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帮扶活动实施方案 |
范文 | 帮扶活动实施方案15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帮扶活动实施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帮扶活动实施方案1为认真落实全省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工作部署,按照《关于印发〈河北省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项目帮扶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冀建组[20xx]19号)要求,就帮扶村主街道硬化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xx年10月底前,完成全省5010个帮扶村主街道硬化工作。主街道未硬化的3510个村,每村硬化一条主街道;已硬化一条主街道的1500个村,每村大修或再硬化一条主街道,长度1000米,宽度3.5米。 二、资金使用与管理 (一)资金来源。帮扶村主街道硬化共补助资金10.02亿元。其中,省交通运输厅从村村通或连村道路延伸补助资金中安排5.01亿元;省财政厅从5.01亿元一事一议资金中安排3.411亿元;省发改委从以工代赈资金中安排0.599亿元;省扶贫办从扶贫资金中安排0.6亿元;省国资委提供水泥2万吨、冀东水泥厂捐赠水泥10万吨,xx万吨水泥折合0.4亿元。 (二)分配原则 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每个帮扶村补助20万元,统筹分配省补资金和物资。首先,省发改委0.599亿元以工代赈资金分配到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的599个贫困村,每村10万元;省扶贫办0.6亿元资金分配到国家级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的922个贫困村;其次,分配省财政厅3.411亿元一事一议资金;第三,省国资委落实的2万吨水泥分配给唐山市1万吨(河北钢铁集团、开滦集团各5000吨)、秦皇岛市5000吨(省建投)、邢台市5000吨(冀中能源);冀东水泥厂捐赠的10万吨水泥平均分配到唐山、承德、保定、邢台四市,每市2.5万吨;第四,省直有关部门将资金落实到项目后报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综合平衡5.01亿元交通补助资金,使每个帮扶村都达到20万元。 修建主街道资金不足部分,由县、乡政府和驻村帮扶单位协调解决。 (三)资金拨付与管理。补助资金5月20日前拨付各设区市、直管县财政。资金使用由帮扶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驻村工作组组长签字确认,报帮扶项目所在乡(镇)审核,县交通运输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后,由县基层建设年办公室审核签字,报县财政局支付。项目开工后拨付补助资金的50%,竣工验收合格后全部拨付到位。 申请补助资金的主街道硬化项目,必须是驻村工作组入驻后主导修建,经县级交通运输部门验收符合要求。对于建设里程不足1公里的帮扶村的补助资金,可在县政府的统一指导下,经县级交通部门提出意见,由县级财政在全县范围统筹调剂使用,调剂资金必须全部用于村街道路硬化或延伸道路建设,确保全县道路建设规模。各帮扶村建设规模和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由各县交通运输部门报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各市汇总后报省交通运输厅备案。 三、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主街道硬化的实施主体为乡(镇)政府和帮扶村“两委”。乡(镇)政府协调做好辖区内帮扶村建设项目的资金落实、项目招投标等工作,帮扶村“两委”和驻村帮扶工作组做好建设期间的各项协调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 全省的主街道硬化工作由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扶贫办、省委农工部、省文明办、省国资委七个单位协调组织。其中,省交通运输厅为牵头单位。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并且明确一名厅领导负责此项工作。 省交通运输厅作为牵头单位,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具体如下: (一)省交通运输厅成立由厅长高金浩同志为组长,其他有关副厅级领导为副组长,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基层建设年帮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交通帮扶工作的总体谋划、组织推进和协调督导。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和项目办公室。活动办公室由刘广海副厅长牵头管理,办公室主任为厅人劳处处长唐建新,主要负责与省基层办的沟通联系和交通帮扶工作的宏观协调与管理。项目办公室由杨国华副厅长牵头管理,办公室主任为厅公路局局长王江帅,主要负责研究制定项目落实、督导检查和验收管理政策,建立项目进展定期报告和协调制度。同时,省交通运输厅成立11个专项督导组,每组由1名厅领导带队,定期进行督导。 (二)各设区市、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明确人员构成及主要职责。同时,实行市、县交通运输部门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包村包项目责任制。由设区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从市、县交通运输部门抽调2500名管理和技术人员,组成500个工作组,每组5人,协助驻村帮扶工作组做好帮扶村主街道硬化现场管理、技术指导与协调工作。 (三)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在县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建设项目的技术指导与管理。包括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批、质量监督和工程验收工作。同时,指导乡镇或村“两委”组织项目招投标,督导乡、村“两委”做好项目实施。 四、建设标准 主街道硬化工程应坚持与连村道路、路网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和村庄综合整治相结合,充分考虑村内水网、管网需求,确保经济、实用、安全。 (一)路面宽度和厚度。路面宽度3.5米,以水泥碎石(砾石)混凝土路面为主,路面面层厚度18厘米,水泥混凝土标号C25。原有路基条件好、交通量小的路段,可以适当降低标准,但路面厚度不得小于15厘米;对县乡公路过村路段等交通量大、重车多的路段要适当加厚。 根据交通量及组成,合理设置垫层或基层。可选择砂砾、矿渣等做垫层,水泥稳定砂砾、石灰土等做基层,经机械碾压压实,达到标准强调和技术标准。基层厚度一般为15厘米。 (二)附属设施。通过修筑排水沟、边沟、暗管等形式完善排水设施;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必要的标志、标线;在车辆较多、人口密集的路段,设置路面减速带。工程完工后进行绿化,以稳固路基、保护路面、美化环境。 五、建设程序和保障措施 (一)项目审核。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根据驻村帮扶工作组和村“两委”提出的主街道硬化项目,结合“村庄综合整治规划”和公路规范标准进行技术评审,组织施工图设计和审批,5月25日前完成。 (二)项目招标。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指导乡(镇)或村“两委”通过打捆招标或议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和廉政合同。施工单位要具备符合条件的主要施工人员和搅拌机、机械振捣、机械切缝、钢模板等主要机械设备。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所属的公路施工队伍要积极参与项目施工。 (三)质量管理。各参建单位要重视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抓好关键工序和关键部位的施工质量,严把设计文件审批关、开工审查关、施工队伍关、原材料进场关、施工工艺关和工程验收 “六道关”。建立健全政府监督、专业抽检、群众参与、施工自检“四级”质量保证体系。县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明确专(兼)职质量监督机构(监督组织)和监督人员,对主街道硬化工程进行质量监督。 (四)社会监督。县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指导和监督各参建单位落实农村公路“七公开”制度,公示建设里程、技术标准、施工单位、资金筹集、工程监理(工程监督)、工程验收等内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村民在项目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帮扶村“两委”要明确2-3名热心村民或老党员为村民质量监督员,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 (五)环境保护。施工单位在取土、取料、弃土及施工过程中要注意节约土地和保护生态环境。 六、完成时限与考核验收 主街道硬化工作列入省交通运输厅重点工作和考核内容。专项督导组和工作组要建立检查考核制度,在评先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并与其它建设项目挂钩。帮扶村主街道硬化工程10月底前完工,11月底前完成验收并交付使用。 项目验收由县级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县级有关单位参加。验收合格后,属于农村公路网规划的路线纳入全省公路统计范围进行管养,其它道路由乡镇和村“两委”明确人员进行管养。 七、信息报送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开展工作。建立工程进度月报制度,活动开展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反馈项目开工情况、资金到位与使用情况、工程调度和质量检查情况。要善于发现典型,及时总结宣传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定期向上级部门报送相关信息,确保实事办实、好事办好,圆满完成帮扶任务。 帮扶活动实施方案2一、活动目标 利用教师网络学习空间,依托泉州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将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到农村边远地区,采用点对点、人对人的方式进行优质资源辐射、帮扶、互动。通过网络学习空间和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范围,开展网络教学教研,实现校际、学科、教师之间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加大对玉湖学校、蓝田中学信息化建设的扶持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督促各有关学校开展工作,推动建设项目有效落实,特成立“溪安八中帮扶玉湖学校、蓝田中学信息化建设领导组”,名单如下: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各学科教研组长、备课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研室,负责协调项目工作的落实;抓紧实施进度,并报送每季度的工作进展情况。 三、活动内容与安排 (一)工作任务 1.该项目由教研室负责,推选本校各学科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及其他部分优秀教师,共64人,按照1:1的比例与玉湖学校、蓝田中学教师开展网络教学教研结对帮扶活动;根据县教育局的实施方案制定本校具体的辐射、帮扶实施计划;在网络学习空间开通之前先做好优质资源储备等相关准备工作。 2.网络学习空间开通之后,主动联系玉湖学校、蓝田中学教师,在个人网络学习空间互认为好友,为对方提供本学科各种资源,或根据对方要求帮助建设新资源,开展网络教学教研活动,实现资源共建共享。 3.谢章棋副校长负责每季度汇总、填写《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情况表》(附件2)并报送教育局生产装备站进行绩效考评。 (二)实施进程安排 xxxx年完成本项目建设,并长期开展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具体建设实施进程如下: 二至三月份:项目启动阶段。根据教育局安排确立帮扶关系;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上报需开通网络学习空间客户端教师的相关信息。 七至八月份:组织有关教师参加泉州市教育局开设的暑期应用培训;我校初中教师与玉湖学校、蓝田中学教师在信息关联基础上,相互在网络学习空间建立好友关系,实现资源共建共享。 九月份:组织相关8所项目学校全面应用网络学习空间和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教学教研活动。 十二月份:进行回顾总结,并完善持续帮扶方案。 本项目具体工作进程实行季度报告,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下旬向教育局生产装备站书面汇报。 四、组织实施 1.要加强领导,确保帮扶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要加强交流,与结对学校加强联系,建立稳定的互访交流机制,了解帮扶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整帮扶工作重点和实施方案,相互协调,保证帮扶工作顺利开展。 3.要加大宣传,统一思想,使教师认识帮扶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积极地参与帮扶工作。同时,要努力克服困难,创造条件,确保帮扶工作顺利开展。 4.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校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并与结对学校达成协议。 帮扶活动实施方案3按照市委组织部将党建带团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要求和团市委20xx年工作安排,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团委共同联系岳池县乔家镇廖坝村,开展留守学生关爱活动并进行课题研究。现将主题帮扶活动实施方案呈报单位领导,请予审定: 根据实地调研,乔家镇廖坝村辖19个村民小组(由原3个村合并而成),912户,3786人,廖坝村共有留守学生500多人,除部分学生在兴旺小学、朝阳小学上学外,多数学生在乔家小学上学。 为做好该项工作,我委机关团委会同财政、地税机关团委一起,拟定于20xx年8月在乔家镇乔家小学举办以“关爱留守儿童、关注学生成长”为主题的关爱慰问留守学生帮扶活动,旨在号召和倡议社会各界对留守儿童的关注。帮扶活动的主要内容是:主要帮助乔家镇乔家小学建立“留守学生之家”,建立留守学生台账、为留守学生捐赠学习用具、书籍、体育用品等,机关团委干部和志愿者结对帮扶困难留守学生,开展留守儿童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教育,与留守学生交心谈心,进行学习辅导,关心他们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活动拟由三个单位领导带队、机关团委组织部分机关青年志愿者,乔家镇乔家小学进行关爱慰问留守学生活动,委机关团委负责日常联系及相关工作。 “留守儿童之家”建设规划: 1.在乔家小学内建立一个留“守儿童之家”,悬挂“乔家小学留守儿童之家”标牌,配备电脑1——2台、打印机1台、液晶电视1台,桌凳若干,书刊100册,报纸2——3种,羽毛球拍、乒乓球拍各2套、象棋、军棋、跳棋各3副,跳绳、毽子等文化体育学习用品。 2.建立留守儿童之家建设与管理工作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建立工作制度、学习制度、教育与管理制度、帮扶制度、资产登记管理制度、()留守儿童信息建立与变更登记制度等系列制度,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活动,年末有总结,确保留守儿童之家发挥应有的作用。 3.建立留守儿童信息管理档案,详细掌握留守儿童家庭、个人及其监护人相关信息。 4.广泛开展宣传,利用专栏与媒体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宣传工作,形成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关注格局。 建立乔家小学留守学生之家及其他日常帮扶联系及相关资料收集整理等相关费用初步预算为3.3万元,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和市地税局三个单位共同均摊。社区集中帮扶工作汇报材料落实干部下基层开展联系帮扶工作汇报材料关爱留守儿童工作计划。 帮扶活动实施方案4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甘孜州委关于举全州之力推动群众工作全面覆盖的意见》,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爱心帮扶实施方案。 一、帮扶对象 孤儿、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残疾人、困难群体中的重大疾病患者。 二、帮扶目标 通过爱心活动和政策扶助,切实帮助解决生活、医疗、教育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实现爱心帮扶全覆盖。力争三年实现多名孤儿住进福利院,得到关爱帮扶;自愿集中供养的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户全部住进敬老院;困难群体中的重大疾病患者得到积极救助。 三、帮扶方式 (一)爱心结对。农村五保户和残疾人由与其结对认亲的干部职工负责爱心帮扶;孤儿和城镇三无人员、城镇残疾人由县委安排干部职工爱心结对帮扶。 (二)政策扶助。全面落实各项惠民政策。结合财力情况,打捆整合项目资金,适当提高有关政策的补助标准。 (三)社会关爱。由各级群团机构牵头组织开展各类献爱心活动,并动员、争取县内各类社会团体、爱心人士进行爱心帮扶。建立慈善爱心基金;确定每年11月19日为慈善爱心日。 四、帮扶内容和责任单位 (一)孤儿、 1、我乡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孤儿认定,建立孤儿档案,健全孤儿信息保障系统。逐步将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分类保障范围。 2、落实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集中供养孤儿最低养育费不低于每月1000元,分散供养孤儿最低养育费不低于每月600元,保障孤儿吃、穿、住、医、学等基本生活。 3、拓宽孤儿安置渠道。采取亲属代养、社会散居、家庭收(寄)养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孤儿。 4、将孤儿医疗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和城乡医疗救助等制度范围。 5、协助相关部门抓好孤残儿童康复治疗,对其医疗费用全额救助。实施明天计划"、‘重生行动、疝气患者康复等孤残儿童手术康复项本运行经费,对自愿集中供养的城镇三无人员纳入福利院供养,不断提高敬老院的入住率和服务水平。五保集中供养床位率达到60%,集中供养率达到40%,中心敬老院入住率达80%。 (二)农村“五保户” 1、实施散居五保对象危房改造工程。力争三年内消除散居五保户危房。对未入住社会福利院的城镇三无人员通过廉租房解决其住房困难。 (三)残疾人 1、落实残疾人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符合低保和五保条件的残疾人做到应保尽保。 2、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每月补助托养金不低于50元。 3、免费为自身需要的残疾人发放轮椅、安装助听器等辅助器具。为符合条件的贫困脑瘫儿童通过康复手术、康复训练和适配辅助器具方式实施救助。 4、维护残疾入接受教育的权利。帮助有学习能力的残疾人进入普通中小学、高等院校、成人教育机构学习。支持符合条件的残疾入学生进入特教学校学习。 5、扶持残疾人家庭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其家庭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帮助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掌握实用技术,促进就业。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其家庭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减免税费,确保残疾人及其家庭能够发展生产、自力更生。积极帮助大中专毕业生中的残疾人就业。 6、落实残疾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政策。解决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的特殊困难。为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每人每月给予不低于110元的援助金。 7、协助相关部门实施香港关怀行动、晚情行动等慈善活动。用五年时间在全县进行肢残患者普查,符合条件的病人全免费治疗(包括生活费)。逐步为60周岁以上残疾老人配置假肢、轮椅、助听器等辅具。 8、开展残疾人关爱行动。州特殊学校残疾人由州残联落实州级机关干部爱心绪对。我乡城镇户籍残疾儿童由县残联落实县级机关干部爱心结对。在每年助残日或重大节庆日对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走访慰问不得少于1次。 (四)重大疾病患者 1、对困难群体中的重大疾病患者实施医疗救助,提高医疗救助比例(最高70%)和救助封顶线(最高50000元),仍有较大困难的实施二次医疗救助、慈善救助或临时生活救助。 2、对符合条件并进行手术治疗的白血病患儿补助20000元,非手术治疗补助5000元。 3、对城乡困难群众实行州内医院住院治疗临时生活补助,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每天补助17元,其他城乡低保对象每人每天补助7元。对因病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一年最高补助8000元。 五、保障措施 (一)责任主体。爱心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爱心帮扶活动。乡镇一把手是具体责任人,负责做好组织、协调、督促、保障工作。参与爱心结对的干部职工是爱心帮扶对象的直接责任人,负责了解帮扶对象的现实需求,帮助反映并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爱心帮扶政策、并力所能及地为结对对象提供帮助。 (二)宣传主体。爱心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宣传好爱心帮扶中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全力营造爱心涌动、情满康巴的良好氛围。县级各部门要及时总结爱心帮扶活动中好的做法与经验,及时推广,推动面上工作。 (三)监督主体。我乡要成立爱心帮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爱心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对各办公室落实爱心帮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实行月通报制,重要情况及时通报。 (四)考核主体。我乡爱心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年底对爱心帮扶进行统一考核。爱心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必须在每月15日前将每月爱心帮扶活动情况报送至县爱心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再由县爱心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县群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州爱心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此项工作将纳入到目标考核中。各办公室要及时上报爱心帮扶活动各类信息。 帮扶活动实施方案5公司各工会小组: 根据市总工会、集团工会的部署,旗能公司工会决定于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以“心系职工情,温暖进万家”为主题的送温暖系列活动,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为: 一.指导思想 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落实各项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通过走访慰问、扶贫济困、权益维护、精神关怀、强化服务等,对广大职工群众特别是困难职工群体和劳动模范开展送温暖活动,切实在推动科学发展、帮扶困难职工群体,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服务广大职工、促进职工队伍稳定和社会稳定中发挥组织的重要作用,送温暖帮扶实施方案。 二,活动时间 20xx年XX月上旬至20xx年春节前 三,覆盖对象 面向困难群体,面向先进模范人物 四、实施步骤 1.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规划方案。摸清困难职工数量、至困原因和利益需求,多渠道筹集送温暖资金,为“两节”送温暖做好 资金保障。 2、救助对象。重点做好以下3类对象的帮扶救助工作: (1)因重大疾病、子女教育、意外灾害等原因致困的家庭; (2)生活困难的先进模范家庭; (3)元旦春节假期期间坚守岗位的职工。 3.加大对困难职工家庭的帮扶力度。对已经建立困难职工档案的困难职工、困难劳模进行全面走访慰问,努力做到“全覆盖、不遗漏”;对因患大病、子女上学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积极提供医疗和助学救助。 4.积极开展人文关怀及精神帮扶工作。对表现先进的人物,要通过岗位慰问、家庭走访、宣传报道、座谈交流等方式营造关心、尊重、学习、弘扬精神的氛围。 五、具体要求 1、制定计划,做好统筹安排。按照走访慰问与机制建设相联动,救急济难与深层次矛盾化解相协调,物质资助与人文关怀相结合的要求,提出有具体目标、有党政支持、有人员落实、有资金保障、有机制规范、有措施保证的计划实施方案,并落到工作实处。 2、开展帮扶服务,力求多措并举。一是做好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特殊困难帮扶金和20xx年元旦、春节慰问金的发放工作,切实做到及时、准确。二是大力疏通困难群众利益诉求渠道,有效开展低收入群众的援助服务。 3、强化政策帮困,力争无缝链接。广泛开展惠民政策的宣传活动。 4、营造舆论氛围,扩大社会影响。各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及时报道对活动的关心和支持,大力宣传送温暖活动的典型经验、成功做法和主要成效,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困难职工、帮扶困难群众的良好氛围。 帮扶活动实施方案6根据我市四级联动“大引领”行动暨“十个一”主题实践活动要求,我局开展“支持一个个体工商户”工作,根据实际,特制定我局帮扶工作计划如下: 一、帮扶目标 引导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帮助生产经营发展壮大,助力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有效发挥个体工商户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扩大就业中的重要作用。 二、帮扶对象 xx市xx洗车房、xx汽车美容房、xx改装车房、xx移动业务代理店 三、帮扶内容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结对帮扶工商户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当前形势,克服进行商业活动时遇到的困难等思想情绪,坚定战胜困难、摆脱困境的信心和决心。 (2)结合自身实际自行联系开展帮扶工作,做好工作记录,落实帮扶措施,切实为个体工商户解决实际问题。 四、帮扶要求 深入了解个体工商户所盼、所需、所困,在发展、服务、维权方面下功夫,千方百计为个体工商户排忧解难。一是通过考察、调研,积极帮助解决个体工商户实际困难和问题。二是帮扶责任人要在管理上给个体工商户出谋划策。在销售上提供有效市场信息,在经营上出主意,切切实实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三是定期或不定期对个体工商户进行走访、回访。每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实地走访。四是做好政策的解释和经营的引导。积极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法律服务,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五是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助力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工作中领导干部要为个体工商户发放“服务联系卡”,认真做好帮扶记录。 帮扶活动实施方案7近年来,为加快推进农村基层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不少地方推行了部门单位结对帮扶制度,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笔者调查发现,一些地方存在一个单位同时结对多个村(社区)的情况,且变动频繁,一两年就变动一次。由此,带来了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和弊端: 一是挂点单位精力不集中。 一般来说,需要结对帮扶的工作都是当前比较重要或急需开展的工作。如果一个单位同时在几个不同地方有结对帮扶任务,会使单位的精力分散,难以取得明显效果。特别是一些小单位人员少,自身工作都忙不过来,根本无暇顾及所结对的村(社区)。 二是挂点单位财力跟不上。 结对只是形式和方法,帮扶才是要求和落脚点。在村组看来,结对就意识着“出一点”,帮助就是“资金扶助”。好的单位可以自己拿一点,有的还可以帮忙向上争取点。一些单位自身运转都难保,还要千方百计挤一点给点上,运转就更加艰难。如果同时结对几个点,资金压力就更大,帮扶也就变成了“画饼”。 三是被结对的村(社区)不理解。 农村基层干部和群众大都对结对帮扶抱有很高的期望值。一个单位结对几个点,只能像蜻蜒点水一样,四处走走看看,根本不可能为点上解决实质性问题。名义上是帮扶了,实际上没有任何效果,工作还是没有起色。对此,不少农村基层干部和群众不满意,有怨言。久而久之,势必会挫伤基层干部的积极性,损害群众的感情,影响上下关系。 四是效果不明显。 一个单位如果经常变动结对点,今年这个乡,明年那个村,情况都难以熟悉,更不用说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扶计划和加以帮扶了。这种经常更换调整结对点的做法,容易使结对帮扶工作流于形式,难以收到让老百姓受益的实实在在的效果。 为此,基层建议,基层党委政府应及时整合资源,根据各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能,将各条线的结对帮扶任务相对集中到一个部门单位,并保持一定的持久性、稳定性,以便结对办点单位能够集中最大的人力、物力、财力,最大限度地促进结对村(社区)各项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真正使结对帮扶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群众满意的效果。 帮扶活动实施方案8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开展20xx年精准帮扶三方见面活动的通知》(x扶领办发〔20xx〕x号)文件精神和《xx市关于开展20xx年精准帮扶“三方”见面活动的通知》(x扶领办发〔20xx〕x号)要求,为确保见面活动顺利开展,特根据我街道实际制定xx街道20xx年精准帮扶三方见面活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三方”见面会活动,让脱贫户讲述经历和体会,激发贫困户主动脱贫的内生动力,帮助他们找到脱贫办法,增强脱贫信心,同时打消脱贫后无法继续享受政策的思想顾虑,从而主动参与脱贫攻坚,加快脱贫步伐。 二、活动时间 (一)部署阶段:20xx年6月20日-6月30日。 (二)实施阶段:20xx年7月1日-8月20日,以行政村(脱贫户人数多的以自然村)为单位组织“三方”见面活动。 (三)总结阶段:20xx年8月21日至8月31日,以行政村为单位将活动图片、视频资料、总结报告上报街道扶贫办。 三、参加对象 “三方”见面活动在我街道六个贫困村(含脱贫摘帽村),参加对象包括: (一)行政村内的贫困户,脱贫户代表及帮扶联系人。 (二)街道驻村干部、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村“两委”班子。 (三)其他有关人员。统筹安排其他行政村的贫困户就近参加,邀请挂点联系领导、定点帮扶单位负责人参加等。 四、活动内容 (一)推选脱贫示范户。以行政村(自然村)为单位推选脱贫示范户。示范户的事迹要真实可信,脱贫前后对比反差大、成效要明显,脱贫的经验要可复制、可推广。主要通过第一书记和帮扶联系人推荐。 (二)组织“三方”见面。以行政村(自然村)为单位组织贫困户、脱贫户、帮扶联系人三方见面。见面时,一方面,由脱贫户介绍脱贫的经验和体会。比如介绍怎么学政策、用政策,怎么发展特色产业,怎么学技术,怎么外出务工就业,以及脱贫后继续享受了哪些扶贫政策等。另一方面,由贫困户就如何选择脱贫路径,如怎么申请政策、发展产业、实现转移就业等方面,当面向脱贫户、帮扶联系人咨询,由脱贫户、帮扶联系人现场答疑、解读政策。现场解决不了的,由第一书记、帮扶联系人记录下来,向有关部门咨询后答复贫困户。 (三)做好后续工作。见面活动结束后,要以村为单位整理贫困户提出的困难和问题,建立清单,并由帮扶联系人、第一书记从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想办法帮助贫困户解决,推动帮扶措施落实到户到人,提高帮扶成效及帮扶满意度。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村委干部、帮扶干部的力量开展好“三方”见面会。 (二)指导到位,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定点帮扶单位要支持指导,配合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村“两委”干部与帮扶干部共同把活动组织开展好。 (三)认真总结,不断完善。“三方”见面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遇到的问题,并积极改进。将活动开展的工作亮点和创新做法等,形成总结报告连同活动图片、广西精准帮扶“三方”见面活动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于20xx年9月1日前上报街道扶贫办。 帮扶活动实施方案9为贯彻落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更大力度帮助我县个体工商户恢复生产经营、稳定扩大就业,加大帮扶政策支持,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降低生产经营成本,破解个体工商户发展难题,建立健全个体工商户培育机制,发挥县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促进个体工商户平稳健康发展。20xx年,新增个体工商户7200家,新增个体工商户经营性信用贷款4亿元,开展免费业务培训1000人次。 二、工作举措 (一)优化个体工商户营商环境 一是深化准入登记改革。全面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和《xx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不断提升优化中小企业发展营商环境。全面实施准入准营“一件事”改革,深化“民宿一件事”改革,推进道路运输高频服务事项“网上办”“跨省通办”,分批推动高频行业证照集成办理,实行告知承诺审批,加快个体工商户“准入即准营”。二是推行歇业制度。对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暂时无法开展经营活动,但仍有较强经营意愿和能力的个体工商户,在与雇工依法协商劳动关系处理等有关事项后,允许个体工商户按规定程序进行歇业。三是加强分析研判。协同各部门做好个体工商户统计监测工作,为我县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提供数据支持。(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统计局) (二)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 一是强化税费减免。落实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扩大“六税两费”适用范围的优惠政策,落实好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落实好对增值税留抵税额实行大规模退税的工作,落实对制造业个体工商户缓缴部分税费的政策。二是房屋租金减免。开展整治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增加租赁住房供给,稳定租金水平。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减免3个月租金。鼓励引导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疫情期间为受困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三是实施降低保险费率和稳岗返还政策。加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实施力度,实施就业补贴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下调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企业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四是减免检验检测费用。减免个体工商户的相关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服务费用。向有需要的市场主体开放实验室、科研设施与仪器、技术标准信息、科研成果等科技资源,为信息产业、先进制造业、新材料等重点行业个体工商户的培育发展提供科技支撑。(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建设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局) (三)加大个体工商户金融帮扶 一是推动个体工商户信用贷款和首贷户扩面增量。开展个体工商户融资破难行动,完善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体系,提升信用贷款支持水平。深入落实“首贷户拓展专项行动”,持续加强首贷户培育拓展,为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提供首贷和续贷支持,推广无还本续贷、随借随还类信贷产品,满足个体工商户“短频急快”的融资需求。二是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加大金融支持。合理拓宽个体工商户服务边界,建立差异化的信贷审批和考核激励机制;加强“银税互动”“银担合作”,切实提高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可获得性;加强风险管理和保险保障,提高个体工商户的经营韧性和抵御风险能力。(责任单位:县人行、县银保监组) (四)强化个体工商户人才培育 一是实施劳动者知识更新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围绕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人工智能等新产业设立课程,在食品餐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等方面,面向有需要的个体工商户开展业务培训,实现职业技能水平提升和劳动者知识更新,努力形成以管理促培训,以培训促发展的工作格局。二是稳住高校毕业生就业基本盘。统筹安排个体工商户纾困帮扶资金,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纾困帮扶力度。对毕业5年内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的,最高可以提供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并按最高4。25%利率给予全额贴息。(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 (五)给予个体工商户多样式助力 一是支持开展促消费专项行动。围绕受疫情影响严重、就业容量大的文旅、餐饮、住宿、零售等行业,定向发放消费券、服务券等惠民补贴。二是定期开展防疫消杀服务。将农贸市场、专业市场、餐饮业、零售业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纳入免费核酸检测人群,按重点人员核酸检测要求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全力开展专业市场物防工作,对专业市场所有进口商品实施集中监管仓制度,推广使用进口冷链及进口水果“一码清”制度,落实主体责任。三是开展电子商务规范经营。鼓励新兴业态发展,进一步提升平台经济新业态对本地重点产业、特色产业的带动力和竞争力。通过免费培训、规范直播内容、网络直播营销专项治理等形式,择优创建规范化“绿色直播间”。组织开展网约车平台专项整治,督促网约车平台规范经营。(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县商务局、县卫健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 (六)升级公共法律服务 一是全面实施信用监管。推行“双随机+信用”监管,对信用水平高、风险水平低的个体工商户,减少抽查比例和频次。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逾期信贷业务,可通过征信异议申请征信权益保障。对暂时失联或未按时报送年度报告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支持个体工商户重新取得联系或补报年度报告后即时恢复正常记载状态。二是聚焦群众法律需求,打造法律服务品牌。扎实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行动,提升法律援助办案效果。加快建成覆盖城乡、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指导、协调、督促个体工商户发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以及法律知识的普及;实施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为个体工商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专项行动,保障个体工商户一视同仁享受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收费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各种加重个体工商户负担的行为。依法查处平台经济领域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推进柔性执法,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实行“首次不罚”。落实各项降费政策,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收费。(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县发改局)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项工作任务责任单位要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建立健全指标体系、工作体系、评价体系,分解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倒排时间节点,全方位压实责任,以扎实的作风抓落实。 (二)健全推进机制。建立常态化管理及检查工作机制,加强多跨协同,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紧密配合、整体推进,推动工作再聚焦,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全力探索扶持个体工商户稳定发展的有效路径。 (三)加强典型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总结推广个体工商户成长先进典范,广泛宣传报道我县个体工商户稳健经营的典型做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重点监督保障。定期督促检查,通过分析研判,强化统计工作,为促进扶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方案提供决策参考,确保全面完成、提前完成、高质量完成。 请各单位于每月xx日将相关工作进展情况上报至县市场监管局。 帮扶活动实施方案10一、总体要求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成本支出压力大,国有房屋租赁相关主体要带头履行社会责任、主动帮扶小微企业,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相关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各级政府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金融机构视需要给予适当支持。房屋租金减免和延期支付政策主要支持经营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优先帮扶受疫情影响严重、经营困难的餐饮、住宿、旅游、教育培训、家政、影院剧场、美容美发等行业。 二、实施方案 (一)实施房屋租金减免 1、对承租市级和区县国有房屋(包括国有企业和政府部门、高校、研究院所等行政事业单位,下同)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3个月租金。优先帮扶受疫情影响严重、经营困难的餐饮、住宿、旅游、教育培训、家政、影院剧场、美容美发等行业。(责任单位:xxx) 2、上半年减免期限不足3个月的,在下半年进行补足或顺延。对涉及转租、分租情况的,各国有单位应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与中间承租人沟通协调、签订合同等方式,让减免租金惠及直接从事经营活动的最终承租人。承租方为国有单位的,不作为享受租金减免政策的主体,双方可按照市场化原则平等协商租金事宜。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责任单位:xxx) 3、除上述政策规定外,各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应继续执行xx市财政局、xx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疫情期间减免租金有关事宜的通知》(x财资产〔20xx〕xx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减免租金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x财资产〔20xx〕xx号)的工作要求,并认真做好减免租金情况每月统计。中央在x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中央有关要求,执行我市对国有房屋租金减免的支持政策。(责任单位:xxx) 4、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鼓励出租人考虑承租人实际困难,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减免或延期收取房屋租金。(责任单位:xxx) (二)完善财税优惠政策 5、各区县政府可统筹财政资金(包括中央转移支付、地方自有财力等),根据实际情况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责任单位:xxx) 6、疫情期间为餐饮、住宿、旅游、教育培训、家政、影院剧场、美容美发等行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屋租金的出租人,其对应房屋可减免3个月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享受的减免税款不超过房租租金减免金额,已享受疫情防控中小企业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的,不再叠加享受。纳税人享受减免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减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证明、载有房产原值的相关资料、租赁协议、减免租金的证明等资料留存备查。(责任单位:xxx) 7、自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我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落实好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含本数)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在20xx年xx月xx日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责任单位:xxx)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8、引导国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内增加优惠利率小额贷款投放,专门用于支付房屋租金等生产经营活动。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信贷投放力度,用好普惠金融定向降准、再贷款等政策,以优惠利率给予资金支持。(责任单位:xxx) 9、对实际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出租人,引导国有银行业金融机构视需要年内给予基于房屋租金收入的`优惠利率贷款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推广基于房屋租金收入的贷款产品。(责任单位:xxx) 10、对于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本金,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延期还本申请,结合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经营状况,通过贷款展期、续贷等方式,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延期还本安排。还本日期最长可延至20xx年xx月xx日。上述贷款涉及担保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与企业、担保人等协商处理,根据商业原则保持有效担保安排或提供替代安排。(责任单位:xxx) 11、对于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普惠小微贷款应付利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延期付息申请,结合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经营状况,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延期付息安排。贷款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20xx年xx月xx日,免收罚息。延期利息的具体偿还计划,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企业双方自主协商、合理确定。(责任单位:xxx) (四)稳定房屋租赁市场 12、鼓励将国有房屋直接租赁给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确需转租、分租的,不得在转租、分租环节哄抬租金。依法查处转租、分租环节中的价格违法行为。(责任单位:xxx) 13、在受疫情影响缴纳租金确有困难时,承租人与出租人在遵守合同协议的前提下,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稳定租赁关系,出租人可适当减免或延期收取租金。(责任单位:xxx) 14、从事住房租赁经营活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应当承担租赁纠纷首要调处职责。建立住房租赁纠纷调处机制,引导租赁当事人通过协商或按照合同约定方式解决争议。将住房租赁管理纳入社会综合治理的范围,实行住房租赁网络化管理,发挥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作用,依托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供“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化解住房租赁矛盾纠纷。(责任单位:xxx) 15、市国资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国有企业界定标准等配套细则,做好政策解释工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工作,并加强督促指导。各区县要立即进一步细化完善实施方案,出台相关政策,确保将减免房租惠民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责任单位:xxx) 各区县(xx县,含x新区、xx高新区、x经开区)、市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把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政策宣传,落实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要求尽快落到实处。 帮扶活动实施方案11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八次和县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积极开展县包村帮扶活动,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服务基层群众、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改善农村整体面貌,助推农村经济发展。我单位特成立帮扶工作队,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以市第八次和县第九次党代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和谐发展、共同发展的原则,深入农村、群众,解民忧、帮民富、促发展,切实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 成立帮扶工作小组 县工会主席翟书敏任组长,副主席胡素琴任副组织,组员由李红秋、李素艳、李超、张冰强担任。分别结对帮扶和做好市、县党代会议的宣传工作。成立的帮扶小组要广泛深入群众,将党代会议精神转达到农村的每一人、每一户,要让县委制定的各项重大战略举措和发展目标走向农村、走进群众,努力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开展帮扶工作。帮扶小组要对分包村进行详细的了解,划定本村的贫困户及贫困原因,对确实存在困难的家庭,要记录详细的信息,汇报于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帮扶计划,尽最大努力给予帮扶。 大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 各帮扶小组要按照上级要求,广泛动员该村村民大力发展蔬菜、苗木花卉和黄金米等特色种植产业,积极协调出现的所有问题,排解困难,并联系有关部门提供技术、信息等方面的帮扶。积极提供全面帮扶。各帮扶小组进村后,要根据该村实际情况,由重到轻的进行帮扶,将难题放在首要位置,特别是农村饮水问题,要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切实保障村民生活问题。 帮扶活动实施方案12为精准做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决定成立文成县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专班,并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合力打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精准帮扶政策组合拳,积极帮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构建“精准定向、直达高效、全程透明”的中央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的“两直”工作机制,推动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四减”政策落实到位,努力实现市场主体和居民就业稳定。 二、组织架构 牵头县领导:xxx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工作专班下设3个工作组,分别是:综合组(办公室)、政策组、数据组。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科室负责人(业务骨干)为联络员。 (一)综合组(办公室) 组长:xxx 成员:xxx 主要职责:统筹协调专班工作,建立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和专班例会;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扶持政策落实情况月度评价指数,承担月评价、季对标工作;及时掌握各小组工作进度,跟踪工作动态,编印文件信息;交办县领导以及工作例会明确事项,开展督促检查,推动专班工作落实。 (二)政策组 组长:xxx 成员:xxx 主要职责:梳理既有扶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政策并抓好兑现;推动各部门滚动制定新一轮扶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政策;督促政策的落地落实;落实上级财政资金直补标准,提出直补对象清单;指导督促各部门完成清单核查工作;按要求建立纾困资金池;兑付中央财政资金直达企业(不含制造业、外贸领域)和个体工商户;全流程监督中央财政资金直达情况;完成清退第三方截留费用案件目标数。完成新增就业目标数,使城镇登记失业率和调查失业率等于或低于评价标准。 (三)数据组 组长:xxx 成员:xxx 主要职责:为确定中央财政资金直补市场主体提供相应数据;建立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名录库;开展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统计监测。 三、部门职责 县市场监管局:统筹协调专班工作,建立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及时掌握和上报各小组工作进度,跟踪工作动态,加强督促检查。统筹指导制定县级层面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政策。建立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库,确定中央财政资金直补市场主体范围。 县发改局:根据自身职责研究提出并贯彻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政策举措,配合财政部门研究明确中央财政资金补助政策、补助标准等。提供企业信用,用电、用水、用气减免情况等数据。优化小微企业公共服务,推进特色小镇,形成小微企业创新的服务平台。提供小微企业发展相关情况。 县经信局:贯彻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梳理有关中小微企业的惠企政策并抓好政策兑现,做好推广企业码工作,结合部门职责配合开展小微企业指导服务,帮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积极推进小微商贸流通企业发展,推动商贸流通行业小微企业“限下”升“限上”。提供小微外贸企业进出口等数据。 县财政局(国资办):根据中央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管理规定做好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平台与财政相关系统的对接,落实好惠企利民资金。会同政策专班研究明确中央财政资金补助政策、补助标准等。研究统筹地方财政资金,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财政支持力度,建立纾困资金池,全面落实资金池兑现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财政扶持资金跟踪管理和绩效评价。按月提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财政补助、承租国有企业房产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租情况等有关数据,加大减租力度。 县人力社保局:根据自身职责研究提出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政策举措。完成新增就业目标数,城镇登记失业率等于或低于3。5%,调查失业率等于或低于5%。会同县市场监管局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稳岗稳工。按月提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吸纳就业相关数据。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自身职责研究提出扶持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举措。 县文广旅体局:根据自身职责研究提出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政策举措。 县审计局:检查贯彻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资金直补政策落实情况。 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深入实施融资畅通工程,有力推动融资增量扩面,不断拓展小微企业融资受益面。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用好用足疫情防控专项再贷款,用好用足普惠型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争取政策性银行专用额度,全力疏通小微企业融资堵点。有力加强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有序推进“三减”联动工作。深化企业减租减息减支联动措施,推动业主型、平台型企业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租减费。着力加强融资担保增信支持,深入开展金融“三服务”活动。 县统计局:提供“四上”企业分行业总汇数及有关数据。 县大数据管理中心:提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相关数据。提供“浙里亲清”平台支持。 县供销社:依托供销社市场平台,推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扶持政策的落实。 县税务局:根据自身职责研究提出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政策举措。顶格落实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继续加大减税力度。按季提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纳税减税等数据,按月提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社保、医保、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缴费和减免等数据。 人行文成县支行:根据自身职责研究提出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政策举措。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用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度。按月提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余额增量增速、贷款利率、延期还本付息、减息等相关数据。 温州银保监分局文成监管组:根据自身职责研究提出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政策举措。结合“4+1”小微金融服务差异化细分工作,优化社区银行服务,分层分类提高个体工商户网格化精准金融服务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专班干。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专班为主体建立组织架构,明确工作职责,构建工作体系,确保专班实体化运行。县市场监管局要切实承担专班牵头职责,抽调骨干力量,健全运行机制,确定人员清单、责任清单。 (二)政策包。一是统一汇编国家、省、市、县既有扶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政策,分行业、分类型、分规模进行政策梳理。二是跟踪、收集兄弟县出台的最新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研究政策转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三是适时滚动制定新一轮扶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政策,通过政策的提标、扩面、展期,形成具有乘数效应、精准有效的政策包。 (三)精准定。一方面,定对象,建立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库,确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工作正面清单、负面清单,明确“几个必帮”和“几个不帮”。另一方面,定标准,实行中央财政资金直补与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情况和吸纳就业等情况挂钩。 (四)实名制。建立资金直补实名制,坚决防止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现象。对弄虚作假的,取消所有涉企政策补助资格,并依法严厉查处。 (五)线上走。集成县级部门公共信息数据,建设线上政策兑付平台。动态调整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库,完善标签体系,建立国库点对点直接拨付资金机制,实现“线上归集、线上筛查、线上补报、线上直补”,切实做到“全流程在线、透明化拨付”。 (六)公开查。通过兑付平台,公开补助政策、补助标准,在线公示拟直补对象名称、补助金额、补助进度,接受社会监督。 (七)快兑现。积极推进惠企政策兑现系统与财政支付管理系统信息互通,企业和个人在惠企政策兑现系统上申请并审核通过后,补助资金直达企业与个人。充分发挥“浙里亲清”营商专区优势,通过集成服务、协同服务,加快政策兑现,做到应减尽减、应降尽降、应免尽免、应补尽补。 (八)资金池。全力争取中央财政资金、特别国债资金等新增财政资金,统筹各级财政资金,建立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纾困专项资金池,并建立多元、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 (九)月度评。构建全县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专班工作推进情况月度考核评价体系,重点围绕“两直”资金兑现情况、“四减”政策落实情况、吸纳就业情况等3个方面,编制“月度评”指数,加强综合考评。 (十)全程督。围绕对象确定、主体申请、信息公示、部门核查、资金拨付各个环节,运用区块链等新技术,建立动态监控系统,实施全过程监督。开展“两直”工作专项检查,加强资金拨付落实监测。强化审计监督,把资金直补落实情况作为审计重点,形成监督合力。 五、工作机制 (一)建立统筹协同机制。制定并动态调整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工作清单,细化工作举措,排出工作计划和时间表,切实落实每一项工作主体责任。每周总结和报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工作完成情况,每月制定和报送下月工作计划。 (二)建立定期会商机制。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由专班组长召集,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加,分析形势、研究政策、提出举措。每周召开一次专班例会,由专班副组长召集,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参加,汇报交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问题。 (三)建立数据共享机制。通过全县数据共享平台,动态归集纳税数据、社保缴费数据、进出口数据、信用数据、工业企业产值数据、用电量数据等,开展数据比对,精准确定拟直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象。 (四)建立督查评价机制。按照“季目标、月评比、专班干、重激励、争高分”要求,开展政策执行跟踪,加强绩效分析研判,定期通报纾困工作进展,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帮扶活动实施方案13个体工商户是稳经济的重要基础、稳就业的重要支撑。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住经济大盘、助企纾困的安排部署,推动《xx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x政发〔20xx〕xx号)和《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扶持个体工商户纾难解困工作方案的通知》(xx政办发〔20xx〕xx号)落地落实,切实帮助个体工商户纾难解困,推动个体工商户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实现平稳健康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推进“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 深入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靠前发力、主动发力、精准发力,把政策宣传解读、政策服务、政策兑现送进门,确保政策“应知尽知、能用尽用”“应享尽享、早享快享”,推动个体工商户多起来、活起来、大起来、强起来。 (一)推进税费优惠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全面梳理涉及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编制《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汇编》。利用大数据筛选确定符合政策适用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有针对性地推送税费优惠政策;开通服务个体工商户享受减税降费政策的“绿色通道”,全方位推进“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常态化。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充分释放改革红利,叠加税费政策利好;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完成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按规定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二)推进金融支持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使用个体工商户看得懂的语言逐项解读有关金融支持和服务政策,逐项列明政策适用范围、申报条件、办理流程等,便于个体工商户了解政策、利用政策。推动金融机构持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快构建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推动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能力提升;推进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改革效能,及时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下行的政策红利传导至个体工商户等实体经济,引导贷款加权平均利率稳中有降。稳序加大使用货币政策工具,不断丰富金融产品,推广无还本续贷、随借随还类信贷产品,确保普惠小微贷款(含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有效满足个体工商户经营发展的合理融资需求。 (三)推进稳岗就业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加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宣传,大力开展包括个体工商户在内的普惠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聚焦稳就业保就业,构建常态化援企稳岗帮扶机制,采取有力举措保障社会保险“降、缓、返、补”等各项政策落地。落实好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就业补助、社保补贴等各项政策,全年扶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159户以上、职业技能培训1。8万人次以上。 (四)推进减房租等降成本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加大降成本政策的宣传力度,有效扩大个体工商户对政策的知晓度。着力缓解个体工商户承压最大的房租问题,承租国有经营性房屋的,严格落实房租减免政策,并迅速将减免政策兑现到位;承租商业综合体、农贸市场等非国有经营性房屋的,建立政府指导、出租人和承租人参与的集体会商制度,采取集中议价、发放倡议书等多种方式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减降房租。严格落实国家、省出台的取消、停征、免征、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加强对物流、认证、检验检测等领域经营服务性收费监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城镇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收费监管,严厉查处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政府定价和经营者价格收费行为。 (五)推进拓展市场促消费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协同发力、远近兼顾,综合施策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有效整合行业协会、银行、银联等资源,组织餐饮、住宿等个体工商户参与“夜间文旅促消费”“彩云购物节”等系列消费促进活动。深入推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夜间文旅消费聚集区。引导公园、景区、体育场馆、文博场馆等改善设施和服务条件,结合实际延长开放时间。支持老字号个体工商户“走出去”开拓市场,定期组织老字号个体工商户参加境内外展览展销活动和进商超等产销对接会。支持各地建立促消费常态化机制,培育一批特色活动品牌,对县市组织举办的促消费活动,视活动规模及成效等给予支持。 (六)推进鼓励支持“双创”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优化创新环境、共享创业资源,宣传创新创业政策,推动形成个体工商户积极投身创新创业的生动局面。按照年度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双创”活动周工作安排,依托xx师专、xx职业学院等州内高校平台,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人员、农村妇女等群体为重点,广泛开展创新创业培训行动。建优建强创新创业平台,完善“达到条件就认、条件不行就退、成效突出就奖”的创新孵化载体常态化准入退出及奖励机制,对成功孵化或引进优质企业的孵化载体给予相应奖补,不断提升服务个体工商户创新创业的能力和水平。 (七)推进融通协同发展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进一步强化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之间的信息互通,健全完善“政银企个”会商服务平台和定期对接协调长效机制,支持个体工商户参与政银企产业链、供应链、资金链,与政府、银行、企业实现融通协同发展。引导平台企业完善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利益共享机制,推广一批“小快轻准”低成本的产业链供应链协同解决方案和场景典型示范案例。发挥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作用,拓宽抵质押物范围,探索供应链金融新模式,便利个体工商户融资。 二、加力纾困扶持措施 (一)加力资金支持。优化财政有关领域专项资金支出结构,鼓励县市安排个体工商户纾困专项资金,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及其他社会资金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 (二)加力减税降费。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20xx年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将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扩展至个体工商户,并按50%税额幅度减征“六税两费”。针对制造业个体工商户20xx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包括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20xx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的期限为6个月。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个体工商户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照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执行时间至20xx年xx月xx日。 (三)加力房租减免。承租国有经营性房屋的,20xx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个体工商户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为服务业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含单位和个人),免租期间(以减租方式减免租金的可换算成免租期)免征相应出租房产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经营业绩考核时可视同利润处理。鼓励各县市统筹各类资金,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引导国有银行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视需要给予优惠利率贷款等支持。非国有房屋减免租金的可同等享受上述政策优惠。 (四)加力减轻社会保险负担。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基本养老、失业、工伤3项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到20xx年年底,期间免收滞纳金。对餐饮、零售、旅游、公路运输等国家明确的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基本养老、失业、工伤3项保险费政策,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xx年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五)加力降低经营费用。持续推进平台费率透明化工作,协调电子商务、外卖等互联网平台进一步下调餐饮、住宿、家政等受疫情影响的生活性服务业个体工商户服务费标准,降低个体工商户的服务佣金、店铺押金、宣传推广等线上经营成本。联合开展个体工商户数字化经营能力培训,提升个体工商户数字化经营能力。对受疫情影响无力足额缴纳电、气、水费用的个体工商户,按照规定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并可根据实际进一步延长,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对个体工商户给予流量扶持,对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县级行政区域内的个体工商户,给予阶段性降低商户服务费优惠,将个体工商户宽带和专线资费再降10%。 (六)加力金融支持。推动普惠小微贷款支持、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等政策工具落地见效,按季度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2%提供激励资金,引导金融机构扩大普惠小微贷款投放,优先支持困难行业的个体工商户。鼓励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个体工商户不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加大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执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即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和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贷款)不良率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内”的容忍度标准,切实落实授信尽职免责规定。督促金融机构降低银行账户服务收费、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取消部分票据业务收费。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下、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增信支持,省级财政按照规定给予担保费补贴。督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降低反担保要求。鼓励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对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和消费贷款等协商办理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本轮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xx年底。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探索面向新产业、新业态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推出多样化保险产品和服务。探索开展因疫情导致个体工商户营业中断损失保险,提升理赔效率。 (七)加力稳岗就业支持。以单位形式参加失业保险的个体工商户按照90%返还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对没有对公账户的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照规定将已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直接返还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执行期限至20xx年xx月xx日。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xx年xx月xx日。鼓励个体工商户开展员工职业技能培训,对受疫情影响的个体工商户,依据我州当年发布的培训补贴目录,为本单位实际用工的从业人员开展与单位主营业务有关职业培训,对完成培训任务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按照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八)加力创新创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最高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退役军人、自主创业和从事种养业农民等群体个人担保贷款倾斜支持力度,对上述群体10万元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取消反担保要求,按照规定享受财政贴息。对毕业3年内(含毕业学年)和退役3年内(含退役当年)创办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创业人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每年进行优秀创业者评选,并对评选出的优秀创业者给予每人最高不超过3万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九)加力优化政务服务。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引导个体工商户通过xx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其移动端、个体工商户智能化开办等渠道开展“网上办、掌上办”,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提供自助办、邮寄办等配套服务,提升个体工商户开办便利度,降低个体工商户办事成本。持续推进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制度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推动所有涉个体工商户审批服务事项进一步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费用。对与疫情防控有关的个体工商户信用修复申请,简化信用修复流程移出经营异常状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轻微违法行为,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三、落实工作机制 (一)强化跨部门纾难解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县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作用,统筹协调推进“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建立上下联动、横向协同、跨系统贯通、“政银企个”融通的合力纾困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机制,对于个体工商户反映的突出困难问题,实行交办、承办、督办和销号“三办一销号”制度,努力当好“联络员”“分析员”“监测员”“帮扶员”,真正把纸上的政策落到地上、落到实处。“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牵头部门要在本方案正式印发后10个工作日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州直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合力推动工作取得实效。各县市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二)强化调度监测机制。健全完善个体工商户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深入推进经济运行调度研判、预警、应策、推动、问效制度,统筹协调州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建立多维度归集整合数据,实现对个体工商户全生命周期、全方位动态监测,紧扣季度目标、年度目标推进工作落实。 (三)强化督办评估机制。对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有关部门推动个体工商户纾难解困工作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推进落实不力、执行不到位的县市和部门予以通报、约谈,对帮扶个体工商户纾难解困成效明显的县市和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做好政策实施效果第三方评估和个体工商户对各县市政府职能部门工作评议,评估和评议结果向社会公布。 帮扶活动实施方案14 一、指导思想 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为指导,努力落实省普教室《关于落实“三件行动计划 加强帮扶结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立足各园所的具体实际,发挥示范园的示范和帮扶作用,利用环境、师资、教育教学、教科研等资源,定期开展互动和帮扶指导,使各个园所在教学教研、学园管理等方面得到实质性的提高,促进各园所共同成长、共同发展。 二、工作目标 1、帮助提高管理水平。 2、帮助提升师资队伍素质。 3、帮助开展保教活动。 4、帮助利用农村自然资源创办园所特色。 三、帮扶对象和时间安排: 帮扶时间:20xx—20xx年 我县有省级示范性幼儿园2所,每年各帮扶三所幼儿园;市级示范性幼儿园1所,每年帮扶2所幼儿园;县级示范性幼儿园12所,每年各帮扶1所幼儿园(具体园所安排见帮扶结对表) 四、帮扶内容及工作安排: 1.互相交流、切磋、规范幼儿园管理模式 通过园长与园长之间、教师与教师之间的交流。依托各园所具有的特色教育资源,结合帮扶园的实际情况,帮助其树立先进的保教理念,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和管理方法,完善园内各项规章制度,更新教师的教育教学观念,促进中心幼儿园向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发展,帮助其拓展视野,转变观念,提升保教管理水平。 2.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提升教学质量 (1)开展专题讲座,为帮扶园提供教师培训方面的有关信息、资料,开展定期培训,为教师提供专业成长的机会。 (2)积极组织“送教下乡”活动,选派优秀骨干教师深入帮扶园举办示范课、指导交流教研信息,实行教师培训资源共享,提高帮扶园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 (3)鼓励帮扶幼儿园积极开展课题研究,以研促教,以教促研,教科研一体化,提高帮扶园教师的业务水平。 (4)开展观摩研讨活动,组织帮扶园的青年骨干教师观摩省市县级示范性幼儿园开展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等,手把手结对帮扶。 (5)根据“保教并重、游戏为主”的原则,认真分析帮扶幼儿园的教育发展现状、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幼儿园教育“小学化”现象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切实提高保教质量。 (6)帮助帮扶幼儿园利用农村资源的优势完善幼儿园的生活、学习、游戏环境的创设,引导帮扶幼儿园在现有的条件下,创建自身的办园特色。 (7)资源共享。实行各种师资培训资源共享、各种管理资料资源共享,实现教师素质、保教管理水平等的共同提升。 3、总结提高 (1)完善档案资料,建档归案,规范管理。 (2)撰写帮扶结对经验总结。 (3)做好帮扶简报工作及交流活动。 帮扶活动实施方案15按照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要求,根据《许昌市商务局关于安排全市城乡小商户帮扶救助资金的通知》(许商流通〔20xx〕9号)和《许昌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全省城乡小商户帮扶救助资金的通知》(许财预〔20xx〕102号)要求,为切实加强防汛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使用和管理,结合经开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中央防汛救灾工作指示精神为指导,合理利用防汛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积极支持和帮扶受灾的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展灾后自救,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二、对象范围 对于因灾造成经营困难、停产停业的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采取给予一定时期房租补贴等方式,支持受损严重的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尽快恢复生产、渡过难关。 三、资金管理 (一)本方案所称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小商户帮扶救助资金(以下简称帮扶救助资金)是指许昌市财政局下达的专项用于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小商户帮扶救助资金。 (二)采取公开征集方式组织帮扶救助资金申报,按照企业、商户申请;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审核的程序进行。帮扶救助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四、资金申报 (一)申报条件 1、因灾造成经营困难、停产停业的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2、申报主体未通过任何渠道享受或正在申请其他中央或地方财政支持的防汛救灾资金; 3、在经开区行政区域内办理有营业执照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4、诚信经营,无不良记录。 (二)申报材料 1、经开区城乡小商户帮扶救助资金申请表(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法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3、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受灾受损情况图片或影视材料; 5、受灾受损物品发票、收据等佐证材料,无法提供发票、收据等佐证材料的,由所在村(社区)定损并提供情况说明(注:非必须项)。 (三)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在20xx年8月13日前向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提交申报材料,由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会同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进行审定,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负责拨付帮扶救助资金。 五、监督检查 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对专项帮扶救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截留、挤占、挪用、骗取专项帮扶救助资金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收回已安排的专项救助资金,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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