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担保合同 |
范文 | 担保合同汇总9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担保合同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担保合同 篇1在大多数借款合同中,都有担保的存在,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在主债务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能保证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收回。但在实践中,有的是业务不熟,有的是人情作怪,有的是行政命令,往往出现担保无效的情况。 担保无效主要有以下几类: 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有些部门和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就是说没有担保资格。国家法规规定,学校、医院等社会福利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因为这些部门和机构从事的是社会的教育和福利工作,其财产为国家所有,与此同时,这些部门的工作又具有不可中断性。不可能因为其进行担保而将其财产执行而造成学校停学,医院停诊。 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最高院1994年4月15日发出的《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以下简称《保证规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同意,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但应根据其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保证规定》18项“法人的内部职能部门未经法人同意,为他人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但应根据其过错大小,由法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担保法解释》第四条规定”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是其他个人债务提供 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4、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保证规定》第19项“主合同债权人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恶意串通,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责任。 5、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担保法解》第五条规定“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6、未经批准及无权设立的对外担保无效。在对外担保问题上我国法律和法规有严格的限制。《担保法解释》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外担保合同无效:(一)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二)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三)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文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五)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保证规定》第20项”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也无效,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但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主合同无效而仍然为之提供保证的,主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综上,担保无效的情形主要有:担保的主体不合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未经批准及无权设立的对外担保无效;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希望以上保证合同无效的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担保合同 篇2履约担保合同 甲方: 住所: 公民身份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公民身份号码: 联系电话: 丙方: 住所: 公民身份号码: 联系电话: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根据《担保法》《合同法》《民法总则》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乙方就甲方与丙方于#年#月#日签订的X合同(合同编号:)提供履约担保,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担保条款: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上述主合同项下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配合甲方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不履行主合同约定的义务,丙方违约以致解除合同产生的合同之债。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 上述主合同约定丙方将合同所涉房屋转移登记期届满,丙方未将合同所涉房屋转移登记至甲方名下,甲方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微信、短信、电话、书面通知)丙方解除合同,自丙方收到通知之日起应当返还购房款并按照主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三、保证方式 乙方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四、保证担保范围 乙方对解除主合同时丙方应当返还甲方的购房款###元及丙方违约应当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律师代理费承担担保责任。 五、保证期限 自主合同解除,甲方与丙方债权债务关系确定之日起两年。 六、乙方权利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履约担保费壹万元(小写:元),乙方向甲方出具收条。 七、其他 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三方均可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三份,自各方签字捺印之日起生效,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丙方: 日期:日期:日期: 担保合同 篇3甲方: (个人身份证号码: ) 乙方: **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投资理财的具体事宜,规定如下: 第一条:投资理财说明 在乙方对甲方资金承诺保本的前提条件下,乙方将甲方的全权委托资金在期货市场投资运作,所得收益按约定比例进行分配的一种理财服务。 1.投资标的:国内期货品种。 2.特 征:风险有限,收益无限。 3.投资条件:投资者为企业与个人,投资金额大于 10 万元人民币。 4.帐户封闭期: 壹 年。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 1.取得投资收益。 2.不承担帐户亏损。 3.了解乙方管理帐户的状况。 4.甲方的操作建议仅为参考。 5.考察帐户交易状况,制止违规行为;但不得在交易时间内打开交易帐户,以免影响乙方的操盘。 6.在合作期内,甲方帐户的资金不得出金。否则,造成的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7.因甲方违约造成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8.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与义务。 (二)乙方 1.秉承专业、敬业的原则,运用帐户资金进行投资运作。 2.了解帐户资金(出入金)的变动情况。 3.定期向甲方提供帐户的月报表。 4.接受甲方的监督。 5.按照规定取得绩效收益。 6.承担帐户亏损的风险。 7.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与义务。 第三条:合同具体执行规定 (一)甲方于20xx 年 月 日在 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开设投资帐户,帐号为 ,交易保证金为 元(人民币),现委托于乙方投资运作。 (二)委托期限 年,自20xx 年 月 日起至20xx 年 月 日止。 (三)委托期内,交易产生的风险,全部由乙方承担。 (四)结算期:半年或壹年。 (五)帐户结算: 1.帐户盈亏=期末总金额(期末余额+期末市值)-期初总金额(期初余额+期初市值+/-出入金)。 2.帐户收益率=帐户盈亏/投资总额*100%。 3.投资总额为期初交易保证金金额。 (六)帐户收益分配: 1.甲方不承担投资风险。 2.当该帐户在结算期结束后有盈利,盈利的部分由甲乙双方按照4:6的比例分配。 (七)乙方违法行为导致投资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并追究责任;如果甲方没有履行合同,由此造成投资损失,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违约责任 按照《合同法》的相应条款处理。 第五条:合同的生效期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补充及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2.合同规定的委托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壹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如果一方想提前终止本合同,需提前5天通知对方。 第七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该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按照《合同法》的相应条款处理。投资理财协议由精品学习网提供! 2.本合同在南京签定,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地方仲裁委员会调解,或由地方法院裁决。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担保合同 篇4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 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有些部门和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就是说没有担保资格。国家法规规定,学校、医院等社会福利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因为这些部门和机构从事的是社会的教育和福利工作,其财产为国家所有,与此同时,这些部门的工作又具有不可中断性。不可能因为其进行担保而将其财产执行而造成学校停学,医院停诊。 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 最高院1994年4月15日发出的《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以下简称《保证规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同意,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但应根据其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保证规定》18项“法人的内部职能部门未经法人同意,为他人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但应根据其过错大小,由法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 《担保法解释》第四条规定”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是其他个人债务提供 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4、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 《保证规定》第19项“主合同债权人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恶意串通,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责任。 5、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 《担保法解》第五条规定“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6、未经批准及无权设立的对外担保无效 在对外担保问题上我国法律和法规有严格的限制。《担保法解释》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外担保合同无效: (一)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 (二)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 (三)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方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 (四)无权经营外汇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无外汇收入的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法人提供外汇担保的; (五)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 《保证规定》第20项”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也无效,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但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主合同无效而仍然为之提供保证的,主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担保合同 篇5xx银行xx分(支)行(以下简称甲方)和保证人xx为xx银行信用卡申领人(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向甲方申领_________币信用卡(以下简称_________卡)提供担保签订如下合约: 一、保证人承认《_________人民币信用卡章程》和《_________人民币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并履行本合约。 二、保证人自愿为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领用_________卡进行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应如实向甲方提供有关资料,同意甲方向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了解本人的资信情况。甲方应为保证人保密。 三、保证人中途不愿继续为乙方保证时,须向甲方提出书面退保申请,待乙方使用_________卡的债务全部清偿完毕和乙方的全部_________卡失效45天后,其担保责任方可解除,否则,保证人仍负有连带保证责任。如因法律原因导致乙方对甲方所作的清偿无效,保证人仍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乙方_________卡有效期满,保证人未向甲方提出书面退保要求的,甲方将视同保证人继续为乙方保证,乙方领到新卡后,保证人仍继续负有连带保证责任。 五、本合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本合约的一切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未尽事宜除甲方和保证人双方另有约定外,则依据甲方业务规定和金融惯例办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保证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 借款人:电话: 地址:邮编: 贷款人:电话: 地址:邮编: 抵押人:电话: 地址:邮编:__年__月__日 经合同各方自愿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借款人因购买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贷款人申请借款。 第二条贷款人同意贷给借款人个人住房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本项贷款用于____,贷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借款期限由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按月付款的方式进行还本付息。每月还款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一、等额偿还法: 贷款本金总额×月利率×〔1+利率〕还款月数 每月还款本息额=--------------------- 〔1+月利率〕还款月数-1 二、递减偿还法: 贷款本金 每月还款本息额=----+〔贷款本金-已归还贷款本金〕×月利率 贷款月数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____法偿还。 本合同首期还款日为__年__月__日,还款金额为____元,剩余款项分____月偿还(具体还款日期及金额详见还款计划表)。 第四条保证人的保证期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第五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六条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贷款人有权从保证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保证金存款账户上按偿款期逐期扣还当期应偿还款本息金额。不足偿还部分,由保证人承担连带偿还贷款本息的连带责任。 第七条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把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转账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第八条在借款期内,借款人须在贷款人处开设的存款账户上存有不少于两个月还款的款项,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可从该账户扣收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欠款。 第九条借款人应按本合同订立的还款计划按期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还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贷款人按本合同第二条订立贷款利率收取利息。贷款人不同意延期还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请的,贷款逾期后,贷款人按规定计收逾期利息。借款人延期申请次数不超过____次,且每次延期的期限不超过一个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归还全部贷款,但必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 第十条借款人提出延期还款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一条借款期内,借款人或保证人变更住所、法定名称的,应在变更后7天内通知贷款人,否则,贷款人以原法定名称向原住所发送的有关文件视同送达。 第十二条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第十三条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各执一份。经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合同自动失效。 借款人:(盖章)贷款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借款人:(签字)贷款代表人:(盖章) (授权委托人) 保证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授权委托人) 签约地点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 抵押权代理人: 抵 押 人: 债券发行人: 第一章总则 根据《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之规定,为了确保丙方于 年 月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债权的实现,乙方愿意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丙方从债券持有人融入资金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根据 ________要求,甲方代理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体债券持有人(即本合同项下抵押权人,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与乙方和丙方签订本合同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 丙方作为债券发行人,在此承诺对此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抵押工作提供全面协助和便利。 甲方行使权利的期限为:在抵押登记机关登记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券到期日止,其后本合同项下权利由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以及其他债权人分别或联合行使。 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资产抵押担保,为明确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义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章定义 第一条债券发行人--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特种金融债券的金融机构,即丙方。 第二条特种金融债券--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丙方发行的专门用于清偿证券回购债务的有价证券。 第三条抵押人--即本合同项下乙方,指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丙方发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进行担保的'第三人。 第四条抵押权人--指丙方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部债券持有人。 第五条抵押权--指在抵押担保法律关系成立后,当丙方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义务时,甲方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资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资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六条抵押资产价值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或甲方确认的评估机构评定。 第三章甲方声明 第七条甲方作为本合同项下抵押权人的代理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声明: 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出租、转让给第三人的,其出租、转让行为无效,甲方仍可对抵押资产行使权利; 2. 任何第三人对债券持有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产生侵害,甲方有权提起诉讼; 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再设立任何形式抵押的,其抵押行为无效; 4. 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只能用于防范特种金融债券到期兑付风险; 5. 如丙方提前或如期清偿债务,乙方可要求甲方通知抵押登记机关解除抵押登记; 6.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每年投保财产险,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7. 当本合同项下的设定的抵押物价值不足抵偿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提供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偿还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止。 第四章乙方声明及保证 第八条乙方作为本合同项下抵押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声明及保证: 1. 乙方董事会已同意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进行抵押; 2.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是乙方依法取得并合法占有的; 3.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上的建筑物为乙方合法取得并具有完整的所有权; 4. 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在权属方面不存在任何争议; 5. 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在建筑和使用上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6. 设立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7. 在本合同签字前未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设立过任何抵押和转让; 8. 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9. 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如在本合同签订之时已部分或全部出租,乙方保证将设立抵押事宜通知承租人,并将有关出租情况书面通知甲方; 10. 根据《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之规定,甲方作为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签订本合同,债券持有人和甲方可行使抵押权,也可委托其他代理人行使抵押权,乙方不就此提出抗辩; 11. 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债务未获清偿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要求抵押登记管理部门解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抵押登记; 12. 当本合同项下的设定的抵押物价值变化,不足以担保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将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偿还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止; 13. 乙方保证每年度依法进行营业执照年检,并在其营业执照有效期满之前,续办工商登记手续。 第五章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第九条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的主债权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 第六章债券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第十一条债券发行人应在债券到期日或在此之前偿还债券本金及相应利息。 第七章抵押担保的范围 第十二条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包括:债券本金、利息、罚息、应支付给乙方的托管费用,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第八章抵押资产 第十三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包括: 以上抵押资产建筑面积共计 第十四条根据____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经甲、乙、丙三方确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价值为人民币。 第十五条有关资产抵押的有效证明文件和资料,乙方应根椐甲方要求,交甲方保管。 第九章抵押资产的占管 第十六条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由乙方占管。乙方在占管期间应维护抵押资产的完好,甲方有权检查抵押资产的管理情况,并提出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的要求。 第十七条乙方占管的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应及时向甲方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发生毁损、灭失的原因证明。 第十八条在抵押期间,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因毁损、灭失而获得的赔偿金,属于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 第十九条在抵押期间,因其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而取得的保险金,乙方应书面要求并保证保险公司汇入甲方指定帐户,该项资金作为抵押资产。 在乙方另行提供了经甲方认可的、相当的抵押资产并进行抵押登记后,甲方应将该保险金返还给乙方。 在主债务履行期满而债务未获清偿前,甲方有权从该保险金中优先受偿。 第二十条乙方在抵押期间,应为抵押资产投保,并按期足额交纳保险费,履行《保险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义务。 第十章抵押资产的处分 第二十一条甲方在代理抵押权人行使本合同项下抵押权时,有权采取如下方式: 1.依据法律规定,将抵押资产折价以抵偿丙方所欠的债务。 2.依据法律规定,将抵押资产拍卖、变卖以取得价款优先受偿。 3.甲、乙、丙三方就甲方行使抵押权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______________调解和处理。 第二十二条甲方依据本合同处分抵押资产时,乙方和丙方应给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二十三条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处分权利包括部分处分权和全部处分权。 担保合同 篇6申请人:_________ 受托银行:_________ 申请人按照《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外汇担保办法》向受托银行申请开具外汇保函,其受益人为_________。为此保函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函由受托银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具,保函金额为_________。保函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申请人保证按开具保函申请书所列条款承担相应义务,并同意受托银行在等情况下不负任何责任。 三、申请人按保函金额的_________‰的费率支付担保费,共计_________。其支付方式为_________。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至受托银行担保责任解除之日失效。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均依照《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外汇担保办法》办理。 六、本合同所列附件,即开具保函申请书(副本)、保函(副本)和反担保函(副本)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申请人(公章):_________ 受托银行(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合同 篇7为加强公司管理,减少或避免业务差错、经济纠纷。公司出纳必须签订经济担保合同。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内容: 一、本合同自员工入职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作经济担保。 二、被担保人在被北京瀚海京盛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聘用期间,若出现盗窃、挪用公款或欠款不还等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担保人对被担保人应向公司赔偿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担保人概况: 工作单位及电话: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住宅电话: 四、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关系: 五、担保人签字: 六、被担保人签字: 备注: 担保顺序为:夫妻、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员工的经济担保人应依此顺序选择其中之一。 担保合同 篇8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____(大写)元。预计用款为一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 第三条借款利率: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如逾期部分加收利率20%。 第四条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证从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止,就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五条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代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与银行规定的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七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第八条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贷款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担保合同 篇9抵押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质权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 甲方自愿将自有的一辆非营运汽车抵押给乙方,该车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厂牌车型: ,甲方以该车辆作为抵押交付乙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 元( )。甲方保证该车辆属于本人所有,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自愿承担所有因纠纷产生的费用)。 二、 借款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 还款方式: 四、 甲方将抵押车辆相关物品及证件交乙方保管,在抵押期 间甲方不得将抵押车辆及随车相关物品、证件挂失、转让,否则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 抵押期间质押该车辆必须交由乙方占有,如乙方原因造 成抵押车辆丢失或损坏的,乙方按评估值赔偿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质押车辆损坏或灭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 甲方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偿还借款给乙方,如果甲方不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偿还借款,乙方有权委托拍卖行拍卖,乙方拍卖该质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用于收回借款,剩余部分退还甲方,不足部分乙方有权向甲方继续追偿。 七、 甲方承诺:由于本人未履行到期借款,车辆被乙方拍卖。甲方应无条件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协助办理相关过户事项。 八、 乙方应对甲方交付随抵押车辆的相关物品、证件妥善保管,未经甲方同意在抵押期间内不得使用、转让、抵押及处分。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九、 本合同在甲方偿还借款后,乙方将车辆及相关物品证件完整无损返还甲方(以交付时质押车辆照片为完整标准),此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十、 担保人承诺:由于甲方未履行到期借款,担保人自愿无条件向乙方偿还甲方借款。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担保人: 担保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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