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物业客户投诉管理制度 |
范文 | 物业客户投诉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物业客户投诉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物业客户投诉管理制度 篇1目的 1、树立良好企业形象,共同维护公司利益和良好声誉。 2、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服务质量,提高客户信心,确保客户满意。 适用范围 xx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属下各项目及公司内部相关业务部门。 具体内容 1、凡属xx公司之员工,当接到顾客投诉时,必须聆听,同时将顾客投诉的时间、姓名、住址、联系电话号码及投诉主题详细记录,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反馈客户中心前台(一般情况下在24小时内反馈)。 2、客户中心前台接到投诉信息后,必须做好汇总、核实、分析,根据各种投诉性质和程度及时作出相应的处理办法,并于12小时内向相关部门传递,要求限期处理和回复。 3、属非合理投诉事项的,客户中心须向顾客耐心解释,力求给予顾客谅解和宽容,对于难以说服的顾客,则由部门负责人须出面协调解决。 4、属日常投诉合理事项的,相关责任部门接到客户中心传递信息或调度后,须及时核实,并组织落实相应工作,若遇特殊情况或客观等原因不能按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须在接到调度后的2个小时内向客户中心前台作出回应,以便向顾客回复。 5、相关部门将问题处理妥善后,须于2小时内反馈客户中心,以便跟进验证和回访顾客(回访时效在2个工作日内执行)。 6、属紧急抢险抢修、重要重大或需要开发商解决等事项,接报人或前台人员须于3分钟内知会相关部门作应急处理;各管理处负责人遇不能解决之重要重大事项,须于接报后的5分钟内上报物业公司主管领导,并于24小时内提交相关书面报告。 7、物业公司主管领导遇不能协调解决的重要重大事项,须于接报后的10分钟内电话上报董事领导决策处理(并在48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处理完毕后,由发展商客户服务部会同物业公司于8小时内跟进验证,并于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回访客户。 8、首问人(即第一时间与客户接触和接报投诉的人),必须负责跟进客户中心处理进度情况,客户中心协调处理完毕,须于2小时内反馈首问责任人。 9、每周每月由客户中心作统计评估分析报告,并反馈董事办、总经办和开发商客户服务部。 10、不按本规定及相关工作流程配合工作,而影响整体运作或引起客户矛盾激化或有损公司利益和声誊的,视其责任轻重程度,根据公司制度,分别给予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或开除处理;对工作表现出色或对公司有卓越贡献的,经相关部门和公司董事领导认可,分别给予嘉奖、记小功、记大功或颁发奖金等鼓励。 以上规定,于20xx年8月15日正式试行。 物业客户投诉管理制度 篇2第一章 董事会职权 一、议定本公司的长远规划和经营方针。 二、依据公司的长远规划与经营范围,讨论和决定本公司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职责范围。 三、讨论和通过公司的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 四、审定和通过公司的年度工作报告与财务决算。 五、讨论和议定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和职工队伍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等重大问题。 六、根据工作需要作出授权的决议和讨论其他重大问题。 第二章 经理岗位职责 经理是对公司负有全面服务的管理者,处于中心地位,起领导核心作用,负责公司的全盘工作。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物业管理部门制定的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领导的指示决定及工作安排。 二、充分发挥和调动手下管理人员和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建立健全强有力的管理机构和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不断进行和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三、负责编制和审定本公司的经营决策,年度计划、员工培训计划和员工工资调整方案,及时提出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确保各项计划和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使公司得到不断的发展。 四、贯彻执行安全经营管理和劳动保护条例,保证员工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五、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六、抓好员工队伍建设、懂技术、会管理的领导队伍和技术骨干。 七、认真做好工作考核,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发扬成绩、纠正错误,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八、以公司经营宗旨为使命,以业主满意为目的,搞好实质工作。 第三章 办公室职责 一、认真学习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并检查落实。 二、负责住户的入住、装修手续办理及档案管理,严格执行文件管理程序和文档资料的分类存档以及报刊杂志的征订和发放。 三、负责员工考勤工作,建立考勤制度,搞好绩效考核。 四、做好所有实物与设备的等级与库存管理以及所需物品的购买计划和发放,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投”,物品存放及保管安全妥善。 五、组织召开例会、会议,撰拟相关材料,做好会议记录。 六、拟订员工培训计划,并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员工工作进行总结,如强对员工的培训学习和业务考核。 七、负责小区的环境绿化和卫生保洁工作。 八、负责对内对外及对上对下的正常业务,保持公司形象搞好值班工作,监督其他部门工作。 九、负责筹办各种庆典及接待活动的准备工作,搞好小区文化活动。 十、负责完成公司交办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章 管理部职责 一、在物业公司经理的领导下,认真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主管客服和小区治安工作。 二、负责小区物业的接管验收工作。 三、负责协调处理业主的各种投诉事件,并对其进行认证解释,做好投诉记录。 四、负责检查住户的装修、入住。保证和维护业主水、电、暖的正常使用,发生故障应及时进行维修。 五、负责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修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 六、负责催交业主的物业管理费;水,电、暖费。 七、负责业主钥匙的管理。 八、完成公司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五章保安员岗位职责 一、门卫岗位职责 1、着装整齐、佩戴齐全,按时上岗交接班。 2、值班时不准擅自离岗、嬉笑打闹、看书报、吃东西、睡觉、不准收听录音机等敢与工作无关的事。 3、值勤中要讲文明、讲礼貌,不刁难业主和客户,处理问题要讲原则、讲方法,态度和蔼不急不燥。 4、认真填写各种登记,要求字迹清楚,内容详细准确。 5、对外来人员一律进行出入登记,来访的客人得到业主或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 6、严谨各类修补、买卖、收旧及搞传销的人员进入小区。 7、装修材料及专业安装队进入时应检查相关手续,未办理装修和安装手续的不允许进入。 8、业主进入小区时应检查《临时业主卡》,装修人员进入小区须检查《临时出入证》。 9、对运出小区的物品必须有物业公司签字后方可放行。 10、进入小区的车辆要详细检查,如发现有问题时应请车主(司机)在检查表上签字确认。 二、巡逻岗岗位职责 1、巡逻员要着装整洁、语言文明、礼貌待人,不喝酒、不吸烟、不闲谈。 2、负责对进入小区的可疑和闲杂人员进行盘查,并及时请其离开小区,制止小区内的打假斗殴事件。 3、严禁搞传销及做广告的人员在小区内各种公共场所、设施上散发和张贴传单。 4、熟悉小区内的楼宇结构、单元户数、人口数量、楼座排列以及小区内区间道路走向,车辆和人员流动规律,系统掌握住宅区的整体情况。 5、劝说院内的过往行人不要乱丢纸屑、烟头,维护好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 6、指挥小区内的车辆顺序停放整齐,优先保证业主的车位。 7、装修方式时要不定时巡查试施工现场,垃圾必须及时清运,倾倒到指定位置,严禁向窗外、阳台外、楼梯过道、天台等公共场所抛洒和堆放。 8、要与队友团结协作、密切配合、互相照应、共同完成巡逻任务。 第六章 保洁员岗位职责 一、室外岗位职责 1、准时到岗,每天清扫分区道路、绿化带、楼宇间硬化部分及坐台两次。 2、垃圾随时清理,倒置垃圾中转站。 3、熟悉各自分工及所负责范围内的清洁卫生情况,对其负全部责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热爱本职工作,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怕脏、不怕累。 5、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自觉学习有关清洁卫生知识,提高个人素质。 6、维护小区清洁卫生,对不讲卫生、不文明的现象要及时劝阻和制止。 7、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二、室内岗位职责 ①每日对楼道清扫、保洁、单元门、楼梯扶手清擦、保洁。 ②每周对楼梯内标志牌、信箱、消防栓、可视对讲机、防盗门、 物业客户投诉管理制度 篇3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强化组织观念,维护正常的劳动、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岗位责任制和具体工作目标,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 二、全体员工必须服从分配,听从安排,对工作不服从分配,经教育仍不能到职到岗的视为旷工处理(按奖惩制度第六条执行) 三、 做到按时上下班,不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打扑克、下棋或干其它与工作无关的私活,违者按奖惩制度第五条执行。 四、严格考勤制度,各物业管理站必须坚持每日签到考勤,考勤员必须认真登记,严禁弄虚作假,违者按奖惩制度第十三条执行。月底汇总,于次月1日报经理审查后交财务科备案,是每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之一。 五、严格坚持请销假制度,做到事前请假事后销假。杜绝不请假或先离岗后请假,违者按旷工处理。 六、对无视公司工作纪律,屡次违反,除按上述规定处理外,将调离其本人工作岗位或待岗学习(经学习仍不能胜任工作,按自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七、严禁打架斗殴,聚众闹事。违者除对其批评教育外,按奖惩制度第七条执行。 八、严禁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禁止收受用户任何好处,或以权报复,一经发现或接到举报将按奖惩制度第八条执行。 九、除因工作需要,禁止中午喝酒,反对酗酒,不得因喝酒聚会而影响或延误八小时以外的临时性工作和服务要求。 十、水电工要严格执行水电工岗位责任制,水电查抄及费用征收应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按奖惩制度第十条执行。 十一、工作时间定为每天8小时,职工周日除留一人值班外,其余人员休班;值班人员安排其他时间补休(法定节假日据情况安排休息)。 十二、对业主提出的各种合理性服务要求,在规定范围内的要立即去办,服务范围之外的能办则办,不能办的须做好耐心的宣传解释工作。禁止出现推诿不管或置之不理,一旦发现或举报反映,则按奖惩制度第十一条执行。 十三、业主(或使用人)对收费(含代收费项目)标准提出异议时,要首先向其耐心宣传解释上级的规定和批准的收费标准,直到业主理解和满意为止,遇有极个别业主无理取闹,应及时向领导汇报。 物业客户投诉管理制度 篇4一、全体干部、员工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二、考勤工作由各站责任人负责实施,并坚持日考日记。 三、各物业站应对所属人员的签到出勤情况予以监督签写,不得弄虚作假,公司将不定期检查。发现当天漏签或签到不实,当事人要受到一定的处罚(按奖惩制度第十三条执行)。 四、财务部应对职工请假情况通过请假报告做好记录和汇总,并以此计算员工工资。 五、凡因查抄水电等入户占用的非工作时间,不做加班处理,事后也不予以补休,各物业站可适当安排提前1小时下班,但不能推迟上班时间,各住区出现突发性抢修而占用的非工作时间由公司组织补休。 六、考勤记录要于次月1日报交经理,待审查签字后备案并编制当月工资表,不得无故拖交,一经出现按奖惩制度第十三条执行。 物业客户投诉管理制度 篇5一、全体职工必须做到有事先请假,事后要销假。 二、职工请假要提前写出请假报告,待逐级批准后,方可离岗,不得出现先离岗后请假的现象。 三、职工请批假范围 请假半日以上(含半日),须提前写出请假报告,由副经理或经理批准,各站长一切非因公外出须经经理批准。 四、因病请假一日以上(含一日)须有正规医疗部门的证明手续。 五、因事、因病请假及晚婚晚育假期均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以上事项如有违反,按奖惩制度第十二条执行。 物业客户投诉管理制度 篇6一、为确保业主利益,规范服务程序,提高服务标准,特制定如下制度: 1、对业主提出的各类咨询应做好记录,并予以答复。 2、对业主的误解,物管人员应进行必要的耐心解释。 3、物管经理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定期对小区业主进行回访。 4、回访时,虚心听取意见,诚恳接受批评,采纳合理化建议,做好回访记录。 5、回访中,对业主的.询问、意见,不能当即答复的,应告知预约时间答复。 6、回访后遇到的重大问题,应上报例会讨论,找出解决方案,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8、对业主提出的各类在本物业服务范围之内的问题,应承诺解决的方法和时限,并做好记录,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回复。 9、对已解决的问题按性质及需要在不超过三日或一周内回访业主,征求意见。 10、对回访情况要做好完整地记录,且须由业主签字为证。 二、回访时间及形式 1、物管经理/主任每年登门回访2-5次,了解情况,解决问题、沟通关系。 2、小区物管员工按区域范围分工,每季回访1次。 3、利用节日庆祝活动、社区文化活动、公关活动等形式广泛听取住户反映。 4、有针对性地对住户(业主)作专题调查,听取意见。 5、小区设投诉信箱,投诉电话,由专人接收,交物管经理/主任及时处理。 6、作好回访登记。 (一)投诉事件的回访: 1、重大投诉由物管经理组织进行,一般投诉由物管员进行处理; 2、回访率应该达到100%; 3、应在投诉处理完毕后的三日内进行。 (二)维修工程的回访: 1、由小区物管员进行; 2、回访率应该达到30%; 3、应在维修完成以后的一个月以后两个月以内进行。 (三)业户报修的回访: 1、由物管管理员进行; 2、回访率应该达到30%; 3、应在维修完成以后三天以内进行。 回访人员领取《回访记录表》,通过与住户面谈、现场查看的方式进行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质量评价、服务效果的评价、住户的满意程度评价、缺点和不足的评价、住户意见的征集,将回访的内容简明扼要地记录在《回访记录表》上,并请住户签名确认。 管理员每月末对回访的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对发现的回访不合格、连续就同一事项投诉两次以上、同一种维修三次以上的现象,写成统计分析报告,以书面形式上报物管经理审阅,并做出解决方案。 物业客户投诉管理制度 篇7一、根据会计法和公司要求,建立健全公司的会计核算程序,手续传递制度。 二、每月27日前,向经理提交综合服务费、水、电等各项收费情况及各小区水、电损耗情况报告。 三、每月10日前各站上报上月经营情况报表,财务分析报告。 四、财务现金借用(含各小区收费员)必须由经理签字批准,不得私自借用,违反者由当事人以工资垫付且追究责任。 五、出纳会计现金库存限额不得超过五百元,作为零星开支,其它支出一律由支票支付。 六、对各类奖罚,由物业公司报企管部后下发通报,月底由出纳员编制工资表,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七、对各类费用报销,由出纳督促,事后七日内必须报销,原则上不得跨月。 八、各小区发生的任何收付款项必须统一入账,不得出现帐外资金收支。 水、电工管理制度 一、由专人负责对水、电的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 二、建立水、电等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要齐全。 三、操作人员即水、电管理员要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确保不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四、水、电管理员要定期查抄水、电表,编制每月水、电的收费、损耗情况。 五、严格控制小区内水、电、暖的损耗情况,随时查处偷水、电等现象,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六、如业主发生水、电、暖损坏时,水电工应在短时间内给予修复,最迟不能超过24小时。 七、水、电、暖管理员设备房应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等现象。 八、保证路灯、楼道灯完整无损。出现损坏及时修复,最迟不能超过两天。 九、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十、如违反以上九条,根据情况给予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20元至100元的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损失额的50%负担。 物业客户投诉管理制度 篇8一、20xx物业管理制度 (一)、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2、负责制定各项安全护卫职责制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对公司管理区域实施安全监督; 3、负责小区消防设施的监护和公共服务场所安全防范的督察; 4、做好公司管理区域内的管理工作,涉及违法案件的药及时移交派出所,业务上自觉接受派出所指导; 5、查处公司管理区域内因员工玩忽职守而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和火灾事故; 6、建立健全和管理好系统档案资料; 7、抓好护卫队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 8、做好新接物业护卫工作人员的岗位设置和物品配备的统筹策划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护卫岗位职责 1、护卫员上岗必须穿着统一制服,佩戴统一的工号,仪容严整; 2、纠正违章时必须先敬礼,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上岗时要认真检查设备、设施,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查明情况,排除险情,并及时报告领导,确保小区的安全; 4、坚守岗位,提高警惕,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要勇于与之斗争并设法将其抓获; 5、熟悉本岗位任务和工作程序,预防案件、事故发生,力争做到万无一失; 6、爱护设施设备、公共财物,对小区的一切设施、财物不得随便移动及乱用; 7、熟悉小区的消防系统及消防器材的安装位置,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遇到突发事件能正确进行处理; 8、值班时间,对岗位内发生的各种情况要及时认真处理,并作好记录; 9、熟悉小区内公共设施情况,巡查、登记公共设施完好及损坏情况; 10、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交接记录; 11、对进入小区内的可疑人员、可疑车辆要进行盘问和检查; 12、对进入小区内的陌生车辆要进行登记; 13、对发生在护卫区的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有保护现场、保护证据、维护秩序及提供请客的职责; 14、熟悉本管理区域内公共设备、设施及业主的基本情况; 15、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电梯服务标准 1、电梯公司维保人员依据《电梯维护养护标准》,对小区电梯实施维修保养。 2、轿厢内须张挂“电梯服务标准”、和“乘梯须知”; 3、执行北京市房屋电梯运行标准:18小时运行,24小时有人值守; 4、司机须持证上岗,统一工作服,礼貌待客,按时交接班,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5、维修保养及时,严格执行保养规程,认真填写保养记录 6、轿箱环境整洁明亮,不得有油污,垃圾等。机房干净,整洁,各种应急设施,抱闸扳手,盘车轮,灭火器等齐全有效。 7、按计划进行大、中修,并提前2天通知管理服务中心,经同意方可实施。 (四)、安全质量管理 1、电梯公司质管部门定期对小区电梯维保工作进行安全检验并填写《年度电梯安全普查表》,电梯维修质量实行内检,互检,专职验检制度,填写《电梯维修保养检查验收摘要》确保电梯维修质量,电梯运行安全可靠。 2、电梯公司定期对电梯进行检查填写《电梯运行维修(周)检查表》。 3、维修、保养电梯时应在电梯基站张贴或挂立告示牌,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4、电梯设备出现停电、故障、火灾、浸水等紧急情况时,启用《电梯故障应急方案》。 (五)、电梯设备档案管理 1、电梯运行及保养、修理过程的记录表应建档,保存期为两年。 2、建立电梯设备台帐及设备清单,妥善保管电梯安装,调试等原始资料。 法律规定: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物业客户投诉管理制度 篇9一、物业管理制度 (一)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2、负责制定各项安全护卫职责制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对公司管理区域实施安全监督; 3、负责小区消防设施的监护和公共服务场所安全防范的督察; 4、做好公司管理区域内的管理工作,涉及违法案件的及时移交派出所,业务上自觉接受派出所指导; 5、查处公司管理区域内因员工玩忽职守而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和火灾事故; 6、建立健全和管理好系统档案资料; 7、抓好护卫队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 8、做好新接物业护卫工作人员的岗位设置和物品配备的统筹策划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护卫岗位职责 1、护卫员上岗必须穿着统一制服,佩戴统一的工号,仪容严整; 2、纠正违章时必须先敬礼,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上岗时要认真检查设备、设施,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查明情况,排除险情,并及时报告领导,确保小区的安全; 4、坚守岗位,提高警惕,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要勇于与之斗争并设法将其抓获; 5、熟悉本岗位任务和工作程序,预防案件、事故发生,力争做到万无一失; 6、爱护设施设备、公共财物,对小区的一切设施、财物不得随便移动及乱用; 7、熟悉小区的消防系统及消防器材的安装位置,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遇到突发事件能正确进行处理; 8、值班时间,对岗位内发生的各种情况要及时认真处理,并作好记录; 9、熟悉小区内公共设施情况,巡查、登记公共设施完好及损坏情况; 10、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交接记录; 11、对进入小区内的可疑人员、可疑车辆要进行盘问和检查; 12、对进入小区内的陌生车辆要进行登记; 13、对发生在护卫区的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有保护现场、保护证据、维护秩序及提供请客的职责; 14、熟悉本管理区域内公共设备、设施及业主的基本情况; 15、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门岗、巡逻岗位职责 1、24小时严密监视护卫对象的各种情况,发现可疑或不安全迹象及时处置,必要时相领导报告,且随时汇报变动情况直到问题处理完毕; 2、掌握业主的来客动态,维护小区秩序; 3、严格执行来客登记制度,对身份不明无任何证件、形迹可疑者,应禁止其入内; 4、熟悉小区内住户的基本情况; 5、做好执勤记录,接班人员未上岗,不准下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交接清楚,职责明确; 6、严格执行24小时巡逻制度; 7、对于进入小区的各类人员,必须认真进行验证登记方可放行; 8、对于进入小区内的陌生车辆认真登记方可进入。 二、物业管理的目标 所谓物业管理,是指经营人受物业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委托,按照国家法律和合同契约的规定,对被委托的物业行使管理权,以经济手段管理物业,并运用现代管理科学,先进的维护养护技术和先进的服务手段,为物业所有人或使用者提供综合的、优质的有偿服务,以满足使用者不同层次的需求,使物业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和经济效益。 对物业实行企业化、经营化管理,就是为了克服旧体制的弊端,最大限度地实现物业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具体来说,是为了实现下述目标: 创造安全、舒适、和谐的居住环境; 发挥物业最大的使用价值; 使物业尽可能保值、增值。 三、物业管理涉及的组织 1、业主大会 业主是指物业内房屋和相关设施的所有权人。业主大会则是由物业内的业主所组成的。 按照有关规定,业主大会必须有超过半数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出席方能进行。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业主大会,不满18周岁的业主由其法定代理人出席。 业主大会的职权包括: 选举、罢免管委会的组成人员。 监督管委会的工作。 听取和审查管委会的工作报告。 决定物业内关于业主利益的重大事项。 修改业主公约。 改变和撤销管委会不适当的决定。 批准管委会章程。 2、管委会 管委会是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简称,是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由物业内的业主和使用人选举的代表组成,代表和维护物业内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3、物业管理企业 物业管理企业受物业管理委员会及房地产产权人的委托,承担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 物业客户投诉管理制度 篇10一、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牧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规定。 二、执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房屋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公共秩序、安全防范、等管理,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和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五、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企业的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 六、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房屋,应遵守有关物业装修的制度,并按有关规定到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有关手续。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将注意事项和根本上行为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业主或物业使用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当及时纠正,千百万他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的,造成他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其行为,并及时告知业主委员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八、业主如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 九、凡房屋建筑及附恬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的,按规定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应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进行维修养护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规定分摊。 十、与其他业主使用人建立全法租赁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在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染、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3)各类防盗或保安门、窗、栅等安装超出外墙立面。 (4)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及场地; (5)损坏、拆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司设施; (6)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7)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8)践踏、占用绿化用地;损坏、涂划园林建筑小品; (9)在公共场所、道路两侧乱设摊点; (10)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 (11)随意停放车辆; (12)聚众喧闹、噪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 (13)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 (14)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十二、人为造成公用设施设备或其他业主设施设备损坏,由造成损坏责任人负责修复或赔偿经济损失。 十三、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企业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用。 十四、业主使用物业内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应用设施、场地时,应按规定交纳费用。 十五、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十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互助友好,和睦相处,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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