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单位年终考核方案 |
范文 | 单位年终考核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单位年终考核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单位年终考核方案1事业单位是依法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公益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组织,这一定位决定了事业单位所应具有的四大特征,即:依法设立、从事公益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社会组织。 从事公益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是事业单位最重要的特征,由此也决定了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与企业的绩效考核有着本质的区别,它不能简单地以利润和经济成本为目标,而是要衡量所提供的公共服务的社会转移价值,而这种衡量存在三个较大的难点: (一)难以确定:所谓难以确定,就是公共服务的评价标准难以确定,比如中小学教育质量,我们希望中小学为社会提供素质教育,但什么是素质,如何衡量素质,目标难以确定,于是,多数教育管理部门以分数和升学率作为评估学校教育质量的指标,因为这一指标容易确定,但遗憾的是,这种容易确定的、明确的指标,却往往不能代表事业单位的设立使命。 (二)难以量化:所谓难以量化,就是公共服务的评价标准难以完全定量衡量,比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健康服务与健康教育,而由于区域的不同、服务对象的不同,对此项工作的考核标准就比较难以量化,考核就有一定的难度。 (三)难以衡量:所谓难以衡量,就是公共服务的评价数据难以计算和获取,对于企业来说,产值、利润、合格率、成本等都可以通过企业的财务信息获得,而事业单位则不然,一是有些工作的效果要经过较长的时间才能显现,二是针对公共服务的考核往往要引入社会评价的方式,要选择相当数量的样本进行调查,实现成本较高。 正因为此,事业单位普遍感觉绩效考核推行起来的难度很大,而本次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改革又将考核的问题再次推上了桌面-既然是绩效工资,必然要有配套的绩效考核体系,产生考核结果,并将结果应用于工资的发放。这一矛盾如何解决?集多年为企事业单位设计绩效考核方案的经验,笔者认为,事业单位启动绩效考核,不一定要求面面俱到、非常完美,但必须把握好“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即:以绩效改进为中心,以程序公平与标准公平为基本点。 (一)以绩效改进为中心。 客观地看,相对于企业绩效考核,除少数相对市场化的单位之外,绝大多数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还处于起步阶段,许多单位的干部、员工甚至还不能完全区别绩效管理、绩效考核、考评、民主测评、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概念,因此,对于多数事业单位来说,第一轮的绩效考核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更多的是绩效管理概念的普及、理解与导入。在这一阶段,我们特别需要向全体人员灌输的概念是:绩效管理是一个循环,自绩效计划开始,经过绩效辅导、绩效考核、绩效反馈到考核结果的应用,形成了一个闭环;经总结提高后,进入下一轮绩效循环;在这一过程中,组织绩效呈螺旋上升的趋势;而绩效管理的目的,正是促进被考核者达成目标,并实现绩效的持续改进。其中,考核只是绩效管理的一个环节,绩效工资只是绩效考核结果的一种应用方式,考核不是目的而仅仅是绩效改进的手段。 有了这样的指导思想,大家就会把目光聚焦在如何实现绩效的改善上面,而不是把考核结果仅仅当作分配的依据,而过分关注其公平性。客观地讲,绩效考核的结果不可避免地存在非量化的、非可控的、非绝对公平的因素,即使是企业的绩效考核也是如此,事业单位的考核更是无法做到,因为公共服务的价值和质量本来就难以衡量,在不同区域、不同社会环境下、针对不同目标群体的服务更加难以建立完全公平的评价标准。此外,即便这样的标准可以找到,取样、清洗、计算的成本也将非常之高,可能导致绩效考核这一管理活动的投入产出比过低,无法长期持续。 (二)程序公平。 所谓程序公平,即绩效管理的体系科学公平,程序规范公正,结果透明公开。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首先要做到程序公平。之所以这样说,基于三个考虑: 首先,事业单位的性质决定了其考核指标的量化程度低、标准化程度低,在这样的前提下,如果再不能很好地解决程序公平问题,则考核的公信力将大受影响; 其次,绩效考核体系的建设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积累和摸索,而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刚开始全面推行,案例、经验、数据库等都不完善,因此,需要先从程序的规范入手,因为程序的规范难度相对较小; 第三,通过程序的固化,可以引导全员观念的转变,由传统的为发奖金而开展的年终考评转变为为实现目标而进行的绩效管理。 实现程序公平,首先需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其次需要通过培训令大家理解、认同绩效管理的意义与目的,第三要设计科学、规范、可操作的程序,第四要引入软件等方法,将绩效管理程序固化、标准化,使之能够可持续执行,避免“一阵风、运动式”的绩效考核。 某公积金中心绩效考核体系的建设中就充分体现了这一思想。首先,通过对国内外同行业的调研、考察,公积金中心系统规划了绩效管理的工作框架,明确了绩效考核的层级关系,以及绩效管理的基本流程。根据中心的工作特点,采用了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定量指标跟实际工作量相结合计算,定性指标采用360度评价打分,分为a1/a2/a3、b1/b2/b3、c、d八个标度,针对每个标度设计了可供参照考核的评分标准,使得打分更加准确、便利。同时,该中心在咨询公司的协助下,适时导入了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使得绩效管理工作格式化、标准化、程序化,大大降低了绩效考核的工作强度,提高了考核体系的可用性。 通过上述措施和技术,该中心实现了绩效管理程序的公平化、标准化,考核工作得到了全体干部、员工的认可,有效地推动了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改善,也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高度认可。 (三)标准公平。 所谓标准公平,对于绩效管理的要求则更高,它要求绩效管理的目标能够转化为一套具有领先性、体系性、可操作性的指标和标准并有效分解到被考核单元(组织、部室、岗位),同时,通过配套的数据收集与管理体系,对每个被考核单元给出客观、公平的评价。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的终极目标是要做到标准公平。所谓标准公平,体现在四个关键点: 首先,一个绩效管理良好的组织,其绩效考核的整体指向必然是组织的战略或经营目标,因此,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工作要做好,首先要有单位的战略或年度目标,因为这才是绩效考核真正的目的和方向。应该说,这方面事业单位的基础还是有的,一般都有每年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这是一个很好的基础条件。 其次,需要有一套程序、一个部门或岗位负责分解上述目标,形成针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科室的考核指标,我们称为“战略解码”,这项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每个季度、每个月都需要跟踪指标的完成情况、并根据环境变化进行调整。 第三,需要建立分层分类的岗位考核指标库,以及针对科室负责人的绩效考核培训体系。只有分层分类,才能体现不同岗位的工作责任和工作特点;而科室负责人是绩效考核的中间层,只有这一层级的管理人员熟练、技巧、规范地使用绩效考核的方法,才能够把单位给予自己的考核压力有效地传递到基层,并根据表现给予每一位员工科学、客观的考核结果。 第四,需要建立一套数据的收集和评估程序。需要财务和相关业务科室提供的数据,要明确责任人、数据提交时间、数据报送口径;需要考核小组、述职会或360度评价的,要建立尽可能详尽的评价标准或“目标锚”;需要外部评价的,要做好外部评价机构的选择、管理和审核工作。 当然,绩效标准的建设非一日之功,需要长期的实践、积累与调试,从而找到考核精度与考核成本的平衡点。 单位年终考核方案2一、考评原则。 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全面考核、注重实绩”的原则,客观反映公司所属各部门的工作业绩和工作目标执行情况,以及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果。 二、考核对象: 全体员工(不含公司总经理)。 三、考评组织: 考评小组成员由等同志组成。考评小组负责指导考评工作、审核考评结果等,人事行政部具体组织实施考评工作。 四、考评方法: (一)考评前,要求全体人员撰写年度工作总结,作为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 (二)员工年度综合考评。 结合考虑员工工作业绩考核和综合表现考评情况,工作业绩考核平均得分占年度综合考评的60%,综合表现得分占40%。即:年度综合考评得分=工作业绩考核平均得分*60%+综合表现考评得分*40%。 1、工作业绩考评内容:即《20xx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2、综合表现考评内容。主要考核员工工作态度(15%)、工作能力(25%)、忠诚度(15分)、团队精神(15%)、创造性(15%)、组织纪律(15%)等方面情况(详见:员工年终考评表)。 3、综合表现考评权重。员工自评占10%,互评占20%,直接上级评价占40%,总经理评价占30%。 4、汇算计分。人事行政部根据相应权重计算出年度综合考评分,报考评组审核评定。 (三)、公布考评结果,发放年终奖。 年度综合考评结果分为A、优:90分以上;B、良:80-89分;C、合格:60-79;D、不合格:60分以下。 考评结果为A者,全额发放年终考评奖;考评结果为B者,发放年终考评奖的90%;考评结果为C者,发放年终考评奖的60%;考评结果为D者,不予发放年终考评奖。 五、相关事项规定: (一)考评结果将作为员工岗位聘任、评先评优、奖励等方面的依据。 (二)年终综合考评后,由公司研究适当计发年终考评奖,并确定具体金额。 (三)对被评为先进员工、优秀员工、明星员工的,经公司研究,可给予一定的奖励金额。 (四)对连续二年被评为优秀员工、明星员工的,经公司研究决定,可优先晋升、加薪。 (五)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对公司有重大贡献、创造较大的直接或间接效益的员工,由总经理决定给予一定的奖励。 六、时间安排: (一)x月x日前,撰写个人述职,完成员工自评、互评。 (二)x月x日前,公司组织考评工作,人事行政部汇算计分,考评组审核评定并公布考评结果。 七、其他事项。 (一)各员工在对一年来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的同时,还要检查尚有哪些工作未完成,对未完成的工作应在春节前加以落实,努力做到今年任务圆满完成。 (二)员工在年终考评测评中应秉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认真负责的态度,如实反映自己一年来的工作表现,做到不随意应付,不弄虚作假。部门对员工的考评也应做到客观、公正。 单位年终考核方案3为了打造职责明确,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机关,充分调动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根据《国家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机关管理相关制度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所有在岗的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聘用工作人员。具体为: 1、镇党政机关公务员(含财政所、司法所工作人员); 2、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柏山渠管理所、国土所、合管办、林业站工作人员); 3、镇聘用工作人员(指属于镇机关管理的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 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 三、考核办法 镇党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聘用工作人员考核实行100分制。 1、全体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聘用工作人员相互测评占25分(80%以上人员参加测评,结果有效); 2、村书记(第一书记)、主任对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聘用工作人员的测评占25分(80%以上人员参加测评,结果有效); 3、党政班子成员对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聘用工作人员的测评占40分; 4、考勤制度执行情况占10分。 四、考核计分办法 测评分值计算:按有效票数,1个优秀票计1分,1个称职票计0.8分,1个基本称职票计0.7分,1个不称职票计0.5分。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得分,总分÷有效票数×标准分值=测评分。 考勤分值计算:根据全年度考勤情况,每缺勤一天扣0.1分,扣完为止。病事假按国家人社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核等次的确定 1、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的中层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分别确定等次;镇聘及其他工作人员单独确定等次。 2、每一类工作人员分为四个等次类别:一类为优秀工作人员,占人数20%;二类为比较称职工作人员,占75%;三类为一般称职工作人员,占5%;四类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工作人员,不设特定比例。具体考核等次的确定是按每位工作人员考核总得分排名顺序来最终认定,一、二、三类等次人数均按四舍五入确定具体名额。第四类工作人员不受名额限制,考核分值低于60分直接确定为基本称职,因违法、违纪被组织、人事、纪检、司法部门查实或查处定性的工作人员,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3、到村、居任职人员按编制情况分别参加镇中层干部考核评比。到村、居任职人员所在村(居)被镇对村目标管理考核一票否决的,其不得评优(即一类工作人员)。 4、在一类工作人员当中,党政机关公务员取得分总排名前13%位次人员,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取得分总排名前15%位次人员(具体比例根据县对镇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作为单位年度优秀工作人员上报县人社局,中层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仍然按比例分别计取(“四舍五入”)。 六、附则 1、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考核等次确定,依据县委组织部考核情况确定。 2、本办法由镇考核领导组负责解释。 单位年终考核方案4一、考核的指导思想及原则 为了全面掌握中层干部和护士长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进一步规范中层干部考核工作,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系统的考核体系,更好的激发中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能,从而建设高素质的中层干部队伍。 考核工作通过动态跟踪管理,实行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中层互评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各层面分别赋予不同分值权重进行管理考核,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考核组织领导 成立医院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三、考核范围 中层干部和护士长。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与岗位实际相结合,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核工作业绩。 1、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表现。 2、能: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3、勤:主要考核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及勤奋敬业等方面的表现。 4、绩:主要考核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产生的效益。 5、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五、考核等次及标准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各等次的考核标准是: (一)优秀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 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3、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4、工作实绩突出; 5、清正廉洁。 (二)称职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2、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3、工作责任心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4、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5、廉洁自律。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2、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一般; 3、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5、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4、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六、考核基本程序 (一)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 (二)按照自上而下、全方位立体式考核。 1、领导测评。 2、护士长、中层干部互评。 3、科室职工对科长、护士长管理测评。 七、具体操作 (一)平时考核。平时考核既是年度考核的基础,同时,也是任期考核的重要依据。通过对岗位目标和要素细化,进行月度、季度或阶段性重点工作的考评。 1、领导测评。由党办人员每月向院领导发放一次包括护士长、中层干部在内人员的工作情况测评表,填写后投入票箱,然后统计计算出分数后汇总通报。(附表一) 2、护士长、中层干部互评。由党办人员每月向护士长、中层干部发放一次包括护士长、中层干部在内人员的全面情况测评表,填写后投入票箱,然后统计计算出分数后汇总通报。(附表二) 3、科室职工对科长(主任)、护士长管理测评。由党办人员每季度向护士长、中层干部所在科室发放一次管理情况测评表,填写后投入文件袋内,然后统计计算出分数后汇总通报。(附表三) (二)年度考核。是年度综合评价,每年年初对护士长、中层干部上一年度任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年度考核的程序和操作,采用百分制计分: 1、个人述职:个人述职占30分。召开中层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会,采用院领导和评委打分形式。述职述廉报告内容包括:一是全年重点工作及各项指标完成情况;二是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三是努力方向和工作打算。 2、民主测评:占30分。对护士长、中层干部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打分。 3、日常测评:占40分。综合平时考核和民主测评确定考核等次,包括每月进行的领导评议、中层互评和每季度进行的职工评议的综合得分。 4、进行公示:将年度测评的综合成绩汇总公示。 5、个别谈话:对排名为后三位的中层和护士长分别进行诫勉谈话。 八、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任期考核结果将作为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二)任期考核确定为称职等次以上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连续三年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两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具有优先晋升职务的资格。 (三)任期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批评教育,诫勉谈话。 2、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应予以降职或调整岗位。 (四)任期考核被确定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通报批评。 2、予以免职。 对中层干部、护士长施行的年度工作实绩考核,是加强我院干部管理,进一步提升我院干部素质,适应医院发展需要的有效途径,通过动态考核管理,最大限度地调动全院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为推动我院又好又快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单位年终考核方案5为了进一步深化医院内部运行机制的改革,建立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和使用干部机制,加强对中层干部的管理、监督、激励与约束,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考核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科学公平原则。 2、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原则。 3、工作业绩为主原则。 二、考核对象: 各临床科室科主任(正、副职)、护士长(正、副职),医技、药剂科室主任,行、财、后职能科室主任(正、副职)。 三、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详见附页。 四、考核组织与方法: 1.中层干部考核由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临床科室科主任(正、副职)、护士长(正、副职)及医技、药剂科室主任分别由医务科、质控科、护理部、人事科组织实施;行、财、后职能科室主任(正、副职)由院绩效考导小组和分管领导进行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一般在下季度第一月完成。 2.由各考核小组根据考核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由各小组报医院绩效考核办公室,最后由考核领导审核。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优秀分值为:88分以上(包括88分) 称职分值为:80-87分 基本称职分值为:70-79分 不称职分值为:69分以下 考核结果与干部个人荣誉挂钩,与职务津贴挂钩,与干部选拔、使用挂钩,与科室年终评选先进挂钩。 六、反馈: 院办以适当方式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被考核人,以便不足问题得到及时整改。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及以下者,由分管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次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给予免职,不能参加下一轮同级及以上岗位的聘任。 被考核人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天内向院考核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复议申请。 单位年终考核方案6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逐步建立科学的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调动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督促指导乡村医生认真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规范服务行为,在农村居民获得公共卫生服务的同时改善乡村医生的待遇,促进农村三级卫生保健网络的可持续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方式,考核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坚持定期考核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 (三)坚持奖优罚劣,以考兑补。建立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制度,根据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完成情况,发放补助。 四、考核对象及考核内容 (一)考核 对象:经县卫生局确认的、承担一定区域内居民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乡村医生。基本条件是:在县卫生局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国家规定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 (二)考核内容: 以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完成情况、参与公共卫生管理和群众满意度等为主要考核内容。具体如下: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为辖区居民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基本健康档案,并逐年完善。 2.健康教育。向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和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对辖区居民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 3.预防接种。协助组织适龄儿童到乡镇卫生院接种及配合做好登记工作等。 4.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以及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参与现场疫点处理。 5.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工作。逐步完善辖区内确诊的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的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并进行必要的健康指导。 6.孕产妇保健。及时发现孕妇,动员其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定期接受孕产妇保健管理;进行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协助追踪高危孕产妇,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开展产后访视和母乳喂养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 7.儿童保健。开展新生儿访视,协助为辖区内的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并接受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积极宣传儿童保健知识和开展必要的健康指导。 8.老年人保健。协助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必要的健康指导。 9.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协助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上级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村卫生所管理。执行卫生行政部门的'各项政策措施情况以及各项卫生政策宣传情况。 11.各类卫生信息登记、统计、报告。 12.居民满意度评价。 五、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县卫生局、县财政局制定《云霄县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方案》。成立《云霄县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的具体组织实施。 组长:(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卫生局副局长) (财政局副主任科员) 成员:(县疾控中心主任)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县卫生局妇幼保健股股长) (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制定相应的考核工作方案,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所(室)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乡村医生进行考核。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考察、抽查核实、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 (三)县卫生局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的基础上,组织考核小组进行抽查复核。复核时充分听取乡村医生、村委会和村民的意见,客观、准确评价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发放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的依据。 六、考核时间 (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内乡村医生的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结果应在辖区内进行公示,并上报县卫生局。 (二)县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每半年随机抽取20%的行政村进行复核,上半年考核在7月底前完成,下半年考核在次年1月底之前完成。并在考核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书面报市卫生局。 七、考核结果应用和经费补助 (一)考核依据《云霄县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指导标准》进行评分,总分100分。结果分为四个等次:分值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合格,60-7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优秀的比例不超过10%. (二)承担并经考核圆满完成农村公共卫生任务的乡村医生年人均补助总额不低于4000元。 (三)补助经费分为基础补助和绩效补助两部分。 1.基础补助经费。 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乡村医生基础补助经费标准为人均100元/人。月,按照现行经费渠道筹集和发放。 2.绩效考核补助。 (1)绩效考核补助经费以县为单位,从人均1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按一定比例提取。 (2)绩效考核补助经费标准为年人均2800元(补助经费总额4000元-基础补助经费1200元)。 (3)乡村医生考核得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乡村医生的考核得分*县级复核率;县级复核率=县级复核总得分之和/被复核的乡村医生原考核总分之和*100%. 考核分数80分(含80分)以上的,全额给予绩效考核补助经费;基本合格的,按70%给予经费补助;不合格的,核减全部绩效考核补助经费。 (4)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除核减当年绩效考核补助经费外,还应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取消享受补助资格。 八、实施与管理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管理,规范运作。 要做到考核公正公开,资金分配合理,资料档案齐全,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序,加强检查和指导,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落实及乡村医生津贴补助足额到位。 单位年终考核方案7一、宗旨 为考核员工的工作成绩,作为奖惩、调迁、升职、退职等的依据及了解并评估员工的工作精神与潜在能力作为训练发展的参考,而以督促工作及改进其工作为宗旨,特制定本办法。 二、程序 1.员工考绩每年定为一次,作为年终考绩。 2,农历春节休假前15日,由管理部人事科分发考核表,至各部门。各部门主管须于春节前io日初核完毕,递交表册至总经理室汇整,再呈报总经理复核及批示。 3,各单位主管考绩由总经理复核。 4.春节前6日,总经理全部复核完毕,由管理部转发各单位各人知悉。 5,年度考绩事宜由总经理室督导,管理部执行,各部门配合。 三、分等 年度考绩区分为四等: 90分以上:特等; 80至89分:甲等; 76至79分:乙等; 60至75分:丙等。 同时要注意考绩分数一律为整数 四、限制 1.员工及主管在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特等。 (1>在考绩年度内曾受任何一种惩戒处分未予撤销者; (2)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达13次以上(含); (3)旷工全年达1日以上(不含)。 2.于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甲等。 (1)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未予撤销者; (2)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达20次以上(含); (3)旷工全年达2日以上(不含)。 3.人数限制。 (1)特等。 各单位人数为5人以下,特等考绩人数最高限为1人。 各单位人数5人以上(不含),特等考绩人数最高限为2人。初核为特等考绩者,该单位主管须另呈“特等考绩报告一书”予总经理。 (2)各单位考绩平均总分数不得逾越80分(示例,某单位8人,则总分数不得超过8 x 80 = 640分)。但如果该单位主管认为该单位表现极佳,得签呈总经理核示,核准者为例外处理,但总分数仍不得超越85分(含)。 注:特等考绩分数不并人该单位考绩总分数的核计。 五、增减分数 员工于年度内,曾受奖惩者,其年度考绩应行加减分数,其按下列规定: 1.记大功1次者加5分,记大过1次者减5分。 2.记小功1次者加3分,记小过一次者减3分。 3.嘉奖1次者加1分,申诫1次者减1分。 4。旷工i日者:扣2分。 5.迟到次数超过13次者(含),每逾一次扣0.5分。 本项增减分数,独立于考绩平均总分数(80分或85分)限制之外。 六、奖惩 1,考绩特等者,优先予以升迁职位及职务。 2.考绩奖金、罚金连同年终奖金发出。 七、申诉 凡个人对单位主管所评定的考绩分数不服者,可签报呈递总经理室,再呈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室裁定进行调查或维持原议。申诉日期限于考绩经管理部门通知个人后2日内进行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要求 办理考绩的主管人员均应以客观立场评议,不得询私。凡经总经理室审查出有违反企业的规定者,该主管记一次小过,呈总经理核备。 九、附则 1、各员工的考绩,经总经理复核后,若有批驳者,由总经理室人员返回该考核的主管,重新审慎评核考绩分数,再呈批示。 2、固定年终奖金额数,由总经理依年度经营状况做裁决。 3、本办法呈交总经理核实后,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单位年终考核方案8为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全县农村卫生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事业的协调快速健康发展,确保xx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等综合职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客观全面地评价考核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通过考核,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工作者的积极性,确保我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各项既定目标的圆满完成。 二、工作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突出重点、客观公正、群众公认的原则,立足全县农村卫生工作实际,注重社会效益,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做到综合考核与单项考核结合,集中考核与平时考核结合,阶段性考核与经常性考核结合,点上考核与面上考核结合,建立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考核机制,力争更加客观全面地评价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 三、考核方式和内容 (一)考核方式 1.考核组听取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xx年度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2.查看相关工作资料; 3.考核组反馈考核意见。 (二)考核内容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具体内容如下: (1)综合管理(包括行政管理、环境建设、信息工作、安全工作,由县局办公室会同考核组考核); (2)疾病预防控制(由县疾控中心、艾防中心提供考核结果,考核组审定);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公卫办会同考核组考核); (4)妇幼卫生(由县妇幼保健院提供考核结果,考核组审定); (5)卫生监督(由县卫生监督所提供考核结果,考核组审定); (6)财务管理(由县局规划财务股提供考核结果,考核组审定); (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县合医办提供考核结果,考核组审定); (8)食品药品安全(考核组考核)。 四、组织实施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工作由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有关单位和股室配合,及时将考核相关资料报考核领导小组。 五、考核结果运用 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考核评价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导班子政绩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通过综合考核评定后,兑现奖惩,考核结果运用如下: 1.综合奖。综合考核总分排列前六名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工作目标考核一等奖,总得分第七至十二名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工作目标考核二等奖,总得分第十三至十九名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工作目标考核三等奖,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单位分别给予相应的物质及精神奖励。 2.进步奖。考核结果较上年前进三个以上名次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工作目标考核进步奖,给予相应的物质及精神奖励。 3.考核总得分列后三名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主要负责人不得评为先进工作者,参加年度考核时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4.年度内有以下情形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表彰资格,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相应组织处理: (1)工作受到县级以上通报批评的; (2)发生两件及以上医疗事故或发生一级医疗事故的; (3)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因工作失误、不作为,造成传染病爆发流行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4)发生两件及以上安全事故或发生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 单位年终考核方案9一、考核范围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县特校、县职业技术学校。 二、考核内容 教师的考核内容是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是考核教学效果和工作实绩。 德:指政治思想和师德品质的表现; 能:指业务知识、教育教学的水平和能力; 勤:指勤奋精神、工作态度和出勤率; 绩:指教育教学的数量、质量和效果(包括教学目标评估、班主任和少先队工作评估、教研与成果、常规工作、差生转化工作等)。 三、考核标准 1、考核要以教师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为基本依据,坚持客观公正、上下结合的原则。 2、教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被考核审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控制在本单位教师总人数的10%。 3、四个等次的基本标准: (1)优秀: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业务熟悉,工作勤奋,教育教学效果好,成绩显著。 (2)称职:能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热爱教育工作,业务熟悉,工作积极,较好地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 (3)基本称职: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基本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工作中有失误。 (4)不称职:政治思想觉悟较低,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责任心不强,组织纪律性差,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四、考核办法 1、县直学校校长的考核,由县教育局负责;各镇学校校长的考核,由镇教委负责;各校教师的考核,由校长负责。实行一级考核一级。 2、教师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学期考核、学年考核三种。平时考核可以随时进行。学期考核每半年一次,在每年1月和7月份进行。学年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在每年7月份结合学期考核同步进行。学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和学期考核为基础。 3、下列人员按以下办法进行考核 (1)因公离开现职岗位的,参加原学校的学年考核,其中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由其服务或学习单位提供详细书面表现情况。 (2)正式调动工作单位的,参加新工作单位的学年考核,其中在新单位工作不满半年的,由调出学校提供详细书面表现情况。 (3)见习期、试用期教师参加考核,不定等次,转正定级后才评定等次。 (4)一学年内请病假(公伤除外)累计超过6个月,或请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或旷工累计超过3天的教师,当年度的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5)离退休教师,以审批执行时间为准,下半年批准离退休的不参加学年度考核。 (6)因某种情况正被停职调查,以至立案审查未作结论的教师,不能参加当年的学年度考核。 (7)受行政记大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下处分的教师,处分期间参加考核,但不定等次。 (8)违反计划生育的教师不能参加考核。 五、考核程序 1、被考核教师,根据考核内容,自我总结,填写《学年度考核登记表》。 2、被考核教师在所在单位认真总结、汇报一学年来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自报考核等次,群众评议,各单位根据被考核教师平时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和群众评议意见,写出考核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3、学校考核小组对处室主任提出的考核等次进行复核。 4、学校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教师。如被考核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应在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考核小组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小组在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10天内提出复核的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 5、凡等次评定为优秀或不称职的,在镇工作的,由镇教委考核小组评定,县直学校报县教育局考核小组评定。对不称职和因处分不定等次的,各单位要给每个人写出书面报告。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教师在学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具有晋职和晋升工资的资格。 1、教师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等次以上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 2、教师在聘任期内,学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本职务所对应的职务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二)教师在学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教师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所在单位要安排人员进行帮带。 2、教师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不影响调整工资(即在国家未作出明确规定之前,可视同称职等次按有关规定给予晋升职务工资档次)。 3、对连续两年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教师,应调整其工作岗位。其中:属领导职务的,应改为非领导职务。 (三)教师学年度考核被确定不称职等次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在3个月内作出辞职,调换工作或缓聘、短聘处理。 2、连续两学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我县教师聘任制实施办法和实施意见的规定,予以解聘或不聘。 七、审批权限 1、县直学校校长、教师考核评定等次,受奖励或短聘、缓聘、不聘等,送县教育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 2、农村学校校长、教师考核评定等次,受奖励或短聘、缓聘、不聘等,由考核小组提出意见,报镇教委批准,县教育局备案。 八、考核机构 (一)各单位都要设立考核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主管人事政工的领导和骨干教师代表组成,一般3一5人为宜。 (二)县教育局设立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股,负责处理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各单位也要相应设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教师考核工作。 (三)县、镇、校考核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案和实施办法。 2、设立教师个人考核档案(档案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计划、总结;听评课记录;所教学科的竞赛、考试成绩记录;奖惩记录;教育教学论文;考查、考核总结及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记录考核鉴定表等)。 3、组织、指导、监督本单位的考核工作。 4、审核本单位对教师提出的考核意见。 5、受理教师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诉。 6、发放考核结果的书面通知书。 九、加强领导和组织工作 建立教师考核制度,是加强我县教师队伍科学管理的重要措施。各镇教委、县直学校要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精心组织,积极实施,做到力求客观、全面、科学、实事求是、准确地对教师工作作出评价。 各镇、县直学校参照本方案,结合各自的实际,具体制定教师考核的实施细则。各镇中小学报镇教委审定;县直学校报县教育局审定。 单位年终考核方案10一、考核对象 局下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副科级以下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1、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德: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从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考核。 (2)能: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从履行岗位职责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业务文字等方面进行考核。 (3)勤:指工作态度和敬业表现。从工作态度、出勤情况、敬业精神等方面进行考核。 (4)绩:指工作业绩。从完成主要工作任务、工作质量、业绩效果等方面进行考核。 (5)廉:指廉洁从政表现。从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 2、考核标准:事业人员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三、组织领导 为客观公正地进行此次考核,特成立考核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考核方法 1、被考核人依据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情况,填写《沁水县事业单位人员考核登记表》,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2、通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无记名打分评选和单位考核领导组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等次,同时对考核人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对于在集中考核评分中平均得分在60分以下的,直接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次。 3、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单位进行公示;对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的人员在单位进行通报或批评教育。 4、单位工作人员对年度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和申诉。 五、其他事宜 1、新参加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2、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考核,并写出书面情况。 3、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4、受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受降级、撤职处分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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