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公寓管理制度 |
范文 | 公寓管理制度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寓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公寓管理制度1第一条 公司根据员工不同岗位,发给不同岗位的制服. 第二条 公司为因岗位所需的员工提供餐具等生活用品。 第三条 凡在公司工作的员工均发给员工号牌和《员工手册》。 第四条 员工每人须交纳服装保证金500元,在工资中逐月扣除。 第五条 员工离职市时须填写离职单,将所有个人领用物品交齐后方可离职。 第六条 员工离职时必须将服装、床上用品等清洗干净交回库房。 公寓管理制度2一、执行《规范》(简称)不力的楼长,中心将及时对其进行告诫和教育;对不能胜任者,予以解聘。 二、对于因执行《规范》不力造成工作上的严重失误或给中心、学校造成较大影响、严重侵犯学生切身利益者,给予相应处罚: 1.因对本楼员工管理不善,本楼员工工作未达工作规范要求者,楼长应连带相同罚款;发生员工与学生打架、争斗,员工中有违章用电、偷摸行为及其它恶劣行为者,除对当事者予以相应处罚外,对该楼楼长予以每人次罚款20元,损失、影响尤为严重者,每人次罚款50元。 2.因对本楼值班员工要求、管理不严,造成外来人员进入楼内实施偷盗、骚扰、推销等,除对当事人予以相应处罚外,负责楼长应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每人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者,每人次罚款50元。 3.因未能严格执行《规范》要求,消防意识不强,造成本楼内因学生使用违章电器、动用明火等引起的火灾,每人次罚款100元;造成较大损失者,罚款200元,中心主任责任亦不可推卸,连同罚款200元;造成严重损失者,除罚款外,对负责楼长、中心主任依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三、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措施不得力,造成每学年(期)在校生的宿舍调整及毕业生离校、新生入校的宿舍安排及各类学生卧具、家具、电话机、门锁、钥匙的收藏与发放工作不能顺利进行或完成,以及发生物品丢失等情况,每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者,罚款50元。 四、不服从领导、搞小团体、小帮派、因个人恩怨影响中心工作,给中心工作造成重大损失或使中心形象严重受损者,每次罚款100元;情节尤为严重者,予以解聘。 五、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经考察不适合担任楼长者,中心将劝其离职或直接辞退。 六、对执行《规范》得力,主动、有效开展工作、成绩突出者,中心将给予适当奖励。 公寓管理制度3为规范校舍和财产管理,确保学生住宿安全,营造良好的学生生活环境,特制订学生公寓楼管理制度。 一、学校每学期期初、期末对学生公寓公物进行全面清查登记,发现公物损坏、丢失者及时处理。 二、爱护公物,不准在墙壁、门窗和储柜乱贴乱钉乱画,不得损坏污染玻璃、门窗、储柜、墙壁等,损坏、污染、丢失公物的,由当事人按标准赔偿维修,情况严重的处以价值2倍的罚款。 三、保持公寓整洁卫生。宿舍被褥叠放整齐,物品摆放统一,每天三餐后及时清理卫生,定期开窗通风。不准在室内和阳台上泼污水、堆放垃圾,不准直接往楼下泼污水、扔杂物。定期换洗、晾晒床单衣物。 四、加强安全管理。不准在公寓楼上追逐打闹拥挤,不准在阳台、窗台前探身观望。学生贵重财物统一寄存到班主任处。不准私自接用电器,不准携带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和管制刀具。学生离舍前锁门,休息前闩门。节假日关锁门窗,宿舍管理员或值班人员要锁好楼梯口栅栏门。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防暴、防中毒等安全防范。学生来客须在门卫和宿舍管理员处登记,不准私自留宿他人。严禁学生私自外出,夜不归宿。舍长、班主任和宿舍管理员要在学生入睡前清查宿舍住宿人数。 五、遵守校纪,按时作息。按时休息,及时起床。不准上课时间无故在宿舍滞留。不准在公寓楼上大声说话、唱歌、吵闹,严禁在宿舍内打牌、抽烟、喝酒、打架骂人,严禁乱窜宿舍。 公寓管理制度4第一条 员工宿舍为员工休息场所,必须保持环境清洁。 第二条 员工实行轮流值日,对员工宿舍进行日常清理。 第三条 在员工宿舍不得大声喧哗,违者罚款20元。 第四条 不得在员工宿舍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和电炉子。 第五条 严禁在宿舍内乱写乱画,乱钉钉子,违者罚款20元。 第六条 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 第七条 宿舍内不得私藏管制刀具,一经发现将给予罚款或开除。 第八条 男女员工不得混居一经发现,将开除处理。 第九条 未经他人同意不得翻动他人物品,违者处20-50元罚款。 第十条 不得损坏宿舍内备品,违者按价赔偿。 第十一条 值日卫生清理不干净,将处20元罚款。 公寓管理制度5学生公寓是学生学习、生活和休息的主要场所,也是学生相互交流思想,影响学生思想形成的重要场所。为了完善宿舍管理制度和措施,进一步提高宿舍管理质量和水平,为学生提供一个秩序良好、整洁卫生、舒适安全,具有健康氛围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1、 住宿制度 (1)根据有关规定和管理实际需要,寄宿班学生必须住宿。 (2)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及宿舍的各项规章制度。 (3)入住学生必须及时缴纳本学期的住宿费。 (4)按照指定的宿舍、床号入住,不得擅自变动。 (5)开学时总务处应将各宿舍住宿生住宿花名册(分宿舍按床位)一式三份交与班主任、政教处及生活指导保存。 2、宿舍楼作息时间:早晨:起床时间,离寝时间。中午:午休时间。下午:休息时间。晚上:熄灯时间。 封楼时间 3、学生宿舍出入制度 (1)禁止校外人员进入宿舍。 (2)异性学生不得进入。 (3)学生亲属及同学来校,禁止进入宿舍。 4、日常管理制度 (1)每个宿舍推选一名舍长,负责宿舍事务。 (2)各宿舍要排出值日表,离舍之前将卫生打扫好,并且要求全天保持好宿舍卫生。 (3)宿舍钥匙每人一把,生活指导处保留一把。如更换新锁,须立即上交新钥匙。 (4)爱护公物。自然损坏,及时保修;人为损坏,照价赔偿;有意损坏,加倍赔偿。查不出当事人,本寝室人员均摊。 (5)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熄灯、就寝、起床。熄灯后不许做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如:大声讲话、听收音机、串床唠嗑、洗漱、打电话等。 (6)保持宿舍内的肃静,严禁在宿舍和走廊喧哗、打闹、摔东西、打球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7)水必须倒在水池内。严禁向走廊、楼梯、水房、厕所内及窗外乱扔杂物、倒剩饭、剩菜、扔塑料袋等。禁止随地吐痰、泼脏水。 (8)宿舍内禁止赌博 ,不得进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9)宿舍内不得吸烟、喝酒。 (10)不得私自将自行车、棍棒、管制刀具等物品带入宿舍,衣橱上下、床铺上下,禁止存放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 (11)宿舍内不准饲养宠物。 5、宿舍内务规范要求 (1)被褥、物品摆放整齐。 (2)严禁在室内乱张贴字画、照片、钉钉子、洗晾衣物等。 (3)热水瓶摆放整齐。 (4)洗漱用具放在脸盆内,脸盆应放在床下两侧,毛巾可挂在床头。 (5)鞋子头外跟内放在床下,摆成一线。靠近床梯的为上铺学生的放鞋处,远离床梯的为下铺学生放鞋处。 6、宿舍安全管理 (1)学生未经允许不准在校外住宿。 (2)严禁留宿外人在学生宿舍住宿。 (3)学生上课、课间、自习和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期间,不准回宿舍,寝室没人时要锁好门。 (4)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严防丢失,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熄 。 (5)严禁在宿舍私接电源,禁止使用各种电器及煤油炉、酒精炉、蜡烛或燃烧杂物等。 (6)现金和贵重物品自己妥善保管,必要时可交班主任或其他教师代管;学生不得留宿他人; (7)严禁吸烟和自带火种;不得在寝室内、走廊上生火燃烧杂物;未经学校批准,严禁在床上点蜡烛看书。 (8)严禁私接电器,严禁攀爬走廊和楼道护栏,严禁在床上蹦跳、打闹;住上床的学生要小心谨慎,不得跳跃上下。 7、生活指导职责 (1)、生活指导应树立“爱生如子”的思想,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 (2)、生活指导要根据学校的要求,对住宿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情况及日常生活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 (3)、每天早上起床后,生活指导应督促学生起床及整理宿舍内务,让学生按时早操。 (4)、宿舍楼卫生实行一清扫两保持制度(早点后生活指导先打扫,然后用拖把拖干净,早饭晚饭后打扫保持)。 (5)、七点半上早读课以后,生活指导对各间学生宿舍进行检查,门窗是否关好上锁。最后把男女生公寓大门锁上(确认各室中没有学生后)。至十一点四十分放学时,再把楼道门打开。 (6)、午晚饭饭时间,生活指导应巡查,严防学生赌博破坏公物。上课及自习时,同样检查各宿舍的电及门窗,最后把公寓大门锁上,不允许学生在宿舍逗留。 (7)、晚自习期间,生活指导负责检查各宿舍的电及门窗,并锁上公寓大门。晚自习后生活指导应亲自对各间宿舍的学生进行检查,督促学生早点休息。做好住宿生的考勤登记工作,发现无故缺勤者及时跟踪调查,并报值班行政领导和班主任。 (8)、晚上学生宿舍熄灯后,生活指导检查违纪学生并督促学生及时休息。 (9)、生活指导应负责学生住宿的安排、床位分配,宿舍门窗、自来水、照明灯等公用设施的维护。 (10)、生活指导应检查并制止学生进入异性同学的宿舍,一经发现,应勒令即刻离开并进行登记。住宿学生生病时,生活指导应及时处理,并报值班行政领导及班主任,病情严重者应马上送医院疹治。 (11)、生活指导应配合政教处、总务处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评比,每月评比一次,督促评比不符合要求的宿舍及时整改。 (12)、完成学校布置的其它任务。 (13)、生活指导由政教处、总务处共同管理,并对其工作督促评价。 公寓管理制度6公寓是学生、部分老师、工作人员、外来参加教育、教学等活动人员居住休息的场所。为了保证在我公寓居住人员(特别是学生)有序居住、安全居住、舒适居住、健康生活、快乐生活,特定本管理制度。凡在我公寓工作人员、居住人员都要严格遵守,其它外来人员、家长也应理解遵守。 一)、住宿规定1、学生、公寓职工、本校教职工、学校安排的外来公务人员都必须按公寓办公室安排的房间床位住宿,未经公寓办公室同意,不得擅自调换,也不得留宿他人。公寓职工、本校教职工、学校安排的外来公务人员入住和退房都要与公寓实物管理员办清相关领交实物手续。 2、室内配备的设施物品,不能擅自搬出或挪动位置。 3、爱护公共设施,不准用脚踢门、不砸窗、撬锁,丢失或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4、要自觉遵守宿舍作息制度,晚睡、午休铃响后,宿舍要保持安静,不得高声喧哗,不准互窜寝室或窜床位睡觉,不准在宿舍内追赶打闹,不准搞危险性活动(含不准在上床嬉戏活动),保证安全。 5、晚自习后,住校学生在生活老师的带领下,排队有序安全回宿舍,有序地洗漱,熄灯铃响后立即安静入睡,不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 6、若学生在家生病了,家长应及时治疗好后方能送到学校公寓住宿,并请生活教师协助做好后续服务工作。 7、男士工作人员检查工作时,必须有女管理人员陪同一起。学生在洗澡、睡觉期间,男士工作人员、男士家长不准进入女生寝室,有事要找女生,只能由生活老师将要找的女生带到值班室咨询或探视。女生工作人员不得与大男生单住一室,不得在大男生洗澡、换内时接触身体。 二)、安全规定1、学生或入住公寓人员不准将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过期或垃圾食品等带入公寓内;不准私拉电源、乱接电器、乱放点燃的蜡烛、灭蚊药片等。 2、学生或入住公寓人员有疾病必须及时报告生活老师或有关管理责任人,及时采取措施医治,严禁隐瞒不报。“特殊学生”、有“既往病史学生”家长必须报告学校建立专档,以便生活老师特殊照顾和管理,家长一定要理解配合。 3、学生在公寓内,严禁打架斗殴;坚决不准在上铺追逐嬉戏、从上铺往下跳、站在上铺整理被子,不准在宿舍内搞危险性活动;坚决不准在楼房外窗台玩耍、在上下楼梯时制造紧张空气或推攘;不准向过道或窗外抛物或将头、手伸向窗外;洗漱时一定要在洗漱间进行,不准相互泼水、将水弄在寝室地板上。避免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4、非本校工作人员未经公寓办公室或值班人员同意,不得进入学生公寓。 5、学生或学校安排临时团队人员在住宿时间内有事要出校门,必须在公寓办公室开据离校证明或给本团领队请假,严禁不假外出。 6、凡是贵重物品应交生活教师帮助保管,并作好记载,需用或回家时领取。学校安排临时团队人员由自己妥善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7、凡是有安全隐患的,人人都必须及时报告有关管理责任人,及时处置。 为了孩子的人生安全、大家的人生安全、个人和学校财产安全,学生、入住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此规定,家长和相关管理责任人积极配合和监督。 三)、进餐规定1、学生要按食堂指定位子,排队有序进餐,文明就餐。饭前要洗手。 2、学生就餐时要听从食堂服务员和生活老师指挥,有事举手,轻声报告,严禁在食堂内大声喧哗、打闹、带体育用品在食堂餐厅内玩耍。 3、学生就餐要吃好、吃饱,不挑食、不浪费、不乱倒饭菜,餐后应把餐具放在规定的地方,保持餐厅内的清洁卫生。 四)、环卫规定1、生活老师要组织、指导、帮助学生搞好个人卫生。根据季节落实洗澡、换衣物等。夏季:每天洗澡、换衣物;春秋季:每周换内外衣2次,洗澡至少1次,天天换袜子和鞋;冬季:每周换内衣1次、外衣2次,洗澡一次。女生每周三洗头。洗澡、洗头、换洗衣物、鞋袜——幼儿和一年级孩子由生活老师帮助做;二年级由生活老师协助做;三、四年级由生活老师指导、协助做;五、六年级由生活老师组织做。每月由生活给学生洗床单、被套1次。放假期间由家长带回家洗,上学时将干净床单、被套再带到学校。 2、扎实做好流行病、传染病控防和生病学生关心、照顾工作。学生在公寓生病或意外受伤了,或患季节性流行病、传染病,生活老师要立即报告班主任、家长,家长必须立即到校,生活老师配合带孩子就医、照顾,若家长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赶到,可委托生活老师带孩子到指定医院就医。需在家隔离治疗的必须在家隔离治疗。学生有“既往病史”,家长一定要及时如实告诉班主任和生活老师,以便特殊照顾。 3、每天整理校园公区和寝室环卫,并定期或不定期对寝室周边环境消毒。寝室内外门窗洁净、墙壁无蛛网灰尘。人人都要爱护校园和公寓环境卫生,不准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不准乱丢乱吐,保证墙壁干净,地上无污渍、痰迹、果皮纸屑或其它废物。 4、每天室内生活物品摆放整齐、规范,床铺干净平整。卫生间洁净明亮,无异味、无尿垢。 5、定期或不定期更换公寓、寝室文化悬挂物和张贴物,造就浓厚的文化育人环境。 公寓管理制度7为了营造和谐的校园环境,为了加强化生学院的学风建设,为了培养同学们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为了提高每一位同学的学习效率,做到劳逸结合,特对作息管理制度作出以下说明。 1.检查时间固定为每周日晚11:00~11:30,宿舍检测人员由学生会宿管部干部、干事以及各班班长组成;检查对象为化生学院09级和10级全部宿舍; 2.当检查人员进入宿舍后,请各位同学配合检测,出示学生卡,一经发现冒充其他同学或者态度恶劣的情况,扣个人德育分2分; 3.如果周日晚不住在宿舍,需要写请假条(自行准备),假条上必须有家长和辅导员签名。注意:假条的有效期为2天(即下周周二),请假的同学务必在下周二前找宿管部销假; 4.当晚个人的请假条不能用晚修请假条代替; 5.以个人为单位,如果违纪一次,将向家长通报情况;如果违纪三次,将取消其住宿资格并扣德育分10分。以宿舍为单位,违纪一次以上(包括三次),取消水电费补助一个月; 6.对不配合检查工作的宿舍和个人,通报批评(名单将公布于学院律委公告栏上);拒绝接受检查的宿舍,直接记违纪一次。 公寓管理制度81、宿舍门卫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学生会客登记制度。宿舍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未经批准,非本区学生和其他人员一律不准入内。 2、白天学生上课期间,门卫人员应对宿舍区进行定期巡查,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及时报告公寓管理人员,也可直接报告保卫部门或总务处。 3、上课,上晚自修期间各楼房总门应加锁关闭,对学生宿舍晒晾的衣服掉落地面,要及时拾回,并组织学生认领。 4、学生进入宿舍区,要严加看护,防止陌生人趁机混入;学生带物出门,要注意观察,发现可疑之物要严加盘问。 5、严格交接班制度,上班时间不得离开岗位,严禁请学生代班。 公寓管理制度9为加强教职工公寓的规范化管理和教师人身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生活与休息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入住条件 距离学校2公里之外的单身未婚教职工。已婚职工确需入住需经学校研究同意。 第二条 申请入住手续 本人向学校申请,经学校研究同意缴纳50元押金后安排住宿,职工在入住之前要清点好室内配置物品及设施并签字存档。 第三条 办理退宿手续 本人提出申请,学校派人清点室内物品确认无损后发还押金,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第四条 管理规定 1.本公寓为单身未婚职工公寓,凡履行结婚登记手续的职工需在2周内搬离该公寓。 2.本公寓为双人标准间,如有一人搬离,学校有权调配职工住宿。 3.职工必须按所分配的房间、床位居住,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房间;宿舍只限职工本人使用,不得转让他人或带外来人员住宿。 4.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在楼道内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严禁在房间内聚众喝酒、赌博。严禁从事违法乱纪的活动。 5.自觉爱护公物,爱护室内设施和用具,不得私自改动和拆毁,不得私自加装或调换门锁,不得在室内墙壁上打洞、乱钉、乱写、乱画,不得乱拉乱扯电线、网线、绳索等,丢失损坏公物者应赔偿。 6.严格遵守用电制度,宿舍内禁止使用电水壶、电褥子、热得快、电炉子、电暖器等电器。 7.严格落实学校的各项要求,晚8:00以前必须返校,22:00熄灯就寝。 8.保持公共场所的卫生清洁,严禁向公共场所(楼道、楼梯口、窗外等处)乱扔垃圾。走道、走廊等公共场所禁止堆放杂物、摆放灶具或做饭。 9.各楼层负责人要管辖好楼层的安全、卫生工作,安排好每天的卫生值日。 10.同志之间要相敬互助,和睦相处,提高防盗防火和自我保护意识,发现异常 要同舟共济,一致对外,并及时报警。 11.妥善保管个人物品,注意防火、防盗,出入要及时关好门窗。 12.节约用水用电,按时交纳水电等费用。 13. 居住朝阳面和阴面房间的职工,每年寒假开学前对调一次。 14. 不得将学生带入公寓。 公寓管理制度10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公寓管理处定期和冬、雨季节或天气异常时对房屋居住情况进行检查维修,或居住人发现问题及时报修。对房屋易出问题的部位,及时作出记录备案,重点检查。年底进行全面检查,对共用部位及其设施设备的完损程度作出评价,制定年度维护计划,作好检查和维修记录。 二、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 1、定期对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进行保养维护,保证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和运行。 2、在不受外界客观情况的影响下,保证公寓的供暖、供水、供电、供气、有线收视和通讯正常运行。 3、公寓公共设施设备完好率保持在98%以上。 4、正确操作和使用设施设备,无因操作使用不当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三、环境卫生服务标准 1、清理公寓楼区域内的环境、场地及公共部位。每天定时清扫一次;垃圾每天清运一次;及时清扫积水和积雪;及时清理乱堆乱放物品,乱张贴的宣传品;随时清理公寓内公共部位的废弃杂物。保持环境整洁有序。标准:目视地面无杂物、无尘土、无积水、无污渍;墙面干净整洁,无灰尘、蜘蛛网、无乱贴乱画;区域内无废弃杂物、无乱堆乱放、无卫生死角、无异味等。 2、清理楼道、楼梯及公共设施设备。擦洗各楼层及其通道的防火门、消防栓柜、楼梯扶手、护栏、电梯轿箱,更换电梯轿箱地垫;定期清理门窗玻璃、天花板、暖气片、管道等部位的灰尘;雨雪天气门口放置防滑地垫,设置提示牌等。标准:楼道和楼梯洁净、无污渍、积水;楼梯扶手、护栏、电梯门电梯内壁无手印;门窗玻璃明净;天花板洁净无明显污渍,房角和设施设备无尘土和蜘蛛网等。 3、每天定时清扫公寓内的公共卫生间、洗浴室、开水房、洗衣房;冲洗洁具、擦拭墙壁、拖洗地面、巡视检查设施设备、放置卫生纸、清理垃圾杂物、更换垃圾袋等。标准:地面墙面干净、瓷砖无锈渍、室内无异味、便池内外无杂物无污渍,垃圾清理及时,随时放置卫生纸,设备完好无损,金属器具无锈迹、无长流水、无堵塞、无滴漏现象。 四、安防服务标准 1、公寓管理接待处24小时管理服务值班,及时登记非本公寓内来访或临时居住人员,在可能涉及人身安全的地方设置明显标志及防范措施。 2、随时维护公寓楼周边车辆停放秩序,并注意维护车辆安全。 3、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使住宿人员掌握基本的安防知识和技能。 4、定期对公寓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共用电器进行巡视、检修,保证楼内消防设施设备、共用电器完好,消防设施设备设置明显的提示标志。 5、制定紧急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进行培训和演练;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等部门处理安防事件,作好公寓综合治理。 6、公寓内严禁违规使用高负荷大功率电器、动用明火、私拉乱改用电线路或插座;严禁随意动用消防设施设备。 7、来访人员进行登记,晚间限时离开,未经允许,严禁留宿。 8、公寓内无火灾、失窃、触电、斗殴、赌博、传播不良文化等事件和违法行为。 五、绿化服务标准 公寓内绿化植物摆放位置合理、定时养护、保持叶面干净无灰尘,无病虫害、无枯死等现象;根据季节及时更换摆放花卉植物。 六、供暖服务标准 供暖期提前试水调试,按时送暖。保证室内标准达到16℃±2℃,及时处理供暖中出现的问题。 七、维修服务标准 1、24小时受理报修,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维修人员到场,维修及时率100%。紧急情况随叫随到,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到场处理的,应向保修人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并尽快安排处理。维修结束后,将地面清理干净,物品归位,经用户签字确认方可离去。维修满意率100%。 2、定期对公共照明设备系统进行巡查,及时更换损坏的灯器具。公共照明完好率98%以上。 八、接待服务标准: 1、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对来访或住宿人员,及公寓居住人员热情接待、认真受理;对提出的问题和需求进行认真耐心地解答和帮助解决。 2、认真、全面、详细、准确地登记来访、住宿和公寓居住人员的基本情况,并备存登记资料,以便提供服务和查询。 3、按照公寓管理规定,及时办理入住和迁出手续,保证公寓物品的及时回收,损坏处置,相关费用的收取结算;以及提示迁出人员个人物品的携带搬迁。 4、对公寓居住人员的信件报刊,及时准确地收取投递,不出现迟投、错投、漏投等差错,保护个人重要信件的安全。 公寓管理制度111、凡住宿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宿舍的管理制度。 2、服从管理,虚心接受老师意见,正确对待老师批评,不准当面与值班老师发生顶撞。 3、宿舍以寝室为单位,由寝室长负责卫生、纪律、晚自习等制度的管理。 4、每期按时交住宿费,按时参加宿舍会议。 5、遵守学校宿舍的作息时间,按时起床、按时睡觉。就寝住校生原则上不准请假,如要请假,必须经班主任签字同意和寝室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离校,返校后持有家长签字的请假条进行销假,(周末可以回家),如有病能坚持上课不准请假。 6、住校生晚上9:00后不准出校门,不准夜不归宿,否则责任自己负责。 7、周末、节假日无课期间不准在学校留宿,否则出现问题本校不承担责任。 8、保持宿舍安静,不准在寝室打架闹事、从事影响别人休息等活动。 9、不准在寝室内吸烟、喝酒、打牌、打球,严禁做一切危害身心健康的活动。 10、食堂饭菜、外购食品、零食不准带入宿舍(方便面和面包除外)。 11、住校生不准以任何理由将非住校生带入寝室,更不准留宿;不准把非住校生的物品带进寝室存放;不准把寝室钥匙交给非住校生使用。 12、男女住宿生禁止在宿舍内互串,不准谈恋爱。 13、不准把小动物和自行车带入宿舍内。 14、未经许可不准进入别人寝室,不得私自拿别人东西,未经允许不准把大型玩具带入宿舍。 15、上课期间不准擅自回寝室。 16、贵重物品、现金自己妥善保管,如在寝室丢失自己负责。 17、宿舍内有空床时,不准堆放箱、包、书等杂物。不准存放刀、铁棍等有碍安全物品,未经允许不准更换床位,不经允许不准自带箱子、凳子、桌子等物品。 18、不准在宿舍内乱涂、乱划、将水乱泼。 19、 ①宿舍内电路不得乱拉,不准用蜡烛、打火机等易燃物品,不准将火种带入宿舍,不准在宿舍内烧开水 ②周一至周六不准在宿舍内扯绳洗晾衣服。 20、爱护公物,损坏东西要赔,学生宿舍发生违纪事件,本室人员知情不报,因而查不到责任人则有本宿舍全体人员共同承担负责赔偿。 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以上制度,凡违反者,除批评教育外,按以下条例执行。 注:本学期 1、凡违反制度条例1次的,值日一周,并写出检查保证;违反制度2次,回家住宿1周;3次取消住宿资格。 2、凡违反制度条例情节严重的,一次取消住宿资格并通报校方处理。 3、凡违反以上条例的要在违纪本上登记。 4、缺勤(只中午住晚上不住的)取消住宿资格。 5、晚上按就寝时间就寝,凡迟到者除写检查保证外,责令回家住宿一周。 公寓管理制度121、宿管员为学生公寓财产管理责任和维修故障申报人,负责对寝室财产人为损坏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根据维修人员的要求,落实损坏赔偿费用,督促责任人将赔偿费用交财务室。 2、宿管员应加强对学生爱护财产、节约水电的`宣传教育,每天有2次以上对寝室的主要财产项目进行认真查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落实责任人,及时报告维修人员维修。 3、学生入住寝室应相应保持稳定,宿管员管理公寓,也应相对保持稳定,学生入住和宿管员管理发生异动时,应通知总务处,搞好财产管理交接。 4、学生公寓维修故障由宿管员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及电话申报,对学生申报的故障,宿管员应事先到现场核实后再进行申报。维修人员接报后,应及时到达现场维修,对维修人员未及时处置的维修故障,尤其是安全隐患和造成水电浪费的维修故障,宿管员应及时报告总务处或政教处,由总务处或政教处,及时维修到位。 5、如因未及时申报或未及时维修处置而造成的安全事故或水电浪费,要分析责任,对负责人予以经济处罚直一对追究法律责任。较大项目的维修和设施设备更新,则本着安全、适应的原则,由总务处提出方案,报董事会同意后逐步实施。 6、维修人员进入寝室维修时,宿管员应及时主动配合,开好门,与维修人员一道核定人为损坏的赔偿费用,在确定是否人为损坏有争议时,由总务处或政教处到现场鉴定。 7、学生公寓分栋安装水电表,按入住学生人数核定用电用水量,超过部分由入住学生承担,同时与宿管员工资挂钩。 8、宿管员绩效考核和工资发放,应参照总务处维修人员的评议意见发放。 9、开展文明寝室、文明公寓竞赛活动,对评为文明寝室发给流动红旗,对评为文明公寓的宿管员给予表彰奖励。 公寓管理制度131、住宿员工要讲究卫生爱护公物,提高健康水平,减少疾病。公共环境、室内、厨房、厕所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2、各住户门前的楼道要经常打扫,始终保持整洁,不往楼道上泼脏水、倒污物、倒垃圾和乱扔杂草、纸屑。 3、垃圾定点堆放,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做到楼道内无积存垃圾,严禁乱堆乱放乱倒垃圾。 4、禁止从高空向下抛洒垃圾,不得将花盆等物品放置在窗台口等地,防止坠落伤人。人人都要养成爱护公共财物的好习惯,保证做到不损坏或不被别人损坏。 5、人人都有权力制止和检举乱倒污物、垃圾、乱扔杂草纸屑的违章人员,并对检举人给予通报表扬或给予奖励。 6、人人都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及时消灭蚊蝇害虫,自觉维护公共卫生,防止各种疾病的发生。 7、生活垃圾一律按指定地点倾倒,乱倒一次罚款100元,并责令清除。 8、公共卫生实行分人分段负责,责任到人,楼层管理人员坚持每天清扫,保持干净,共创美好青年家园。 公寓管理制度14青年教师公寓管理制度 为加强教师宿舍管理,创造文明、舒适、安全的生活居住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师宿舍的分配由学校总务处负责协调安排,落实到位。教师不得自行调整宿舍位置。要服从学校管理,自觉遵守执行本制度,创造文明、舒适、安全的生活居住环境。 2、宿舍楼内的设施、设备和学校配备的电器、办公用品、生活用品,取暖设施等物品,入住宿舍的教职工应爱护使用,不得自行出让、转移、转借、赠予他人。 3、保持室内整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起床后应将床上用品整理好,放学或离室时关好门窗。 4、自觉维护宿舍的清洁卫生。宿舍卫生每天打扫,室内必须做到地面洁净,门窗玻璃明亮,墙壁无蛛网,无涂损,不乱钉、乱拉线、乱挂衣物,地面无积水、无脏物,房内无异味。 5、爱护宿舍物品,凡宿舍内的设施、设备、用具发生正常破损和故障,应即时向总务处报修,故意损坏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赔偿。 6、不准在宿舍内惹事生非,寻衅滋事,留宿外人,大声吼叫,酗酒,赌博等影响宿舍区正常生活和学习秩序。 7、禁止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教师宿舍禁止使用电炉、电热器等大功率电热器具、白天禁止使用电热毯、以免因用电负荷过大损坏电路和控制设备。 8、冬季取暖要遵守学校取暖规定制度,加强防煤烟防火事项。宿舍内严禁点蜡烛。不准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9、注意防火,防水、防电,同时做到节约用电、用水。凡在宿舍内违反国家治安、消防条例的,按治安、消防的有关条例处理。 10、住校教师应相互尊敬、和睦相处、礼貌往来、互相监督,发生纠纷或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11、新分配或调入人员由学校总务处统一安排住宿。 12、调离本单位的教职工向总务处交清学校财产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青年教师公寓管理办法 青年教师公寓是国家和学校投资改造,提供给在我校工作的的单身教职工居住场所。为保证青年教职工能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入住条件 (一)人事处登记在册的留校、调入的且家住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外的未婚青年教职工申请入住,需经所在单位同意。 (二)附中、附校登记在册且住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外的未婚青年教师,由单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方可入住。 (三)学校独立核算企业在职未婚青年职工住房应由企业在社会上租赁解决,确有困难且家住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外的,由所在单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入住。房租每月每床120元。 (四)寒、暑假期间,若青年教师公寓有空房间,在校博士生、博士后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借用探亲间,住宿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房租每月每床100元。 二、入住时每人须一次性交住房租赁保证金和备品押金共500元,退房时返还,不计利息。 三、入住人员调出须先退床方可办理报退手续。 四、入住人员在取得住房或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两个月内必须退床。如有特殊情况,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报学校批准,方可继续租住。 五、入住人员不得将床位借给他人使用、擅自调换房间,不得拒绝安排新人入住、私自占用别人床位,不得留异性住宿,违者将取消居住资格。 六、入住人员必须保持室内公共设施完好,如有损坏,由居住人赔偿;应保持公共卫生,不得私自占用走廊等公共场所,不得在走廊内堆放杂物、垃圾。 七、入住人员要管理好煤气、水、电,节约能源,保证安全。要努力做好安全防范及消防工作。 八、任何人不得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及房屋结构,一经发现,取消居住资格,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九、严禁乱拉乱扯电线及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电器;违反规定并造成损失的,须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赔偿责任。 十、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滋事,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影响他人休息和学习。 十一、应退床人员到期仍不退床的,按每月每床500元收取违约金。 十二、自学遵守作息时间(晚11:00-早5:30关闭大门),自觉遵守其他有关规定。 十三、公寓管理人员和清扫人员应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自觉执行上述规定。 公寓管理制度151.学生要养成节水节电的好习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2.学生寝室要在晚23时准时熄灯,早5:30分准时供电。 3.寝室禁止私接乱接电线,不准使用非正常用电设备(例如电炉子、热的块、电热毯、电饭煲、电水壶)。禁止台灯夹在床头上。 4.公寓实行限流定时供电,用电超负荷断电,逐步实行一室一表制节余指标归己,超标收费的管理办法。 5.清洁工要节约用水,发现跑、冒、漏要及时报告维修工及时维修。 6.学生洗衣、洗脸后要关好水龙头,逐步实行用水定额供应超额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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