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 |
范文 |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汇编1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集团公司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1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本公司员的薪金管理规范化、国际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有关职薪、薪金的计算、薪金的发放,除另有规定外,均依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的职薪,依其学历、工作经验、技能、内在潜力及其担任工作难易程度、责任轻重等综合因素核发。 第四条 本公司的顾问及特约人员、临时人员薪金,根据其实际情况另行规定或参考本制度核发。 第二章 员工薪金类别 第五条 本公司从业员工薪金含义如下: 1.本薪 (基本月薪)。 2.加给:主管的加给、职务的加给、技术的加给、特别的加给。 3.津贴:伙食的津贴、加班 (勤)津贴和其他津贴。 4.奖金:全勤奖金、绩效奖金、年终奖金和其他奖金。 第六条 从业员工薪金分项说明如下: 1.本薪:本薪乃基本月薪,其金额根据 《职薪等级表》的规定核发。 2.主管加给:凡主管人员根据其职责轻重,按月支付加给。 3.职务加给:凡担任特殊职务人员根据其职务轻重,按月支付加给。 4.技术加给 (特别加给):凡担任技术部门或在其职务上有特别表现的人员,酌情支付技术加给 (特别加给)。 5.伙食津贴:凡公司未供应伙食者,均发给伙食津贴。 6.加班津贴 (加勤津贴):凡于规定工作时间外延长上班时间,按实际情况酌情支付加班津贴,或按时计发加班津贴。若于休假日照常出勤而未补休者,按日发给加勤津贴。 7.其他津贴:凡上述各项本薪、奖金、津贴以外的津贴,其发给均需要由单位主管会同人事单位商定支付。 8.全勤奖金:每月除公司规定的休假日外,均无请假、旷工、迟到、早退记录的人员,应给予全勤奖金。 9.绩效奖金:凡本公司员工,均享有绩效奖金支领权利,其办法另行规定。 10.年终奖金:凡本公司员工,年终奖金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利润情况及员工年度考绩等级核给,其办法另行规定。 11.其他奖金:包括个人奖金、团体奖金或对公司有特别贡献的奖金,均由董事会支付。 第三章 员工薪酬管理 第七条 从业人员的薪金计算时间为报到服务之日到退职之日,对于新任用及辞职的`员工,当月薪金均以其实际工作天数乘以当月薪给日额。若是下旬 26日以后报到的新进人员,为了便于薪金作业,合并于下月份发给薪金。 第八条 从业人员在工作中,若遇职称调动、提升,从变更之日起,适用新职等级薪金。 第九条 兼任下级或同级主管者,视情形支给或不支给特别加给。 第十条 较低级的员工代理较高级之职称时,仍按其原等级本薪支给,但支领代理职称的职务加给。 第十一条 有关本公司各职等人员考勤加薪规定按国际企业雇员考勤管理 制中有关条款计算。 第四章 员工薪金发放 第十二条 从业人员的薪金订为每月 5 日发给上月份的薪金,除另有规定外,应扣除薪金所得税、保险费以及其他应扣款项。 第十三条 从业人员领薪时必须本人亲自签章领取,如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领取时,由部门主管代领。 第十四条 领薪时,须将钱数点清,如有疑问或错误,应尽快呈报主管求证,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第十五条 退职人员薪金于办妥离职及移交手续后的发薪日发给,如遇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在退职日当天核发。 第十六条 员工应对本身的薪金保密,不得公开谈论,否则降级处分。 第五章 员工晋升管理 第十七条 从业人员晋升规定如下: 1.效率晋升:凡平日表现优秀、情况特殊者由主管办理临时考绩,给予效率晋升,效率晋升包括职称、职等、职级晋升三种。 2.定期晋升:每年 1月 1日起为上年度考绩办理期,每年 3月 1日为晋级生效日,晋级依考绩等次分别加级。 3.本公司特殊职务人员 (专员、特助)其晋升等级最高不得超过本公司主管之职等。 4.从业人员在年度内曾受累计记大过一次处分而未撤销者,次年内不得晋升职等。 第六章 附则 十八条《职薪等级表》的金额及各项加给、津贴,可价波动及公司财务状况作适当弹性调整。 十九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核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2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明确各级干部、员工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责任,特制定本规章。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各级干部、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安全职责均适用本规章。 1.3.权责单位 1)总经理室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安全生产责任 2.1.责任追究原则 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2)谁主管,谁负责。 2.2.主管安全责任 班组长(不含)以上之主管,对本单位之安全负有以下责任: 1)主管应负防止意外事故之责任。 2)以身作则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及公司安全规章。 3)教导及监督本部门人员遵守安全规章。 4)明确掌握与本职相关之安全守则、安全工作方法,并身体力行。 5)熟悉与本职相关之安全防护装置、设备、工具及其使用方法。 6)分派工作时,应指定专人作为负责人,统一指挥,保障安全。 7)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指挥事故排除、处理事宜,并迅速与安全管理部门联络,寻求协助。 8)应对下属实施正确的'安全工作方法教导,使之能熟练而安全地完成本职工作。 2.3.安全员安全责任 指定制造部各班组长为本班组之安全员,其责任如下: 1)在安排、督导、检查本班组生产的同时,也应安排、督导、检查本班组的安全事项,并有记录体现。 2)宣导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使每位所属员工熟练掌握。 3)督导本班组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学习和训练。 4)检核新员工、异支员工及交接班时之作业状况,加强安全预防工作。 5)熟练掌握本班组工作中的安全操作技能,掌握处理故障的能力。 6)做好5S工作,创造安全的作业环境。 7)鼓励员工参与安全自检互检,报告安全隐患,提出安全建议,降低安全事故率。 8)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全力、迅速参与事故善后工作。 9)事故发生后,应如实填报《安全事故报告书》,协助查清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以防范事故重复发生。 2.4.作业员工安全责任 1)认真参加各级部门安排的安全活动与教育训练。 2)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冒险作业。 3)有责任劝阻他人冒险、违章作业,尤其是他人违章使用非其负责操作之设备时,设备操作责任人应来历制止。 4)发现不安全因素,有责任立即向相关主管或部门汇报,并采取应急措施。 5)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公司发放的劳保用品、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和操作工具。 6)负责对所操作之设备、工具按规定进行保养。 7)做好本职岗位的5S工作,创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 8)对违反安全规章的错误指令,有权向上级报告,以防事故发生。 9)发生安全事故时,应迅速参与事故之救护等善后工作。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3第一章 总 则 一、印章诗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办法。此办法适用于百利集团的印章管理。本办法未尽事宜或界定不清的呈请集团总经理或集团董事长裁决。 二、集团董事会授权由财务部全面负责公司总部的印章(各类印章共计20枚)管理工作,发放、回收印章,监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销售管理部经理处存放公司总部公章、合同章、董事长签名章各一枚,以供非正常上班时间备用,使用流程同第九条,所有单据由销售管理部经理事后转交集团财务部。 第二章 印章的雕刻 三、印章雕刻的申请、审核和批准:由需刻印部门负责人据工作需要提出雕刻印章的申请,经系统副总/总监或分公司总经理/分厂副总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方可雕刻。 四、印章雕刻:经过批准后的雕刻申请,统一由采购部办理。 第三章 印章的领取和保管 五、公司各类印章由各级和各岗位专人依职权领取并保管。 六、印章必须由各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 七、公司建立印章管理表,专人领取和归还印章情况在表上予以记录。 八、印章持有情况纳入员工离职时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员工持有公司印章的,须办理归还印章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四章 印章的使用 九、公司各级人员每次需使用印章须按要求填写印章使用单(见附件1),将其与所需印的文件一并逐级上报,经公司有关人员审核。各类印章使用应具备的.条件及审核权限应为: (一)、集团总部: 1.各类行政章仅限于与之相对应的性质文件方能盖。(业务→业务,合同→合同) 2.合同章(含 ①广州市百利文仪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合同专用章; ②上海百利文仪实业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 ③广州市白云韦卓办公家具厂合同专用章;④广州市百利文仪实业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经销单合同经部门经理、分管系统总监/副总审核批准后盖章;直销单合同(含系统销售单等直接与甲方签署的)一律需评审(经法务专人评审条款,财务经理评审价格及付款方式,制造副总评审货期,销售总监综合评审),最终经集团总经理批准后,将合同递财务,由财务指定专人盖章。市场部所有对外行为均需盖章。 销售合同盖章时,须有订货产品清单,且报价审核后的附件(单价、金额等)需体现审核过程,即要有审定人的签名,否则不予以盖章。 3.公章含 ①广州市百利文仪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②上海百利文仪实业有限公司; ③广州市白云韦卓办公家具厂; ④广州市百利文仪实业有限公司; ⑤百利文仪集团(中国)有限公司)的使用:适用于以公司名义发文情况下,经总经办审核,集团总经理签署,由财务指定专人盖章(部分合同需加斧章情况下,公章使用权限等同合同章)。 4.私章(含 ①“甄玉婵”两枚; ②“梁纳新”两枚; ③“梁敏宁”两枚)的使用:适用于签发支票、文件等,须经过其本人或其授权人确认,方可盖章。如合同中需使用私章,征得同意后也可办理。 5.董事长签名章(、小各一枚):适用于需其签名的文件以及对外财务会计报告、纳税申报表等;原则上须经其书面确认(使用《印章使用单》)后方可盖章,特殊情况下可通过电话确认(应有记录),事后补签单。 (二)、各下属公司: 1.各类行政章仅限于与之相对应的性质文件方能盖(业务→业务,合同→合同,财务→财务)。 2.合同章(含总部及各分公司名义合同章)的使用:销售人员签订合同、订购单,须有各部门总监的签名方可盖章;采购部使用合同章须经分管系统副总签名,基建、设备须经董事长签名后方可盖章。 3.公章(含总部及各分公司名义的公章)的使用:公司之间各类证明文件需有各部门总监签名方可盖章,投标书的加盖章需各分公司总经理签名后方可盖章,采购部使用公章须经分管系统副总签名,基建、设备须经董事长签名后方可盖章。 4.人力资源用章、行政章的使用:由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名后盖章。 十、经有关人员审核,并最终由具有该印章使用决定权的人员批准后方可交印章保管人盖章。通过审批后的`销售订单递至财务盖章,无特殊情况一般规定五分钟内给予落实。 十一、印章保管人应对文件内容和印章使用单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的方可盖章。 十二、在逐级审核过程中被否决的,该文件予以退回。 十三、集团总经理对公司所有的印章的使用拥有绝对的决定权。 十四、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项需使用印章的,须依有关规定经法律顾问审核签字。 十五、财务人员依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财务 印章无须经上述程序。 十六、用印后该印章使用单作为用印凭据由印章保管人留存,定期进行整理后交财务部归档。 十七、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填写《印章借用申请单》(见附件2),注明事项,经集团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由区域经理级以上(含)人员携带使用。 十八、公章的使用决定权归集团总经理,其他各印章的使用决定权由集团总经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授权。 第五章 印章的作废和销毁 十九、印章的作废包括不适用作废、磨损作废、遗失作废等。 二十、经确认作废的印章由使用部门提出销毁申请,填写印章销毁申请(见附件3)经系统副总/总监或分公司总经理/分厂副总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后方能销毁。 第六章 责 任 二十一、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总经办报告。 二十二、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二十三、违本办法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行政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二十三、本办法解释权归集团总经办。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41、食堂所需物品的采购都必须履行采购程序; 2、炊事人员或其他管理人员根据盘点库存情况,结合各类主辅材料单日均消耗量,按米面油、调料不少于一周,肉食不少于三天,蔬菜不少于两天的储备标准提出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经食堂主管签字审核后,交采购小组采购。临时采购计划,根据上级安排随时进行。 3、采购小组按采购计划确定供货商,采购小组应不定期对采购价格进行市场比对,对提供价格高于市场价格又无合理解释的供应商及时提出警告,连续出现的要向食堂主管报告。 4、严禁采购过期、腐烂、变质食物、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以及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 5、供应商供货时,由食堂主管指定人员与炊事员一同进行验收入库,验收要按采购单所列项目逐项对食品质量、重量进行检查;对不合格食品,拒收并按规定上报食堂主管处理。 6、验收无误后,采购小组将参加验收人员签字的验收入库单交食堂主管及财务部门记账,食堂财务人员对各种票证及时登记,妥善保管,定期清理,按月公布收支帐目,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有关部的检查。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5一、目的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规范合同管理工作,避免和减少因合同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失,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XX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试行)》、《XX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试行)》、《XX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有限责任公司与其它法人、非法人组织及个人签订的、变更、解除、终止各类经济合同、协议、备忘录或其他法律性文件。 三、职责 (一)设备部负责设备、备品备件采购及运输合同的资信审查、谈判、起草和履行。 (二)基建部负责承揽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资信审查、谈判、起草和履行。 (三)财务部负责借款合同的资信审查、谈判、起草和履行。 (四)技术部负责技术合同的资信审查、谈判、起草和履行。 (五)市场部负责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及运输合同的资信审查、谈判、起草和履行。 (六)综合部是公司合同管理的综合部门,设合同综合管理员和法律事务员,负责本公司的经济、技术等合同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管理,参与重大、重要合同的谈判、起草和签订,检查和监督合同专用章的管理及合同的履行情况,制定、修改合同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指导参与办理合同登记、公证、签证工作,参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对违反合同管理制度的问题进行调查了解,并负责公司租赁合同、联营合同和承包合同的资信审查、谈判、起草和履行。 (七)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负责合同的签批。 (八)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合同的归档保管。 四、合同管理程序 (一)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将合同分为重大合同、重要合同和一般合同。 1.重大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月销售、采购额20xx万元以上的供销合同以及其他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合同;对外担保合同(包括抵押、质押、保证担保合同等);财产租赁合同;联营合同;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涉外合同等。 2.重要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月销售、采购额500万元以上、20xx万元以下的供销合同以及其他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合同。 3.一般合同包括:月销售、采购额500万元以下的供销合同以及其他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合同。 (二)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2.保管、使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监督合同依法、依有关规章制度签订。 4.建立合同档案,对合同进行登录、统计、保管。 5.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 6.处理合同的纠纷。 7.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实行承办人制度和合同备案制度。 8.其它合同管理工作。 (三)合同管理实行承办人制度 1.每一项合同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职能部门确定至少一名承办人,合同承办人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法律常识。 2.合同订立或履行过程中,合同承办人离开工作岗位的,由其原所在的职能部门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其它人继续履行承办人职责,直至合同履行完毕。 3.合同承办人不得是临时性借用或聘用人员。 4.承办人须依法律、法规以及本办法进行工作。 5.承办人应对合同自谈判起至履行完毕的全过程负责,在此期间合同若出现任何问题,承办人应及时与有关部门及法律事务人员进行协商,并以承办人为主进行解决。 (四)合同的审查与签订 1.在合同签订前,合同承办人应对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进行了解和审查: (1)主体资格合法:具有经工商管理部门年检的营业执照,其核载的内容与实际相符。 (2)合同的标的应符合当事人的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的,应具备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 (3)由代理人代签合同的,应出具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表人身份证明。 (4)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具有支付能力或生产能力或运输能力等。必要时应要求其出具资产负债表、资金证明、注册会计师签署的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 (5)具有履约信用:过去三年重合同、守信用,无违约事实,现时未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经济犯罪案件。 2.合同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或资信状况有瑕疵的,不应与其签订合同;必须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担保。其中,以保证形式做出的担保,其担保人必须是具有代偿能力的独立经济实体,并应对担保人适用前款规定进行审查。 3.合同谈判与管理 (1)重大合同由合同承办人牵头,有关职能部门、财务部、综合部、集团政策法律室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需要指定的其他部门和人员共同参与,合同承办人应在合同谈判前十天将市场调查、资信审查及谈判准备的有关材料提交参与部门和人员,由公司政策法律室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将相关文件报集团政策法律室复审备案。 (2)重要合同由合同承办人牵头,有关职能部门、财务部、综合部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需要指定的其他部门和人员共同参与,合同承办人应在合同谈判前五天将有关资料提交有关部门和人员,由公司政策法律室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备案。 (3)一般合同由合同承办人牵头,有关职能部门、财务部、综合部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需要指定的其他部门和人员共同参与,合同承办人应在合同谈判前五天将有关资料提交有关部门和人员,由公司政策法律室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备案。 (4)参与合同谈判的各部门应当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对事先达成的内部意见,应当予以保密。 (5)签订并办理完有关手续的合同,由合同承办人在二天内将合同正本一份交综合部存档备查。 4.合同的形式 (1)合同除及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形式。虽属及时清结,但合同标的物有专业技术要求,清结当时难以检测产品的内在质量,或应有试用期、保质期要求的交易,也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凡国家或行业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当优先适用。 (2)书面合同是指采用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的表现所载内容的合同形式。 (3)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修改、补充合同的文书、电报、电传、图表等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4)计划单、调拨单、任务单、定货单、预算单等一类文件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但不能代替合同。 5.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各方的法定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代理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签约的目的和依据。 (3)合同标的(包括名称、型号、规格等)。 (4)数量和质量(包括检测标准和方式)。 (5)价款或酬金(包括支付方式)。 (6)履行的地点、期限和方式。 (7)争议解决方法。 (8)违约责任。 (9)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条件。 (10)根据法律或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其它条款以及各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约定的其它条款。 (11)合同生效的时间和条件。 (12)合同附件的名称。 (13)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 (14)合同当事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 6.合同文本应当做到:条款齐全、内容具体、权责明确、逻辑严密、表述清楚。 合同中的术语、特有词汇、重要概念等,应当设立定义条款。 合同中涉及数字、日期的,应当注明是否包含本数。 7.合同应加盖签约各方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章。 除特殊情况外,合同文本应当正式打印或印刷制成。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时,必须签署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是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进行业务活动的书面凭证(格式见附件)。凡在合同上代表本公司签字者,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原件由委托人持有,综合部和委托人所在部门分别备案一份复印件。 8.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如因业务需要,必须要以有关职能部门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时,应由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 9.承办人应对其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0.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涉及的商业、技术秘密。 11.公司在订立下列合同前,合同承办人应就商谈约定内容草拟合同文本,送交综合部和集团政策法律室,按公司章程规定,需提交股东会或董事会的,提交股东会或董事会讨论决定: (1)利用外资合同。 (2)资产抵押、转让、出售、租赁合同。 (3)担保合同。 (4)标的较大的借款合同。 (5)企业合并、分立合同。 (6)股份制改制、资产重组、重大投资合同。 (7)具有全局影响的或数额巨大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8)其它重大合同或集团公司规定报送审查的合同。 12.为保证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必要时,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五)合同的履行 1.合同实行先签订,后履行的原则。合同生效前,不得实际履行。合同生效后,必须全面、及时、实际履行合同。 2.合同虽已签订,如因重大误解订立或发现显示公平,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及时与对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必要时请求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撤销;合同一经签订,但事后发现对方有重大欺诈行为时,应立即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制止危害行为的发生,并及时请求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 3.承担履约责任的业务部门,对合同对方当事人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向对方当事人提出书面异议。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收到合同对方当事人发出的履行异议,承担履约责任的业务部门也应在法定或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以法定或约定的方式予以答复。 异议文件及答复文件须经合同承办人及法律事务人员审查。 4.合同承办人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或存在其它损害本公司合法权益的情形,应及时报告法定代表人,同时通知法律事务人员,并根据具体情况行使抗辩权、代位权、及撤销权等权利,尽可能减少和避免损失,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已签订并依法生效的合同,确需变更或解除的,由原承办部门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由综合部指导或参与按法律规定的方式及程序办理。 2.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答复须在法定或约定期限内作出。 3.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和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达成书面协议或作出书面通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4.合同变更或解除应严格按照法定或约定的期限。 因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当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书面明确回复意见,协商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并履行相应的手续。 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有权通知对方当事人依法解除合同,因此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可予免责外,应向责任方追偿损失。 (七)合同纠纷的处理 1.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先采用协商方式解决,承办人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法律事务人员和有关业务部门,由他们共同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应依合同签订程序签订书面协议。该书面协议作为合同的补充应予以归档保存。 2.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可依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承办人应与法律事务人员协商确定代理人、诉讼方案等,并向法定代表人报告。必要时请集团政策法律室参与,并将纠纷情况及处理结果书面报集团政策法律室。 3.集团政策法律室审查或参与签订的重大合同发生纠纷,承办人在纠纷发生一日内书面报公司政策法律室,公司政策法律室一日内报集团政策法律室,由集团政策法律室指导或参与处理。 4.公司与集团内各子公司、分公司之间发生合同纠纷,由承办部门及时协商解决;当协商达不到一致意见时,及时报集团政策法律室,集团政策法律室会同有关部门协商解决。未经集团政策法律室批准不得就纠纷擅自起诉、申诉仲裁或请公司以外的单位进行调解。 5.合同发生纠纷时,承办人应及时收集下列有关证据: (1)合同文本,包括附件、变更或解除的协议、有关电报、信函、图表、视听材料等。 (2)有关的票据、票证。 (4)证人证言。 (5)其它有关材料。 (6)有关部门应尽可能为承办人收集证据的工作提供协助。 6.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协议、裁决、判决时,承办人应及时会同法律事务人员并经法定代表人同意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八)合同的监督与检查 1.合同承办部门应按合同履行阶段向综合部进行书面报告。 2.综合部每季度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3.重大合同签订后,承办部门每季度向综合部和集团政策法律室书面报告合同履行情况。 (九)合同档案的管理 1.公司对合同建立档案,业务主管部门在合同签订完成后应及时将合同正本送交综合部,承办部门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副本及相关资料,加强合同档案的日常管理和定期归档工作,确保其完整安全。合同执行完成后,除在日常工作中需经常查阅的合同可于隔年3月底前向公司档案室归档外,其它合同全部于次年3月底向公司档案室归档。 2.合同档案的内容 (1)合同文本及份数、各文本存置记录。 (2)承办人登记。 (3)合同附件、审查意见书及其它有关文件。 (4)合同履行情况记载。 (5)纠纷或争议的处理情况记载及有关材料。 3.各种合同档案的管理工作在正式向公司档案室移交之前由业务主管部门和综合部的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正式移交后,由公司档案室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室档案管理人员应指导和协助各业务主管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做好合同档案管理工作。 4.各业务主管部门和综合部要建立合同管理台帐,作为执行合同管理的依据。合同管理台帐的主要内容包括:序号、合同号、签订日期、合同名称、合同对方当事人、合同类型、承办人、执行部门、合同金额、备注等。备注栏主要记载合同的变更、解除等事项。合同管理台帐应做到准确、及时。 (十)奖励与惩罚 1.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应给予表彰或奖励。 (1)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发现并纠正重大缺陷使公司免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避免重大经济损失的。 (3)在合同管理工作中认真负责,做出突出贡献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扩大经济损失的,对责任人员予以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未经授权或超越授权或授权委托期满仍以委托人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事后又未经委托人追认的。 (2)代理人在签订履行合同中存在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或未泄私愤而损害公司的各种行为。 (3)代理人对外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勤勉尽责、马虎大意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 (4)伪造公章或合同章,伪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字对外签订合同的。 (5)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保管人员未经主管领导同意,私自在合同上盖章的。 (6)合同经办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疏忽大意丢失、遗漏、毁损与合同有关的一些重要的材料,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 (7)发生合同纠纷后,隐瞒不报或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8)应当或可以追究对方当事人的违约责任而擅自放弃的。 (9)泄露合同意向、商业或技术秘密和其它有关机密的。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6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股份公司会计制度》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________各分子公司; 3.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4.本制度的解释权在________财务中心。 财务管理细则 一、总原则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大区财务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管理制度,各分公司财务人员接受本公司财务主管的领导,各财务主管对大区财务经理负责,财务经理对集团财务中心和大区总裁负责。财务人员设会计、出纳岗位,实行岗位责任制,做到钱帐分开,各负其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组建大区财务机构,对大区财务机构和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直接对大区财务经理负责,由大区财务经理报集团财务中心及大区总裁任免。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负责公司资产管理,监督其增减变化,负责盘盈盘亏、报废清理、货款结算、催收和处理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据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9.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及相关信息资料,向大区财务经理及分公司总经理报告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并接受监督指导。 10.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11.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4.每周末下班前报送资金周报表给大区财务经理、总经理及大区总裁。 三、现金管理制度 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业务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6.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每工作日结束后。 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缴款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由经办人、部门经理、财务主管(经理)、总经理(计划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5.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6.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五、印鉴的保管 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印鉴分别由财务经理和出纳负责保管。 六、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2.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3.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支出审批制度 一、目的 1.为简化支出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 2.防止因私占用公司财产。 二、适用原则 (一)使用商业单位制,各单位(专业网站、成本中心、职能部门)经理/负责人在该单位许可的经营范围、经营计划和财政预算内,授权行使终审权。(经理/部门负责人对该单位之营业指标负全责)。 (二)部门经理可适当的将其权限或部份权限,以文字性形式,授权给其副经理或部门主管等。 (三)授权方式可分为两类: 1.固定授权 1)授权书由授权者向大区总裁出具并同时抄送运营管理中心。 2)运营管理中心在认证此文件之有效性后,既两个工作日之内,将已被运营中心确认的复制样本交给财务部做相应执行。 3)财务部在接收此文件后应全面配合,及时针对财务之行政、内控、调码等事宜做出探讨,并在三个工作日之内,向该单位经理致函生效并明确列出相关的财务措施。如财务部发现疑问须在以上期限内向大区总裁汇报。 4)部门经理在接获生效函后的五个工作日之内必须向人事部提供有关人事权限更动的详细资料。 2.临时授权 1)一般适用于经理外地出差或休假期间的委托。在此情况下,经理须最迟在授权生效二十四小时之前向大区总裁出具授权书并同时抄送运营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 2)在授权书内说明授权方、被授权方,原因,权限和期限。如时间紧迫,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加口授亦可。(临时授权于他人并非相应排除经理对授权期间的具体责任,由此,经理应认真避免在此期间授权、断定非惯例性、金额庞大的交易。) 三、审批程序 1.计划内报销:经手人、证明人(持原始凭证)、分管经理(部门负责人)、财务部 2.超计划报销:经手人、证明人(持原始凭证和超支报告)、分管经理(部门负责人)、大区总裁、财务 四、计划审批内容 1.购买日常办公用品、计算机的外设配件和耗材之支出计划,由运营中心收齐汇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原则上由运营管理中心统一购买并库存,各部门登记领用,并进入各部门的费用。每月底由运营管理中心向财务部提供有关方面的明细表(经各部门签字确认)。 2.固定资产与办公家具(包括机房与OA设备):其购买由各部门报申请计划,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技术部、运营管理中心统一协调核准后,对协调或购买情况写出需求报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统一购买,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购入必须报大区总裁审批。 3.参展/会费:由经办人随借款单附上邀请函与盖章完全的参展申请表复印件,由部门经理审批,财务部审核付款。本地展会原则上不得支付会务费;外地展会如在参展费中包含会务费用的,必须注明人数与明细并履行上述审批手续。凡批准住会,予以报销往返车票与会务费;不住会的,报销车票与差旅补助。 3.凡是参加境外展览会,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总经理(大区总裁)提交专项申请报告,注明参展必要性、参展人数、费用预算等。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4.差旅费: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出差计划,应注明出差地点、事由、时间、人数、由部门经理审核出差的必要性和借款的合理性、经理签字后交财务付款。各部门经理凭出差报告先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款。(所有境外出差必须提前书面请示大区总裁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5.工资、奖金的支出:由公司人事部核准每月考勤,财务部编制发放表,经理签字确认,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财务发放。 6.业务费用:业务费用包括业务交通费(含油费、保养费、过路费、搬运费)、快递费、礼品费及业务招待费。经总经理批准的计划内业务费用由部门经理审批;计划外业务费用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报销审核制度 一、原则 1.严格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公司发生的各项开支都必须由经手人填写费用报销单,注明支出事由、项目、发票张数、报销金额、和经办人签名、部门经理签字、财务经理审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分计划内和计划外相关程序审批后,出纳方可付款。(分公司20xx元以下支出由分公司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审批,凡20xx元以上任何开支都必须由大区总裁书面签字审批后,出纳方可支付,并将有大区总裁书面签字的审批单传真件复印后附于原始单据后,方可作为报销凭证)。 2.加强报销管理,当月帐,当月了,25日以后帐最迟不得超过下月3日。 3.为了分清责任,进行部门核算,不同人员支出的业务费用不得混淆在一张报销单上。 二、支出相关部门审核 对所有报销内容,相关部门经理必须就其合理性及必要性进行审核。 三、财务部门审核 财务部门对所有报销票据,依据相关财经法规及内部财务制度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核。 四、审核权限 同审批权限。 五、费用报销及借款时间一览 项目周一周二周三周四周五 款项借支11:00-12:00 11:00-12:00 11:00-12:00 11:00-12:00 11:00-12:00 15:30-17:00 15:30-17:00 15:30-17:00 15:30-17:00 15:30-17:00 费用报销9:00-12:00 9:00-12:00 9:00-12:00 对外结帐9:00-12:00 9:00-12:00 9:00-12:00 (分公司财务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六、报销手续 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款项支出时填写支出凭单并将发票(所有票据须开明细发票,经手人须在票据背面签字)交给财务。由客户或分公司报销的要向财务注明并留复印件,原件给客户。计划内报销必须提供的原始凭证: 1.版面费、广告代理费:由部门凭发票填写费用(成本)报销单,财务部对票具进行核实(附上媒体刊登的`详细清单),核对无误后付款。 2.印刷费(出片费):部门凭发票,附印刷品结算单,进行核实无误后,填写费用(成本)报销单,财务审核无误后付款。 3.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由运营管理中心统一购买的,运营管理中心保管人员根据发票同实物核对无误后,填写验收单后(低值易耗品还需有出库单),凭发票(附上验收单及分摊明细)填写费用报销单。各单位自行购买的凭发票填写费用报销单经相应级别的领导审批后报销。 4.机房与OA设备:技术部保管人员根据发票同实物核对无误后填写验收单和出库单。凭发票(附上验收单)填写费用报销单。 5.资料费:各单位购书及其它资料,首先将书、资料和发票拿到资料管理部门(运营管理中心)进行登记验收,并在书、资料上盖章、编号。经手人凭发票(附上验收单)填写费用报销单。 6.差旅费:于返回3天内必须报销,由部门经理审核票据的合理性并在报销单上随同差旅者签字认证,后至财务核销借款。各单位经理报差旅费凭报销单经大区总裁审批后到财务核销借款。对3天内无故不及时报销的,财务部应催办一次,仍不办理者,财务部有责任从其当月工资和奖金中扣除。试用人员出差借款须由经理担保,视同经理借款。 7.业务费用:所有业务费用票据须开明细发票,经手人须在票据背面签字。各单位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使用业务费用,任何人不得用于除业务需要以外的个人消费。业务招待费须有两人以上签字并注明时间及招待客户名称;加班用餐费须有全体用餐人签字;交通费须注明起始、地点及原因;礼品费须注明所送人名及礼品名称、数量;快递费单据上请注明客户名称。所有费用均计入部门成本。未按规定填写说明或签字的,财务人员应将报销凭证退回并说明原因。 8.超计划报销手续必须有审批报告,其它同计划内报销手续一样。 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为保证公司差旅费的合理使用,规范差旅费的开支标准,特制定此规定,具体如下: 1.出差人员是指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离开本市一天以上进行各项公务活动的员工。 2.出差人员出差需持有经部门经理、运营中心、公司总经理签字的《出差申请表》。申请表中需注明部门名称、出差人姓名、出差时间、出差地点、出差事由、出差来回乘坐交通工具、预计差旅费金额,报总经理审批,凭申请单办理借款和报销手续后将申请单交运营管理中心存档。 坐飞机的有关规定 1)级别规定:总裁、分公司总经理等,出差可乘飞机。其他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乘坐飞机。 2)特殊情况规定: A.业务紧急,必须乘飞机; B.路途长,乘火车时间超过30小时; C.本身业务需要,并由对方出机票款; D.机票打折幅度大,折后机票价格比火车硬卧票价不超过50元。 3)报批手续:一般人员出差,在特殊情况下需乘飞机,必须有总经理审批同意,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3.工出差到外地,可预借一定金额的差旅费。出差回来后凭单据在三日内报销,逾期不报销者,将从工资中扣除所借款项。 4.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实行定额包干(详见后附差旅费报销标准),由出差人员调剂使用,节余归己、超支不补。 5.出差乘坐火车,一般以硬卧为标准,如买不到硬卧票,按硬座票价的60%予以补助。 6.出差期间的交际应酬费,须事先请示总裁特批。 7.往返机场、车站的市内交通费准予单独凭车票报销(不含出租车费用)。 8.出差参加展示会的运杂费、门票等准予单独凭票报销;对于到外地参加会议、展览、及其他活动的人员食宿及其他费用由对方负担的,不得在公司报销路费并领取补助;到分公司出差,由分公司负担费用的,不得再次在公司报销路费并领取补助。 10.出差或外出学习、培训、参加会议等,由集体统一安排食宿的,按其统一标准报销,不享受任何补助。 11.出差补助天数的计算方法: 1)出发日补助计算:以有效报销车票或飞机票的准确开车或起飞时间为准:上午12:00前出发的可享受全天补助;12:00后出发的,当日不能到达目的地的,可享受半天补助;12:00后出发的,当天到达目的地的并住宿,可享受全天补助; 2)到达日补助计算:以有效报销车票或飞机票的准确开车或起飞时间为准:上午12:00前返回的可享受半天补助;12:00后返回的可享受全天补助。 12.出差天数的计算方法:按照实有天数计算。 13.以下范围内的外出不按出差处理:在广、深、佛山、顺德、中山等广东省范围内出差一般不予补助,如有特殊情况需部门经理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14.经分公司统一招聘的员工或由广深公司统一招聘的应届毕业生到公司报到,可按照火车硬座或公交大巴票价,予以实报差旅费及行李托运费,不享受任何补助; 15.费用核算:公司所有人员出差费用均计入各部门成本。 16.其它 1)报销差旅费时,应提供出差期间相应票据(如住宿费、市内交通费、餐费等),以便财务部进行帐目财务处理。如无法提供相应票据,日补助超过30元以上的部分将由财务按国家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凡购买打折机票的(票面有不得签转更改字样的),在报销时必须按打折后的实际价格填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后将加倍扣还。 附件:差旅费报销标准 职务一般地区费用标准(元/天)特殊地区费用标准(元/天) 总裁280380 事业部/职能部门总经理(主任)240320 部门经理220280 部门副经理/主管180230 一般人员160200 注:1.特殊地区指:深圳、广州、珠海、汕头、海南; 2.事业部副总经理/职能部门副总经理(副主任)与部门经理补助标准相同; 3.经理助理、行政主管等享受主管待遇。 往来帐务管理制度 一、应收帐款管理 (一)收款方针 1.业务人员在公司为其客户提供了相应的服务或劳务后,应及时把广告认定单交由客户确认,并及时催收款项。 2.收款时间:次月13日前。(注:数据入网要求一次收回合同所签订的金额)。 3.回款方式:转帐支票,非远期、空头或错误支票;现金;抵实物,(所抵实物必须为公司需要或对方企业濒临破产无法收回所欠款项,并且要有公司总经理的批示)。严禁市场员垫付业务款,否则公司除追收客户款,没收市场员所垫款项,并通报批评。 4.部门人员调动或离职等,部门经理必须监督其业务款项的回收及移交,必须填写移交清单一式四份(一份交财务、一份部门留存、移交人接受人各执一份),移交人、接受人、监交人及财务部相关统计人员均应签字,并报财务备案。接受人应核对帐单金额及是否经过客户确认。 (二)未回款考核办法 1.未回款处罚 1)由于业务人员失职造成的未回款,扣全额; 2)由于公司内部原因造成的未回款,分相关责任扣罚; 3)由于外部不可抗力(如客户倒闭、破产等)造成的未回款,持相关部门证明,只扣业务成本。 2.未回款从个人收入中按比例核减,待回款后按以下方法返还: 1)未回款额分三个月核扣,当月扣10%,次月扣30%,第三个月扣60%; 2)未回款扣款每月随工资补发,三个月内全部收回,补发全部扣款额,提成按5%; 3)若第3个月仍未回收该款项,该市场员停止业务,专职收款.在3个月之后回款,待回款后只补发扣款额,不予提成。 3.未回款项不计入业绩。 4.3个月(含3个月)以上的未回款如申请坏帐,则扣除该业务员该笔应收款30%的印刷成本,并处以30%的罚款,其直接主管或经理督帐不利,同时处以5%的罚款。 5.若市场员连续两个月无未回款且业绩均在部门 任务额(任务额低于8000元的以8000元计)以上,则酌情给予奖励。由市场员申报,部门经理审批,财务部审核后在工资中发放。 6.财务部对部门未回款进行监督。对3个月以上部门未回款财务部上报公司总裁。 7.对预收款,按1%的比例对市场员给予奖励。 (三)可疑客户及可疑帐款的处理 1.业务员在接洽客户时,如发现客户有异常情况,应填写“可疑客户报告单”,并建议采取措施。 2.业务人员对在两个月内催收无效且金额较大的票款,应填写“可疑客户报告书”,并收集有关证据、资料等,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后移送法律部门依法追诉。 3.催收或经诉讼案件,有部分或全部款项未能收回的,业务人员应取得相关法律机关证明、债权证明、破产宣告裁定等中的任何一种凭证,送财务部作冲帐准备。 4.对收款不报或积压收款的业务员,一旦发现,公司将从重处罚。 二、应付帐款管理 (一)付款时间: 1.业务款项由部门申请,经过审批后执行; 2.印刷费、版面费等次月20日左右支付(每月出刊后第二日报财务); 3.购置固定资产款项于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后支付。 (二)付款方式: 1.转帐支票,非远期、空头或错误支票; 2.现金; 3.实物或广告,要有公司总经理的批示。 (三)其他:非本公司人员领款时,必须由我公司相关人员带领。 票据管理制度 一、发票管理 (一)申领 1.由申请人在《零星开票通知单》中详细填写部门名称、申请日期、合同号(右上角填写)、企业全称、广告刊登媒体或网刊全称、业务发生具体日期、开票金额、业务性质(广告或信息)、申请人姓名等,交部门经理审批、会计审核后开具。 2.若零星开票通知单中企业名称与合同中的企业名称不相符,业务员需持有双方企业盖章认可的证明(特殊情况可由部门经理签字认可),财务方可开具发票。 3.杜绝开无企业名称发票。 4.杜绝开企业名称不全发票:任何人无权把企业名称缩减至2-3个字。 5.若业务实际发生与合同不符,业务员需持有企业的附加合同或加盖公章的证明方可开票。 6.丢失发票一切后果由业务人员自负,在对方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标明发票号及金额并加盖公章)后,我公司可提供加盖公司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存根联复印件,业务人员因丢失发票或其他原因需要借出发票时,需有书面申请并由各部门经理人员签字,财务人员对于借出发票应进行登记,并及时取回。 7.发票复印件盖章需由部门经理人员、公司总裁批准,财务人员应进行登记并由当事人签字。 8.开发票时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财务人员均应取得公司领导的批准后,才能开具发票。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7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本着“以人为本”原则,建立公平,公正,合理的薪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所有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实现集团公司的经营目标。 第二条范围 本制度依集团人事管理制度制定,集团从业人员的薪资管理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文件规定外,均需依照本制度执行。本制度系集团各事业部及各子公司薪资管理的总则,其中对集团直属各职能部门的薪资管理作了明确的规定。各事业部及各子公司的薪资管理具体办法另见《事业部薪资管理制度》。 第三条权责 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起草、颁布,修订,解释并监督施行,集团各部门、事业部共同执行。 2.修订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意见和集团经营目标调整需要提报修改方案,经集团总裁核准后,方可修订。 3.此制度经集团总裁核准后,正式生效施行。 第四条工资构成与定义 一、业务人员工资 1.底薪。各岗位根据社会平均水准制定的工资标准。 2.奖金:集团公司经营业绩达到一定标准,为奖励员工辛勤工作而设立的薪资项目,奖金设置为月度奖金和年度奖金。 3.其它奖金:建立新客户开发奖等。 二、管理类人员工资 1.底薪:各岗位根据社会平均水准制定的工资标准。 2.加(降)薪:依据集团公司制度和工作流程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加薪或降薪的薪资项目。 3.奖金:集团经营业绩达到一定标准,为奖励员工辛勤工作而设立的薪资项目,奖金设置为月度奖金和年度奖金。 三、定义 1.业务类人员:创造性的拓展工作,其工作直接影响集团公司关键目标的执行效果。集团业务类人员为:销售人员、生产人员 2.管理类人员:持续性的管理工作,可确保业务工作的有效开展,其工作的行为、表现及结果对集团的`总体业绩发生作用。 第五条扣除项目 1.工资收入所得税。 2.社会保险等相关福利个人支付项目。 3.其它必要扣款。 第六条下列情况工资不予扣除 1.按集团公司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的婚假,丧假,公休假等。 2.因公出差者。 3.奉调参加培训。 4.奉派外出考查。 5.其它不必扣款情况。 第二章业务类人员考核 第七条另见《销售人员薪资管理办法》和各子公司的《生产人员薪资管理办法》 第三章管理类人员考核 第八条底薪设置标准(略)、加薪(降薪)办法集团人力资源部每季度根据有关制度、工作流程、奖惩记录等因素做出的薪资调整项目。 1.符合以下任意条件的管理类人员可予以加薪。 (1)连续两个季度人事考评成绩总评90分以上。 (2)季度内获通报嘉奖两次以上者 (3)其它为集团或子公司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并通报嘉奖一次以上者。 (4)年度内工作成果显著,并无任何违纪等不良纪录,且工作满6个月以上者。 2.符合以下任意条件的管理类人员将予以降薪: (1)连续两个季度人事考评成绩低于70分者。 (2)季度内通报批评2次以上者。 (3)季度内累计旷工2天以上者。 (4)实施其它对公司发展不利的行为。 3.管理类人员加薪和降薪级差明细表(略) 4.工作流程:每季度人事考评结束后7个工作日,由人力资源依规定要求将符合标准的人员提报考评组确认,并负责同财务部共同执行。 第四章晋升与降职 第九条晋升(降职)定义:依据集团公司制度和工作流程进行评估,人力资源部提出建议,由考评小组确认其晋升或降职。 第十条管理类人员的晋升与降职 1.符合以下条件可适当予以晋升 (1)职员应符合加薪条件的一并晋升直至高级专员 (2)因工作成绩突出被加薪2次以上的。 2.符合以下条件将予以降职 (1)累计被书面通报批评3次以上者。 (2)连续2次以上降薪者。 (3)季度人事考评成绩低于65分者。 第五章月度绩效奖金 第十一条定义:以体现各级员工个人综合工作表现、行为、成果为基础和体现集团公司整体绩效和营利状况的销售回款比率为依据,依据集团的经营状况确定相应奖金基数为标准,对管理类员工以月度为周期进行的奖励或处罚。 第十二条关于考核的规定 1.考核时间:每月1-10日对上月集团公司整体绩效进行考核并实施。 2.考核权责:本规定要求于每月10日前由营销中心提供上月销售回款完成比率及相关资料至财务部,经财务部测算,报总裁核准后由财务部发放。 3.考核方式:销售回款比率超过计划70%以上,员工享受300元的奖金基数。 4.计算方法:个人绩效奖金额=300×回款完成率(%)×职务奖金系数 第十三条职务奖金系数明细(略) 第十四条以下人员不享有年终奖: 1.月度内旷工1天(含1天)以上者。 2.试用期者。 3.月度通报批评1次以上者。 4.月度内事假3天以上者。 5.有其它不利于公司发展之行为。 6.当月度内离职的。 第十五条作业流程: 1.人力资源部向集团财务部提交职务奖金系数明细。 2.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标准进行测算。 3.计算结果提交总裁经核准后财务部发放。 4.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将过程中的文件存档。 第六章年度绩效考评奖金 第十六条定义:又称年终奖(司龄奖),集团视年度经营状况及员工工作表现,以在集团公司工作的司龄为主要依据发放的奖金。 1.集团高层管理人员由集团总裁确定发放额度。 2.中层及一般管理人员由公司考评小组确定不同职级司龄奖金的单位额度,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依据进入集团公司的时间和其他评比要求计算奖励额。 3.发放时间:年假前一周。 第十七条奖金的计算办法:年终奖金=司龄奖金的单位额度×出勤系数×司龄 1.出勤系数为本年度应出勤天数与应出勤天数的商。 2.司龄奖金的单位额度由集团临时组建的考评小组根据本年度集团整体的经营业绩,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规划等确定的额度。 第十八条以下人员不享有年终奖: 1.年度事假超过1个月以上者。 2.年度旷工超过2天以上者。 3.试用期者。 4.年度通报批评3次以上者。 5.年度内工作时间不足6个月的。 6.其它不利于公司发展之行为。 7.年度内11月30日前离职的。 第十九条作业流程: 1.人力资源部向财务部提交年度员工人事考评成绩累积数据。 2.财务部按照制定标准进行测算。 3.计算结果提交集团总裁核准后财务部发放。 4.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将过程中的文件存档。 第七章薪资保密规定 第二十条目的 集团为鼓励各级员工恪尽职守,且能为集团盈利与发展积极作贡献,实施以按劳分配兼顾公平,薪资制度。为培养以贡献为争取高薪的风度与避免优秀人员免遭嫉妒起见,特推行薪资保密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各级人员不探询他人薪资的礼貌,不评论他人薪资,以工作表现争取高薪的精神 第二十二条各级人员的薪资除集团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及各级直属主管外,一律保密,如有违反,处罚如下: 1.主办核薪及发薪人员,非经核准外,不得私自外泄任何人薪资,如有泄漏事件,另调他职或辞退。 2.探询他人的薪资者,通报批评。 3.吐露本身薪资者,通报批评。 4.评论他人薪资者,予以辞退。 5.若因以上行为造成其它影响者除以上处理外,将视具体情况予以辞退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三条薪资计算如有不明之处,报经直属主管向经办人查明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此制度自生效之日起此前所有相关制度即刻废止。集团将保留根据实际情况对此制度的修改权。 阅读者还阅读过:酒店薪酬管理制度 营销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81、炊事员烹食准备过程必须按照生熟、荤素分别清洗、分开盛放的方式,按时、按质、按量准备食材。 2、根据气候变化及时完善防蝇蚊设施,随时消灭蚊蝇、蟑螂、老鼠等有害动物。使用药物灭害的,要熟悉药物特性,根据害虫习性合理施药,同时对施药区域要做出明显记号和提示,确保安全。 3、炊事员必须了解各种炊事器具和设备、设施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否则不得擅自操作使用。 4、电动炊事器具、设备要经常检查,在通风、干燥处放置。所有电源开关不准用湿手开启,以防触电事故发生。 5、食堂操作间严禁闲人进入。 6、每日下班时必须对水、电、燃气进行检查,确保人走火灭、闸阀、门窗关闭,以防火灾、跑水、燃气泄露灾害及盗窃案件的发生。 7、操作间的冰柜只许保存与公司伙食有关的食品,不得私用。启动各类用电设备前须保证插头、插座连接完好、接地正确;平时严格按照冰柜容积及承重规定储存食品,以防冰柜不制冷或停机,同时不定期进行冰柜除霜及柜内清洁、灭菌工作。发现用电设备问题应及时断电,迅速报修。 8、操作、使用各类用电、用气设备必须严格按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执行,做好安全预防措施,不定期对燃气管路和漏电保护开关进行检查,杜绝违章作业、燃气泄露及漏电保护开关失灵等问题的发生。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9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市集邮协会(以下简称本会)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会及其各县(市、区)和行业集邮协会。 第三条、印章的刻制和启用 一、印章的刻制 1、本会印章的刻制均须报会长批准,由秘书长开具介绍信,到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印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印章的启用 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并向邯郸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备案。 2、印章启用应报会长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第四条、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本会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1、本会公章和秘书处公章由秘书长保管,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人私章分别有会计和出纳保管。 2、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严禁工作人员私自将本会印章带出本会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由用印人填写《印鉴使用签批单》,征得秘书长同意,并经会长批准,由印章保管人陪同前往办理。如确因印章保管人不便陪同的,由借用人填写借据,经会长批准,方可带离本会。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印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秘书长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二、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加锁保存,不可私自托他人代管。 三、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四、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相关印章须停用: 1、本会名称变动;集邮协会印章管理规章制度样本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六、印章停用时须经会长人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秘书处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第五条、印章使用 一、使用范围如下: 1、凡属以本会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本会公章; 2、凡属业务范围内(除会费收取、接受捐助等以外)的加盖秘书处章; 3、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二、使用程序 1、本会业务、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印都须先经秘书处审核、会长领导批准,填写《印鉴使用签批单》后方可用印,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交印章保管部门备案。 2、印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等,印章管理人有权拒印。 3、严禁在空白协议、证明及介绍信上用印。因工作特殊确需用印时,须经会长签字同意方可;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会长汇报用印空白文件的使用情况,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作废,已使用的协议类文件须报秘书处备案。 第六违纪处理 一、违以上规定者,本会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本会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本会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印章保管员应将《印章使用签批单》保存好,每年年底底交秘书处汇总存档。集邮协会印章管理规章制度样本 3、印章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印章的种类 (一)印鉴:公司向主管机关登记的公司印章或指定业务专用的`公司印章 (二)职章:刻有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职衔的印章。 (三)部门章:刻有公司部门名称的印章。其不对外单位的部门章可加注“对内专用”。 (四)职衔签字章:刻有经理及总经理职衔及签名的`印章。 第二条:印章的使用规定 (一)对公司经营权有重关连、涉及政策性问题或以公司名义对政府行政、税务、金融等机构以公司名义的行文,盖总经理职章。 (二)以公司名义对国营机关团体、公司核发的证明文件,及各类规章典范的核决等由总经理署名,盖总经理职衔。 (三)以部门名义于授权范围内对厂商、客户及内部规章典范的核决行文由经理署名者,盖经理职衔签字章。 (四)各部门于经办业务的权责范围内及对于公民营事业、民间机构、个人的行文以及收发文件时,盖部门章。 第三条:印章的监印 (一)总经理职章及特定业务专用章得由总经理核定本公司的监印人员 (二)总经理职衔签字章得核定由管理部主管为监印人员。 (三)经理职衔签字章及部门章得由经理指定监印人员。 第四条:印章盖用 (一)文件需用印时,应先填写“用印申请单”(附表),经主管核准后,连同经审核的文件文稿等交监印人用印。 (二)监印人除于文件、文稿上用印外,并应于“用印申请单”上加盖使用的印信存档。 第五条:各种印章由监印人负责保管,如有遗失或误用情事,由监印人全权负责。 第六条:监印人对未经核准文件,不得擅自用印,违者受处。 第七条:印章遗失时除立即向上级报备外,并应依法公告作废。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101、讲究个人卫生、勤剪指甲、勤理发、不随地吐痰; 2、工作时按要求穿工作服、不吸烟; 3、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要求操作,做到生熟、荤素分别、分餐具加工,防止食物中毒。 4、餐具洗净、消毒后要摆放整齐。 5、按时开饭,根据就餐人员的变化,严格按伙食标准及卫生要求备餐,不断提高烹饪技术,做到色香味俱全,花样、品种多样化。 6、每年按照防疫部门要求进行定期体检并取得健康证,否则禁止上岗。 7、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每周一次大清扫,达到餐厅、厨房无杂物、无异味、整洁干净。 8、了解各种炊事器具和设备、设施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不违规操作使用。 9、按食材购进时间先后顺序使用食材,定期盘点库存,发现食材不足的要及时提出采购申请;发现变质或过期食品要及时报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10、不得以任何理由拿走厨房任何物品。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11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xx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确保子公司业务符合集团公司的总体战略发展方向,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xxxx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子公司”系指xxxx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及相对控股子公司,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即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子公司; (二)控股子公司分为绝对控股的子公司和相对控股的子公司; 1、绝对控股的子公司,即公司在该子公司中所占股权(直接或间接)超过其总股权份额的50%; 2、相对控股的子公司,即公司在该子公司中所占股权(直接或间接)份额低于50%,但因股权分散或其他原因,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其财务报表应合并到公司财务报表之中。 3、参股子公司按《公司法》及该企业《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履行程序,也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子公司的组织管理架构设置最少为二级结构,机构设置必须完善,董事长(含副职)、总经理(含副职)、总监为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助理、各部门经理(含副职)为中级管理人员。 第死条集团公司委派至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管理层,以及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须对本办法的有效执行负责,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五条子公司在集团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地运作企业财产,同时应当执行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六条子公司设经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经理会),子公司经理会成员由 集团公司直接任命。集团公司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高级管理人员,并根据需要对任期内委派或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作适当调整。 第七条子公司应按时召开经营管理会议,会议应当有记录,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须有到会经理会成员和会议记录人签字。 第八条经理会形成决议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将其相关会议决议及会议纪要报集团公司存档。 第九条由集团公司派出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被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对集团公司负责。集团公司派出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集团公司经营计划在子公司的具体落实,同时将子公司经营、财务及其他情况及时向集团公司反馈。 第十条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根据集团公司内部控制的各项管理制度或办法,对子公司的经营、财务、重大投资及人力资源等方面进行指导、管理及监督。 人事管理 第一条子公司人事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 第二条子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劳动法》及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订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本着合理合法原则,规范用工行为。 第三条非经集团公司委派的控股子公司部门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子公司应在其任命后的2个工作日内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四条子公司应结合企业经济效益,参照本地区、本行业的市场薪酬水平,制订有一定竞争性的薪酬激励制度,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五条子公司应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及时将以下信息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一)年度劳动力使用计划及上年执行情况; (二)年度人工成本、工资总额计划及上年执行情况; (三)部门主管人员年度薪资实际发放情况; (四)在公司定员范围内,子公司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 (五)子公司应制定员工招聘录用、辞退及日常管理办法; (六)其他需要报备的人力资源管理相关信息。 第六条集团公司委派到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应维护集团公司利益,忠诚 地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对子公司作出的各项决议和决策。 第七条集团公司向子公司派出的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中出现重大问题,给集团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八条集团公司对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执行绩效考核机制,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每年须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填报绩效考核表,以企业当年设定的战略经营目标为绩效考核标准。 财务管理 第一条子公司财务由集团公司财务部归口管理,财务管理制度与集团公司并轨。 第二条子公司应健全会计机构设置,并配备相应的会计人员。 第三条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实行集团公司财务部归口管理制度。上述归口管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 (一)财务会计人员招聘与使用; (二)资金统一调度。除预留日常生产经营周转资金之外,剩余资金全部上划到集团银行账户; (三)财务会计岗位设置; (四)对财务会计人员的监督与考评; (五)融资行为; (六)集团公司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实行委派制,被派往控股子公司的财务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由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管理。控股子公司不得违反程序更换财务主管;如确需更换的,应向集团公司报告,经集团公司同意后按程序另行委派。 第五条子公司在银行开设账户由集团财务部统一管制。原则上一正三辅,即一个基本结算账户,三个辅助结算账户。确因经营需要增设辅助账户的,必须书面申请报集团财务部批准后方可开设。 第六条子公司应按照集团财务部统一要求,按时上报货币资金结存状况表。第七条集团公司实行年度预算制度,全面预算目标每年编制一次,预算年度 与会计年度相同。子公司财务部门应按照全面预算管理规定,做好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对经营业务进行核算、监督和控制,加强成本、费用、资金管理。子公司超年度预算的费用支出,要严格履行追加预算手续,报集团公司经理会议审批。 第八条子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中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应遵循集团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及其有关规定。 第九条子公司应根据自身经营特征,按照集团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和对外披露会计信息要求,定期报送会计报表、会计报告以及提供会计资料。其会计报表同时接受集团公司委托的注册会计师审计。财务报告分为月报、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 (一)每月(季度)结束后10日内向集团公司财务部报送月度(季度)财务报表及分析(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分析报告及其他内部管理报表等)。 (二)每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向集团公司财务部报送半年度财务报告(除前述财务报表、财务分析之外还应当包括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等)。 (三)每年度结束后30日内(即每年1月30日前),向集团公司财务部报送上年度财务报告。 第十条子公司应严格控制与关联方之间资金、资产及其它资源往来,避免发生任何非经营占用情况。因上述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集团公司有权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制度所述关联方为: 1、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2、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3、前述 1、2项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集团公司及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十一条子公司应根据公司章程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科学安排使用资金。子公司负责人不得违反规定对外投资、对外借款或挪作私用,不得越权进行费用签批。否则,子公司财务人员有权制止并拒绝付款,制止无效的,可以直接向集团公司财务部报告。 第十二条未经集团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提供对外担保,也不得进行互相担 保。集团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应按集团公司规定程序申办,并履行债务人职责,不得给集团公司造成损失。 第十三条子公司不具有独立的重大资产处置权、年度预算外的对外筹资权、对外投资权和对外捐赠权。 经营管理 第一条子公司经营由集团公司投资部归口管理。 第二条子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法律和法规,并根据集团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计划,制订自身经营管理目标,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计划管理体系,确保有计划地完成年度经营目标。 第三条子公司要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内部管理和经营部门职责。根据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工作,制定系统而全面的内部管理制度,并上报集团公司审查备案。 第四条子公司应定期组织编制生产经营情况报告上报集团公司。报告主要包括月报、季报、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月报上报时间为月度结束后10日内,季报上报时间为季度结束后10日内,半年度报告上报时间为每年7月15日前,年度报告上报时间为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 第五条子公司的经营情况报告必须能真实反映其生产、经营及管理状况。报告内容除公司日常的经营情况外,还应包括市场变化情况,有关协议的履行情况、重点项目的建设情况、重大诉讼及仲裁事件的发展情况,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相关情况。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在报告上签字,对报告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六条子公司应于每年度结束前由总经理组织编制本年度工作报告及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由集团公司审核批准后实施。子公司年度工作报告及下一年度经营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要经济指标计划总表,包括当年执行情况及下一年度计划指标; (二)当年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与计划差异的说明,下一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市场营销策略以及相关的管理工作措施; (三)当年经营成本费用的实际支出情况及下一年度计划; (四)当年资金使用及投资项目进展情况,下一年度资金使用和投资计划; (五)集团公司要求说明或者子公司认为有必要列明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子公司应依据集团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制度,接受集团公司督导,建立起相应的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 第八条在经营投资活动中,未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给集团公司和子公司造成损失的,对子公司主要负责人给予批评、警告、直至解除职务的处分,并且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行政事务管理 第一条子公司行政事务由集团公司行政办公室归口管理。 第二条子公司的重大合同、重要文件、重要资料等,应及时向集团公司报备、归档。 第三条子公司公务文件需加盖集团公司印章时,应根据用印文件涉及的权限,按照集团公司《公章使用管理制度》规定的审批程序审批后,方可盖章。 第四条子公司的企业视觉识别系统和企业文化,应与集团公司保持协调一致。在总体精神和风格不相悖的前提下,可以具有自身的'特点。 第五条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协助子公司办理工商注册、年审等工作,子公司年审的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应及时交集团公司存档。 内部审计监督管理。 第一条子公司内部审计监督由集团公司财务部归口管理。 第二条集团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对子公司的审计监督。由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按审计事项组织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子公司除应配合集团公司完成因合并报表需要的各项外部审计工作外,还应接受集团公司根据管理工作需要,对子公司进行的财务状况、制度执行情况等内部或外聘审计。 第四条内部审计主要包括:经济效益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工程项目审计、重大经济合同审计、制度执行审计及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 第五条子公司在接到审计通知后,应当做好接受审计的准备。子公司必须配合对其进行的审计工作,全面提供审计所需资料,不得敷衍和阻挠。 第六条经集团公司批准的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送达子公司后,子公司必须认真执行。 重大事项报告 第一条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由集团公司投资部归口管理。 第二条子公司有义务及时向集团公司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重大合同以及其它可能对集团品牌形象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统称重大事项),由集团公司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在重大事项尚未公开披露前,相关当事人负有保密义务。所有重大事项由集团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第三条子公司所提供信息必须以书面形式,由子公司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并要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条子公司以下重大事项应当及时如实报告集团公司: 1、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收购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2、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3、重要合同(借贷、委托经营、受托经营、委托理财、赠与或受赠、承包、租赁、担保等)的订立、变更和终止; 4、大额银行退票; 5、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 6、遭受重大损失(包括施工质量,施工安全事故等); 7、重大行政处罚; 8、债权、债务重组; 9、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10、监管部门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上述子公司需报告集团公司的重大事项,由集团公司行政办公室另行制订办法,进行具体规定。 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 第一条子公司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由集团公司投资部归口管理。第二条为更好地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发展战略,逐步完善子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集团公司建立对子公司的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制度。 第三条集团公司对子公司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经营目标考核责任人为子公司的负责人。 第四条集团公司每年根据经营计划与子公司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并建立健全目标指标考核体系,对高层管理人员实施综合考评,依据目标完成的情况兑现奖惩。 第五条子公司中层及以下员工的激励考核和奖惩方案,由子公司自行制订,并报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备案。 投资管理 第一条子公司投资由集团公司投资部归口管理 第二条公司未经集团公司批准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对外投资活动。经集团公司批准的子公司投资项目应遵循合法、合规、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严格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率。投资决策必须制度化、程序化。 第三条本制度内所称的投资,是指子公司用现金、实物、有价证券或无形资产等实施投资的行为,包括对外投资(含设立下一级全资子企业或全资、控股、参股子企业;受让股份;收购兼并;合资合作;对出资企业追加投入等);固定资产投资(含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金融投资(含股票投资、证券投资、期货投资、委托理财等);对外担保;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第四条子公司在报批投资项目前,应当对项目进行前期考察和可行性论证,在确定符合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方向的前提下,向集团公司投资部提交以下材料: (一)项目建议书或投资方案; (二)项目论证意见书或项目审查报告; (三)投资事项基本情况说明; (四)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合作方的基本情况说明和相关证明文件; (六)拟签订的相关协议文本; (七)项目投资概算; (八)财务意见书和法律意见书; (九)项目涉及的其他专业报告(如审计报告、评估报告); (十)集团公司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第五条子公司投资项目的申报审批程序为: (一)子公司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 (二)子公司经理会讨论、研究,子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 (三)将子公司经理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会同书面报告及集团公司所需材料报送集团公司投资部。 (四)集团公司投资部认为必要时可要求子公司聘请审计、评估及法律服务机构出具专业报告,费用由子公司支付。 (四)集团公司投资部认为可行的,提交集团公司按《xxxx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得到批准后,由子公司负责实施。 第六条子公司应确保投资项目资产保值增值,对获得批准的投资项目,申报项目的子公司应在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对投资项目的进度、投资预算的执行和使用、合作各方情况、经营状况、资金使用状况、存在问题和建议等每季度汇制报表报送集团公司投资部。 第七条子公司在具体实施投资项目过程中,必须按批准的投资额进行控制,因项目实施需要,项目预算超过集团公司批准投资概算,子公司必须上报集团公司投资部,由集团公司投资部分析审核后上报集团公司经理会审批。 第八条子公司应在完成该投资项目全部投资工作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将实施结果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九条投资形成的产权或固定资产,由产权持有单位按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并将相关文本证件正本报集团公司投资部留存备案。 第十条子公司未经集团公司董事会批准不得进行委托理财、股票、利率、 汇率和商品为基础的期货、期权、权证等衍生产品的投资。 第十一条经集团公司董事会批准的股票、证券投资项目,必须执行严格的联合控制制度,即至少要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操作,且证券投资操作人员与资金、财务管理人员分离,相互制约,不得一人单独接触投资资产,对任何的投资资产的存入或取出,必须由相互制约的两人联名签字。 第十二条出现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集团公司可以经清算程序后收回对外投资或转让对外投资: (一)该投资项目经营期满; (二)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使项目无法继续经营; (三)合同规定投资终止的其他情况出现或发生时; (四)投资项目已经明显有悖于集团公司经营方向的; (五)投资项目出现连续亏损且扭亏无望没有市场前景的; (六)由于投资项目需要追加投资,对追加投资部分未能通过审批的或自身经营资金不足急需补充资金时; (七)转让投资符合集团公司的经济利益的;(八)集团公司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情形。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121、主题与内容 本制度规定了资金的归口、分级管理、资金的日常管理、借款与支付、月度资金计划的管理、现金管理。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资金管理。 3、管理原则 归口管理、分部负责、限额使用 4、月度资金计划管理 4.1月度资金计划的编制 a.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任务和实际情况,编制本部门下月度资金使用计划、填写《月份资金计划申请表》并于当月25日前提交财务部。 b.财务部汇总各部门资金计划后呈交总经理审批,并以审批后的资金使用计划为依据进行项目审定和资金使用监督。 c.资金计划编制要求:具体、细致按部门分项目进行;分清事情轻重缓急,按生产优先的原则将有限资金进行合理配置。 4.2.资金计划的实施 a.财务总监应对各部门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量入为出、按计划使用;对于各部门的超支项目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付款。 b.对于资金计划内没有安排又必须要办的项目,项目经办部门应提出资金追补计划报财务部备案并征得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支出。对未按以上程序确定的计划外项目财务部拒绝付款。 5、借款 5.1借款程序:申请人根据任务所需资金填写借支单,交部门经理审核、财务总监复核、副总经理复核、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办理相关手续。 5.2因工作原因需要借支备用金的,每年12月31日前归还;出差及临时性借支人员应在帐目冲销当日还清相应借支款项,经核查未及时归还的的个人借支于当月工资中扣除。 6、原材料、助剂等采购资金支付的管理 6.1供应部按月度资金计划管理规定,根据下月的销售计划编制和申报资金使用计划呈总经理审批。 6.2财务部根据总经理审批的资金使用计划和销售周计划报表合理地安排资金。供应部应及时追缴发票,月度内付款应在一个月内追缴发票。 6.3单次付款由供应部填写资金支付申请后,呈交部门负责人审核(根据已掌握的价格标准)、财务总监复核(根据是否符合财务纪律和制度)、副总经理复核、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办理支付手续。 6.4采购人员报帐时经济业务在1000元以上的应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开具现金支票或直接支付现金。 6.5财务部根据物管部提交的原料入库数与回发票情况进行核对,主要审核发票的金额、票面金额与数量、价格是否相符,发票的真伪等等。 7、其他部门资金支付的管理 7.1申请人拟制费用申请报告,报告内容须注明申请资金原因,并写明各项使用资金的明细; 7.2报告提交部门负责人审核(根据月度资金计划管理规定或根据临时下达的任务)、财务总监复核(根据是否符合财务纪律和制度)、副总经理复核、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办理支付 手续。 7.3财务部办理支付手续时应遵循生产优先的原则,合理配置资金。 8.在各经济活动中尽量采取转帐方式进行结算,减少使用现金。 8.1允许使用现金的范围如下: a.各种工资性津贴、中晚班费、加班费等; b.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c.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包括颁发给个人的科技、质量、生产及其他特殊贡献的各种奖金); d.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用; e.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f.确需现金支付的其他现金支出。 8.2转帐结算凭证在经济往来中具有同现金相同的支付能力,会计人员在公司购销业务结算中不应区分结算形式的优劣,更不能拒收支票、银行汇票、承兑汇票和本票等结算票据。 8.3根据业务需要,财务部另设备用金领用制度: a.出纳人员按实际业务发生在备用金限额内支付现金,同时建立备用金支付的台帐,逐笔登记备用金支付情况,包括经济业务类型、金额、经办人签字等,并及时结算备用金往来,补充足额备用金。 b.原则上不允许以本单位名义开具现金支票时,不允许开具空头支票。 8.4出纳人员收到货款现金、废品收入现金、押金等应及时开具收据,将现金按业务内容填制解款单存入就近开户行,不能擅自存入保险柜,以免造成被盗的损失,更不能与备用金混在一起。 8.5营销分公司严禁坐支货款。如发生费用支出时,应从营销公司核发的'费用包干定额中支付,收到的货款现金应及时存入专款户,在一个工作日内及时汇回总公司指定的存款帐户,否则按挪用公款论处。 8.6为保证现金和存取款人员的安全,凡公司一万元以上的现金存取款业务必须有陪同人员在场,同时,应安排使用本公司的交通工具进行现金存取款业务。 8.7发放工资由综合管理部上报工资总额、人力资源办公室上报当月考勤异动,报财务总监审核、副总经理复核、总经理批准后通过银行转帐发放至个人工资存折中,原则上不允许以现金方式发放。 9.其他 9.1为了加强资金使用的计划性,便于平衡收支计划,对各类资金的支付应分别对待; 9.2各部门用款后月末应及时报销,不按规定时限报销的按挪用公款论处; 9.3市内采购及零星采购应在本月度以内报销发票,原则上不做暂估入帐,特殊情况书面说明,否则每日按付款金额的1‰处罚经办人。 9.4各部门或个人都必须无条件支持和配合财务部的工作,以便最大限度地管理好、使用好资金,加大资金使用的计划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9.5费用超支部分由部门、个人自行承担。 9.6挪用公款除返还欠款外,还将给予除名处理,且公司保留诉讼的权利。 10.本制度自7月1日起执行。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13第一节工作时间 1、职能部门上班时间: 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8:00。 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30。 3月—8月实行单双排休工作制,9月—2月实行两单一双工作制,周末由部门安排值班人员; 2、销售类、销售管理类、电子商务管理及其它不能完全以时间来衡量工作绩效的岗位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备案不定时工作制及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具体上班班次及时间详见排班表; 3、公司联营专柜员工,由于经营需要派遣至零售卖场(超市、百货)工作的员工、须遵守卖场考勤管理规定,如违反卖场考勤管理规定致使公司被处罚或商场开除,公司将做出同等处理。 第二节考勤规则 1、迟到、早退、旷工的界定。 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工作时间未经批准擅自不到或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旷工。 2、打卡规范 一、公司总部员工实行上、下班打卡管理制度,各卖场(专柜)营业员须依照卖场营业时间正常上下班。 二、因出差未打卡、上下班忘记打卡者,应于每周一上午统一提交部门直接主管审核,并由本部门内勤集中填报签卡原因,报送人事行政部经理签卡(如因出差,需附上出差申请单)。否则,均以旷工论处。 三、专卖店及各卖场人员的考勤由各部门指定考勤人员填写考勤表并统计,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表提交至人事行政部。原始考勤表填写要求工整、规范。 四、各部门考勤表逾期未交的(每月5日之前),对部门经理、相关业务人员及考勤人员各处以每延迟一天10元的罚款,如遇节假日可顺延2个工作日交回人事行政部。 五、如员工上班时间遇迟到时,须打迟到卡,严禁不打卡或采取其他变相的方式获得签卡(如用换休条冲抵),一经核实,将视为弄虚作假行为,一次性处罚50元/次。 六、特殊人员须经公司总经理特许批准,并在人事行政部备案后,不做考勤监管,凡是未经总经理特批的.岗位人员,不得以其他形式签卡;部门经理不得在考勤卡上签卡(只能在《员工异常考勤签审表》上签字审核)。 七、跨部门借调人员做短期工作支持的部门应事先填写《人员借调单》并作好相关人员的考勤记录,被借调人员出勤在三天内的,仍由原部门核算并承担该员工的工资;三天以上的原则上由借调部门负责核算并承担该员工的工资。 八、公司所有员工的考勤统一归口人事行政部管理,员工考勤异常签卡须经人事行政部经理签核有效,各部门须配合执行。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14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费用开支包括维持公司日常营运的所需的开支(如:租赁费用,办公费用,车辆使用费,业务招待费用、市内交通费用、差旅费用以及薪资奖金等相关费用),但不包括成本项下的开支(如:广告费用,材料采购和工程费用等开支,成本开支管理制度另行规定)。 第三条:XX集团的费用开支从小帐户列支并实行一支笔的审批制度,各公司的费用开支在该公司总经理授权范围内的,由该公司总经理审批,集团公司总裁授权职能部门和项目公司负责人的,由被授权人审批;在授权范围外的,由集团公司总裁审批。 第四条:XX集团费用开支实施预算管理,各公司必须做出年度费用开支的预算,报集团公司审批后执行;各地区公司总经理有权在整体预算不突破的情况下,灵活安排各个月和季度的费用开支计划;各公司应于每个月的成本分析会上确定下个月的费用开支预算,并报备集团公司财务部。 第五条:对于预算计划内除薪资奖金外的费用开支的审批权限与程序: 1、费用当事人填写费用报销单或付款申请书(见附表一、二); 2、在填制费用报销凭证时,要按费用类别分别列支; 3、部门经理审查并签字后送交财务部审核; 4、主管会计对费用报销单或付款申请书进行统一编号并审核签署意见后送交财务经理审核确认,之后呈报总经理,或被授权人批准;超过授权审批金额的,须经集团总裁与财务总监联签批准; 5、费用的事项与金额在授权范围内的,由各公司被授权人审批,授权范围外的除各公司总经理审批外还要报集团公司总裁审批; 6、已审批过的费用报销单或付款申请书,转到各公司财务主管签阅后,交由出纳办理付款手续;如公司没有另设财务主管,则直接返回到出纳处办理付款手续; 7、出纳付款前核对各原始票据,并复核付款金额,正确无误后将相关款项支付给经办人,同时将已付款的原始票据加盖付讫章,并将已编号的费用报销单或付款申请书存档保管; 第六条:薪资奖金的审批权限与程序: 1、薪资奖金在年度预算额度内的,每月未人力资源部专人负责核算,然后送交财务部审核,财务部审核无异议后,送各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发放当月薪资奖金; 2、人力资源部门应将总经理鉴署的所有员工的薪资结构表、薪资调整表,加班表等与工资计算相关的资料原件报备财务部存档; 3、超过年度预算额度的薪资奖金报集团总部追加预算后方可发放; 4、在公司总经理授权范围外的薪资调整应报集团总部审批。 第七条:超出年度预算的费用开支应报集团公司追加预算额度后方可按上述程序审批,否则财务部有权拒绝支付该款项。 第八条:费用支出的有关规定: 一、办公费用 办公费用由办公室统一采购、集中向财务部报销。各部门把经审批的办公购物申请表(见附表三)报办公室,办公室每月汇总的办公费用计划抄报财务部一份,由财务部监督执行。 二、业务招待费 各部门员工(包括部门经理)因业务需要招待宾客,应事先填制《礼品/业务招待申请表》(见附表四),详细填写招待对象、预计金额及时间,一事一单,不得与其他费用项目混合报销。按金额范围报总经理或其他被授权人批准,并严格掌握不得超支,特殊情况外出联系业务临时发生业务招待费的,应电话口头申请,于次日补办手续(遇周末和节假日顺延)。 三、市内交通 1、公司员工外出联系业务、工作一般以公交车、中巴为主,特殊情况下,经部门经理同意,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出租车费用。 2、在报销出租车费时,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见附表五),所有的车票反面均需注明起止地点和原因,以便审核。 3、因工作需要,公司已经为其配备专用车辆的部门经理或员工,原则上不允许报销市内交通费,特殊情况须由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 四、外埠差旅 1、员工因公出差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核签字,总经理或其他被授权人批准。 2、出差人员可凭批准的申请单向财务部办理暂借款手续,填写《暂借款申请单》,预借金额由财务部根据路程远近,时间长短核定,呈送总经理或其他被授权人签字同意后,方予借款。 3、出差期间的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归为外勤补贴均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实行分项计算、总额包干、调剂使用, 节约归己,超支自理的办法。 4、凡出差到异地超过半个月以上的,按本出差补贴标准的80%报销,超过一个月以上的,按长期外派人员待遇报支。 5、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实行包干使用,不再凭据报销。乘坐往返机场或火车站等的交通费用不属包干范围,凭据另外报销。 6、出差人员如自带交通工具或由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则不予报销出差地市内交通费用。 7、如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提供食宿的,交通费用据实报销,其它补贴取消。 8、员工出差返回公司,应在三天内到财务部办理结算手续。财务人员按公司规定标准,认真审核报销单,超过标准的支出,个人自理。暂借款如有剩余,必须于结算时返还给公司,否则下月工资中扣除。 9、因公出差发的邮资、电话费(因业务而发生的)、行李寄存费,必须在票据上注明原因一同报销。 10、长期外派人员或驻外机构人员,其住宿原则上应租房解决。每月补贴生活费(视具体情况定)。当地招收的员工,不享受生活补贴。 11、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住宿标准及补贴标准依各地公司具体情况而定。 第九条:其他事项: 1、本制度之修改须经董事会讨论、批准。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集团公司财务部。 集团成本开支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成本的控制,提高经济效益,合理有序的安排资金的运用,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成本开支的范畴 本制度所指的成本开支的范畴是指除费用开支管理规定中所指的维持公司日常营运的费用以外的.开支。(包括土地及拆迁费用、前期费用、建筑安装费、基础设施费、公建配套费、以及项目所承担的贷款利息等)。 建立综合开发核算体制,搞好经济核算,降低开发建设费用。 第三条成本开支的预算 根据公司成本分析会的制度,各项目公司按照集团公司的年度战略,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和工程进度,报集团公司审批后执行。各地区公司总经理有权在整体预算不突破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各个月和季度的成本开支计划。每月各公司工程部门编制“经营预算表”确定下个月的成本开支预算,于财务部汇总在每月初的成本分析会上确定,并报备集团公司财务部。 第四条成本开支的帐户管理 本制度所规定的成本开支原则上必须从大帐户列支。如遇特殊情况,在总经理授权审批的额度以内的,可以从小帐户临时列支,但财务部应做相应的台帐备查。 第五条成本开支的审批权限 所有的成本开支审批实行一支笔制度,各公司的成本开支在该公司总经理授权范围内的,由该公司总经理审批,或由总经理授权的被授权人审批;在授权范围外的由集团公司审批。 第六条成本开支审批的一般程序 1.工程预付款的支付,必须有工程施工合同的依据,付款前必须按合同取得施工承包单位履约预付款保函或保证金的手续依据,未办理保函或保证金手续的不得支付预付款。 2.所有成本开支的付款都应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不得提前预付或超付款项; 3.集团下属各房地产开发公司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甲供料),要有验收报告,并附有规划设计部、工程部、成本合约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联合签名(签单格式由集团工程部制定) a)需验收后支付的工程款,要附有验收报告并有规划设计部、工程部、成本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联合签名(签单格式由集团工程部制定) b)支付精装修项目工程尾款时,要有权威机构的环境卫生检测报告 c)支付最后一笔项目工程款时,应审查工程款发票是否包含保修金,未含保修金的不予支付。 d)支付保修金时,应附有《保修服务情况征询表》(见附表四)并由成本部、工程部、物业管理部门及项目总经理联合签名。 4.合同项下的付款由经办人填写付款申请书,部门经理审核后送交财务部; 5.财务部门参照合同核对后,送公司总经理审批,超出授权范围的,再送集团公司总裁审批; 6.出纳人员凭审批后的付款申请书办理支票,由经办人员签领; 7.以上流程对于建筑安装工程款项,除按照合同条款约定外,经办人员还必须附有经会签过的《工程款拨付签证程序单》(见附表一)或工程决算单;如因原设计图纸修改等原因导致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致使工程成本发生变化的应在该合同后另附《施工图变更签证表》(见附表二); 第七条特殊事项的审批 1.对于土地相关费用、前期的交易规费以及市政配套费用等向政府部门支付不全部具有合同的款项,可依照政府规定或相关文件办理; 2.对于应缴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税及预征的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由各公司财务部主管会计精确计算后,将当月申报税款填列付款申请书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划转至纳税帐户,税务申报后自动转帐。 3.银行贷款利息支出由所贷银行每季度末按照贷款合同利率自动扣款,财务部应在每月末预提当月的利息支出。 第八条超出预算外的成本开支应报集团公司追加预算额度后,方可按上述程序审批,否则财务部有权拒绝支付该款项。 第九条本制度之修改须经董事会讨论、批准。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集团公司财务部。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15集团公司库房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xx集团库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公司的库房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库存物品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单位内所有库房安全的管理,单位下属其他机构。 《xx集团库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公司的库房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库存物品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单位内所有库房安全的管理,单位下属其他机构的库房部门,应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单位行政负责人的职责:单位行政副总对单位的库房安全事宜的审批和总监督,负第一责任。 第四条库房的'监督与管理:单位办公室对库房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负主要责任。 第五条库房部门职责:库房部门负责库房安全的自检和执行。 第三章库房设备安全管理 第六条设备管理 一、设备应有专人管理,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对于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库房部门应及时向单位领导反映,进行有计划地改造和更新。 二、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四章库房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条库房负责人为主要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库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库房管理部门应把库房作为日常安全巡逻、例行安全检查的重点,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八条库房管理部门应协助库房做好定期消防演练,提高库房员工消防意识。 第九条易燃易爆物品与一般物品或化学性质、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同一库房或同室存放。 第十条原则上严禁各类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用品的存放。 第十一条库房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禁止带入火种。物品入库前必须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第十二条库房内禁止吸烟,禁止煮食及用火取暖,并禁止使用明火。 第十三条人员离开时必须关掉电源,不准加设临时线路。 第十四条库房应当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必须设置在显眼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并有明显标识。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杂物,并确保任何时候都完好、有效。 第十五条库区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严禁堆放物品。 第十六条一旦发生火灾时,要及时报告公司管理部门,同时组织人员扑救,并打火警电话119报警。 第五章人员管理 第十七条对新入职员工、实习人员,库房管理部门必须先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 第十八条对改变工种的员工,必需重新进行转岗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六章检查制度 第十九条坚持定期和不定期的库房检查制度。单位办公室负责组织检查,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填报《库房检查表》(附表1);库房部门每月检查不得少于一次,填报《库房检查表》;库管员每周检查不得少于一次,填报《库房检查表》。同时还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 第二十条库房应保持清洁卫生,库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打扫卫生。 第二十一条库管员应做好物资的登记和保管工作,定期清查盘点库存物资,做到台账和实物相符,数量准确,质量完好。 第二十二条下班前要关闭门窗及电源,做好安全检查,确保物资安全。 第二十三条做好仓库防鼠、防虫、防潮等安全和卫生措施。 第二十四条对于长期积压物资应当进行清理,库管人员应向上级领导进行汇报。积级开展废旧物资的回收整理,合理利用闲置物品,做好积压物资的处理工作。 第七章出入库管理 第二十五条物品入库时,库管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一律不得接收入库,应退回供货单位,并及时向单位领导反映情况。 第二十六条物品出库时必须办理出库手续,凭单(出库单)出库,任何时候均应严格按照先办出库手续后发放物品的先后顺序,严禁先出物资后补手续,严禁无凭发放。领取人和库管员应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发放;库管员应准确填写出入库登记簿。 第八章记账与盘点 第二十七条库管员应妥善保管好出入库凭证和出入库登记台账,记账要求字迹清晰,账、物及出入库单据产品名称型号一致。 第二十八条库房物资若有损失、贬值、报废等情况发生,库房部门应及时向所在单位领导汇报。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未经批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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