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生鲜蔬菜配送方案 |
范文 | 生鲜蔬菜配送方案(精选12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生鲜蔬菜配送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生鲜蔬菜配送方案 1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xx〕6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邵东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与质量管理,全面规范邵东县学校食堂大宗物资采购行为,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县人民政府决定对邵东县学校食堂大宗物资的采购委托招标代理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做好配送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邵东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集中配送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下列事项:食品配送工作开展的方式,配送企业招标文件的审定和发布、评审委员会的组建,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认定结果决定推荐配送企业名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监督组,成员如下: 1、办公室主任: 成员: 2、监督组 组长: 成员: 办公室设县教育局计财股,具体职责为:执行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起草工作文件;联系招标承办单位,负责资质认定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建立入围配送企业服务质量监管体系。 监督组设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具体职责为:负责资质认定工作过程监督,受理招标过程中举报投诉,纠正、查处公职人员违纪违规行为 二、工作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实施时间 20xx年6月底前召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集中配送协调领导小组会议,确定入围参加招投标配送企业的认证工作。7月底前完成学校食品集中配送企业的招投标工作,8月学校与认定的配送企业签订合同,20xx年秋季学期开始,学校食堂大宗物品的采购由配送企业配送。 四、配送的范围及品类 邵东县学校食堂的.米、面、油、肉、蛋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 五、认定程序 (一)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企业资质:企业必须是市监部门登记注册的食品流通企业,持有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且证件有效,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 2、投保了食品安全责任险。 3、《企业服务承诺书》。 (二)配送企业认定程序 1、由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统一配送企业协调领导小组委托招标代理公司发布招标公告。 2、经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3家以上(含3家)企业作为邵东县学校食堂大宗物资的配送企业。 3、发布对评标结果:对拟中标企业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现场考察:组织有关人员对拟中标企业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企业的资质、仓储能力、配送能力及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等内容。 5、认定:根据中标与考察结果,确定1家为中标企业。 六、其它 1、食堂大宗物资集中配送企业的认定有效期限为3年。 2、邵东县教育局与中标企业签订配送协议,学校与中标企业签订供货合同。 3、实行对配送企业定期评估制度。凡评估不合格的,取消其配送资质,且不得参加下一轮次的资质认定。 4、本着坚持就近采购的原则,支持配送企业优先选用本县内企业所生产的合格产品。 生鲜蔬菜配送方案 2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规范学校食堂管理,完善学校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运行机制,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与学生营养健康保障水平,从源头保障学校食堂食品供应安全,根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5号)、《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发〔20xx〕19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学生营养健康与学校食品安全提升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教体字〔20xx〕10号)、《关于加强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教体函〔20xx〕17号)、《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发〔20xx〕2号)、《关于开展保障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民生实事工作的实施方案》(临市监餐食字〔20xx〕45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优质、安全、高效、便利”的原则,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进行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实现食堂管理规范化,为师生提供安全卫生、质优价廉的食品,从源头保障学校食堂食品供应安全,全力打造阳光食堂、放心食堂、满意食堂。 二、基本原则 1、在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考察、评估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在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过程中,坚持采购选择权和使用评价权分离的原则。 3、在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管理工作中,坚持动态管理、优胜劣汰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县教体局成立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后勤服务中心、机关党委、安全指导科、财务核算中心、信访科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讨论和决定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中的相关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各采购配送学校要成立相关的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职责到人,做好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和统一配送工作。 四、定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凡参加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的供应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达到一定的规模,有达标的场所、固定的工作人员、足够的配送车辆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能做到配送及时,服务到位。 2、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新成立公司除外)。 3、近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新成立公司除外)。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新成立公司除外)。 5、依法缴纳税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除外)。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一定的规模,有一定面积的固定经营场所,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采购配送需要的仓储、冷藏、运输、标准化检测等设施设备。仓储、配送、检测室等配置电子监控系统。 2、经营场所及相关设施设备须在沂南县境内。 3、供货价格不高于本地市场批发价。 4、所供食品在本县学校食堂使用率、品牌认知度、质量认可度较高。 5、肉类、禽类、水产品、蔬菜等定点供应商须建有足够容量的冷藏库,配备符合要求的配送车辆。蔬菜供应商还须建有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室,配备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器设备和检测人员,有能力对大宗农产品(蔬菜、鲜肉、生鲜、蛋类、禽类等)进行检测或提供检疫合格证明、检测合格报告,并将批次检测合格结果随食材送至学校。 6、各工种工作人员配备合理、人数充足,且身体健康,持有有效的健康证。 7、有完备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并能严格落实。 8、具备应急保障能力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有能力交纳一定金额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金,用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定点供应商终止供货合同时,根据应急处置金使用情况,无息退还余额。 五、定点供应商确定方式 1、由县教体局发布定点供应商招商公告,供应商按公告要求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由县有关部门业务人员组成考察评估小组,采取实地考察、现场评估打分的方式,择优确定定点供应商。 3、依据我县学校食堂需求及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择优确定出综合性定点供应商和专项定点供应商各若干家。今后可根据全县学校食堂实际需求,适当增减定点综合性供应商和专项定点供应商数量。 4、考察评估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县教体局组织定点供应商进行洽谈,提出相关要求,同时与定点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 5、定点供应商资格不得转让。 六、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范围 全县开设食堂的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 七、定点采购统一配送食品种类 米、面、食用油、杂粮、蔬菜、肉类、禽类、蛋类、水产品、豆制品、调味品等。 八、定点采购统一配送方式 1、县教体局建立“沂南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和监管平台”,由学校食堂采购人员、学校及监管部门人员使用,订货、下单、配送、结算、统计、监管、联系等全部在手机或电脑平台上完成。 2、每天上午9:00前,定点供应商在平台上公布各类食品图片、质量等级、价格及相关资料信息等,各学校每天14:00前登录平台进行采购比选,在平台上完成填写订单,对本校食品采购需求量进行确认。定点供应商接受配送任务后,应按订单要求,向学校提供优质、新鲜的食品。对于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要保证无条件退货,并及时更换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对出现质量问题的按合同相关规定处理。定点供应商要保证按时供货。 九、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要求 定点供应商在采购和配送中,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须索要上一级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若直接从生产厂家购进则须索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上述内容每学期索要一次,归档保存并在送货时交一份给学校保存。 2、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须向上一级供货商或生产厂家索要该批次食品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归档保存,在送货时另交一份给学校保存。相关食品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配送的米、面、杂粮、食用油、调味品等产品应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必须有“SC”标志,未列入生产许可目录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4、配送的预包装食品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且必须有“三名”(厂名、品名、产地名),“二期”(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三证”(食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出厂合格证)),并提供食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 5、配送的散装食品和当地农户加工售卖的食品须在当地镇街(街道)政府备案。 6、配送的肉类、禽类等农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7、配送的蔬菜须经过农药残留检测,提供检测合格报告,且符合食用安全标准。 8、严禁配送劣质变质、霉变生虫、掺假掺杂、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严禁配送四季豆、发芽土豆、鲜黄花菜、野生菌等容易发生中毒的蔬菜。 9、禁止配送肉食鸡、鸭等含激素超标的食品原料以及成品、半成品。 10、禁止配送转基因食品原料。 11、禁止配送冷冻肉类、速冻食品、速冻蔬菜等食品原料。 12、要配置“配送专用车”,凭专用通行证(由供应商提供车辆、驾驶员信息,县教体局统一定制盖章)进出学校。蔬菜、肉类等生鲜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确保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13、严禁供应商之间搞串通定价、弄虚作假、恶意竞争、相互诋毁等不正当行为。 14、县监管部门和学校发现定点供应商不认真执行以上要求的,将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管理 严格遵守供货合同条款,按照“执行制度不放松、互相沟通不对立、负起责任不推脱”的要求,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管理工作。 1、学校要认真做好食品验收工作。学校要坚守购验分离、购用分离原则,对定点供应商配送的食品严格执行验货、入出库和索证索票制度。配强、配齐食品验收工作人员,接收货物时应由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验收人员共同验收,仔细核对《送货单》,确认无误后签收,并做好登记存档工作。一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及时取证,并与定点供应商取得联系,查明原因,并及时做好换货或补货工作。 2、及时做好食品价格公开工作。在学校食堂显眼位置设立公示栏,每日及时更新《送货单》等购货清单,向全校师生及家长、社会人士公示,及时听取反馈意见。学校应通过师生、家长监督等多渠道了解食品市场价。学校安排人员每个月至少组织一次市场价调查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及时对报价异常的定点供应商提出警示。 3、加强对定点供应商日常管理考核。学校要切实发挥主体作用,平时要加强对定点供应商的监督管理,在学年度考核中对定点供应商做出客观的评价。定点供应商违反供货合同条款给学校食堂造成经济、声誉上损害的,学校应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县教体局和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反映,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一、定点供应商考核和退出机制 1、县监管部门和学校对定点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期限为1学年,实行配送月考核(百分制),学年度考核(百分制)为配送月考核累积平均值。 考核的内容包含:食品质量、数量对应、食品卫生及检验保障、配送时效性、价格执行、应急处置情况、配送服务满意度。考核等级:优秀(85分以上)、合格(70-85分)、不合格(70分以下)。 学校考核(60%):学校要对定点供应商进行月考核,考核结果于下一个月的5日报送沂南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监管部门考核(40%):主要包括监管部门不定期的“飞检”、督查组的督查、采购和监管平台的监督评估等方面。 县教体局负责各学校和监管部门考核的结果汇总并公示。 学年度考核得分85分以上的定点供货商可直接参加下一学年度的食品定点采购配送项目;学年度考核得分70分-85分的定点供应商,采购配送期间无因质量问题退货行为,可参加下一学年度的食品定点采购配送项目;学年度考核得分70分以下的,取消参加下一学年度的食品定点采购配送项目资格。 2、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该定点供应商资格: (1)配送的食品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2)月考核连续两次评议结果低于70分的; (3)学年度考核结果低于70分的; (4)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5)其他严重违反规定的情形。 3、定点供应商可以自主退出平台供应,但须提前30天告知县教体局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沂南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职责:负责指导学校与采购配送定点供应商签定合同;不定时组织各相关科室对学校食堂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进行检查并及时反馈;组织全县和各学校学年度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的考核总结工作,做好下一年度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的相关准备工作。 机关党委职责:参与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考察评估过程、配送食品价格和廉洁自律的监督。 安全指导科职责:负责指导学校加强食堂安全管理,健全与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卫生制度;与相关科室协作,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和卫生等进行检查;协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全县学校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 财务核算中心职责:负责建立健全学校食堂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食堂收入和成本支出的核算,加强对学校食堂财务的监督与管理。 信访科职责:负责指导学校做好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中群众的诉求工作。 学校职责:学校要成立食堂管理机构,确定一名分管校长、一名中层教干负责食堂管理工作,配备至少一名食品验收人员;建立并完善学校食堂进、出货台账;严格遵守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要求,严禁私自采购;建立健全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学校食堂由学校自主经营管理的,食堂财务要纳入学校财务管理,要设立收、支台帐,凡学校食堂入账的食品原料采购票据,必须有学校食堂收货验收人、食堂管理中层教干、分管校长及校长共同签字的正规发票,学校财务才能予以下账;学校食堂委托餐饮公司经营管理的,食堂财务也要设立收、支台帐,凡学校食堂入账的食品原料采购票据,必须有餐饮公司负责人、学校食堂收货验收人、食堂管理中层教干、分管校长及校长共同签字的正规发票,餐饮公司财务才能予以下账;加强学校门卫管理,严禁无专用通行证和非“学校食品配送专用车辆”送食品原料进入校园,要教育师生注意校园内配送车辆的交通安全;加强食品市场价格调查,对定点供应商的食品报价进行监督,确保配送的食品价格符合合同要求;加强对定点采购统一配送食品的质量验收,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要拒绝签收,对配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定点供应商反映,及时沟通解决,确有困难的问题要及时向县教体局汇报;每批次食品都要向定点供应商索证索票,并妥善保管,建好台账;学校其他相关科室依据各自工作职责,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进行相应的指导与监管。 (二)健全制度,强化监管。建立定点采购统一配送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各学校要及时对定点供应商进行学年度考核。评议结果及时报送县教体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沂南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地对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学校食堂违规进货、食堂管理不严,造成责任事故的,将严格追究学校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定点供应商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学生正常就餐的,将按合同约定酌情扣除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金;情节严重的取消配送资格;造成责任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由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三)建立督查制度。县教体局成立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督查组,督查组由县教体局机关党委、信访科、核算中心、安全指导科、后勤服务中心等科室人员组成,不定期对各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成绩纳入对定点供应商的学年度考核。 生鲜蔬菜配送方案 3一、适用范围 凡自营的蔬菜、水果类商品,均适用此管理流程。 二、编码使用要求 1、要货单、入库单、调拨单、报损单、除皮单、盘点单必须使用8位商品编码; 2、严格要求同一商品进、销计量单位一致化。如空心菜以“kg”作为计量单位进货入库,销售时必须以“kg”为计量单位。 三、要货流程 1、要货五原则: (1)参考上周同一天(节假日除外)销售; (2)参考昨日销售; (3)参考当日菜谱原料需求及当日库存情况; (4)严格依照食材认证渠道执行其中(1)、(2)、(3)项为食堂总厨在制定要货计划时必须参考的要素; (5)项为采购负责人在决定采购时必须参考的要素。 2、要货流程: 食堂总管在餐行健系统上制作电子版要货单(准确填写商品编码、名称、要货数量),负责与采供部及时紧密沟通,在基地供应商处订货采买的商品在下午2点前填写好第二天所需商品;本地现采商品在营业结束后,即晚上6点前将第二天所需商品的要货单利用网络传输方式发送给采购组货源组织负责人,须确认对方成功接收。未按时完成处罚卖场负责人100元/次。 四、采购流程 1、采购现金由采购经理负责借出并在财务清帐。 2、采购组逐步分类分单品摸索总结出每天的最佳采买时机、采买地点,可以获得最佳商品的品质品相和最优惠的价格经验,最大限度降低采购成本,形成科学有效的'采买制度。 3、采用送货制的供应商,采购组要与食堂一起科学安排和调度,尽可能缩短商品从收货到食堂售卖之间的时间。 4、商品分级:采购人员在采买商品时,需认定商品等级,具体分为精品货、优质货和统装货三种,务必将认定结果填写在送货单上。 其认定原则为: (1)精品货:通过特别精选的商品。 (2)优质货:通过简单精选的商品。 (3)统装货:没有经过任何精选的商品。 5、采购组参照要货单组织货源,对基地供应商和长期合作供应商进行询价和电话预定采买,其余商品进入现金采买流程。基地供应商和长期合作供应商送货到指定地点后,必须由采购人员、现场质检负责人共同检验、过称、结算并在三联单据上签字确认。在现金采买过程中遵照询价、议价、最终确定成交、点货装车、运输、交付六个环节依次进行。询价由当日所有采购员分别进行,汇总各自意见后确认意向采买点,进入议价环节,必须2人以上,现场明确主购和辅购,并对议定单价负责;价格谈成后通知携带现金的人员(指派专人并专款专用)开单结算,付款人员与驾驶员、搬运工一起过秤装车,付款人员对已买商品全部装车无遗漏负责。装车完毕后,由开单付款人负责填写送货单(一式四联),分供货商单独填写,有条件的留下供货商手机(电话)和联系地址,供货商签字确认;驾驶员、付款人员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并付款。付款人员对采购商品的数量、金额、现金结算负责。 6、送货单一联由付款人员保存,以备核对现金,另三联交驾驶员随货同行进入运输、交货环节。 7、装车时采购组人员按重货优先原则、商品保鲜优先原则安排装车,商品要求轻拿轻放,严禁野蛮装卸商品。运输过程中驾驶员必须小心驾驶以保证商品安全、完整。 8、对采购的商品进价,由监控部随机不定期抽检。 9、车辆运输路线:由批发市场出发,直送总店分拣,再由总店向各分店配送。 10、没有按上述流程执行的,每错一个环节处罚50元。 五、收货流程 1、收货时间:从凌晨4点开始,货车到达指定收货地点后,驾驶员、搬运工、食堂质检员、总管等收货人员依照配送货单收货。 2、收货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收货标准,不得降低收货标准,不得提高收货数量(有特殊原因除外);对品相、质量有问题的商品应予以拒收,对可以降级收货的,根据商品情况降级收货。 3、收货人员必须过秤后如实填写商品毛重、去皮数量(含冰块、水份、泥土、包装物等)。过秤后在三联送货单上由收货负责人、司机、质检员共同签字确认,一联交付收货人,另两联由司机带回分别交给付款人员及生鲜部文员,以便采购组掌握交货信息、报帐。 4、在货车离开交货区时,由质检员检查送货车辆是否有未卸完或夹带商品,并建立日志表。 生鲜蔬菜配送方案 4为深入推进我市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建设,切实保障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根据《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深化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浙食安委〔20xx〕13号)、《台州市百万学生食品配送工程实施方案》(台政办发〔20xx〕41号)等文件要求,现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积极打造“阳光食堂”,全面建立“源头可溯,过程可控,食品安全,多方共赢”的学校食堂食品配送机制。 二、配送种类 学校食堂的粮面油(预包装)、鲜猪肉、冷冻食品(预包装)、副食品(调味品、预包装)、豆制品等5类大宗食品实行定点配送。 三、配送时间 每2学年一轮。 四、配送模式 (一)抱团配送 按照“就近,安全”的原则,由市教育局继续统筹安排,把全市学校划分若干片块抱团区域;同时,继续推进180人或省三级以上的民办幼儿园食品配送,具体由乡镇(街道)中心小学负责监督落实,鸡山、海山等偏远学校继续实施学生食品定点采购。 (二)竞争配送 1.适度竞争。每一类入围企业原则上不超过6家,申请企业通过资质审核及量化评定后,按得分高低确认。 2.抱团采购。区域内片块抱团组长学校牵头所在片块成员学校,根据入围企业排名情况和服务承诺及质量等,确定食品配送企业,特殊情况除外。 五、企业要求 (一)准入程序 行业主管部门结合相关规定和本地实际,对申请配送的企业进行初审。市实施学生饮食放心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从“服务师生”角度,集体择优确定配送企业。 (二)企业服务和责任 1.企业服务。 ①提供服务期限每2学年为一轮; ②企业在提供服务时,应保证服务质量、食品质量; ③配送项目不得转包或转让; ④入围后自愿投保食品安全保险。 2.验收要求。配送企业建立食品出入库台账,确定专人负责送货,严防非统一配送食品进校园。对于不符规格、存在质量问题等食品,配送企业必须无条件退换,并保证师生正常就餐。因食品质量问题等原因引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配送企业责任。 3.企业责任。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学校工作,保障学校食堂正常运行,并提供各类票据和单据(与学校向社会公布一致),引导企业将视频监控接入监管部门监控平台。不拒绝学校的供货要求。配送人员做到热情服务,不拖拉,不推诿。建立并严格执行下列制度: ①《食品配送企业管理制度》; ②《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③《售销记录台账制度》; ④《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⑤《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⑥《食品仓储管理制度》; ⑦《食品定期检查制度》; ⑧《不合格食品退市及销毁记录制度》; 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同时,要定期自查代理销售的食品厂家是否存在违反《食品安全法》行为;代理销售的食品厂家目录要在监管部门备案后方配送。 (三)企业配送进退机制 1.由片块组长学校组织片块成员学校对片块内配送企业进行“满意度”无记名投票测评(每学期两次,即1月中旬、4月底、6月底、11月初),满意率低于50%的企业取消片块本期配送资格;满意率50%(含)至70%(不含)的.,暂停该食品配送片块一个月配送资格。片块“满意度”测评结果要接受监督并送交市教育局备案汇总,整个区域满意率累计低于50%的企业取消本期配送资格;整个区域满意率50%(含)至70%(不含)的,暂停该食品配送一个月配送资格。 2.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品企业配送的产品质量等进行过程性检查,发现产品存在明显质量问题或代理销售的食品厂家存在违反《食品安全法》被行政部门处罚的(第一时间停售该食品代理的除外)、企业存在违反承诺出现不符合前置征集条件(特殊情况除外且经报备并能够及时整改的)以及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的等行为之一,将取消企业配送资格。 3.校企双方需在“玉环市教育局阳光饮食信息化服务平台”进行登陆交易。以半学期为周期,同一周期超过一半配送企业有过相同配送的食品按均价计算,若价格指数排名最高且超过各企业配送平均价的一定比例(虚高)的企业,1个周期由相关部门进行约谈;连续2个周期出现,暂停1个月配送资格;连续3个周期出现,将取消企业配送资格。一经发现价格存在恶意竞争的,直接取消企业配送资格。 企业因自身原因或被强制退出配送的,由学生饮食放心工程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向社会公布征集相对应的配送企业。 六、学校要求 (一)学校要按规定执行食品配送和定点采购,确保食品源头安全可控及可溯,并在“玉环市学校阳光食堂管理平台”向社会公布配送及定点采购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学校要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每批次采购的食品必须索取检验合格证或食品检测报告;对采购索取的票据、清单、证照复印件要分门别类编号归档保存。 (三)学校要明确食品采购与验收管理分人负责,对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应采取退货等措施予以处置,并及时做好记录,报送所在片块组长学校和市实施学生饮食放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对配送企业进行“满意度”测评和相关部门对企业综合评定等的相应依据。同时,情节轻微,酌情扣除配送企业履约保证金;造成责任事故的,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四)学校要制定食品配送应急预案。在遇到突发事件的情况下,对食品供应有稳妥的应急办法,保证学生的食品供应不受影响。 七、配送价格 坚持食品安全第一的原则,校方与配送企业在平等公开基础上协商配送价格。协商的价格原则上同一区域实行同价同质配送,在市场零售价和市场批发价之间,结合物价变化和企业营业场所出售价格等,再参照以往企业承诺价格下浮率,确定配送结算价格。 生鲜蔬菜配送方案 5一、总体服务方案 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和安全消费意识的日益加强,对蔬菜的运输要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满足客户的多样性要求以及超市对运输成本的控制。因此,加强对蔬菜运输方案的研究就具有很重要的意义。针对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定点采购定点采购运输所存在的蔬菜的运输方案作出以下几点: 1、配送方法: 配送质量标准:配送蔬菜质量的控制主要采取如下措施: (1)在与客户签订《蔬菜配送合作协议》中,由客户和我们共同拟订《蔬菜配送质量标准书》; (2)我公司接到客户配送定单后,将组织的蔬菜由分拣人员按《蔬菜配送质量标准书》分拣包装入筐,我公司具体负责配送各单位的配送主管检验合格; (3)我们配送的蔬菜经由客户的质量监督员验收。 2、车辆配送服务 我公司免费提供人工服务装卸车。 3、配送时间及地点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4、运输安排: 我公司具有冷藏车、保温车配送各种(蔬菜、畜禽肉、水产类、蛋类、水果类、杂粮类等)保质保险,不会蔬菜等造成严重的腐烂。 我公司提供江铃厢式货车1辆,提供金杯海狮1辆,保证在配送的时间内保质保鲜的将(蔬菜、畜禽肉、水产类、蛋类、水果类、杂粮类等)送达到现场。 5、我公司承诺在1小时内到达用户单位临时配送。 6、卸货交付 1.车辆到达目的地后,及时与用户协调员取得联系。 2.入库卸货时,协调员与驾驶员同时监督清点卸货数量; 3.发生货损、货差,由协调员与收货方共同分清责任,同时提交公司; 4.卸货完毕后,及时提供三联单(我单位盖章、验收单位签字)。 二、货物质量保证措施 食材生产卫生规范的基本内容就是从原料到成品全部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卫生条件和操作规程。其主要内容是: ⒈、原料采购、运输、储存的卫生 对原料及其采购后的运输和储存要求是生产任何食材都要首先把好的重要环节。否则,即使生产条件再好,也不能保证最终产品的质量。因此,本项目主要对采购人员、原料的新鲜度、包装物及包装容器、运输工具和运输作业、原料的储存场地、仓库条件等的卫生管理作了相应的规定。 ⒉、工厂设计与设施的卫生 食材生产在经营进行新建、扩建和续建的工程项目时,首先将总平面布置图等资料报经当地行政部门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重点对选址、内外周围环境、布局、设备结构、上下水系统、废物处理、卫生设施等进行审查,均符合通用卫生规范和有关食材工厂卫生规范的规定。 ⒊、工厂的`卫生管理 食材工厂建立相应的卫生管理机构,认真宣传和切实执行食材卫生法规,包括工厂的经常性环境卫生、除虫灭害、原材料卫生、产品质量检验、设施卫生和维修保养、清洗消毒、个人卫生、有毒有害物质、污水污物、上下水系统、动物饲养等管理以及规章制度、考核评比、职工健康教育等具体工作。 ⒋、生产过程的卫生 包括从原料到成品的全工艺过程。在食材加工过程中,按“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储运”的流程,严防交叉污染,在生产加工的场地、车间有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废物处理等基本卫生设施并合理使用;食材包装有严格卫生要求的场地和操作要求,包装材料和标识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操作人员必须讲究个人卫生,符合从事食材生产经营的健康要求,成品应经有关标准检验合格,方可出厂。 ⒌、卫生和质量的检验 食材工厂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卫生和质量检验机构,负责产品卫生和检验工作。按国际规定的或企业品质控制标准和检验方法进行检验,签发检验结果单,妥善保存原始记录,并定期鉴定、维修检验用仪器、设备,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 ⒍、成品储存和运输的卫生食材生产有原料、半成品和成品三种符合卫生要求的仓库,容量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各类仓库有专人管理、负责,定期清洗、消毒、通风换气。各种成品的储放按相应的工艺要求进行。 食材运输有专车、专船或专舱,严禁一车多用或与非食材混运,运输中使用的容器、工具专用,有专人负责运输工具的清洗、消毒等卫生工作。 ⒎、个人卫生与健康的要求 食材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和培训教育合格后才能上岗。以后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体检和培训,并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如:上岗时,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鞋,上岗前和便后必须洗净双手,防止食材污染。 三、配送时间保证措施 为了快速送货,公司成立了的相关部门,实行部门负责制,专人专事,明确职责,保证整个配送的`及时性与稳定性。 一、作业时间 为了保障送货时间的及时性,员工上班时间从早上6:00开始,早上早下。通过作业时间前提,保证配送时间在顾客要求范围内有一定的弹性。 二、快速响应 学校下达要货订单后,订单经过汇总、分析后交到采购部,由采购部负责肉品的采购。如果是自养猪,采购部与养殖负责人进行沟通,当天把生猪送到定点屠宰场进行屠宰。 第二天新鲜肉品进入库区,质检人员经过检验后直接进入加工区进行分割,分割师根据客户要求把白条猪进行分割。分割后的猪肉产品进行称重、开票,然后由物流车进行配送。做到整个流程连续作业,无间断作业。 三、送货 根据顾客需求,进行线路调整。时间紧、距离远的客户优先发车进行配送。做到优先分割,优先加工,优先开票,优先装车,优先发车,优先配送,保证客户的时间需求。 四、售后处理 当产品配送出去后,发生顾客纠纷,在第一时间内快速处理。质量问题无条件退货,然后以最快的时间给客户进行调货。其它问题,在第一时间内与客户进行沟通,解决客户问题。 四、人员配备方案 如今的农副产品销售配送部已是一个专业化的配送中心,并拥有一个专业化的配送团队,拥有自己各类型专职配送汽车15多辆,包括2台应急专用车辆,有专职的切配加工、包装专职人员20人,有一个200平方干净卫生配套设备完善的切配加工场所。先进的管理理念经过十几年的摸索与锤炼、学习和成长,我们形成了一套高效规范的管理体系。 主要由六大部分组成: 第一:健全的岗位责任制:员工有章可循。 第二,强化现场主管责任制:有效地与客户及员工沟通,建立员工相互间合作的良好关系。 第三,加强出品质量责任管理:建立出品质量管理登记制度,预防食物中毒,定期进行出品质量分析,并制定纠正措施。 一站式采购 根据市场分析及客户的要求,公司领导人果断转变思路,率先撤消大型物流仓库,由原来的批发采购→装卸→仓储→装卸→现场,直接变为蔬菜基地采购→加工→现场。极力降低物流成本,充分保证食材的新鲜、多样、灵活之需求。 近年来,常有媒体报道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十分让人担忧。公司本着宁保一分险,不省三毛钱的原则,从源头把好食材卫生关,决不购买变质、变味、不新鲜的食材。在食材加工中,严格按照有关食材卫生操作规范实行。在环境卫生方面严格按7S标准执行,并对所有现场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消除卫生隐患。 配送部严格按照食材安全管理体系运作,率先在同行业建立了一套科学规范的作业流程和服务标准。严把食材质量关,实施溯源制度,注重过程控制,每道环节进行食材安全检测,已形成从种植养殖、原料采购、保鲜加工、储藏运输和送货上门的一体化服务,建立了从田间到餐桌的健康保障体系。 质量第一,服务至上,不断提高客户满意度,做真正的食堂配送专家,是我们坚持不懈的追求! 饮水思源,回报社会,是公司创业发展的宗旨,基业长青的根本!我们愿与社会各界有识之士一起,共同振兴我国农产品配送服务事业,推动农业和食材安全的大发展! 生鲜蔬菜配送方案 6一、项目名称: 蔬菜春秋大棚种植 二、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东井岭乡塔店村池岭移民新村,由村委会引导自然村易地搬迁户组建互助合作社带动贫困家庭发展蔬菜种植产业,拟实施蔬菜春秋大棚种植20栋,每栋约需资金1万元。 三、水源解决方案: 通过提质改造现有蓄水池,可满足20个蔬菜大棚种植所需水源。 四、运营模式: 互助合作社+易地搬迁户(贫困户) 互助合作社负责负责蔬菜大棚及配套设施建设,建成后确权给易地搬迁户; 互助合作社带领易地搬迁户发展蔬菜种植,并负责日常经营管理; 大棚建设及后期运营由村委和易地搬迁户全程监督。 五、运营管理: 1、流程 (1)村委负责协调流转土地; (2)互助合作社负责建设蔬菜大棚及配套设施,并确权给易地搬迁户。 (3)互助合作社负责蔬菜大棚的'经营管理,蔬菜大棚用工优先聘用本项目覆盖的易地搬迁户且贫困户务工比例不低于70%。 (4)互助合作社生产过程中所需农业生产物资(农药、肥料、地膜、种子等)由其自行负责供应。 (5)为完善大棚基础实施,确保项目有序推进,由村委负责做好生产用水、用电及道路等建设项目的协调落实工作。 3、其他 (1)互助合作社与村委、易地搬迁户签订三方合作协议。 (2)互助合作社经营过程中自负盈亏,每年须根据合同约定按照扶贫产业项目资金10%比例向村委缴纳收益资金,收益资金的全部用于易地搬迁户分红。 生鲜蔬菜配送方案 7一、项目名称: 淮南师范学院自营食堂蔬菜配送资格商招标 二、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三、采购需求: 叶、瓜、果、根、茎等类的蔬菜。 四、合同期限: 3年(1+1+1),具体起止日在合同中约定。 五、定价方法: 所有配送蔬菜的价格以周谷堆农贸市场每天最低价格的1.1倍计算,周谷堆没有的品种以承包餐饮公司购进价平均值的1.1倍计算。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资格后审): 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 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②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 3.近三年(20xx年1月1日至今)来没有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或不良记录; 4.投标人业绩:近五年(20xx年1月1日至今)具有企事业单位蔬菜配送满三家累计满三年,以签订的配送合同为准。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1.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投标后若发现弄虚作假,将依法追究投标人经济及法律责任。 2.投标方对招标文件的自行解释,不能作为招标文件的附加条件。 3.招标方对未中标的单位不作任何解释。 七、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20xx年01月12日至20xx年01月26日上午,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为20xx年01月26日上午11:30分。 (2)报名地点: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3)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售价:报名同时以电子档形式发售,售价500元/本。(提供收件邮箱或者自带U盘现场拷贝) (4)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八、报名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业绩合同。 注: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携带原件备查。资料不齐者不予接受报名。 生鲜蔬菜配送方案 8为切实提高蔬菜应急保供能力,加强蔬菜保供基地建设,加快推进地产地销,直采直供、连锁配送步伐,促进产运销一体化建设,有效缓解菜农“卖菜难”,居民“买菜贵”问题,保障和丰富城乡居民“菜篮子”产品供给,充分发挥蔬菜产业保供给、稳市场、促增收作用,根据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蔬菜保供基地建设提高“菜篮子”保障水平的通知》(汉政办发〔20xx〕12号)精神,结合我区蔬菜产业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制定汉台区蔬菜保供基地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绿色优质高效和自然资源合理利用,选择基础条件好、资源优势强的区域,充分挖掘设施蔬菜生产潜能,形成区域产业优势。从20xx年起,整合资金项目,落实责任和措施,加大项目推进力度,聚力打造集工厂化育苗、规模化种植、精细化加工、商品化处理、品牌化营销和社会化服务为一体的蔬菜全产业链,以生产设施合理、蔬菜种类多样、生产手段先进、生产过程规范、产品供应均衡为总目标,加快蔬菜产业集群发展,提升产业化水平。完善设施蔬菜基础设施,推进设施装备规范及配套。加快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普及推广,强化工程、环境、生物及信息技术集成。实现生产规模、质量和效益的协调发展,构建5个设施蔬菜示范基地、3个特色蔬菜示范片和以香菇为主的食用菌产业集群。到20xx年,新增蔬菜面积1万亩,其中:设施蔬菜大棚8000亩,全区蔬菜基地面积达到5万亩以上,设施蔬菜大棚面积2万亩,年总产突破30万吨,产值突破11亿元。商品蔬菜自给率达到60%,基本实现蔬菜季节供应均衡、产销衔接顺畅、供求总体稳定的发展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生产布局。一是实现规模种植。按照“强基地、提产能、保供给”原则。布局建成五个设施蔬菜基地。铺镇在狮子村周边6个村新建蔬菜大棚2600亩,龙江办事处在梧凤村周边5个村新建蔬菜大棚1000亩,七里办事处在镇江村周边3个村新建蔬菜大棚800亩,宗营镇在下街村周边3个村新建蔬菜大棚600亩,武乡镇在同心村周边3个村新建蔬菜大棚800亩;三个特色蔬菜示范片,以汉中巢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龙头,覆盖小店、龙台、黄营的龙江办事处千亩茭白种植示范基地,以徐望镇千亩莲藕种植示范基地和以宗营镇二十里铺为龙头的千亩羊肚菌种植示范基地。食用菌产业集群,以康田生物公司为链主,带动全区食用菌产业集群,食用菌规模达500万袋。二是抓好品种布局。在褒河水库南干渠渠系内建立1万亩以莲藕、茭白为主的稻、菜轮作区,形成特色水生蔬菜基地。在浅山丘陵建立35个秋冬季节性蔬菜基地,形成汉中大葱、白菜、蒜苗、豌豆、菜花、甘蓝、秋西红柿主产区。2万亩设施蔬菜大棚内栽培品种以大棚辣椒、西红柿、黄瓜、茄子、西葫芦等蔬菜为主。三是配套育苗布局。按照500亩建一个育苗站,2000亩建一个大型育苗中心的标准,在重点蔬菜专业村建15个标准化蔬菜育苗站,在万亩蔬菜专业镇铺镇建一个大型专业化育苗中心,到20xx年累计建成3个蔬菜育苗中心。〔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区乡村振兴局、相关镇(街道)〕 (二)努力提升蔬菜品质。一是培育有竞争力的优势产品。坚持“优势产业优先发展,优势品种率先突破”的原则,因地制宜、因村施策,依托全域特色发展蔬菜产业,重点发展莲藕、山药、生姜、莴笋、菜花、芋头、蒜苔、胡萝卜、西红柿、黄瓜、辣椒等有竞争力的蔬菜作物,形成外销骨干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二是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积极发展特色设施蔬菜产品,争取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强化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全面提高设施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商品档次,产品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产品均匀一致、形态美观、新鲜洁净。三是大力推行设施标准化。积极推进现代设施环境调控技术应用,提高生产环节机械化水平,设施蔬菜设施化水平提高50%以上。土地利用率提高20%以上,水资源利用率提高30%以上,农业废弃物得到有效处理和利用。四是加大技术推广力度。强化先进技术推广与应用服务,推广集约化育苗、设施栽培、连作障碍防治、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防控及生物防治等关键技术,加快水肥一体化技术应用推广、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切实提高蔬菜产出质量。〔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乡村振兴局、相关镇(街道)〕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灌排设施配套、农田平整肥沃、田间道路畅通、农田林网健全、生产方式先进、产出效益较高”要求,以改棚、改土、改水、提质增效“三改一提”为主攻方向,加快老旧蔬菜基地更新改造,到20xx年改造面积达到6000亩。积极筹措资金,对规模化生产基地的田间主干道和支道进行路面硬化、完善生产设施用电,配套农资农机库房、田间地头储粪池等设施,改造升级灌溉水源、灌排泵站、输水管道沟渠及电力通讯设施,全面提升蔬菜保供基地生产基础设施、优化生产条件。〔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乡村振兴局、相关镇(街道)〕 (四)加强产销衔接。 一是建立蔬菜产业联盟。吸收辖区内蔬菜专业批发市场、大型商超、新型经营主体、专业村、技术单位负责人组成产业联盟,负责研究解决蔬菜全产业链的`相关问题,做到布局合理,产销顺畅、服务到位,确保产业做大做强,农民增收致富。以狮子蔬菜生态园、巢林公司、中园公司等现代化蔬菜园区为依托,推进蔬菜订单生产、直采直供、连锁配送,推进农批对接、农超对接、农校对接、着力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蔬菜销售供应体系。加大用品牌占领市场的力度,鼓励蔬菜销售组织在外地建立汉中蔬菜销售网点,使我区蔬菜产业尽快走向产业化。 二是建立蔬菜便民店。在现有蔬菜销售市场的基础上,新改建、新建11个农贸市场,1个大型批发市场,基本实现农贸市场辐射500—1000米全覆盖,选择有条件的合作社新建大型蔬菜储藏冷库,同时在生产基地培育蔬菜专业合作组织,加强各个蔬菜专业合作社的联系,通过合作社组织当地农产品销售,在现有便民果蔬店基础上,继续推进便民果蔬店建设,至20xx年末总数达到100个,累计配套建设5座集分拣、检测、储藏的蔬菜配送中心,与农户签定种植收购协议,直接进入便民果蔬店进行销售,减少中间环节,降低蔬菜价格,做到直供直销。大力抓好流通体系建设,以过街楼蔬菜批发市场、青龙观水果批发市场为主,保证中心城区果蔬供应。 三是建设信息服务平台。因地制宜建立蔬菜供需大数据信息平台,建立完善的蔬菜生产监测、市场价格监测、外调外配联络机制,促进信息融合、互通共享、减少流通环节,促进地产蔬菜供需精准衔接、有序高效流通。及时对产销形势预警,统筹做好在田收获和市场余缺调剂。加强设施蔬菜种植信息、品种信息、产品价格信息等产销信息和生产设施、良种、生产技术、病虫害防治、生育障碍调控、灾害性天气预防等生产技术信息的采集、分析与发布,为设施蔬菜稳定、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乡村振兴局、相关镇(街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上成立蔬菜稳产保供领导小组,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乡村振兴局、区经合中心、涉农镇办行政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统筹推进蔬菜稳产保供各项工作,各镇(街道)要压实属地责任,分解落实以蔬菜保供基地为主的各项工作,在设施蔬菜重点镇村,建立产业管理机构,按照产业化、市场化的要求,对现有设施蔬菜产前、产中、产后相关管理机构进行优化整合,强化统筹协调和宏观调控职能,建立一体化的管理体制。 (二)加大财政投入。用足用活国家和省市关于设施农业用地、水利设施建设、乡村产业振兴等方面的扶持政策,项目资金向蔬菜产业优势区、集中区倾斜。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和农户投入为主体的多层次、多形式、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各部门积极争取省市蔬菜产业项目资金,优先安排使用各级衔接资金用于设施蔬菜基地,区财政统筹安排蔬菜基地建设补助资金,项目主管部门合理使用资金,建设设施大棚和蔬菜基地产业路、排灌设施、生产用电等基础设施配套,落实金融、信贷、露地蔬菜保险、新建设施蔬菜大棚及新增农机具补贴支持粮食蔬菜生产的“三方案一办法”,支持重点区域规模化设施蔬菜基地建设,全面改善大棚设施、交通运输、排灌、电力、网络等条件。加大育苗设施、生产设施、冷链设施、培训设施、技术推广、质量监管、市场流通设施、产销对接力度,加快区域蔬菜保供基地建设。 (三)加强政策引导。坚持以升级换代提升发展质量为主,扩大外延推进发展规模为辅,全面推进蔬菜保供基地建设。落实扶持龙头企业各项政策措施,把中、省、市、区有关扶持龙头企业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鼓励有能力的龙头企业进入蔬菜生产、加工、流通领域,推动蔬菜产业的发展。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流转承包地用于设施蔬菜基地建设,促进土地规模发展。 (四)加强技术指导。广泛应用具有现代科技水平的设施蔬菜生产新装备、新材料、新品种、新肥药、新种苗和新模式,着力提高设施装备水平、机械化作业水平和生产管理水平,提高农民科技素质,提升设施蔬菜的科技含量及单产水平,降低用工成本,增强设施蔬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要加大新品种的更新换代步伐,每年推广3-5个新品种,适应现代化蔬菜产业化发展要求;围绕无公害蔬菜生产的“药、肥、水”三大技术,改进防病虫技术,改进肥料施用技术,改进灌溉技术,使蔬菜生产技术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组织蔬菜技术人员分片包干,常态化开展技术指导服务,结合省上实施的农民科技培训项目,深入到蔬菜基地村组织培训,推广科技术,现场示范,培养一大批蔬菜技术骨干,积极引进新品种进行试验、示范和推广,并积极争取项目,推动蔬菜基地建设。 (五)强化监督检查。区上将把设施蔬菜重点区域发展列入对各镇(街道)年度目标考核内容,镇(街道)要把蔬菜产业发展列入重要工作中去,制定规划、明确任务、夯实责任,采取措施进行引导和推动,各镇(街道)要对村上实行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确保年度发展任务圆满完成。 生鲜蔬菜配送方案 920xx年,新城村和新城镇农技综合站通过牵线搭桥,从东方种子公司引进15亩网式无公害生菜制种,使制种业有了新的突破,效益是常规制种的2—3倍。基地的建成将提高农民的种植技术和科技手段,其意义深远,也将吸引更多的种子公司前来投资建设。是农村经济增长、农民增收的新亮点,必将成为我镇新的又一支柱产业。为推广这项优质高效农业项目,加快全村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城村网式无公害蔬菜制种示范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嘉峪关市市新城镇新城村 建设期限:20xx年—20xx年 管理单位:新城镇农业综合服务站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网式无公害蔬菜制种基地采用“公司基地”的模式,从东方种子公司引进,20xx年计划落实播种网式无公害蔬菜制种100亩,以生菜为主。种植技术由公司和基地统一指导、安排,逐步提高我镇的制种技术,扩大种植规模,提高我镇的制种知名度,通过基地带动作用,在2——3年内使项目区无公害网式蔬菜制种面积达到400亩以上。 三、项目建设技术规程 (1)选地:选择肥沃、通风的地块较好,以前茬是粮食作物为佳。 (2)育苗:采用覆网拱棚式育苗,即在苗床上方及四周覆盖防虫网,在网顶搭建拱棚,苗棚高1.5米,网高以苗子的高矮而定,每亩需苗床25平方米。 (3)播种时间:一般育苗在3月中下旬,移苗在4月下旬到5月上旬,作物采收在9月底到10月初。 (4)土壤处理:选好耕地在土壤解冻之后,进行土壤消毒和杀虫处理。要选用无公害低残留杀虫剂。在移苗前十天搭好防虫网架、铺地膜,并对网内昆虫随时进行杀灭。 (5)生长期管理:对耕地内生长的.杂草要及时进行清除,以人工清除为主,浇水应勤浇薄灌,少量多次。 (6)病虫害防治:如果有病害发生,要诊断清楚,选用高效低毒药物防治。虫害以预防为主,捕杀为辅,一般每隔3—5天。对网架一周喷洒一次70艾美乐水分散杀虫剂。能有效防止虫害的发生。 四、实施进度 20xx年对农民进行技术培训,共培训农村劳动力200人、1000人次,购置种植所需材料,进行100亩种植示范。 五、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共推广网式无公害蔬菜制种100亩 1.育苗棚建议每亩200元,计2万元 2.防虫网每亩1500元,计15万元 3.搭架钢管每亩2000元,计20万元 4.铁丝,绳索,每亩200元,计2万元 5.农户培训费50000元 6.其它费用每亩100元,计10000元 以上总计投入45万元 六、项目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45万元,市财政配套项目经费10万元,农户自筹35万元。 七、效益分析 该项目实施后,每亩可产优质籽种40———50公斤,公司收购价180元/公斤,即每亩收入7200-9000元,除去每亩前期投入及各种成本4000元左右,每亩纯收入3200-5000元。效益明显,高于每亩纯普通制种。规模达到100亩,可创产值72-100万元,创纯收入35万元以上。另外,防虫网可用两年时间,搭架钢管可多次利用,在种植的第二年,可省下大多数的前期投入,效益更佳。 该项目实施后,必将成为我镇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我镇制种业向更高层次发展。对增加农民收入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生鲜蔬菜配送方案 10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产业革命助推脱贫攻坚工作,扎实解决“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和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校农结合”“农医结合”“农企结合”助推产业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准确把握现代农业发展趋势,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达到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从而促进农村产业革命“八要素”同频共振和功效叠加,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食堂、医院、国有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集中采购配送工作机制,真正做实“公司+合作社+农户”的组织模式和达到精准产业发展,产销无缝对接、利益联结见效,全区蔬菜配送本地集中采购比例达80%以上。 二、实施范围 全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国有企业和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企事业单位。 三、规划布局 根据订单需求,综合各镇土壤特点和种植习惯,科学规划蔬菜产业发展布局,重点围绕大白菜、莲花白、大白萝卜、豇豆、嫩南瓜、花椰菜、胡萝卜、西红柿、茄子、老南瓜等蔬菜品种,在永乐镇、三渡镇、新舟镇、喇叭镇、虾子镇规划建设200—1400亩的标准化示范基地共17个共9686亩。 四、工作措施 (一)测算数量需求。配送公司根据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食堂、医院、国有企业及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企事业单位需求,研究制定配送指南,测算年度消费所需农产品的种类和数量,上报采购需求清单。各镇(街道)安排指导各村(社)专业合作社根据配送指南,规划种植区域、种植面积和种植品种,按农产品种类、数量、质量等级、供应时间等数据组织好生产和销售。 (二)按需组织生产。按照“公司+合作社+农户”的组织模式,以订单需求为导向开展定向生产,着力解决产业规划零散、规模不够等供需问题。 (三)成立技术培训工作队伍。明确每个基地技术培训人员对基地内种植农户进行种植技术的培训和指导,确保农产品安全、绿色、新鲜、优质。 (四)定点采购配送。各配送公司与合作社签订配送保底价收购协议,合作社再与基地农户签订保底价订单收购合同,形成生产、配送、销售全链条。 (五)强化食品安全。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能力,确保源头安全。发改部门要加强农产品运输、贮存、配送等流通环节的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农产品消费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大定期和不定期抽检力度,确保安全消费。配送企业要建立全程质量监控、安全检测制度,对配送的每一种农产品进行检测留样,建立档案备查。 五、合作模式 采取政府引导、公司“龙头”带动,合作社“龙身”联结,农户“龙尾”基础的“公司+合作社+农户”农业产业发展模式,公司对接市场做好销售,合作社衔接公司与农户做好发展,农户负责按订单要求做好种植达到公司“放下包袱”扩市场,合作社全心全意抓管理服务,农户一心一意抓生产。从而建立农户与合作社,农户与公司之间的`新型产业关系,转变一家一户小农生产的传统经营方式,从而促进传统农业迈向订单农业发展轨道和保障公司、合作社、农户三家利益,使产业能够可持续发展。 六、利益联结 (一)配送公司对村级合作社规划发展的各种订单蔬菜实行保底价收购,当市场价低于保底价时按保底价收购,当市场价高于保底价时按市场价收购(市场价格为区教育科技局当周所定营养餐价格下浮20%)。 (二)为逐步壮大和巩固基地建设,实现贫困户利益联结。村级合作社在蔬菜销售过程中按销售利润的10%进行费用提取,提取的经费30%用于基地内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维护,20%用于合作社日常工作开支,50%用于贫困户利益联结分红。 七、要素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订单农业”(蔬菜)种植配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何家琴区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分管常务工作) 副组长:刘照文新区管委会二级调研员 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农业农村局,由肖成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姜凤、池军红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区教科局、卫健局、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订单农业”(蔬菜)种植配送日常工作。各镇(街道)也要成立“订单农业”(蔬菜)种植配送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引导种植大户和经营能人加入专业合作社,做好蔬菜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二)强化政府支持 区级财政预算安排一定的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订单农业”(蔬菜)种植配送产业发展,重点用于支持合作社对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各镇(街道)也要预算专项资金扶持村级蔬菜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 八、奖励机制 为激励公司和合作社拓展市场销售渠道,对全年“订单蔬菜”种植配送量大,利益联结机制运行效果好的公司和合作社将给予资金奖励或政策扶持。 生鲜蔬菜配送方案 11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打造农业“百亿产业、十亿企业”龙头引领工程要求,加快培育蔬菜(含食用菌)百亿产业,促进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抚州市蔬菜产业发展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20xx年底,全区新增设施蔬菜面积2.9万亩,达到3.6万亩以上;充分利用冬闲田,种植露地蔬菜5.2万亩;全区蔬菜产量达到40万吨(全区蔬菜总产量,含露地蔬菜,下同),产值超12亿元。食用菌产量达到4.88万吨,综合产值达6.5亿元。蔬菜(含食用菌)总产值达到18.5亿元。 (二)年度目标 1、20xx年全区新增设施蔬菜面积9000亩,新型设施蔬菜农户达2000户;蔬菜总产量32万吨,产值达到9.6亿元以上。食用菌产量达到1万吨,综合产值达到1.3亿元以上。 2、20xx年全区新增设施蔬菜面积8000亩,新型设施蔬菜农户达2800户;蔬菜总产量35.2万吨,产值达到10.56亿元以上。食用菌产量达到2.2万吨,综合产值达到2.9亿元以上。 3、20xx年全区新增设施蔬菜面积6000亩,新型设施蔬菜农户达3400户;蔬菜总产量37.6万吨,产值达到11.28亿元以上。食用菌产量达到3.8万吨,综合产值达到5.1亿元以上。 4、20xx年全区新增设施蔬菜面积6000亩,新型设施蔬菜农户达4000户;蔬菜总产量40万吨,产值达到12亿元以上。食用菌产量达到4.88万吨,综合产值达到6.5亿元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优化布局。按照“科学定位、合理布局、因地制宜、规模发展”的原则,在国家政策范围内合理规划蔬菜用地,明确重点发展区域和品种布局,重点在昌抚合作示范区、罗湖镇、高坪镇、罗针镇、温泉镇、云山镇、腾桥镇等地发展规模化设施蔬菜,建成保障市中心城区蔬菜供应和外销优势区,其他乡镇兼顾发展一定规模的设施蔬菜、露地蔬菜、优质食用菌、地方特色蔬菜。加大稻菜轮作,充分利用冬闲田扩种秋冬蔬菜、早春蔬菜。各乡镇要依据蔬菜发展任务,制定本乡镇发展方案,因地制宜开展适宜蔬菜种植地块调查,选择交通便利、集中连片、土地肥沃、排灌方便的地块,避开永久基本农田和易涝地块,优先选择土地开发、恢复耕地、草地、园地四种地类发展大棚蔬菜,推动大棚上山入园。每个乡镇选择1-3个蔬菜主导品种加快产业规模化发展,大力发展大宗蔬菜中的高价值品种,做到高产、高质、高效,培育壮大一批设施蔬菜专业村(组)。(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临川自然资源分局、区林业局、区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建棚模式。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农民参与”原则,创新建设模式。一是市区国有平台统一建设大棚,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棚型、统一建设标准,统一验收标准,严把质量,控制成本(按当前市场价每平米80元左右),搭建具备冬保暖、夏遮阳、水肥一体、温湿可控功能的经济适用大棚(竖顶通风双层连栋大棚),建成后返租给种植主体,种植主体分年度支付租金;二是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调动经营主体积极性,自筹资金建设经济适用大棚。鼓励建设具备冬保暖、夏遮阳、水肥一体、温湿可控功能的竖顶通风双层连栋大棚,对规模连片钢架大棚给予奖补。规模设施蔬菜基地的水、电、道路、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由区政府统筹相关资金建设。同时,积极引进社会资金建设育苗、分拣中心等配套产业。(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临川自然资源分局、区乡村振兴局、区财政局、区城投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培育主体。把引进和扶持发展龙头企业作为推动蔬菜产业化的突破口,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资金和技术,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和配套服务企业,加速蔬菜产、加、销一体化进程。通过加快各类保鲜、冷藏、冷冻、预冷等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逐步推进蔬菜分级分拣及包装、预冷处理。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引进客商服务于品牌建设、市场流通及销售环节,畅通粤港澳大湾区和其他国内高端市场。规范蔬菜加工业,用信息、生物等高新技术提升加工工艺水平,降低蔬菜损耗率,增加产业附加值。突出农资、肥料、农膜、钢材等相关配套产业招商引资,推动蔬菜全产业链发展。要引进设施蔬菜基地建设、种苗供应、农技服务、蔬菜营销等专业化服务企业,建立蔬菜销售配送平台,畅通生资、蔬菜流通渠道,建立互利合作产销关系。积极开展在外临川籍种菜农户和蔬菜经销商调查摸底,通过“外引内联”招才纳贤,千方百计引导浙江、福建、江苏、安徽、广东等地临川籍职业菜农返乡创业,以传帮带方式,提高本地菜农种菜水平。同时建立新型职业菜农培训机制,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村集体+职业菜农”培养模式,培育一批能吃苦、会种菜的本土职业菜农。(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供销社、区城投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品牌创建。坚持品牌兴菜、绿色发展。支持龙头企业制定蔬菜生产技术规程,开展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认证,瞄准上海、厦门、粤港澳大湾区等高端市场,发展知名度高、附加值高蔬菜产品,培育一批知名产品,打造临川蔬菜品牌。强化蔬菜生产全过程监管,建立质量追溯体系,扩大可追溯产品覆盖范围。以创建“赣抚农品”区域品牌为载体,立体式开展广告、新闻宣传,组织参加和举办蔬菜专题展示展销会,全面唱响临川蔬菜品牌。(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委宣传部、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投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市场开拓。区、乡两级积极搭建蔬菜销售平台,发挥经纪人及销售大户外销纽带作用,支持在上海、广州、深圳等地设立直销窗口。开通电商平台、手机APP销售平台,采取“线上销售”“定点配送”“订单销售”等现代化营销模式,拓宽市场营销渠道。(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供销社、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金融支持。加强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合作,争取金融支持,20xx年力争实现融资5亿元投入大棚建设。发挥“财政惠农信贷通”“科贷通”等金融产品融资作用,创新蔬菜产业金融产品,撬动金融资金、带动社会资金,共同支持蔬菜产业发展。积极引入保险机制,全面开展设施蔬菜自然灾害和市场价格综合保险,切实提高菜农抵御灾害和市场风险能力。(责任单位: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科学技术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政策扶持。整合蔬菜项目资金、财政奖补资金、产业帮扶资金、村级集体资金,加大财政支持蔬菜产业发展力度。区财政采取贷款贴息、财政奖补等方式,支持蔬菜大棚设施建设,支持蔬菜生产、加工、营销等关键环节建设,每年表彰奖励一批优秀的经营主体、农业服务组织、种植大户、销售大户,并对设施蔬菜产业发展成效突出的乡(镇)进行及时奖励。(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城投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科技服务。加强与江西农业大学、省农科院等高校院所合作,整合本地科研资源与人才,推进研究重心向蔬菜产业转移,实现蔬菜产业标准化、品质化、品牌化发展。重视蔬菜种苗培育,规划建设罗针镇品种育苗中心,打造蔬菜科研与示范基地,保障优良种苗供应。开展大棚设施、田间栽培、贮藏保鲜和精深加工技术研究,推广省工节本、绿色发展的实用技术,推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加快蔬菜专业技术人员培养,采取“线上线下”“以师带徒”“田间课堂”等方式,大规模开展蔬菜实用技术培训,构建区、乡、村三级技术服务网络。开展乡镇蔬菜技术人员、基地技术员定向培养,培育一批懂技术、会经营、能示范的产业能人和种植大户。建立技术员联系基地制度,采取本地培养一批、外地引进一批技术人员,开展常态化蹲点服务,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推广应用,确保每200亩配备一名农技人员。(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局、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区科学技术协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蔬菜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把发展蔬菜产业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层层压实责任。各乡镇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年度实施方案,认真做好宣传发动,趁早落实基地选址,解决产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切实推动蔬菜产业快速发展。 (二)压实工作责任。区级负责建设任务分配、基础设施配套、支持政策落地、监督指导和考核考评等工作;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任务落实、地块选址、企业招商及跟踪服务,完善生产组织管理,培育职业菜农等工作,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每人必须率先完成50亩以上钢架大棚蔬菜示范点建设,引导和鼓励乡村干部带头种植蔬菜;村委会负责土地流转、生产用工、合作社组建、基地日常监管、服务保障、村集体经济关联发展等工作。 (三)抢抓时间节点。各乡镇要紧盯目标任务,制定时间表,挂图作战。1月底前完成大棚蔬菜基地选址,并与自然资源部门沟通对接;2月底前完成土地流转、落实种植主体;3-5月集中开展大棚建设,建成后及时种植蔬菜,避免出现空棚,发挥大棚最大效益。 (四)强化部门配合。建立完善“蔬菜基地建到哪里,配套设施就跟到哪里”机制,由区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临川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依据相关政策开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临川自然资源分局负责调配设施农用地,区财政局负责统筹设施蔬菜发展资金,区水利局负责排灌设施建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抓大棚质量,区商务局负责组织产品销售,区现代农业示范区管委会抓好全区各级农业示范园区的设施蔬菜基地样板等。通信部门协调杆线迁移,气象、应急等部门建立气象灾害风险预警机制,对灾害天气及时分析预警。保险公司完善灾后救助机制,全面开展设施蔬菜自然灾害和市场价格综合保险,解决企业和菜农的后顾之忧。建立和完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分析会商产销形势,切实解决蔬菜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五)严格督查考核。把蔬菜产业发展纳入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考核内容,作为检验干部作风、工作业绩的重要考核依据。重视考核结果运用,与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职称晋级、干部使用结合起来,优先重用工作成绩突出人员,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采取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的办法,定期调度乡镇工作进展,对措施得力、进展较快的乡镇通报表扬,在政策、资金上给予重点倾斜;对工作不力、进展迟缓的乡镇进行通报约谈;对于不作为,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的干部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全区蔬菜产业发展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生鲜蔬菜配送方案 12为降低蔬菜流通成本,切实保障乌鲁木齐蔬菜供应,丰富市民“菜篮子”,有效解决疆内外特别是乌鲁木齐市周边地区蔬菜生产基地农民销售难等问题,确保天山区和沙依巴克区蔬菜直销点批发配送中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原则 充分发挥两个配送中心密切产供销一体化的功能,不断完善配送中心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本着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及“就近、方便”的原则,有效建立两个配送中心与乌鲁木齐市周边地区乃至疆内外其他蔬菜生产基地的直销供应长效机制,畅通蔬菜销售渠道,切实保障乌鲁木齐蔬菜供应、价格基本稳定,解决疆内外特别是乌鲁木齐市周边地区蔬菜生产基地农民销售难等问题。 二、具体措施 (一)天山区和沙依巴克区:两个配送中心的主体功能是蔬菜配送,而不是市场,天山区和沙依巴克区委托具有完善的配送体系、经济实力强及专业化管理程度高的企业或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作为蔬菜配送中心的管理和经营主体。两区要分别成立由区领导担任组长,商务、农牧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配送中心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加强两个配送中心的日常管理与经营;建立健全配送中心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其经营发展;不断完善配送中心的'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确保其正常经营并提供良好服务;采取政府引导和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形成配送中心“上连蔬菜基地、下连各直销点”的运作机制。积极发挥直销点配送企业的作用,引导和组织与配送企业签订购销合同的基地蔬菜进入配送中心进行分拣、加工和配送。两个区要加大调研力度,依据社区居民消费习惯和消费水平,准确掌握辖区内市场所需蔬菜的品种、数量和价格等市场信息,直接从配送中心进行采购,不足品种和数量通过其他市场调剂和补缺,确保蔬菜保质、保量、及时供应配送到各直销点,实现以销定产、以需定供;通过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和减免相关费用,发挥配送中心的蔬菜价格等优势,积极引导和动员辖区内以及全市各企事业单位、团体、院校食堂及超市、农贸市场和餐饮企业等在配送中心批发配送蔬菜。为两个配送中心分别增加公益性岗位人员充实配送力量,指导配送企业完善冷藏冷链设施,直接将配送中心分拣、加工后的蔬菜配送到直销点,确保蔬菜供应数量充足、品种丰富、上市均衡。两个区要充实检测力量,加强配送中心的日常检测工作,确保蔬菜质量安全。 (二)市商务局:加强政策协调行业指导,确保配送中心健康有序发展。负责对外协调、沟通和服务,牵头组织农牧、发改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与蔬菜生产基地所在地各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建立、完善和巩固两个配送中心与疆内外蔬菜生产基地的蔬菜购销关系。充分发挥乌鲁木齐蔬菜行业协会作用,加强与蔬菜生产基地农业专业合作社及农民经纪人的沟通联系,准确掌握疆内外特别是乌鲁木齐市及周边蔬菜生产供应情况,与蔬菜生产基地、菜农签订远期购销合同。引导和组织市场经销大户以及疆内外特别是乌鲁木齐市周边地区蔬菜生产基地的农业合作社和大中型农产品流通企业组织当地蔬菜配送到两个配送中心。发挥供销社的作用,采取“农超对接”等方式积极组织和调运菜源。丰富蔬菜品种,如果两个配送中心的蔬菜品种不能满足市场供应时,可通过乌鲁木齐市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或其他渠道进行调剂。负责配送中心运行中的政策协调落实工作,搭建供求信息平台,及时掌握蔬菜生产基地的种植信息和消费市场的需求动态,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实现产销信息资源共享。指导、引导和协调两个配送中心及各直销点建立价格信息平台,建立和完善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和蔬菜储备体系,协调为蔬菜配送企业开辟“绿色通道”。 (三)市发改委:负责加强对两个配送中心价格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实行明码标价,建立健全价格监管机制。吐鲁番和昌吉地区的蔬菜平均价格必须低于当日北园春一级批发市场同类品种、同等质量蔬菜批发价格。 (四)市农牧局:加大两个配送中心农产品检测力度,负责在蔬菜直销点设立农产品检测点,加强蔬菜质量检测,实现批批检测、到点检测,不断完善蔬菜质量检测体系和追溯体系建设,确保蔬菜质量安全,使全市各族群众吃上“放心菜”。 (五)市国税局、地税局: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两个配送中心的支持力度。 (六)乌鲁木齐市水业(集团)公司:对两个配送中心的用水性质按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标准执行。 (七)乌鲁木齐电业局:对两个配送中心的用电价格执行非工业、普通工业价格。今后两个配送中心建设冷链物流中的冷库用电实行与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同价。 (八)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对两个配送中心用天然气价格执行工业用气价格。 (九)各有关热力公司:对两个配送中心的用热价格实行与居民用热同价。 (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为进入配送中心的车辆和配送企业办理“绿色通行证”。 其他职能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加大对两个配送中心的支持力度。 三、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沟通协调服务机制 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牵头,召集市商务、发改、农牧等职能部门及乌鲁木齐市周边地区的商务、发改、农牧等职能部门,在两个配送中心运转初期,定期召开协调会议,认真研究、协调解决蔬菜直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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