决处理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风险告知: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可以选择到有管辖权法院诉讼或者选择仲裁,二者的本质区别是若约定仲裁解决仲裁一裁终局,约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两审终审。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 3、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 集团大厦试验基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11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在北塔区资枣社区安臵地新建一栋八层全框架宿舍楼,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邵阳市北塔区资枣社区安臵地 二、工程地址:邵阳市北塔区资枣社区安臵地 三、建筑面积:全框架结构共11层,总建筑面积约1488平方米(建筑面积外构筑物飘板、天沟按全面积计算,雨蓬、空调板按半面积计算)。注:括号内条例经协商不计算面积,但水电由甲方负责施工,工资由甲方付款。 四、承包范围及内容 1、主要内容:按照甲方要求和设计的平面图和甲方有关的建筑要求进行施工修建,包括路面压花,土建一次性大包干,住房每层高度为3米,第一层为3.8米,±0.00以下按实结算,并计算乙方的其它费用开支,为一次性支付。 2、配套附属工程,另行按实计算。 3、水、电由甲方负责。 4、室内留门洞,粉好门套,预制构件由甲方购买。 五、材料材料及工程质量要求 1、主体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乙方应认真按照甲方要求和意图,精心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验收。 3、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规范质量标准,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工程质量达不到规范标准的部分,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标准和重新施工,直至符合规范标准合格为止,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 4、若甲方要求乙方不合理的施工所造成的工程质量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5、外墙为100×100或(100×200)的方块砖,屋面为随到随抹一次性成合压光。防水屋面由甲方负责。 六、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 1、工程采用包工不包料大包干形式,承包价格为220元/平方米,安全保险由乙方负责。 2、浇灌砼、扎钢筋、装模、回填夯实由甲方负责。机具、扎丝、铁丝、钉子由乙方负责。内钢管脚手架、活动架、扣件油顶由甲方负责及费用,乙方负责绑扎,外架由乙方负责。 七、工期要求 工期总共为180天,自20xx年1月27日开工到20xx年7月27日竣工。 八、付款方式 工程总价约为32.736万元,签订合同预付乙方的进场费及备料款3万元,以后每完成一层主体付工程总价的65%,内外装饰每完成一层工程总价的33%。留2%竣工验收后一笔付清。 九、双方责任 1、甲方应保证工程款及时到位,防止资金问题而造成工程停工,而达不到预期进度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因资金原因不能正常施工,除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3、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工程支解以后分包的名义发包他人,否则,合同自行终止。 4、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自行遵守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协助保密等义务。 5、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合同自签字生效,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的全部义务,承包人自发包人交付竣工结算款支付完毕,本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团大厦试验基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12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1、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_______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_______天以上(每次连续_______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停水停电_______天以上; 2、因台风暴雨飓风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误工期。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迟的,不得请求顺延工期。 第三条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方式支付本合同价款,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正式发票。 第一种方式:本合同实行固定总价,经甲乙双方核定按本工程合同包干价为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任何政策性因素和市场因素均不调整包干价。 1、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_______元工程款; 2、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_______元工程款; 3、余款_______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第二种方式:本合同实行按实结算,双方依据最新现行定额计价规范和施工期(或材料定购期)的信息价(信息价不明确的以甲方确认材料价为准)进行计算,计算后的总价下浮_______%作为本合同的结算价款。 1、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_______元; 2、乙方施工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及工程决算书,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付至结算价款的'_______%,留_______%做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付清。 3、工程量及价格签证,签证单都必须有甲方现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第四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和采购 一、工程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 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才能用于工程,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乙方应按要求提供复验报告。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复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退货处理,其复验费和退货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甲方签字认定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二、甲方因使用功能提出的变更内容,为不影响施工进度,乙方应先行实施,并及时做好现场签证。 三、设计变更增减数应以甲方代表签证单为依据,工程采用包干价,对增减部份的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协商确认。 第六条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 一、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二、工程具备隐蔽条件,乙方先进行自检,并在隐蔽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方现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予以整改后再交由甲方重新验收。 三、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含竣工图、隐蔽工程签证和现场签证单及保修书等)。验收合格的,双方进行交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工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第七条安全施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质量保修 一、本工程保修期限为______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算。 二、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_______%的劳务费。 乙方保修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乙方保修联系人: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能按时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按工程总价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无故延期_______日以上视为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元。 二、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视为乙方严重违约,视情节轻重乙方应按工程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可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此外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三、协议一方擅自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违约方应按工程款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四、保密事项: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_________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承包人提供的_________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产生纠纷,则各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也可通过和解、调解的方式解决,非诉方式无法解决争议时,双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市区签订。 第十二条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 集团大厦试验基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13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办公室装饰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范围:室内装修(见预算清单) 4、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半包工包料方式承担(参见附件清单) 5、工程造价 ⑴ 工程预算总造价为¥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 ⑵ 本工程总造价计算依据 、以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为依据。 、施工中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障碍引起的变更或增加措施等费用。 、施工中甲乙要求新增加的项目费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经甲、乙双方确定:本工程合同工期为____天(日历),具体开发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开工报告为准。 2、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计划竣工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3、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施工的; (2)由于甲方原因影响连续施工的(包括工程付款不到位)。 (3)由于设计变更或设计未确定的。 (4)由于未办妥相关物业或行政审批手续的。 (5)由于施工工地(非乙方原因)一月内停电停水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及时配套或配套单位不能配合而影响施工的。 第三条 工程施工准备与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开工前甲方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办妥进场手续,甲方承担进场手续费用。 (2)组织好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工作。 (3)委托为甲方代表,实行工程质量、进度监理,代表甲方处理工程日常事宜。 (4)开工前1天,甲方腾空装饰场地以便工程开工。 (5)做好甲方提供材料及设备的供应;落实建设资金,按期报付工程预付款,办理现场签证,竣工验收。 2、乙方责任 (1)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及施工技术资料。 (2)开工前组织有关人员熟悉施工图纸和设计资料,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施工组织计划,制定施工总计划进度。 (3)做发了施工准备工作,组织好人员及材料设施的进场、采购、供应和管理。 (4)严格按施工图与说明书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并承担双方约定的维修保养协议相关规定。人为损坏的修理由责任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5)委托为乙方代表,代表乙方与甲方代表人员接洽。 第四条 工程价款及支付 1、本工程合同预算以施工图及施工方案的工作量为依据编制。 2、由物业收取的管理配合,装修押金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 3、本工程合同总价为¥:____________元整。 4、支付采取按工程进度分段付款方式。 5、分段付款的时间及相应金额为: (1)合同签订时付合同价10%,计¥:____________元整。 (2)工程竣工时,付工程尾款计:____________元整。 工程变更项目款项于双方确认,付完此款项方可施工增加工程。 第五条 施工质量与设计变更 1、坚持按图纸施工,任意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到列情况给乙方造成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应在三天内与设计单位商定,发出变更设计文件,甲、乙双方签协议后方准施工。 (2)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甲方必须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甲、乙双方签协议后方准施工。 (3)如因甲方投资不足,不能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造成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应商定对在建工程做到安全到位,并由甲方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如遇到重要及复杂的隐蔽工程内容,可通知甲方共同验收,如甲方未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第六条 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 1、乙方在工程竣工前书面或口头通知甲方验收。 2、甲方应在接到验收通知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出具工程验收证明。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应视为甲方已确认工程合格,若使用后发现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乙方于工程竣工后,提供一年的免费维修服务,但不包含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部分。 第七条 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好安全交底,明确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双方应按规定协商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和治安消防事宜。 2、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工作,严格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要求及严格执行治安消防条例。 3、工程在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发生工伤和急病等,甲方有提供方便,协助抢救义务,责任和费用均由责任方负担。 第八条 工程处罚及仲裁 1、按本工程合同工期拖延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二进行处罚,工期处罚待本工程竣工后一次结请。若因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合同价的30%的违约金。 2、甲方拖延结算及付款,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合同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调不成时,任何一方均申请双方上级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可由工程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者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及时协商增补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后保修期满,工程价款结清自动终止。 4、本合同有效附件。 (一)乙方提供平面图纸; (二)工程预算书; (三)补充条款; (四)其他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理人: 代理人: 年月日 集团大厦试验基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14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九龙明珠D标段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含如下内容:地下室基础承台及基础梁的开挖、桩头的破除、开挖后基坑的抽水(抽水工具由甲方提供)、基坑基槽采用人工整平、砖胎模完工后的回填整平、多余的土方由乙方用大挖机甩到地下室主道的两侧后由甲方负责外运。 工程总价: 按下室占地面积18元(此价格含不可考虑的因素,没有任何价格调差)。工 期:第2条:合同使用标准和法律 2.1、合同使用标准:GBJ789、JGJ9494 2.2、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第3条:甲方工作 3.1 公布工地各项管理制度,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材料耗用等进行检查、督促,监督施工质量并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3.2按照合同条款按时按量支付工程款。 3.3如乙方不服从甲方指挥,不能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施工任务,或发生重大失误导致工程停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3.4负责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做好安全设防。 3.5对乙方违反各种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的人员甲方有权清理出施工现场。乙方不服从甲方现场施工员的安排,不能按时、按量、按要求完成施工任务(或整改内容)的,甲方有权另行安排人员完成,造成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对消极对待、屡教不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中途退场的,甲方有权不付任何工资费用。 第4条:乙方工作 4.1乙方须安排一个负责人长期呆在现场协调工作,至该工作内容全部完成为止, 4.2 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测量出的桩顶标高进行破除,标高测量中乙方必须派人员配合,严禁用炮机凿除,人工破除过程中不能伤及桩钢筋,破除后的桩头必须保持平整完好。预留钢筋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所预留。破除完的的桩头由乙方用挖机吊出基坑,并掩埋在车库底板以下。 4.3 前期进场必须保证有一台大挖机和两台小挖机方可开始施工,施工中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进度相应的增加机械人员,如进度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完成的50%结算。 4.4 乙方进场后,甲方负责提供住宿及生活水电,乙方自带破桩工具(包括空压机)。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必须紧密配合,确保施工进度以保证工程的如期完成。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必须注意安全,上班必须安全帽,穿胶鞋,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各种生活制度。另乙方必须保证施工进度,如进度严重跟不上,甲方有权中止乙方的合作。 第5条:工程款 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按地下室后浇带分成六块,每块垫层砼完成后按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一次工程款,其余款项待地下室垫层全部浇筑完一周内全部付清,甲方违约的责任:甲方不按期付款,乙方有权停工,甲方应承担乙方停工期间的一切损失。乙方所收的工程款不含任何税金,乙方只提供收款收据。 第6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成、工程款全部付清后合同自行终止。 第7条:合同份数:甲乙双方各执2份。 第8条:合同款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用补充协议补充或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团大厦试验基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15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由于工程施工需要,甲方把以下工程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建筑施工管理条例、施工规范,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一、工程地点及名称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内容价款以及工期 1、承包内容污水站全部土建工程 2、工程造价一次性包死。 3、工程工期:_________________自开工内完成承包全部承包内容。 三、付款及质量 1、污水地底板验收合格后付30%,主体验收合格后付至70%,发包方进行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95%,其余工程款待工程保修期满一次性付清。 2、工程质量:_________________合格 四、甲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帮助乙方解决水源电源,协助乙方解决施工现场出现的.问题,给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并交底。 五、乙方责任,严格按照施工图及相关规范进行施工,必须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定,承担因为安全和质量造成的责任和费用。 六、保修期及质保金。 1、保修期:_________________发包方竣工验收后日历天共计六个月。 2、质保金:_________________承包总价的10%为保修金,保修期满后付清全部承包价款。 4、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____合同生效日期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保修期满质保金付清自行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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