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学校校车接送管理制度 |
范文 | 学校校车接送管理制度(精选12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校车接送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校校车接送管理制度 篇1为规范校车接送过程的管理,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避免错接、漏接等情况的发生,特制订该制度: 一、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领队当班老师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二、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下站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于下午3点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三、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四、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五、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六、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七、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下车。 八、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九、校车购置 (1)购置校车以坚固耐用、省油、价格合理为原则。 (2)校车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由校长提出报废,并提出专案购置申请。 十、校车使用 (1)校车使用校长指定专门的司机负责驾驶,非本校司机不得驾驶学校车辆。 (2)校车使用前校车驾驶员应对校车作基本核查,如有故障、失窃或损坏等,应立即报园长处理。 (3)校车每天应返回学校,将车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未按规定失职所造成的损失,应由校车驾驶员赔偿。 (4)公务校车不得擅自借给他人使用。 十一、校车保养 (1)校车驾驶员每周最少擦洗校车一次,如遇雨天,则须每日清洗,以防生锈。 (2)校车各项零件设备的保养,由该校车驾驶员负责,须保持完整并注意是否被损。 十二、校车保修 (1)校车如需维修,应事先向园长申报核准,经批准后送学校指定维修厂维修。(2)校车行驶途中,发生故障需紧急送修的,应先报备主管人员核准。 (3)由于驾驶员使用不当或疏忽保养导致的校车或机件故障所需的修理费,由驾驶员负担。 十三、油料 (1)油料油票由主管部门统一购买,由驾驶司机填写领油申请表获准后领用。 (2)每月主管部门应将耗油量及行驶路程抽查一次,以防浪费。 十四、事故处理 (1)学校校车因公务行驶违反交通规则时,如属个人过失,其罚款由当事人自行负担;如属校车本身不可抗力造成的罚款由学校负责。 (2)未经学校许可擅自使用公车,其事故责任概与学校无关,一切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学校校车接送管理制度 篇2一、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及其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确定一名负责人分管校车工作,负责校车的安全管理工作。幼儿园应当每周对校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做好记录,并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幼儿园组织师生外出等集体活动需包车的,应当向专业客运单位承租,及时审查相关车辆和驾驶人的情况,并报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三、幼儿园使用校车应当向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告校车行经的路线和停靠的站点,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执行。校车如需使用公共交通设施的,应当经公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四、3岁以下幼儿不得乘坐接送校车;驾驶室副座不准乘座幼儿;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严禁超载。幼儿园应当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幼儿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载、准驾不符、饮酒后驾驶或明显妨碍安全驾驶的情形,应当制止,不得放行。 五、校车运行过程中幼儿园要指定专门人员随车进行看护,防止车辆运行时车内危险的发生,并及时制止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六、校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纠正,并将校车驾驶人交通安全违法情况抄送幼儿园,幼儿园应当加强对违法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 七、幼儿园要与校车驾驶人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租用车辆的幼儿园要与租赁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逐车、逐人明确交通安全责任。 八、教育行政部门每学期至少对幼儿园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情况进行两次以上的监督检查,对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学校校车接送管理制度 篇3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各部门主任为组员。 2、建立教师随车制度。学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教师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随车教师必须认真填写随车记录。 3、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 (8)载送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 4、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承担责任,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立即与管理部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学校各负担一半。 5、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接送学生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主管人,由主管报告总务主任,经主任同意并签名方可。由主管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主管另安排检修。 6、司机接送学生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2)家长不允许要求司机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 (3)接学生上学时,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学生,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7、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经常洗车辆,保持车厢内外清洁整齐,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停车场上。 (2)在接送学生期间,除学生或主管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机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学校有关规定惩处。 (3)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反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按情况评估相关费用并由个人分担相应部分。 8、司机的`职责: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学生载入加油站加油。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 (6)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方可出车。 (7)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8)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9)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0)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1)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12)司机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13)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学校,并说明原因。 9、驾驶员守则: (1)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熟悉掌握车辆的性能,精通本职业务,遵守交通法规。 (2)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质,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爱业。 (3)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 (4)负责随车物资、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换车时应做好移交手续和车况检查,交接不清的由双方共同赔偿。凡丢失损坏的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5)车辆的牌照、手续等一切证件,必须认真保管,由于丢失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6)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遇到事故,肇事者应及时向领导报告。特殊情况可灵活处理。 (7)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动车;严禁私自将车辆交与他人或与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违者按学校制定的目标责任指标考核办法处理。 (8)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除贯彻上述规定外,还要做到: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规定车型不相符的车辆;未按规定审检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车门、车厢没有关好,不准行车;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行车的行为等。 10、司机遇投诉事项处理: (1)对家长有礼貌,对学生有爱心,若遇无理家长,亦需耐心聆听,并尽量克制自己,避免与家长发生争执,事后可将事件告知学校。 (2)司机若遭到家长投诉,必须及时报告校车管理领导小组。 (3)应熟悉每位接送学生家长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长接学生,要提高警觉,并向学生证实接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况下,不可以让其接走学生。 学校校车接送管理制度 篇4一、学生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依次排队上车,上车后服从班车长和司机的管理,按座位就座;车辆行驶时不准离开座位前后走动,车辆未停稳,学生禁止上下车。 二、学生上下车时要注意过往车辆,不准盲目奔跑或横穿马路,以免发生意外。 三、学生凭卡乘车,乘车卡是乘坐班车的唯一凭证,无卡不准乘坐;若乘车卡丢失请及时联系所坐班车司机补办,以免耽误乘车。 四、学生要爱护车内设施,禁止损坏。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损坏车内设施的学生移交学校政教处进行处理,并将其行为计入学生档案。 五、严禁学生在车内写作业,严禁使用小刀和笔,严禁食用带扦子的小食品,如肉串等。上述存在尖锐棱角的物品,极易在行车中遇特殊情况采取紧急制动时对学生的身体造成严重伤害。如有发现违规者一律全校通报批评,拒不改正将取消其乘坐班车资格。 六、学生乘车时不许声喧哗打闹,更不允许抢占座位,以欺小,威胁恐吓年龄小的同学。学生乘车时要注意文明礼貌,互相关心照顾和助,发扬助人为乐的精神。 七、严禁将手、头等身体部位伸出窗外,以免发生意外。禁止食用小食品,向车窗外抛物,不得在车上吐痰、乱扔垃圾。 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蚀等危险品及有损身体健康的物品上车(包括刀具等)。 九、如发生交通事故、火灾等意外时,学生要服从驾驶员和班车长的指挥,不要拥挤,有序疏散。 学校校车接送管理制度 篇5一、车辆接送老师必须清楚并遵守接送时间。早上接孩子时要做好晨检工作。 二、接送过程,老师不能坐车头,锁好前后车门。要组织好幼儿,不能让幼儿打开窗口、门或打架。 三、态度要和蔼,热情。家长交代事物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向各班班长转交接。 四、接送幼儿时,填好幼儿接送点名表;幼儿上下车时,老师必须亲自下车。护送幼儿亲自交到家长手中。督促家长配合幼儿园接送制度的实施;并做好各班事物交接工作。 五、幼儿园的通知或资料单据,必须由接送老师亲自转交家长手里,不能由幼儿转交。 六、接送老师有对家长宣传幼儿园各项活动和兴趣班等的义务和责任。 七、如园车接送时间有变化,接送老师须及时与家长联系。 八、园车接送回来,一定要清点人数,并保持回车干净。 九、接送老师必须凭卡接送幼儿。如有食物与药物必须听家长交代清楚并做好登记,并要求家长签名。如有邻居、同事等代接情况,接送老师凭卡送孩子情况下,必须与孩子家长电话确认。 十、出现漏接情况。当天接送老师与司机同负责任。 十一、司机要安全行车、不开快车、(不超过50公里/小时)、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车。 十二、如发现特殊情况及家长意见,必须及时向园长汇报。 学校校车接送管理制度 篇6一、对所负责的幼儿接送车全程线路及各站点乘车幼儿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二、无论早接和晚送,到达每个站点一律下车接待。且态度真诚友好,讲究文明礼貌,树立幼儿教师形象。 三、热情接待家长,将幼儿园与家长或家长与各班级之间的一切事物交代清楚。 四、把乘车幼儿的健康与安全放在首位,视线不离幼儿。调整好幼儿的座位,及时系好安全带。避免幼儿在车内打闹,禁止幼儿玩弄车门、车窗、开关等。 五、早上最后一名幼儿上车后、晚上发车前,做到认真点名做好记录。 六、活跃车内气氛,使每个乘车幼儿高兴而来、快乐而归。 七、根据车内温度和幼儿所坐位置,及时调整幼儿服装(如是否脱帽、是否打开衣服拉链或扣子),使幼儿感到舒适。 八、细心观察、照料每一名乘车幼儿,及时解决车内发生的问题。(如哭闹、大小便、呕吐、擦鼻涕、梳头发、整理散落的物品、纠正穿反的衣裤和鞋袜等)。 九、重视随机教育,培养幼儿的观察兴趣、表达能力、交往能力,注意个别指导及礼貌、卫生等习惯的培养。 十、早上到园后,若有无人送回班的幼儿,由车内负责教师及随车教师将其送回。 学校校车接送管理制度 篇7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保护幼儿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幼儿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市范围内幼儿园使用校车接送幼儿的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校车是指幼儿园用于专门接送幼儿入园、离园或者接送幼儿参加相关教育活动的车辆。 第三条幼儿园校车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校车的车型应当是在本市注册登记的5座以上客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等其他车型以及拼装和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车不得用作校车。严禁租用个人车辆作为校车。 (二)校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应当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校车门窗玻璃、座椅座垫、安全约束装置应当配备齐全,并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三)校车除正常定期检验外,每季度应当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校车应当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并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一规定的校车标志。未取得校车标志的,不得用于接送幼儿。幼儿园新增校车或原校车使用性质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确认手续。 校车应当保持安全技术状况良好,专车专用,不得从事营业性运输或者其他旅客运输业务。 (五)校车应当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第四条校车驾驶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六)持有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 (七)3年内未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和有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 (八)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无累计记分满12分记录; (九)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重大行政处罚。 第五条幼儿园聘用校车驾驶人,应当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按下列程序审查合格后,方可聘用: (十)驾驶人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领取《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登记表》,接受驾驶证情况、事故情况及违法记分情况的查询; (十一)驾驶人接受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刑事处罚和重大行政处罚记录的查询; (十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第六条幼儿园校车管理使用要求 (十三)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及其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确定一名负责人分管校车工作,负责校车的安全管理工作。幼儿园应当每周对校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做好记录,并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十四)幼儿园组织师生外出等集体活动需包车的,应当向专业客运单位承租,及时审查相关车辆和驾驶人的情况,并报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十五)幼儿园使用校车应当向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告校车行经的路线和停靠的站点,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执行。校车如需使用公共交通设施的,应当经公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十六)3岁以下幼儿不得乘坐接送校车;驾驶室副座不准乘座幼儿;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严禁超载。幼儿园应当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幼儿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载、准驾不符、饮酒后驾驶或明显妨碍安全驾驶的情形,应当制止,不得放行。 (十七)校车运行过程中幼儿园要指定专门人员随车进行看护,防止车辆运行时车内危险的发生,并及时制止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十八)校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纠正,并将校车驾驶人交通安全违法情况抄送幼儿园,幼儿园应当加强对违法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 (十九)幼儿园要与校车驾驶人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租用车辆的幼儿园要与租赁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逐车、逐人明确交通安全责任。 (二十)教育行政部门每学期至少对幼儿园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情况进行两次以上的监督检查,对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接送幼儿工作规程 (二十一)严格落实幼儿园一日生活作息制度,遵守校车发车时刻表,按时接送幼儿上下车,如有特殊情况接送时间发生变化的,需提前电话通知家长。 (二十二)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卡制度。每车配备两名跟车教师接送幼儿。跟车教师和司机要挂牌服务。每次交接幼儿时,教师与家长要按时转交接送卡,做到人到卡到,卡到人到,且交接时必须由教师、家长共同签字确认。校车到达幼儿园时,跟车教师要与本班教师交接并共同签字,本班教师要电话或短信告知家长。不允许家长无卡接送幼儿。 (二十三)幼儿上下车时,一名教师在车下接应幼儿,另一名教师在车内照顾幼儿,维持秩序。乘车途中要细心照顾每一位幼儿,并帮助幼儿系好安全带。 (二十四)幼儿入园、离园要设定固定接送地点。所有乘坐校车的幼儿,由本班教师带到幼儿园指定地点,等候校车。入园时,跟车教师将幼儿交给本班教师,双方签字确认。离园时,由各班教师将幼儿交给跟车教师,双方签字。跟车教师点名核对确认幼儿和人数无误后方可发车。 (二十五)所有幼儿入园、离园时,家长要和本班教师交接签字确认。幼儿要有专人(法定监护人)持卡接送,如委托他人接送,家长要写出委托书并签字,并电话告知本班教师。受托人接送幼儿时,教师要查看家长委托书,要求受托人出示身份证件,经教师再次电话家长确认后,受托人和教师签字,方可交接幼儿,并短信通知家长。 (二十六)家长未送幼儿入园、未接幼儿离园时,本班教师应主动与家长联系,了解幼儿情况。对于家长无法及时接幼儿离园的,本班教师要照看好幼儿,等待家长来园,幼儿交接后双方签字确认。 严禁将幼儿交给其他家长或让幼儿独处。 (二十七)加强与家长的联系,保持通信畅通。每个幼儿家长至少留两部联系电话,确保教师能随时和家长取得联系。 第八条校车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二十八)在园长的直接领导下,按照幼儿园有关制度,负责检查督促校车的安全管理和交通教育等服务工作。 (二十九)及时提供车辆的维修、保养计划。加强对本园自有车辆维修和保养,监督租赁车辆的运行状况,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 (三十)教育司乘人员爱护车辆,督促相关人员做好消毒工作,保证车辆整洁卫生。提醒司机和跟车教师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第九条班车司机岗位职责制 (三十一)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期间严禁饮酒,行车途中尽可能保持车速平稳,不超速行驶,文明行车,确保幼儿安全。 (三十二)按照规定进行车辆卫生消毒工作。每天提前半小时到达工作岗位,开窗开门通风,做好出车前的准备工作。 (三十三)保证正点出车接送幼儿。无特殊情况不得改变行车路线,确保线路所有接送站点幼儿正点乘车。不准私自外借车辆,不得私自用车。 (三十四)经常检查保养车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不开带病车辆,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保证安全行车。 (三十五)配合跟车教师照顾好幼儿,热情周到为幼儿及家长服务,保证幼儿乘车安全,不得发生车内幼儿碰伤等事故。 第十条校车跟车教师岗位职责制 (三十六)热爱、关心每一名幼儿,对幼儿态度亲切和蔼。尊重家长,工作认真负责。待人热情,有礼貌,要亲切耐心地接待每一位家长,虚心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妥善处理家长提出的意见和要求。 (三十七)模范执行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仪表端正,服装整洁,不穿奇装异服,做到勤洗澡,勤换衣服,勤理发,为幼儿做表率。 (三十八)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幼儿进行上下车前检查,检查衣帽是否整洁、物品是否带全;上下车时严格执行登记制度,上下车后点名,严格执行接送卡制度。 (三十九)行车过程中,要注意提醒司机保持车辆平稳,车内前后各一名教师,维持乘车秩序,及时给幼儿增减衣服,处理各种问题,保证幼儿的乘车安全。 第十一条建立校车卫生消毒制度 (四十)每车配备两套座椅套,每月更换一次。车门、座椅把手等每天用84消毒液消毒。车内空气、座椅、地面等每天用84消毒液喷洒消毒,并认真做好记录。 (四十一)保持车厢内干净,车内物品要摆放整齐。收车前清理车内的垃圾桶、挂袋等卫生用品。车窗明亮无污迹,车身及时洗刷,保持美观。 (四十二)每周组织行政人员对校车进行检查,对检查结果由司机和跟车教师签字,检查整改确认合格后签字归档。检查过程请家长委员会参与监督。 学校校车接送管理制度 篇8一、车辆接送老师必须清楚并遵守接受时间。 二、接送过程,老师不准坐车头,锁好前后车门。要组织好学生,不能让学生打开窗口、门,或打架。 三、态度要和蔼、热情。家长交待事物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向各班主任转交接。 四、学生上下车时,老师必须亲自下车。护送学生亲自交到家长手中,并做好各班事物交接工作。 五、学校通知或资料单据,必须由接送老师亲自转交家长手里,不能由学生转交。 六、校车接送回来,一定要清点人数,并保持回车干净。 七、接送老师必须凭卡接送幼儿。如有食物及药物必须听家长交待清楚并做好登记,并要求家长签名。 八、出现漏接情况,当接送老师和司机同负责任。 九、接送老师要保管好学校的财务。 十、司机要安全行车,不开快车、不疲劳驾驶。 十一、如发现特殊情况及家长意见,必须报告学校主管领导。 学校校车接送管理制度 篇9为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江西省校车管理规定》,切实加强我园接送车安全管理,特制定我园接送车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 接送车依法每半年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统一喷涂车身颜色用校车标识; 二、 严禁使用拼装车、报废车、套牌车、无牌无证等车辆接送幼儿; 三、 严禁超员、超速行驶,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驾驶员不得在驾驶车辆时抽烟,不得接打电话,不得闲谈; 四、 驾驶员必须满3年驾龄以上,持A2以上驾照,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且无犯罪记录,应建立驾驶员、车辆信息档案; 五、 途经河堤、池塘、水库、山体滑坡、急转弯、陡坡、窄桥、道路泥泞结冰等危险路段,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遇暴雨、冰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驶; 六、 及时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其它商业险; 七、 接送车必须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应当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确保性能良好,有效使用; 八、 必须制定接送车定人定车座次表,且每车次配备一名教师护送,严格实行上下车点名制; 九、 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十、 保持车厢清洁卫生,定期对车厢内消毒。 学校校车接送管理制度 篇10一、安排接送秩序册,确保接送顺畅、有序。 每学期开学前,安全领导小组确定接送班次、路线、名单;安排接送教师、车长;召开安全接送工作会议。车长布置本车辆接送任务,明确各教师接送职责,安排本车辆幼儿座位、上下车秩序,初步形成车辆接送秩序册。安全领导小组再根据各车辆的接送秩序册进行适当协调,形成车辆接送幼儿安全管理秩序总册。 二、提出细化要求,确保接送环节安全 1、上车安全管理。幼儿上车有陆续上车和集体组织上车之分,又有车先到站和幼儿先到站之分。不同的上车方式,安全管理的要求也不同。 2、乘车安全管理。车内幼儿按站点集中就座,接送教师站于车厢走道,引导本站点幼儿文明乘车。文明乘车要求除了在车厢内的引导,少不了车厢外的教育。有的班开展文明乘车系列活动,有的结合情境模拟游戏。 3、下车安全管理。待车辆到站停稳后,两名教师先下车,站于车门两旁,车内教师引导幼儿按小班、中班、大班顺序依次下车。家长从教师手中接过孩子,与教师告别后离站。如幼儿暂无人接,孩子站在教师身旁等候,站点上的幼儿全部离站后教师方能离开。 三、启动评价机制、确保接送品质 安全领导小组、接送教师、幼儿、家长、驾驶员均是安全接送评价的参与者,评价过程是各方共同参与、相互支持、相互合作的过程。建立车长奖励基金。肯定鼓励用心、负责的接送教师。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提高接送品质,提供优质服务,让幼儿开开心心入园、快快乐乐回家。 学校校车接送管理制度 篇111、 成立学生接送车领导小组,做到有组织,有领导。 2、 正常性的开展学生乘车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防范能力,教育学生不乘拖拉机、摩托车、残疾车和改装、拼装、报废客车等运营车辆,做到文明乘车。 3、 做好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让学生熟记常用交通标记和信号。 4、 每学期开学对要求乘车的同学进行填表调查,确定接送车乘车对象。 5、 及时召开乘坐接送车同学会议,以乘车路线分成若干小组,确立组长,明确各项要求。 6、 政教处同志每周轮流对乘车同学进行管理、组织活动,做好情况记载。值周组负责护送学生上车。 7、 学校指派专人负责签审学生接送车管理营运单。 8、 定期或不定期对学生接送车进行证件及车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9、 学校建立健全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制度,对接送学生的车牌号码、拉载人数、驾驶人保险情况、接送时间、路线、趟次、接送方案及协议等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10、及时总结,不断改进,努力做好接送车的管理工作。 学校校车接送管理制度 篇12为规范校车接送过程的管理,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避免错接、漏接情况的发生,特制订该制度: 1、每次车辆出发前,驾驶员需全面检查车辆状况正常后方可出发。校车定时参加年检和交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驾驶员需带齐所有证照,保证良好的身体状况,不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2、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领队老师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3、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于下午3点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4、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5、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6、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7、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8、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落。 9、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10、校车站点及乘车幼儿名单需变更时,由每条线路组织教师提前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11、家长接送幼儿必须出示接送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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